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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残联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1
现将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作用
为了全面推进社区居委会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作用,四月份以来,对辖区9个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用房进一步摸底落实,积极和驻街单位协商,在区政府、区民政局及全体民政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在驻街单位的大力支援下,辖区内3个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进行重新修缮,并配备办公桌椅和办公用品,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委会制度。推进社区居委会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基层工作中的作用,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二、进一步完善低保审查、审核管理工作制度,大力推进城市低保覆盖面
今年上半年以来,进一步完善低保审查、审核管理工作制度,在低保工作中我们做到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程序公开,应保尽保,不留死角,建立健全低保人员档案,及各类报表,在完善低保制度和做好低保工作的过程中,坚持以下四项原则:1、鼓励劳动自救的原则;2、坚持管理上的动态性原则;3、程序上的公正性原则;4、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根据辖区居民成份复杂,流动人口较多,居住比较分散的实际情况,民政干部经常深入到居委会和居民家中了解情况,摸清底数,掌握第一手材料。对孤寡、残疾、下岗职工进行“低保”优先考虑,年初对930余户低保户填写变更表,提高了最低生活保障金。截止到五月底,工业街办事处辖区享保962户、1770人,共发放低保金1658188元,为辖区的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工作总结。
今年3-5月进行了2005年和2006年的两年85户低保户的重审工作,重新进行申请审核、低保材料整理、入户调查,了解了家庭情况。
三、加大殡改工作力度,促进辖区文明进步
上半年民政科注重发挥居委会红白理事会作用,辖区殡改管理工作开展的深入扎实。殡改改革不断深化,社会效益明显提高。1-4月份全辖区共死亡48人全部火化,火化率保持100%。上半年我们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加大殡改宣传力度,采取发放宣传材料、黑板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了殡改政策,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上半年共发放殡改各种宣传材料四千余份,出宣传板报44期。
在抓好宣传工作的同时,我们层层落实殡改责任制,并和各居委会签定殡改责任状,及时调整各居委会红白理事会人员,完善了制度。采取以会代课形式对辖区所有居委会干部进行《省殡改条例》的学习培训,参训人员达到90%,加大工作执法力度,确保辖区火化率的稳定发展。
四、做好春节慰问工作
年初搞好春节慰问工作,为了困难群众过好祥和快乐的春节,社会事务办全体同志加班加点,为困难群众发放慰问金57000元,棉被20条,面粉264袋,还为5名大病和急于求助的群众申请了临时救助。
五、残疾人联合会工作
今年以来,在区残联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残联会议及文件精神,本着为辖区残疾人服务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截止到五月底新办理第二代残疾证9人,调查发放贫困残疾人家庭需求残疾人用品用具:助听器4人,轮椅4人,闪光门铃1个。各社区建立健全了残疾人康复规章制度,建起了康复档案,填写康复需求调查表,并进行了康复需求汇总。对我辖区残疾人进行基本情况调查,为953名残疾人填写了调查表,并进行了电子版网上录入。
总之,上半年民政的各项工作,我办事处都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工作任务。
疾人康复站的指导,为残疾人提供优质的康复服务。
六、坚持殡改目标管理
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并与各社区签定目标责任状。利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每月向区民政局上报一次辖区内死亡人口的火化率,做到每月上报的死亡人数与派出所、殡仪馆提供的数字三点合一线,不漏报、瞒报,确保火化100%。
七、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民政工作的整体水平
1、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街道、社区二级社区服务机构,落实社区服务机构场所、人员、设施,为全面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创造基础条件。加强民政业务基本信息采集、录入和存储,为实现办公现代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奠定基础。
2、是加强民政重点工作调研。大病救助重点了解和掌握辖区患尿毒症、器官移植、恶性肿瘤、冠心病、精神病等大病的人数和家庭生活状况及因病致贫的原因;社区服务建设重点了解和掌握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对各类社区服务的需求及解决需求的途径。通过深入基层调研探索,做到状况底数清、实际情况明,为有的放失解决民生和改善民生问题,采取相应的对策提供可行性依据。
民政残联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2
2018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XX省档案工作条例》和《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依法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做好XX档案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
(一)完成法制办交办的各项任务。1. 参加学习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法律知识讲座;2.完成每月一报的行政复议、应诉、出庭情况统计报表;3.报送“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专项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自查自纠报表;4.“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在XXX政府网公开;5.报送第一和第二季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报送上半年领导干部学法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报表、报送上半年行政处罚案件与行政强制案件统计报表、上半年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统计报表;6.上报全区行政执法情况梳理紧急报表、上报XXX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清理工作5个报表;7.做好XXX行政执法公示网站信息录入工作。
(二)完成审改办的交办任务。1.关于对省政府部门自行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汇总,上报衔接落实意见;2.报送“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专项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自查自纠报表;3.因一项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对局机关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责清单对比说明进行动态调整,在XXX政府网公开。
(三)完成政务公开办交办的任务。今年1月因取消一项行政许可事项,需调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内容,已在XXX政府网公开。。
二、档案业务培训。为全面提高我区档案业务工作水平和区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及工作能力,于7月11日在XXX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XXXX档案工作会议暨全区档案业务专题培训会议,XXX讲解会计档案、不归档文件处理办法、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XXX讲解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相关知识。此前认真学习档案业务知识、准备培训材料等工作,为培训做了充足准备。
民政残联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3
一、基本情况
(一)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截止目前,全区1013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和194名即时帮扶人员,已有6188人纳入低保救助范围,1221人纳入分散特困供养范围;近年来,共给予9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予以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9.8万余元。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综合覆盖率达到72.6%。
(二)残疾、未成年、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一是扎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成年人生活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建档立卡孤困儿童325人,其中困境儿童70人,事实无人抚养211人;孤儿44人;留守儿童476人,三年来共发放资金420万元,并且全部确定了监护人,签订了监护协议,100%落实了保障政策。二是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全区现有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3240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5614人,两项补贴全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三是保障困难老年人生活。全区2763名60—99岁低保老年人中,有2155名6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待遇,已全部按月发放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
(三)慈善助力脱贫攻坚持续发力。2015年至今区民政局慈善总会累计出资581.72万余元,助力全区脱贫攻坚战,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必备家具、过冬棉衣被、电暖气等物资。会同区扶贫办建立了“情暖水城”爱心众筹平台。开展了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夕阳扶老、康复助医、爱心助残等五大救助项目。
(四)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区民政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动员全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工作方案,两次召开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推进会;创立了“党建引领+精准脱贫”品牌。全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项目22个,投入资金47万元。
二、民政扶贫领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了各项民政救助兜底政策。近年来,区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总体部署,一是相继配套出台了我区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相关文件,进一步细化完善了社会救助工作在脱贫攻坚中制度、能力、信息、资金、监管等五个方面统筹的政策措施,二是按照《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文件规定,通过进一步放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的认定条件,将89名建档立卡残疾人新增纳入低保单人保救助范围;并且进一步延长贫困户家庭不在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后的渐退期,由原来的延保3-6个月延长至现在的6个月,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进一步得到有效衔接。三是严格执行市民政局《关于指导基层落实民政社会救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于贫困家庭刚性支出的有关规定,在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低保核算家庭收入时:1.将贫困户中残疾人康复治疗、配备康复器材的必要支出进行扣减;2.将贫困户中大病患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门诊费用、长期服药费用等必要支出进行扣减;3.将贫困户中因教育产生的必要支出进行扣减;4.将贫困户因就业产生的交通费、培训费、伙食费等必要支出进行扣减;进一步加大了低保政策的覆盖面。三是为确保困难群众遇到突发状况时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区民政局进一步简政放权,将临时救助审批权直接下放至各镇(街),并于2019年10月份在全区14个镇(街)、园区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为各镇(街)总计拨款95.99万元,用于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全区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共公开展临时救助9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9.8万余元,有效保障了贫困户面对突发困难时的基本生活水平。
(二)全面开展大排查、扶贫数据比对工作,确保精准扶贫。今年是脱贫攻坚验收之年,区民政局结合全区民政兜底政策自查活动,对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逐人逐户的入户排查。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使用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全区未纳入低保范围的1300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通过这次排查,将其中符合条件的146户贫困户纳入了低保救助保障范围,并且对剩余不符合低保条件的1154户贫困户建立了动态管理台账,对于其中重残重疾、有返贫风险的贫困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定期进行复查。二是今年6月份,区民政局结合兜底政策自查活动,通过系统内提取各项疑似数据,并进行逐条分析整改,坚决杜绝“错保”、“漏保”、“该吃五保吃低保”等问题的发生,确保民政兜底政策“不漏一人、不漏一户”。1.通过低保系统提取出497名60岁以上建档立卡单人低保户,并逐人逐户进行核实,将其中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220人转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于107名符合特困条件但坚持自愿要求享受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县级民政部门与其签订协议并留存备查。2.通过与扶贫办数据比对,提取出89户低保户疑似存在“保人不保户” 问题,通过调查核实,将其中确实应该纳入低保范围的5名家庭成员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剩余84户低保户家庭成员因去世、出嫁、成年就业等原因不能纳入保障范围。三是对因“漏发”、“错发”造成未足额领取救助资金的贫困户全部予以补发资金。今年上半年以来,通过自查自纠,社会救助科对因转五保时审批不及时,导致低保金发放断档的79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发低保资金4.6万余元;养老科对因申请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不及时造成少发补贴的383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发资金12.89万元;社会事务科对462人建档立卡残疾人补发困难生活补贴4.4万元,对378人建档立卡残疾人补发重度护理补贴6.4万元。
(三)切实逐年提高民政兜底保障水平。近年来,区民政局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逐年提高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财政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周密做好了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截止2020年6月,农村低保标准线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2600元提高至现在的每人每年516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3500元提高至现在的每人每年6708元;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其他等级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尤其是今年上半年,开展全区民政兜底政策自查活动以来,区民政局对全区1847户建档立卡低保户统一提高低保标准,每人每月低保金提高至225元以上,有力保障了我区建档立卡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水平。
(四)持续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兜底政策人人知晓。今年6月份,区民政局印制12000余份民政兜底政策宣传彩页,并张贴在全区1032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显眼位置。宣传页内容涵盖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孤困儿童政策,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每一项民政兜底政策的申请、审核、审批流程,资金发放金额,让贫困户一看即懂,真正足不出户就能了解民政兜底政策。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各镇街专职民政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导致在低保审批、审核过程中存在对申请对象家庭基本情况识别不深入等问题。在今年9月底,区民政局组织全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参加了市局组织的全市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培训会,对社会救助政策认真学习领会,读懂弄通吃透文件精神,
(二)民政部门和扶贫行业部门相关政策衔接不够。督促各镇(街道)将农村低保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更新动态管理措施,对系统显示已享受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已纳入低保的或显示已退出低保家庭但还未退出的,深入进行信息调查,对各类人员依据现实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系统信息。
(三)基层民政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还有部分群众因对低保、五保申请、临时救助等政策不了解而导致未能及时申报。通过发放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以及利用新闻媒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及力度,多角度宣传社会救助工作的功能定位和制度特点,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社会救助方面
1、重点排查已享受低保的贫困户中是否还存在“保人不保户的问题”。下一步,区民政局将继续加大督导、排查力度,由各镇(街)每月提供本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和低保户名单,通过每月一次对比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家庭人口数和在保贫困户名单人口数,确保“保人不保户”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通过比对,对数据有出入的第一时间反馈给各镇(街)民政所进行核实,对符合纳入条件的及时变更增加家庭人口,确保扶贫验收期间不出问题。
2、重点排查在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是否还存在“该吃五保吃低保”,以低保政策代替特困政策的问题。下一步将继续通过系统,定期提取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单人保名单,并反馈给各镇(街)民政所进行核实。重点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仍有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符合条件的将遵循贫困户个人意愿,同意转入的要第一时间为其办理特困供养手续,不同意的要与其签订县级民政部门放弃协议。
3、重点排查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的贫困户是否还存在因重病重疾刚性支出较大,没有纳入低保问题。区民政局下一步将通过前期我局开展“兜底政策自查活动”时,各镇(街)建立的未纳入低保、特困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台账,重点关注其中有重病重疾的人群,是否存在因治疗刚性支出较大造成返贫的,一定要第一时间纳入低保范围。对因重病重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医保报销完二次报销后还个人自负金额巨大的,将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4、继续巩固低保长期公示制度。结合我区实际,继续加大对全区已经纳入保障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公示力度,对群众有异议的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对整改后的户数、人数各村(社区)进行长期公示,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机制。对于新申请的低保户要求附镇、街一级的公示照片。对在保低保户按要求进行长期公示,做到每季度更换一次,区民政局不定期对公示情况进行抽查。
(二)社会事务方面
1、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发放明白纸、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读宣传。各镇(街道)、园区经办人员在办理低保证和残疾人证时,要当面告知残疾人应享受的相关政策并发放明白纸,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地落实。
2、继续与残联组织对持有残疾人证但没有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进行排查。将“两项补贴”数据与火化、低保和残联残疾人证数据进行比对,可疑数据逐一排查核实,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更新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信息系统,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3、进一步延伸服务手臂,切实杜绝因残疾人不了解政策、主动办理有困难等情况而领取不到补贴的现象。安排各镇(街道)、园区民政所采取主动上门办理、电话邀请办理、代为办理等方式,进一步增加服务手段,确保应保尽保。
(三)养老方面
1、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好经济困难老年人申领程序。要重点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聊民发〔2018〕209号)文件规定,明确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由老年人本人(申请人)或由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交《老年人补贴申请表》。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要夯实村(居)民委员会责任,要由村干部帮其代为申请。
2、继续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经济困难老年人排查力度。养老科下一步将对全区所有低保户中60周岁以上人员进行排查,并重点筛查扶贫办下发扶贫名单中60岁以上低保老人,发现符合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条件的建档立卡老年人但是未领取待遇的,将及时给与补发。
(四)建档立卡未成年方面
1、继续组织开展建档立卡未成年人政策落实情况摸排走访工作。要通过逐户逐人的核对情况,及时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2、全力保障建档立卡孤困儿童的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困难儿童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特殊群体,资金的能否及时有效的发放,决定着困难儿童的基本生活水平。因此,区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申请建档立卡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的简化审批流程,当月审批当月发放,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帮扶责任人的作用。区民政局通过夯实未成年人帮扶责任人的帮扶责任,进一步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帮扶责任人对农村留守儿童、孤困儿童的家庭探视责任,第一时间了解需要监护或照料的儿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