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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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范文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活动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4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政办[]53号)和3月15日省、市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就扎实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今年1至3月份,我县安全生产状况虽然平稳,但形势依然严竣,特别是道路交通较为突出,反映出我县安全生产存在诸多隐患,必须认真进行全面整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专门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和各企业吸取事故教训,仔细排查安全隐患,并采取果断措施,实行责任追究,强化安全生产,坚决防止新的安全生产事故。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竣性和搞好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我县安全生产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抓住重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查和治理存在的安全隐患。今年重点开展12个领域的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一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实施;二是旅游安全整治行动,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实施;三是消防安全整治行动,由县公安局和县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实施;四是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由县交通局组织实施;五是建筑行业安全整治行动,由县建设局组织实施;六是特种设备整治行动,由县质监局牵头组织实施;七是铁路隧道施工安全整治行动,由县安委办牵头组织实施;八是水利(水库)安全整治行动,由县水利局组织实施;九是电力安全整治行动,县安监局牵头组织实施;十是农业机械安全整治行动,由县农机局牵头组织实施;十一是建材生产企业整治行动,由县中小企业局牵头组织实施;十二是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行动,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以上12项整治行动方案,由牵头部门负责制订,整治行动方案及时报县安委办公室,各牵头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承担具体责任。

三、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确保组织到位。各牵头单位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抓紧组成检查组,及时深入企业(现场)开展检查,确保完成整治任务。二是确保检查到位。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确保检查面达到100%,逐企业、逐项目、逐设施、逐安全指标进行检查,不能漏项。三是确保处理到位。各检查组要根据排查出的隐患,对照安全标准,及时提出准确、客观的处理意见,能够现场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规定时限、限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落实。特别是对安全程度低,事故隐患多的小矿井和非法经营危化品的网点,要加大整治力度,该关闭的关闭,该整合的要整合,确保全县的安全形势根本好转。四是确保督查到位。县安委办要加强对各项专项行动的督查检查。同时,要加强协调服务工作,实行安全生产调度制度,及时掌握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四、落实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这次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各部门、各乡镇及各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乡镇、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检查,亲自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盯上靠上,抓细抓实;安监、公安、交通、国土、建设、教育、质监、水利、旅游、农机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本系统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抓紧抓好,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范文2

为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镇政府确定自2019年11月10日至2020年2月底,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的组织这次“百日攻坚”行动整治工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本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XX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XX担任,成员由镇安监办、派出所、供电、市场监管分局、城管、规划办、各村支部书记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指导、协调和督查“百日攻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措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深入排查整治一批事故隐患,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全面降低各类事故总量、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三、重点内容

以安全风险较高的行业领域为重点,主要是:道路交通、工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建筑施工、危化、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等重点危险场所和企业。

(一)道路交通安全

1.

客运站点安全。加强客运站点安全管理,科学设置引导标识、标线;加强车辆进出站点载客点验,严防超载发生。

2.

车辆安全管理。加大路面巡检力度,严厉打击“黑车”和货车、农用车非法载客及超员等违法行为。此外确保驾驶人员、车辆具备安全资质和条件,严禁超员、携带危险品上车等情况的发生。

3.

机动车、电动车安全管理。重点查处机动车“三乱两驾一牌证”(乱行车、乱停车、乱过路,酒驾、毒驾,涉牌涉证)和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带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尤其对酒驾违法行为要做到常态严管,深入推进

“礼让斑马线”活动。

4.

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事故统计分析,落实事故多发路段人防技防措施。加大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等危险路段安保设施和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做好雨雪低温等恶劣气候防范和应急处置,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二)工业企业

1.

电气。全面开展用电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整治车间绝缘破埙、漏电保护配置不当,接地不良、安全距离不够等容易引起人身触电伤害的问题,严重因线路老化,使用不规范等情况导致的各类电气火灾事故。

2.叉车、锅炉等特种作业。对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所操作的项目类别是否与操作证所注明的类别一致;操作证与人员身份是否相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用品的配备及佩戴使用情况等。锅炉特种设备要加强重点检查使用单位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申报检验并经检验合格使用、是否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等。

(三)人员密集场所

人员密集场所。对超市、市场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消防栓过期、破损,逃生指示标识指示牌是否清晰、准确、明显,逃生通道是否通畅,

疏散通道照明灯是否可用。

(四)燃气安全

强化乡村燃气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充装、钢瓶“二维码”管理制度,严厉打击燃气非法经营、非法充装、超量存储等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加大燃气灶具金属波纹管推广力度。落实输供气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加大燃气管线的隐患排查力度。

(五)建筑施工安全

突出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危旧房治理、违法建筑拆除等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持续加大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综合整治力度。

(六)危化品

危险化学品。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使用等全过程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深化双重预防机制、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七)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要严查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确保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户所售货物为正规厂家生产;销售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检查时间

(一)宣传发动、企业自查阶段(2019年11月)。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存在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向管辖地镇安监办上报整治落实情况。二是组织督查检查。镇安监办组织督查组,对各村委会、有关单位组织、部署和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攻坚行动深入进行并取得实效。

(二)全面整治、严格执法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落实属地监管、行业部门的部门监管责任,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明确治理责任、时限、资金、人员、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推动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以及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重点关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2月)。对“百日攻坚”行动开展回头看,通过查漏补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行动结束后,各村委会、有关单位、各企业要对

“百日攻坚”行动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意识

各村委会、有关单位及各企业要提高警惕,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克服麻痹、懈怠、厌战情绪,要求各责任领导要树立五个意识,即底线意识、红线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二)狠抓落实

要求做到六个到位,即领导责任要落实到位、职能部门要履职到位、村要网格到位、节日活动要保障到位、责任书签订和检查资料到位、各单位要应急值守到位。各责任领导、要积极做好各自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重点隐患企业,要以铁的手腕,狠下决心消除隐患。

(三)加强监管

各村委会、有关单位及各企业还要加强对危化品、烟花爆竹的监管工作,积极配合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加大查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化品、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力度。并在重点时段开展巡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人员明确、责任清晰、措施有效、时间明确。

(四)营造浓厚氛围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范文3

各区队:

为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和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省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暨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现根据黔安监管办〔20__〕131号文件,结合我矿实际,对全公司的该项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

2、贵州省“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时间为6月18日至6月24日;

3、贵州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为6月21日(星期六)。

二、活动主题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三、组织机构

成立20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

主任:__x

副主任:__x、__x

成员单位:宣传科、安全科、工会、团委、保卫科

办公室设在宣传科,负责牵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事项。

四、活动内容

1、6月1日启动我矿“全国安全生产月暨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宣传科要及时进行新闻采访,报道“安全生产月”启动情况。各区队张贴、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采掘单位10幅以上,司机关8幅,其他地面辅助单位不少于5幅)。工会负责。

2、6月21日,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设置安全生产咨询服务台,着重“治理隐患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科普知识的宣传,发放有关安全生产的资料。安全科负责,宣传科、工会、保卫科、团委协办。

3、6月18至6月24日,认真做好配合上级“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在我矿的各项活动。安全科负责,宣传科、工会、保卫科、团委协办,届时临时通知。

4、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主题和各项任务,各区队要深入推进隐患排查工作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安全科牵头,有关科室、各区队协办。

5、组织职工参加全矿“除隐患、迎奥运”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工会负责,团委、保卫科、宣传科、安全科协办。

6、开展“送安全文化到基层”活动。各区队要组织职工认真观看“煤矿安全警示教育图片展览”,并组织观后讨论。宣传科负责,工会、团委、安全科、保卫科协办。

7、开展安全生产“四个一”考试与抽奖活动。矿工会组织各区队开展上半年安全生产“四个一”答题及抽奖活动,使职工在活动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自保互保能力。工会负责。

8、组织开展青安岗查岗活动。各区队团支部要加大“零点行动”的力度,认真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活动,以此带动广大青工遵章守纪和安全意识的提高。团委负责。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利时机,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宣传科、各区队,要充分运用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悬挂标语和更换电子屏内容,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主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动员职工投入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进一步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各区队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道和推广。各区队不得少于2篇。

3、开展检查,治理隐患。于6月中旬在全矿司范围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此前,各区要全面认真进行自查,要以“一通三防”、“雨季三防”、“机电运输”管理为重点;地面以消防、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储存、运输、使用管理为重点。对自查出来的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奥运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平安奥运”创造良好环境。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范文4

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安办字〔2009〕7号)精神的要求,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提

高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是省市区隐患挂牌督办企业的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

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按危险程度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各村、各单位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安全警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已存在安全隐患,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资金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未签订矿山救护队协议,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从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9.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区确定需挂牌督办的重点企业的安全隐患。

(二)专项内容。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仓库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

道路交通:重点是区乡道路、乡村道路,查处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平安农机”等活动,加强农村山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加强对新建、改建道

路通行条件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评估等。

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集市、学校危房等场所,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

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

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

水利:加强水库河道的安全管理、重点是加强对朱家坝水库、石夹水库及高堡子塘坝等的检查及安全管理;加强对河道淤泥、杂草的清理及坍塌现象的整治。

农业机械:严格拖拉机登记、年度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和审验;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特种设备:重点是各企业,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严格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

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民爆器材:开展民爆火工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并监督所有民爆仓库要依照民爆安全规范加装电子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监控,并将相关数据保留三个月以上等。

四、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并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突破难

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

1.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

2.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有关各方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

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5至9月)。

1.突出重点,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进一步强化落实非煤矿山安全治理。储存,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安全治理,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等

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配合9月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迎接各级对我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

行专项抽查准备;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需要区级以上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治理结束后,要逐项摘牌;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至12月)。

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以及交通运输安

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乡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由乡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

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职责;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

层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和

单位,同时要切实加强机械、农机、水利、特种设备、旅游、学校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既要突出“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

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我乡的治理重点是各非煤矿山,要认真研究,落实人员、责任、措施、经费、时限、扎实开展

隐患治理工作,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着力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每个企业安全状况摸

清底数,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组织安监、国土、水务、林业、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

执法、专项执法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

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要及时掌握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每月25日以前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等,同时按要求建立完善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和年度考核制度,全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纳入200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

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

,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企业和单位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治理行动,紧紧依靠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

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杜绝“三违”现象;要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和科研院所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质量和水平。

(七)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黑板报等,广泛宣传这次治理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普及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安全发展为目标,认真落实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围绕“治理隐患、杜绝事故、保障安全”的主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自查和督察行动、重点领域安全整治“三项行动”,严格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全面推进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围绕“治理隐患、杜绝事故、保障安全”这个主题,扎实开展局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稳步推进关于局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强化安全生产力度,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粮食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推进局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对象、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范围是:直属各粮库、各粮油购销企业、粮食加工企业及宾馆、零售粮店、主食厨房和出租场所,主要包括:电器设备、用电线路、锅炉、电梯、消防设施、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车辆管理、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和安全警示牌设置等。

(二)加大安全生产自查和督察力度。杜绝下列行为出现,必要时配合安全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的;

4、瞒报事故的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改的;

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其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对下列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储存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以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和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7、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8、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方法步骤

各单位要统筹各项工作,把“三项行动”与局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科学地组织本单位开展好贯彻落实。

(一)制定行动方案,开展自查自纠(6月30日前完成)

各单位要按照市局“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结合20*年“隐患排查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本单位“三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注意抓好思想发动,提高认识,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出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各单位“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必须于6月25日前报送市局人事保卫处。

(二)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7月1日至9月底)。

1、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对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主要对象是各粮、油库、批发零售企业、加工企业及所属的宾馆、粮店、主食厨房、出租场所和车辆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整改目标,明确监管责任和排查治理责任。

2、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安全措施,严密防范因大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切实发挥板报、专栏等宣传载体作用,广泛宣传这次“三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

4、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国庆节前,市局将组织对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第二阶段安全整治督察,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月至11月底)。

1、进一步完善措施,提高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天然气泄露、防自然灾害以及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单位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组织检查和总结,并于1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总结报送市局人事保卫处。同时市局将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组织开展综合督察。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周密计划,确保“三项行动”的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把“三项行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时时刻刻抓住不放,积极强化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尤其是对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要抓住不放,扎实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确保“三项行动”取得实效,促进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抓好协调筹划,保证整体推进。一是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尽快解决;二是要积极探索掌握安全生产规律,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务求实效。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范文6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推进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龙政办[20xx]85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

全市涉及职业危害场所的所有企业,各级各类医院。主要包括:

1、全市涉及职业危害场所的所有企业;

2、市级医疗单位:市第一、二、三医院,市中医院,市皮防院;

3、各县(市、区)直医疗单位: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有住院病人的其他县直医疗机构;

4、各乡镇卫生院;

5、各县(市、区)辖区民营医院、厂矿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院。

6、各级各类医院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和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及设施;

7、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8、20xx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单位;

9、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各级各类医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结合开展医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开展存在职业危害场所的企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

1、执法行动。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7)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8)各级人民政府对有关地区、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9)有关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领域)及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3、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或单位“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海西安全发展行”、“安全生产科技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加强企业和医院主要负 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三、重点时段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贯穿各县(市、区)、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5月31日前)

1、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20xx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本地区、本单位“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或计划。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制定的“三项行动”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2、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6月至9月底)

1、针对全市涉及职业危害场所的所有企业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进一步强化各级各类医院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和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牵头组织县级工业卫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7月份开展县级安全生产大检查。8月20日前,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市工业卫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市级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月至12月底)

1、针对四季度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尘、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全面总结。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单位、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于11月20日前报市卫生局疾控科。各级各单位要做好迎接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12月上旬组织的综合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职责

1、市卫生局领导和督促全市开展涉及职业危害场所、医院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

2、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具体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市涉及职业危害场所、医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3、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指导和督促辖区范围内涉及职业危害场所、医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4、市直医疗单位、市皮防院负责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并协助市卫生局指导和督促医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局成立**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加强工作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开展“三项行动”工作的领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层层落实责任,逐级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指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定具体承办科室,明确专人负责,于5月25日前将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联络人姓名、联系方式报市卫生局疾控科,市卫生局联系人:蒋琴英,联系电话(传真)2331345。

2、抓好协调推进。着重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务求实效。

3、突出工作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狠抓企业和医院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条件;加大“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

4、严格责任追究。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要严格审查安全事故处理,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