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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卫生管理办法范文1
【中图分类号】R15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11-0591-02
蛟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2011年9月15日开始,历经四十多天,对蛟河范围内的全部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全面普查,普查内容包括: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单位性质、经营面积、座位数量、从业人员情况、量化分级管理情况等。通过普查,使我们对蛟河市餐饮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经营现状有了充分了解,为今后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下面就普查情况进行如下分析:
1 餐饮服务行政许可情况
经过普查,蛟河市共有餐饮服务单位686户,其中大型餐饮单位11户(全部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中型餐馆72户(全部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小型餐馆510户(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434户,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76户);快餐店9户(全部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小吃店3户(全部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饮品店8户(全部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72户(全部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企事业单位机关集体食堂1户(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2 存在的问题
2.1 基础设施情况
由于历史、现时的原因及原卫生局监督员的验收标准不一,卫生条件参差不齐。基础设施不到位,布局不合理,餐饮单位厨房的面积大多小于规定的八平方米,餐具消毒及保洁设施不完善,无四槽或四槽利用率不高,保洁柜无密闭,未安装拉门,无消毒柜,只用消毒桶代替,有的消毒桶只是摆设,基本不用。冰箱内生熟不分。食品及原料无进货登记,无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无验收制度,无餐具消毒记录,食品卫生管理组织制度落实不到位,无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卫生管理组织不健全,没配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很难达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整治要求。在以前的日常监督检查中,只盲目注重收取监测费,忽略了对应有的日常监督工作检查。在职责划分到药监局后,如何能从根本上解决那么多的已取得许可的餐饮单位设施布局不合理的问题,也是一个难题。
2.2 餐饮单位的从业人员情况。
餐饮单位的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素质低,更换频繁。部分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低卫生知识缺乏。冰箱内生熟分开、索证记录,消毒记录不重视,不会记。餐具清洗、有效有餐具消毒、消毒剂用药浓度、餐具消毒时间,热力消毒时间、温度、方法都不能很好的掌握,不能严格执行一洗二涮三冲冲四消毒五保洁的制度,致使餐具的合格率降低。
2.3 无证业户情况
在蛟河市共有无证餐饮单位76户,全部为小型餐饮单位,占全部总数的9.26%。
无证原因:
2.3.1 未申请办理行政许可。在普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的业主对法律还不了解,在开始经营后,不知道都要办理什么样的许可;有的业户,特别是无业人员大部份由无业人员、农民、下岗职工等人员开设,由于启动资金较少,基础设施较差,不能达到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基本发放标准,同时业主经济状况相对较弱,不能承担基础设施的再投入。,根本就不想申请行政许可。多见于乡镇、早、夜市、肉串、露天烧烤等小吃店。
2.3.2 未批准行政许可。有的经营单位在开业后,曾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许可,但是由于经营面积较小、基础设施不完备,达不到开业的条件,未批准行政许可,他们依然进行经营,这类单位多见于乡镇、市区比较偏僻的地段、早夜市的小吃店。
3 解决问题的办法
3.1 严格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制度,
对没有办理卫生许可证即从业餐饮服务活动的业户,加大处罚力度,罚款到位后才可办理卫生许可证。对新开办业户的严格审核,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核发卫生许可证。对已开业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加工工具及消毒、食品采购、运输、加工、储存、从业人员等各方面建立严格准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对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加大处罚力度。
3.2 对有证不达标及无证的管理
要求限期整改,达到标准的,发放行政许可;对仍然达不到标准的或拒不整改的,撤消其行政许可或予以取缔。对无证的餐饮单位:①责令停业,要求限期整改,达到标准的,发放行政许可;②对拒不申请行政许可的,坚决予以取缔;③对整改后依然达不到标准的,建议其停止经营餐饮服务。对于对已经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但达不到标准的单位及无证经营的小吃店、小型餐馆等监管难度比较大的单位,希望能够在当地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得到工商、公安等部门的配合,联合执法,依法取缔。
3.3对餐饮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根据餐饮单位规模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在辖区确立餐饮业重点整治路段,抓住监管重点环节,对餐饮单位进行整治和信誉度等级评定,先打造一块餐饮业卫生示范街区,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卫生监督员依据不同类型餐饮业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尽快实施统一的中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分表,积极推行中小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把卫生许可前后的日常监督有机结合,改变重许可轻监管的现象。
3.4 加大对负责人的培训力度。
要抓住机构改革的契机,组织一次单位负责人集体培训。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建立一整套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制度食品进货索证登记制度、消毒制度、及诚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使餐饮单位明确责任,深知我们机构改革新时机的工作力度,工作方法,使其逐渐加大重视力度。
3.5 加强舆论宣传
餐饮卫生管理办法范文2
食品安全责任书(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文件精神同时为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结合我餐饮部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xxx同志为xxxx食品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负有直接的责任并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并执行本责任书所列条款。
一、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1、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2、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售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售。
3、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4、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5、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营造整洁、大方的就餐服务环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餐厅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餐厅厨房地面、餐桌椅、灶台、服务台、收银机卫生。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充分利用餐厅厨房现有设施设备保持餐饮用具洁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监督和卫生知识培训
餐厅厨房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检查合格证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管理人员有责任对餐厅厨房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餐厅厨房职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个人立即责令其整改执意不改的或故意拖延时间的可勒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格食品原材料、调料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严格验收、保管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严格环境、食品卫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责任化
对各餐厅厨房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
六、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本部门责任人和岗位负责人责任。
七、奖惩
对认真履行本责任书条款确保全年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的责任人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八、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餐饮部留存一份各部门负责人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食品安全责任人 餐饮部总监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二)
为了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各餐饮服务单位签订本责任书。要求各餐饮单位切实履行以下责任:
一、牢固树立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强化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行业自律意识,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
二、建立并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进货验收并做好进货台帐记录,购进食品(含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建立台帐率达100%。
三、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四、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健康管理和卫生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坚持每日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卫生管理制度;保证所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按规定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上岗工作。
五、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使用并建立台帐。使用自制饮料(包括调制和现榨)、自制火锅底料、自制调味料的,必须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菜单和店堂醒目位置公示。
六、随时维护维修卫生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
七、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清洗、消毒、保管餐(饮)具;如购进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餐(饮)具使用的必须按规定建立购进台帐。
八、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做好防蝇、防鼠、防虫工作;按规定做好餐厨废弃物的日常收集、存放、登记、流向记录的管理工作;垃圾桶应密闭加盖,并做到日产日清。
九、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司管理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得迟报、瞒报。
十、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与负责人各留存一份。
餐饮卫生管理办法范文3
1、为加大酒店卫生管理的力度,酒店专门成立了质监部,对酒店在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和创建绿色酒店方面提供了有效的保障。酒店所设定的卫生四级检查,包括了:员工自查、领班/主管必查、部门经理抽查(要求抽查率不低于40%)和质监部每日的例查(要求抽查率不低于20%)。对于班组必查项目中所查出的问题,均要求限时整改,达到卫生所要求的标准,对于部门经理抽查中所检查出的问题,除要求责任人限时整改外,由部门内部对责任员工和基层管理人员分别按制度予以处罚,对于质监部例查中所检查出的问题,除要求部门限时整改外,将按照制度予以处罚。通过以上的行政手段,使酒店无论在环境或食品安全及卫生管理方面都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和保障;
2、为确保食品卫生的绝对安全,酒店根据国家的《食品安全法》制定了一系列的卫生管理制度,从采购、验收、到生产加工及销售,形成了上一环节不符、下一环节不收的相互监督机制。质监部每周定期对采购部的采购台账及食品索证进行检查,财务部库房及个生产加工厨房案板主厨对本工序所使用的各种食品原材料共同进行验收,炉灶厨师对各种烹饪的半成品进行颜色、气味、口感方面的鉴定,传菜员对所出成品严格按照“颜色不对不端、气味不对不端、有异物不端”等的“十不端”和服务员上菜前对成品的最后把关,都确保的食品的安全;
3、为使新员工能够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进行操作,酒店在每周二、四下午的定期培训中,专门组织员工学习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从业人员卫生常识》,从而大大提高了厨房和餐厅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4、我酒店在餐具消毒方面,实行了谁清洗、谁消毒,谁消毒、谁记录,谁管理、谁负责的餐具消毒责任制,并在每一个消毒点设立了餐具消毒的详细记录,质监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餐具消毒记录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餐具的卫生和消毒合格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5、酒店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老师的指导下,建立并完善了食品留样制度。要求餐饮部委派专人,对市级领导出席宴会、会议用餐、婚喜寿宴、重要接待或50人以上的多桌宴席进行食品留样,保证食品留样专用冷藏,样品不少于100g,留样时间48小时,保持温度在2-8℃,标签清晰,并认真做好相关的记录;
6、酒店还定期对企业员工进行了健康检查,对于新进店员工,要求先持证,后上岗;凡不符合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员工,采取了调往公司其它非酒店类企业工作的措施;
7、为保证食品的绝对安全,酒店要求各生产加工厨房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种食品添加剂和药品,规定了采购部不得采购、仓库不得验收、厨房不得加工、财务不得报销,从源头上堵塞了食品使用添加剂和药品漏洞;
8、酒店总经理办公会针对消防、食品安全,在每次会议中都有着重强调,多次重申安全工作无小事,要求各部门对于安全工作,特别是消防和食品安全要实行一票否决。规定执行总经理每天必须亲自前往厨房,查看所有的食品原材料,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餐饮卫生管理办法范文4
综合汇报
根据省、州部署的食品化妆品项整治、重点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推进卫生综合执法、放射治疗管理、打击非法行医、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各项工作,为迎接省厅的检查,我所将2006年1月至7月初开展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重点公共卫生监督检查及打击非法行医等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食品卫生监督
1、根据《XXX卫生局关于印发餐饮业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卫发[2006]22号)文件要求,我所于2006年2月底开始着手安排此项工作。依据《食品卫生法》、《XXX食品卫生条例》、《餐饮业卫生管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指南》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深入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开展监督检查。
结合我县对餐饮业单位的上半年一次的日常监督此次监督检查前后共出动人员共53人次,共检查餐饮经营单位341家,其中餐饮经营单位291户次,企事业单位食堂3户次,学校食堂47户次。每到一个单位先结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管理自查建议项目”让各相关单位进行自查。在检查中,重点对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照、健康培训证的持证情况、经营加工场所、厨房、库房、冷藏设施、专间、餐饮具消毒设施及保洁设施、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情况、添加剂、包装材料的索证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整治。共查出无证经营户5家,无健康培训证上岗13人,厨房、餐饮具消毒及保洁设施不合格58家。食品原料、添加剂不符合卫生标准或无合格证2家,共查获并销毁不合格食品123公斤。对无许可证进行经营5家进行限期办理卫生许可证,对查出无健康证上岗的人员立即责令办理健康培训证,厨房布局不合理、餐饮具消毒不合格、保洁设施不完善的处以行政警告,并均按《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推荐的各类餐饮业场所布局要求、推荐的餐饮具清洗消毒方法”拟出整改意见,限期改进。
2、根据《XXX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许可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X卫发[2006]20号)文件精神,我所结合上半年的常规监督于2006年3月底至4月初对辖区内所有已发放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逐一进行清理,监督检查不符合整治内容的问题,并向生产加工企业发出卫生监督意见。此次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及个体经营户56家,其中糕点副食加工店17家、米线饵丝加工店9家、豆制品加工3家、酒厂15家、农特产品加工6家、粮油加工店4家、调味品生产2家。共查出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家,其中粮油加工店1家、农特产品加工1家,责令其限期到卫生监督所补办卫生许可证;共查从业人员96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83人、无健康证或健康证失效的13人,已责令限期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健康证;查出生产场所不符合规范的3家,查获并销毁过期劣质食品3类共计130Kg。
3、根据《XXX卫生局关于印发〈XXX2006年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发[2006]74号)文件精神,结合《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XXX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要求,以粮油、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散装酒)、盐、调味品、保健品、儿童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为整治与监管为重点,以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三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我所制定了重点打击保健品虚假夸大宣传,使用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等行为,重点严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宣传对疾病具有预防或治疗作用以及完全未经批准和特定保健功能,重点筛查调节血糖、减肥、抗疲劳3类保健食品。并明确了检查的统一时间:2006年3月至6月。保健品在我县销售形式多以药、专卖、及义诊等,结合我县实际确立了以打击“专卖”、“义诊”等非法销售为主的检查思路整治我县的保健品市场。并于3月中旬确定了各乡镇情报员,制定了相应的报告、收集、联络等制度及方案,从根本上保障了此次专项检查的完成。截至6月底我所共检查了36家药房(店),3次义诊、专卖,共查处了非法保健品4种300余盒,其中一起移交药品管理部门。
根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上半年的监督检查对婴幼儿食品、瓶(桶)装水、彭化食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许可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健康证。共检查婴幼儿食品、彭化食品经营单位15家,瓶(桶)装水经营单位3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3家,31家均有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其中2家无健康证从业人员2人,责令限期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健康证明。
4、组织全所职工在所务会上学习并落实《XXX卫生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X卫发[2006]94号)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我所于6月初征订了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进一步健全卫生许可证申请和发放审查制度,分别对从事食品生产加、经营和餐饮业、食堂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规定了必须具备的申请条件;从食品卫生管理、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卫生防护措施、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加强书面和现场审查,严格审查程序,严把发证关;全所职工通过对文件的学习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越权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权责一致思想,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向社会分开投诉举报电话:4020708、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广大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使食品卫生许可工作成为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窗口工程;确保2007年6月1日前如期完成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更换工作。
5、组织全所职工在所务会上学习《XXX卫生局大理州教育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XXX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61号)、《XXX卫生局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开展学校学校食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月行动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53号)文件精神,联合教育局各有关部门于2006年6月10日——6月30日对我县辖区内各类学校、幼托机构食堂33家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学校周边食品摊点进行了清理整顿。通过此次监督检查,明确了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学校建立了仓库管理台账,购物索证、产品与实物相符;本次共检查全县各类学校、幼托机构食堂33家,其中持有卫生许可证33家,持证率100%;共查从业人员71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65人,持有效健康证率91.54%。针对现场检查33家进行处理,其中责令停业整顿4家;责令限期改正6家;给予行政警告1家。对其它学校食堂存在不同程度的卫生问题提出批评指导。通过这次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给予严厉的整治,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有了新的改观。对学校周边食品摊点共检查45家,其中责令限期改进的食店8家,对食品摊户没收三无产品200kg,并予以当场销毁。严厉打击了学校周边三无食品摊点。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食物中毒隐患,为学校饮食卫生创造了一个较为安全的环境。
二、公共卫生监督
1、组织学习并落实《XXX卫生局关于〈大理州2006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发[2006]86号)文件精神,我所于2006年7月3日至7日共出动18人次,历时五天对我县化妆用品经营店7家,美容店、美发店52家,药店及超市18家进行清理整顿。重点对药店和化妆品专卖店等经营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经营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宣传疗效、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是否注有适应症等。建立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4520708及设立举报箱。
2、根据《XXX卫生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大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于2006年5月中旬起着手安排此项工作。
(1)、此次检查宾馆旅店15家,共检查15家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查从业人员105人,其中持有效健康培训证103人;有卫生管理制度15家;有消毒设施15家;摆放单位数8家;无处罚户。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规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促进了公共场所的进一步规范经营,特别是对无健康证从业人员责令限期进行健康体检,对宾馆旅店未放置安全套的要立即解决,要求落实好卫生管理制度;对公共场所经营客用化妆品的单位进行指导,进一步完善了公共场所的规范经营。
(2)、本次共监督检查我县所辖区内集中式供水有5家,其中自来水厂4家、集中式供水点2家。我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共5家,其中持有效卫生许可证4家,无卫生许可证1家,共有制水人员46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40人,无健康证6人。对无卫生许可证的集中式供水单位责令立即办理有关证件,无健康证的制水人员立即进行健康检查。对5家供水单位的水源水、水厂制水设施、消毒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对水源水环境保护较差有2家,对供水未进行消毒1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令限期改进,要求立即对水源水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整改,对未进行消毒的供水单位予以行政警告并责令立即改正,确保饮用水消毒设施的建立。
三、卫生综合执法监督
依据《XXX卫生综合执法监督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自查考核。综合管理部分总分300分,自查得分258分;行政执法部分总分700分,自查得分665分。
四、职业卫生监督
根据《XXX卫生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我所于2006年3月29日至6月中旬出动20人次共监督检查企业11家(合资1家、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共10家),其中触尘企业8家,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3家。在触尘企业中有2家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3家建立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正常执行;3家有岗前、岗中培训制度;2家建有主要防护设施;4家备有防尘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正常使用;1家有危害公害栏、警示标志及警示说明;1家建立粉尘浓度定期监测及评价制度(由州环保局定期监测),并有监测记录;3家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8家均无职业健康监护;2家有合同告知;8家均无使用童工及安排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期女职工从事粉尘作业;无可疑尘肺病人。使用有害化学品的3家中除1家建立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有风扇、电动排气扇等防护设施外,其它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制度及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和合同告知工作均未开展;3家均未发生过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五、放射卫生监督
根据《XXX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X卫发[2006]181号)文件结合《XXX卫生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共检查开展放射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10家,从业人员13人,均持有有效的放射性同位素及放射线装置许可。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设备均按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检测,均设置有辐射警示标志,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均持有放射防护培训证,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剂量监测记录。
六、医疗机构监督
1、打击非法行医:县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对医疗机构和医药服务市场开展执法检查,以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基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队,负责非法行医相关案件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工作。通过近一年来多次对医疗机构和医药服务市场的执法检查,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至2006年7月,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329人次,车辆60台次,检查医疗机构252户次,其中县级医疗机构17户次,镇卫生院16户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9户次,个体诊所23户次(含原个体医),村卫生所196户次。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22起,给予警告2户,限期改正3户,取缔1户,罚款11起金额共24000元,没收用于非法行医的药品及医疗器械4箱(件),价值约1500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广告案件1起。
2、根据XXX卫生局X卫发(2006)第101号《2006年XXX医疗废物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本县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本县从2006年4月20日至7月10日对本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检查17家县乡医疗机构,2家个人诊所、12家村卫生所,主要检查医疗废物内部管理情况、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建设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内容包括查看记录和现场及从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措施情况。在检查中可以看出这两年来,各医疗单位都对此项工作加强了管理,按照卫生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要求,做到集中收集和焚烧处理。但也发现一定的问题,如:政府未制订过渡性处置场所;州级卫生环保部门曾经承诺塑料性一次性用品集中后有价回收未落实;有的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较简单,各部门责任规定不很明确,缺乏专人管理和处理;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选址不符合要求,未能上锁、防盗、成封闭状态;记录不完整,储存时间长,未能做到当日处理;没有专项费用。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从两方面入手加强管理:一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医疗单位领导充分认识医疗废物的危害性和一旦出现问题将对社会安定产生的不良影响,提高他们做好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健全和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各个工作步骤都必须确定责任人,要对医护人员加强污染物管理的安全教育,重点工作要求量化,细化,设立每日记录台帐,出现问题要按责任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同时我执法人员也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现场监察,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的扩散。
XXX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餐饮卫生管理办法范文5
一、加大对学校集体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
我们重点检查了6所寄宿制学校食堂和周边地区副食品商店。从检查情况看,各学校领导对食品安全工作认识不断提高,学校主要领导亲自介入校内食品卫生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食品卫生工作,大部分学校在食堂设施建设方面投入了一定经费,卫生设施有显著改善,这些措施在较大程度上保障了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学校存在问题,对达不到卫生标准要求的学校食堂,检查人员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各学校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完善食堂的各项卫生设施,加强校内副食品店管理。同时各学校对饮用水给予了采样检测,加强了对校内饮用水的管理,防止水污染造成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事件。进一步做好食品卫生知识和食物中毒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打造平安校园。检查公立学校有:**一中、**二中、梁集县中、梁集乡中。私立学校有:高保跃华学校、**(武邑)腾达双语学校。
二、加大对大型商场、超市、副食批发监督检查力度
共检查了7家商场(超市)、36家副食品批发、零售店。在检查中发现,各商场(超市)和副食品批发零售单位基本上按照卫生要求进行食品分类管理,离地离墙存放食品,所购进和销售的食品标签规范,索取相关证件齐全,持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证率90%以上。但在检查中仍有一些食品经营单位不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采购一些标签不规范化的食品。在检查中对3家食品经营单位提出书面整改的同时,收缴、销毁了一批超过保质期、无生产厂家、厂址的食品约计20公斤、价值200余元。
三、加大对餐饮业的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加大了对餐饮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原料采购索证、储存加工条件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工作人员操作行为及各种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提出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吊销卫生许可证(在县城劳动大厦对过有两个果子摊,由于原来环境差、卫生条件达不到要求,我们采取了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重新开业)。
餐饮卫生管理办法范文6
审批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
2.《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卫生部1997年3月15日第50号令)
3.《北京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北京市卫生局京卫防字[1998]
132号
审批收费: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批范围: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
审批程序:
一、受理
申办人须提交以下申办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生产经营负责人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场地的使用证明;
(3)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及卫生防护设施;
(4)产品原料、配方、产品包装及其材料、标签说明书、产品样品及产品安全性、稳定性评价资料;
(5)产品质量卫生标准及产品卫生检验报告;
(6)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与卫生培训证明资料;
(7)企业卫生管理的组织和制度的资料;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卫生审查材料。
(依据:北京市卫生局京卫防字[1998]132号《北京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第七条)
审批发证科受理人员按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于收到材料当日予以受理,给予申办人受理通知单,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由审批发证科受理人员即时将需要补齐的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同时备案。
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核
标准:
1.《食品卫生国家标准汇编》(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标准处 1995,1999,1992,1997)及《食品卫生标准使用手册》;
2.食品企业卫生规范GB8950-GB8957,B1263-GB12698,GB13122-91,GB14881-94,GB17403-GB17405,WS103-1999;
3.《北京市学生营养午餐卫生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京卫防字[1999]91号,1999年7月19日);
4.《北京市送餐企业卫生规范(试行)》(京卫防字[1999]94号,1999年7月21日);
5.《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0号,2000年1月16日);
审批发证科审核人员根据审批权限,属于审批科权限范围内的,及时到达现场进行验收;根据审批会审制度需要会审的,及时通知相关领导及科室进行现场验收。
现场监督检查需对企业选址、生产用房及卫生设施等按标准进行审核,符合标准的,由现场监督员当场出具“竣工验收认可书”,在《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上签署“同意”。不符合标准的,由现场监督员当场出具“现场卫生监督笔录”、“监督意见书”,申办人进行整改(在此期间申办人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违反者按无证经营予以处罚),并将申办材料返还给申办者。整改后重新进行申请。
工作时限:7个工作日
三、核发
工作标准:
1.经审核同意的,制作卫生许可证;
2.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审批发证科核发人员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核发。对符合标准的,制作、登记、核发《卫生许可证》。对退回的中止件,必须将需要补齐的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进行归档。
时限:2个工作日
附:申办复验换证的条件:(依据《北京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北京市卫生局“京卫防字[1998]132号”)。 (1)提交复验换证申请书;
(2)申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负责人、生产经营方式和生产经营范围与原核准的内容一致;
(3)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卫生设施符合规定的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