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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社分红协议范文1
基本做法
直接帮扶主要以有驻村工作队的村为基础,借助小额信贷的手段发展适度规模的小产业。全县162个贫困村中先行安排93支驻村工作队进行驻村帮扶,剩余的69个村安排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人大主席、扶贫办主任、科技特派员进行驻村联系。今年的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优先保证93个有工作队的村,同时,把全年12500人的减贫任务按照点上村(即93个有工作队的村)任务到村、面上村任务到乡镇的方案下达到各乡镇,点上村原则上就用安排的财扶资金贴息,进行小额信贷贷款,通过组建合作社或者委托大户带动帮扶,按照“一乡一品、一村一片”尽可能地集中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的小产业园。如团结镇下瓦水村就以这种模式,组建了花垣县下瓦水顺发综合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吸纳了全村的35户贫困户建起500亩以瓜蒌、罗汉果为主的药材产业小园区。
股份合作帮扶、委托帮扶主要以成型的、有一定实力的龙头企业为依托,着力撬动金融资本,进入县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高标准的大产业。股份合作帮扶和委托帮扶除了对项目所在地的贫困户实施帮扶外,还要对面上村的贫困户实行带动。如果说股份帮扶是以股份的比例按照企业有关规定来分享红利和承担亏损,那么委托帮扶就是按照协议来分享利益和履行责任,两者之间的最大区别在于股份帮扶紧密而不确定,委托帮扶确定而又有限。股份合作帮扶以十八洞村苗汉子果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例说明。2014年4月,十八洞村委会和苗汉子野生蔬菜开发专业合作社分别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自愿合作开发猕猴桃的书面申请,由排碧乡政府、县委驻十八洞村工作队、县扶贫办、县委十八洞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逐级审批,随后由双方共同签订股东出资协议书,明确由苗汉子合作社、十八洞村合作社、十八洞村村委会三方共同组建十八洞村苗汉子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苗汉子合作社出资306万元占股51%,十八洞村合作社出资222.15万元占股37%,十八洞村委会出资71.85万元占股12%,其中苗汉子合作社的306万元由企业自筹,十八洞村合作社的222.15万元(542个贫困人口按3000元/人,397个非贫困人口按1500元/人)和十八洞村村委会71.85万元共计294万元由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公司给三个股东出具股金证,十八洞村合作社给入社村民发社员股金证。与此同时,公司先后8次外出考察调研,选择国内一流的中科院武汉植物园作为技术依托,成都阳光味道为营销合作伙伴,确定了中科院武汉植物园最新品种金梅黄心猕猴桃为主打品种。在县农业科技示范园核心区道二乡流转了1165亩土地,已于2014年12月底种植了“米良一号”砧木63000株,中科院武汉植物园已完成金梅等品种接穗100亩,剩余的接穗于2015年12月底全部完成,到今年5月底已完成搭架300亩,7月底完成全部搭架。园区按照有机水果的标准、农旅一体要求进行建设,由于建设标准高、投资较大,第一年的总投入达每亩1.6万元,一千亩总投资1600万元,除企业自筹600万元,已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1000万元贷款中的510万元由苗汉子自行解决抵押问题,十八洞村的490万元由政府出面协调解决担保问题。
今年花垣复制十八洞村苗汉子果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产业建设模式,在县农业园区流转土地2300亩,带动排碧乡、道二乡、龙潭镇的9427个贫困人口组建新的股份公司。
今年的股份合作帮扶在去年的基础上有两点新内容,一是差异化帮扶,即在9427个贫困人口中计划对丧失劳动能力的450人提高帮扶标准,由原来的2000元/人提高到3000元/人,其余的贫困人口仍按2000元/人的帮扶标准;二是把流转土地的村民组建土地合作社作为原始股东入股,以一年的土地租金为股本入股。
委托帮扶核心环节是,县扶贫办要和企业签订委托帮扶协议书,协议书要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要附上帮扶贫困户的名册,并盖上企业的印章加以确认。这其中最关键是在协议书上要明确受托方通过购买扶贫社会服务后对贫困户的帮扶责任。花垣县在委托帮扶责任方面提出两种选择:一是一次性帮扶,即某年某月按约定的金额进行分红(金额不低于2000元/人);二是连续多次性帮扶,即从某年某月开始按约定的金额进行分红(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连续帮扶年份不低于5年)。
为确保精准帮扶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考虑到放大扶贫效应,撬动金融资本,配合金融风险的防范,花垣在融资银行设立了三方(扶贫办、企业、银行)联控账户。按照要求,重点产业项目资金中的75%按2000元/人量化到人来计算帮扶人数,25%由龙头企业自主安排项目用于产业建设,可存控账户用于风险防范。
几点体会
搭建一个平台。当今是一个产能全面过剩的时代,无论是工业、还是农业,要想建成一个成型的而又有相当竞争力的农业产业园,对于贫困县来说无疑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花垣农业产业园区是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园区辖5个乡镇27个村,占地68.5平方公里,二级公路直通园区,园区内有一个占地975公顷、蓄水10000多万方的国家级湿地公园,现有18家农业龙头企业、5家农业合作社入园,累计投入园区建设的各项资金达5.28亿元。农业园区的建设不仅为花垣县的产业扶贫搭建了可靠的平台,也为全县贫困农民的持续增收奠定了基础。
用活两支队伍。长期以来,扶贫项目普遍存在太散、太小、重点不够突出的问题。概括起来扶贫项目有“三最”:一是教育扶贫(中小学扶贫助学、大学生救助)最受欢迎;二是金融扶贫最具挑战;三是产业扶贫最有难度。为此,湖南省扶贫办要求各个县市相应成立了产业办、金融办等机构。“招兵买马”、增人增编,这些举措不可否认,不容置疑,但现阶段全省扶贫系统(特别是县扶贫办)压力山大、责任重大,很难调到合适的人进来。既然调不进来,倒不如把现有的两股“存量”盘活,一股是各乡(镇)的扶贫办,一股是新一轮的驻村帮扶工作队(当然驻村工作队要纳入扶贫办的业务管理系统),不光要把这两支队伍纳入系统业务管理,还要尽可能“用活”他们。
调动“三方”积极性。这“三方”包括乡(镇)政府、贫困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大户),“三方”的积极性缺一不可。一是调动乡(镇)政府积极性。乡(镇)政府积极性的调动和减贫任务挂钩,要想精准脱贫必须先精准帮扶。二是调动贫困户的积极性。首先要断掉他们的一个念头:“就是不直接给你发钱”,有能力、有条件的可以自己搞,没能力、没条件就走股份帮扶和委托帮扶的路子。三是调动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大户)的积极性。要坚持两条:要想得到支持就必须履行帮扶责任,履行了帮扶义务就能得到支持。
几点思考
选准项目是前提。产业选得准不准是相对的,有的产业人家能做好,你就做不好,有的产业人家不能做,也许你这里就可以做,这就需要认真论证,用心研究。特别是要找准有自己独特优势的项目。
选好“龙头”是根本。现在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大户数量不少,同时还以较高速度在增长,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有州级以上龙头企业15户,已注册登记的合作社325个;有种植100亩以上、养殖1000头(只)以上的大户762家。但有一点要注意,目前存在“鱼目混珠”“良莠不齐”的现象,一定要把“龙头”选好,既要选企业,更要选人。
农业合作社分红协议范文2
关键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信用障碍;家族信用
中图分类号:F32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11-0057-02
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改革30年以来,农产品由过去的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且随着加入WTO,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和市场开放成为不可避免的大趋势,农民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竞争,不仅受到资源与市场的双重约束,而且在直接面对统一的大市场时,还愈来愈受到小规模分散化生产所形成的较低的组织化程度的严重制约,以致难以准确把握必要的市场信息,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而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对接的重要途径就是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外部市场的内部化,不仅表现为外部收益的内部化,实现了规模经济,而且还表现为将市场风险和不确定性等外部成本内部化,有效地降低了交易费用。世界农业发展史也表明,农村合作经济不仅构成了当代西方发达国家农业发展重要的组织基础,而且已成为衡量农业现代化水平的主要标志。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2004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提出了鼓励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具体政策,理论界同样也是对农民合作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非常充分的探讨,并对中国农民合作组织的未来发展充满乐观。例如,到2005年底山东全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1 126个,数量居于全国首位;入社(会)农户达到460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22%,大大高于全国9. 8%的平均水平[1]。这相比国外近80%以上的农民参加合作组织的比例,覆盖面仍较低,发展水平存在着明显的差距。
二、信用缺失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最大障碍
1.信任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最基础的资源要素
合作组织之所以能成为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主要原因就是将外部成本的内部化,有节约交易成本的利益驱动。信任度与合作绩效相辅相成,信任度越高则合作绩效越明显[2]。而目前农村政府信用、社会信用缺失造成的负效应,或增大了农民的交易成本,或让农民从历史的博弈经验中得到不信任的结论,从而抵消了这种组织形式带来的交易成本的节约,农民的内心不能支持这种合作机制,导致了合作组织在目前信用状况下的举步维艰。
2.合作组织变异的历史,使农民不相信合作能带来效益的机制
合作社对于中国农民来说并不是什么新鲜的名词,早在1956年,我国就有96.3%的农户参加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各地也都建立了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合作化运动从保留农民个人对生产资料股权的初级合作社,发展到废止私人所有权的高级合作社,当时合作社的实质其实成为一种剥夺农民入社与退社的自,对私有财产进行集体无差别占有的集体经济形式,而后的“政社合一”的制度,更是使合作社变异成为一种管理农民的政府机构,这种变异对农民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所以现在的农民受过去合作化运动阴影影响,心有余悸,“恐合”心理严重,认为合作化就是集体化,就是剥夺他们私有财产的一种方式。另一方面,某些地方政府部门在推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往往无视农民的意愿和权利,甚至不惜采取强制的手段“逼合”,农民对此更是非常反感,并由此产生“排合”意识,这就进一步加大了合作化的难度。这种农民对政府政策及行为的不信任,也是基于中国农村发展历史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障碍因素。
3.社会整体的信用缺失,使农民与合作组织管理者之间不信任
中国目前整个社会信用缺失现象十分严重,农村亦无可避免,企业与农户之间存在合同协议履约难,股份合作分红兑现难的现象比比皆是,据统计,目前农产品商品合同履约率不到20%。而目前由于《合作社法》的缺失,对合作组织的法人地位,以及组织内部的产权形式、管理制度、分配制度都没有原则性的界定和保护,一些以企业或大户支撑、由企业或大户主导和控制的合作社就有可能不再是服务小农户的机构,而成为企业、大户损害农民利益的手段,因此,合作组织中出现的大户吃小户的现象屡见不鲜,而因商贩哄抬收购价导致社员不履行合作协议的事情也很常见。这种种的前车之鉴更加深了农户与合作组织管理者之间的不信任,即使有严密的内部管理制度,这种不信任依然会使合作组织的运作成本很高,从而导致合作绩效的低下,甚至组织的解体,同时也使更多的农民从历史重复博弈的经验中得到不信任的结论,因此而丧失了加入合作组织的积极性,阻止了合作组织的快速发展。
三、面对农村当前低信任度的社会结构,合作组织应首先利用家族信用关系起步
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要使农民由“不信任”转为“信任”,亦不是很快就能达到的。但我们也要看到,在社会信用缺失的现状下,农村的家族信用正取而代之,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信用程度高,信息失真小。因此,在农村当前状况下,发展合作组织,应该充分利用家族信用关系起步,这样能使合作组织的资金、劳动力以更低的交易费用取得,同时维持组织运转的监督成本也会低,这也是目前突破“囚徒困境”的一条捷径。
在东西方社会制度结构中,家庭制度的地位和作用有很大不同。正如先生在“差序格局”一文中所论述的,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的社会结构,是以个人为本位的,在这种团体格局下,首先假定了团体的存在,强调个人的独立和平等,是个人主义的社会结构,因而家庭的概念和含义较为简单,这种家庭以生育为主要功能,是暂时性的。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庭及家族利益和声誉远远高于其他组织[3]。中国的传统社会是差序格局的,人与人关系的亲疏远近是以自我为中心所形成的同心圆束,与别人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一圈推出去,愈推愈薄,也愈推愈远[4]。这种社会格局下家的概念具有极大的伸缩性,可以根据需要沿着差序向外扩大。因而,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家在结构上是一个氏族,它不仅仅限于生育功能,而是一个事业组织,而且这个意义上的家不仅仅限于亲子所构成的小组合,而是依着需要扩大的、长期的、连续性的动态之家。正是因为中国传统伦理的中心是“推己及人”中的自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以自己为中心,所有的关系都是自己的关系。因而,人们之间的社会信任也以家族主义和泛家族主义为衡量标准,形成了对家族内部的高信任度和对外人的低信任度。人际信任可分为一般信任与特殊信任,所谓一般信任是指对一般人的信任,特殊信任是对有共同经历、相互熟悉或有特殊关系的人的信任。特殊信任限制了一般信任的发展,而一般信任是构成一国社会资本的主要因素。
四、家族性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减少企业的协调成本
从家族性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所形成的制度背景看,东西方的家族性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都形成于市场经济初创阶段,如果根据美国著名企业史学家钱德勒的研究,当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生产技术、市场和管理(组织)等方面的条件具备后,意味着企业进行制度创新的时机已经成熟,家族性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就会自然向现代的经理式企业制度过渡。但是,家族制在中国既是一个经济范畴,也是一个历史、文化范畴,中国传统家族制度、家族文化的长期渗透和影响,再加上由此所导致的社会资本的先天不足,致使我国的家族性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并不会像西方的家族性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那样顺利地向现代企业转变,而是要有一个长期、漫长的演变过程。另外,家庭是中国传统小工业、小商业的社会组织基础。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家庭、家族为单位的农业自然经济社会。为了维护农业自然经济的社会细胞,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伦理道德规范和观念体系来约束父子、夫妇、兄弟及其他亲属的关系,以“三纲五常”为核心,倡导“孝”、“忠”的儒家政治伦理学说。在经济生活中,家庭成员的男女老少把生产劳动与生活劳动、户外劳动与户内劳动、主要劳动与辅助劳动、农业劳动与手工劳动等密切地结合在一起,可以最充分地发挥和协调家庭成员的功能,最大限度地利用时间、节约原材料、降低成本。中国传统社会精耕细作高度集约化的农业就是以这种小家庭为单位承担的。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手工业和商业长期也是以“夫妻型”、“父子型”的家庭手工业和小商贩的形式出现的,仍然是以家庭为单位,不过是将其生产功能移农于工、移农于商而已。传统家族制度中的等级制度和“尊上”、“忠信”、“服从”的观念以及家庭成员彼此高度的认同感和一体感,在私营企业中形成的家长制权威,以及相应地采取的“人治”管理方法,有利于组织和领导,减少企业内耗,增强企业凝聚力,降低管理控制难度和成本。家庭内部的凝聚力使家庭成员能够不辞辛苦、不计报酬地勤奋工作,在创业过程中发挥重大作用。以家族为核心的伦理道德观念确立起一种信任关系,对于降低经营风险起着重要的作用。家庭、家族及其扩展的地缘、朋友关系已经形成了一个大家熟悉的制度环境,在这个环境中,每个人的秉性、爱好都彼此熟悉,由此可以减低管理磨合的成本,使家庭成为中国传统小工业、小商业的社会组织基础。
如果说企业的成功取决于管理之道,而管理的核心是在企业中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建立在家族血缘、亲缘关系基础上的家族性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企业利益就是家族利益,家族成员就是企业员工,员工在心理上对企业高度认同,互有归属感。这一层亲情的黏合剂容易使员工与领导之间更为融洽,思想上更容易相通,行动上更趋一致,从而大大降低了协调成本。家族成员之间长期共同生活形成的深厚感情和默契关系,也有助于化解企业内部的矛盾,使决策能够迅速贯彻。
不过家族信用仍然有它的局限性,特别是当组织规模很大时,家族成员很难再满足组织的需要,因此不能死守住家族信用,最终依然有赖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
参考文献:
[1] 李红兵.山东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问题研究[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
[2] 李昆.重释农业合作社存在与发展的内在动因[J].农业经济,2004,(1).
农业合作社分红协议范文3
省委、省政府在《江苏沿海地区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全力推进连云港、盐城、南通三市沿海现代农业建设,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外向、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建成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农业观光休闲基地。盐城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生产基础和区位优势,发展现代农业潜力巨大。
一、盐城市发展现代农业的现状
近几年来,盐城市提出了“打造全省高效农业第一市”的战略目标,着力推进现代高效农业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做法是:
1、加强载体建设,为现代农业构建发展平台。一是着力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全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已达168个,面积规模已达59万亩,辐射带动面积超过300万亩,累计投资总额达15.52亿元。二是加快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规划建设了13个县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规划面积5.32万亩,已完成道路、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投入2.2亿元。50个重点镇中有42个已在工业集中区中规划设立了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三是加快推进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全市已建成农产品批发市场65个,累计投资总额26.2亿元。全市已经基本形成了“市有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县有综合批发市场、乡有特色批发市场、村有农产品购销经营部、组有农产品经纪人”的五级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
这三大载体的建设有力地带动了盐城市高效农业的发展。2009年全市新增高效农业72.2万亩,比年初增20%,总规模已达431万亩;新增设施农业22.6万亩,比年初增27.6%,总规模已达104.5万亩;高效农业占农业的比重已达35.2%,设施农业占高效农业的比重达23.7%。
2、着力制度创新,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一是建立了土地“预流转”制度。盐城阜宁县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土地“预流转”制度,为现代高效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条件。所谓土地“预流转”,就是由村组与土地承包农户预先签订流转意向协议,并向农户预付一定数额的订金。在未正式流转前,土地仍有原承包户经营,当有现代农业项目进入时再与农户签订正式流转合同,流入方按合同每年向农民支付租金,以此增加农村土地储备。既尊重农民意愿,又确保农民在流转中受益,极大地调动了农民流转的积极性。2009年阜宁新增流转土地20.3万亩,全县已累计流转农村土地37.84万亩,占总承包地面积的41%。二是成立了资金互助合作社。发展现代高效农业,需要较高投入,很多农民就因为“囊中羞涩”,贷款难而萌生资金互助合作的动因。目前全市已成立资金互助合作社114个,共有10.27万社员入社,吸纳社员股金及互助金11.12亿元,投放互助金9.33亿元。三是创立了“党支部+合作社”的新型组织化模式。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必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东台市富安镇在1998年7月组建了全国第一家蚕农合作社;2000年7月,成立了合作社党委。在栽种、收烘、缫丝等环节,每个关键岗位都是党员带头,为大伙树立榜样。他们的产业链延伸到哪里,就把党支部建到哪里。该合作社已经带动了近30万农民致富。目前,盐城全市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845个,居全省首位,其中80%以上的规模合作社建立了党支部。
3、强化科技兴农,形成现代农业的差别化竞争优势。一是引进新品种。甜叶菊是天然的甜味剂植物,其干叶加工成糖甜度比白糖高300倍,而热量只有白糖的三百分之一。东台市特有的沿海富钾沙土壤和海边气候,使种植甜叶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被认定为最适宜生长甜叶菊的全球少数几个地区之一。在产业化带动下,东台市2009年的甜叶菊种植面积已发展到12万亩,正向“世界健康糖源之都”冲刺。近年来,盐城市每年引进的新品种有5~10个。二是引用新技术。好品种需要新技术作支撑,旧品种也能因为新技术而焕发新的生命力。抢占农业新技术领域制高点,全方位提升农业科技含量已经成为盐城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内涵。在阜宁县三灶镇头灶村境内的航天育种基地,有被称为“植物伟哥”的黄秋葵,有孕妇和糖尿病病人食用大有益处的“菜用肉西瓜”,还有可长到如高尔夫球一般大小的草莓及入口即化、口感特甜的太空西瓜。据了解,目前至少有30位以上的博士级人才分布在盐城各地从事现代农业的种植和加工,为提升盐城农业的市场竞争力注入新的活力。三是推广高效立体种养新模式。大丰市推广的30多种稻田、棉田种养高效种植面积达到5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40.3%。东台、阜宁、盐都、射阳、建湖等县市区采用多种复合经营模式,有的实现一年五种五收甚至六种六收,亩收入万元以上。
二、盐城市发展现代农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盐城现代农业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面临着较多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突出表现为龙头企业数量少、个头小、带动力弱。盐城在江苏乃至全国来说都算是农业大市,无论是农业生产规模还是农副产品产量在全省都遥遥领先,但在农副产品加工上却有些滞后,还没有培育出像徐州维维那样销售几十个亿、上百亿的大型龙头加工企业。盐城市龙头加工企业的规模和数量与农业大市的地位极不相称,农产品绝大部分以原料或初级加工品形式出售,附加值很低,这也是盐城市农业生产规模全省前列,而农民收入却处在全省中下游的重要原因。
2、农民组织化程度低。近年来盐城市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了较大的发展,对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覆盖面小,组织化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数量和规模都不大,联系农户有限,服务半径小,带动能力弱。二是运作程序不规范,缺乏发展的后劲。目前大多数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操作还不够规范,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尚未完善。三是重中间环节、轻产前产后,类型单一。大多是生产型或中介性质,而作为产前服务尤其是产后加工环节的专业合作组织数量极少,对农产品加工增值、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的作用极为有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果不能将分散的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农民将无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农民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地位也很难确立。
3、土地流转工作面临困难。有些农民不愿意将土地转让给别人,哪怕雇人种也不转让。原因在于:一是目前农业税已经全部减免,农民种田不但没有税收,而且还有补贴。二是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在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情况下,他们轻易不会放弃。三是传统的种植习惯,使农民对土地产生了依赖,在自己的土地上劳作他们有安全感。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土地流转的成本和难度。虽然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好方法,但若要大面积推广,还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4、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一方面是千家万户的小生产者需要技术和服务,另一方面是传统的农业服务体系严重弱化,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这导致技术推广难,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浪费严重。
三、加快发展盐城市现代农业的对策和建议
(一)要大力培植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
有些地方的现代农业发展快,关键是有龙头企业作支撑。因此,盐城要把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作为推进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
1、要着力培育龙头企业。龙头企业一头连着基地,一头连着市场,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推动力量。对成长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企业,要积极通过战略培育、资本运作、品牌战略等各种途径,使企业做大做强。要认真落实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资金、信贷、用地、用电、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并切实减轻企业不合理的负担。要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参与现代高效农业的发展,使土地成为企业的绿色车间,使农民成为企业的产业工人。
2、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功能。要加快推进企业与基地的一体化进程。必须进一步密切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关系,真正把基地作为龙头企业的“第一生产车间”。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分配机制,加快一体化经营步伐;基地建设也要围绕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实行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二)要大力发展特色农业
特色是现代农业的核心竞争力,盐城的农业资源、产业、发展路径等都有着自身的特点,必须发挥优势,塑造特色,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
1、着力打造区域特色。沿海县(市)要依托丰富的沿海资源,大力发展海水灌溉农业、耐盐农业和海产品养殖,加快建设沿海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大市区及周边地区要重点在都市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发展上求突破,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上带好头;镇村要以“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目标,强化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创建一批特色强镇、强村。
2、大力培育产业特色。目前响水的百合鲜切花、滨海的生猪、阜宁的苗木花卉、射阳的麦牙、建湖的葡萄、亭湖的食用菌、盐都的草莓、大丰的海水蔬菜、东台的设施蔬菜等产业特色鲜明,要以市场为导向,结合自身的优势,把这些特色产业培大、强,同时要把农业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好。
3、积极创建品牌特色。农业发展要走品牌化经营的路子,通过实施品牌战略,努力把这些优势特色产品做出规模,把品质创优、品牌叫响。围绕发展特色产业、打造名牌产品,精心组织农业招商活动,积极推进射阳、盐都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创建工作,并以此为平台,加大产业招商力度,争取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投资盐城农业,加快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步伐。
(三)要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
1、健全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信息准确、传递畅通是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重要保障。必须尽快建立规范、高效、诚信的农业信息收集、整理和制度,为农民提供及时、准确的政策、供求、价格、气象等农业信息服务,避免农民盲目生产经营。在加强农业部门自身信息队伍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对村组干部、农民经纪人、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训,建立农村信息员队伍,发挥农业信息“二传手”的作用。农业信息服务是一项社会公益性职能,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配备专门人员,落实专项经费。
2、健全农业市场服务体系。农产品销售难,关键是农村市场体系不健全。发展现代高效农业,首先要构建畅顺高效、便捷安全的农产品流通体系。要进一步完善五级市场流通网络。市一级要重点培育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县一级要抓好综合批发市场建设,乡镇一级要加快建设具有本地特色的专业市场,村一级要建立农产品购销经营部,组一级要大力发展农产品经纪人。要鼓励农村能人到大中城市设立专门的批发市场、销售专柜、建立直销点等,拓展本地农产品销售渠道。
3、健全农业技术服务体系。要构建新型的农技服务体系。公益性农技体系负责病虫害防治、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业抗灾减灾、面上农技培训等服务;经营性农技体系重点开展种苗与农资供应、配套技术指导、加工、运销、信息等各类技物结合型服务。要积极与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挂钩,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新设施的引进、消化和吸收,提升农业科技的贡献份额。
(四)要提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层次和水平
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重要抓手。因此,政府应该对它们进行扶持、指导和引导,不断提升它们的层次和水平。
1、加大宣传和扶持力度,扩大覆盖面。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鼓励农民加入合作社。政府要在税费减免、信贷支持、用电用地等方面进行扶持,为其提供登记辅导、产业发展、市场营销、运行管理方面的指导,进一步增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扩大覆盖面。
2、健全产权联结、资产管理和利益分配机制。一是健全产权联结机制。引导农民以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入股参加合作,逐步形成以产权要素联结的紧密型利益共同体,让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分享合作利益。二是健全资产运营管理机制。依法独立建账,并为每个成员单独设立账户。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实行严格的会计管理,切实加强财务审计,定期将财务状况向全体成员公布,接受全体成员监督。三是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章程的约定,建立合作组织盈余主要按交易量(额)返还的制度,对成员实行多形式、多环节的让利、分红和返利,保障每个成员享受到更多的合作利益。
3、增强服务功能。要着力引导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各类服务经营实体,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功能。要顺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引导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生产示范基地,从而在农村经济发展中不断增强自身的功能。
(五)要积极推动土地的
合理流转要实现现代农业所需的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势在必行。虽然盐城近几年在土地流转方面进展较快,率先实行了土地“预流转”制度,但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所以,应该大力推动土地的流转。
1、加大宣传。土地只有搞规模经营才能产生规模效益,这是经济规律,但农民自身很难意识到这一点,加之耕者有其田的传统观念和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使得土地流转很难实现。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广大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参股或出让形式,走土地规模化经营之路,创造土地流转的氛围。
农业合作社分红协议范文4
根据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政府《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浙江省内各县市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推广工作目前正在有序进行中。
7月,浙江省开始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8月,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9月至10月,小额贷款公司经审核、依法注册登记后,即可以正式开展小额贷款业务。
民间借贷者“冷淡”收编
廖文军是温州永嘉人,现年32岁。目前所做的投资是跟随自己妻子的哥哥,在云南承包了几个煤矿。他说,前几年形势大好的时候,他在全国各地的大城市当过炒房团的一员,但现在大家早已经从炒房中收手了。
廖文军就是一名民间借贷者,但并不是做地下钱庄。他认为“搞地下钱庄就必须涉黑,这些东西还是不沾为好。因为一旦沾上就难以自拔。”
他告诉记者,地下钱庄只是私下的称呼,地下钱庄公开的身份大多以担保公司、典当行为名号。而且,几乎所有的地下钱庄的运作都是不光彩的,否则,就很难经营下去。
廖文军称,温州盛行的民间借贷和地下钱庄还是有区别的。地下钱庄只是民间借贷中较为极端、少数的例子,“除非是赌博,或者确实是特别着急用钱,人们才会去找地下钱庄。否则,不会轻易去碰的,因为地下钱庄那个利息实在太高了。”
廖文军运作的民间借贷和地下钱庄不同。他认为,正常的民间借贷,基本的形式是这样的:“比如你的一个项目需要3000万,一、两天内就需要现金。那么你就可以选择游说他人借给你钱,或者叫投入股份。一种是承担风险的,就是说你投钱进来,项目赔了就自认倒霉;一种是一般的人都可以入若干股的,不承担任何风险,旱涝保收。”
通常的情况下,后一种方式最为普遍。上述民间借贷,借的时候利息就直接从借款中扣除了。一般的情况下,每年农历腊月以前进行分红。
廖文军说,正是基于这种比银行借贷优越的灵活性,民间借贷在温州瑞安、永嘉、平阳三县蔚然成风。“如果你一个2000万的项目,仅差500万,通过出卖股权的办法既麻烦,又不划算。而通过民间借贷,500万一个晚上就搞定了。”
廖文军告诉记者,温州人中间之所以盛行民间借贷这种形式,是因为当地人手里的资金比较平均化、文化水平不高的缘故,也厌烦一些程序上的麻烦。很多时候,只要说是为一个项目融资,都是亲戚、朋友之间撮合,在这种信任度的情况下,几百万乃至上千万,很快就完成了,借贷双方也没有合同,只打一个收条。
50万限额不足以吸引民间借贷者
根据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意见的规定,此次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坚持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70%资金应发放给贷款余额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余30%资金的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金的5%。”
按照这个比例估算,拥有1亿元自有资金的公司,其中有7000万元可以用来贷给不超过50万元上限的小额借款入,其他3000万元可以贷给不超过500万元的单户贷款入。
在廖文军看来,很多人并不会愿为50万受这个形式束缚。在温州,民间的现金多得很,根本不缺这50万。况且,即便将来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了,去申请也需要时间。“至少,它的手续不会比信用社方便,这反倒不如民间借贷快捷。”
廖文军认为,在当地要想在民间借到资金,大家主要还是会看是什么项目。比如说是一个有潜力的煤矿、铜矿,即便缺一个亿,3天之内,在一个镇上也就筹齐了。
“如果你的项目的回报率是1:1.2,那就非常低。选择投资工厂的情况大多是如此。目前,这种投资的资金多半都转向了。”廖文军说。
明星企业成为首选对象
在温州永嘉,县金融办小额贷款公司申报事务的经办负责人陈烽向记者透露,名额虽然仅有一个,经过初步的筛选,已经有两家企业脱颖而出,一家作为必选,另一家作为备选。陈烽称,之前报名的申请者共有10多家。
永嘉县自定的准入条件要求:“申报小额贷款公司的奋发起人应为注册地在永嘉县内的民营骨干企业……主发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2007年度县功勋企业;2007年度县信用‘AAA’级企业;其他发起人应为2007年度县功勋、巨龙、明星企业。”
“考虑功勋企业、明星企业,是因为这些企业资金有多余,信用度高的缘故。”陈烽说,这也就意味着,在该县,按这个门槛衡量,担保企业作为主发起人是没有能达到标准的。
“目前准入条件的严格、苛刻,是出于对政策试行的谨慎。”陈烽表示,这是为了确保第一家试点能够顺利成功。以后,或许会对其他担保企业放开。
陈烽认为,“70%资金应发放给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的政策并没有不适当。“或许有人认为区区50万的贷款是杯水车薪。但这一政策设计的初衷就是为中小企业和三农解决资金问题,尤其是服务农村、服务小企业。”
“况且,其余‘30%资金的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金的5%’的要求,也已经为大额贷款打开十一个缺口。”陈烽说。
这些天,身为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的周德文几乎每天都会接到全国各地媒体打来的电话,都是询问小额贷款事宜在温州的进展。
周德文告诉《小康・财智》记者,从整个温州市看来,竞争很激烈。所有的试点加起来,也就区区16家。按照最高的2亿元来估算,注册资本才30多个亿。
“这离收编温州的民间资本差距很大。比起温州流动在全国的6000多个亿,这些根本不能满足需要。”周德文坦言。
民间呼吁放开村镇、社区银行
周德文呼吁,金融机构还需要进一步放开,允许村镇银行、社区银行的设立。
“虽然表面上为了名额,竞争者挣得你死我活,但这个政策和社会的期望还是有距离。在门槛上,几乎都是一些制造业、骨干企业占优势。在注册方案上的要求,不足以也不利于地下的资金走到地上。”周德文认为。
廖文军认为,民间资金要规范化,可以走类似商业银行的模式。“一个镇里,几个人带头,有项目需要资金,直接找这几个人就行了。”
但廖文军也担忧,真要成立了银行,反而又没有了自由、方便。“每月、每年都会被银监所查。监管过多,框框架架过多,过去那种一两个晚上,一个项目谈成,筹到钱的效率就没有了。”
廖文军认为,还有另外一种方案就是由政府牵头成立一家投资公司。因为有政府的信用度在里面,民间的钱都可以放进去。再把当地最大的一些民间借贷的老板拉进去,最后,政府起到监
管作用就行了。
廖文军说:“这个方案的关键在于这个投资公司能不能利,如果投入一万,不能确保回笼一万五,而是一万一,那就没有吸引力。”
浙江并不是最早吃螃蟹者
事实上,早在浙江在各地试行小额贷款公司之前,江苏、内蒙等地已经抢先在自己属地范围内推行这一政策。2007年11月19日,江苏就在全省全面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
目前,江苏省已有18个县(市、区)获准参加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首批2家农村小额贷款组织――丹阳市天工惠农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兴化市永泰诚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于7月20日、22日相继开业。
江苏省要求: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营业场所必须设在乡镇,以农业、农村、农户和涉农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要服务对象,“用于支持‘三农’的信贷资金比例不得低于80%。严格控制大额放贷,单户贷款的最高余额不超过资本金的10%,小额贷款(标准分为:苏南5。万元以下、苏中3。万元以下、苏北20万元以下)的余额之和占全部贷款总量的比重不低于70%。”
据《小康・财智》记者了解,上述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开业短短几天后,就先后与当地养猪合作社、花木公园、种养大户等4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家农业龙头企业和多个农户签订了总额超过1200万元的贷款协议,其中最大的一笔贷款仅为100万元,绝大多数的贷款都在1至10万元之间。
江苏省还对小额贷款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做了规定,“苏南地区为5000万元人民币,苏中地区为3000万元人民币,苏北地区为2000万元人民币。”目前正在筹建的各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最高的达到3亿元,最低的5000万元。
此次温州乃至整个浙江的小额贷款公司之所以如此受外界关注,有专家表示,这一点和整个温州民间资本活跃,以及国家银根紧缩后,与江浙民营企业资金链紧张有关。
专家建议实行“放贷人条例”制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教授告诉《小康・财智》记者,小额贷款公司的推行,确实可以一定程度上缩小民间借贷行为的空间,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但小额贷款公司有限的数量,使得它并不能完全取代民间借贷。
“这里还存在着一个民间借贷愿不愿意被规范的问题。不被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可以逃避营业税,可以不被审查、年检;虽然有风险,但利率也可以更高。”杜晓山表示,事实上,每一个机构,在这个选择的过程中,都在权衡自己的利弊得失。
“今年浙江试点十几家,或许明年就放开来一百家、二百家。但小额贷款公司在制度设计上就是为了解决三农等最低端的市场客户的资金需求。”杜晓山说,“因而,不可能彻底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民营企业的资金链问题。”
杜晓山表示。小企业贷款可以依靠小额贷款公司,大、中型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还是需要银行信贷的“结构性调整”,以及可以选择资本市场、中小企业创业板来解决问题。“小额贷款公司的推行,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杜晓山分析,在目前,大搞村镇银行也不现实。由于目前银行监管部门力量和监管手段有限,如果大肆放开非银行企业经营银行业务,必然会出现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发生。
“如果在一个县以下搞村镇银行,当地银监派出机构的3、5个工作人员根本无暇顾及这么多国有银行、商业银行、农业合作社以及村镇银行。”杜晓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