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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总结范文1
今天,县委、县政府在这里召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人成立大会,目的是通过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运作机制,整合城管资源,动员全县人民和各个部门迅速行动起来,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上去,努力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加强城市管理的必要性,和城管体制改革的必然性
⒈加强城市管理,是推进我县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经过改革开放多年来的发展,特别是因劳动力成本上升,导致东部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产业向西部转移的大好机遇,我县正面临着赢得新发展的重要时期。当前,各个丘陵大县都在充分利用自身的劳动力优势,抢抓这一历史机遇,因此,招商引资的竞争必将日趋激烈,依靠优惠政策为主的招商引资优势,有弱化的趋势,而通过完善区域综合服务功能,改善投资环境,正成为推进招商引资加快发展的新亮点,只有努力创造更加宽松、更加理想、更具优惠的投资环境,才能引来投资者,留住投资者。由此可见,城市环境作为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一个城市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城市环境的优劣,影响着城市发展活力和竞争力,因此,加强城市管理正是改善我县投资发展环境的一项举措,是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必然选择。
⒉加强城市管理,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迫切要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得到了快速提高,群众对精神文化需求大大增强,对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们渴望兴建美好家园,渴望拥有“蓝天、碧水、绿地”的人居环境。广大人民群众是我们城市的建设者和主人,他们有义务创造,也有权利享受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但是城市管理的现状与老百姓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脏乱差的问题依然严重,噪声扰民、以街为市、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吐乱扔、乱倒乱堆等现象随处可见,在这次保先教育征求意见时,群众反映强烈。作为党委、政府,我们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努力创造宜人的居住环境,丰富高雅的文化氛围,建立稳定安全的社会秩序,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加强城市管理,提高生活质量,提高环境质量,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大好事,是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这次保先教育活动能否取得实效的具体体现之一。
⒊原有的城市管理体制弊端使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成为必然。之所上存在目前这种管理现状,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原有的城市管理体制存在弊端,城市管理工作常常陷入多头管理的怪圈,“十几顶大盖帽管不过一顶破草帽”,就是所有问题的生动体现。作为城市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城市管理机制始终处于探索的状态。虽然建设局下面设有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在管理职能上只是城市管理的部分职能,难以承担城市整体管理职能,一些管理城市资源还分散在相关部门,大量的工作需要部门之间配合,因此就造成了有利的事情争着上,无利的难管的事情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层出不穷。部门之间多头管理,又互不通气,造成许多管理上的脱节。管理见成效靠突击整顿,抓一抓,好一阵,稍一放松,迅速回潮,风头一过就滑坡,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这些管理体系问题必须依靠改革办法加以解决。为此,县政府认真总结经验,采取降低行政执法成本,提高城市管理的效能的集中管理综合执法这样一种管理模式,这也是周边市、县正在运行的成熟做法。以城市管理相关乡镇、职能部门为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抽调人员组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并横向纵向地将部分任务分解到居委会、非责任单位,形成专门执法队伍重点抓、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新模式,以解决城市管理中的老大难问题。
二、集中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建立统一高效的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运作机制
集中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运作机制的基本原则,特别是有抽调人员的相关单位,必须坚决服从这一决定,不要在源头为城市埋下隐患。
版权所有⒈集中管理是提高城市管理效能的基本保障。集中管理主要体现在对被抽调人员的管理上,抽调人员其人事关系在原单位,工作量化考核及个人年度考核由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管理,工资、奖金等福利在原单位领取,年终目标奖由所在单位划拨到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进行考核。
⒉综合执法是加强城市管理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方向。需要明确的是,被抽调人员是代表本部们行使法律法规授与该部门的有关城市管理的职责,而不是相关的城市管理责任部门,委托授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行使处罚权,因此,现在的综合只是相对的,下一步还要创造条件向完全的行政综合执法过渡。这就要求相关的责任部门在法律处罚文书的发放上要依法给予大力支持,具体来说,就是由本单位在原单位领取文书,罚没收入统一由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直接交入金库,票据领取人员凭入库收据回原单位核销票据,再由原单位与财政统一核销票据。
版权所有⒊部门负责是加强城市管理行使处罚权中行政执法主体的实际承担者。被抽调人员在行使城市管理职能时,若遇自身不能处理的,这就要求所在的部门必须全力具体负责进行处理。一句话,就是不能当甩手掌柜,不能以在城市执法大队有抽调人员为借口,推诿扯皮。
三、各尽其职,突出重点,大力开展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⒈加大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首先,建设局要担负起城市环境卫生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与相关乡镇及社区居委会一道落实辖区环境卫生和门前三包责任制,认真解决好主次干道卫生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门前三包合同签约率达到。第二要解决好居民小区小街小巷的清扫保洁问题,协调和监督相关乡镇、居委会及地区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的清扫保洁工作,确保不留任何死角。第三,采取措施和相关乡镇一道解决城效结合部垃圾收集转运问题,拒绝积存暴露垃圾。
⒉认真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一是由公路巡逻警察大队城区中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交通运输管理所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以整治黄面的、公交车为重点的城区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和乱停乱放。二是由城管大队牵头,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配合,城区内坚决取缔营运动三轮车,根据低步入轨、平稳过渡的思路尽快完成营运机动三轮车更换人力三轮车和营运人力三轮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工作。三是由交通运管部门牵头,坚决打击以残疾车为重点的非法营运行为。
⒊全面开展市容市貌整治。一是执法大队配合工商部门强化对现有市场的管理,坚决取缔以街为市现象,坚持疏堵结合,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小巷规范、无证摊点和店外店取消的原则,合理规划,集中规范。二是执法大队要积极配合环保等部门加大对噪声、油烟扰民的查处力度,特别是要积极探索、认真研究解决噪声扰民的长效管理机制。三是执法大队还要抓好广告设置的管理上下功夫,维护城区建筑里面景观,力求达到整齐划一、协调统一,特别是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广泛发动,全民参与,集中时间对牛皮癣广告进行一次专项整治。
四、明确任务,逗硬考核,确保城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城市管理纳入目标管理,具体由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被考核单位是纳入县委、政府年终目标管理的县级所有单位及涉及到的四个镇,这里又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承担城市管理目标的目标责任单位,另一部分是其他参与目标管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二者考核的目标任务已下发,请各个单位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在考核的方式上,每月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责任单位每月考核结果在媒体上进行公布,年终进行折算,实行倒扣分制,最高扣分不超过分。
五、加强内部管理,创建一支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依法行政、务求实效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城管执法队伍素质的高低决定这项改革成效的大小,要把队伍建设始终如一地抓好,要常抓不懈,这是重中之重。
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各项有关业务的培训,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形象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群众意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认识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把这个队伍建成文明之师、威武之师。
⒉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要伴随着新体制的建立尽快形成一整套管用的规章制度,围绕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逐步建立和完善一套科学有效的约束保障制度和优胜劣汰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制。第一次亮黄牌警告,第二次再警告,第三次就地坚决退回原单位。
⒊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依事实办案,依法办案,依程序办案,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执法大队要与相关责任管理部门多沟通,多配合,定期召开座谈会,及时沟通情况,分析问题,制定有效办法,形成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好局面。
⒋切实加强廉政建设。要经常开展廉政教育,做到防范在前,警钟长鸣,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观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效防止执法不公,坚决摒弃吃、拿、卡、要的坏作风。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把领导班子建设好,切实建设成为开拓、务实、廉洁、公正、团结的领导集体,班子搞好了,就有了带好队伍的本钱,就有了说服力,就掌握了搞好队伍建设的主动权。
六、积极宣传,广泛发动,为城市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城市管理上既要强化政府的责任,又要依靠群众的参与。群众是城市管理的主体,只有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使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城市管理法规的宣传,特别是对《城市管理办法》的宣传。一是要充分利用电视台城管专栏“百姓之声”等栏目作为宣传平台,不断提高市民文明意识、法制意识、大局意识。
要坚持把城市管理工作的着眼点放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上,无论是制定计划、开展工作还是评估检查,都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群众的呼声作为城市管理的第一信号,真抓实干,从具体事情做起,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抓起,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使城市管理工作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让群众既是城市管理主体,又是受益主体,从而使群众主动关心城市管理,自觉地参与城市管理,真正体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
同志们,今天这个授牌仪式,标志着我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希望通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成立以及逐步完善运作机制,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由突击整治向长效化管理转变、由政府单一管理向社会公众共同参与转变、由强制性管理向与引导服务型并举转变。
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总结范文2
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我大队认真按照依法管理、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按“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重点来抓,在县境内大力开展《公路法》、《省路政管理条例》及《路政管理规定》等法规的宣传工作,此月,利用上路巡查的机会,在各乡镇人口集中的地段散发宣传资料30多份,在S307线(卫城镇至梅雨镇路段)针对巡查发现的违法非公路标志,向餐馆经营户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知识,针对沿线摆摊设点者,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知识。通过努力,该月我县公路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积极落实本职工作
(一)该月,我大队加强了路政执法巡查工作,巡逻路程共600多公里,巡查45人次;巡逻率100%,投诉率为0。
三、联合各部门落实相关工作
(一)继续积极与各乡镇配合对违法建筑的排查。清理违法涉路行为。主要包括: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它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悬挂物品的行为,或者是公路两侧其它“脏、乱、差”的现象。整治违法涉路设施。主要包括:违法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的管道、电缆等设施;违法利用及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埋设的管道、电缆等设施;违法在公路和公路用地内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及超过许可期限或擅自改变许可性质的非公路标志;违法在公路上增设、改变使用性质或者改造、扩建的平面交叉道口。
(二)九月,我大队与县交警队、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县农机局一起,继续对S307线(金河至梅雨镇路段)进行了交通综合整治,共同处理了超限运输货车1辆,卸载0.5吨砂石、矿石等。对未盖篷布的4辆砂石运输火车进行了规范,及时排除公路妨害,保障了公路的安全畅通。
(三)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摆摊设点行为进行了清理,有效规范了路域环境。
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总结范文3
2018年上半年,在县文广新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广新局的直接指导下,我们理清工作思路,明确任务目标,强化文化市场监管手段,切实履行管理职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进程,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稳定,各项工作任务稳步进行。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文化市场平安稳定
上半年来,我们坚持以网吧、娱乐场所和出版物市场为重点,加大巡查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全力维护全县文化市场平安稳定,主要开展了五项工作。一是加大了网吧监管力度。网吧治理一直是我们执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有效遏制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规范网吧市场经营秩序,我们于去年底在全县网吧安装启动了“文网卫士”网吧监管系统,实现了对网吧的在线远程监控和精准执法,大大提高执法工作效率,截止目前,先后对“飓风、神州、方圆、阳光”等4家网吧非法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共处罚金1万元。二是加大了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歌舞娱乐场所是否存在噪音扰民、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安全合法经营。同时,加大了歌舞娱乐场所的内容监控,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发生。截止目前,对“冠豪城KTV”无证经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处罚金5000元。三是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先后制定下发了《县2018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和《扫黄打非“清源”、“护苗”“净网”“秋风”等四个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行动,对全县的音像店、图书报刊店、打字复印店、包装印刷厂等进行地毯式检查,全面打扫出版物市场,战果丰硕,截止目前,共查缴非法图书300余本、音像制品80余块。有力地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进一步规范了新闻出版市场秩序,保护了知识产权。四是加大了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监管力度。下发了《关于对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拟定了《县开展2018年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呈报县政府。同时,联合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广电网络公司等部门进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行动,行动覆盖全县及各乡镇,共查处收缴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7个,进一步规范了秩序。五是加大了文化市场的安全检查力度。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文化市场和文化场所安全隐患集中大排查的工作方案》、《2018年文化市场及文化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邀请了市消防教员为全县文化经营业主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专题培训”,并在“壹号公馆KTV”进行现场消防安全演练。上半年,共组织对全县网吧、娱乐场所、印刷企业等场所开展了五次地毯式安全大排查,对8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由于措施得力,确保了我县文化市场的安全稳定。
半年来,我们全队执法人员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精神,通过加大对市场检查频度和密度,形成强大的整治态势,全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据统计,截止目前,我们共出动执法人员268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570余家次。
二、加强教育培训,引导文化市场规范经营
一是签订责任承诺书。本着“规范经营、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的原则,我们高度重视经营单位的自觉规范、责任感树立的重要性,引导全行业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与全县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市场经营单位签订了《2018年文化市场安全稳定责任书》、《2018年文化经营单位守法经营承诺书》。二是加强经营业主培训。3月初,召开了法律法规专项培训会,专门召集全县网吧、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了经营业主的法律意识。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为适应新时期文化市场的工作需要,全面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水平,我们先后组织执法队员多次赴赣州市及周边xxx、xx等兄弟县市学习交流,同时,派员到xx市学习“扫黄打非”工作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了执法队伍的业务技能。四是开展街头法律宣传。4月21日,参加了在县滨江广场举办的“全县综治暨法制宣传日”活动,现场为广大市民宣传讲解关于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等法律法规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共500多份。
三、加快统筹推进,全面深化综合执法改革
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我们先行拟定了《县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和《关于成立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送审稿)》,通过加密网向有关部门征询意见建设,经多次修改完善,现已呈报县政府,等待下一步审定发文。
四、主要工作特色亮点
在工作实践中,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不断探索和创新文化市场管理模式。年初,以“打造学习平台、沟通平台、监督平台”为目的,创建了网吧、娱乐场所业主微信群,将全县网吧、娱乐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和网管人员加入微信群中,利用微信群来加强网吧、娱乐场所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通过网吧、娱乐场所业主微信群,执法人员能够更加及时有效地与各网吧业主进行沟通交流,随时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第一时间对网吧下达各种通知、公告;利用微信群组织学习创城精神、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网吧业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做到规范管理,守法经营,信息传递更加方便快捷;同时,对执法过程中查处的违规经营网吧,及时通报曝光,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五、存在困难及问题
一是执法工作职责与县中心工作的冲突。主要体现在县中心工作任务频繁且多,如关西空心房整治、县城环境整治等工作任务,造成业务工作变成了副业,两者不可兼顾。二是执法队员与工作分工的冲突。主要体现在执法队员身兼多职,多名领导分管,工作任务多,造成工作左右为难,身心疲惫。三是文化市场面广与执法队员少的冲突。主要体现在文化市场日渐繁荣,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日渐增多,监管的难度逐渐变大,目前在岗的执法队员只有5名,已无法应对市场的执法工作量,力不从心。四是执法经费严重不足。主要体现在执法车辆和执法设备配备不齐全,影响执法的效率。同时,由于市场执法的随机性,八小时之外执法是常有的事,时间得不到休息,执法队伍士气受损。
六、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不断巩固上半年执法成果,继续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全面规范我县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
(一)继续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在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一是推动县委县政府尽快充实完善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县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二是推动执法机构按规范设置,保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相对独立,着重解决执法人员参公管理、执法经费保障、执法车辆配备等问题,树立执法形象和执法权威,切实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继续加强对文化经营场所的监管,创新管理思路,改革管理模式。一方面积极引导网吧、歌舞娱乐等行业进行转型升级,推动多种业态和经营模式,改善环境,优化服务,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网络、计算机监控平台等高科技手段,克服管理中人员不足、装备缺乏等困难,加强对整个文化市场的监管。
(三)继续开展文化、新闻出版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做好暑期、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的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针对社会反响较大的行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打重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努力净化我县文化市场。
(四)继续做好“扫黄打非”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清源”、“净网”、“秋风”、“护苗”等四大“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二是持续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
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总结范文4
区农业执法大队开展种子、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作物种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及欺诈坑农的违法行为,保证种子质量,确保农业生产持续快速发展。我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办发[XX]201号)及市农业局《重庆市XX年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渝农发[XX]7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种子是农业生产最重要的生产资料,种子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为了确保我区广大农民购买上优质的放心种,我区在种子市场专项整治中,以经营未经审(认)定的“两杂”种子为重点,以档案不健全、标签不规范为突破口,整体推进种子市场的专项整治的全面工作。在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华大万同志任组长,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局长谢美见同志任副组长,政策法规科、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植保站等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对种子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做到了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二、制定措施,突出重点
为了使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我局根据全区种子市场的特点,对辖区内的30个街道、镇、乡种子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在具体工作上,重点整治以下几种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经营未经审定(认定)品种;二是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三是种子标签不规范;四是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经营档案,不给农民出具售种凭证;五是经营假劣种子。在工作措施上:一是进行追根溯源,端窝点,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二是进一步规范种子管理人员的行为,清理和纠正我局机关及其下属种子管理站、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有无从事和参与种子生产经营的行为;三是加强对市农业局确定的主推品种的宣传推荐,引导农民正确购买和使用良种;四是加强对《种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农民群众识别假劣种子能力和依法自我保护意识。
三、严厉处罚,成效显著
去冬今春以来,我局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会同区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等单位的执法人员,对全区的种子市场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共计出动执法车辆100辆次,执法人员280人次,检查乡镇市场30个,检查城区各种子批发经销商14家,检查各乡镇种子代销户250家,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培训种子经营人员200人次。
此次开展的种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处违法经营种子案件9 件,没收入未经审定(认定)种子100公斤,处罚款28920元。其中立案查处案件6件,没收未经审定(认定)种子100公斤,处罚款28000元;实施当场处罚案件3件,处罚款920元。查获违法经营“两杂”种子品种10个,其中水稻品种有金优191、冈优827、金优527、金优995、福优80、ⅱ优58、金优58、金优63、川香稻5号等9个;玉米品种有蠡玉168。查获未经审定(认定)品种有金优191、冈优827、金优527、金优995、福优80等5个,其中冈优827、金优527水稻品种虽然通过了全国审定,但种植适宜区域不包括武陵山区。查获标签不规范的品种有ⅱ优58、金优58、金优63、川香稻5号、蠡玉168等5个,没有标明重庆市的品种认定编号、品种审定名称,有毒标志等。同时,我局还对2家种子批发经销商存在的标签不规范行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为期4个月的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区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整体推进。通过种子市场的专项整治,我区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得到了较好的磨练,经销商的经营行为得到了较好的规范,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但在按照高标准、严要求来衡量,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农民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不强,导致执法检查中取证难度的加大;二是由于农业执法成本高,加之经费来源有限,导致执法工作不能完全到边到位;三是执法队员来自各技术部门,法律知识相对缺乏,因此执法的经验和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下步工作打算
通过开展此次种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种子市场经营秩序,有效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促进了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下步的工作重点是:一是进一步宣传《种子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对各种子经营人员进行规范经营知识培训;三是加强对种子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保证种子质量;四是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
区农业执法大队开展种子、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总结范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等国家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应急〔xx〕xx号)工作要求,深化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市安委会关于印发xx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市安〔xx〕xx号)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县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统领+行业监管+基层治理”模式,坚持政府+企业、制度+技术、人防+技防、网络+网格、突击+长效,从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停放、充电、管理等各环节入手,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规范维修改装行为,查处电动自行车(含二轮、三轮、四轮)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加强电动自行车日常管理,持续推进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力争通过专项行动,实现“产品质量过关、配套设施齐全、日常管理有序、群众意识增强、火灾形势平稳”。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领域治理专项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主要内容: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排查摸底,做好登记造册和研判分析,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领域监管。督促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电气线路规范敷设、充电过载保护、材质防火阻燃等要求,提升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水平。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获证企业监管,严把市场入口关,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以及是否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向社会警示信息,规范市场秩序。
2.主要任务:
(1)全面排查摸底。对生产单位排查摸底,建立台账资料和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
(2)建立协作机制。牵头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信息互通,强化行业自律、行业管理和行业引导。(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
(3)加大联合检查。各相关部门每月至少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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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联合集中检查,对重点单位、经营异常单位,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措施,形成强大监管合力;牵头部门开展对相关单位进行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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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督查。(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领域治理专项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主要内容: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开展排查摸底,
做好登记造册和研判分析,强化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领域监管。规范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管理。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排查电动自行车维修、改造点是否存在私自改装或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行为。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维修改装的单位或个人,要全过程、全链条排查,深挖线索,切实查处一批、销毁一批。
2.主要任务:
(1)开展宣贯培训。组织一次生产、销售、维修领域负责人参加的宣贯培训,着重培训《GB17761-2018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T
24158-2018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和有关要求,对问题突出的单位组织一次集中约谈,
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学习违法违规处理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
(2)全面摸底排查。对销售、维修单位进行排查摸底,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消费投诉集中的产品,加大对问题产品抽检力度,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列入
2020
年抽检计划。(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
(3)强化督查检查。突出消费投诉集中和经营异常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强化监管,对违法销售、改装行为严查快办,形成震慑。牵头单位每月至少开展
1
次联合督查,确保整治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
(三)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和管理专项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1.主要内容:xx年3月底前,完成全县范围内所有住宅区、公共建筑、商业街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居住区,以及快递、外卖企业站点等重点场所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在线监测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规范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等配建、增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完善遮阳、遮雨、充电等配套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小区,县住建局牵头相关单位设置符合用电、防火、美观等要求的小型集中停放充电点或临时充电点,全力保障电动自行车“有规范场所停放、有智能设施充电”。
2.主要任务:
(1)全面排查摸底。对全县所有住宅区、公共建筑、商业街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居住区,以及快递、外卖企业站点等重点场所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及智能充电设施安装建设情况开展排查摸底,做好已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及智能充电设施安装使用情况的登记造册。针对我县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火灾频次等实际情况,研判分析需配建、增建的居住区和场所名单,建设任务量,需整改完善配套设施的场所清单,切实掌握底数基数。同时摸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维服务企业底数和服务质量情况。(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商务粮食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邮政公司)
(2)全力推进建设安装。xx年12月底前,对照《关于加快xx市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智能化充电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xx政办发﹝xx﹞xx号)文件明确的任务计划,完成我县34个住宅小区和9个社区,共180个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及智能充电设施安装。对此次摸排发现需整改完善的住宅区、所有公共建筑、商业街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快递、外卖企业站点等重点场所电动自行车智能化集中充电设施,县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应于
xx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到位,对因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在符合规划等条件情况下,可在小区楼头、巷尾等适当位置建设一个或多个符合用电、防火、美观等要求的小型集中停放充电点或临时充电点。(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商务粮食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邮政公司、县发改局、县资源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国网开化供电公司)
(3)严格规范建设管理。参照执行xx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设置的地方标准,规范选址、建筑构造、电气安全以及消防管理要求等内容。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
筑、商业街区、居住区等建设工程中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资源规划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工程项目中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规划设计的审核把关。(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资源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商务粮食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应急管理局)
(4)优化完善运维机制。探索科学的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采用“PPP”模式,鼓励符合标准的建设运营企业参与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及后期运营,明确双方职责、合作期限、经营形式、收费标准、资金结算方式等,培养运营效率高、维护成本低、安全管控强的运维服务企业。(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商务粮食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邮政公司、县发改局)
(5)强化多维保障。为提高建设运营效率和居民的使用积极性,各建设责任主体要合理筹措资金,充分利用公共用地或原有的自行车库(棚),完成建设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落实土地供应、项目规划、设施场地、电力配套、财政资金等保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资源规划局、县财政局、国网xx供电公司)
(四)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治理专项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消防救援大队)
1.主要内容:各乡镇(xx办)、各有关部门组织对住宅小区、居民楼院、居住出租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快递、外卖企业站点等重点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常态化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是否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2.主要任务:
(1)开展防火巡查。各有关部门督促指导乡镇(xx办)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积极动员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防火安全自查等工作。(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2)开展防火检查。各有关单位每周要组织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单位小场所、快递外卖企业站点等开展一次摸排检查,了解掌握本区域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建设情况,研究破解建设难题。(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县住建局)
(3)开展联合检查。应急管理、公安、综合执法、消防救援、国网供电公司等部门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对重点场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联合检
查。(牵头单位:县安委办,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综合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国网开化供电公司)
(4)开展会商研判。县安委办每月汇总统计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治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将其纳入研判分析会内容,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风险或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和改进措施。(牵头单位:县安委办,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国网开化供电公司等)
(五)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县安委办、消防救援大队)
1.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和网站、新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高频次刊播电动自行车火灾预防类消防公益广告,利用居民住宅区板报、公示栏等传统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特别是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易发多发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住宅区、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域等场所和快递、外卖企业及其配送人员,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和相关违法行为(单位),张贴发放标语图册,引导群众自觉购买并安全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以及将电动自行车停放至集中停放充电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2.主要任务:
(1)制作一系列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片。12月底前,制作完成电动自行车消防公益广告和警示教育片,专项活动期间在县级电视频道及各商业综合体、电影院、酒店、学校、住宅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滚动播放。(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传媒集团、县应急管理局、县经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
(2)曝光一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违规行为。安排记者参加集中巡查检查活动,并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私拉乱接等不安全、不文明行为予以依法曝光。(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县创建工作中心、县传媒集团、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
(3)刊发致广大电动自行车主的一封信。12月底前,在《xx》刊发致广大电动自行车主的一封信,倡导广大车主自觉遵守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有关规定。(牵头单位:县安委办,配合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传媒集团)
(4)开展一次“七进”走访宣传活动。结合日常巡查,开展一次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的“七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图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方式,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国网开化供电公司)
(5)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指导各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专项行动期间,华埠镇、xx办至少举办1次应急演练。(牵头部门:县安委办,配合部门: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从xx年12月开始至xx年3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12月中下旬)。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各牵头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部署和宣传。
(二)排查摸底和试点阶段(xx年12月底前)。各牵头部门完成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销售、维修单位及全县所有已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及智能充电设施排查摸底工作,建立台账资料。牵头单位组织有关部门选择住宅区、公共建筑以及快递、外卖企业等各类场所,分别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小型)停放充电点试点建设。
(三)集中行动阶段(xx年12月底至xx年3月20日)。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五大行动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源头整治、日常管理、法规机制完善、宣传警示教育等工作,并组织开展检查。县安委办结合日常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开展不定期督查。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要统筹做好本地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规划(建设任务由县住建局核定),xx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任务。
(四)行动总结和完善机制阶段(xx年3月底前)。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对前期专项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和自查自验,固化工作措施,建立对销售、维修、充电等各环节的长效管控机制。县安委办组织成立联合考评验收工作组,对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工作情况开展考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专项行动,解决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突出问题,确保安全形势平稳,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县级层面成立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协调落实、督查推进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参照县里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整治方案,定期研判调度,统筹推进本区域、本行业的专项行动。同时,建立联络机制,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和各责任单位,于xx年1月10日前,将本区域、本部门专项行动联络员名单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落实责任,协同推进。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加强综合治理各环节、各领域协同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全链条监管,防止推诿扯皮,务求治理实效。行动期间,县安委会定期组织召开研判分析会,开展阶段性小结并部署推进下步工作。自xx年12月起,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和各牵头部门于每月20日前将当月工作小结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安委办),xx年3月30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
(三)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开展《xx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调研,建议完善相关条款。探索建立乡镇(办事处)委托执法试点,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办事处)实行委托执法,并适时予以推广,加大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强化资金保障,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使用情况调研,将
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总结范文6
2009年全县农业执法工作总的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全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农业转型升级主题,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体系建设,创新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水平,树立执法权威,依法保障农业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为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执法保障。
工作要点:
一、加大执法力度,树立执法权威
1、开展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农产品种养环节、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排查,督促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小区)和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坚决防止和严厉查处使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行为。
2、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做大做强“绿剑”执法品牌。具体安排是:“绿剑”1号行动,时间在4月,围绕春耕备耕,重点对种子、肥料产品进行专项执法。种子以水稻、玉米和主要经济作物种子为重点,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超范围经营、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品种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等违法行为。肥料以复混(合)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叶面肥及床土调酸剂为重点,重点查处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任意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绿剑”2号行动,时间在6月,重点为农药产品(包括卫生杀虫剂),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份、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以及乙酰甲胺磷中甲胺磷超标和掺杂高毒剧毒农药的行为。绿剑3号行动,时间在9月,重点为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产品、宠物医院和种畜禽。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质量标准、生产经营假劣产品等行为;饲料企业不依法建立原料进厂检验、生产记录、产品留样、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违法生产经营使用三聚氰胺、“蛋白精”等禁用药物行为;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合格证》、《种畜系谱》生产销售种畜禽等行为;分装销售原料药、标签和说明书不符合规定行为;直接使用兽药原料药、使用人用药等违法行为;督促宠物医院和养殖场(户)建立兽药使用记录,严格执行停药期规定等违法行为。“绿剑”4号行动,时间在11月,重点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查处滥用冒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违法行为,加大农药残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及兽药残留等监管力度,杜绝在种养殖过程中使用五种禁用高毒农药、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二、加大执法宣传,营造法制氛围
为强化农资监管力度,整顿农业投入品流通市场秩序,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切实保障全县春耕备耕生产,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群众受益”原则,3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深入乡镇村,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通过设立农业政策及法律咨询、农资质量咨询、农业科技咨询、农业信息咨询、农资产品质量投诉等服务平台,向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宣传强农惠农政策、传递种养技术信息和辨别假冒农资方法。
三、完善诚信体系,强化市场监管
根据《浙江省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浙农专发〔20*〕76号)要求,全面开展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坚持“打扶结合,分类治理”原则,正确处理整治、规范和提升关系,尊重小农资经营者的市场主体地位,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打击违法行为。一季度开展小农资整规全县推开准备、发动工作,二季度指导小农资整规面上推开工作,三季度小农资整规全面整治工作,四季度小农资整规全面总结提高。
继续按照《创建百家诚信农资示范企业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县级诚信农资示范企业的建设目标;继续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组建农资连锁企业和连锁网点;引导分散的农资经营主体成立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行业管理、行业自律、行业服务等作用,努力构建全县农资诚信经营的长效监管机制。
同时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净化农业投入品源头。
四、规范执法体系,创新执法机制
1、认真贯彻《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农政发〔20*〕2号),力争全面实现农业综合执法。按照“行政处罚职能统一行使,执法人员统一管理,执法力量统一调度,执法文书统一规范”要求,通过集中办公、制度落实、日常监管、绩效考核等措施,健全、规范执法体系,迎接省市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达标考核验收。并根据省农业厅要求,抓住机遇,加强沟通,力争全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