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专项应急预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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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专项应急预案

环保专项应急预案范文1

作为环境保护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编制科学周延、切实可行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助于严重雾霾来袭时的未雨绸缪和有序应对,其本身当具有前瞻性、操作性及有效性等内在要求。而照搬照抄其他地方的所谓“应急预案”,恐难以契合本单位实际,其图形式、走过场,中看不中用的“应景”之意不言而喻,受到环保部门通报批评和社会舆论强烈质疑,当属情理之事。

编制环保应急预案不同于书写一般性的行政公文,理当体现出符合当地情况的个性化特点和能够落实于“实战”的适用性要求。也许,在具体的编制过程中,不排除一些单位可能要学习和借鉴到外地的成功做法或既有方案,但这种“学习”只能属领会其要领的“参考”属性,岂能是奉行全盘接收的“拿来主义”,甚至连他县的地名都原封不动地抄袭过来,此等敷衍塞责的不良作风,必须予以谴责和矫正。

更为重要的,在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对应急预案的概念界定、具体内涵、操作程序及组织实施等都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和规范。其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而应急预案的“照搬照抄”,不仅悖逆了规章要求,更触碰到了求真务实的行为底线。

环保专项应急预案范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员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应急预案、应急处置预案,所涉及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及分包商应急预案编制管理。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三条项目管理中心(安全环保部)是公司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指导、监督和检查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工作。

第四条项目管理中心(安全环保部)负责职责范围内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及实施工作,对应急预案进行动态管理。并备案、审查分包商应急预案。

第五条 各单位按照本规定要求建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及时更新和维护,确保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第三章 应急预案体系的分级与构成

第六条公司编制综合预案和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等专项预案;各单位、分包商预案按照上下衔接的管理要求,编制各类生产突发事件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

第七条综合预案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纲领性文件。综合预案对专项预案的构成、编制提出要求及指导,并阐明各专项预案之间的关联和衔接关系。综合预案主要内容及要求见附录A。

第八条专项预案是综合预案的支持性文件,主要针对某一类或某一特定的突发事件,对应急预警、响应以及救援行动等工作职责和程序做出的具体规定。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预案主要内容及要求见附录B。

第九条现场处置预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重大危险源、关键施工设备、要害部位及场所,以及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或次生事故,编制的处置、响应、救援等具体的工作方案。现场处置预案主要内容及要求见附录C。

第十条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预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十一条编制应急预案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全面分析本单位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

(二)排查事故隐患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并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

(三)确定事故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四)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客观评价本单位的应急能力;

(六)充分借鉴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教训及应急工作经验。

第十二条编制应急预案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

(二)资料收集:收集应急预案编制所需的各种资料,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技术标准、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案例分析、本单位技术资料等。

(三)危险源与风险分析:在危险因素分析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的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和后果,进行事故风险分析,并指出事故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形成分析报告,分析结果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四)应急能力评估:对本单位应急装备、应急队伍等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五)应急预案编制: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注重全体人员的参与和培训,使所有与事故有关人员均掌握危险源的危险性、应急处置方案和技能。应急预案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审查。

第十四条评审后,按规定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分包商还应将应急预案报公司项目部备案。

第五章 预案编制的格式和要求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格式和要求如下:

(一)封面

应急预案封面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号、应急预案版本号、项目部名称、应急预案名称、编制单位名称、颁布日期等内容。

(二)批准页

应急预案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

(三)目次

应急预案应设置目次,目次中所列的内容及次序如下:

1、批准页;

2、章的编号、标题;

3、带有标题的条的编号、标题(需要时列出);

4、附件,用序号表明其顺序。

(四)印刷与装订

应急预案采用A4版面印刷。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项目管理中心(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之日起施行。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综合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简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作用等。

(二)编制依据:简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三)适用范围: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区域范围,以及事故的类型、级别。

(四)应急预案体系:明确预案文本构成,并辅以预案体系构成图,表述预案之间的横向关联及上下衔接关系。

(五)应急工作原则:说明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二、项目部的危险性分析

(一)项目部概况:主要包括单位地址、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总承包项目规模、主要施工进度、设备设施等内容;施工过程中重大风险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排放点等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重要设施、目标、场所和周边区域的公众、社区、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环境(气候、河流、地质)以及医疗、消防、公安、交通、环保、安全监管、通讯、新闻媒体等情况。必要时,可附平面图进行说明。

(二)危险源与风险分析:主要阐述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结果。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种突发事件类别,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对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危险目标,应分析其关键设备设施、要害部位以及安全环保重大危险源等突发事件的类型及风险程度,作为事件分级的主要依据。针对各种类型突发事件的风险程度,对本项目的应急资源、处置能力以及员工的综合应急能力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列出不足。在应急保障中针对这些不足项,采取适当的强化保障措施。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一般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中心、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应急工作主要部门、应急工作支持部门、信息组、专家组、现场应急指挥部等构成。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及其相应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四、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与应急准备:按照突发事件的四种类型,结合本项目的应急管理工作现状,分别描述防止事件发生采取的措施。从完善预案体系、健全规章制度、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应急硬件设施建设、新技术开发、强化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准备。

(二)危险源监控: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三)预警行动:明确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程序。

(四)信息报告与处置: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事故及未遂伤亡事故信息报告与处置办法。

1、信息报告与通知:明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接收和通报程序。

2、信息上报:明确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和时限。

3、信息传递:明确事故发生后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流程:根据所编制预案的类型和特点,明确应急响应的流程和步骤,并以流程图表示。

(二)响应分级: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三)应急响应启动:明确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启动方式。

(四)响应程序: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五)应急结束: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后,应明确:

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2、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3、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六)恢复与重建

明确开展恢复重建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七)应急联动

明确应急联动程序。

六、信息

明确事故信息的部门,原则。事故信息应由事故现场指挥部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

七、后期处置

主要包括污染物处理、事故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善后赔偿、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等内容。

八、保障措施

(一)应急保障计划

制定应急资源建设及储备目标,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确定外部依托机构,针对应急能力评估中发现的不足制定措施。

(二)应急技术

阐述应急处置技术手段、技术机构等内容。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四)应急队伍保障:明确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的组织与保障方案。

(五)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明确应急救援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六)经费保障: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七)其他保障:根据本单位应急工作需求而确定的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

九、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明确对本单位人员开展的应急培训计划、方式和要求。如果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二)演练:明确应急演练的规模、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组织、评估、总结等内容。

十、奖惩

明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和内容。

十一、附则

(一)术语和定义:对应急预案涉及的一些术语进行定义。

(二)应急预案备案:明确本应急预案的报备部门。

(三)维护和更新:明确应急预案维护和更新的基本要求,定期进行评审,实现可持续改进。

(四)制定与解释:明确应急预案负责制定与解释的部门。

(五)应急预案实施:明确应急预案实施的具体时间。

十二、附件

明确预案支持性附件,可根据预案的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一般应包括下述附件:

(一)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分配及工作流程图;

(二)应急联络及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传真、手机号码等)

(三)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

(四)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队伍清单;

(五)重大危险源、环境敏感点及应急设施分布图。

附录B(资料性附录)

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危险源评估的基础上,对其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可能发生的季节及其严重程度进行确定。

二、适用范围与事件分级

规定应急预案适用的对象、范围,明确突发事件类型和分级标准等。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应与总体预案的分级标准统一。

三、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明确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根据事故类型,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各分包单位或人员的具体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主要负责人职责。

五、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二)预警行动:明确具体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程序。

六、信息报告程序

主要包括:

(一)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二)确定现场报警方式,如电话、警报器等;

(三)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四)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五)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七、应急处置

(一)响应分级: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二)响应程序: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三)处置措施:针对本单位事故类别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危险性,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如:高空坠落、触电、火灾、基坑坍塌、食物中毒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八、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明确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质与装备数量、管理和维护、正确使用等。

(一)通讯与信息

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联系方式,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健全应急通讯系统与配套设施,确保应急状态下信息通畅。

(二)物资与装备

明确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配备情况,包括种类、数量、功能、存放地点等。明确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生产、供应和储备单位的情况。

(三)应急队伍

明确应急队伍的专业、规模、能力、分布、联系方式等情况。

(四)应急资金

明确应急资金的设立依据、额度标准和计划、审批等内容。

(五)应急技术

阐述应急救援技术方案、措施等内容。

九、附则

主要阐述名词与定义、预案的签署和解释、预案实施等内容。

十、附件

专项预案的附件应和综合预案附件对应,在内容上比综合预案的附件更加详细和具体。除综合预案要求的附件以外,一般还应包括下述附件:

(一)专项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工作流程图;

(二)应急值班联系及通讯方式;

(三)应急组织有关人员、专家联系电话及通讯方式;

(四)上级、外部救援单位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五)政府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六)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

(七)现场平面布置图和(或)工艺流程图;

(八)消防设施配置图和气象、互救信息等相关资料;

(九)供水供电单位的联系方式;

(十)医疗资源平面布置图及联系电话;

(十一)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疏散路线、交通管制示意图;

(十二)周边区域的单位、住宅、重要基础设施分布图及有关联系方式;

(十三)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含响应程序和应急职能分解表)。

附录C(资料性附录)

现场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事故特征

(一)危险性分析

根据现场及作业环境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类型,对现场进行风险识别。重点分析关键装置、要害部位、重大危险源等突发事件可能性及后果的严重程度,对现场及可以依托的资源的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分析和评估。

(二)事件及事态描述

简述现场可能发生的事件,分析事态发展、判断事故的危害性。对已发生的事件,组织现场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研究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和判断,对事态、可能后果及潜在危害等进行描述。

二、应急组织与职责

(一)应急处置流程图

绘制应急处置流程图,并按照流程中的处置环节对组织机构及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能进行分配。

(二)应急处置工作职责

参照专项应急预案中组织机构职责及要求,明确现场应急领导小组及具体的人员组成,并按照现场应急工作分工,组成负责综合、抢险、通信、专家、善后、后勤、信息报送及对外信息等应急工作的若干工作小组,确定人员的岗位工作职责。

三、应急处置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防止事故扩大及同项目部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

(二)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坍塌、水患、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

(三)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四、注意事项

主要包括:

(一)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二)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三)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四)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五)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环保专项应急预案范文3

一、对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进行全面修订

(一)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修订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要突出抓好应急预案自身结构和内容的修订,重点解决框架结构不完善、内容涵盖不全面、各职能部门职责不规范、联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尤其是要理顺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和应急管理工作体系的关系,使全市上下的应急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相互衔接、相对统一。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后,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由市农牧业局负责制定或修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由市林水局负责制定或修订;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由市防火办负责制定或修订;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由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制定或修订;城市设施安全应急预案,由市建设局负责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由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和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市卫生局负责制定或修订;大规模应急预案,由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或修订;特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由市新闻中心负责制定或修订。

(二)部门应急预案的修订。部门应急预案是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职责和盟直业务主管部门应急预案,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必须通过相互间的有效衔接,使其成为灾害预防处置的整体。市直部门要认真研究,在完善自身预案应对机制的同时,及时与其他部门协调沟通,从而实现点线处置与辐射联动的有机结合。部门预案修订完善后,报政府应急办备案。

市农牧业局制定或修订草原火灾、农牧业自然灾害和重大动植物疫情、重大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市防火办设立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市林业水务局制定或修订城乡旱涝灾害应急预案;市环保局制定或修订环境和生态安全应急预案;市安监局制定或修订工矿企业、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建设局制定或修订建设工程、供水、供热、供气等城市设施安全应急预案;市政府信息办公室制定或修订通信安全和信息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新闻中心制定或修订通讯报道安全应急预案;市交通局制定或修订公路运输安全应急预案;锡林浩特机场公司制定或修订航空运输安全应急预案;市财政局制定或修订金融安全应急预案;市供电局制定或修订电力设施安全应急预案;市商务局制定或修订粮食供应安全应急预案;市卫生局制定或修订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公安局制定或修订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规范较大的群众性事件、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和城市火灾等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市科技局制定或修订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三)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修订。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是整个应急预案体系的基础,修订重点是要切近实际,增强可操作性,切实把该类预案编制修订成条例清晰、内容明了、便于记忆、易于执行的应急预案。

市发改局负责督导全市重点项目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市经济局负责督导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编制修订工作;市商务局负责督导商贸行业企业的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市建设局负责督导建筑行业的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市安监局负责督导所监管企业的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市教育局负责督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预案编制、审议和修订工作;市卫生局负责督导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其他政府部门分别负责督导本系统下属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完成后要报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将预案目录及文号报市政府应急办。

(四)地方农村牧区应急预案的修订。农村牧区应急预案是(场)、(分场)和广大农牧民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行动指南,需要农牧民充分熟悉和掌握。各(场)要积极开展农村牧区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分场)的应急预案要立足于实际措施的运用。(分场)、社区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由各(场),各街道办事处组织部署和督促检查。(分场)、社区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要报所属的(场)和街道办事处备案,主管部门将预案目录及文号报市政府应急办。

(五)重大活动单项应急预案的修订。鉴于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属于“一对一”预案,且具有时间性,因此,要通过此次预案修订工作规范预案编制程序,强化相关措施,使该类预案的编制能够随时满足举办大型活动的需要。举办较大规模的集会、庆典、会展、文化体育等活动,要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应急办和政府法制办备案。以市委、政府名义举办的活动由牵头或承办单位负责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后报市政府应急办和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有关要求

环保专项应急预案范文4

1、饮用水源地划分报告(含JPG图及矢量图)

2、前年评估报告(需做趋势分析)、应急预案(word版)

3、评估年全年监测报告(2018年做了全分析报告,2020年也应做全分析报告)、监测断面位置;视频监控情况及预警监控状况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环境问题清单,及销号情况、保护区治理情况

5、水源地全年水厂取水报表(至少精确到月)

6、水源地水资源论证报告

7、标志牌建设情况(界标、宣传牌、交通警示牌数量,最好有分布图)

8、保护区隔离网建设情况(设立位置,长度)

9、是否有风险源名录、相关应急预案、危险品管理制度

10、应急能力:是否编制应急预案、有无应急演练、应急防护设施、应急专家库、监测能力(可委托)。

11、完成水源地编码、水源地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已建立并落实定期巡查制度、已开展环境状况定期评估工作、已建设水源信息化管理平台以及水源地信息公开系统等。

饮用水源地评估资料清单

现场调研工作内容:

1、资料收集最为重要,资料充分,报告才能完成,先把资料收集完再跑现场。

2、环境管理状况数据主要来源于现场调查和资料搜集,主要包括水源地基础状况数据、保护区划分方案及图件,保护区标志设置的图片资料、保护区内及周边污染源统计资料、评估时段内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资料、监测监控设施建设及监控设备运行、风险源名录、应急预案、行政区域内应急供水能力以及相关管理措施等文字和照片材料。

环保专项应急预案范文5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是当今世界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对整个社会来说,加强应急管理、应对各种危机,及时处理和化解各类矛盾,已经被各国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扎实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已经成为社会、政府、企业管理的核心职能之一。

应急管理工作要以科学的方法抓预防和应急准备,以科学的手段作好预警预报和传递信息,以科学的方法分析模拟事故影响及后果,以科学的判断作为应急处置、救援方案的决策依据,以科学和技术的研究提升应急工作的水平。

应急管理应从对风险识别开始,分析事件的可能性及后果的严重性,评估风险的接受程度,采取控制措施,使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上。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是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确定应急范围和对象、编制应急预案的关键。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包括对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的辨识,以及对它们造成的后果和可能性的评价。危险辨识是确认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并确定其特征的过程,即找出可能引发事故导致不良后果的材料、系统、生产过程或场所的特征,评估事故后果。

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或灾害,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它是在辨识和评估潜在的重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与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应急预案基本功能是对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到超前思考、超前谋划、超前化解,把应急管理工作纳人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从而化应急管理为常规管理,化危机为转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给企业、政府和社会造成的损失。应急预案从应急功能和定位上分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等;从应急目的和作用分为:救援预案、响应预案、处置预案(或方案);应急救援预案是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在《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均有明确规定。应急预案应明确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以及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备等。总体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专项应急预案是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总体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具有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作为总体应急预案的附件。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预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应急预案应符合科学、实用、简明、易行的总体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规定,适应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机理,涵盖对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措施,应急措施要具体明确,具备可操作性。

应急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再是一个安全环保部门或是生产运行部门单一部门管理的业务,而是一项关联性很强的工作。应急工作在某种程度上不再象一些传统管理工作那样责任分明、界限清楚,比如,自然灾害造成的装置破坏会直接影响生产工艺的安全,生产工艺的安全发生问题也直接波及到人员的生命、环境和财产安全;同样,社会事件、公共卫生事件会在局部引起恐慌,人们的心理、生活活动就会受到影响,给安全生产带来危害。所以建立应急体系必须量化和分解应急工作计划和目标,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权限、时间和资源,确保应急工作计划和目标的实现,并能持续改进。

环保专项应急预案范文6

突发事件应急总指挥部职责

应急总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全应急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确定全应急管理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审定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听取各级应急指挥和工作机构有关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的汇报和意见、建议,分析、研判有关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和发展趋势,协调解决应急准备、应急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决定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和总体应急预案;

(四)组织、协调专兼职救援队伍和驻海部队,指挥处置特别重大、重大级别的突发事件;

(五)检查、督促各镇(区)政府,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鞍山有关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身及社会财产安全的法规政策。

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落实鞍山委、政府,委、政府及应急总指挥部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定、命令、指示的情况进行检查,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二)督促、检查、指导政府有关部门和中()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演练与执行情况;

(三)协调应急准备、应急保障和应急处置等有关具体工作,管理应急工作专项经费;

(四)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统一处理,收集、分析、上报、通报应急管理信息,受命重要的应急处置信息;

(五)承担政府应急值守工作,协调应急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联接和管理;

(六)组织协调开展应急知识的社会科普宣教活动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

(七)组织协调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开展专业咨询工作;

(八)审查报送政府备案的应急预案;

(九)承办鞍山委、政府和委、政府及应急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任务。

三、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分指挥部

根据突发事件灾害种类、危害程度、涉及部门数量情况,按照现行防灾救援体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指挥部下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分指挥部,并实行分级指挥。

(一)抗震救灾指挥部。由长任总指挥,主管副长任副总指挥,指挥地震救援队和其他临时配属队伍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救援行动。办公室设在地震台,办公室主任由地震台台长担任。成员单位职责及其他相关事项,按《地震应急预案》(办发执行。

(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主管副长任总指挥,指挥重大特大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行动。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主管副局长担任。成员单位职责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办发)执行。

(三)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长任总指挥,主管副长任副总指挥,指挥本区域内发生的旱灾、洪灾、台风、冰雹、沙尘暴等灾害的应急救援行动。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职责及其他相关事项,按《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办发〔号)执行。

(四)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由长任总指挥,主管副长任副总指挥,指挥本区域内发生的火灾、森林火灾应急救援行动。办公室分别设在消防大队和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消防大队大队长和林业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职责及其他相关事项,按《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办发号)执行。

(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由长任总指挥,主管副长任副总指挥,指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职责及其他相关事项,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办发号)执行。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由主管副长任总指挥,指挥本区域内发生的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职责及其他相关事项,按《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办发号)执行。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常务副长任总指挥,主管副长任副总指挥,指挥本区域内发生的各种重大、特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行动。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职责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办发号)执行。

(八)突发大规模应急指挥部,由委主管副书记和主管副长任总指挥,指挥重大、特大突发大规模应急行动。办公室设在群众诉求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由群众诉求工作部部长担任。成员单位职责及其他相关事项,按《处置突发大规模应急预案》(办发〔号)执行。

(九)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由主管副长任总指挥,指挥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交通事故办公室设在交管大队,办公室主任由交管大队大队长担任。成员单位职责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群死群伤及载运危险物品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恶劣气象条件下交通事故处置预案》(办发〔号)执行。

(十)建筑事故应急指挥部。由主管副长任总指挥,指挥建筑物爆炸、倒塌特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办公室设在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职责及其他相关事项,按《重大特大建筑事故应急预案》(办发〔〕号)执行。

(十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由主管副长任总指挥,指挥全非煤矿山企业(包括井下矿山、采石场、尾矿库等)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职责及其他相关事项,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办发〔〕号)执行。

(十二)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指挥部。由长任总指挥,主管副长任副总指挥,负责各类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应急组织、指挥和处置。办公室设在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职责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办发〔〕号)执行。

(十三)粮食安全应急供应指挥部。由主管副长任总指挥,负责境内粮食抢购、脱销等事件的应急组织、指挥和处置。办公室设在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粮食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职责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办发〔〕号)执行。

四、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