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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规划范文1
内容摘要:在政府规制改革实行民营化的背景下,道路运输业发生了根本性变革。政府管理部门及时转变角色,作为授权者和监督者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以推动行业有效竞争是规制改革的核心。本文在民营化理论的基础上,对道路运输规制改革途径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道路运输 民营化 规制 市场竞争
民营化的基本内涵
民营化“Privatizing”的含义十分丰富,它是指将公共部门所有的资产返还给私营部门,通常是“通过转移股权的方式将企业行为的控制权从公共部门转向私营部门”(Ohashi and Roth,1980)。更为准确的一种解释是将民营化视为从整体上减少政府的介入,如减少生产、供给、补贴、管制或这四种工具的任意组合,包含了“私有私营”、“公有私营”、“公私共有公营”、“公私共有私营”、“公有公私合营”、“私有共有经营”等多种含义。
民营化理论的先驱E.S.萨瓦斯提出了三种民营化的定义(Savas, 1992):一是民营化是更多地依靠私营企业而不是依靠政府来满足人们的需求;二是民营化是在经济活动或资产所有权中,减少政府的作用或增加私营企业的作用;三是民营化是将国有企业或资产变为私营企业或资产。
随着民营化被赋予更丰富的内涵,宽泛的民营化概念也被更多的学者所认同,“任何行为,只要它将一种服务置于一个竞争的环境下,便是民营化的行为”。
道路运输业民营化的因素
供给因素。首先,国有企业管理效率低下、政府管制成本过高及规制效果不理想是道路运输民营化的重要原因。大量的经验研究和案例表明,在运输业等领域采取民营化方式可降低规制成本,同时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其次,国有道路运输企业的责任与控制问题的特殊性,政府管理达不到较为合理和满意的程度。控制过于放松,国有企业对公众的责任下降;控制严格,企业无法达到作为独立经济实体存在的意义。同时,运输业存在交叉补贴。普遍认为交叉补贴在经济上是不可取的。长期不合理的行业间、行业内的交叉补贴不但掩盖了产品的实际成本与低效率,实际需要补贴的群体得不到应收的补贴效益,采取其它机制如将补贴直接转化为现金支付效果会更明显。推行民营化还有助于筹措经费和减少借贷压力。采取民营化有效地拓展了资金的来源渠道,缓解了企业的还贷压力,缩短了企业的建设周期。
消费者受益。在道路运输企业竞争不活跃的状态下,运输服务信息的流动性和质量较差,消费者充分利用信息了解和选择产品的便利性低,信息公开化程度低。实践表明,国有运输企业采用了民营化灵活的经营方式和科学的管理手段后,管理层管理效率提高,企业经营绩效、效益增加,产品丰富化,价格降低,员工福利相对提高。由于价格竞争不再是竞争的唯一有效手段,消费者在享受多元化、透明化运输服务的同时,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尤其是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改善影响了公共财政结构变化,使贫困人口受益。
民营化与规制改革。在民营化的浪潮下,众多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对运输业的民营化都做出了不同程度的尝试。各国的民营化在探索中前进,虽然其背景、进程和实现方法各有差别,但实施路径都是以推动有效竞争机制为改革核心的。
外部环境因素。入世后,根据我国分期开放运输市场的承诺,国外运输企业进入限制逐步取消,快客、物流服务、快件运输、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等利润相对较高、国外市场运作比较成熟的业务领域是外资进驻的重点。因此,在积极构建和完善道路运输市场框架的同时,2001年《关于促进和引进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十六大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相关政策出台,放宽了民间资本的投资领域,为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破除了行业壁垒。“十二五”期间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加快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等发展思路,也要求行业竞争活力不断提高。
我国道路运输规制改革途径
(一)竞争结构调整
在多种运输方式“互利、互补”的原则下,在一体化发展的前提下甄别企业类型,按业务竞争程度分层次对运输主体给予政策倾斜、管理和指导。对运输企业采取间接监管的方法进行类型甄别,如可采用费率听证和特许经营权投标等方法。强化企业年度审核,规范车辆交易管理,降低固定成本沉淀,坚持开展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制度,探索运输服务质量招投标制度等提高信息透明度的有效方法。
引导运输企业由个体与小企业不良竞争、中等规模以上企业不规范竞争、大企业之间垄断竞争的现状,转向以“竞争中合作、合作中竞争”。个体及小企业在规范市场行为、积极开拓业务范围的前提下与实力较强企业合作,充分发挥个体优势;中等规模以上企业在立足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适当采取多元化战略,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级,扩充整体实力和竞争能力;实力雄厚规模较大的企业积极开展跨区域合作,打破区域性垄断,提高运营效率和盈利水平,形成多层面的、业务互补、符合经济发展需要和人民出行需求的有效竞争体系。
(二)运价结构调整
实行联动定价机制。道路运输上游企业所属行业为石化工业、汽车工业、建筑行业等国家支柱产业,在开放的运输市场环境中,运价的制订和变动与以上产业发展密切相关,建立联动定价机制十分重要。通过依法调整运价和基价结构、收取燃油附加、清理收费项目、降低企业承包费、管理费以及实行临时性补贴措施等,由政府、企业、消费者合理分担油价上涨增加的运营成本。在燃料大幅上涨和运输技术进步的背景下,推动道路运输与其它运输方式运价协同联动定价机制,改革运价体系。加强对运输企业运营成本、资产、投资计划、需求预测等相关信息参数的收集、整理和修订;将运价上限制与回报率规制的优点相结合,调整对运输行业和企业的激励程度,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刺激企业降低成本和改善成本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生产效率。
科学制定运价。道路运输价格仍以国家指导价为基准兼顾地区差异,实行市场价或最高限价浮动。不同性质的运输业务采取不同的定价方式,基本原则为:以客运、货运和辅助服务为基本类别,划分垄断性、垄断竞争性和竞争性业务,采取不同的运价管理体系和运价水平。以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和辅助业务为基本分类标准,每种大类中不同性质业务定价方式也有所差别。对于货物运输价格,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和特种货物运输。其种货物运输对营运质量和安全性要求较高,是加强管制的重点,因此货物运输采取有最高限价的市场调节价。另外,场站经营管理、驾驶员培训采取以国家定价为主;货代、维修、租赁采用市场价。
(三)产权改革
运输企业产权改革是开放有序的行业发展内在要求,其以明确产权主体、解决所有者虚置、投资多元化为目标,改革的基本途径是进行公司制改造。实际操作中,应避免股权获得和收益的平均分配,推行科学规范的效绩考核制度,积极引导产权改革后新的资金注入,解决企业产权改革的后续遗留问题。
民营运输企业的产权形式比较灵活,承包租赁、融资经营等对于资金欠缺、力量薄弱的个体运输是比较有效的形式,重点是处理好以挂代管、低效运行的问题;应引导其充分利用经营的灵活性,推行科学管理和组织运营,发挥特色服务优势,积极参与运输市场竞争。
(四)强化社会性规制
运输产品是特殊的无形产品,其生产特点决定产品供给时必然消耗大量能源,因此绿色、低碳将成为运输体系的发展方向,结构调整仍是现阶段行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也是运输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民营化给运输安全管理部门、环境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市场的监控力度,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使经营者减轻对环境的破坏。积极推广环境友好型运输技术的研发,推进节能环保运输工具的使用,加速淘汰老、旧、能耗高、污染严重的运输装备,倡导公众选择公交等出行方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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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规划范文2
关键词:道路运输;经济管理;现状;重要性;国民经济;策略;经济效益
作为基础性产业,道路运输业对其经济管理水平的高低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近几年来,因道路运输业基础设施建设能力的不断提升,不断涌现各种运输服务项目及类型,并增加了运输需求的多样化程度,为此,道路运输业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并向规范化管理及集约化管理的方向不断迈进,为道路运输行业规模的扩大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作为道路运输经济管理发展的基础,道路运输规模经营对运输经济效益提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1 道路运输经济的现状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提升及全国机动车总量的大幅度提升,在现代经济发展中公路运输已经成为其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分。目前我国公路网还存在诸多缺陷,如结构不合理、布局不完善及高等级工程里程短等,这些因素的大量存在对道路运输经济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近年来,我国在公路建设中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在一定时期内,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在2006年、2009年我省批准实施的《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和《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总体布局采用重要通道和联络线相结合的形式,由6条南北纵向通道、8条东西横向通道、6条区间通道、16条联络线及城市环线组成,总规模约6840公里(实际里程约6610公里)。目前,规划的8070公里中已建成5196公里(截至2011年年底),在建1031公里,待建1331公里,待研究512公里,分别占规划总里程的64.4%、12.8%、16.5%和6.3%。到2015年,力争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6600公里,高速公路网密度达到4公里/百平方公里,路网分布更加均衡,出省通道达到20条,实现所有县(市)20分钟上高速。随着高速公路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我省公路运输行业必须加大投资力度,才能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长久以来,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都是我国公路建设的重要审批程序。在各级公路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审批中经济评价是其经济可行性的主要依据。在道路运输发展中,为提升其经济效益,提高管理水平,必须对道路运输结构进行适当调整,确保道路运输的质量及安全性,为道路运输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实现其经济效益最大化。
2 道路运输经济管理的重要性
(1)有利于制定道路运输产业发展政策
在评价道路运输市场经济中,应深入了解影响道路运输经济发展的因素。如现阶段我国道路运输市场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和国家经济发展具有一定联系,同时,还与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制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政策存在必然的关系。据大量数据显示,制定产业发展政策,将直接影响到道路运输市场的发展。
道路运输经济管理合理化,是道路运输产业发展的必然需求,同时也是道路运输市场发展的要求。通过评价道路运输经济,可以对现阶段产业政策的不足进行有效分析及解决,并能为道路运输政策的制定提供相关数据信息,为调节市场运力及运量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更能对运力资源配置起到优化作用,是道路运输行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保障。
(2)有利于完善道路运输市场机制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提升,我国道路运输市场愈加完善,但与成熟道路运输市场相比,还存在一定距离,如企业市场竞争力不足,没有大规模企业主导道路运输市场,市场调控系统不够灵活等。所有市场的完善及成熟都需要一个渐进发展过程。在道路运输市场经济管理中,应了解道路运输行业的基础性,实现道路运输市场规模化管理。同时,必须确保相应市场机制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经济管理,并为经济发展提供一个有序的环境,这也是完善道路运输市场机制的重要条件。
(3)有利于调整道路运输单位经营模式
道路运输市场发展中,单位必须对其经营管理方式进行不断改变,进而对道路运输市场多样化需求加以适应。在道路运输市场中道路运输单位是其重要主体,其经营管理模式对其规模化、集约化及网络化管理的实现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通过深入分析运输市场经济管理,可以为调整道路运输单位经营方式提供帮助。单位在规模扩大中可以利用兼并或内部扩张等方式,为实现单位集约化管理提供可靠的保障。
(4)有利于优化道路运输市场结构
在道路运输经济管理中,优化其结构形式一直以来都是管理者关注的主要问题。在道路运输经济管理中,应充分了解道路运输经济和优化道路运输市场结构之间的关系,将优化道路运输市场结构作为道路运输市场规模扩大的重要基础条件,为实现单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3 完善道路运输经济管理的策略分析
(1)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在道路运输生产活动中道路运输基础设施是其顺利开展的基础,也是不断完善道路运输网络的重要保障。在实现道路运输经济管理水平提升的同时,必须对道路运输网络进行完善。为扩大运输单位规模,必须扩展运输服务范围,实现运输组织经济管理合理化。为此,必须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这也是道路运输经济发展的基础。
目前,我国道路运输基础建设速度越来越快,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从现阶段道路运输经济管理来看,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建设。
首先,骨架路网建设。在道路运输网建设中应重视国道主干线系统建设,在高速公路建设中,应形成若干条横贯东西、纵贯南北的公路运输大通道,进行以高速公路为主体的公路主骨架的构建。
其次,干线路网改造,在不断提升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及改造速度的同时,必须对干线公路网布局进行完善,并对整体服务水平进行有效提升。
再次,加大西部地区公路建设力度,确保西部地区公路大通道的逐步形成,将国道建设和改造作为建设的关键,对普通干线公路网技术等级与服务水平进行有效提升。
(2)加大高新技术的应用
在深入分析道路运输经济理论的基础上,现代化运输技术对实现道路运输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些高新技术的应用,可以对道路运输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进行充分反映,并能为道路运输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在计算机技术应用与推广中,通信技术是实现道路运输经济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保障,也是一个产业技术升级与产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标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为提升其管理水平及运输组织化程度,应选用计算机、电子数据交换及GPS等技术强化道路运输经济管理。进行自动售票系统、异域联网售票及票务结算系统等方面的研究与开发,以此提升道路运输经济管理水平。
(3)加强宏观调控
在对旅客出行便捷、舒适及安全等因素充分考虑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公路主枢纽干线客运班线车辆投放及班次,在对干线客运经营者积极性进行提升的同时,应实现其收益最大化。为此,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宏观调控力度,对市场进行详细分析及调查。在对现行高速客运车辆管理制度借鉴的同时,应确保干线客运线路实载率在70%以下,在不能增加车辆时,应适当调整车型,为实现道路运输经济管理合理化提供可靠的保障。
现阶段我国公路事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东西部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大等。这种情况下要求决策部署中,相关部门必须对东西部地区及农村偏远地区的实际发展情况进行充分考虑,实行路车统一管理,才能提升道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水平。同时进行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机构的设置,并进行分级管理。如省级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机构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一级、二级市场规划、建设、基础设施管理及服务等进行负责。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作为国民经济的先导性及基础性产业,交通运输事业对其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及不断完善,我国交通运输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内容的相继颁布,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扩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大量运输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有效缓解了各个地区经济发展与运输能力之间矛盾,为缩短城乡差距及降低东西部差距尤为重要。为此,相关部门在深入了解道路运输经济管理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其经济管理水平,为实现道路运输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黄俊玲.道路运输企业考核、评价、监控指标体系研究[D].长安大学,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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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规划范文3
关键词:西部道路运输外部环境
Abstract:This article is now western big development opportunity, look closely around" cooperation, communication, exploration, innovation " as the theme, for the mutual cooperation Road, a road, actively to the western road transport cooperation and create a favorable external environment.
Key word:West Road Transport;External environment
中图分类号:U4文献标识码:A
为共同探讨西部道路运输发展战略,构建西部和谐、稳定、健康的道路运输市场,共建西部道路运输经济发展圈,促进西部社会经济迅速崛起,实现西部经济大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共同协商,建立了西部12省、直辖市、自治区和中国交通报社“12+1”区域长效合作机制,掀开西部合作的新的一页,也必将给西部经济发展带来无限契机。为此,乘着西部大开发的大好时机,紧紧围绕“合作、交流、探索、创新”这个主题,为相互合作铺好路、当好道,积极主动地为西部道路运输合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十五”计划以来,国家加大对西部社会经济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实施了西部大开发,在西部实施了优惠的投资政策、税收政策、财政政策、价格和收费政策、科技教育政策和人才政策等为西部社会经济发展和腾飞构筑了良好的硬件和软件平台,也为道路运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和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十一五”规划期间,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不动摇,在此基础上,利用国家提供大的良好的发展环境,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环境构筑和建设,为西部道路运输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一、转变行政理念,改变发展模式,为道路运输经济发展和西部道路运输经济合作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平、发展、合作成为当今社会的潮流,积极适应时代潮流,转变行政理念, 取消地方保护主义,清除市场壁垒,开放市场;具备大局意识和长远发展观,做好区域统一规划、步调一致、协作互助;改变经济增长和发展模式,通过结构调整,实现产业优化升级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变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变速度型增长为质量效益型增长,增强道路企业区域综合运输能力,提高运输企业区域合作意识;鼓励和引导企业走合规模化、合作化的路子,使得企业规模和发展思路适应区域合作。
三、加快区域运输政策、法规建设步伐,签订区域运输协定,为道路运输经济发展和西部道路运输经济合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区域统一的运输政策和法规是区域运输经济合作的重要保障,便于规范区域运输市场秩序,创造统一的市场竞争机制、统一的市场竞争环境、统一的运输发展理念、统一的运输市场监管、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签订运输协定,启动区域合作协议,为合作构筑平台,为合作创造环境。
四、构建西部区域经济圈,为道路运输经济发展和西部道路运输经济合作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截至目前,我国形成了几大经济圈,对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合作起到积极的作用,长三角经济圈就是很典型的例子。西部各省区地理位置相近,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经济实力影响范围相互连接起来,非常便于形成经济圈。西部依照资源的优势,形成资源主导型经济圈,必将加快资源、人员和产品等相互流动,为运输经济更快发展带来了机会,更为运输经济合作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
五、加强区域运输网络规划,强化各种运输方式的协接,为道路运输经济发展和西部道路运输经济合作创造良好的网络运行环境,随着西部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加快和道路网络的初步形成,依据西部地理位置特征,遵循西部交通运输客流、物流规律,通过加强统筹规划,重点构建公路运输网络,逐步发展其他运输网络,网络之间协接合理,便于流通;同时,强化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衔接配合,要求从战略上、全局性的高度,突出各种运输方式彼此协调发展,根据客流、物流需求特点及运输方式的优势,合理配置运输资源,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高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使得西部各省区之间运输合作更为方便,更为顺畅。
六、加快新技术在运输经济中的应用速度,构建区域信息共享平台,为道路运输经济发展和西部道路运输经济合作创造良好的技术环境。依靠科技进步和科技成果,采用现代化的装备和管理技术,大力推进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使现代化管理和信息化在道路运输生产中的应用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经济合作的范围和效率。同时,从改进整个西部道路交通运输系统的运行组织方式的角度出发,建立统一的区域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立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交通电子政务信息网络,实现政务信息化,便于区域信息共享,实现合作信息化,以信息化促合作。
西部道路运输经济合作范围广,涉及内容多,各合作单位从不同方面和角度着想,日益健全西部道路运输经济合作机制,为西部道路运输经济的合作顺畅创造更为宽松的空间和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中国道路运输》2010年第6期
《中国道路运输》2011年第10期
道路运输规划范文4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保护运输经营者及其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活动,是指营业性的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以下简称旅客运输、货物运输)以及与道路运输相关的搬运装卸、汽车维修、人员培训和运输服务活动。
城市公共客运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道路运输业坚持多种经济成分协调发展、统一管理的原则。保护正当竞争,禁止非法经营。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对道路运输市场实行宏观调控。
第五条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业。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履行道路运输业的具体管理职责。
工商、建设、公安、财政、税务、物价、农机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第六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依法经营,优质服务,遵守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第二章开业和歇业
第七条从事道路运输须具备与其经营种类、范围相适应的设备、设施、资金和专业人员等技术经济条件。
第八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须持有关技术经济条件证明向当地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十五日内作出答复,符合条件的发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后,始得营业。
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非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三个月以内的,须办理临时营运手续。
第九条道路运输经营者须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变更经营范围或歇业、停业、合并、分立、迁移的,应在十五日前到原批准机关办理手续。
第十条道路运输经营者每年应到所在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接受经营资格年度审验,审验合格方可继续营运。
第三章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
第十一条旅客运输包括班车客运、包车客运以及行包运输;货物运输包括整车货运、零担货运、特种货运、集装箱货运和包车货运。
第十二条道路运输车辆必须携带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
第十三条旅客运输、货物零担运输的经营类别、区域、线路、班次、停靠站点,由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营运期不得少于一个月。
变更经营类别、区域、线路、班次、停靠站点的,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四条旅客运输车、零担货运班车和特种货运车应悬挂统一的经营类别、区域、线路标志牌和价目表。
第十五条客运班车应进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站、场载客,按公布的时间发车;非定班的线路客车应在始发站依次载客发车;旅游班车应按批准的线路行驶,在指定的发车点或旅游点停靠。
客运经营者应遵纪守法,文明行车,按照客票标明的日期、车次、地点运送旅客,中途不得随意将旅客转与其他承运人,不得违反规定超载运输。
因客运经营者过错造成旅客漏乘、误乘的,经营者应按照旅客要求退还票款或安排改乘;造成旅客人身伤害或行李丢失、损坏的,经营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旅客运输车辆进入城市,应按指定的线路行驶。
城市公共客运车辆跨出市区、郊区经营客运的按本条例规定执行。
拖拉机和货运车辆不得从事旅客运输。
第十七条货物运输经营者应根据车辆的车型和技术条件承运货物,不得超载运输。
货物运输的承、托运双方,应依法订立运输合同。
因承运人的责任造成货物丢失或损坏的,承运人应予赔偿。
第十八条国家和省规定的限运、凭证运输货物和危险货物,托运人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准运手续。承运危险货物的经营者必须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格。
第十九条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经营者应按照国家颁发的技术规范使用、维修运输车辆,接受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不得使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标准的运输车辆从事道路运输。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抢险、救灾、军事等紧急道路运输任务,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经营者必须服从统一调度和安排。因执行紧急道路运输任务而受到经济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一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派员到交通征费稽查站以及汽车停车站(场)和维修站(厂)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但不得违反国家和省的规定随意拦截车辆和乱收费、乱罚款。
第四章搬运装卸和汽车维修
第二十二条搬运装卸经营者应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作业范围内作业,并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搬运装卸。
因搬运装卸经营者的责任造成货物灭失、损坏的,经营者应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因托运人、收货人匿报、错报货物性质或者在货物中夹带危险品,造成搬运装卸经营者的机具、设备损坏或他人货物损毁、人身伤害的,托运人、收货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汽车维修经营者应按照核定的经营类别经营,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维修车辆,执行统一的工时定额。
第二十五条汽车维修经营者从事汽车大修、总成大修和汽车二级维护,应当与旅客运输或货物运输经营者订立维修合同。
汽车维修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在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发生故障,承修者应当无偿返修,造成车辆损坏的,应予赔偿。
第二十六条汽车的维修,由旅客运输或货物运输经营者择厂修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指定修理厂家。
汽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承修无公安机关车辆肇事处理证明的肇事车辆。
第五章运输服务业
第二十七条货运、联运服务经营者在经营中发生货损、货差时,应以承运人身份对货主承担民事责任,并有权向实际承运人追偿。
第二十八条货运信息服务经营者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并对因信息误差而造成车辆空驶、运输延误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货物仓储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的性质、有效期限和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因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客运站、货运站和营业性停车场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安排。场、站的设置应符合道路运输网络规划。
第三十一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是独立的技术服务机构,应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设立。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进行检测,保证检测结果准确,不得出具虚假证明。
第三十二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进行宏观方面的行业管理。
申领驾驶证的人员,在汽车驾驶学校培训合格后,由公安机关考核发证。
第六章价格、规费和票证
第三十三条道路运输业价格,国家和省定价的按规定执行;允许自行定价的由经营者定价,并报当地县级以上交通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向车籍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运输管理费。
运输管理费应实行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坐支、挪用。
第三十五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以及客运线路牌等营运标志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印制、管理。
第三十六条从事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国家规定使用统一的道路运输票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倒卖和转让。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可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客运和货运零担班车不按批准的线路、区域、班次营运的;
(二)客运车辆、货运零担班车和特种货物运输车不按规定悬挂统一标志的;
(三)客运经营者中途无故将旅客转与他人运送的;
(四)道路运输经营者以不正当手段揽客揽货、强装强卸、垄断维修业务、强行服务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运输的,责令其终止道路运输活动,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二)不按规定缴纳或逃缴、拒缴道路运输规费的,责令其补交,并处应缴额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三)经检查发现使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标准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应中止其运行,妥善处理其运送的旅客或货物,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四)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格承运危险货物的,应中止车辆运行,妥善运送货物,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并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五)伪造、倒卖或使用伪造、转让道路运输票据及其有关证件、标志的,应没收票据、证件、标志和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六)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不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检测车辆或出具虚假检测结果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并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对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讼。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也不,又不履行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交通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道路运输业的管理活动中、、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出租汽车业的管理,按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道路运输规划范文5
【关键词】运输行政;职能改革;实施措施
中图分类号:U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8-067-01
一、交通行政职能现存的问题
(一)交通行政管理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欠缺
由于各级交通系统目前还未完全将工作重心转移到行业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上来。过多的关注于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等微观工作。因此在行业管理方式上仍热衷于项目管理、审批管理,宏观管理职能、行业管理能力、对外协调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道路运政管理职责不清
实行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后,取消了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的行政费征收职能,增加了对城市客运管理、汽车租赁管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以及物流市场的管理等职能。但是新增职能的承担主体、管理机构或人员、具体的管理职责却没有落实。有的地方将新职能落实到运管机构,有的则另设管理机构,造成系统内部的职责交叉和多头管理。
(三)重收费轻管理、重处罚轻服务
实行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以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为自收自支的预算管理制度,这导致基层运管机构“重收费、轻管理”和“以费养人”的现象;税费改革之后,为了稳定队伍,保障开支,有些运管机构仍然存在“重处罚、轻管理”、“以罚代管”等问题。一些运管机构给执法人员下达罚款任务,还将任务完成的情况与考核评优结合起来,这实际上是在纵容罚款。
二、新形势下道路运政管理职能的重新界定
(一)发挥政府应有的调节职能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作为道路运输市场的调节者,其作用在于调控运输的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促进道路运输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作为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者,规范运输市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道路运输市场体系;作为社会管理者,制定规划和相关道路运输法规并依法管理,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二)部门职能的有效转化
随着交通行政职能的转变,行业协会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交通行业协会是交通运输企业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组成的民间社团组织,是交通运输领域中最为有效的一种社团组织。交通行业协会是整个交通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完善与否是交通管理体系成熟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
三、道路运政管理职能与方式的转变
(一)促进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
首先,转变管理观念,创新管理手段。道路运政机构的管理理念要从运用行政手段向法律和经济手段转变,从“重收费、重处罚”向“重监管、重服务”转变,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重视行政规划和指导。做好客运线路发展及运力投放规划、公布和实施,完善客运线路布局和客运网络体系,合理安排客运线路;引导运输经营者合理投放车辆,调整和优化运力结构;解决跨市、县等重点热线班次运力难和运力投放不足等问题。
(二)避免多头管理,强化行政管理的安全管理职能
我国的道路交通管理是由公安和交通部门共同负责的,这种道路交通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的管理模式极易造成交通安全管理的强度降低。虽然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与交通警察部门存在职能交叉,但是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可以发挥在营运车辆与安全性能的选择、安全检测、职业驾驶员的培训及考核、制止超载违章、运输企业的安全技术等诸多方面的优势。因此管理工作中应强调和突出运输管理部门抓安全的这项重要行政职能。
(三)强化道路运输行业协会的作用
行业协会在沟通企业与市场的联系,加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联系、组织协调合作发挥群体优势和中介作用等方面具有显著作用。具体包括行业自律、从业人员培训、经营咨询、道路运输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把现有的部分行政职能分离给中介组织去做,既能解放自己又能解放运输经营者,从而将更多的精力用于解决市场机制本身所未能解决的各种矛盾。
四、保障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的建议
从国家构建交通运输大部门制改革要求与趋势,相关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以及促进道路运输一体化管理与一体化发展要求,健全道路运输体系等方面的综合考虑,完善充实道路运输管理职能,主要建议包括以下几点:
道路运输规划范文6
关键词:道路运输;行政组织;管理;问题;措施
一、我国道路运输行政组织管理的概述
1.1运输行政管理体制的涵义
其实交通行政管理是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运输行政管理为了实现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职能而不断的摸索前进;具体的任务是对行政的权力、责任进行对应的合理配置,具体构成有:道路运输行政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给道路运输业行政部门进行管理活动提供了行政管理体制,并且在行政权力设置及运行活动中形成了多重关系。
1.2目前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模式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逐步形成了五级道路行政管理模式,道路运输行政组织的管理模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类,一种是纵向管理模式,也称“条”状组织结构,是纵向分工形成的层级制组织形式;一种是横向管理模式,也称“块”状组织结构,是横向分工形成的行政组织的职能制组织形式;第三种是纵向、横向相统一的网络型直线职能式模式,又称“条块结合”型组织机构。
二、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体制中的主要问题
面对社会经济、道路运输发展的新形势,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体制在运行中存在诸多的问题,笔者认为制约道路运输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问题主要有:
2.1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体制运行的问题
目前道路运输行政的管理体制不合理,导致的原因有:首先是来自外部的因素,主要是因为其他部门与交通运输的职能冲突,在行使职权活动中容易约束运输行政管理的权力,导致直接影响运输行政管理发挥的整体效能;第二个是来自运输企业内部的因素,目前道路运输行政体制实行“条块结合”的模式造成了部分程度的垂直管理和一块为主的条块管理。
主要表现为:
(1)“条”管理不到位。我们知道,对运管费的管理和对运管机构及人员编制的控制是实现条条管理最有效的手段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双管”。在运管费的管理上,“统收统支,收支分开,以编定支”的制度被认为是科学有效地,但目前只有少数省市较严格的实行了这一制度,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而大多数省市还是按比例上缴,有的省份虽然制度上规定实行运管费得统收统支,但在实际操作中“统收统支”难以实现,实质上还是按比例上缴,甚至存在“高收费高留存”的鼓励措施。
(2)“块”管理不到位.地方政府积极性、责任感的调动,一方面依靠政府职能的准确定位与政府工作的高效率,另一方面依赖于对政府行为的有效约束。但这两个方面,我国目前都存在不同程度上的代沟,使得“条块管理”中的“块”管理得不到落实,地方政府在道路行政管理方面的权力过大,运输市场的条块分割、地方保护、政企不分等现象依然存在。
2.2我国运输行政管理职工存在的问题
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有些职工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道路运输发展需要。比如:目前的道路运输相关机构对员工缺乏统一定编制;运输行政管理机构还没有形成合适的用人体制,所以运输行政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状况和素质无法有效履行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职责。
2.3道路运输管理思想及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1)在政府机关的管理中行使的大多数是行政的手段,而其他的手段没得到很好的利用,例如:法律手段、经济手段,由此导致行政机关的工作缺乏公开、公正性。(2)管理手段缺乏开放、服务、引导的性质,他们的手段存在严重的审批性质;(3)有些地方的运输机构管理手段不正确,只重视费用的收取,轻视运输的管理问题。
三、加强道路交通运输行政组织管理的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需要采取以下措施,从而提高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水平。
1、加大道路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的步伐。国务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于规范我国道路运输市场意义重大,但由于条例只属于行政法范畴,并不能替代法律,在管理实践中缺乏普遍实用性,因而希望要尽快出台《道路运输法》,加大法制化建设,建立以国家《道路运输法》为龙头,以国务院行政法规和部颁规章为配套,地方性法规为协助层,层层递进、上下有序的道路运输法规体系。
2、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体制构架,推进道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体制构架,就要求把机构改革与职能转换有机的结合起来。要依据“机构精干、职责明确、统一高效、运转协调”的原则,加快推进交通主管部门及运管部门的机构改革,理顺内外部关系,明确职责,优化机构设置。
3、通过对运管费和人员编制的管理与控制,强化管理。运管费要实行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级运管机构征收的运管费,应逐级全额上缴省级运管机构,实行专户储存,统收统支,用于道路运输管理事业。而运管费的支出实行统一的计划管理,各级运管部门按照人员编制,按年度编制运管费支出计划,并逐级审核上报省级运管机构,省级运管机构再据此编制全省下年度支出计划,报财政厅批准后执行。
4、积极尝试道路行政综合执法,改革道路行政执法体制。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是指将现有的交通行政机构和道路行政执法队伍进行统一整合,在交通厅设立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执法局),地市设直属中队,县设执法支队,实行各级垂直管理。对乡镇一级的道路行政执法可以实行条块管理,不必强求垂直管理。
5、借鉴国外交通运输行政组织管理经验。世界发达国家的道路运输业已经走过了近百年的历程,积累了大量的经验,而我国的道路运输市场正在培育发展中,管理体制不健全,因而研究国外的管理体制对我国道路运输市场发展有借鉴意义。
(1)美国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体制格局。美国道路运输实际上是联邦和州两级管理。各州政府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及其责权有所差异,但管理基本原则一致。各州州长必须执行联邦政府交通运输法律,同时根据州法律任命一名州运输部长,并为履行法律规定的州运输部长的责任、权力和义务组织必要的工作人员和机构。管理层次少,管理效率高。
(2)日本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体制格局。日本国土省、建设省与运输省,即MLIT是日本交通政府首脑机构,其中国土局负责土地的规划与使用及公共管理;建设局负责日本公路的规划、建设与养护管理;运输局负责全国陆海空运输业务的管理,统一领导城乡交通建设事业,并负责运输政策及法规的制定和监督执行,以及交通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资金的筹措、分配和使用管理。
四、结束语
目前道路运输行政组织管理实行的是条条管理、块块管理、条块管理,而“条块管理”是最广泛应用的。并且当前地方交通运输管理机构由当地政府统一管理,交通运输部只负责对其业务进行指导。在运输行政管理的日常活动中,需要运输行政相关部门探求有用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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