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治理施工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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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治理施工总结

地质灾害治理施工总结范文1

[关键字]黄土层地区 水土保持 管道保护 重要意义

[中图分类号] S157

[文献码] C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2)-10-55-2

黄土地区作为中石化天然气管道工程的重要地区,因其岩土特性与地貌的特殊性,给管道安全管理与保护工作带来了不少的难题。所以无论是在施工中,还是后期的维护与管理中,都要结合其地质结构特点做好保护工作。笔者将结合《榆济输气管道工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报告》,简要介绍在黄土层地区采取水土保持与水工养护工作对保护管道的重要意义。

1.黄土层地区管道工程调查方法与目的

通过对《榆济输气管道工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报告》和黄土层地区的管道工程进行调查,分析并掌握天然气管道所经过地方的地质灾害和水土流失现状与未来的发展趋势,并且分析出各类地质灾害对天然气管道的危害;编制管道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便根据管道地质灾害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分配资金,逐步解决管道沿线地质灾害和水土流失对输气管道的危害;而且可以为管道数字化、信息化管理提供地质灾害及其背景资料,为黄土地区输油气管理地质灾害防治与防汛抗洪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一般来说,可以采用的调查方法有:(1)由各段天然气管道所负责的技术人员全程积极配合野外地质的调查,再以座谈会、巡线员报灾、查灾(险)等形式调查、访问、核实黄土层地区的相关地质灾害情况;(2)专业技术人员沿天然气管道调查路线,调查和核实两侧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具体情况,按要求认真收集有关资料;预测地质灾害现状及发展趋势,评价各类地质灾害及对天然气管道的危害;根据地质灾害体的稳定性及危害的等级,编制管道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针对规划中的地质灾害防治点进行防治工程勘查、设计和治理工程施工,确保油气管道安全。

2.黄土层地区的地质特点与易发地质灾害

根据《榆济输气管道报告》的调查显示,该管线途经的黄土层地区属温带半干旱大陆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降雨量中等,光照充足。所形成的沟坡上部较缓,下部较陡,坡度25~40°,主要沟谷多呈树枝状展布。而土体一般呈可塑状,稍湿-湿,结构疏松。天然含水量15.0-31.0%,天然密度1.74-2.12 g/cm3,比重2.69-2.71,天然孔隙比0.573-0.953,液限25.3-31.4%,塑限13.5-22.8%,塑性指数6.2-10.0%,液性指数0.4-<0,湿陷系数0.011-0.088。该类土稳定性差,易失稳变形,特别是一些湿陷性黄土层,极易易形成滑坡、崩塌和地面深陷等地质灾害。据调查统计,起止点及线路长度全线地质灾害点总数52处,其中黄土湿陷性沉降27处,崩塌23处,滑坡1处,地面塌陷1处。统计调查数据中的地质灾害类型,具体如下:

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类型、数量统计表处理

2.1崩塌

调查显示,黄土层地区经常出现属于雨季的地质灾害,其中最为多发的便是崩塌。崩塌类型为大多以土质崩塌为主,崩塌的方式有滑移式、倾倒式、坠落式。土质崩塌的原因是坡的陡度比较大并且长年受到雨水侵蚀和浸泡,这就导致铺设管道时所设计的路线容易受到崩塌土体掩埋,进而发生断裂。

2.2滑坡

滑坡主要是坡洪积累的粘土所组成的,通常对管道所产生的危害性较大,可造成管道剪断。

2.3湿陷性黄土沉降

湿陷性黄土沉降属于黄土层地区发生最为频繁的地质灾害之一,因湿陷性黄土具有的特殊性质,在雨水浸湿作用下产生的沉降,损害一些自重大的管线与基础工程。调查显示的多半地质沉降问题都位于黄土层地区,因此要采取相应措施集中防治。

3 黄土层地区水土保持项目的工作原则

3.1突出重点原则

按照"预防为主,治理为辅"的指导思想,所选择需要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是改线难度大或费用较高,险情严重,危险性大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凡是通过工程治理以外措施就能达到防灾目标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可不纳入治理工程范围。

3.2以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原则

地质灾害治理本身是一项减灾防灾工程,应以社会效益为主,但工程实施必然要耗资,故兼顾经济效益也是十分必要的。为此,本次通过综合分析对比后决定选择那些通过治理或简易治理后,可以有效实现防灾减灾,且治理后有较大社会效益,需经调查和初步论证其治理效益分析,对经济效益也十分明显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建议的治理项目。

3.3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原则

所选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首先是在现有的经济技术条件下可以实现有效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做到所选治理项目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治理费用远小于潜在经济损失,以确保投资效益。同时,可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水土保持理念与技术,进行科学严谨的防治工作。

3.4先勘查,后治理原则

为使所选治理项目顺利实施,达到治理有效,经济合理的目的,要求对建议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治理工程实施前应进行必要的综合工程地质勘查或调查,进一步查明灾害体的类型、分布、规模、成因机制、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并作出稳定性评价,对具体的地质灾害体,应在勘查、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经济合理和技术可行的工程治理方案和应急防治措施,提供治理工程设计、施工的有关参数,最终对地质灾害实现有效防治。

4 黄土层地区水土保持工作的相关措施与重要意义

进行黄土层的水土保持工作,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改善黄土层的斜坡稳定性,减少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提高天然气管线的日常管理与养护工作的质量,对天然气管道正常运营有着重要意义。除了要提高水土保持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与从业技能外,还要开展以下几点措施:

4.1增加管道沿线绿化面积

根据黄土层地质特点,提高管线沿路的绿化面积,种植成活率高,对土质有固化粘附作用的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增强黄土层土壤密度,防止发生滑坡或坍塌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4.2规划管线建设

进行天然气管线建设前,要做好施工地点的地质勘查工作,准确分析地质、水文以及气象环境的多重作用,进而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线铺设方案,特别重点地段与特殊工程。并针对黄土层地质特性,采取系列性的水土保持工作,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而在施工中,要强化施工人员水土保持与灾害防范意识,不仅要保证管线施工质量,还要注意施工时不可以破坏当地生态结构,减少因为施工带来的环境改变而恶化土体质量。

4.3湿陷性黄土的建筑地基处理

湿陷性黄土属于黄土层地区常见的土体,其遇水浸湿后,土体结构会发生破坏性改变,进而产生不规则性沉降,对一些管线与基础设施有严重影响。因此施工时要对建筑的地基进行处理,建议采用钢渣工艺进行地基加固处理,能够有效保持水土,减少沉降量。

4.4施工质量控制

施工时确保所用设备安全、合格,避免出现因设备问题而导致施工的速度降低,管道线完工或要有监理进行验收,合格且符合设计图纸方可进行投用。

通过分析榆济输气管线报告,能够清楚的总结出黄土层地区的土质特点以及频发的地质灾害类型,而在此基础上,笔者又结合自己多年实践经验,总结出进行水土保持工作的原则与相关措施,这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黄土层地区的水土保持工作质量,为中石化天然气管道工程的有效运转提供保障。

On the Importance of Water and Soil Preservation

in Loess Areas to the Protection of Pipelines

by Quan Kai

Yuji Pipeline Branch of

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 Corporation (Sinopec) Natural Gas Division

Abstract: In the development of oil and gas pipeline works undertaken by Sinopec, some gas pipelines are laid out through loess areas. But due to the complex geological factors in those areas, there is serious water loss and soil erosion that can often cause potential safety hazards to the operation of the pipelines. If no proper measures are taken, accidents can easily happen, resulting in adverse effect to the safety of the pipelines. In this article, the author gives a brief elaboration to the importance of water and soil preservation in loess areas to the protection of the pipelines.

参考文献

[1]武金慧,李占斌,,沈中原.西气东输隧道穿越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与生态修复探讨[J].水土保持研究.2007(04)

[2]陈勤功,徐国桥,张国强,刘勇.黄土塬冲沟地段长输管道的水工保护方法[J].石油工程建设.2008(02)

[3]邓玉涛,徐春明,于明友.浅谈长输管道工程中的水工保护[J].油气田地面工程.2008(05)

地质灾害治理施工总结范文2

地质灾害的形成原因是岩土地质变动破坏岩土层结构,它不仅会影响边坡结构,而且对岩土层粘合度产生破坏,不利于地面工程改造的顺利进行。具体工程实践中,施工单位要注重边坡结构的稳定性,使其具备较强的抗害能力,达到良好的边坡稳定效果。

关键词:

地质灾害;边坡;稳定

岩土体边坡稳定问题是地质灾害治理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它的施工难度很大,需要考量的相关问题也比较多,直接关乎工程的整体造价及后期质量。岩土层异常变化产生地质灾害,对边坡结构产生影响,使其不够稳定。它属于突发性灾害。施工单位要结合具体工程情况,制定完善的滑坡治理技术方案,以达到良好的工程效果,使边坡更加稳定。

1滑坡形成的原因

(1)物理性质。边坡的物理性质和结构强度主要取决于地质结构。如果边坡中含有亲水矿物或粘土矿物,其稳定性很容易受到影响,结构也容易软化,出现地质变动,产生滑坡。

(2)岩土内结构面发育特征。岩土内部结构变化发育形成各种结构面,破坏边坡内部结构,影响其稳定性,也会因地质变动出现滑坡。结构面使边坡内部结构不够完整,降低岩体内部剪切力。

(3)岩体浸水破坏边坡。降雨量过大,会使岩体内部浸水,导致岩体内部结构松动,出现滑坡。

(4)地震破坏边坡。地震容易破坏地质结构,当边坡结构受到地震冲击,岩体内部会形成新的结构面,一旦被地震波冲击就会发生滑坡。

(5)人为因素影响。为满足岩土工程施工要求,常进行工程爆破或削坡施工,破坏岩土结构,产生滑坡[1]。

2边坡稳定性分析

2.1边坡结构对稳定性的影响

滑坡产生与边坡岩土体地质结构具有很大相关性,滑动的规模、条件、方向等主要取决于结构面的组合,其稳定性更容易受滑动面形态干扰。

(1)顺坡结构很容易形成滑动面。如果层面倾角比地面坡脚小,会出现完整的滑动面;反之,要加强对层面与缓倾角节理组合滑动面的关注度。层面倾角较小,表明结构相对稳定。如果结构面抗剪强度不足,需格外注意软弱面滑动问题。

(2)反坡结构面稳定性好。外力作用下,多种不同结构面共同切割岩土体,以出现组合滑动面。岩石软弱或节理发育部位,也会因岸坡重力干扰出现松动变形。

(3)圆弧形滑动面。该滑动面常见于松散体滑坡。部分基岩滑坡也会因切层情况,出现弧形滑动面。采用压脚方式,或减少上部重量,可对该类滑坡问题进行有效解决。

2.2计算边坡稳定性

野外地质灾害治理勘察或施工中,以阻滑力和下滑力比值K作为边坡稳定性的主要判定依据。K一般包含三种状态。K=1,表明边坡处于临界状态;K>1,表明边坡稳定;K<1,表明边坡不够稳定[2]。

2.3人工边坡稳定坡度选择

倘若天然边坡无法满足工程设计要求,可以人工边坡代替。具体方法是采用开挖、回填、切削等方式,改造原有边坡或者对边坡进行重修。依据岩土物理性质、结构组合、滑动面抗剪强度、外力作用等指标,参考人工边坡允许坡度值,对人工边坡稳定坡度进行考量和确定。

3边坡支护方案设计

各类病害问题在边坡改造建设中极为常见,尤以滑坡最为普遍。采用边坡支护方式,不仅可及时处理地质灾害,而且可达到良好的防护效果,使边坡更加稳定、安全,确保其整体质量。

(1)边坡支护方案。边坡支护过程中,需考量的要素比较多,包括工程地质条件、资金状况、开挖情况和支护效果等。需依据边坡岩土体参数,秉承技术性、安全性、经济性、便利性等原则,开展边坡支护设计工作。

(2)设计原则。地质灾害对边坡产生破坏,极有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施工单位和设计人员要结合具体工程背景,对支护级别、支护结构和设计安全等级进行确定,确保设计过程更加动态、灵活。与此同时,也要依据工程现场的具体施工情况、地质条件、变形和监测等,对设计方案进行及时核对、更改和补充等。

(3)材料配置。主要包括混凝土、普通钢筋和水泥砂浆三种。混凝土:依据具体规范,选用C30混凝土,用以冠梁、抗滑桩和面板施工中。普通钢筋:选用HPB300和HRB400两种。水泥砂浆:依据具体规范,对水泥砂浆配比进行有效确定。分别应用N30水泥砂浆和4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作为灌浆材料,并依据具体工程背景,对氯化物和硫酸盐含量进行确定,避免对锚杆钢筋产生腐蚀[3]。

4滑坡预防和治理

结合变化规律和变形因素,对不稳定结构边坡进行有效治理,避免边坡出现变形破坏问题。具体治理方法如下: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长期受水的浸泡很容易产生滑坡,地表水下渗又使下滑力增加,导致滑动面软化,使滑坡体产生浮力,削弱它的抗剪强度。合理设置地表排水系统,分别在滑坡体内、外修筑环形截水沟和放射状排水沟,并将排水平洞设置在滑坡体内,或开挖渗沟,以达到良好的排水效果。

(2)挡土墙设置。滑坡治理中,为了达到良好的治理效果,常设置抗滑挡土墙,以实现减重和排水,对大型滑坡进行有效治理。或者同步应用中小型滑坡和支撑渗沟,以达到良好的边坡稳定效果。

(3)抗滑桩设置。依据具体工程背景,在滑动面下部嵌入各类桩体,有效避免坡体滑动。它的桩身材料主要有木桩、钢管桩和钢筋混凝土桩,可采用连接、交错、间隔等方式,对其进行合理布置。它在中层和浅层滑坡中具有较好的适用性[4]。

(4)钢筋锚固。部分岩体边坡不够稳定或者存在裂隙,如果岩石比较完整,可应用钢筋锚固处理方法,并合理确定锚杆长度,使其穿过滑坡体,且深入母岩1/3处。应用钢筋束和钢索制作锚杆,采用高标号水泥浆进行封堵和固定,与围岩连接。可依据具体工程诉求,增加锚杆预应力。

(5)减荷和压脚。该种处理方法可改善边坡,使其具备较好的平衡性。具体实施方法是减少上部荷载和下滑力,下部压脚,使其具备较大的阻滑力。可依据具体滑坡情况,对减荷和压脚处理方式进行合理选择[5]。

5结语

综上所述,边坡稳定性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中极为重要。边坡的主要作用是确保周边地质结构的安全与稳定,可依据具体的地质情况及区域空间背景,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以达到良好的使用效果,提高整体工程质量。施工单位要在项目初期,将勘查工作落实到位,对滑坡病害具备明确的认知,分析边坡稳定性,设计和制定具体的支护方案,并进行滑坡治理,保障整体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1]胡琪亮.边坡地质灾害治理技术研究和分析[J].山西建筑,2014(15):86-88.

[2]曾添华.浅谈地质灾害边坡稳定性分析及治理[J].科技信息,2012(10):435-436.

[3]陈开明.珠海市边坡类地质灾害治理技术简述[J].科技信息,2012(13):348-349.

[4]龙明滔.边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技术方法总结[J].科技信息,2013(11):478-479.

地质灾害治理施工总结范文3

关键词:地质灾害勘察;地质灾害预防;成灾因素

一、前言

我们国家不仅地大物博、气候多变、地质多种多样,而且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给我国人民的生产经济带来了极大损失,更为影响了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地质灾害勘察可以有效地防止其发生,因此,处理好地质灾害勘察和地质灾害防治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必要的。

二、地质灾害的特征和勘察的特点

地质灾害可分为两种大类别:第一种类别为自然地质灾害,它是由自然因素导致的地质环境问题;第二种为人为地质灾害,它是由人为活动导致的地质环境问题。在我们国家,人类行为造成的地质灾害占50%以上,其中大部分是人类不合理地挖掘资源造成的地质灾害。地质灾害的特征包含:房屋破坏、崩塌,造成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破坏厂矿、城镇、校园等设施;铁路、马路路基坍塌,桥墩破毁,妨碍交通,使人民交通安全受到威胁;地下水匮乏,造成附近居民、牲畜出现饮水困难问题;房屋破毁,人群密集一处,会造成严重的卫生问题,进而出现瘟疫、传染病等相关疾病;电线杆倒塌,线路中断,对输电、通讯等工程造成一些列问题。对地质灾害进行勘查时,应该注意以下一些问题:对灾害体的稳定性进行研究时,应该从根本认识其地质结构;不仅要注意灾害体自身,还要注意其周边的环境,从区域因素中找寻灾害体的演化过程和源头;对于稳定性的计算,目前还未列出普遍性的方法;对于地质变形原因要着重分析,将它与外界引发原因联系一起研究;地质灾害勘察着重经验性,不可以凭空捏造,而是应该多实地考察。

三、地质灾害勘察中暴露的问题

这几年来,地质灾害研究在方法、学术上取得了非常大的进展,多位专家提出了新观点、新理论,为中国地质灾害防治事业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但是,现在也有很多单位把地质灾害勘察看作普通的勘察来研究,地质灾害勘察在地质灾害防治中是一个重要阶段,这也是它的特殊之处,很明显,当作普通的勘察是不行的,因此,本文就勘察中存在的不足总结如下:

1、野外勘察工作不实。

灾害点的根本情况认识不到位:包括灾害规模、类型、基本特性、稳定性或活动情况;不同程度的忽视了防治工程的初级目标以及现场实施条件:包含地形条件、水源条件、交通条件等;实施时会对哪些对象造成危害及当地政府对这些危害对象的规划不了解。

2、测量工作安排不合理。

测量工作量偏大:包括测图界线、基准点的引导、盲目的采用多种比例尺勘测等;立面图、剖面图不实测,因此测量这块投入了太多工作量,而且对灾害体立面、剖面和工程安排部位不实地测量而是图切,造成一些非常重要的部分实际地形的扭曲。

3、勘察工作安排问题突出。

重视实物工作轻视调查和测绘;勘察手段大而全,针对性不明显、依据不够准确和充分;无论勘察对象怎样,不加分别,也不论技术手段是否有作用,处理什么问题;勘察工作量盲目增大:包括钻孔深度和数量;物探探测点距、深度;试验内容和数量;图面错乱:立、平、剖不对应;地质概念不足,表达手段不符合地质图标准。

4、防治方案针对性不明显。

是否具备施工条件;滑坡选取支档等级、位置的依据不充足;危险岩石采用清危、拦档、加固还是综合办法以及适合条件和治理功效;泥石流以排为主、拦为主,还是拦排连合以及是否具有条件和适合的位置。

四、地质灾害勘察的优化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主要特点是隐蔽性、复杂性和多样性。地质灾害的勘察就是为了对地质灾害的防治进行更有效的指导,所以处理好地质灾害勘察,调节好两者关系非常必要。

1、对进行勘察的地质灾害点要有选择性治理。

在决定所勘察的地质灾害点是否治理时,应考虑两个方面:治理的可能性和治理的经济效益。例如对一个地方进行地质灾害勘察完成后,发现该地区的地质灾害不会形成太大的危害,或者即使治理后也不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那就没有必要开展治理工作,但可以采用其他路径如搬迁等方案来处理,这样可以减少在经济和时间上的浪费。

2、要注意动态监测问题。

动态监测工作相对于灾情评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下面就滑坡崩塌实例谈一下,现如今,一般用的是数值计算手段来评价滑坡崩塌稳定性。这一方法得出的结果往往是不正确的,这时,只有拿出一些变形监测资料才能知道上面所叙述的计算结果的是否正确。因此,为了对地质灾害活动作出科学的评价,加强地质灾害的动态监测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3、地质灾害勘察应与地质灾害防治密切联系。

地质灾害勘察能为地质灾害防治进行有效地指导,在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之前,一定要实地考察,开展地质灾害勘察,并通过对地质灾害的形成原因和机制的充分认识,来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制定方案,这样防治工作才能更好的实施,达到节约成本,起到很好的作用。除此而外,在开展野外调查工作时,应该充分考虑到实地的生态环境,向当地居民学习他们的灾害防治方式,活学活用,灵活变通,这样才能制定出更为完善的防治方案。

4、对灾情的严重性评估。

地质灾害指的就是给人类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一定的损失和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例如,深山荒林中发生泥石流滑坡等现象,但它没有给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因此,这一现象就不是地质灾害,充其量也只能说是地质作用。地质灾害一定会造成灾情,因此,对灾情评估十分必要。

五、总结

综上所述,在开展地质灾害勘察工作时,需要梳理好地质灾害勘察与地质灾害防治之间的联系,认真做好灾情评估,处理好灾情的动态监测,从而可以充分地了解灾害的形成原因等,为制定防治方案提供更好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姚远清.对地质灾害勘察和防治的探讨[J].大科技,2013(15):190.

[2]董千里.浅谈地质灾害勘察与工程治理技术[J].建材与装饰,2012(7):169-170.

[3]李迎新.地质灾害分类与防治[J].西部探矿工程,2009,4:42-46.

地质灾害治理施工总结范文4

【关键词】 矿井 主副井 平硐 井巷坍塌 地面沉(塌)陷 地裂缝 含水层

中图分类号:X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35-207-01

一、古桥子采区基本概况

古桥子采区位于辽宁省凌源市西南部,距凌源城区49km。行政区划隶属于沟门子镇管辖,北东部伸入三家子乡。东西长5.4km,宽3.75km,面积1329.9767hm2。

二、古桥子采区地质灾害现状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

古桥子矿区铁矿层赋存在蓟县系下马岭组含铁砂页岩夹菱铁矿岩段中下部地层中,直接顶板围岩为含铁砂页岩夹薄层菱铁矿,直接顶板之上为粘土质页岩段。含矿层直接底板围岩为砂岩夹砂页岩,其下为铁岭组薄层灰岩段。采场内留有规则的或不规则矿柱,矿柱规格2~3m×2~3m,间距为12m,矿柱担负的面积150m2左右。根据古桥子矿区范围内地质环境条件,结合矿山工程建设方案,预测矿山建设可能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矿山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并对其危险性进行评估。

1、井巷坍塌冒顶地质灾害

一期矿体走向长2100m,平均厚度2.47m,平均倾角21°~26°。矿体最低地表出露标高为470m,最高地表出露标高为575m,最深控制标高为64m,向下尚未封闭。地下岩层在采矿以前处于原始应力平衡状态,当开掘巷道和采铁矿时,围岩的原始应力遭到破坏,围岩应力将重新进行分布。采空区上部岩体应力会向矿井壁上方转移,引起应力升高。顶板岩层因失去支撑而在水平应力和自重作用下,弯曲下沉,在其底部出现拉力和剪应力,当这种应力超过极限强度时,顶板岩层遭到破坏。矿山在开采过程中有引发、加剧及遭受井巷坍塌冒顶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危害对象为施工人员及设备安全.

2、地面沉(塌)陷与地裂缝地质灾害

地面沉(塌)陷与地裂缝地质灾害的形成主要原因是由于铁矿开采形成较大范围的采空区,使其顶板应力场发性变化,当顶板围岩强度不足以抵抗上覆岩体重力,超过围岩抗拉张强度时,在围岩脆弱带发生破坏。使岩体在采空内首先矿井坍塌冒顶。矿井顶板坍塌冒顶临空后,受重力拉张及围岩节理裂隙或断裂破碎带的影响,进一步形成裂隙发育带并使岩体下沉,波及地面形成地面沉(塌)陷与地裂缝。

3、矿坑突水地质灾害

矿山开采施工井巷工程开拓系统,矿体顶部有岩层裂隙小,矿区有F7断裂,长2000m,断裂破碎带较宽,透水性强,曾发现上盘大量漏水,矿层围岩破碎,坍塌严重。该断裂如沟通岩溶裂隙水和地表水,将引起矿井突水地质灾害。矿山建设可能会引发、加剧及遭受矿井突水地质灾害,可能性为中等,危害对象为井下作业人员和设备.

(二)对含水层影响

开采对第四系孔隙水含水层影响较小。基岩裂隙水含水层与矿床上下分别有40、70m厚页岩隔水层,开采对其影响较小。孔隙裂隙水含水层与矿层间一般有近50m的页岩相隔,开采对其影响较小。岩溶裂隙水含水层弱含水,开采对其影响较小。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表,预测含水层破坏较轻。

(三)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

矿区地形地貌有构造剥蚀低山、坡洪积裙及冲洪积谷地。开采形成的几处工业场地对地形地貌影响较小,废石场和临时表土场处于山区内,虽然破坏了原来的地形、地貌,但只是轻微改变了局部原有的自然景观,对矿区整体的地形地貌景观影响较小。

对土地资源影响

对土地资源影响包括主副井工业场地、东风井工业场地、中央风井工业场地、二期进风井工业场地、二期回风井工业场地、平硐、废石场、运输道路、临时表土场、地面沉(塌)陷与地裂缝破坏土地等十个方面,总共挖损、压占破坏土地面积370.4597hm2。

三、治理恢复工程

(一)地质灾害治理恢复

1、矿井突水地质灾害

(1)工作面开采或巷道掘进时,应采取适当措施,提前打钻探水、泄水,防止地下水、断层充水突然涌出灾害的发生。同时完善排水设施。开采遇断层时断层两侧必须留设20 m防水矿柱。

(2)矿山开采时,防止断层涌水,注意井巷中漏水、突水的观察,完善排水设施。

(3)矿山要加强防排水工作,作好各坑口地表防洪工作,各井口地表附近要挖好防洪沟,避免雨季地表洪水涌入坑内。在井巷掘凿接近含水断层时必须实行超前探水,按安全规程有关防排水的规定做好有关工作,防止透水事故发生。

2、井巷坍塌、冒顶地质灾害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矿山生产过程中要加强矿岩稳固性监测工作,积累掌握地压活动规律,及时支护不稳定地段,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敲帮问顶,巡视。

(3)提高单体支柱的初撑力和刚度,有条件可采用单体液压支架。提高支架的稳定性。

(4)掘进回风、运输巷道时不要破坏复合顶板。

(5)应在井巷施工和开采过程中加强井巷特别是顶板的监测,对裂隙发育带、断裂带定时观察,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支护措施。

(6)井巷可采用锚喷喷浆支护,围岩破碎巷道加U形钢棚作辅助支护。

3、地面塌(沉)陷、地裂缝地质灾害

(1)对地下斜井及运输巷道等硐室进行必要的支护。特别要注意硐顶崩落对采矿安全的威胁。可利用废石对形成的采空区进行回填。

(2)在铁矿开采过程中,按工作面、盘区开采情况,布设观测断面,进行长期地面变形观测,加强地面沉陷监测,设置固定观测标志,定期进行专职人员巡视,发现异常、险情及时报告,根据观测和研究结果,总结该区沉陷变形的规律。

(3)地表岩移范围内设置警示措施,防止人员进入地表岩移范围。对地表岩移范围内的主要的建筑进行避让迁移。

(4)如发现地面突发性沉陷和地裂缝,应及时组织人员回填。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含水层治理恢复

矿山开采对含水层影响较轻,矿区生产采用井下涌水和河套取水相结合的办法。矿井涌水,废石场淋溶水等基本不含有害物质,经沉降澄清后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净化后排放,未污染周边水质。定期对矿山排放的废水进行监测,防止污染含水层。

(三)地形地貌景观和土地资源治理恢复

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堆存在临时表土场,临时表土场种植紫花苜蓿。在运输道路两侧种植防护林带,两侧修建排水沟。闭矿后,拆除井口设施,回填井口,平整,绿化。废石场、表土场进行覆土、绿化。对工业场地拆除废弃附属设施,平整,覆土,绿化。

参考文献:

地质灾害治理施工总结范文5

关键词:地质灾害、泥石(废石、矸石)流、崩塌、滑坡、地裂缝、岩溶(采空区)地面塌陷、突水突泥

1、前言

湖南省矿产资源丰富,矿山企业众多,矿业活动引起的矿山环境问题日趋严重。但近年来,为了最大限度地减轻矿山地质灾害损失,有计划的进行地质灾害的防治。先后出台了《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技术要求》〔试行〕、《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技术要求》、《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管理办法》等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有关的规章制度。

湖南矿山开采形成的地质灾害对湖南的经济造成巨大损失,同时引起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一些受害单位和个人不得不把矿山企业推向法庭,形成了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可见对矿山地质灾害的预防及治理到了关键时刻,已成为湖南省当前一项重要任务。

2、矿山地质灾害的成因

2.1、受自然环境条件制约

湖南地处东经108°47′~114°45′″、北纬24°39′~30°28′之间,境内东南西三面环山,幕阜、罗霄山脉绵亘于东,五岭山脉屏障于南,武陵、雪峰山脉逶迤于西。湘西山地多数山峰海拔1000m以上,中部丘陵与河谷盆地相间。

湖南省成矿区主要分布于湘东南西,多数矿区受两种或两种以上构造及其复合部位控制,成矿地貌复杂、构造发育,矿床规模不一,造成采矿方式及采矿难度大,决定了矿山开采诱发及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

2.2、矿山开采技术落后

目前,由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不健全,缺乏不同类型的矿山开采技术要求和环境保护措施,全省绝大数矿山开采技术还是采用传统的炸药爆破方式进行开采,致使矿山围岩结构受损,地质灾害事件屡屡发生。

2.3、矿山地质灾害恢复与治理缺乏资金支持

矿山地质环境已经存在许多历史遗留问题,给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造成了较大的困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矿产开发投资主体已经多元化,矿山业主流动性大,个人经济效益放在首位,矿山地质灾害日益突出。

虽然我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恢复治理,如2004年,国家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批准湖南省11个矿山环境整治项目,补助资金2300多万元,占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当年矿山环境整治补助资金的20%以上。但由于历史欠帐太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还是显得资金投入不够,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的速度仍赶不上破坏的速度,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任务大。

3、矿山地质灾害实例

湖南的煤炭坝煤矿环境地质条件为地处浅埋岩溶区,因开采矿产需要,进行矿区疏排地下水引发的岩溶塌陷灾害十分普遍,本矿大规模开采煤炭资源始于20世纪70年代,而因采矿造成的岩溶塌陷引发的受损房屋面积已达150万平方米,受影响的城乡人口26889人;受损农田2345公顷,抛荒地453公顷;还使大量的公用建筑、道路桥梁、电力通讯设施、水利工程遭到破坏以及严重的地表开裂、变形等灾害。

柿竹园矿为老矿山,过去对尾矿坝的安全重视不够,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如1985年8月,因一场特大山洪引起大规模矿山尾砂废石流,长11公里,固体物质总输移量达5500万立方米,致死49人,将原东波矿区的下二村洗劫一空,直接经济损失1748万元。

恩口煤矿区因长期疏干排水导致矿区25平方公里范围内出现8757个塌洞,致使人畜饮水困难,农田水利设施被毁,直接经济损失1.1亿元。

4、矿山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建议

矿区地质灾害预防是关系到矿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矿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必要积极开展矿区地质灾害预防工作。针对矿区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造成损失程度特作出以下具体的预防措施建议:

4.1、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开展全矿区地质灾害时空的分布、形成机理的研究,进行地质灾害预测、预警分析,逐步掌握地质灾害的分布规律,做好地质灾害的事前防范工作。

4.2、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防灾措施

大力宣传、认真贯彻《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进一步增强全矿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预防的自觉性,以法规的形式预防和减轻矿区地质灾害。

4.3、设立专门的机构预防地质灾害

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按照《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做好如下四点防灾工作:一是做好以地质灾害现状、防治目标、防治原则、易发区和危险区的划定、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基本措施、预期效果为内容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二是拟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重点,设计好地质灾害危险点威胁对象、范围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三是做好矿业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矿业活动本身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及已发生的地质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四是做好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影响程度等地质灾害预报。

4.4、需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信息系统建设

大型矿区根据地质灾害的性质及防治措施确定监测内容,并建立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密切观察地质灾害的发展动态。小型矿区根据经济实力可采取不定时的监测。

4.5、矿区重点预防区实施专人定点监控,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

汛期是防灾工作重点时期,要紧密结合天气预报做好地质灾害趋势预测,要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4.6、要加强巡查,严格管理

地质灾害预防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同时最大限度降低财产损失。加强巡查工作,落实专班,做好值班,对各种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开展不定期的检查,从源头上尽可能防止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4.7、建立群测群防体系

矿区所有的人相当于一个大家庭,人人有责来维护矿区的安全,要动员所有力量,建立群测群防体系。

5、矿山地质灾害治理措施建议

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对矿山造成的危害往往难以估计的,可能摧毁矿山设施,淤埋矿山坑道、伤害矿山人员、造成停工停产,甚至使矿山报废;也可能对矿区内的居民及其他流动人员构成生命危险、毁坏房屋、破坏耕地、林地等等。依据本人从事的矿山地质灾害的实践,对矿山地质灾害的治理措施作了归纳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5.1、泥石(废石、矸石)流治理措施建议

泥石(废石、矸石)流指由于暴雨或其它水源破坏斜坡表层及堆积物的稳定而形成的一种夹带大量泥沙石块(含矿山废石矸石)及植物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形成条件概括起来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地表大量的松散固体物质,充足的水源条件和特定的地貌条件。治理措施建议:

5.1.1治水措施 :此项可分为蓄水措施、引水措施、截水措施。作用是调蓄洪水,避免或减缓洪峰;引、排洪水,消减、控制泄洪量;拦截上方崩滑或水土流失地段径流。

5.1.2 治泥石(废石、矸石)措施:可分为拦坝措施、挡墙(挡土墙、挡渣墙)措施、护坡措施、变坡措施。作用为拦蓄泥沙、稳固滑坡、节节拦截、减缓沟底坡度;稳固滑坡、崩塌体;加固边坡,增强坡体抗滑抗流能力;降低坡角,削弱泥石(废石、矸石)流侵蚀力。

5.1.3 生物措施:主要采用水源涵养林措施、水土保持林措施及废石、矸石恢复植被措施。作用是改良土壤,消减径流;保水保土,扩大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固定废石、矸石,降低松散固体物。

5.2 崩塌治理措施建议

崩塌指陡坡上被直立裂缝分割的岩土体,因根部支撑不住,产生折断压碎或局部滑移,失去稳定,突然脱离母体向下倾倒、翻滚的现象。崩塌是在特定条件下形成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和地质构造是崩塌的物质基础;降雨、地下水作用、振动力、风化作用以及人类活动对崩塌的形成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治理措施建议:

5.2.1 遮挡措施:遮挡斜坡上部的崩塌落石。常用于中小型崩塌或人工边坡崩塌的防治。

5.2.2 拦截措施:对于仅在雨季才有坠石、剥落和小型崩塌的地段,可在坡脚或半坡上设置拦截构筑物,如设置落石槽以停积崩塌物质。

5.2.3 支挡措施:在岩石突出或不稳定的大孤石下面,修建支柱,支挡墙等。

5.2.4护墙、护坡措施:在易风化剥落的边坡地段,修建护墙,对缓坡进行浆砌片石护坡等。

5.2.5 镶补勾缝措施:对坡体中的裂缝、缝、空洞,可用片石填补空洞,水泥砂浆勾缝等以防裂隙、缝、空洞的进一步发展。

5.2.6 切割爆破措施:采用切割爆理孤石、危岩或孤石(危岩),通过各种药包的联合爆切作用,把单个的、体积较大的孤石、危岩或孤石(危岩)群予以全部或局部地粉碎。

5.3 滑坡治理措施建议

滑坡指斜坡上的岩土体受一定的因素诱发,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下滑的现象。滑坡的成因包括两方面,一是环境条件:岩土地质类型是产生滑坡的内在物质基础;地质构造及岩土结构是产生滑坡的内在地质环境条件;地形地貌是产生滑坡的内在地貌环境条件;地下水作用是产生滑坡的水文地质条件;二是诱发因素:矿山滑坡的形成可能有以下五种诱发因素,分别为大气降水、沟谷水流的冲刷、人为工程活动破坏坡体平衡作用、地震动的作用、乱砍滥伐人为活动。治理措施建议:

5.3.1 排除地表水措施:目的在于拦截、旁引滑坡外表的地表水,避免地表水流入滑坡区。具体施工措施有滑坡体截水沟、滑坡体上地表水排水沟。

5.3.2排除地下水措施:排除地下水可使滑坡体土体干燥,从而提高其强度指标,降低土壤的容重,并可消除地下水动水压力,以提高滑体的稳定性。具体施工措施有截水盲沟――用于拦截或旁引滑坡体地下水、支撑盲沟――兼具排水和支撑作用、仰斜孔群――用近于水平的钻孔把地下水引出、渗管――排除滑坡体内的地下水等等。

5.3.3 削坡减重措施:用于治理处于“头重脚轻”状态而在前方又没有可靠抗滑地段的滑体,使滑体外形改善、重心降低,从而提高滑体稳定性。

5.3.4 修筑支挡措施:目的在于增加滑坡的重力平衡条件,使滑体迅速恢复稳定。具体施工措施有抗滑挡土墙(锚杆挡墙、桩拱墙、竖向预应力锚杆挡墙等)、抗滑桩、锚固。

5.3.5 土质改良措施:它通过改善滑体土的性质,使之坚固以达到稳定滑坡的目的。具体施工措施有焙烧法――利用导洞或钻孔火烧滑坡前缘部分的滑体,使之形成由硬土组成的“天然”挡墙、爆破法――在已成孔孔底用炸药爆破,破坏滑动面的完整性,使得不能沿滑动面形成连续的底强度带、灌浆法――用于凝固土体,从而达到提高滑体土抗剪强度目的。

5.4 地裂缝治理措施建议

地裂缝指由于内外力作用而产生的地面缝状开裂。形态上有张口状裂缝、压密裂缝及台阶状裂缝等。矿山型地裂缝多为采空区地面塌陷及岩溶地面塌陷中地表变形形态之一。矿区地裂缝的形成主导因素为采矿遗留的采空区、过量抽排地下水而产生的负压所致,其次为地震、地质构造、崩塌、滑坡等所造成的。治理措施建议:

5.4.1 水泥灌浆法措施:一般用于较大型地裂缝,目的在于填补裂缝,使其具有凝合力,以止地裂缝进一步发展。

5.4.2 填土掩埋、夯实措施:一般用于小型地裂缝,对地裂缝进行及时的回填、夯实,以控制其继续扩大。

5.4.3 采空区回填措施:对已采空区要进行及时回填,减小负压,以防止地裂缝的发生和发展。

5.4.4 控制地下水位下降措施:使抽排水量小于或等于地下水的补给量,以避免地裂缝的发生或发展。

5.5采空区地面塌陷治理措施建议

采空区地面塌陷指地下矿层(体)被采空后,顶板覆岩产生变形破坏波及地表,使地表产生沉陷、地裂缝、塌陷坑及槽状塌陷等非连续变形破坏现象的总称。主要由于地下采空区使原有的平衡条件破坏,使其产生负压,采空区顶部抗压不强而形成塌陷。治理措施建议:

5.5.1.1工程治理措施。清除填堵:常用于相对较浅的岩溶塌坑或埋藏浅的土洞。首先清除其中的松土,填入块石、碎石形成反滤层,其上覆盖以粘土并夯实;强夯:在土体厚度较小、地形平坦的情况下,采用强夯砸实覆盖层的方法消除土洞,提高土层的强度;因地制宜修建截、排水沟。

5.5.1.2 矿井设置保安矿柱或禁采区措施。实施本措施对保护地面人居安全与基础设施的稳定性所确定的范围合理,安全可靠,能有效防止或减小地面沉陷变形破坏。闭坑后矿山矿柱回采,须设计回采方案,方案必须经过国土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5.5.1.3 改进矿井开采方法与顶板管理方式:矿井开采方法与顶板管理方式应根据矿山地质环境情况进行设计,前提是使发生采空区地面塌陷的可能性降到最小。

5.5.1.4 采空区处理措施:对已采空区要进行及时处理,以阻止采空区地面塌陷的形成及发展。具体操作措施有充填法、垮落法、顶板缓慢下沉法、条带开采法。

5.5.1.5 实施搬迁避险措施与对受损土地实施复垦整治:对治理难度大、经费大的采空区地面塌陷所影响范围内的村民实施搬迁,并对受损的土地因地制宜的种草植树,防止水土流失,恢复生态景观效果。

5.6岩溶地面塌陷治理措施建议

岩溶地面塌陷指岩溶地区(主要是覆盖型地区)隐伏在地下的岩溶洞穴上方的土(岩)体,在人为因素或自然因素影响下产生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坑洞或裂缝的作用和现象。主要发育有浅层开口岩溶洞及裂隙可溶岩、具有一定厚度的松散覆盖层、易于改变的地下水动力条件、大型或浅层采空区。治理措施建议:

5.6.1.1预防措施。根据矿井岩溶分布深浅、发育程度,地下水迳流条件,在矿井疏干前编制预测可能出现的岩溶地面塌陷区制定预防措施。

5.6.1.2回填或灌注填充措施:对影响人居环境与重要设施的岩溶塌坑,或影响矿井充水的岩溶塌陷漏斗采取碎石、粘土回填,防止塌陷的再度出现。在溶洞埋藏较深时,通过钻孔灌注水泥砂浆。填充岩溶孔洞或缝隙、隔断地下水流通道,达到加固的目的。

5.6.1.3 采取供水措施:对因矿业活动引起岩溶地面塌陷,导致水资源枯竭的地区,应采取供水措施,确保人畜及生产用水。

5.6.1.4 实施搬迁避险措施:对治理难度大、经费大的岩溶地面塌陷所影响范围内的村民实施搬迁避险。

5.6.1.5 控制矿井排水量措施:控制矿井的排水量,使地下水缓慢下降,使原有的平衡条件慢慢的破坏,以达到一个缓解的目的。

5.7矿井突水突泥治理措施建议

矿井突水突泥指矿山地下井巷及采矿工作面(场)在采掘过程中发生突然大量涌水或涌泥的现象。井下采掘活动破坏岩层的天然平衡,采掘工作面周围水体在静水压力和矿山压力作用下,通过断层、隔水层和矿层的薄弱处并携带泥土进入采掘工作面;在开采过程中,对已采空区的积水或老窑水没有进行适当处理而突然灌入开采巷道所致。治理措施建议:

5.7.1 地面防水措施

5.7.1.1 挖沟排(截)洪:地处山麓或山前平原区的矿井,可在井田上方垂直来水方向沿地形等高线布置排洪沟、渠,拦截洪水和浅层地下水,并通过安全地段引出矿区。

5.7.1.2 排除积水:有些矿区开采后引起地表塌陷,常年积水,且随开采面积的扩大,塌陷区范围越广,积水越多。此时要排掉积水,消除水害隐患。

5.7.1.3 填堵通道:矿区范围内,因采掘活动引起的地面塌陷、开裂等查明是矿井水通道时,则在渗漏地段进行填堵、夯实,且略高出地面以防积水。

5.7.2 井下防水措施

5.7.2.1 防水闸门和防水墙:在适当的地点预留防水闸门和防水墙的位置,使矿井形成分翼、分水平或分区隔离开采。在水患发生时达到分区隔离,缩小灾情,控制水势危害,确保矿井安全。

5.7.2.2 防水煤(岩)柱:在水体下、含水层下承压含水层上或导水断层附近采掘时,为防治地表水或地下水溃入工作地点,在可能发生突水处的保留最小宽度的矿柱不采,以加强岩层的强度和增加其重量阻止水突入矿井。

5.7.2.3 矿井注浆堵水措施:注浆堵水就是将制的浆液压入井下岩层空隙、裂隙或巷道中,使其扩散,凝固和硬化,从而岩层具有较高的强度、密实性和不透水性达到封堵截断补给水源和加固地层的作用。具体施工措施有井筒注浆堵水、突水点(口)注浆堵水、井下注浆堵水等。

六、结语

本文通过资料收集、具体实践,特对矿山常见几种地质灾害的定义、成因条件作出分析,结合湖南省矿山具体情况,对矿山地质灾害的治理措施进行了扼要的总结,但在实际操作中,一种灾害的治理可能需要几种治理措施结合使用。

参考文献

〔1〕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技术要求 杨顺泉等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2006年元月

〔2〕湖南省1:50万地质矿产图说明书湖南省地质科学研究所 1977年11月

地质灾害治理施工总结范文6

一、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一)县国土房管局职责

1.负责县境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承担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2.会同县建委、水务局、交通局、市政局等部门和各街镇开展全县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防灾方案和应急预案。

3.指导各街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和群测群防人员培训,指导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4.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灾害调查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意见。

5.组织专家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进行责任鉴定,认定责任单位。

6.负责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进行监督管理。

7.负责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强制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

1.落实本街镇地质灾害防治专管人员(非国土所人员)和防治经费。

2.负责本街镇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建立本街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并组织实施,签订防灾责任书,落实本街镇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

3.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制度、预案制度、灾情速报制度、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防灾避险明白卡制度、地质灾害“三查”制度、灾害登记建档制度、宣传培训制度等各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负责贯彻落实县政府防灾方案和预案,组织辖区内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工作,并按灾情速报制度的要求快速报告县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

5.组织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核查和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地质灾害隐患台账,落实各灾害点的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汇总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数据,定期上报。

6.组织辖区内地质灾害的治理和受灾户搬迁避让,对治理和避让项目逐一登记并报县国土房管局备案。

(三)县建委职责

1.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专(兼)管人员和防治经费。落实本系统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点监测人,建立本系统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立防灾预案等各项防灾制度。

2.负责对县城、街道办事处、建制镇和独立工矿区已建、在建项目的地质灾害的预防和监管工作,加强对高切坡和深填方的管理。

3.负责对需要实施爆破、挖方、填方、削坡等容易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进行监督,责成业主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

4.负责对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及时制止违规或不作为行为,责成项目业主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确保安全。

(四)县水务局职责

1.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专(兼)管人员和防治经费。落实本系统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点监测人,建立本系统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立防灾预案等各项防灾制度。

2.负责对水利建设项目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防止水利建设引发地质灾害。

3.负责组织开展对小一型及以上水库、河岸等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和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地质灾害隐患。指导各街、镇加强小二型水库、山坪塘及引水渠道的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设施的防渗工作,防止水利设施渗漏水引发和加剧地质灾害。

(五)县交通局职责

1.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专(兼)管人员和防治经费。落实本系统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点监测人,建立本系统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立防灾预案等各项防灾制度。

2.负责对在建交通建设项目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防止交通建设引发和加剧地质灾害。

3.负责对县管公路沿线、码头等地质灾害的排查、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

(六)县市政局职责

1.负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专(兼)管人员和防治经费。落实本系统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点监测人,建立本系统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立防灾预案等各项防灾制度。

2.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对涉及市政公用设施的地质灾害进行排查、巡查,及时消除威胁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

3.负责对垃圾场的监测防范工作,防止垃圾场发生泥石流和滑坡等地质灾害。

(七)县煤管局职责

1.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专(兼)管人员和防治经费,落实本系统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点监测人,建立本系统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立防灾预案等各项防灾制度。

2.监督煤矿企业按经批准的开采设计方案进行开采,留足保安煤柱,防止因开采不当引发的地质灾害。

3.督促煤矿企业开展由采矿引发的或威胁其生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的监测和治理工作。

4.督促煤矿企业加强矸石山的安全监管,防止矸石山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八)县安监局职责

1.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专(兼)管人员和防治经费。落实本系统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点监测人,建立本系统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立防灾预案等各项防灾制度。

2.监督非煤矿山企业的开采行为,防止非煤矿山企业的开采活动引发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开展由采矿引发的或威胁其生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的监测和治理工作。

3.督促非煤矿山加强弃渣场的安全监管,防止弃渣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九)县教委职责

1.负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专(兼)管人员和防治经费。落实本系统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点监测人,建立本系统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立防灾预案等各项防灾制度。

2.负责组织对危及学校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巡查、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3.负责加强教育工程建设管理,防止施工引发地质灾害。

4.负责组织治理因教育工程建设施工引发的地质灾害。

(十)县民政局职责

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后,及时核查灾情,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房屋搬迁,落实救灾救济物资,妥善安排灾民生活。

(十一)其他有关部门职责

县财政局、县救灾办等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共同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及时到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食药监局等部门,在发生地质灾害后要及时做好灾民救济、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等工作;县气象局要切实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

(十二)各镇国土所职责

1.协助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地质灾害点的防灾预案。

2.协助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搞好每年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培训,宣传贯彻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政策法规。

3.地质灾害灾(险)情发生后,会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及时到现场勘察,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并协同落实;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

4.协助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搞好辖区内地质灾害的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并建立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台帐和防治档案。

(十三)村(居)职责

1.协助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地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工作,接受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贯彻落实县、街镇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和预案。

3.负责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预报信息,协助街镇政府确定群测群防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

4.负责组织开展群测群防监测工作并对监测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定人、定点、定时进行对地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和检查,分析上报监测情况。

5.负责督促检查监测设施保护和监测点记录上报工作。

6.参与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十四)企事业单位职责

1.负责本单位地域内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接受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作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定人、定点、定时监测工作,落实“三查”制度。

3.负责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预报信息。

4.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及群测群防监测人,并将监测结果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同时抄送主管部门。

(十五)监测人员职责

1.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定时、定点监测工作和宏观巡查工作。

2.负责监测设施的保护与管理,并做好监测工具和仪器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3.做好监测记录和巡查记录,定期分析上报监测资料,做好原始监测记录的保存。

4.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预警信号疏散危险区内群众;协助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体系

各街镇和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以下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

(一)防灾责任制度

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地街(镇)主要行政领导、行业监管部门主要领导、村组长和企事业单位法人为各级群测群防组织的第一责任人。各街镇及各部门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街镇各部门的地质灾害专(兼)管人员及监测人为具体责任人。

每年4月30日前,县政府与各街镇和行业监管部门、各街镇与各村居、各行业主管部门与各监测责任单位及监测人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书,将群测群防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灾责任体系。

(二)预案制度

每年4月底前,县国土房管局要完成全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各街镇要完成辖区内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重点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完成本系统内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重点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报县国土房管局登记备案。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包括: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等。

重点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包括: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与范围,监测责任人,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号、报警方式、人员与财产转移路线、应急通信保障、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应急方案、应急机构和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应急救助物资的准备等。

(三)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

为保证防灾信息的畅通,每年4月30日前,各街镇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建立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并将汛期值班安排表报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国土房管局备案,同时发到下级有关单位。

值班表应明确工作日和节假日值班领导、值班人员,白天和夜间值班电话、传真和手机号码。值班电话应对外公布。

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手机应保持24小时开机。接到灾情或险情报告后,立即向领导报告并作相应处置。

(四)灾情速报制度

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后,各街镇和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的原则,尽快将灾(险)情报告县国土房管局,同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包括:

1.在24小时内提交速报报告。根据已获得信息,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人数、地质灾害类型,并尽可能说明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报告所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2.应急调查结束后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内容包括:

(1)发生位置,包括街(镇)、村、社、小地名等;

(2)发生时间、伤亡人数;

(3)已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的间接经济损失;

(4)地质灾害类型;

(5)地质灾害规模;

(6)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引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7)发展趋势;

(8)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

(9)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五)防灾避险明白卡制度

为了让各级防灾人员、监测人和受灾对象随时掌握灾害点的具体情况、监测手段、临灾判断识别方法、应急疏散转移要领和应急救援报警处置等识灾防灾知识,确保基层防灾人员、监测人和受灾对象能在临灾时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快速报警和正确处置灾情险情,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街镇和行业监管部门在汛前排查后,必须填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为一点一卡,发至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单位和负责人;避险明白卡为一户一卡,发至受灾害威胁的受灾户,并在发放时向受灾户进行宣讲。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均须同时报县国土房管局备案。对汛期及汛后新发生的地质灾害,均应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

(六)灾害登记建档制度

为掌握本区域内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和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避让等工作情况,各街、镇和行业监管部门每年均要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及防治情况逐一进行登记,搬迁避让和治理工程分别逐一填制备案登记卡,建立地质灾害隐患台帐和避让治理台帐,将上述台帐分别报街镇、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时报县国土房管局备案,县国土房管局汇总后建立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台帐和避让治理台帐,报县政府。

(七)群测群防宣传培训制度

各街镇和各行业监管部门在每年汛前,对防灾管理人员、地质灾害所在地的村居、社长以及监测人员集中进行一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知识培训,以提高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能力,并将培训情况报县国土房管局备案。

(八)地质灾害“三查”制度

“三查”是指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各街镇和行业监管部门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开展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及时落实专人监测,落实整改责任,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并将排查和处置情况报告县政府及县国土房管局,重大隐患要报告县安监局。

(九)地质灾害防治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各街镇、各部门要对地质灾害防治的各种文件、地质灾害隐患点台帐、检查记录、地质灾害监测资料、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搬迁避让备案登记卡、治理工程备案登记卡、图片影像资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计划和总结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本地本部门地灾防治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系统性,以备查阅。

三、规范化管理的具体要求

(一)规范地质灾害处置程序

1.新发生地质灾害或原有地质灾害变形加剧

(1)受灾户或监测人及时报告、预警,组织疏散并向村居社报告;

(2)村居社干部迅速赶到现场,采取临时措施,防止险情扩大,同时报告街镇;

(3)街镇迅速组织人员与国土所人员赶赴现场勘察、指挥紧急避险,调查核实灾情,同时速报县政府和县国土房管局;

(4)一般灾(险)情,县国土房管局人员到场勘察,分析灾(险)情发展趋势及危害性,提出处置意见,由街镇或行业监管部门负责落实,县国土房管局登记备案并向市国土房管局报告;

(5)灾(险)情较严重,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到场,按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规定程序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向市政府和市国土房管局报告。

2.监测

(1)开院坝会,确定监测人、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定点定时监测,做好监测资料的分析整理;

(2)确定立即搬迁避让户和观察住用户;

(3)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

(4)提出应急处置意见并定人落实;

(5)将上述情况书面报告县政府和县国土房管局。

3.搬迁避让

(1)搬至安全地带,原房拆除;

(2)填报搬迁避让备案登记卡;

(3)报县国土房管局备案。

4.应急治理

(1)组织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

(2)组织验收,填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备案登记卡;

(3)报县国土房管局备案。

(二)规范地质灾害监测工作

1.定点监测:监测点一般选在主裂缝的两侧,每两个点为一组,最好设3—5组。

2.定人监测:(1)监测人居住位置要距灾害点要近,最好就是受灾害威胁的人;(2)身体健康,能吃苦、有责任心;(3)有一定文化知识,能记录和进行简单分析。

3.定期监测:

(1)一般每十天或每半月监测一次,雨后增加观测一次。

(2)汛期每五天或每周监测一次,若发现有异常变化和在暴雨期、暴雨后应加密监测次数。

(3)当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为三级时,每天监测一次;预报等级为四级时,每天监测2—3次;预报等级为五级时,每天监测4次以上。临灾前应每小时监测一次或数次。

4.及时记录、整理、分析监测资料。

5.发现异常或险情加剧,应采取措施果断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规范地质灾害“三查”记录

每次检查必须作记录,记录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变形情况、监测及记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处理措施。

检查记录应一式二份,参与检查人员都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四)规范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填写和发放

防灾工作明白卡为一点一卡,发至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单位和负责人,避险明白卡为一户一卡,发至受灾害威胁的受灾户,并在发放时向受灾户进行宣讲,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均须同时报市和县国土房管局备案。

四、考核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