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贷款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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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贷款政策

农业银行贷款政策范文1

兵团工业化程度较低,要实现跨越式发展,缩短与经济发达省区在经济上的差距,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以促进产业升级换代,将兵团资源优势转换成经济优势。金融业为经济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首先,兵团贷款从流量看,2004年至2010年各项贷款发放额分别为174.69亿元、170.90亿元、177.95亿元、184.81亿元、130.73亿元、184.10亿元、232.29亿元。中长期贷款稳定增加,为大型项目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中长期贷款的增加,也有力地支持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加,为工业规模快速壮大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次,工业贷款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2004年至2010年工业贷款分别为18.17亿元、19.38亿元、20.58亿元、34.65亿元、51.4亿元、52.87亿元、51.16亿元,工业贷款的增长为满足工业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银行的贷款推动了工业生产稳步增长,效益不断提高。2010年全年兵团生产总值770.62亿元,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262.27亿元,增长21.2%,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4%。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186.29亿元,比上年增长18.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5.4%,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长14.4%,股份制企业增长27.5%,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47.1%。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增长24.9%,重工业增长28.2%。兵团国有及国有控股农工建交商企业实现利润40.26亿元,比上年增加27.69亿元。

兵团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

尽管金融业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但是兵团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对金融业在兵团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比而言,兵团金融业的支持状况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金融结构、网点布局不合理

目前,服务于兵团的金融企业有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银行等。由于兵团特殊的体制,兵团自有银行仅农业银行兵团分行服务于各团场,其它银行服务于地方较多,虽然各银行加大了对兵团的金融支持,但投放小、投入区域较集中,仅北疆的石河子市、五家渠市有中国人民银行、建行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城市信用社等比较完善的金融机构。其他一些兵团师局,比如农三师图木舒克市从2002年成立以来,金融机构只有兵团农业银行支行、巴楚县信用社。尚不完善的金融体系不利于兵团经济发展。

(二)储蓄-投资转化率偏低

从表2可以看出,反映资金运用效率的储蓄投资转化率连续几年呈下滑趋势。从兵团农业银行存贷款差来看,“十五”末期兵团农业银行的存贷款差为187.27亿元,“十一五”初期兵团农业银行的存贷款差为242.97亿元,到“十一五”末期,兵团农业银行的存贷款差为514.27亿元,存贷款差逐渐增加。同时,贷款占存款的比重呈逐年降低趋势,从2004年的55.49%逐年下降,到2010年为31.1%。这表明,兵团的资金融通渠道不够畅通,金融机构效率不高。兵团储蓄未能有效转化成投资以支持兵团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不足

首先,随着跨越式发展中“三化”建设的循环推进,兵团对资金产生大量的需求,在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善的金融环境中,兵团企业融资结构表现为对银行信贷融资的高依存性(见表3)。2004年至2010年,兵团国有工业贷款占国有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平均达到50%以上,表现出对间接融资的高依赖性。另外,在贷款担保方面,农业银行兵团分行的贷款多由团场担保,主要业务是农业生产的贷款,农业的自然风险会造成贷款风险。再加上兵团有21个国家级和兵团级贫困团场,大部分是以大农业为主,银行对团场贷款风险加大,必然影响银行业务开展,导致服务功能弱化,银企之间合作差,对工业化发展产生较大影响。另外,从银行支持工业化发展来看,工业贷款比重过小。从兵团工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款项比重来看,2004-2010年平均占比20%左右,但呈现渐上升的趋势。特别是2008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其他融资渠道不畅,工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比重较高,接近40%。2009年,所占比重又有所回落(见表4)。从直接融资渠道看,兵团资本市场发展缓慢,债券和股票市场发育程度不高,基金市场更是薄弱。从债券市场看,债券余额占金融资产比重很低,自2004年以后,没有从债券市场融通资金。股票市场融资方式与银行贷款融资相比,融通的资金占总资金的比重很小。资本市场对兵团紧缺的资金供给能力十分有限。2010年,累计募集资金100.70亿元,发行上市融资38.39亿元[3]。与新型工业化发达省区相比,差距甚远。

(四)担保体系不健全,数量较少

农业银行兵团分行农业贷款担保主要是以团场为主。目前为止,兵团得到正式承认并有政府注资背景的担保公司仅有两家。资金规模小、补偿机制缺、担保覆盖范围窄是担保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另外,由于缺乏兵团贷款担保的法律认可,影响了贷款的可获得性。所以,在兵团垦区难以落实把担保作为银行化解和防范风险的一种重要方式,特别是兵团企业长期保持军队建制,地县级以上管理部门均为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未来兵团及其所属财务部门的担保资格得不到国家司法部门的明确。贷款形式将信用贷款改为保证担保贷款后,由于一些垦区缺乏必要的抵押登记机构,使屯垦企业很难办理银行贷款抵押和担保。这些对“三化”建设的促进作用不显著,更难以为兵团跨越式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

兵团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金融支持对策

为推进兵团“三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目标,笔者认为,兵团金融支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健全的金融体系是支持兵团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基础

首先,应重点建设与兵团实现跨越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大力发展兵团城市金融业,要利用政策积极支持和发展农业银行之外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另外,通过制定灵活和优惠的政策,使证券、保险、信托、租赁和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为经济建设提供更多的资金融通渠道。其次,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按照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原则,通过监管手段的改善来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同时,各类金融企业的内控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应进一步加强,强化内部监管,达到有效防范风险的目的。第三,围绕兵团城镇化、工业化建设充实、完善金融支持的服务体系。兵团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快金融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创新金融工具,充分运用综合金融服务手段为兵团“三化”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提高金融支持经济的效率。

(二)合理选择金融支持重点是兵团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根本

在兵团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过程中,资金投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金融业需要合理引导资金的流向,应继续向兵团食品医药工业、纺织工业、农用装备制造业、化工及矿业、建材工业、能源工业六大支柱产业加大金融资金的投入。在此基础上,通过融资支持兵团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提高兵团工业发展的技术水平。此外,农业产业化发展是推进兵团跨越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环节,加大对农业产业化进程中龙头企业的扶持是势在必行的。在扶持过程中,金融业应该围绕兵团加工工业发展的需要,全面推进经济增长对资金的需求。

(三)金融外部环境的优化是兵团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保障

农业银行贷款政策范文2

【关键词】中国农业银行 信用评级 信用风险管理

一、引言

所谓信用风险,即银行的借款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履行义务的潜在可能性,已成为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扩张加大了其潜在的信用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必须通过对其进行管理,将信用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从而获取更高的收益。

伴随国内外金融形势的变化,我国银行业改革面临着一定的问题。其中,信用风险管理问题尤其突出,然而运用国外先进的管理方法还缺乏足够的前提条件,不论在监管,还是在防范方面,都存在较大的隐患。

本文以中国农业银行为例,选取了中国农业银行2008-2012年年报,分析中国农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并根据具体数据做出客观评价,最后提出相应对策。

二、中国农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现状及问题

(一)中国农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现状分析

1.不良贷款率现状

高的不良贷款率,表明银行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近几年,为了减少不良贷款率,农行积极采取措施来减少信贷风险的累积。从官方数据来看,到2007年末,农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高达23.6%,然而,自2008年开始,农行开始着手减少不良贷款,并将其比率降低至5%以下。

虽然自2008年不良贷款率不断下降,但是剖析深层原因发现,农行于2008年11月21日,处置了行内不良资产8156.95亿,当然,包括26%的可疑类贷款以及67%的损失类贷款。如果没有上述不良资产处置,农行2008年以后的不良贷款率将不会大幅降低。除此之外,贷款规模的扩大也导致了不良贷款率的下降。

2.贷款集中度分析

农业银行贷款集中度较高,从2008-2012年的数据来看,集中体现在三个特点:贷款投向的地域、产业以及贷款客户的集中度较高。因此,过度集中的贷款导致农行受到个别贷款客户和个别产业兴衰的影响极大,加之又没有相应的分散风险渠道,这样就加大了农行的信用风险。

从中国农业银行2012年年报来看,总体上讲,60%的贷款投向了能源、交通、通信、高效等领域,投放行业比较集中,如果经济增长速度下降,先前积累的信用风险就会展现,转化为不良贷款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同时,农行将贷款集中在大城市和大企业上,而忽视欠发达地区和中小企业,容易造成信贷领域的“马太效应”。

3.资本充足率现状

资本充足率,也称为资本风险资产率,集中反映商业银行面对资产损失前,能够以资本承担损失的能力。合理的资本充足率能够衡量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大小。农行自2008年以来,资本充足率呈不断上升趋势,而且其核心资本充足率虽然在2009年有所降低,但是其整体也是稳健上升。但是,从核心资本充足率来说,巴Ⅲ在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的监管上有所增加,并且该比率不得低于4.5%,此外一级资本充足率从4%升至6%,大大增加了农行对于资本充足率要求的压力。

(二)中国农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信用风险管理组织问题

农业银行实行客户-经理制,该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总行公司业务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大型客户,分行负责所在区域的大型客户。但是,这样就会导致道德风险的产生,总部的客户经理只剩下汇报和产品分析的职能,导致市场营销常常脱节。

2.信用评级体系不完善

首先,农行的信用等级评定采用综合打分法,与国际先进银行相比,农行信用评级的技术水平还很低。其次,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性和科学性较差,缺少全面的风险管理框架,风险管理政策的实施缺乏协调性。最后,内部评级缺乏广泛性,覆盖程度较低。

3.信用风险管理的技术方法落后

农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虽然有了较大的进步,但是与国际先进管理技术还有一定的差距。对于信用风险管理的有关技术如VaR、信用衍生产品的风险转移技术等还处于理论研究阶段,并未投入实践中去。

三、完善中国农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

首先,要根据不同的对象建立各自的风险预警制度,有针对性的预警体系才能发挥更好的预警作用。其次,尽快制定一套风险限额控制的比例。最后,建立贷款失败后评价制度。严厉惩罚不当行为,并在银行内部进行批评和警示。

(二)建立高效的内部评级体系

要完善内部评级体系,数据的收集首当其冲。之后再对数据进行研究、分析,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包含客户信息和符合管理要求的系统,为内部查询、监控等提供准备。

(三)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

积极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有效的对冲风险。农行要根据自身特点,有步骤的实行资产证券化,同时,对于接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制定对策,积极防范资产证券化带来的额外风险。

四、结语

目前,中国农业银行加强了在重点领域的信用风险管理,但是农行还需不断完善行业贷款的限制管理,加强客户关系管理以及不良贷款处置,推进我国银行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为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侯金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视角下的农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

[2] 陈颖,甘煜.巴塞尔协议Ⅲ的内容、框架和影响[J].中国金融,2011(01).

[3] 刘晓勇.商业银行风险控制机制研究[J].金融研究,2006(07).

农业银行贷款政策范文3

关键词:农村金融机构;金融服务;功能定位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01-0095-03

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持服务“三农”的重要力量。农村金融机构在三农方面的作用主要有三点:促进农业增长、保持农村稳定、帮助农民增收。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改革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农村金融依旧还是金融体系的薄弱环节。

目前,孝感市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形成了一个以农村信用合作机构为基础,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正规金融服务体系和非正规金融并存的格局。其中,正规金融机构包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银行以及村镇银行等。非正规金融包括民间借贷、私人钱庄、各种民间合会等。农村的非正规金融在制度体系、风险控制等方面还存在很大的问题,处在探索发展阶段,在农村金融服务方面起主要作用的仍然是正规金融机构。因此,笔者将着重对当地正规农村金融机构的农村金融服务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

一、孝感市农村金融机构概述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我国唯一的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其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国家支农、惠农财政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孝感市分行于1996年11月28日挂牌成立,现辖6个县(市)支行、1个营业部。2012年底,各项贷款总计60亿。其中,政策性、准政策贷款44亿,商业性贷款16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大型上市银行,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编制和执行农村信贷计划,筹集农村资金,统一调度和管理农村信贷资金,对农村的机关、团体、企业及事业等单位实行现金管理和工资基金管理以及做好农村货币流通的调查工作。中国农业银行孝感分行自1979年成立以来,经过30多年的发展,现有8个一级支行和58个营业网点,在岗员工1097人。制定了“面向三农,服务城市”的发展战略。农业银行一方面继续贯彻中央的支农、惠农政策;另一方面作为盈利性商业银行开展了一系列以“服务”为主题的网点转型工作。多年来,孝感分行秉承“诚信立业,稳健行远”的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大对孝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加大信贷投入,全力支持孝感重点产业倍增计划。深化三农服务,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以金穗惠农卡为纽带,支持农民、农业、农村发展。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孝感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下辖孝南、大悟、安陆、云梦、应城、汉川、孝昌7个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全辖现有机构网点152个,员工2765名,网点数占全市金融机构总数的38.3%,是全市金融行业中机构人员最多、服务覆盖面最广、贷款投放最多、服务“三农”力度最大的金融机构。近几年来,孝感市农村信用社加大改革发展步伐,不断拓展业务范围。主要业务有存款、贷款、结算、中间业务等。其涉农贷款增长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充分发挥着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总体来看,孝感市农村信用合作社正处于一个积极健康的发展态势。

孝感市邮政储蓄银行成立于2008年3月20日,下辖6个县(市)一级支行。自成立以来,开办业务品种不断丰富,服务渠道不断延伸。目前,孝感市仅有湖北汉川农银村镇银行一家村镇银行,该行以“立足县域,服务三农”为办行宗旨,结合城乡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城镇工业化的“三化”发展趋势,更加全面地支持当地经济建设。

二、孝感市农村金融机构各类金融业务比较分析

孝感市的正规金融机构主要有合作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与政策性金融机构三类,它们分别起着主导作用、支持作用和引导作用。

(一)存款业务比较

孝感市的云梦县有九镇三乡,270个村委会,1617个自然村,总人数60多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4万人。云梦县的网点有6个,4个集中在县城,乡镇网点仅2个,80%以上的乡镇只有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农业发展银行,其主要存款业务是办理业务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及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业务。而孝感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下辖的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品种丰富,服务方便、快捷,主要存款产品包括个人通知存款、存本取息定期储蓄、教育储蓄、零存整取定期储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定活两便、对公存款等。

在存款业务方面,农村信用社有网点多,覆盖面广的优势。相较于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更能深入到许多偏远的农村地区,因此能更好的服务于农户。但在网点硬件设施、人员素质培训和服务功能方面农业银行都优于农村信用社,并且作为传统金融机构,农业银行的企业品牌和企业形象更加深入人心,因此绝大多数大中型涉农企业还是偏向在农业银行办理存款业务。而农业发展银行因受其政策性职能的约束,在存款业务办理方面具有较大的局限性。

(二)贷款业务比较

农业发展银行是政策性银行,主要的贷款业务有储备粮贷款、粮食调控贷款、商业储备贷款、粮食收购贷款、粮食加工企业贷款、农业生产资料贷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贷款等。目前,农业发展银行孝感分行存在信贷审批效率不高的状况。从现有信贷管理体制来看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的是总分行制,通过逐级授权的方式管理基层县区级支行的经营活动。基层农发行开展银团贷款业务需要层层上报,由总行审批导致程序复杂,审批链条长,信贷审批效率亟待提高。

农村信用社县级为一个独立法人,在贷款审批方面的自更大且审批程序相对简单。具有贷款额度可大可小,贷款期限可长可短,贷款用途覆盖面广,贷款方式灵活多样等优势,这也为其更好地服务于基层农户提供了保证。孝感市云梦县农村信用社专为农户设置的几个贷款产品有“龙头企业+农户”贷款、订单农业贷款、农村专业组织成员联保贷款、农户保证担保贷款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农村信用社根据国家规定,专门对农村的贷款占比在70%以上,充分发挥了其在农村金融服务中主力军的作用。

农业银行是“一级法人”管理模式,除了年度信贷计划受到上级控制外,在信贷资金运用上,必须按照先授信再用信的流程要求,走集约化经营道路。基层银行资产业务的信贷立项、调查、授信、审批、投放等逐步走向规范化,其前提是信贷项目必须通过国家行业限制、节能减排、重复建设等名目繁多的信贷准入门槛,而且各级对风险控制的要求也相当高,下级行除“小额农贷”外,一般无审批权限。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对农贷款的投放力度。农业银行孝感分行现行的金融产品相对单一,仍以传统产品为主,主要是面向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信贷支持。个人消费类、生产经营贷款仅适用于城镇。尽管农业银行也开设了面向农户的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但由于风险过大,在实际操作中,基本不实行信用贷款,以及较少实行联保贷款。常见的个人贷款方式有,请公务员、教师或内部员工来担保的方式贷款,对于城中有住房、有门面的个人采用抵押担保的方式贷款。

面对大量需求资金的农户,农业银行现行办贷模式和办贷力量明显不足,信贷供给与普通信用农户资金需求不适应,农户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源于农村信用社等合作性金融机构。由于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均实行的是总分行制,是“一级法人”管理模式,在贷款审批效率方面相较于农村信用社程序复杂,审批链条较长,且贷款额度和期限也没有农村信用社灵活。

(三)中间业务比较

孝感市农业银行多年来坚持开拓创新,不断加大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力度。先后推出了金钥匙、金穗卡、金e顺、金光道等一系列品牌产品,已形成了品种齐全、特色鲜明、本外币结合的现代金融产品体系。农业银行还了“新农保”业务。自取得“新农保”独家以来,孝感市农业银行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主动配合各级政府开展工作。针对部分偏远乡镇没有营业网点,农户办理业务不便的现状,积极开展电子银行业务。在农村安装转账电话、开通个人及企业网银、短信平台,形成了连接城乡、功能齐全的电子化金融服务网络。

农村信用社在办理中间业务的时候一般不能直接作为信用活动的一方出现,即不直接以债权人或债务人的身份参与,一般不使用农村信用社自有资金。孝感市的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品种多、收费低、服务优,主要有各类保险业务、办理银行卡业务、工资业务、收费业务、短信服务平台等。其现有的支付结算系统通过多次改造升级后,也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具有速度快、收费低、品种多、保安全的特点。主要支付结算业务包括:大、小额支付系统,农信银汇兑业务,农信银通存通兑业务,小额通存通兑,转账电话业务,农信银自助结算业务。

农业发展银行主要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结算、发行金融债券、办理保险、资金结算、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同时还办理粮棉油政策性贷款企业进出口贸易项下的国际结算业务以及与国际业务相配套的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同业外汇拆借、代客外汇买卖和结汇、售汇业务。

农村信用社在开发中间业务方面缺乏技术支持,人才也相对匮乏,在建立内控制度与防范中间业务风险方面也存在着很大的不足。农业银行作为国有四大行之一,内控制度健全,防范风险能力强,相较于农村信用社在中间业务方面更具优势。农业发展银行由于品种客户窄和起步晚等原因,致使其中间业务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一定差距。

三、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孝感各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服务方面基本情况的了解,以及对合作性、商业性、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在各类银行业务方面进行比较分析,发现了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服务中存在着农村金融机构职能分工混淆、功能定位不明确的问题,导致其无法满足农村对资金和服务的多样化需求。

(一)政策性金融机构支农力度逐步弱化

农业发展银行在功能定位和资金来源上受到很大的局限,因此其盈利水平相较其他金融机构偏低。由于其业务范围非常狭窄,功能在逐步退化的同时也伴随着支农力度的逐渐弱化,难以承担我国政策性金融的重任。功能的相对单一导致农业发展银行在支持农业产业化、农村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等诸多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方面受到制约。后期的政策调整使其仅在农产品收购方面发挥着政策性金融组织的作用,造成农业发展银行退化成粮棉的收购银行的结果,而亟须政策扶持的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却得不到应有的政策性金融支持。

(二)商业性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服务力度减弱

农业银行目前承担着农村扶贫、农业综合开发以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但为获取足够的资金来源和高额回报,应对外资银行的挑战,农业银行几年来实行商业化改革,实施了一系列限定农业贷款的政策,其信贷重心正由农村转向城市、由农业转向商业。逐利动机驱使农业银行从农村抽取大量资金转移到城市运作,使大量农村资金非农化。在这种经营战略主导下,银行贷款投放集中于少数重点企业,而对乡镇工业、特色农业生产及农业深加工等企业发放的贷款在逐步减少。因此,农业银行对孝感当地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日趋减弱。

(三)合作性金融机构逐步走向商业化

农村信用社等合作性金融机构作为专门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仍然有沉重的历史包袱,且其商业化发展正逐步背离合作金融性质。在中国农业银行不断改革过程时期,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主体地位逐渐显著。目前农村信用社多项贷款余额中农业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的比重超过80%。然而,农村信用社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日渐与商业性金融机构趋同,片面实行选择性贷款的特征日益明显,贷款结构表现出了日趋“非农化”和“城市化”倾向。选择性贷款现象严重导致其放贷的范围对象都具有严重的局限性,一般农户获得贷款的可能性不断降低。商业化发展背离了合作金融性质,严重影响了农村信用社为当地“三农”服务的效果。

四、优化涉农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服务的建议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结构体系仍然很不合理,需要根据农村需求多样化的特点,积极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加大各种政策措施力度,构建适应“三农”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针对农村金融需求多样化的特点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必须积极培育分工合理、投资多元、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机构,着力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因此,需要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使农村金融真正做到为农民服务。

(一)加强政策性金融的支农力度

政策性金融的本质是财政手段和金融手段有效结合,弥补金融市场“失灵”。首先,由于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承担着较多政策性金融产品的供应任务,因此,要把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中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分离出来,将农业银行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划归给农业发展银行,对农业信用社承担的农业开发性贷款等政策性较强的贷款,也应划转给农业发展银行,统一由农业发展银行集中管理,充分发挥政策银行的优势。其次,针对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单一,难以发挥政策性金融职能的局面,需重点完善农业发展银行功能定位和运作机制,扩大政策性业务范围,在继续做好粮棉油收购融资基础上,大力开展有政策指导、资本约束、与“三农”相关的业务,突出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中长期项目的金融支持,真正使其成为政策性金融服务“三农”的骨干和支柱。合理界定它的业务范围, 使农业发展银行真正从单纯的“粮棉油银行”转变为支持农业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甚至是农产品进出口的综合型政策性银行。

(二)加强商业性金融对农村市场有效金融需求的服务

作为商业性银行的农业银行应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强化商业银行支农的社会责任。商业银行要按照中央要求,稳定县域机构和业务。鼓励和支持各类商业银行到农村地区设立机构,开拓业务,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将一定比例信贷资金运用于“三农”,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农业银行要按照“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原则,稳步推进股份制改革,在借鉴现有国有商业银行改制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处理好“面向三农”和“商业运作”的关系,完善经营管理体制,加快经营机制转换,充分利用在县域的资金、网络和专业等方面优势。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努力成为商业金融服务“三农”的支柱和骨干。保留农业银行在农村的营业机构,可以农村信用社汇兑结算业务,有利于解决农村信用社“汇路不通”的问题。农业银行资金力量相对雄厚,政府可以出台优惠政策或财政补助,引导农业银行向农村投放资金,为农业开发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规模较大的资金服务。

(三)加强合作性金融对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导作用

农村信用社作为主要的合作性金融机构,应继续发挥其主力军的作用。明确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是其保持竞争力的关键。同时要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改革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则,明晰产权关系,促进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机制的转换,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二是按照为“三农”服务的经营方案,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三是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分类实施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各种产权制度,建立与各地经济发展和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四是按照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明确农村信用社的监督管理体制,落实对农村信用社的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在深化改革的同时,农村信用社应发挥自身的自主性大,灵活性强的优势,业务经营进行灵活调整,开发和创新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着重面向乡镇企业、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和农户,更好地满足农村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

五、结束语

充分发挥金融在现代农村经济中的核心作用,对于解决好三农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农村是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主战场,扩大农村投资和消费离不开农村金融的大力支持。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等合作性金融机构的主导作用,同时农业银行等资金实力雄厚的商业性金融机构也要充分发挥其对农村金融的支持作用;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引导作用,妥善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拓宽其业务范围和资金来源。

在服务三农的过程当中,不同的金融机构应有专门的功能定位,对于不同的服务对象,应有相应的金融机构去服务,使农村金融机构逐步走向职能专一化、专业化道路。特定的银行服务特定的对象,逐步达到资本的合理配置,使农村金融机构在与利润最大化不冲突的前提下能更好的服务于三农。

参考文献:

[1] 高小琼.关于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若干思考[J].金融与经济,2007(6).

[2] 钱水土,姚耀军.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

[3] 申维娜,孟彦军.我国农村金融现状与改革思路浅析[J].当代经济,2009(3).

农业银行贷款政策范文4

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后国际金融形势发展变化莫测,国外企业重组、银行重组、经济全球化和自由化的浪潮此起彼伏,对国内银行体制改革形成巨大的冲击。形势的发展已迫切要求国内银行不断重组。作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的中国农业银行如何加快自身重组,不断调整结构,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已显得犹为迫切。

一、农业银行重组的目的:一是按现代金融企业的属性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二是降低不良贷款,化解历史包袱。三是提高资本充足率建立起动态的资本金补充机制

二、农业银行重组的必要性:加人世贸组织后,外国银行业的到来给我国银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严峻挑战。主要体现在,国际跨国银行已取得了混业经营的相对优势;二是国外银行具有成熟的市场化操作经验,能够熟练利用国际国内、货币资木等市场,在市场营销、产品订价、金融避险、优化资产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三是创新能力强、手段多,一个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方式与机制日益完善。这些银行在我国加人世贸组织后,将利用上述优势,在经营服务、市场份额、优质客户及优秀人才等方面与中资银行展开全面竞争。

而中资金融企业在一片狼来了的喊声中,自身所处的状态却是:传统银行业务的衰退期刚刚开始,对于混业经营还处于论证与准备阶段,尚未找到摆脱银行脱媒困扰的好方法;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行场化刚刚起步,市场化操作经验不足商业银行创新能力弱且手段少,正在实行经营模式由产品为中心向客户为中心的转变,在消费信贷、资产证券化和衍生工具创造、以及银行贷款等领域刚刚起步二法人治理结构尚不完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和业务创新能力滞后;不良资产比例偏高,税赋过重;资本金厦乏等等。加人世贸组织后,外资银行将利用其灵活的经营机制,与中资银行在人才、客户、产品与服务、各类金融市场等方面展开激烈的竞争。农业银行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既有国有商业银行在体制、机制和管理方面的共性问题,还存在组织体系庞大、人员较多、政策性专项贷款影响大等特殊性问题,因此,重组改革就显得犹为迫切。

三、农业银行重组方案选择:中国农业银行集团内部可以分立重组为以下几个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由地(市)级以上银行直接变为中国农业银行,按城市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进行管理)在剥离不良资产给中国农业资产管理银行后容易清产核资,消化不良资产,及早股份化上市。通过上市,农业银行能够在股票市场上筹集到相当数量的永久性资本,配股和增发新股的制度性便利可以使它利用“虹吸效应”从公众投资者手中源源不断地补充核心资本;上市可以建立较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并遵守监管法规的信息披露要求定期公布自身的各种信息,这将使得农业银行的市场化,规范化运作水平提高,使非公众公司变为公众公司;_上市可以使农业银行的知名度极大提高,可以节约大量的宣传成本。

2、中国农业储蓄银行(由县级及以下支行网点的机构、人员和储蓄业务构成,所有不良资产均山原有银行负责,可以解决相当大一部分人员的分流问题)

3、中国农业资产管理银行(坏银行模式,具体负责管理中国农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该银行内部实行公司化管理)

4、中国金穗长公司(在总行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调度,内部独立核算、垂直管理和专业化经营。客户的帐户信息数据、财务会计核算、风险控制以及授权和客户服务等后台业务将由金穗卡公司集中处理)。金穗卡公司和农业银行分支机构之间是一种相互、相互计价关系。农业银行众多的营业网点仍是金穗卡业务面向客户的零售体系。

5、中国农业保险公司〔接收目前的保险业务)

6、中国农业证券公司(接受目前的证券业务)

四、现阶段农业银行重组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组农业银行成为集约化的金融控股集团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目前农业银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逐步成立金融控股集团。

(一)、积极推行扁平化管理改革。按照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建立以拓展市场为主体的市场营销体系,以管理监督为主体的风险控制体系和以服务为主体的内部保障体系,突出和强化市分行营销能力,取消城区支行的管理职能,由市分行直接管理城区营业机构,经背城区业务。调整市分行内设机构职能定位,实现经营重心的上移。经营平台的上移,不仅带来了市分行组织架构和人员的变化,更主要的是职能和定位的调整。一是要全面推行客户经理制,建立以客户经理为骨干的营销队伍。并进一步明确客户经理的工作职责,充实客户经理的职能,以逐步形成“客户经理围着客户转,管理部门围着客户经理转”的经营机制,实现市分行对城区业务的直接经营。二是对前台部门实行准事业部制管理,进行全面的成本效益核算,把市分行直销部门办成真正意义上的利润中心和业务拓展中心。以有效建立起市分行营销平台,发挥专业化分工的优势,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以促进市分行由管理行向经营管理行的转变。三是整合城区业务,提高管理水平,并依据直销客户的情况适当增加市分行人员编制,切实建立起以市分行为主体的营销平台,提高经营层次。(二)墓层支行实行公司化清收模式。成立清收公司,实行不良贷款公司化管理,把不良贷款作为一种资源进行经营和运作,通过机制的改变,最大限度地激发清收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达到不良贷款“双降”的目标。具体思路如下:

1、在基层农行内部成立不良贷款清收公司,作为农行专业清收单位,实行商业化管理。公司经营产品为呆坏账不良贷款,通过清收公司不良贷款的公司化运作。最大限度地挖掘清收潜力,促进不良贷款绝对额下降,直至达到规定的占比。

2、建立不良贷款清收比例收益机制,为公司化运作提供政策空间。本着“早活化,早受益;多盘活,多收益”的原则,根据不良贷款清收难度,分别确定收益系数,难度越高,收益相应增加,清收越多,收益越高。

3、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最低化解额度。对公司经理人选本着“自愿、公开、透明、双赢”的原则,向本行员工进行公开竞聘,在确定保底清收任务的基础上,双方签订聘任合同,在基层农行授权范围内,对不良资产进行运作。

农业银行贷款政策范文5

然而,由于文化产品的无形性特点,长期以来这些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在政府相关政策的鼓励下,已经出现了可喜的突破。2007年11月2日,首笔文化创业产业中小企业版权保证贷款诞生,北京一家影视公司从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成功获得了600万元的贷款。2012年,各大银行频繁与文化产业企业及地方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增加文化产业授信。4月,陕西广电网络产业集团与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在西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未来3年内,将获得农业银行80亿元的意向性信用额度支持;8月,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与无锡市文广新局签订《金融支持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计划在5年内,为无锡市文化和相关企业提供100亿元的意向性融资支持。这些合作协议的达成,对于未来经营性文化单位融资及发展注入了催化剂。但是,这些都属于框架性协议,在具体实行过程中,还会遇到很多具体的问题,最明显的就是知识产权主要是版权的担保贷款的可靠性问题。

对此,可以用法律的形式在宏观上规定一些通过无形资产担保向银行进行贷款的法律原则,为银行和希望从银行贷款的文化创意企业提供法律引导。民间资本和风险资本。我国拥有大量的民间资本,伴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风险资本也开始看好中国市场。文化创意产业市场是一个特殊的市场,出于对国家文化资源的保护而对部分外资的限制是合理的,通过法律确定民间资本和风险资本可以进入文化创意产业领域格外重要。

在部分公益性文化单位,应当限制民间资本和风险资本的进入,保持国有资本的控股状态;而在经营性文化单位,则可以向民间资本和风险资本敞开大门,确保他们合法的投资主体地位,让这些资本可以放心地进入文化创意产业当中,发挥其资本优势,促进相关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农业银行贷款政策范文6

论文摘要:随着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已形成,但各类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情况有所不同。通过对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构成的总结,重点分别对传统正规农村金融机构、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及非正式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体系简介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并积极活跃起来,形成了包括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金融机构在内的,以传统正规金融为主导、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核心、以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及非正式金融机构为补充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传统正规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及农村信用社;创新型正规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有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及小额贷款公司;非正式金融机构主要有私人钱庄、当铺、私人借贷、高利贷、合会等。

二、传统正规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情况分析

1996年以前,农村金融正式安排的主要形式是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自1996年中国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行社分离、国有银行逐渐退出农村金融市场以来,农村正式金融安排的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呈现萎缩趋势。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重担落在农村信用社身上。但实际运行时,农村信用社并没有真正担起这个重担,它在经营过程中,更多地是以追求利润为目的,偏离了为社员服务的合作宗旨,农村资金缺口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呈现扩大趋势。为了解决“三农”资金支持,国家加大政策调整力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制定政策时,要更多地考虑到“三农”;中国农业银行转向商业化的同时,政策方针首要还是面向三农;农村信用社继续发挥在“三农”中的核心作用。

(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情况分析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以政策为导向的国有农业信贷机构,其业务范围主要是办理农副产品国家专项储备和收购贷款,办理扶贫贷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并不与农民直接发生信贷业务关系,这使它无法直接延伸到最基层去顾及农户的基本金融需要。目前,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只有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为了更好地发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农村金融中的服务作用,我们应积极探索新的资金来源渠道。可将一部分邮政储蓄、社会保障资金等转存入农业发展银行;鼓励国家开发性金融参与新农村建设,使开发性金融更多地参与农村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的投资。

(二)中国农业银行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情况分析

中国农业银行的业务主要放在筹措资金保证支付和清算票据上,近年来,其经营重心明确向商业化方向转变,业务范围也由广大农村向城市及经济发达地区倾斜。目前,农业银行在农村的业务重点主要放在支持农村产业化过程中的龙头企业上,通过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带动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农业银行在农村金融中的作用。

(三)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情况分析

农村信用社的建立与自然经济、小商品经济发展直接相关。农村信用社服务对象主要是农业生产者和小商品生产者。主要是因为农业生产者和小商品生产者对资金需要存在季节性、零散、小数额、小规模的特点,使得小生产者和农民很难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但客观上生产和流通的发展又必须解决资本不足的困难,农村信用社这时就能起到很好的金融服务作用。随着国家清理整顿农村“两会一部”、国有商业银行部分机构从农村市场退出,农村信用社一段时间内在农村金融服务中起到近乎垄断的作用。但农业经济的风险相对比较大,农信社不良贷款也不断增多,农信社要想更好服务三农的同时,又能实现利润最大化,还需多多努力。

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主要是为农村建设提供政策指定范围内的资金支持,而市场经济体制促使金融机构追求利益,所以,仅仅以行政命令或者建立以完成农贷资金任务为评价指数的绩效制度是不足以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政府应给予农贷行为一个成熟的金融环境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以此激发正规农村金融机构在合适条件下主动寻找农贷机会,并最终解决农村金融供求失衡问题。

三、创新型农村金融供给机构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情况分析

传统正规农村金融机构虽然在“三农”服务中起主导作用,但这些传统正规农村金融机构商业化倾向越来越明显,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农村建设。因此,国家有针对性地创新农村金融机构,即允许一些社会资金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以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机制,并解决我国农村建设资金供给总量不足的问题。从2006年开始,我国已逐步让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及小额贷款公司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在资金供给上已解决部分问题。

(一)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情况分析

2006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2007年3月6日,经中国政府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成立。2007年3

月2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仪式在北京举行。邮政储蓄银行充分依托和发挥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以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为主,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主要是基于邮政储蓄有2/3的网点分布在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特别是在一些偏远地区,邮政储蓄是当地居民唯一可获得的金融服务,因此,从满足广大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础金融需求,完善农村金融服务角度出发,邮政储蓄银行的农村网点主要是从服务“三农”的大局出发,加大邮储资金支农力度,扩大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满足度。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降低了支付给邮政储蓄的利率,现在的关键是建立对农村的“输血”机制,使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业和农村,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良性循环。

(二)村镇银行在农村金融中的金融服务情况分析

村镇银行的设立是我国银行业市场准入政策的重大突破,也是农村金融组织模式的一次重要改革,一方面增加了我国农村金融供给的新渠道,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的构建。但村镇银行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1)村镇银行的数量近年来虽不断增多,发挥的作用也不断增大,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农户及农业的资金需求,但和我国众多的农村人口及需要资金的乡镇企业和农户个人比,它们所起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2)村镇银行多数设立在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区域,部分乡镇只有一家,多数比较偏僻及经济发展不好的乡镇根本就没有,同时,这些偏僻的乡镇多数是没有任何金融机构的,即使有其他金融机构,多数也只有一家,故这个地区“三农”对资金的需要是很难得到解决的;(3)村镇银行作为新兴力量,多数人并不认可它,对它也不是很了解,导致它发展过程还存在一些困难。村镇银行存在吸储难、利润低、风险高等问题,另外,村镇银行的结算渠道、现金供应问题及存款准备金率等问题至今也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故要想让村镇银行更好地为农村金融服务,还需作出很多努力。  (三)农村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情况分析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2001年11月28日,国内首家农村商业银行——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正式挂牌营业。农村商业银行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在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城乡统筹中,具有重要作用。为适应农村各经济主体对商业性金融的需求,应加快组建新的农村商业银行,一定程度上可由个人和企业等出资组建。但我国银行业不对个人开放,农村信用社改组成农村商业银行时虽然允许个人入股,但不允许个人出资组建商业银行,这必将阻碍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

(四)小额贷款公司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情况分析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在满足农村金融供给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这部分作用主要是基于部分农户或企业在传统正规农村金融机构那贷不到款,只好选择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靠自然人或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投资,不能吸收存款,它的贷款利率是比较高的。小额贷款公司获得高利率的同时,风险也伴随高利率产生了,加上我国金融机构的存款保险制度还没有建立,故小额信贷公司如不能调整好风险与收益的问题,是非常容易退出市场的,这将会带来一系列相关问题。国家的监管机构应做好政策支持和监管,让小额信贷公司真正为农村金融做一些服务。

四、非正式金融供给机构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情况分析

非正式金融机构主要包括:私人钱庄、当铺、私人借贷、高利贷、合会等。在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滞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不能满足农村居民和乡镇企业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非正式金融机构因此得以迅速发展。非正式金融机构为农户和乡镇企业融资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大量的不规范市场交易,表现在:非正式金融机构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往往从事违法活动和高风险投机甚至是金融欺诈活动,存在着极大的金融风险。风险虽然比较大,但非正式金融机构至今还存在的原因主要是基于农村金融供求的现实客观性:从资金供给方面看,是因为民间借贷的利率远高于银行存款,到金融机构存款不方便;从资金需求方面来看,主要是正规的金融机构信贷手续繁琐、服务态度欠佳,而民间借贷迅速、便捷且多不需担保等。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建国以来,我国农村金融供给方式,即农村金融机构数量不断增加,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不断重构。但事实上还是没有解决我国农村金融供给不足问题。要想真正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还需更好地发展现有的这些农村金融供给方式的作用,让它们实现服务“三农”价值最大化。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