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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范文1
【关键词】中小微企业;财政政策;税收政策
中小微企业在吸纳就业、产业发展、城市服务功能优化、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保持社会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和支柱力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主重要推动力量。但是与贡献相比,由于种种原因,中小微企业其获得的政府财税扶持和金融资源却极其有限,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宏观加剧发展的一个重要桎梏。我国目前处在政府主导性的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中小微企业地位弱势的特点决定了政府更要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给予全方位的支持。因此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从政府财税扶持的角度进行深入的研究,找到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找到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缺欠的对策,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政府财税扶持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使用价值。
一、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分析:基于财税视角
政府的财税扶持政策主要是指政府对中小微企业进行直接补贴或者税收减免。整体上,我国财税扶持政策比较缺乏或者已有政策执行不力也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形成的关键,下面作具体分析。
(1)财政补贴政策有待加强。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讲,政府的财政补贴政策,可以直接使中小微企业受惠,增加收入从而带来财务利益,提高了企业的偿债能力和信用水平,因此世界各国普遍采用财政补贴措施来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提高中小微企业的竞争力。我国采用的财政支持政策虽然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促进作用,但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首先是财政扶持资金规模的限制导致对中小微企业扶持的范围和对象有限,使得政府的财政扶持与中小微企业不断扩大的融资需求相比显得杯水车薪,难以满足中小微企业的需求。其次是目前的财政扶持政策在法律上缺乏连续性和长效性。财政补助项目多是依据一些临时性的政策性文件,在可操作性和持续性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三是财政支持信息的渠道比较狭隘。由于信息渠道的不畅通,很多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不知道或者不理解相关政策和信息,从而错过了相关补贴。四是在政府财政支持资金发放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有可能出现道德风险和权力寻租。
(2)税收优惠政策明显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优惠税率依然偏高。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25%,对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的税率,其优惠幅度只有20%,而国际上不少国家超过50%。二是优惠范围偏小。所得税主要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由于大部分中小微企业不能提供准确有效的核算、会计资料,有资料表明,全国核定征收企业的比例接近30%,高于国际上很多国家的水平;同时,根据财税〔2009〕69 号规定,按照核定征收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适用中小微利企业适用税率,使得众多中小型微利企业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也使得相关政策效果大打折扣。
二、政府财税扶持对策
下面将着重论述如何进一步加强政府对中小微企业的财税政策的改革,以期能够使更多的中小微企业在政府财税政策扶持下健康快速发展。
(一)财政支持体系建设
要改变现有的财政支持体系的现状,提高财政政策的效率,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政府直接拨款建立中小微企业扶持发展专项基金。通过中小微企业扶持发展专项基金直接贷款给符合国家产业结构政策且市场前景广阔的中小微企业;在财政预算中设立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对市场前景看好的中小微企业生产和建设项目给予贴息,向潜力巨大的高科技中小微企业提供风险投资资金,还可以建立吸引社会风险投资资金向这些企业流动的外部机制。二是运用财政补贴政策鼓励中小微企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可以划拨专款对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建企业给予直接的资金支持,从而鼓励其加大再投资力度,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运用政府采购扶制度扶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政府可以将采购订单的一部分直接划拨给中小微企业,也可以在订单中明确规定,大企业必须将一部分零配件和产品分包给中小微企业。
(二)税收支持体系建设
税收支持是全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作为一种事后补助措施,税收支持与财政援助相比更加透明、方便快捷,对于中小微企业的资金积累和成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应秉承“低税率、宽税基、少减免、严征管”的税收政策,积极推进我国的税收改革,为中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具体来说,我国税收支持体系建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力度。对企业所得税实行含有多档低税率的超额累计税率,充分体现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同时继续保留对中小微企业有关劳动就业、环境保护、社会福利及高新技术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同时改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从而使更多的中小微企业能够享受一般纳税人的税收待遇;加大对利润再投资实行税收抵免,允许中小微企业的投资净损失从应纳税额中扣除,允许中小微企业使用加速折旧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可在税前扣除,允许中小微企业的研发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给予列支,并对当年科技研发费用超过上一年的实际支出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所得税抵免;对转让先进技术所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研究开发费、技术援助费以及对投资者提供技术的收入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允许个人独资和合伙制的小企业自由选择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并将股东应得份额并入股东个人所得中计算个人所得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出口退税的执行力度,提升中小微企业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同时对于下岗职工、伤残人士、失业人员和大学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以及吸纳上述弱势人群就业的企业,加大在税收减免、纳税期限等方面的优惠。
二是提高税收服务水平,优化税收征管环境。首先,税务机关应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去除官僚作风,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完善会计财务管理制度。简化的、标准化的会计报表可以提高中小微企业财务的透明性,从而提高中小微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同时也可以提高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申请更加可信度,提高融资成功率,基地融资成本。其次,各级税务机关要从辖区内中小微企业的实际出发,利用先进的技术实施纳税方式创新,大力推进税收征管的电子化和无纸化进程,缩短企业申报纳税时间,降低纳税成本,还可以对辖区经营达五年以上且无不良记录的中小微企业实行简化的征收管理制度。最后,在中小微企业中积极推行税务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税务机构的扶持和支持力度,全面推行中小微企业的税务制度,鼓励税务机构帮助中小微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和合理避税,减少在纳税申报中产生的失误,这样也可以有效减轻税务机关面对众多纳税人巨大的工作压力。
三是清理不合理收费。税收之外的不合理收费已成为影响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负面因素,由于中小微企业由于自身的承受能力与谈判能力较弱,更容易受到乱收费的影响,必须坚决清理和制止,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可以从应规范政府行为和收入分配机制入手。
三、应注意的问题
财税支持对中小微企业来说十分直接,更容易产生不公平现象,因此在政策的运用上要更加谨慎小心,在应用时应着重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应该严格筛选优惠政策扶持对象。首先,由于财税支持的成本最后都是由政府支付,因此应对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和适用对象作出严格、详细、明确的界定,保证政策的匹配性,使得真正需要支持的中小微企业能够得到财税支持,防止政府资源的滥用。其次,财税扶持对象的选择应该体现政府政策的导向性。应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新能源产业、低碳等新兴产业的财税扶持力度;应注意财税支持政策的地域性和层次性;政府的财税支持政策应该尽量细化,并根据不同地域、产业及行业的具体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从而满足中小微企业多样的需求,不搞一刀切。最后,健全和完善对财税支持政策的监督评价。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能够减少权力寻租和道德风险的发生,而且可以保持政策的灵活性和柔韧性,与时俱进的对相关的政策进行适时修订,保证财税扶持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总之,政府选择合理的财税扶持政策可以帮助改善中小微企业资本结构,从而优化中小微型企业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合理中小微企业资本结构,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最终有利于社会的总体产出和社会的持续发展能力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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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问题;金融体制;创新《中国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报告(2012)》指出:到2011年底,全国工商登记实有企业1253.1万户,个体工商户3756.5万户,其中中小微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7%,我国中小企业的确面临比以往更多的困难,尤其是中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主要表现之一就是融资难没有得到明显缓解。危机后经济转型的新阶段,经济增长的引擎是内需市场以及城市化构建,中小企业将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安置就业的主渠道、城乡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在本市国民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主体,融资难依然是伴随中小企业成长的问题。这也说明金融服务体系存有缺陷。
一、目前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主要制约因素
1.间接融资体系服务定位缺陷
我国目前经济中金融服务中承担主导作用的依然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地方银行。这些机构在设立当初,法律上并未指定任何一家是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门金融机构,所以,在中小企业融资发生困难需要上,没有哪一家能全心全意的为中小企业资金短缺负责。作为地方银行虽然也针对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但是,实施跨区域经营战略后,削弱了对当地中小企业的服务力度。近两年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的新设等对于解决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也只是杯水车薪。
2.信用评级低与担保不足
当前我国各类银行也设有中小企业融资部门,但国内的银行比较适合大型制造企业融资,因为银行要求抵押、担保和稳定的回报等条件,而现实中,很多中小企业往往是服务业,这些企业往往没有抵押品,也没有厂房和机械设备,更多的只是人力资本。各类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均设置了较高的准入门槛,也正因信用级别低,使银行融资管理成本相对较高。从而影响了银行的收入。
3.中小企业自身不足
中小企业是产业结构中融资能力差的弱群体,这主要一方面源于主要为创业阶段,需要外部加以扶持,才能做大做强,另一方面因自身业务特点,资本金较少抗危机影响等外部风险不足则需要政府予以融资等多方面扶持。特别是小微企业在融资服务的需求上具有“期限短、数量小、要求急”的特点,大银行从成本收益的角度并不愿意实施贷款。所以现实中,微型小企业贷款更是难上加难。对于银行放贷而言,应该针对不同层次进行差别化融资服务,而长时间以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严格来说还是空白。
二、几点建议:
1.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
当务之急应该狠抓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存在空白方面的问题,即尽快设立国家性质的专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银行。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金融在机构设置、公司治理、运行机制等方面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但在融资服务上也产生的一些影响中小企业发展的问题,具体讲,金融体系存在“偏大放小”的问题;另一方面,专门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府金融机构、或国有小金融机构欠缺。应建立专门的政府中小企业银行,这类银行建立后,应该针对不同层次进行差别化服务,对于中型企业来说是帮助其怎样做强做大的问题,但对于微小企业而言主要是支持其生存、壮大和发展。
2.注重法律确立融资机构功能的功能与定位
推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的法律建设,可从长远战略的角度促进地方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对于中小企业融资机构的确立,必须从法律建设做起,法律规定金融机构各有专司,这是能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最基本的国家长效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稳健发展,真正成为中小金融服务的长期化,法律化。例如,在为中小企业筹建政府性金融机构同时,应建立《中小企业服务银行法》、《微型企业服务银行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利于中、小、微型企业做大做强。使得中小企业真正上升到国民经济重要地位,使他们生存和发展的道路上更加公平、合理第参与竞争和取得快速发展,也有利于和谐中国的建设与发展。
3.注重完善信用制度与其他融资渠道的结合
中小企业融资难点在于有效资产抵押不足或无资产抵押,加强担保体系建设因而成为大连的相关工作重点。应该建立“信用保证”+“信用保险”的信用补充制度,由民间金融机构、政府及其政府金融机构、社会组织参与的三位一体的信用体系,以长期较好地支持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危机后,中小企业在金融紧缩的情况下,通过正常的信用担保取得融资较难,担保机构趁机提高担保费用、金融机构“因惜贷”而不愿参与授信。中小企业却不得不求助于高利贷。对此,一方面应完善信用担保体系,除了要依靠中央政府的政策投入以外,还要发挥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组织和社会资本的作用,以符合中小企业地域性和行业性发展的特点。
三、结语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不是以上任何单方的努力就可以解决的,需要多方组织共同努力和通力协作。源头是需要政府牵头从长远战略的角度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服务问题,即立法定位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这可规避融资政策带有短期性弊端,并可有效防止政府融资政策中会易发生的道德风险。通过加强中小企业金融体制创新,让金融机构适应中小企业规模结构和所有制形式发展需要,这将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融资问题。(作者单位:大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前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构建的路径选择与有效性分析,企业经济,2012.2
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范文3
小微活、就业旺、经济兴。小微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小微企业在我国素有“五六七八九”一说,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左右的技术创新、80%的就业岗位、90%以上的企业数量。另据有关银行调研,80%小微企业存在资金缺口。截至2020年3月末,我国个体工商户全国登记数量是8000多万户,纳入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名录的个体工商户是6523万户,而有贷款的个体工商户是1394万户,覆盖率为21.4%。
来自全国工商联的调研报告显示,受疫情影响,截至3月12日,48.3%的微型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亏本经营,同期78%的小微企业存在融资缺口。小微企业普遍面临营收严重下滑、现金流紧张等困境,尤其是从事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小微企业收入锐减,经营陷入困境,现金流难以维持,因此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和融资的紧迫性更加凸显。
二、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由来已久,受到多方面的影响,主要是小微企业规模小、经营不稳定等因素与银行传统信贷模式之间的矛盾等原因造成的。
(一)小微企业自身原因
一是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弱,风险不确定性大,违约率高,银行难以把控风险;二是没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各类信息披露少且不规范,银行等金融机构调查成本高,又很难做出准确的风险评估和信贷决策,三是没有充分的资产作为抵押物,与银行的风控要求不匹配;四是没有完备的信用评价体系,缺少信贷信用评价记录,银行客户选择时缺乏足够信息支撑。
(二)银行方面的原因
一是银行风险偏好指向大中型国企、房地产、政府类客户,对中小微企业缺乏有效的风险评估方法和风险控制措施;二是内外部对中小微的风险容忍度、尽职免责的要求,导致银行选择自我保护,自我免责,在没有明确的宏观政策导向和激励约束机制的情况下,服务小微企业的动力和积极性不强;三是小微企业议价能力弱,银行往往会通过高收益来抵补风险,导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企;四是小微企业贷款流程长效率低,近年各家银行都有所改进,但还处于探索完善阶段。
(三)金融科技应用的制约
目前,金融基础信息建设滞后,数据采集、保护等法律法规有待完善。小微企业的各种数据分散于网络支付平台和部分政府机构,数据价值没有被充分挖掘,跨领域的信用数据共享仍有待加强,银行存在“信息孤岛”现象。加上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在银行业的应用尚未普及,未形成有效的反欺诈检测、信息核验、信用评分机制,不仅增加了银行的获客成本,也难以形成有效的风险定价机制。
三、如何解决融资难
(一)已采取的措施及不足
1.已采取的措施
一是政府方面,作出了延期付息、免收罚息的安排,并出台了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专项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压降银行成本费率,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下降、严惩银行搭车收费等政策。
二是银行方面,在产品创新上,聚焦供应链、核心企业担保;开展银保、银政合作,开辟新的风险缓释通道;聚焦交易合同或订单,借助电商平台,为有订单有市场有资金需求客户提供融资;在流程创新上,探索大数据技术筛选小微客户,提高获客效率效果。
2.存在的不足
一系列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政策的出台确实提高了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但我个人认为,这些措施尚未从根本上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一方面现有措施聚焦于银行信贷,与银行信贷经营逻辑不符,缺乏商业可持续性。小微企业融资难,是全世界普遍现象,是实体经济发展的必然轨迹。银行向小微企业放贷,必然要考量盈利、现金流,考察管理层的能力,对于任何超越收益以外的风险,银行肯定天然选择规避。在当前让利降价的大语境下,这一矛盾只是暂时被压制。一旦国家各项优惠政策退场,从商业逻辑上来看是难以持续的[c1] 。
另一方面,现有措施对直接融资涉及较少,与小微企业经营发展规律不符。小微企业在不同成长阶段融资方式是不同的。一般说来,小微企业遵循从内源融资、股权融资到债权融资的顺序,在早期都是靠自己的钱或者亲戚朋友的钱,用股权很难从银行贷到款。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有些VC、创投会对他们有兴趣,再发展一定时间以后,有了信用记录,这时候银行和发债融资就成为了可能。脱离这一现实规律,单纯要求银行贷款给小微企业,是违反常识的。
(二)投行业务如何支持小微企业融资
正是由于现行措施存在不足,投行业务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方面更具优势,也更有发展空间。
1.整合数据,建立平台,助力小微企业融资
一是要整合工商、税务、市场监管、社保、海关、司法等政府部门数据,以及互联网生态体系内的支付、交易数据;与监管部门协作,共同搭建信用大数据服务平台和金融科技服务平台,增强对小微企业的精准画像能力,降低获客成本。
二是要整合合外部资源,促进优势互补,积极打造创新型投行资管业务生态圈。充分发挥我行在客户、网络、资金、信息等方面的优势,通过与保险、券商、信托、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大型企业、政府机构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研发合作模式和创新产品,与合作伙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多方共赢。建设专业专注的小微企业投行资管“客户圈”。围绕小微企业搭建涵盖政府、风投、律所、券商等机构的沟通平台,在平台中筛选发掘潜力大、后劲足的种子选手,通过建行领投、合作机构跟投的方式,陪伴小微企业成长壮大。
2.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形成多元资金供给体系
一是加大力度,以财务顾问形式参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融资、供应链金融、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融资行为,为小微企业提供充足多元的资金供给体系,促进高成长、高风险并存的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
二是充分利用已有金融牌照,开展投贷联动,探索和尝试像硅谷银行通过股权加债券的方式来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小微企业快速成长,在给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提供流动资金的同时,以股权形式参与到小微企业经营,可以分享企业成长壮大后的红利。这种方式,可以使银行更好的平衡小微企业的高风险和高回报。
三是对本行或第三方的小额贷款资产、政府担保基金进行证券化,从而盘活小贷资产,使小贷业务规模得以持续扩大,形成支持小微企业的可持续金融服务模式。
四是探索“技术流”评价体系,将高新技术企业核心知识产权纳入评价范围,有效弥补现行“资金流”评估体系中对无形资产评估困难的弊端,精准服务软实力较强但现有财务指标并不突出的中小微型高新技术企业。
[c1]经济萧条的大环境下,银行业的高盈利,从业人员高收入(哪怕是被平均的),容易引起社会的指责。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锅,实在不是银行能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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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江西省
[中图分类号]F8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2013)09—0080—04
小微企业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当前小微企业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和税费偏重等问题仍十分突出。近年来国务院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引导和帮助小微企业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
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是我国对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的核心内容之一,对小微企业缓解融资压力,增强盈利能力,促进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以江西省为例,对我国小微企业金融支持进行探讨。
一、文献综述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等联合的201 1年7月4日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其中对于工业企业中、小、微三型的划分标准是: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10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4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在是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现象,国内外均有大量的相关研究文献。国外研究方面,stiglitz和Weiss(1981)认为银企间信息不对称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对信息不充分的中小企业银行实行信贷配给和较高利率,使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提高。Berger(1998)的研究发现,大银行之间的合并会使小企业的贷款减少,而小银行之间的合并会使小企业贷款增加。国内研究方面,邢乐成和梁永贤(2012)提出我国融资难的根本原因是制度性原因即中小企业的自身特点与现行的以商业银行为主导的融资体系严重不匹配,解决难题关键是要建立完善的、多层次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巴曙松等(2013)提出通过产业链金融创新、抵押融资金融创新、担保机制创新、建立与小微企业相适应的金融服务模式、大力发展小贷公司和互联网金融等方式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巫文勇,姜三明(2013)提出解决江西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必须积极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引导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机构建立,加大财政税收支持力度,完善融资政策法规。
二、江西省小微企业融资现状、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江西省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江西省中小企业在全省经济增长、财政增收、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2012年,全省中小企业实现增加值7350亿元,上缴税金1180亿元,安置就业人员900万人,分别占全省GDP的56.8%、全省财政总收入的57.7%、提供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江西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近年来,江西省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扶持力度。一是着力构建以担保机构为载体的投融资服务体系。截至2012年底,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达到178家,担保资金总额达115亿元。二是进一步拓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省内首只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江西丰城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成功发行,第一期募集1.7亿元。三是积极推进金融机构与企业合作,自2011年来成功连续举办两届“百园千企”政银企对接活动,第二届累计为3147家企业授信610.8亿元。四是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和中小企业信用示范区创建工作。截至2012年9月底,萍乡市各金融机构对萍乡“省级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企业贷款余额为25.96亿元,同比增长35.42%,高出萍乡市各项贷款平均增幅14.48个百分点。截至2012年底,全省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为4460.36亿元,占全部贷款的40.26%,比2011年底提高1.64个百分点。江西省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
(二)江西省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
目前,江西省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突出。据抽样调查,小微企业贷款需求仅有1/4得到响应。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利率基本都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且幅度较大,而大、中型企业许多都是少增、不增甚至下浮。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收取的财务顾问费、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贷款承诺费等变相上浮贷款利率。截至2013年1季度底,江西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2422.31亿元,占全部贷款的20.53%,而在全国范围内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为28.2%,江西省小微企业贷款占比明显偏低。
虽然江西省在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方面做了许多实际的工作,也已取得一定成效,但目前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
1.总体金融支持力度弱。2012年,江西省的人口在全国占比3.3%,国内生产总值占比2.4%,而贷款余额仅占比1.65%。直接融资仅占比0.6%,远远落后其他指标占比。根据统计,江西省每年外调资金约4000亿元。
2.对小微企业重视程度不够。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家及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其中金融支持政策是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国家扶持政策一直实行向大企业、大项目倾斜,中小企业受惠程度较低。在宏观经济环境偏紧时期,政府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关注,使大型企业相对小微企业的优势更为显著,加上银行逐利性和维护大客户关系的行为偏好等因素的共同作用,都容易对小微企业的资金供给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小微企业信贷供求矛盾更加突出。
3.直接融资与金融创新力度不足。江西省直接融资发展落后,小微企业仍是以传统银行贷款为主。银行贷款的主要对象是省内优质企业,由于直接融资不足使这些企业主要进行间接融资,挤压了以间接融资为主的小微企业的融资空间。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创新不足,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非常狭窄,成本高。在发达地区广泛采用的融资租赁、私募股权融资等融资方式在江西仍不多见,政府扶持力度不足。很多小微企业为了维持生产而去吸收高成本资金。
4.信用体系不完善。金融机构与企业信息不对称是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江西省尚未建立较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已成立的信用担保机构中,大部分行政色彩浓厚,注册资本到位率低,运转不规范。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和中小企业信用示范区尚未大面积推广。中小企业信息通常不公开、不透明,严重影响其融资能力。地方金融机构及信用评级机构的稀少也影响对省内小微企业针对性的融资服务能力。
5.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对信用担保机构财政风险补偿不足,致使担保机构无法有效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作用。对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风险补偿不足。无对小微企业创业风险的补偿机制。目前江西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仅3000万元,其他省很多都是几亿元,江西省风险补偿财政资金池偏低。
(三)江西省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存在问题原因
造成江西省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存在问题原因有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地方政府政策权限小。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政策的制定主要在国家层面,省级以下政府可选择的政策措施不多。货币供应、信贷政策、行业政策等金融核心政策的制定权在国务院及相关部委手中,省级以下地方政府难以根据地方实际进行调整。绝大多数金融机构实行垂直化管理,难以根据地方实际制定相应的信贷政策。
2.经济发展落后。2012年,江西省的人口在全国占比3.3%,国内生产总值占比2.4%,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由此至少导致两个问题:一是金融机构将更多的资金投到经济发达地区,以获取更多利润;二是小微企业大多自身实力差,符合融资要求的小微企业偏少,小微企业融资能力差。
3.政府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不够。虽然江西设有中小企业局,但其职能定位主要是行政管理和综合经济部门,而不是为中小企业服务。江西地方政府服务意识不够,企业有困难时经常见不到相关部门领导,相比而言沿海地区政府许多相关服务部门设有接待前台,专门接待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企业融资多用个人信用担保,企业起步时最需要政府支持,却感受不到政府的关怀。小微企业很多都是从事新兴行业,政府工作人员通常对新兴事物不了解,服务能力不足。
4.金融市场不发达。江西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过度依靠银行贷款融资。江西上市公司家数和规模仍然偏小,截至2011年底,江西上市公司3l家,占A股上市公司总家数的1.39%,在各省市区中排第21位,在中部6省排名倒数第一,总体排位靠后;总市值2189.3亿元,约占全部股票市值的1.09%,在资本市场中总体影响力较弱。新三板、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新型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尚处起步阶段。融资租赁、私募股权投资等在发达地区广泛采用的融资手段在江西较少。小贷公司、村镇银行等满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中小型金融机构设立限制多,发展速度缓慢。担保机构限制较多,民间融资管制过严。
5.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不足。在国有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的规模歧视依然存在。银行对于发放贷款所需的调查、监管费用大体一致,贷款规模与单位交易成本成反比,小微企业贷款额度较小,根据贷款的规模效应与风险平衡,大银行从节约成本费用角度出发,不愿向小微企业投放资金。城市商业银行、信用社和地方性商业银行等成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主导行,但这些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不能完全满足小微企业的需求,最终还是制约着小微企业的发展。
三、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国际经验借鉴
(一)美国
1.中小企业相关法律规定较完善。1953年美国通过了《小企业法案》,1964年国会通过《机会均等法》,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法律依据。1975年美国颁布《公平信贷机会法》,规范商业信贷公司行为,禁止对申请贷款的创业者或规模较小的小微企业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确保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获得公平待遇。
2.设立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美国设立中小企业委员会,是政府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管理机构;成立中小企业管理局,通过直接贷款、协调贷款、担保贷款和资本入股等形式,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中小企业管理局自成立以来,累计直接或间接援助了近2000万家小企业,并带动了大量的商业性金融支持,极大地推动了美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3.支持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设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与风险投资公司。中小企业投资公司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创业投资公司。这些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可从联邦政府获得优惠的贷款支持,且只能投资于合格的中小企业,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和技术改造。据统计,美国90%的高技术产业都是按照创业风险投资模式得以发展壮大的。
(二)日本
1.中小企业政策性贷款供给体系。由政府系统的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贷款。日本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有国民金融公库、商工组中央公库、中小企业综合事业团三家。
2.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由信用保证协会和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管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政府全资或部分出资成立为中小企业申请贷款提供保险和担保的机构,民间也存在众多信贷担保公司和“信贷担保协会”,共同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3.经营性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和二板市场。日本设有经营性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专门负责中小企业金融业务,包括地方银行、第二地方银行、信用金库、信用组合等。日本还建立了第二板块柜台交易市场和第二柜台交易市场,便于中小企业进行直接融资。
四、江西省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政策建议
(一)加快小微企业信贷机构建设
发展以南昌银行、九江银行等城市商业银行为主的地方银行机构,发展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在内的城镇中小信贷机构,鼓励其主要为小微企业服务。地方金融机构能够更好发挥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给予小微企业重点金融支持。美国、日本等国均设立了大量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
重点发展小额贷款公司。降低小额贷款公司设立门槛,降低小额贷款公司所得税税率,允许优秀小额贷款公司转型为村镇银行、社区银行,享受各种针对农村金融机构的财政补贴资金。建立金融机构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平台,放宽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的数额限制。允许小额贷款公司为小微企业提供投资、担保、咨询等增值服务。建立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基金,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放贷过程中产生的不良贷款政府通过风险机制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二)促进银行对小微企业实施重点信贷支持
加大银行贷款融资力度。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坚持举办“百园千企”政银企对接活动及其他类型的银企对接会。鼓励商业银行进行信贷技术创新,开发更多的适合于小微企业特点的贷款品种,设计针对性信贷产品,如仓单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商铺经营权质押、应收货款质押贷款等。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效率。
引导银行发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放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开发小微企业差异化融资服务,压缩小微企业贷款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严格限制银行向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激励基层从业人员积极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实施税收优惠。
(三)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发展资本市场融资,建立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设立专门机构和市场,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鼓励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等风险资本投资初创企业,大力发展债券、股票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向投资机构推介融资租赁、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票据等新融资方式。
引进民间资本,发挥民间资本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民间资本规模巨大,具有借贷灵活、方便等特征,十分适合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加强民间金融监督和指导,规范民间融资,条件成熟时可借鉴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经验,设立民间资金网络借贷平台,提供民间借贷登记、公证、资产评估等服务。
(四)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组建国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大力发展民营担保公司,组织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日本拥有由政府保险机构和民间信贷担保公司组成的较完善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共同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适当降低贷款担保收费标准,简化贷款担保手续,缩短贷款担保办理时间,提高信用担保质量。政府对担保机构形成财政风险补偿和业务补助机制,鼓励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担保。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所得税实行优惠税率。
继续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和中小企业信用示范区创建工作。探讨新型互助担保模式,成立担保互助协会,由整个协会组织解决单个企业融资担保问题;协会企业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单个企业以风险准备金为上限承担责任,减少联保风险。
(五)加快出台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相关法律规定
目前,国内支持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只有2002年出台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对中小企业扶持尤其是金融扶持方面无具体细则,操作性不强。建议国务院进一步加快出台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相关法律规定,规范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行为,确保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得到公平待遇;相关部委制定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坏账核销、抵押担保等的监管要求;江西省政府进一步细化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在税收、财政补贴等方面给予小微企业金融支持。
(六)建设中小企业专门服务机构
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范文5
关键词:小微企业;资金需求;融资缺口;问卷调查
中图分类号:F224
一、引言
我国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于2011年提出了“小微企业”的概念,泛指经济规模较小的经济实体,主要包括家庭作坊式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1]。小微企业的相关问题,不仅是学术界与实务界讨论的热点,也是政府部门关注的焦点。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我国政府制订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2011年底国家发改委与财政部为减轻小微企业的行政事业性费用支出,联合了在未来3年内免征小微企业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国务院在2013年7月的常务会议中决定,从2013年8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1],国家制订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促进我国小微企业发展。许多金融机构也紧随国家的政策制订了一些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政策,如浦发银行为促进未来市场扩张与长期发展,提出了“得小微者得天下”的理念。但是,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否已经得到根本性的改善?目前我国众多小微企业是否还会因为资金缺口而举步维艰?小微企业面临的资金缺口应如何解决?
2013年下半年,笔者为真实全面地了解小微企业融资现状,对广西南宁市的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主要是通过网络邮件发放调查问卷、到小微企业实地访谈等形式。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共发放调查问卷95份,截至到2013年12月31日,共收回调查问卷64份,回收率为67.37%,另外,还对15家小微企业进行了实地访谈,全部收回了调查问卷,总计发放调查问卷110份,收回79份,回收率为71.82%。
二、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现状
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现状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一)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加重了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国家统计局近两年公布的国内外贸出口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以来,我国外贸出口增长滞缓,形势不容乐观[2]。根据国内外的经济环境背景,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导致了上述结果。一是世界经济在经历了以美国为起源的次贷危机后尚未恢复元气,加之欧洲债务危机的影响,使得世界经济的复苏再次遇到严重挫折,直接导致外需持续疲软;二是由于近年来我国“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多地企业纷纷出现了用工荒,人工成本的上升导致了产品总成本的上升,削弱了我国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三是人民币持续升值,企业出口订单因此而大幅度缩水,对外贸易大受打击,加剧了企业的生存困境。国内外严峻的经济形势,致使我国数量众多的小微企业普遍面临着“三高”(即融资成本高、企业税负高、经营成本高)与“三荒”(即钱荒、电荒、人荒)的窘境,而近两年国内商业银行普遍实施的信贷收紧政策,更是使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雪上加霜。
南宁市是广西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金融、贸易中心,同时它还处于我国与东南亚经济圈的结合处,是环北部湾沿岸重要经济中心,于2007年10月26日成立了东盟交易所(NCCE),巩固了南宁市作为我国面向东盟国家的区域性城市的地位。最近十几年来,南宁市致力于外向型经济的推进,外向型经济比重较大,鉴于近年来世界经济环境不景气,同时受到内需不足的影响,南宁小微企业的经营与融资状况不容乐观。根据笔者回收的79份有效问卷,有34份(占比43.04%)选择了“资金短缺,急需融资”,有27份(占比34.18%)选择了“尚不确定”,仅有18份(占比22.78%)选择了“暂无融资需求”。同时,调查还显示,选择了“暂无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并非真正资金充裕,不需要外部资金,对于“暂无融资需求的原因”,选择“融资成本过高”的有7份(占比38.89%)、选择“融资手续太复杂”的有5份(占比27.78%)、选择“没有好的发展项目”的有2份(占比11.11%)、仅有4份(占比22.22%)选择了“企业资金充足”。
(二)金融机构推出的借贷产品与小微企业资金需求不匹配
根据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企业的经济规模一般是与其融资规模相吻合的。在笔者的调查问卷中,设计了“您认为南宁市大多数企业的资金缺口为多少万”一题,有5份(占比6.33%)选择了“10万以下”,有14份(占比17.72%)选择了“10万~50万”,有32份(占比40.51%)选择了“50万~200万”,有21份(占比26.58%)选择了“200万~500万”,另外,还有7份(占比8.86%)选择了“500万以上”。由调查问卷得出的分析数据可知,在南宁市所有企业中,接近半数企业的资金缺口均落在了50~200万元这一融资区间,而这一融资规模正是与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的经济规模相对应的,由此说明南宁市小微企业的资金缺口未能得到满足。
南宁市大多数商业银行在审批贷款项目时,为确保规模经济,扩大盈利空间,纷纷提出了最低贷款数额要求。无法真正满足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济规模极小的微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往往很小,一般可以通过信用卡额度或者向亲朋好友借款的形式来解决。而广大以合伙形式或者有限公司形式筹建起来的小型企业,其融资需求一方面超过了信用卡额度以及亲朋好友的借贷能力,另一方面也不满足商业银行等机融机构为达到规模经济而提出的最低贷款数额应为200万元的要求,使得自身的融资处境十分不利。
(三)新型金融产品门槛过高致使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较为单一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发展,银行等金融单位纷纷加强了金融创新,企业的融资渠道由此而拓宽。但是,在小微企业现实的融资实务中,由于这类企业产业地位不理想,缺乏有效抵押或者信用积累不足而无法满足一系列新型金融产品的门槛要求,由此导致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这一传统方式仍然是我国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对于这一现状,笔者设计了以下多选题(同时可选一项以上,因此某一选项加总比例会超过100%)对小微企业申请商业银行贷款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进行调查:“您认为企业在申请商业银行贷款中主要会遇到什么问题”。由调查问卷的反馈结果可知,有55份(占比69.62%)选择了“缺乏有效抵押和担保”,有40份(占比50.63%)选择了“贷款手续过于复杂”,有31份(占比39.24%)选择了“利率过高”,另外,还有28份(占比35.44%)选择了“中介费用过高”。调查问卷的反馈结果反映了我国现行僵化的金融体制与过于严格的贷款审批条件已经对小微企业的融资造成了极大的困难,严重制约了小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四)贷款费用过重挫伤了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目前,南宁市商业银行小额信用贷款较之一般的对公贷款要高,其年化利率大多数均在10%~15%之间;小额贷款公司与典当行等商业银行之外的金融企业的贷款利率则更高。其中,前者的年化利率绝大多数均超过了20%,而后者仅30天的融资费就高达4%~4.5%。此外,贷款利息并不是小微企业在进行贷款的过程中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注册会计师审计费、资产评估师评估费、律师见证费、环境评估报告费、咨询费、担保费、保险费等高额的其他费用,均需要由申请贷款的小微企业所缴纳。上述费用还不包括小微企业在申请贷款过程中所需付出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交通费、文印费等[3]。高额的贷款利息与过高的间接费用成为小微企业融资难以承受之重。
三、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相关建议
由以上分析可知,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是由内外部原因共同造成的,具体来讲,一方面是由于小微企业内部天然属性所造成与金融机构的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是由于企业外部不利的金融环境难以满足其融资需求。要解决因为市场不完善和体制因素造成的两类非均衡所产生的问题。[4]在当前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未能得到满足的金融环境下,唯有突出政府职能,加强组织领导;激活民间资本运作,扩大融资供给水平;提升小微企业管理人员素质,增强小微企业整体信用才能逐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5]。
(一)突出政府职能,加强组织引导
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上,作为制度、规则的制定者的政府首先应关注的问题是制定一套有利于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制度体系。为此,政府应不断改进优化自身的工作机制,设立财政专项基金,积极构建担保、再担保体系,搭建融资服务平台,加强银企的交流与沟通[6]。
1.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改进优化工作机制
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当务之急是为小微企业构建一个有利于其融资的制度环境。应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政策进行新的设计;对金融机构专门制定针对小微企业的考核、扶持与奖惩制度;加紧制定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的具体政策;加大对国家、省、市关于扶持小微企业融资政策的宣传、贯彻与落实;设立由发改委、金融等多部门组成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部门,不断完善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工作机制。
2.设立财政专项基金,积极构建担保、再担保体系
政府应为小微企业融资扶持设立财政专项基金,在设立专项基金时可以产业集群或行业集群扶持为对象,通过创新创业补贴、考核奖励、融资引导资金、风险补偿、贴息补助等方式,加强对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的扶持力度,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大力促进担保体系的建立健全,以政策性担保为主导,以互助担保与商业担保为实施路径,还应积极构建以各级政府为主导的多层次再担保体系[7]。
3.搭建融资服务平台,加强银企的交流与沟通
信息不对称是造成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未能得到满足的一项重要原因,具体来讲,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这一对资金供需双方由于缺乏交流与沟通,造成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资金充足量等信息的严重不匹配。为解决这一融资壁垒,政府可以为小微企业积极搭建融资服务平台,强化资金供需双方的交流与联系。通过建立囊括信贷产品展示与推广、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与评级、政府政策宣传与促进的区域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的建立与健全。
(二)激活民间资本运作,扩大融资供给水平
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对包括金融支持服务体系的市场运作,只能发挥政策性的宏观调控作用,而不能采取强制性行政手段,市场才是指挥金融支持服务体系建设的风向标。对于小微企业资金供应而言,必须能够实现盈利性、流动性、风险性三者的平衡,以吸引资金供给者主动为小微企业提供资金,而非是依靠政府的强制性手段迫使资金所有者为小微企业提供资金,这种被动的资金供给方式不仅治标不治本,还会严重破坏银企之间的关系,造成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当前,我国一方面面临着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迫切,另一方面还面临着民间资本出路无门的窘境。同时,民间融资渠道中融入了互助、容忍、信任等情感因素,如果能够理顺民间资本与小微企业与的关系,规范民间融资的运作,无疑将对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提供极大的便利。
1. 大力发展社区类、村镇型金融机构
林毅夫等的实证研究发现,我国银行业存在显著的基于规模的专业化分工现象,即大型企业倾向于向大型银行请求贷款,而小型企业倾向于向小型银行请求贷款。同时,国内外创办社区类、村镇型金融机构的实践经验也表明,这一类的金融机构规模虽然规模较小,但往往却对当地经济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由于社区类、村镇型金融机构具有区域根植性的特色,很容易与当地小微企业建立密切的联系,从而为实施进一步的关系型借贷铺平了道路。因此,各地应大力发展社区类、村镇型金融机构。
2. 积极引进和培养股权投资机构
对于私募投资领域,就我国目前的状况,在我国的民间资本已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银监会、人民银行等政策制定部门积极鼓励民间资本以股权的形式投入到小微企业之中,以扩大股权比例,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通过不断完善融资结构改善企业的资本结构,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进而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与整体风险,最终实现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目标。为此,各级政府应根据产业集群宏观战略的发展需要,对有前景的小微企业进行大力扶植,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成立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发展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
(三)提升小微企业管理人员素质,增强小微企业整体信用
资本具有追逐利润、规避风险的本性,决定了小微企业为筹集到外部资金必须能够为资金的提供者提供高额的回报或者其本身的风险足够低。在小微企业利润率既定的情况下,唯有通过提高自身的信用以降低资金提供者的投资风险。从某种意义上讲,所有用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制度、方法均只是对小微企业信用的弥补或替代,这些制度、手段与工具无法从根本上增强小微企业的信用,且在实施过程中产生了巨额的融资费用。我国政府及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业界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创造了多元化工具,但根据自然辩证法经典理论“内因决定事物的根本,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因此,为从根本上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小微企业必须实施主动的信用积累,外生力量虽然能够治标但不可以治本。在当今的经济形势下,小微企业应减少对融资系统这一外部环境的抱怨,进行深刻的自我反省,以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对内强化自身的素质、对外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管理、诚信经营,树立品牌意识,建立、保持与增强核心竞争力,切实提高本企业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与诚信意识,这将是我国小微企业突破融资难问题的根本出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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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长利.深度、多维、理性支持小微企业融资[J].会计之友,2013(10).
[3]张.小微企业的“过冬”之道[J].会计之友,2013(32).
[4]张文彬,童笛.小微企业银行信贷融资困境原因与启示[J].中国市场,2013(31).
[5]赵亚明,卫红江.突破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对策探讨[J].经济纵横,2012(11).
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范文6
一、基本情况
全南县地处江西省最南端,与广东翁源、连平、始兴、南雄4县(市)交界,全县国土总面积1535平方公里,县辖9个乡(镇)、86个行政村,总人口20多万。首先从企业规模来看,它们的生产规模很小,生产技术和设备比较落后,生产效益低下,发展后劲不足。而且县内企业缺乏规模型的产品和技术,更没有什么名牌产品等优势;其次从融资渠道来源看,该县小微企业均以从金融机构贷款为主,民间融资所占比例较小。
二、县域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截止到2011年12月末,该县个体经济注册登记3568户,其中小微企业849家。全县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3.61亿元,占年计划的149.6%,同比增长19.10%;小微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80%以上,从业人员2.15万人。
(一)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缺口大。据统计,2011年度该县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大约在4.2亿元左右。12月末县辖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35.1亿元,贷款余额为15.86亿元,存贷比为45.19%,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7.1亿元,比上年减少1.6亿元,资金需求相差2.6亿元。
(二)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狭窄。据调查,银行贷款在小微企业融资中所占的比重大约在55%,民间借贷占25%,农村信用社占20%。小额贷款公司刚刚成立,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动社等农村金融组织在该县还是空白。
(三)小微企业贷款成本高、手续繁、周期长。银行对小微企业大额贷款要求条件严格,门槛较高。贷款所需的审计、房地产评估、保险等中介手续繁琐,费用居高,而且需经县(市)金融机构审批,时间短则一两个月,长则半年,这些都给小微企业融资增加了难度。
三、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
1.受融资环境的影响。一是有关部门缺乏有效重视,是影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因素。对于小微企业的筹建和生产经营,往往认为是民间的、个人的行为,与部门工作没有多大关系,一般很少有人过问。因此,很难调动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从而影响了小微企业的贷款。二是现行融资法规限制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发展。目前,绝大多数小微企业没有进入证券市场的资格和条件,它也就不可能通过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的方式取得资金,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关闭了小微企业通过债权方式、股权方式获得融资的直接渠道。
2.小微企业自身弱点。一是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及其高倒闭率等风险因素,容易引发银行贷款风险。由于小微企业大都存在整体规模小、资本金不足、管理方式落后、产品竞争力不强等弱点,确实存在不具备按约定归还贷款的能力,这是银行不敢或不积极向其放款的一个主要原因;二是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难以取得银行信任。主要是缺乏相关财务真实信息的资料,也是企业难以取得银行信任和贷款的重要根源。
3.县辖小微企业落实有效担保或抵押难、成本高,贷款操作程序复杂。大部分小微企业由于自身资金实力弱,土地使用权大多为集体,达不到抵押要求,无法满足贷款条件。即使有些企业愿意联保,但符合银行条件的担保企业为数不多,使小微企业很难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金融部门在发放贷款、处置不良资产、清收贷款等项目中,涉及政府相关部门较多,但部分相关部门存在办事效率低或乱收费的现象。据调查,目前商业银行办理一笔贷款,从申请、立项、审查到发放,通常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如果再上担保,抵押、登记、评估等,一笔贷款从审批到发放一般需要1-3个月左右的时间或更多,且费用高,只好寻求民间融资渠道。
4.农村信用社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存在“错位”。由于农村信用社支持的重点对象是“三农”而并非是小微企业,使得其对非农小微企业的支持谨小慎微,从该县农村信用社2011年的新增贷款中,小微企业贷款占比仅为20%,且全部以小微企业资产抵押方式发放。即使信用社资金充足时,也不能把大量资金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四、对策建议
1.拓宽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渠道来弥补“债权融资”的缺口。当前,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债权融资特别是银行贷款困难的问题,但并不是说整个社会的流动性不足,准确地讲,中小企业特别是部分具有核心技术、独特商业模式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目前遇到的是“贷款难”而不是“融资难”,因为与这些中小企业融资难相对应的现实是,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为了得到一个好的投资项目而不得不付出上市前20倍甚至更高的溢价。所以,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要分类对待,分类解决。要探索创业的融资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的运作模式,推动公共风险投资与私人风险投资结合,拓宽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融资渠道及股权融资渠道。
2.政府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小微企业在科技竞争力、规模和实力上都较弱,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也较弱。虽然近几年来县级财政加大了对企业的扶持力度,但因地方财力的薄弱以及人们观念上的认识,只重视对规模以上企业扶持,而对一些规模较小,处在创业、成长、发展不同阶段的中小企业难以扶持。为此,应加大对发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处于创业、成长、发展不同阶段的小微企业给予更多的资金上、政策上的扶持,充分运用财政杠杆作用,激活更多的民间资金投资办企业。
3.加强政银企三方协作。破解当前小微企业面临的经营困难,需要政银企三方协作,共同努力,银行金融机构要提升服务,加大扶持力度,要积极向上争取信贷规模,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提供及时周到的金融服务。政府要加强协调,通过继续实施优惠的财政、税收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扶持力度,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降低企业税负的方法降低小微企业财务成本,增强其内部积累能力,是惠及面广、见效较快的缓解小微企业困难的有效措施。
4.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县域经济的意识。首先,结合当地实际和各金融机构的自身特点,开拓创新,把金融工作的立足点放在县域经济的发展上,推动该县的各项社会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其次,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上级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主动向上反映情况,将该县近几年来的发展以及今后的发展潜力、趋势向上汇报详细、透彻,沟通、交流感情,寻求理解、支持,疏通准入瓶颈,针对中小企业在创业、成长、发展不同阶段,探索灵活的抵押、担保等方式,创新信贷方式、方法,使各金融机构真正成为小微企业名符其实的“供血者”、“造血者”,促进该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5.金融机构要克服“惧贷”思想,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县域金融机构要按照“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的要求,立足县辖实际,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密切关注辖内经济发展态势,为县域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较为宽松的金融环境。各金融机构要发挥好金融主力军作用,通过信用、联保、抵质押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努力支持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全面加强对县域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