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管理体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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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管理体系范文1

卫生监督员是人民健康的忠诚卫士,学校卫生是自全国卫生工作会后的工作重点,从事学校卫生工作已有两年,在这短短的两年时间里,通过自己对管理高校食堂及管理方法的探索以及和领导、同事对相关工作的探讨,对于管理工作有一些新德体会,现提出自己的一些想法和大家分享,提供参考。

二、研究方法

本文结合多种方法展开研究,主要有:

(l))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在研究过程中,以定量研究为主,对常德市高校食品卫生管理开展现状、

存在的具体问题、原因运用定量分析,结合一定的定性分析方法,对建立进一步完善常德市高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的对策运用了定性分析的方法。

(2)文献研究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通过广泛搜集国内外的文献资料,并调查常德市高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较全面地了解了常德市高校食品卫生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在实践考察与探索中找出适合常德市高校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体制的具体策略与方法。

三、基本框架

1、强化高校食品卫生管理的重要意义

1.1强化食品卫生管理是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1.2加强监督监测工作,促使食品合格率提高

1.3完善食品安全危险性评估的方法和技术

1.4为食品卫生的安全管理保驾护航

1.5为学生提供良好的餐饮服务环境

2、承德市高校食品卫生管理状况剖析

2.1现状

2.1.1基本情况概述

全市共有学校集体食堂214家,其中城市学校食堂48家,农村学校集体食堂85家,托幼机构食堂71家。市直管学校28家,经营场所69个。其中餐饮场所50个,商品部14个,美发场所2个,洗浴场所2个,住宿业1个。69个市直管场所全部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有A级单位18家,B级单位25家,C级单位26家。

2.1.2目前开展的具体工作

第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实效

第二,大力开展食品卫生宣传教育

第三,扎实有效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

第四,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第五,完成重大接待卫生安全保障

第六,重点安全控制点为主要原料和调料采购渠道

2.2.3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第一,个别学校食堂荤、素菜未分池清洗;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工用具无明显标志,混用混放。

第二,食品添加剂未使用计量工具。

第三,食品留样餐次不全。

第四,食品质量控制体系推广应用不够。

第五,对高校饭堂承包商的监督和惩罚力度不够、关口靠后。

第六,高校饭堂从事食品餐饮服务的人员素质较。

3、强化高校食品卫生管理的基本对策

3.1完善并强化学校卫生工作责任制

3.2完善并认真落实学校卫生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3.3完善并认真执行各项具体的卫生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

3.4建立机制,确保长效,形成学校卫生工作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局面层层监督,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管理体系

3.5加强对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的监管

3.6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学校卫生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健康教育,注重从业人员素质的培养

食品卫生管理体系范文2

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的建设时我国保证食品安全、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也是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实施我国环境战略的需要。研究和借鉴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经验,有利于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和产业政策的完善以及与国际市场的接轨。

1、美国食品安全体系是以联邦和各州法律及行业生产安全食品的法定职责为基础的,联邦和各州法律的共同特点就是严格,灵活和以科学为基础。通过联邦政府授权机构的通力合作,各州及地方政府的积极参与,形成一个护卫补充,相互独立,复杂,有效的食品安全体系。食品安全体系法令的有效实施使美国食品安全具有很高的公众信任度。甚至还存在检察官“蹲点”食品厂,从加工厂出去的产品都有检察官驻扎检查后贴上合格证才可投入市场。

2、德国作为世界上四大食品出口国之一,其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显著特征是“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颁布和执法监督,研究鉴定实行权限分立,职权分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由联邦议会和国会颁布。联邦各州是食品安全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主体。食品安全的问题评估和科学监督的主体是负责医疗卫生的消费者保护和兽医的联邦机构,它还提供相关的信息材料和《HACCP-方案》的使用咨询等。德国在食品安全的法律建设中构架了四大支柱,他们互相补充,构成了范围广泛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它们分别是德国食品安全的核心法律--《食品和日用品管理法》,《食品卫生管理条例》,《HACCP-方案》和食品卫生正确操作的《指导性政策》。在这四大基础支柱上,德国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和标准,逐渐形成了一个完善的体系。综合上述,德国最突出的特点也是我们最需要借鉴的一点就是管理体系的完备,强调食品安全要贯穿从农场到餐桌整个食品链当中,从原料的生产到最后的消费。这就需要成立一个有效的管理体系和一个标准的法律体系作后盾,这也是我国需要学习的主要方面之一。

3、日本是世界上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最完善,监管最严厉的国家之一,它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有一套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和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其中,最有特点的就是可追溯管理模式和重视企业的召回责任。日本在1947年就制定了《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卫生法规施行令》等法律法规,又于2003年在此基础上通过了《食品安全基本法》,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

从上可以看出,西方的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立法都较早,也更为的成熟。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个是执法,立法,司法机构的权利分开,也就是权限的分立。这样有利于确保决策的透明性,科学性和公众参与性。二是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统一。明确各部门的权力责任,有助于对本国食品的食品安全纠纷做出迅速反应,及时解决因为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三是法律对消费者的保障措施。完善对消费者的权益保障,能更好的约束生产厂家,从产品生产链的源头上就遏制住不好的影响。四是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预防机制。防患于未然,通过加大惩罚力度,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

二、健全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针对食品安全法律规定前置性不够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我国在食品领域还缺乏统一规范主体的市场准入制度,有必要尽快研究制定有关食品行业的市场准入制度,将从业人员及企业资格的认定纳入统一规范的法制轨道。制定“从农田到餐桌”的纵向法律法规,将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的各个环节都纳入完整的法律链条中。

食品卫生管理体系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务院、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整治方针,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推进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标准化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建设,建立起与国际化大都市和**新城发展相适应的食品卫生安全体系。

二、主要工作目标

根据本市确定的工作目标,通过一年时间的阶段性整治,使粮、水果、肉、蔬菜、乳及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或国际卫生质量标准,餐饮、集体食堂卫生状况得到明显的改善,人民群众对食品卫生安全感普遍增强;用2—3年建立起与国际化大都市和**新城发展相适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体系,使本区的食品卫生安全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着力于种植、养殖业的标准化建设,从源头上控制食品的污染源。

以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为重点,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强对农产品和农药的监管,严格标准,建立生产规范制度,全面实施农产品安全监测制度。

(二)严格许可制度,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规范化管理。

由卫生、质量技监等部门依据《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许可管理、指导和监督,提高食品卫生质量。

加强卫生许可等证照发放的监督管理,严格把好许可关。对新申请的餐饮单位,按新标准严格要求;对已取得许可证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加强整改,达到新标准。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要积极推进等级评分管理,GMP和HACCP的实施,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对重点行业、乳品行业、保健品生产企业加强重点管理,从今年9月1日起,未取得**市盒饭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停止供应盒饭。

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今年重点加强对大米、小麦粉、食用油、酱油、食醋等五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市场监管等措施,逐步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加强对集贸市场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按照“一个主体,两个环节,三项工作”的要求,对肉类、豆制品经营严格实行“两单一帐”“一证一照一单”措施,整治无证生产销售熟食等行为。

(三)以龙头管源头,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经营行为。

按照市政府第127号令,加强市场规范管理,提高市场交易管理水平。一要严格市场准入;二要强化流通检测;三要实施产销规模化对接管理,鼓励和促进符合条件的“场场对接”“厂场对接”机制,稳定产销关系,形成产销安全链,加速培育规模品牌企业;四要加强流通安全示范市场(企业)建设,推进连锁超市扩大生鲜食品经营。

(四)突出重点,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

1、餐饮业的专项整治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制定的**—**年**市餐饮业等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用1—2年时间,按全市餐饮业实施全面整治的要求,大力推进本区的餐饮业整治工作,力争本区餐饮业的食品卫生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学校集体供餐的专项整治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市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市盒饭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从今年9月1日起实施。结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从严加强对学生集体供餐的管理,对学校食品卫生进行等级评分,公示制度,严防学生集体性食物中毒。

3、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生猪屠宰场、豆制品、水产品专项整治,着重打击区域范围内的无证加工窝点。

(五)加大打假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和严惩制假、售假窝点。

按照《产品质量法》、《工商企业登记法》、《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厉打击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食品企业市场准入合法率达到100%。乡、镇、街道要承担起职责,严厉打击辖区内的无证无照加工生产窝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要坚持“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格局,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领导和协调,要结合地区、部门的实际,确定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分解到有关单位、部门和个人。

(二)各部门紧密协作,加强综合治理

食品放心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卫生、质量技监、工商、农委、商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同心协力,齐抓共管。

(三)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增强企业自律能力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从硬件设备设施投入、管理制度建设、人员素质提高上狠下功夫,增强企业的自律意识,不断加强企业遵纪守法的能力。要按照“自查自纠、全面整顿、部门验收、优存劣汰”的原则和工作步骤,淘汰一批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生产经营企业。

食品卫生管理体系范文4

1.1一般情况

本次被调查人员属于铁路车务、机务、工务、电务、车辆、客运、车站等站段(本文称一线单位)52人,占60.4%;生活服务、经营、培训单位(二线单位)34人,占39.6%。单位卫生管理中层干部科(副)长12人,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74人。86份问卷中有82人认为食品安全和铁路运输生产安全一样重要,占95.3%。

1.2食品安全培训相关调查

对食品安全培训的方式、内容等情况的意见。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是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简单有效的办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明确规定进行相关培训,时间、频次却没有要求。国家食药局规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每年不少于40小时,但具体从业人员没有要求。原铁道部曾要求从业人员1年培训1次。在培训时间上,92%的管理人员认可每年1次,1年2次及以上或者2年1次等仅占到8%。在培训方式上,集中课堂式培训是主要形式,但效果一般。有74.4%的管理人员认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实地观摩和实际操作过程步骤的解析更为需要,另外对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验交流也比较认可。培训内容上除了相关法律法规外,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技术规范、要求以及铁路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特点要求也是想要学习的内容。在培训人员选项中站段主管领导、专(兼)职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以及普通从业人员都被认为需要培训,也反映出站段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培训内容、要求可能上传下达不到位,存在不能有效反馈至主管领导和传达普及至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情况。

1.3站段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调查

调查表中有本单位职工总数,食品单位总数,供水单位总数,公共场所单位总数及以上单位卫生相关许可证照是否齐全几项内容。收回的86份问卷中,这几项内容填报完全的12份,均为具体的食品经营单位,表明站段卫生管理人员对本站段卫生相关工作可能存在本底不详实、卫生管理覆盖不全面情况。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配备调查,30余个站段均配备1~2人,但只有2个站段的2个卫生管理人员为专职。站段单位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存在主要问题是食品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少,人员不稳定和资金投入不足。就单位食堂和伙食团而言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餐厨从业人员难雇佣,因为薪酬少,耗时费力,检查要求多,从业人员时常出现随时停工不干现象。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欠缺,操作过程不规范也是普遍存在的。对于许可证不全原因,以经营单位自身软硬件条件不达标为主,也存在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少及认为许可证手续繁琐,难办理情况。

1.4对监督机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认知

铁路监督机构负责铁路运营站段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工作。近几年,随着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及铁路体制改革,铁路监督机构担负着相当于几个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能。对于监督机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意见,46.5%的人认为保持目前监督工作力度,33.7%认为应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来促进食品安全工作,以一线站段为主。7.0%的人认为应减小,以生活服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一、二线单位对监督机构是否应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意见有明显分歧(χ2=9.10,P<0.005)。对于加大处罚力度能否有效促进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工作,一、二线单位有显著不同(χ2=13.30,P<0.005)。73.5%的二线单位卫生管理人员认为通过本单位自身管理能促进食品安全工作,明显高于一线单位(χ2=12.45,P<0.005)。新的《食品安全法》处罚起始额度2000元,较《食品卫生法》大大提高。法律规范处罚的依据之一就是处罚足以制止违法行为,适当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有利于制止违法行为。但铁路站段食堂、伙食团不以盈利为目的,从业人员在实际餐饮操作中出现疏忽或因硬件条件简陋而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情况时有发生,如此执法处罚可能不被接受。另外食品安全监督文书上任何一条意见都有可能作为伙食团所属的工班、车间、乃至站段的考核处罚依据,所以基层食品经营单位对监督机构的工作可能有抵触情绪。对于监督频次,认为维持目前现况选项最多,这点上一、二线单位没有明显差异。最后82.6%的人认为监督机构以指导、服务、培训为主更能有效促进食品安全工作,这一点上一、二线单位认识基本相同。

2建议

2.1铁路站段应配置专职卫生管理人员,强化卫生管理工作

在铁路一线单位以生产运输为主要任务的大背景下,食品安全工作仍需加强。这些站段职工人数往往数千上万,但卫生管理人员只配备1~2人,且大多数都是兼职。卫生工作覆盖面大,专业性较强,站段卫生管理人员应设专职,人员相对固定,切实担负各站段卫生管理工作。各站段应对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等相关专业卫生工作进行整合,加强专(兼)职人员配备,资金投入适当增加等。便于管理人员有效监管考核。

2.2强化卫生知识培训,探索适合铁路卫生工作的培训模式,不断提高培训效果

卫生知识培训是提高管理人员知识水平和管理技能的简单有效办法。食品安全培训应从站段主管领导做起,到各级主管人员及具体从业者。培训内容除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可进行实地观摩和实际操作的解析及优秀单位的经验介绍交流,在内容和方式方法上不断改进,提高培训效果。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是食品生产经营实施的执行者,应是培训的主体。从业人员较多且相对集中的单位,每年统一定期进行培训。对于各站段沿线伙食团,从业人员只有1~2人,又难于集中培训,应在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查时现场指导、培训,包括伙食团所属的工区、车间相关负责人。并要求基层部门负责人强化日常卫生监管。

2.3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应各部门齐抓共管,完善机制,形成合力,确保铁路运营食品安全

食品卫生管理体系范文5

1量化分级管理前的现状

1.1卫生设施落后

自2000年我区成立以来,教育高速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但学生后勤的配套设施和管理水平没有同步发展,其中学生供餐设施和管理问题尤显突出,引发食物中毒的因素普遍存在。多数学校食堂面积狭小,加工场地与就餐人数不相适应,功能分区不明确,布局不合理,以致生熟分开、餐具洗消、保洁措施无法落实。

1.2卫生管理制度不完善

学校扩招、后勤服务社会化后,各学校人员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没有卫生管理组织网络,食堂负责人与从业人员素质下降,缺乏基本的卫生常识,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

1.3卫生管理机构监管缺位

我区成立之初,教育和卫生部门沟通不够,对学校卫生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教育部门没有做好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卫生部门没有发挥好监督职能。原卫生防疫站的学校卫生科负责学校卫生(包括学校饮食、饮水卫生)工作,虽在学校常见病防治、学校卫生常规监督监测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职能。人员构成的局限,直接造成对学生供餐场所的食品卫生经常性、预防性监督缺乏,无法发挥卫生监管部门防控食物中毒的职能及优势,从而形成了对学校食堂管理的真空,造成了对学校食堂的管理和监督的缺位。

1.4食物中毒事故频发

2000―2002年,由于以上问题的存在,3年间共发生食物中毒事故4起,一些典型事件严重影响了学生健康及教育秩序,并引起社会反响。

2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2.1突出培训,抓好试点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作为一种新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是建立卫生监督管理“诚信体系”的重要举措。我们首先在卫生基础比较好的学校食堂率先开展试点工作,加大了对卫生执法监督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正确理解和应用量化分级管理的标准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对这项工作的认识。我所多次召开学校负责人及教育局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加强学校负责人对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认识,使学校领导认识到实行量化分级管理是学校卫生信誉度的重要标志,同时得到教育局的支持和配合。通过宣传培训、自查整改、摸底调查、监督指导和严格的等级评审,从而使全区学校食堂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得以顺利的开展。对卫生基础比较好的单位重点指导,从硬件设施到软件管理,按照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逐条对照,确保达到A级标准。

2.2把握重点,以点带面

在具体运作中,我们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办法,在卫生基础比较好的食堂推广先进的食品安全自身管理体系建设,使食堂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在保持原有的信誉等级基础上再升一个档次。同时,我们严格落实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积极发挥“政府、学校、学生”三方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对卫生状况比较差的单位,增加监督检查的频率,在平时的监督检查中,多次邀请教育部门的有关人员一起共同检查。对没有按照要求整改的单位除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外,教育部门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处理,在加强督查的基础上,同时强调学校在食品卫生管理中的主体意识,变过去被动应付检查为现在主动遵章守规,加强了对卫生条件和卫生管理水平差的食堂的管理,逐渐消除D级单位。

2.3依靠典型全面促进

在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在第一批A级单位挂牌后,教育和卫生部门利用各种机会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对卫生基础比较薄弱的单位构成了压力,各学校利用校舍改造或新建的机会,把食堂等配套辅助设施的建设纳入重点改造方案中。几年来,共有15所学校新建了食堂(含正在新建单位),另有8所进行了改建。在新、改、扩建过程中,各校均在区教育局主管同志的协调下,及时与卫生监督部门沟通,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建设及竣工验收阶段都经卫生部门审查、评价,保证了学校食堂在投入使用时布局合理、专间齐全,卫生设施完善,还为今后可能面临的扩招学生就餐人员留有余地。

3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后的成效

2003年以来,全区有效地遏制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2004年A级食堂7家,B级食堂9家,C级食堂6家,D级食堂5家。2005年A级食堂10家,B级食堂12家,C级食堂5家,消灭了D级食堂。全区学校食堂连续4年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其中1所高级中学被评为省百佳餐饮业信得过单位。

通过推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将政府的监督与学校食堂的风险度和诚信度管理相结合,统一了学校食堂的硬件标准和软件要求,对监督项目进行量化、细化,使卫生监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定量管理相结合的动态管理的转变,从而加强了关键环节的重点控制,有利于提高监督效率。

通过进行量化分级管理,极大地调动了学校积极性,促使其在硬件设施上加大投入,并自觉提高卫生管理水平。从我区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学校的硬件设施得到提高,自身管理得到加强和规范。在日常管理中,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并得到落实。

在学校进行量化分级管理的过程中,我们认为采用危险性评估原则和技术,利用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生产规范(GMP)和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要求,相关标准的量化赋分具有较好的操作性。通过在学校食堂的试点,为以后的餐饮单位、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加工单位等行业的开展量化分级管理的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4需要完善的几点思考

①量化分级评分标准存在不足,特别是关键项目偏多,其中一项不合要求就评为差,有些项目的分值比较粗,对推行量化分级管理不利。

②一些已经存在了几十年的老单位,许多设施难以达到现行标准的要求,依据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只能属于D级。如果不给予验证,还需要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才不会在监督管理中面临没有法律依据的尴尬。

食品卫生管理体系范文6

Abstract: Food in a society's progress development is one kind of most foundation material safeguard. Along with society's progress, the public to food attention, already shifted “the nature” from “the quantity” on. Food security incident's frequent appearance, also has exposed many cracks which the current food safety control exists. This article carries out official duties the angle of view which altogether manages to embark, carries on the analysis regarding the current our country food safety control's present situation and the correlation question, gives the corresponding comment and the suggestion.

关键词:食品安全 公共管理 分析

Key word: Food security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alysis

作者简介:杜万阳(1978.7- ),女,江西南昌人,西华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学硕士,从事公共管理及经济伦理等问题研究。

一、食品安全管理与公共管理建设

管制是指为纠正市场失灵,保证市场秩序,拥有法律授权的管制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被管制者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控制和监督活动。依据管制主体不同,管制可分为政府管制和非政府管制两大类。政府管制是指政府基于公共利益或者其他目的,依据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对被管制者的活动进行的管制。政府管制作为一种政策工具,是政府治理的手段之一,是为实现政策目标而经常采用的具体治理方式。作为政府管制行为的一种,食品安全管制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的食品质量安全法规和食品安全技术标准,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食品进行检验和监督,实现对食品安全的有效控制,以保护消费者、生产者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在我国食品安全关系到13亿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而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构成了对13亿人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威胁,也影响了食品行业自身的有序发展,政府对食品安全进行管制是维护消费者和合法生产者的利益,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消除社会对食品不安全的防范心理,降低社会成本的有效手段,是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管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政府多头管制,权责不明,管制的交叉与空白问题突出;政府管制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管制所依据的标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总体表现出食品安全政府管制水平较低,管制效果不理想。

二、我国公共管理下的食品安全管理解析

近些年,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出现,从“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这种行业性事件,到我们日常生活中随时可能遇到的“地沟油”、“毒馒头”以及各种食用添加剂等,这些事件层出不穷的拷打着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的信心。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问题上暴露出来的管理缺失、监控失灵已经大大影响了公众对于食品消费的信心。

(一)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范围广泛,政府经验欠缺

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管制模式经历了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集权模式和转型时期的政府主导模式两个阶段: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建立的是高度集权的国家控制体系,政企不分,国家社会高度一体化。国营企业是食品生产的主体,生产安全的食品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的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既直接参加食品企业的生产又对食品企业实施管理监督。改革开放以后,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和政府管制制度也未能及时地建立和完善起来,加上食品生产技术越来越复杂,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是一个食品生产和消费大国,各地发展不均衡,食品生产从简单的手工作坊到现代高科技方式同时存在,管理难度大,管制方式单一,手段也只限于行政干预,缺少市场力量、社会中介、行业自律等多种途径和力量的参与,政府管制水平较低,效果有限。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呈现出“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双重特点。

(二)政府部门对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识欠缺

我国的政府职能部门体系,在改革开放以后经过不断的调整和完善,职能分工已经日趋明确。过去我国政府公共管理的重点一直都放在推进国家经济发展,增加国民收入的问题上,对经济建设的热情高于其他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热情,对于食品安全这种问题,在各种大型公共食品安全事件出现以前,是没有的得到重视的。从“三聚氰胺”事件以后,公众对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上的责任进行了质问,食品安全应急机制才开始在我国建立。这种被动推进食品安全管理的方式,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过去政府对食品安全管理重要性的忽视,没有在各级政府体系中针对食品安全管制进行明确的规定,没有建立问责体系,缺乏系统的调查和监管。大多数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流于形式,并没有从落到实处,这是导致政府监控失灵的重要原因。

(三)公共食品安全卫生监管存在着体系性缺陷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国家,无论是食品安全管理还是其他各项公共事业的管理,都需要从中央到地方多层次体系的建设,单独的依靠中央监管或者地方政府负责是难以达成预期的监管效果的。并且,食品安全监管作为一个涉及范围较广的公共事业,不仅需要这种纵向的监管配合,而且会涉及到多个平行部门、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例如会涉及到工商局、质监局、卫生部门等相关机构。在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食品卫生法》是重要的评判依据,食品卫生管理确立的主要责任机构是卫生部门,其余部门处于辅助地位。这种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从形式和组织架构上来看,是满足公共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求的,但是在具体的执行和实施中,效果会大打折扣。因为食品卫生管理需要涉及到食品流通的整个体系中,单独的依靠卫生部门的卫生检查是难以达到效果的,其余辅助部门由于没有明确的问责权限、责任承担,也是难有大的作为。这就造成了在问题出现以后,各个部门之间相互推诿责任。公共安全卫生的管理,不应该继续停留在卫生事件爆发以后,上级领导以后,公公开始质疑以后,我们的监管体系才有所作为,有所行动,这种以牺牲公共利益的代价换来体系的被动型建设的习惯是不可取的。加强管理体系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人,这样才能促进管理体系的完善和执行效果的进步。

(四)管理者对利益的不合理追求

我国在将计划经济体制改为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市场便成为经济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政府在微观调控方面逐渐淡出,更多的是在宏观调控上予以大局性的把控。市场经济的发展,并不完全排斥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同样,政府宏观调控的职能,也并不是对市场经济自由性的否定。两者的并存是一种现实需要,无论是政府调控还是市场自发调控,都会出现失灵的情况。“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互相配合,能够帮助经济运行实现最大程度的稳定。政府作为公共管理的职能机构,虽然不以经济主体的身份参与市场竞争,但是它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并不是完全没有关系。特别是对于地方政府来说,管理者很容易因为对经济利益的不合理追求造成安全监控方面的漏洞、疏忽或者故意的放任。我国地方各级政府,不仅肩负着一般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责,而且承担者发展地方经济的职责。地方经济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种企业的创办、企业收益的增加、企业规模的扩大等方面,政府与企业之间会在某一定的经济利益范围内形成意识上的趋同,政府对这种利益的追求,更多的是从公共经济发展需要的角度出发,但是由此而引发的过度保护企业的经济发展而带来的不安全问题就会出现。这也是当前为什么很多地方政府对于本区域内的企业出现安全质量问题以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重要原因所在,平衡经济效益与公众安全是许多地方政府需要重新衡量的问题。

(五)公共管理自身存在着局限

政府的公共管理,是一个国家、社会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但是,政府的公共管理并不是全效的,它在某些环节、某些领域也可能会存在无法调整和规范的障碍。对于公共食品的安全管理,政府公共管理出现失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公共管理与企业生产之间存在着客观环境的差异,无论是何种形式的管理,都需要对被管理的对象有较为清楚的了解,但是公共管理与企业生产之间的客观环境差异,决定了政府在信息的获取上面存在着阻碍,特别是对于企业的生产信息,很难完全清楚的掌握。管理者单独的行使自己的管理职能,很难了解到企业生产的真实状况,这是客观存在的管理障碍。第二,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关系决定了政府的公共管理存在着障碍。除了客观环境的差异以外,双方的地位或者角色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一种对立,这就加大了管理者的工作开展难度,并且对于企业的一些处于灰色地带的行为,难以通过公共管理的职能进行规制和处罚,这是政府公共管理自身存在的局限。

三、公共管理视角下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卫生的安全管理,对于社会的发展、国家的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暴露出的诸多问题,也反映了当前公共管理在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上的不足。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加强食品安全监控管理是一种必然选择。

(一)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划分

权责不明是影响我国公共管理效果的重要原因,对于食品安全卫生管理,需要涉及到多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选择性、任意性的规范机制只会导致各个责任主体之间在问题出现以后互相推诿,难以找到明确的负责机构,无法对其进行处罚,这就导致了下一次恶性事件继续发生的可能性增加。确立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是当前我们进行安全管理建设的首要任务,对于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各个部门之间,进行明确的分工,甚至在部门内部将具体的职责落实到个人,明确的责任主体能够使我们在问题出现以后及时的做出应对和反应,并且严厉的惩罚制度能够加强单位和个人对与安全问题的事前监管,较少安全事故发生的机率。

(二)加强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设

无论是中央政府部门还是地方政府,国家都授予了他们制定行政法规、规章的权利。加强立法建设成为当前完善我国食品卫生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途径。从基本法的体系来看,我国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并没有建立独立的法律部门,对消费者的保护大多数笼统的归类在经济法的相关条文中。在这种法律规范并不完善的情形下,除了国家立法机关应当重视和加强法制建设以外,各级政府部门可以制定相应的规章对自己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管理进行规范和调节,这种规范能够使政府因地制宜的选择适合本地区的措施和方法,实现效果的最佳。

(三)加强食品生产者自身安全意识的教育

政府各种公共管理措施的实施运行,都是从外部环境、外部压力来对这一问题进行规制。食品安全管理除了外部压力的施加这种方式以外,还需要食品生产者自身意识、自身素质的提高,这才是解决问题最根本的方法。这种生产者自身安全意识的提高,除了提高自身的诚信建设、自身的素质建设以外,形成全行业的规范体制也是一种重要的方法。通过行业的规制提高行业的整体质量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可行方法。

(四)加强公共监督职能的发挥

食品安全管理,并非一个部门、一个机构能够解决的问题,公共监督职能的发挥在食品安全管理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公共监督职能的发挥,要求相关部门设立特定的机构、特定的渠道接受公众的投诉或者质疑,并且这种投诉和质疑应该得到及时的处理,不能让公众监督权利停留于表面,却难以得到实际的保障。

参考文献:

[1]贾敬敦,陈春明.中国食品安全态势分析[M].北京: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2003

[2]王燕霞.食品安全问题的成因及对策分析[J].现代商业,2007(7)

[3]周小梅.对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反思:激励机制角度的分析[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