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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验收报告范文1
一、检查验收范围
检查验收范围为我县实施的所有退耕还林工程。
二、检查验收内容
(一)退耕还林面积保存情况
(二)退耕还林林木保存情况
(三)复耕、间种高杆农作物情况
(四)抚育管理情况
(五)工程管理情况(包括档案、内业资料、资金使用情况)。县政府与乡镇政府和乡镇政府与农户签订退耕还林合同情况,政策、法规的宣传及公示情况,政策兑现情况。
三、检查验收标准
本次检查验收要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退耕还林生态林的经济林认定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为:
(1)退耕还林保存面积:面积保存率达100%;
(2)林木保存率:经济林达85%,生态林达80%以上;
(3)无复耕间种高杆农作物现象。无毁林复耕现象发生,未间种高杆农作物。
(4)抚育管理:开展锄草、治虫等抚育管理工作。
四、检查验收方法
检查验收分为镇(乡)自查和县级检查验收进行
(一)镇(乡)自查:镇(乡)自查以小班中的农户为单位进行,对本辖区历年退耕还林地块进行逐户自查,并填写《退耕还林自查小班调查表》,全面准确摸清本辖区退耕还林造林实绩,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户制定整改方案,下发入户整改通知书,要求退耕户限期完成整改。
各镇(乡)自查结束后,验收结果以社为单位张榜公布退耕还林面积,应补助资金的数额,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公示时间不得低于7天。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在最快的时间内解决,再进行公示。经群众无异议后,镇(乡)将自查报告和申请验收的报告交县退耕办。
(二)县级检查验收
(1)检查验收人员:本次检查验收实行责任制,人员由林业局具备林业工程技术员组成,检查验收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2)检查验收程序:在乡镇自查的基础上,县林业局将对照乡镇自查验收表,以小班为单位,块块到场,进行全查,并填写《退耕还林复查小班调查表》(表1-表9),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小班,以镇(乡)为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一式三份(镇上一份、退耕办一份、检查组留存一份)。
检查组在检查时发现与现场不一致要修正图、表册,不在小班内而纳入小班统计的零星地块,必须注明农户造林地块名称和与小班间关系,完善内业资料和档案图纸。
检查时,各镇(乡)林业站要在场协作,积极配合,及时了解检查情况和林业工程实施情况,并以分户调查表为依据,完善镇(乡)电子档案,将正确无误的电子档案及时上报县退耕办,各镇(乡)建立完整的退耕还林工程档案。
检查结束时,检查组及时向退耕办报送复查小班调查表、统计表、整改通知书存根联、分镇(乡)的检查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实施情况
(2)检查验收工作情况
(3)检查验收结果:分年度叙述核实面积、合格面积、合格率、保存面积、保存率及管护和档案管理情况,不合格面积及原因
(4)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6)验收表册、报告须验收人员签字。
对检查验收情况,以林业局的名义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批示后,县退耕办发文,对合格面积予以兑现,不合格面积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向县退耕办写出书面复查申请,县退耕办通知原验收小组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予以兑现,复查仍不合格的,当年不予兑现。
所有验收资料退耕办应指定专人查收,以检查组为单位装订成册存档。
四、检查验收时间
每年退耕还林工程验收时间:(1)镇(乡)自查时间:每年5月1日至5月30日;(2)县级检查验收时间: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3)复查时间:每年11月。
调查验收报告范文2
一、建设地点
根据我县的地理位置、土壤条件、气候条件、技术力量和设施设备等条件将项目建设的地点确定为县柑橘良种繁育中心即九畹溪镇砚窝台村东风坝。
二、基地规模
核桃苗木繁育基地建设规模150亩,其中采穗圃50亩,苗圃地100亩。繁育品种以本地优良品种和引进苗木品种中的优良单株为主。
三、建设期限及业主
项目建设期限初定为2年,即2013年—2013年。建设业主单位为:县金城林木良种繁育场。
四、建设内容及进度安排
(一)采穗圃
1、培育砧木。一是选择树势生长好、树形结构合理、无病虫危害、地径6-8公分的核桃大苗作为砧木;二是栽植密度为株行距4米×4米,每亩42株;三是2013年3月底前完成栽植。
2、选育优良单株。一是初选。2013年3月份,由县金城林木良种繁育场聘请核桃专家到我县核桃重点产区,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农户和座谈等形式对全县核桃本地优良品种和引进苗木品种中的优良单株进行初步筛选,进行登记造册;二是终选。2013年7-8月份,由县金城林木良种繁育场聘请核桃专家在初选的基础上,根据其开花、结果及抗病虫害能力强弱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最终正式确定本地核桃和引进苗木品种中的优良单株;三是签定保护利用协议。通过初选、终选确定的优良单株,由金城林木良种繁育场与所有者签定保护利用协议;四是整形修剪。2013年11月-2013年2月在核桃休眠期进行整形修剪,为提供接穗作准备。
3、采穗圃苗木培育。2013年6-8月份,对采穗圃已经定植的核桃砧木进行高接换种,在高接换种的基础上,通过解砧、除萌、抹芽、除草、浇水、施肥和修剪等措施精心管理,培育形成优质核桃采穗圃。
(二)大田育苗
1、2013年春季大田育苗100亩,播核桃种籽5000公斤。
2、2013年对砧木进行大田嫁接,年底出圃嫁接苗50万株。
(三)细胞组培试验。
由县金城林木良种繁育场与华中农业大学签订核桃组培合同,进行工厂化育苗,缩短育苗的时间,保证育苗质量。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初步慨算项目建设总投资150万元,具体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采穗圃投资60万元,其中:三次良种选育费6.5万元、购买2100株核桃实生苗种苗费30.8万元、苗木打窝子定植费3.2万元、肥料费3.0万元、农药费0.3万元、管理用工工资6.0万元、高接换种费4.2万元、后期管理及不可预见费6.0万元。
2、开展细胞组培实验30万元。
3、大田苗木培育50万元,其中租地费10万元、种子费10万元、劳务费15万元、肥料农药5万元、后期管理及其它费用10万元;
4、工作经费及其它10万元。
(二)资金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从两个方面加以解决:
1、县林业局从森林植被恢复费中解决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良种采穗圃建立和细胞组培实验;
2、建设单位自筹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大田苗木培育和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六、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
(一)验收办法。项目建设结束后,由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及自查验收材料,县退耕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到实地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验收报告和资金拨付建议。
(二)资金拨付。总体要求按工程进度拨付,局财审股根据县退耕办检查验收报告和资金拨付建议,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局长签字后,将资金直接拨付到业主单位。
七、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要按照县委、县政府两个办公会议精神,为加强核桃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的领导,县林业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总工程师、副局长为副组长,退耕办、财审股、森防站、种苗管理站、林木良种繁育场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退耕办,退耕办落实专人统筹协调核桃苗木繁育基地建设。
(二)明确职责。县金城林木良种繁育场为核桃苗木繁育基地建设业主,负责整个基地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和苗木生产经营;县柑橘良种繁育中心和华中农业大学为协作单位,县柑橘良种繁育中心具体负责采穗圃建设和苗木培育,华中农业大学具体负责细胞组培和技术支撑;业主与协作单位实行合同管理。
调查验收报告范文3
自1984年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至2005年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省人大常委会交由省人民政府办理的省人大议案共66件,其中53件已结案,两件今年底结案,11件将于2008年至2013年先后结案。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省人大议案办理工作,在省人大的大力支持、监督下,经过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实施议案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形势发展,议案办理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在议案项目资金管理及议案项目验收等方面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为继续做好省人大议案办理工作,顺利完成议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推动议案又好又快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省人大议案是人大代表广泛关注、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事关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省人大议案的实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切实做好省人大议案办理工作是法律赋予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政府依法治省、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共识,高度重视省人大议案办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组织办理,努力推动省人大议案又好又快实施,向省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落实责任,强化议案项目资金管
议案主办单位要对议案实施的总体情况负总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议案项目,加强对各地的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严格按照议案办理方案和议案实施办法落实各项工作。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是议案的主要协办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发展改革部门要对纳入基本建设程序项目的立项审批负责,严格项目审批程序,及时下达项目计划;财政部门要对资金拨付负责,密切跟踪省级议案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议案资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议案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议案规划、增减议案项目,维持议案实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议案办理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快议案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议案资金给项目建设单位。凡挤占、截留和挪用议案资金的,除收回省级议案资金外,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政府和责任人的责任。
议案项目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招投标范畴的要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招标有关事项由发展改革部门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一并核准。议案主办单位应委托专家组或中介机构审核议案项目并提出审查意见,严格审查把关,防止政府投资项目的高估冒算。对确实滞后于形势发展、影响议案实施的项目规划和补助标准,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逐级报批,实事求是作出适当调整。资金调整要坚持原议案资金总额、目标任务不变。议案资金必须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办法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人负责、专款专用。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议案资金的检查和审计,议案主办单位对检查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报财政或审计部门,同时抄送省府办公厅。
三、通力协作,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议案主办、协办单位要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在工作中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加快省级议案项目计划和资金的下达,确保议案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从2008年起,省级议案项目投资计划和资金原则上要在7月底前下达完毕,议案实施办法另有规定的按其办理,以确保在最佳时间组织实施议案项目。具体工作要求是:议案主办单位要及早通知各地上报年度计划,认真做好年度计划方案初审工作。对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的议案项目计划,议案主办单位要在每年4月1日前将年度项目计划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核,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提出审核意见送议案主办单位,意见一致的,省发展改革委要在每年6月底前下达议案项目投资计划,省财政厅要在投资计划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下达议案资金,同时抄送省府办公厅;意见不一致的,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协商,无法协商一致的,报省府办公厅协调解决。不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的议案项目计划,议案主办单位要在每年4月1日前报省财政厅审核,省财政厅要在收文后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送议案主办单位。议案主办单位无异议的,要在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修改后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要在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下达议案资金;议案主办单位有异议的,要于5个工作日内协商一致,无法协商一致的,报省府办公厅协调解决。议案主办单位进行议案项目计划初审时,可以采用邀请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联合审核的做法,提高审核效率。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议案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积极筹措省人大议案要求落实的自筹资金,并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对自筹资金落实到位率高的地方政府,省将加大扶持力度,优先安排省级补助资金;对不能足额落实自筹资金的,省将暂缓安排计划或对项目作适当调整,以确保议案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省府办公厅将加大督办力度,不定期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对各地自筹资金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有关情况在全省通报。
调查验收报告范文4
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林业生态工程检查验收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近年来的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全面检查验收20__—20__年三年的林业生态工程,做到检查验收工作不走样、不变形,客观真实地反映各地的造林实绩,为政策兑现提供依据,为我县林业生态建设实现又快又好发展奠定基础。下面,就林业生态工程检查验收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林业生态检查验收工作的重要性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是农村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工程涉及面广、建设规模大、投资多,事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开展林业生态工程检查验收工作,对促进林业快速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一是开展林业生态工程检查验收,是国家林业政策兑现的需要。大家都知道,近几年国家相继实施了一系列林业补贴政策 ,生态工程建设上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同时也相应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规定。这些政策的实施和资金的兑现,都要以造林成活率、保存率、生长率为依据,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造林标准,国家不给补助。因此,开展林业生态工程检查验收工作成为每年必不可少的工作。林业生态工程检查验收开展的好不好,将直接影响政策兑现和广大造林农户的切身利益,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与否,就突出表现在我们的验收工作质量上。我县近几年政策兑现反映良好,被广大群众普遍认可,这充分说明我们的检查验收工作富有成效,今年我们要继续坚持搞好检查验收工作,为政策兑现提供真实的依据。
二是开展林业生态工程检查验收,是科学制定林业发展政策、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林业生态工程检查验收既是林业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林业工程建设的难点和重点。多年以来,在工程检查验收过程中,我县始终围绕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县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卓有成效的开展了检查验收工作,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成果,验收质量逐年提高,进度不断加快;保证了检查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有效地防止和克服了检查验收中的不良倾向。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准备工作不充分、不按标准进行外业检查、内业处理不规范等,制约了检查验收工作质量。检查验收结果不过关,将影响我们对全县造林现状的把握,直接影响下一步造林政策的制定。同时,通过连续检查验收,有利于提升各镇场对建设林业生态工程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达到强化质量意识,全面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的目的。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林业生态工程检查验收工作
林业生态工程检查验收工作政策性强、要求严、时间紧、任务重,每年都有新要求。为此,在今年具体工作中力求做到严把“六道关”,确保“六到位”。
(一)严把程序关,确保组织到位。本次检查验收由县政府统一组织,林业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和发改委等几家单位共同参与完成全部检查验收任务。为保证工程检查验收的顺利开展,出台了《__县20__年度林业生态建设检查验收工作方案》。从林业局抽调精干力量20名,组建10个外业工作组。在林业局设检查验收办公室,专题负责检查验收的协调和质量督查,指导外业工作组工作。各外业工作组成员在今天会议之后,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明后天做准备,下星期一到林业局集合,前往各地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二)严把质量真实关,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以《林业生态工程检查验收办法》和《林业生态建设检查验收相关事项要求》作为本次检查验收执行的技术标准,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事先指导、中间检查、成果校审”三个环节的管理。今天会议之后要对检查验收工作步骤、要求及技术规程进行讲解,培训合格者才能参与检查验收工作。外业检查期间,签订质量责任书,明确责任,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规定“谁检查验收、谁签字、谁负责”;质量督察组要对外业工作进行随时跟踪检查,杜绝编造和随意更改原始数据的现象发生。内业汇总期间,实行内部自查、互查、专人总检查的质量控制制度,对数据和报告严格审查,确保检查验收成果准确无误。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循检查验收人员廉洁自律守则,从根本上杜绝了“人情验收”、“关系验收”等损害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行为,确保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公平性和公正性。
(三)严把外业准备关,确保基础工作准备到位。在外业开展前,要做好基础材料、仪器工具等准备工作。基础材料方面容易出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无作业设计。对没有作业设计的施工地块进行验收,违反工程管理程序;二是超计划设计。超计划验收的后果是全县政策兑现滞后,造成工作被动;三是作业设计变更不符合程序,导致施工与设计不符,或变更后不及时报批,影响上级检查结果。对此必须准备好上级下达的各年度计划;各年度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退耕还林合同、退耕农户档案卡片和其它相关资料。没有作业设计、超
计划设计或自行变更设计的,不允许进行检查验收。
(四)严把外业检查标准关,确保验收效果到位。外业检查是检查验收的中心工作,需要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完成。外业检查容易出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检查内容不全,如只查成活率、面积核实率,而检查验收办法规定的其它项没有检查;二是不按标准验收,如将采伐迹地、荒山荒地按退耕地验收,将成活率低于85%的小班按合格验收,小班错位仍予验收;三是不按小班实际施工造林面积量测,如有的只简单量测小班边界,没有按小班内的实际施工造林面积验收,引起群众不满,造成不良影响;四是不留野外调查图、表原始记录,没有小班gps控制点坐标记录,造成不便于以后检查,等等。以上问题要认真反思,在今年工作中不得违反。要对照作业设计检查小班造林面积、林种、各树种初植密度、种苗、整地、成活率、保存率、退耕地地类、荒山荒地地类、造林方式等各项内容,不得落项。要掌握各项合格标准及计算标准,严格执行各项标准。
(五)严把内业规范处理关,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到位。内业处理是检查验收的关键环节。外业结束后,要对检查材料及时汇总、分析,形成检查验收成果。以往内业处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验收成果内容不全;二是各类验收缺项漏项;三是检查结果(文字报告、图、表)不存档保管,或存档不规范;四是不能及时按要求上报检查结果,缺少文字报告、验收图,表格不全,文字、图、表数据不相符,报告内容过于简单,不能全面说明检查情况。没有填表人、责任人签字,个别地区上报材料使用传真件,不符合存档要求。针对这些问题,进一步重申凡涉及需要检查验收的内容,都要做到逐项验收,分类整理汇总。对基础数据不清、不足的,要补充外业调查或者重新进行验收。要做到每个小班、每个农户的材料齐全,图、表、卡一致。要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严肃处理那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闭门造车的人员,检查验收报告要按要求编写。
(六)严把后勤保障关,确保服务支持到位。检查验收外业工作量大,正值夏季高温季节,工作很辛苦,各镇场要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挤出部分资金,为验收人员购买必备药品、防暑工具等,确保外业工作人员顺利开展工作;验收人员有家庭困难的,相关单位要组织人员及时帮助解决,为验收人员解决后顾之忧,使验收人员工作安心、顺心、开心,促进检查验收工作进度。
三、加强领导,确保林业生态工程检查验收工作取得满意的成果
今年的检查验收要对20__年建设的4万亩退耕还林工程进行重新验收,作为第二轮补贴的依据。同时这次验收结果将作为20__年考核各镇场林业生态建设的主要依据。因此,要求各地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时间长,投资规模大,范围广,检查验收既是考核工程建设成效的关键性环节,又是兑现政策的主要依据。验收质量不仅影响到工程建设质量,更关系到广大退耕农户的切身利益。因此加强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显得尤为重要。只有让我们的验收人员、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从思想上意识到开展检查验收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而在行动上高度统一,我们的验收工作才具有了思想基础和群众保障,验收工作也才能顺利开展。
二要加强组织,落实责任。林业检查验收工作重在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贵在积极协调配合,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林业检查验收工作工作的组织,认真督查各项服务措施的落实,对经费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影响检查验收的有关领导,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调查验收报告范文5
一、整治工作目标
严格按《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28号)要求和《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点对遂川、万安、安福、泰和等县的钨矿开发秩序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到20*年3月底,全市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依法全部处理;浪费破坏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超配额生产、非法走私和收购钨砂得到有效制止;矿山安全事故及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持证矿山开采行为更加规范。
二、整治工作内容
(一)对无证勘查、无证采矿的,有关县(市)人民政府要进行集中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坚决实行“两个停止”、“四个必须”的措施,即,停止供应火工产品,停止供电;窿口必须毁闭,采矿设备必须拆除,工棚必须拆毁,民工必须下山。并依据《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240号令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对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进行勘查、开采的,公安部门不得批准其购买、使用民用爆破器材,电力部门不得供电,工商部门不得发放营业执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不得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及时进行查处。
(二)对以采代探或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的,要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按无证开采予以处罚,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吊销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和其他证照。对以采代探的界定,以是否按照勘查设计方案施工、是否有选矿设备存在、是否有矿产品销售情况发生等要求为标准。
(三)对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规划禁采区内的勘查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府应责令其立即停止探矿行为,并将情况书面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对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规划禁采区内开采钨矿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具体措施是采取“两个停止”,做到“四个必须”,并依照《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对越层越界开采,不按开发利用设计方案施工开采,造成安全生产隐患和矿产资源破坏的,必须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回原矿区范围内开采,依据《矿产资源法》和《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五)对非法转让和非法租赁采矿权的,有关县政府要组织力量,认真核查,一经查明,责令立即改正,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转让和租赁审批手续。对拒不改正或不按期改正的要及时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和省国土资源厅,不得为其办理延续、变更登记手续和扩大矿区范围审批手续。
(六)对破坏环境、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环保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保护和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对在各类保护区的禁采区内进行开采的矿山企业和影响大矿安全生产的小矿,由当地县级政府予以关闭。对严重污染环境、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不符合安全生产的矿山企业,环保、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有关部门要及时收回所有证照。对拒不停产、停而不整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及时予以关闭,有关部门要依法吊销所有证照。
(七)有关部门要加强新设采矿权申报手续和资料的把关。对凡是不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产业政策、技术规范、“三率指标”、环保要求、矿山安全条件、地质环境评估要求、最低开采规模的新设采矿权,一律不予批准;对开采回采率低、矿产资源不能合理利用、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不符合矿山安全条件的采矿权不得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和扩大矿区范围审批手续;对证照不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要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其中,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公告必须关闭的矿山及环境污染严重的矿山,要及时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
三、整治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年2月12日—3月4日)
1、调查摸底。
各有关县政府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的所有钨矿矿山和钨矿勘查项目按“三查”要求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并报市钨矿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2、集中整治。
各县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按照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员,集中时间,集中整治,达到规定的标准。
(二)督查验收阶段(20*年3月6日—3月底)
各县完成整治任务后,县政府应及时向市政府提出申请验收报告。市整治工作组按照整治工作要求进行督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市政府写出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并达到验收标准。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28号),解决我市钨矿开发秩序中的突出问题,实现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有力措施。各县(市)政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钨矿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统一思想,克服困难,强化措施,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各县(市)政府要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依法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开展钨矿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做到进度服从质量,切实抓出实效,不走过场。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政府已成立以吴敏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钨矿开发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整治工作组实行定点督查和工作指导。有关县政府是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协调行动,联合执法,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治到位。
五、市整治工作组人员及分组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钨矿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市政府决定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整治工作组,在市钨矿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市整治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对重点整治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工作指导和组织验收。
调查验收报告范文6
关键词:水利 工程 施工 监理 质量控制
正文:
1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影响因素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影响因素有人为因素、材料因素、机械设备因素和施工环境因素等五个方面,通过监理工程师对这五个方面进行严格监控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顺利施工。
1.1 施工人员的因素。
施工人员是工程施工的主体,参与工程的组织、施工和指挥。施工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灵活性在工程施工中容易产生误差,因此在工程建设中监理工作人员应该根据工程建设的特点,严格审查施工人员的技术资质和施工经验,监督施工人员按照程序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对在施工中有违章作业的施工要求禁止,对工作人员的资质条件进行认真的审查。
1.2 材料因素
建筑材料是工程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质,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所用的材料有原材料、成品和配件等,建筑材料的好坏影响着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水利工程设施的使用[1]。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的要求严格地检查建筑材料,要抓好材料的试验和检查工作,严格检查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的出场质量证明材料,对施工材料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凡在检验中质量不合格的材料或产品不得使用,施工材料验收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材料检验和使用标准,从材料上确保水利工程的质量。
1.3 机械设备因素
监理工程师在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根据施工的条件和施工方式对拟投入的机械设备进行仔细的审查,禁止使用陈旧和淘汰的机械设备,保证机械设备在工程建设中处于最佳使用状态,以防因为机械设备的不良运行造成施工事故的发生[2]。
1.4 施工方式因素。
施工的方式应该有施工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等,施工的方式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施工方式不全影响工程质量和增加成本。因此,监理质量审查必须结合工程情况,对技术、管理、组织和操作进行全面的分析,严格审核和控制施工按照正确的方式进行。
1.5 环境因素。
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很多,如自然环境、管理制度和劳动环境等,环境的复杂性决定了对工程质量影响的复杂性,如温度、湿度、季节等影响着工程质量[3]。因此,监理人员应监督和帮助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条件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
2 水利工程施工中质量监理控制的内容
水利工程施工是水利工程建设的主要阶段,通过施工把水利建设项目变成实体。施工阶段是监理质量控制的重点环节,施工中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有:
1)建立健全机构、人员、管理制度、技术资料及必须设备自身质量检查体系。2)对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施工合同签订后,对施工所需要求进行严格审查,核查水利工程施工单位的质量认证体系是否健全,组织机构的设置情况,人员和设备的配备情况,劳动组织和施工人员的技工水平,遇到自然灾害时将采取的防护措施,主要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已经到场情况,施工图纸准备情况和技术交底情况等。3)对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必要时组织人员进行图纸设计、划分工程项目,然后呈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4)做好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和规格的检查,对购买材料的检测报告、原始凭证和质量合格文件等进行核查,保证建筑材料的质量,对不合格的工程材料、相关配件及工具禁止在工程中使用,并要求承包商及时运出施工现场。5)监理工程师依据工程施工质量的标准对施工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检查机械设备性能是否良好,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机械设备要求当场报废和更换新设备。6)对水利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查看施工过程是否按照施工要求规范操作执行,检查一些隐蔽工程和施工难度大的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协助项目施工单位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有关的事宜。7)协助业主处理好在施工中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8)参与水利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撰写水利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书,在验收报告和验收证明上签证,行使工程质量监督的否决权。
3 水利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方法
质量控制的方法主要是监理工程师亲临现场查看施工全过程,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巡视,对施工完成的建筑实体进行检验。在项目建设中根据不同的情况选取项目检查、监督和评估的方式,对水利工程建设的重点领域、易产生质量问题的重点阶段设置质量检查点或控制点,严格监控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检测的方法分为仪器测量法、直观法和实验法。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中,要求施工单位自身对施工程序和工程材料进行检验,然后质量监理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材料或施工质量进行检验,以便提高工程质量合格率。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单位要正确地对待和处理项目施工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客观、公正和合理的工作态度处理合同中发生的矛盾,既要保证合同施工的质量,又要适当的加快建设进度。在工程施工中,监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全程施工控制,以施工中控制为重点,施工前期和施工后期控制为辅助,监理工程师通过施工材料、计算机技术、管理技术和专业技术对施工过程的质量问题进行事前预测,并对施工单位和人员进行指导性的质量保证培训。
4 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措施
4.1 严格做好事前技术报告审批关和开工条件审查关
在施工之前,监理工程师应该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和质量保证书,查看施工的机械设备,施工人员技能水平,工程施工材料能否满足建设需要,严格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报告、施工方案、质量报告、施工图纸等,以确保施工的质量保证。
4.2 建立施工质量检验监督制度
建立工程申报制度,购买和验收建筑材料及设备制度,施工材料和施工工具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检验及缺陷处理制度,隐蔽工程和工程关键领域的监理制度,施工中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制度和工程施工及工程质量的检验制度等。
4.3 制订工程质量检测的工作程序
水利工程项目质量检验必须执行“三检制”,即“自检、质检和联检”。首先施工承包商对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面仔细的检查,对不符合工程要求的建筑进行拆除和重新建设,并做好检测记录和填写《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通过自检合格以后,由监理人员协同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建筑进行二次检查,并评估工程质量的优劣和等级,对涉及重大隐患的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环节进行严格检查,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的标准目标质量执行。再由建设部门、管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监理部门、项目设计部门和施工单位联合组成质量检查监督小组共同检查,并评定工程施工的质量等级。施工质量检查与评定程序和标准必须依据《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和《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的有关条款和规定。
4.4 施工现场全程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从施工前期、施工中到施工后期对原材料、操作工序、操作规范和工程质量检查等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施工要求的应该及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并要求立即改正,质量检查程序及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按照要求执行“三检制”情况。
4.5 严格执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在工程质量检验中,必须在上一道工序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以防止施工产生质量问题而无法解决。水利工程检查验收可分为阶段性施工验收、分阶段或工期工程验收、单位施工工程验收和工程整体竣工验收。监理人员或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评定规程》复核工程质量,如果发现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工程,应该要求施工单位立即修补、返工或停止施工。
4.6 运用合同文件进行工程质量控制
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现施工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时,应该以《现场指示》或《监理通知》的方式干涉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正确施工,对施工中出现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建筑实体给予拆除或修补。
4.7 利用支付控制手段对工程质量控制
监理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可以通过资金分段支付的方式来控制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检验并评定工程质量的等级之后,把业主赋予的支付控制权力予以实施,才能给施工单位支付项目资金,这样有利于施工单位施工质量的保证。
5 结 论
水利工程是基础性工程,是国家投资建设的利民富民工程。工程质量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关键因素,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建设和投入使用,劣质的工程将会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损失和威胁。由于工程质量所引起的工程事故逐年增加,国家对工程质量问题非常关注,通过行政措施、经济措施和法律措施严格控制在工程项目中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以确保水利工程建设中质量不存在问题,保质保量的完成项目工程。
参考文献:
[1]莫明海.浅析水利工程监理的探讨[J].四川建材,2009,35(03):88 -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