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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扶持贷款政策范文1
(一)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
中小企業作为我国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对市场机制进行灵活的反应,并也作为最有活力[1]、波动频率较大的重要部分。针对我国经济水平快速发展的现状,例如江苏、浙江、广东等地的中小企业都在进行快速发展,这些地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整体水平也都在近几年来得到了大幅提升。由此可见,促进中小企业进行发展,是帮助我国构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效举措。
(二)维护社会经济稳定
中小企业的主要特点便是其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类型,虽然其生产的产品还处于较为初级的阶段、技术含量不高,也并不会对员工有过多的要求。但是其就业方式极为灵活,为农民以及相关无业人员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并有效缓解了我国所面临的巨大就业压力。与此同时,中职院校、高职院校毕业生的主要就业渠道也可是中小企业。由此可见,中小企业得以快速发展,是维持我国社会安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手段。
(三)对经济结构进行优化与调整
我国中小企业的主要特点便是产业整体规模较小、资金充足率较低、科技含量要求不高等特点,这便使得其成为促进我国经济综合水平发展的主要部分。各类企业并存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基本特点,也是现代社会得以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随着我国中小企业不断转型、拓展,对产业结构实现了优化、调整。
二、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进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管理水平差异较大
由于我国中小企业规模小、流动资金少,导致大部分的中小企业并不具备良好的科技创新能力,也无法在市场中树立形象、自身品牌[2]。这也是造成中小企业无法抵抗市场风险的主要原因,并作为中小企业的主要特点之一。
相比于大型企业来说,中小企业基本处于创业阶段,其整体素质差距较大,使得管理工作开展的较为艰难,基本是采用个人管理、家族式管理模式。以这两种管理模式进行发展的中小企业,虽然在企业建立初期,由于家族的凝聚力,使得其可顺利经营。但在后期生产运营过程中,家族式的管理模式便开始出现各种矛盾、冲突,并严重制约企业的正常发展。另一方面,在部分中小企业进行生产经营过程中,还存在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这也对其健康、持续发展造成恶劣影响。
(二)融资困难
从贷款制度方面来看,目前大部分的金融机构制定的贷款制度并不适合中小企业开展融资。在目前我国实施的中小企业管理模式主要是利用条块分割模式,但政府部门中会存在职能重叠、机构设置重复等问题,这也导致无法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的规范,也没有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专门设置融资服务机构。从商业银行的贷款方面来看,由于商业银行的贷款途径较为困难。针对目前我国对金融体制的优化、改革,使得商业银行开始朝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方向发展,由于商业银行过于注重自身的利益,并不愿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另外,从中小企业方面来看,由于中小企业规模较小、管理制度不完善,使得其内部的财务制度也会出现不健全的问题。使得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偿还能力持怀疑态度,并不愿意付出资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服务。自商业银行的贷款理论开放之后,银行并没有将自身的自主定价权利合理应用,金融定价存在较大的漏洞,导致中小企业承担的贷款利率较高,并不要达到高额利率、高担保的需求。
(三)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对中小企业进行金融政策扶持是一项较为复杂、技术性较强的系统工程。但根据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我国的融资担保制度、信息网络制度、科技技术力量的整体水平并无法为中小企业提供有利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并么诶有设置类似美国SBA结构的管理部门,使得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便是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
三、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财政金融扶持政策体系构建策略
(一)构建完善的投资引导资金
在我国,中央政策是引导地方政府响应、跟随的主要措施,相关部门应鼓励出台政策,并对地方政府形成良好的引导作用,从而起到完善投资引导资金的目的,最终形成中央-地方政府模式的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扶持体系。其中要注意的是,在中央引导资金与地方引导之间的关系是以股权的方式存在的,并不是一般的行政上下级关系。也可以将其看作为,由中央政府为主导的资金,对地方政府资金具备知情权、质疑权、决策权等,但不能对其直接命令,要让引导资金确保其独立自主的存在形式。
第一,政府应不断提升资金的投入力度,才能更好地惠及中小企业。第二,政府应将创新投资引导资金充分利用起来,并确保具备保本、循环利用的效果。政府的引导资金通过上市、并购、股权转让等多种退出形式获得可观的利益汇报,从原则上来说,可以进行第二轮的引导,并将资金转向下一波中小企业的引导中。第三,要将引导资金的杠杆作用充分发挥出来,由政府出资的引导资金,可以将其以4倍进行放大,并对其他社会中的各项资本产生吸引,便会出现二次的放大效应。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将市场手段优势充分发挥,并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完美解决。
另一方面,从管理模式方面来说,由于在我国东部地区的创业引导资金发展进程较快且较为成熟,因此便可以将其引导模式、运行模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范围推广。这种运行模式中主要包括参股、跟进投资、融资担保等。
(二)构建完善的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贷款扶持政策
1.转向贷款扶持政策构建设计方案
在对专项贷款机制进行设计的过程中,应根据四方主体作为主要设计框架。其中主要包括:第一,要将财政资金进行整合,从而确保转向贷款资金不会出现分散以及碎片化的现象发生。针对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所使用的转向资金,要加强对其使用、效益等情况的掌握程度,并对专项资金客观存在的重要性、规模性、合理性进行科学评价、管理,才能确保专项资金被赫尔利利用,达到集中财力做大事的目标。第二,要将政策性国有银行作为扶持政策体系的构建枢纽,要将审查、监管、资金使用等各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其中主要包含对各种政策性专项贷款的规划制定、政策性国有银行对商业银行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另外,对于封校较高的项目来说,要将中小企业的信用[3]、资质等各方面发展情况了解清除。第三,要将商业银行当做主要承办对象。主要是由于商业银行具备专业较强的風险评估作用,并可以对各方信息进行充分采集与加工。商业银行的主要作用便是对中小企业的授信扶持政策不断完善,并使其信息系统、业务操作流程尽量规范,可以对中小企业进行准确的评估,并促进中小企业不断加快融资速度。
2.操作专项贷款需要注意的事项
如果将普通的专项贷款举例,例如在其中的升级贷款中,第一,要确保同一申请人只能对升级贷款申请一次。如果申请人的偿付能力、信誉、经营状况都较好,便可以向政策性银行再次对该贷款进行申请。第二,应制定合理的贷款额度,如果中小企业提供可以足值低压的物品进行担保,便可以对其贷款额度进行重新设置。第三,申请人在向商业银行提出贷款要求过程中,可在月底对政策性银行申请利息补贴。
(三)构建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
为了加强中小企业发展财政金融扶持政策体系的构建水平,在构建信用担保体系的过程中,应将政策性担保作为基础,其也是对我国财政金融政策、货币政策的有效补充。针对目前我国信用担保市场运行现状来看,要想实施政策性担保,便要将组织能力、机构属性、财政扶持资金投入、业务水平、运行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共同提升,才能加强政策的整合力度,确保政策性担保可以对中小企业融资形成良好的帮助。
四、结语
中小企业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例如管理水平低下、融资难等。但相信政府在对财政金融扶持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探索,可以构建出科学、合理的财政金融扶持政策体系,从而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信贷能力较差等多种制约发展的问题,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婷,白崭.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扶持政策体系构建探讨[J].经贸实践,2016(16):58-59.
[2]陈成天.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财政政策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5.
[3]陈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与金融政策[J].品牌,2014(9):44.
企业扶持贷款政策范文2
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发促进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后将采取降低门槛、简化程序、灵活缴费等优惠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参保,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对于难以直接按照工资总额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小型建筑施工企业、小型服务企业、小型矿山企业等,可以按照《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的规定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其缴费总额不得低于“实名制”参保人员按所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乘以费率(缴费总额≥实名制人数×平均工资60%×费率)。
山西: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7月,山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20个专业应用平台已上线试运行,金融服务平台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服务模式,提供融资6.54亿元,收集融资需求9.34亿元,日平均点击率达2500次以上;物流服务平台已发展会员百余家,信息31864条。
预计到2015年,山西省将全面完成所有窗口平台的建设任务。山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将开辟在线服务、呼叫服务、开放式“窗口”服务大厅等便捷服务通道。
山东: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可获补贴
7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贯彻落实〔2014〕22号文件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社会保险补贴等3类补贴方式,鼓励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还将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贷款贴息与吸纳毕业生就业直接“挂钩”。
《通知》指出,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与此同时,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收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占职工总人数30%以上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贵州:每年30亿元信贷支持微企
7月9日,贵州省工商局印发《扶持微型企业贷款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贵州省微企办将牵头建立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信用体系,采取政策叠加的方式建立“打捆贷款”机制,每年单列30亿元信贷规模支持微型企业发展。
《方案》中指出,贵州省微企办将牵头建立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信用体系,采取政策叠加的方式建立“打捆贷款”机制,将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妇女就业担保贷款和“3个15万元”金融机构贷款组合运用,从扶持的微型企业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中计提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承贷银行进行风险补偿,且每年单列30亿元信贷规模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凡全省范围内符合“3个15万元”扶持政策、获得微型企业扶持资格,有贷款需求的微企及其创业者均可申请贷款业务。
江苏:科技小微企业最高可获200万元贷款
江苏省7月制定出台《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支持鼓励科技型小微企业接纳毕业生,支持毕业生灵活就业。
企业扶持贷款政策范文3
关键词:民贸贷款;利差补贴;政策效应
中图分类号:F830.58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07)01-0054-02
一、民贸贷款的基本情况
从1991年开始,赤峰市开始对民族贸易县内国有商业企业、供销社、医药公司和新华书店经销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生活必需品、药品、书籍及收购少数民族农牧副产品所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民族贸易县乡镇以下的基层民族贸易网点和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实施民贸贷款利差补贴。
(一)民贸贷款的使用情况
“十五”期间赤峰市各项贷款余额892.1亿元,民贸贷款余额7.81亿元、占比0.88%,累计进行利差补贴0.53亿元。重点支持了近百余个企业(2005年底为96个企业,其中:农业银行92个、工商银行3个、中国银行1个),涉及民族地区的供销、医药、土畜产、生产资料等行业,比较著名的企业有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喀旗的供销联社等龙头企业。
(二)民贸贷款利差补贴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
1.经办银行严格执行对民贸贷款的基准利率,贷款优惠的范围,按人行规定仅限于民族贸易县内国有商业企业、供销社、医药公司和新华书店经销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生活必需品、药品、书籍及收购少数民族农牧副产品所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民族贸易县乡镇以下的基层民族贸易网点和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
2.贷款发放及补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由企业提出申请,当每个企业完息后填制完息凭证由经办行汇总后报人民银行旗县支行,经审核后按年利率2.88%办理补贴,由经办行补贴到各企业账户,企业按有关规定补充自有流动资金不足。
(三)民贸贷款利差补贴政策效应
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民族贸易和民族工业在民族地区占据相当大的比重,民贸贷款作为国家扶持民族贸易地区经济的一项优惠政策,对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族团结发挥了重要作用。2005年,赤峰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45.64亿元,财政收入31.52%亿元,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37.24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72元,农牧民人均现金收入2.817元。民族工业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农牧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改善。
二、民贸贷款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方面
1.民贸贷款享受范围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合,造成优惠贷款业务萎缩。民贸贷款优惠政策是诞生在计划经济时期,延续到“九五”时期,政策的核心内容未做改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商业、医药公司、书店经过改革,或已退出市场或进行股份制改造。由于民贸贷款的主体发生变化,有些适应市场需求的新的民族地区企业及其产品不能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2.民贸利差补贴政策仅仅对民族贸易县内国有商业企业、供销社、医药公司和新华书店经销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生活必需品、药品等所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民族贸易县乡镇以下的基层民族贸易网点和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实施民贸贷款返息利差补贴,政策优惠面较窄。
(二)商业银行方面
1.民贸贷款银行经管的商业性与民贸贷款政策性的矛盾,虽然经办银行可以利用优惠政策在经济上不受损失,但经办银行执行基准贷款利率,获利空间不大,贷款主办行的积极性不高。
2.民贸贷款政策要求贴息贷款必须执行基准利率,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贷款利率浮动已为各商业性金融机构普遍采用,从金融机构盈利性角度出发,商业银行显然对发放此类贷款没有积极性。
(三)中央银行方面
人民银行对利差补贴管理的职责不明确。目前利差补贴的操作程序是:由农业银行按季提供借款凭证复印件、计息请单、填制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利差补贴申请表,向当地人行申报贴息。人行首先由信贷部门审核利率执行情况加盖印章后,再由会计营业审核贷款余额基数办理补贴。但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具体管理部门并未明确,出现会计和信贷部门都涉及却又都不愿管理的局面,造成监督检查不到位,极易造成弄虚作价,套取利差补贴资金的情况。
三、完善民贸利差补贴政策的建议
(一)政策方面
1.维持民族特色经济政策的连续性,继续执行民贸贷款利差补贴优惠政策。民贸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承受市场变化能力较弱,如果没有优惠政策的扶持,很难在市场竞争中立足。据统计,内蒙草原兴发集团受“禽流感”的影响,2005年已实际赔付养鸡户人民币3.39亿元,年末草原兴发集团累计亏损3.88亿元,如果没有优惠政策的扶持,企业的发展十分困难。
2.拓宽民贸利差补贴优惠政策范围,适当扩大扶持对象。在“十一五”时期,赤峰市少数民族地区贫困人口收入增长程度还不高,脱贫靠政策,脱贫靠产业。制定民贸贷款优惠政策时,应考虑民贸贷款的主体发生变化,对一些新兴的中小民贸企业,包括个体私营和股份制企业,如符合条件的可纳入民贸贷款扶持范围,广泛开辟农牧民增收渠道,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确保优惠政策传导畅通。
3.对民贸利差补贴优惠政策贷款实行政策性银行主办制。目前由商业银行承担民贸贷款优惠利率政策从运行机制和体制上已不适应民族贸易和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农业发展银行网点遍布各县,适应农业发展银行展业的需要,民贸优惠贷款由农业发展银行主办符合其正在进行的业务职能和运行机制调整的需要。
(二)企业方面
集中统一使用民贸利差补贴资金用于企业发展。可靠虑对包袱较大的企业进行一次性消减处理,补充流动资金,改变已往资金分散使用的作法,使这部分企业轻装上阵,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极大地推动民族企业的改革发展步伐,推动民贸产业发展。
(三)银行方面
1.对经营上存在的问题区别对待,防止企业套取国家贴息。经济效益较差的民贸企业应采取区别对待的方式进行利差补贴:对经营状态不佳,对逾期贷款在一年之内,企业仍保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应继续给予利差补贴,帮助其渡过难关;对贷款逾期一年以上的查明原因;对企业无法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停止利差补贴,防止套取财政贴息。
企业扶持贷款政策范文4
**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微企办的指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大力协作下,全县的微企发展工作有序展开。现将全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3年全县共通过微型企业创业评审250户,注册资金1327万元,带动就业人员共计1344人,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在发展的250户微型企业中,经营行业涉及加工制造、民族手工艺加工、文化旅游、特色食品加工、创意设计、种养殖业和服务业等行业。其中:六大重点行业100户,占已发展数比重为40%。创业者人群中,创业人员共计290人,其中重点扶持对象158户(其中:大中专毕业生18户,返乡农民工131户,退伍军人2户,失业人员7人),占总数的54.48%;其它人员132户,占总数的45.52%。从事农、林、牧、渔业109户,占43.6%;制造业78户,占31.2%;民族手工艺品16户,占6.4%;;特色食品加工3户,占1.2%;采矿业1户,占0.4%;服务业29户,占11.6%;零售业7户,占2.8%;创新设计3户,占1.2%;交通运输业1户,占0.4%;文化旅游3户,占1.2%。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工作目标
按照省、州有关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要求,我县调整了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创业评审委员会成员。同时,县人民政府召开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专题会议,研究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关于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专题会议纪要》(**府专议〔2013〕34号),形成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九条意见,一是实行代办制;二是整合资源扶持微型企业;三是设立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四是个体工商户转微企;五是组建创业指导机构;六是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七是委托乡镇政府(工商分局所在地除外)负责微型企业现场勘察工作;八是如何落实微型企业第二期财政扶持问题;九是落实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经费。为微型企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证。
此外,我县为确保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有序开展,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县扶持微企发展调度会,对上一季度微企工作进行总结,安排布置下一季度微企工作,截至目前,共召开3次全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调度会,分管副县长亲自参会并安排工作,切实做到微企发展工作有部署、有提高。
(二)加大宣传力度,激发微型企业创业激情
我县通过有线电视、宣传栏、撰写政务信息、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开展扶持微型企业宣传活动。先后发放宣传资料8000份,《微型企业创业指南》3000份。主要利用节庆日和赶场时机进行宣传,出动宣传人员40余人,宣传车辆6台次,分别在各乡镇政府、工商分局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接待群众咨询。“3·15”活动期间,设立咨询服务台4个,张贴宣传标语1幅,接待咨询1000余人次。撰写政务信息17篇,州级以上报刊发表6篇,网络媒体发表37篇(次)。县有线电视台播放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4期,在州电视台播放**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新闻1期。
(三)强化工作要求,落实和完善微型企业扶持政策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府发[2013]**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府办发[2013]**号)文件精神,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对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提出要求:一是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和办理时限;二是进一步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和税收奖励兑现政策;三是进一步落实微型企业金融扶持政策;四是进一步整合资源助推微型企业发展。
此外,为确保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落到实处,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在年初与全县21个乡镇签订了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责任书,规定乡镇扶持微企发展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明确各乡镇2013年微企发展目标任务。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政策性强、业务要求高。为切实做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县微企办组织基层分局负责人和注册登记的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微型企业注册登记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于**年**月**日召开全县乡镇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培训会,对微型企业申请、初审、现场勘察等环节工作向各乡镇政府负责人员进行讲解。同时,利用乡镇召开村干会议的机会,开展微型企业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激发农村群众创业热情。
(五)统一微企标识,强化微型企业管理。为统一微型企业标识、加强和规范微企管理、突出微企的扶持效果,县工商局和县微企办以服务、便民、减负为出发点,从县政府核拔的微企工作经费中挤出部分资金,为今年发展的微型企业免费制作一块醒目的“微型企业”牌匾。现已为微型企业制作牌匾92个,并分发到各微型企业统一悬挂。预计总费用支出为2万元。
(六)加强工商分局微企工作经费支持,县微企办在年初制定了关于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奖惩机制,各基层工商分局每发展1户微型企业补助工作经费200元,并要求按照上级的季度发展目标及时完成季度发展任务。先微企办分别有2013年7月和12月对各分局的微企工作经费按照发展的微企数量进行了核拨,共拨付微企工作经费4.3万元,确保了微企工作的有效开展。
(七)开展微企创业培训,增强业主创业意识。**县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抽出部分资金作为微企创业培训经费,对参培人员实行免费教学、免费食宿,进一步减轻微型企业负担。截至2013年底,**县共举办了2013年微型企业SYB创业培训六期,参培人员190人。培训会分为专业教师授课,工商、税务、信合等职能单位政策讲解等环节。经过每批10天的培训,理清了微企业主的创业思路,拓展了思维空间,提升了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了微企的创业成功率。余下的60户微型企业的创业培训工作将继续组织开展。
三、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
1、2012年,全县共发展微型企业150户,截至2012年12月底,财政补助资金750万已全部兑现完毕。2013年办理的微型企业中,有187户微型企业已兑现财政补助资金,共计935万元。
2、财政补助资金的支付工作有序开展。我县的微企财政补助资金支付按照分批申请、逐批审核的方式发放。共分三批,第一批一万元、第二批二万元、第三批一万八千元(每户留二千元保企业账户)。截至日前,全县已有223户微型企业申请补助资金支付,共支付补助资金776.6万元(其中:2012年办理微型企业140户,共计568.8万元;2013年办理微型企业83户,共计207.8万元。),此项工作正在持续开展。
3、税收奖励政策落实情况。县微企办通过与国税、地税及财政局对接,于2013年初对全县2012年度微型企业税收入库及地方留存情况进行了统计上报。2012年度全县共有34户微型企业纳税,税收入库6.77万元,地方留存4.62万元。其中,申请税收奖励30户,申请奖励金额4.58万元。2013年11月初税收奖励已全部兑现到位。此外,按照“三年过渡,五年税收奖励”的政策规定,微型企业三年内比照个体工商核定税收征收,五年内在税收地方留存部分十五万限额内等额奖励。同时,根据小微企业免税政策,对于月营业额低于2万以下的微型企业,免征营业税和增值税。进一步减轻了微型企业起步阶段的税收压力。
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创业行业单一,不利于我县多行业发展的微型企业发展格局。
受县域经济发展水平限制,以及群众传统农耕思想的影响,全县已发展的微型企业行业结构单一,种养殖业占比重较大,六类重点行业中,又以原材料加工居多。科技创新、创业设计、软件开发等高新技术产业比重极低。产业结构不合理,导致对市场经济波动的抗冲击能力较低,不利于我县微型企业的长久发展。
(二)提高微型企业存活率任务艰巨
(1)微型企业创业热情与创业能力之间的差距凸显。各乡镇创业者的创业热情普遍高涨,但从已开业的情况看,创业者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真正具有一技之长的人比较少,存在部分创业者准备不充分,对市场考察不细,项目选择仓促,实际营业中遇到问题显得束手无策的情况,甚至出现一小部分创业者尚未开业就感到不适应所选项目要求转项目的现象,极大削弱了微型企业的存活能力。
(2)部分微型企业产业结构不合理,技术含量低,缺乏发展潜力。从微型企业发展行业分类来看,从事信息和文化创意等新兴行业少,从事传统经营行业的较普遍,与已经存在的经营户行业雷同,竞争力明显偏弱。
(3)部分微型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粗放。很多微型企业是家庭式经营,出资者参与劳动经营,没有正式的组织,企业运转基本程序管理知识欠缺,极大影响了企业的生存周期。
(4)微型企业经营场所条件普遍较差,很多机械加工制造企业使用的是被淘汰的生产设备,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极大降低了其抗风险的能力。
(三)融资贷款难。
省州在实施意见中对贷款有很好的政策指导,由于我县民间资本弱小,部分创业者前期已将自有资金或贷款投入到其经营活动中,已无财产作为质押贷款,导致资金短缺却难再获得贷款支持。而由财政出资的担保公司由于相关手续尚在办理之中,使微型企业的贷款需求得不到及时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财政补助资金兑现步伐
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快对微型企业的现场勘查力度和审核力度,积极鼓励已办照的符合补助条件的微型企业申请财政补助资金,优化补助资金程序,与相关部门搞好协调,尽快完成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真真正正让老百姓看到优惠。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对微型企业扶持政策宣传的资金、人力投入,增加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频率,将宣传延伸到全县各村、寨,进一步提高微企政策熟知率。充分调动群众创业激情。为2014年微企发展工作奠定基础。
(三)全力打造微型企业“孵化园”
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房开商介入,利用新建成的商业集中区,规划建设微型企业创业基地,建立微型企业“孵化园”,引导微型企业集聚发展。我县已与房开商达成协议,并报请县政府批准,将新建成的民族风情园商贸街定位为全县微型企业“孵化园”,相关优惠政策正在沟通协调中。
(四)加快微企平台建设
微型企业资金薄弱,创业者的文化水平有限,逐渐成为制约微企发展的限制因素。为破解企业发展中的瓶颈,解决贷款难、报税难等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要督促县金融办按照政府扶持微企发展专题会议精神,尽快成立微型企业贷款融资平台。同时,积极组织筹备搭建记账服务平台,切实解决微企发展资金动力不足问题、记账报税不及时等难题,为微企发展添柴增火。
此外还将进一步提供便捷优质高效服务,关注重点行业的创办期、生存期、成长期等各个阶段,提高微型企业的“出生率”、“存活率”,确保微型企业落地有“升”。
企业扶持贷款政策范文5
福建采取推进风险投资、引导金融贷款、激励融资担保、探索“还旧贷新”等政策,创新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机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对于金融机构新增中小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或者向上级争取贷款规模,增加中小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投放额度的,福建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将予以奖励。福建以此引导金融贷款投向中小企业。
对于有市场、有竞争力、资产结构合理的中小企业,福建将帮助其解决向银行办理还贷资金的困难。福建也加大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引导,扶持有实力的担保机构做大做强,推进合理的银企保合作风险分担机制。同时,福建增设省级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补拨原定的省级财政风险投资金额,完善风险投资的运行和退出机制,发挥省级风险投资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
广 东
珠三角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联盟(FSU)正式启动。该联盟是由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等发起,由国内外大型财团企业、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及中介组织等机构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和开放式的合作组织,其宗旨是在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之下,在融资机构与政府之间建构一个互动的桥梁,积极搭建区域性、多层次、多元化、高效率的投融资机构与中小企业客户之间的金融服务平台。根据《珠三角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联盟章程》总则,该服务联盟将使金融机构和企业实现更好的对接,有效推进金融机构与企业的合作,为珠三角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大 连
大连市将实施“中小企业融资促进行动”,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鼓励银行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中小企业融资产品和融资服务。今后,大连市对银行发放小企业贷款将单独统计,专项考核。当年新增小企业贷款按1‰予以奖励,单个机构奖励不超过20万元。大连市将设立金融创新奖,对创新中小企业融资产品和融资服务且取得实效的金融机构及中介机构给予奖励。
此外,大连市还将采取其他一些政策助推中小企业融资:推动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对政府出资设立的政策性担保公司进行增资,由两级政府和担保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再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按当年新增担保额的1%给予补贴;积极搭建融资平台,推进各银行机构与区市县政府及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合作,通过融资平台实现的融资按当年新增额1‰对融资平台给予补贴;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降息周转金,为经营正常、有发展前景但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中小企业解决过桥资金;发行高新技术企业信托计划,积极开发中小企业信托融资产品,帮助有发展前景的高科技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支持,争取每年至少发行一期中小企业信托计划,对信托投资公司按发行额的1‰予以奖励等。
武 汉
武汉市知识产权局出台了《武汉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解除了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无形资产质押贷款难的问题。《办法》由武汉市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共同。根据《办法》规定,凡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中小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取商业银行贷款,在按期正常还本付息后都可向武汉市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权贷款贴息。经过审批后企业获得的最高贴息金额可达20万元,最高贴息比例可达30%。
绍 兴
为有效缓解绍兴市区中小企业所面临的资金短缺和贷款难的矛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绍兴市有关部门近日完善出台了《绍兴市区扶持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操作办法》。根据规定,市区将设立5亿元专项信贷资金,用于扶持中小企业。与原有相关政策相比,这次完善后的市区扶持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操作办法,呈现了几个明显的特点:一是贷款资金规模扩大,由原来合计1亿元扩大为合计5亿元。二是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更大,专项信用贷款面向市区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三是中小企业受益面扩大,贷款企业由原来总资产规模5000万元以下,提高到1亿元以下,更多的中小企业有望受益。
南 京
为减少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成本,南京推出了股权出质、动产抵押两种新型贷款方式。股权出质丰富了股权的权能,使投资人可以在继续行使对公司的管理权和受益权的同时,灵活运用其价值,为不同交易项目担保,从而增强股权的流动性。而允许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申请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则可以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另外,企业办理股权出质和动产抵押登记时,无需评估费、公证费,而且工商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登记事项简明、登记材料简要,当场办理。
沈 阳
从2009年开始,沈阳市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对境内外新上市企业的补助和奖励。企业在上市改制、申报期间所发生的评估、审计、律师等中介费用,市财政将按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对于成功上市的企业,按其首次融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各区、县(市)、开发区对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补助和奖励。省政府也将对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扶持资金。一家完成上市融资的沈阳企业,最高可从省、市、区三级得到700万元的补助和奖励。沈阳市有关部门将强化对企业上市的政策扶持,5年内要助推78家企业实现上市融资。
阳 江
阳江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规定,对中小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中小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有关条件的一律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正常纳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给予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意见》还从扶持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扶持各类人员自主创业,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规范涉企检查和处罚等各方面出台了具体的措施。
企业扶持贷款政策范文6
设立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的必要性
资金短缺是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虽然近几年来创业板、新三板、中小企业债等各种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已经逐渐成熟,但主要受惠的还是相对小众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根据我们的调研,这些企业仅占中小微企业总量的百分之五左右,绝大多数中小企业还只能依赖传统的银行贷款解决融资问题。
其实,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也可谓不遗余力,但由于各部门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沟通,效果并不理想,对中小企业的覆盖还是相当有限。
根据我国各家政策性银行官网披露的数据,2012年国家开发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为18,134亿元人民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支持各类农业小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发展,全年累计发放贷款73.29亿元;中国进出口银行相关统计数据虽暂未披露,但预计也十分可观。从总量上看,扶持力度不可小觑。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目前现有的三大政策性银行各有政策目标,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效果并未完全显现。特别是,有些政策性银行(如国开行)在中小企业融资实践中,往往把中小企业融资业务通过转贷方式,由商业银行甚至小贷公司按商业贷款原则发放,大大提高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从国际经验上看,设立专门服务中小企业的政策性机构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远至欧美,近到亚洲,各主要经济体都建立了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门机构。美国建立了一个多层次、多元化、全方位的中小企业管理和服务体系;而位于欧洲的德国也有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或融资服务的政策性银行。在日本,政策性金融公库由三个侧重点不同的公库对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进行贷款。
上海作为全国“先行先试”的城市,尤其在自贸区逐步建立、金融改革开放力度加大的背景下,设立独立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具有良好的土壤。本建议设想了几种可能的设立方式,探讨提出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的运作模式,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
设立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的可行性方案
中小企业发展银行是在中小企业专营机构信贷业务的基础上拓展更多的金融业务,逐步建立的综合性政策性银行,以期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务。
关于银行创办形式,有两种思路可供选择:
1、从国家开发银行中分出一部分,成立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
一直以来,国家开发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据统计,国开行上海市分行自2003年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以来,截至2012年底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已达50亿左右。除此之外,自2010年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逐步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以“转贷”模式支持中小企业,截至2012年10月已累计发放逾12亿转贷业务。根据我们的调研,在深圳,国开行每年通过小贷公司转贷给中小企业的余额在10亿到20亿之间,国开行收取的利率一般在15%左右,大大高于商业银行贷款7.5%的利率水平。按商业性原则转贷,实际上完全违背了其政策性扶持的初衷。
对于国开行上海分行的转贷利率笔者未能获得确切的数据,但深圳的实践可推想政策效果。因此本意见提出,将中小企业扶持业务这一块从国开行上海市分行分化出去,专门建立一家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一是让银行得以继承国开行的运作经验,使得银行业务流程尽快进入正轨;二是可以与国开行之间形成更好的业务往来,在国开行扶持帮助的基础上,使银行各项业务能尽快展开;三是可以更好地专门贯彻扶持中小企业的各项政策,从多角度入手,对中小企业进行多方面、专门化的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当然,以这种方式成立政策性银行需要上海市政府与国开行总行、中央政府及监管当局进行磋商,以解决一些监管和利益难题。
2、创立一家全新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
另外一种方式则是由上海财政拨款新设一个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这就需要上海市政府争取国家的政策支持,市有关部门对其设立进行规范及管理,同时还要考虑以下众多因素:(1)组织结构。首先是银行的产权结构和组织结构,笔者认为应采取由中央政府和上海市政府共同注资的形式来兴办一家政策性银行。(2)资金来源。在中央和上海市财政按比例出资的基础之上,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融资,包括发行中小企业扶持债券,成立基金等方式来募集资金,由上海市政府作为担保,募集到尽可能多的资金来帮助中小企业发展。(3)业务对象。虽然服务范围定位在中小企业,但是不应将所有中小企业作为扶持目标。在发放贷款,提供服务的同时,应该考虑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地方政策目标和发展战略,明确产业导向、宏观导向、竞争导向,优先帮助那些吸纳就业人口多而又难以从商业性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企业。(4)服务多元化。为了给为数众多具有不同特点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扶持,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范围应多元化,给不同行业的企业提供不同的业务产品。银行还可以提供咨询服务,从政策制定和实施上维护中小企业的利益,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资金、信用、管理等难题,为其提供金融咨询服务、法律援助和业务指导。同时还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决定贷款期限,提供诸如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长期低息贷款等期限不同、形式不同、利率不同的贷款。
关于银行运作模式,在明确了银行的组织结构、业务对象和服务范围等基本元素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性银行应怎样开展业务。
1、明晰运行程序
政策性银行必须明晰其运行程序,使其具体业务流程规范化。利息设定要斟酌有度,要做到不能过高而加大中小企业的融资负担,而使政策性目标不能贯彻;同时也不应设定过低,影响银行的可持续经营。要在覆盖银行成本、保持盈亏平衡的基础之上尽可能给中小企业以优惠。
2、规范合约设计
银行业务合约设计要规范化程序化,做到有则可依,有据可循;贷款方式以及期限都要有明确的规定,使银行操作人员和申办业务的中小企业都有一套明晰的程序。
3、建立风控机制
银行应有其合理的风险控制机制。因为中小企业普遍有形资产少、规模小,为其提供贷款等服务有很大的风险,如果不能做到很好的风险控制便会影响银行的持续经营。为了降低风险,可以分散化资金来源,采用国家和地方注资、发行债券和基金等融资方式,可以让风险分散在国家、上海市政府、行业及不同企业之上;此外可通过政策性信用担保的方式将银行的风险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