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建设的意义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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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设的意义

社会建设的意义范文1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和谐社会

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经济获得了普遍快速的发展,与此同时,有限的耕地资源与建设用地之间的矛盾越渐突出。伴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村大量劳动力向城镇发生转移,耕地荒废与耕地过于零散问题突出,耕地资源浪费严重,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参考。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农户之间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的行为日渐增多,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获取一定发展的同时,土地流转市场不健全、程序不规范、流转范围狭窄和土地纠纷难处理等问题也是时常发生[1],从制度层面观照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显得尤其必要和适时。因此,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对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存在的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又称农村土地使用权,是指按照约定的承包合同协议,农民对土地所享有的耕种等各方面的权益,包括土地占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收益权和部分土地处分权[2]。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所有者依法将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转让给他人经营的行为,包括土地所有权的流转和土地使用权的变动。土地的转让、入股、出卖、出租和互换等是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形式。国家依法保护约定双方的合法权益,并通过法律形式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做出了相关制度规定。但是,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仍存在以下若干问题亟待解决。

(一)土地产权制度不健全。

土地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所在,农业进步与农村富裕必须制定一套有效的土地产权制度。现实中,法律法规与制度建设往往具有滞后性,无法跟上政策实施步伐。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三十年,但土地的实际流转过程中并非如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农户并不了解,村委对此也没有明确的要求与规定。另外,我国法律规定,农地的土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但同时又规定国家有权根据规划征收与征用土地。不明晰的土地产权与不确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极大的限制了土地的流转。

(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我国城乡二元结构长期无法改变,严重阻碍农村社会的进步。与城市市民相比,村民既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也没有健全的医疗保险保障。在大多数的农村,大批农民工迫于生活压力背井离乡去城市务工,除去基本工资,根本没有任何保障,使他们不得不有后顾之忧。在农村,土地对于农民而言,具有较强的社会保障功能,农民多是依赖农地养老。对于新生事物,即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缺乏信任,普遍存在不安全感。若是没有一套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农民就会担心一旦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出去就会失去生活保障,出于养老的顾虑,即使是外出务工,也会把土地留给家中老人和妇女来耕种。在非农收入不稳定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可以说是举步维艰。

(三)户籍管理制度不健全。

我国早在计划经济时代就设立了严格的户籍制度,在我国城乡户籍制度中,更多的是保护了城市居民的利益,而对农民进城设置了多道关卡。如今,随着城市与农村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很多原来属于农村范围都被规划到城市中去,部分农民可能变成城市居民。但是,在户籍制度的局限下,农民脱离土地来到城市,却得不到与城镇居民相同的待遇,不能真正赋予其城市人的身份。因此,在当前,户籍制度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农民无法解除与土地的依附关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一度陷入僵局。

(四)土地流转具体实施细则模糊不清。

在农村,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行为较为随意。多数农民在流转土地时不签订合同,只是简单地做口头约定,既没有法律效力,得不到国家的保护,又为日后发生土地纠纷埋下了祸根。不仅如此,很多村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操作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既不向上级部门上报,也不在本村委备案,造成土地经营权归属不清。不规范的土地流转行为会导致流转双方责任不明确,在纠纷中难以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破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正常流转与农业生产的稳定性。

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路径选择

(一)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虽从多方面对农村土地的产权和土地流转做出了相关的规定,但仍不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不明,土地产权主体不明确问题突出,都为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置了障碍。因此,为了有效促进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首先就要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加快土地法律法规的建设,对农村土地产权做出明确的规定,明确土地所有权属,使广大农民真正享有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所有权和处分权。除法律规定以外,各级村组织不得擅自更改或调整本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对于擅自调整的村集体或村干部予应以严格的处分,绝不姑息养奸。

(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农民固守土地,大部分原因在于土地具有保障农民生老病死的社会保障功能。因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灵活流转的真正实现,还需借助建立一套从上到下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救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的真正落实。村委可以通过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免除农户后顾之忧,增加安全感。首先,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对家有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民给予一定的物质救助,包括慰问金和食品的发放。对生活没有保障收入水平极低的农民,给予最低生活补助。其次,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土地保险制度。改变农民靠地靠儿养老的传统思想,推动养老保险和土地保险进村。再次,完善社会福利制度。村集体通过土地流转,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实现农业专业化,在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给农民发放一定农业福利。最后,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农民的养老看病带来便利,解决农民的生病问题。以上一系列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能够从根本上排除农民脱离土地的不安全感,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化进程,扩大土地流转的比例。

(三)变革户籍管理制度。

我国现存户籍管理制度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起到了一定的阻碍作用。要想使土地得到合理有序的流转,户籍管理制度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一方面,在户籍管理上,要取消对农民进城的限制,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另一方面,对于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应当赋予其与城市居民同等权利,享受同等的社会保障与福利。户籍管理制度应该在这两个方面做出相应变动,从而不断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四)加强监管,规范土地流转。

在国家的大力宣传与倡导下,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象已经较为普遍,流转中各种矛盾与利益纠纷也日渐显现出来。为此,村委应加大土地法规的宣传力度,向农民普及有关土地流转的法律知识。告知农民,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不能仅仅达成口头协议,还应依法签订有效的流转合同,明确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认定。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应健全健全相应管理机制,帮助农民规范流转合同,规范土地流转的手续,做好登记、审批和备案工作,使得农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有序稳步的推进。

三、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对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首先,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夯实了建设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指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二者是能动的双向互推关系。国富则民安,村民富则国家稳定,而国家稳定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性条件。衣食温饱得不到解决会成为农村和谐的最大隐患,进威胁到社会的安定和谐。在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通过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体制机制,能够减少农户流转土地时的顾虑和不安、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的一般程序,并且能够为农户流转土地提供制度保证合法律保障。经过村委的正确引导,村民的人均收入普遍得到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一方面,农村的富余劳动力转出务工经商,或者进入当地企业,以此来获取非农性收入。另一方面,部分农户承包成片农地辛勤耕种水稻和小麦等粮食作物或种植草莓、番茄、西瓜等经济作物来获取财富。还有少数务工者和年老体弱者,由于无力耕种农地,便将自己的土地转包出租给其他承包人获取租金。村民在多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势下,收入明显增长,经济条件越来越好,从而为和谐社会的建构夯实了经济基础,增添了和谐的社会因子。其次,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主体条件。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在引导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过程中,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农地的扩大规模经营都要求提升农民在知识、技术和等方面的能力。现代农民要求具有更高的道德素养,以促进农地的合理有序流转和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实现农村土地资源配置的高效化与科学化。而现代农民的形塑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主体条件之一。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口,农业人口占据了绝大多数,农民在建设和谐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农民素养的提高、知识的丰富和技艺的提高都在很大程度上为建设和谐社会塑造了合格且优秀的主体,而这只主体定将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最后,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了一定的制度条件。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制度建设是推进和谐社会建构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保障。而“三农”问题一直备受国家与政府的关注,农民生活与农业发展牵挂在党的心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不仅关系到我国农村的现代化进程,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是推动制度建设的需要,农村土地流转只有在法治的保驾护航下才能进行的更加顺利和规范。从而有利于建设和谐农村,进而建设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贺振华.农村土地流转的效率:现实与理论[J].改革,2008(3):11-17.

[2]陈小君.农杓土地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120-146.

社会建设的意义范文2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涉及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等五个方面,五者相互联系,互为补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统一体。这五者都与土地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土地与农民、农村的联系,进一步分析土地对新农村建设的意义,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一定的建议。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关于土地的主要政策与法规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国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农用地要转为建设用地,越来越多的农民会全部或部分地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因此建设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妥善解决好这部分农民的生计和社会保障问题,在政策和法规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严格保护耕地政策。主要表现在所有农村耕地转为城市工业建设用地的过程中,只有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才有权力,而且基本农田必须由中央政府来审批。

(二)土地承包经营制不动摇,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农业家庭经营的制度基础。

(三)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稳妥地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

(四)改革征地制度,探索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农地转用制度和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公正补偿机制。

(五)改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建立以城带乡的城乡建设用地统一市场。

(六)调整土地收益的取得、分配和使用格局,建立和完善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土地收益分配体系。

(七)开展农用地整理,改善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八)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因地制宜地推进村庄治理。

(九)强化对城乡土地用途的统一管制,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体系。

(十)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促进城镇化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有序转移就业的社会安全保障机制。

二、土地对新农村建设的直接影响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劳动对象和经营基础,在农业中,土地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生产资料。农业生产首先要表现为一种土地规模,即在具有一定肥力的土地空间上进行。其次,土地规模是其他生产要素规模的基础,即只有在一定的土地规模上,才能决定劳动力和资金的投入规模,其规模的大小最终取决于土地规模的受容力。因此,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土地对农民的影响作用将会越来越大。

合理利用土地不仅是增加农民收入、安排农村劳动就业的客观要求,也是保证粮食安全、支持城镇化的必要条件。我国人多地少,需要养活的人口数量大,并且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里人口数量还会继续缓慢增长,而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都是建立在土地基础之上的。只有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才能为我国经济健康快速地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三、土地及土地制度对新农村建设的间接影响

(一)土地征用制度对新农村建设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集体用地被征用为国家建设用地,但由于现行土地征用制度基本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其不适应性和滞后性日益彰显,在现实中表现出一系列制度绩效低下的问题。

推进新农村建设,就必须改革这种不合理的征地制度。当然,由于征地制度改革涉及耕地保护、城镇建设、工业发展、农民权益、政府利益等诸多方面,因此只能渐进推进。但是新农村建设中首先必须修改完善征地补偿的有关法律法规条款和征地补偿费的确定办法,切实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从中长期看,理顺农地转用中的经济关系,实现土地征收中的公正补偿,需要进一步深化土地市场化改革,缩小征地范围,将土地征收严格限定在公共目的,并在发展农用地内部流转市场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的同时,适度开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经营性农地转用市场,形成的土地市场价格体系为公共目的的土地征收补偿提供客观的市场参照,从而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区分公共目的和私人目的、公益性用地和私人性用地的新型农地转用制度和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公正补偿机制。土地征用制度一直是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土地所有制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影响

我国以国家和集体二元土地所有制为基础,与城乡企业、居民的身份相挂钩,依赖城乡分割管理的路径形成了城乡建设用地使用制度上的双轨制和城乡分割的建设用地市场,包括乡镇企业用地和农民宅基地等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市场化流转长期受到限制,直接阻滞了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双向流动和城乡经济社会的一体化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只有加快改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开通城乡建设用地市场,才能吸引城镇企业和居民投资农村、实现以城带乡式发展,促进农村的快速发展。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赋予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奠定了农业家庭经营的制度基础;同时,我国农民家庭经营的承包地,是农民重要的基本生活保障来源,因此土地所有制、土地承包经营制也是我国农村社会稳定的制度基础。因而要在完善农村土地登记制度,培育、发展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市场的基础上,开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市场,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三)土地收益分配体系对农村经济的影响

调整土地收益的取得、分配和使用格局,建立和完善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土地收益分配体系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任务之一。在我国现行土地价、税、费体系下,政府土地收益在农地转用和土地供应环节取得的多、在土地保有环节取得的少,以土地出让价款和费的形式取得的多、以税收形取得的少;在分配上,绝大部分土地收益集中在市、县级财政,中央、省和乡村两头得到的少;在使用上,投向城市地区的多、投向农村地区的少,投向经济建设的多、投向社会事业的少。这种格局加剧了城乡发展差距和征地引起的矛盾冲突,同时也驱使地方政府盲目扩张建设用地。

新农村建设,要对这种格局进行必要的调整。比如,提高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标准,加大力度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制定和完善全国性的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以及使用、转移和监督管理办法,保障对占用耕地的有效补偿;在明确界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用益物权的基础上,应进一步细分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对于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在法律上可比照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创设集体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允许其与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具有同等效力地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对于农村公益性用地和农民无偿取得的宅基地,可比照国有划拨土地设立集体划拨土地使用权,在交易许可管制下对其进行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土地收益基金专项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的具体标准,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更好更快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几点建议

(一)发展集约用地、规模用地,走内涵发展的路子

建设新农村应当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为目标,以提高土地效益为根本宗旨。将住宅分散、容积率低的住点,集中到一起,挖掘土地存量优势。变外延性扩张为内涵挖潜方式,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在经济比较发达和交通便捷的地方,进行科学的城镇规划,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产业和人口的集聚。鼓励土地置换,对按规划向城镇迁建的农村居民点,做好退宅还耕。

(二)注重农用地整理

农用地整理是精细化、集约化、节约化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是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国土整治、建设新农村的重要方式。通过规整农田灌溉渠系,发展节水灌溉农业,改良土壤,能够提高土、水、肥的综合利用效率;通过平田整地、归并零散地块、修筑梯田,能够促进土地集中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为提高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和农业集约化程度创造条件;通过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为农业技术的大面积推广应用创造条件;通过合理安排田、水、路、林、村,能够有效改善农业生态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农用地整理,无疑将是未来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

社会建设的意义范文3

社会实践结构性巨变的八种趋势

应当说明的是,所有这八种趋势都有正负两方面的影响,由于我们的着眼点是如何防范、消除那些影响和谐社会的失谐因素,因此我们的简要分析可能会更多地涉及这一方面。

第一,当代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引领着社会的信息化、符码化、数字化和网络化,提供了使失谐因素被激活的结构性条件,从而更易形成社会矛盾、更易引发社会动荡。这种发展趋势完全改变了传统上的时空内涵和形式,在地理限制几乎终结的同时,对时间限制的突破也达到了极致,社会事件更为频繁地从特定时空形式以及组织实体中抽脱出来,社会关系日益与“面对面的互动情势”相分离。一方面,社会事件所受到的各种有形的、可见的、实体性的制约和限制,正在迅速地被弱化。另一方面,一些不可触及的远距离事件甚至虚拟过程却越来越与我们的生活形成直接的牵扯。总体上看,当代社会生活更趋向迅速流变、动荡不居。我们在理论上将这种状况描述为“轻盈”、“灵动”、“流畅”,等等。在这种趋势下,社会现象往往是“无形无像无痕”的,一些难以察觉的迹象可以快速扩散蔓延,发展成为重大的社会事件,因而这一过程也更难以预料、捕捉和把握。其所带来的负面效果是,各种失谐因素极易得到激活,形成社会矛盾甚至导致社会动荡。

第二,当代社会“去集体化”和“去组织化”趋势的进一步发展,对社会分化过程形成了更强的催化作用。今天的现代性已经远远超越了以大规模集体行动和大型组织过程来锻造历史的那个伟大时期。从许多方面看,这促使社会内部的分离趋势得到了明显增强。正如一些社会学家认为的,这种变化一方面为“个人自由、自我实现、民主化、去中心化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减少了工作场所和社会中的等级制度”,但同时,企业“规模不断压缩、长期雇员不断裁减”、“劳动力的使用变得随机化,社会分化也会逐步加深”。在中国,自改革以来,社会组织模式的改造和重组在迅速发展,与此同时,“去集体化”、“去组织化”在近30年中也一直在持续。尽管这种“去集体化”、“去组织化”既是现代性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社会改革的一种必经过程,但在客观上,这一趋势毕竟在许多方面造成了个人与集体和组织的分离,助推了社会的离散趋势,从而对社会的矛盾和冲突起了较强的增效作用。

第三,劳动与资本的传统关系的破裂进一步推动了社会的两极化趋势,导致了新的二元化现象。资本的自由度在全球范围达到了空前未有的水平,劳动的束缚度却由于多种因素而有增无减。因此,资本的自由化与劳动的屈服,颠覆了古典现代性时期形成的相互依赖关系,这对于传统的劳资盟约造成了极大的动摇。同时,由于资本对劳动的雇佣越来越趋于流动性、临时性和随机性,劳动的自我组织性也因之大大被削弱了,在与资本的对峙过程中,劳动的协商、抗议和抵制能力在相当程度上已经丧失。在中国,这一过程表现得更为突出。由于劳动的过剩供给在一个较长时期中仍将持续,同时,劳动对资本的依赖远远超过了资本对劳动的需求,使得劳动要素对资本的吸引力进一步下降,也使得资本的“违约”更加频繁,劳资关系因而也更容易出现紧张和激化,甚至造成相互对峙的局面。更重要的在于,由于资本越来越多地依赖于抽象的非物质性劳动过程(如思想、符号以及象征和意义系统)来获得高额利润,这种情形直接导致了劳动世界本身的两极分化。出现在高新产业与下游产业、核心技术部门与边缘生产部门、高级白领与熟练工人、稳定就业与临时就业等等区分,典型地表现了劳动本身的深刻裂痕,也表现了新一轮的社会二元化趋势。

第四,有形劳动的社会地位急剧下滑,失去了过去的轴心地位,形成了社会分层的消极动力。社会劳动体系的轻型化、小型化和微型化成为了一种基本趋向,这种体系性变化对有形劳动产生了很强的排斥力。有形劳动传统社会地位的丧失带来了诸多的负面影响,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形成和固化。在我国,这一趋势的发展特别体现在传统工业和农业的衰落过程。这些行业对于信息化、符码化、数字化和网络化的技术发展趋势的接受能力和适应能力都十分有限,因而其从业群体及人员基本上可以说是“经济体系中最为廉价、最可变更、最可任意处理的部分”。这些群体和人员在社会劳动体系中的弱势地位是根本性的,这种弱势地位会继续对他们的其他社会地位带来传导性影响,最终形成了他们在社会分层、收入分配、资源和机会占有等方面的被动处境。当然,合理的政治、政策和制度安排能够使这一过程产生的矛盾得到改善或者缓解,反之,则会使这类矛盾进一步恶化。从目前看,上述弱势群体在就业、教育、社会流动、福利和保障方面都处于极为不利的处境,其弱势地位在不断地被固化,从而进一步成为远离主流社会的边缘化部分。

第五,经济活动性质的转变使社会风险不断扩大和加深,对经济与社会的安全基础都形成了极大的销蚀。这一点尤其表现在虚拟经济的膨胀与升级。2000年底全球虚拟经济的总量已达160万亿美元,而当年各国国民生产总值的总和只有约30万亿美元,即虚拟经济的规模已达实体经济的5倍。全世界虚拟资本日平均流动量高达1.5万亿美元以上,大约是世界日平均实际贸易额的50倍。而且,电子商务、电子货币的发展及套利行为的普遍化仍在推动虚拟经济规模的继续膨胀。这种趋势对经济安全与社会安全都有很大的影响。一方面,虚拟经济使资本与劳动的相互依赖关系更为弱化,其所造成的趋势使资本的食利性、寄生性更为凸显和普遍化,这对整个社会生活和价值体系的负面影响是空前的。另一方面,由于虚拟资本的超时空转移、支付和兑换,使不同形态资本的运作进一步脱离了有形转移的限制,这就使得虚拟经济本身具有的不确定性、波动性极易发展为失控,从而使经济和社会风险转变为事实。

第六,财富分配和风险分配所带来的双重社会压力,使得社会矛盾的根源更为深刻、表现更为复杂。在古典阶段,社会分配的核心问题主要集中在收入和财富的分配方面,在后古典阶段,社会分配的重心则转移到了对于风险的分配。财富分配的压力逐渐让位于风险分配的压力,是西方现代性经历的一种演变进程。正如有的社会学家所指出的:“古典现代性阶段的理想是平等,而高级现代性阶段的理想则是安全”。借助这样的比较,可以看出现代性在我国社会的一种特殊情势,即古典阶段的社会问题与后古典阶段的社会问题的复杂扭结与重叠,这迫使我们目前不得不同时面对着财富分配和风险分配的双重社会压力。对后一种社会压力,我们的关注和研究还远远不能适应社会风险化趋势的迅速发展,这造成了在社会福利、保障、保险的理解和对策方面的局限性。我们认为,对于我国所面对的这种财富分配和风险分配的双重社会压力加强认识和研究,建立起关于社会分配的内涵和性质的动态性观念,将在很大程度上扭转社会福利、保障、保险的研究中存在的不适应,能够使我们提供的政策和对策建议更为积极、现实和具有预见性。

第七,生活世界与系统世界的不平衡关系为世俗事物的神圣化添加了助力,对社会信念和价值观造成了深度腐蚀。我们已经看到,社会生活中神圣事物的世俗化和世俗事物的神圣化趋向,也即“神圣与世俗的置换替补”的趋向,越来越明显。以往的市井俗物反而显示出自己吸引力,不断填补着失去旧神圣后出现的空缺,形成了一场新的造神运动。世俗事物的神圣化成为了一种主导性趋势。这种价值替代和神圣重建趋势的发展,对人们的主观心理和日常行为都造成了更为深刻的影响。在我国,相对于市场化经济和国家行政这两大系统对社会生活世界的渗透趋强,第三部门即社会领域自身的发展明显滞后,导致了生活世界本身具有的共同意义和价值的建塑功能严重萎缩。生活世界与系统世界的这种失衡,使得对神圣事物魅力的祛除再度升级,并助推了新一轮的世俗事物的神圣化。在社会生活中,人们逐渐习惯于用利益博弈模式来理解和处理人际关系,而疏于培育价值认同、相互信任、资源共享的意愿和能力,因而公共精神和分享生活的兴趣日益流失,这对于社会合作过程权利义务的履行都形成了破坏性影响。而且,由于对特定现象或事物的价值评价越来越带有明显的实用性、随机性和流变性特征,如果理想与现实、崇高与实用、道德与功利、未来可能与当下兑现的追求面对分裂和对峙,需要在两者之间作出取舍,那么人们往往选择后者比选择前者更容易。

第八,社会中的传统性与现代性、古典现代性与现时现代性、旧式现代性与新型现代性,以及全球变迁与本土社会转型,各种因素和传统之间的关系更加盘根错节,这种影响仍在不断助推社会生活中的一些复杂症候。如社会生活体系中的“错位”;生活性状的“只要暂时、不求永久”;社会关系的“弱结合”趋势;政治型塑力量的转变,等等。

这些代表性的趋势,就是当代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深刻时代背景和它必须认真应对的问题。

社会实践结构性巨变的社会影响

社会实践的结构性巨变,造成了当代社会的不同于过去的特点、构架,造成了旧式现代性的衰落、新型现代性的兴起,更使得现代社会和谐的“问题性”方面突了出来,具有了新的时代含义。

第一,这种结构性巨变,造成了当代社会的不同于过去的特点。社会学家们对此作了种种的描述:法国的理论家提到“不稳定性”,德国的理论家提到“不可靠性”和“风险社会”,意大利的理论家提到“不确切性”,英国的理论家提到“不安全性”——但是所有这些,都考虑到了在全世界、以各种形式、在不同名义下经历的人类困境这一相同的方面。与此类似,我们中国理论家则常常提到“非协调性”、“突发性”等。这些特点告诉我们,当代社会和谐不同于传统和谐之处,是与世界性的人类困境联系在一起的。

第二,这种结构性巨变,也造成了当代社会不同于过去的构架。古典现代阶段的社会实践过程有其特定的构架,表现出一种刚性而固定的结构特性,社会的各个领域曾经边界分明、线条清晰,当时社会的利益结构、关系结构、权力结构,以及阶级和阶层、群体和组织、行业或部门,还有城乡结构、区域结构等,都显露出这一刚性而固定的特性。而今我们发现,这种传统的结构特性正在被销蚀,社会实践的各个结构领域越来越流变、柔软并具有弹性,它们自身的中心、边界和等级不断地扩展、收缩和相互交叠。在这些变化着的结构领域之间的地带,大致分辨得出一些若隐若现的网域在不停地形成和消失。以往实践过程中筑成起了一个个停靠点,似乎正在一点点地被溶解掉。

第三,这种结构性巨变,还造成了旧式现代性的衰落、新型现代性的兴起。20世纪后期、特别是80年代末以来,古典时代的旧式现代性挥别了过去的辉煌,走向衰落,表现之一是它的两难困境、它的不可克服的鸿沟依然随处可见:富裕与贫困、发达与落后、繁华与凋敝、兴盛与破败等等。在这组巨壑汇成的背景之下,凸显出了对和谐的追求——这是古典现代性留给我们的未竟之业,也凸显出了“构建和谐”的时代意涵——这是一个需要付出持续的艰巨努力才能达到的目标。这也标志着以克服旧式现代性缺陷为己任、以和谐协调为标志的新型现代性的不可抑制的兴起。

在当代中国,社会改革不断推动着社会转型的提速,生活本身、社会实践活动的方方面面——活动方式、交往方式等等,都经历了急剧变迁,目前也走进了一个新的转折期。这个伟大的、充满生机的、既取得前所未有社会进步又付出沉重社会代价的过程,使我们能够从经验上更直接地体验到上述“社会实践的结构性巨变”和它具有的两种力量,体验到我们必须面对社会实践发生了并且正在发生着结构性巨变的社会,也体验到社会矛盾多发期活跃期的必然性、构建和谐社会的艰巨性,以及采取建设性态度加以积极对待的必要性。

积极的建设性批判态度

社会建设的意义范文4

一、新型社会教育是实施农村教育的好形式

1.政府保障性。教育历来是由国家主要投入、政府负责主导的,但是作为广泛意义上的社会教育,直接由政府组织全面实施,这无疑是教育体制上的一个创新。“十五”以来的6年中,省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830万人次;2006年,全省各类职业学校集中培训“两后”毕业生30万人次,组织250万农村劳动力参加了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2007年,南通市36所中等职业学校和129所乡镇成教中心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6.59万人次,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6.05万人次,通过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6.54万人。

2.社会显现性。传统的社会教育主要是通过社会管理、公众舆论、传统习俗等现象潜移默化地实施隐形性感化教育。其功能是有限的,也是不全面的。而新型社会教育,在政府公共权力基础上形成了一种社会动员机制,在这一机制的作用下,充分发挥其权威的影响力和公信的感召力,从而使其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项显著的活动内容,成为整个文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农村建设体系中的必需指标。

3.社会广泛性。农村新型社会教育的惟一宗旨是提高全体农民的综合素质,其核心就是培养一大批新型农民,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适应广大农村工业化、城市化、产业化发展的要求。这就决定了农村的社会教育必须面向全体农民。江苏建立和完善了数字化远距离教育培训网络和县、乡、村的培训教育网络,并利用其辐射、延伸、拓展的功能,有效地覆盖了大江南北的广大农村。

4.活动计划性。“十一五”期间,江苏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主要教育培训目标是:全省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60万人(确保50万人);培训农村劳动力60万人。各市、县、乡村也都相应地制定出计划,并依照计划扎实有效地予以推进。张家港市杨舍镇到2008年年底前的4年中,各级各类的农民教育培训总量达16万人次。

5.内容形式适用性。根据“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和“三农”的特点,在社会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上确定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适用性教育路子。从内容来说,已由科技知识普及、职业技能培训,向政治政策、民主法制、公民维权、安全稳定、人口因素、自然环境、社会生活、休闲娱乐、文明和谐等方面拓展。从教育培训的形式来说,有普通高等职业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有县(市)职教中心等职业院校的非学历资格证书培训,有乡村教育培训机构的不定期短期培训,有实用技术和经营项目的专项培训,有文化、科普、时政、法制、社会生活、新农村建设等正常性专题宣传教育,还有专业人士的拜师带徒式学艺教育。更有利用农村现有的种植、养殖典型场所,作为实验、实习基地,进行短平快的现场培训。

二、新型社会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想教育机制

新型社会教育在江苏的“两个率先”实践中,充分显示了强劲的社会功能和深刻的社会意义。

1.迎战知识经济信息时代的严峻挑战。随着以数字化和网络化为特征的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现代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方式越来越依靠知识的生产、扩散和应用,这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然而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极大地制约了我国农村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影响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社会的持续进步。因此,要努力克服生产方式落后、生产效率低下、经营模式粗放、与市场经济脱节的现象,使其尽快地与我国的整体市场经济相适应。在这里,重要的途径是以新型的工业化致富农民,以城市化带动农村,以产业化提升农业,促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2.有效地实现对新型农民的培养和训练。由于城乡之间、工农之间事实上存在着的差别,农民子弟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深造后,基本上不再返回农村,特别是不再从事农业的生产和经营。为了尽快地提升农业的经济品位和农村的社会档次,唯一的办法就是要正视“三农”的现实,从实际出发,以现有的农村人口和农业劳动者为基础,不等、不靠、不依赖,只争朝夕地做好现有农民的教育转化工作。

3.改造乡村文化,促进乡风文明。总的说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导的我国农民所特有的纯朴乡风,是我们极其宝贵的精神财富。但是囿于农民一家一户的经营模式、传统分散的生产方式、低水平的半自然经济的生活现实,导致他们的思想观念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经济和社会形势,要克服前进中的思想障碍,只能将教育寓于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幸福致富的现实工作之中。只有经过改造过的能与农民的现实生活紧密联系的、与农业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农科教相一致的社会教育才能担负起这一历史任务。

4.塑造公民意识,推进基层民主。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在这里,关键是要获得广大农民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然而,这种民主积极性的形成不是孤立的。一种好的民主政治必然是以好的经济为基础,以先进文化作为支持的。广大农民在一个好的社会教育体制内,将会得到思想政治、科学文化、民主法制、专业技术、社会生活等多方面的教育,这有助于人的全面发展,使农民的综合素质得到有效的提高,并在这一基础上,完备地塑造出公民意识,形成正确的民主参与理念。

5.强化基层动员机制,确保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由于农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特殊性,党和政府在农村中的动员效应比较迟钝,权威效率也不高,这是当今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个难题。基层党政组织如能抓住社会教育这一关键,走好社会教育这步棋,并智慧地应用好社会教育这一网络,正确地发挥其整体功能,将会有效地强化乡村的群众动员机制,高效率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三、建立和完善全民社会教育机制是时代的要求

1.新型社会教育体系的关节点在乡镇。乡镇一级的党委和政府的积极性调动了,发挥了,就可以上联县市规划,横组乡村资源,下结村组网络,提纲挈领地使农村的全民教育体系成为事实。目前在苏南的富庶之地和沿江的苏中地区,乡镇一级领导把农村教育看作是一项政治任务来组织实施,并在实践中真实地看到了它的政绩效应,因此效果颇佳。

2.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中,县市一级是决定胜负的前线指挥部,是农村建设第一线的中枢机关。乡镇领导在新型农民培养教育上的积极性,很大程度上是靠县市的组织领导来调动的。乡镇的不少具体困难也是要倚仗县市的支持帮助才能解决的。特别是教育培训经费的筹措,农业生产经营信息的共享,科技活动的下延,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种植、养殖业的开发,招商引资途径的介绍、推荐。所有这一切,既可以引领乡镇经济,促进社会发展,也更能为农民教育和培训提供机遇,搭建平台,优化环境,创造条件。

3.切实实现“职成普”三教统筹兼顾。由于农村人口结构的深层次变化,农村的中小学教学资源相对富裕,学历型职业教育的发展也比较顺畅,我们应在“职成普”三教统筹兼顾方针的指引下,利用好普通教育的富余资源,借助于职业教育的现成条件和专业成就,为农村的成人教育打开局面。并且在这个统筹兼顾的基础上实现农科教的有效结合。

社会建设的意义范文5

关键词:道德困境及原因 道德修养 经济发展 道德法律化

何为“道德”呢?这是人类文明发展里一个极其重要的命题,虽然这一命题探索历史悠久,在其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上前人都留下了巨大成就,但它依然吸引着当代各社会学学者所为之孜孜求索。正如先生所说:中国不是一个无法无天的社会,是一个礼俗社会,一个熟人社会,它无讼,不需要诉讼。这个更加显示了“道德”在中国社会运转中的重要地位。在众多学说中,形成了以中国“儒家学说”为核心的“东方道德观”,以及古罗马奴隶制基础上产生的“西方道德观”。而这两种分别植根于东西方不同政治,经济,文化土壤上的道德观也以其切合实际,顺应时代而深入人心,潜移默化并深远持久地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举止。在当代的“道德”研究中,普遍认为: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内心信念来维系,是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

例如:扶奶奶过马路少了,个别官员生活作风腐化,等,向我们展现的是,人们对“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的忽视。如果人们不再热衷于 “尊老爱幼”,不再有“捡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的公民自觉与光荣感,而这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是极其有害的。而“家”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之一,在社会稳定,国家的发展中又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家庭美德对于,维护家庭和谐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具有基础性意义的大事。“恪尽职守”的职业道德对于社会的正常运转同样是不容轻视的。

那么,为何当今的社会会出现诸如此类的道德问题呢?究其原因,我认为有以下三点:

第一是“西学东渐”的冲击。传统道德是以 “儒家学说”为核心,以“三纲五常”为基本内容,这一道德观维系了中华人民几千年的发展。然而近现代以来,历经两次重大开放:1840年的“”与1978年的“改革开放”。虽然这两次开放的历史大背景有着显著不同,虽然两次开放都是以“经济”为目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两次“开放”在客观上都促进了“西学东渐”。正是这种以“资本”“民主”“开放”为代表的西方文化的传入,推动了东西方文化的交流与碰撞,对中国固有的传统道德观形成了巨大冲击,打破了人们对“拾金不昧”“贞洁”“尊老爱幼等”优良传统道德观的“绝对信仰”,从而给当代中国人的“道德抉择”带来了一定混乱。

第二是经济发展不够成熟。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建筑。经济发展发展水平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道德水平。从人类本身而言,“人”首先是动物,然后才是人。正所谓“环境显然给予人类生活一种极大的限制。虽然人类可以在极端条件下短期生存……但是,没有人类群体会在这里繁衍发展”,当资源十分有限时,人们不得不舍弃“道德”而选择“生存”。例如:在今天依然贫穷的非洲,部落之间,国家之间为争夺粮食,水源战乱不断,大灾之年甚至出现人吃人的可怕现象。

罗国杰教授认为,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的道德体系,是时展的要求,是现实生活向我们提出的一项重要、艰巨、长期而又紧迫的任务。 加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建设,是“以德治国”的一个重要体现,是社会经济能否持续健康发展、民族精神能否得到更好弘扬、道德风尚能否日益改善、社会秩序能否长期稳定的重要关键。而这也正是当代中国道德伦理界所为之孜孜求索的重要原因。当代的中国正处在转型时期,改革进一步深入,政治、经济、文化都在发生着深刻变化。如何突破并解决当前所面临的道德困境成为今天我们道德研究的重心。

要真正寻得问题的突破与解决方法,唯有从原因中分析提炼出并加以总结。在笔者看来突破与解决路径有以下几点:

首先,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是构建当代中国道德高地的首要任务。法国历史学家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中这样写道:革命一起废除了宗教和法律,人的精神开始失去平衡,不知道什么时候该停,什么原则可以参考。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明确指出:我们党要始终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由此可见,社会主义道德观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拥有社会主义文化时代的先进性。它是中国化的产物,是与中国当代实际的结合。而社会主义道德观的树立包括三个方面:1、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道德传统。传统道德深深植根于中华文化,历经历史的大浪淘沙,以“爱国主义”“和”为代表的中华民族优秀道德传统至今不衰。2、弘扬社会主义道德。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3、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当代中国掌握和践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公民提高自身道德素质、锤炼道德品质的重要途径。

其次,科学发展经济是道德建设的基础工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道德作为社会意识的一种,永远无法割裂与社会存在的关系。人类的文明包括: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经济水平的提高,使得这个社会有更多的可利用资源(生存资源),直接推动物质文明提高,正所谓只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道德”问题的研究与探讨才有意义所在。与此同时,物质文明间接推动精神文明——较为发达的经济为教化民心,提高教育水平的作用也是不言而语的。

最后,促进道德与法律的有机融合是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严复在翻译孟德斯鸠的《法意》时有这么一段按语:西文法字,于中文有理、礼、法、制四者之异译。这非常清晰地展现出古代中国道德法律化的特性。然而在当代中国,建构在西方法律文化下的中国法律却轻视了这一特性。但是,反观新加坡这一开放程度以及西化程度远大于中国的国度确保留下了这一法律特性。新加坡用严刑峻法实现其高道德标准管制成为这个国家法制的一个重大特色,例如:使用厕所后未冲水、在非吸烟区吸烟、乱过马路、地铁上喝水或进食都会导致罚款;随地乱丢垃圾则可能面对强制劳役等。而以此带来的是新加坡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快速发展,生态环境优美。由此可见,道德法律化对于今天建构道德高地,构建和谐社会依然有其生命力。

综上探究,当我们回归到这则笑话中,我们不难看出,要使社会上不和谐的画面不再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中,就需要我们加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建构。这对于正处在转型期中的中国而言,将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其艰巨性与复杂性充分表明了:不能单纯地只从道德入手,而是应该从道德、经济、法律多方面、分层次地入手,多管齐下,这样才能够标本兼治,从而建构起社会主义牢固而坚定的道德高地。

参考文献

1.著:《乡土中国》,辽宁人民出版社,2012年

2. 陈先达,杨耕编著:《哲学》(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

3.(英)弗思 著, 译:《人文类型》,辽宁人民出版社,2012年

社会建设的意义范文6

关键词:群众文化;和谐社会;意义;党建设;人文

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群众文化建设的重要关系

1、社会主义群众文化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

发展并构建社会主义社会群众的先进文化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是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同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基础工程。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而言,没有了文化就好像是人没有了灵魂,变得冷漠、毫无生机,失去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别谈所谓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文化因素已经作为一个重要的部分渗透其中,文化为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精神支持、思想保障。反而言之,如果没有了文化渗透、文化积淀的和谐社会是无法实现的,没有和谐群众文化就没和谐的社会根基,没有社会发展的潜质。因此,我们说建设社会主义群众文化是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条件。

2、社会主义群众文化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和谐社会讲求的是坚持以人为本,把人的发展作为重中之重,为此,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群众文化的建设就是重要体现。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既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文明的目标,又是我们自身文化发展、进步的重要要求。群众文化建设的发展为构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为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提供了强大的后盾保护作用,承载了化解社会矛盾,增强了社会、人民群众的凝聚力和生命力,有力的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因此,社会主义群众文化不仅仅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和表现,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文化源泉和精神支撑.更是衡量社会和谐水平的重要尺度。

二、 社会主义群众文化建设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我党从我国社会主义具体实践和我国的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出发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战略任务。那么如何通过贯彻执行党十七大上提出的战略精神来实现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群众文化的愿景呢,这是一个重要问题,也是我们亟待解决的新课题。那么,群众文化建设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什么重要作用?

1、社会主义群众文化为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精神支撑

树立共同的理想、提高民族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离不开文化的引导和精神的整合,而群众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式有着很强的传播能力和整合能力,它是信息的传播媒体和舆论的载体。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通过积极的创作和弘扬群众文化产品,通过诸多的群众文化活动,可以表达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心和信心,可以表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美好愿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好宣传、鼓动效果,使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加深入人心,进而促进全社会形成一种以和为贵、以和为善、以和为美的良好社会氛围和社会环境。同时,构建社会主义群众文化对群众自身的文化水平、国民素质都是一个很大的提高,教化了群众、陶冶了情操,使得人们有着良好的品质和精神风貌,在潜移默化中使中华文化代代相传,形成“天下大同”的理想社会状况。

2、社会主义群众文化为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智力支持

群众文化不置可否的为群众乃至整个国家提供知识力量,扩大知识领域。通过群众文化的交流和发展,可以促进人们在群众文化活动中增长知识、经验和才智,为广大群众提供终身学习的空间和条件,不断的提升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形成寓学于乐、寓教于乐的氛围,进而有力的促进整个国民的素质和文化水平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得以顺利实现。

3、社会主义群众文化为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环境氛围

环境对于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良好的社会环境、良好的学习环境对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很是重要。尤其是当我们处在一些“历史机遇期”和“矛盾凸现期”。随着我国社会出现的利益主义多元化、贫富差距加大等矛盾造成的一些不安的社会情绪,那么想解决这些不良的情绪不仅仅需要我们在政策等外部进行调整,还需要我们消除群众的心理问题,这时文化活动的作用就日趋凸显。通过群众文化的建设加深了群众对我国国情的认识,架起沟通心灵的桥梁,粘合各种心理裂痕,调和各种矛盾,使人们消除隔阂,增进了解,营造融洽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群众文化的几点建议

1、要充分重视群众工作的文化建设

2、要增加文化设施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

3、培养群众文化专、兼职干部队伍建设

4、要高度重视群众文学艺术的创作

5、加大对群众文化建设的宣传力度

四、总结

正确认识建设群众文化的意义,把握好科学建设群众文化的内涵,积极探索实践的经验,构建良好的人文环境,坚持建设群众和谐文化。建设群众文化对于提升我国国民素质,继承和发展我国的传统文化、弘扬我国的优秀文化精神,维护和宣传社会核心价值体系,营造文明健康的社会风气,构建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有着重大的意义。因此,我们要将建设社会主义群众文化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位置,必须加以重视。

参考文献:

【1】刘庆光 内蒙古鄂温克旗巴雁镇政府文体广电中心【J】黑龙江科技信息(HEILONGJIA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2011(6):第12页—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