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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行政执法总结范文1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全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正常进行
一是进一步深入宣传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全体行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并认真落实学习制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组织执法干部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县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追偿办法》及《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等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使全体执法干部在具体操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问题,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配合县法制局搞好行政执法干部岗前培训和验证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提高全体行政执法干部的整体素质。二是调整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成立内部监督考核组织、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组织,逐级落实行政执法领导责任制,为有效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政府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梳理行政法规、分解执法任务、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确定考核目标。坚持做到执法责任、监督机制和评议考核“三到位”,努力创建主体明确、权责统一、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新机制。
二、严格执法程序公开执法内容,提高执法质量
一是坚持实行“办、审、定”三分离制度,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准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权,落实责任。二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各执法业务站所严格依照执法程序办事。在执法时必须有两名以上执法干部共同执法,要事先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按规定向当事人事先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在办理登记、许可审核、审批等环节上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要认真调查取证,仔细制作并正确使用法律文书,规范文书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一案一卷,集中保管、专人负责。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公开工作。采取口头答复或书面公开等有效形式,认真落实“六公开”制度,即:公开法律依据,让广大人民群众清楚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公开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把办事条件、标准、要求和办事时限—一公开使前来办事的人明白各项要求,一次性把事情办好;公开收费和罚没标准,便于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公开案件办理结果,避免办人情案或循私枉法;公开文书档案资料,允许相关人员的查证质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包括群众投诉办法及对不践诺、假公开、敷衍了事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的追究措施,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确保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
乡镇行政执法总结范文2
一、考核内容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政发<>28号)、《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政办发<>23号)等文件精神进行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
(二)依法行政职能履行情况;
(三)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
(四)依法行政监督制度;
(五)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情况。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县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细则(一)》(附后)确定的基本内容进行考核;县政府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按《县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细则(二)》(附后)确定的基本内容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县政府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进行。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与组织专班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以自查和重点抽查为主。先由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对照考评细则进行自查打分和总结,并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和自查打分表报县政府法制办。然后由县政府组织专班对被考核对象进行随机抽查考核。评议考核主要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看原始资料、走访调查等形式进行。考评结束后,县政府将根据各单位的考评情况进行通报表彰。
三、考核对象
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包括国家、省垂直管理的单位(名单附后)。
四、考核时间
从年月下旬开始到年月中旬结束,其中:年月25日至月5日为自查阶段,年月6日至月15日为考核汇总阶段。
五、具体要求
乡镇行政执法总结范文3
1.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代区政府起草了《市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报送市政府、区委和区人大,并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以考核为抓手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按照《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对全区各部门、乡镇街进行了考核,评选出先进乡镇街3个,先进区直单位5个,先进个人10名。
2.切实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充分发挥执法协调小组作用,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制定了《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全区裁决事项梳理工作,严格对照省政府、市政府文件精神,梳理了我区8个部门10项行政裁决事项,印发《区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3.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了《实施方案》,严格实行全区范围内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截止目前,基本形成我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待市级目录清单公布后及时公布。
4.积极开展案卷评查。采取部门自查和集中评查方式,对全区执法机构2019年度办结的138份行政处罚案卷、113份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评查,重点检查了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和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执法案卷。从检查结果看,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案卷质量逐年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升。
5.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加强法制监督平台运用和管理,积极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更换工作。上半年,年审执法证件967本,办理行政执法证件21本,参加市局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12人次。
乡镇行政执法总结范文4
为更好地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工作,根据省市要求。建设法制政府,特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抓紧规划“十二五”依法行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国发〔2010〕33号)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结合实际,认真编制我县“十二五”依法行政规划。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月中旬。
(二)开展依法行政分类考核。根据各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特点和现状,将县级各被考核单位分为重点行政执法单位、一般行政执法单位二类,并制定相应的分类考核评估标准实施年度考核。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
完成时限:年底前。
(三)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后的机构、职能调整和近年来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制定、修订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好执法依据、职权、程序等执法责任制相关内容的梳理调整、网上公布和链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月底前。
(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按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要求,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机制。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将听证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检查、绩效评价机制,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违法或不当行政决策的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县府办、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全年。
(五)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公民权益保障水平,落实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总结经验,加强部门间交流。完善行动计划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实施情况的评估和督查考核。
责任单位:县府办、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年底前。
二、加强执法监督,保障执法行为合法规范
(六)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认真执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试行)》(龙政发〔2008〕55号),创新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完善相关部门在规范性文件审查方面的沟通、协调和配合机制。探索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功能作用和存在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统计。进一步规范公民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处理程序,加大纠错力度。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年底前。
(七)继续推进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本系统本部门行政处罚裁量细化量化工作,确保内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上下衔接,处罚裁量基准与法律、法规、规章等的同步更新;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促使各项任务和要求全面落实,在有条件的领域和部门探索行政许可自由裁量细化量化工作。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月底前。
(八)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继续选择10个重点执法领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开展评查结果整改情况的专项检查,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梳理分析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月上旬。
(九)积极推动监督资源整合。完善乡镇(街道)、部门法制工作例会制度,健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年底前。
三、立足复议为民,全力化解行政争议
(十)健全行政复议依法受理机制。探索行政复议受理环节下移的有效措施,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办理咨询、提起行政复议等事项。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全年。
(十一)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功能。研究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管理制度和各类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规程,更加重视实地调查、听证以及调解、和解工作。推广使用“行政复议管理系统”,逐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和指导,实行行政复议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和行政复议建议书(意见书)整改情况书面反馈制度。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月底前。
(十二)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根据《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试行)》要求,落实行政首长首案、重案出庭应诉制度。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与沟通,建立行政诉讼案件统计信息和重大案件交流机制。
责任单位: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全年。
(十三)探索构建行政调解工作体系。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机制,落实调解工作责任。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种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年底前。
四、强化队伍建设,优化依法行政工作环境
(十四)加快乡镇(街道)法制机构建设。根据县编委批复精神,督促15个乡镇(街道)挂牌成立法制办,明确分管领导和法制员,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担负起本辖区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责任。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年底前。
(十五)加强培训和理论研究。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和政府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年底前。
(十六)全面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全面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积极推进法制信息化建设。
乡镇行政执法总结范文5
一、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搞好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
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是实现计划生育依法管理的思想基础,市人口计生局法规股定期对各乡镇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技术的培训指导工作。今年上半年组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一次,通过培训提高了广大计生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了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中文明执法、正确执法水平。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杜绝了重实体法、轻程序的观念和做法,懂得了依照程序办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做到了岗前培训和全部持证上岗。今年上半年全市征收社会抚养费共立案 312 例,立案率100%。案卷甲级率达到90%以上,合法征收率100%。上半年无计划生育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落实综合治理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
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支持人口计生工作。人口问题事关全局,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涉及到各行各业、各个领域,所以综治各部门都能认真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认真分析人口和计划生育与本单位工作的关系和关联度,研究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措施,真正发挥综治各部门的表率和带头作用。人口计生部门与民政等单位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每季度民政与人口计生部门互通婚姻登记和收养子女信息。
三、加强村(居)民自治工作,提高群众民主参与意识
2012年计生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相关文章列表:
商务局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12年烟草协会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局2012年终工作总结
2012年编办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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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行政执法总结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工作的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行政职能,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各项政策法规,认真履行粮食监管职责,规范粮食流通秩序,为维护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执法年活动,使粮食行政执法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依法管粮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浓厚,粮食行政执法的环境进一步优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地位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社会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自觉服从管理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活动内容
1、集中开展两次较大规模的粮食执法宣传活动
粮食局和基层粮食企业要在5月26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和“世界粮食日”期间同步开展较大规模的粮食行政执法集中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和《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为基本内容,利用电视、板报、标语等形式刊登粮食法规问答和相关文章、举办街道广场宣传活动、送法到企业、宣传到乡村。通过宣传,使政府和粮食部门更加重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使粮食经营者自觉服从管理,得到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为依法开展社会粮食管理创造良好氛围。
2、加强粮食流通检查
在抓好日常检查工作的基础上,要联同工商、质监、卫生等有关部门,重点抓好六项检查:检查从事粮食收购的粮食经营者执行粮食收购许可证制度及《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的情况;检查纳入社会粮食统计范围的粮食经营者执行《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检查地方储备粮存储企业执行有关法规、制度及管理储备粮的情况;检查粮食收购者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情况;检查城乡市场粮油销售质量等情况。每项检查都要认真组织,务求实效。
3、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为了使我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区粮食局根据省局制定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行为规范》、《粮食经营企业诚信评定办法》、《省粮食质量监管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和市局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工作中都要严格执行。
4、做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为规范和监督粮食行政执法活动,促进依法行政,要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工作。一是分解执法职权到具体的内设机构和岗位,并明确具体的执法标准、程序和目标。二是确定执法责任。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有效激励、约束行政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四是按照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对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5、抓好粮食执法体系建设
按照省市局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争取执法机构、人员、经费、车辆等执法基本要件的落实到位。要重点抓好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坚持课堂培训与执法工作现场培训相结合,理论知识学习与执法实践案例分析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粮食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四、实施步骤
执法年活动分四个步骤:
1、动员和宣传阶段(5月)
各乡镇要对开展执法年活动进行广泛深入的动员,使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开展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提高积极投入到执法年活动中的自觉性。
2、完善制度和学习提高阶段(6月—7月)
认真做好建章立制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为依法管粮、规范执法行为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
3、实施检查阶段(7月—11月)
统筹安排,精心实施六项粮食流通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社会粮食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粮食安全消费权益,规范粮食市场流通秩序,全面提高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社会影响力。
4、总结评比阶段(12月)
要对照执法年活动内容及要求,对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选出全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者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