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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农户模式范文1
关键词:互联网+;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营销模式
一、问题的引入
农户组织力问题和农产品销售问题是制约“三农问题”有效被解决的关键。农业部统计表明,截至2014年底我国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总数超35万家,入社农户逾二千八百万,占全国农户总数约一成。专业合作社的迅速崛起大幅提升农户的农业生产组织化水平,有效化解传统农业生产中的小农作业的低协作能力和低运营效率的问题,提升了农户离散化生产模式与社会化大市场销售模式之间的矛盾。但随着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总量的扩张,合作社之间的竞争压力陡增,并直接表现为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之间围绕有限的农产品市场的争夺。基于计算机与互联网技术的农产品电商产业的迅速发展为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营销事业带来发展新契机。充分拓展网络资源来推行农产品销售工作,可以大幅扩张传统农产品销售架构下的农产品市场辐射范围,并通过大地理尺度的跨区域销售来扩大农产品的增值空间。为加强在农产品市场上的营销能力,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有必要充分挖掘“互联网”时代所带来的技术红利,创新农产品网络营销新模式并积极拓展农产品网络营销渠道,增强合作社在农产品市场上的竞争实力。
二、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网络营销的产品策略
(一)实施农产品网销平台的“网络化品牌”
在开拓网络营销渠道的同时,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在渠道运营、物流配送等方面的成本支付水平会上升;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专业合作社需通过增加的品牌运营领域的投资来提升农产品增加值,以有效弥补前述成本支出。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应当积极注册适合网络营销的集体商标,以适用于同一地域及同类农产品共同推广所用。随着城镇居户的收入水平的持续提高,消费者对于农产品的品质关注度远胜于对农产品的价格关注度。为此,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在注册商标时着力突出其产品的天然、绿色、无公害等生态性特征,在品牌用语中尽量添加“有机”、“环保”等意蕴的词汇,以此来向消费者传递其农产品品质优良的隐喻,并满足当前消费者对生态环保的热切需求。通过实施农产品网络化品牌策略,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可以引导在线消费者避免网络营销平台上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稳步培育消费者对本品牌的认知度和喜爱度,进而增加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再者,考虑到关注绿色农产品的消费者多为发达地区城镇居民,其丰厚的居民收入决定这部分消费者具有价格不敏感型特点。通过主打生态绿色农产品品牌策略,有助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提升产品销售品质,
(二)推广农产品网销平台的“原产地标准”
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来销售农产品,其优势在于用较低的渠道维护费用即可向更为广大的潜在目标客户群销售其产品,其劣势在于农产品购买者无法通过网络来直接观瞻商品品种,从而降低其有效识别商品的真实质量水平的能力,增加了消费者在辨识品牌上的时间与精力的耗费。农产品的特点之一在于不同地域农产品的外观、质地、口感等指标各不相同,由此形成的“原产地”特征是支持农产品获取溢价收益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可以以落实农产品“原产地保护”政策为导向,以制定本地农产品品质标准为抓手,积极主导农产品原产地保护活动的推广。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在结合本地农产品真实品质调研的基础上敲定农产品品质标准,同步建立与之配套的农产品品质检验体系,并向合作社内部的成员农户及单位提出按标准统筹产供销的要求。考虑到农产品的品质控制并非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一家的职责,将消费者纳入其中可有效降低农产品品质控制成本。为此,农产品专业合作社需建立农产品流通系统追溯体系,通过积极引入二维码等技术来方便消费者积极反馈农产品品质不良信息。为确保农产品品质标准得到严格落实,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应当强社内自律制度的落实,对于不严格执行该制度的成员单位给予责权相当的惩戒。
三、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网络营销的渠道策略
渠道建设是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自营营销系统的短板,由此产生的渠道运作效率低下问题严重影响了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的产品销售问题。为充分发挥农产品营销渠道这一沟通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桥梁的功效,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可从如下角度来优化渠道功能。
(一)推进“农超联盟”式农产品网络营销渠道建设
提升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变现能力之要点在于完善农产品营销渠道,而传统的自营式营销渠道大幅抬升了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在渠道固定资产上的投资成本,一旦专业合作社运营绩效剧烈波动,将显著降低合作社抗风险能力。为此,专业合作社应当加强与超市等专业化渠道运营商之间的合作力度,将连锁超市成熟的终端市场营销渠道运营资源整合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的渠道运营系统之中,从而形成联盟合力参与农产品市场竞争的格局。在农产品网络营销系统中,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统筹负责农产品在线营销系统运作和农产品的生产,并着力保障农产品的物理品质;第三方物流系统专门负责在线消费者订单的配送任务,着力提升配送环节的消费体验水平;连锁超市则主要承担“提货点”服务功能,为在线客户提供集中提货或分散送货到家等服务,着力解决制约农产品网络营销的“最后一公里”物流问题,为终端用户提供便利化。由此形成的各司其职,按能分工体系,可以帮助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减少在渠道领域的专门资产投资,使得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可以集中资源来提升农产品品质,加强其核心竞争力。
(二)打造“合作社+供销社”式农产品网络营销模式
计划经济时代的农产品外销渠道由供销社“一统天下”,而网络时代的供销社对农产品营销渠道的把控能力日渐式微。但供销社仍然是农产品营销方面的专业机构,将供销社核心渠道资产拿来并为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所用,可迅速提升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营销渠道建设的专业化水平。专业合作社应当与供销社合作搭建农产品在线营销平台。其中,供销社分工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和运作,并可以利用其广布在农村和小集镇上基层组织的闲散资源来建设农产品收储中心和配送基地,以此推动农产品网络营销平台由农产品简单在线销售的电子商务1.0模式向以O2O为代表的电子商务2.0模式升级。专业合作社则利用自身更为了解农产品品质的特点和拥有丰富的农产品专业生产人员的特点,专职负责新上市农产品信息和在线接待消费者,收集在线潜在目标客户群的私人消费信息并制定相应策略来满足客户需求。合作社和供销社在农产品网销平台建设上的合作,可将农产品的在线销售平台打造成为农产品集散中心和价格机制形成中心,实现农产品在线销售的产供销一条龙战略目标,尽可能将传统营销模式中的渠道利润留存在专业合作社内部,切实提升合作社农户收益水平。
四、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网络营销的促销策略
(一)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网销平台引流策略
以引流为手段来强化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网络营销系统促销效能。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网络促销的精髓在于确立正确的促销思路,并以此核心促销思路为指导来给农产品网络营销平台带来有效的流量,继而将该网络流量转化为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的盈利。农产品专业合作社首先要明确其网络营销的目标客户群是谁,针对目标客户群的特点来挖掘其真实需求内容,然后在思考合作社的农产品可为客户带来何种消费满足感。在做好农产品营销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购买第三方网络推广机构的推广服务来吸引流量,或者通过实施口碑营销策略的方法来引导目标客户群进入农产品网络营销平台。由于信息化时代的农产品消费者的注意力持续走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需要聘请专业美工来完善其网销平台界面,使得该界面能够清晰、简明的表达其农产品核心特征。此举可让农产品网销平台可以紧抓消费者注意力,迅速明白该农产品对提升消费者价值的功效所在,迅速将网销平台流量转化为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的网销收入。
(二)农产品网销平台的促销手段选择策略
为促进农产品网销平台将其渠道软实力转化为现实的销售成果,农产品营销者需要根据消费者的需求特征来制定多元化的促销方案。对于部分价格敏感型消费者,农产品网络营销者可以采取在线限时限量打折促销的手段,在短期内迅速增加农产品销量,并有效吸引潜在消费者注意力以提升本企业的农产品知名度。在实施降价促销策略时,农产品营销者应当选择稀有高价产品,以利用此类农产品高价格弹性特点来获取更多的降价促销收益。对于时间敏感型消费者,农产品营销者应当采取节日促销策略,利用此类消费者在节日期间空暇时间较多的特点来将在线农产品的潜在关注者转化为现实购买力。农产品营销者还可结合特定纪念日所产生的特殊消费需求来展开网络营销,例如端午节之于粽子及冬至之于饺子等,将消费者对特定纪念日的思念转化为农产品消费行为。对于情感敏感型消费者,农产品营销者应当制定赠品促销方案,在电商平台上介绍页面承诺的基础上还额外赠送给消费者赠品,以此来博取消费者的情感认同,增加消费者对农产品销售者的情感认同度。农产品营销者还可采取积分促销策略,在营销者自建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MS)中增加积分项,为老客户提供积分积累服务,并配套制定积分兑换农产品策略,以此来增加老客户对本品牌农产品的粘度。
参考文献
[1]李爽.电子商务环境下农产品网络营销策略研究[J].江苏商论,2016(24):76-77.
[2]李静.“互联网+”环境下特色农产品网络营销策略研究[J].农业经济,2016(7):143-144.
合作社农户模式范文2
关键词:订单农业;“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公司+生产基地+农户”;组织模式
一、随州市订单农业的发展现状与特点
随州市作为湖北省的一个中等规模的农业城市,拥有相对较高的人均土地面积,这有利于当地农产品进行规模化生产。近些年,随州市正在大力发展城市品牌蔬菜,其中“泡泡青”(一种黑绿色,叶大,杆小,味津蔬菜,随州特产)通过订单农业模式进行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发展迅猛,原本仅限当地人食用的“泡泡青”现远销北京上海甚至出口他国。
由于历史沿革和地理环境的影响,随州市泡泡青在推进订单农业这种生产经营模式时,出现两种具体组织模式: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生产模式和公司+基地+农户生产模式。
二、两种订单模式及比较
1.随州订单农业的组织形式
(1)“公司+合作社+农户”生产模式
“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的运作方式是,首先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通过契约与合作社约定本年度生产泡泡青的数量、品种和技术指标,合作社再把生产任务分配落实到各个农户,待农副产品成熟后,由合作社验级、收购,粗加工,然后由公司集中精加工并销售。企业把收购款拨付给合作社,再由合作社分发给各农户。例如作为随州市农业龙头企业,随州市长佳蔬菜有限责任公司每年与万和镇倒峡、车店等地农户签订了3500亩泡泡青菜订单,统一提供了种子和专用肥料等,并按每亩500元标准支付了定金,承诺收购价不低于每公斤1元,并在北京、沈阳、西安等地设立了销售办事处,收购后统一进行保鲜包装,打出品牌。
(2)“公司+基地+农户”生产模式
这种模式以长佳蔬菜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利用基地的作用以合约的形式把分散的农户集中起来,农民负责生产,公司负责加工和销售,大大降低了传统农业生产的风险,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比如,该市长佳蔬菜有限责任公司和和张家畈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征用他们的土地和劳力,公司提供技术和物资形成供应链大规模生产泡泡青。
2.两种模式的比较
(1)产生原因的比较
传统的“公司+农户”这种简单订单模式存在一些固有的问题:农户自身力量薄弱,在与公司的博弈中经常处于弱势地位;签订订单后,若出现市场波动,譬如价格波动,签约双方就有动机违背契约,且这种行为很难监督等,以上问题集中表现为违约率居高不下、农民利益遭受侵害、农民收益乏力,由此随着当地泡泡青农业的发展产生了对单一“公司+农户”模式的进一步发展,这便是两种具体模式产生的共同原因。
周立群和曹利群认为“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产生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由于合作社范围内的成员间的了解、信任及相互监督,因而能对农户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第二,合作社通过集中收购、简单加工降低交易成本;第三,节约了签约、执行和监督的成本。
而“公司+基地+农户”产生的原因来源于组织结构的有效性,根据贝恩的理解,要想取得有效地社会组织方式,就必须形成一种既能避免垄断,又能使生产者获得规模经济的组织结构。这反映在农业部门,即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农业产业组织模式。而从我国实践出发,“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能极大促进农业生产力发展,是产业化经营的有效组织。
(2)经营方式的比较
“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是农民自己合作建立的联盟,农民有共同的利益核心,由合作社这个整体与龙头企业签订收购协议,能够很好的代表农民的利益。另一方面,由于合作社作为一个规范的组织,使分散的农民组织化、集体化程度更高了,由合作社分配产量,便与农户生产经营过程的协作;由合作社(或协同公司)进行商品的交割,节约成本、简便易行。
“公司+基地+农户”提高了公司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蔬菜生产集中在基地,使得公司可以精确预测本年度的产量(除开天气因素),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调节产量,避免了生产过程的盲目性,取得规模经济的优势。另一方面,由于公司完全占据主导地位,削弱了农户生产的积极性。随州市“公司+基地+农户”类似家庭农场模式,龙头企业以土地流转的形式,以每亩1000元的年租金与农户达成流转10-15年协议,然后雇请当地农户为其生产经营。
(3)农户收益和风险的比较
“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订单农业模式中,由于合作社是农民自发建立的,合作社不仅和公司签订订单,还会直接对外销售,拓宽了农户的销售渠道,从而提高了农户的议价能力。而且由于合作社是长期存在的,避免不同作物收获季节的差异性和交替性,可以为农户寻找各个阶段的龙头企业进行合作,使得农户的全年平均农业收入稳定。
“公司+基地+农户”型是以公司为核心的,全年经营公司在相应季节作物的生产,这样有可能使得一部分农民不适应这种蔬菜种植方式,让他们在某些月份处于失业状态,或者激励不足,工作效率低下,因而其期望收益低。另外,由于“公司+基地+农户”完全是在基地上栽植,公司提供技术和生产要素、技术、设备等,因而公司前期投入较多,面对较大的市场风险,而且当蔬菜价格面临剧烈波动时,公司就会蒙受巨大损失。
三、订单农业两种模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订单农业发展中的共有问题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信息不对称。在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生产模式中,订单农业违约率高,契约关系关系不稳定。具体体现在:一是当市场价格大幅下降,龙头企业以协议价格收购农产品利润很少甚至亏损严重时,龙头企业就会以市场价格波动、资金不足为由,不收购农产品。二是当市场价格大幅上升时,或农产品质量不合标准,或农产品数量不合标准,造成农户实质上的违约。
第二,订单农业规模小、类别少。随州市泡泡青虽然有一定发展但品种比较单一,而且龙头企业引导的两种订单模式签订的契约数量分配到每个农户都很少,规模化受到限制。
第三,订单不规范、履约难度大。目前,龙头企业通过政府的协同作用来引导农户加入订单农业,或者与合作社签订协议,通过层层收购,层层分解,落实到户。
针对随州市订单农业两种具体模式,在发展过程各自又存在自身独特的问题,现对两种模式的具体问题进行比较论述:
“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中,合作社法律地位不明确、发育迟缓,龙头企业与合作社签订订单后,并不是由合作社直接提供农产品给企业,而是将任务分配给会员农户,这就造成了法定契约主体与实际履约主体的错位和产品生产、储运、分配等环节相互脱离。另一方面,由于合作社是农户自发成立的组织,获得的资金、技术、产量等仅限于所有参与农户范围内,没有具有更加专业化的机构指导,生产经营过程仍存在盲目性、投机性等问题。
“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存在着信息和履约方面的缺陷。由于公司是直接接触市场需求变化,比农户更加清楚市场价格的变化,因而在签订契约时,会有故意压低订单价格,或利用契约的不完全性,制定有利于自己利益而损害农户利益的条款。而且,企业在成本、设备上的投入比较大,前期投入比较多,因而企业承担更大的风险,从而不利于契约的稳定实施。从农户的角度来说,由于大多数农户的法律意识淡薄,缺乏长期收益意识,可能为了短期的利益而放弃长期的利益。
四、结论与建议
订单农业对促进随州市农户的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在随州市发展了两种模式――“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和“公司+基地+农户”,都很好的契合了当地蔬菜生产经营的特点,规避了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提高了农户的收入水平。但不同的订单模式适用不同的生产经营环境,对于农户生产经营的风险和收入的影响作用是不同的,从而对订单农业项目的持续性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在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发展的同时,应积极引导订单农业的组织模式升级与优化。具体而言,可以考虑以下措施:
1.加强对专业合作社的引导和扶持,强化农民的组织认同感。政府应该尽力使专业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及签订的契约规范化,建立成熟的合作社组织结构。例如,在合作社内部鼓励“能人”治社与民主管理相协调的运行机制,完善合作社的利益分配机制。
2.确定专业合作社的合法地位,加速专业合作社的专业化进程。对于信誉良好、业绩较佳的企业,进行财政和税收方面的减免,并将其当成模板进行推广,并加强合作社内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3.防范龙头企业的“欺压农户’行为,建立“公司+农户”共同发展的组织模式。政府应该提倡具有更加灵活性的定价方式,加强公司和农户对市场风险的适应能力,对于契约明显对另一方不利的条款要大力规劝和压制。
4.建立“信用查询系统”。对于所有加入订单农业的大型农户、中介机构(合作社等)、龙头企业建立信用查询系统,奖励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机构和个人,而具有较差信用记录的机构和个人就会逐步被市场淘汰。
参考文献:
[1]周立群,曹利群.农村经济组织形态的演变与创新――山东省莱阳市农业产业化调查报告[J].经济研究,2001(1).
[2]刘凤芹.不完全合约与履约障碍――以农业订单为例[J].经济研究,2003(4).
[3]周衍平,陈会英,姜爱玲.山东省订单农业的发展状况与问题[J].经济研究,2002(5).
[4]杜吟棠.“公司+农户”模式初探――兼论其合理性与局限性[J].中国农村观察,2002(1).
[5]周立群,曹利群.农村经济组织形态的演变与创新.经济研究,2001(1).
合作社农户模式范文3
期货合作社的现实性
我国农业生产规模小,生产组织化程度低,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矛盾突出,农产品尤其是粮食流通存在许多障碍。借助期货合作社的现代组织形式,建立期货订单粮食流通模式,符合我国农业特点。
我国粮食生产的尴尬――增产不增收。
受粮食生产周期长、价格季节性波动强等特点的影响,粮食现货市场存在着明显的时空矛盾,使粮食生产和经营面临很大的风险,严重影响了农民真正实现丰产丰收。
春夏季节,上年度生产的粮食逐步消耗、供应减少、库存下降,现货价格会逐步升高,但那时农民往往已无粮可售,只能眼睁睁看着粮食价格上涨。即使按当时的市场形势组织生产,也要等到秋天收获时才能出售。这期间粮价变化很大,特别是到了秋收时节,由于新季作物集中上市,供应量增大,粮价常常会一路下跌。而由于受仓储条件限制和回笼资金的需要,大多数农户又不得不低价出售。市场价格的季节变化和售粮相对集中的特点,使粮农很难踩准价格节奏卖上好价钱,经常是丰收不增收。而随着我国农产品市场对外开放,广大粮农将面临更高的市场风险。
农民进入期货市场存在着很多困难。
我国期货市场起步较晚,且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波折,延缓了农民步入期货市场的进程。目前,我国农产品期货只有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麦、棉花、绿豆、白糖等少量交易品种,而且大多成交量较小。
适宜进行期货交易的农产品一般应具有几个特征:易于长时间储藏、保存;品质等级划分界线分明,能为公众认可或者符合某种标准规定;可以进行大批量交易,生产量、消费量和流通量比较大;交易量较大,否则套期保值和投机交易都难以实现;未来一定时期内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走向有较大波动,使参与者有不同预期,否则将缺少交易对手。同时,对远期合约还应该考虑商品的运输条件和交割地点等。
我国农户以家庭为主的经营方式,造成了农户市场主体地位不高、商品交易量小、市场信息把握不灵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难以开展,这些因素决定了农户无法以个体的身份进入期货交易市场,无法利用期货市场定价功能来组织生产。此外,期货市场需要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农户现有的文化水平难以理解交易规则,进入期货市场进行尝试难度较大。
期货合作社为农民避险保值创造条件。
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功能可以引导农户发展生产,有利于分散农产品市场风险。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农户分散经营,生产规模小、市场能力不足,不具备直接利用期货市场的能力和条件。以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合作组织的方式发展期货合作社,可以规避风险,实现稳定收益。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美国,即使是政府对农业和农场进行了大量的补贴,期货市场也是规避粮食价格波动最常用、最有效的手段。而引领美国农民进入期货市场,发挥关键作用的正是农业合作社:除了个别大的农场主直接参与期货交易外,绝大多数中小农业生产者通过各种销售合作社参与粮食流通。合作社一般由农民自发创立、自愿参加,并且由农民自己控制。合作社的主要目的就是帮助农民销售粮食,回避价格风险。农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对未来农产品价格走势的判断,与销售合作社签订协议,合作社再进入期货市场进行保值。农民与合作社签订的协议实际上是一种订单,以期保证收入,规避价格风险。农业合作社与期货市场紧密结合,成为主导大宗农产品流通的重要机制。
而在我国,粮食流通面临同样的市场弱质性,且因生产规模小、市场体系不健全等因素制约,面临更大的市场困境。因此,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经验,组建农民期货合作社,引领农民进入期货市场,建立现代市场化粮食流通新模式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期货合作社实践
期货合作社是对普通期货订单模式的完善和发展。
以农产品为主的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近年来在东北粮食主产区推进以“免费培训农民、市场信息下乡、期货订单试点”为主要内容的“千村万户市场服务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工程通过“公司+农户、期货+订单”的模式,借助以龙头企业为主的中间组织,以订单的方式把小农户整合在一起,化零为整,使分散的农民也能够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这种模式克服了普通订单合同履约率低的问题,分散了订单风险,稳定了企农双方的关系,促进了订单农业的发展。从其实施的实际效果来看,它在增加农民收入、稳定企业利润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受到企业和农民两方面的支持和欢迎。
但是,这种模式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从工程举办的培训班来看,培训对象主要是种粮大户、农村经纪人、县乡基层干部及粮食现货企业。这些群体固然有助于将农产品引入期货市场,却不能将广大普通农民引向期货市场。因为种粮大户在我国毕竟是少数,其中很多在本质上仍属于小农经营范畴。而且,农村经纪人、县乡基层干部及粮食现货企业和广大农民不是一个利益主体,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期货市场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违约问题。
也许正是意识到了这一点,大商所在设计体现不同特点的期货订单模式的同时,积极推动建立“农村中介组织”的新型期货订单模式。一些县市的农民在经过期货培训后,自发成立农民协会。
期货合作社正是对这种新型期货订单模式的完善和发展。农民协会相对期货合作社而言,组织相对松散,农民参与有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不健全。期货合作社不仅仅是农民进入期货市场的中介,随着合作的深入,农民还在诸如购销、保险、信用、期货等领域开展广泛的合作,以期货合作带动购销、保险、信用等领域的合作,并反过来促进农民期货合作的发展。
期货合作社是新型农民合作社实践中的创新模式。
期货合作社模式的最初倡导者是吉林省梨树县新型农民合作社组织者姜柏林。目前,梨树县已有130多家农民合作组织,夏家农民合作社和闫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更被视为农村“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典范。
大商所工作人员在四平地区开展期货订单的试点,并找到姜柏林,共同探讨如何组织农民进入期货市场的问题。受“公司+农户、期货+订单”模式的启发,姜柏林认为可以引导农民进行期货合作社示范。通过期货合作社,一方面能通过典型示范来推动和普及期货市场知识,让这种专业性强的金融知识通过开展活动具体化和简单化,可使更多的农民了解期货市场;另一方面通过期货合作社培养一部分农民知识精英,通过他们将期货知识传播到农民中,让农民说服农民,让农民培育农民,让农民组织农民,充分发挥期货市场信息引导、利益驱动和合作社的组织功能,把农户经济组织起来。
实际操作模式
期货合作社的核心,在于自身组织农户的优势和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与套期保值功能实现对接,建立起社会化的农业风险配置机制,从而解决农产品尤其是粮食市场风险,以及我国农业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利用期货市场建立起一种农业发展的长效机制,让社会游资来分担农产品尤其是粮食经营风险,让资本市场反哺农业,实现农产品尤其是粮食流通高效运转以及粮农持续稳定增收。
根据这一理念,除了农户直接组建期货合作社进入期货市场的模式,还有两种主要的期货合作社模式。
企农联合型期货合作社。这是对原有的“公司+农户、期货+订单”期货订单模式的改造(如图1所示)。农户组建或参加合作社,合作社代表农户与企业签订订单合同。由于可以利用期货市场规避价格风险,合作社的建立既能维护农民的利益,又降低了企业与农户的交易成本,从而稳定了订单组织关系,实现农户、合作社、企业三方共赢。
这种模式的基本途径是:第一步,农民自发创立、自愿参加由农民自己控制的合作社,在播种季节,农民将其承包地可能收获的用于销售的农产品(可交易的农产品期货,如玉米等)与合作社签订销售协议;第二步,合作社代表农户与企业签订期货订单合同,并根据预计的秋天期货价格进行成本核算来确定订单价格;第三步,订单合同一经签订,订单企业随即在期货市场卖出期货;第四步,秋天收获时,订单企业根据合作社与农户签订的销售协议按订单价格收购农户的粮食,再按照当初的期货交易价格在期货交易所进行交割,或是对冲平仓,实现保值避险,从而获得春播时已经锁定的利润。这样,农户和订单企业都得到稳定的收益,实现了双赢,价格波动的风险转移给了期货参与者。
这种模式适合于规模比较小,单独参与期货市场存在资金困难的合作社。待合作社发展壮大后,或继续与订单企业合作,或直接进入期货市场。
信农互动型期货合作社。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金融市场面临着“两高”难题,即高风险和高成本,这严重制约了金融机构对农户开展信贷服务。通过期货市场可有效地规避农户经营的市场风险,再结合国家保险机制化解农户的自然灾害风险,解决了信贷机构向农民发放贷款的后顾之忧。期货合作社的出现使国家农业政策银行因有了合适的组织载体而能有效地将政策传导给农民。农业政策银行根据农户与合作社签订的期货销售协议向合作社提供一定比例的批发贷款,合作社以这笔贷款开展资金互助,放大资金需求,联结更多农户进入合作社,同时解决信贷机构面对分散的农户提供小额贷款运行成本高的问题。
合作社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信农互动型期货合作社是信贷扶持下的期货合作社的理想模式(如图2所示)。合作社根据与农民签订的预售农产品合约情况,或与订单组织签订订单合同,或直接进入期货市场。农发行根据期货市场价格预期和农户签订订单合同或期货合约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如订单价格或期货合约的80%)向合作社的资金互助中心提供批发贷款。合作社资金互助中心将取得的抵押贷款作为资金互助中心的借款来源,调节社员生产资金需求或用于发展期货合作社社员,壮大合作社经济。因有订单合同或期货合约的价格指导,农业生产的风险得到控制,这样农发行信贷资金就有可靠的回收保障,订单农业也会因为锁定订单收益得到很好的发展,实现农户、合作社、企业、农发行多方共赢。
五大原则
国家和社会扶持的原则。合作社是弱势群体的组织,农业本身是弱势产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会面临组织成本、制度成本、风险成本等庞大的发展成本,这一切使得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外界的扶持。同时,我国农民文化水平不高,“市场盲”和“信息盲”现在比较普遍,需要国家和社会的培训服务和信息服务。对合作社和农民利用期货市场进行扶持,也是国际通行经验。如美国早期建立公益性“天使基金”培训农民,帮助农民进入期货市场;美国政府通过低息贷款等形式的政策引导,鼓励农场主参与农产品期货及期权交易,规避价格风险。
坚持的原则。是现阶段我国农村稳定的基础。发展农民期货合作社需要尊重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农产品所有权。在此基础上,期货合作社组织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并通过统一销售的方式在期货市场上实现农产品的套期保值。
自愿互利和自治独立的原则。期货合作社是农民自愿成立、自我管理的组织,合作社以“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宗旨为农民开展期货等方面的服务,以维护农民的利益为根本目标,这是解决期货市场中违约问题的关键。合作社是由农民入股、农民自我管理的组织,这种稳定的关系使农民不会因为短期利益而损害长期的合作,而且合作社是千家万户分散的农民组成的一个有一定影响力的利益主体,有能力维护农民的利益。
文化建设原则。没有文化的合作社是长久不了的。因此,期货合作社要坚持对其成员的自我教育和培训,培育农民学文化、守纪律、讲信用的意识,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逐步提高合作社的组织管理和经营能力。
多元化合作原则。期货合作社不仅仅是农民在期货领域的合作,同时也需要农民在文艺、购销、资金等领域开展互助合作,因此期货合作社又是一个农民文艺互助组织,一个农民购销互助组织,一个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多领域、多元化的合作才能更好地组织农民,服务农民。
合作社农户模式范文4
近年来,__县积极探索创新扶贫模式,紧紧围绕扶贫对象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力求财政扶贫资金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实现最大化,着力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一、创新扶贫开发方式。在扶贫开发方式上,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寻找符合本地方的扶贫开发模式。一是创新银政企合作模式,放大财政扶贫资金效应,拓宽扶贫面。通过银政企合作的模式,积极加强与县内金融机构合作,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杠杆作用,用活财政扶贫资金,初步探索出将部分用于发展产业的财政扶贫资金作风险补偿金存入金融机构,进行贷款发展产业,放大财政扶贫资金效应。二是探索“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__县农望合作社“八统一分,兜底销售,二次返利”食用菌经营模式。作为新兴产业,合作社实行“八统”:统一规划,根据市场需求及园区建设规划,由合作社统一进行产销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安排;统一供种,母种由相关科研机构提供,合作社扩繁为原种、栽培种,赊销栽培种给农户种植;统一技术,包括设施建设、栽培原料选择、堆置发酵、铺设上架,播种,温湿光控制,病虫防控,出菇采收标准等;统一收购,合作社按等级定价保底收购鲜菇;统一加工,合作社进行分级、清洗、烘烤、包装;统一销售,合作社与浙江百兴食品有限公司、黔西南吉仁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深加工企业)签订了三方购销合同,市场拓展到了泰国、广东、北京、上海、吉林等地;统一质量,合作社在省农科院专家指导下,制定了统一的企业质量标准;统一品牌:合作社已注册商标“贵义龙”。“一分”:分户种植,农户以交售产品换取劳动报酬,多劳多得,避免了出工不出率等问题,降低了合作社运营成本,实现“双赢”。“二次返利”:农户第一次收益为合作社按等级定价收购鲜菇,扣除合作社赊销的种植材料、菌种等后,现金支付农户;农户第二次收益为合作社的“二次返利”,每个生产周期结束,合作社进行一次效益结算。按照合作社章程,将合作社经营利润的55%按照种植户鲜菇的产量、质量反补给农户,5%用于星级示范户特别奖励,40%留作合作社发展基金,扩大规模,使扶贫资金实现二次效益。
二、用好扶贫资金。在扶贫资金的使用上,以实现资金效益的最大化为目标,创新使用方式,用好用实扶贫资金。一是建立风险补偿金制度。由县扶贫部门在县农行、县信用联社开立专户,将部分用于产业发展的财政扶贫资金划入该专户,作为风险补偿金进行贷款。二是放大财政扶贫资金效应。县农行、县信用联社按照不低于风险补偿金10倍的额度向项目农户发放贷款。三是严格贷款审核把关。项目农户由县扶贫部门提供,县农行、县信用联社按贷款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农户发放贷款。四是实行联保责任制。农户项目贷款以“惠农卡”方式发放,三个项目农户构成一个联保小组,每个联保成员对整个联保小组的贷款负连带责任。所获贷款由项目农户所在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使用,封闭运行,统一偿还。五是建立贴息补助制度。项目贷款由县财政按年利率5%进行贴息,减轻项目农户负担。六是共同管理、责任共担。项目农户贷款期限届满,未偿还贷款的,由县扶贫部门、县农行、县信用联社共同催收;对无偿还能力的,将从风险补偿金中扣收。
合作社农户模式范文5
2008年12月,国家商务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农超对接试点工作进行部署。在2009年的调查中,79%的被调查零售企业已经开始了农超对接工作:每家企业平均与6个省(市)的79家农业专业合作社长期合作,年平均采购金额4552万元:平均每家企业可促进1万户农户增收。
所谓农超对接,指的是农户和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的新型流通方式,主要是为优质农产品进入超市搭建平台。其本质是将现代流通方式引向广阔农村,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一体化链条,去掉了农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将节省的利润留给农民和消费者。在对接中,双方易于形成稳固的供销关系,超市便于将销售信息反馈到生产环节,使农民及时调整生产规模和产品结构,有效降低市场风险。
据笔者了解,目前国内进行的农超对接主要有四种模式,本文将一一分析。
二、“超市+农业合作社+农户”模式
这一模式以家乐福超市为代表。超市通过专业的农业合作社与农户发生联系,向符合要求的农业合作社进行采购,合作社再组织社员进行生产。家乐福是在中国最早推行农超对接的外资超市之一,目前在全国43个城市开设了145家门店。家乐福的农超对接都是大宗采购,一般不跟分散的农户谈,一是因为有对接采购量的基础,二是可以统一执行超市的采购标准。家乐福对于合作社的筛选有着严格的规定,先派专家和采购团队去基地考察,了解农产品的产量、产品结构以及基本设施等。如果以上指标达到基本要求,会安排内部的计量控制检验部门和第三方国际认可公司,对农户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农药化肥、耕种技术等多个方面进行审核。在这些指标中,家乐福最关注农产品的质量。只有各方面都达到国家标准,双方才能建立密切合作。如果农产品质量不合格,家乐福会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培训,包括农产品种植、采摘甚至包装,待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后,双方再进行合作。
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晓曦红柑橘专业合作社为例。他们的柑橘都运往上海家乐福超市,以高出市场20%的价格签订购销协议。当然,家乐福超市对柑橘的质量要求很高。为此,该合作社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严把质量安全关,并通过品牌建设和安全农产品认证,增强社员的品牌保护意识,进一步保障产品的绿色生产。针对合作社资金困难的情况,家乐福超市做了相应调整,放下强势角色,与合作社平等合作,对合作社的产品实行了“零门槛、零收费和随卖随结”的销售方式。对直采产品免收进场费和促销费,结款周期也从40天缩短至7―15天,遇到农民直供的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也适当作一些让步。
在农超对接中,家乐福超市开展了两个层次的农民直供,并在商务部和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配合下开展对农民的专业培训。第一层次是总部直采,任命在西班牙有经验的管理者负责这个项目。这个团队的直采协调员在全国范围内负责采购工作。与全国17个省82个农村合作社进行合作。26个品种包括山东的苹果,内蒙古的土豆,江西、湖北的橙子、橘子,广东海南的荔枝、菠萝,福建的柚子等都进人了家乐福的门店。第二层次是城市直采。家乐福在全国18个城市成立了商品采购中心,采购当地的农产品。供应当地的家乐福门店销售。其主要采购的农产品是西红柿、黄瓜、卷心菜、茄子、萝卜、西兰花等。
在具体对接过程中,针对广大农民一开始不适应的情况,家乐福对农民进行了专业培训。为了使农产品符合家乐福的质量标准,他们向各合作社的农户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依托家乐福食品安全基金会,组织针对农民的专业种植培训。在土豆产地内蒙古,苹果产地陕西洛川,哈密瓜产地吐鲁番都多次开展过培训,有些地区还邀请中国农业科学院的专家给授课。在合作中,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也对合作社给予了相应的培训。比如,湖北省有关部门对农民合作社除进行法律法规、科学技术的培训外,还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部分有可能、有意向开展农超对接的合作社的市场培训。
三、“超市+合作农场”模式
这种模式下,超市人股一些农业龙头企业,与他们合作开发自有农场。这种模式中乐购超市运作较好。2010年6月,乐购宣布与厦门如意集团合作开发3000亩自有农场,全年种植12个蔬菜品种,年产量约3000吨,销往乐购在华东地区的42家大卖场和8家试验阶段的便捷店。在合作农场里,一棵蔬菜的种子被种下之前,这粒种子的生长及去向已被超市控制。其流程是:农户带着相关土地、农田土壤及水质通过检测等证明材料自愿报名,通过审核后乐购根据市场需求计划生产。同时,种子的来源、农户所需的肥料、农药等由乐购指定或者推荐。蔬菜成熟后,再进行农药检验、采收、包装直至运输到乐购门店。整个过程,超市直接介入到农产品生产,农民只需提供劳务即可。
广东商学院学者王先庆认为,合作社的机制决定了超市入股不可行。合作社决策机制是按人头表决,而公司则是按股本大小来表决。超市入股合作社后,合作社的决策权难以平衡,而由超市入股农业龙头企业则是目前双方都可接受的。
在一般的农超对接模式中,超市会按成色、大小等标准采购产品,剩下的“不达标”产品由农户自行承担,而在乐购按需生产模式下,农户既省事也不用担心产品销售风险。据乐购内部人士透露,按需进行标准化生产蔬菜能帮助超市降低20%左右的损耗,也能最大程度地掌控蔬菜安全。
国内农户生产规模普遍较小,多数农业合作社是近几年才成立起来的,如果要对接超市,需要扩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注册商标、打造品牌等,资金问题往往会让他们发展受阻。让超市入股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开发超市的自有农场,有助于尽快提升合作社的水平,降低合作社的经营风险,推动农超对接的顺利进行,通过合作农场,乐购还进行了自有品牌蔬菜的开发。虽然目前乐购仅有5%的生鲜产品是直采的自有品牌,但未来2-3年内这一比例将达到95%。
四、“超市+供销社+合作社”模式
这种模式下,超市不直接和合作社或农户对接,而是通过当地的供销社与农户进行对接。物美超市的农超对接就以这种方式为主。由于对农业合作社不了解,由超市直接去找符合要求的合作社往往要花去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而利用地方供销社作为中介则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以往,山东的蔬果进入北京物美超市,一般需要经过“农户地头经纪人地头市场山东区域
批发经纪商(或区域集货市场销售)北京批发经纪商(或批发市场销售)超市卖场消费者”的流程。这不仅导致蔬果成本层层增加,商品损耗不断增加,而且经历了多次装车、配货、卸车、改包装等过程后,从蔬果采摘到进入市场销售可能远超过48小时,商品鲜度和品质出现明显下降。现在。物美超市通过山东省供销社来采购农产品。山东省供销社与农民共同建立了从生产到市场的新型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在全省近100个县市组织和帮助农民建立起标准化生产基地320多处,涵盖了山东的主要蔬果品种,山东省供销社还从农产品基地选派菜农、果农代表。进驻物美部分大卖场向消费者作现场推荐。
目前,物美与山东省供销社的合作模式分为“供销社与超市联合直采”和“供销社在超市直营”两种。“供销合作社与超市联合直采”,即供销合作社与大型超市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共同选择认可农业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基地后,由供销合作社发挥其网络优势,负责合作社和基地农产品生产质量和运输质量的管理与控制,超市只负责销售环节。以青州市供销合作社为例。其与物美集团签订了合作协议,在供销合作社的统一配送下,青州菜农采摘的蔬菜从分拣、包装、运输到物美超市上架销售,全部过程控制在24小时以内。青州市供销合作社还依托山东供销系统的网络和资源,把山东其他县市区的优质特色产品,如威海苹果、沂水大姜、金乡大蒜、滕州土豆、莱西小甜瓜等,也推荐给北京物美超市。如今,这些产品均在青州集中配货后直接运抵北京物美超市。
“供销合作社在超市直营”,即成立专业购销合作社,在超市承包农产品柜台直营。例如,今年初桓台县农产品购销合作社成立后,在当地超市承包了农产品柜台。其依托下属各乡镇基层社,在每个乡镇选择合适的基地和特色农业产品,由农民根据超市需求采摘后,直接送往购销合作社的配货中心。桓台购销合作社联合山东其他供销合作社,收购和交换一部分当地没有的农产品,由配货中心中转后送往超市柜台销售。
五、中小超市合作模式
中小超市的农超对接模式与大超市有所不同。由于规模所限,中小超市在谈判中并无多大优势,在对接中宜采取更为灵活的方式,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控股的老邻居商贸公司农超对接模式值得其它中小超市借鉴。其采取的是经营网点就近与专业合作社合作的模式。老邻居商业连锁网点多数是从供销社系统在农村的传统经营网点改造过来的,每个网点联系所处村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副产品经营大户,由他们提供货源、满足该网点的蔬菜供应。这样既给超市带来了新鲜农产品,也降低了农产品进超市的门槛,使小批量的农产品得以进入超市,同时也有效解决了附近农民的卖难问题。小超市对农产品的需求量小,对品种的要求也无须一应俱全。根据网点位置就近选择合作农户的方式不仅缩短了运输距离,节约了成本,而且在价格上随行就市,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有的地区还尝试农产品“零费用”进超市,比如成都的佳和绿园农贸超市是最早一批响应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据其负责人介绍,日常情况下,超市1天销售蔬菜量为1000-2000公斤,肉类200-300公斤,两项收入7000-8000元。在实行农产品零费用进超市后,价廉物美的鲜活农产品盘活了整个超市的生意,开业当天就销售了5645公斤蔬菜,500公斤肉类,这两项的收入就近1.6万元。该超市已与四川省40多家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达成了代销、经销、联营或租赁合作协议。“零费用”让农产品进超市的门槛降低了,也带动了超市的生意,取得了双赢的结果。
合作社农户模式范文6
关键词:水果生产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
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632221
为了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梅州市梅县区政府应加大支持力度,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促进水果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和普及建设。近年来,梅县区农村金柚水果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有效促进了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进一步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1 目前梅县区农村水果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发展模式
目前梅县区金柚水果种植面积、单产、总产、产值均居全国首位,是全国最大的柚类商品生产基地,金柚已成为梅县最具特色的主导农产品,成为梅县区农业的支柱产业。因此,组建农村水果专业合作社是大势所趋。目前该区水果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发展模式有能人带动型、农超对接型、企业带动型这3种。
2 梅州市梅县区农村水果专业合作社主要发展模式的分析
2.1 梅县区宝鑫水果专业合作社属于能人带动型
基本情况介绍:宝鑫水果专业合作社有着多年的种植经验并具有较好经营理念的人才,通过积极发动宝坑村及桃尧镇隆文镇的周边农户以果树、资金等方式入社,组建了金柚生产专业合作社。目前合作社共有农户180户,有销售专业人员8人,整个水果专业合作社有技术人员5人,主要从事金柚生产种植及柚果销售人员共有283人。该社2016年金柚产品及销售总收入达500多万元,利润收入120万元。固定资产及设施总投入300万元,带动农户增收200多万元,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各级领导对水果专业合作社都大力支持,区、镇2级政府都非常重视宝鑫水果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2015年给予其省级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的财政资金补贴,在生产技术和销售方面也都给予了指导和支持。
2.2 梅州市木子金柚专业合作社属于农超对接型
基本情况介绍:梅州市木子金柚专业合作社是r超对接型发展模式的代表。成立于2007年12月,集生产、加工、销售、社会服务为一体,拥有农副产品进出口权,建立了社会化服务体系。目前,木子金柚专业合作社流转果树约3.33km2,该合作社共有社员156人。有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8人,经营管理人员7人,固定资产投入1500多万元,配备生产流动资金3000多万元。在松口镇城东镇建立了2处面积约1.33km2的金柚产业园区。“木子”金柚主要销往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还出口加拿大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木子金柚专业专业合作社大胆创新,借助城市连锁超市平台,实现了农产品的供应和超市销售的有效对接。
2.3 “企业带动型”广东十记果业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介绍:广东十记果业有限公司是“企业带动型”的发展模式。于2010年成立合作社,是梅州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现有固定资产1960多万元。生产流动资金2800万元。现有员工200余人,其中技术人员8人。在梅县区松源镇羊角村和桥背村建立了2处面积近1.33km2的金柚种植示范基地。该公司近年来沙田柚〔金柚〕产量都在16000~18000t之间,产品主要销往广东珠三角及全国各地。
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形式实现了产供销一体化经营。公司通过示范带动松源镇及周边农户发展种养,并提供生产技术、销售等服务,提高了农民收入,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3 农村水果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运行状况
合作社选择发展模式必须按照实际条件考虑发展。合作社发展所要考虑的条件主要包括资金、地理位置、产业集群程度等。资金是合作社发展的基础,合作社所在的地理条件优越,交通方便。地址集群程度好,合作社在销售方面的压力相对就较小,这对经营发展应该是非常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