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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范文1
为进一步摸清农村食品市场现状,我们利用一个月时间,先后深入我市17个乡(镇)和42个行政村进行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和调研,在农村我们发现食品市场仍然存在“三多三少”现象。“三多”:一是“三无”食品多。在农村,商店及小卖部是农民主要生活用品的来源地,这些占据农村食品流通环节主流的小卖部虽然经营地点不同,但其所售的商品都大同小异。他们的进货渠道基本是相同的,大都选择一些价格便宜而且送货上门的货,而其中有很多食品是那些在城市中失去市场的劣质、将要过期“三无”食品,尤其是针对儿童消费群体的桔子水、饼干、方便面、棒冰等许多小食品随处可见。这些食品有的加入色素、防腐剂和甜味剂等添加剂,做工简单,卫生指标严重超标,极大地危害农民的身心健康。二是卫生环境不合格的食品企业多。在农村,农民食品安全意识普遍较差,农村食品企业业主管理意识不强,缺乏必要的卫生改造资金,在经济效益不景气的前提下,农村食品企业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不愿投入资金改造食品企业环境,造成农村食品企业卫生环境较差,尤其是小型食品生产加工厂,小食杂店和小餐馆卫生环境令人担忧,这些食品企业由于规模小,市场占有率低,有的食品企业属季节性开工开业企业,小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厂房和居住区不分;食杂店商品、食品混放与生活用品存放不分,小餐饮企业无消毒灭菌设备,居住区与消费区不分,餐饮区和灶房不分;极易使生产、经营和消费的食品产生二次污染,造成新的污染源。三是食品安全知识匮乏的农民多。在农村,由于受传统的自给自足生产生活方式影响,除一些必须的生活用品外,农民关注食品安全的并不多,部分农民不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农村人买食品往往只看重价格,忽略质量,更很少有人考虑食品安全等因素,对买到的食品一般很少有人注意食品的商标、厂名、厂址,甚至生产日期等内容,部分农民抱有“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心理,即使吃出了问题也很少有人通过法律渠道进行维权,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假劣食品在农村的泛滥。“三少”:一是食品企业从业人员拥有健康证的少。在调研中,我们随机对农村餐饮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健康证抽查,发现农村一些餐饮企业从业人员根本拿不出健康证。尤其是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健康证也很少,一旦这些人患有传染病,就餐的农民将成为直接的受害者。制约健康证办理和发放的主要因素是:农村尤其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给农民到卫生防疫部门体检造成不便,加之农村的经济状况不好,农民获得健康证检查又需一定费用,农民不愿意办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二是职能监管部门监管频次少。在农村除工商部门在基层有工商所外,卫生部门在农村有兼职的防疫大夫外,其余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在乡(镇)级基本没有人员和机构。在目前监管体制下,多数职能部门由于农村监管成本高等诸多原因,使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次数远远少于城市的监管次数。三是农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的少。农村是最大的食品市场,农民是弱势群体,农村一旦出现了食品安全事故,后果将十分严重。虽然各职能部门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农村进行了阶段性的宣传,但总体看,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力度较小、覆盖面不足,还未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
二、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民以食为天”,目前我国的国情是农民占多数,农村仍是最大的食品市场,保证农民饮食安全对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和实现农村的全面奔小康有着重要而现实的意义,是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践行“三个代表”的直接体现,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应整合监管资源,形成长效监管体系。按着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决定》的要求,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则,各职能部门按分段监管的原则监管。这就要求在现行的监管体制下,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为指导,在纵向上应建立市、县、乡、村层级领导的工作体系,保证食品安全监管政合畅通。在横上向应建立以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为平台的各职能部门工作体系,在动态上应建立行业组织、协会、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员,信息员为补充的监督体系,最大化地利用和整合各方资源,形成纵向齐动、横向联动、动态互动的监管网络,有利于增强监管效能,保证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到位。
2、应建立“四个模式”,构筑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质量是食品的生命,要加强食品产品质量监管,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上应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管模式,保证农民饮食安全。一是应推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综合督导考评模式。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中,应建立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政府督导机制,由各级政府专门机构对食品安全工作跟踪督办;建立日常工作部门交流机制,由各职能部门专项推进;建立上门服务机制,对农村食品企业所需的健康证等,可上门体检、发证,减少农民开支。建立现场推进机制,对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由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织各职能部门现场指导、规范和推进。建立年终考核机制,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应由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达标验收。二是应推行统一规范的管理模式。在农村食品企业规范管理上,可结合农村实际,综合考虑农村生产力水平,从业人员文化知识,自身素质等因素,简化农村食品各环节各链条管理规范,突出重点规范指标,形成简洁易懂、操作性强的农村食品企业统一管理规范,便于农村食品企业实现规范管理。三是应推行电子动态监管模式。由于农村食品企业点多、面广、线长,为降低监管成本、增强行政效能,可充分利用消费者网络、卫生监督网络等资源收集农村食品市场信息,倡导各职能部门建立农村食品企业电子监管档案,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动态监管。四是应推行培育基地和现代物流管理模式。农村食品市场混乱的重点环节是流通环节,从源头抓起,培育基地和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是保证农村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发展绿色食品,推广国家“绿标”食品企业为龙头的“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培育绿色种植、养殖基地建设有利于规范源头,保证食品安全。在农村食品流通环节上,应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推动、部门规范、市场运作”的方针,把城市的现代物流管理方式引入农村,在乡(镇)建立连锁超市,加快农村小型标准化超市改造进程,切实规范农村食品流通秩序。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范文2
【关键词】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二元制 法律保障机制
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农村食品安全是整个食品安全体系中的重中之重。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一个农业大国,其中三分之二的人口在农村。所以农村食品安全事关我国半数以上人口的身心健康,同时也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然而由于农村地域广阔,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散,加之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因此农村的食品安全状况依然严峻,大量的“山寨食品”、“三无食品”在农村泛滥成灾。如何突破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瓶颈,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管效果,是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应当重点关注的问题。
一、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两年,国家不断出台政策法规对农村食品市场实施专项治理。在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出“当前,农村食品市场仍然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生产经营假冒、仿冒知名品牌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等问题突出”,要求各地政府“充分认识到农村食品市场问题的严峻性、长期性、复杂性和顽固性”,标本兼治,集中力量抓好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当年,国务院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工商总局三部门联合开展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河北省积极响应,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治理,着重对农村食品加工小作坊、农村现场制售、农村食品批发市场和主要辐射农村地区的食品批发市场等农村食品源头进行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展主体资格大清理活动。通过拉网式清查,全省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9.15万户次,检查各类食品市场7871个次,取缔无证无照经营1246户,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143个,查处无证或超范围经营乳制品781户次,共查扣侵权仿冒和劣质食品78433公斤,端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42个;强化执法办案力度,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3082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25件。通过此次专项活动,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规范了经营行为,提升了农村公众的法律意识。
但这只有一次突击检查,“运动式”执法,由于缺乏长效治理机制,加之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的复杂性和隐蔽性,很多长期困扰农村食品安全的痼疾并为消除。
(一)食品原料污染严重
食品原料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食源性污染,包括农药、兽药、化肥的滥用对农产品的污染;环境的污染,如空气的污染、水体的污染、重金属的污染。如彭刚在《我国农村食品安全法律监管及其治理》中指出“今年来农药化肥的过量使用以及地方经济开发,环境污染现象严重,已经影响到土地及其农作物的安全。”
(二)生产环节缺乏科学的操作规程
生产环节的弊病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卫生环境差、生产设备落后、生产人员技术水平低。产品大多没有正式商标和标签,一旦出现问题很难追溯。不少食品小作坊的生产加工管理水平低,设备简陋,工艺落后,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严重影响食品安全。如李红霞在《我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研究》中也提到“农村食品经营场地卫生环境条件较差,农村食品经营场地硬件设施简陋,小餐饮企业很多都无消毒灭菌设备,商店里日用商品、食品、生活用品混放,,食品消费区和经营者居住区不分”。
(三)流通环节伪劣食品充斥
一是农村食品经营主体自身贪利心切,食品安全意识差。农村食品经营主体多为小卖部、小商店、流动商贩,规模小,进货渠道分散,进货以价格为主导,食品安全性处于次要地位,甚至根本不考虑,使得很多在城市难以立足的伪劣食品大量的流向农村。在农村“三无”方便面,山寨饮料等大量含有色素、防腐剂、甜味剂的小食品随处可见。二是政府对农村食品行政监管薄弱,农村地处偏远,经销点分散,监管力量弱,巡查周期长。通常一个乡镇工商所要辖上百个行政村,监管难度可想而知。
(四)餐饮消费环节卫生堪忧
主要是农村餐饮点卫生条件不达标,食品采购渠道混乱,大都没有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员工没有健康证明。此外农村的家宴的食品安全也逐渐暴露出来婚丧嫁娶采取流水宴的形式,从购进原料到现场操作无人把关,尤其是在天气炎热的季节,容易发生群体就餐而致实务中毒事件发生。媒体报道农村办婚宴发生安全事故也屡见不鲜。
二、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食品安全立法不健全
我国食品安全立法滞后,法律条款相对分散,效力层级普遍不高,缺乏对农村食品的专门立法,食品安全基本立法缺位,现行立法之间存在交叉与冲突,难以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领域起到明确的指导作用,导致农村地区食品监管无法可依。
2、行政监管乏力
政府监管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主要措施,一是监管机构依然存在多头执法,职责不清的状况。二是农村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监管难度大。三是基层检验、监测设备落后。四是生产经营主体违法责任追究不利。虽然2013年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大部制改革,但是农村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依然存在监管不力,职责不明等乱象,形成了对农村小作坊和小摊贩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的监管漏洞。同时,农村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手段落后,专业检测人员匮乏,食品安全检测更多靠触觉和视觉。。
3、社会监督机制薄弱
社会监督是政府监管的重要辅助工具,但就农村而言,农村食品各类行业协会和组织发挥不健全,不能将零散的农村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有效的组织起来统一管理;同时农村本身没有形成具有监督功能的自治组织。此外,尚未建立信息沟通交流机制,生产者与消费者信息占有严重失衡,阻碍了第三方对其进行有效监督。
4、农民食品安全意识不强
首先就农村消费者而言,和城市相比,农村整体文化程度偏低,农民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加之消费水平有限和传统的节约观念,使得农民在选购食品是总是价格优先。其次农村生产经营者来说,由于知识水平有限,资金不雄厚,面对的又是消费水平不高的村民,因此这些经营者最先考虑的是利润而不是安全。如李勇军《试论农村流通领域中商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的构建》指出“尽管农民的经济收入和购买力在不断提高,但农民在质量安全方面的认知能力并没有随着这种提升而显著提升,在农村市场缺乏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县,大量的问题商品便悄悄的流入农村市场。”
三、“二元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建构
“二元化”的治理模式的提出是在“社会共治”理念下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创新。“社会共治”是2015年《食品安全法》修订后新增加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针, 旨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包括政府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乃至公民个人,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管、共治的格局。该方针得提出既是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新举措,也是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有效手段。对于行政力量本就薄弱的农村食品市场而言,更是具有针对性的意义。诸多的食品安全问题暴露出国家行政监管在农村的失灵,而这种状况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在短期内很难扭转,因此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使其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进来,构建农村本土的食品安全防线,构建村民自治和国家行政管理的“二元制”监管模式,成为改革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地最佳方案。
(一)构建制定法与民约法相结合的法律模式
切实结合农村特点完善国家立法,一是重点针对农村食品作坊进行针对性的立法,对其产品的种类,销售的方式和区域进行细化规定。禁止其生产加工高风险的食品;二是完善农村生产食品的标识管理,这样既可以增加农民食品生产的责任感,又有利于保证产品质量,树立品牌。三是完善重要的食品安全制度。主要包括:食品召回制度,食品风险评估制度和食品追溯制度。要突出“乡规民约”在食品安全法中的作用,规范民约在食品安全法中的作用,规范民约制定过程、内容、修订程序等,保障“乡规民约”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升其执行力。
(二)建立政监管和村民自治相结合的监管机制
一是各乡镇根据自身情况组建专门的农村安全巡查小组,负责对农村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强化执法人员的素质,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和食品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才允许执法。二是建立食品安全村民自治组织,根据目前的试点情况,村民自治组织应当包含:村干部、乡镇驻村代表、德高望重的村民和食品生产经营户等。三是制订《食品安全村民自治章程》,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维权的方针,明确自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宣传、负责农村食品安全巡查、强化行业自律、受理村民举投诉、对发生在本镇辖区内的食品消费纠纷,进行协调解决、及时向乡镇行政监管机构汇报本村食品安全动态等。
(三)建立以项目为核心的监管模式。借鉴美国的监管经验,各地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常态化的监管项目,如农村家庭食品风险分析项目、农兽药残留检测项目、农村儿童食品关怀项目等,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项目的负责单位和协作单位,食品安全监管预算围绕项目展开。这种体制既能使各行政部门明确职责、联合协作,又能保证监管基金投入有的放矢,防止挪用;还便于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考核监督,进行行政问责。
(四)为农民消费维权提供便捷途径。一是尽快建立群体性诉讼机制、小额诉讼机制,建立专门面向农民的消费维权法律援助,最大限度的降低农民诉讼成本。二是挖掘食品安全村民自治委员会在农民维权中的作用,应当赋予村民自治组织一定的惩戒权,惩戒主要是降低违法生产经营者的信誉,如通报批评、警告等。在农村相对封闭的熟人社会,信誉的降低比经济上的惩罚更有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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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范文3
一、指导思想
食品示范乡创建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题,按照“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和“因地制宜、先易后难、梯度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要求,全面实施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全乡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完善农村基层食品安全监督网络,进一步规范从田间到餐桌各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农村居民安全消费,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
二、工作目标
1、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乡、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100%;
2、农业投入品得到有效规范,家产品抽检合格率在95%;
3、应建连锁超市、农村放心店全覆盖食品统一配送率达80%以上;
4、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小作坊全面整治和规范,地产食品抽检合格率在95%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以上;
5、大中型餐饮业、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95%,以行政村为单位,农村土厨师上岗培训率、健康证持证率95%,农村家宴申报备案率达80%;
6、各环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要求建立进货台帐,可追溯率达100%;
7、未发生三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工作内容
1、完善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成立乡、村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制定工作制度,配备食品安全专、兼职工作人员,保证相关工作经费;摸清辖区内农产品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小作坊)、农村副食品商店、放心店、宾馆饭店、小饮食店、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及农贸市场的情况,建立动态监管档案;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体系,确保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规范农产品种养殖行为,全年建成1至2个规范化的示范基地。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杜绝禁用农药、兽药、渔药经营或使用,规范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减少药物滥用,农产品抽检合率在95%以格上。加强畜禽的免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杜绝病死畜禽流入市场,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率95%。
3、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业监管。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的监管,认真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整治,基本消除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等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质量卫生标准组织生产,杜绝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严格开展产品自检或委托检验,提升产品质量控制能力。质监部门每年对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的监督检查面和产品抽检面达100%。
4、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建立优胜劣汰的长效机制,巩固“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成果,积极推进放心店进学校、进社区活动,放心店食品统一配送率80%以上。严格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一步规范农村普通食品商店的经营行为,加强准入管理,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实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制度,基本消除“三无”、假冒过期食品经营行为。加强对农贸市场监管,落实各项市场管理制度,经营者按规定取得有关手续。
5、加强消费领域食品卫生监管。积极推进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普及面达80%以上。按照食品卫生许可条件开展食品卫生许可整治。加强对餐饮业的日常卫生监管,落实餐具消毒、保洁和防蝇措施,督促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食堂餐饮单位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和餐具消毒合格率达90%以上。食堂餐饮和大中型饭店100%,推行原料进货索证、验收和溯源制度。全面开展农村土厨师培训、家宴申报、现场管理等内容的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卫生宣传指导。
6、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在文化下乡活动中,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建立固定的宣传教育阵地,利用农村宣传橱窗定期刊出食品安全知识,制作路边墙体标语,在主要场所设立食品安全宣传广告牌或宣传横幅,将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列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课程;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和种植养殖户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生产技术培训。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从4月至7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4月)乡政府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5月至7月)乡政府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创建工作,围绕创建工作目标具体抓落实。
第三阶段:由县食安办根据本实施方案的目标管理要求进行现场检查和评分并验收。
五、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是当前创建新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展示新时期农村食品安全发展水平的一项民心工程。相关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组织上加强领导,成立食品安全示范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把他列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范文4
[关键词]食用农产品 质量安全 监管体系 改进措施
近年来,食用农产品安全事故频率增加,随着市场经济竞争强度的增加,各大商业运营商已经开始调整其经营策略,以应对市场的千变万化。
一、食用农产品监管体系存在的一些问题
中国农业生产早期阶段的销售情况是不理想的,农业监管体系还没有发育完全,给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障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国内市场增长速度加快,现有监管体系已难以满足经济发展的新时代的要求。
1 法律不足
农业监管工作的主要依据是法律政策,一个健全的法律制度可以监管食用农产品的各项活动。
2 体系不全
一个完整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监控系统应涵盖整个消费的生产和加工的整个过程,现行的监管制度,重点仅限于在市场上出售的农产品,不重视原有的加工、包装处理、货物运输和其他方面的问题。
3 策略不当
对于出现在市场上的食用农产品,监管部门未能严格把关,未能充分考虑各种问题及采取相应措施以至影响了整个监管制度性能的发挥。
4 人员不多
由于市场是一个广泛的经济交易平台,整个市场的食用农产品的监管策略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
二、完善市场监管体系的作用
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措施,须从整体市场经济活动监管,维护市场经营主体的利益,更新现有的监管制度且也是市场经济的长期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监管制度的作用体现在:
1 规范市场秩序
当今市场经济的多元化发展,世界贸易是一个开放的格局。在这个开放的过程中,还必须依靠各种监管策略加以保护,从而创造良好的交易环境。改善监管制度,可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引导各交易活动的主体,按照规定,以避免市场交易混乱。
2 维护各方利益。
运营商,在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制度下交易,通过业务发展产生的收入,以确保经济利益的合法性。消费者依照监管制度,以保障购买安全的食用农产品,遇到各种质量问题时,可以按照监管要求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些都表明食用农产品监管的重要作用。
3 保证产品安全
近几年,国内食用农产品安全问题越来越严重,从侧面反映了我国农产品监管制度的不完善。农产品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能够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保障食用农产品的安全指标,以确保安全和可靠性。
4 创造经济效益。市场稳定是经济利益的前提条件,只有监管制度完善,才会合法经营,同时这也是运营商获取经济利益关注的重点。完美的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制度,是各种交易活动的有序进行的保障,并引导各主体正确的交易,以避免各种纠纷的出现。
三、切实加强监管制度的建设与实施力度
1 加强资源整合,落实资金保障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产业政策支持的联动机制,立足现有农业政策和项目,并实施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农业主体培育、动物和植物疾病的预防和控制。作为工程应用和检验测试的内容,有关政府部门要加大整合力度,应设置专门的预算,落实资金保障。
2 健全源头管理,推进全程监管制度
建设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网络覆盖城市和农村地区是一个最基础的工作,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延伸,可以提高小规模生产消费农产品市场准入的门槛,提高小规模生产者的教育和监督,而从使农产品生产投入品得到更好的管理和监督。
3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管理责任制度
县级以上农业部门应成立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乡镇建设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动物和植物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位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监管目标和责任,按照管理制度、生产记录、质量检测、产品标识等的相关要求,全面加强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的监督。
4 实现标识管理,建立可追溯制度
生产经营者必须对生产经营的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负责,对其提供的农产品出具追溯凭证,能找到相应的产地及操作人员,以确定该产品的身份,历史和来源。食用农产品原料采购应索要凭证,更加有购买和销售台帐,档案管理等等,实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性,严把市场关。
四、一个健全的监管制度的有效策略
1 加强立法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立法部门应制定农产品相关法律,调整现有的监管制度且不断更新,以确保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制度的执行。
2 依法监管
食用农产品监督人员在监管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工作,对于假冒伪劣食用农产品,必须立即处理回收。
3 搞好宣传
为了使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提高安全意识,执法工作人员应做好宣传工作,严厉打击各种非法经营,确保食用农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使消费者放心购买。
4 宏观调控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范文5
一、当前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面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农村的食品安全问题却显得日益突出,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农村食品经营者素质不高,农村经营户对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有吃总比没吃好,吃了只要死不了”的思想观念普遍存在。放纵了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市场泛滥。尤其是农村商店、小卖部的店主多是当地农民,文化水平低,由于缺乏食品安全意识,经营中不重视索票索证,谁的商品便宜,就进谁的货,不问是否属于合法经营,因而出现了问题无从寻根求源,导致低价质劣产品泛滥,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
二是农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普遍不强。目前农村经济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变,但农民的消费水平仍然较低,属于弱势群体。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农民选择消费品时首先考虑的是价格因素,容易忽视产品的内在品质。加之,制假者在包装、装潢上鱼目混珠,使农村消费者识别困难。即便是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由于农村离申诉、投诉地点远,往返费用、检测鉴定费用较高,既耗钱又耗时,维权成本高。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给制假售假者以可乘之机,
三是城市假冒、质次食品向农村市场转移。近年来,各职能部门加大了对城市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为了逃避执法机关的打击,一些不法经营者把制假售假的市场转移到了农村市场,达到其牟取暴利的目的,导致包装低劣,质量较低的小包装食品大量流向农村市场,
二、农村食品安全面临的监管困难
(一)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较薄弱
在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乡镇没有下延的专门机构,由于监管部门与农村距离较远,单凭县一级监管部门的人员力量,要开展对辖区范围的食品安全监管,监管力量远远不足。即使一些监管部门在乡镇设有站、所,但由于食品安全分段管理体制,常因协调机制不健全而制约监管的有效性,
(二)农村监管区域广,工作量大、难度大
农村地域广大,食品生产、经营户比较分散,执法部门要把辖区内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户)检查一遍,需要十天半个月或更长的时间,甚至有的边远牧区可能一年都难去一次,因而对农村季节性无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流动食品小贩,边远地区无证食品经营户、餐饮店等缺乏有效监管,成为假劣食品“转战”农村市场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农村食品检测手段不足
农村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检测设备设施配备不完善,检测手段较为简单,有的乡镇站、所甚至连检测设备都没有,监管人员仅凭眼观、手摸,对于食品添加剂、成分含量是否符合要求,卫生指标是否合格等却无法检测。加之由于受工作经费及检测法定效力的限制,一些监管部门对应该检测的项目能省则省,导致一些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监测和及时发现处理,
三、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
(一)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的监管体系
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上应负总责,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为此市、区县人民政府应成立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由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成,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乡镇(居委会)、行政村应设立食品安全监管组织,聘请食品安全协管员、监督员,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1 制定食品生产经营标准。一是要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化进程。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指导生产者与经营者严格按照质量安全标准操作:加强对农民标准技术培训,使广大农民树立质量安全观念,能够自觉地按照标准化、无害化要求生产与经营。二是要推进市场许可规范化进程。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措施,主要包括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严格许可审批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以风险评估为基础,建立起食品质量安全预警快速反应机制。
2 加强食品分段管理。实施食品安全分段管理后,根据各部门职能分工,在农村市场,卫生部门把好食品卫生关,质监把好生产质量关,工商把好食品流通安全关。将监管关口前移,重点抓好产品源头与批发领域的规范经营,从源头上切断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因为食品越往消费终端走越难管理,只有抓住源头及食品集散中心,才能有效进行管理。做到监管网络化、管理制度化、检查日常化,重点实施食品准入制度。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监督经营者向供货商索证索票,建立进货验收台账,并实施不合格商品下架与召回制度。根据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鼓励实施商品准入工程的商贸企业到农村开辟便利连锁机构,引导、扶持大型正规的超市、连锁店进入农村,规范、整合食品市场,形成规模经营,这既有利于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形成示范,又有利于淘汰一些经营不规范、质量无法保证的企业,促进当地消费观念和经营方式的改变。
(二)强化食品行业自律,促进企业自觉规范
农村区域面大,食品经营单位分散,面对众多食品经营单位,单靠部门监管实现食品安全目标是不够的,必须通过行政指导促使经营者自觉守法、规范经营。
监管部门应实施信用分类监管。促进经营户诚信经营。一是在食品行业内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使行业、企业信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纳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区分守信企业、警示企业、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等不同情况,依法实施不同的监管,通过一系列激励机制,培植一批注重品牌质量、恪守商业信誉的食品生产、加工与零售企业;运用失信惩戒机制,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列入“黑名单”,使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在农村也寸步难行。促使企业自律式监管,从而影响带动其他企业合法经营。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网
优化整合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逐步形成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负监管职责、食品经营户负主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网络。
1 在农村广泛、深入地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意义,宣讲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不仅使消费者知道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而且让经营者了解违法经营将受到何种处罚。引导健康消费,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法律意识以及识假辨假的能力,使食品安全观念深入人心,营造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氛围。
2 加强与部门沟通,联合查处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要积极协调,密切合作,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恶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经营者从严从重处罚,起到杀一儆百、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范文6
(一)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听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及时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重要问题,将食品药品安全列入政府工作督查考核内容,逐级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协调机制。整合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评价工作。
(二)完善责任体系。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
制定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乡镇长、副主任是具体责任人。与村级和有关部门签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书》,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各项责任及任务逐级分解村到级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机制,加强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建立完善“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三)突出抓好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措施和办法。积极推进农村食品药品流通供应网建设、建立健全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维权网,探索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做好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严格规范食品安全宣传报道。通过各种形式,向公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五)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逐步推广到更多相关企业。
(六)规范信息管理。按照《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及制度》的要求,抓好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收集、分析、传递、报送和工作。
(七)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并督促企业建立起比较完备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体系和应急指挥体系。
(八)完成区政府部署的其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
二、区直有关部门
(一)区文体广电局
1、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报道,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普及。
2、按照《食品药品安全新闻会制度》的要求,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好食品药品新闻工作。
(二)区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