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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平台公司政策范文1
关键词:政府性债务置换;会计处理;平台公司
一、引言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地方政府通过成立融资平台公司来筹集资金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有效的缓解了地方政府资金压力,快速推动了城镇化进程,增加了经济活力。但是,随着平台公司举借债务的规模不断增大,且举借的债务多为短期、高利率的债务,而对应的却是无收益的公益性资产,平台公司为偿还债务和支付债务利息,陷入了借新债还旧债循环模式,导致政府性债务总量巨大,地方政府系统性风险增大。为缓解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压力、让地方政府腾出更多的资金用于城镇建设、优化债务结构及化解债务和稳增长的关系,财政部批复3万亿存量债务置换额度,并于2015年3月和6月分别下达1万亿额度至各省财政厅。政府性债务置换后,平台公司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备受关注,因政府性债务置换会计处理细则尚未制定及相关制度的不明确,给政府性债务置换后续处理带来了难度。
二、政府性债务置换相关概述
(一)什么是政府性债务
政府性债务是指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及地方政府专门成立的平台公司为提供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借入的债务和地方政府机关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政府性债务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负有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在三类债务中只有一类债务即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纳入债务置换范畴。
(二)政府性债务置换概念及意义
政府性债务置换是指地方政府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置换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的存量贷款,即在财政部甄别存量债务的基础上,将期限短、利率高、有风险的债务置换为期限长、利率低、较安全的债务。开展政府性债务置换工作意义重大,一方面对地方政府而言,能减轻地方政府偿债压力和节约利息支出,有效缓解了存量债务风险,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得到保障;另一方面对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政府性债务置换后银行等金融机构持有的政府债券可以直接在市场上交易,大大提高了流动性,不良贷款和信贷风险显著降低,银行等金融机构整体资产质量得到改善。
三、目前平台公司政府性债务置换会计处理现状
根据财政部于2014年印发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财预〔2014〕351号)中明确:“按照权责利相一致的原则,同步将相应的资产、收入或权利等一并划转给同级财政,并签订资产划转协议”以及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的通知》(财预〔2016〕152号)中规定:“凡债权人同意按照国家有关存量地方政府债务依法转化为政府债券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相关债务置换为政府债券的,地方政府不得拒绝相关偿还义务转移。但从目前各平台公司的账务处理情况来看,平台公司在收到债务置换资金后,其对应的资产并未划转给地方政府,而是暂挂在其他应付款和专项应付款等负债往来科目,主要原因有如下三个方面。
(一)政府性债务置换会计处理无相关操作细则
虽财政部和各省财政厅对政府性债务置换下达了相关文件,这些文件给平台公司在进行政府性债务置换工作时提供了指南和政府性债务置换账务处理方式提供了方向,但对如何进行资产划转等会计处理并没有相关操作细则。
(二)地方政府和平台公司对划转的资产存在分歧
政府性债务置换的债务只能是一类债务,而一类债务从资金投向看,主要对应的是市政建设、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公益性设施项目,在进行资产划转时,平台公司认为划转的资产应该就是道路设施和公园等这些公益性基础设施,但是地方政府认为通过发行政府债券代平台公司偿还债务后,需要平台公司划转有收益的经营性资产而不是无收益的公益性资产,并且如果接收这些无收益的公益性资产后地方政府需要支付大量的资金进行后续管理和维护,将加大财政负担。因此,双方对资产划转方案存在分歧,各自站在自身的利益角度考虑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三)平台公司难以区分置换的政府性债务对应的资产
财政部于2014年印发《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财预〔2014〕351号),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做好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工作,各审计署针对地方政府上报的政府债务按照“见账、见人、见物、逐笔、逐项审核”,确认置换的政府性债务金额。平台公司置换政府性债务后,却无法将政府性债务置换对应的资产划转给地方政府,因为政府性债务融资流入的资金到达平台公司后便进入资金池统筹使用,并未一一对应到相应的代建基础设施项目中去,在进行资产划转时,平台公司无法区分每笔政府性债务对应的是哪笔资产。
四、完善平台公司政府性债务置换会计处理对策政府性债务置换工作的开展
在缓解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减少系统性风险,推动城镇化进程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债务置换后由于政策的不明确和平台公司自身因素等原因一直未进行有效的会计处理,影响平台公司财务信息准确度。因此,如何完善政府性债务置换会计处理至关重要,主要有如下对策:
(一)完善政府性债务置换会计处理操作细则
财政部和各级地方政府对政府性债务置换下发了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对政府性债务置换后应将债务对应的资产划转给地方政府,但对资产划转的具体操作细则未明确,导致大量应划转地方政府的资产滞留平台公司。因此,各级地方政府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遵循相关制度和准则的前提下,完善对政府性债务置换后资产如何划转给地方政府的操作细则,给平台公司在进行债务置换后如何会计处理提供指南。
(二)正确划分平台公司政府性债务和自营债务
所对应的资产平台公司在进行资产划转时很难区分政府性债务和公司自营债务对应的资产,债务置换后资产划转难度大。因此平台公司应在地方政府甄别认定公司债务是政府性债务并纳入预算管理后,确认每笔债务对应的资产,对一时间难以区分政府性债务和自营债务所对应的资产的,应采取适当的会计处理方式予以匹配。
(三)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确认政府性债务置换资产划转方案
因相关文件对政府性债务置换资产划转的具体处理没有明确,平台公司应抓住契机,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确认政府性债务置换资产划转方案,以达到优化债务结构、做实公司资产的目的。一般来说,平台公司有如下三种资产划转方案。
1.划转无形资产至地方政府。平台公司成立之初为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需不断融资,往往需要做大资产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地方政府从平台公司融资因素考虑,将大量的土地注资到平台公司,增加平台公司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壮大了平台公司资产规模和给融资提供了充足的抵押物。从短期来看,无形资产的注入快速解决了融资的问题,但实际上注入的土地并未真正划拨到平台公司,没有实物资产对应,并且无形资产每年摊销金额对利润造成直接影响。因此,平台公司应借助此次债务置换契机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将注入的不实无形资产划转到地方政府,以解决出资不实的历史遗留问题。
2.划转存货至地方政府。平台公司行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代建职能,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通常先归集到成本科目下,在出具报表时重分类至资产负债表存货科目。因此,平台公司可借助此次债务置换契机将基础设施形成的存货划转至地方政府,以做实公司资产,为转型轻装上阵。
3.划转固定资产至地方政府。平台公司是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并行使地方政府部分职能的功能性公司,长期以来政企未分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运作模式,导致平台公司账上固定资产权属不清,入账的固定资产并未实际拥有所有权和管理权。因此,平台公司可将这部分固定资产划转至地方政府,以解决固定资产不实问题。
五、结语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地方财政收入增速持续放缓的现状下,政府性债务置换是稳增长、防风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保障在建项目融资和资金链不断裂,降低利息负担,化解债务与稳增长的关系。平台公司应在存量债务甄别确认纳入预算管理后,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债务置换工作,做好相关的会计处理,优化债务结构,为平台公司下一步市场化和实体化转型打好基础。
参考文献:
[1]詹向阳、郑艳文.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影响[J].中国金融,2015(10).
融资平台公司政策范文2
(一)明确思路
1、明确建司投融资的主体地位。建司是阜阳市政府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深化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也是市政府利用组织优势,调控、整合城市资源,加大投资力度,完善城市功能的操作平台。其主要宗旨是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创新市场融资方式,将政府行为变为企业运作。建司的设立,使“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司经营”的新机制、新理念有了明确的载体。
2、明确建司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地位。为加强开行贷款资金管理,强化项目决策,必须首先从机制上进行完善和规范。为此,市政府专门成立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投资委),作为决策机构,对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决策指导。投资委下设投资办作为承上启下的中间机构,直接领导、督促建司及时把投资委的决策贯彻落实,具体实施。形成了宏观(投资委)、中观(投资办)、微观(建司)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确立了建司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地位。
3、明确建司的主要职能和任务。建司作为我市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融资运作主体,从设立之初,就明确了职能和任务:一是融资,依托政府有效资产,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满足城市建设资金需求;二是投资,投资重点是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共设施(政府性投资项目),同时选择有全局带动性和有较高收益的项目进行投资,增加收益,壮大实力;三是还贷,建立债务偿还机制,高效运作城市资产,促进城市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和土地资本的不断增值,确保债务按期偿还。
4、明确工作思路。在明确定位、职责和任务的基础上,建司明确了200*年的工作思路:服从服务于阜阳经济发展的大局,以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全方位打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抓好项目建设,规范资金管理,积极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增强公司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实现公司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二)完善机制
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开行贷款资金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切实完成承贷建设和还贷职责,建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成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2005年8月18日召开了公司重新组建后的第一次董事会,标志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已步入正常运行轨道。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者按各自分工,充分发挥职能,切实做到决策民主化、监督制度化、管理规范化,形成了决策机构(董事会)、监督机构(监事会)、实施机构(经理层)相互制约、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管理模式,完善了组织架构。
2、完善规章制度。进入实质性运转以后,为开好局、起好步,切实做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开行贷款的政策安全和资金安全,建司参照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先后制定了《阜阳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阜阳市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阜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12个规范性文件和实施细则。规章制度的完善和建立,为开行贷款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政策保障和法律依据。
3、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完善运行机制是建司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行为的重要环节。为此,公司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经多次讨论、酝酿,先后制定了《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大纲》、《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各部门工作职责》、《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廉政建设规定》等24个基本管理制度(已编纂成《文件汇编》),明确了内部分工和职责,建立了上传下达、政令畅通、团结协作、规范有序的工作秩序。此外,公司还把企业文化建设、廉政警示教育和加强法制学习等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管理,增强了责任意识,使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成为员工的自觉行动,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规范运作
1、规范200*年投资计划编制工作。根据投资委领导的意见,在市投资办的悉心指导下,建司本着把握政策,摸清情况,认真编制,规范操作,逐级上报的原则,精心组织编制了200*年投资计划,并在第一次投资委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完备的投资计划,增强了工作的目的性、主动性和可操作性。
2、规范项目工程招投标。招投标是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今年以来,建司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有关法律程序和规定,积极推进招投标工作:一是在首次运作开行贷款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标选择招标机构和预算编制机构,同时组织现场勘察和招标文件答疑,采取弱化标底、合理低价中标的方式,使项目工程平均中标价比预算价降低20%;二是在对颍州路人行道改造标段和阜临路道路改造的6、7标段,采取了国家最新推行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招投标,开创了阜城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投标先河;三是在南城河拆迁过程中,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进行拆迁评估,制定拆迁方案,并向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了颁发拆迁许可证所要求的全部要件,如期举行了拆迁听证会,此举首开我市城市公益事业行政许可听证会记录。
3、规范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为确保开行贷款项目顺利推进,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司相应制定了《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细则》、《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运作流程》、《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拨付程序》等一系列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细则,规定了严格的项目操作和资金拨付程序,保证了开行贷款项目实施和资金规范使用。
4、规范人员招聘程序。根据市政府有关会议决定和市领导有关指示精神,建司会同人事部门制定严格周密的人员招聘方案,在市纪检等部门的监督下,对参加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精心组织笔试和面试,最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了公示。经过严格把关,层层筛选,最后经批准公司录用了五名专业技术人员,为公司今后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四)抓住重点
1、向开行申贷取得重大成果。200*年12月上旬,开行信用评审委员会通过了我市的信用评审,确定了10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20*年初我市申贷进入了最关键的贷款评审阶段,而开行严格控制贷款规模,基本停止了新增城市基础设施贷款项目审批,致使申贷工作一度陷入困境。根据刘庆强市长的有关指示精神,市财政局、建司有关人员不辞辛苦,七上合肥,八下北京,采取“死看硬守”的方式,经过艰苦不懈的努力,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贷款于200*年4月1日正式通过开行贷款评审委员会评审,最终落实我市城市基础设施贷款为8亿元人民币,至此,申贷工作取得重大成果。
2、精心组织开行贷款的签约仪式。根据投资委6月19日会议精神,为做好开行贷款签约仪式的筹备工作,建司在有关部门大力配合、支持下,对签约活动所涉及到的仪式议程、领导讲话、致辞、现场新闻采访、答记者问等一系列事项进行了精心策划。由于准备充分,运作有序,开行与阜阳市政府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签约仪式于7月10日在我市开发区隆重举行,并取得圆满成功。
3、融资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根据借款协议,8亿元开行项目贷款资金将分四年逐步到位。考虑到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资金需要,经过公司努力,开行在200*年用款安排一个亿的基础上,又给我市增加了2亿元用款额度;同时在开行的协调、支持下,采取联合贷款方式,又从工商银行争取到3亿元贷款额度。一系列融资成果,有力保证了我市今、明两年的建设资金需求,超额完成了投资委下达给建司2005年的融资任务。
4、推进项目建设。受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影响,今年我市开行贷款项目拟新建道路征用土地报批暂无法落实,为此,建司及时调整投资计划,提早实施具备开工条件的老城区道路和人行道改造工程。颍州路、文峰路、清河路、颍河路四条道路的人行道改造已全面展开;青年路道路及管网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已经完成,春节后即可着手实施;南城河综合治理一期拆迁工作,经多方协调,正稳步推进,现已完成50余户的拆迁,占应拆迁户数的58.8%。
5、做好开发区中小企业贷款试点工作。此次中小企业项目贷款试点是我市继8个亿城市基础设施贷款之后,与开行展开的新一轮金融合作,在整个贷款试点过程中,建司精心搭建平台,建立偿债机制,增强信用建设,制定规章制度,规范操作流程,首批3000万元中小企业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到开发区园内7家中小企业手里,并于200*年12月8日在建司举行了贷款签约仪式。
(五)搞好协调
1、积极做好向各级领导的汇报工作,争取支持。为保证开行贷款项目顺利实施,争取各级领导支持,公司分别于今年4月20日、5月28日向市长办公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作了开行贷款项目有关情况汇报,会议对此进行了研究并形成会议纪要;8月4日,市人大柴修连副主任、市政府王改林副市长到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在听取工作汇报后分别作出了重要指示;11月3日,根据领导安排,公司就开行贷款项目情况和已实施项目进展情况向市人大主任会议作了专题汇报,市人大各位领导同志对公司前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开行贷款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偿债机制建立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12月11日,公司就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200*年工作思路向市政府有关会议作了汇报。通过汇报,取得了各级领导对建司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公司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开行贷款项目运作过程中涉及方方面面,必须搞好协调配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司积极和建委、土地、房产、规划和辖区政府等部门加强协调,统一步调,形成合力,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主动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从而保证了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六)加强监督
1、成立监督机构,加强项目招投标监督。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精神,确保对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进行有效监督,建司成立了审计监督室,并从市监察、审计部门抽派专人办公。审计监督室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和《审计监督室工作意见》,对工程建设程序、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使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监督到位。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是实行阳光操作的关键环节。审计监督室积极参与开行贷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的制定和审核、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和评标定标工作,对招投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保证整个招投标过程公开透明。
2、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为了加强对公司资产运营的监督管理,健全公司监督机制,监事会制定了《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试行)》,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及公司负责人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存在问题
20**年建司上下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取得了一系列融资成果,稳步推进项目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市投资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偿债机制尚未有效建立。根据市人大有关决议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偿债机制的许多政策已经制定,但尚未得到很好落实,这种状况发展下去,势必影响开行贷款的本息偿还。
(二)部门关系尚待理顺。城市基础设施开行贷款项目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才能保证项目顺利推进。从前期工作情况看,部门之间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
(三)项目资本金没有完全到位。按照我市200*年工程建设用款计划和与开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明年将到位贷款资金3.9亿元。根据有关合同约定,我市需按比例配套项目资本金约1.95亿元,而现在项目资本金尚有很大资金缺口,如不能得到解决,势必影响开行贷款及时提取使用,加大财务成本。
融资平台公司政策范文3
然而,城投债并不是地方政府的合理融资工具,用地方政府债券取而代之成为当务之急。
“后门”举债
中国现行预算法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为了绕开法律的限制,地方政府通过搭建各种融资平台公司,从“后门”举债,用于基础设施、公益和其他项目建设。根据2011年审计署的报告,截至2010年底,全国有多达6576家融资平台公司。
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券融资手段是发行城投债。城投债主要包括企业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此外私募债和资产支持证券刚刚起步,规模较小。
如图1显示,城投债在2008年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保增长扩内需的要求下迅速增长。截至2012年9月底, 融资平台公司的累积发债规模1.7万亿元,发债余额为1.4万亿元。2012年前九个月,融资平台公司已累积发行城投债约5300亿元。
与此相对应,经国务院批准的,由财政部的地方政府债券在2009年-2011年每年发行规模仅为2000亿元,在2012年为2500亿元(见图2),其用途主要限于中央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在2000亿元到2500亿元的总额度内,上海、深圳、广东和浙江从2011年起可以自行发债,每个省市的发债规模由财政部决定,利率由市场决定。
显然,每年2000亿元到2500亿元的地方政府发债规模远不能满足地方政府融资的需要。城投债因此顺势而上,在地方政府债券融资中似乎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是城投债作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工具,存在与生俱来的问题。理性认识这些问题,合理设计安排地方政府的融资渠道,从而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是当前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刻不容缓的任务。
城投债“三宗罪”
和地方政府债券相比,由融资平台公司发行的城投债有三个主要问题:
第一,城投债是地方政府的隐形债务。
城投债支持的项目通常是回报低或者没有回报的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它们发行时需要地方政府的隐性担保,偿债时主要依靠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和地方政府债券不同,城投债不纳入地方政府预算管理,脱离财政部门的监控。它们的偿债需要不确定、不透明,对地方政府的财政风险管理造成严重干扰;对地方政府来讲是“藏在门后”的债务风险隐患。
第二,城投债增大地方政府的融资成本。
融资平台公司的本质是通过企业做政府的事。由于融资平台公司的信用等级逊于地方政府,所以城投债的发行成本远高于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成本。比如,上海张江集团在2012年5月发行的五年期企业债票面利率为5.6%,而上海市政府在2012年8月发行的五年期地方政府债券的票面利率仅为3.25%。和地方政府债券相比,城投债显著增加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
第三,城投债的发债主体责权不清(见图3),信用评级不可靠。
融资平台公司政企不分,经营不规范,信息不透明。比如,融资平台公司的发债资金常转为子公司的资本金。子公司因而可以空手举债,数倍放大财务杠杆。2011年审计发现,有1033家融资平台公司存在虚假出资、注册资本未到位等问题,涉及金额2441.5亿元;有1734家融资平台公司出现亏损,占总数的26.4%。相反,地方政府债券的发债和偿债主体同为地方政府,结构简单规范(见图4),是国际上普遍认同的地方政府融资方式。
中国目前法律上不允许地方政府通过“正门”自行直接发债,却默认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用不规范、不透明、成本高的方式走“后门”大肆举债,从而让预算法形同虚设。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也因此处于被动失控的局面。
治理城投债的必要制度安排是,在按照国发19号文件的要求清理整顿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同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正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来满足地方政府建设融资的需要,以显性直接债务取代隐性间接债务,让发债主体与偿债主体一致。如果地方政府可以公开合法地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高成本的城投债的动因便会减少。
通过分析总结了对地方政府债券和城投债的比较,地方政府债券相比城投债虽有很多优点,但也存在明显不足。
比如,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不够透明,地方政府债券还没有评级机制, 两省两市直接发行债券的利率还不能充分反映不同的风险水平。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机制还处在培育发展阶段,需要谨慎设计和改善。
地方债券发行机制改革
在制度没有理顺以前,短期内可以考虑的政策安排是:依然由财政部审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每年的额度可以适度增大,实际发行规模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和地方的客观需要而定。
这样可以避免今年中央项目批复后因地方没有资本金而无法实施的尴尬局面。同时可以逐步增加自行直接发债的省市数目,每个省市的发债规模和期限也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和延长,发行利率由市场决定;发债资金的用途也应从目前仅能用做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扩大到用于地方政府自己的基建和公益项目。
同时,从中长期着眼,要在制度上建立合理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制和发债机制。成功的关键是让财政预算公开透明。在此基础上,建立有效的投融资问责制,以限制公权下地方政府投资膨胀的根本动因。
只有在充分的信息披露的前提下,人大和纳税人才能切实行使监督职能,促使地方政府谨慎地、负责任地举债。也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建立有意义的地方政府债务信用评级机制和市场发债渠道,让利率真实地反映不同的风险水平。
中国当下火爆的城投债是不合理、不规范、成本高的融资工具。它是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是中国财政管理的风险隐患。
融资平台公司政策范文4
[关键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困境;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2)04-0110-03
《2010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指出,2008年以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平台数量增长过快,贷款规模迅速扩张,相关运营问题逐步出现,地方融资平台也随之成为了学者关注的热点。
一、时代背景与问题的引入
为应对2008年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我国政府批准为期两年的4万亿经济刺激方案。但新增的4万亿元投资中,新增中央政府公共投资1.18万亿元,剩余的2.82万亿投资需要由地方财政承担。在这2.82万亿元中,按平均水平60%从银行信贷融资计算,仍存在1.12万亿元的资金缺口。在预算法和担保法约束条件下,地方融资平台成为弥补这个缺口不二选择。但同时,因为“政治家、政客、选民和利益集团(银行、城司)等也都是‘经济人’。在进行个人选择时,必然要以个人得失作为评判标准”,并最终导致了融资平台暴露出很多问题。那么,什么是地方融资平台?一般认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通过划拨土地、资产注入等多种方式出资设立,授权进行公共基础设施类项目的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对外融资活动,主要以经营收入、公共设施收费和财政资金等作为还款来源的企业(事)业法人机构。
二、目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面临的问题与困境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与贷款规模增长过快
据中国人民银行对2008年以来全国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情况的专项调查显示,截至2010年年末,全国共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1万余家,较2008年年末增长25%以上。2010年年末,各地区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占当地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基本不超过30%。按照去年人民币贷款余额47.92万亿元来算,截至2010年末,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在14.376万亿元的范围,总量超过10万亿。虽然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增速已经得到了明显控制,但其绝对增速依然不低。与2009年末相比,2010年年末多个省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增速已经由50%以上降至20%以下,降幅明显,但这个增长速度依然十分惊人。
来自监管层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8月底,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余额7.66万亿元。在2008年初,这个数据仅为1.7万亿元,短短两年时间激增4.5倍。中国社科院预测,至2010年末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余额将升至9万亿一lO万亿,2011年则将达11万亿元规模。以贵阳市为例,贵阳市一共10个融资平台,连同县(区)的融资平台共有58个,贵阳是地方融资平台爆发增长的一个缩影。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的一年半时间内,“在政府无条件追求增长和银行将借贷当成政治使命的背景下”,我国地方融资平台数量由4000家暴增至8800家。11万亿元的负债,相当于2009年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3倍,债务率高达300%。很多人据此担心,“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有可能成为中国最大的金融风险源之一。”
(二)地方融资平台引发的投资冲动强劲
据中国经营报2010年8月消息,2010年1-7月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4.9%。其中,从项目隶属关系看,1-7月份中央项目投资9242亿元,同比增长10.4%;而地方项目投资高达110624亿元,增长26.3%。金融危机后,政府区域振兴规划迅速蔓延,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地方融资平台。根据审计署审计,18个省里面有7个省、10个市的债务超过财政收入2倍,“中国地方政府版”的欧洲债务风险已经有所显现。同时,投资热导致新的产能过剩,使得一直以来不振的内需无法承受新一轮投资热潮后形成的庞大供给。有专家认为,金融危机之前的2008年正值中国经济开始内生性的周期回落,此后的“强心针”对自身的慢性负面效果也在突显,如资产泡沫、通货膨胀及经济结构进一步失衡。为此,在投资上,中央提出2011年要做到“两个防止”,即防止基础设施项目“一哄而上”;防止投资“两高”行业,更多的要投入民生特别是农村,保障性住房以及对边疆和沿边的支持。
(三)地方政府融资使用效率问题
学者麦金尼指出,在公众需求更好的服务与成本不变的双重约束下,政府部门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既能有效又能负责地改善效率。但目前政府存在很多缺陷,即缺乏从预算、融资到监控的管理体系及计划、排序与评估的辅助系统和决策信息中心,因此,政府急需建立融资管理系统。近期,河南省审计厅对该省新成立的省属投融资平台审计结果是“已经组建一到两年的投融资平台,显然效率并不太高”。事实上,河南省五家公司政府投资平台(河南省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现代化的企业发展要求相悖离,尽管它们顶着大块头的帽子,但却外强中干,营运能力差。这是因为,政府部门为了实现融资平台募集社会资金,满足发债或借钱的规模要求,把平时业务没有关联的国有资产捆绑起来组成融资平台,力求在最短时间内将资产规模做大,如洛阳市高新区某公司1.2亿元资本金中,办公楼和道路管网各占40%,具有盈利能力的经营性资产仅占不足20%。这种把平时基本没有什么用的国有资产打包式划转、注入,实际上并没有使资产能够“化腐朽为神奇”。
(四)违规关联担保多发的问题
政府担保是指政府作为担保者向受益者或是直接向债权人做出的在担保受益者违约时支付债务的承诺。当债务人发生债务违约时,将由政府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付债务。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的模式下,一般由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作为借款主体,当地政府提供保证担保,由政府财政兜底,政府一般将该种保证纳入财政预算,可由当地人大常委会会议决议通过。《担保法》第八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政府提供的担保因违反了前述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财政部于2005年1月发出的《财政部关于规范地方财政担保行为的通知》强调,地方政府以将来的部分财政收入提供担保,实际上是在人代会通过之前,即将部分收入和支出项
目固定下来,这种赤字财政行为是与《预算法》相抵触的。另外,融资平台之间的互保情况普遍,信用风险也需要关注。尤其是2008年之后,在融资平台融资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担保单位的担保能力、代偿能力普遍有所下降,融资平台之间广泛存在的互保现象,对银行贷款造成潜在风险。
三、治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的对策和建议
(一)明确政府的职能和定位
首先,政府应发挥其制度供给职能。随着投融资平台的不断发展,各地方政府都在积极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但还没有制定统一的法律法规。目前,最紧迫的任务就是尽快出台投融资法律法规,具体内容应包括对投融资主体、投资范围、运作模式、基本运作内容、债务管理、地方发行债券规模、资金监管、投资决策权归属等方面的规范。其次,政府应对不同公共产品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区别对待。政府在对待项目投资回报问题上,既要体现政策支持,又要恰当保护投资者和国家的利益。政府一般可通过延长(或缩短)运营期限和调整服务收费浮动区间等手段来影响投资回报率;也可利用税收手段进行管理。同时,对于经营性项目政府应鼓励商业银行贷款或为项目进入国际金融市场融资创造条件,并积极支持项目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票等方式直接融资,适当降低增资配股条件,以利于融资的顺利进行。对于非经营性项目,政府可以建立偿债基金和城镇公共建设风险基金,帮助其日后还贷。最后,成立专门投融资管理机构。对投融资平台债务必须统一管理,扭转多头举债、分散使用、财政兜底的被动局面。在目前未成立中央投融资管理机构前,可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成立专门投融资管理机构后,由中央投融资管理机构负责,各投融资公司定期向中央投融资管理机构提交财务报告,中央投融资管理机构向财政部报告,并接受审计部门的检查。
(二)明晰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与事权
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财权向上集中、事权向下转移的现实使地方政府承担的事权越来越多,但地方政府的财力却并没有相应增加,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统一问题日益突出,资本性建设资金缺口日益扩大。同时,地方政府的双重身份引发寻租问题,也与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权、事权划分不清有关。因此,应通过法律明晰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权、事边界,明确地方政府干预经济的内容、方式及权限,建立健全信息透明制度,加强监督,建立地方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并界定相关的支出责任。
(三)政府应作为理性信用担保者参与项目运作
首先,把握信用风险的多方分担机制。鉴于城镇基础设施作为公共产品以及项目融资模式本身的独特性,在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整个阶段仍需要政府的出现,政府此时的角色应转变为理性信用担保者,既要担负起作为公共产品供给者应承担的公共责任,又要把握好担保尺度,使公平与效率有效结合。在风险责任承担上,投资者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都不愿或者说也没能力承担全部风险。因此,项目融资的最优特色就是通过周密的金融安排,将与项目有利益关系的各方承诺结合起来,不使任何一方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而且依靠各种信用保证把各种风险转移到一个或多个对项目有兴趣但又不想直接参与经营或直接提供资金的第三方,第三方的参与为项目融资设计一个强有力的信用保证结构创造了有利条件。政府作为担保人,成为风险分担的第三方在项目融资中极为普遍。
其次,政府应注意在信用担保中的分类“裁”量。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按照其来源和发生的领域不同可分为政治和政策风险、准商业风险和市场需求风险,每一类风险的特征不同直接决定了其责任主体应该是有差异的。虽然理论上政府和政策制应该保持一贯性、稳定性和公益性,但当政治风险由投资着自身承担,即没有政府担保的情况下,政府往往会选择法律或政策的修改。因此,第一类的没收财产、货币不可兑换性和不可转移性风险(即政策风险)都是直接处于政府的控制之下的,政府理所当然要承担。对于第二类的准商业风险,要看投资者与合同项目下可能违约的供应商或购买者签订协议时是否需要政府承担风险,取决于该政府对有关企业行为的影响力,如果该企业的业绩为政府所控制,则政府的担保将是很有吸引力的,如果该企业是完全独立,政府的担保就没有任何意义。第三类是市场需求风险,是指建设成本和对项目所提供服务的需求不确性有关的风险。然而,这种担保要求缺乏充足的理由,因为对建筑成本的控制,特许权所有人的重视程度要强于政府,尽管政府的政策能影响需求,但将需求风险转嫁给政府会降低投资者对项目审查的仔细程度。在操作中,可利用经营权转让期限进行调节,如果需求高于期望值,特许权将被缩短;如果需求低于期望值,特许权将延长;若需求过低,收益可能永远达不到目标值时,可由政府与特许权所有人共同承担风险。
[参考文献]
[1]程瑞华.政府融资平台面临机遇和挑战对话南开大学教授刘晓欣[N].金融时报,2009-08-22.
[2]卢文鹏,尹晨.隐性担保、补偿替代与政府债务[J].财贸经济,2004,(1):55-61.
融资平台公司政策范文5
早在2004年,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本着增强资源保障能力,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防范财务风险,依托财务公司集团化、系统化运作集团整体货币资金的目的,就战略性、前瞻性地开展了资金集中管理工作,积极推进资金一体化运作,进一步提高了资金管控和运作水平,为成员单位资金链的正常运转和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持。该兵工财务有限公司已经成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的“贴身银行”。
推进资金集中管理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自1999年组建以来,始终高度重视资金管理问题。针对当时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财务管理工作要“狠抓以集中管理的财务体制为基础,狠抓以现金流为重点的资金管理和以全面预算管理为重点的成本控制”,积极规范成员单位资金管理。同时,通过推行总会计师委派制确保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2003年初,在集团公司生存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基础财务状况基本改善的基础上,集团公司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建设高科技国际化兵器工业、打造有抱负、负责任、受尊重国家战略团队的目标,要求财务管理工作必须进行适应性变革,从而为新的战略目标提供相应的财力支持、制度保障和信息服务。当时集团公司总体资金情况是:资金分散、存贷双高、集团总体财务费用较高、集团内资金使用效益较低。主要表现在:成员单位资金沉淀在多个银行账户;成员单位之间资金缺乏调剂,一些成员单位沉淀大量资金,而另一些成员单位却又有高额银行贷款,导致集团公司总体财务费用居高不下;资金信息缺少集成手段,不能对资金流动进行适时监控;成员单位间业务往来频繁,资金在集团外流动量大,且结算成本高;成员单位独自对外融资,融资手段有限,不能有效增加与金融机构的谈判砝码,融资成本高。因此,必须在全集团以财务公司为金融运作平台,推进资金集中管理,以提高内部资金利用效率,增强资源保障能力,持续创造价值,系统平衡效率与风险,为集团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资金集中管理本质上是对既有资金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集团公司系统制定了资金集中管理实施计划,形成了操作方案。从2004年开始,以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依托,通过加强宣贯、细致谋划,先“搭建框架,走通工艺”、然后“低成本启动、高效率推进”,最终实现了“以账户管理为基础、收支分线管理为标志、资金预算管理为手段,网银系统监控为保障”的集中管控模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尤其是在有效应对金融危机、提升经营质量、完成预算目标方面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强化财务管控新举措
强化财务管理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保证。如何有效地加强财务管理,降低成本,提高集团经济效益,以适应国内外市场竞争的需要,已成为我国企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张国清指出:“构建资金集中管理体系,必须夯实管理基础,强化财务管控的一系列举措。”为此,该集团公司采取了以下的有力措施。
一是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先后制定了《资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资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完整的规章制度,为资金集中管理的系统、规范操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进行账户清理,构建收支分线管理账户体系。以财务公司账户为资金归集账户,分批次对集团所属企业银行账户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撤销银行账户近千个。同时,成员企业按照“收支分线管理”要求,在当地合作银行选择开户机构,构建了适应资金集中管理的账户体系。三是有效实施资金集中。按照收入账户每日定时零余额将资金划转到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的模式,实施了资金集中。四是深入推进资金预算管理。资金预算是实施资金集中和调度的重要依据。在全面预算管理的总体框架下,稳步推进资金预算管理。由财务公司对各单位预算额度进行控制,强化预算约束。五是财务公司开发建设了网银应用系统,实现金融业务电子化。这个工作为集团化企业开展资金集中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分布在全国各地甚至海外,一套行之有效的网上金融服务系统为安全、便捷开展资金集中管理业务提供了可能。
实施内部挖潜增效
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是提高集团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的有效途径。为此,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通过集约高效的资金管理体系,推进资金一体化运作,不断提升内部资金利用效率。
一是精细化管理,有效提高资金集中度。财务公司立足全局,在利用内部资源方面狠下功夫,一方面依托于集团公司政策推动;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客户经理制,促使资金有效向财务公司集中。2011年财务公司日均存款平均规模达到137亿元,较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前增长了291%,为解决内部资金需求提供了有效保障。二是积极运作,持续提升内源性资金保障能力。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财务公司加大对成员单位的内部贷款及票据签发、贴现力度,满足成员单位合理的资金需求。2011年财务公司日均贷款及贴现规模达到98亿元,较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增长了390%。几年来,虽然集团公司经济总量不断增加,但全部新增经营性融资需求都通过财务公司开展内部资金运作得以解决。通过大量运用财务公司贷款,集团公司总体带息负债规模得到有效控制,集团公司资产负债率几年来一直控制在65%以内。在集团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由1125亿元增加到
3214亿元增长2.8倍的情况下,流动资金借款规模却与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前持平并略有下降。三是有效缓解了存贷双高现象。通过有效实施资金集中管理以及财务公司优质金融服务的拉动,成员单位资金向财务公司大量集中。2012年6月底,集团总体货币资金占借款总额的比例由2006年的100%下降到
64%。四是通过以财务公司为平台统筹运作资金,集团总体共节约财务费用17亿元,直接产生了经济效益,为集团公司完成利润目标做出了重要贡献。
构筑集团跨越式发展的财力堡垒
资金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如何把有限的资金用好并使其发挥最大效益,是每个企业面临的战略抉择。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集中资金办大事,极大地增强了集团总体资源保障能力,为顺利完成“十一五”项目建设投入及生产经营投入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一是首开市场化直接债务融资渠道。以资金集中管理为风险控制手段,充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努力争取外部金融资源,共发行债券突破300亿元,注册额度也超过200亿元,为集团公司重大项目建设和当期生产经营投入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改变了单一依靠银行进行债务融资的现状,进一步优化了债务结构。
二是强化银企财合作。利用集团总体信誉获取银行授信额度,成员单位与财务公司一道,积极利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此举既有效保证了当期生产投入急需,又达到了降低融资成本、提高供款效率的目的,更重要的是对相关单位降低属地融资利率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财务公司在集团公司内部成长为集团公司极为重要的金融支撑平台。财务公司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在认真执行国家监管政策的同时,一手抓风险防范,一手抓科学发展,在成立以来的15年里,不仅取得了全牌照经营资格,而且在加大对成员单位金融服务力度,坚持让利于企业的前提下为集团公司创造数十亿元的经济效益,成长为集团公司发展的中坚力量。
跨越式发展中的“危”与“机”
多年来,该集团坚持稳健的财务政策,经营效益稳步提升,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具备较强的发展后劲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发展中的挑战与机遇并存。总的来说,未来发展前景广阔,急需国家政策扶持。
融资平台公司政策范文6
产业发展,由行政性机构向“泛投资”机构转变
近年来,浏阳经开区经济保持快速增长,发展势头强劲,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依然不少,如:园区投资整体效益不佳,万元产值税收偏低;土地成本攀升,开发难度加大;城市功能短板明显,产城融合任重道远;投融资模式单一,开发方式不可持续;国家政策渐趋规范,传统招商模式无法适应新的形势等等。对此,我们必须自觉践行新的发展理念,增强创新动力、厚植发展优势,努力让产业更强、居民更富、园区更美。未来五年,浏阳经开区工业总产值将翻一番,跃上2000亿元台阶,形成千亿级产业集群1个、100亿级企业5家、50亿级企业10家以上、上市企业10-15家的产业方阵;园区整体开发面积达40平方公里,聚集人口15万,基本建成产城融合、宜业宜居的现代城市工业综合体,为长沙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
首先,我们要探索园区“泛投资”机构的转型,强化园区市场化理念、淡化行政化色彩,实现园区发展理念由“管理者、服务者”向“投资者+投资管理+投资服务”的转变,改变当前招商引资项目质量不够高、效益不够好的局面,实现量增质更优、又好又快的发展。
1.以投资创业者的眼光遴选项目。开放式的竞争性市场不断呼唤科学的投资理念。以投资者的眼光遴选项目要求园区的管理者以分析师的眼光、以推理师的逻辑对项目的投资价值、投资回报以及风险系数进行归纳和把握,并作出理性的选择,具体说就是要变传统的“囫囵吞枣式”招商为“资源配置型”招商。在项目的选择上,突出招“高大强新”的项目,将品牌价值高、投资规模大、发展后劲强、科学技术新的项目作为园区的首选,同时兼顾具有增长潜力的小项目;不仅要看项目的现状,也要看项目的发展前景;不仅要看投资额,也要看项目有没有“天花板”;不仅要看项目的技术含量,也要看项目运作团队的愿景和价值理念;既看项目自身的长期发展,也要看项目的辐射带动能力和给园区带来的综合效益。特别是要将入园企业的新投资视同新的招商引资项目,鼓励企业生“二胎”“双胞胎”“多胞胎”。
2.以投资合作者的姿态促成项目。招商引资的过程,不仅是优化资源配置的过程,也是要素供给保障的过程。企业投的是资金、技术、项目等,园区投的是土地、配套、政策、服务等,洽谈项目的过程就是以投资合作者的姿态寻找合作模式的过程。有的项目需要产业政策支持、有的需要股权投资、有的需要战略合作伙伴、有的需要特殊的金融服务、有的需要其它要素的配置。园区要逐步改变靠一套招商政策包打天下的简单招商方法,持续提升投资合作的能力,实施“一企一计”“一企一策”,一个项目策划一套方案,充分发挥园区和项目投资商两个积极性,力求园区和项目投资商两种投资相吸、相适、相促、相长。
3.以投资收益者的态度服务项目。服务创造价值,服务就是生产力。要转变园区管委会的职能职责,树立“企业是二产业,政府是三产业,干的就是服务业”的意识,将服务项目的能力作为园区的核心竞争力进行培养。优质的服务就是要让企业集中精力抓市场、抓研发、抓管理。将企业外部政务、外部环境、生活配套等打造成“傻瓜相机”式的操作规程,力求操作具象化、精准化、简便化。强化项目服务责任制,实施一名领导对应联系一家企业、一个项目制度,联企领导要做这架“傻瓜相机”的按钮,要“一按就灵、一键就行”,让投资者心无旁骛、聚焦主业、干事创业。园区干部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不断完善项目个性化、精细化服务。不仅要做到有求必应,更要关注与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信息,及时做好政策咨询辅导服务,当好企业的“t望哨”“雷达站”。不断完善园区公共服务,将更多的财力投入民生,让企业共享园区的发展成果。在已建成长郡浏阳实验学校、金阳文化艺术中心的基础上,再引进建设一批名校、名院、名楼、名园、名店、名盘等,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补齐城市功能短板,完善园区综合承载功能,将园区、景区、社区融为一体,追求精细、精致、精美,以好的服务赢得好的投资回报。
模式创新,由政府投资为主向市场运作为主转变
浏阳经开区的发展已整体进入“二次创业”、实现由产业园区向产城融合的工业新城迈进的关键时期。在开发建设的前期,浏阳经开区像全国的许多开发区一样基本上是以简单粗放的政府举债、政府投资为主的开发模式,债务成本高企且越来越受到政策的控制,现有开发模式不可持续。必须改革投融资体制,优化投融资模式,化解债务风险,确保投资收益均衡。
1.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浏阳经开区成立之初,实行园区管委会与开发投资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模式。随着产业与项目开发的深入推进,两者逐步分开、独立运营。但双方的人事安排、债务管理等关系依然藕断丝连,双方的账目从未细算,也从未算清,责任不明、管理粗放。新常态下,为提升政府投资效益,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要强化政府项目的合同管理、实行国有平台公司的绩效管理、落实财政的预算管理,在完善财税体制、细化责任、减少盲目投资等方面进一步改革,将政府承担的债务算清账从国有平台公司整体剥离,用市场方式整体置换。
2.加快实施平台公司政企分开。为促进政府平台公司转型,经开区管委会将整合下属4家国有公司,加强开发投资公司等国有平台公司的管理和改革。通过将国有平台公司原承担的招标、采购、投资评审、规划审批、立项等行政职能剥离,划清政企职能职责边界,不断完善监管等举措,促进园区国有平台公司的转型提质,使之适应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的需要和市场化改革的需求,更好发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开发配套的主体作用,提升盈利能力和水平。同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导作用,成立金阳投资集团,面向市场拓宽经营领域;明确其主营业务,剥离没有意义、没有竞争力的业务。
3.积极探索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改革投融资模式,以专业能力策划项目,大力引进开发建设的战略投资者,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市场化。引进有实力的企业进行中长期合作开发,规划“园中园”“主题街”“特色片”吸引投资。通过积极推行PPP模式、发行企业债券等,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捞刀河商务区、中央生态商务区。尽可能将部分基础设施建设打包进入PPP项目,以合理利润吸引社会资本,以创新的思路解决发展模式的问题,逐步实现多元化投资、多领域经营。
产城融合,由“封闭办园”向“开放兴园”转变
浏阳经开区建设初期,沿袭了过去那种自成体系、相对封闭的发展模式。这种模式虽然在园区建设初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这种小农经济式的运作,把园区发展禁锢在一定的地域、一定的行政区划内,导致园镇(乡)建设分离、社会服务滞后、周边群众没有获得感,并进而导致周边群众不能理解支持园区、园区不能灵活配置其他区域资源等弊端。要彻底改变这一现状,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形成园区与乡镇、园区与企业、员工与居民共建共赢共享发展局面。
1.加强园镇融合发展。要发挥园区产业优势,以产业发展为基础,在统筹加强土地、水源、森林等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基础上,加快园区与洞阳镇、北盛镇融合发展,辐射带动蕉溪镇。将城市征地拆迁、环境卫生、拆违控违、社会管理等方面权力下放到乡镇,理顺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拓展园镇融合的深度、广度,彻底改变“园区是欧洲,乡镇是非洲”的现象。在“规划同图、交通同网、人员同心、成果同享”的基础上,园镇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得到科学整合,园区的征地拆迁、项目推进等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目前正依托金阳大道发展主轴,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合力打造具有国际水准、新区格局、创新禀赋和两型气质的“金阳新城”,释放“1+1>2”的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