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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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范文1

一、充分认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开展土壤基础调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强化污染源监管、提升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支撑能力、组织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示范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土壤环境面临严峻形势。目前,我国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严重,在重污染企业或工业密集区、工矿开采区及周边地区、城市和城郊地区出现了土壤重污染区和高风险区;土壤污染类型多样,呈现出新老污染物并存、无机有机复合污染的局面;土壤污染途径多,原因复杂,控制难度大;土壤环境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投入不足,全社会土壤污染防治的意识不强;由土壤污染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逐年增多,成为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三)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意义重大。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环境要素,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部分,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环保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摆上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统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的土壤环境问题。

二、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四)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建设良好人居环境为总体目标,以农用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监管为重点,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构和人员,增强科技支撑能力,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夯实工作基础,提升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土壤环境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保障。

(五)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土壤污染治理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因此,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要认真总结国内外土壤污染防治经验教训,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实行防治结合。

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法律法规、监管能力、科技支撑、资金投入和宣传教育等各个方面,要统筹规划,全面部署,分步实施。重点开展农用土壤和污染场地土壤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各地实际,按照土壤环境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采取不同的土壤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农村地区要以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特别是“菜篮子”基地为监管重点;城市地区要根据城镇建设和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以规划调整为非工业用途的工业遗留遗弃污染场地土壤为监管重点。

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土壤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公共资源,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群众健康。防治土壤污染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各级环保部门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综合管理和监督执法职责,积极协调国土、规划、建设、农业和财政等部门,共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土壤污染防治。

(六)主要目标。

到20*年,全面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摸清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初步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编制完成国家和地方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初步构建土壤污染防治的政策法律法规等管理体系框架;编制完成土壤环境安全教育行动计划并开始实施,公众土壤污染防治意识有所提高。

到20*年,基本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体系,出台一批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政策法律法规,土壤污染防治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土壤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土壤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土壤环境保护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公众土壤污染防治意识显著提高;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科学研究深入开展,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取得明显成效。

三、突出土壤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

(七)农用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以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特别是“菜篮子”基地为监管重点,开展农用土壤环境监测、评估与安全性划分。加强影响土壤环境的重点污染源监管,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强化对农药、化肥及其废弃包装物,以及农膜使用的环境管理。对污染严重难以修复的耕地提出调整用途的意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积极引导和推动生态农业、有机农业,规范有机食品发展,组织开展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县建设,预防和控制农业生产活动对土壤环境的污染。

(八)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结合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污染场地特别是城市工业遗留、遗弃污染场地土壤进行系统调查,掌握原厂址及其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种类、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建立污染场地土壤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和污染土壤修复制度。对污染企业搬迁后的厂址和其他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环保部门应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开展污染土壤风险评估,明确修复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和技术要求,监督污染场地土壤治理和修复,降低土地再利用特别是改为居住用地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风险。

对遗留污染物造成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等环境问题,由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治理并恢复土壤使用功能。加强对化工、电镀、油料存储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土壤污染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区域性或集中式工业用地拟规划改变其用途的,所在地环保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对污染场地进行风险评估,并将风险评估的结论作为规划环评的重要依据。同时,要积极推动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审查规划环评文件;对未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区域,环保部门依法不得批准该区域内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被污染的土壤或者地下水,由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负责修复和治理。造成污染的单位因改制或者合并、分立而发生变更的,其所承担的修复和治理责任,依法由变更后承继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承担。变更前有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污染防治责任。造成污染的单位已经终止,或者由于历史等原因确实不能确定造成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被污染的土壤或者地下水,由有关人民政府依法负责修复和治理;该单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负责修复和治理。有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污染防治责任。

四、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措施

(九)搞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强沟通协调,有效整合资源,强化质量管理,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调查的进度和质量;在搞好调查成果集成的基础上,组织对调查成果的开发利用,服务于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做好数据、文件、资料、报告的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十)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抓紧研究、制定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快制定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好实施。组织制修订有关土壤环境质量、污染土壤修复、污染场地判别、土壤环境监测方法等标准,不断完善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鼓励地方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制定切实可行的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十一)加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纳入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制定土壤环境监测计划并组织落实。进一步加大投入,不断提高环境监测能力,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市三级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定期公布全国和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壤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培养和引进一批专门人才。制定土壤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预案。编制国家和省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规划应包括土壤污染防治的内容,并提出具体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十二)开展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示范。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组织有关部门和科研单位,筛选污染土壤修复实用技术,加强污染土壤修复技术集成,选择有代表性的污灌区农田和污染场地,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重点支持一批国家级重点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为在更大范围内修复土壤污染提供示范、积累经验。

(十三)建立土壤污染防治投入机制。地方要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投入,保证投入每年有所增长。中央集中的排污费等专项资金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土壤污染防治,保证资金逐年增加并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地方也应在本级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土壤污染防治。我部将协调中央财政部门视情况对地方土壤污染防治给予资金补助。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土壤环境监测、污染场地调查与评估、土壤污染防治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土壤污染防治。

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范文2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推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系统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负责、部门有责”,全面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切实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这一突出短板;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保护优先,源头治理。加强空间布局管控,严格环境准入管理,切断污染物进入土壤、地下水环境的途径。强化农村环境整治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推进农业生产清洁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2.坚持预防为主,分类管控。强化源头防控,防止新增土壤污染。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成效,严格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坚持分类施策,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同农村厕所改造的衔接,大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慈峪镇污水处理厂邻近村庄生活污水网管铺设工作,大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3.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围绕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污染物,聚焦突出环境问题,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分类施策、分阶段整治。加大执法监管和督导检查力度,防止新增污染。

4.坚持属地治理,协同防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负责、部门有责”,建立政府主导、市场驱动、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的污染防治体系。打通地上和地下、城市和农村,协同水、气、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系统实施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

三、主要目标

2021年,落实保护优先措施,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严格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成果,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持续实现安全利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再开发利用。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完成5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突出具备条件乡镇实行管网归集和终端无害化处理,注重中水再利用,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动态清零。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土壤环境调查监测

1.配合省市开展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省市工作安排,配合调查单位做好我县相关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一步摸清相关非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及分布,为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提供依据。(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配合)

2.强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配合开展国控、省控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和省控耕地土壤监测。按照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对全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并按时上报监测结果。对监测发现的土壤超标情况,组织开展溯源排查,查明原因并及时阻断污染源。(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重点区域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建立并完善省市县三级耕地土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及时掌握受污染耕地农作物种植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动态变化情况,根据县区内受污染耕地面积、污染类型和程度,设立监测点位,为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效果评价提供依据。加强超标农产品收购、收回等环节监管,禁止超标农产品进入市场。继续开展农田灌溉水质监测,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未经处理或达不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废(污)水进入农田灌溉系统。(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配合)

(二)严防新增土壤污染

4.加强耕地污染源头防控。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继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制定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方案,全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持续开展耕地周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强化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监管。监督全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严格按照《土壤法》落实相关责任义务,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对企业自行监测、隐患排查以及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污染隐患。加强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措施。(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发改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统筹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促进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加强塑料污染防控,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对生产、使用、销售塑料制品单位的监督检查,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活、销售、使用,稳中有序治理塑料污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提高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效率和水平,加快补齐危险废物处理短板。(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危险废物监管。积极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智能监控体系建设,提升危险废物智能化监管水平,督导企业主动在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信息,确保全县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应纳尽纳,实现有效监管。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查清涉危单位生产经营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环境风险隐患。强化“一长三员”网格管理机制,统筹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和处理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卫健委、公安局、交通局等配合)

(三)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

8.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清单管理。加强部门信息共享,根据土地用途变更、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深度调查、加密调查等成果以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效果,结合实际,进一步精准识别受污染耕地面积、分布等。不鼓励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矿用地复垦为耕地;确需复垦为耕地的,应确保农用地管控标准之外的特征污染物不超过所在地土壤环境背景值,并依法进行分类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持续强化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结合当地主要农产品品种和种植习惯,在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农艺调控、低积累品种替代、轮作间作等措施,保证每季作物都得到管控。巩固严格管控类耕地治理成果,落实种植结构调整、休耕、退耕还林等措施。加强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管理,严禁种植特定食用农产品和饲草。建立完善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动态管理制度,为动态更新提供依据。(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四)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10.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排查。组织开展关闭、搬迁、腾退工业企业用地全面梳理排查,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督促土地使用权人6个月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确定的污染地块,督促指导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及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县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组织开展建设用地风险调查评估。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中,查明的高风险地块开展调查和风险评估。严格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治理修复的监督管理。(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发改局、审批局等配合)

12.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优化主体功能布局,明确用途分区,合理安排城市产业用地。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事项。依法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而未开展或尚未完成调查评估的土壤污染风险不明地块,不得进入用地程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局等配合)

13.抓好建设用地风险管控。认真落实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涉重金属企业新、改、扩建。在涉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的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环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查询相关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的,要记录查询日期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结果,并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取得生态环境部门书面回复。对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在土地规划、土地收回收购、供地、改变用途、开工建设等环节,实行严格的准入管理,防止未按要求进行调查评估、风险管控不到位、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污染地块被开发利用,切实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发改局、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监管和保障能力建设

14.提升土壤执法监管能力。提升土壤环境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进一步强化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各个环节的监管,实现实时监管、动态监管、智慧化监管,全面提升土壤环境执法能力。(县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及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15.加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乡镇所在地、中心村等规模较大、人口集中、具备完整上下水管道的村庄,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处理设施统筹建设,实现厕所粪污与生活灰水一体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邻近村庄可采用联合共建方式建设污水处理站,实现生活污水相对集中无害化处理。鼓励污水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街道冲洗、农田灌溉和景观用水。相关部门和乡镇加强对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统筹厕所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和生活灰水有效管控。对规模较小、实行单坑或其他形式卫生厕所改造的村庄,或不具备管网收集条件的村庄,统一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和生活灰水有效管控。根据人口规模和实际产生粪污量、处理覆盖范围等情况,统筹建立区域性厕所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站,或利用已有沼气工程进行集中处理,集中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出水达到农田灌溉标准后可直接用于农田灌溉。制定农村生活灰水收集回用等有效管控措施,通过冲厕、庭院绿化等原位消纳方式,或联户建立集中生态化处理设施处理后中水回用,实现生活污水源头减量、无害化处理。(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进山区村庄生活污水分散治理。对居住分散、粪污不易集中处理的山区边远村,可采取户用化粪池、沼气池等进行分散治理,建设污水储存罐用于冬季储存,结合农业化肥减量增效、水肥一体化等,引导林果种植、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将治理后的污水作为有机肥水使用,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及管控。组织对行政村内村民主要聚集区向外延伸1000米范围内、乡级以上公路两侧200米范围内的河、塘、沟渠(不含城乡结合部或县城建成区),其他行政村区域范围内的河、坑、塘、沟渠等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划分排查责任区,建立排查责任清单,逐条纳入黑臭水体清单台帐。对排查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要查明污染来源,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综合措施逐条明确治理方法和途径,完成治理。(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稳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19.配合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按照工作安排配合省市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提出分区防治建议,确保分区划分工作圆满完成。(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五、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属地治理。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市、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切实担负起保护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按照职责严格落实主体管理责任,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二是强化协调联动。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打通沟通渠道,完善各级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互通、联动监管机制。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建立协调机制。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指导、考核检查及日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指导和考核检查等工作。

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范文3

湖南常宁水口山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管2020年度自评估报告

 

一、园区概况

湖南常宁水口山经济开发区位于衡阳市常宁市区(县),园区代码S437011,园区级别为省级工业园区,主导产业有色金属冶炼与深加工产业(水口山工业园)和机械制造、电子信息、农产业加工(宜阳工业园),核准范围面积8.7958(其中水口山工业园7.0015,宜阳工业园1.7943)km2,园区规划环评批复(含调扩区、跟踪评价)情况已审批,批复文号湘环评函﹝2017﹞29号。

园区经济发展概况:水口山经济开发区为湖南省重点开发区、湖南省发展战略重点“一点一线”中心地带、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主要承载地、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 、全省唯一的有色金属化工园区  ,1994年3月经省政批准为省级开发区(湖南首批28个省级开发区之一  ),2006年9月经国家发改委公告保留为省级开发区。

2020年园区技工贸总收入330亿元,同比增长16.47%;工业总产值324亿元,同比增长16.07%;完成税收7.5亿元,同比增长24.6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8.9亿元,完成招商引资25.6亿元。

截止到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42个,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企业数量0个,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     个,本年度清退企业数量0个。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23个,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0个,无环评批复的企业有0家。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17个,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0个,未完成验收的有25家。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13个,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有29个。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13个,是否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的情况,是。

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 593.47 t/a,氨氮 125.21 t/a,二氧化硫 899.897 t/a,氮氧化物 358.624 t/a,VOCs / t/a,铅及其化合物 4.79 t/a,汞及其化合物 0.01 t/a,颗粒物 163.35 t/a,。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表1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序号

环评批复要求

实际情况

是否落实

1

严格按照经环评优化的功能区划进行开发建设,落实生态隔离带的建设和控规要求,按园区管委会提出的《水口山工业园区区域环境整治方案)》,在园区规划的三类工业用地外围设置1km的规划控制距离,其内不得新增建设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型建构筑物;控规范围内现有居民根据后续引进具体项目环评确定的环境防护距离实施搬迁安置;地方政府应协调相关部门后续进一步落实园区周边农业规划、农田结构、种植结构等调整工作,有色冶炼区规划控制距离内禁止种植食用部位易富集重金属农作物。

水口山工业园内不设生活居住区,依据周边集镇区统一规划配套生活服务区和拆迁安置用地。

严格按照规划环评优化的功能区进行开发建设,严格落实生态隔离带的建设和控规要求,水口山园区规划的三类工业用地外围设置1km的规划控制距离,区域内不设生活居住区;宜阳工业园不建气型污染严重的项目。

已落实

2

严格执行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产业规划要求,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园区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做好项目的招商把关,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其排污浓度、总量必须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对现有已入园企业的环境监管,对不符合产业定位的常宁市华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实施搬迁。

园区严格按照规划环评批复要求审核入园企业是否符合园区产业定位,是否符合园区各类规划要求,列出园区准入负面清单,严把招商引资关。入园项目前期、建设期和运营期,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力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使企业排污浓度和总量达到相关要求。

已落实

3

严格执行《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园区不得新增涉重金属水污染物排放量;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优化区域排水方案,水口山工业园区生产、生活废水分别通过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工业、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湘江,对其中涉重金属废水按项目环评要求执行;铜铅锌产业基地工业废水必须落实零排放要求,对不能直接回用的工业废水必须经深度处理后在企业内部消纳,严禁进入各类自然水体;宜阳工业园产生废水通过管道收集进入到园区拟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潭水;加快各分园区排水管网、宜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在管网及相应污水处理厂建成接管运营前限制水型污染企业引入;园区管理机构应对耗水量大的企业实施新水定额管理,制定有效的调节措施提高企业水资源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总量。

园区严把涉重金属水污染排放企业审核关,涉重金属水污染排放的项目一票否决。目前正在开展园区“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摸底调查,为后期制定优化的区域排水方案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水口山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正在实施技术改造工程,水口山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作正在实施过程中,宜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预计年底建成运营。

已落实

4

加强经开区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宜阳工业园禁止引进气型污染大的企业和项目;园区管理机构应加强管理,各分园区新引进企业必须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并对现有企业进行能源结构清洁化改造。加强企业管理,对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做到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合理优化工业布局,并在工业企业之间设置合理的间隔距离,避免不利影响。

通过合理优化企业布局,避免气污染对企业的相互影响。通过建设安装空气小微站,对水口山园区空气质量进行随时监控,针对空气质量随时开展相应环保管理措施。引进天然气站项目,并要求园区各企业必须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强企业监管,应用在线监控,促使企业做到达标排放。

已落实

5

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按循环经济要求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规范园区各企业的危废暂存场所建设,确保满足防风、防雨、防渗要求,防止危废流失。

已建成园区生活垃圾中转站,规范园区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已建成园区危废处置中心,针对园区产生的危废进行无害化处置。加强园区固废处置场所监管,确保稳定正常运营。

已落实

6

园区应统筹相关规划、社会关系、拆迁、舆情等协调工作;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加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应急体系建设,建全环境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建立有效的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系统和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等设施以及涉重三废的风险应急管理办法,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有针对性地排查环境安全隐患,有计划地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园区已统筹相关的协调工作;已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全面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做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已落实

7

严格落实经开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按照环评预测分析和地方环保局意见,至规划期末(2020年)

已严格落实经开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

已落实

表2  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年度自行监测计划落实情况(环境质量)

环境

要素

监测点位

监测时段或频次

监测因子

落实情况

大气

环境

朱陂村、水口山子弟学校、新华村、千家村

每半年1次

SO2、NO2、PM10、PM2.5、TSP、氟化物、硫酸雾、硫化氢、铅、汞、砷、镉、铬等

已落实

地表水

康家溪、曾家溪、宜水、潭水

每年1-2次

pH、COD、BOD5、SS、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磷、石油类、粪大肠菌群、氟化物、挥发酚、Cu、Zn、Pb、As、Hg、Cd、Cr6+等

已落实

地下水

金铜厂区内、

朱陂塘组等

每半年1次

氨氮、pH、总硬度、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氯化物、硫酸盐、挥发酚、氰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铅、镉、砷、汞、六价铬、铁、锰等

已落实

噪声

环境

各企业厂界、

居民点

每半年1次

连续等效A声级

已落实

土壤

新同村、雷公塘、田州村、千家村

每3年1次

pH、铜、锌、铅、砷、汞、镉、铬、镍等

已落实

生态

环境

由专业调查机构视具体情况而定

每3年1次

动植物资源、植被、土地利用、景观环境、水土流失及农业植被有毒有害物质残余等

已落实

表3  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年度自行监测计划落实情况(污染源)

污染源名称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落实情况

废气

各类炉窑烟气

SO2、烟尘、粉尘、铅、砷、镉

每季度一次

已落实

锅炉

SO2、烟尘、粉尘、氮氧化物

每季度一次

已落实

工艺废气

铅、砷等

每季度一次

已落实

废水污染源

废水处理站排水

废水量、pH 、COD、石油类、氨氮、挥发酚、总磷、重金属

废水量和COD、重金属在线监测;其它项目每天一次

已落实

各企业的废水排放口

废水量、COD、pH 、石油类、氨氮、企业的特征污染因子、各种第一类污染物

废水量在线监测;污染因子每天监测一次或排放前监测

已落实

固定噪声源监测

连续等效A声级

每季度一次

已落实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表4  园区环境管理与“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落实情况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落实情况

空间布局约束

(1.1)水口山工业园: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区域内严格控制新、改、扩建水型涉重污染项目。三类工业用地外围设置 1km 的规划控制距离,其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性建构筑物;有色冶炼区规划控制距离内禁止种植食用部位易富集重金属农作物。

已落实

(1.2)宜阳工业园:不得建设气型污染严重的项目。

已落实

污染物排放管控

(2.1)废水:园区不得新增涉重金属水污染物排放量;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优化区域排水方案。

水口山工业园区:园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分别通过排污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循环利用工程、松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处理达标后外排湘江,其中涉重金属废水按照项目环评要求执行;铜铅锌产业基地工业废水必须落实零排放要求,对不能直接回用的工业废水必须经深度处理后在企业内部消纳,严禁进入各类自然水体。规划区雨水通过自然排放分别进入湘江、曾家溪和康家溪。

宜阳工业园:废水经园区拟建宜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潭水;加快园区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在管网及相应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接管运行前限制水型污染企业引入。园区雨水就近排入潭水,汇入宜水,在柏坊镇汇入湘江。

已落实

(2.2)废气:加强经开区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对各企业工艺废气排放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净化处理装置,做到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园区内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强化末端治理,加快推进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沥青搅拌等行业企业 VOCs 治理,确保达标排放。交通运输设备制造、汽车制造、工程机械制造和家具制造行业全面实施油性漆改水性漆,减少 VOCs 产生量。

已落实

(2.3)固废: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按循环经济要求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规范园区各企业的危废暂存场所建设,确保满足防风、防雨、防渗要求,防止危废流失。

已落实

(2.4)园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行业及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的要求。到 2020 年,全市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 2013 年下降 12%。

已落实

 

环境风险防控

(3.1)水口山工业园区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常宁市水口山经济开发区有色金属工业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宜阳工业园尽快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严格落实应急预案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应急演练。

已落实

(3.2)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尾矿库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已落实

(3.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现有重金属污染场地调查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各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已落实

(3.4)农用地风险防控: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大农用地保护力度,禁止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矿采选、化工、电解     锰、电镀、制革、石油加工、农药生产、危险废物经营等行业企业。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化学阻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

已落实

(3.5)污染地块风险防控:对于园区已确定的污染地块,在修复前,设置标志标识围栏,根据各地块的环境因地制宜采取建设撇洪导流沟渠、地表覆盖等措施减少雨水冲刷等风险管控措施。

已落实

(3.6)园区应推进有毒有害气体预警预报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已落实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4.1)能源:水口山工业园禁止燃用中、高硫原煤,燃煤含硫量必须控制在 1.0%以下。各分园区新引进企业必须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并对现有企业进行能源结构清洁化改造。园区应按“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尽快开展节能评估工作。

已落实

(4.2)水资源:强化工业节水,淘汰落后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开展高耗水工业行业节水技术改造, 开展水平衡测试和用水效率评估,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 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突出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到 2020 年,常宁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 2015 年下降 32.7%,万元 GDP 用水量应比 2015 年下降 30%。

已落实

(4.3)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节约集约程度,园区土地投资强度达到 3000 万元/公顷。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工业项目投资强执行《湖南省建设用地指标》(2020 版)十二等区域控制指标要求。

已落实

(三)水环境管理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2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其中第一个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常宁市松柏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0m³/d,实际处理规模为6651.4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AAO工艺,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第二个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水口山工业污水厂,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0m³/d,实际处理规模为2283.2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沉砂+调节)+化学沉淀+超滤的组合工艺,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4个,工业废水总排放量2283.2m³/d,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2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按外排水量计),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车间排口达标情况及在线监测情况。

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40.38t/a,氨氮3.954t/a,其他因子(重金属等) / t/a。

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松柏断面,水功能区划 Ⅲ 类,监测达标率 100%,超标因子 / ,最大超标倍数/ 倍。

“双源”地下水监测建设情况及监测结果自评。

园区内涉及黑臭水体数量0个,已完成整治 / 个,未开工的 0 个,修复中的0个。

(四)大气环境管理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8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 无 ,最大超标倍数 0 倍。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 899.89 t/a,氮氧化物 358.62 t/a,VOCs / t/a,其他 / t/a。

目前,园区内已建成3个网格化监测微型站,分别位于二医院、希望中学、经开区管委会。监测因子为PM2.5、PM10、SO2、NO2、O3、CO及基本气象参数(温度、湿度、风向、风速、气压)。根据运营单位长沙华时捷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2020年6月-2020年12月运营月报上的监测数据显示,各点位在此期间的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良好。

(五)土壤环境管理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无,最大超标倍数 0倍。

园区内涉及污染地块数量 0个,已完成修复 / 个,未开工修复的 / 个,修复中的 / 个。

(六)固体废物管理

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9个,产生量    1062979.25 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687180.89  t/a,自行处置 0 t/a,外委处置 375799.37  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 10 个,产生量214945.82 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 54110.30  t/a,自行处置 0 t/a,外委处置 160836.52 t/a。

园区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情况:处理能力 - t/a,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种类 - ,处理工艺 - 。

(七)投诉管理

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 4件,已完成整改 4件,完成率 100 %。环保督察交办问题 0 件,已完成整改 / 件,完成率 / %。

(八)园区信用评价

表5  园区生态环境管理与信用管理办法和细则的自评情况

序号

一级评价指标

二级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分值(分)

园区实际情况

1

环境准入管理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产业园区有重大调整和修订未重新开展规划环评

-1

 

2

产业园区规划实施五年以上未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2

 

3

建设项目环评

产业园区内有建设项目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1

 

4

产业园区内有被评为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1

 

5

环境基础设施

废水收集处理

产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率未达到100%

-3

 

6

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执法监测不达标

-2

 

7

废气治理与管理

产业园区涉VOCs重点排放企事业单位未进行有效收集、未设置有效的VOCs污染治理措施或未按规定建立管理台账

-1

 

8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建成大气环境监控预警系统

-1

 

9

固废处置

产业园区未建成危险废物监管体系

-1

 

10

产业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发生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处置事件

-2

 

11

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监测能力

产业园区未开展自行监测或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2

 

12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建立与环境监测要求相匹配的环境监测能力

-1

 

13

监管能力

产业园区建立了污染源在线监控、企事业单位生产工况、电能监控、一企一管水质监控、视频监控及环保设施运行监控、环境质量监控等产业园区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任意一项)

+1

本园区已建立了视频监控及环保设施运行监控。(+1分)

14

信息化建设

产业园区未建立环境信息管理档案

-1

 

15

环保信息公开

产业园区未及时公开年度环境监测报告或园区年度环境监测信息,园区污染物排放状况、企业达标排放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不完整的

-1

 

16

环境风险防控

环境风险排查

产业园区年度内未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和环境问题排查工作

-2

 

17

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产业园区设置了风险防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

+1

 

18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制定或修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

 

19

产业园区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

园区暂时未定期开展演练。(-1分)

20

产业园区环境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不符合规定

-1

 

21

风险防控体系

产业园区未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未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1

 

22

产业园区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或存在被省级以上环境主管部门通报的突出环境安全隐患

-4

 

23

产业园区出现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约谈、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等情况

-3

 

24

环境综合治理

环境第三方治理服务

采取了第三方治理服务模式

+1

园区已引入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启了第三方服务模式。(+1分)

园区最终得分

10分

说明:

一、初始分值为9分,满分12分。

二、产业园区未及时按照要求上报自查报告,直接评定为环保风险园区。若自查报告中未上报某项指标内容的,此项指标按最高分进行扣分。

 

表6  园区信用等级判定表

序号

信用等级

信用分值

1

环保诚信园区

10-12分

2

环保合格园区

6-9分

3

环保风险园区

5分及以下

本园区为“环保诚信园区”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衡阳市和常宁市生态环境局的大力支持下,园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环保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园区各废气排放量较2019年均有所下降。工作废水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的环保任务。主要工作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环保意识。为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园区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主题活动日等契机,采取多种手段,多措并举,使入园企业环保意识不断增强。

2、坚持依法行政,确保达标排放。依法对工业企业加强环境监管工作,对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行为。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1、园区环保人员不足,环保相关工作开展困难。

2、应急演练等机制还不够完善。

3、需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持续达标排放。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建议尽早引入环保管家。

2、不断健全新思路,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

3、严格执法,强力推进水、大气、土壤等三大污染防治工作。

 

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范文4

二、环境与企业会计理论

(一)环境及环境问题一般意义上说,环境是指与某一中心或主体相对的客体。当中心或主体不同时,相应的客体或环境的含义就不同。在环境科学中,环境一般是指:(1)一个生物个体或生物群体周围的自然状况或物质条件;(2)影响个体或群体的复杂的社会、文化条件。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往往从工作需要出发给环境做出定义。例如,我国的环境保护法用枚举法对所保护的环境对象定义为:“本法所指的环境是指:大气、水、土地、矿产、森林、草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水声植物、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疗养区、自然保护区、生活居住区等”。国际环境管理体系标准ISO14001中对环境所下的定义是:组织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这里的组织是指,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企业、政府机构和社团或是他们的部分或结合体。系统是由相互作用若干组成部分结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整体。一个系统本身,可能又是一个更大系统的组成部分。作为一个系统,具有以下五个特征:集合性。系统是由两个以上、相互区别的单元组合起来;关联性。系统内部各个组成部分是相互联系、互相依赖、互相制约、互相作用。即,各个组成部分具有物质、能量和信息的密切联系;目的性。任何系统都具有特定的功能,即按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的;环境适应性。系统总是存在并活动于一个特定的环境中,必须适应环境的变化;整体性。系统内部各个组成部分都要服从整体的要求。环境就是一个系统的概念。环境质量则是指环境对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适宜性。人类和地球上所有的生物,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与环境形成了相互作用和相互依存的平衡关系。但是,人类的活动,尤其是自工业革命以来的工业化生产,剧烈地改变了环境的结构和功能。导致全球气候变化,从而使环境不适宜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环境的质量,既指环境的总体质量,也指环境要素的质量。如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和生物环境质量。每一个环境要素可以用多个环境质量参数或因素加以定性或定量地描述。

(二)环境与企业会计理论西方国家早些年,在企业环境会计理论构建问题的研究过程中,存在一种看法,认为作为现代企业会计理论的基石的四假设与环境问题,至少在三方面有相当的偏差:一是环境会计关注的是来自于社会和环境的事项,而非单纯的经济事项;二是环境会计广泛采用的是非标准意义上的财务语言;三是证券市场投资者以外的信息使用者成为环境会计报表的主要服务对象。因此,理论界在处理环境会计与传统会计的关系和界定环境会计的属性时形成了两种观点:一是将环境会计构建在相同的假设和概念框架下,作为传统会计的补充,依此将环境会计的研究与现行的主流会计研究相融合。并坚持以证券市场投资者作为环境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而对其它社会效用有所限制。二是将社会和环境会计报告作为企业与社会之间信息交流的主要形式。由于它涉及到更宽泛内容和多样化的披露方式,因而,被传统会计学认为是会计属性模糊并缺乏可靠性。源于此两种观点,在西方国家这些年来众多有关环境会计的研究,基本可以归类为两类理论框架:其一,以经济决策有用性为导向的研究:该学派认为最终检验环境会计报告信息有用性的方法是它对投资者决策的影响。该学派大量采用排序性问卷调查的方式对传统会计报表使用者进行问卷调查,并根据调查反馈的各类信息进行研究,按重要性标准排序,得出现行环境会计及相关信息的披露具有“适中的”重要性。与此同时,利用数学模型对环境信息影响股票价格行为进行大量的研究。这些研究或工作量浩大,或数理模型复杂,研究文献汗牛充栋,但却未见能形成大体一致的结论,构建出相应的理论框架。其二,是关注对象更为广泛的政治经济学层面的探索。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研究各种利益、目标操纵者和特殊交换机制相互作用的学科。其视野不仅专注于市场交易的信息行为。更重要的是用来分析各种非市场契约模式下的交易表现。它致力于阐明多元化利益集团间关系的调和、修正和转变。这一学派以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框架为基础,形成了股东理论和合法性理论。股东理论将股东视作环境会计报告的主要使用者,管理层若希望企业经营持续的成功就必须迎合和满足股东们的需要。股东的影响力越大,企业因股东意愿而做出的调整就越多.从而也就决定了环境会计的披露内容和程度。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环境会计可以被看作是股东和公司之间相互影响的产物。合法性理论认为在管理层在制定公司政策时需要考虑两方面:一是基本的环境测量;二是环境披露政策。当公众感知的企业环境价值与事实上的企业环境价值存在差异的时候,管理层应采取积极的方式改变和引导公众,最终使二者达成统一。具体地说,当企业环境价值差异属于企业实际表现不佳时,企业应调整企业的行为并告知公众企业行为的实质变化;若企业环境价值差异属于公众对企业行为的误解时,企业应设法改变公众对企业行为的认知度;若企业环境价值差异源于公众对企业应当承担的环境责任抱有不切实际或不恰当的期望,企业管理层应采取措施纠正公众的这种预期。西方国家对环境会计的研究不论是决策有用观点还是政治经济观点,其立足点不外乎传统的股东财富最大化、管理层财富最大化和社会财富最大化两大类。传统的决策有用观都大多把理论建立在狭义的股东财富最大化模型之上,合法性理论则更倾向于管理层财富最大化模型。在近些年,西方环境会计的研究中,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将他们的理论研究建立在社会财富最大化模型之上。股东财富最大化和管理者财富最大化模型基本上属于一种小范围的、确定性的模型。社会财富最大化模型,强调企业不是存在于真空之中,它们是组成和支撑社会运行的一部分,并且将这种更大范围内相互依存的关系解释为组织和社会以及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的社会契约,企业以社会财富最大化的方式运行,并从中获得与社会有关的合法化地位。社会契约可以假定是隐含的,各种社会法律使这种特定的社会契约更加清楚明确。这些隐含的社会契约和明确的法律法规,也就是社会为企业组织规定的会计责任。随着社会投资理论的提出,包括自然环境本身和下一代利益在内,更为广泛的利益群体也都被统一进来。显然,从社会财富最大化目标到企业的社会契约再到企业会计责任,基本可以看到环境问题和传统企业会计之间清晰的理论联系纽带,也可以基于此种联系构建一座环境问题和传统会计理论研究的桥梁。

三、环境价值与会计目标

(一)环境价值人类之外的自然环境具有工具价值,能够为人类提供食物、纤维、木材等其他工业原料,甚至作为获取美感的欣赏对象。这是环境的价值,这是毫无疑问的。问题在于,自然环境,是否具有本身的内在的独立于人类的价值?既内在的价值?现代科学在生态学和系统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是:生命系统表现为网络格局。人们遇到的生态系统,无论是有机体的部分、有机体本身或由其集体组成的群落(生态系统),其组成是用网络形式排列的,他们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作为群体的生命之网,是生命系统中的多层结构:物种层次,在某一空间范围内,不同物种在生命活动中与其他有机体紧密联系,命运有一定的共同性,这种组合称为“同生群”。在一个同生群内,一个植物种的灭绝,数拾个相互依赖的昆虫、动物或其他植物种跟随消失。生态系统层次,生态系统是生物在地球上生存和进化的基本单位,由众多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物理环境组成。这些有机体有单细胞的,也有多细胞的,属于不同的物种,在食物链上居于不同的营养级位,有生产者,居于不同级位的消费者和分解者。生态系统作为开放的系统,来自太阳的能量在系统内流动,而物质则在系统内循环。生物圈层次:是指覆盖地球表面,组成地球大气圈的下层,土壤、岩石圈表层及整个生命界。总之,正是不同层次的形形的生命系统的网络共同维持着地球上各种功能的运转,保证了生命的持续繁荣。这就是自然间和谐、稳定和秩序。从这意义上说,我们不能砍掉“生命之网”的任何一个环节,以至牺牲其完整性。但是对于一个个体、一个物种或生态系统,情况又不一样。达尔文进化论的中心要点是:生物具有超过其支持他们的环境承载能力的繁殖能力。大多数个体在生命的早期死去,这显然对所涉及的个体是“恶”,但这对于他所从属的物种和生态系统的繁荣是必要的。是“善”当然,这种“善”是完全独立于人类的利益,即他们具有它们自己内在的价值。所以,从生命的网络格局看,无论是物种、或者是生态系统,或者是盖娅的某个组成部分都具有其内在的价值。

(二)会计目标环境会计的目标可以表达为在遵从社会契约前提下使企业的社会价值最大化。环境会计目标不仅应包括了现行传统会计的本质也应包括了企业所面临的客观环境,而且还应包括了企业和环境的时间因素,也既社会价值最大化,不仅仅是当前的,而且应该是长期的,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概念。环境会计目标的理论必须与可持续性发展理论相结合。根据可持续发展世界企业委员会(WBCSD)的观点,可持续发展包括对经济财富、环境质量和社会公平的积极追求。由于社会公平目标的抽象性和不可计量性,环境会计,将经济—生态效益作为系统的目标,也是无可厚非的现实明智之举。经济—生态效益的实现就是企业能够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商品和服务,这些商品和服务能够满足人们需求.保证生活质量,同时,又能逐步将生态影响和资源消耗减少到地球可能承载的水平之内。因此,环境会计的核心目标可以表达为计量、揭示和报告企业的经济-生态效益,和追求企业经济-生态效益最大化的过程。依据这一目标,不可再生自然资源理就应得到企业的足够的保护。同时,经济-生态效益的影响因素大多易于计量,而且这些因素变动的直接和间接影响也相对易于确认和计量。至于可持续发展概念中的社会公平问题,则属于社会会计学研究的范畴。在环境会计研究中,引入可持续发展概念而不将对社会公平的追求同时列为目标也属正常。1983年世界银行积极鼓励修订现行的会计体系,增加环境项目,建立与联合国国民会计体系相配套的环境辅助账户。1989年我国政府修订《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力图将环境因素纳入会计核算体系,以使国民经济核算指标能够真实地反映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这一阶段环境会计的发展,正是将生态和经济两个系统的计量、揭示和报告融合进传统的企业会计,从而催生现代意义上的企业环境会计的过程。显而易见,在依经济-生态效益目标构建环境会计系统过程中,还必须深入研究并明确经济效益同生态效益二者之间的关系。简言之,当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发生不可调和的冲突时,孰先孰后?这就回到前述的环境自身价值的认定和独立于人类经济利益之外的生态环境系统的“善”或“恶”的判断。换言之,以经济-生态效益为理论基础的环境会计目标,实际上默认了企业的经效益同生态效益具有“此消彼长”的假设。也就是说。除非能双赢,否则,在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关系,必有一方需要做出让步。因此,在环境会计学中,必然要引进更多的环境科学的准则、判断依据和方法。

四、环境评价与环境会计的经济后果

(一)环境评价环境评价是按照一定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评估环境质量的优劣,预测环境质量的发展趋势和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环境质量的评价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环境质量回顾评价。这是对某一区域某一历史阶段的环境质量的历史变化的评价,评价的资料是历史数据。这种评价可以预测环境质量的变化发展趋势。二是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这种评价是利用近期的环境监测数据所做的分析与评价,它反映的是区域环境质量的现状。三是环境影响评价。这种评价是对拟议中的重要决策或项目开发、生产活动可能对环境产生的物理性、化学性或生物性的作用,及其造成的环境变化和对人类健康和福利的可能的影响,进行的系统的分析和评估,并提出减免这些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按照评价所涉及的环境要素,可以将环境评价分为综合评价(涉及区域所有重要环境要素)和单要素评价如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水环境质量评价、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等。所谓环境影响,按照ISO14001的定义,是指“全部或部分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给环境造成的任何有益或有害的变化。”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分为:单个建设项目或企业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区域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共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的意义在于,环境影响评价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不可代替的预知功能、导向作用和调控作用。无论对于新开发项目还是开发完成后在运行中的项目,它可以保证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合理性,同时也可以提出各种环境破坏的减免措施和评价各种环境破坏减免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从而为环境破坏和不良影响治理工程提供依据。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和公共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在更好层次上保证区域开发和公共政策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少或人们可以接受的程度。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除环境检测技术和手段外,一个重要依据就是环境保护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标准是指“为保护人群健康、社会物质财富和维持生态平衡,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对污染源、监测方法以及其他需要所制定的标准的总称,简称为环保标准。”环境保护标准是制订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技术依据,它使环保法规具有可检测性和可操作性,为执法提供了手段和依据;是环境管理,既环境立法、环境政策、环境规划、环境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中规定,“环保标准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基础标准和环保方法标准。环保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两级,环保基础标准和环保方法标准只有国家标准。”概括起来,目前我国执行的是四类两级环境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是指为了保障人群健康和社会物质财富,维护生态平衡而对环境中有害物质和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环境质量标准是以国家的环境保护的法规为政策依据,以保护环境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制定的。环境质量标准是一定时期内评价环境质量的尺度和进行环境规划、评价和管理的依据。环境质量标准依据环境要素分为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等。

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范文5

1.北京市数字城市地质与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现状

1.1工作程度

“十一五”期间,北京城市地质工作概化地质内容,强化多参数的功效,使地质工作向实用性,科学化方向迈进。逐步实现由资源地质向多目标、多参数地质转变,由平面地质调查向立体地质调查转变。在三维地质调查、地质环境评价、综合研究、成果表达方式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方法技术体系。

地质调查项目成果内容丰富,涵盖了与城市有关的基础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土壤环境地质等全面的地质调查内容,对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相关的地质环境及地质环境资源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建立了具有基础性、前瞻性和应用性的城市地质数据库与信息系统平台。为北京市的科学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城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管理、旅游资源开发、绿色农业基地建设及社会公众信息需求提供了信息服务与决策平台。

完成了北京市多参数立体地质调查, 是全国首批城市地质调大项目六个示范试点之一;加强数字地质模型的建设,与国土资源部顺利完成了模型的移交;矿政管理“一张图”调研工作积极开展,已初步形成了“一张图”建设方案。开展了新农村建设对地质工作需求程度的战略研究,完成大兴、延庆两区县农业地质调查;建立健全地质资料信息共享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完成地质档案馆内成果地质资料数字化工作,建立了实物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体系。

1.2 存在的问题

北京市在地质勘查实施过程中坚持以科技先进为导向,十分注重调查方法技术的研究与总结。但由于传统的地质调查项目和信息化工作多是按专题方式进行, 在标准制定、数据建库、管理及分析评价等方面往往只涉及单个专业,针对全市范围内城市地质信息管理和共享来说这些系统数据不够全面、功能不够完善,尤其是缺乏针对城市地质信息综合应用和服务的总体规划和设计。

1.2.1地质工作项目掌控力度不够,不能保证地质资料全部入库。许多地质工作项目,包括国家出资工作项目,地质资料主管部门不掌握情况,无法监督项目结束后正常汇交地质资料。

1.2.2地质资料汇交没有实现全覆盖。目前汇交的地质资料仍以区域调查资料、矿产勘查资料、水文地质资料、灾害评估等传统地质资料为主,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查资料还没有纳入汇交范围。

1.2.3地质资料保护与利用的矛盾。《地质资料管理条例》为保护资料汇交人的权益,对非国家出资形成的地质资料设置了最长10年的保护期。能够提供公开利用的地质资料数量有限,并且是设置保护的这部分地质资料往往是社会关心的急需利用的地质资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质资料信息化服务的能力。

1.2.4地质资料数字化标准不够细化,为项目的实施、汇交以及相关项目的整合、汇总工作带来的很多困难。

1.2.5地质资料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功能低下。专业地质资料馆数量少,人员编制少,专业技术人员配置不全,资金、设备不足。大部分仅具备资料保管功能,无法实现数字地质资料馆功能,影响地质资料信息服务功能的提升和扩展,不能适应首都建设发展对地质资料的需求。

2.“十二五”时期北京市数字城市地质与地质资料工作需求分析

以北京奥运的成功举办为标志,北京市的发展已进入新阶段,“世界城市”新目标的提出有助于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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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共识,明确未来发展方向。根据十二五时期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城市建设、规划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分析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数字城市地质与地质资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需求,包括已开展工作的延续需求和可能的新需求。

2.1地质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城市建设和地质环境的相互作用贯穿城市发展的始终。同时城市地质环境特征在空间上的复杂变异性和时间上的动态变化特征,为城市环境地质学的信息处理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传统的方法与手段,要么无能为力,要么因简化而缺失大量的信息,导致成果可靠程度的降低。更为不利的是,传统的处理方法其成果缺乏直观性和可操作性。因此我们必须采用新技术和新方法来有效地解决面临的城市环境地质问题,如何及时、准确地了解城市地质环境的变化信息,建立快速反应的科学决策体系,构建数字城市地质环境管理平台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趋势。

2.2地下空间资源的安全开发明显受地质三维结构制约。“十二五”期间北京将继续大力发展轨道交通线网,在全面建成地铁4号线、5号线、10号线一期、奥运支线、机场线等基础上,还要建设更多地地下轨道交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也已提上议程。这些工程建设均需要对地质三维结构掌握的十分清楚,地质三维结构制约着地下空间资源开发的安全性。

2.3地质资料是地质工作服务于社会的主要载体,是国民经济建设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础信息和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地质资料被广泛应用于矿产资源开发、国防建设、城市建设、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农业、旅游等方方面面,在国家的经济建设和促进社会发展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目前,地质工作从资源保障为主转向资源、环境保障并重的多目标、多功能地质工作。一方面通过地质工作功能结构的转变,提高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另一方面要让国家和社会更多地感知地质工作的多元服务及其效用,这就需要加强公益性地质信息的披露,地质资料信息化是实现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的必要手段。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对地质资料信息社会化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广的需求。

在城市地质数据采集与处理这一环节形成了“历史资料搜集、整理、数字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做到了对所有地质资料的分类、整理和数字化,为进一步处理奠定了基础;城市地质数据管理维护为图形、影像、表格、文档等各类数据的入库、转换及添加、修改、删除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应用平台,确保了各类城市地质资料及时、准确和动态更新;城市地质分析评价为各类数据的专业分析评价及可视化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应用平台,将二维gis、三维gis和城市地质分析评价相结合,实现了各类数据的集中管理、查询、专业图表生成、三维建模及可视化等功能;城市地质信息共享与服务为各类城市地质信息、资料、成果的提供了一个统一的门户,做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城市地质信息公开、共享和社会服务;城市地质成果的汇报与展示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城市地质信息展示、交流平台,可通过平面模式展示城市地质数据中心的所有信息和成果,并可通过立体模式展示北京市地下空间地质模型、构筑物模型等。

3.“十二五”时期北京市数字城市地质与地质资料规划部署建议

把握城市发展急需,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加强基础,突出应用,以保障城市地质安全为核心,以信息化为主线,以数字化三维地质信息系统为平台,以现代化技术为支撑,快速提升地质工作服务能力,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服务。

3.1加快推进“数字城市地质”建设。在现有多参数城市地质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基础上,丰富补充工程地质资料,充实市政建设和地面测绘信息,推进系统升级和功能对接,加快建设“数字城市地质”。完善“北京市城市地质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加强地质信息集成,使其具备多功能、多层次、多专业和多维度的特性;开展城市地质数据库建设,实现对地质勘查数据及工程勘察数据的分布式管理;构建北京市三维地质结构模型及相关属性模型。转贴于

 3.2加强地质资料管理。认真落实《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和《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加强地质资料管理。进一步完善地质资料管理各项制度,开展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建立地质项目数字化成果标准,完成成果、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清理,对其中应数字化的重要地质资料进行数字化,并建成相关数据库;完成现有各类地质资料信息数据库整合并做好更新和维护,初步完成市级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健全统一的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产业化标准、规范体系;建立标准统一的共享服务平台和互联互通的网络服务体系,实现地质资料信息服务渠道和服务方式多元化;及时提供满足不同需求的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品,逐步推进社会发展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

积极推进“矿政一张图”工程建设。采集处理现有数据,建立统一的矿政管理基础数据库;整合现有系统,实现矿政管理业务的联动电子审批;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动态监管体系。

理顺地质资料馆的管理体制,成立省(市)级地质资料管理专门机构,使地质资料馆成为政府部门直属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强化地质资料管理的地位,赋予全国地质资料馆和省(市)级地质资料馆对地勘单位地质资料的业务管理职能,重新树立地质资料馆对地质资料业务管理的权威。

4.相关措施建议

高度重视城市地质信息系统的建设,满足政府管理层、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公众等三个层次的不同需求。建立完善数字城市地质实施领导责任制,明确数字城市地质实施、评估及监督管理的主体单位,确保规划任务的逐步落实及规划项目的有序实施。

建立地质勘查投入良性循环机制。基础性地质勘查项目的实施由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共同支持。加大对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评价、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战略性地质资源勘查等的投入,通过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鼓励企业紧跟市场需求,实现地勘投入多元化,保证规划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