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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范文1
关键词:第二次转型期; 群众体育; 运行模式; 群众体育运行
中图分类号:G81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3)1-169-001
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在回顾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历程后指出: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和趋势来看,至少应包括两次大的转型与改革:第一次是1978年开启的经济体制改革,其主线是经济体制转轨,目标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做大经济总量;第二次转型的主线是发展方式转变,目标是形成公平与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走向富民强国。这关系到未来几十年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在这个大背景下,“十二五”将是中国发展方式历史转折的关节点,也是第二次转型与改革的历史起点。[1]
群众体育是体育的重要部分,它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它依托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社会的分化、社会的变革,促进社会的不断发展,也促进了群众体育的不断发展。同时它又对社会的发展起促进作用。
一、相关概念
1.群众体育运行
是指群众体育自身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其运行大体包括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纵向运行是指群众体育自身的变化、发展,横向运行指群众体育发展的某一阶段上,群众体育诸要素、系统与社会诸系统的交互作用。
2.群众体育运行模式
是指国家运用行政的、法律的或社会的等手段对群众体育的运行进行调节和控制的方式。
3.第二次转型期
为区别以1978年开启的,其主线是经济体制转轨的经济体制改革,本文所指的第二次转型期是指以“十二五”为历史起点的,以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为主线的经济体制改革。
二、其他国家群众体育运行模式比较
1.以社会指导和市场调节为主的运行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以美国、巴西、德国为代表。这种模式不是运用行政手段予以干预,而是通过法律、法规等手段进行宏观调控,从总体上规定群众体育运行的方向,建立运行框架和基本准则。它运用经济政策改变群众体育市场运行条件来诱导群众体育符合宏观计划目标。
2.以政府行政干预为主的运行模式
这种模式典型的国家有加拿大等。这是一种比较集中的群众体育管理模式,国家集权行政直接干预群众体育的运行,社会组织和市场只起到辅助调控作用。
3.以政府行政干预与社会组织干预相结合的运行模式
这种模式的典型国家有法国、日本和韩国等。群众体育在政府和社会两股力量的调控下,在既集权又社会化的中间状态下运行。
三、第二次转型期之前的群众体育运行模式分析
1.改革开放前计划经济时期群众体育运行模式分析
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的体育发展主要强调国家的需要和一元化管理,体育事业曾长期被当作上层建筑、意识形态领域的内容列入政府工作计划。采用由国家对体育统一计划、统一管理、统一拨款、统一发展的运行模式,这种模式是传统国家行政垂直管理模式,是在当时生产力低下,经济极其落后的情况下集国家有限的人力、财力、物力来最大限度地发展体育事业,这种集中力量办体育拿金牌的以竞技体育为中心的体育运行模式与我国当时的国情基本相符。
2.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群众体育运行模式分析
改革开放初期1980年至1986年间,国家体委确定的体育改革的重点依然是发展竞技体育,当然这与所处的历史有关。1986年的《国家体委关于体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草案)》提出推进体育社会化的改革,但是在“现行的领导体制基本上是可行的”前提下提出的,突出体委系统的主要行政领导地位,即强调国家的行政干预,倡导体育是全民的事业,各行各业体育工作应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四、群众体育运行模式选择依据
1.社会经济基础条件
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基础制约着群众体育的发展。当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基础低下,国民温饱尚待解决时,社会是无法也无力发展群众体育时,政府就成为群众体育运行的主要承担者和支持者。当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到相当水平,国民富裕,具备群众体育运行的经济和物质环境时,才能谈得上群众体育社会化。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从国家政府到老百姓个人,对体育健身的重视程度逐步加强。为群众体育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群众体育工作正逐步走向社会化,但也存在不同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群众体育发展不平衡。经济发达地区、城市的群众体育开展广泛、社会性强,产业化、市场化程度较高,而有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农村的群众体育发展缓慢。
2.群众体育自身的社会基础状况
群众体育的自身社会基础状况包括群众体育自身的性质与发展程度。群众体育的自身性质是群众体育的社会功能和对国民和国家的影响,群众体育自身的性质对其运行模式的选择是关键性的。
五、第二次转型期群众体育运行模式选择建议
综上所述,第二次转型期中国群众体育运行模式是政府干预为主的模式,逐步向以政府行政干预与社会组织干预相结合的运行模式发展,并将最终走向以社会指导和市场调节为主的运行模式的道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群众体育的社会化不可能一步到位,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因此,我国群众体育运行模式的选择不能一概而论,应具有多元性,对于社会经济基础好,群众体育自身社会基础好,群众体育开展广泛,社会化、市场化较高的地区、城市,可采用社会投资,社会指导和市场调节的运行模式。对于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群众体育发展落后地区、农村,可采用政府投资和行政干预的运行模式。
参考文献:
[1]杨军.经济发展方式如何转变——专访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J]南风窗,2010,(21):31-33
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范文2
关键词: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宏观调控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十几年的讨论和探索,终于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对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贡献。然而,伴随着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现了另一种思想倾向,即全盘、彻底地否定“计划经济”,一时间对“计划经济”的口诛笔伐铺天盖地,使国人误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经济发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计划经济”造成的,大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发达不起来的“万恶之源”之势。结果是使“计划经济”声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计划经济”还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才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才是中国的最终出路。有人甚至公开讲:“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上个世纪影响最深的一场“国际马拉松大赛”,其结果是经过70多年的激烈较量,以“计划经济”的失败而告终。对此,笔者以为:这种认识如果不是无知的话,就是与当初我们全盘、彻底地否定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一样,犯了同等程度的错误。为了澄清这些思想上的迷误,有必要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以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避免犯过去同样的教条主义错误,同时也使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这就是撰写本文的宗旨。
一、市场经济的历史演进及其本质属性
目前,在我国理论界对“市场经济”存在着多种解释,但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这是主流认识;另一类是把其看成为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了的一种经济运行形式。实际上这两种解释有内通之处。国外对“市场经济”的解释大体也有两种: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市场对商品生产实行调节的一种方式,也是个资源配置问题,另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一种经济制度而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成为资本主义的同义语,这是主流观点。
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及其本质属性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达了一种深刻的研究方法,很值得我们深思,这就是:“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因此,只有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们对所研究的对象认识得更加清楚。
自从人类诞生以后,就产生了人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关系问题。这一关系的实质内容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向自然界“宣战”,通过劳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以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多方面需要。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不少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进行过考察和研究,而马克思的论述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阐述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发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2]这段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轨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历史阶段。它们并不是?梢匀我庋竦模侨【鲇谌死喽宰匀唤绲娜鲜冻潭群透脑炷芰Γ瓷Φ姆⒄顾健5鄙Φ姆⒄故值拖率保死嘀荒芤揽俊叭说囊览倒叵怠崩凑绞ぷ匀唬阕陨淼男枰饩褪侨擞胱匀恢涞摹白匀痪谩笔逼冢坏鄙Φ姆⒄钩鱿至松缁岱止ぃ卑樗胬投晒辛耸S喽接兄埔院螅擞胱匀坏奈镏时浠还叵稻鸵⒃凇耙晕锏囊览敌晕〉娜说亩懒⑿浴毙问缴希慈嗣峭ü吧唐方换弧钡男问嚼词迪致阕陨淼男枰嬷死嗌缁峋没疃男问揭簿徒肓恕吧唐肪谩狈⒄故逼冢坏鄙缁嵘Φ母叨确⒄梗股缁岵聘坏囊磺性慈汲浞钟苛髦螅投晌死嗌畹牡谝恍枰接兄埔菜嬷觯鋈说玫饺娣⒄梗鞘比死嗌缁峋没疃问骄筒恍枰ü敖换弧钡男问嚼词迪郑簿筒恍枰凹壑怠辈迨制浼洌且浴案骶∷埽葱璺峙洹钡男问嚼绰阕陨淼男枰佣搿安肪谩钡姆⒄菇锥巍?/P>
可见,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是一个客观的“自然历史过程”,每一阶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形态。正如马克思当年批判蒲鲁东时指出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因此,“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3]
对“产品经济”形态的认识虽然并不是本文论述的主题,但有必要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发展阶段,或者说“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模式”,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这可从三个方面证明:第一,在历史上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批判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经济的否定形式而提出来的,并且由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以试验的方式实行过。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并非“产品经济”形式本身的错误,而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可以否定“商品经济”的程度;第二,当代世界某些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足以证明,它们所实行的大量“福利”经济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出“产品经济”形态的痕迹;第三,如果从分配的角度运用抽象法,来考察一个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不考虑它与外部的经济联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说明:当其收入水平较低时,父母要以计量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消费品分配。而当收入水平较高以后,因为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得到不断补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计量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这一点已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证实。以小喻大,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商品经济”形态的发展终将被“产品经济”形态所代替,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史上只是个时间问题。
社会客观经济形态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有一个由产生到成熟、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因而会体现出不同发展时期的阶段性。“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纪的结束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为标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简单商品经济”时期,后一阶段为“复杂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简单商品经济”也称为“小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培育时期,它的交换是以直接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作为“自然经济”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的夹缝之中,处于从属地位,“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犹太人只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4]。“复杂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成熟和发展时期,这时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再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并且成为社会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市场”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和中心环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纪末,开始有学者把这种“复杂商品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达起来以后的一种成熟表现形式。图示如下: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认识:第一,“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基础在生产力方面乃是社会分工引起的劳动社会化,在生产关系方面则是生产资料归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出现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经济是一种“自发”产生的社会经济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以“市场”为核心、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来构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系统,通过市场把社会各个经济主体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网络结构。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这种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一种运行机制,它依靠市场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市场机制,来推动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转,从而形成由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市场经济”是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网络结构的社会经济活动系统。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设置,也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在商品经济阶段成熟起来以后的表现形式;作为经济运行机制,它表明“市场”成为商品经济运行的枢纽,是通过市场要素自发的有机运转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表现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不过,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一定的经济制度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因此,两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式。对于客观经济形式,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或否定,只能根据“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去认识它,揭示它的内在规律,并运用这些规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二、“计划经济”的产生及其本质属性
一种思想的出现,总是与客观事物的产生和发展相伴随,因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计划经济”同样如此,它绝不是凭空想象或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过程中,针对这种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自发”运行所带来的问题和困难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组织的思想。最初它萌发于16世纪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例如: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论述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生产状况是由社会领导机构根据“估定”的社会需要量进行生产,并且根据不同地区对某种产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济虚”地进行调节来满足各地的消费需求[6]。这说明莫尔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思想萌芽。这一思想在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和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到18世纪,法国的巴贝夫对未来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的思想则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们未来的制度将使一切都按计划来进行”,因而社会中“不再有盲目经营的危险,不再有任意生产或生产过剩的危险”,并且论述了社会对劳动投入的有计划调节[7]。19世纪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和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深化,不但继承和发展了这种“计划经济”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们所设计的实业制度中,第一次把“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来设置,并且对计划的制定、审查和实施过程进行了具体阐述。当然,这时的计划经济思想还不是建立在科学理论的基础上,带有很强的主观理想主义色彩。但是,它对后人认识社会经济活动并“自觉”进行组织的问题无疑产生了重要影响。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他们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从分析和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规律出发,批判地继承空想社会主义关于有计划发展社会经济的思想,建立了科学的计划经济理论,并且把它与未来社会联系起来,指出这是未来社会经济形式的重要特征。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方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8]恩格斯也曾表达过: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生产资料终将由社会占有,而那时“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并且比喻说:“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这一点特别适用于今天的强大的生产力。……。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沼诒蝗鲜读说谋拘岳炊源庵稚Φ氖焙颍缁岬纳拚刺腿梦挥诎凑丈缁嶙芴搴兔扛龀稍钡男枰陨械纳缁岬挠屑苹牡鹘凇!盵9]从他们论述中可以看出三点:第一,社会经济活动是有规律的,它与自然规律一样,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第二,虽然社会经济规律是客观存在,但人们可以认识它,自觉地利用它来人类服务;第三,当人们自觉地利用认识了的经济规律来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时,就是计划经济形式。虽然他们在这里并没有使用“计划经济”概念,但已包含这一思想,“计划调节”就是“计划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据此可知,马克思恩格斯的“计划经济”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
在此基础上,列宁对“计划经济”作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发展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经常的、自觉保持的比例性也许确实是计划性”[10]。这被认为是对“计划经济”经典性的表述,很值得我们深思,它表明“计划经济”的内涵在本质上就是要经常的、自觉的保持社会各个生产部门发展的比例性。在如何才能做好计划经济工作问题上,列宁更是强调对计划“应该根据实际经验和更详细的研究来修正它”,否则“我们就会盲目行动”[11]。他坚决反对用主观计划来代替实际工作,并且明确地告诫说:“完整的、无所不包的、真正的计划=‘的空想’。不要追求这种空想”,如果把国家经济计划化了,“这是莫大的危险”[12]。这对我们重新认识和正确理解“计划经济”,为计划经济正名,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我们从经典作家对计划经济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们所主张的“计划经济”是建立在符合客观实际,并且根据实际的变化不断修正和完善的、科学意义上的计划经济,为的是达到合理、充分地调节社会经济资源和发展社会经济的目的。这表明,计划经济应该建立在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并且反映经济规律的要求。因此“计划经济”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社会(国家)从具体情况出发,预先拟定经济的发展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地进行修正,从而对社会经济活动实行“自觉”的组织管理和调节,它是自觉运用经济规律的主观表达形式。这就不难看出,“计划经济”实际上就是依靠“社会的理智”通过事先的计划对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计划经济”=宏观调控,宏观调控就是“计划经济”的表现形式,这应该是计划经济的本来含意。它与“市场经济”一样,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又表现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和自发的“市场经济’制度相对立,是自觉地按经济规律组织和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表现形式;作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它表现为一只“看得见的手”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的调节和控制,以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的开发和利用。
内容提要:当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以后,出现了一种全盘否定“计划经济”的思潮。究竟应该如何认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经济理论界长期争论不休的理论问题。本文从历史的角度论证了二者是“主客观”之间的关系,他们既存在着谁是第一性的问题,也存在着同一性的问题。科学意义上的计划经济应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结果,这是计划经济思想的本意。所谓“宏观调控”实质上就是计划经济的表现形式。
关键词: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宏观调控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十几年的讨论和探索,终于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对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贡献。然而,伴随着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现了另一种思想倾向,即全盘、彻底地否定“计划经济”,一时间对“计划经济”的口诛笔伐铺天盖地,使国人误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经济发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计划经济”造成的,大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发达不起来的“万恶之源”之势。结果是使“计划经济”声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计划经济”还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才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才是中国的最终出路。有人甚至公开讲:“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上个世纪影响最深的一场“国际马拉松大赛”,其结果是经过70多年的激烈较量,以“计划经济”的失败而告终。对此,笔者以为:这种认识如果不是无知的话,就是与当初我们全盘、彻底地否定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一样,犯了同等程度的错误。为了澄清这些思想上的迷误,有必要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以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避免犯过去同样的教条主义错误,同时也使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这就是撰写本文的宗旨。
一、市场经济的历史演进及其本质属性
目前,在我国理论界对“市场经济”存在着多种解释,但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这是主流认识;另一类是把其看成为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了的一种经济运行形式。实际上这两种解释有内通之处。国外对“市场经济”的解释大体也有两种: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市场对商品生产实行调节的一种方式,也是个资源配置问题,另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一种经济制度而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成为资本主义的同义语,这是主流观点。
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及其本质属性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达了一种深刻的研究方法,很值得我们深思,这就是:“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因此,只有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们对所研究的对象认识得更加清楚。
自从人类诞生以后,就产生了人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关系问题。这一关系的实质内容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向自然界“宣战”,通过劳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以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多方面需要。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不少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进行过考察和研究,而马克思的论述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阐述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发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2]这段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轨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历史阶段。它们并不是?梢匀我庋竦模侨【鲇谌死喽宰匀唤绲娜鲜冻潭群透脑炷芰Γ瓷Φ姆⒄顾健5鄙Φ姆⒄故值拖率保死嘀荒芤揽俊叭说囊览倒叵怠崩凑绞ぷ匀唬阕陨淼男枰饩褪侨擞胱匀恢涞摹白匀痪谩笔逼冢坏鄙Φ姆⒄钩鱿至松缁岱止ぃ卑樗胬投晒辛耸S喽接兄埔院螅擞胱匀坏奈镏时浠还叵稻鸵⒃凇耙晕锏囊览敌晕〉娜说亩懒⑿浴毙问缴希慈嗣峭ü吧唐方换弧钡男问嚼词迪致阕陨淼男枰嬷死嗌缁峋没疃男问揭簿徒肓恕吧唐肪谩狈⒄故逼冢坏鄙缁嵘Φ母叨确⒄梗股缁岵聘坏囊磺性慈汲浞钟苛髦螅投晌死嗌畹牡谝恍枰接兄埔菜嬷觯鋈说玫饺娣⒄梗鞘比死嗌缁峋没疃问骄筒恍枰ü敖换弧钡男问嚼词迪郑簿筒恍枰凹壑怠辈迨制浼洌且浴案骶∷埽葱璺峙洹钡男问嚼绰阕陨淼男枰佣搿安肪谩钡姆⒄菇锥巍?/P>
可见,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是一个客观的“自然历史过程”,每一阶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形态。正如马克思当年批判蒲鲁东时指出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因此,“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3]
对“产品经济”形态的认识虽然并不是本文论述的主题,但有必要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发展阶段,或者说“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模式”,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这可从三个方面证明:第一,在历史上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批判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经济的否定形式而提出来的,并且由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以试验的方式实行过。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并非“产品经济”形式本身的错误,而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可以否定“商品经济”的程度;第二,当代世界某些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足以证明,它们所实行的大量“福利”经济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出“产品经济”形态的痕迹;第三,如果从分配的角度运用抽象法,来考察一个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不考虑它与外部的经济联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说明:当其收入水平较低时,父母要以计量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消费品分配。而当收入水平较高以后,因为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得到不断补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计量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这一点已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证实。以小喻大,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商品经济”形态的发展终将被“产品经济”形态所代替,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史上只是个时间问题。
社会客观经济形态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有一个由产生到成熟、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因而会体现出不同发展时期的阶段性。“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纪的结束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为标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简单商品经济”时期,后一阶段为“复杂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简单商品经济”也称为“小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培育时期,它的交换是以直接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作为“自然经济”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的夹缝之中,处于从属地位,“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犹太人只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4]。“复杂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成熟和发展时期,这时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再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并且成为社会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市场”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和中心环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纪末,开始有学者把这种“复杂商品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达起来以后的一种成熟表现形式。图示如下: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认识:第一,“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基础在生产力方面乃是社会分工引起的劳动社会化,在生产关系方面则是生产资料归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出现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经济是一种“自发”产生的社会经济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以“市场”为核心、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来构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系统,通过市场把社会各个经济主体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网络结构。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这种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一种运行机制,它依靠市场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市场机制,来推动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转,从而形成由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市场经济”是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网络结构的社会经济活动系统。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设置,也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在商品经济阶段成熟起来以后的表现形式;作为经济运行机制,它表明“市场”成为商品经济运行的枢纽,是通过市场要素自发的有机运转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表现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不过,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一定的经济制度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因此,两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式。对于客观经济形式,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或否定,只能根据“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去认识它,揭示它的内在规律,并运用这些规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二、“计划经济”的产生及其本质属性
一种思想的出现,总是与客观事物的产生和发展相伴随,因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计划经济”同样如此,它绝不是凭空想象或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过程中,针对这种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自发”运行所带来的问题和困难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组织的思想。最初它萌发于16世纪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例如: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论述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生产状况是由社会领导机构根据“估定”的社会需要量进行生产,并且根据不同地区对某种产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济虚”地进行调节来满足各地的消费需求[6]。这说明莫尔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思想萌芽。这一思想在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和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到18世纪,法国的巴贝夫对未来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的思想则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们未来的制度将使一切都按计划来进行”,因而社会中“不再有盲目经营的危险,不再有任意生产或生产过剩的危险”,并且论述了社会对劳动投入的有计划调节[7]。19世纪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和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深化,不但继承和发展了这种“计划经济”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们所设计的实业制度中,第一次把“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来设置,并且对计划的制定、审查和实施过程进行了具体阐述。当然,这时的计划经济思想还不是建立在科学理论的基础上,带有很强的主观理想主义色彩。但是,它对后人认识社会经济活动并“自觉”进行组织的问题无疑产生了重要影响。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他们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从分析和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规律出发,批判地继承空想社会主义关于有计划发展社会经济的思想,建立了科学的计划经济理论,并且把它与未来社会联系起来,指出这是未来社会经济形式的重要特征。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方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8]恩格斯也曾表达过: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生产资料终将由社会占有,而那时“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并且比喻说:“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这一点特别适用于今天的强大的生产力。……。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沼诒蝗鲜读说谋拘岳炊源庵稚Φ氖焙颍缁岬纳拚刺腿梦挥诎凑丈缁嶙芴搴兔扛龀稍钡男枰陨械纳缁岬挠屑苹牡鹘凇!盵9]从他们论述中可以看出三点:第一,社会经济活动是有规律的,它与自然规律一样,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第二,虽然社会经济规律是客观存在,但人们可以认识它,自觉地利用它来人类服务;第三,当人们自觉地利用认识了的经济规律来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时,就是计划经济形式。虽然他们在这里并没有使用“计划经济”概念,但已包含这一思想,“计划调节”就是“计划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据此可知,马克思恩格斯的“计划经济”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
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范文3
一对马克思《资本论》研究对象的再认识
众所周知,马克思在《资本论》德文第一版序言中将《资本论》的研究对象规定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1]争论由此产生。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对“生产方式”的解释:一是“生产关系说”,二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说”,三是“生产的技术方式说”。对此,许多同志指出,如果按前两种意见来认识“生产方式”,那么,马克思关于《资本论》研究对象的规定就存在着逻辑上的毛病,而马克思是通晓逻辑的。如果按第三种意见来理解“生产方式”,那么,《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就是生产的技术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这样一来,上述规定虽然不存在逻辑上的问题,但它却同马克思的下述论断发生了矛盾。马克思讲:“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是财富的特殊社会形式,或者不如说是财富生产的特殊社会形式。”[2]生产的技术方式是一个生产力的范畴,不属于生产的社会形态,因而不能列入《资本论》的研究对象。
最近,吴易风教授在他的《论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一文中,提出了“马克思的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吴教授认为这一原理是“理解马克思《资本论》研究对象的关键”。他认为“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指生产的资本主义的社会形式,即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结合以生产人们所需要的物质资料的特殊方式,也就是雇佣劳动和资本相结合以生产人们所需要的物质资料的特殊方式”[3]。吴教授将人们所熟知的“生产力——生产关系”原理拓展为“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的确深化了我们对马克思唯物史观的认识。并且,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解释为“生产的资本主义的社会形式”,这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但是,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进一步解释,即“即”与“也就是”后面的内容,仍然使人感觉到它与斯大林关于生产关系的规定之间有或多或少的联系。“资本主义条件下”是否可理解为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所有制条件下?“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特殊方式”是否可理解为劳动力与生产资料以生产资本的形式相结合,从而资本家雇佣劳动者呢?如果这样,那么,生产方式等于生产关系。如果这样,这岂不是也将《资本论》的研究对象狭窄化了吗?
因此,问题的关键仍然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不是“生产方式”作何理解。
我们认为,尽管马克思在整个《资本论》中,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一范畴,是从多种含义上使用的。但是,从《资本论》研究对象的角度使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一范畴,其含义是确定的,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指社会生产在价值的自行增殖过程中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方式。或者说,社会生产的存在和发展采取资本经济的方式。因此,《资本论》所研究的是社会生产在价值的自行增殖中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第51章中,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这一含义作了明确的论述。马克思讲:“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科学分析却证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一种特殊的、具有独特历史规定性的生产方式;它和任何其他一定的生产方式一样,把社会生产力及其发展形式的一定阶段作为自己的历史条件,而这个条件又是一个先行过程的历史结果和产物,并且是新的生产方式由以产生的现成基础;同这种独特的、历史规定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即人们在他们的社会生活过程中、在他们的社会生活的生产中所处的各种关系,——具有独特的、历史的和暂时的性质”[4]。这个居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中间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指的是什么呢?紧接着,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开始就有两个特征。”[5]“第一。它生产的产品是商品。使它和其他生产方式相区别的,不在于生产商品,而在于,成为商品是它的产品的占统治地位的、决定的性质。”[6]“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第二个特征是,剩余价值的生产是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动机。”[7]很显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是社会生产在价值的自行增殖过程中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方式,就是社会生产的资本经济方式。不仅如此,马克思在论述资本经济方式与生产力的关系时指出:“这种为了价值和剩余价值而进行的生产,像较为详细的说明所已经指出的那样,包含着一种不断发生作用的趋势,要把生产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也就是把商品的价值,缩减到当时的社会平均水平以下。力求将成本价格缩减到它的最低限度的努力,成了提高劳动社会生产力的最有力的杠杆”[8],在论述资本经济方式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关系时,马克思指出,在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所有制条件下(即在生产资料与劳动者分离、生产资料归资本家所有的条件下),资本经济会把这种所有制再生产出来,并且不断地再生产出由这种所有制所决定的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马克思讲:“如果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生产条件的这种一定的社会形式为前提,那末,它会不断地把这种形式再生产出来。它不仅生产出物质的产品,而且不断地再生产出产品在其中生产出来的那种生产关系,因而也不断地再生产出相应的分配关系。”[9]很显然,我们决不能认为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决定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只是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及由其所决定的生产关系得以运动和实现的物质载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之间只能是一种“相适应”的关系。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或者更明确地说,对社会生产的资本经济方式作进一步的考察。
马克思讲,资本作为自行增殖的价值,是每一种资本作为资本所共有的规定,或者说是使任何一定量的价值成为资本的那种规定[10]。这是抓住了与所有其他财富形式或(社会)生产发展方式相区别的资本的特征的一种抽象[11]。这就是说,首先,资本是一定量的价值,它以商品经济的存在为前提,在理论上,价值概念先于资本概念[12],在历史上,“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商品生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即贸易,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13]。因此,资本具有历史性。“劳动产品的价值形式是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的最抽象的、但也是最一般的形式,这就使资产阶级生产方式成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生产类型,因而同时具有历史的特征。”[14]
其次,价值并不必然就是资本,只有当商品流通同时成为以增大自身为目的的价值流通时,才会有资本的存在。历史地看,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两种资本形式。“不仅商业,而且商业资本也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得早,实际上它是资本在历史上更为古老的自由的存在方式。”[15]
第三,资本的存在并不必然使资本支配社会生产。要使资本支配社会生产,从而成为社会生产的具有历史规定性的独特生产方式,还必须具备一系列条件,其中关键性的因素是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分离。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分离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二者的分离反映了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对生产者与劳动者分离的客观要求,即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或其人成为生产者,劳动力的所有者成为劳动者。能使生产资料和劳动者分离的所有制不仅仅是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所有制,生产资料的联合劳动者所有也能使、也必须使生产资料和劳动者分离,从而使联合劳动者成为生产者,劳动者个人成为直接劳动者。在二者分离的前提下,要实现他们的结合以生产物质产品,劳动者的劳动力既可以采取商品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其他的形式(比如计划配置下的劳动力)。在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所有权存在的前提下,劳动力只能采取商品的形式。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所有制是劳动力成为商品的充分条件,但绝不是充要条件。在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情况下,生产者要进行生产,只有到市场上去购买劳动力并将其并入生产过程才有可能实现,“G-A发展到什么程度,G-Pm也发展到什么程度”[16]。从而,资本也在什么程度上支配社会生产,以价值增殖为目的的社会生产在什么样的程度上取代以直接或间接满足自身需要为目的的社会生产。因此,劳动力成为商品是产业资本产生、从而社会生产的资本经济方式产生的前提条件。
第四,资本是一种财富的存在形式或一种(社会)生产的发展方式。历史上出现过的物质财富的存在形式,有自然形式、商品和货币形式、资本形式等。“如果把资产阶级生产方式误认为是社会生产的永恒的自然形式,那就必然会忽略价值形式的特殊性,从而忽略商品形式及其进一步发展——货币形式、资本形式等等的特殊性。”[17]与财富的存在形式相适应,人类社会经历了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和资本经济等社会生产的不同发展方式。自然经济以满足生产者自身的需要为社会生产的目的,商品经济以交换、从而交换价值为社会生产的目的,资本经济则以价值的不断增殖为社会生产的目的。资本经济以商品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为前提,但是,它的以追求价值增殖为目的的运动会加速商品经济的发展,从而使商品经济成为资本经济的外在表现,使资本经济成为商品经济的内在灵魂和本质。资本生产方式的趋势是:“尽可能使一切生产转化为商品生产;它实现这种趋势的主要手段,正是把一切生产卷入它的流通过程;而发达的商品生产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18]
第五,资本体现一定的经济关系,但它并不必然体现某一经济关系。“资本不是物”。它作为社会生产的一种发展方式,的确要体现一定的经济关系。但是,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同,进而资本的所有制不同,资本所体现的经济关系也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资本只追求在价值的运动中增殖,并不要求价值为什么会增殖,或价值增殖的源泉是什么。要探寻价值增殖的源泉,必然涉及到与此有关的社会经济关系。在任何社会,价值增殖的源泉只能是劳动者的剩余劳动,但是,不同的剩余劳动的生产和占有关系却能够使资本体现不同的经济关系。很显然,资本究竟体现哪一种经济关系,这取决于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生产资料的资本家私有制决定了雇佣工人生产、资本家占有剩余价值的关系;生产资料的联合劳动者所有决定了劳动者个人生产、联合劳动者整体占有剩余价值的关系。
最后,长期以来,理论界一直将资本要体现一定的经济关系同资本必然体现某一经济关系完全视做同一的东西,这在认识上还有其他根源。当生产资料普遍地以资本的形式存在,并且归于它的私人所有者资本家,由此,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取得了一种历史的存在形式。资本的所有者天然不是资本家,但资本家天然是资本的所有者。正是由于资本家天然是资本的所有者,人们在观念上自然也就会把资本的所有者等同于资本家,从而将资本等同于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所有制,进而将资本要体现一定的经济关系等同于资本必然体现某一经济关系,即雇佣工人生产,资本家占有剩余价值的关系。
二对西方经济学研究对象的初步分析
在西方经济思想史上,从17世纪下半叶开始的“古典革命”,使资产阶级有了第一个系统的经济学理论体系,即古典经济学。其代表人物是英国的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和法国的魁奈及布阿吉尔贝尔等。古典经济学家对经济问题的研究具有这样一种特征:他们把经济制度下阶级关系的研究同既定制度下的资源配置过程,诸经济变量之间的作用机制的研究加以结合,把经济制度本质的分析与既定制度下经济运行过程数量的分析结合起来[19]。亚当·斯密在其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一方面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部联系,发现了工资和利润、利润和地租的对立,论述了资本主义财富增长的原因、条件、途径;另一方面也初步阐述了资本主义经济运行机制和规律,提出了“看不见的手”的原理。李嘉图进一步发展了斯密的这种研究。但是,萨伊、马尔萨斯、詹姆斯·穆勒、麦克库勒赫等人则在“通俗化”的形式下,将古典经济学家对经济制度本身的分析与对既定制度下资源配置过程及其变量的分析割裂开来,把大部分精力集中于既定制度下资源配置过程及其变量的研究。最具代表意义的是约翰·穆勒于1848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原理》这本教科书,在该书中,穆勒一方面尽量维护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原理,另一方面主张国家调节收入分配,改善资本主义制度。马克思称之为“没有生气的混合主义”。
19世纪70年代以后,以门格尔、杰文斯、瓦尔拉、帕累托、马歇尔等人为代表的边际学派,完全抛弃了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分析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身及其运行机制的古典经济学传统,使经济学成了一门以论证市场机制能够使资源有效率配置为中心的知识体系。他们从消费者行为出发来研究价值问题,认为价值决定于个人的心理过程。在此基础上,他们用数理方法建立了关于消费者在谋取最大效用,生产者追求最大利润的刺激下如何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一国生产资源有效配置的理论。他们相信市场力量能有效地调节经济活动,从而在生产和消费之间建立起均衡的力量。其中的杰出代表是1890年出版的马歇尔所著的《经济学原理》。
历史上第一次明确地将稀缺资源的合理配置规定为经济学研究对象的是英国经济学家罗宾斯。他在1932年发表的题为《经济科学的性质和意义》一文中说:经济学是一门研究作为目的和具有不同用途的稀缺手段之间关系的人类行为的科学。罗宾斯的这一定义既代表了自边际革命以来绝大多数经济学家对经济研究对象的认识,也符合当时西方经济学对经济问题研究的实际。罗宾斯关于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这一规定发表以来,先后遭到了许多经济学家的批判。但是,绝大多数经济学家在其所著的经济学教科书中,基本上接受了这一规定。比如说,最近出版的萨缪尔森所著的《经济学》(第14版)和斯蒂格利茨所著的《经济学》都延袭了罗宾斯关于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规定。
萨缪尔森讲:“经济学研究社会如何使用稀缺资源来生产有价值的商品,并把它们在不同人之间进行分配。”[20]斯蒂格利茨说:“经济学研究的是:我们社会中的个人、厂商、政府和其他组织是如何进行选择的,这些选择又怎样决定社会资源如何被利用。稀缺是经济学的一个显著的现象:因为资源稀缺所以选择是必要的。”[21]尽管二人在遣词造句方面各有自己的特点,但是,我们仍然不难发现他们二人在经济学研究对象认识上的共同性。这种共同性包含两层基本的含义:第一,经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是稀缺资源的配置问题,或者说是社会用稀缺资源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为谁生产的问题。第二,社会如何配置稀缺资源,或者说社会用什么样的技术方式和社会制度(体制、运行机制)来配置稀缺资源,以解决这个社会经济的基本问题。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或者说体制)对这个基本问题的解决,其方式不同,效率也不一样。“不同的社会面临着通过各种可供选择的经济制度而发生变化的需求,同时,经济学研究一个社会可以用于配置稀缺资源的不同机制。”[22]
如果我们把资源配置问题看做是社会生产问题,那么资源配置方式问题就是一个社会组织生产的方式问题。因此,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就可以进一步引申为:它研究一个社会组织生产的方式和方法。萨缪尔森等人面对的是资本主义经济,而资本主义经济天生就是市场经济,资源配置问题主要靠市场经济这种体制方式来解决。因此,他们将研究的侧重点放在市场经济的研究上,也就是十分自然的事情了。尽管萨缪尔森列举了计划经济、市场经济等可供选择的资源配置的体制方式,但它要论述和证明的却是市场机制对于资源的有效率配置。他所做的事情也就是大多数西方经济学家所做的事情。实际上,西方经济学教科书,不管是宏观经济学还是微观经济学,不外乎在于论证市场经济是如何配置资源、发展社会生产的。当然,萨缪尔森、斯蒂格利茨和其他绝大多数经济学家一样,只是在市场经济、在经济体制层面上研究资源配置方式、社会生产方式,并没有从生产资料所有制、从制度层面上探讨资本主义的资源配置问题。他们把资本主义所有制当做既定的前提存而不论。许多同志探讨了他们这样做的原因。但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据此而认为,西方经济学把生产方式逐出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实际上,西方经济学时时处处都囿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资源配置。
三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在研究对象问题上的共同之处和对立性
我国学者在比较、分析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研究对象时,一般都揭示二者的对立性,很少分析二者的共同性。其实,只有在弄清二者共同性的基础上,才能说明他们的对立性。马克思经济学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西方经济学研究社会如何配置稀缺资源以生产有价值的商品,表面看来,二者毫无共同之处。前面的分析告诉我们,马克思所讲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是社会生产在价值自行增殖中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方式,或者说就是资本经济方式,或者说社会生产的市场经济方式。
那么,资本经济和市场经济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我们知道,资本经济是社会财富存在和发展的一种方式,它以商品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为前提,以价值的不断自行增殖为目的。它的存在和发展,它追求价值增殖的运动又会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土地市场、技术市场等市场体系的形成。市场经济就是“借助于市场交换关系、依靠供求、竞争、价格机制、组织社会经济运行,调节社会资源配置和人的利益的经济,简言之,在市场调节下运行的经济。”[23]“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调节方式,这种经济运行形式通常叫做市场经济。”[24]“市场经济是一种私人和私有企业制定关于生产和消费的主要决策的经济。价格、市场、盈利和亏损、刺激和奖励的一套制度解决了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的问题。”[25]“在市场经济中,生产资源私有,经济决策高度分散。……,这个制度是通过内在联系的市场网络和价格协调的。”[26]“今天,市场的概念包括如何进行交易的场合,尽管这些交易未必完全符合村镇市场。……,所有这些交易过程都包括在市场经济这个概念里。”[27]由此可见,一方面,资本经济就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就是资本经济;另一方面,资本经济是市场经济的内在实质和灵魂,市场经济是资本经济的外在表现。因此,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相近、相通、相同之处就在于此。
可见,无论是马克思经济学还是西方经济学(更确切地讲,是现代西方经济学),他们都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都研究资本经济,都把资本经济看做是人类社会生产存在和发展的一种方式。换言之,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因其生产目的有别而可区分为自然经济、商品经济、资本经济、计划经济(或者叫做别的什么经济)等,资本经济只是其中的一种。在这里,之所以列出了资本经济,而不讲市场经济,是因为资本经济在生产目的上有别于其他生产方式,而市场经济并不能表明其生产方式的目的何在。卫兴华教授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产生与发展的差别性所引出的理论思考》一文中指出:至于说商品经济是相对于自然经济而言的,市场经济是相对于计划经济而言的,表面上看很对称,很清晰,但经不起推敲。试问:市场经济难道不与自然经济相对立吗?难道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是互不相关的两回事吗?如果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相对立,商品经济为什么就不与计划经济相对立呢?卫教授是对的。因为,尽管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计划经济等范畴都是对社会生产方式的理论概括,但这种概括的理论层面是不一样的。要使我们对不同生产方式的划分清楚明确,必须坚持标准的同一性,而最常用的标准就是社会生产的目的。马克思就是这样做的。
但是,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在研究对象问题上依然存在着严格的对立性,具体地讲:
第一,马克思经济学不仅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且研究与此相适应的生产资料资本家所有制,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在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性、暂时性的同时,揭示了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所有制的历史性,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对抗性。西方经济学并不研究资本主义私有制,相反却把它作为研究市场经济的既定前提。他们虽然认为市场经济是资源配置的一种体制方式,但却试图证明它是配置资源的一种最有效率的方式。由于他们把资本主义私有制同市场经济看做是不可分的,因而,试图证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永恒性,调和资本主义私有制所产生的各种矛盾。
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范文4
关键词:“先市场”机制;“后市场”机制;收入分配;效率公平观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8-0061-02
1 现阶段的效率公平观不应忽略“先市场”机制
1.1 “先市场”机制的存在及介入的需要
任何一个经济生活中的问题,都离不开其所嵌入的社会生活网络。从传统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跨越,无疑是我国经济发展中极为关键的一步,然而探讨我国现今的问题,并不能在单纯的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间进行简单切换,而是要认识到,这两个阶段之间存在着一种过渡状态。尽管这种过渡状态在不同的阶段可能会有所变化,但却能提醒我们在看待改革中的问题时,切不能将问题简单化。首先应当看到的是,在这种过渡阶段中,市场机制不断得到培育。在市场机制中,只要竞争规则是透明公正的,那么先天条件不同所带来的差距,便不能说是不公平。但何谓先天条件不同?这是问题的关键之处。假如说这种“先天不足”是由权利、资源等分配不公而导致的资源占有不均,那么其所引起的贫富差距便不能归结为“先天条件不同”。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资源应指生产性资源,而非消费性资源。“关于资源创造和分配的含义颇复杂且绝不是完全清楚的。然而,没有某种最低程度的资源基础,许多人将无法享有选择不同行动方式的能力。没有最起码的资源,他们将极度脆弱和依赖他人,无法作出完全独立的选择,也无法利用表面上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机会。” 虽然这一问题并不仅仅存在于进入市场前的阶段,但为了将这种早在进入市场前就存在的权利、资源等分配不均区分开来,权且将其称为“先市场”机制。“先市场”机制的问题不仅仅关系到生产要素分配本身,更会延伸至整个生产过程,并影响生产成果的分配。
1.2 有利于减少探讨效率公平关系时的偏差
有学者指出,在分析收入差距扩大同经济改革的关系时,需要防止两种倾向,“一种是把收入差距的扩大以及出现的问题都简单归罪于经济改革本身;另一种是把收入差距的扩大简单地归结为经济改革所应该付出的代价”。 一方面,舆论对收入差距过大的批评,往往不仅是针对收入差距本身,而更是针对产生过大差距的一个重要前提,即进入市场时机会的不均等,如果这些舆论被片面渲染,便容易出现将收入差距扩大简单归罪于改革本身,而完全否定效率的局面。另一方面,收入差距的扩大确实也不能简单归结为改革应该付出的代价,并因此完全否定公平,在我国这种过渡型的渐进改革中,付出代价可能不可避免,然而在今后如何破除“先市场”机制的弊病,并使这种公平在进入市场后得到延伸,减少不必要的代价,是现阶段必须考虑的问题。
2 “先市场”机制中的效率公平观
(1)“先市场”机制的公平是前置性的公平,如不能使各经济主体真正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由此产生的“效率”将缺乏正义的根基、缺乏应有的人文关怀。对此的第一个疑问是,“先市场”机制中公平的缺乏,对进入市场后“效率”的影响是否被夸大?笔者认为,“先市场”机制中的公平具有决定性作用,权利分配和资源占有的差异,将导致经济组织间或个体间付出近似的成本,却会获得差异较大的酬劳,在这种情况下,“先市场”机制中公平的缺乏始终牵制着市场机制。第二个疑问是,解决“先市场机制”的问题难以一蹴而就,何不放开这一问题,转而在进入市场后的分配中进行弥补,以找到更加现实、可行的解决途径。然而笔者认为,一方面,如前文所述,这种解决思路可能导致忽视问题的本源,而将矛盾中心转移至市场机制本身;另一方面,进入市场后阶段所能进行的弥补是有限度的,如果国家能在分配权的行使中逐步赋予经济组织间和个体间起始的公平,才能带来根本的收入分配格局变化。再者,如果仅在分配阶段寻求解决方案,那么在“先市场”机制中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将得不到及时扶持,缺乏终极关怀的制度,即使创造出巨大的财富,其本身的合理性也将备受质疑。
(2)扩大“先市场”机制中的公平,需采取系统的解决方案。除了运用法治的力量加大对违法、违规现象的惩处外,扩大“先市场”机制中的公平,需要多方面手段的配合。①主导性手段。即逐步从制度上破除市场进入条件的不平等,也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首先,在企业等经济组织之间,除了被赋予公共职能的企业外,其他经济主体间的垄断须被逐渐破除,这同时也将影响不同经济组织内部的收入分配。其次,在个体之间,需要培育和健全劳动力市场,特别是城乡之间可以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市场,以逐步消除劳动力流动的种种障碍,为人们在参与收入和财产的分配过程中提供比较平等的机会。 更加科学、人性化的劳动力流动体系,将赋予个体间更多的公平。②配合性手段。解决了经济组织间和个体间表面的机会不平等或许远远不够,因为种种问题都与其背后的许多话题息息相关。首先,应赋予起步者更多的扶持和引导。对弱者的扶持并非应一概放在再分配阶段考虑,如对于中小企业等处在起步阶段,并给社会经济带来巨大效益的经济组织,在现阶段应给予其法律、政策上更多的支持,并充分考虑其特殊性,为其获得更公平的准入机会提供助力。其次,应完善人才培养体系。赋予个体更充分、平等的教育资源,破除一些僵化的体制,将会惠及众人,并为个体进入市场创造更多平等的机会。
3 市场机制中的效率公平观
3.1 对效率的充分尊重是保持企业竞争力、维护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基础
探讨市场机制中的效率公平观问题时首先要辨明收入差距和分配不公的概念,市场机制的运行必然产生一定的收入差距,而分配不公是在先市场机制中的不公平、再分配中公平难以落实等综合因素下产生,其与单纯的收入差距不能混同。在区分先市场机制和市场机制的前提下,对于市场机制来说,选择市场就是选择效率。效率不应成为权利分配不公、资源占有不均的替罪羊。市场机制中的竞争带来优胜劣汰,带来资源的优化配置,讳言效率无益改革。唯有尊重社会成员在竞争中获得的劳动成果,才能引导整个社会走向更加宽阔的发展道路。故而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市场机制中的初次分配仍应是以效率为主导的。有学者认为,“政府的职责是创造一个能充分激励财富创造的社会环境……如果只把注意力放在分配上,只坚信‘不患寡而患不均’,不去激励人们创造财富,到最后就没什么东西可分了,分配只是解决贫富问题的一个方面,不是全部。” 回顾历史可以看到,在1956到1976年,国家实行了工资和物价的“双冻结”,这种僵化的分配机制导致了非常不利于青年一代的收入分配格局,在劳动者积极性被遏制的情况下,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也难免会成为一潭死水。
3.2 这一时期的调整应着重制度的完善,并确立理性的目标模式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表述,似乎隐含了在初次分配中也要注重公平的涵义。第一,总的来说,进入市场机制后的初次分配仍应是以效率为主导目标的,而现阶段调整的重点应放在相关制度的完善上,如确立各项标准和保障制度。因为如果缺乏制度支持,部分主体现有收益的获得也将缺乏保障。这种制度完善有特殊的时代背景,因而具有过渡性质。例如相关报道指出,《工资条例》可望在年内出台,其核心内容是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及支付机制,旨在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工资增长缓慢和欠薪现象。 第二,这里强调的公平应当是一种“适度公平”、“理性公平”。首先,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切忌一刀切,应当在区分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基础上来“限高”、“扩中”和“托低”,从而在不同地区和行业中逐步形成稳定的收入分配结构。举例来说,目前我国私营制造业的平均利润率仅为5%-6%,如果在较短时间内大幅度提高这些企业员工的工资,企业将有可能大量倒闭或裁员,这样就会使得这种努力是得其反,也不利于产业升级。 其次,从生产单位等内部来看,“限高”、“扩中”和“托低”宜被处理成“一体两翼”的关系,即着力扩大中等收入者队伍,并在此基础上合理限制较高收入,提高最低收入的标准,形成“橄榄型”的收入分配结构。假如在内外都能理性地调整收入分配结构,那么其与效率目标的冲突便可以缓和,而这种过渡性的调整也将冲淡进入市场前资源占有不均、权利分配不公所带来的社会问题。
3.3 效率与伦理观的冲突与融合
在如今的市场机制中,“效率”目标日益被赋予了其他的要求,如在公司法制中的企业社会责任,金融法制中的“社会责任投资”、“绿色金融”等等,都从正面或反面要求经济主体能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逐渐承担主体内外的伦理责任。有观点指出,效率与公平背后,实际上是商业社会、经济活动是否存在道德的问题,比起“非道义理论”来说,“道德同一论”更值得赞同,即认为商业社会也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故应遵守社会的常道,受社会伦理纲常的激励和约束。 从经济组织的角度来看,效率的获取与其被赋予的伦理责任存在一定冲突,然而,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思考,效率被赋予伦理责任或许确有其内在动因,并且可能会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
4 “后市场”机制中的效率公平观
“后市场”机制描述的是在市场阶段之后,由政府主导的,通过税收、财政和社会保障等手段,对收入分配进行的再调整。在这一阶段,国家分配权的行使明显地向公平倾斜,即为缩小收入差距而进行一系列的事后调整,以促进社会整体利益的增进。首先,前文论及,“先市场”机制中问题的解决,依赖一系列的配套措施,而如能在再分配阶段逐步推进相关问题,并与先市场机制中的配合性手段相结合,如再分配阶段中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完善,便能够为市场主体提供有力的支撑,逐步创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进而推动整个收入分配体系的良性循环。其次,随着“后市场”机制和“先市场”机制的良性循环,以及市场机制中各保障制度的落实,市场机制所背负的包袱将逐渐减轻,其对“效率”目标的追求也将赢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范文5
一、激励客体和对象趋向集中于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
在以往的激励工作乃至当前的改革中,凡涉及激励,往往着眼于对一般职工的奖惩和精神激励,而对于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企业经营者来说则缺乏理论探讨和实践。其实,对于普通员工的激励,相对来说是较为容易而次要的。由于劳动分工和生产专业化的存在和深化,每一职工的操作和工作越来越单
一、明晰和有形,确定性的工作表现为工作方法、方式、工业流程的标准化。这种细致的分工意味着可以比较容易地确定一系列准确、精密和具体的涵盖其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工作速度等方面的考核指标体系,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对职工的奖惩方式和奖惩程度,合理地分配组织激励资源。而相对来说,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其工作主要是决策、计划和人力资源开发,其经营管理工作的直接成果主要是主意、指令、宗旨、目标、规范、制度,是软性的、无形的,同时其努力程度、能力、风险态度、投资倾向和决策正确性等内涉及变量和滞后显示变量囿于信息、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很难及时准确地用简单的考核指标来衡量。其次,企业经营者的间接劳动成果(即企业表现)具有非常复杂的背景和归因。其可察变量(如资本利润率、企业成长和增长速度、全员劳动生产量、产值、成本、技术进步和生产率)其特性或根源往往不是一维而是多维的,企业经营管理工作量是个复杂动态的系统,其可察因素往往是多维因素非线性作用的结果。这时偏倚、强调某一因素和特性会产生不适当的刺激作用,因此平衡各方面的因素,进行恰到好处的激励决定着激励机制的制定、激励资源的合理导向和配置。再次,企业经营者的劳动成果——企业表现,非但隐含着异常复杂的背景(如努力程度、能力、风险态度)而且还受到不少非经营者所能控制因素的影响(如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混合体制下由于企业目标多元化和行政指令的干涉而导致的激励不准确、不规范、不公平和证券市场投机行为等)。因此,对于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诱导日益成为现代激励理论的研究重点。
二、对企业经营者进行有效的激励和约束
已有的激励理论主要是从心理学和组织行为学的角度来展开研究的,激励被认为是通过高水平的努力实现组织的意愿,而这种努力以能够满足个体某些需要和动机为条件。因此,流行的管理激励理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人的心理需求和动机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激励理论,这包括默里的需求理论、麦克莱兰的成就激励理论、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阿德佛的ERG理论、弗雷德里克·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另一类是以人的心理过程和行为过程相互作用的动态系统为研究对象的激励过程理论。这种理论以系统和动态的目光来看待激励,这主要包括弗鲁姆、波特和劳勒的期望理论、亚当斯的公平理论、迈克尔·罗斯的归因理论和轨迹控制理论、斯金纳的强化理论。激励过程理论体系较之于激励内容理论体系从系统性和动态性的角度来说是一种巨大的进步,但从根本上来说仍以对人的心理特征和以此为基础的行为特征为出发点。而人的心理需求难以加以观察、评估和衡量,属于内涉变量;同时心理特征必然因人、因时、因事而异,并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各种激励方法实施的可重复性差,由此而难以把握;再次随着人们对于激励条件的适应性,任何激励因素都会变成保健因素,致使管理组织激励资源的稀缺性和激励因素(如工资、奖金)的刚性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冲突,使得管理激励难以持久。因此,激励往往被认为是属于管理艺术和领导艺术的范畴,是一种令人敬而远之、望而生畏的工作。
激励,尤其是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一直是世界性的难题,以往的激励理论和实践中所存在的种种问题就是最好的说明。但激励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一项职能,并依附于其他职能(如决策、计划、人力资源开发、指挥、控制)及其衍生的目标,激励归根结底是在对其他职能履行状况的评价的基础上促进其他职能更好地开展的职能。因此,激励工作的真正科学性在于以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性质和规律为依据,设置合理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对企业经营者进行有效的激励和约束。
事物的性质和规律是指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征和联系。管理工作的性质和规律是指管理工作本身所具有的、区别于一般劳动和其他工作的根本属性和内在联系。目前,已经探索和归纳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9种特性,即权力性、知识性、成果无形性、效果的间接性、效益的滞后性、随机性、创新性、信息不对称性和二重性。企业经营者只有遵循其管理工作的性质和规律才能做好企业经营管理工作。
同时,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性质和规律的研究,也给我们提供了解决激励和约束问题的方法论。我们可以从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性质和规律出发,设计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如根据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效益的滞后性,即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主要是决策、计划和人力资源开发,与一般劳动和技术工作相比,管理工作的时效更强,其效益具有滞后性,企业管理工作的成果与失误可能经过若干年后才能显示出来,企业当前的效益可能得益于当前管理决策的正确,也可能是以牺牲今后的长远效益为代价的。我们可以设计出年薪制、远期收入制、股票购买权、长期雇佣制、资产连带制、决策责任制等激励约束机制。又如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具有权力性,管理就是通过其他人来完成工作,是筹划、组织和控制一个组织或群体的工作。凡是直接生产具有社会结合过程的形态,而不是表现为独立生产者独立劳动的地方,都必然会产生监督劳动和指挥劳动,管理工作具有权力性,即指挥别人的权和强迫别人服从的力。管理要通过各种职能机构和人员的职、权、责活动来进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无论职位高低、责任轻重,都拥有一定的权力。人们除了拥有对企业的控制权力以外,还不同程度地对企业资产享有剩余索取权(包括股权、债权、红利、奖金、薪金),合理地拥有权力是做好管理工作的有效激励因素。因此,又可以设计出团队生产、民主管理、参与式管理、工作扩大化、工作丰富化、股份合作制、管理激励和产权激励的适度结合等多种方法方式。
三、从激励方法、方式的研究过渡到对经济机制的设计和研究
打开企业“黑箱”并加以抽象,企业作为有机联系的自组织系统主要包含和充斥两种主要的关系——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处于管理系统中的核心位置,通过四通八达的信息网络与物(包括生产资料、生产设备、资金、运输工具等)和其他人相联系。一方面,在人与物形成的对立统一中,人与物之间主要存在着知识的信息不对称。由于真正的生产力是作为死的劳动的物的因素和作为活的劳动的人的因素相结合的产物,而且生产力的大小即物的因素在生产力中所起的作用取决于人的能力的发挥,因此,激励就必须使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首创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不断努力学习和创新,使人减少对物的知识的不对称,最大限度地使自己的认识与客观物质世界相一致。另一方面,在人的组织系统中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者处于信息交汇中心,与企业外部管理层,如企业资产所有者或上级主管部门相比,企业经营者(即人)掌握的信息多或具有信息优势,而委托者掌握信息少,或处于信息劣势,同时企业内部各个阶层之间也存在着这种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包括动机不对称和知识不对称,从理论上讲,知识不对称是可以解决的,而动机不对称则难以克服。信息不对称又必然导致逆选择行为和败德行为。
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范文6
在以往的激励工作乃至当前的改革中,凡涉及激励,往往着眼于对一般职工的奖惩和精神激励,而对于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企业经营者来说则缺乏理论探讨和实践。其实,对于普通员工的激励,相对来说是较为容易而次要的。由于劳动分工和生产专业化的存在和深化,每一职工的操作和工作越来越单一、明晰和有形,确定性的工作表现为工作方法、方式、工业流程的标准化。这种细致的分工意味着可以比较容易地确定一系列准确、精密和具体的涵盖其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工作速度等方面的考核指标体系,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对职工的奖惩方式和奖惩程度,合理地分配组织激励资源。而相对来说,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其工作主要是决策、计划和人力资源开发,其经营管理工作的直接成果主要是主意、指令、宗旨、目标、规范、制度,是软性的、无形的,同时其努力程度、能力、风险态度、投资倾向和决策正确性等内涉及变量和滞后显示变量囿于信息、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很难及时准确地用简单的考核指标来衡量。其次,企业经营者的间接劳动成果(即企业表现)具有非常复杂的背景和归因。其可察变量(如资本利润率、企业成长和增长速度、全员劳动生产量、产值、成本、技术进步和生产率)其特性或根源往往不是一维而是多维的,企业经营管理工作量是个复杂动态的系统,其可察因素往往是多维因素非线性作用的结果。这时偏倚、强调某一因素和特性会产生不适当的刺激作用,因此平衡各方面的因素,进行恰到好处的激励决定着激励机制的制定、激励资源的合理导向和配置。再次,企业经营者的劳动成果——企业表现,非但隐含着异常复杂的背景(如努力程度、能力、风险态度)而且还受到不少非经营者所能控制因素的影响(如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混合体制下由于企业目标多元化和行政指令的干涉而导致的激励不准确、不规范、不公平和证券市场投机行为等)。因此,对于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诱导日益成为现代激励理论的研究重点。
二、对企业经营者进行有效的激励和约束
已有的激励理论主要是从心理学和组织行为学的角度来展开研究的,激励被认为是通过高水平的努力实现组织的意愿,而这种努力以能够满足个体某些需要和动机为条件。因此,流行的管理激励理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人的心理需求和动机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激励理论,这包括默里的需求理论、麦克莱兰的成就激励理论、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阿德佛的ERG理论、弗雷德里克·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另一类是以人的心理过程和行为过程相互作用的动态系统为研究对象的激励过程理论。这种理论以系统和动态的目光来看待激励,这主要包括弗鲁姆、波特和劳勒的期望理论、亚当斯的公平理论、迈克尔·罗斯的归因理论和轨迹控制理论、斯金纳的强化理论。激励过程理论体系较之于激励内容理论体系从系统性和动态性的角度来说是一种巨大的进步,但从根本上来说仍以对人的心理特征和以此为基础的行为特征为出发点。而人的心理需求难以加以观察、评估和衡量,属于内涉变量;同时心理特征必然因人、因时、因事而异,并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各种激励方法实施的可重复性差,由此而难以把握;再次随着人们对于激励条件的适应性,任何激励因素都会变成保健因素,致使管理组织激励资源的稀缺性和激励因素(如工资、奖金)的刚性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冲突,使得管理激励难以持久。因此,激励往往被认为是属于管理艺术和领导艺术的范畴,是一种令人敬而远之、望而生畏的工作。
激励,尤其是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一直是世界性的难题,以往的激励理论和实践中所存在的种种问题就是最好的说明。但激励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一项职能,并依附于其他职能(如决策、计划、人力资源开发、指挥、控制)及其衍生的目标,激励归根结底是在对其他职能履行状况的评价的基础上促进其他职能更好地开展的职能。因此,激励工作的真正科学性在于以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性质和规律为依据,设置合理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对企业经营者进行有效的激励和约束。
事物的性质和规律是指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征和联系。管理工作的性质和规律是指管理工作本身所具有的、区别于一般劳动和其他工作的根本属性和内在联系。目前,已经探索和归纳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9种特性,即权力性、知识性、成果无形性、效果的间接性、效益的滞后性、随机性、创新性、信息不对称性和二重性。企业经营者只有遵循其管理工作的性质和规律才能做好企业经营管理工作。
同时,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性质和规律的研究,也给我们提供了解决激励和约束问题的方法论。我们可以从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性质和规律出发,设计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如根据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效益的滞后性,即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主要是决策、计划和人力资源开发,与一般劳动和技术工作相比,管理工作的时效更强,其效益具有滞后性,企业管理工作的成果与失误可能经过若干年后才能显示出来,企业当前的效益可能得益于当前管理决策的正确,也可能是以牺牲今后的长远效益为代价的。我们可以设计出年薪制、远期收入制、股票购买权、长期雇佣制、资产连带制、决策责任制等激励约束机制。又如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具有权力性,管理就是通过其他人来完成工作,是筹划、组织和控制一个组织或群体的工作。凡是直接生产具有社会结合过程的形态,而不是表现为独立生产者独立劳动的地方,都必然会产生监督劳动和指挥劳动,管理工作具有权力性,即指挥别人的权和强迫别人服从的力。管理要通过各种职能机构和人员的职、权、责活动来进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无论职位高低、责任轻重,都拥有一定的权力。人们除了拥有对企业的控制权力以外,还不同程度地对企业资产享有剩余索取权(包括股权、债权、红利、奖金、薪金),合理地拥有权力是做好管理工作的有效激励因素。因此,又可以设计出团队生产、民主管理、参与式管理、工作扩大化、工作丰富化、股份合作制、管理激励和产权激励的适度结合等多种方法方式。
三、从激励方法、方式的研究过渡到对经济机制的设计和研究
打开企业“黑箱”并加以抽象,企业作为有机联系的自组织系统主要包含和充斥两种主要的关系——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处于管理系统中的核心位置,通过四通八达的信息网络与物(包括生产资料、生产设备、资金、运输工具等)和其他人相联系。一方面,在人与物形成的对立统一中,人与物之间主要存在着知识的信息不对称。由于真正的生产力是作为死的劳动的物的因素和作为活的劳动的人的因素相结合的产物,而且生产力的大小即物的因素在生产力中所起的作用取决于人的能力的发挥,因此,激励就必须使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首创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不断努力学习和创新,使人减少对物的知识的不对称,最大限度地使自己的认识与客观物质世界相一致。另一方面,在人的组织系统中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者处于信息交汇中心,与企业外部管理层,如企业资产所有者或上级主管部门相比,企业经营者(即人)掌握的信息多或具有信息优势,而委托者掌握信息少,或处于信息劣势,同时企业内部各个阶层之间也存在着这种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包括动机不对称和知识不对称,从理论上讲,知识不对称是可以解决的,而动机不对称则难以克服。信息不对称又必然导致逆选择行为和败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