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消防责任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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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消防责任制度

企业消防责任制度范文1

【关键词】消防管理;安全生产;烟草企业

0.前言

安全生产管理作为烟草企业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既体现了对卷烟产品的保护,更强调了对烟草职工的保护,这是一个谋求发展的永恒话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企业生产经营的好坏,产品在市场上占有份额的高低,最终取决于经营管理水平和科学技术含量。而烟草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作为实现烟草企业经营目标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保证,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果烟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搞不好,事故频频发生,但严重影响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积极性,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而且极大的消耗人力、物力和财力,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随着烟草企业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生产技术的不断发展,烟草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规范不断完善,传统的消防工作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因此加强烟草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确保烟草企业安全生产的头等大事。

1.加强烟草企业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烟草企业生产技术的不断发展,烟草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头等大事,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是加强消防管理工作能够保障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二是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随着烟草企业之间竞争的不断加剧,如何降低生产成本,降低各种费用支出成为烟草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避免火灾的发生,就可以避免企业因为发生火灾而产生的巨大损失,因此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是烟草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三是能够建立清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通过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可以将具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到实处,强化具体责任人的职责,从而实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消防管理制度。

2.当前烟草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

我国2011年4月1日实施颁布了《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明确了消防管理工作的地位,但是由于在实践管理工作中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烟草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其主要表现在:

2.1烟草企业的消防设施建设还不完善

虽然近些年国家相关部门、企业安全监督部门等加强了对烟草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企业也加大了对消防安全设施的建设,但是由于烟草企业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烟草企业的消防设施建设在某些方面出现了滞后性,比如烟草企业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烟草企业的仓库存储量不断地增加,仓库的烟叶存放量已经超过仓库防火区的面积,不仅违反了《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而且也会为消防安全埋下隐患。

2.2消防管理制度不能满足烟草企业发展的要求

烟草企业的消防管理制度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要求其主要体现在:一是烟草企业的消防管理制度建设存在滞后性。虽然我国及时颁布与实施了《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等制度,但是由于烟草企业的不重视等导致烟草企业的消防管理制度没有及时的进行更改;二是消防管理制度没有得以彻底的贯彻执行。为了前面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相应的法规明确了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由于相应岗位职责划分不科学导致很多制度在企业中没有得以执行。

2.3消防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一是消防管理人员在日常的消防管理中缺乏较强的责任心,他们在检查企业的消防工作时,存在敷衍了事的心态,将工作重点放在表面工作,比如只是查看灭火器是否过期,而不看灭火器是否能够正常使用等具有实质性的工作;二是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与其它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安全保卫部门与企业的其他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导致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实处,影响消防管理工作的效率。比如技改部门只是负责对消防设施的技术改造,而不会考虑消防设备的使用性能,而安全保卫部门在技改工作实施过程中也不会主动地参与,导致技改后的消防技术缺乏高效的实用性。

3.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烟草企业安全生产的具体对策

3.1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保障各项消防安全预防制度落实到实处的有效保障。烟草企业生产产品的易燃性,要求烟草企业必须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是积极将国家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与企业的生产相结合,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具体的岗位中;二是烟草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一定要本着从企业实际生产的现状出发,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三是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以厂长为责任主体、副厂长为主抓、保卫科长具体执行的消防管理制度,并且要建立义务消防队。

3.2加强对烟草企业职工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工作离不开烟草企业全体职工的支持,因此烟草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加大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宣传:一是企业积极开展各种消防安全技能比武活动,通过技能比武活动,提高职工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二是企业要积极发挥工会、党支部等组织职能,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要积极加强对专职消防管理人员的教育,加强岗位培训力度。

3.3企业要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构建完善的消防安全设施

烟草企业的管理者要高度认识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加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首先要增加资金投资,加大对消防安全设施的建设力度,提高消防安全设施的使用性能;其次要积极购买先进的设备,比如基于烟草企业的生产特性,烟草企业可以购买一些小型的灭火设备,保证在发生火灾后,可以第一时间进行自救;最后要提高消防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尽可能满足企业义务消防人员的各种需求,以此激发员工参与到义务消防队伍中的积极性。

4.结语

安全生产管理已经成为现代企业文明生产的重要标志,而消防安全管理是烟草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之一。消防安全是每个企业的头等大事,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水火无情,讲的就是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消防工作重点主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才能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效果,确保烟草企业安全生产,安全运行。火灾的发生一般都离不开三个要素:点火源(火柴棍、烟头、电火花)、可燃物(木材、棉花、纸张)、助燃物(氧气、氧化剂),其中点火源是一切火灾事故的源头,如果从源头抓起,我们就能尽最大的可能防止火灾的发生;从而达到烟草企业安全生产的目的。 [科]

【参考文献】

企业消防责任制度范文2

关键词:重点单位消防管理存在问题管理对策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是消防部门针对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给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单位进行重点保护而划分出来的。构建和谐社会,消防安全十分重要,特别是党的十六大确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后,单位担负了发展经济的重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61号令》)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提出了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要求,但由于我国消防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等因素,客观上导致61号令法律约束力、执行力较差,再加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十分薄弱,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管理也处于弱化的状态,火灾形势越来越严峻,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缓。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谈一些自己的思考。

1、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消防设施管理问题突出。

消防安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技术不断推广应用,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应用也越来越广。但消防技术在不断应用中,许多单位的管理跟不上,特别是一些单位的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性能不熟悉、不了解,不懂得如何操作。

1.2单位员工流动性大,不熟悉单位内部消防设器材、设施使用

特别对于宾馆、饭店行业,由于各自本身的经营状况,单位内部员工流动性很大,每隔几个月就可能更换一次,从而出现了单位部分员工对基本的消防器材使用都不熟悉,部分员工甚至跟本不会识别和使用。这给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1.3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排除

根据公安部61号令规定了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但是在实际当中,很多单位就没有明显的安全责任划分,导致相关责任人不能按要求履行安全责任制,对单位内部消防器材、设施使用和运行状况不熟悉,一些消防器材、设施的缺少必要的检查和维护导致其不能正常运行的现象也很常见。

1.4单位效益差,消防投入逐渐减少。

近年来,由于部分企业负担加重,效益差,有的重点单位处于亏损状态,消防投入随之减少。此外,由于认识理念上的偏差,导致企业重效益、轻安全,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麻痹大意,于是出现了"三合一"等严重的火灾隐患,随时威胁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1.5企业消防保卫干部被精简或事业心不强。

有的单位将消防工作与其它工作混在一起,归属混乱,职责不清,消防保卫干部待遇下降,等同于企业的一般工人;有的由于精简人员,消防保卫干部面临着严峻的竞争环境,因此,他们的积极性受到影响;有的现在虽然享受一定的待遇,但也往往一人身兼数职,消防工作难以正常开展。2、针对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予以加强。

2.1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自责任

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对于存在的一些火灾隐患就得不到及时的发现和纠正,可想而知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所以对这些单位必须督促其严格按照公安部61号令规定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使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到个人,达到各个部门分工合作,各尽其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2.2加大投入,加强安全培训力度

针对一些单位人员流动性大,单位临时性员工较多的问题,单位要充分利用有利机会对这部分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比如在敦煌一些宾馆、饭店,流动人员主要集中在旅游旺季的服务人员当中,人员流动相当频繁。针对这一问题,单位在招收季节人员之前就可以组织短期的安全培训班,对一些基本消防器材、设施如灭火器以及消火栓的使用加以培训,培训合格后才允许其进行促销活动。

2.3维护保养好消防设施,做到“四个到位”,即“设施、装备、培训、管理”四个到位。

在消防设施方面,重点单位要严格按消防机构的审核意见施工,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并应通过消防审核和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且应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营业或投放使用。在消防装备方面,应按规范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和逃生器具,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畅通无阻,并应按规范要求安装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在培训方面,单位要采取抓住重点,兼顾一般的做法,凡是重点岗位、重点工种、重要部门的负责人一定要先取得消防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同时邀请消防机构的人员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熟悉消防器材使用的知识、逃生方法、疏散灭火技能。

2.4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三不放过”原则。

即“隐患不发现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重单位要制定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不能及时发现隐患或隐情不报者追究责任,并予以罚款。隐患整改制订“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表”,记录火灾隐患检查人员、部位、内容、处理情况,明确隐患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签字。对存在重大隐患的或不能及时整改的,形成专题报告,提出具体的方案,并落实防患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3、消防监督人员应转变对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理念,全面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水平

热情服务、严格执法是做好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关键,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必须把服务意识的理念融入到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要改变过去工作的方式、方法,以热情服务来改善对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的效果。消防部门对所辖实际情况,对重点单位及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合理的划分,真正把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单位列入监督管理范围,并把具体的监管单位与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对于所列管的重点单位,消防监督人员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必须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73号令)对所管单位进行监督抽查,条件许可的可以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检查视频资料档案,消防监督人员在检查单位时不能仅停留在看汇报材料上,要把被监督单位确实存在的隐患挖出来,指出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消防设施上的缺陷,使被管理者在事实面前心服口服,提高隐患整改率,并在检查中既能发现一般问题,又能洞察深层次问题,既讲究工作方法,又不失原则,既树立了执法机关形象,又保障了单位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做好消防工作非一日之功,做好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做好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只有坚持不懈,始终把握住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制度,抓好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有效运行,自觉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才能构筑良好的消防安全屏障。

参考文献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企业消防责任制度范文3

一、消防监督抽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消防监督抽查时间

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

三、消防监督抽查范围

(一)全区范围内设有固定消防设施的单位。

(二)全区范围内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管理场所以及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新闻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三)全区范围内存在“三合一”现象的建筑(企业),重点是在乡镇(街道)和行政村范围内的企业、城郊结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等。

(四)全区范围内正在建设的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公众聚集场所。

四、消防监督抽点内容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是否依法申报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单位的备案工作,是否按照61号令的要求落实各项职责,是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八条,对“存在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结合三个原则:一是火灾隐患增加了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二是火灾隐患使火灾发生时增加对人身、财产的危害;三是火灾隐患使火灾发生时严重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三)设有固定消防设施的建筑。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消防设施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的日常管理情况;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配置情况及培训上岗情况;消防产品质量及系统运行情况等。

(四)辖区内危险品储量大、危险程度高、处置困难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辖区内的重大毒害源以及专业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单位。此类场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情况,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情况,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情况。

(五)存在“三合一”现象的建筑(企业),重点是在乡镇(街道)和行政村范围内的企业、城郊结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等。

(六)正在建设的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和“十一五”期间国家、省(市)级立项的工程项目等所选用的消防产品(含建筑工程中尚未安装的消防产品)和消防部队所选用的消防装备。重点抽查消防应急灯具、有衬里消防水带、防火门、防火电缆。

(七)公众聚集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家庭式旅馆等。重点检查办理消防监督部门审核、验收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情况、消防设施维护情况、疏散通道畅通的畅通情况、电气线路是否按要求敷设的情况、从业人员的消防业务知识培训情况。

(八)社会单位“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四个能力”建设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张贴上墙;是否落实岗位消防管理的责任、消防安全自查整改的能力;是否完善和统一消防设施标志标识;是否规范消火栓、灭火器及自动消防设施的管理;是否设置疏散引导员岗位;是否建立员工培训制度,使员工是否普遍达到“三懂三会”(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五、消防监督抽查要求

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范围的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对照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状况和消防措施,逐一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特殊工种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单位内部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制度。对自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确保安全。

六、消防监督抽查程序

(一)年1月1日至年2月15日为单位自查阶段。

企业消防责任制度范文4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所有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在园区范围内开展企业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成立以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安全的副主任为组长,开发区分管规划的副总经理、项目服务中心主任、企业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企业服务中心人员和规划人员为组员的开发区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园区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工作。

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园区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园区企业消防工作职责,规范和提升园区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发展,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整治内容

(一)园区规划情况:消防规划编制是否合理;公共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标准。

(二)园区企业消防审批情况: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施检测、消防验收;是否依法备案并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

(三)园区企业履职情况:企业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是否定期组织演练。

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园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各科室(中心)要积极开展园区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企业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并针对园区消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

(二)强化整治园区企业消防薄弱环节

各科室(中心)应高度重视园区消防安全隐患,要将园区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对园区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动消防通信、消防道路、消防水源、消防装备建设等工作的落实。

(三)提升园区企业消防管理水平

各科室(中心)应加强对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园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晰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网络。企业自身应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到位,做到“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同时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建消防志愿队伍,熟练掌握补救初起火灾的技能。

(四)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宣传培训

各科室(中心)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园区企业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栏等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要抓好园区企业业主、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宣传培训,使其做到“三懂”(即懂火灾的危险性、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三会”(即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使用灭火器材)。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前)

园区各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并结合本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0日至7月31日)

各科室(中心)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对园区企业有关消防设计、审批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督促园区企业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对企业内存在隐患而又条件整改的单位,按规范要求督促企业抓好整改;对确实没有条件整改的单位,要主动出谋划策,与业主义道采取补救措施,确保企业消防安全。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5日)

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健全园区企业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动员

各科室(中心)要迅速动员部署园区各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园区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和帮扶指导,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整治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指导、强力推进

结合日常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安全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督促企业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及时掌握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开展情况,要为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出谋划策,确保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开展。

企业消防责任制度范文5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省政府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指导省政府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省消防工作会议,对全省消防工作任务进行部署,与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签订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指导。

第五条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工作负全责;分管系统(行业)业务工作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对所分管系统(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和消防监管工作负责;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为第三责任人,对本地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灭火救援和消防监管等工作负责。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行政、生产等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

(三)将消防专业规划纳入城市、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新区开发、工业园区的建设规划中,保证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与其他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同步实施。

(四)加强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建设,增强扑救火灾的能力。

(五)建立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七)建立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对公安消防机构依法报请批准的事项,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明确决定。

(九)指导、督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十)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督察,并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政绩考评内容之中。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履行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

(一)发展和改革部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应当将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规划。

(二)财政部门应当保障消防业务经费的需要。

(三)建设部门应当实施消防规划规定的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等有关内容,并从工程设计审查、工程监理、质量监督等方面,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设施和工地防火措施落实到位。

(四)通信部门应当保障火警专线畅通,并协助有关部门保障消防指挥中心与消防站、供水、供电、供气、急救、交通管理等部门、单位之间调度专线的正常使用。

(五)教育部门负责学校等各类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应当将有关的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大、中、小学教学内容,并组织实施制定教材和教学计划;指导农村学生集中的中小学校针对农村消防工作特点,开展符合农村实际的防火安全教育。

(六)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列入普法、培训、安全考核的内容。(七)民政部门负责监管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

(八)文化部门负责监管文化活动、演出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

(九)卫生部门负责监管医院等各类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农业部门负责监管农村、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牧业部门负责监督草原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一)交通部门负责监管客运汽车站、船舶、码头、水上运输等方面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二)旅游部门负责监管宾馆、饭店等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三)体育部门负责监管体育场馆、设施等有关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四)文物部门负责监管文物古建筑等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五)人防部门负责监管由各级人防部门组织建设的公共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六)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应当义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对公安消防机构需要公示、公开的社会公益性消防安全内容,应当免费登载、播发。

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消防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消防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

(二)履行消防行政许可职责,加强消防产品监督。

(三)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四)受理火警,及时组织扑救火灾,救助遇险人员。

(五)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六)对社会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推动消防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并进行监督指导。

(七)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重大消防工作事项,提出消防工作建议。

(八)公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督促整改情况。

(九)依法对消防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定期对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指导,每半年不少于1次。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组织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根据上级人民政府的消防规划,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工作计划,组建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指导和监督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工作。

(四)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五)对本辖区内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的职权。

第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家庭、粮场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在本村公共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和其他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三)建立本村消防灭火组织,开展灭火技能培训和演练。(四)对村民随意堆放粮草、违规接拉电气线路等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予以纠正和制止,消除火灾隐患。

(五)督促本村所属经济组织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六)发生火灾时立即报警,并组织对初发火灾的扑救。

第十三条居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开展家庭防火知识宣传教育。

(二)对居民住宅楼、院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纠正堵塞、占用消防通道、水源等消防违章行为。

(三)发生火灾时立即报警,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扑救火灾,疏散居民。

第十四条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公民应当依法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

(二)参加有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和火灾扑救。

(三)遵守公共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和其他组织开展的消防监督检查。(五)教育未成年子女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消防违法行为,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消防机构,接到举报的公安消防机构必须立即依法查处。

第十七条上级人民政府与下一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与所属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关于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规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主管部门与被监督管理单位之间,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可以通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八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公安消防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其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行政处理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将处理情况书面向提出建议的单位反馈。

第十九条行政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行行政监察。

第二十条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在消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者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下级人民政府不落实本办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对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落实本办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对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损失,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企业消防责任制度范文6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以建设“平安***”为主线,进一步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就此项消防检查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转发了******防字[20XX]2号文《*****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春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园区建立了以主任负总责,副主任负具体负责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并与园区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全面落实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挺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减少一般火灾的发生。

二、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整改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和不管安全因素。

200X年**加大检查力度,以春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为重点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本着对园区人民的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原则精神,下大力气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彻查到底,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责令停业整顿。

三、确保了春季消防目标的实现。

在春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中,***制定了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为中心,以火灾事故多发、人民群众关注的公众聚集场所、物资集中、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和单位为重点,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单位的防火条件。督促落实大风天火灾防范措施,实行群防群治,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稳定全区火灾形势。为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人工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各单位春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3月16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各企业单位的春季消防安全工作,3月19日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制度落实,用火用电仓储安全及值班值宿情况进行了检查;3月22日对电气线路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3月25日对消防队组织训练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我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四、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在此项工作中,**确定了4项治理重点:

1、饭店等公共聚集场所;

2、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和物资集中场所;

3、经常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和场所;

4、大型写字楼。研究制定了5项工作措施7项检查标准,并结合园区自身实际提出了“一公布、二明确、三责任、四措施、五联动”的工作方法,分阶段分批次有条不紊地进行治理。在实际操作中,督促各单位按照此次专项治理提出的工作要求和重点,开展自查。对自查出的火灾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人员,落实整改期限,认真彻底整改。通过治理,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各单位建立健全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项管理走上了规范化道路。治理期间,**未发生一起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事故,确保了全区火灾形势的稳定。

五、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收效明显

4月2日,***开展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以劳动密集型企业车间、仓库、餐厅等场所为重点,检查了各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内部防火检查、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安全疏散设施完整好用情况;火电源管理情况;员工消防培训教育情况。通过检查,使各单位的防火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整体抵御火灾能力进一步提高。在检查过程中***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使单位业主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