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妇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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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妇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区妇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1

1、乡镇街道妇女组织建设情况

目前全区共有19个镇(区、街道),共配备镇(区、街道)妇联主席、副主席25名,配备率达100%。全区25名妇联干部中,专职妇联干部10名,占40%,兼职15名,占60%。专职妇联干部中,40岁以下的8名,占80%,40岁以上的2名,占20%,100%达到大专以上学历。行政编制6人,占60%,事业编制4人,占40%,专职妇联干部中50%兼任其他职务;兼职妇联干部中,40岁以下的11名,占73.3%,40岁以上的4名,占26.7%,100%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行政编制6人,占40%,事业编制3人,占20%,其他性质6人,占40%。

全区共有8个镇(区、街道)将妇联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占42.1%,未纳入财政预算的11家,占57.9%,财政预算6000元/年及以上的占50%。

2、村、社区妇女组织建设情况

全区249个村(居),离任妇代会主任共有172名,其中连续任职年限20年以上的70人,占40.7%,15年至20年44人,占25.6%,10年至15年44人,占25.6%。其中享受一次性补助的20人,占11.6%,补助金额几百元到一千元不等。享受按月补助的25人,占14.5%,补助金额平均为579.6元。参加养老保险的58人,占33.7%,保险金额53.1%来自自筹。

全区现任村妇代会主任240人,备率达96.4%。其中专职19人,占7.9%,兼职221人,占92.1%。进村两委的201人,达83.7%,享受副村级待遇的198人,达82.5%。

1、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夯实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妇女工作,将妇联组织建设和妇女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不断加强领导,改进妇女工作。区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新经济组织妇联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把妇联组织组建率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目标的内容,为妇女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政府各职能部门也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妇建工作充分的保障和支持,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狠抓契机,加强管理,完善基层妇女组织建设。一是抓住契机,提高村两委中女委员比例。区妇联抓住妇女进“两委”的机遇,本着早着手、早安排、早介入的原则,提前做好调查摸底、组织动员、宣传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妇女参选意识和竞选意识,实现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进“两委”比例大幅提高。二是加强管理,推进“妇女儿童之家”建设。目前全区249个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实现挂牌全覆盖,并建成省级妇女儿童之家65个,市级的21个,区级的50个。各村(居、社区)妇女儿童之家有效整合资源,形成规模优势,做出鲜明特色。三是延伸触角,培育“双新”领域妇联组织。区妇联积极与两新组织负责人联系、沟通,宣传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的重要意义。按照“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组织”的要求,通过“先建立、后完善、再提高”的建设思路,不断扩大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的组建率。目前,全区25家社团和民办非公企业成立了妇女组织,392家定报工业企业100%组建了妇委会,基本实现了规模以上双新组织妇女组织组建全覆盖,有效构建区、街道、社区、企业四级妇女组织网络。

3、搭建平台,提升服务,激发基层妇女组织活力。一是搭建创业就业平台。坚持常态化举办妇联干部、妇女群众、女企业家、致富女能手等培训班,提高基层妇女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促进妇女群众增收致富。通过开展“十大巾帼创业之星”评选表彰,建立巾帼示范基地培树典型,持续实施妇女创业“小额贷款”,打造服务品牌,推动“巾帼创业就业促进行动”不断取得新成效。二是搭建家庭文化建设平台。精心设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后组织开展党的十和“我与中国梦”等重大主题教育活动、“献礼十建设新农村”__区大学生村官主题演讲、征文以及创业设计大赛,广泛开展 “最美家庭”、 “书香女性、书香家庭”、“孝亲

敬老之星”、“文明家风示范户”等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各类巾帼志愿服务活动132场(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家庭美德,以文明向上的家风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三是搭建妇儿权益保障平台。联合区司法局开通了“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热线”, 所有镇(区、街道)成立了“家庭暴力投诉站”,249个村(居)全部设立了“妇女维权站”,成立个人调解工作室65个,每年化解妇女婚姻家庭矛盾600余件(次),开展 “三八”妇女维权周等系列法制宣传活动20余场次,受益妇女约3万人(次)。深入开展“凝聚爱心,温暖童心” 结对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建立困境儿童档案和爱心妈妈档案__9人次。累计募集资金160多万元,用于资助贫困单亲母亲、残疾妇女儿童、两癌妇女和孤贫儿童,把妇联组织的温暖关爱送进了千家万户。1、重视不够,缺乏工作创新。

总体来看,妇联主席、村妇代会主任基本达到了年轻化、知识化,整体素质比过去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工作状态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部分妇联干部由于资历浅,没有工作经验,虽有工作热情,但缺少主动谋划工作的思路、方法,只能被动的完成上级任务。二是部分妇联干部认为妇联工作相对务虚,不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不容易出成绩,将精力重点投入到经济工作中,不用心钻研妇女工作业务,谋划工作思路,使妇女工作陷于被动局面。三是部分妇联干部缺乏积极主动争取党政重视的意识,不主动汇报,不主动协调,有好的意见和建议也不知如何得到领导的支持和采纳。

2、兼职过多,职能发挥不够。妇联干部兼职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妇女工作的开展。一是基层妇联工作往往身兼多职,如兼任招商、工业、统计、农业、办公室等工作,一些经济工作作为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硬性的任务、指标和较高要求。二是基层干部除固定的工作分工外,常年还要负责结合村居的突击性工作,如拆迁、矛盾调处、秸杆禁烧、防洪排涝等刻不容缓的阶段性重点工作。使基层妇联干部对妇女工作往往处于被动应付状态。

3、经费制约,积极主动性不够。目前,只有50%的镇(区、街道)妇联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另一半乡镇妇联开展工作时,每次都必须先请示经费,一定程度影响了基层大力开展活动的积极性。特别在提高女性素质、家庭文明建设、女性维权等方面,各种活动和培训开展得不够,使妇女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存在有组织无活动无培训的现象。村级运转经费本身就较为紧张,每一分钱都要用在刀刃上,开展妇女工作的经费更不是太宽裕。

4、离任村妇代会主任待遇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村妇代会主任的积极性。 曾经在最基层从事妇女工作二十多年甚至更长时间的村妇代会主任,绝大部分离任时平均几百元最多一千元左右的补助一次性清算回家,随着年龄的增长,基本生活都靠子女提供,甚至有的疾病缠身,也没有任何来源和保障,参加养老保险的部分离任村妇代会主任还要依靠子女办理垫交保费而享受农民基础养老金和农村合作医疗,一些老村妇代会主任到镇、村妇联反映她们的困难和现状,感到很委屈和无奈。

1、重视队伍建设,重视离任妇女干部待遇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强基层妇联组织设置、人员配备,配齐配强妇女干部,各村居党总支要重视村居妇代会组织成员配备,真正实现党建带妇建,让基层妇女组织更加坚强有力,同时要重视基层妇联普遍反应的离任村居妇女主任待遇问题,让那些曾经工作多年从事妇女工作的的老同志,生活上得到一定的补助或补贴。

2、组织学习培训,提高妇女干部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组织各层各级妇女干部参加系统的学习和培训,从而使妇联干部更加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创新妇儿工作方法,提高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大局的本领,提高妇女干部素质;在妇女群众中大量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在城镇妇女中开展创业创新培训班,层层级级抓学习,将学习培训作为妇联干部群众提升能力素质的常态化举措。

3、要进一步加大对妇联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交流力度。要扩大选人视野,把那些素质高、能力强、懂技术的优秀人才吸引到妇女干部队伍中来。要教育、引导各级妇联干部处理好专兼职工作的关系,明晰自身工作的主要职责,充分发挥兼职的优势,加大协调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在选拔干部时不忘考核妇联干部,调整班子时不忘充实妇联干部,确定后备干部时不忘培养妇联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妇联干部,把妇联作为培养、锻炼和输送女干部的基地。

对区妇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2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妇联系统信息工作培训会议,主要目的是改变当前全区信息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改进措施,全力推进全区妇联系统信息工作。今天的会议,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希望大家能很好地学习、领会、落实,让会议达到预期的效果。下面,我对做好信息工作讲三点意见:

围绕“深”字,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是一项很复杂、也很锻炼人的工作。口号年年在喊,大家也都知道要这么做,但真正落到实处还有一定距离。今天,我们也下了决心,要改变现状,更多的在深度上用力,努力使信息回归其应有的意义和价值。希望大家工作中重抓两个方面:一是重抓调研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是妇联干部的基本功,是一门科学,也是做好信息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涉浅水者见鱼虾,入深水者见蛟龙。”浮在面上,底下是何种情况,只会若隐若现、若明若暗。我们常抱怨精心设计的工作上头热、下面冷,但大家有没有真正调研过这项工作是否是基层、是妇女群众和家庭想要的。希望各地妇联坚持问题导向,真正把调研工作摆上位置,结合实际,确定1—2个重点调研课题,沉下身子,真调研,摸实情,求真解。二是重抓特色亮点工作经验的挖掘。今年的信息工作,我们要更加重视发挥《__女性网》的作用,更多的推介各地特色亮点工作,使各级妇联创造的鲜活经验不仅能够干出来、做出来,而且能够说出来、报出来、复制出来。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面上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促进全区妇女工作整体发展。希望大家把好的经验挖掘出来,把深层次的问题反映出来,把好的建议适时提炼出来,我想,这样的信息才真正有特点、有力度、有份量,信息的参谋作用才真正算是参得进、参得准、参得高,谋之有力、谋之有用、谋之有为。

近年来,新媒体强大的传播力量、巨大的动员能力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已成为社会舆论的“集散地、发酵场、放大器”,各级妇联也越来越重视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阵地开展工作,实现对妇女群体的有效凝聚。下阶段,我们要更加重视新媒体的运用,实现广覆盖、广宣传。一是覆盖人群要更广。对微信的开通,请大家结合实际,逐步推进。对现有的__妇联微信这个统一平台,我们也要加大人力和财力的投入,希望大家能通过多种途径,如朋友圈、qq群等联手进行推广,尽快增加粉丝量,共同把这一平台建好用好。二是内容覆盖上要更广。一方面__妇联微信要更多的增加各地的工作聚焦,同时也要用好南通妇联微信平台,推介__的品牌工作,在更广的范围内提升影响。另一方面,要瞄准妇女儿童和家庭需求,广泛开展创业就业、权益维护、学习提升、科学家教、生活健康等知识宣传和互动交流,为妇女和家庭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提高点击量、阅读量,进一步增强妇女工作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对区妇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3

首先,思想高度重视是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前提。在工作中,能够充分感受到,各级妇联组织非常重视妇联维权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尽管工作资源缺乏,但各级妇联能够创新思路、开辟路径、想方设法、克服困难,有效解决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场所、人员、保障等问题。全市10个示范调解室,分别依托妇联、法院、民政、县矛盾调处中心等机构建立;在调解室建立过程中,各级妇联做了大量沟通、协调工作,也得到了各相关单位的积极支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加培多次对此项工作表示肯定。

其次,推动多元参与是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基础。在基层调研过程中发现,各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构能够充分吸纳社会各方力量(退休妇联主席、政法干部,律师,基层社区负责人等)担任人民调解员,参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调解室能够充分发挥这些调解员了解法律、熟悉政策、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妇女工作的优势,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大量婚姻家庭纠纷。

再次,推动机制融合是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保障。“工业化时代注重精细分工,互联网、信息化时代更强调融合发展”,这一理念非常切合当前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设。在业务融合上,各级婚姻家庭调解机构坚持以人民调解为主线、以《人民调解法》为基本法律依据,通过职能捆绑、业务共推、工作阵地和调处资源共享,推动专业行业调处组织与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矛盾调处中心(调解室)之间“条块融合”。在机制融合上,各级综治组织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纳入全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融合调处机制建设体系,协同推进相关工作;各县区综治办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构纳入业务考评和“以奖代补”范畴,对成功化解的案件实行个案奖补,推动了调解质效的提升。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围绕今年以来出台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实施意见,推动基层单位抓好工作落实,重点在完善社会各方力量有效、有序参与婚姻家庭矛盾化解上下功夫、求实效。积极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加大对妇联维权和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为更好地提升调解质效提供有力保障。

对区妇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4

一、考核对象

各直属单位妇委会。

二、考核范围

列入本办法评比考核的信息包括:被全国、省、市、区妇联网站和妇女工作报刊杂志采用的信息;经区妇联上报被录用在区级以上其它各类媒体的信息。

三、考核内容

1、信息报送内容。各直属单位妇委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本单位工作中心,以服务妇女发展、服务卫生发展为重点,积极向局妇委会报送“精、准、快、优”的信息。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国、省、市、区妇联组织和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及卫生局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新形势下,开展富有特色的卫生妇女工作、推进卫生妇女发展的新思路、新经验、新成效;加强和改进卫生妇女工作和妇委会自身建设的工作举措、工作成效和相关意见建议;

(3)本单位涌现出的优秀女性典型事迹(每篇事迹不少于1500字);

(4)本单位妇女群众关心的,妇女发展和妇女维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

(5)卫生妇女群众的思想动态和呼声;

(6)与卫生妇女有关的重大事件;

(7)为推进卫生妇女工作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调研报告;

(8)与以上各类信息相关的图片信息等。图片信息要求图片色彩、画质鲜亮,人物神态生动;巾帼风采必须配介绍人物本人照片(照片长宽比例要求:4:3)。

(9)时间要求:动态信息必须3天内报送,超过时效的信息,不予录用。

(10)字数要求:动态信息不超过600字,综合信息不超过1000字,图片新闻解说词不超过100字。

2、信息报送要求。

(1)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求信息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重大事件上报前应核准事实。

(2)要坚持及时有效的原则,及时捕捉党和政府关注而又与卫生妇女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做到快收集、快处理、快上报,防止紧急信息遗漏、延误。

(3)要坚持讲求质量的原则,注重深度信息、精品信息和问题信息,做到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富有特色,不断提高上报信息录用率。

四、考核标准

信息考核采用计分制,区妇联采用以网站统计为准,全国、省、市级采用分别以市妇联通报为准,《女性》及各级党报党刊采用以剪报为准。

动态信息(图片信息和信息快递):被全国、省、市、区级妇联网站采用的每条分别为3分、2分、1分、0.5分;

综合性、专题性、研究性信息:被省、市、区级妇联网站采用的每条分别为6分、4分、2分;

综合性文稿(调研文章、事迹报道及其它综合性的文稿):被全国、省、市、区级网站采用的,每篇分别为8分、4-8分(视质量和性质)、6分、4分;

《女性》整版采用的每篇计8分,市级党报党刊采用的每篇加2分;《妇运》整版采用、省妇联《妇工要情》采用的每篇计10分,省级党报党刊采用的每篇加5分;《中国妇运》采用的文稿和信息每篇各计8分和3分,全国妇联《妇工要情》采用的每篇计20分,国家级党报党刊采用的每篇加10分。

同一文章或信息被不同级媒体录用,以高一级媒体计分,不重复计分;同一文章或信息被同一级别的不同媒体录用,只计一头,不重复计分。

五、考核评比

信息考核工作纳入年度妇女工作目标考核。未完成信息任务指标的,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时,信息工作不得分,且原则上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六、报送方式

对区妇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5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法制观念

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宣传,坚持面向群众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进一步树立男女平等观念,尊重妇女,保护儿童。

(一)组织重大纪念日和节日的宣传教育活动。以“3.8”维权周、“11.25”反家庭暴力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组织区、街、社三级妇联上下联动,集中开展声势浩大、各具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送法进社区,通过开展各种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提高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增强社会各界认识男女平等、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观念,营造大维权舆论氛围。

(二)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宣传与妇女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借助街道文化活动中心、家庭驿站电子显示屏,展示妇女群众依法维权的成果;在区妇联网站及时充实完善有关法律知识,发挥网络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独特功效。

(三)开展家庭法治文化宣传活动。组织普法工作者、女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巾帼家庭教育志愿者等开展广场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组织协调各部门广泛深入开展法制文化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抓好《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法》等关系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利用母亲学堂、家长学校举办报告会,邀请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前来授课,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法律、崇尚法治、鼓励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二、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强化来信来访调处办结力度

充分认识做好来信来访调处工作是预防矛盾激化,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减少不和谐因素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工作,把“平安家庭”创建落实到解决困难、化解矛盾上。

(一)提升接待能力。坚持依法治访、以情接访。按照“分级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把住初信初访关。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综合运用教育、疏导、服务、调解的办法,做好上访妇女的情绪疏导、矛盾化解工作。及时发现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推动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巩固妇联干部接对走访制度。发挥群团组织优势,扎实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针对婚姻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影响家庭平安的突出问题,开展社会矛盾的大排查、大调解;完善和强化工作,探索建立集接待、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心理疏导于一体的工作模式,在协调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拓展妇女议事内容。从实际出发,重点开展当前婚姻家庭中妇女权益维护难点问题的专题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大力推进社区妇女议事制度,通过开展多形式妇女代表议事活动,激发广大妇女源头参与的热情和水平。

(四)健全工作责任制。坚持接访工作专人负责制,确定专人承担日常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为妇女提供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婚姻家庭方面的维权咨询与法律服务,教育引导妇女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自我维权能力,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

三、拓展平安家庭创建的深度和广度,夯实社会稳定基础

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大局,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拓展领域,提升创建水平,充分发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在服务妇女、维护权益、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强化维权服务,增强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效性。将平安家庭创建与畅通妇女诉求表达渠道相结合。与法院、公安、司法、劳动等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共同创建工作规范、服务到位、维权有效、群众欢迎的“妇女维权示范岗”,不断巩固和完善维权合作机制和服务阵地。扎实开展“六进”活动,提高广大家庭成员遵纪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使创建活动贴近家庭、贴近群众。

对区妇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6

论文摘要 2009年以来,高检院出台了多项检察改革措施。本文拟以花都区检察院公诉部门的工作实践为基础,针对检察改革的贯彻落实情况、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一些完善的建议。

论文关键词 检察改革 措施 公诉

2009年以来,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法律监督和检察机关自身监督,高检院出台了多项检察改革措施。花都区院公诉部门根据高检院的部署及省院出台的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组织领导,积极制定工作细则,完善衔接配套机制,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措施,深化检察改革并取得了一定成果。

一、健全诉讼监督工作机制

(一)健全完善非法证据排除机制

主要文件包括《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花都区院公诉科为应对两个证据规则的出台:(1)建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通过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共同协商,在全市率先制定了《刑事案件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规程(试行)》,从适用范围、作证程序、作证内容、职业保障四个方面全面规范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并在司法实践中运用该机制,成功起诉多起案件。(2)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与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建立联系,将纠正违法通知书直接发到指挥中心。以《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等方式,重点监督违法取证和消极取证等问题。其中2011年全年共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次,检察建议1份,检察意见书1份,追诉案件7件/12人,成功追诉3件/5人,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均进行了书面回复并及时有效整改,取得了良好的监督实效。

存在的问题:(1)取证主体不合法。(2)取证手段不合法。(3)证据形式不合法。

完善的建议:(1)进一步加强引导侦查能力。以实行口头补查和书面退查相结合的方式,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补充侦查提纲。建立退查案件质量跟踪反馈机制,及时主动地和经办人联系,督促其快速解决问题,并及时将各经办单位、经办人补充情况以意见反馈的方式告知区公安分局。(2)加快建立庭审旁听和案件反馈机制。一方面对于部分重大、疑难案件,邀请公安机关在开庭时旁听,亲身体验庭审对案件证据的要求,提高公安人员证据标准和取证意识;另一方面,对于改变定性、另案处理的案件,及时向本院侦监部门了解情况,从批捕阶段不断提高案件质量。

(二)拓宽诉讼监督的范围

主要文件包括《关于加强适用简易程序公诉案件诉讼监督工作的通知》。花都区院公诉科加强对简易程序案件的监督:(1)通过提出书面量刑建议书的方式加强对简易程序公诉案件的监督,法院在判决时应当说明是否采纳及理由。(2)建立简易程序案件庭审笔录送达机制。法院在案件抗诉期限届满之前,将庭审笔录以书面或者电子文档的形式送达检察院,填补了监督空白,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存在问题:新刑诉法对简易程序做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如修改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检察院要派员出庭等。

加强监督的建议:(1)强化对简易程序启动进行监督。根据新刑诉法,检察院认为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在提起诉讼时仍可以向法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建议;对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要对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理由进行审查。(2)强化对简易程序庭审进行监督。基于目前我国的国情,有限的司法资源与严峻的刑事犯罪形势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一律派员出席简易程序必然面对着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等多方面的压力。除了体制及人员配置上的进一步完善以外,基于简易程序案件事实清楚、证据较充分,检察院可以将监督重点放在是否符合适用条件、被告人供述及证据的变化、审判方式是否合法、量刑等重点上,并且可以与法院协商建立相关机制,将简易程序案件的开庭时间集中,以提高庭审的效率。(3)强化多种监督手段的运用。发现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和错误时,可以直接或者间接纠正,并且法院要将纠正结果及时告知检察院。具体形式可以包括建议暂时休庭、要求法院变更审判程序、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提出抗诉等。

(三)健全完善量刑建议工作机制

主要文件包括《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花都区院公诉科采用书面和口头量刑建议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推行量刑建议工作,截至2011年10月底,试行量刑建议的案件1063件/1589人,占已提起公诉案件总数的100%,该年度案件上诉率为6.74%,抗诉率为0.1%、发改率为7.35%,区法院采纳的比例达到95.6%以上,工作成效显著。

创新建立了两项机制:(1)探索建立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间表现情况的量刑建议制度,将被告人的庭前羁押期间表现作为量刑情节之一。(2)创新性提出罚金刑量刑建议。2012年上半年,为配合省市两委“三打两建”专项行动,着力打击经济类犯罪行为,针对法院审判实践中对经济类犯罪刑罚轻缓化、非监禁化的趋势,创新性提出罚金刑量刑建议,并均被法院采纳,使犯罪嫌疑人在被判处自由刑的同时承受罚金刑,以增加实施该类犯罪成本的方式遏制该类犯罪行为,取得了良好效果。

存在的问题:(1)仅涵盖了部分常见罪名,对其他罪名未做出具体规定。(2)从轻、减轻情节调节幅度过大。(3)基准刑及量刑情节认定的随意性较大,缺乏规范化标准。(4)量刑情节的举证责任分配不明,部分证据无法查实。(5)量刑建议的采纳监督机制缺乏,制约机制有待完善。

完善的建议:(1)现行法律法规应与新刑诉法配套,高检、高法等部门应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实现量刑建议制度的规范化、统一化。(2)积极推进庭前证据展示制度。(3)重视调查量刑事实,明确量刑事实的举证责任。(4)强化监督保障。量刑建议后续保障应当建立具有层级递进的救济程序。

二、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主要文件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抗诉工作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规定》。

花都区院公诉科为切实规范抗诉工作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内部职责分工和协作配合:(1)认真研读《规定》、严格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负责抗诉工作的部门不承办职务犯罪侦查工作。(2)密切沟通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公诉、反贪、反渎及三部门内勤参加的联席会议。(3)注重规范管理,及时移送案件线索。研究制定了《案件线索管理制度》,加强案件线索发现、移送、管理、运用的规范化建设,对各诉讼监督环节发现移交的案件线索,实行专人负责、汇总登记、集中管理。

目前存在的问题:监督反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以保证内部监督制约的实效。

完善建议:(1)依托案件管理中心这一平台,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线索通报移送制度,加快实现检察机关对案件线索统一管理。(2)应加强跟踪反馈,确保监督制约取得实效。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对于公诉部门或其他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都需要做出书面反馈并说明理由。

三、健全刑事和解机制

主要文件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

花都区院公诉科在办案中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探索检调对接的工作模式,对受理的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案件移送调解,建立与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沟通、密切配合的工作衔接机制。在2011年期间,积极促进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达成和解,着力化解双方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达成刑事和解协议案件数达到24件/30人。

存在的问题:(1)对于达成刑事和解的主动性不够。受制于现有的司法制度,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对于民事和解一般仅作被动审查,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利于双方矛盾的化解和社会和谐。(2)缺乏跟踪、约束机制。刑事和解本质上是双方达成的民事协议,检察机关在审查后一般不能有效的对双方实际履行的结果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约束。

完善的建议:部分双方确有和解意愿,但基于经济困难无法及时和解,现有的制度也无法对双方进行有效救济。应建议统一的和解基金。

四、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

主要文件包括《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非监禁刑工作体系的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工作和扩大非监禁刑适用的若干意见》。

目前未成年人犯罪在该区略呈上升趋势,且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和犯罪手段成年化的倾向。花都区院公诉科结合未成年人的检察工作实际:(1)建立案件专办机制。(2)建立分案制度。要求公安机关在移送案件时,严格分案移送。(3)建立“圆桌”审判机制,并邀请人大、政协代表旁听。(4)创新建立了企业参与未成年人罪犯的社区矫正机制。为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及新型社区矫正网络的建立提供了新的途径,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未成年人再犯罪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