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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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办法

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办法范文1

   

一、组织收入工作

   

今年以来,税政工作继续以组织收入工作为中心,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深入挖掘政策潜力,大力加强税政管理,保证了各税种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是加强各税种的管理,保证各税种收入的稳定增长。年初,我们就提出了各税种收入每月必须较同期有所增长的目标,每月对各税种的收入情况进行监督和分析,采取多种措施,狠抓薄弱税种、薄弱环节的征收管理,保证了各税种收入的大幅增长,截止11月,有五个税种增幅居全省第五,其中多个税种增幅居全省第一。

   

二是加强税源管理,抓住组织收入工作的重点。今年,我们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重视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年纳企业所得税100万元以上的10家企业进行重点监控,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情况,分析税收增减变化原因,有针对性的开展管理工作,着力解决纳税大户的税收问题, 共到济钢、豫光、沁北电厂、 奔月集团、xx煤业等企业,就有关税收政策进行辅导几十次,得到普遍好评。10家重点税源企业共入库企业所得税 万元,占全市企业所得税总收入的 %。个人所得税方面,继续加大和完善了对全市50家重点扣缴义务人和100 家重点纳税个人的管理和监控,保证了个人所得税的大幅增长。

   

三是加强新税收增长点的管理。结合我市情况,对发展形势好,税收增长潜力大的行业,采取措施加强税收管理。如针对我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加大,加强建筑营业税的管理;针对煤炭行业、电解铅等行业经营形势的好转,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针对企业改制股金分红的增多,加大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等,切实将税收增长点转化为地税税源。

   

二、税收政策贯彻落实工作

   

200x年,我们坚持依法治税原则,认真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加强对各基层地税部门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职能效用,保证了国家各项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

   

一是落实再就业税收政策。贯彻落实再就业税收政策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我们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与劳动保障部门协调,通过电视、政府网站、全市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举办再就业政策培训班,使每一位下岗人员了解有关政策,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因再就业政策落实不到位引起的下岗人员上访案件,保证了社会稳定。

   

二是落实企业改组改制有关政策。今年,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和《xx市地方税务局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落实了关于企业改组改制和股权投资、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税收政策,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得到了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三是落实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有关政策。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第三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科研单位、农口企业、金融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校办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认真办理企业税前扣除财产损失、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等涉税审批事项,促进了经济结构的优化、环境的保护,消化了企业的部分包袱。

   

四是落实科技投资和创新有关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对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实行加计扣除等等。这些政策的正确执行,有力地推动了我市企业的技术投入、技术升级,拉动了市场需求,服务了科研体制改革的深化。

   

五是落实城镇化建设有关政策。狠抓了重点城镇的组织收入工作,为重点镇建设提供了充足的财力保障,积极兑现重点镇纳税人的优惠政策,支持乡镇企业的经济发展,加强了重点城镇税收的执法监督,促进文明执法。

   

据统计,200x年度,我局共计审批各类政策性减免税 万元,其中: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1767万元;为213户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再就业减免税55.8万元;办理税前弥补亏损592万元,审批税前扣除资产损失金额1310万元。

   

三、税种规范化管理工作

   

我们牢固树立税收管理精细化、科学化的理念,加大分行业分税种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了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以年度纳税申报工作为重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成效显著

   

1-4月份,全市上下将200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做为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市局除成立汇算清缴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安排布置汇算清缴工作外,制定了《200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方案》和《xx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业务政策和工作安排的多个文件,并对汇算清缴全过程进行监控,注重汇缴前的宣传发动、汇缴中的政策辅导、汇缴后的审核统计,使汇算清缴工作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落实,保证了汇算清缴工作的成效,企业共自核审增应纳税所得额2576万元,审增所得税848万元;审减亏损2121万元。重点检查企业15户,共查增应纳税所得额46.4万元,查补企业所得税15.3万元,罚款10.5万元,合计25.8万元。共2页,当前第1页1

   

(二)牵头做好了货运业税收管理

   

今年以来,根据总局和省局制定的货运业管理规程,和征管、发票、信息中心紧密配合,明确职责,搞好协调,货运税收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是加强对货运业纳税人的日常税收管理。继续加强代开票纳税人的认定和审核工作,严格落实总局的“三个办法,一个方案”,规范管理,逐步完善货运业营业税的税收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和国税部门的协调联系。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做好信息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三是针对纳税人借证开票的现象,制定了单车月开票最高限额,保证了货运业的税收秩序和税款的足额征收。全年共入库道路货运税收1713万元。较同期增收增长1.2倍。

   

(三)切实加强煤炭行业的税收管理

   

根据省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工作的会议精神,针对我市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现状,市局高度重视,一是成立煤炭行业税收

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和税政、征管、稽查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督导组,明确工作任务,督查工作进展。二是紧紧依*政府,加强部门配合。先后多次与克井镇、邵原镇、下冶乡党委、政府结合,取得公安、煤管、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形成了当地政府牵头抓、有关部门横向联系、单位内部纵向配合、齐抓共管的控管网络。三是全面调查,合理调整税负。成立了两个税源调查小组,先后两次对全市34家小煤炭生产企业开展调查,逐户调查核实各小煤炭企业的产量、销量、价格、成本等情况,并根据小煤矿的设计年生产能力、地质结构、开采条件、用电量、市场行情等情况,对各小煤矿税收定额进行重新调整。四是强化基础管理,完善征管措施。对所有煤炭生产企业逐户建立了征管档案,专人管理,定期上报税收征管情况和税款入库情况。并实行“阳光办税”,对核定征收的小煤矿公开核定产量和税额,增加办税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对煤炭行业的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税收秩序,保证了税款的足额征收,全年煤炭企业共入库地方各税3237 万元,同比增长117。9%。

   

(四)规范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

   

针对我市房地产投资热潮,我们采取措施加强了该行业的税收管理。一是加强开发项目的户籍管理。对全市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普查登记,建立管理档案,详细收集和登记每一开发项目的立项报告、开工日期、开发面积、有关证照、合同及纳税情况,并定期由管理人员深入现场进行核实,全面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杜绝虚假申报。二是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4月份,市局召开了全市房地产企业管理工作会议,会议重点讲解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等相关政策,并将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和转让房地产营业税等管理办法进行系统讲解,将政策宣传到每一个纳税人,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三是严格执行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和预征制度。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征收方式进行鉴定,企业在申报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时,必须同时按核定征收率或预征率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保证了土地增值税的足额征收,截止11月共入库土地增值税36万元,较上年增长1700 %。四是从严界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对全市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进行全面鉴定,对核算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实行核定征收,预征所得税。通过整顿工作,规范了房地产税收管理秩序。

   

(五)强化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管理

   

今年,我们在继续抓好行政、事业单位、私人出租房屋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管理的基础上,着重对两税的征收范围和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进行了调整。一是针对我市市区范围的扩大和各建制镇发展的日新月异,与政府联系,对市区范围和各建制镇政府所在地镇区范围进行重新明确,确保将所属范围内企业全部纳入两税征收范围。二是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及城市规模的扩大,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拟订了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的方案,提请市政府按程序报省局批准后,通告全市执行,为确保今年土地使用税大幅增长打下了基础。三是从税源基础工作入手加强管理。根据重新调整的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建立多级税源数据库。对应税房产原值、应税土地面积、应纳税额等情况登记造册,并通过微机建立税源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四是在申报期内,对纳税人申报资料,对照新标准进行逐户审核,严格把关,保证企业正确申报缴纳税款。通过以上措施,今年房产税共完成 万元,增长 %,土地使用税共完成 万元,增长 %。

   

(六)抓好涉外税收管理。一是加强重点税源管理不放松。对移动公司形式多样的收入项目,以及永坚房地产公司预收房款及其他收入加强监管,尽量保证收入的整体上升。二是加强对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一些小税种的日管,确保各税应收尽收。三是对联通公司新增涉外业务及时纳入税收管理,确保涉外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今年共入库涉外税收 万元,较上年增长 %。

   

四、调查研究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紧密结合地方税收征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税政调研活动,3月份和计会科结合对全市今年税源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对全年税收收入进行了较为客观的预测。4-5月份开展了营业税普查,6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车船使用税税源普查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调查及数据库建立工作,8月份对福利企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展开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发现了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今后加强税收管理和政策的修订提供了依据。

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办法范文2

一、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方面存在问题:

当前房地产企业在所得税申报方面普遍存在故意少申报收入多申报成本、费用,少计当期应纳税所得的现象。具体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1、隐匿预收房款。有几种方式,一是将预收购房者的预付款挂在“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上,或记入“短期借款”等科目,账面不反映收入,但管理人员审核企业当季报送的报表和申报表,可以发现申报的收入与掌握的销售进度不符,报表上反映的往来款增加较多,再实地核查企业的会计核算凭证,从而发现企业故意隐瞒收入的现象;二是用自收凭证收取预收房款,存入非基本账户或其它银行卡上,故意打埋伏,这种做法隐蔽性较强。故然开发企业最终会因购房者需要开具发票而作收入处理,但明显减少了当期收入,减少当期应缴税金;三是将预收的定金以购房者的名义存入银行改头换面不作预收款申报收入等等。

2、隐瞒销售收入。与销售公司联手操作,将部分房款存到销售公司账上少开票作收入;价外收取的代收费用不符合代收代缴规定的另用自制凭证收取不入账或挂往来账上;收到银行拨付的按揭款后不及时入账,开成账外收入,或挂在“短期借款”科目。

3、延迟结转收入。大多数开发企业都以办理竣工决算为收入结转的时点,通过延迟办理竣工决算拖延收入结转的时间,或者部分开发企业以款项收齐开具正式发票为结转收入的时点,收入确认由企业人为控制,这种两种做法在房地产企业较为普遍,总局新的31号文件明确了完工产品的三个条件,新的文件有效的遏制了企业故意延迟结转收入的现象。

4、成本费用支出不实。房地产企业的成本费用项目多,构成复杂,专业性强。因此虽然大都数企业成本费用的列支取得的票据是合法的,但税务部门审核时对其支出的真实性和合理性难以准确界定。主要有四种情形:一是开发项目分期进行,对先期开发部分的成本确认困难。如某房地产企业2005年从地税部门开具一份建筑安装发票,注明建筑安装收入8000万元,一次性列入开发成本,记账凭证后未附任何明细,尽管企业仍处在一期开发阶段,该支出额未超出期初预算,但企业也应该提供成本支出的具体构成,是包工包料的应该提供本期开发产品的详细的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辅助资料,不能提供具体的成本支出明细内容,那就存在先开发的项目成本人为加大的可能,影响当期应纳税所得。房地产企业普遍存在重财务核算资料轻工程建设审批资料的收集保管的现象,财务部门与工程建设部门各司其职,对企业进行评估或检查时大多数企业都不能完整、准确地提供税务部门需要的的预决算资料、相关合同、规划设计审批手续,造成未竣工决算工程项目成本结转审核确认的困难;二是实际开发成本超出预算的企业不能提供确凿的证据。有部分企业存在开发成本的实际支出数明显超过工程预算,企业一般只提供最终的决算资料,并不能提供相关的合同变更书,给出成本增加的合理理由,由中介机构出具的房地产企业决算资料因各自的利益关系和原因并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开发成本,由此给税务部门的审核带来难度;三是人员变动频繁,公司前后的管理模式和资料的保管出现脱节。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后或已开盘销售后,一些企业因投资人之间合作关系不佳或实际运作时资金困难等诸多因素撤资换人,由此带来投资人和企业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相关资料保管不善,对审核中发现的有些问题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造成税务部门审核难;四是部分期间费用的支出数额过大,与实际经营需要不相符。这种情况也较为普遍,有些企业费用中出现大量的办公费支出、劳保用品支出以及工资支出等,没有附物品采购明细,没有许多的人员用工,明显存在以虚开、代开的发票或工资支出单列支各种隐性支出使不合法变为合法的现象。

5、人为多结转销售成本。主要有两种现象:一是加大先期开发成本费用。现有的大部分开发企业均为项目开发,开发项目虽不大,但多数分期滚动开发,这就给企业人为加大先期开发费用有机可趁。企业在整个开发项目完工前按土地出让合同分期付清土地出让金、拆迁补偿费,在项目开发前期付清规划设计费等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企业全部计入开发成本,不按分期开发的项目分配计算当期的开发成本,必然加大本期计税成本。二是按预算预估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会十分注重资金的时间价值,在未形成工程决算时,一般不会按合同总价款全额支付工程款,因此开发企业也就无法取得对方的合法票据,他们会从自身利益考虑根据已付的工程款计算开发成本,或者干脆按工程预算计算开发成本。这两种方式都违背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第三条及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第八条第4、5款要求开发产品成本必须真实、合法的基本原则,由此带来同样的后果就是加大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和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减少了当期应纳税所得。

6、混淆期间费用和开发成本的界限。主要表现在:一是混淆开办费和开发成本、期间费用的界限。有些开发企业将正常开工建设后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添置的固定资产等均作为开办费,待工程开工后作为期间费用一次性税前扣除;二是混淆当期费用和开发成本的界限。最常见的是将成本对象完工前发生的各种性质的借款费用直接在当期费用中列支,售楼部、样板房的装修费用未单独核算时企业未记入开发成本直接作期间费用税前扣除。

7、财务核算欠规范。会计科目设置和运用的较为随意,多数房地产企业都未设立“开发产品”科目,对完工的确认从财务资料上无法判断。“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科目的运用较为随意。预收房款时缴纳的地方税金直接记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在2005年以前税前扣除,未通过“递延税款”这一过渡科目核算。

8、视同销售行为不确认收入。企业一般对这类行为不会主动向税务部门申报,被税务部门检查或评估发现后再确认收入,如以房屋回建的形式作为拆迁户的补偿、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用土地使用权换取开发产品等等,不作少记当期收入。

9、利用关联关系转移利润。一是成立仍属于自已的房地产销售公司,转移利润少缴税。二是关联企业之间开具施工发票、预收预付款只记借款费用,不记应收利息收入等。

10、房地产企业没有把及时向税务部门报告开发销售进展当作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税务部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策不明朗。主要表现在:

1、国税发(2003)83号文不完善的方面:完工结转的时点不明确,期间费用的扣除不统一,总局31号文下发前各地根据自行对政策的主观理解去执行,带来完工确认的时间不一致,收入结转不一致。预售期间发生的期间费用是否应并入当期申报,执行口径也不统一,影响到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2、总局的关于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两个文件列出公式注明均按总成本和总可售面积计算单位销售成本,以此作为结转已售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这种方法显然存在一定的弊端,其确认的计税成本与不同售价产品所确认的收入不配比,造成既有商品房又有商铺开发的企业商品房先售出的先期实现的利润小,后期商铺卖得好实现的利润大,但如果商铺迟迟卖不出去将会出微利或亏损的现象。某城区以商贸经营为主,但商铺的价格定位较高,与商品房相比高出70%以上,有的甚至2-3倍,除个别处于市中心商铺相对好卖、资金回笼快有较高的利润外,大部分中小规模的企业均出现商品房已售完但商铺迟迟卖不出去的局面,多数是微利或亏损,因此采取这种计算方法显然违背了国税发(2000)84号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的收入与成本费用相配比的基本原则,影响了当期税收的实现。

3、2006年以前文件未规定企业向税务部门反馈房地产开发相关信息应作为纳税人的义务,在征管力量不足的情况下造成税务部门不能及时掌握企业的开发进展,管理不到位。

4、对账证不健全拟实行核定征收的,实际操作有难度。总局31号文明确新办房地产企业事先不得直接核定征收,那么对通过核查后拟核定征收的企业如何核定应缴税款。31号文只表述为“对其以往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并逐步规范。”那么实际征收时会涉及三个问题:一是这里所指的:“以往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是当年应缴的还是房地产企业开工以来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未予明确;二是按国税发(2000)38号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对房地产企业来说,如从开工以来计算则与38号核定征收办法规定的“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相悖,如按当年预收收入、销售收入或当年发生的成本费用计算核定税款则又因房地产企业成本按整个项目累计滚动计算而无法核定,三是由查账征收改核定征收后,按38号文第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为当年的1至3月底。”再有31号文上述引用的政策告诉我们,按核定征收办法后要促进企业“逐步规范”,这说明核定后仍可再视企业建账的规范程度在每年的1至3月份对企业改按查账征收,那同样存在再实行查账征收,如何计算企业的开发成本和计税成本,因此新的31号文在核定征收的具体操作上仍存在缺陷,以至于对实行过核定征收又改按查账征收的企业,如何进行税款清算,都需要一个适合房地产企业特点的更便于基层一线操作的所得税管理办法。

二是国税部门自身征管力量不足。当前国税部门具有一定房地产管理经验的人员很少,专职管理更难以到位,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制约了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管理质量。

(三)管理难和沟通难不利于房地产管理。一是房地产企业管理难。房产开发周期长,少则三、四年,多则十年以上,成本费用支出项目多,工程建设编制的预算、签订的合同、变更书,各级项目审批部门的批文等企业没有作为税务机关必须审核的资料妥善保管,或者无法提供,造成税务部门对成本确认困难,加之跨年度审核工作量大、企业法人、财务人员变更频繁,资料保管不善,带来审核工作难以到位。二是房地产业各相关部门的管理信息沟通不到位,国地税分设,部门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和各自为政,使总局提倡的实行房地产企业一体化管理难以在短期内到位。

二、加强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措施

(一)、注重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国土、建设、规划、房产管理所、地税等部门建立房产开发信息交流制度。要使这项制度落到实处,达到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及时沟通,政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政府既要支持、扶持房地产业促进经济发展,又要从建设法制社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高度,支持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房地产业的管理,特别是税收管理。政府设立一个派出机构既帮助协解决房地产企业在办理各种手续碰到的问题和矛盾,切实搞好服务,同时该机构又要对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为相关职能部门牵线搭桥,提供相关情况和信息,这样既规范了房地产企业的经营行为,又有利于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为税务部门及时掌握了房地产企业的开发信息、开发进展,强化动态监控提供保障。

(二)、关注房产开发的重点环节。从立项开始关注开发的几个重点环节:立项报批环节、项目批准环节、分期建设环节、竣工验收环节、开盘销售环节、清盘环节。掌握房地产企业每个环节发生的时点,针对每个环节适时采取管理措施,特别是抓住预售转销售的结转环节,实地核查确认完工时点,及时结转销售、成本。

(三)、建立房地产企业管理软件。全面反映企业开发项目的的基本情况:投资总额、开发面积、开发时间,开工时间,预计竣工时间、施工单位等;根据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制作开发产品备案台账,逐户记载每一套开发产品的建、销、存情况,在预售开始后企业必须在申报时向税务部门报送,从房源上控管。

(四)、严格政策界限,强化成本管理。总的原则是严格按照税法要求,成本费用的列支必须真实、合法。支出凭证的合法性是首要前提,更要注重审查支出的真实性,防止出现虚开代开人为加大成本费用的现象发生。抓住几个关键:一是建筑工程支出真实性的审核,重点审核土建成本、配套工程成本,参照本地区工程造价指导价,查看企业建筑安装工程合同,衡量成本费用水平是否真实、合理,如出入太大,必须要求企业说明超标准的原因;二是工程超预算企业成本费用的审核,必须提供双方签订的变更合同,说明变更的理由,是否在合理的范围以内,如没有变更合同,直接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税务部门有权根据行业标准直接核定其计税成本;三是按照收入成本配比的原则准确结转成本,要求企业在按工期分段确认成本的基础上,再按不同开发产品平均销售价格比分配计算不同类型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这种做法完全符合总局31号文件精神,使利润在不同价位开发产品之间分布均衡。

(五)、强化日常评估和税务稽查。税务管理人员利用纳税评估软件,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税收贡献率、所得税税负率、销售收入变动率、成本利润率等主要指标的监控,季度申报特别是汇算清缴期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加大评估和稽查力度,明显存在偷税情节的,依法严肃处理,问题特别严重案件重大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加大核定征收力度。通过日常巡查和评估,经常性对企业进行财务核算和税收政策执行的辅导和检查,对房地产企业尽量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最大限度用足用好税收政策,真实体现房地产盈利率较高的客观现状,对屡查屡犯财务核算确实不健全的企业,按收入额核定征收,对企业的核定征收从项目开始到销售终结执行到底,考虑房地产企业的特殊性及与总局38号文核定征收办法不相矛盾,总局应制定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作为核定征收办法的特例,便于基层一线人员在实际执行中有法可依。

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办法范文3

(一)认真学习,理解实质,在税收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按照总局局长提出的“五个坚持、五个努力”,即: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税收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税收;坚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努力开创税收事业发展新局面;坚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努力建设高素质的税务干部队伍的要求,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学习好、理解好、贯彻好、落实好十七大精神,用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把落实十七大精神体现在开展各项税收工作当中。做到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在坚持科学发展、构建社会和谐上下功夫;在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质量上下功夫;在坚持从严治队、提高队伍素质上下功夫。

(二)加强预测,完善监控,切实抓好组织收入工作。

正确把握组织收入形势,客观分析面临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既要正视问题和困难,又要看到经济发展的亮点和税收增收的动力点,坚定信心和决心,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努力完成组织税收收入任务。加强收入分析预测,提高收入分析预测的准确性和工作的指导性,掌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着力提高收入质量,加强现税征收,强化申报审核,严格缓税审批,做到月税月清;严格欠税管理,落实以欠抵退、以票控欠、欠税公告、强制清缴、加收滞纳金等征管措施,力保陈欠税清缴,杜绝新欠税发生。全面考核税收计划完成情况,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三)坚持依法治税,深入推进法制税务建设。

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把全面推行税收执法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和计算机自动考核作为落实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抓手”,依托信息化手段,实施对税收执法行为和执法人员全过程、全方位监控,为完善岗责体系、落实执法责任搭建新的平台。应用税收执法考核子系统对执法行为进行正式考核和通报,对过错行为按规定实行责任追究,考核结果纳入市局对县(市)区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岗位考核范围。狠抓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利用“四小票”骗抵税款以及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实施重点治理、重点防范,按照总局、省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对特定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抓好对重大涉税案件的查处,进一步落实大案要案报告制度。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处罚、执行和曝光力度,依法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震慑不法分子。

(四)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强化各税种管理。

认真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做好新旧税法衔接有关工作,加强宣传和培训,落实各种过渡性安排,及时反映并妥善解决新税法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新法在我市顺利实施和有效落实。加强增值税管理,进一步强化一般纳税人认定、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纳税申报审核等关键环节的税收管理,继续严格落实加强农产品、废旧物资行业的增值税管理意见,加强使用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税款企业管理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加强建材和金属制品行业的增值税管理措施。研究强化“两头在外”企业、总部经济、连锁企业和超市的税收管理措施。规范房地产税收管理,制定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探索开展反避税工作,进一步完善反避税信息资料库,加强对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监控,防范关联企业税收转移。强化出口货物税收管理。试点下放出口退(免)税审批权,研究制定加强小规模出口企业的退(免)税管理措施,组织开展出口退(免)税规范化管理情况检查。进一步加强征、退税部门的衔接,建立规范化的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工作制度,切实解决“就单审单,重审核轻管理”问题。加强与海关、外汇及外经贸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良性有效的信息互通机制,形成防范骗税合力。

(五)强化科学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强化税源管理,进一步深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制定科学、严密的税收管理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健全与税收管理员相关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税收管理员行为。注意减轻税收管理员不必要的负担,让税收管理员集中精力做好专职工作。完善纳税评估工作机制,提高纳税评估水平。加强户籍管理,完善纳税评估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统筹开展各系列、各税种、各项目的纳税评估工作,提高纳税评估综合效能。建立综合评估和专业评估协调机制,完善纳税评估工作规程,整合纳税评估项目,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全市实际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抓好重点行业的评估分析,全面掌握行业税源的动态发展情况,强化监控管理。加强纳税评估信息采集工作,拓展第三方信息来源渠道,充分利用各应用系统的信息和纳税人申报的资料。

(六)明确职责,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两基”建设。

强化管理基础建设,加强征管基础制度建设,细化征管岗责要求。加强对征管一线落实制度和岗责情况的跟踪监督。完善全能“一窗式”管理模式。规范发票领用、开具、缴销、保管行为,强化监督,推行使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发票的方法,逐步取消手工版发票。规范基层建设,开展基层建设规范化达标检查考评,加大对基层税务机关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力度,规范基层后勤建设,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切实落实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积极推进以县(市)区局为单位建立党委工作。

(七)整合资源,深化应用,加快推进税务信息化建设。

推进信息基础建设。建设省、市、县、分局的综合性通信平台,进行网络扩容,增加一个电信以外的网络运营商,完善计算机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拓展系统应用。完成开发增值税征收管理监控系统任务;全面开通网上申报、网上认证、发票查询、出口退税预审等网上办税业务;积极推进财税库银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建设;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系统;加强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后的使用管理和运维工作。

(八)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大力开展文明纳税服务,充分利用总局综合征管软件资源,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落实办税公开制度,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广多元化纳税申报方式,全面开通网上申报业务。开展“两个减负”调研,按照利于强化征管、优化服务的原则,提出进一步简化办税程序、行政环节,减少资料报送的措施。在征收管理一线开展“三零”,即“税收执法零失误、办税质量零差错、税收服务零投诉”评比活动,促进税务人员服务水平提高。创新形式,拓展内容,打造精品,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国税网站、手机短信、税收宣传教育基地和税收管理员等现有平台加强日常税收宣传;以第1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为重点,以《税收征管法》颁布16周年为契机,以“五五”普法为着力点,坚持不懈地宣传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依法诚信纳税典型,剖析典型涉税案例,进一步扩大宣传辐射面和影响力。

(九)以人为本,从严治队,推进和谐平安国税建设。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开展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和道德修养,强化各级领导班子的政治责任、执法责任、领导责任、岗位责任意识;响应广东省委的号召,积极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在全市国税系统开展“优秀班子”建设活动;加强后备干部培养,继续选拔优秀干部充实配备到各级班子和部门;加大交流轮岗力度,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强化管理监督,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按计划开展对县(市)区局的巡视检查。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坚持从严治队,强化队伍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纪律和管理制度;树立、表彰和大力宣传本系统先进典型;办好*国税大课堂;开展税收管理员、税务稽查能手竞赛活动,组织办税服务厅操作能手竞赛;统筹利用全市国税系统教育培训资源,加强“六员”培训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专业培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源头治腐力度;以领导干部、基层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加大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规范领导干部的行政行为;抓好日常廉政学习教育,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落实述职述廉和任前廉政教育制度;进一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高度重视、积极防范规范津贴补贴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问题;积极组织特邀监察员开展监督活动;积极参加地方政府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活动,促进全系统行风建设。

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努力建设*国税特色文化,增强全市国税系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完善文明竞赛办法,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办好全市书画摄影比赛和巡展活动;加强系统内各单位之间交流,组织全系统篮球、乒乓球比赛,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加强外部联系,密切与各级党政、各部门的联系沟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办法范文4

在管理机制上不断亮招

直属分局担负着我市石化、电力税源税收征管的重任,为此我们始终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促进税收持续、稳定增长。

一是完善重点税源管理机制上亮细招。分局不断探索对石化、电力重点税源有效管理的方式方法,对石化、电力企业实行驻厂管理,分别制定了石化、电力企业管理办法,调配专业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每月围绕国家政策走势影响、税收收入与企业经济指标联系等内容开展专题分析,异动情况及时向市局报告,为市局领导决策收入工作提供准确信息。分局通过对石化企业相关数据分析,测算出国际原油价格增值额临界点等一系列控制指标,对组织石化企业收入工作具有较强指导作用。

二是完善收入分析评估机制上亮新招。分局层层建立收入分析责任制,分户分行业确定收入分析指标,按月考核通报收入分析质量,对重点企业按要求及时上报分析材料。每月采集并税源监控数据,测算企业税负,并与税负预警值对比,超出预警值的进行纳税评估。科学进行税收预测,了解税收增减变化的原因,预测税收收入发展变化趋势,税收预测误差率一直控制在3%以内,为分局组织收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支持。

三是完善收入目标考核机制上亮硬招。分局不断完善收入目标责任考核制,强化收入目标考核。分户分行业分片确定收入计划,落实到税收管理员。

四是强化以查促收工作机制上亮实招。去年来,分局先后动员100多人次组织各类专项检查5次,重点开展了税收汇算清缴,个体户拉网式清理,漏征漏管及征管薄弱地段专项清查,商贸企业清收及欠税清理等检查活动,摸清税源家底,查堵跑冒滴漏。分局共查补税款48万元,收到了明显的以查促收效果。

在规范行为上不断求严

依法治税,为税之魂。分局将其视作税收工作的永恒主题,始终坚持严中求公、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使依法治税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预警求严。大力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提高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运行质量。积极开展内控机制建设,按工作流程设置岗位安排人员,由监察科负责执法岗位执法风险点,并组织执法业务培训,强化风险点的控制,对执法和行政行为进行全方位不同亮色的预警管理。

二是刚性求严。分局全面依托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制定了《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抽调力量进行系统初始化数据采集和审核工作,有效地保证了将税收执法的各环节纳入系统监控。同时,严格监督考核,做到在检查中有检查通知书,有检查底稿,有记录材料,并做好执法检查情况的归档整理。去年来,共发放工作督办单15份,涉及责任人13人次,及时改正错误操作。各执法科室开展日常执法自查,自查面达100%,并按月在分局互动机制会议上汇报。由纳税服务科按季对各执法科室日常执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达10%,按季进行工作点评。抽调各科室人员按照市局要求开展重点执法检查,检查面达50%以上。

三是环境求严。分局注重借助社会力量,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执法,着力塑造“优质服务、文明执法”的国税形象,通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作风整顿和效能建设,分局领导带队走访调查纳税人等活动,同时密切与工商、地税等部门协作,落实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管理信息,商讨做好工作,推进了部门综合治税,增强了依法治税的整体合力,优化了依法治税的社会环境。

在管理方式上不断求新

根据辖区纳税人的规模、行业风险及特定业务,细分税源,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实施税源分类管理,集中优势征管资源管好主体税源。

1、积极探索分级分类管理模式

分局按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对税源管理进行了4个类别的划分,形成了4个相对独立的专业化管理方式。一是负责加工制造业征收管理,二是负责个体工商户征收管理,三是负责商贸企业征收管理,四是负责其余如汽车修理修配、废旧回收、纯所得税企业、房地产企业等行业征收管理。以税收管理员制度为基础,大力推行税收管理员主、副管制度,通过优化税务人员配置,推进人力资源的优势互补和能力搭配,加强税源管理和内部监控,强化工作效率。

2、积极探索强化管理方式的保障措施

一是坚持信息管税互动例会制度。每月由分局信息管税专班信息管税通报材料,提出工作改进建议;业务部门汇报上月信息管税落实情况,对于疑点难点各部门共同磋商,集中研究解决。二是严格履行信息催办工作机制。通过数据分析报告,将责任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确定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做到有的放矢,收到良好的效果。三是建立健全落实反馈机制。将信息催办的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实现量化考核,并将落实反馈情况和落实成效进行定期通报。

3、积极探索管理方式的检验手段

分局成立了纳税评估科,专门负责风险管理和纳税评估工作。今年初,又抽调3名同志充实到纳税评估科,成立企业发票管理组和个体发票管理组,强化了纳税评估人员力量,进一步规范了发票管理秩序。同时坚持个税统评,避免对纳税人重复评估、重复检查。加大对低税负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的纳税评估,开展评估案例的分析和点评。去年以来,纳税评估585户次,其中下户核实 138户,案头分析结案420户,查补税款117.57万元,纳税评估调账税额565.85万元。

在管理平台上不断求实

分局作为全省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紧紧围绕“8152”工作要求,紧扣时代特色,立足高起点,勇做先行者,倾力打造一流办税服务平台。

一是构建内管标准。分局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示范窗口”的导向作用,加强办税服务软件建设。坚持开展“文明办税,让纳税人满意”活动,着装上岗,挂牌微笑服务;推行全程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首问负责制等办税服务制度,实现服务形式对不同情况、不同需求纳税人的全覆盖;对纳税人“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向社会推出了“服务项目、服务态度、文明用语、办税时限”等服务承诺,开辟绿色通道和特殊服务渠道。

二是构建服务环境。推行自助办税服务。引导和鼓励纳税人实行自助办税和网上办税,大力推行网上申报和远程抄报税、远程认证,提升了纳税人办税质效。

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办法范文5

为强化税源管理,完善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税源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切实重视税源监控工作

税源监控是一项通过对涉税经济活动和行为中有关信息和数据的掌握,全面了解经济活动的发展变化,规范涉税行为,为税收收入的组织管理和税收政策提供决策支持的税收管理活动。税源监控是与税收管理各项内容均密切相关的一项基础性管理工作,它贯穿于税款征缴入库的各个环节,是政策调整和税制建设的信息源,是规范税收行为的必要管理手段。因此,加强税源监控对加强和完善税收管理各项活动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税源监控工作,要通过对课税对象的精细化管理,最大程度地解决征纳双方涉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使应征税收接近法定税收;要针对税源监控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性和规律性问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操作性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形成强化管理的长效机制,推进税源监控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二、明确目标,准确把握税源监控任务

税源监控的目的是在规范税收行为的基础上,为组织收入、税收征管、税收政策执行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支持。税源监控的性质具有两重性,即规范税收行为和提供决策信息。规范税收行为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监控纳税人纳税行为,观察纳税人是否做到如实核算、申报涉税信息;二是监控税务机关的征收行为,了解税务机关征管工作质量和政策执行情况。提供决策信息,即通过对数据信息的处理和分析,全面掌握纳税人的税基形成及纳税情况,为组织收入、强化税收征管、完善和规范税收政策提供参考信息。

根据对税源监控目的的认识,确定税源监控的主要任务是:

(一)全面了解和掌握纳税人涉税经济活动和涉税行为的相关信息和数据。这要求税源监控要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尽可能多地掌握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包括各类纳税人的组织形式、注册情况、生产经营活动、财务核算及资产状况、债务情况乃至信誉等级。

(二)解读纳税人涉税经济活动和涉税行为的相关信息和数据,从中发现纳税人涉税经济活动的真实性、纳税行为的规范性以及这些活动和行为的发展变化趋势。

(三)综合纳税人涉税信息,整理涉税经济活动和行为的典型性和规律性问题,为税务稽查等后续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对依法科学组织收入、加强税收征管、规范和完善税收政策执行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划分范围,实现税源分级监控

税源监控范围是指税源监控的覆盖面。从监控的税种、监控对象、监控主体和监控的指标考虑,分别包括以下内容:

在监控税种上,涵盖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五个主要税种。

在监控对象上,涵盖国税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行业监控包括综合征管软件内置的96个行业的全部纳税人。

在监控主体上,依据效率原则和可操作原则,税源监控应坚持分级管理、多层监控、逐级细化的方式。省局负责监控:1.经营收入标准: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上年度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2.税金标准:上年度国内增值税、消费税“两税”或企业所得税(包括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下同)入库超过500万元的企业。市局负责监控:1.经营收入标准: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上年度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2.税金标准:上年度国内增值税、消费税“两税”或企业所得税入库超过100万元的企业。如上述监控范围内企业提供的税收占全市税收总量的比重达不到80%,各市需要根据本地税源实际扩展监控企业标准和范围。基层负责监控:本辖区内的全部纳税人。

在监控指标上,税源监控的基本指标应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税收财务信息和企业货物劳务纳税信息。1.企业基本信息。即企业的注册登记情况、隶属关系、税款缴纳方式等信息。具体包括:企业组织形式代码、企业名称、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类型代码、行政隶属关系、主管部门、国税税务登记证前六位号码、地税税务登记证前六位号码、企业财务核算方式及报表期、增值税缴纳方式、消费税缴纳方式、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形式、企业所得税国地税征收隶属关系、增值税出口退税方式、集团公司情况、企业职工人数、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监管级次、主管税务机关等。企业基本信息表的信息应于每年年初重新核实,并整理修订一次。2.企业税收财务信息。即反映独立纳税人的税收缴纳信息和财务核算的信息。企业税收缴纳信息源于企业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数据,数据源为税收综合征管系统中企业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数据的对应科目;企业财务核算信息源于企业财务报表数据,数据源为“一户式”综合税收管理系统中企业财务报表的对应科目。3.企业货物劳务纳税信息。即以企业生产经营的货物和劳务为对象的税收缴纳信息,数据源于企业纳税申报表数据,可利用税收综合征管系统中企业纳税申报表数据的对应科目通过数据处理转换生成。

各级国税机关要制定各类数据采集规范,明确各类数据采集岗位责任,逐步实现税收数据的电子化采集,严把数据采集质量关;依托省局信息化运行维护管理规定,建立各大应用软件集中运维机制,完善运行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软件操作培训,减少和避免操作失误;加大对系统基础数据的检测、通报、整改工作力度,将数据正确率和及时修改率纳入征管质量考核范围。以精细化的工作为保障,确保税源监控质量,提高税源监控水平。

四、分类管理,突出税源监控重点

(一)对重点税源企业重点管理。市、县国税机关要依照省局有关规定,分别根据纳税人生产经营及纳税规模确定重点税源企业。选派业务素质高、管理经验丰富的税收管理员管理重点税源企业。一是全面掌握税源情况。了解同行业信息和市场动态,加强对纳税人税源信息的收集,加强对纳税人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的巡查,加强对纳税人银行账户的监控,全面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资金流转以及原材料、产成品购销情况等各类信息。二是深入开展企业税源分析。掌握纳税人生产工艺、能耗物耗、财务比率等信息,分析纳税人申报的准确性,不断提高税源分析的质量和层次。三是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在履行管理职责的同时,及时宣传送达税收政策,开展纳税辅导,帮助企业加强财务核算,准确进行应缴税款申报,融洽征纳关系。

(二)对特殊行业企业突出个性管理。根据特殊行业特点及税源分布、经营规模、征纳方式等要素,制定和完善行业税收分类管理办法,加强监控。一是对享受减免退税行业,特别是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饲料生产企业、利用废旧物资和以农产品为原料并抵扣税款的企业以及区域性特色行业企业,要根据工商注册信息、实际生产能力和生产要素分析测定销售收入、增值额、实现利润以及税负情况。二是完善重点应税消费品的税基控管,规范白酒、卷烟、汽车等行业消费税计税依据和适用税率的核定管理,结合日常管理掌握的信息,测算应税消费品的最低计税价格,防止纳税人通过关联交易降低消费税税负。三是加强房地产行业所得税管理,注重收集、掌握房地产企业的土地投资、建筑面积、项目成本、销售收入等信息,加强税源跟踪和评估,实行预售收入按率预征、开发产品完工后确认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法。四是强化非居民所得税管理,监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防止非居民所得税流失。

(三)对个体工商户注重核定管理。完善个体“电脑定税”系统,严格参数指标采集,公开定税税额、公开调整定额,统一税负标准,不断提高定额核定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对达到建账标准的要实行查账征收,对定期定额户要求其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和进销货登记簿。税收管理员要加大对建帐户和定期定额户的日常巡查力度,及时掌握经营户的发票使用情况,了解经营户的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实施动态控管。

五、落实制度,实现全过程监控

(一)户籍管理制度。一是落实登记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新《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税务登记管理的各项规定,实行户籍巡查制度,定期组织漏征漏管户清理,摸清户籍底数。建立与工商、地税、统计等部门登记信息交换渠道,定期交换和比对登记信息,分析差异,切实解决与其他部门登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注意与民政、编委等部门的协调,做好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税务登记工作。加强与街道、市场、房产管理部门的联系,掌握纳税人的经营特点和规律,管住户籍增量,逐步理清户籍存量。二是加强认定管理。对纳税人申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各类增值税减免退税资格认定、享受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和出口退税资格认定等,在认真审查报送资料的基础上,要实地调查纳税人报送资料的真实性。要加强信息比对和部门协调,认真审核把关,从源头上夯实税源管理工作基础。三是严格停歇业、非正常户和注销户管理。按月公示停歇业登记和非正常户认定情况,要通过综合征管软件掌握并监督纳税人停歇业登记、非正常户认定和注销登记情况,并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一经发现假停业、假注销的行为,要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于改组、改制、关停、空壳等企业,主管国税机关要重点监控,重点管理,防止纳税人利用企业经营方式变更等逃避纳税义务,堵塞税收管理漏洞。

(二)账簿管理制度。一是落实财务备案制度。严格按照征管法要求,督促纳税人按规定设置账簿,并要求其按时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等报送主管国税机关备案。二是提高账证质量。针对部分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账簿设置不规范、账证不全,核算收入或成本、费用不真实、虚报亏损的现象,主管国税机关要加强对企业财会人员的培训,强化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提高建帐质量,督促纳税人据实记账,降低因账证混乱或不真而给国税征管工作带来的难度。三是加强个体建账管理。凡是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必须建帐,对应建帐不建帐的,列为重点监控对象,从高核定定额;对已建账的要加强建账后的税务检查,提高建帐质量,巩固工作成果。

(三)发票管理制度。一是加强发票信息审核。将所有发票纳入综合征管软件管理,加强对纳税人领购发票的验旧供新管理,认真核查发票开具金额及使用情况,对纳税人申报情况严格进行票表(卡)比对。税收管理员对所管辖纳税人的发票开具情况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查询,各基层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票开具金额与申报纳税情况的查询比对,强化监控分析。加大对代开发票的管理力度,防止利用代开发票转引、买卖税款。二是推行有奖发票。建立发票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发票有奖使用、有奖举报、违章处罚的“两奖一罚”活动,提高消费者依法索票、纳税人依法开票的自觉性,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监督发票管理。同时,加大对发票开具不规范,大头小尾、虚开、代开、借用发票的处罚力度。三是积极推行税控收款机。按照总局要求,尽快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完成招标选型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推广税控收款机。

(四)申报征收制度。一是加强异常申报管理。对连续零、负申报以及申报明显异常的企业要进行重点分析。建立按季分析比对制度,重点对纳税人申报信息、发票验旧供新信息、代开发票信息、开业、注销税务登记信息、减免税资格信息、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信息等进行关联性分析,找出企业异常申报的原因,发现和解决问题。降低异常申报率,切实提高申报质量。二是规范延期申报和延期纳税管理。依法规范延期申报程序,对申请延期申报的纳税人要求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预缴税款;严格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手续,对缓缴到期的税款,要及时催缴入库,杜绝新欠发生。三是大力清理欠税,严格执行滞纳金加收制度。认真执行总局欠缴税金核算管理办法,对欠税企业逐户下发核查信息,逐户核实欠税情况,分类掌握欠税结构,详细分析欠税成因。要依法、综合运用欠税公告、以票控欠、以欠抵退以及强制执行权力,加大清欠力度。坚持以核查促清欠、以清欠促管理,不断提高税源监管水平。与此同时,要严格执行加收滞纳金制度,严肃查处擅自减免滞纳金的单位和个人。

六、界定职责,实现税源立体监控

税源监控工作职责根据各级工作侧重点的不同,有所区别。

(一)省、市级税务机关税源监控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国税机关税源管理工作要求,负责对下级机关重点税源监控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协调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建立本级重点税源监管企业信息库,按时汇总、审核税源监管企业信息;

3.及时将上级国税机关下发的行业税负标准转发下级国税机关;

4.定期测算监控重点税源企业的税负情况,并根据上级机关下发的行业税负标准和预警区间,及时对本级监管的重点税源户进行筛选,查寻税负异常企业并将有关情况及时转交同级纳税评估管理部门;

5.定期对本单位所监控的重点税源企业的财务信息、收入情况、发展趋势、总体税负水平及变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二)基层税务机关和税收管理员税源监控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国税机关重点税源管理工作任务,负责监管企业信息的采集、整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2.监控企业应交税金的核算和缴纳情况,追踪未缴税款的管理工作,及时向征收部门通报未缴税款大户的情况;

3.定期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化情况,及时对企业的收入进行分析和预测;

4.定期测算监控企业的税负情况,并根据上级国税机关下发的行业税负标准,对纳入本级监管的税源户进行筛选,排查税负异常企业。

七、注重考核,提高税源监控效率

有效的奖惩激励是落实税源监控工作机制,提高税源监控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保证。各级国税机关根据税源监控工作流程,推行全方位税收质量管理方式,充分调动税源监控人员的积极性。

(一)制定税源监控工作规范。要从户籍管理、发票管理、账簿管理、申报监控、信息采集、审核审批、税收业务档案、税源分析、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税负预警效果、税负异常排查等方面细化规范内容,并与岗责体系配套衔接,进一步明确工作考核标准,体现考核导向,做到税源监控工作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办法范文6

撰写人:___________

期:___________

2021年2月林业局个人工作总结

__年,林业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森林产业体系、稳固的森林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和繁荣的森林生态文化体系为目标,以全面推进“十有民生行动计划”为己任,以加快发展现代林业为基本方向,坚持兴林富民的方针,大规模植树造林,大力发展森林产业;坚持科教兴林、依法治林,不断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对标京津,全力打造环首都风光秀丽的生态带,各项林业事业稳步扎实,卓有成效。

(一)优化行政审批,强化行业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平原人工林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管理制度。

对不符合要求的采伐申请坚决不予审批。对每一宗采伐都严格执行了伐前调查设计、伐中监督和伐后验收。严格控制采伐总量,截止目前,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___张,采伐蓄积1524.7立方米。

二是加强木材流通及木材经营加工许可管理。

按照《___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木材收购、销售、运输、加工、利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管理,严防木材非法流通。对申办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申请人,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要求的核发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截止目前,共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___份。

三是继续完善林权制度改革。

严格林权证核发程序,依法对权属明晰、造林符合规定的林地进行确权发证,保障林木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新办理林权证___份。

(二)狠抓植树造林,实现“貌有所变”

一是按照文明生态村及新民居建设标准,我们抽调精干技术力量帮助帮扶村进行规划设计。

帮助村街规划村庄绿化,营造树绿花美绿树成荫的优美环境。结合乡村整理,对新整修的街道和进村路两侧,栽植绿化带。在有条件的村街,在街道两侧和村民休闲广场栽植园林美化树种,提升美化效果,二是鼓励村民营造速生丰产片林或环村林带,有效利用沙荒地废弃地植树造林,推介栽植107杨、中林以及毛白杨。我局将集中连片的新造林(包括秋季造林)上报省林业厅,争取列入“三北”防护林工程,对规划的新造林给予每亩___元的工程项目款补贴。截止到目前,我市已完成春季造林___亩,完成造林比例___%。其中十城森林绿景建设工程__亩;百村绿荫掩映样板工程___亩;千里景观林带建设工程___亩;万亩林果网片建设工程共计___亩,即农田林网___亩,防护林工程___亩,名优特果品基地__亩,林果苗木繁育基地___亩,林木覆盖率达到__%。

(三)完善森林防火体系,保护森林资源

我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申请资金、物资和政策的扶持,逐步完善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一是机构建设规范化。严格按照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逐级建立防火机构:市政府建立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部下设防火办公室,防火办公室建在林业局;森林防火重点镇政府建立专职护林员。明确防火职责。二是预警预防现代化。我们在黄土庄、段甲岭两___区建立了森林防火无线视频监控系统。设立了两个前端监测点和一个基站,并在林业局建立了视频监控中心,___了森林火灾自动识别和报警系统,全天候对两___区进行监控。三是火灾扑救专业化。林业局已经组建了一支___人的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并邀请有森林防火经验的专家,对___名扑救队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大_大提高了我们的扑火和自救水平。

(四)防治林木病虫害,促进资源增长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在具体运作上,采用几年来行之有效的综合防治措施,切实加强疫情监测和群防力度,充分发挥基层___作用,科学除治,有针对性的消灭死角死面,努力拔除疫点,确保了我市的生态安全。截止目前,完成春尺蠖、杨扇舟蛾、杨小舟蛾、杨树溃疡病等林木其他病虫害防治面积___万亩,美国白蛾防治___万亩,有效地保护了我市森林资源。

(五)抓好科技服务,促进农民增收

为了让果农及时掌握果品生产信息,改变旧的管理模式,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促进农民增收,我局多措并举狠抓科技服务。一是聘请___农大园艺学院孙建设院长多次来我市进行林业科技培训,同时___开展多种形式科技下乡活动,到泃阳镇高各庄村、杨庄镇范港村、燕郊镇大石庄村、段甲岭镇东公乐村等村街,培训果农__人次。

(六)强化行政执法,推进依法治林

我局开展了经营加工清理整顿,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清理整顿木材经营加工厂点___处;查处涉林违法案件___起,其中非法调运___起,滥伐林木___起,森林火灾___起,有效震慑了违法分子,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__上半年,我局在市局党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认真贯彻市局党组工作主线,以弘扬___精神、改进工作作风为抓手,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和机制创新,以___税收收入为中心、把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两大核心业务作为转变地税事业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把提升干部内生动力和社会税收遵从度作为转变地税事业发展方向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全面完成税收任务奠定基础,促进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局__上半年各项税收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及__下半年工作安排如下:

__上半年各项税收工作完成情况

(一)___收入工作中,我局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

1、强化税收分析。完善税收分析预测机制,从事后分析向事前预测、事中监控转移,分层级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进行分析监控,及时掌握税源分布、税源结构及其变化情况;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着重从地方经济运行、税收政策调整、征管措施落实、重点税源变化等情况,分析预测其对税收收入的影响程度,提高___收入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安全性。__上半年,我局坚持月分析、月考核,每月税收预测准确率都在稳步提高。

2、强化税收收入目标责任制。认真落实年初税收收入计划,在深入进行税源分析的基础上,及时把任务细化、将税收任务分解到科、人、细化到月,并着力抓好___税收收入工作,做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一是针对年初全区已开工的项目,全局树立项目就是税源的理念,努力做到“建设项目一立项,税收管理就跟上,项目一结束,税收收入就结清”。二是通过抓重点税源、抓新增税源、抓后续税源、抓小税种管理和抓纳税服务及征管质量考核。全力以赴保障税收任务完成。

___、___控税。宣传和普及新修订的《___管理办法》是__上半年__上半年___管理工作的重头戏。对全局查帐征收户进行了8场次___多人的培训。

4、切实加强税种管理。

——抓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一是规范工作程序和确保录入质量的的基础上,加大宣传辅导力度,做到宣传、辅导、执行三到位提高汇算质量。同时做好企业所得税日常管理工作。按月进行上报企业所得税跟踪问效机制材料和企业所得税月度和季度重点税源分析。二是做好企业所得税网上汇算清缴受理审核工作,完成__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户___户,其中: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___户,实际汇算面达到了___%。三是完成大中小微企业税收划型户为___户。

——认真做好年所得___万元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截止到申报期结束,累计受理___人,相比上年___人增长___人,增幅___%。

——认真安排建筑业、房地产业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清查工作。

——积极做好“营改增”试点工作。按照市局要求对涉及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户数、缴纳税款情况和欠税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对纳税人进行宣传辅导,填制“确认表”,及时与国税沟通联系,确定交户事宜,分两次向国税移交户数___户,___年累计缴纳营业税为___万元。其中:__年缴纳营业税___万元,__年缴纳___万元,__年__-__月缴纳___万元。目前,此项工作还在进行中,预计__月__日完成。

(二)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力度,全面强化税收精细化管理,保持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在税收收入基数不断增大、经济增速相对平稳、管理任务日趋繁重的情况下,继续保持税收收入高速增长的难度和压力进一步加大。面对这种情况,我局牢牢把握___税收收入原则,税收收入保持持续增长,截止到__月__日,累计完成全口径收入___万元,较上年同期105,___万元增收___万元,增长___%。其中:一般预算累计完成收入___万元,较上年同期74,___万元增收___万元,增长___%,完成市局下达__年一般预算收入计划___万元的___%,低于全年平均进度近___个百分点。

税收收入的主要特点有:一是税收保持高速增长。我局加___管措施,克服经济下滑,政策改变等不利因素,保障税收高速稳定的增长,__年__上半年共计完成全口径收入___万元,较上年同期105,___万元增收___万元,增长___%,比__年同期高出___个增长点。二是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三大主体税种贡献份额大,占全部税收的的___%,营业税共实现收入___万元,同比增收___万元,增长___%,企业所得税共实现收入___万元,同比增收___万元,增长___%,土地增值税共实现收入___万元,同比增收___万元,增长___%;三是房地产业一直是我区重要的税收来源。截止到__月房地产企业共累计缴纳了___万元,占全部税款的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