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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范文1
合作社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其成长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在不同的阶段,政府应发挥的职能也有所不同。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处在发展的引入阶段,通过对此阶段政府职能进行研究和探讨,对于甘肃省合作社的良性成长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阶段的划分
从国外及我国发达地区合作社发展的经验来看,合作社的发展大致分为四个阶段:引入阶段、成长阶段、成熟阶段、分化阶段。
1.引入阶段。在政府的扶持和引导下, 创新者依照法律程序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阶段里合作社多经营共同购销等风险较小的项目,并在此基础上积累实力,逐步壮大,形成基本的利益联结机制。合作社完成引入阶段的特征是:内部运行机制基本形成,联结小农户和大市场的作用已经初步彰显。
2.成长阶段。随着公共积累的增加和实力的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向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方向迅速发展。生产成长阶段的主要目标是形成规模经济,打造品牌产品,以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提升竞争力,从而提高合作社在市场上的谈判地位。
3.成熟阶段。在成熟期,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纵向一体化、横向一体化方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纵向一体化是指合作社实现从农产品集中、处理、储运、加工直到批发、零售、进出口等环节的纵向一体化。横向一体化通过基层合作社之间的合并来实现合作社的集中。
4.分化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这个阶段会有三种发展趋势:一是进入衰退直至消亡;二是变异为法人企业(农业龙头企业)或者公益事业(第三部门组织);三是维持合作社形式并继续成长。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入阶段政府职能探讨
在各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过程中,政府都起了重要作用。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政府应发挥的职能又有所不同。一般认为,在引入阶段,政府主要担当引导者和扶持者的角色,创造适合合作社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引导、鼓励和扶持合作社健康发展。
许多合作社理论研究者都肯定政府扶持对合作社发展的积极作用。一般认为,政府扶持可以弥补合作社先天的“弱质性”。在引入阶段,对于单个农户而言,出头创建专业合作组织并不符合个人理性,因为合作社是为了实现经济和社会目标的集体行动。集体行动作为一项公共物品,个人存在着“免费搭车”的可能,并且难以承担集体行动的组织成本。因此,需要政府向农民提供积极的选择性激励,通过立法和经济政策的支持与保护,向农民提供减免税收、低息贷款和无偿补贴、为农民提供技术援助和教育等,增强合作社的吸引力,以打破“集体行动的逻辑”,完成合作社的起步阶段。同时,在中国,合作社作为一项初创的制度,在反复试错的过程中通常会付出巨大的成本,而政府归纳总结较为成功的合作组织模式并对其进行推广,可以降低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制度创新的成本。
虽然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初创阶段,政府适当的引导和支持是必要且重要的,但如果介入过深,则会走入另一个极端,使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保持独立的经济主体地位。因此,政府在对合作社进行引导和扶持的过程中,应着力于创造有利于合作社发展的法律、政策等外部环境,而避免过多地介入合作社的内部事务,以保持合作社的独立性,避免对其与政府过度亲密与依赖。
三、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政府作用的实证分析
(一)甘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自2007年甘肃省政府“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以来,合作社进入快速发展期,在数量、规模、合作领域等多方面有了明显进展。从规模上看,甘肃省合作社发展进入快车道,截至2011年6月,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数已达6298个,成员总数50万,带动非成员农户数142万,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从分布上看,合作社主要分布在中部、东部及河西走廊地区,南部地区和和少数民族地区则分布较少,地区发展不平衡初显;合作社大多是围绕专业化生产程度较高的马铃薯制种、畜禽、中药材、果品等地方优势产业而组建的,发展领域与特色产业结合十分紧密。从合作内容上看,甘肃省合作社从初期的生产领域合作起步,虽已逐步向品牌、销售、加工等领域发展,但仍多单项服务为主,产后服务较少,合作领域较窄,服务内容单一。从运行机制上看,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依托企业、集体和能人组建,公司化色彩比较浓重,个人绝对控股现象普遍,纯农户股份份额较低,章程大都流于形式,年终股份分红的合作社不多,大部分合作社没有“二次返利”,尚未形成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从整体上看,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发展的引入阶段。
根据政府公布数据,甘肃省每年已注册登记合作社数量情况如下图所示:
2007-2011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
(二)甘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的政府介入方式
由于落后地区农民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办力量非常薄弱,因此,外部力量的介入成为推动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动力,其中来自政府方面的扶持发挥了主要作用。从实践来看,甘肃省政府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进行了有效介入,其介入方式和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相关扶持政策,为合作社的良好起步和规范化提供保障
甘肃省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合作组织的发展,多次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总结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提出发展意见。从2007年开始,甘肃省政府通过甘农牧经〔2007〕35号、甘甘农牧函〔2007〕167号、农牧经函〔2008〕297号以及地方各级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文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政策上的支持,对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财政、税收、人才等一系列扶持政策,为合作社的良好起步和规范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对合作社进行有效宣传,从思想上引导、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和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改革过程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一个制度创新的新生事物,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才开始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但也只多限于理论上的探讨研究,普及程度十分有限。为了加快农民对合作社的认识和深入了解,甘肃省农牧厅下发了《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的通知》,在各级部门通力配合下,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多种方式方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知识进行了普及和宣传,引导鼓励农民建立合作社,参与合作社的管理,使合作社思想和合作精神在农民中得到了迅速的传播。
3.采用试点示范、培育典型、评选先进的方式促进合作社的规范发展
为了减少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的试错性,尽快总结出发展经验,甘肃省政府在发展过程中采取了试点示范、培育典型的发展方式。政府的主要做法是先选择一批具有明显特色产业优势、有一定工业基础、不同类型的合作组织进行试点建设,典型培养,总结成功经验,熟悉发展规律,最终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此外,在政府在全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百强评选活动,对发展规范、效益较好、增收显著的合作社进行鼓励和表彰。这种重点扶持、以点带面、积极激励的发展方式使甘肃省合作社得到了快速成长。
4.组织合作社相关人员培训,为合作社提供技术咨询等服务
根据甘肃省基层农经干部和合作组织牵头人缺乏合作经济基础理论知识、市场营销理论的实际,甘肃省政府组织编写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发展》一书,并邀请农业部领导和专家于2007年和2008年举办了两期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训班,对市州、县、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社辅导员和牵头人进行培养。此外,政府还向合作社分派相关技术特派员,为合作社提供技术帮助。
(三)甘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介入评价
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利用法律、经济等手段积极地介入了合作社的发展,这些做法对合作社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成功建立起一批运行机制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具有综合功能的示范社。但是,政府在对待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问题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在推动合作社的发展过程存在中硬性定指标、下任务的现象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多是由政府推动自上而下地发展,政府容易把合作社作为推行政策的渠道,并以此与政绩联系一起,纳入年终考核。上级政府强求下级政府发展合作社,以注册登记数量作为考核标准,再加上合作社设立门槛较低,手续简单,相关规章制度尚不完善,导致地方政府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一味追求数量而不顾质量,使全省合作社空挂牌现象严重。虽然合作社数量每年都以可观的速度增长,但其中相当一部分都是形同虚设,这些所谓的“合作社”只是挂了合作社的牌子,却没有规范的组织制度和章程,不但无法发挥应有功能,还会造成政府资源的浪费。
2.教育培训、技术援助等方面与合作社需求相比仍显欠缺
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内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合作社的带头人多是农村能人或专业户,以传统农民为主,其中懂得经济法规、熟悉市场规律、善经营管理的企业家型带头人十分缺乏。政府虽组织过相关培训,但培训时间短、期数少,培训内容多为普及型的宣传,专业能力如管理、营销等方面的培养比较欠缺。更重要的是,政府组织培训的对象多基层干部、合作社负责人,而对社员及农户涉及较少,从长远看,这不利于合作社民主监督的建立和自我发展能力的培养。此外,政府虽为合作社分派相关技术特派员,但在实际调研中,现有技术人员远不能满足合作社需要。目前,人才缺乏已经成为了合作社发展的一大瓶颈。
3.现有相关扶持政策的强度和广度不够,财政支持对象选择有失公允
甘肃省政府通过各种文件和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制定了相关优惠政策,但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求来看,政策的强度和广度还不够,尤其是信贷、财政等方面并没有提供切实的优惠政策。政府虽然鼓励银行对合作社贷款提供优惠,但由于合作社经营规模尚小,没有健全的财会制度和资信历史,又缺乏抵债资产,商业银行从规避风险与自身利益出发,一般不支持此类贷款业务,绝大多数合作社都存在贷款困难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有些地方政府通过财政渠道筹集了一部分资金对合作社贷款进行担保,但这种行为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且杯水车薪,并非长久解决之道。另外,省财政仅有一种形式的资金支持,即项目资金的形式,而有能力申请项目资金的都是规模较大的合作社,其中不乏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招牌寻求政府资源支持的利益团体。而规模较小、刚刚起步的合作社更迫切需要政府的支持,但是他们却很难享受到相关的优惠。
四、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政府在发展合作社的指导思想上,应尊重合作社发展规律,正确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处的成长阶段。合作社负责人能够清楚地认识合作社发展阶段,这点尤为重要,不但要明白合作社能做什么,更要明白合作社不能做什么,不可急功近利,拔苗助长。江苏省的合作社在发展初期中曾出现过由于过早向其他领域延伸过度扩张而失败的实例。从西方国家和发达地区的合作社成长经验来看,一般来说,在发展初期,合作社的主要业务是几乎没有什么风险的共同购销,只有在合作社到一定阶段时,方才根据“先易后难”的顺序向产前或产后环节延伸。同时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上级政府不应以下指标、定任务来促进当地合作社的发展,否则容易造成地方政府以搞运动的方式一味追求合作社的数量和形式,使合作社难以发挥实质作用。
(二)政府在重点扶持对象的选择上,应规范合作社的判定和识别问题。在合作社发展的实践中,外部力量介入明显,存在普遍的少数人控制问题,很多原则如“一人一票”“按惠顾额返利”都被突破,这给在实际中政府对合作社的判定和识别造成了一定困难,从而造成政府在帮扶对象上公平角度的偏差。从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的角度来讲,合作社相关优惠政策的受益对象应该是农民所有、农民控制和农民受益的合作社,若不以此为前提条件,那么合作社补贴只是会让少数控制合作社的农村精英受益。因此政府在对合作社进行扶持时,应首先规范合作社的判定和识别标准, 同时明确合作社的主管部门及相关可操作的程序,避免使想要借机获得政府资源支持的精英团体“钻了空子”。
(三)政府在对合作社的扶持中,应加强技术援助和咨询,加大教育、宣传和培训。合作社的发展常常面临技术及管理知识缺乏等问题,政府在这方面的支持十分重要。当前,政府扶持合作社的首要工作应当是对广大农户进行合作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同时应加强对合作社所需的各类专门人才的培训。而这些正是目前政府扶持工作中最缺乏的内容。政府可设立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普及性的合作社知识、财务、法律、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培训以及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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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范文2
[摘 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它发展的健康与否直接决定着“农超对接”工作的成败。但由于这种
>> 政府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中的主导作用 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供销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大有作为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分析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趋势探讨 探讨农机专业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科技创新服务中的作用 地方政府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现代农业经济中的作用 财务管理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中的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扶贫中的路径和作用 农机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探析 供销社在推动农业标准化中的作用 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2007-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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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范文3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展对策; 研究
中图分类号: F321.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2)06-0088-01
“十一五”期间盖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态势强劲,在促进盖州市农村经济发展、农民致富方面起到了积极地作用,推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农村现代服务业的进程。
一、盖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
“十一五”期间盖州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态势强劲,归纳起来有如下特点:
(一)组织结构合理。截止2011年12月底,盖州市现有各类专业社534个,入社农户5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户数26%,注册资金1.4亿元。其中果业专业社190个,占35.6%;海产品养殖专业社20个,占3.7%;蔬菜专业社25个,占4.7%;畜禽养殖专业社142个,占26.6%;生猪养殖专业社16个,占3%;绒山羊养殖专业社41个,占7.3%;蛋鸡养殖专业社27个,占5%;其它各类专业社73个,占3.7%。催生了一批如:明扬生姜、三合西瓜、鑫源果品、中豪果品、宏伟绒山羊等示范社、标准社。
(二)运行态势良好。从目前情况看,重点是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供销等方面遇到的问题。据初步统计,仅2011年农民合作社为农民销售水果、蔬菜、肉类、畜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约8万吨,其中水果7万吨,蔬菜1万吨,销售猪牛羊5万头,鸡20万只,水产品0.8万吨,其它农产品1.5万吨。代购农用物资约15万吨,其中化肥10万吨,农膜0.7万吨,饲料1万吨,农药3.3万吨。
(三)作用效果明显。盖州市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显示出多方面的作用和效果,特别是把分散的千家万户的农民有序地带入农业专业化经济发展的轨道,涌现出一批群众的“主心骨”、“带头人”、“中心户”,把农户与市场紧密联系起来,其影响力、辐射力、牵动力逐渐加大。
1.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引导社员,大力发展在市场上有竞争力的优质农副产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2.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各专业社通过聘请专家讲课,引进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为社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盖州市鑫源果品专业社定期聘请沈阳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园艺院院长吕德国亲自讲课,每年培训社员10余次,印发科技资料近百余份,解决了果品在低温、弱光、抗病力弱等问题。
3.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各专业社为使其产品在市场上有竞争力,都按标准化要求生产优质农产品,从而加快了全市无公害水果生产基地建设步伐。盖州市暖泉三合西瓜专业社,主要从事西瓜生产、销售,该社3300亩大棚西瓜生产实现了无公害,获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并注册了“后暖泉牌”商标,打造出自己的品牌,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4.覆盖区域扩大。盖州市万棚果菜专业社带动太阳升镇、徐屯镇、沙岗镇农户2千多户。通过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统一销售产品、注册了“万棚元”商标。2010年销售各类蔬菜3000万斤,社员人均增收9000元。
5.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动作用。榜式堡镇东岔沟村绒山羊专业社采取村党支部+专业社的形式,使这个村70名党员有43名活跃在专业社里,帮扶11户贫困户。通过支部+专业社的链条,2011年全村人均收入达到4500元,已基本脱贫。
6.安排了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各专业社吸纳了一批农村劳动力,多则数百人,少则几十人。金马蚕业专业社安排农村劳动力300多人就业。
二、盖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盖州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目前虽然取得长足发展,但与省内先进地区比较,还有一定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对新生事物认识不足,参与积极性不高。国家、省、市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高度重视,但仍然有一部分干部和群众对此缺乏足够的重视,没有把农民合作组织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创新的重要形式加以研究,对如何发展农民合作社,以及对合作社所发挥的作用等问题还不太清楚。
(二)农民专业社规模小,总体上处于“弱”“窘”状态。目前,盖州市现有合作社仅534个,平均每个乡镇19个,入社农户比重也很低,全市最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富达果菜专业社,入社3000户,人数12450人。最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荣兴绒山羊专业社,入社5户,人数5人。相当一部分合作社组织是农民的自由松散结合,没有形成真正的经济联合体。
(三)各级财政扶持资金相对较少,影响专业社发展。农民合作社发展建设需要培育一定数量的典型,另外在发展中也需要一定的财政扶持资金,虽然省里给盖州市安排了一些少量专项资金,盖州市暂时没有投入,这些远远不能适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设的需要,加之信用贷款难,因此仅靠农民自筹填补发展资金缺口难以奏效。
(四)组织程序建设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盖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经过注册登记,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完备的章程,并开展相应经营服务的有260个,占50%,多数组织机构不很健全,目前存在多头管理、程序混乱,有的只有牵头人或少数人进行经营管理,没有将农民真正组织起来。
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策
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必须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农村现代服务业的进程。
(一)继续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民认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市讯网络等媒体和各种会议,广泛宣传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其重要作用,使之家喻户晓。积极培育先进典型,组织农民参观学习,让农民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进而增强农民和涉农企业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多方创造条件,促进规模发展。围绕“一村一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和专业化管理水平,加速产业化经营进程,为创办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强力支撑条件,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来,使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
(三)依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实施三年,大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使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成立、依法规范,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范文4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致富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使农民发展致富的一个十分有效的途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两层定义,从概念上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是,在农村家庭经营承包的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动性经营组织;从服务对象上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的组织。近些年来,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与日俱增,规模也逐渐的扩大。随之而来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运作的过程当中,怎样能给农民带来真正的实惠,这已经成为了很多人关注的焦点。
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的服务群体是它的社员,即农民。我国农民占我国总人口的比重大约是60%,他们是最务实的人,他们最关心的也是在参与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当中,能给他们带来多大好处,能让他们切切实实的获得什么利益。下面就怎样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给农民带来真正的实惠做出几点建议。
一、切实的遵循以社员为主体原则
社员希望建立自己参与的决策机制和选举机制。社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机制以及制度方面比较关心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为如何、这样的组织的领导者又是怎样产生、他们如果参与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能否具有发言权、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公开透明等问题。这就是农民担心的。他们把钱投入到合作社当中,会不会亏本,能不能赚钱;能不能像最初了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那样,能够自己说了算,能够真正的行使作为社员的权力。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希望现在所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切实的遵循以社员为主体的原则,定期的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大会;对理事长的产生,遵循大多数社员的意见,由海选产生或者由当地有威望的农民来担任。这样,社员们才能够充分的信任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提高农民参与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进而所有社员同心所向,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致富。
二、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
农民专业合作社间的信息交流对于所有社员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就近些年一些地区农产品严重滞销,造成农民一年来没有任何收益可言甚至血本无归,这与各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间的信息交流不畅、不及时,资源共享不到位息息相关,农民的收益也因农民专业合作社而受到巨大影响。针对以上情况,可以建议在全国各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建立某部门,该部门专门对全国各地的农民进行样本调研,了解这些社员对下一年培育、生产农产品种类的意愿。这样点连成线,线汇成面,面形成立体空间,合作社之间就可以加强联系,共享信息资源,因时制宜、因地制宜,避免农民们在同一耕作季节耕种同样的农作物,进而导致某些地区的该农产品大量滞销。倘若合作社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做到位,那么,对于合作社的社员而言就多了一层利益的保障,社员们不会使自己耕种的农作物囤积,导致赚不到钱。
三、强化社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分工与合作理念
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经营主体的分工与合作是必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它是一种互助型经济组织。合作社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成员提供服务,在提供服务的过程当中,合作社对外开放,也要盈利。合作社的盈利是属于社员全体的,这些盈利要通过农产品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育种、生产、加工、销售、运输、贮藏等等各个环节,所以在合作社日常运营中,特别需要社员之间的分工和合作。
在分工时,要落实到人头,假设有三个人分别是甲、乙、丙,他们均是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理事长委任他们三人做A、B、C三件事,这时,在分工时,就应注意由谁负责哪件事,以至于在工作出现问题时,可以在第一时间找到问题责任人。在分工过程中,还应该向社员普及有关分工思想的知识,让他们了解虽然是分工,但是大家负责的每一件事,事情结果的好坏都直接影响到大家最后的利益。进而能够让所有社员,可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合作的理念如同分工,大家共同经营,逐渐发展致富。
四、明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制度以及利润分配
农民是最务实的人,他们希望看到的是一本清晰明了的账。也就是说,他们希望能够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所赚到的属于自己的利润不流失,能够通过合作社赚到的利润达到最大化。如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制度还不健全,也并不明晰。社员们能从中得到的有效信息并不完整,所以希望可以进一步的明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制度以及利润分配,能够从根本上使农民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致富。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提出的几点:切实的遵循以社员为主体原则;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强化社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分工与合作理念;明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制度以及利润分配,并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都可以给农民带来真正的实惠。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业经济的推动与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今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与运营的过程中,一定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位和作用,利用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载体的优势,把它作为一项重要而简单的途径使农民发展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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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范文5
一、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特点
近年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历了从自我发展到引导发展、再逐步转向规范发展的过程。特别是去年以来,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办社水平逐步提高,呈现出以下特点。
党的十七届三中指出,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是弥补农村正规金融服务供给不足及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产物,它上联正规金融机构,下联千家万户,为农民生产生活和创业投资提供低成本、快节奏的融资服务,是名副其实的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
我市区养猪专业合作社,采取实体支撑、融资解困,创新合作经营模式。社员把出售肥猪后的闲置资金存入合作社账户(合作社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给社员支付利息,利息从合作社兴办的饲料加工厂当年利润中列支,合作社饲料加工厂每年实现盈利20万元,社员可以根据需要随时从合作社支取现金或者存放在合作社收取利息),合作社把社员卖猪的闲置资金和合作社盈利集中起来,贴息提供给资金周转困难的社员,以解决社员资金困难。
目前,社员在合作社存放卖猪的闲余资金130多万元,合作社提供给社员的周转资金达到160多万元。
(一)发展势头迅猛。截至2009年3月底,全市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93个,比2008年增长52%,净增135个;成员人数12020个,增长38%;成员出资总额14017万元,增长79%,带动农户91800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13.1%,增长47%。
(二)合作领域拓宽。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领域已从种植、养殖扩大到运销、加工、贮藏等多个方面,从单项服务发展到提供技术信息和实行产供销综合服务。在全市注册登记的专业合作社中,从事产供销一体化服务161个,技术信息服务115个,运销服务47个,购买为主服务33个,加工服务18个,仓储服务12个,其他7个。
(三)组建形式多样。各地特色优势不同,合作社组建方式呈现多样化,其组织者或带头人基本为有丰富专业技术和市场营销经验的能人大户、在群众中有号召力的基层组织或龙头企业等。据统计,在全市农民合作社中,能人大户带动型219个,基层组织主导型74个,行业部门指导型44个,农技人员领办型28个,龙头企业依托型19个。
(四)经营水平提高。合作社正在由“单纯的松散型协会”向“紧密型专业合作社”快速转变。全市已有73个合作社创办了自己的经营实体,不同程度地实现了给社员的二次返利。部分专业合作社还拥有自己的产品商标或通过了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等。
(五)规范意识增强。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引导合作社规范管理,积极向更高层次迈进。目前全市拥有省级示范合作社10个,市级十佳合作社10个,县级示范合作社200个,这些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健全,法律地位明确,制定有较为规范的组织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对合作社的规范提高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农民合作社在现实中的价值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其经营宗旨具有追求公平和效率的双重目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合作社制度的核心内容和灵魂,能最直接反映合作社的办社宗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要完善会员与合作社的利益分配关系,协调好利润分配中分红与积累的关系,明确以社员为主体的产权制度,确保会员权益的落实,激发农民的合作热情,克服松散性的弱点,使其具有持续的生命力和较强的带动力。
我市县果业专业合作社鼓励成员自愿入股,用于合作社内部实体冷库的经营,年终按照成员出资额的多少从利润中提出60%用于股金分红,40%用于合作社积累。
经过几年的摸索发展,利润增长208%,合作社入股成员增长111%,合作社也由当初注册时150万元的资产滚动发展成现在550万元的总资产。
从的发展实践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之所以被越来越多的农民群众所接受和欢迎,主要是因为其具有以下四个方面不可替代的价值作用:
(一)生产要素上的集聚作用。县绿野瓜果合作社,是一家专门从事西瓜生产、销售产销一体化的专业合作社,该社依托当地资源优势,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把从事西瓜生产经营的农户有序组织起来,开展“四统一”服务(统一信息技术、统一农资配送、统一标准化生产、统一市场销售),不仅在产品上实行了联合,而且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实现了劳动力、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
(二)市场营销上的桥梁纽带作用。县镇是我市猕猴桃种植之乡,但由于品种良莠不齐,管理技术不规范,再加上膨大剂的滥施滥用,使果品质量和信誉严重下降,销售价格起伏很大,果农常常为销售发愁。自2007年12月成立红心猕猴桃专业合作社后,他们积极引进中华猕猴桃系列红阳新品种,按照国际化果品生产标准,严格无公害生产,套袋面积达到95%以上。
(三)经济上的降耗增效作用。神农养殖专业合作社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确保饲料供应质量,与陕西正大等名优企业长期签订饲料供销合同,由合作社统一采购,按低于市场价10%提供给成员,为成员每年降低成本10万元左右;销售时由理事长与猪商谈判,有效消除了生猪销售经纪人的中间环节,仅此一项,每公斤毛猪差价达0.3-0.6元,使社员养一头商品猪可多卖40元-50元。
(四)利益上的群体保护作用。县乳业专业合作社于2007年7月成立,针对奶价太低、付款不及时等受制于人的现状,该社筹资26万元买断乳业公司投资兴建的两套挤奶设备所有权,随后采取公开竞价方式,拍卖鲜奶收购权,在5家乳品企业中选择了奶价最高、信誉最好的省级龙头企业县乳业有限公司,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奶农利益。
同生态区域、同产业之间必须走联合壮大之路。
要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引导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进行强强联合,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着力壮大一批经营上规模、管理上水平、业绩上层次的优秀骨干型专业合作社,形成集成优势。
我市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这方面已经做了大胆的尝试,组建了县兴果果品专业联合社,下设6个分社,共享一个品牌—“”商标,拥有一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合作社苹果种植面积占到全县苹果面积的45.6%。
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联结分散农户与大市场的桥梁纽带,是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载体,是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组织形式。合作社的实质,是“放大了的农民”。
三、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从市目前情况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但总体上还处在起步和初级发展阶段,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关注和重视。
(一)规模仍然较小,服务带动能力有限。目前,我省专业合作社发展最好的市,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1018家,实力最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达到3000万元。我市合作社数量仅为他的三分之一,而且有一定规模、有实体支撑、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合作社不到10家,只占到合作社总数的4%。90%以上在村组范围内组建,80%以上集中在初级产品生产、销售环节,50%以上基本是对过去的种养和销售方式在一定范围内的集中或整合,对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的带动作用不够明显。
(二)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可持续性差。部分合作社组织章程制度不健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不完善,理事会、监事会职责不清,会员权利、义务不明,运作和管理随意性大。个别合作社办社目的是为了争取国家优惠政策,得到项目资金、贷款支持或取得征地等方面的便利,出现“空壳社”、“家族社”。
(三)扶持指导力度不够,发展环境有待改善。一是发展资金投入不足。受合作社可抵押资产有限及农村信用社对合作社认识上存在偏差等因素的制约,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授信评级工作尚未实质性开展,工作进展缓慢,合作社获得信贷支持依旧困难重重。二是培训服务跟不上。许多基层干部群众对合作社仍然缺乏了解,缺乏一批熟悉合作理论、合作政策、合作实践的业务指导和经营管理能手。特别是专门从事合作社指导服务的各级农村经营管理站,普遍人少事多,缺经费,没手段,权威性差。对合作社的服务职能发挥不够充分,业务指导相对滞后,难以满足合作社发展的需要。三是政策落实不到位。近年来省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登记服务、税收优惠、项目倾斜等政策,在实际落实过程中都打了折扣。虽然合作社的注册登记是免费的,但其他手续如办理机构代码证、刻原子印章、办理税务登记等整套手续办下来的费用将近500元,且程序相当复杂。
四、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路径选择
虽然与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相比,农民合作社发展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但只要我们强化政策扶持,优化配套服务,创新发展模式,完善运行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一定会进入一个新阶段。目前,我市一批合作社正在开展这方面的积极探索。
(一)以优势特色产业为依托,增强力量集成,破解发展规模小的难题
2008年为奶农增收50多万元,合作社增收34多万元,合作社还从管理费收益中向社员每公斤鲜奶返还0.04元,总共返还3.7万元,社员户均从合作社享受二次返利237元。目前,当地社员人均奶业毛收入3000多元,比未入社农民多出500多元。全村奶业收入300多万元,占全村农业总收入的68%。
(二)以利益联结为纽带,完善运作模式,破解可持续性差的难题
合作社将社员的股金集中起来统一调剂,统一支付,统一集中连片,开展规模经营,提高资金与土地的使用效益。又根据社员各自的特长在内部进行有序分工、优化组合,通过这种互助协作、优化组合的形式,实现了生产要素的强大集成,效益显著增加。
(三)以资金互助合作为突破口,创新融资平台,破解信贷扶持少的难题
在此基础上合作社与外界加强联系,积极引进客商,2008年仅与山东名海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就签订了4万公斤猕猴桃红阳品种购销合同,收购价格每公斤6.8元,比传统秦美品种每公斤高出5.6元,为社员增收27万元人民币,合作社以市场营销的良好效益赢得了当地群众的大力支持。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范文6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问题
1.相关宣传力度不足,农民认知度不高。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长期处于初始发展阶段,宣传力度不够,示范带动作用不强,不少农民缺乏共同发展的热情和信心。同时,一些基层干部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认识不足,导致引导和服务作用小、支持力度不大,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2.经营运作不规范。有些社员对《合作社章程》内容不怎么了解,对理事会的职权、监事的职权、成员的权利、成员大会的职权知之甚少,参与合作经营积极性不高。而一些合作社管理者缺乏专业管理知识,习惯于采用单纯搞村务管理或搞企业生产的方式管理合作社,在经营上不能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去经营,出去订货或销售签订书面合同的不多,习惯于传统的口头或手书合同。
3.资金短缺。限于地方财力,政府扶持力度较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费多由领办大户垫资自筹,而且由于利润较低,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还无法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到合作社的建设中来,合作社自身也无法积累足够的资金,仅有的经费只能维持学习培训、信息宣传等基本活动的需要,而在引进新品种、发展新项目上资金不足,从客观上制约了合作社运营活动的发展和壮大。
4.农民的思想认识不统一。由于专业合作社发展时间不长,《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不久,许多农民对合作社的性质及组织形式缺乏认识,认为现在都搞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么多年了,部分农民受小农经济思想束缚怕自身利益受损,怕船大不好调头,怕别人抢了自己碗里的饭,所以宁愿单枪匹马闯市场,也不愿意加入合作社。还有一部分农民持观望态度。
5.缺乏技术、信息、经纪、产品营销方面的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一批懂技术、会管理、能获取市场信息、有开阔的市场路子和开拓精神的一批优秀农民,为合作社的社员提前、产中、产后以及农产品的深加工、销售、运输等提供一系列服务。而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者队伍的素质相对较低,难以适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要求。
6.农民的综合素质不高,人才缺乏。人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关键因素。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头人大多数综合素质还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更缺乏。从而导致对政府及政府部门的依赖性增强,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新和发展。有的凭借过去的老办法、老经验来办事;有的只顾埋头苦干,没有长远规划和具体设想;有的“等、靠、要”思想严重,总想政府和部门扶持,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有的对市场经济规律认识不足,在合作社内部协作意识不强,导致合作社功能弱化,竞争力偏低。因此应当倡导能人创办、基层组织创办、技术部门创办合作社充分发挥他们的长处把合作社做大、做强。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问题的对策分析
1.开展科技培训,提高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专题培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意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认识水平,在全县形成关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现有合作社负责人、农村基层干部、重点农户的培训,着重强化合作知识、市场经济、内部管理、营销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培养造就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的骨干队伍,使他们尽快掌握合作原则、经营管理、利益分配等基本知识,提高他们解决生产经营困难和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强势推动全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2.加大对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政府应当安排扶植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等服务;政府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绿化等建设项目,可以优先委托和安排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另外要落实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经登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得收入免征所得税等;另外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支持,农村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改善对农民合作社的信贷服务,简化审批手续,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问题。
3.加大宣传力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关系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稳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大问题,应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因此,必须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组织形式、办社原则、作用和方法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浓厚氛围。
4.注重打造品牌,提升合作社竞争力。产品有质量、有品牌,才有市场竞争力。要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品牌,实施品牌策略,扩大农产品的知名度和销售途径,切实增强市场竞争力。注重开发“名、特、优、新”农产品及加工品,特别要大力开发名牌产品和特色产品。通过创建品牌,不断增强合作社的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