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经济配置资源的方式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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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配置资源的方式

计划经济配置资源的方式范文1

当前对于经济转轨过程中的生态环境效应研究比较少,主要有李国柱、马树才从定性和定量方面研究中国经济体制转轨与生态环境质量的关系[10];侯伟丽从定性角度分析中国经济转轨的生态环境的效应[11];季斌、沈等从定性和定量、尤其定量的角度分析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转轨的生态环境效应[12]等。因此,有必要研究经济转轨带来的生态环境效应,对于区域建立和完善可持续发展机制有重要的意义。

经济体制的基本类型和特征

张春霖认为经济体制是人类为解决资源配置和动力问题而确定的一组机制,包括决策、信息、激励、约束的机制,强调所有制和协调机制并不是经济体制的构成要素,进而又把上述四种机制分为两组,即决策—信息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13]。张仁德认为经济体制是借助于经济体制实行资源配置的一整套经济系统,或者说是对资源配置作出决策和执行这一决策的一整套组织安排[14];樊纲、光认为经济体制是一定的经济制度或者生产关系所采取的具体组织形式和运动方式,包括社会组织和管理经济的制度、形式、方法及经济运行机制[15]。上述定义从不同角度揭示了经济体制的特征,笔者基于上述研究结论对经济体制的含义进行重新界定。经济体制主要是指资源配置的方式,这种方式也可以认为是在一系列机制运作下的制度安排,不仅仅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和企业所有制结构,还包括整个国民经济的管理体系和制度,主要分为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两种。计划经济体制是指经济运行主要通过政府在整体的宏观调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经济布局等方面发挥作用,其主要特征是计划成为配置资源的基本方式、国家通过指标的方式直接管理企业、国家所有制是经济体制的基础、强调国家利益等[16];市场经济体制是指经济运行主要通过市场在微观经济领域、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有关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作用,其主要特征是市场通过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高效率地配置资源,生产者和消费者是决策的主体,追求个人、企业利益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动力[17]。

计划经济的生态环境效应分析

(一)“公地悲剧”的产生马歇尔•戈德曼(MarshallGoldman)曾对这个问题有过简练的描述,计划经济形成了个人理性与集体经济的偏离,由于不存在资源的私有产权,工厂经济不必为其使用的土地和资源付费,这就导致了对资源的过度使用。从理论上讲,计划经济体制可以避免外部性问题,只有按照自己的方式处置资源时,真正的“公地悲剧”才会产生。整个社会或者多个单位共同占有公共资源,公共资源的产权清晰而使用权模糊,经济主体往往可以以较小的成本就可以获取公共资源,最终会使公共资源枯竭[18][19],计划体制对资源的配置效率低下和企业将追求利润作为经济业绩,也浪费了大量的资源和污染了生态环境。此外,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生态环境政策、制度、观念不完善,往往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和生态环境污染。另外,国家作为社会成本的承担者和强制执行者,仅具有纯理论的意义,企业使用资源和排放污染物不需要支付成本或者支付很小的成本,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运营机制和价格机制也加速了资源的过渡利用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力度;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制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也对资源生态环境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例如重工业为重心的工业建设、和化运动造成了资源的大量浪费、“大三线”和“小三线”建设使得错误的工业布局引发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以钢为纲”、“以粮为纲”方针忽视生态规律,造成生态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

(二)重工业优先发展赶超战略的负作用由于当时的国际背景和国内背景,迫切需要尽快建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和尽快实现工业化,我国采用苏联的工业化发展战略选择了一条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道路,然而重工业这种资金、资源密集型产业并不符合我国的优势,因此重工业的发展必须在扭曲的宏观政策中得以生存和发展。根据现有的研究成果表明:重工业结构是生态环境效应的主要因素,是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主要驱动因子[20]。纵观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是计划经济时期的重要特征之一。我国重工业化时期大致分为五个时期,即1949年~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重工业优先、“一五”期间的重工业化、“二五”期间的“”对重工业的强化、1961年~1964年对“”的纠正、1965年~1978年备战和三线建设对重工业优先的再次强调[21]。长久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了重工业太重,轻工业太轻的畸形产业结构,重工业的发展不仅消耗了大量的资源,而且使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著名的经济学家吴敬琏研究员认为重工业一般具有两大特征:一是高污染的特征,传统的重工业发展模式往往是粗放的、外延式的发展道路,重工业的过度发展造成本来已经很脆弱生态生态环境加速破坏;二是资源的高消耗特征,重工业的加速发展必然使得本来已经非常短缺的水、土、煤、电、油等基本资源高度紧张,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群众的正常生活都受到负效应的影响[22]。

市场经济的生态环境效应分析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生态环境正效应

1.市场机制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市场经济最重要特征就是市场机制或称为价格机制,市场机制在反映资源稀缺性、提高资源更有效率的利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微观层面上,企业对于市场上的价格信号能够做出灵敏的反应。市场价格的波动,及时地反映出市场对各种产品的需求,以及各种资源的稀缺程度,通过企业的自发行为,促使生产要素流动,经过一定的过程,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23]。宏观层面上,由于坚持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和宏观调控,价格信息真正能够在资源配置中起导向作用,市场经济体制资源配置实现较计划经济体制高的效率。以水资源为例,研究表明,市场发育程度越高,水资源配置效率越高,反之越低[24]。建国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无偿供水或者低价供水,城市生活和工业用水的价格也是严重扭曲,极为严重浪费水资源[25]。由于水资源的无价或低价,使用者很难通过技术创新来减小成本,据调查灌溉农田比喷灌、滴灌分别多耗水30%、70%,粗放使用不但加剧了水资源的浪费,还造成了土地盐渍化和地面沉降等生态生态环境问题出现。市场经济体制下水资源有偿使用法律、办理办法等明确规定了各类用水全面实行有偿使用[26],不仅使供水单位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而且对节水工作的开展,提高用水利用效益,均起到了经济杠杆的作用。另外,市场机制促进了非国有企业的发展,集体、三资、私营等各种产权类型的企业大量出现,这些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在能源、原材料的需求上展开了竞争。市场机制的引入建立了资源市场,在价格机制的引导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扩大。

2.市场化有利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全要素增长率和产出增长的贡献率远高于传统经济时期,这将有利于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10]。高投入、低效益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在前苏联、东欧国家及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由来已久,政府多次强调转变经济方式却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其原因何在?[27]著名学者樊纲认为归根结底这不是认识、管理、政策问题,也不是发展战略问题,而是体制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我国外延式发展的问题不可能根治[28]。刘国光学者也认为,相比较而言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对经济增长方式制约性更大,这种制约性不仅反映在微观层次的企业经营机制上,而且体现在宏观层次的经济调控体系和调控手段上[29]。刘传江学者认为传统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因其忽视个人利益和经济激励、排斥市场制度与市场机制,因而不仅会因为缺乏技术创新、缺乏高效率的激励和动力机制而内生出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而且还决定了这种增长方式的锁定状态[27]。上述观点表明,经济体制转变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应该是同步的,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市场化可以通过三个渠道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第一,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形成灵活、准确反映各类自然资源相对稀缺性的价格体系,逐渐替代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不合理的资源价格体系,从而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提供前提[10],目前价格几乎全部决定市场上供需变动的产品,受指令性价格影响的工业品占工业总产值的份额较低;第二,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通过市场调整,形成有别于计划经济体制的高度化和协调化的产业结构;第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促进企业研发和采用新技术以在竞争中保持优势,以增进资源配置效率和降低生态环境污染程度。

3.市场化有利于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生态环境政策是协调发展与资源生态环境之间矛盾的手段,同时也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延伸和实现其发展目标的重要调控手段[30]。生态环境政策包括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生态环境法规制度、生态环境公众参与等三个方面。目前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主要包括排污收费、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资源生态环境税收等方面,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对于降低生态环境保护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减少政府补贴、扩大财政收入以及提高公众生态环境意识诸多方面起到了较好的效果。在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渐进的改革时期,这些带有鲜明时代特色的生态环境政策与市场经济手段相结合,比较有效地缓解、控制了污染排放[31]。目前,主要存在两种手段,一种是政府干预的方式解决环境问题的经济手段,如环境资源税、环境污染税或排污收费、环境保护补贴、押金退款制度等。另一种是市场机制的方式解决环境问题的经济手段,如自愿协商制度、污染者与受污染者的合并、排污权交易制度等。近年来国家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环境价格和收费改革、绿色资本市场完善、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排污交易市场的试点、绿色贸易和绿色保险的实现、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绿色信贷和银行绿色评级、企业环保债券等体现了我国环境管理的市场手段更加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建设日臻完善,注重市场机制在解决环境问题中的作用。

(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生态环境负效应

市场经济相对于传统经济体制在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但市场经济体制的调节有以下缺点:①只能解决微观经济平衡问题,不能解决宏观经济平衡问题;②市场机制只能反映现有的生产结构和需求结构,而不能反映国民经济发展的长远的目标和结构;③市场机制的有效作用是以充分竞争为前提的,而现实条件下由于信息不透明和垄断等因素下难以实现充分竞争;④许多社会消费的公共产品难以通过正常的市场价格机制加以分配[17],以及生态环境资源本身的公共物品属性使得市场经济并不能解决所有的生态环境问题,相反有些资源生态环境问题反而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变得更加恶化。一方面生态环境和资源往往属于公共财产,破坏生态环境、浪费资源将会给他人和社会带来外部不经济性,但却可以降低生产者的边际私人成本和增加消费者的边际私人效应。换句话说,对于外部性的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来说,市场机制是不起作用的,另外市场机制往往只能反映眼前和局部利益,难以解决长远和整体利益,因此市场经济难以解决可持续发展的问题[32]。另一方面,我们的经济体制转变仅仅30年的时间,而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体制转变却用了上百年的时间,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在制度方面还有很多不足之处,由于生态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往往给他人和社会带来外部不经济性,却能给企业和消费者带来眼前与局部利益,然而企业和消费者行为的不规范就表现为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恶化。以海洋渔业资源为例,随着水产品价格不断升高,以及资源保护、维持水产品资源再生能力的意识极为淡薄,缺乏资源持续利用的观念,20世纪70年代后期随着渔业市场的迅速发展,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近海捕捞过度,水产资源严重衰退,传统的底层鱼类资源衰退最严重,形成了“见有就补,越捕越少、越少越捕”的恶性循环[33]。又如农村资源生态环境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几乎没有有效的经济手段对农业生产中的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中的部分给予一定补偿,对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的部分收取一定费用。这实际上鼓励了农村居民采用掠夺式生产方式。由于生态环境保护尤其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本身是一项公共事业,属于责任主体难以判断或责任主体太多、公益性很强、没有投资回报或者投资回报率较小的领域,对社会缺乏资金吸引力。同时由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利用率较低,有限的农村环保资金没有产生出最大的生态环境效益。目前在实施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上,还存在着资金分散、重复建设和“自上而下”的决策现象,资金分散到多个部门,难以达到协调统一效果[34]。综上所述,市场机制并不能解决所有的生态环境问题,由于资源生态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市场体制也有不能企及之处,因此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市场建设方面的作用。

计划经济配置资源的方式范文2

关键词:教育管理 经济优化 教育资源配置

“对教育事业投入的各种资源在各种不同使用方向上的最佳分配,它本质上是调整教育资源的利益主体的相互关系以及分享所得份额”,这是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的定义。对教育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有利于优化教育的发展条件,提高办学的效率。如果进行教育体制、教育运行机制和教育政策等方面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进而实现教育管理中的经济优化目标。

一、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的发展性特征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转轨,我国大部分地区解决了长期存在的“短缺经济”问题,但在教育领域,供求关系仍然十分紧张:一方面,教育供给并不能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而另一方面,教育财政资源的供给不足,使教育事业迅速发展的需求受到抑制。教育供给不足的现象在我国会持续一段相当长的时间,这是由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所制约的财力供给以及教育必须发展的客观需求之间的实际矛盾所决定的。

教育资源不足有一定的阶段性特征,首先表现为满足基本的教育机会的资源供给不足,其次就是增加教育机会的资源供给不足,再后是接受高水平、高质量的教育机会的资源供给不足。现在我国这三种情况同时存在,只是在不同发展水平地区的侧重点而有所不同。现阶段我们国家教育资源供给的不足,还具有过渡性的特征,换句话说,它既反映经济发展成熟的特点,又反映由计划经济转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的特点,突出地表现为既有总量性不足,又有财政性、体制性和结构性不足。

二、改革教育体制,促进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一定经济社会的教育体制决定了教育资源配置的方式。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成为了教育投资的唯一源泉,因为教育资源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并且国家是唯一的教育资源的配置者。教育资源配置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表现出以下一些特征:

1.资源配置决策有集权性。资源配置计划、方案的制定和资源配置的实现,这些权力都由中央集中掌握。

2.资源配置行为有政府性。由政府的组织目标来决定任何配置方案,资源配置的顺利实现,必须要有各级政府执行计划的动力和可靠的信息。

3.资源配置动力有多样性。资源配置动力的特点表现为:中央决策者的高度权威性、下级对上级的忠诚及强调整个社会的无私或奉献精神,强调利他主义、艰苦奋斗精神、完成任务的责任感和严格的等级制度。在目前市场经济体制下,教育资源配置实行的是计划调控和市场导向有机结合的模式。

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教育体制,这是教育资源合理配置的条件。资源配置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包括:决策机制、信息机制、动力机制,而教育体制规定着各个要素的基本内容。教育体制规定的教育资源分配要素,必须使我国有限教育资源获得尽可能大的效益,必须适合现有的教育发展水平,必须与现有的资源状况相适应。

三、改革教育运行机制,促进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一般来说,教育投资者应该具有教育资源的最大配置权。但是,教育的公益性是大于个人功利性的。“用什么机制来约束教育资源的配置,庞大的教育资源由谁来配置”,这是教育资源配置的两个核心问题。教育效用的多功能性、教育经济效益的间接性和迟效性等决定了办学不能像企业那样以营利为目的,在教育资源配置中必须强调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

教育资源配置的信息机制、动力机制、决策机制,这是制约着教育资源配置的三种基本方式。教育资源配置的信息机制:收集、传导、处理、储存、取出和分析与教育资源配置有关的信息和教育资源配置渠道的状况。其关键是流向,借助信息机制,通过信息交换以实现资源的流动,以完成教育资源合理配置的目的。第二,任何单位或当事人行为的动力都来源于精神或者物质需要的满足。理性人都有一种在限制范围内追求最大精神或者物质利益的倾向,这种倾向导致其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具体决策,从而形成一定资源配置格局。第三,决策机制对教育资源配置方式起决定性作用。由谁来对教育资源投入、由谁进行分配决策,集中决策还是分散决策,这些都反映了教育资源配置决策机制的性质。

四、改革教育政策,促进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一) 政府对教育资源配置进行干预,是教育政策的实质

解决教育领域中的诸多问题,必须通过政府干预教育资源配置。政府应加强政策的理性判断,要扶植先导学校,使长期改革与短期调控协调,帮助滞后学校,将资源优势转化为教育优势,通过资源的优化合理配置,实现办学效益的最大化。

我国教育资源配置正发生一些变化,强调教育投资的生产性,以及教育投资在GDP和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得到提高,改变了教育单位单纯受制于政府的计划调拨、指令性控制指标约束的状态。

(二)教育资源要得到优化配置,制度是关键

制度的主要目标就是通过秩序性与规则性,增大流量、降低交易成本,有效地利用资源。制度有两层含义:其一,制度是行为规则,决定了经济发展中人的行为规范;其二,制度是人结成的各种经济、社会、政治体制,它决定了一切经济发展活动和各种关系发展的框架。

(三)对教育财政拨款方式进行改革,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

教育财政拨款包括各级政府对各级教育部门的拨款和各级教育部门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拨款。目前,教育投资多元化的格局已开始形成,但教育投资的主要部分仍是政府对教育的拨款。

参考文献:

[1]张健.试论高等职业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路径选择匀[J].教育与职业,2006(35).

[2]谈松华.“短缺教育”条件下的教育资源供给与配置:公平与效率[J].教育研究,2001(8).

计划经济配置资源的方式范文3

【关键词】计划经济 市场经济 改革 经济制度

自80年代初,苏联在冷战中由攻势转为守势,其国内经济开始衰落,直至停滞。但使各国吹响经济体制改革的号角却是“剧变”。在本文笔者不想探讨东欧剧变的原因或是社会制度孰优孰劣的问题。只将剧变作为前提和背景。

社会经济体制的改革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涉及方面广泛,很难一下给出完美的说法。只能略谈几点,管中窥豹而已。

一、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

各国在改革时面对的都是计划经济体制,但计划经济的程度和特点不同。要谈论改革,就要弄明白旧经济体制在制度变迁中对改革的不同影响。虽说改革前,苏联、东欧国家与中国都是“计划经济”,但两者实际情况有很大不同。人们现在经常强调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更深层次是的是经济类型不同。一种是古来既有,希克斯称为“命令经济”的类型。这是农业时代的产物。他不需要“工业文明”,不需要“理性主义”、“科学主义”,不考虑“投入产出系数”,没有严格的、数学基础上的“计划均衡概念”,没有最优化原则,仅以人们的主观意识,长官的个人需求或社会的某种道德激情来支配经济。我国古代封建王朝时期这种体制非常发达。

另一种是建立在工业文明、理性、科学主义的基础上的现代计划经济。上述“命令经济”是一种无法“及时纠错”的体制,除非旧的命令着退出,新一代命令者有可能改变。而现代计划经济认为市场经济是无政府的,造成纠错过程滞后并造成效率损失,这种状态下生产是盲目的,必须经过市场的调整才能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因此相信数理逻辑的人们认为完全事先将一切计划好,避免接触市场后才发现的种种错误,通过计算来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解。

这两种经济在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有很大不同。命令经济不仅不人道,缺乏效用生产效率,其“无法纠错”的特性比计划经济更糟糕。计划经济在这方面有长处,起码是“次优的选择”。但反过来说,从命令经济这种无序状态走出来却相对容易,而对计划经济的改革却容易产生无序变得一团糟。一般来说,命令经济的改革较简单,可以使用两种方式:一是放弃命令,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就能实现过渡,二是使用更精确的数理模型制定更精确的计划。这两种方式,无论使用哪种付出的代价都较小。因为命令经济本就是不科学非理性的,要拨乱反正,回复计划或市场都很容易。

可是,对于有计划经济成分略多的国家来说,问题就有点复杂了。通过改善计划,可以使计划更精确周密,越来越吻合完善的数理模型。但是,在“完美计划”上走得越远,要回归市场就越困难。使用数理模型计划的越精确,整个经济链条上就越环环相扣、紧密联系,计划一改变,整个经济系统会受极大影响。

二、改革中的公平

这算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通常改革说的是两方面的改革:一是公平,一是效率。现在看来,命令经济与计划经济的主要区别在效率方面,从人道的角度看没有什么大的区别。而是否公平是人主观的感觉。这里说的公平是指一种权力与义务的对等。一种体制把人束缚起来,同时又给人某种保护。如果体制所给与的束缚与保护是对应的,是平衡的,处于和谐状态,那么这种体制就是“公平”的。要摆脱体制,就面临摆脱束缚和失去保护。得到机会的同时也面临着风险,这就是所谓“代价”。如果失去的保护多于摆脱的束缚,人们就会觉得权利义务失衡,会感觉“不公平”。

一些体制权利义务并不对等。或束缚多一些,或保护多一些。就“前计划经济国家”来说,对农民来说,中国、东南亚等国家对农民的束缚多一些。因此,在改革时,农民阶级会成为急先锋。苏联农民,在斯大林时期也受体制束缚很厉害。但苏联完成工业化后,开始反哺农民,1966年之后,全苏农民开始享有工资、医疗和养老保险,他们受体制保护更多一些。这种时候改革就会遇到阻力,增加了转轨的社会成本,降低了效率。对于那些失去保护多于摆脱束缚的人,就会感觉不公平。

总之,改革前中国的体制比苏联等国家更无效率,而中国对于农民束缚多于保护的体质更少公平。因此在改革前期受到的阻力较小。但这种效应是逐步减少的。

三、经济的自由化和私有化和稳定

迈向市场经济,不仅仅是体制的改革。需要解决三个问题:

第一,走市场经济就要建立市场竞争的制度。东欧国家建立这制度的过程和资本主义国家在本质上并无不同。只要政府放弃一些权力,做市场的守门人就行了。价格自由化――开放物价,用市场规则取代计划,是改革的第一步。

第二,产权私有化。公有制的国家,专向市场经济,要解决产权的初始配置问题。为此,东欧搞了私有化,中国搞了产权明晰化。

第三,稳定经济。改革前计划经济积累下的很多问题,在转轨时都可能爆发出来。改革一开始就要纠正失衡的经济,而治疗的过程是个对症下药的过程。对于经济严重失衡的国家,首要就是稳定经济。

而东欧各国、俄罗斯在这三个问题上情况不太相同。

比如捷克,稳定化任务不大,在剧变之前,捷克经济并无严重失衡,外债很少。但比起剧变前就搞过“市场社会主义”的波兰、匈牙利来说,它体制僵化,自由化任务很艰巨。

波、匈两国正相反。他们都经历过市场化改革,计划的束缚已大为减轻。但经济状况较差,急需稳定。

而俄罗斯这三方面都急需解决。俄罗斯通货膨胀极其严重,这是前苏联的遗留问题,急需解决。另外,俄罗斯缺乏市场经济的基础,国有制比重也很大。改革的阻力不小。

四、总结:没有理论的运动

东欧剧变之后,改变的不能仅仅是政局,随着社会的剧烈震荡,经济、政治、军事各方面都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局面。经济体制改革是一个极复杂牵扯极广的事件。剧变之后,无论是政府首脑,还是普通百姓,无不是在黑暗中摸索前行。经济制度的转变,既源于政治制度、社会制度的改变,又反过来影响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百多年前,人们怀着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带着解放全人类的伟大理想,进行社会制度改革的伟大尝试,建立了一个又一个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的国家。百多年后,虽然社会主义运动遭遇挫折,但在我国却是落地生花,相信这是事物发展的螺旋上升,而我们只需站在前人的足迹上,砥砺前行。

参考文献

[1]金雁,秦晖.十年沧桑:东欧诸国的经济社会转轨与思想变迁[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4.

计划经济配置资源的方式范文4

过去四分之一世纪的经验清晰地表明,中国经济所取得的几乎每一成就都是市场化改革的结果;而几乎每一至今依然困扰我们的重大棘手问题,皆可追溯为计划经济时代残存的体制。

中国正面临一个重要的问题,即政府职能如何做根本性调整,政府角色怎样重新定位。显然,对于政府以行政指令性手段配置经济资源的职能与权力应严格限制,直至最终取消。市场经济中,企业与家庭的私营部门应是投资、生产、销售、储蓄和消费等经济活动的主体,独立自主地做出与自身相关的经济决策,政府不能任意干涉,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只能扮演被动消极的角色。

恰恰相反,政府必须承担许多重要职能。关键在于如何明确界定,从而使得政府和市场各司其职,各履其责。经济理论和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提供了一个“大拇指法则”:凡是私营部门和市场能做好的事情,政府原则上不应插手;只有市场自身做不好的,政府才应考虑适当介入。但在中国的现实中,政府不该管的事它偏管,政府本来该管的事它却完全忽视或没有管好。

简单而论,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比如,当存在不完全竞争、公共品、外部效应、道德风险、信息不对称等“市场失效”时,政府的干预才是必需的、也可能有效地改善资源配置效率。按照这一原则,政府应关注法治、保障财产权利、维护公平竞争、基本教育、环保、国防与外交等公共品与服务。如果政府揽责过多甚至越俎代庖,即使本着良好愿望,也往往产生“政府失效”,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阻碍经济发展和国民福利提高,社会公平也往往成为政府难以兑现的廉价承诺。

由于生产技术和消费品味的变化,以及包括信息不完备等上述因素,自由市场经济在总量上(如产出、就业、物价水平等)会呈现固有的周期性波动。如果波幅过大,对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和社会福利将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有一核心职能,即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本质上,稳定物价可视为“公共品”,政府是提供这一公共品的理想之选。没有人可以怀疑中国政府担负宏观调控职责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计划经济配置资源的方式范文5

    〔释义〕 本条规定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

    本法的直接目的是反对不正当竞争,与此相对应的是鼓励与支持正当的竞争,因此,本法的立法目的具体说来是:

    (一)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我国实行几十年计划经济的实践和世界现代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计划经济体制是不适应社会主义各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的,必须对原来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改革的最终选择。

    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行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映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以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市场经济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是有重大区别的,两种经济体制的不同主要是:

    第一,市场和计划所起的调节作用不同。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发挥的是对经济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主要是通过市场作用来自行平衡供求,进行有效的资源配置。但市场也不是万能的,它有种种局限性,因此政府计划的调节是必要的,政府是起着高层次的调节作用。也就是说凡是市场能解决的由市场来解决,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由政府来解决。计划经济体制则是政府通过计划支配一切,对资源进行直接配置。但由于政府力量还不够,计划也不可能做到完全无漏。所以还需要市场起着拾遗补缺的作用。

    第二,经济运行方式不同。市场经济的运行是遵循价值规律,在竞争的环境中进行的,市场机制的核心是竞争。计划经济的运行是靠行政命令,通过国家下达的计划或配额进行的,因此基本不存在竞争。

    第三,微观经济基础不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微观经济基础是政企分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企业,企业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微观经济基础是政企不分,没有经营自主权,不能自负盈亏的企业,企业是政府行政部门的附属物。

    第四,经济活动的界限不同。市场经济中的各种经济活动是以法律作为界限的。只要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企业、个人、政府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权利、义务发挥作用。因此,市场经济从这个意义上讲也是法制经济。计划经济体制下则是以计划作为经济活动的界限,任何违反计划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随着改革开放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我国经济体制正在从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实行市场经济就要遵循商品活动的价值规律,从而实现对社会资源有效、合理的配置。而价值规律的实现是离不开竞争机制的。价值规律这种调节资源和经济活动的作用是通过竞争来实现的。因此,竞争是市场活动的核心,是市场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最重要的调节器,其作用主要是:

    1.资源配置作用。市场经济对资源的合理配置是通过竞争机制来实现的。在竞争作用下,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社会资源的配置就会向最有效的领域倾斜。因此,竞争是劳动力和资本的引导者。通过竞争作用不断地调整着生产要素在总的经济领域里的流动方向和数额比例,以便提供更多的为消费者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

    2.利益分配作用。经营者通过市场竞争,以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占有市场,才能将产品转化为商品,实现经营者的利益和对社会的贡献。只有市场竞争中兑现的效益,才是收入分配及企业盈利状态的根本尺度,也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3.发展动力作用。市场竞争给企业以强烈的刺激和压力,使企业处于不进则退的环境中。竞争虽然给企业以压力,但这也是一种生存和发展的动力。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没有竞争的压力,因此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活力和前进的动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不断地面对市场的需求,改进技术,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改善服务,赢得竞争优势,从而促进和带动全社会的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整个社会的经济充满活力。

    因此,竞争是市场经济最活跃、最核心的因素。竞争机制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运行机制。如果社会经济生活中竞争遭到排斥或者削弱,那么市场机制就要出现结构性的、全局性的障碍,市场经济秩序就将发生混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不能顺利发展。因此,通过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维护和促进竞争,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二)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竞争同世界上的任何事物一样具有两重性。在竞争作用下,可以产生积极的企业行为和社会效果,推动市场经济健康的发展;同时由于利益动机的影响,同样也可以产生消极的企业行为和社会效果,使得一些经营者企图不通过自己的正当努力和商业活动来获取市场中的竞争优势。例如,采取假冒他人商品的注册商标、包装、装潢或标记,企业名称和姓名等行为,采取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推销产品,造成与产品质量、价格、服务毫无关系的竞争优势。在我国现实生活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但存在,而且有些已经发展得相当严重,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当普遍。全国各地,各行各业,各类市场活动的主体都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第二,在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制售假冒商品,制作虚假广告,不正当的有奖销售,商业贿赂等行为表现特别突出,已经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几大“公害”,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经济秩序,给其他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害。

    第三,在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中,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串通投标行为,地方经济封锁和部门垄断等行为,是我国市场活动中所产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这些行为排挤竞争对手,限制市场竞争,抑制市场应有的活力,对市场机制的破坏性更为严重。

    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定和实施,对市场竞争行为进行了法律规范,对一切公平竞争进行鼓励和保护,对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要制止和惩罚。法律保障经营者在市场活动中公开、公平地进行竞争,鼓励诚实的经营者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市场优势,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使市场活动始终保持竞争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使竞争始终成为企业发展的动力,带动整个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

计划经济配置资源的方式范文6

关键词:渐进改革 增量改革 摩擦成本 实施成本

一、我国渐进改革的显著特点

(一)“渐进改革”概括了我国市场主体的培育过程

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市场主体的逐渐培育过程,包括新的市场主体――个体经济、三资企业、私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的逐渐改造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二)“渐进改革”概括了我国市场机制的培育过程

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市场机制的逐渐培育过程,如先后引入了动力机制、竞争机制、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等,直至建立起市场定价机制,都是循序渐进的过程。

(三)“渐进改革”概括了我国的双轨制做法

“渐进改革”概括了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一系列双轨制做法,如所有制双轨制、价格双轨制、决策双轨制、用工双轨制等。双轨制表明了我国改革的渐进性质,准确刻画了我国改革的重要特点和优点。

(四)“渐进改革”概括了我国社会制度完善的量变态势

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呈现出渐进的量变态势。渐进式改革,在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约束下完成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

(五)“渐进改革”概括了我国改革的局部推动特征

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改革通过局部逐渐推进,如先农村后城市,先特区后沿海、再内地,先微观后宏观,先经济后政治等。

二、我国渐进改革的动因

(一)市场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在社会主义这一基本前提下确定的

斯坦利・费舍尔认为,一个典型的进行改革的经济必须在六大领域做出重大变革:即宏观经济稳定化、价格自由化与市场改革、企业改革、贸易自由化与货币自由兑换、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创立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与制度框架。同时大部分经济学家普遍认为这六大变革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因此实行私有化成为一些国家改革的重要方面。基于此,原苏联东欧各国的改革都走向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路线,而我国的市场经济改革在目标上与这些国家显然不同。

我国的经济改革始终是以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作为市场经济改革的政治基础和依托。尽管我国是在改革进行10余年后,即1992年才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改革目标,但在此之前各阶段的实际改革都是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基础上运用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对经济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从本质来讲,这一主线没有改变过。从党的提出改革到“计划经济为主,市场体调节为辅”,再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以及“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直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最终确立,只不过反映了对改革目标不同程度的认知过程。因此我国的改革是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前提下,不断嵌入和加强市场机制的作用范围,是市场逐步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到位”的过程。这种制约决定了我国的经济制度改革只能选择渐进道路。

(二)经济制度的制约决定了渐进改革的道路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重要特征,即发展生产力和达到共同富裕,需要以按劳分配和公有制为条件。改革实践证明,实现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并在市场配置资源、调节经济运行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各阶层之间、地区之间的共同富裕目标,恰恰是目前我国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所在。从改革的具体措施看,由于我国的改革是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自我调整和完善的基础上进行的,因而在具体改革中,必须面对和消化过去经济体制的遗留问题,以保持基本制度的完整性和过渡的平稳性。

(三)渐进改革还与我国经济改革的内容有关

实践证明,建立计划经济体制可以很迅速,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很困难,需要充分的时间来调整和完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主义这一历史条件下,市场经济的形成并发挥综合调整作用,是一个长期漫长的艰辛过程。具体表现为:1 市场机制的作用要以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市场的充分发育为前提,而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市场的充分发育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一个社会历史的自然过程,特别是在我国长期排斥市场经济的前提下就显得尤其困难。2 在市场经济的改革中,国家的宏观调控方式要适应市场机制的特点进行改革,从过去的直接调控转化为间接调控,需要改革原有的直接调控体系,调整调控对象,积极探索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宏观调控方式。这显然也是一个比较困难的过程,需要不断的摸索和经验总结。3 在市场经济改革中,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对市场信号做出积极反应,要以本身经营管理体制的转变和组织结构的变革为前提。这种机制的转变和结构变革是在原有企业机制和结构的基础上进行的,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

三、探索渐进改革的理论依据

体制改革的前提条件不仅在于新体制的运作效率明显高于旧体制,而且在于实行制度改革的预期收益减去为改革付出的代价仍高于旧体制的净收益。因此,改革成本成为衡量改革方式的一个重要标准。

(一)改革的实施成本

实施成本是体制转换前、转换过程中及新体制完善阶段对时间和物质的消耗,可以看作是克服客观障碍而产生的费用。实施成本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 创造体制转换的必要条件的成本,“必要条件”包括稳定的社会环境及必要的经济秩序、消除经济发展的深层阻隔等;2 体制方案的设计、比较、选择、试错、、调整修改过程中发生的费用;3 因违反经济规律出现重大失误而遭致的经济损失;4 传递有关旧体制非均衡和和体制创新(转化)潜在收益信息促使旧观念旧意识变更、新意识新观念形成所耗费的时间和资源;5 社会全体成员为学习和适应新体制所花费的时间和资源以及因社会成员不再采用旧体制但新规则还不完善,或者人们一时还不能适应新规则,新规则还不能发挥效用而导致的经济生活的混乱和经济效率的损失;6 制订、实施确保市场经济发挥效用的法律、法规,如维护经济主体的财产权利、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所需要的费用;7 新体制完善的成本,包括确立保障新体制合法性的法律制度的成本以及规范新体制组织与运行方式的成本。

我国改革是增量改革,即在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内,让市场机制在资产增量的配置上发挥作用,从而使增量部分不断扩大,计划经济的存量比重逐步缩小,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实施成本。我国的增量改革创造了体制转换的必要条件:1 改革前做了一系列重要工作来恢复经济秩序,经济秩序的恢复是体制改革的前提条件。2 家庭承包联产责任制的推行,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促使了生

产力水平迅速提高。生产剩余的产生,为引导农民走向市场创造了必要条件。农民收入水平提高又导致城市工业产品的需求增加,从而为国有企业改革创立了条件。3 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的崛起一方面促进了竞争机制的发挥,另一方面又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不合理的经济结构,从而避免了强行纠正经济结构的成本。4 社会环境因增量改革方式大大缓冲社会阻力而得以保持相对稳定,从而避免因社会动荡而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损失。此外,增量改革还起到示范、传播新体制经济潜在信息的作用,有利于人们头脑中旧意识、旧观念的改变及新意识、新观念的确立,从而可节省在变更旧观念、确立新观念方面所需要的实施成本。

(二)改革的摩擦成本

实施成本是克服客观障碍而产生的费用,而摩擦成本可视为因人为(主观)设障而引致的成本。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质就是改变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在此过程中总会有人受到一定的损失。1 体制改革使一些人失去旧体制下的种种既得利益,既包括权力、地位、特权等少数人才有的利益,也包括“铁饭碗”、“大锅饭”等多数人享有的利益。若这些既得利益者不能从体制转换中得到相应的补偿,他们就会反对改革。2 改革虽说能使绝大数人获益,但也存在相对获益水平高低的问题。从相对收入的角度看,只要有人在社会收入的结构中与他人相比,收入相对水平下降或社会地位相对下降,他们也会反对改革。3 即使考虑“补偿”的因素,人们可以把改革的收益拿来对受损者进行补偿,也不能完全解决问题。首先,补偿应该超过受损者原先的相对收入水平,否则没任何意义;其次,改革是一个总过程,“投入”与“产出”间存在一定时滞,可能使受损者不能及时得到补偿。正因为以上如此,改革是一个“非帕累托改进”,必然存在巨大阻力。这种改革阻力会造成多种形式损失,因这些阻力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时间和物质的损失)即为改革的摩擦成本。

如上所述,我国的改革属于增量改革,增量改革不仅减少了我国改革的实施成本,同时有效控制了摩擦成本。原有的体制条件拥有数量众多的受益主体,如果改革一开始就针对旧体制的核心部分(存量部分),无疑会触及这些既得利益主体,遭受很大阻力,从而产生巨大的损失。摩擦成本的上升可能会阻滞改革的深入,甚至使改革中途夭折。而我国的改革始于体制的部分(以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乡镇、私营企业的崛起为表征),避免了对旧体制核心的直接冲击,从而极大减小了摩擦成本,使改革得以顺利推进。此外,增量改革还能有效缓冲由“投入”和“产出”间的时滞所引致的阻力,因为在增量改革方式下,新体制经济迅速成长会使社会内部产生越来越强的经济实力,能为受损者提供及时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