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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安全概念范文1
【关键词】 公共卫生;管理机制;理性思考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2-1192-01
我国的社会公共卫生机制是在改革开放后而逐渐形成,在此期间,我国针对卫生与健康相关产品构建了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卫生机构、卫生管理专业人员等,形成了一套与公共卫生相联系的法律体系。在各个地区也建立了各级卫生防疫,这些卫生机构承担着大量的卫生监督工作,为保障人民健康与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共卫生监督机构也在逐渐的完善,其职能也随着我国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而不断完善。因此,随着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其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首先要明确职责,协调管理职责,确保公共卫生管理机构有财政作为保障;其次就是要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法制化公共卫生管理制度;最后就是要确保长效机制必须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
1 公共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的概念
长效机制就是要通过建立一种机制来发挥其长期效用,机制就是机构和制度,机制构建的目的是要充分利用有限的监管资源,发挥其最大的效用,从而提升监管的效率。公共卫生管理体制是通过建立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机构中的职责部门,划分机构的权限和隶属关系,从而形成长期有效的制度体系。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其中较为重要的内容就是卫生监督制度,卫生监督制度在较早的时期内就已经实施,卫生监督制度是公共卫生事务的重要形式和手段,卫生监督制度对于改善我国的卫生状况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对流行性传染病的控制,其行使的一切权利都是要依据法律为保障。公共卫生管理是国家管理的范畴,其宗旨是服务于全体国民,坚持宪法原则和宪法精神,以合法的行政管理方式为手段,发挥其行政权利。公共卫生管理以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为行政理念,其为我国国民的身心健康以及维护社会环境的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 建立公共卫生管理机制的必要性
一是构建公共卫生管理机制是为了满足国家发展的需要。公共卫生管理机制是维护我国政治与经济稳定的前提,我国在经历了一场SARS战役中,对公共卫生管理事业更加的重视。可见,公共卫生与国民健康有着很大的联系,而且公共事业的发展必须要与国民经济相适应,与社会发展相协调。随着我国发展进程的加快,各种公共卫生问题也暴露出来,例如我国的打工潮的新起以及旅游事业的国际化,其带来了各地人口的大流动,一些流行性传染病,诸如性病、肠道、呼吸道传染病等,因此,公共卫生管理必须要面向全社会,以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完善公共卫生管理体制。
二是构建公共卫生管理机制是为了保证人们的生命安全。公共卫生与人们的生命安全有着直接的联系。公共卫生属于国家安全的部分,公共卫生管理机制关系到国家的发展,甚至决定着一个民族的兴衰。可以说,公共卫生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公共卫生的作用是对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主要是疾病爆发流行和突发性事件。为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就要制定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公共卫生管理。
三是公共卫生管理要履行其职能,必须要依靠法律。公共卫生管理体制的建立要依法履行其职能。公共卫生管理依靠法律来协调各种活动,管理的目的是服务于公民利益,保证工作开展具有权威性。建设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构建完善的管理制度,以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安全。
3 公共卫生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共卫生管理在危机管理机制方面较为缺乏。危机管理的范围主要是预测可能发生的危机,针对自身和外部的环境,危机管理将预测出来危机,制定解决的措施,能够保证管理工作顺利实行。但我国的卫生管理体制比较落后,管理职能不够清晰,加之政府的投入不足,导致资金分配不够合理,趋向于功利性。
二是公共卫生管理未建立应急和预警系统。公共卫生管理属于公共事业,必须要建立常规的预警系统。但公共卫生管理却没有建立这种预警系统,一些部门缺乏危机意识,没有与民众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以致一旦发生危机,各种支援准备力量就会处于缺乏状态。
三是公共卫生管理缺乏危机公关措施。危机公关是为了安抚民众,依据一定的指导原则,运用公关的措施将危机发生的机率降至最低。但这种危机公关措施仍是缺乏,危机事件处理效果不佳。
4 公共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的构建
一是公共卫生管理必须要建立职责明确的管理机构,保证管理工作相互协调。由于公共卫生涉及到的内容很多,包括卫生、财政、医疗、环保、治安等,如果只依靠卫生行政部门的力量来进行管理,其管理力量还是很单薄。因此,公共卫生管理必须有统一的领导,成立各级公共卫生领导、协调委员会。公共卫生管理机构要明确职责,逐步形成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能机构。
二是公共卫生管理要建立完善的预防和应急制度。公共卫生管理要将疾病预防制度落实,预防制度的建立要依据法律,各项制度要依法落实,同时要建立应急处理制度,有效的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制度的建立要先落实指挥体系,其次是应急预案,之后是应急防护措施,加上备齐、应急物资储备,保持畅通的信息沟通。
三是公共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确立法制化的机制。
公共卫生的法治机制要先立足于法律。公共卫生法制建设的问题主要是有法不依、执法不力,部分卫生管理人员对法律知识认识的不够深刻,没有认识到卫生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因此,公共卫生管理必须要依据法制化,提升社会卫生法律意识,加强卫生法的宣传教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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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安全概念范文2
1.1我国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建立起了公共卫生管理服务机构,包括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精神卫生组织、实验检验中心、护理院,医疗急救中心,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民政、慈善组织等。但不同地区因受人口资源、经济发展水平及城乡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公共卫生管理服务机构并不能做到全覆盖,而且服务能力参差不齐。在我国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受不同地域条件的影响和相关利益的驱动,部分地区尚没有建立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还有部分行政管理者为了实现短期成效,造成公共卫生服务铺张浪费,缺乏对公共卫生事业长远发展的思考和举措。而即使在某些城市中,也有部分地区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部分地区政府对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不热衷,职责划分不明确。因此,为了促进公共卫生事业的顺利发展,必须要进行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职责明确,加大农村地区扶持力度,实行公共卫生事业的全面覆盖,以此促进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1.2我国公共卫生面临的问题目前,我国甚至世界范围内公共卫生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重大传染疾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产生的威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加之人们生活习惯及行为方式的改变,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和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成为了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主要因素;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建设仍然不十分完善,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仍无法做出及时有效的反应,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由于卫生条件较差,公共卫生基础薄弱,在遇到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时常常感到力不从心。
2预防医学的发展及其特点
预防医学是研究疾病的预防,强化身体素质的举措和改善和创造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环境和生活条件的科学[4]。它是从医学科学体系中分化而来,它又与临床医学存在不同,主要表现为预防医学是以广大人群为对象,而不是仅限于某个个体。预防医学主要是以预防为主要指导思想,运用现代医学知识和方法研究环境对健康影响的规律,从而制定预防人类疾病发生的措施,已达到促进人类健康,预防伤残和疾病的目的。预防医学的特点包括:以广大人们群体为对象,以健康和无症状患者为重点,更加突出预防的作用,更具人群健康效益,研究方法上更注重微观和宏观相结合。
3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的关系
3.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的共同点从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的概念和特点可以看出,公共服务和预防医学的发展轨迹相同,其工作对象均是广大群体,都是以预防为基本手段,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保证人们的健康,延长寿命,促进社会长治久安。
3.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的不同点首先,公共卫生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其属于的是行政管理的范畴,而不是一种医学行为。预防医学作为医学的一个分支,其属于的是临床医学的范畴,本质仍然是医学。其次,公共卫生是一种更大范围内的健康保障服务,其本质是政府利用政策对整个社会的卫生工作进行宏观调控,并且进行卫生政策的制定,规划和执行,从而保障人们的健康。预防医学则从医学的角度对社会群体的疾病预防和具体的预防措施进行研究,从而保障人们的健康,其工作范围较公共卫生要小。最后,二者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同,公共卫生从业人员需要具有管理学和社会科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而预防医学作为一门自然科学,其对于基础医学知识的要求更高。
4结语
公共卫生安全概念范文3
关键词:我国 公共卫生系统 结构
2008年10月出台的新医改方案。公开征集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其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并特别强调要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但从收集到的意见中可以看出,目前对于“何为公共卫生及公共卫生系统”仍颇有疑虑和争议,因此有必要利用科学方法建立逻辑架构,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公共卫生系统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建议,以供参考。
一、公共卫生的定义及内涵
1、公共卫生的定义、内涵。要想科学合理的建立公共卫生系统的逻辑架构,首先必须对“公共卫生”的定义及内涵加以深刻的理解。国内外学者对于公共卫生的定义与内涵已经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论述。1923年winslow曾给公共卫生下了一个比较经典的定义:“公共卫生是防治疾病、延长寿命、改善身体健康和机能的科学和实践。公共卫生通过有组织的社会努力改善环境卫生、控制地区性的疾病、教育人们关于个人卫生的知识、组织医护力量对疾病做出早期诊断和预防治疗,并建立一套社会体制,保障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够享有能够维持身体健康的生活水准。”此后还有许多机构和学者提出过不同的定义。虽然定义有所区别,但其内涵还是有相通之处。从核心来看,公共卫生围绕的是人群的健康,与临床医学以个体健康为中心明显不同;从学科领域来看,公共卫生范周已经远远超过纯医学的范畴,更多的成为一种社会学科;从关注的问题来讲,公共卫生更多的关注社会宏观层面的人群健康问题,甚至包括一些社会问题;从手段上看,公共卫生问题的解决不但需要运用医学技术和服务手段,还要综合应用其他社会学科的方法和技术,包括教育、行为干预、环境监控和治理、交通安全保障等等;从组织方式上看,公共卫生工作其实是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需要运用政府的力量协调和发动各方面的力量;总之,从本质上讲,公共卫生具有明显的正面外部效应,侧重于宏观调控,需要政府主导,其实质就是公共政策。因此,必须树立新公共卫生和大公共卫生的理念,才能够更好的进行公共卫生研究和实践。
2、公共卫生的目标、功能、及内容。从公共卫生的定义及其内涵的分析中不难看出,公共卫生的目标,就是通过综合采取各种手段和方法来促进、修复和维护人群的健康状况。此外,还有一点往往被人们所忽略,那就是既然被视为整个宏观卫生体系中的一个部分,那么公共卫生也应该遵循WHO提出的卫生系统三大目标:提高人群健康、财务风险分摊能力和提高人群的满意度。进一步讲,正是由于公共卫生所具备的特殊内涵,这三大目标在公共卫生中就显得格外重要,因此我们认为公共卫生实践活动必须能够使民众满意的、可负担的(甚至是免费的)、而且能够切实提高人群的健康。对于公共卫生所具有的功能,各家意见也不尽相同。为了指导实际工作和实践的便利性,我们建议提出公共卫生的三大核心功能,即监测、预防和控制疾病、促进健康。监测是最基本的功能,其中既包括收集相关疾病的发病或流行情况,也包括对居民健康需求的监测、生活行为以及其它的健康危险因素的监测,从而识别健康问题、发挥预警功能、并确立优先领域,预防和控制疾病的是主体,也是经典公共卫生的主要内容,对于提高人群健康水平至关重要;而促进健康则是指在前两者的基础上利用多种综合手段帮助人群提高健康状况,特别是提倡通过健康教育提高健康知识的普及、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及改善环境。公共卫生开展的具体内容主要围绕着目标和功能来展开。按照传统定义,传染病的防治是其中最重要的内容;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疾病谱的转变、特别是现代生物一社会一医学模式的发展,公共卫生的范围和职能也变得越来越广泛。现代公共卫生的内容已经涵盖了许多社会问题,包括通过改善不合理的饮食结构和不良生活方式来防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通过改善环境来减少由于污染引发的健康问题、公共卫生问题。
二、公共卫生系统及其架构
按照上述公共卫生系统的定义,并且利用系统论的分析方法,我们可以根据卫生系统的子系统构成来将公共卫生系统的构架进行如下解析。我们认为:公共卫生系统从属于整个卫生系统。受到周边环境的影响,包括政治、经济、自然和社会环境的作用;整个公共卫生系统又是由几个子系统构成的,包括规制系统、资源系统、保障系统以及公共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管理系统。这几个系统各有重点但又相互作用,其中规制发挥着头脑一样的中枢控制作用,资源系统和保障系统向两条腿支撑着整个系统,而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则向两条臂膀一样发挥着公共卫生系统的职能洛子系统的功能将在下节详述)。这几个子系统共同构架起整个系统;而整个公共卫生系统的核心则是人民的健康。
三、我国公共卫生系统架构分析与建议
1、系统外部环境。(1)公共卫生系统处在一个广泛而复杂的外部环境中,再加上公共卫生所具备的社会性特点,受环境因素的影响就更大。从社会、经济条件来讲,我国目前迅猛发展的社会经济已经为公共卫生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关键是一个理念和认识的问题仍未解决。长久以来重临床轻公卫的错误观点严重妨碍了公共卫生的发展。虽然近年来由于教育水平的提高上述情况已经有所好转,特别是在“sARs”突袭之后,民众对于公共卫生的认识有了显著的提高,但是相对于理想的状况(即能够对公共卫生的概念和基本功能有清楚的认识)仍有一定的距离。(2)针对这种现状,关键就是提高公众对公共卫生的正确认识,特别是加强政策决策者的正确理念。首先是加强普通教育、专业教育,普及相关教育和知识,尽量提高公众正确认识和理解公共卫生的能力;针对公共政策制订者则应该通过讲座、汇报和短期研讨会的形式推动正确理念的形成;同时发挥循证医学的特长,将国内外有关科学数据汇集成有力的证据,使决策者更加清楚的认识到在面临当今双重疾病负担挑战的时候,必须要将防线前移、重视疾病的预防和控制、积极采取多种公共卫生综合措施,从而使决策者有更大的动力去调整和制定更加合理的卫生政策,促进公共卫生的发展。
2、规制子系统也就是监管子系统。(1)这个子系统就像是人的大脑中枢神经系统指挥着整个公共卫生系统的运转,其主要职能包括制定和不断完善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法规同时依照这些法规对各个子系统的行为进行规范。从我国公共卫生规制子系统的现状来看,主要问题是:公共卫生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缺乏监管依据和监管信息;有些地区和领域存在公共卫生监管不严和缺位的现象,即缺乏监管的执行者或者执行不力。(2)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提出的政策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提高监管能力,不
但要加强公共卫生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和完善,而且要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监测系统,保持信息通畅,使监管者既有监管的依据,也能得到监管需要的信息。第二,壮大监管者队伍,政府虽然是监管主体,但还有其它的非政府组织(如:行业协会,群众团体等)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作用。如果壮大监管队伍,不但可以加强监管力量,而且会使监管主体有更大的压力和动力去执行监管职能,及时执法、严格执法。第三,健全制度,赏罚分明,区域管理,责任到人,充分发挥动力机制和压力机制的作用。
3、资源子系统。(1)这是公共卫生体系的一个重要支撑系统,再好的公共卫生系统如果没有一个适宜的资源提供系统作支撑,也是无法正常有效运行的。这些资源可以分成两大类,即物质资源(材料,仪器等)和人力资源(受过专门训练的公共卫生工作者等)。我国面临的主要是人才资源问题,即公共卫生人才的数量和质量还不能满足要求,特别是缺乏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专业队伍和高素质人才、缺乏能够适应新公共卫生和大公共卫生要求的复合型人才。(2)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应该考虑公共卫生学生的培养、人才的合理配置以及在职人员的继续培训,其中重点是加强公共卫生教育体制改革。必须从现代公共卫生功能和内涵的要求出发,根据现代全球化特征和新科技发展趋势,打破陈旧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模式,创新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人才合理配置是指公共卫生服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同级别的机构承担着不同的职能,需要不同的人才,因此需要合理配置人员来适应各级的公共卫生职能的需要。同时,还要加强现有在职公卫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使他们能够跟上知识更新的速度,适应新形式的需求。此外,还应该考虑改善公共卫生人员待遇,建立人员可进可出、可上可下的制度,形成竞争机制,发挥动力和压力的双重作用,达到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目的。
4、保障子系统。(1)该系统是公共卫生系统的另一个重要支撑体系。由于公共卫生的社会性和正面外部效应,必然决定了政府应该担负主要的公共卫生投入和支付职能(其实与资源子系统联系非常紧密,由于在资源子系统中我们重点谈人才资源,所以将资源投入归并在这里)。在这一方面,目前的主要问题表现在政府对于公共卫生投入不足、结构性失衡以及利用效率低下的问题。同时,公共卫生投入的地区差异性比较大,对于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包的设计和实施在不同地区也具有很大的差异。此外,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出现不但穷而且浪费的现象。(2)有鉴于此,我们提出如下政策建议:调整国家卫生政策,加大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对政府公共卫生投入进行结构性调整和地区间平衡,减少因投入差异造成的公共卫生服务不平衡性;设计公共卫生服务包时可以分成两级,国家级公共卫生服务包应该让全体国民都能够公平享有,在此基础上不同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形成地方级的公共卫生服务包;此外,还应该加强对公共卫生投入利用过程和绩效的监控和评价,减少浪费,提高利用率。
公共卫生安全概念范文4
摘要:科学和完善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进步标志和重要因素,纵观全球,没有任何国家公共卫生系统和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是非常完善、毫无问题的。随着社会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呈现的种类和特征更加多元化和复杂化,公共卫生体系面临严峻的考验和挑战,突发卫生事件频发导致很多经济社会问题的产生。我国现阶段处于社会结构转型和各项改革的关键时期,社会不稳定和危机因素逐步增多,更易于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关键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点;意义
一、引言
1986年,德国社会学家贝克第一次使用了“风险社会”的概念来阐述后工业社会存在的普遍状况和现实问题,并逐步将“风险社会”加以理论化。随后世界范围内波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欧洲各国发生因二恶英污染传播所致畜禽类、乳制产品污染问题,美国的结核牛和英国的疯牛病事件,墨西哥全球性甲流疫情暴发,我国从SARS 蔓延到H7N9 肆虐等等,均向世人说明我们身处危机频发的社会,人类的生命健康和疾病问题逐步凸显出来,“风险”与“危机”成为这个时代重要的特征因素。
贝克认为,风险社会有较为突出的两大特征:一是人类种子技术发展以及工艺革新导致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二是社会制度变革与结构变化导致的风险隐患。这两大特征的相互结合与作用形成了现代风险社会。随着经济全球化与传播国际化的纵深发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卫生事件以及社会安全事故突破国界与区域的界限,传导向强,扩张性加剧。“人造风险”与“传统风险”日趋常态化与集聚化,国内与国际风险、区域性与全球化危机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人们已经进入前所未有的风险社会。
二、我国进入社会风险以及突卫事件的高发期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频繁发生
进入21世纪,从2003年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疫情在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广泛传播到2008年持续性的暴风雪袭击我国南方14 个省(自治区);从2008 年5月四川、甘肃遭受8.0级强烈地震破坏,到2009 年H1N1 流感引起的民众恐慌;从2009年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导致4.8亿人次受灾到2013 年H7N9 病毒的蔓延……自然灾害、社会安全、公共卫生事件频发不止,呈逐年上升趋势。研究表明,人均GDP到达1千到3千美元阶期时人口、资源、环境、公平、效率等因素处于社会矛盾承载的“瓶颈期”与“约束期”,同时也是处于“经济发展失调期、社会秩序易乱区、心理区间失衡区以及社会伦理重构期”的关键节点。根据这一观点与理论,目前我国处于经济发展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同时进入社会风险与突发事件的高发阶段。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重大的社会灾难
从法律层面上,2003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应对突卫事件有了法律意义上的指导、实践方面的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重要性与权威度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从实践层面上,自从2003年SARS和相关重大疫情事件发生以来,中央和地方在预警机制、应对机制、事后管理机制等方面逐步改善,并成立了常设的、专业性的应急管理机构进行日常管理与服务,初步完备了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但是实现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的科学化与合理化尚需时日,公共卫生事件的复杂性、紧迫性、危害性等不可预知的特性需要进一步健全政府公共卫生管理体制。
近几年来,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频繁发生,其破坏性、突发性、不可预知性及后果严重性受到各级政府和广大学者的普遍关注,如何更好地运用相关应急管理方法与理论解决突发卫生问题,如何有效应对与防范卫生事件,如何运用相关科学化与合理性应急管理机制把危害程度降到最低,成为我国政府亟待解决的棘手问题与现实困境。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及原则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
突卫事件的发生由于所处环境、产生原因及危害后果的不同,有其各自的特点与形态,但是突卫事件也有共同的基本特点。
(1)突发爆发性与不可预知性。这一特征说明:一是突发卫生事件难以通过科学仪器与工具手段进行预测和推断,事情的发生事前没有征兆,难以进行有效的防范与预警。二是突发卫生事件一旦爆发与蔓延,需要政府机构与相关部门在紧急状态与短暂时限内做出分析判断,认定事实与推断结论,从而更好地进入应对环节。
(2)复杂性与繁冗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能是由多个源头与媒介引起的,地质灾害、化学细菌、传染疾病、农林牧副等都会在相当程度上产生危机事件,种类繁多,根源复杂。而且同类事件表现形式与动态化传播千头万绪,千差万别,处理方式与方法也差距甚远,较难预测其辐射范围和发展趋势。
(3)经济破坏性与社会危害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于生产生活、生命健康、安全稳定息息相关,可以在短暂时间和微小区域造成人群发病与死亡、财产损失与社会动荡,对社会安全与经济发展影响严重,这一特征迫使政府部门需要及时有效地控制危机局面,减轻社会危害度和蔓延破坏力。
(4)处理的综合性和系统性。由于突卫事件的骤然性和突然性,其现场控制与处理、原因分析与调查、善后总结与预防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政策性与协调性较强,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与紧迫性任务,需要在政府部门的统一布控与系统管理下才能稳妥推进相关工作。
(5)全球化与国际化。疾病传播、中毒传染以及食品药品安全是全球性的问题,国际合作与沟通空间巨大。当前国际之间人与人联系密切,沟通顺畅,这都为疾病传播与蔓延扩散提供了可乘之机,公共卫生事件可以跨越洲际之间的阻隔以及区域之间的限定,横行肆虐,影响广大。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突卫事件的特点决定了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监控、处理需要在政府机构的主导下进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突卫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已经成为应对公共卫生问题的关键路径选择,实时依据突卫事件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以及资源分配比率等因素,启动与响应相关的应急预案与处理规划。同时公共卫生是一项涉及面广、波及群体宽泛的事业,非政府组织、大众媒体、民众等社会力量的参与在保证突卫事件效率化、效果性解决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原则。突卫事件是难于避免与直接监测的,对于公共卫生的应急举措首要在于预防,深化危机意识。无论是生物病原体所致流行病还是人为与自然因素所引起的公共卫生问题,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可以将欲发生的突卫事件扼杀在萌芽状态中,可以将难于监控的突卫事件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另外突卫事件危及民众生命安全与健康,必然导致财产与物质的损失,各级部门和政府机构应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首要原则,利用所有资源与设备,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对于受灾群众和参与救援的人要竭尽全力做好防护与保障安全工作。
(3)公平性与效率性原则。每个公民都享有接受公共卫生物品消费和享有卫生保健服务的权利,政府在依法办事与履行职能时,要充分保障卫生医疗资源分配的公平性与效率性。当流行传染疾病、重大卫生灾害、食品药品危机等事件发生时,在统筹与优化卫生资源分配时,首先确保受灾群众卫生保健服务的基本功能;其次,政府必须强调效率性原则,安排组织科学化与合理化的救援措施(精干高效的救援队伍、充分及时的救援物品以及行之有效的卫生保健服务),通过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救援措施的精益化运行,确保突卫事件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的公平性救助与效率化救援。
(4)时间性与协同性原则。突卫事件具有突发爆发性与不可预知性的特征,事件爆发过程和危机传递由于信息不畅、沟通不良等原因容易加剧事态的蔓延,因此突卫事件的先发处理在于时间的有效把握,政府应该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危机局面,及时准确稳控事态的发展。另外突卫事件不断考验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事件通常会涉及多个领域和机构,除了卫生管理机构以外,交通运输、公安警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医疗保障机构以及通信辅助部门等也将协调参与,如何形成联动配合机制,从而更好地促成多个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合作,发挥整体化优势,是政府行政职能履职的重要方面。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重要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社会结构加剧转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破坏性与影响性暴露出我国应急管理方面的缺陷与问题,风险增多导致的民众不安情绪与忧患意识亟待政府应急管理综合能力的提升。所以本文选题定位于政府应急管理机制研究,具有一定的政治意义,一种科学化、合理化、效能化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机制,对于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物质财产以及降低各类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突发卫生事件的管理与应对是政府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
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地方政府如何应对,应对的效率性、效果性都会涉及到这一事件的影响程度、辐射范围以及损失程度,政府应急管理能力是处理公共突发卫生事件的关键,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人民满意度以及经济发展度,来自国内外诸多领域的公共卫生事件的爆发,对于政府应急管理能力与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关乎着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推进程度,同时也严峻考验着政府管理能力建设。
2.建立科学化、效能化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是政府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
突卫事件对于人类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对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大众心理的广泛冲击不可小视,特别是我国特大城市上海人口集聚度过高,交往密切程度频繁,受威胁人群剧增,受破坏程度较高,事件一旦大爆发,危害性与损失度必然增大。城市地区现已为突卫事件发生的高危区域;而广大农村由于缺失相应的卫生常识与应对手段,事件发生极易酿成严重灾难,所以建立科学、效能化的应急管理机制极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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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安全概念范文5
关键词: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路径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6-0047-02
近年来,世界范围内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国内则更是频繁。如:2014年的西非埃博拉疫情和2015年的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疫情,国内广东地区登革热疫情异常高发,这类疫情传染力很强,并且具备有限的人传人的能力,一旦发生,就严重威胁着全世界范围内的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安全。因此,完善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积极预防并及时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已日益成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重点工作。然而传统的单一政府主体权威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公共卫生事件这类公共问题的管理要求。因此,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找寻一种适应当前公共卫生事件发展趋势的管理模式就成为国内学者和实务者的研究使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国家治理”的概念,这里的“治理”就是强调的以共同利益为目标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
近年来,协同治理理论已经渗透到我国社会管理各领域,并发挥了不错的效果。但是,协同理论作为一个以研究系统内部各要素及子系统之间的相互影响以及相互合作为目标的理论,是否能够在治理公共卫生事件这类突发性事件中发挥真正的实践作用,弄清以下三个问题是必须的:一是在理论层面上,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是否具有可行性;二是在现实层面上,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在实践中的现实困境;三是如何化解理论可行性与现实困境之间的张力,构建新形势下公共卫生问题协同治理的有效路径。
一、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的分析框架
(一)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的内涵
协同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由德国物理学家赫尔曼・哈肯创立的。他认为“协同理论是研究由完全不同性质的大量子系统(例如电子、原子、分子、细胞、神经元、力学元、光子、器官、动物乃至人类)所构成的各种系统。研究这些子系统是通过怎样的合作才能在宏观尺度上产生空间、时间或功能结构的。特别要注意研究那些以自组织形式出现的结构,从而找出与子系统性质无关的支配着自组织过程的一般原理。”[1]
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俨然已是大势所趋,它是以政府为中心,非政府组织、企业、个人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治理,以新兴的网络技术为支撑,依据公共卫生事件的演化周期,在事件的发生、发展、消弭的各个阶段,各参与主体协同合作采取有效的措施有效预防、处理和消除危机,解决单一主体不能解决或实现的目标。它主要包括以下内涵:其一,公共卫生事件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公共卫生事件本就属于公共问题的范畴,公共问题的管理一直是以政府为主体,同时也是政府作为责任承担者。但在公共卫生事件的协同治理中,政府作为唯一主体的情况已不存在,伴随着的是社会中的非政府组织、民营企业、公民个人等在内的相关社会组织和利益相关者都可以是事件的治理主体,不同主体在沟通协商的基础上,不断达成共识,从而在事件处理中高效发挥作用,及时消弭危机。其二,治理权力的多中心化。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是典型的公共问题的处理,它的协同治理需要权威,在国内,长期以来权威的主体都是政府,但在协同治理中,这个权威不一定是政府,其他治理主体都可以参与到管理中来,构建一个协同治理网络,从而形成多个权力中心,共同协商、相互监督、相互激励、相互制衡,实现治理中的权力共享。其三,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的精髓就是参与与合作。多元主体治理的基础就是合作,它需要政府同其他参与主体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协商对话,建立权力共享、利益共享的伙伴关系来共同治理事件。其四,事件治理的直接目的就是有效预防、处理和消弭危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安全。在公共卫生事件的协同治理中,利用多方的优势互补,实现“1+1>2”的高效危机处理结果,从而保证和增进公共利益。
(二)运用协同理论分析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的可行性
“协同理论是探寻复杂系统中各因素或者各子系统之间既相互竞争又相互合作的科学理论,其研究对象必须具有复杂性、开放性,以及远离平衡状态等特点。”[2]而公共卫生事件治理体系就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首先就表现在事件产生的不确定性和处理的复杂性以及多元的利益相关体,使系统内部各成员相互影响、相互合作。然而,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由于“经济人”的特性,各治理主体所追寻的价值利益、价值目标不可能一致,那么这种情况下系统内部自组织的协调就变得非常关键;同时系统本身不仅受到其内部各子系统的作用影响,也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外部环境的变动必然导致系统内部各要素和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变化,具有很强的动态性。其次,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体系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公共卫生事件治理的高成本和高难度,决定了必须不断保持同系统外进行物质、信息以及资源的交换,不管是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的需要,还是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的功能输出,都表明了公共卫生事件治理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最后,当前我国公共卫生事件治理体系处于一种非稳定状态。我国传统的以政府为中心的单一权威主体治理模式已经不能有效应对与日俱增的公共卫生事件,这一具体情况决定了治理体系的非稳定状态。所以,必须对目前的治理体系进行机制的优化和结构的再造。综上所述,运用协同理论分析公共卫生事件的协同治理是具有可行性的。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的路径选择
(一)不断完善公共卫生事件立法,促进事件治理的多元主体依法、高效、有序参与
2003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针对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我国就出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这两部法律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与管理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使我国公共卫生事件管理进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但是,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公民和社会组织在参与事件治理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做出明确规定,其治理主体的地位和作用并没有得到重视。随着自媒体时代的来临,公民的声音也越来越有影响力,公民和一些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角色也越来越突出。2013年,黄浦江上出现大量死猪,各大媒体积极报道,迅速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时对死猪进行打捞和无害化处理,沿途广大养殖户也积极配合政府的应急措施,使事件迅速得到控制。在这一过程中,媒体和公民的主体责任得到充分的展现。但相关媒体在报道中各自为政,有失偏颇,力量没有得到高效整合,给社会造成一些恐慌。因此,应完善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立法,确定公民和各类组织在事件治理中的主体地位,明确其在事件治理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公共卫生事件治理多元主体依法、高效、有序地参与。
(二)规范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的权责体系
公共卫生事件取得协同效应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在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系统中,协同内部各要素相互协调、相互作用从而形成源于系统本身的内生动力机制和激励机制。在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结构中,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明确包括政府在内的所有参与主体的权力与责任的划分,只有明确了责任问题,才能保证协同治理的高效。因此,如何明确权责划分就成为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的关键问题:首先,根据权力关系中的权责一致原则,明确参与主体的职责权限。其中的“权”,既包括政府在事件协同治理中的权力,也包括公民、私人团体、社会组织、媒体等在协同治理中的权利。权责一致原则就是既要保证各参与主体在事件协同治理中的权力行使,同时又要明确各自的责任边界和自身的角色定位。其次,依据成本与收益对等的原则,在明确各参与主体权责一致的基础上,使各主体在行动中各尽其责,发挥自身最大的效用,避免在协同治理中各主体各自为政,追逐自身利益而忽视整体利益,甚至有责推诿的现象。最后是建立责任考评体系和激励机制,对各参与主体在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过程中所履行的职责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考核的结果对主体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与责罚,督促其在协同治理过程中最大效用地发挥自身的能力,各尽其责。
(三)构建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的运行网络
完善的法规制度、明确的权责关系是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高效运行的保障,但在这些基础上,还应加强参与网络的多元化、规范化建设,同时也应保障协同机制的深度融合。第一,建立公共卫生事件参与主体的决策机制,完善的决策机制是保证事件顺利解决的关键。在这个机制中,就必须体现主体有平等的参与机会和享有均等的权力。“权力均等意味着所有的人都有发表观点的权力,没有人能够进行支配,且所有的人都能够参与进来并相互影响。”[3]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本身就是一个开放的系统,那么其决策过程也必然不会例外,从决策制定、实施、考核、评估这一系列环节,都应保障各参与主体拥有平等的机会参与,并在决策过程中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科学的决策机制必须要能够兼顾参与各方的利益,唯有如此,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才能得到保障。第二,建立公共卫生事件参与主体间利益协调机制。利益是合作的基础,利益在各主体间的契合度是协同协作高效运行的保障。一方面应在平等、自愿与协商的基础上,建立合理合法的成本分摊机制,在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中,各参与主体的地位以及相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都是不同的,应在这种区别上合理合法分担治理的成本;另一方面,有效利用公共财政的支持,建立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通过政府对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的各项补贴调节各参与主体的利益,从而达到增进公平的效果。第三,建立公共卫生事件参与主体间资源共享机制。公共卫生事件治理的复杂性、及时性,都要求各参与主体在协同治理中发挥优势资源互补,从而实现资源协同发挥的增效,这就要求各主体分享资源、共享资源。一方面,完善资源共享法律法规制度,古人云: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唯有依托法律才能保障参与各方的优势资源得到合法的整合,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另一方面,建立以制度为保障,以新兴的网络为载体的大型信息交流互助中心和技术信息共享平台,为各主体在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中进行更便捷的信息与技术共享搭建平台。
(四)培育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的社会资本
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不仅仰仗于决策、制度、法规、技术、设备、资金等“硬条件”,也依赖非正式制度、社会结构、信息沟通、危机意识、社会心理、社会道德等“软条件”,这就“需要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需要社会公众共建新的公众文化,需要以信用和承诺为基础的经济组织的相互依存,也就是需要社会资本的总动员和重建社会组织缺失的社会资本。”[4]“社会生活中那些表现为网络、互惠规范和信任的特征构成了一个社会的社会资本。”[5]培育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社会资本,首先是要培育普遍的社会信任意识。信任是一切合作的基础,也是重要的社会资本,合作主体间缺少信任,则很难实现高效的合作。社会信任的培育不仅需要构建诚信政府和不断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同时也需要社会组织、广大民众守法守纪,共同营造社会的信任文化。其次是公共精神的培育。公共精神是孕育于公民社会中的基本道德观念和统一于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社会和谐发展的价值取向,它包含着公民社会中的基本社会道德以及对公共利益、公共责任、公共规范、公共原则的认同与维护。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要实现协同增效,不仅需要正式规则的保障,同时也要形成以公共利益为目标的公共精神做后盾。最后是发展壮大社会组织的力量。近年来,随着公民社会发育不断趋向成熟,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不断增强,在公共卫生事件治理中也不断崭露头角。国家应当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到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中来,社会组织自身也应当不断完善,发挥在协同治理中的主体地位,成为实现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的重要推动力量。
参考文献:
[1]赫尔曼・哈肯.高等协同学[M].郭治安,译.北京:科学出版社,1989:1.
[2]高建华.区域公共管理视域下的整体性治理:跨界治理的一个分析框架[J].中国行政管理,2010(11):79.
[3]J.E.Inness,D.E.Booher.Planning with Complexity:An Intro-
duction to Collaborative Rationality for Public Policy [M].New York:Rutledge,2010:111.
公共卫生安全概念范文6
不断发生的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我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和破坏,每次灾难发生时,都需要大量的应急物资,通过应急物流系统,运送到事发地点,对灾情进行紧急救助。
在突发性很强的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地区,往往平时没有赈灾物资储备,或储备的数量
和种类有限。为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损失最小化,急需对应急物流的内涵、规律、保障机制、实现途径等进行研究,进而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应急物流系统。
应急物流从概念的提出至今,虽然时间不长,但因其重大的社会意义,已经引起广泛的关注,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在不断加大,制定应急物流方案,具体研究应急物流在当今社会中的应用是研究的重点。
二、应急物流的内容、特点及管理要求
应急物流(Emergencylogistics)是指以提供突发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性事件所需应急物资为目的,以追求时间效益最大化和灾害损失最小化为目标的特种物流活动。应急物流具有空间效用、时间效用和形质效用。应急物流在许多情况下是通过物流效率的实现来实现其物流的效益。它将现代物流与应急管理结合,以适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1-3]。
1.应急物流的特点
(1)非预见性
重特大灾害,涉及面广,破坏力大,突发性强,一般情况下很难预测会出现什么情况。对物流的需求也变得不确定,因此很难事先做好应急物流规划。
(2)需求的急迫性和多样性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时候,短时间之内需要大量的物资,从救灾专用设备、医疗设备、通讯设备到生活用品无所不包;同时,往往还会伴随着运输系统的恶化,如道路被洪水或山体滑坡阻断,除了需要在配齐这些物品,还要将这些物品及时送达,这对物流的配送系统是个严峻的考验。
(3)政府与市场共同的参与性
应急物流来源可以由多种方式提供,主要包括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方式、公益捐助的方式、企业和个人自主采购满足自身需求等方式,与多头供应相对应的是多头储备,各自为政的采购与运输,针对这种分散性,需要对资源进行整合,以备不时之需。因此对于重大灾害处理应遵循政府、企业、个人相结合的特点。
(4)突发性
应急物流是由突发事件引起的,所以它最明显的特征就是突然性和不可预知性。应急物流对时效性要求非常高: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流程和最安全的方式来进行应急物流保障。通常使用的一套物流运行机制已经不能满足应急情况下的物流需要,必须要有一套应急的物流机制来组织和实现物流活动。
(5)不确定性
由于人们无法准确地估计突发事件的持续时间、强度大小、影响范围等各种因素,而使应急物流的内容随之变得不确定。例如,2003年上半年对SARS的战斗开始阶段,人们对防护和医疗用品的种类、规格和数量都无法有一个确切的把握,各类防护服的规格和质量要求也是随着人们对疫情的不断了解而确定的。
(6)非常规性
应急物流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许多平时物流的中间环节将被省略。整个物流流程表现得更加紧凑,物流机构更加精干,物流行为表现出很浓的非常规色彩。如在应对SARS和禽流感的战役中,为了保证医疗用品的需求,就需要有一个组织精干、权责集中的机构进行统一组织指挥,以确保物流活动的协调一致和准确及时。
2.应急物流管理的要求
应急物流是在特殊条件下发生的物流活动,应急物流的最根本目的就是实现对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但由于应急物流的突发性、不确定性等特点,决定了应急物流必须着眼于平时的准备,加强应急事件的预警,加强应变机制的演练,才能做到应急物流实施时有条不紊,快速反应。
(1)加强政府在应急物流组织保障工作中的作用
应急物流的组织指挥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职能的发挥,务实、高效的政府部门是应急物流组织指挥成功的关键。
(2)建立应急物流预警机制
在赢得各式各样的应急物流战斗中,应急事件的物流豫警机制就变得非常重要。一个运行良好的预警机制,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应急物流的突发性和盲目性。使应急物流变得“应而不急”,从而提高应急物流的保障效益和效率。
(3)搞好应急物流预案的编制与演习
编制应急物流预案,完善应急机制、体制和法治,可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十分重要。
(4)建立健全应急物流的法制机制
从世界范围来看,在应对突发性灾难的时候,国家立法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相关法律可以保障特殊时期、特殊地点、特殊人群的秩序和公正;另一方面,相关法律可以规范普通民众和特殊人群在特殊时期、特殊地点的权利与义务,可为与不可为。应急物流中的法律机制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的动员机制,也是一种强制性的保障机制。
要成功实施应急物流,除了满足上面要求外,全民动员和“绿色通道”也是不可少的。全民动员是一项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依靠自己的力量实现特定的社会发展目标的群众性活动。“绿色通道”是在重大灾害发生及救灾赈灾时期,在地区间、国家间建立并开通的一条或者多条应急保障专用通道或程序。
为了更好的发展应急物流,也为了今后有效的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研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流已是当务之急。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及防范的意义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主要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由于事发突然,发生原因复杂,具有一定的破坏坏性和持续性,因此,一旦事发,将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影响工农业生产和人们正常的生活。
有效的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减少和避免经济损失
有资料表明:美国每1美元预防白喉、破伤风和百日咳可节约29美元的医疗费。乙肝疫苗有效预防乙肝病毒,每年可减少巨额的医药费用。从预防开始,防治结合,禽流感的防控就是很好的例子。
2.减弱或避免政治风险
历史上已多次发生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导致政治动乱甚至内战的情况。宏观政治涉及公共管理机构在国际社会、新闻媒体、公众面前的形象。应利用各种公共关系,明确公共管理机构的立场,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稳定公众信心,团结更多的合作者和支持者。微观政治涉及政策的决策和执行。应成立突发事件应对小组,提出清晰的思路和行动建议,保证信息传递准确及时,物资和人事调动畅通无阻。
3.减少或避免文化损失
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以塑造良好社会精神,这是国家、民族面对突发事件的灵魂和基础。要用知识和科学培养正确的突发事件意识、精神准备、承受能力和操作方法,尽快用科学的文化取代滞后的非科学文化和迷信。一个社会如果公众在信念、意愿、好恶、目的等社会态度方面对突发事件具有科学判断,就会形成一种科学应对突发事件的社会共识,就会自觉行动。
培养良好习惯,如SARS危机以后人们开始注意讲究清洁卫生,实行分餐制,公款吃喝和陋习减少,崇尚大自然,网络视频会议网上购物交易娱乐学习等网络经济生活提升,引发了一场社会风俗革新运动。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流保障机制
为了更好地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生后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从政府到地方都要努力做好应急物流管理,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满足应急物流实施的必要条件,使灾情或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使损失降低到最小。
1.技术保障
(1)信息系统
国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系统的信息、技术平台,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等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实施。
要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治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2)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国家建立统一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各省(区、市)、市(地)、县(市)要加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的责任;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疾病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3)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按照“中庸之道、地方负责、统筹兼顾、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成包括急救机构、传染病救治机构和化学中毒与核辐射救治基地在内的,符合国情、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
(4)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国家建立统一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职能,落实责任,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对卫生监督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和在岗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卫生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5)应急卫生救治队伍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加强管理和培训。
(6)加强国际合作
国家有计划地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防治科学研究,包括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实验室并用检测技术、药物治疗、疫苗和应急反应装备、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防治等,尤其是开展新发、罕见传染病快速诊断方法、诊断试剂以及相关的疫苗研究,做到技术上有所储备。同时,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装备和方法,提高我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整体水平。
2.物资、经费保障
(1)物资储备
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2)经费保障
应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按规定落实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应根据需要对边远贫困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通过国际、国内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3.通信与交通保障
各级应急医疗卫生救治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保证正常通信,保证交通通畅。
4.法律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调查研究,起草和制定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形成科学,完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和规章体系。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根据本预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5.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影视、报刊、因特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卫生应急知识和卫生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