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协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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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协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协议范文1

摘要:目前,全县已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有1221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家、省级示范社5家、市级示范社45家),主要分布在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林业、食用菌、农机及植保服务等。社员总数45837人,带动农户69832户,入股金额2451832万元。合作社覆盖全县16个乡镇(场)。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功能作用;发展对策

一、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1、充分发挥了我县农业生产优势。合作社产品主要分布在我县发展程度较高的种植业和养殖业。种植业中主要集中在蔬菜、瓜果等特色种植领域,养殖业主要集中在生猪和肉牛养殖等领域。

2、覆盖领域日益广泛。合作社服务内容由初期的简单提供技术服务,逐步向销售、运输、贮藏、加工等二、三产业延伸。很多合作社经营活动已扩展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生产经营全过程,覆盖良种引进、农资采购、生产经营、产品加工、产品销售、品牌建设、资金互助等各个领域,并逐步向体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3、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合作社由原来向社员提供技术、信息和购销服务,延伸到储运、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特别是在养殖类合作社方面,在幼畜购进、防疫、管理、饲料购进、销售等方面的统一性都比较高。

4、对农民增收的效果明显。合作社为社员提供统一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减少了农民的生产投入,提高了农产品的销售价格。

二、合作社促进农民增收、帮助成员脱贫的经验做法

2015年,汴岗镇党委对不同致贫原因的贫困户进行分类归档,发扬敢于啃“硬骨头”的精神,针对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缺劳力、有资金无项目、单打独斗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等情况,拓宽思路,大胆创新,围绕到户增收每户扶持的5000元的资金在旺达莲藕、越秀合作社进行了深入调研,把扶贫到户增收每户的资金以股金形式分别入股旺达莲藕、越秀蔬菜,镇政府作担保,保证入股农户资金安全,入股农户只负盈不负亏;合作企业每年两次对入股农户分红,用工优先考虑使用入股农户。两份协议让入股农户吃下定心丸,一份是镇政府与旺达莲藕、越秀蔬菜签订协议,镇政府负责该资金监管,做好风险控制,保证入股农户资金安全。另一份是入股农户与旺达莲藕、越秀蔬菜签订协议,旺达莲藕、越秀蔬菜用工优先考虑使用入股农户,保证务工群众有收入。目前,入股旺达莲藕农户400户,入股越秀蔬菜241户。在旺达莲藕务工的最多时达到126人,在越秀蔬菜务工的最多时达到180人。强陵岗村贫困户杨干成常年在旺达莲藕种植合作社打工,年收入达26000元,加上其妻子在旺达莲藕种植合作社打工可收入10000多元,其家6口人,已成功脱贫;杨新安家6口人,年收入20000元,也顺利脱贫。“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扶贫模式让贫困户入股分红稳定、打工增收持续,也助推了旺达莲藕、越秀蔬菜产业的发展,实现的是政府、旺达莲藕与越秀蔬菜和入股贫困户的三赢。

三、对策

1、注重培养合作社带头人的能力素质提高及普通社员合作意识的增强。我县的梅园蔬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梅根清被评为国家级劳模,带动了全村及周边村庄的农户达3214户,旺达莲藕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杨海旺和绿色阳光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张坤鹏被评为市级劳模。带头人的组织协调能力;统一思想行动、加强管理、民主决策的能力;提升产品质量,打造产品品牌创新、应当掌握市场价格规律,勇于开拓产品市场销售。带头人代表资格的法人地位责任、定期对合作社进行技术、管理和合作知识的培训,提高合作社带头人、普通社员的能力素质和合作意识。强化民主管理,设计简便易行的操作方式和监督机制,使管理、决策、监督落实到位,培养广大社员的参与和风险共担意识。

2、合作社要统一技术标准,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建立品牌、提高竞争力;多参加产品展销会,比如梅园蔬菜专业合作社与周口万果园超市、绿色阳光种植专业合作社与一封超市开展了农超对接、大大增加了农民的收入。针对合作内容,不断完善网络销售;深化合作内容,针对合作社的发展前景,要完善指导服务,强化机构,建立专业辅导队伍,帮助农民解决合作社中的实际问题;加大对合作社的扶持,推动政府部门出台具体政策,协调各种农业类项目向合作社倾斜。

3、树立合作社典型,进行重点扶持,进一步加强示范合作社的带动作用。按照全面发展、突出重点、严格筛选的方针,选择一批规模较大、带动能力强、运作规范、农民增收作用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树立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典型,起到示范作用,进一步增强专业合作社的凝聚力。示范合作社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评,引入竞争机制,调动合作社的积极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协议范文2

美国发展农民合作社的经验与启示

美国号称“农业世界冠军”,其农村合作经济距今已有大约180年的发展历史,农业合作社早已成为美国农业经营服务体系当中的重要力量。美国发展农民合作社的道路向我们证明了,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对于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我们可以积极借鉴美国成功的经验,将其与中国国情结合起来,发展有中国特色的农民合作社模式。美国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成功经验主要有:

1法制保障

美国国会和政府对于发展农民合作社十分重视,用立法的形式赋予合作社合法的地位,并用法律加以引导。早在20世纪20年代,美国国会就通过“合作社大”,赋予农业生产者自愿结成协会的权利。其后陆续制定了“合作社市场法案”、“农业营销协定法”、“农业公平交易法”等法律来改善农民的收入和规范生产及市场秩序。

2税收优惠政策

美国法律规定,与社员有合作交易关系的农民合作社可以免除公司所得税,从合作交易中获得的收益只需交纳一次税金。美国政府还对农民合作社提供各种直接或间接援助,如农民合作社可享受低于市场利率的贷款优惠。

3资本化经营模式

在资金筹集方面,美国农民合作社坚持以农民为中心,积极从外部吸引资金。加上美国自身发达的金融体系,给合作社筹集资金带来更多便利,保障了合作社的正常运行。在投资经营方面,美国农民合作社积极发展对外投资,密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农民合作社的关系,并通过对各种形势的观察、分析、研究,保证合作社资金有效运转。

4服务与培训机制

美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一方面依赖于社员的高素质。美国政府积极为合作社提供运营状况分析、财务状况分析、相关法律条文的免费咨询服务、农产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等广泛的技术服务。美国政府还通过对社员长久持续的培训,维护合作社的发展。

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要进一步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导和服务,加大扶持力度,强化支持和引导,完善法律法规,强化规范和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支撑和推动,搞好典型示范,强化带动和引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1加强相关法制保障

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规定了国家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但此法属原则性法律法规,没有具体的实施条例与之配套,所以要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对其做进一步完善和补充。

2大力发展农村互助金融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内部成员,而且服务于内部成员,具有贴近农民生活,建立成本低,机制运行灵活,满足农民需求等优点。大力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可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长期有效的融资渠道。国家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支持并引导信誉好、制度全、业绩佳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当地金融部门展开沟通,以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常的资金需求。

3完善利益分配机制

国家要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体系,坚持人人出资、互惠互利、多劳多得、按资分配的原则,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保护农民的合法收益,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的目标。

农民专业合作社协议范文3

关键词:订单农业;“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公司+生产基地+农户”;组织模式

一、随州市订单农业的发展现状与特点

随州市作为湖北省的一个中等规模的农业城市,拥有相对较高的人均土地面积,这有利于当地农产品进行规模化生产。近些年,随州市正在大力发展城市品牌蔬菜,其中“泡泡青”(一种黑绿色,叶大,杆小,味津蔬菜,随州特产)通过订单农业模式进行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发展迅猛,原本仅限当地人食用的“泡泡青”现远销北京上海甚至出口他国。

由于历史沿革和地理环境的影响,随州市泡泡青在推进订单农业这种生产经营模式时,出现两种具体组织模式: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生产模式和公司+基地+农户生产模式。

二、两种订单模式及比较

1.随州订单农业的组织形式

(1)“公司+合作社+农户”生产模式

“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的运作方式是,首先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通过契约与合作社约定本年度生产泡泡青的数量、品种和技术指标,合作社再把生产任务分配落实到各个农户,待农副产品成熟后,由合作社验级、收购,粗加工,然后由公司集中精加工并销售。企业把收购款拨付给合作社,再由合作社分发给各农户。例如作为随州市农业龙头企业,随州市长佳蔬菜有限责任公司每年与万和镇倒峡、车店等地农户签订了3500亩泡泡青菜订单,统一提供了种子和专用肥料等,并按每亩500元标准支付了定金,承诺收购价不低于每公斤1元,并在北京、沈阳、西安等地设立了销售办事处,收购后统一进行保鲜包装,打出品牌。

(2)“公司+基地+农户”生产模式

这种模式以长佳蔬菜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利用基地的作用以合约的形式把分散的农户集中起来,农民负责生产,公司负责加工和销售,大大降低了传统农业生产的风险,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比如,该市长佳蔬菜有限责任公司和和张家畈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征用他们的土地和劳力,公司提供技术和物资形成供应链大规模生产泡泡青。

2.两种模式的比较

(1)产生原因的比较

传统的“公司+农户”这种简单订单模式存在一些固有的问题:农户自身力量薄弱,在与公司的博弈中经常处于弱势地位;签订订单后,若出现市场波动,譬如价格波动,签约双方就有动机违背契约,且这种行为很难监督等,以上问题集中表现为违约率居高不下、农民利益遭受侵害、农民收益乏力,由此随着当地泡泡青农业的发展产生了对单一“公司+农户”模式的进一步发展,这便是两种具体模式产生的共同原因。

周立群和曹利群认为“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产生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由于合作社范围内的成员间的了解、信任及相互监督,因而能对农户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第二,合作社通过集中收购、简单加工降低交易成本;第三,节约了签约、执行和监督的成本。

而“公司+基地+农户”产生的原因来源于组织结构的有效性,根据贝恩的理解,要想取得有效地社会组织方式,就必须形成一种既能避免垄断,又能使生产者获得规模经济的组织结构。这反映在农业部门,即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农业产业组织模式。而从我国实践出发,“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能极大促进农业生产力发展,是产业化经营的有效组织。

(2)经营方式的比较

“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是农民自己合作建立的联盟,农民有共同的利益核心,由合作社这个整体与龙头企业签订收购协议,能够很好的代表农民的利益。另一方面,由于合作社作为一个规范的组织,使分散的农民组织化、集体化程度更高了,由合作社分配产量,便与农户生产经营过程的协作;由合作社(或协同公司)进行商品的交割,节约成本、简便易行。

“公司+基地+农户”提高了公司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蔬菜生产集中在基地,使得公司可以精确预测本年度的产量(除开天气因素),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调节产量,避免了生产过程的盲目性,取得规模经济的优势。另一方面,由于公司完全占据主导地位,削弱了农户生产的积极性。随州市“公司+基地+农户”类似家庭农场模式,龙头企业以土地流转的形式,以每亩1000元的年租金与农户达成流转10-15年协议,然后雇请当地农户为其生产经营。

(3)农户收益和风险的比较

“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订单农业模式中,由于合作社是农民自发建立的,合作社不仅和公司签订订单,还会直接对外销售,拓宽了农户的销售渠道,从而提高了农户的议价能力。而且由于合作社是长期存在的,避免不同作物收获季节的差异性和交替性,可以为农户寻找各个阶段的龙头企业进行合作,使得农户的全年平均农业收入稳定。

“公司+基地+农户”型是以公司为核心的,全年经营公司在相应季节作物的生产,这样有可能使得一部分农民不适应这种蔬菜种植方式,让他们在某些月份处于失业状态,或者激励不足,工作效率低下,因而其期望收益低。另外,由于“公司+基地+农户”完全是在基地上栽植,公司提供技术和生产要素、技术、设备等,因而公司前期投入较多,面对较大的市场风险,而且当蔬菜价格面临剧烈波动时,公司就会蒙受巨大损失。

三、订单农业两种模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订单农业发展中的共有问题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信息不对称。在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生产模式中,订单农业违约率高,契约关系关系不稳定。具体体现在:一是当市场价格大幅下降,龙头企业以协议价格收购农产品利润很少甚至亏损严重时,龙头企业就会以市场价格波动、资金不足为由,不收购农产品。二是当市场价格大幅上升时,或农产品质量不合标准,或农产品数量不合标准,造成农户实质上的违约。

第二,订单农业规模小、类别少。随州市泡泡青虽然有一定发展但品种比较单一,而且龙头企业引导的两种订单模式签订的契约数量分配到每个农户都很少,规模化受到限制。

第三,订单不规范、履约难度大。目前,龙头企业通过政府的协同作用来引导农户加入订单农业,或者与合作社签订协议,通过层层收购,层层分解,落实到户。

针对随州市订单农业两种具体模式,在发展过程各自又存在自身独特的问题,现对两种模式的具体问题进行比较论述:

“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中,合作社法律地位不明确、发育迟缓,龙头企业与合作社签订订单后,并不是由合作社直接提供农产品给企业,而是将任务分配给会员农户,这就造成了法定契约主体与实际履约主体的错位和产品生产、储运、分配等环节相互脱离。另一方面,由于合作社是农户自发成立的组织,获得的资金、技术、产量等仅限于所有参与农户范围内,没有具有更加专业化的机构指导,生产经营过程仍存在盲目性、投机性等问题。

“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存在着信息和履约方面的缺陷。由于公司是直接接触市场需求变化,比农户更加清楚市场价格的变化,因而在签订契约时,会有故意压低订单价格,或利用契约的不完全性,制定有利于自己利益而损害农户利益的条款。而且,企业在成本、设备上的投入比较大,前期投入比较多,因而企业承担更大的风险,从而不利于契约的稳定实施。从农户的角度来说,由于大多数农户的法律意识淡薄,缺乏长期收益意识,可能为了短期的利益而放弃长期的利益。

四、结论与建议

订单农业对促进随州市农户的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在随州市发展了两种模式――“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和“公司+基地+农户”,都很好的契合了当地蔬菜生产经营的特点,规避了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提高了农户的收入水平。但不同的订单模式适用不同的生产经营环境,对于农户生产经营的风险和收入的影响作用是不同的,从而对订单农业项目的持续性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在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发展的同时,应积极引导订单农业的组织模式升级与优化。具体而言,可以考虑以下措施:

1.加强对专业合作社的引导和扶持,强化农民的组织认同感。政府应该尽力使专业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及签订的契约规范化,建立成熟的合作社组织结构。例如,在合作社内部鼓励“能人”治社与民主管理相协调的运行机制,完善合作社的利益分配机制。

2.确定专业合作社的合法地位,加速专业合作社的专业化进程。对于信誉良好、业绩较佳的企业,进行财政和税收方面的减免,并将其当成模板进行推广,并加强合作社内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3.防范龙头企业的“欺压农户’行为,建立“公司+农户”共同发展的组织模式。政府应该提倡具有更加灵活性的定价方式,加强公司和农户对市场风险的适应能力,对于契约明显对另一方不利的条款要大力规劝和压制。

4.建立“信用查询系统”。对于所有加入订单农业的大型农户、中介机构(合作社等)、龙头企业建立信用查询系统,奖励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机构和个人,而具有较差信用记录的机构和个人就会逐步被市场淘汰。

参考文献:

[1]周立群,曹利群.农村经济组织形态的演变与创新――山东省莱阳市农业产业化调查报告[J].经济研究,2001(1).

[2]刘凤芹.不完全合约与履约障碍――以农业订单为例[J].经济研究,2003(4).

[3]周衍平,陈会英,姜爱玲.山东省订单农业的发展状况与问题[J].经济研究,2002(5).

[4]杜吟棠.“公司+农户”模式初探――兼论其合理性与局限性[J].中国农村观察,2002(1).

[5]周立群,曹利群.农村经济组织形态的演变与创新.经济研究,2001(1).

农民专业合作社协议范文4

【关键词】烟农 合作社 用工管理

近年来,随着现代烟草农业发展和烟草行业基地单元建设的推进,在烟草行业的扶持、引导下,全国烟农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但在合作社建设和管理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用工管理等方面的困惑和问题,如何有效借鉴国内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经验,进一步加强合作社劳动用工管理,推进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使其获得更大、更好的发展。

一、劳动用工管理概念及重要意义

合作社劳动用工管理是指为规范合作社和劳动者的用工行为,维护合作社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用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的规章制度。加强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合作社是一个重要载体、重要平台、重要抓手。合作社建设既是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的重点,也是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的难点。要抓好合作社建设,首先抓好生产要素、生产能力的提高。劳动者就是种烟主体即烟农,还包括专业化服务人员和经营管理者,是生产力的首要素。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形成良好有序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这有利于烟农合作社建设工作的稳步推进,有利于保障各方的权益不受侵害,有利于体现劳动者价值。

二、劳动用工管理存在的缺陷分析

从调研情况看,各烟区烟农专业合作社管理定位不同,管理模式也不同,劳动用工管理和使用也存在较大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烟农合作社和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从合作社方面分析,有些合作社对遵守劳动用工管理相关法律的观念不强,在使用劳动用工时,从合作社的利益出发,签订违背法律的合同,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从劳动者的角度分析,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认知水平低,没有认识到劳动合同对自身利益的重要性,存在短期试试看的心理,部分劳动者拒绝签订相关合同、协议,签订合同的违反约定也时有发生,对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带来一定的障碍。

(二)烟叶生产技术员充实合作社力量,考核管理不到位,责任主体不清。部分烟区建立专业化服务队伍,以烟叶生产技术员充实合作社力量,提高烟农合作社服务水平,但烟叶生产技术员聘任、使用、考核、管理不是同一责任主体,用工管理不规范,不利于调动烟叶生产技术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

(三)合作社用工多样化,劳动用工管理有待规范。烟农合作社劳动用工主要有劳务派遣用工、长期用工、季节性用工、业务外包用工等,劳动用工协议签订欠规范、合同内容涵盖不全,社会保险缴纳不足。季节性用工由合作社招用,薪酬由合作社直接发放,聘用程序不规范,形成临时性劳动用工关系,存在工作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死亡等用工风险。

(四)烟草员工定位不准确,角色转换不到位。烟农合作社聘用的个别烟草职工,角色转换不到位,在宣传合作社政策时往往以烟草公司的名义进行,容易使劳务人员在思想认识上认为给烟草公司工作,而不是给烟农合作社工作,易引起劳务纠纷。

(五))劳资纠纷给社会带来负面的影响。由于合作社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造成合作社与劳动者矛盾激化,使一些比较激进的劳动者采取罢工,影响合作社对烟农的服务水平,给合作社带来严重经济损失,对社会治安管理带来危害,给烟草企业带来不良的负面影响,破坏了正常稳定的社会秩序。

三、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对策及建议

近年来,国家烟草专卖局高度重视合作社建设,先后出台了不少文件,对合作社建设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一)增强合作社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要处理好烟草公司、合作社和劳动者的法律关系,通过广泛宣传,加强培训,提高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从思想上认识到烟农合作社的性质,准确定位,依法管理,理顺聘用关系,转变思想观念,做好合作社工作。

(二)加强聘用烟草人员的管理,提升主观能动性。将合作社聘用烟草人员的工作业绩纳入考核,与薪酬挂钩,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合作社聘用的烟草公司在职人员,要转变身份和观念,改变代表烟草公司的思想。烟农合作社开展的工作要定位准确,特别是劳务用工方面,都是合作社用工,而非烟草公司用工,雇主是烟农合作社。

(三)规范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一是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严格控制劳务派遣人员数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凡能够进行业务外包的业务事项,原则上实行业务外包,减少劳务派遣人员数量,降低劳务用工风险。二是规范劳务派遣协议,协议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协议签订要及时,不能出现断档、空白期,确保协议严谨、规范、有效。三是符合缴纳社会保险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原则上要求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不符合缴纳社会保险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原则上要求劳务派遣公司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降低劳动用工风险。

(四)控制使用长期用工。烟农合作社原则上不能使用长期劳动用工,可结合合作社实际,采用业务外包或劳务派遣等形式使用劳动用工,降低劳动用工风险,防止发生劳动纠纷。

(五)规范使用季节性用工。烟农合作社要本着科学业务外包、全面监督到位、考核环环相扣的原则,对符合外包条件的业务要科学外包,签订规范的业务外包协议,合作社根据业务考核、验收结果,向承包人支付劳务费用。承包人负责组织劳务人员完成承包业务,并向劳务者支付劳务费用避免形成劳务用工关系,降低用工风险。合作社机械农机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本人必须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签订规范、有效的安全协议,安全协议需经单位聘用律师审议,降低使用农机手的用工风险。

农民专业合作社协议范文5

期货合作社的现实性

我国农业生产规模小,生产组织化程度低,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矛盾突出,农产品尤其是粮食流通存在许多障碍。借助期货合作社的现代组织形式,建立期货订单粮食流通模式,符合我国农业特点。

我国粮食生产的尴尬――增产不增收。

受粮食生产周期长、价格季节性波动强等特点的影响,粮食现货市场存在着明显的时空矛盾,使粮食生产和经营面临很大的风险,严重影响了农民真正实现丰产丰收。

春夏季节,上年度生产的粮食逐步消耗、供应减少、库存下降,现货价格会逐步升高,但那时农民往往已无粮可售,只能眼睁睁看着粮食价格上涨。即使按当时的市场形势组织生产,也要等到秋天收获时才能出售。这期间粮价变化很大,特别是到了秋收时节,由于新季作物集中上市,供应量增大,粮价常常会一路下跌。而由于受仓储条件限制和回笼资金的需要,大多数农户又不得不低价出售。市场价格的季节变化和售粮相对集中的特点,使粮农很难踩准价格节奏卖上好价钱,经常是丰收不增收。而随着我国农产品市场对外开放,广大粮农将面临更高的市场风险。

农民进入期货市场存在着很多困难。

我国期货市场起步较晚,且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波折,延缓了农民步入期货市场的进程。目前,我国农产品期货只有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麦、棉花、绿豆、白糖等少量交易品种,而且大多成交量较小。

适宜进行期货交易的农产品一般应具有几个特征:易于长时间储藏、保存;品质等级划分界线分明,能为公众认可或者符合某种标准规定;可以进行大批量交易,生产量、消费量和流通量比较大;交易量较大,否则套期保值和投机交易都难以实现;未来一定时期内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走向有较大波动,使参与者有不同预期,否则将缺少交易对手。同时,对远期合约还应该考虑商品的运输条件和交割地点等。

我国农户以家庭为主的经营方式,造成了农户市场主体地位不高、商品交易量小、市场信息把握不灵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难以开展,这些因素决定了农户无法以个体的身份进入期货交易市场,无法利用期货市场定价功能来组织生产。此外,期货市场需要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农户现有的文化水平难以理解交易规则,进入期货市场进行尝试难度较大。

期货合作社为农民避险保值创造条件。

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功能可以引导农户发展生产,有利于分散农产品市场风险。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农户分散经营,生产规模小、市场能力不足,不具备直接利用期货市场的能力和条件。以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合作组织的方式发展期货合作社,可以规避风险,实现稳定收益。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美国,即使是政府对农业和农场进行了大量的补贴,期货市场也是规避粮食价格波动最常用、最有效的手段。而引领美国农民进入期货市场,发挥关键作用的正是农业合作社:除了个别大的农场主直接参与期货交易外,绝大多数中小农业生产者通过各种销售合作社参与粮食流通。合作社一般由农民自发创立、自愿参加,并且由农民自己控制。合作社的主要目的就是帮助农民销售粮食,回避价格风险。农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对未来农产品价格走势的判断,与销售合作社签订协议,合作社再进入期货市场进行保值。农民与合作社签订的协议实际上是一种订单,以期保证收入,规避价格风险。农业合作社与期货市场紧密结合,成为主导大宗农产品流通的重要机制。

而在我国,粮食流通面临同样的市场弱质性,且因生产规模小、市场体系不健全等因素制约,面临更大的市场困境。因此,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经验,组建农民期货合作社,引领农民进入期货市场,建立现代市场化粮食流通新模式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期货合作社实践

期货合作社是对普通期货订单模式的完善和发展。

以农产品为主的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近年来在东北粮食主产区推进以“免费培训农民、市场信息下乡、期货订单试点”为主要内容的“千村万户市场服务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工程通过“公司+农户、期货+订单”的模式,借助以龙头企业为主的中间组织,以订单的方式把小农户整合在一起,化零为整,使分散的农民也能够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这种模式克服了普通订单合同履约率低的问题,分散了订单风险,稳定了企农双方的关系,促进了订单农业的发展。从其实施的实际效果来看,它在增加农民收入、稳定企业利润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受到企业和农民两方面的支持和欢迎。

但是,这种模式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从工程举办的培训班来看,培训对象主要是种粮大户、农村经纪人、县乡基层干部及粮食现货企业。这些群体固然有助于将农产品引入期货市场,却不能将广大普通农民引向期货市场。因为种粮大户在我国毕竟是少数,其中很多在本质上仍属于小农经营范畴。而且,农村经纪人、县乡基层干部及粮食现货企业和广大农民不是一个利益主体,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期货市场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违约问题。

也许正是意识到了这一点,大商所在设计体现不同特点的期货订单模式的同时,积极推动建立“农村中介组织”的新型期货订单模式。一些县市的农民在经过期货培训后,自发成立农民协会。

期货合作社正是对这种新型期货订单模式的完善和发展。农民协会相对期货合作社而言,组织相对松散,农民参与有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不健全。期货合作社不仅仅是农民进入期货市场的中介,随着合作的深入,农民还在诸如购销、保险、信用、期货等领域开展广泛的合作,以期货合作带动购销、保险、信用等领域的合作,并反过来促进农民期货合作的发展。

期货合作社是新型农民合作社实践中的创新模式。

期货合作社模式的最初倡导者是吉林省梨树县新型农民合作社组织者姜柏林。目前,梨树县已有130多家农民合作组织,夏家农民合作社和闫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更被视为农村“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典范。

大商所工作人员在四平地区开展期货订单的试点,并找到姜柏林,共同探讨如何组织农民进入期货市场的问题。受“公司+农户、期货+订单”模式的启发,姜柏林认为可以引导农民进行期货合作社示范。通过期货合作社,一方面能通过典型示范来推动和普及期货市场知识,让这种专业性强的金融知识通过开展活动具体化和简单化,可使更多的农民了解期货市场;另一方面通过期货合作社培养一部分农民知识精英,通过他们将期货知识传播到农民中,让农民说服农民,让农民培育农民,让农民组织农民,充分发挥期货市场信息引导、利益驱动和合作社的组织功能,把农户经济组织起来。

实际操作模式

期货合作社的核心,在于自身组织农户的优势和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与套期保值功能实现对接,建立起社会化的农业风险配置机制,从而解决农产品尤其是粮食市场风险,以及我国农业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利用期货市场建立起一种农业发展的长效机制,让社会游资来分担农产品尤其是粮食经营风险,让资本市场反哺农业,实现农产品尤其是粮食流通高效运转以及粮农持续稳定增收。

根据这一理念,除了农户直接组建期货合作社进入期货市场的模式,还有两种主要的期货合作社模式。

企农联合型期货合作社。这是对原有的“公司+农户、期货+订单”期货订单模式的改造(如图1所示)。农户组建或参加合作社,合作社代表农户与企业签订订单合同。由于可以利用期货市场规避价格风险,合作社的建立既能维护农民的利益,又降低了企业与农户的交易成本,从而稳定了订单组织关系,实现农户、合作社、企业三方共赢。

这种模式的基本途径是:第一步,农民自发创立、自愿参加由农民自己控制的合作社,在播种季节,农民将其承包地可能收获的用于销售的农产品(可交易的农产品期货,如玉米等)与合作社签订销售协议;第二步,合作社代表农户与企业签订期货订单合同,并根据预计的秋天期货价格进行成本核算来确定订单价格;第三步,订单合同一经签订,订单企业随即在期货市场卖出期货;第四步,秋天收获时,订单企业根据合作社与农户签订的销售协议按订单价格收购农户的粮食,再按照当初的期货交易价格在期货交易所进行交割,或是对冲平仓,实现保值避险,从而获得春播时已经锁定的利润。这样,农户和订单企业都得到稳定的收益,实现了双赢,价格波动的风险转移给了期货参与者。

这种模式适合于规模比较小,单独参与期货市场存在资金困难的合作社。待合作社发展壮大后,或继续与订单企业合作,或直接进入期货市场。

信农互动型期货合作社。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金融市场面临着“两高”难题,即高风险和高成本,这严重制约了金融机构对农户开展信贷服务。通过期货市场可有效地规避农户经营的市场风险,再结合国家保险机制化解农户的自然灾害风险,解决了信贷机构向农民发放贷款的后顾之忧。期货合作社的出现使国家农业政策银行因有了合适的组织载体而能有效地将政策传导给农民。农业政策银行根据农户与合作社签订的期货销售协议向合作社提供一定比例的批发贷款,合作社以这笔贷款开展资金互助,放大资金需求,联结更多农户进入合作社,同时解决信贷机构面对分散的农户提供小额贷款运行成本高的问题。

合作社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信农互动型期货合作社是信贷扶持下的期货合作社的理想模式(如图2所示)。合作社根据与农民签订的预售农产品合约情况,或与订单组织签订订单合同,或直接进入期货市场。农发行根据期货市场价格预期和农户签订订单合同或期货合约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如订单价格或期货合约的80%)向合作社的资金互助中心提供批发贷款。合作社资金互助中心将取得的抵押贷款作为资金互助中心的借款来源,调节社员生产资金需求或用于发展期货合作社社员,壮大合作社经济。因有订单合同或期货合约的价格指导,农业生产的风险得到控制,这样农发行信贷资金就有可靠的回收保障,订单农业也会因为锁定订单收益得到很好的发展,实现农户、合作社、企业、农发行多方共赢。

五大原则

国家和社会扶持的原则。合作社是弱势群体的组织,农业本身是弱势产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会面临组织成本、制度成本、风险成本等庞大的发展成本,这一切使得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外界的扶持。同时,我国农民文化水平不高,“市场盲”和“信息盲”现在比较普遍,需要国家和社会的培训服务和信息服务。对合作社和农民利用期货市场进行扶持,也是国际通行经验。如美国早期建立公益性“天使基金”培训农民,帮助农民进入期货市场;美国政府通过低息贷款等形式的政策引导,鼓励农场主参与农产品期货及期权交易,规避价格风险。

坚持的原则。是现阶段我国农村稳定的基础。发展农民期货合作社需要尊重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农产品所有权。在此基础上,期货合作社组织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并通过统一销售的方式在期货市场上实现农产品的套期保值。

自愿互利和自治独立的原则。期货合作社是农民自愿成立、自我管理的组织,合作社以“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宗旨为农民开展期货等方面的服务,以维护农民的利益为根本目标,这是解决期货市场中违约问题的关键。合作社是由农民入股、农民自我管理的组织,这种稳定的关系使农民不会因为短期利益而损害长期的合作,而且合作社是千家万户分散的农民组成的一个有一定影响力的利益主体,有能力维护农民的利益。

文化建设原则。没有文化的合作社是长久不了的。因此,期货合作社要坚持对其成员的自我教育和培训,培育农民学文化、守纪律、讲信用的意识,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逐步提高合作社的组织管理和经营能力。

多元化合作原则。期货合作社不仅仅是农民在期货领域的合作,同时也需要农民在文艺、购销、资金等领域开展互助合作,因此期货合作社又是一个农民文艺互助组织,一个农民购销互助组织,一个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多领域、多元化的合作才能更好地组织农民,服务农民。

农民专业合作社协议范文6

河南漯河市召陵区富农蔬菜瓜果种植专业合作社位于召陵镇大徐村,2011年入社大棚瓜菜种植户95户,种植面积达30公顷,年生产无公害瓜菜2250吨,礼品西瓜畅销周边超市,年产值已突破1000万元。合作社先后被市政府评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优秀合作社”,已注册“新大徐”商标,大徐村已经成为远近闻名的西瓜村。该合作社采取“超市 +专业合作社 +农户”的农超对接经营模式, 使大徐村2009年人均收入由原来的6500元增长到2011年的9200元,并辐射带动周边万金镇、老窝镇、召陵镇的10多个村庄发展蔬菜大棚90座,种植大棚蔬菜24公顷,带动1000多户农民脱贫致富。大徐礼品西瓜在农超对接中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着眼未来,对大徐礼品西瓜实施的“超市+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农超对接经营模式进行探讨。

1.农超对接存在的问题 ①合作社无法满足超市在数量方面的要求。超市大多都是连锁店,对农产品的需求数量大、品种多,连续性强,一个合作社甚至几十个合作社都无法满足超市的数量需求,更不要说连续供应几个月或者一年。②超市不愿向农民提供相应的价格保证,承担一些市场风险。即使一家一户与超市签订意向性的协议书也无约束力,签与不签没什么本质区别,真正的标尺还是市场。因市场的变化难以预测,为了抵御市场风险,很多农民在种植蔬菜时都尽可能多种几种蔬菜。③缺乏有效组织。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在超市销售的大多数农产品,都需要挑选、整理、包装等,而一般的合作社都不具有这方面的功能。④广大瓜农认识不到位。在大徐,部份种植户对农超对接的意义(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缺乏了解,对大徐礼品西瓜农超对接所面临的环境、运作规则认知率不高。⑤产品包装有待改进。目前,大徐礼品西瓜量数过多,一包装箱西瓜为6个,超过一般2~3人家庭在西瓜保质期内的销售量。

2.对农超对接的建议 ①组成联合社,扩大礼品西瓜的供应量,加强礼品西瓜生产计划性。针对西瓜销售中单个合作社生产的农产品无法满足超市数量需要的问题,只有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起来,成立农产品生产销售专业联合社,多个农业生产基地联合起来,根据市场需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计划地组织生产和销售,尽可能地减少零散的产品种类,集中生产地方优势产品和特色产品,方能解决超市需求量的问题。②提高合作社的服务能力和承担市场风险的能力,向农民提供最低保护价格。针对超市中农产品必须优质、安全、美观、方便携带的特点。农民生产的农产品需要经过挑选、清理、包装等环节,存在较大的困难。但这些工作必须有人去做,由谁来做?只有合作社或者联合社来做,现有的合作社大多不具备这些功能。因此,要想给超市提供符合条件的产品,合作社必须要加强这方面的服务能力建设。这项服务是蔬菜生产过程的延伸,本身能提高蔬菜的价值,通过这些工作蔬菜的价格也可以适当的得到提高。合作社要想把一家一户的农民真正地联合起来,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提供最低保护价是必须的,否则就无法有计划地组织农产品生产。因为承担风险必须与农民分开,合作社只有另外成立公司,用于承担市场风险和享受适当的利润分配。也就是说合作社的下属公司,以最低保护价以上的价格收购农民的农产品,并进行适当的粗加工,统一对外销售。③坚持按标生产,提高礼品西瓜品质。好的品质是产品进入市场的基础,要进一步强化技术指导,种植高质量的西瓜,做到加工包装统一,确保标牌标识一致,装箱标准一致,品种与标注一致,产地与可追溯地一致,坚持推行农产品分级包装,保证礼品西瓜质量。④改进包装,提高品牌包装的外部形象。“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大徐礼品西瓜主动在包装上做文章,引进专业包装设计公司,大力开展创意设计,设计出合理、新颖、外形独特、具有现代气息的包装,每个包装盒礼品西瓜不超过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