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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培训实施细则范文1
一、公司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监察部,具体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二、活动目标
(一)、矿井无重伤以上人身事故。
(二)、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习贯彻公司“四会”精神,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员工自查自纠率达95%以上。
三、活动安排
(一)、自查阶段(2月20日~2月29日)。各单位、各部门要以“无漏洞零隐患”为目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蒲白局《关于加强安全基础管理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对照《细则》和“二安三个一”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发动管理人员、基层单位、班组和职工开展自查活动。查思想认识、查制度建设、查现场管理漏洞、查安监队伍的建设。
各级管理人员(包括区队干部、班组长)从干部作风、执行力入手,查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得牢不牢,有无重生产轻安全的意识和行为;有无违章指挥现象;对安全基础建设是否重视,是否能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能否认真执行“三大规程”有关规定;是否能贯彻执行公司、矿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是否能经常深入现场抓管理;安全责任意识强不强。
基层单位从制度建设、现场管理入手,查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是否完善;制度执行是否存在漏洞;现场管理是否有缺陷。
职工从贯彻执行“三大规程”及安全生产习惯和思想行为入手,查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的牢不牢,有无重生产轻安全的意识;操作过程是否认真执行“三大规程”、标准化、精细化有关规定;工作过程是否达到规范操作;有无习惯性违章行为;是否有违反公司、矿有关规定的地方;自主保安意识强不强;安全确认制度执行是否到位,有无应付的意识和行为。
(二)、自纠阶段(3月1日~3月25日):对查出的问题,要分单位和个人分别制定解决措施和计划,在本阶段彻底纠正,从而消除各类隐患。
(三)、总结检查阶段(3月26日~3月31日):各单位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认真总结。公司将进行检查验收。
四、奖罚
1、奖励:经活动领导小组按照《自查自纠强基固本活动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得分在80(含80)分以上,给**煤矿集体奖励5万元,给公司活动领导小组给予适当奖励,得分在80分以下时不予奖励。
2、处罚:凡在活动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按照公司2008年1号文件加倍进行处罚;发生的“三违”按照公司《安全奖惩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加倍进行处罚。
3、奖罚资金从公司安全奖励基金中列支。
五、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认识,突出重点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自查自纠、强基固本”活动,对一季度实现安全无事故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思想上对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行为不符合制度规定也是重大安全隐患。因此,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此项活动是搞好“深化落实年”各项工作的基础;是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发展的制度建设、干部作风、职工安全思想和意识行为、规范操作、管理漏洞等突出问题的重要途径。同时特别要清醒地认识到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对保证全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抓住重点工作,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使广大职工过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
(二)、营造浓厚安全氛围,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各单位要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公司“四会”精神,深刻领会2008年安全工作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要抓好的重点工作,统一思想,坚定搞好安全工作的信心。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全身心投入到安全生产中去。
(三)、深化落实“二安三个一”安全管理办法。
**煤矿要继续深化落实“二安三个一”安全管理方法,紧扣现场基础管理,循序渐近,强基固本,将10种常规安全行为养成融入其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系统的管理模式,用制度固定下来,将之作为一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长期坚持下去,夯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
(四)、强基固本,深化现场管理
1、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双节期间的安全管理。矿上要周密计划,详细安排:一是要抓好停、复工期间的项目计划、措施制定、劳动组织、监督管理、领导跟班等工作。二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双节期间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及职工管理工作,杜绝酒后入井,疲劳入井现象发生。三是丰富节日期间职工的业余生活,将企业安全文化融会其中,发挥安全文化潜移默化的重要作用。
2、畅通安全信息流程,加强隐患排查和落实。各单位要继续优化隐患的排查,加强隐患整改治理工作,按照“五落实”(即落实整改内容、资金、期限、作业人数、作业范围)原则实施,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入井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入井人员必须到安全信息站登记入井区域,领受复查任务的制度,做到检查无盲区、管理无漏洞,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3、加强培训,提高职工的技能和安全思想认识。认真落实2008年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坚持班前“三个一”培训和安全培训、技能培训相结合,推行“手指口述”和“6S”行为养成。根据双节特点开展本阶段安全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安全文化的推动作用。着重抓好特殊工种、岗位工种的培训和管理。
4、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矿上每周必须由安全矿长组织一次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矿上每旬、公司每月组织一次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分类定级,做到措施、项目、资金、责任人和时间“五落实”,并及时督促整改和复查落实。
5、加强地面安全管理,做好冬季“三防”工作。做好矿井冬季防冻工作,防止井筒结冰。各单位都要做好双节期间防火、防盗、火工管理、车辆管理等工作,防止煤气中毒,群体食物中毒等。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各种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培训实施细则范文2
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xx〕1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是指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
第三条 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考评主体)实施。
省级考评主体负责全省特级、一级(含专业承包一级)、中央在陕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市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二级(含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三级(含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下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四条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 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六条 各级建筑业协会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宣传、教育及相关培训工作。
第二章 工程项目考评
第七条 考评主体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第九条 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负总责,由总包、专业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自评机构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项目首次开展自评的时间为办理监督手续当月起。
第十条 工程项目自评机构每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项目自评材料须留档备查;在对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分时,属于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应注明该单位名称。建设、监理单位对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发现自评工作不认真或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责令其整改或重新自评。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因特殊情况中止施工时,总承包单位应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经驻工地监理机构及建设单位签署的中止考评报告,报告中应说明中止原因;复工前,总承包单位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复工报告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查的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考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在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同步开展工程项目考评工作,并抽查项目阶段性自评情况,指导监督工程项目自评工作。
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由建筑施工企业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附件1)及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录及变更文件资料;
(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表;
(三)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汇总表;
(四)企业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季度评价汇总表;
(五)工程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六)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七)工程项目考评主体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考评资料后,以工程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下发《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中应包括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信息。项目自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与实际状况不符的,项目考评主体书面说明理由并退回资料。
第十五条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综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为优良, 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的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项目,优先评定为优良。
(一)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文明工地或者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的;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受到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
(三)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十七条 工程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
(一)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二)因存在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考评主体2次及以上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
(三)月自评资料不健全、不连续或企业未对项目标准化工作进行季度检查评分的;
(四)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未提交工程项目自评及申请材料或项目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三章 企业考评
第十八条 考评主体应当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第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含外省进陕企业)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xx)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向考评主体报备,自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应提前90日向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申请表》(附表2)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表;
(二)近三年内企业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汇总表;
(三)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四)承建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五)考评主体规定的其它材料。
由省级考评主体考评的企业,应提前90天向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提交有关资料,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将符合要求的资料移交省级考评主体进行考评。
第二十一条 企业考评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企业自评为基础,结合企业自评报告、企业承建项目考评结果,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第二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或复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汇总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为优良, 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考评周期内(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评为优良:
1.竣工项目考评优良率达到10%以上的;
2.在建工程全部实行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的;
3.省级文明工地数量达到已考评项目总数量10%以上;或者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个及以上、或者获得省级文明工地观摩工地1个及以上的;
4.获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表彰奖励的;
5.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二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一)未按规定开展企业自评工作或自评结果低于70分的;
(二)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三)企业近三年已竣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率超过5%的。
第四章 奖励和惩戒
第二十五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记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
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在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重新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对整改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整改后合格,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 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30日内重新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对重新考核合格的,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对重新考核不合格或逾期未考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 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或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评主体撤销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考评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章 考评管理
第二十九条 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和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考评结果,由省级考评主体汇总,省厅每年12月转送至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考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制度、流程,加强考评管理。各级考评主体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辖区考评工作,并将其单位、姓名、电话报省考评主体备案。
第三十一条 各级考评主体在对辖区企业进行考评时,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该企业在外市(区)及外省项目考评情况、结合该企业在辖区的实际,做出考评结果;
各市(区)将辖区项目考评结果统计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向省考评主体报送。对企业考评结果原则上每季度报送1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月中旬在陕西建设网公布各市(区)上报和外省转送的项目考评结果以及企业考评结果。
第三十二条 对于工程项目或施工企业因受到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不良行为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或因获得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业绩被评定为优良的,均以各级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第三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工作不足半年的,可以不向考评主体提交该年度周期自评表,但应提供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之外的其他材料;半年以上的,按一个年周期计起。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自20xx年5月22日起施行,至20xx年5月21日自行废止,有效期五年。
陕西省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根据《细则》,全省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细则》明确,工程项目考评是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安全生产培训实施细则范文3
关键词:新形势,建筑工程,监理,对策
1 引 言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近年来成为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热点话题之一。我国每年有十几万人死于各种伤亡事故,平均每天事故死亡300余人,因事故伤亡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每年1 500亿元左右,而建设工程安全施工事故占的比重较大。严峻的形势给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探索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与对策,对于免究监理责任,促进施工安全、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实现目标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硕士论文,新形势。。笔者结合近年来安全监理工作的实践,总结出经验和做法如下。
2 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依据
明确依据是做好安全监理工作的第一步,从事监理工作的每个单位和每个人必须认真学习、熟悉并熟练掌握。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项目监理合同,批准的项目监理规划,批准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项目施工合同、图纸、安全技术要求,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批准的专项工程的施工安全方案,业主制定的项目安全管理办法等。
监理人员是安全环节上直接面对社会的最后一环,某种程度上,监理会成为安全环节所有错误的最后承担者。不少施工安全事故,本来是设计单位、供料商、施工单位环节的问题,最后也由于监理人员安全意识淡漠不明晰、工作粗糙不细致等,被迫承担连带责任甚至全部责任。因此,增强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责任感是当务之急。全体监理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工作中要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把安全监理放在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同等重要的地位。
3 项目监理基本流程
一是成立组织,项目监理部应成立安全监理组织,将职责落实到人。总监直接负责,全员参与安全监理。二是建章立制,从制度上做到安全监理有据可依,管理制度可以单列,也可以将安全监理体现在项目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人员配备和岗位职责,要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等。三是加强对全员安全监理的教育培训,保证人员素质,安全监理有据可依。四是认真落实安全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办法,深入施工第一线了解、检查、指导、促进施工安全工作,从行动上做到有据必依。五是发现不安全因素、安全事故隐患后,及时采取相应的初始措施和后续措施,从落实上做到恪尽职守。硕士论文,新形势。。
4 施工监理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监理人员在日常监理工作中,不可忘记法律赋予自己的安全生产监理义务和责任,重点做好两个阶段的工作。在施工准备阶段要认真审查《施工安全方案》,施工阶段要做好施工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
4.1 施工准备阶段
在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工程施工安全方案或分部工程施工安全方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并由项目总监签发。其中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是重中之重,审查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在申请合同项目开工、分部工程开工、危险性较大的混凝土工程开仓、地下工程开工、垂直运输作业前,均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工程师应该及时完成审查并签署书面审查意见。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工作应作为安全监理中的第一个“停止点”来对待。《安全技术措施》未通过监理审查的,该项作业不得开工。若施工单位擅自开工,监理人员要及时制止,并下发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拒不停工的,监理人员应向业主书面报告,与业主一道采取措施。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监理机构应在与业主、施工单位充分协调的基础上向工程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很有必要与业主、行政主管部门商量制定相应的处罚方法,包括经济罚款和载入市场信誉不良记录档案,有效地促使施工单位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
4.2 施工阶段
以往的监理人员在工地一线偏重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工作,当前的法律要求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安全监理也要常抓不懈。监理人员应尽快更新观念,适应新的要求,明确日常施工安全检查的事项。在安全监理指导思想上,要善于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突出安全监理工作是重在预防,即强调事前控制,主动控制和超前控制。在安全监理内容方面,重点检查“人-机-料-法-环”五个层面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和相关安全生产过程记录和安全自检记录。在安全监理的响应方面,将施工安全措施的具备作为安全监理中第二个“停止点”来对待,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做出适当的处理,发出安全整改通知或责令停工后向业主报告或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避免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所规定的法律责任。
4.3 安全监理记录、整编、归档
监理工程师要把安全记录放在突出的位置,同步做好安全记录资料的管理,以免丢失。安全记录包括日常历次检查记录、现场监理通知、自身培训记录、考试记录等,并按年度或文类分类后排序、编页、装订、建档、保管。
4.4 事故调查处理阶段
当工程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后,监理工程师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故和损失进一步扩大,同时上报业主或有关主管部门。硕士论文,新形势。。在事故调查处理中,监理工程师应提供相关的安全监理工作记录,配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责任认定。根据责任认定结果,监理工程师承担全部、部分责任或免除事故责任。
参考文献
[1]党智勇.浅谈工程建设安全监理[J].建筑安全,2000,(05).
安全生产培训实施细则范文4
关键词:规范;问题;技术要点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建筑行业在快速发展着,其监理制度随时间的推移,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传统的自筹、自建、自管的封闭式建设施工管理方法,向开放型、社会化、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的建设监理管理体系转变,即从传统行政命令指挥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向科学专业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转化,有效提高了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效率和质量水平,推动了建筑工程安全可靠、高效经济的建设发展。
1建筑工程安全监理规范
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实际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标准要求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理,并对所建设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国家在结合我国建筑工程建设实际情况,颁发实施了相关的管理规定,从建筑工程建设发展实际和发展趋势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相关文件和规范标准为建筑工程安全建设监理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有利于规范和统一建筑工程施工建设参建各方的实际安全生产行为,确保工程快速稳定、高效优质的施工建设。
2建筑工程安全建设监理容易出现的问题
2.1建筑建设安全监管规章制度不健全
在实际建筑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许多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对安全建设施工规章制度建立的重要性不够重视,虽然其在招标过程中承诺建立相应的工程建设施工管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但在实际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却很少具体落实实施。在建筑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对影响较大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通常会认真落实,但对于日常平常安全监理却不太重视,如:我监理的3.5万平方合建业务用房工程中,在工地开工后,施工单位对管理人员要求不严,人员到岗情况较差,安全帽的佩戴、完善防护设施等管理制度不重视。再加上实际施工建设过程中,安全监管单位对实际施工安全监管不严,导致工程施工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不能及时有效地落实实施,几乎停留在形式程度,大大降低了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水平,我监理部对照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实行严格考勤,对其他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因此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落实。
2.2缺少必要的安全施工技能知识培训教育
建筑工程建设规模进一步加大,建设进度进一步加快,对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和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人员也提出了更多的技术要求。但由于很多在建工程施工企业缺乏相应的技术和安全监管人员,尤其是近几年建筑工程快速上马,很多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除了部分技术和管理人员外,其施工人员主要由农民工组成,其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水平偏低,施工单位交底流于形式。我监理的合建业务用房工程,监理专门给施工单位各工种管理及作业人员召开了专门安全质量技术交底会,收到非常好的效果。尤其是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对新进作业人员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2.3施工建设全过程安全监管力度不够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监督管理过程中,监理的权利在工程建设全过程各环节中得不到全面的实现,涉及在一些重大安全问题的决策方面,建筑工程参建各方不能为建设单位提供有效决策参考依据,工程建设全过程安全监管力度不过,缺乏强有力的安全监督管理。
3建筑工程安全建设监理技术要点
3.1建立完善系统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
结合建筑工程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工程项目监理部(建筑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派出机构)的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和监管规章制度。总监理工程师是整个工程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督管理控制的第一责任人,机构其它人员分别负责项目建设施工的安全控制、质量监理、技经监理、以及信息档案管理等相关内容,通过合理分工和权责落实,确保项目监理工作顺利开展。项目监理部,应依据监理规划、工程安全监管控制目标,制定本项目健全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结合建筑工程实际工况特点编写完善的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监理人员岗位权责、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条例、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等相关内容),将项目安全监管质量水平有效纳入到项目监理部和个人工作绩效考核范畴,结合工程施工实际有效规范监理人员的工作行为,将项目建设安全质量控制常规软评价指标变成硬考核指标,有效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建设安全监管水平,同时结合工程实际做好各分项安全监理细则,如:在2009~2012年在无锡安镇山韵佳苑工地(约14万平方)安居房工程,我监理部就针对工地实况编制了《高支模监理实施细则》、《脚手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支护监理实施细则》等等。
3.2认真落实工程安全施工培训教育
在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除了要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队伍自身的安全技能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外,还应结合工程实际举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施工交通工具安全管理等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对于从事特殊工种、特种机械设备、高空危险作业等相关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必须要合适其是否按照持证上岗要求进行上岗。通过加强建筑工程参建各方各部门的安全技能知识教育培训,开展全过程动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安全可靠、高效经济的顺利有序开展和落实,确保建筑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和谐持续稳定的发展。我监理合建业务用房工程为了在开工前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安全员组织全体人员观看了无锡市安监监管网的《施工现场安全基本知识动画片》和《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演示范稿》等教育片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并做好记录。
3.3加强施工全过程安全监管力度
3.3.1认真项目做好事前监理
要认真熟悉建筑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审查中标施工企业相关资质;审查施工单元施工建设安全技术组织和应急处理方案。尤其要重点审查施工方案中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强制性执行文件标准、安全监管制度体系是否成熟完善、安全应急预防是否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施性;要认真督查施工企业施工前的相关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落实到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总体布置是否妥当合理,为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营造良好的保障系统。2009~2012年我监理的无锡山韵佳苑工地,高支模搭设时监理在搭设前严格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有无专家论证、有无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施性,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健全等;建筑机械同建筑材料一样进场前监理检查其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报告,重点查验相关资料、有效期相关证书、检测报告与实际进场设备型号是否相符等等。
3.3.2抓好项目施工建设事中全过程安全监理
事中全过程安全监理是落实项目施工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控制的关键环节。在施工全过程各环节中,安全监理人员要勤到施工现场进行动态监督和安全检查,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指正要求其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工程项目安全可靠、顺利的施工建设。项目安全监理机构要按照巡视、旁站、督查、及时安全事故处理等监理体系,认真落实好施工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同时每次检查都应做好影像资料。例如:在山韵佳苑工程中,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对每道工序及时对照方案及设计,不合格及时改正,对进场钢管扣件要求施工单位报验并送样抽检合格方可使用,在项目施工中安全监理每天巡视,每周召集安全员对工地检查,每月召开安全专题会,每季度组织安全文明大检查,得到业主、施工单位一致好评,并取得“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称号。
3.3.3认真做好施工安全监理事后控制
根据项目施工建设进度关键控制点,监理人员应对建筑工程施工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落实情况和质量水平组织相应的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安全监理过程中存在的滞后和缺陷问题,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弥补和处理;认真配合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总结工程施工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经验,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和加强安全文明施工业绩,提高工程整体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积极召开和参与安全事故分析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并做出相关书面记录以便指导后续或其他工程的安全监理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培训实施细则范文5
[关键词]电网建设;电力工程;外包队伍;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U66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为适应金华经济快速持续发展的需要, “十二五”期间,金华电网将投资约160亿元用于电网建设。伴随着金华电力不断发展前进的步伐,越来越多的外包队伍参与到金华电网建设中,以承包形式开展设备技改、基建、城网及农网改造、通讯、消防、绿化及运输吊装等工作。
外包施工模式,一方面弥补了企业劳动力的不足,分担了电网建设的繁重任务,有效缓解了电力企业施工进度问题,为电力生产做出了贡献;另一方面,由于外包队伍普遍存在高资质低能力,安全管理水平低下,安全工器具成本投入不足,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且流动性大、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等问题,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此,金华电业局安监部在开展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外包队伍管理模式,通过对金华电网外包队伍实施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安全检查、考核奖惩等与本单位施工队伍“无差别”管理,确保外包队伍安全管理处于可控、在控、能控。
一、严格资质审查,从源头上把好关。通过审查外包队伍的施工资质、安全管理水平和作业能力,签订安全协议,收取风险抵押金等措施,加强对外包施工队伍的日常管理及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管,着力把好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第一道关,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安全资质及年度业绩考评,2011年金华电业局将原有257家外包队伍整合成95家,2012年,通过优胜劣汰及引进新队伍,共有88家单位通过了年度审查,并以总公司、分公司形式按项目组形式统一进行日常管理,有效激发了外包单位“强身健体”的意识和行动,使安全生产从“外部监管”变为“自我监督”。
二、编制完善规章制度,实现统一管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规范管理、严肃考核,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修订完善了《金华电业局电力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金华电网外包队伍安全考核标准》等细则、标准,形成了四级量化考核的安全考核体系。实施细则和考核标准具体规定了局属各部门、单位及外包队伍自身相应的安全职责、施工管理和现场安全监督、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安全考核等内容,使外包队伍日常管理有据可依。在系统内实行外包队伍与企业生产部门同奖同罚政策,把外包队伍安全列入全局安全生产序列,促进了队伍安全生产管理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外包队伍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针对外包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有针对性的学习途径,我局根据目前外包队伍的现状,将外包队伍员工纳入年度安全重点工作计划教育培训模块管理。利用“安全学习周”、“安全生产月”及专项培训学习等形式,对外包队伍“三种人”进行集中培训、考试,并开展外包队伍安全劳动竞赛,实现培训、考试、竞赛全覆盖。培训学习、竞赛内容从外包队伍实际从事工作出发,以日常稽查工作中查出的典型违章及疑难问题为落脚点,结合相关专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采取安全理论测评和技能考核相结合的学习方式,使外包队伍人员能够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安全生产知识。
四、加大稽查力度,建立外包单位人员违章档案,从严从实做好外包队伍安全管理工作。金华电业局安监部稽查大队负责对外包单位施工现场进行动态安全稽查,发现违章现象,出具稽查报告,并要求在七天内书面反馈整改情况。在紧抓现场安全稽查这一关键环节,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对现场管理不到位的除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外,还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每年稽查大队都会从各单位抽调技术骨干对外包队伍进行不定期的专项督察和飞行检查,并根据日常稽查和专项检查及飞行检查情况对外包单位建立违章档案,跟踪落实到个人。据统计, 2010年金华电业局安监部稽查大队共开展稽查553次,其中外包单位稽查298次,共有30家外包单位67人被违章记分,违章共计216分,扣款30400元;2011年稽查大队共开展稽查745次,其中外包单位稽查423次,共有25家外包单位42人被违章记分,违章共计124分,扣款37100元。相比较2010年,2011年度对外包单位的违章处罚力度加大,在稽查次数明显增多的情况下,违章人次和违章记分却相对减少,反违章管理成效明显。
五、完善教育、考评、沟通机制,多渠道促外包队伍发展。除日常的培训学习外,每年金华电业局安监部稽查大队都会对各类事故、事件的责任人和年度违章记分3分以上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学习和考试。为了让外包单位的每个员工对违章行为有更直接、深刻的认识,稽查大队根据日常稽查出的典型问题定期制作违章展板到各个单位及项目部巡展,做到齐抓共管。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的同时,局安监部细化了考核办法,实行连带责任考核,2011年整个金华电网共有21家外包队伍被停工整顿,3家被清除。为了解决外包队伍人员在现场施工过程中碰到安全生产类问题无权威、专业解答的难题,稽查大队于2010年5月份开通了安全直通车热线,目前共接听电话一百余次,所有问题都在第一时间给予了答复。
安全生产培训实施细则范文6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地区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综合整治重点。
1.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省市领导有关批示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2.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放任企业无序违规发展。3.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4.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5.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1.对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对全区化工园区完成风险排查、对标评估和整治提升工作,对新、扩建危化品生产项目严格把关。2.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完成全区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结合前期危化品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开展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吸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重点整治超量存放、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建立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4.利用危化品安全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的物流管控子系统,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尤其是外地进入车辆的管控力度,重点建立危险货物运输行为监管、非法行为查处和事故处置联动机制。5.继续开展危化品使用企业排查摸底,继续加大排查力度,重点查清危化品使用企业数量、行业分布和使用危化品种类、数量和储存情况,录入“全省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实现每个行业有监管部门,每个行业有企业清单,每个企业有信息档案。要鼓励危化品使用企业进区入园。6.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实施危化品使用企业专项培训,实现危化品使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管员培训全覆盖,危化品使用岗位人员培训不少于30%。(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科技经信局、区商务局)
(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1.消防。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和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宗教场所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文旅体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经信息局、区应急局、区城管局、区委统战部、区供电公司)
2.交通运输。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临水临崖、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区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乡镇自用船舶、农民自备船非法载客等问题。(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3.建筑施工。重点整治地下空间以及起重机械、高大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结合冬季气候特点,做好工地防滑防冻措施和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坚决杜绝年底盲目抢工期行为,做好工地停复工安全检查。(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重点工程处)
4.燃气。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5.铸造。重点整治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等问题。(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科技经信局)
6.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烟花爆竹、旅游、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电力、特种设备、水利、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文旅体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科技经信局、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总体安排
(一)动员部署。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5日,各乡镇街、各部门组织开展实施细则制定,部署本地区、本部门集中整治工作。
(二)全面开展。从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2月15日,各乡镇街、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整治活动,企业同时开展自查自改。
(三)总结验收。从2020年2月15日至2020年2月23日,各乡镇街、各部门对活动进行总结验收,收集活动资料、整理相关数据、上报活动开展情况,提出下步长效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的主体责任,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乡镇街、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行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摸,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举措、时限;要严格时间倒逼,按照节点紧密推进,倒排时间表,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同时加强宣传并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在2019年12月25日、2020年2月15日和2月23日前,分别将集中整治的安排部署情况、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连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分别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