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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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范文1

第二条本办法管理范围系指冰棍、冰激凌、汽水、人工配制的果味水和果味露、果子汁、酸梅汤、食用冰块、散装低糖饮料、盐汽水、矿泉饮料、发酵型饮料、可乐型饮料及其它类似冷饮食品。

第三条各种冷饮食品的生产经营者,须获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生产经营。冷饮食品的卫生许可证每年复验1次。

第四条冷饮食品生产单位应远离污染源,周围环境应经常保持清洁。生产车间地面、墙壁要便于洗刷。要有充足合理的贮料、煮制、包装、冷藏等作业场所和设置。

生产、销售、运输所用的容器、用具应专用,并在使用前进行严格消毒,做到清洁卫生。使用的各类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

第五条原料应符合卫生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原料用水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产品应符合GB2759《冷饮食品卫生标准》。

第六条从业人员(包括经销摊贩)每年要进行健康检查,季节性生产的从业人员在上岗前要进行健康检查,凡不合格者不得从业,并应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建立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

第七条生产冰棍、冰激凌必须经熬料煮沸消毒。散装兑制冷饮的兑制及出售要有专室。原料用水应经过有效的消毒,现饮现兑,兑制用的各种果料要符合果汁类饮料的卫生标准,不得出售糖精、香精、色素兑制的颜色水。

第八条摊贩应具有清洁的工具、容器或车辆,清洁的白色工作服或围裙、套袖、工作帽。

第九条生产部门积极建立健全产品检验机构,实行化验合格后出厂制度,不断改善工艺流程,保证产品卫生质量,发现有经检验不合格者时,可分别情况允许加工复制,加工复制后加大3倍量取样,经复验仍不合格者,可根据情况进行食品加工或废弃。

第十条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对生产经营者应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督,根据需要无偿抽取样品进行检验,并给予正式收据。

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范文2

定点采购优势与劣势定点采购特点是工作量较轻,一次采购,长期供货和服务,容易操作。采购效率较高,支付也比较方便。

一是从政府管理部门来看,通过一次招标确定了供应商,政府需要某种货物时就可以直接与定点供应商签订若干合同,简化了复杂而又费时的招投标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大量的采购资金,又方便了管理;

二是对供应商而言,政府采购是个潜在的大市场,他们有着浓厚的兴趣,他们通过增加投资,上设备或扩大经营规模,转变经营理念,提高报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积极参加竞争,不仅繁荣了市场,还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三是对定点商家方面,虽然在招标时压低了价格,商品价格利润降低,但是定点增加了销售量,其经济效益只会提高,同时,通过竞争被确定为定点单位,也提高了自身的信誉和社会影响力;四是对采购单位来说,定点单位地点固定,距离相对又近,商品价格低,质量可靠,服务优良,不仅采购方便,用起来放心,还节约了大量的采购成本。

但定点采购有它的局限性,一是市场竞争力较差,一年只组织一次(如果一年组织几次,采购效率就要受到很大影响),不容易得到广大潜在供应商的注意,加上市场 经济,供应商优胜劣汰,变化频率很快,容易失去最佳的供应商;二是不容易控制价格的浮动,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价格是受价值规律控制的,其变化因素很多,不易掌握;三是供应商容易受利益驱动,一旦中标,不再争取好的价格和好的服务,停留在招标时的水平上;四是由于政府采购采购量的不确定因素,当采购量长期低于投标预计量且有一定的幅度时,供应商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挫折,就要影响到供货质量。

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河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采购管理,节减开支,促进廉政建设,根据

《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直党政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

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购买办公用品的行为。

驻石家庄市以外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的,执行属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办公用品

定点采购管理办法。其中属地为省辖市市区内的,执行市财政部门制定的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管

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中办公用品是指办公用的纸张、笔墨、信封、资料夹、计算器、计算机耗

材、其它消耗用品等。

第四条 河北省财政厅负责省直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

第五条 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定点单位的确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

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一次确定若干家,两年一定。

第六条 河北省财政厅的职责:

1、统筹制定定点单位布局方案,对定点单位资质提出总体框架。

2、委托河北省省直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对办公用品定点采购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3、对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预中标人的资质、经营状况、服务质量、价格水平以及定点单

位布局等情况进行审查,提交备选名单报定点采购领导小组审定。

4、鉴于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的特殊性,河北省财政厅代表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与办公用品定点

单位签订《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定点合同》,核发定点资格证书和牌匾标志。河

北省财政厅不做为合同一方参加合同的实际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河北省财政厅负责对下

列内容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定点单位合同履约情况;

(2)办公用品价格标准执行情况;

(3)规定信息向河北省财政厅反馈情况;

(4)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5、将定点单位选定情况通知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并制发《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

品定点采购证》。各单位凭证到定点单位采购办公用品,享受统一的优质服务。

6、会同物价部门对办公用品定点单位收费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定点单位的财

政监督联络员进行业务指导。

7、会同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定点采购执行情况的管

理、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执行定点采购政策情况;

(2)《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定点采购证》记载情况;

(3)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第七条 河北省省直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的职责:

1、按照河北省财政厅提出的定点单位布局方案、资质要求,审查定点单位资格。

2、接受河北省财政厅委托,按照国家、省制定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以及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组织招投标。

3、向河北省财政厅提供预中标单位的详细情况。

第八条 对办公用品定点商场(店)单位的要求:

1、热情为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服务,设专人负责,保证售出的商品质量高、价格低、

数量足、服务优。可电话采购的,及时送货上门。

对体积超过0.5立方米或重量超过10公斤的货物,必须提供免费送货服务。对需要安装的,

负责免费安装调试。

2、按照《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定点合同》的规定,制作本商场(店)办公用

品定点采购价目表,除报省政府采购办备案外,还应分送在本商场(店)定点采购的省直行政

事业单位,并将办公用品价目表悬挂在本商场(店)醒目位置以备监督。

3、经销的办公用品必须是全新且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现货,不允许出现假冒伪劣商品。

4、对外宣传、刊登广告时涉及定点问题的,要按河北省财政厅统一规定执行。

5、设置12名财政监督联络员,接受财政部门的管理。财政监督联络员受财政部门委托对

定点单位办公用品的供应和价格优惠情况进行监督,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向河北省财政厅

政府采购办公室报送上月办公用品结算表和有关资料。

6、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工作指导、业务协调和监督检查。

7、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规定

缴纳税费,必须提供带税章的正式发票,有权拒绝购买办公用品单位提出的办公用品采购以外

的不正当要求;不得为购买单位开具虚假发票;坚决杜绝给个人送礼品、给回扣等一切不正当

竞争行为。

第九条 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要求:

1、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办公用品购买、保管、领用登记制度,严格执行本办法。

2、建立采购询价制度。特别是在采购较大数额之前,至少应在定点范围内货比三家,择优

购买。根据工作需要,可与定点单位建立相对稳定的供货关系。

3、各单位购买办公用品时,须将《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定点采购证》交给定

点单位,由定点单位登记购买办公用品的时间、品种、数量、单价、总金额并签字确认。《河

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定点采购证》登满或使用满两年后,交回河北省政府采购办公

室核销,更换新证。该证不作他用,不得转借。

4、采购单位与定点供应单位结算时,使用非现金方式由财务人员办理。

5、属于下列情况,需由两家定点单位出具无货或不能供货的证明,经河北省财政厅批准后

方可到非定点单位购买:

(1)购买商品的价格和质量综合评价明显优于定点单位的;

(2)各定点单位无货供应的;

(3)其它经河北省财政厅同意的购买事项。

6、发现定点单位存在提高价格、质量下降、以次充好、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或者定点单

位的任一办公用品高于非定点单位的,及时向河北省财政厅反映。

7、擅自到非定点单位以外购买办公用品的,单位财务部门一律不得报销。因公到外地出差,

在外地购买办公用品的票据,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财务部门方可报销。

第十条 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结算执行两种办法:一是河北省财政厅按照年初预算和追加预算,

按现行预算级次将办公用品购置费拨付给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各单位直接与定点单位办理价款

结算。结算时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般不超过10日。二是对列入集中支付试点的省直行政事业

单位,河北省财政厅根据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与定点单位双方签字盖章的《结算单》、定点单位

开据的《发票》,直接从该单位经费中代为支付。

第十一条 违约处理:

1、未经批准擅自到非定点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定点单位违犯财经纪律、不履行合同规定、擅自提高价格或提供伪劣商品的,视不同情

况分别给予警告、抵扣履约保证金或取消定点资格。

3、用户投诉五次以上,经查实或抽查确有质量问题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取消定点单

位资格,解除合同,三年内不得参与各级办公用品定点的投标活动。

4、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欠货款的,定点单位有权拒绝供货。

5、触犯刑法,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本办法执行中发生的问题进行监

督举报。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河北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范文3

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食品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负有直接的责任,并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并执行本责任书所列条款。

一、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1、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2、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售,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售。

3、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4、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5、、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大方的就餐服务环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餐厅(食堂)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餐厅(食堂)地面、餐桌椅、灶台、服务台、收费机卫生。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充分利用餐厅(食堂)现有设施设备,保持餐饮用具洁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监督和卫生知识培训

餐厅(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管理人员有责任对餐厅(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餐厅(食堂)职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个人,立即责令其整改,执意不改的或故意拖延时间的,可勒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格食品原材料、调料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严格验收、保管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严格环境、食品卫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责任化

对各餐厅(食堂)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

六、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本部门责任人和岗位负责人责任。

七、奖惩

对认真履行本责任书条款,确保全年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的责任人,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以上内容将纳入年终考核评审)

八、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各部门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签字盖章):部门:

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范文4

【中图分类号】R15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11-0591-02

蛟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2011年9月15日开始,历经四十多天,对蛟河范围内的全部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全面普查,普查内容包括: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单位性质、经营面积、座位数量、从业人员情况、量化分级管理情况等。通过普查,使我们对蛟河市餐饮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经营现状有了充分了解,为今后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下面就普查情况进行如下分析:

1 餐饮服务行政许可情况

经过普查,蛟河市共有餐饮服务单位686户,其中大型餐饮单位11户(全部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中型餐馆72户(全部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小型餐馆510户(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434户,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76户);快餐店9户(全部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小吃店3户(全部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饮品店8户(全部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72户(全部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企事业单位机关集体食堂1户(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2 存在的问题

2.1 基础设施情况

由于历史、现时的原因及原卫生局监督员的验收标准不一,卫生条件参差不齐。基础设施不到位,布局不合理,餐饮单位厨房的面积大多小于规定的八平方米,餐具消毒及保洁设施不完善,无四槽或四槽利用率不高,保洁柜无密闭,未安装拉门,无消毒柜,只用消毒桶代替,有的消毒桶只是摆设,基本不用。冰箱内生熟不分。食品及原料无进货登记,无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无验收制度,无餐具消毒记录,食品卫生管理组织制度落实不到位,无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卫生管理组织不健全,没配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很难达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整治要求。在以前的日常监督检查中,只盲目注重收取监测费,忽略了对应有的日常监督工作检查。在职责划分到药监局后,如何能从根本上解决那么多的已取得许可的餐饮单位设施布局不合理的问题,也是一个难题。

2.2 餐饮单位的从业人员情况。

餐饮单位的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素质低,更换频繁。部分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低卫生知识缺乏。冰箱内生熟分开、索证记录,消毒记录不重视,不会记。餐具清洗、有效有餐具消毒、消毒剂用药浓度、餐具消毒时间,热力消毒时间、温度、方法都不能很好的掌握,不能严格执行一洗二涮三冲冲四消毒五保洁的制度,致使餐具的合格率降低。

2.3 无证业户情况

在蛟河市共有无证餐饮单位76户,全部为小型餐饮单位,占全部总数的9.26%。

无证原因:

2.3.1 未申请办理行政许可。在普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的业主对法律还不了解,在开始经营后,不知道都要办理什么样的许可;有的业户,特别是无业人员大部份由无业人员、农民、下岗职工等人员开设,由于启动资金较少,基础设施较差,不能达到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基本发放标准,同时业主经济状况相对较弱,不能承担基础设施的再投入。,根本就不想申请行政许可。多见于乡镇、早、夜市、肉串、露天烧烤等小吃店。

2.3.2 未批准行政许可。有的经营单位在开业后,曾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许可,但是由于经营面积较小、基础设施不完备,达不到开业的条件,未批准行政许可,他们依然进行经营,这类单位多见于乡镇、市区比较偏僻的地段、早夜市的小吃店。

3 解决问题的办法

3.1 严格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制度,

对没有办理卫生许可证即从业餐饮服务活动的业户,加大处罚力度,罚款到位后才可办理卫生许可证。对新开办业户的严格审核,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核发卫生许可证。对已开业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加工工具及消毒、食品采购、运输、加工、储存、从业人员等各方面建立严格准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对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加大处罚力度。

3.2 对有证不达标及无证的管理

要求限期整改,达到标准的,发放行政许可;对仍然达不到标准的或拒不整改的,撤消其行政许可或予以取缔。对无证的餐饮单位:①责令停业,要求限期整改,达到标准的,发放行政许可;②对拒不申请行政许可的,坚决予以取缔;③对整改后依然达不到标准的,建议其停止经营餐饮服务。对于对已经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但达不到标准的单位及无证经营的小吃店、小型餐馆等监管难度比较大的单位,希望能够在当地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得到工商、公安等部门的配合,联合执法,依法取缔。

3.3对餐饮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根据餐饮单位规模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在辖区确立餐饮业重点整治路段,抓住监管重点环节,对餐饮单位进行整治和信誉度等级评定,先打造一块餐饮业卫生示范街区,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卫生监督员依据不同类型餐饮业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尽快实施统一的中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分表,积极推行中小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把卫生许可前后的日常监督有机结合,改变重许可轻监管的现象。

3.4 加大对负责人的培训力度。

要抓住机构改革的契机,组织一次单位负责人集体培训。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建立一整套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制度食品进货索证登记制度、消毒制度、及诚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使餐饮单位明确责任,深知我们机构改革新时机的工作力度,工作方法,使其逐渐加大重视力度。

3.5 加强舆论宣传

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范文5

大家好!

今天很荣幸来参加卫生监督所组织召开的全县餐饮业卫生监督会,借此机会我代表瑞鑫酒家的全体员工,真诚的感谢各位领导、各有关部门长期以来对我们餐饮业发展给予的指导、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就瑞鑫酒家在遵守食品卫生法、支持冬旅会召开和争创国家级卫生城市、省级工作先进城、省级文明县城所开展的工作作如下发言:在过去的一年里,瑞鑫酒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餐饮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酒家内外环境、设施的建设,定期组织酒家工作人员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和体检,把好师厨人员卫生关。在菜肴原料选购上,严格按照不得购买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原料要求,尽可能选用来自国胜、择木龙等地的天然、绿色、无污染原料,并按要求配备消毒、保洁、储藏、加工等设施,对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分类保管,认真做好“四害”的清除。在抓好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的同时,积极挖掘盐边餐饮潜力和餐饮文化,打造出燕窝鸡、泡菜鱼等十余种具有盐边特色的品牌菜,为盐边餐饮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今年是我县的旅游发展推动年,也是“三创”工作的关键之年,我酒家要按照全县旅游推动年和“三创”工作的要求,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积极支持卫生监督所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餐饮卫生管理制度,配备好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加强员工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身体检查,规范仪容仪表,使其素质得到不断提高,以适应餐饮业发展的需要;二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酒家卫生、厨具、储藏等设施,加强酒家内外环境的清洁、“四害”的清除等工作,给客人创造一个优雅、舒适的就餐环境;三是进一步严格把好菜肴原料选购关,使所有的菜肴都由绿色、天然、无污染的原料烹制而成,让每一位客人吃得满意、吃得放心;四是进一步加强各种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分类管理和加工生、熟食品的工具容器分类管理,防止混放混用;五是进一步挖掘盐边的餐饮潜力,创新盐边特色的品牌菜,打造餐饮文化,争取用盐边特色品牌菜和餐饮文化吸引和留住更多的县内外游客。

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 集体食堂;卫生监督;对策

[中图分类号]R155.6+5 [文献标识码] C[文章编号] 1673-7210(2009)08(b)-130-02

为了解东莞市某镇企业集体食堂的卫生状况,预防和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探讨集体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对策,为加强企业集体食堂卫生监督管理提供依据,笔者于2006年10月~2007年1月对该镇范围内55家工厂企业职工食堂的卫生状况进行了调查,现将结果分析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检查该镇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工厂企业集体食堂共55家,其中,集体及民营企业食堂共20家,中外合资及外商独资企业食堂35家。

1.2 调查内容

集体食堂的基本情况、卫生设施情况及卫生安全管理情况等。

1.3调查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广东省集体食堂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现场调查。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调查的55家企业集体食堂中,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共有24家,持证率为44%;其中,集体及民营企业只有6家,持证率为30%;中外合资及外商独资有18家,持证率为51%。从业人员共有326人,持有健康证及培训证的有230人,持证率为70.6%。厨房面积与就餐人数比例≥1∶2的有30家。与卫生部门签订《集体食堂预防食物中毒责任状》的有35家。见表1。

2.2 卫生设施情况

在检查的55家企业职工食堂中,中外合资及外商独资企业职工食堂的总体卫生设施比集体及民营企业的要好。但两者还存在共同的问题:操作加工场所面积未达标,与烹调品种、就餐人数不相适应,食堂卫生设施不配套,“三防”设施不完善,无相对独立的操作加工间、配餐间和洗消间,食堂功能布局和操作流程不合理,没有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先后次序安排,容易造成交叉污染。与黄方[1]报道的学校食堂存在问题基本一致。见表2。

表 2 某镇55家企业职工食堂卫生设施合格情况[n(%)]

2.3 卫生管理情况

调查的55 家集体食堂虽多数设有卫生管理人员(70.9%),但绝大多数是兼职的,他们中大部分并不掌握基本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仅为44.0%。虽然有部分集体食堂建立了管理制度但落实并不到位,大部分私人承包的集体食堂甚至未建立管理制度。在食品原料采购索证方面,绝大多数食堂都缺乏索证意识,索证率仅为10.9% ,给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所调查的55家集体食堂都有对餐具进行消毒,但是有做记录的却为数不多。

3 讨论

企业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状况直接关系到员工的身体健康,调查结果显示,该镇工厂企业职工食堂的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较低,部分从业人员未经过健康体检和培训考核即从事食品工作,部分企业食堂操作间面积过小,且不符合厨房功能分区的规范。集体及民营企业的持证率比中外合资及外商独资企业低,与闫香君[2]的报道一致,两者存在显著性差异(P

3.1 将企业集体食堂卫生管理状况纳入村级年度量化考核指标

通过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把食品安全纳入村级的年终量化考核中去,采取奖罚分明的措施,推行属地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村民委会对辖区内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主动督促企业做好集体食堂卫生管理的相关工作,从而减少村干部因所谓保护当地投资环境的理由,而对卫生部门实施卫生监督造成干预。

3.2 开展企业集体食堂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多部门联合行动机制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广东省集体食堂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需要企业投资大量的资金来改善食堂的相关设施以达到发证相关要求。单靠卫生监督部门的力量,不足以促使企业迅速行动起来,而通过由镇政府牵头开展集体食堂专项整治行动,组织经贸、工商、卫生、村委会等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就能够在短期内有效地督促企业主动改善集体食堂卫生设施,加强对集体食堂的管理力度,并达到办理卫生许可证的标准。

3.3 加强集体食堂量化分级管理

全面推行和严格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3],实现从原料到成品的全程监督和对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对于量化分级评定为A、B级的单位,卫生监督部门实行少监督,而采取让企业自我管理的办法;对量化分级评定为C级的单位,则集中有限的卫生监督力量,采取有针对性且高频次的监督措施,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隐患,达到预防和控制企业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发生的目的,同时也能促进企业集体食堂争创A级单位的积极性。

3.4 企业法人代表签订集体食堂预防食物中毒责任状

在颁发卫生许可证前,要求每个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与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签订《集体食堂预防食物中毒责任状》[4]和《餐饮安全承诺书》,促使企业负责人重视食品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加大对企业食堂的卫生设施改造,安排专职或兼职卫生监督人员加强对集体食堂的管理制度,严把食品采购索证关,为职工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

3.5 加强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集体食堂卫生管理人员及食品从业人员的素质是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5],而现实情况是这些企业集体食堂的从业人员大多文化水平不高、卫生意识不强,因此,加强卫生知识培训工作至关重要。通过经常开展培训工作,并结合各地发生食物中毒的案例,采取通俗易懂的授课方式,提高其食品安全知识及法制观念,确保企业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用餐安全。

3.6 提高企业员工对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的关注程度

通过加大对企业员工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企业员工对自身食品安全的保护意识,促进企业自觉改正集体食堂的卫生状况和管理水平,促使集体及民营小企业等自觉执行国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并逐步与国际接轨,为企业员工用餐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卫生环境。

通过以上措施,使得该镇企业集体食堂的整体卫生水平得到了大大的提高。在2007年下半年的企业集体食堂专项整治行动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至2008年初,该镇的集体食堂卫生许可证发证率达90%,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培训证持证率达95%以上,食堂的卫生设施及卫生安全管理情况也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黄方.福州市台江区中小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店卫生现状调查[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5,12(2):103.

[2]闫香君.青岛开发区企业集体食堂卫生状况调查分析[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07,23(2):159-160.

[3]张红伟,任宏伟.洛阳市集体食堂卫生状况与对策[J].河南预防医学杂志,2007,18(5):387-388.

[4]叶向阳,钟新光.2004年东莞市某区集体食堂卫生状况调查分析[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5,12(4):267-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