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制度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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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制度管理办法

企业制度管理办法范文1

    现将《湖南省建立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湖南省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建立和实行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既是解决目前存在的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负担重、统筹层次低、管理不健全等问题的需要,又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的客观要求,意义重大。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所有制形式的多样化,加快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步伐也势在必行。

    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是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全局。各级政府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劳动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体改、经贸、财政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这项制度的顺利实施。

    湖南省建立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精神,结合我省近两年贯彻《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湘政发〔1995〕18号)和《湖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省政府令第59号)的实践,现就全省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基数为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小于统计年报的企业工资总额的,应以统计年报数为企业缴费基数。企业缴费比例,要由目前全省平均24.5%的比例尽快并逐步降至20%,即1998年1月起降至22.5%,并在2000年底以前降至20%。在降低企业费率的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月平均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比例,1997年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以后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直至8%为止。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可适当加快。

    二、统一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入比例。从1998年1月1日起统一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逐步降至3%。1997年底以前已为职工建立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予以保留,并与统一制度后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城乡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记入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其个人帐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含本实施意见实施前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按职工本人缴费工资基数划转记入职工个人帐户的部分)可以继承。

    三、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且履行了缴费(指单位和个人同时足额缴费,下同)义务,应予办理退休手续。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以下办法计发:

    1、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职工,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本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

    2、1996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以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以下简称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职工,按照新老办法平稳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增加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职工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4%。增加过渡性养老金后仍难以平稳过渡的地、州、市,可另加过渡性调节金予以解决。过渡性调节金的具体数额由各地、州、市按每月不超过130元的标准统一确定,并应从统一制度实施后的第6年起在其后的10年内逐年减少,直至取消。

    在统一制度初期,为了保证职工退休后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可以采取新老办法对比计算的做法。凡按照本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省人民政府湘政发〔1995〕18号文件实施前的老办法(按老办法计发待遇的工资基数,仍应按省人民政府湘政发〔1995〕18号文件规定封定在1994年底以前)待遇标准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统一制度实施当年退休的增加幅度不得超过10%,从第2年至第5年退休的增加幅度每年可递增5个百分点,至第6年不再予限制,同时取消新老办法对比计算的做法。

    对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而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或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也可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

    对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再按其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两个月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3、1997年底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和省原规定发给养老金。

    四、继续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根据全省经济发展情况和养老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原则上每年7月1日按照本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调整一次。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作调整。具体调整办法由省劳动厅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研究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企业离休人员基本离休金的调整办法,按照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办发〔1997〕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严格退休审批手续。劳动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退休政策,各地不得自行放宽条件,任何企业都不得自行办理职工退休审批手续。企业职工凡没有经过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的一律无效。

    六、巩固和提高养老保险社会化程度。在巩固现有统筹层次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完善省级统筹办法,继续坚持全省集中决策,省级调控,分级管理,以地州市为主的原则,强化省级调剂金的收缴,加大省级调控力度,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实现统一费率、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剂使用基金。

    七、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凡按省人民政府湘政发〔1995〕18号文件规定应参加养老保险而至今尚未参加的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必须在1998年底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同时,加快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步伐。

    八、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的社会化水平。加快将目前由企业发放养老金改为社会化发放的步伐,积极创造条件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逐步由企业转向社会,减轻企业的社会事务负担。各级社会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改进和完善服务与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九、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和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保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职工养老,严禁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2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严禁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基金收缴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财政、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

    十、本实施意见从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省政府过去有关养老保险的规定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本实施意见由省劳动厅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湖南省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年老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和《湖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省政府令第59号)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的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及其业主、雇员和帮工(以下称“从业人员”)。已享受其他法定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属于强制性的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从业人员个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本办法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分担费用,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及从业人员个人缴费挂钩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行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经办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业务。

    工商、税务、物价、交通、公安等部门及个体劳动协会和私营经济协会应积极配合并协助做好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工作。

    社会保障委员会对劳动行政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和基金管理情况实行监督。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第六条  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下列标准缴纳。

    (一)用人单位现按其从业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总和的1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后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5年内逐步过渡到统一的城镇企业缴费水平。

    (二)从业人员暂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999年调整至5%,以后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直至达到8%为止。

    (三)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以上年度本人月实际工资收入作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实际工资收入低于所在地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所在地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实际工资收入超过所在地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

    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以所在地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第七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可由用人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免签协议),或者委托工商、税务等部门代为收缴。用人单位也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第八条  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帐户”。

    第九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养老保险,严禁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财政、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确保基金安全。

    第十条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实行减免。因特殊原因,用人单位暂无力缴纳的,由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以暂缓缴纳。缓缴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在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后,必须在30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或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商、税务、物价、交通、公安等部门在办理有关证、照年检、年审和登记手续时,应督促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建立、解除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兼(合)并、停业、破产的,应在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停保、转移等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人数、工资总额、退休人数核查一次。核查时,有权调阅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名册、帐目和报表,有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三章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业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发给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

    第十六条  个人帐户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1%建立,个人帐户由以下部分组成:

    (一)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按从业人员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一定比例划入的部分。

    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从用人单位划入的部分相应降低,直到降至3%为止。

    个人帐户的储存额,每年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城乡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所得利息记入个人帐户。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除计入从业人员个人帐户部分外,其余作为社会统筹基金。

    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储存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城乡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结算一次个人帐户储存额,并及时向从业人员提供个人帐户对帐单和个人帐户卡,作为从业人员核查和今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

    第十九条  从业人员工作异动,个人帐户储存额全部随同转移;因故停止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人帐户予以保留;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人帐户中的前后储存额予以合并计算,不间断计息。

    第四章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条  从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方可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性养老金。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发给。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为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第二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补助金,同时终止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一)从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未满15年即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中的全部储存额。

    (二)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死亡,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取完的,其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由其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私营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本人的个人帐户储存额或余额可以全部继承。

    (三)从业人员未达到退休年龄而去境外(包括港澳台)定居的,可按本条(二)项的规定一次性领取相应待遇。

    第二十二条  从业人员退休后死亡,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发给的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先从个人帐户储存额中支付,不足部分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三条  从业人员的缴费年限从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开始时计算。

    从业人员被招收、聘用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实际缴费年限可前后合并计算。

    从业人员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已建立了个人帐户的,其实际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

    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之后中断缴费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

    第二十四条  建立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从业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按照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长比例同步调整。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无偿提供服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依照《湖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省政府令第59号)处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按照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湖南省建立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予以衔接。

企业制度管理办法范文2

近年来受经济危机及煤炭市场影响,运输形势极为严峻,运输经营跌宕起伏,精煤、原煤销售困难,去向不足、外运受阻;同时资源下降,重车积压严重,导致矿区铁路运量节节下滑。从外部环境看:铁路运价是由政府严格控制的,企业无权自主决定,以不变的价格在市场中运行,难于应付,显得尤为被动。同时,出现增支过快的现象:一是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增支,如工资、福利;二是机车用油、水、电涨价;三是专用零配件涨价;四是机车、车辆大修涨价等。从企业内部管理体制及现状看:目前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铁路运输处内部有12个基层单位,生产单位有:田庄车务段、申西车务段、宝丰车务段、机务段、工务段、电务段、车辆厂、生活段、供应站。经费单位有:医务所、公安段等。对生产单位的管理办法是下达生产计划及材料费、煤、水、电指标;对经费单位,下达经费计划,按计划考核。在财务管理上,实行的是收支两条线。各单位的工作量没有计量考核标准,无法真正形成内部核算。针对严峻的形势,结合本企业实际,我们制定了“三保两联”管理办法,以期达到“强化措施,调理结构,开源节流”,从而实现企业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适应形势,制订科学的管理办法

面对新形势,为使本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在传统管理方法的基础上,通过对体制的不断改革、改进形成了适应本企业特色的“三保两联”管理办法:一保是指经济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在设定上各有侧重,运输单位以增收为主,检修单位以降低成本为主;二保是指安全控制指标,主要是以下达各单位的安全控制指标为主实施考核;三保是指业务指标,主要根据各基层单位生产性质的专业业务指标和用于特定情况下的指标。一联是指单位工资收入,联挂单位工资收入从总体上都与全处总运量、总收挂,实现总体平衡,再与各单位具体工作量、费用指标联挂,体现效率优先原则;二联是指领导干部收入:科级领导干部收入除联挂通用指标及本单位各项费用指标外,又增加了增收节支内容,按节超额的10%与收挂。在制订“三保两联”管理办法过程中,把企业看成是一个完整的系统,系统各部分的联系是有机的,之所以提出全面的企业创新,就是强调企业创新体系的三个子系统——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的相互关系、相互作用,最大限度地实现整体功能的提高。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需要一套新的观念、管理方法和方式去运作,从而创建富有活力的内部运行机制。为此,“三保两联”设计出了以处机关为利润中心,各段站成为成本核算控制中心、产品质量管理中心为基础的责任系统和指标系统。内容上具体化、方法上量化、上下系统化。通过下发文件,建立制度,从组织制度上保证各个基础单位、科室签订经营责任书,年底全面考核。并针对各个单位在压减成本、增收节支中出台了一套奖罚办法。实行月度考核兑现,以效益为主,真正体现了按劳分配原则。

严格考核制度。在日常经营中,各核算经济往来,都是通过结算中心结算。在生产成本核算时将运量、运价、价格、产值、利润等放在工资核算中;生产单位在对成本进行核算时,我们把成本否决作为手段引入互相配套的成本管理格局。把市场价格引入企业内部,作为各单位成本核算的依据,即按照换算的工作量下发材料费指标,没有工作量就没有材料费的新做法,实行成本倒算,确保利润。经过多年严格执行,在不断完善改进“三保两联”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考核范围由段站延伸到车间班组。

三、实施过程及效果

在“三保两联”管理办法的实施过程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将此项工作列为年度企业管理改革的中心任务,组织有关业务人员集中学习“三保两联”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与操作方法。二是各业务科室围绕“三保两联”管理办法完善各部门的工作,没有衔接上的,及时抓紧制订配套制度。三是为确保“三保两联”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对现有的计量器具进行重新落实,并绘制网络图,按网络图配备了计量器具,使配备率达到100%。四是严格考核,奖惩兑现。为保证考核的真实性、可靠性,每月初对基层各单位进行考核,主要业务科室领导亲自参会,当月兑现奖罚。

企业制度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会计档案;科学管理;财会部门

会计档案是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财会部门或会计人员在经济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并按照统一规律保存起来备查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材料,还包括实行会计电算化后的存储软件、会计数据磁盘、磁带、光盘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是重要的经济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单位的重要档案之一,它在会计工作和经济管理工作中具有多方面的重要的利用价值,《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都对会计档案管理做出了规定。会计档案管理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会计的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有利于堵塞漏洞,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因此,会计档案管理是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充分重视和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会计档案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会计档案在各项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1会计档案的特点及作用

1.1会计档案的特点

会计档案是国家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原始记录性、信息性、知识性和价值性,但由于它反映的对象内容及业务性质不同,又决定了它具有自己独有的特点,会计档案的特点主要表现如下:

(1)来源的广泛性。会计档案来源于具有独立会计核算的单位。因此,凡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财务收支的单位都会形成会计档案。

(2)内容的专业性。会计档案是通过会计核算的方法形成的,而这种方法是会计特有的专门手段。通过这种专门手段形成的会计档案是与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紧密相关的,其内容是直接反映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所有各项经济业务收支情况,表现出会计档案的专业性。

(3)形成过程的严密性。会计核算是利用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账簿、成本核算、财产清查和会计报表等一系列专门方法,对会计对象进行连续、系统、完整地记录、反映和监督。因此,会计核算的严密性也就决定了会计档案形成过程的严密性。

1.2会计档案的作用

会计档案作为一种经济档案,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上市公司需要对外披露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其合法经营的全部经济活动和经营成果都储存在会计档案中。其次,企事业单位对外融、投资,都需要向协作单位提供几年的有关会计数据,而会计数据也都来源于会计档案。第三,司法部门查处违法乱纪、贪污受贿问题更需要财务方面的确凿证据。第四,国家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来源于财务数据。不仅这些离不开会计档案,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活动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会计档案则保留了全部经济活动的痕迹,为日后分析经济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提供依据。只有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才能充分发挥会计档案的重要作用,保证为国家、社会、各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

2会计档案科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有的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对财务档案工作缺乏充分的认识,只注重内部财务项目的实施,认为只要出具了财务报告,提出了财务意见,作出了财务决定,该财务项目就结束了。相对忽视文件材料的汇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甚至认为财务工作过程中大量原始凭证的整理是一件浪费时间和精力的事情,根本不把财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形成会计人员对会计业务非常熟练,经常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和学习,但对档案知识,特别是对会计档案规范化赘理标准知之甚少。也没有参加过会计档案管理知识的培训与学习。不少单位重会计业务,轻会计档案管理,存在会计业务与会计档案管理相脱节的现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也不完善,没有配备专人管理会计档案。有的单位甚至由出纳会计兼管会计档案,这是不符合规定的。

2.2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有些单位的财务部门,领导对资金的管理比较重视,而对会计档案的管理不够重视,没有建立一整套会计档案立卷、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无章可循。当今社会,企业经营机制不断转换,经营方式不断更新,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而与之配套的包括会计档案管理在内的机制并未有效建立和健全,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和监管办法。目前,我国在企业会计档案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会计法》、《档案法》中的少数内容以及不具备法律竞争力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而且一些规定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际不相吻合,没有专门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需要的会计档案法律规范。在以法制经济为基本特征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日益深化的大环境下,这显然不能满足推进体制改革和实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2.3会计档案装订、立卷、归档不规范

会计档案不规范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有些单位不能及时装订会计凭证,而是将会计凭证随意放置在办公桌上,或长时间放在一个纸盒里;第二,装订会计凭证不是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装订而是用订书钉装订,或用一根绳子穿起来;第三,活页账簿装订时无封面,也不按规定编好页码装订成册,会计报表各月份分散存放,未按要求按月装订;第四,会计档案立卷时不按保管期限分别立卷归档,而是统统装在一个档案盒里;第五,会计档案销毁难,会计档案越堆越多。

2.4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就目前一些部门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看,存在一些财会档案人员不坚持原则,甚至违法乱纪、伪造、篡改、变换记录凭证;开假发票、建假账、建账外账、虚列成本,想方设法偷税。这不仅给国家税收征管设置人为障碍,而且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进而影响了国家宏观决策、危害极大。

3完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对策

3.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要提高对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设立档案管理部门的一定要把会计档案同其他档案同等重视,规范管理,不能厚此薄彼。不具备设立档案管理部门的,应在会计机构中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装订立卷归档和保管工作,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第4条规定:“各单位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各单位都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如果不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因此,各单位的领导一定要提高依法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的意识,从法律的高度来依法加强管理,使会计档案管理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3.2制定规范,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要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必须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并结合实际,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相关的制度。首先,建立财务档案归档制度,明确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归档程序、整理方法、归档要求等;其次,建立和健全档案保管、安全保密制度,采用先进手段和科学方法保管档案,明确职责,确保档案不丢失、不损坏、不泄密。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对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对做得好的要给予表扬奖励,充分发挥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反之,对于工作做得差的要提出批评,责令他们及时纠正,并予以必要的处罚。凡涉及到本部门房屋买卖、土地使用、财产划分、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经济积案、退休退职材料要另编检索工具,以便长久保管,方便查找利用

3.3规范会计档案装订、立卷、归档和销毁工作

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工作,需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订会计凭证必须使用会计凭证装订封皮,粘封装订线,并在粘封处加盖会计人员印章。封皮表面的有关内容必须逐项填写齐全。装订完毕必须按月份的先后顺序放入会计档案(凭证)盒中,必须认真逐项填写档案盒面上的内容。第二,综合档案室的单位,财会部门应按综合档案室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将会计档案移交综合档案室保管。未建立综合档案室的单位,会计档案暂由财会部门妥善保管,要明确专人负责保管工作。要配置专用箱柜及防盗、防火、防霉、防蛀设施。第三,各单位的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要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会计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后,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机关和事业单位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销毁;企业单位经企业领导审查,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销毁。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会计档案保管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3.4加强会计档案人员知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既包括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又包括职业道德。作为会计档案管理人员,首先必须做到严格自律、廉洁奉公,保持独立公正的立场正确运用自己的职能和权力;其次,会计档案资料内容广泛,具有专业性、广泛性、严密性的特点。作为一种专门档案,不能视同一般档案,应按照专门档案进行专业化管理。会计档案的专业化管理,要求档案管理人员不仅要具备档案管理学知识,还应具备财会方面的基本知识,能够熟练使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运用现代化管理软件。因此,除要搞好关于会计和档案的岗位培训外,还要搞好后续教育。主要是通过每年的轮训学习更新知识,一方面,提高会计档案法制意识和依法归档观念;另一方面,提高业务水平,使企业会计档案的管理和监督职能更加有效、更加科学、更加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4结语

在财务档案管理的过程中,如果能够统一思想,坚持科学管理和责任心,则可以有效地防范档案管理工作中诸多问题,从而使得财务档案相关信息在质量上得到较大提高,进而对企事业增强活力、竞争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M].北京:工商出版社,1984.

[2]马秀英.谈会计档案管理的规范[J].天津财会,2007,(4):40-41.

[3]张雪珍.会计管理体制改革中的会计档案管理[J].财会通讯,2007,(7):73-74.

[4]时立真.试析改善职业院校财务档案管理的措施[J].内蒙古水利,2006,(3):112-113.

企业制度管理办法范文4

探讨传统财务会计信息和财务报告的改革改进问题,是为了使财务会计始终紧密服务于企业经营发展,为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永葆活力的重要举措。多数传统财务会计和财务报告存在相关性的项目不在报表中确认,而不具备相关性的项目应当从报表内删除,却始终存在的问题。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这就客观上要求会计制度改革,并建立资本金制度,实现资本的保值与增值,确保各产权主体权益的实现,从而逐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对于报表的可靠性,不仅数据要真实准确,所反映的内容也要确凿及时,更要做到决策者仅凭借报表就能了解和认识当下行业的现状、企业定位和发展走向。会计信息改革不仅在于对已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客观全面总结,而且要能反映经济活动运行状态及可能的发展趋势。这就要求财务会计活动要注重动态信息、即时信息及预测信息的高质量统计和预测。

财务会计报表关注重心的转移。当前财务报告不足以满足用户的需求,如确认计量偏重于有形资产,而忽视对无形资产,如人力资源、知识产权价值的确认和计量。特别是财务报表,传统的财务报表模式对财务信息视其能否认定为基础。现代企业财务核算中我们应当重视报告的信息来源,改进财务报表在企业报告中的作用,强调对无形资产,预计负债,预收账款等事项的关注与建议,而对于固定模式下的正常业务,更多的应该转型为有效控制。

关于财务会计人力资源价值的变革。现代企业信息技术的应用,彻底改变了财务会计工作的处理工具和手段。由于大量的核算工作实现自动化以及电子商务的发展,财务会计人员的工作重点已从事中记账算账、事后报账转向事先预测、规划,事中控制、监督,事后分析、决策的全新管理模式。财务会计人员不仅要承担企业内部管理员的职责,财务会计人员还应及时向外传递财务会计信息,为债权人、投资者、供应商和客户、政府管理部门等提供咨询服务,通过财务控制分析,参与企业综合管理和提供专业决策。这就意味着在现代化的企业中,财务会计人员不单单是以往单纯意义上的记账活动,而越来越偏重的是在管理层面参与管理活动和协助领导决策大事。

会计制度形式与内容的改革改进。为了有利于企业的公平竞争和规范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的利益分配,现代企业会计制度一方面要明确在现代企业产权关系上建立起的、打破所有制成分和行业界限的、适用于所有企业的现代会计受托责任制度;另一方面要建立起指导和规范会计工作的技术标准,即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必须明晰产权关系及委托者、受托者之间的权利关系,以及各投资主体在制度上的平等性,必须维护各委托者的利益以及监督受托者的利益以及监督受托者履行受托责任的情况。

加强内部会计控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经营权与所有权相分离的现实,要求企业建立强有力的内部制约机制来监督和保证企业的正常运作。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我们一直依靠会计核算及会计信息内部的逻辑关系来维系,事实证明,这样很难保证会计信息中的粉饰和欺诈行为。加强内部会计控制的目的是对会计信息源头的真实性和责任性的控制。如企业的会计凭证、账簿资料这类的内部会计信息一般不对外提供,但它们所记录的信息是对外会计报告生成的基础。因此,在建立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中,应紧密结合企业自身条件与管理水平,重视对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对企业会计信息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规范。

要积极推行企业效绩评价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建立规范的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业绩考核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对企业进行效绩评价,首先需要对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进行核实验证,坚决纠正和调整不实的和虚假的会计信息数据,才能使效绩评价结果具有权威性和可信度。将企业效绩评价结果与企业经营者报酬激励挂钩,以效绩评价结果等级高低来确定风险报酬的大小,促使企业从整体上提高企业效绩,实现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相兼顾。

企业制度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信息化 管理体制 创新

著名的未来学家托夫勒在所著的《第三次浪潮》一书中讲到,信息化浪潮是上帝送给中国的礼物,这是中国和世界同步的难得机会,可中国的企业现在大多还缺乏和国际企业竞争的实力。的确,中国国内的许多企业目前与国际先进企业相比,还有不少差距。随着中国融入全球经济环境进程的加快,国内企业实实在在感受到了竞争的无情,尤其对于信息化管理方面落后的企业,如何以信息化管理来替代原有的传统管理,尽快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参与全球经济一体化竞争,成了企业决策层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一、我国企业在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从国外企业的发展经验来看,促进企业信息化、实现管理现代化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同国外企业相比,我们的企业在生产、经营、技术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距,管理体制方面的差距更为突出,尤其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存在很多问题。

1、信息技术在多数企业的应用普及程度低

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前提是企业参与,然而目前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却参与和重视不够。据有关部门对国家重点企业的调查分析,即便是在生产技术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重点企业中,也普遍存在着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建设成本过高、信息管理水平低、运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经营管理的企业少等问题。据统计,目前全国企业上网率不到50%。大多数传统企业对信息技术还处于不涉足、不认识、不了解、不掌握、不实施等状态,虽然绝大多数国家重点企业已经接通互联网或建了自己的网站,实现了所谓的信息化,但多数企业内部的信息化目前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包括银行、电讯等电子化程度较高的企业也没能很好地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资源有效地开发、利用和管理信息资源,也没有充分地借助网络开展商务活动。目前企业内部没有实现信息集成,仍然是一个个信息孤岛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企业仅在网上开设了主页和E-mail地址,有的企业虽然上了网,但由于企业内联网与外联网发展的参差不齐,以及企业网站长时间不更新信息等原因,已成为有名无实的空网站。

2、企业管理模式还不适应信息化的要求

企业信息化,不是简单地用计算机代替手工劳动,也不是将传统的管理方式照搬到计算机网络中,而是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引进现代管理理念,对不适应市场经济客观要求的管理模式进行全面而深刻的变革。我国的企业的管理模式尤其是国有企业,多年来所采用的管理模式,一直是按计划经济的需求构建的。这样的管理模式偏重于生产、人员、后勤的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样的管理模式得到了一定的改变,但并没有按信息经济的要求做彻底的改造。企业的内部控制信息缺乏及时准确性。如生产部门无法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准确的生产进度资料和自制半成品的库存资料;财务部门无法进行及时的经济效益分析信息;市场部缺乏原材料成本变化及供应情况的信息,也没有设置客户跟踪、用户需求信息系统,生产作业的统计信息与质量反馈信息依然不能及时反映到管理层,再加上生产与管理部门分处两地,使得信息传递、交流的迟缓性更加严重。

3、管理层的知识结构与信息化不相适应

企业信息化建设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信息系统的建立和信息技术的应用,其本质是通过运用现代管理技术、研发技术、制造技术和IT技术,对企业现行管理模式、研发模式和制造模式及其业务流程进行根本性的思考和渐进式的重组,从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生产力水平。然而,我国大多数企业的管理层中很少有懂信息技术的人员参与到企业的决策管理层。企业管理层中大多是由搞企业管理出身的干部加少数与企业生产产品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也有少数由懂生产的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其他人员组成。他们虽都很关心企业信息化建设,但是对信息化的理解程度不高,信息化工作的目标究竟是什么?怎样才能到达我们的目标?不少管理者只是“有些了解”。这样的人员所具备的知识结构要适应信息经济的需求,显然是有困难的。

二、企业在实现信息化过程中的管理体制创新

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是最现实的生产力。以信息化管理来替代原有的传统管理,是“一场没有流血的革命”,它带来了一种新的经营管理思想,它影响着所有的管理者,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不是要不要,也不是愿不愿意,而是历史的必然,是企业进入二十一世纪的“生存之路”。否则,企业将在竞争中被历史淘汰。为此,要实现企业信息化,首先就必须实现企业管理体制创新,这既是企业保持竞争优势和成长活力所必需的,也是企业长远发展的根本。

1、要把企业信息化建设与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相结合

我国企业管理水平的落后在很大程度上又集中体现在管理思想和理念上。比如,推行现代物流管理方式,以订单流带动物流、资金流,实施流程再造,建立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供应链,大幅度减少中间管理层,弱化行政色彩等等,都是管理思想上的重大突破。一些企业的实践表明,企业信息化的难点不是技术,也不是资金,而是管理思想的转变和理念的更新。为此,企业信息化的过程,也是引进现代管理理念的过程。企业信息化中的许多先进成熟的软件系统,如ERP(企业资源计划)、CRM(客户关系管理)、SCM(供应链管理)等,不仅是一种先进的管理程序和手段,实际上也体现了当代最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管理理念,是许许多多优秀企业管理经验的结晶。企业管理体制要创新,就必须确立先进管理思想和理念。企业信息化建设为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的管理思想提供了有效途径。当然,学习国外先进管理理念有一个从中国国情出发、从企业实际出发的问题,不能照搬照抄,要在“结合”上做文章。

2、要把实施企业信息化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紧密结合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制度创新的核心内容,企业业务流程重组是企业管理创新的核心内容,企业信息化是实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的重要的技术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讲,企业信息化的实现是建立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之上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接受现代企业经营理念和建立现代管理体系,信息化起到技术支撑的作用,没有这个技术支撑,就达不到好的管理。实施企业信息化不是简单地用计算机等现代信息技术来代替现行的人工管理过程,而是一个由表及里的、涉及到改善和优化企业管理的管理创新过程,因此,在实施过程中不能完全沿用原来已有的管理方法,由于企业信息化的实施具有涉及面广、技术难度高、综合协调工作复杂、投资较大、效益难以直接计算及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等特点,因此,必须以增强企业竞争力为出发点,以取得实效为目标,采用创新的管理办法来进行严而有序、新而有效的管理。

3、必须建立新的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企业信息化工作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地向前发展

信息化不是赶时髦,看见别人在做什么我们就赶快跟什么,而是要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推动企业的发展为目标。首先要做好调研,弄清企业的真正需求,找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做好整体规划,制定企业信息规范,以科学的态度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信息的正常交流打下基础。其次,要加强对所有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者的信息技术培训,培养一支过硬的信息技术应用和现代化管理队伍,适时动员和鼓励有关领导和员工积极学习、使用信息技术,以消除部分人对信息化的抵触情绪。实践表明,要达到上述目的,必须建立新的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网络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数据信息采集录入制度、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各类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奖惩考核制度等。由于实施企业信息化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程,因此新建立的管理制度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便于操作执行,逐渐地完善配套,使信息化工作有章可循,制度化顺利开展。

4、必须创建新的管理标准,确保企业信息化工作沿着规范化的道路向前发展

信息化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离不开标准化的支持和引导。由于信息化固有的性质,决定了企业信息化建设必须要坚持“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企业的管理标准,通常是指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企业信息化的技术标准,除执行国家规定的一系列标准外,企业最重要的是要新制定统一的各类信息的编码标准。企业信息化的工作标准,主要是根据信息集成应用和适应业务流程重组的需要,在组织机构作相应改革前提下,重新制定企业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既明确一定的分工,更要注重信息集成应用的职责整合。制定管理标准是企业的重要的基础工作,每一个企业都要“量体裁衣”地开发他们自己的信息化管理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要做什么与先做什么,不是技术越先进越好,也不是花钱越多越好。一定要统筹规划、严细工作、量力而行、协调一致,以保证企业信息流顺畅地、规范化地运行,达到预期的目的。

企业制度管理办法范文6

—.从资产评佶目标看资产计量模式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无论是大中型国有企业转为股份制公司,还是新公司的诞生,都要进行资产的评估,以确定各方投资人的产(股)权比例,以及他们应承担的风,企和,享受的收益,资产评估实际上是对资产计量模式选择的评定,而资产计量理论是财务会计理论的核心内容之一。这里主要想从资产评估目标的角度谈谈资产计量模式。

(―)资产评估目标之争。在我国资产评估实务工作中,存在着资产评估的目标是资产的价值还是价格的争论。这是国内外经济界都非常关注的问题。《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对委托单位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然而在3前学术界和实务界对此都存在木同的看法,有的人认为资产评估是对被评估资产的现行价格进行评定和估算;有的认为价值和价格没有区别;有的则认为资产评估是按经济原理对资产的劳动内涵量的评估。对这个问题,笔者认为,资产的重要特性楚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效益”,这已为越来越多的权威国际会计组织和协会所认同。那么,资产评估应该是对资产价值的评估。这里所说的价值就是指资产所能发挥的未来的经济效益。作为资产的价格只有通过交换过程才能确定,只有当所评估的资产在市场上得以成交,才能以价格来证实价值的兑现。

(二)我国资产计量模式现状。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里对是否认同资产“未来的经济效益”这一特性采取回避态度,仅在第十九条规定:“各项财产物资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对资产计量模式提出界定;在企业会计制度里规定:企业产权发生变动、组建股份制企业时,资产按评估确认价值或合同协议价值入帐,但对资产如何谇估、投资各方如何协议没有提及,显然在企业会计制度里仍然找不到资产评估的目标究竞是价值还是价格的答案,这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不利的。因为目前我国仅有《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来指导国有资产评估,而其他资产产权变动的评估,国家尚未作出明确规定,需要投资双方签订合同,协商定价,由注册会计师验诬确定投出资产的价值。有关法规对资产评估目标的回避和资产计量模式的不完善,造成了目前在资产评估实务中众多混乱和弄虚作假现象,失去了评估的典范性、公正性和严讲性,对建立在产权制度基础上的现代企业制度将会带来危害。

(三)构建合理的资产计量模式。正视资产评估的目标是价格还是价值,其正确的结论不仅对实务工作具有决定性作用,而且有利于争取国际经济界的理解与合作。腿密现代企业制度的快速发展,将会出现大量的产权交易活动,如调整产权结构,实行企业破产、兼并、拍卖等市场行为。这些产权交易活动和资产评估工作的健康稳定发展离不开一套与之相配合的科学、客观、典范、严谨的资产计量模式。因此,在拟定中的具体会计准则里,首先应明确资产的定义,认不认同资产“未来的经济效益”这一特性,亦即明确资产评估的目标究竟是价格还是价值,然后根据定义推导出最能反映定义的资产计量模式,最后选择计量尺度,构建出适合我国国情的资产计量模式。

总之,为了保障现代企业制度的顺利建立和产权交易等市场行为的健康稳定发展,必须在具体会计准则里对资产计量模式加以界定。笔者认同资产的“未来经济效益”特性,并建议采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提出的五种界定:即历史成本/历史收入、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清偿)净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或贴现值)。

二.从会计信息的可验证性看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多数企业的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投资者往往对企业没有直接的经费管理权,只能通过会计信息的批露,了解和评估管理当局的经营业绩。因此会计亿息的质量特征在会计理论中'显得十分重要。通常认为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需具备最站本的两点:即相关性和可靠性。相关性是指会计信息应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可靠性是指会计信息必须是客观真实和可验证的。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可以通过有关的经济法规的颁布实施(如《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得以完善和解央。而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最终还得通过其可验证性来证明。但是,竿者认为,要确认会计信息的可验证性在实务工作中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并且可验证性本身在现代财务会计理论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其局限性越来越明显。

(一)可验证性的局限。可验证性是指会计信息的加工处理过程应该是可以验证的,亦即是,不同的会计人员各自独立地操作,可得出大致相似的结果。可见,会计信息的可验证性本身就具有强烈的主观意愿色彩,要达到可验证性要求,在选择会计方法,谛定会计计量模式时,应考虑唯一性和可重复性要求。但这是很难做到的。如果以资产的未来经济效益作为计量属性,那么首先就不符合可验证性规定。因为,确定未来经济利益必须借助大量的预测,而据以作出预测的各种参数,往往会因时、因人而变,故不同时间、不同环境、不同的人,对同一事物的预测会有多种结果,有的甚至相去甚远,无法进行验证,当然就不能通过其可验证性来证明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程度。

(二)实务工作中可验证性的应用。按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需经注册会计师的审核验证,才具证明效力和得以批露,但是经过批露了的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未必就具备了可验证性。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同一公司资产评估验证的结果有时就不一致。例如,1994年11月8日,上海陆家嘴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B股时,资产飞估每股净资产值高达11.7元,而三、四个月前的士期报表公布时,这一数字仅为1.62元,相差达10.0S元。两者的基期均为1994年6月30日,境外的容永道会计律师事务所与垃内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估值分别为净资产总额13.09亿元和11.86亿元,相差1.23亿兀,11月8日的报告在"本公司经调整的资产净值备考表”中,又加入了经估值师估值后产生的盈余67.73亿元,再加上发行B股与减资回购之净得S.82亿元,才得出85.74亿元的净资产总额,除去7.33亿元总股本,得到11.7元的净资产数值。从这个实例当中,K们看到不同的人员所得出的相距甚远的结论,这样的会计信息当然不符合可验证性。

节者认为,可验证性在实务工作中的实用性是有限的,可验证性一般适用于有凭证记U的,已经实现了的会计事项,如对本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利润总额的险怔;而对一些需要运用大量预测或估算评定的会计事项则不具实用性,如资产的评丨占、以后年度收益的预测等。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同的注册会计师或评庙师依据不同的计量原理、评估原则得出的结论要保持一致是非常困难的,这种现象提醒我们评判会计信息的质量,并不一定非得要求会计信息具备可验证性,对广大关心股份制企业会计信息的投资人、债权人来说,还需要使会计信息具备可理解性,亦即批露的会计信息所依据的原理,采用的计算和顶测方法应该尽量地被理解和认可。可理解性要求会计信息在披露时不仅要披露某些指标的结果,还应对其计算推导过程作详尽说明,交由投资者评判其真实可筇程度,并做出投资决策。

三.从当前经济环境看会计准则的完善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