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司法鉴定工作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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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司法鉴定工作总结

司法局司法鉴定工作总结范文1

一、市司法局概况

市司法局于1980年12月1日成立,2005年12月对镇(街办)司法所收编直管,内设机构、职能、编制、人员得到不断充实增加;目前,市司法局内设局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科和法律援助中心6个科室;下设9个派驻司法所、1个直属公证处;监管法律服务机构8个,其中:律师事务所2个17人,法律服务所5个26人,司法鉴定所1个4人。我局现有司法行政编制47个;其中:领导职数4人;实有在编司法行政公务员42人(机关19人,司法所20人,公证处3人),缺编5人。市司法局主要职能目前有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监管等。

我局坚持围绕职能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及人才、老干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党建、群团、工会工作在全市领先。全系统除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组织关系挂靠在镇(街办)外,现有党支部4个,党员36名,市政协常委1名,市政协委员1名,市人大代表1名。

我局最近几年发展最快的是镇(街办)基层司法行政事业,我们以2005年镇(街办)司法所收编为契机,以司法所建设为龙头,夯实基础,延伸村(社区)职能服务的触角,全面加强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目前,全市9个司法所达到了省“一所三中心”建设标准,创造性地实现了“六统一”,即:司法所统一结构布局、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制度建设、统一文书档案、统一人员着装、统一公务车警用设施配置,所平面积292㎡上,现代化办公设施日臻完善,职能作用日益显现,形象得到树立,受到了省市的肯定,年迎接了市政协主席会议视察,先后有10多批次县市同行前来观摩学习。

二、关于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率先发展和“两市一极”建设,以深入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和司法行政“五大行动”(矛盾纠纷化解“和谐使者”大行动,法制宣传“与法同行、服务发展”大行动,法律援助“温暖民心”大行动,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光明之路”大行动,“岗位练兵、阳光执法”大行动)落实为切入点,精心组织,重点抓了六项工作。

(一)竭力夯实基层维稳工程,维护了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以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按照受案率、调成率、满意率“三提升”,民转刑、非常访案件和“三下降”的目标,落实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稳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规范了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要求,加大了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力度,全市9个镇(街道)、198个村、16个(社区)都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设立调解小组1980个、民调中心户3481个,落实首席人民调解员243人。二是全面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和成效。加强调解员队伍培训,在全市掀起了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工作热潮,提高了基层调解组织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开展调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得到市政法委充分肯定。三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攻坚行动。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重点敏感时期集中排查攻坚调处制度,促进源头维稳。元至9月,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645起,调成率98%,预防13件191人次,防止民转刑2起2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案件2起2人。

(二)大力实施法制宣传素质工程,推进了“法治”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法治建设工作体制。发挥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参谋助手作用,开展了法治建设的启动准备工作。二是制定了--2015年法治建设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成绩,筹备了“五五”普法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制定了我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三是全面提升了法制宣传教育水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发挥网络等新兴媒体作用,开展了声势较大的“送法下乡”、“法律六进”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对象普法成效突出。元至9月,在机关举办公务员法制讲座225场次,在农村(社区)开展侵权责任法和调解法知识巡回讲座760场次,在中小学校上法制课180场次,全市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26万份。

(三)努力打造法律服务品牌工程,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我们把法律服务当作司法行政部门参与经济建设的品牌产品,进行了重点突破。一是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法律服务,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健全大企业“直通车”法律服务机制,深化了“法律服务进园区,跟踪项目促发展”活动,组建全市五大工业园区法律顾问组,开展“零距离”法律服务,为经济建设和招商引资提供政策、法律支持,指导企业防范市场风险,依法加快建设和发展,受到市领导和企业主好评。元至9月,全市律师担任园区建设顾问86家,为企业提供法律事项建议18件,非诉讼236件,解答法律咨询1260人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800万元。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战略部署和“两市一极”建设目标,以法律顾问团工作为切入点,推动法律顾问进领导层、进机关,主动发挥法律参谋、咨询作用。今年来,全市律师(法律)顾问团接待上访群众26批次,处理群体性纠纷3起,陪领导下访处理涉法事项3次,提供法律咨询5件。三是引导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保障。就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劳动就业、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创业致富提供法律服务。今年来,全市法律服务机构法律诉讼案件765件。

(四)尽力建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保障了民生改善。加大领导力度,继续认真落实了法律援助这一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使法律援助切实成为政府民心工程。一是加强法律援助站规范化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办案质量监控体系,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实行网络申报、网络审批、网络指派,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年度目标考核,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实现了零投诉。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知识宣传活动。采取现场授课、举办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巡回展览、送法进村入户等形式,加强法律援助典型案件、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今年来,全市举办规模型的专场法律援助知识宣传12次,发放《农民工法律知识手册》等法律援助宣传单1.5万份,解答法律咨询5480人次,受到了群众的欢迎。三是落实十项法律援助便民措施,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继续开展以法律援助“春回大地”、“阳光暖心”、“情满金秋”、“真情暖冬”为载体的法律援助“温暖民心”大行动,发放法律援助便捷卡1500份,畅通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渠道,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力争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全年法律援助工作任务。目前,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9件、法律援助事项880件,分别占全年目标的70.7%和88%。四是积极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发挥法律援助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以维权维稳为取向,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对特殊群体突破门槛限制,服务维权维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目前,为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援助21次。

(五)着力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基础工程,参与了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我们从探索管理模式创新入手,加强了对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的日常管控,增加了社会安定和谐因素。一是全面开展了排查摸底和走访工作。集中时间对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开展了一次专项摸底排查,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并按全省统一软件要求建立了两类人员档案台帐信息库。截止目前全市累计接管社区矫正对象630人,期满解矫325人,现在矫人员305人;安置刑释解教人员467人,其中刑释人员446人,解教人员21人,接茬率达100%。二是建立健全两类人员有效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了有效的衔接、管理制度,严格了交接、入矫、解矫、转入帮教安置等环节,规范了与公检法、监狱的衔接,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脱管、漏管现象。三是加强了两类人员的日常管理。继续开展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光明之路”大行动,夯实对社区矫正对象“6+1”模式监管基础,增强了工作实效。拓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渠道,保障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有人管、生活生产有人帮、安居乐业有希望。目前已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1个,促进就业或协助就近打工230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28个。

(六)全力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结合党员、干部春季轮训、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全系统学习各级领导讲话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开展公正廉洁执法教育活动,树立了管理权威。一是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化“千名干部进百村入万户”活动,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了广大干警坚定的政治方向。二是加强队伍管理教育。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加强局机关和司法所的规范管理,严明工作纪律,严格作息制度,增强时效观念,树立了勤政务实、公廉执法的文明机关形象。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完善目标管理办法,开展评先推优工作,加大了考核奖励力度,优化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扩大部门影响力,激发了全系统人人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基层基础建设仍较薄弱,人员配备不足,经费保障、装备水平与司法所建设的要求和担负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调解工作指导力度不大,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等等,对这些问题,今后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不断上新水平。

三、需要提请市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

今后,要实现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激发其服务“两市一极”的积极作用,尚需市政府继续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加大人财物力投入,为司法行政工作创造更加有利的工作环境。

一是解决局机关业务房建设问题。我市是目前市3个无独立办公用房的县市区司法局之一。根据中央、省的有关要求,要在三年之内完成县市司法局机关业务房建设,明年是最后一年。我局于年开展业务房建设国债项目申报工作,今年初被纳入国家建设规划,司法部明确要求“当地政府要划拨土地,并给予资金配套、税费减免”。需要市政府划拨建设用地,并解决一定资金,以抢抓时机在最后期限之前开展业务房的建设。

二是提高最低工作保障经费标准问题。年省财政厅、司法厅联合发文(财行发[]105号)明确规定,“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经费(不含业务项目经费)要按人平2.1—2.4万元的最低工作保障标准落实”,“以后要逐年进行调整,保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的合理增长”。年市政府按人平2.1万元的标准落实了我局工作经费。目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上级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要求提高,普法、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各项业务任务加重,迫切需要市政府对最低保障经费标准进行提幅,按人平2.4万元的标准落实我局工作经费。

三是将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问题。法律援助工作自年被纳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是政府民心工程,省市下达给我市的任务数逐年都有增加。由于法律援助工作任务硬、要求高、成本大,我市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件左右,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000件左右,需要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