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环保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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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环保计划

年度环保计划范文1

一年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重点对燃煤锅炉、煤场、料场、施工场地、道路扬尘、露天烧烤、加油站、机动车污染等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治理,并对全县各相关部门的任务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将检查结果全县通报,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具体任务落到实处。

截至目前,通过清洁能源替代和取缔落后的工业企业,完成淘汰燃煤锅炉6台,取缔砖瓦窑厂2家,并进行复垦;通过采取设置防风抑尘网,增加喷水抑尘设备,硬化厂区道路等方法,完成治理煤场17家、料场8家;通过采取设置隔离设施,增加清洗车辆设备,覆盖场地及土堆等措施,规范建筑施工工地26个;通过采取电台、标语、条幅宣传和下发通知、说服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取缔露天烧烤113家,其中一家进店经营;通过采取集中培训动员、合理制定计划、逐一签订责任状的方法,推广餐饮业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已完成5家餐饮业油烟治理;通过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推动全县燃油品质升级、新上汽车环保标志检测线、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推广新能源公交车等方法,有效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已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26家,拆除加油站4家,淘汰黄标车677辆,累计发放汽车环保标志36057辆,购置新能源公交车8辆。经我局总体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县城区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和燃油品质升级、餐饮业油烟治理、划定机动车限行区等几项工作均已提前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20__年我县减排目标任务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比2013年削减1.2%、3.4%,控制到5586.47吨、501.84吨以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3年削减0.2%、6.8%,控制到2088.61吨、575.32吨以内。

今年谋划了减排项目16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为__田野奶牛发展有限公司800m3的沼气治理工程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正在调试运行。其他__个减排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治理工程1个,__祥龙实业有限公司2台20吨燃煤锅炉双碱法脱硫工程,目前已完工,正调试运行;结构关停项目5个,关停__县__染织有限责任公司、__县__乡砖瓦厂、__县朱庄砖厂、__县__城砖厂、__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闭冲天炉、煤气发生炉项目已完工;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治理项目9个,__县__庄生猪养殖场等8个项目已完工投入运行。剩余1个项目:鸿旺土猪养殖公司养殖场治理工程正在进行设备安装,预计12月初建成。

20__年计划实施的16个减排项目,预计全年削减化学需氧量438.55吨、氨氮71.93吨、二氧化硫169.73吨、氮氧化物36.82吨,能够完成20__年减排任务目标。

一是生态乡镇规划。为扩大环境容量、提高环境承载能力,营造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良好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积极开展生态创建工作。按照沧州市环保局《关于做好20__年生态环境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20__年须完成的付佐乡、__乡两个乡镇环境规划,目前已通过省、市专家论证。

二是生态红线划定。根据沧州市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工作部署计划,经认真研究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制定了引黄济淀工程河道、王大引水线__境内河道两侧坡脚以外10米划为清水通道维护区,为二级管控区的划分计划。目前,__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报告已经县政府同意并上报沧州市环保局。

三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20__年,我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再推进涉及万里镇、师素镇10个村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通过建设垃圾收集设施、配置移动式垃圾中转站、可卸式垃圾车及配备保洁人员等,建立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运行管理模式,将各村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转至县垃圾填埋

场进行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共申请了国家、省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188万元,目前专项资金已下拨我县,两个乡镇正在按照《20__年__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实施。四是涉水企业提标情况。我县共有11家企业涉及此次提标工作,截止目前,6家企业完成提标改造且通过验收,出水水质达到了市政府要求的一级a排放标准,2家企业申请了停产治理,2家企业已停产倒闭,还有1家企业关闭了涉水工艺和涉水环节做到了污水不外排,达到了上级要求。至此,我县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了此次提标工作。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坚持以服务促管理,逐步完善各项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和优化升级,严格把好环评审批关,切实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截止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28个,其中上报市局审批3个。

二是为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管理,切实扭转“重审批、轻管理”的状况,我局对所有新上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达到验收标准要求的予以验收,达不到要求的绝不迁就。对近年以来的“三同时”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筛选登记,上门分发“三同时”验收通知书,督促业主做好“三同时”验收工作。20__年共对19个建设项目进行了“三同时”环保验收。

三是我们通过组织我县皮毛硝染企业学习考察浙江中辉、新世纪等企业的成功案例,聘请国内行业知名专家进行规划指导,将现有20家裘皮硝染企业整合成3家集团公司,规划建设硝染园区,通过优化设备选型,改进生产工艺,严格生产过程控制,实施标准化管理,计量化投加,各工段生产废水最大限度的实现体内循环,目前已完成企业整合,正在进行项目科研及环评编制,计划年内开工建设。预计项目完工后,可节水50%以上,化料消耗降低60%,生产效益提高70%。

(一)污染源现场监察工作。一是完善环境监察巡查工作制度。将辖区内的排污企业实行网格式管理,对其生产工艺、规模、污染物特性、排污量、污染治理等情况进行表格式管理,定人、定责任,分片负责;采取现场监察与定期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抓好巡查;二是加大环境监察巡查频次。对排污量大、浓度高、危害严重的重点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监察每周不少于1次,对国省控重点企业的现场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对一般污染源及其污染治理设施的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一次;三是强化现场环境监察到位。深入企业现场检查,调查、了解污染源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污染因素,随时掌握企业污染排放方式和规律、污染排放强度、污染物流失原因。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四是日常监督监察记录填写完整、规范。建立了环境监察巡查档案,将所有记录、材料分类归档,按月总结监察情况,注明发现问题和处理意见。

(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行动。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据统计,专项行动期间共出动监察执法人员2410人次,检查企业957家次,其中立案企业3家;已结案企业2家;对死灰复燃的10家小炼油、5家小颗粒等违法摊点采取了切断电源、拆除生产设备、没收违法产品等强制取缔、关停措施,切实解决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__县环保局在省环保厅、省公安厅联合召开的全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中被授予全省环境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先进单位。

(三)案件查处工作。充分发挥环境监察举报中心“12369”环境投诉热线作用,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受理群众投诉,今年共受理案件78起,接待来信来访群众12人次。在处理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力求“及时,公平,公正”,严格依法办事,深入实地调查了解,协商化解矛盾纠纷,按照《条例》及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工作的一系列精神要求,依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或答复,基本做到了使领导放心,使人满意。做到了受理及时、处置迅速、回复认真,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四)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县、乡镇政府、社区、开发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健全三级管理、三级网格的环境监管体系。在全县9个乡镇、1个工业园区管委会、253个行政村和7个社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截止目前,我县建成二级网格化10个,三级网格259个。设有四个监察中队对全县九个乡镇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监管,切实做到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责任到人,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本辖区内的环境监管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五)污染源数字环境监控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投资51.7万元,在我局办公楼三楼建成了污染源数字环境监控平台并与日排水量100吨以上的企业安装了cod、氨氮在线监测仪和视频监控系统进行链接,对采集企业的数字和影像信息实时传送,达到对企业污染物排放和生产状况进行不间断远程监控。既能监控结果,又能监控过程;既能监控浓度,又能监控总量;既能作执法依据,又能作为管理参照。实现了环境监控网络化、数字化和可视化,彻底解决了我县污染源点多面广、人工监管难的被动局面,做到了管理关口前移,进一步提高了环保执法效率和预警、应急处置能力,为杜绝企业偷排、偷放和超标排放现象提供了技术支撑。

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以及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之际,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宣传活动。一是征订宣传册10000余册、环保袋2000个、在4所中小学校、耀华购物中心西广场等人流密集的地方通过设立环保咨询台、展出宣传展板、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低碳减排知识;二是在6.5世界环境日当天以短信平台的方式群发环保标语短信3万条;三是在6.5世界环境日期间在县城主干道悬挂标语50条;四是出动环保宣传车、在__电视台的黄金时段以及县城区显要地段的led显示屏连续播放环保宣传短片,营造

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五是印制“新《环保法》关于常见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规定”等宣传资料2600余份,通过各环境监察中队及窗口股室向企业发放。一是继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从工业大气综合整治;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调整能源结构;推行清洁生产等方面大力推进我县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二是我局将科学制定20__年度减排计划。重点做好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__通达奶牛养殖合作社等8家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的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抓好__三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3台10蒸吨燃煤锅炉和__县__生物制剂有限公司2台10蒸吨燃煤锅炉实施双碱法脱硫治理工程,确保完成我县“十二五”及20__年度减排任务。

年度环保计划范文2

一、工作目标

以打造“天山慧谷、产业新城”为目标,严格落实《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坚持“强化法治,综合治理”的环保工作原则,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燃煤锅炉提标治理工程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确保完成年度7个环境整治任务,改善园区环境质量。

二、行动计划任务

行动一: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天然气入户及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修建天然气管道1千米、调压站1座,槽车供气站1座。

开展中水回用项目论证工作,实现区污水处理达到环保要求。

行动二:企业污染治理提标淘汰

加快燃煤锅炉脱硝、脱硫、除尘提标改造,督促金源热力公司、明德热力公司、鑫汇众板业公司制定燃煤锅炉提标改造治理方案,落实治理任务、明确治理责任,确保提标治理后锅炉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行动三:高效供热

科学布局供热管网,拆除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分散燃煤锅炉,修建1千米供热管网,拆除2家企业燃煤供热采暖锅炉,实现集中供热。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3月20日至4月30日)

环保局监督金源热力公司、明德热力公司、鑫汇众板业公司制定《燃煤锅炉提标改造治理方案》(简称《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工程进度、责任人、完成时间。

建设局委托开展中水回用项目可行性论证工作,做好修建1千米供热管网工程进行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建设局监督明德燃气公司制定《天然气管道、调压站、供气站工程建设进度实施方案》,明确工程内容、施工进度、责任人、完成时间。

(二)实施阶段(2016年5月1日至9月30日)

环保局督促金源热力、明德热力、鑫汇众板业公司根据制定的《治理方案》,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开展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启动运行工程。建设局督促明德天然气公司落实天然气管道、调压站、槽车供气站建设;建设局实施园区供热管网工程,督促润峰化工公司、鑫汇众板业公司关停2台燃煤采暖小锅炉;落实中水回用项目工程(或污水厂二期工程)。

(三)验收阶段(2016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州、市环保局及区环保局对金源热力、明德热力、鑫汇众板业公司燃煤锅炉提标改造治理工程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州环保局、区环保局、建设局对明德天然气公司天然气管网、调压站、供气站工程,供热管网工程、关停燃煤采暖锅炉项目、中水回用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任务。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各负其责,把“蓝天行动”计划任务作为区绿色生态园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紧密结合园区和企业实际,针对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方案计划、细化措施内容,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格落实《环保法》中,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由企业按照《治理方案》内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治理任务。环保局履行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加大对企业污染治理情况的日常监控,深入企业现场督促推进工程,对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治理任务的行为依法给予查处。

年度环保计划范文3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畜禽生物环保养殖技术推广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市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降低农村面源污染,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广环保型养猪新模式的意见》(临政发〔2008〕10号)《关于加快肉鸭产业发展的意见》(临政发〔2011〕3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广生态环保养殖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1〕44号),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畜禽生物环保养殖技术推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畜禽生物环保养殖技术推广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畜禽生物环保养殖技术推广是指在畜禽养殖过程中,推广新型生物发酵法,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有机结合的技术。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新型生物发酵法是指在畜禽养殖活动区铺垫一定厚度的锯末、稻壳、秸秆、米糠等垫料,加入一定比例的发酵菌种,与畜禽的排泄物混合并持续发酵,达到免冲洗、无臭味、零排放,从源头上实行环保、无公害养殖的方法。

第五条  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市畜牧局负责分配、使用和管理。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审核并落实专项资金预算,分配、拨付专项资金,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等;市畜牧局主要负责编制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和年度项目计划,对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管理和检查,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等。

第六条  县区财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畜禽生物环保养殖技术推广,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

 

第二章    资金使用和管理

 

第七条  资金使用范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生物环保”发酵床建设,菌种、垫料购置等。

   第八条  补助标准。按照新增发酵床面积给予补助

(一)养猪场(区)。新建或改扩建新增生物发酵床面积每平方米补助3040元,每个场(区)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二)养禽场(区)。新建或改扩建新增生物发酵床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5元,每个场(区)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第九条  资金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对自愿开展“生物环保”标准化建设,按“生物环保”方式新建或改扩建达到一定规模、标准化程度高的畜禽养殖场(区)进行补助。

 

第三章  项目申报与审批

 

第十条  申报条件

1、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09〕120号)规定;场舍设计科学,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符合饲养防疫要求;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经营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科学规范,经营状况良好。

    2、申报单位为养殖小区的,须具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和统一的管理服务组织,做到项目运行和生产组织权责明确,管理科学。具有一定的资金自筹能力,有采取“生物环保”饲养方式及开展相关配套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3、新建或改扩建后,猪年出栏达到2000头以上,肉鸭、肉鸡年出栏50000只以上。

4、新建或改扩建猪场新增环保饲养圈舍面积不得少于1000500平方米,肉鸭、肉鸡新增环保饲养圈舍面积不得少于30001500平方米,且养猪环保圈舍面积占整个饲养场饲养圈舍面积必须达到60%以上,肉鸭、肉鸡、肉牛环保圈舍面积占整个饲养场饲养圈舍面积必须达到100%;环保养猪垫料厚度不低于70cm80cm,肉鸭、肉鸡垫料厚度不低于35cm30cm。

5、新建或改扩建的生物环保养殖场要符合防疫要求,配套相应隔离、消毒设施,利于排水通风,对生物环保垫料进行有效管理和使用,不发生霉烂。

6、饲养、出售、采购、应用等各种记录要及时完整,档案保存符合市级标准化养殖场要求。

第十一条  审批程序

市畜牧局、市财政局根据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编制下达畜禽生物环保养殖技术推广项目年度申报指南,明确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申报要求等。

各县区畜牧、财政部门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结合当地畜禽生物环保养殖技术推广规划和发展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开展“生物环保养殖”标准化建设的养殖(场)户向县区畜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县区畜牧、财政部门对按照生物环保型标准进行新建和改扩建的畜禽(猪、肉鸭、肉鸡)养殖场进行实地考察,对饲养场的选址、用地及规模情况进行初审筛选,并对场(区)现状进行文字和影像记录存档。初审合格的按排序择优上报市畜牧局、市财政局。

市畜牧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各县区上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扶持项目和财政补助资金额度,并联合下达畜禽生物环保养殖项目年度计划。

市财政局根据确定的畜禽生物环保养殖项目年度计划,下达专项资金。

县区畜牧、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年度计划,组织各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合格后上报市畜牧局、市财政局备案。县区畜牧局、财政局要对上报项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

项目的确定

市财政局、畜牧局对项目县推荐的生态环保饲养场的选址、养殖规模、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以及实施方案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市财政局、畜牧局网站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即确定为项目实施单位。

 

第三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确需变更或调整的,须逐级报送市级畜牧部门和市财政局审批。

第十三条  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各县区要及时组织项目初步验收验收。对县区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市畜牧、财政部门组织进行复验。复验合格的,由县区财政部门拨付资金。验收和复验报告要及时报送市畜牧局、市财政局。

第十四条项目补贴资金的发放

项目实行以奖代补的原则,按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验收合格的养殖场(小区),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由项目单位凭验收合格证明和有关凭证,到县财政局进行报账,领取补助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养殖场(小区),县财政局不得拨付补助资金。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县区财政、畜牧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反规定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年度环保计划范文4

一、年度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

(一)共性目标

1、设立现场管理办公室,对园区内企业环境状况进行监管,园区内企业没有发生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也没有发生因环境污染引起的重大群体性或群访事件。

2、召开主任会议,对园区生态县建设进行专题研究,成立由管委会主任担任组长的工业园区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园区生态县建设年度计划,并及时上报县生态办,指定分管领导专门负责,认真组织实施。

3、积极开展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并上报信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二)个性目标

1、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完成了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方案的编制工作。

2、按计划完成了园区内所有工业企业环境污染达标整治工作。

二、主要工作成绩

1、加快各大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永安、现代工业集聚区的亮化工程;完成了永安、现代工业集聚区主要道路的污水管道铺设;现代工业集聚区绿化工程正在实施中;工艺品城绿化工程已完成招投标工作。

2、以园区发展状况和产业划分状况为依据对企业进行合理安排,凡进入园区的建设项目,都依据产业规划和环保要求,严格落实环保审批手续,建设项目入园企业环评执行率达100%。

3、加强对企业的服务,继续开展三级督查制度,强化现场办公室协调处置力量和功能,保证入园企业规范施工和生产;实行入园企业建设进度月报制度,实行重点区域巡查制度,坚决避免环保设施偷工减料现象,严格执行项目设计标准,确保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园区环境质量大幅度提升。

4、积极开展生态园区建设,在园区产业定位的基础上,做好现代和永安工业集聚区的生态园区整体规划,现代工业集聚区的规划环评已完成编制,正在等待评审;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方案也已编制。

5、根据《关于开展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环治办发[]3号)和《关于印发全市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整办[]28号)的要求,制定了《工业园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按照计划完成了园区内工业企业环境污染达标整治工作。

三、工作亮点

1、环保设施落实“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招商引资时把环保作为首要条件,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坚决不允许进入园区。

3、设立现场管理办公室,对园区内企业环保状况进行监管。

四、存在问题

1、资金的短缺仍然是制约园区发展的“瓶颈”,由于资金紧张,导致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2、部分企业对生态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环保意识较薄弱。

五、工作计划

1、加大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今年开展的“服务工业,推进项目”百日行动和进一步深化“加快园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抓落实专项活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根据明年的建设重点,创新工作载体,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公共生态环保设施的建设。

2、提高企业入园标准。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坚持并完善项目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占地少、科技含量高、低污染、低能耗的标准选商引资,确保每家入园企业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和生态功能区规划要求。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尤其是总量控制和排污强度)项目坚决不允许进入园区。

3、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完善三级督查制度,强化现场办公室协调处置力量和功能,保证入园企业顺利施工和生产;继续建立每月上报入园企业建设进度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企业的环保投入,环保设施建设情况要实行动态监测,坚决避免环保设施偷工减料,严格执行项目设计标准。原来已建企业环保投入不到位的要坚决纠正。

年度环保计划范文5

为加强和规范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集中使用效益,促进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2004]7号)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印发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10年)的通知》(财建[*]318号),结合国家和天津市环境保护政策、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重点及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应按照预算资金管理办法,遵循诚实申报、公正受理、择优支持、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支持对象

(一)基本条件

申报*-2010年度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坐落在天津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缴纳排污费,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行为。

2、项目应符合《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2004]7号)中关于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出范围的有关规定。

3、项目有利于区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

4、项目应符合国家及天津市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前期工作基础较好。

5、项目已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除外)。

6、项目已具备开工条件,计划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7、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不支持以下项目

(1)属于新建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项目);

(2)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绿化、环境卫生项目;

(4)已开工建设(仅限于申报拨款补助)的项目;

(5)以前年度中央或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已经支持过的项目;

(6)不符合国家和天津市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及产品的项目。

(二)重点项目

*-2010年度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项目:

1、污染防治项目

(1)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以及控制化学耗氧量排放总量为主的水环境污染防治项目;

(2)以控制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主的大气环境污染防治项目;

(3)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项目;

(4)辐射环境污染防治项目;

(5)土壤污染防治项目。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小康环保行动项目。

3、经国家或天津市有关机构认定或审定的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推广应用及有助于推动循环经济、资源节约的示范项目。

4、市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5、国务院和天津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对符合上述范围的滨海新区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三、支持方式

(一)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支持方式分为拨款补助、贷款贴息两种。

(二)申报市财政拨款补助(以下简称拨款补助)的项目,一般采取市财政拨款、区县财政配套与项目单位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市财政拨款比例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三)申报拨款补助的项目(装机容量在30万千瓦以上<含30万千瓦>的电力企业申报脱硫项目除外)必须首先获得与申报拨款补助金额同比例的区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支持。

(四)申报市财政贷款贴息(以下简称贷款贴息)的项目,贴息期限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贴息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借款基准利率。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程序

申报拨款补助和贷款贴息的项目,除装机容量在30万千瓦以上(含30万千瓦)电力企业的脱硫项目直接向市财政局、环保局申请外,其他项目由区县财政局、环保局或申报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查后,汇总向市财政局、环保局提出申请(详见《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手册》)。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区县财政局、环保局或申报单位的主管部门向市财政局、环保局报送的资金申请正式文件、《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拨款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汇总表》及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详见《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手册》)。

市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项目建设方案。

五、项目评审和实施

(一)评审程序

1、形式审查:项目的形式审查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等。

2、项目评审: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由市财政局、环保局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进行评审,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及专家评审结果对项目排序。对拟支持的项目统一纳入项目库管理。

(二)项目下达

对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市财政局、环保局根据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收支预算,按季度下达项目资金计划。

(三)签订合同

根据已经下达的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市环保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拨款补助项目合同》或《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贷款贴息项目协议》。

(四)拨付资金

1、申报拨款补助的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规定,在有关商业银行开立项目专户,对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详见《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手册》中“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拨款补助项目资金使用流程”。

市财政局根据项目资金计划拨付资金。

2、申报贷款贴息的项目,市财政局、环保局依据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有资质单位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实际使用贷款额度及其计息方式,直接将资金划入项目承担单位指定的帐户。

(五)项目实施

1、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经制度的规定,科学、合理地安排和使用项目资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2、项目建设期间,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拨款补助项目合同》或《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贷款贴息项目协议》完成项目,如需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工期、调整项目预算,应当提前向市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方可变更或调整。

3、各级财政部门或环保部门应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实行跟踪管理。

(六)项目验收

1、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市财政局、环保局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审计。

2、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在三个月内完成验收,验收后将项目验收报告提交市财政局、环保局。

污染防治项目承担单位应委托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对既定的环境指标进行监测。

3、凡未及时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市财政局、环保局将视情况予以通报;对情节严重的,取消该项目承担单位今后五年内申报使用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资格。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

年度环保计划范文6

一、2020工作总结

1.包装储备、跟踪洽谈、签约项目

截止本月,开发区目前包装项目:8个,计划引进投资额为15.8亿元。分别为有色金属加工招商项目、镁合金企业招商项目、装备制造招商项目、盘活大石桥市防暴器厂项目、铁西热源厂储备地块招商项目等。其中,占地42亩的中盛线缆厂房已成功对接出售给营口荣源三和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跟踪洽谈项目共28个,总金额为132.21亿元。其中正在洽谈项目13个,分别为营口盛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多金属复杂金银铜综合回收项目、东北亚镁质材料交易中心建设绿色镁质耐材供应链园区项目、安徽铜陵国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环保着色材料项目、营口宇恒环保有限公司—10万吨/年废油再生综合利用项目等。

正在跟踪项目15个,分别为辽宁高科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精制镍铁项目正在征地做环评、辽宁亿展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待上联审会、辽宁普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彩色滤光片着色剂项目待土地摘牌、营口申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催化剂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待土地摘牌等。

签约项目4个,总金额为50.5亿元。分别为辽宁奕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高碳铬铁项目、营口宁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污油泥处置和10万吨/年废矿物油再生项目、营口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循环固危废高植化综合利用项目、大石桥市碳歌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

指标:2020年大石桥开发区签约项目列为市考核指标,指标数量为10个,金额为25.1亿元。截止目前,签约个数4个、预计12月底前可完成全年签约数量,签约金额可达到67亿,已完成全年签约金额指标。

2.内联引资

2020年开发区力争完成内联引资额为1亿元,目前已完成6200万元,12月底前可完成1亿元内联引资额。

3.飞地经济

本年度,开发区 “飞地”项目有16家,总投资额共35亿元。其中6家企业已取得土地使用证,正在施工建设,包括辽宁普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总投资3.5亿元、占地约176亩、年产500吨彩色滤光片着色剂30000吨间苯二胺20000吨酚醛树酯项目,营口宁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总投资2.3亿元、占地73亩、年产10万吨/年污油泥处置和10万吨/年废矿物油再生项目等;营口忠实实业有限公司口罩熔喷布项目等3家企业已投产;营口申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3.8 万吨/年废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等6家企业正在办理土地使用证。

4、走出去、请进来

本年度走出去招商3次,分别为赴赤峰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考察、赴广西碳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考察、赴深圳招商等活动。

二、2021年工作计划

1.包装储备、跟踪洽谈、签约项目

2021年,继续加强对园区2020年的包装储备地块进行针对性招商,对有意向寻求合作的包装企业给予对接。

努力将2020年的跟踪洽谈项目转为2021年签约项目,完成营口市下发的签约项目指标。

2.内联引资

力争完成1.1亿元内联引资额,较2020年比上升十个百分点。

3.飞地经济

园区飞地经济面积3.36平方公里,飞地范围内主导产业为精细化工、再生资源、有色金属产业。鼓励各镇、街项目飞入园区,对于满足飞地政策的企业给予申报。

4.走出去、请进来

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走出去、请进来未能按计划完成。2021年,拟围绕江苏盐城市响水县(化工园区)、杭州富阳(有色金属)、广东深圳(招商推介会)、湖北黄石(有色金属)、江西上饶(再生资源)、江苏无锡(鹏鹞、马盛)、安徽铜陵(国瑞科技)、芜湖(海螺集团)等地进行针对性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