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的作用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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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的作用

农民合作社的作用范文1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中以承包制为基础、以农民家庭为单位的农村农业生产经营产品方面的联合经营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整个合作社的经营是遵照民主的方式进行,并根据实际的情况来指导具体的合作社经营。在组织职能的分类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由人民群众自发成立,具有民主管理性质的自发性经济组织。

2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

自我国关于农民合作社的法律颁布后,我国就开始了在农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程。在我国,农村地区发展经济也成为了各个地区发展的重点,并在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发挥了积极地作用,对于传统农村经济发展形式加入了新鲜的血液。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在很多地区得到了良好的应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也逐渐向着更多的地区发展,但由于刚刚起步等方面的原因,在整个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也就制约了其在农业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可能。

2.1技术含量较低

目前的经营状况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以农民为主的结构组成,由于目前我国农民在文化水平和受教育程度方面的建设还需要继续加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中就必然会存在一定的水平问题,限制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1]。在当代社会中,由于人们对于生活水平和物质需求不断提高,对于农业产品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这也就要求在农业生产中需要更高技术水平的生产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撑部分来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此外,市场的风向本就是多变的,农业参与到市场的运作中时,本身就属于弱势的一方,而此时在经营方面如果不能够利用科学的经济管理,那么势必会形成更加弱势的经济结构的出现,而现在正是由于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缺少能够进行专业经济管理的人才,也就导致了这类问题存在的隐患。

2.2农村产品的市场地位

在经营农村产品时,由于传统农业生产和经营意识的根深蒂固,在很多时候农业产品不会形成品牌,即便能够形成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但在经营方面仍会受到一定限制,难以在市场中形成独特的品牌影响力。大多数农业无法集中参与到市场经营中,就不能够在市场中形成一种特殊的影响力,没有品牌作为经营的保障,很多市场也就因为这样的原因在不断丢失,使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经营中的影响力还达不到预期的水平。

3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的作用

3.1改善农村土地和生产工具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联合上具有独立性和民主性,而且是以农民为主要成员,这也就意味着每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都能够支配和使用相当一部分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在经营方面就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调整农村用地结构,根据不同的市场需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当中的土地进行作物选择。分析历史也可以看到,在过去施行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对于特殊时期的生产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目前社会的发展速度之快已经使得过去的无法完全适应当代农业的发展任务,因此在农业土地的管理上就需要一种新的方式来实现现代农业生产的改革[2]。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正是能够利用结合来自农村的优势整合优化土地资源,并根据一定的市场规律对农村的土地使用、农具使用以及生产资源实现分配的合理优化,这种优化方式在一些土地较为分散地区的优化更加明显,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还能够在农业生产中应用大型的生产设备参与到农村的生产工作中,通过集体使用的方式使更多的农村生产设备投入到农业的生产和使用中。

3.2加强农民与政府之间的联系

我国农民的分布是以村庄为主要形式聚居,农民基数大、受理人员的不足导致了基层农民在与政府沟通交流时,很难具体的表达出意见。这样一来,上级的政策在传递和宣传中就会缺少具体的渠道,农民的问题上传时也会缺少足够的渠道而显得缺少重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有效地解决了这些问题,通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上级政府中建立的联系,有效增加农民与政府之间的交流,并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济市场影响力的加深扩大自己的影响,以此来确定农民在政府表达自身意见的话语权。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农村事务,会使政府机构在潜意识上认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执行权力,尊重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在某种程度上尊重了农民的利益和诉求,在个体农民和政府之间产生了一个有效的沟通渠道,保障了上下信息的沟通交流。

3.3解决农村生产劳动力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弥补家庭承包责任制的缺陷,它主要通过农户之间的结合,完成农村经济的改革。此外,农村人口的就业问题一直阻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而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缓解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压力。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不仅仅是进行农业生产,还可以发展养殖、产品再加工等方面,多样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全能够解决富余劳动力等问题。

3.4解决农村生产资金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经济发展前期发展速度迅猛,后期较缓慢,究其原因主要是农村的发展资金不足,一家一户的资金数量严重缺乏。通过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由社员入股出资,为农村的发展节约了资金成本,不用贷款,通过闲散资金的集合便壮大了资金的规模,农民原先想办而办不成的事,现在都可以迎刃而解。3.5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1)把薄弱的家庭农户组织起来,促进农业规模化发展,提高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提高农业的标准化水平,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有效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克服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让农民“抱团”闯市场,获取规模效益。(2)为农民的农业生产提供系列技术服务,有利于先进农业技术的实践推广,提高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3]。(3)加强社员自律,协调专业合作社的内外部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利用组织方式规范农户行为,维护农村社会和谐,增加农业产量,提高农产品质量。

4结语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的不断深化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工作仍然任重道远,还需要更多农民和其他人员共同参与到管理工作中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更多的意见和发展空间。通过在农业方面不断的发展,同时也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在农业方面提供的支持。不仅确立了农民利益的不断扩大,同时也能够促进我国农民在社会地位的提高和确立。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综合建设中提供一个可行的执行方案,并以这种方式促进我国综合化现代化的社会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

作者:海力其古丽·汗木都 单位:新疆鄯善县农经局

参考文献

[1]滕海霞.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J].甘肃农业,2015(22):27-28.

农民合作社的作用范文2

我镇在工商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42家,入社成员近650户,带动农户2600多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种类涉及了我镇多个行业,其中,种植业14家,养殖业21家,加工及农家乐等7家。2013年全镇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实现收入1709万元,人均纯收入1.82万元。

二、我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

(一)所有农民专业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都是地方上的致富能手或村两委干部,他们的凝聚力强,从事的大都是高新产业。

(二)社员普遍文化程度低,发展资金缺少,生产规模扩展慢。

(三)农民专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创业意识强,有较强的感召力。

(四)管理水平总体不高。

三、发展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目前发展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绿果槟榔专业合作社,新珍榜养猪专业合作社,绿满洋瓜菜专业合作社,田野养鸡专业合作社,农丰瓜菜专业合作社,昌发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他们经营效益好,除了带动一批农民致富外,还团结了一大批农民。

四、我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我镇的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的作用。

一是合作经济组织具有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农民依靠合作生产的优势,增加市场竞争力,减少了交易中间环节,节约了交易成本,使农民获得市场流通环节的利润,增加了收入;同时许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发展新产业,或延长原有的产业链条,或扩大现有生产规模,使农产品通过合作经济组织集中加工,贮运和销售不仅把增值的加工和销售利润返还给农民,还促进农民就业。

二是合作经济组织具有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作用。通过合作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统一进入市场,实现了产前、产中、产后的有机结合。实现了以规模生产,批量优势占据市场。提高了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提高了市场的占有率,增强农民市场的竞争力。

三是合作经济组织具有推动产业化发展的作用。由大部分合作社都建在主导产业区内,从而带动该地区农民从事同一产业,兴一社,带一群,富一方。

四是合作经济组织具有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的作用。农户成员通过共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培养了集体主义观念;成员在合作社中有了明确的生产和生活目标,激发了干事业的积极性,面临同样的困难,使得农民常常相互交流经验,共同解决难题,提高农户的科技水平和相互支持的合作意识。

五是合作经济组织具有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的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社员统一提供系列化服务,拓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渠道,推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能直接与大专院校、专家传授实用农业科学技术,解决政府包不了,村集体办不了,农民又迫切需要的大问题。群众说:县里太远,乡镇腿短,联合起来自我服务最方便。可以说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就是一个人材培训基地,一个技术推广基地,一个信息基地。

六是合作经济组织具有加快品牌化经营的作用。通过把农民组织起来,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我镇的XX花茶、XX花酒、XX贡米、XX有机瓜菜、XX毛豆、XX桂圆等产品已注册商标,品牌具有显著市场竞争力。    

农民合作社的作用范文3

一、把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与发展现代农业结合起来

现代农业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点,是推进我国全面现代化建设的关键点,也是实现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立足点。现代农业以一体化的经营方式进行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紧密衔接,产加销、农工贸环环相扣,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农产品的商品化、农村服务的社会化全部纳入经营一体化的轨道之中。农户通过各种形式的一体化经营成为市场主体,从各个生产经营环节获得利益。经营一体化使农村和城市的生产要素有机组合,促进了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打破了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使农业与工业的利润率接近,实现农村与城市协调发展。可见,我国要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的转变,务必准确地把握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规律,把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与发展现代农业紧密结合起来,不失时机地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势在必行的选择,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势在必走的道路。

二、把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与培养新型农民结合起来

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是亿万农民的事业,它的建设主体是农民。目前,从总体上看,农民文化素质不高,从事非农产业的职业技能缺乏,这是新农村建设的最大制约和障碍。加快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是建设新农村的迫切需要。当前的工作重点是既要搞好农村义务教育,又要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对农民的专业技能培训。为适应形势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国家启动了“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培训,大力培训农业新技术,不断提高农民的务农技能和科技文化素质;并继续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阳光工程”,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引导性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以适应工业化、城镇化的需要;还组织实施了“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培养了大批农村生产能手、能工巧匠和科技带头人。这样走出去的农民具备较强的务工技能,能够适应城市和工业文明;留下来的农民能够掌握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形成适应现代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事实上,国家的现代化,首先需要国民素质的现代化;而农村的现代化,必须使农民素质先现代化,这已被当今现代化国家的实践所证实。

三、把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与创新农村体制机制结合起来

在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中,中央提出了“多予、少取、放活”的重大方针政策。就“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来说,政府应当狠下决心,把“多予、少取”作为重点来抓,但多予再“多”,少取再“少”,也不能包揽一切,代替发展。从农村自身的角度来说,归根到底还要依靠广大农民的内在活力和自我创业,才能真正得到发展。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要在“多予、少取”上狠下决心、尽力而为,也要在“放活”上千方百计、多作文章。目前,农村在“放活”方面存在着许多体制束缚和政策障碍需要解决。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激活农村的各种生产要素,激发农民的创业热情。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不能沿用过去的办法和手段,而要采取新机制、新办法:通过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健全村务公开和“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来动员和组织农民开展农村的公益性建设;培育农村新型经济社会服务组织,增强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同样,国家扶持农村建设,也要有好的体制和机制,更多地通过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新的办法,引导和鼓励农民开展新农村建设。要适应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在稳定家庭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育和完善,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民建立村民理事会等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让农民为自己的事情做主。

四、把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与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首创精神结合起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涉及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伟大事业,是农民的愿望和要求,归根到底是农民自己的事情。没有农民的广泛参与,新农村很难建设好。当然,我国农村发展不平衡,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没有现成的统一的模式,必须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推进新农村建设,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在实践中探索。回顾党的以来我国农村经济改革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到,很多成功经验都是农民创造的。因此,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应当处理好政府投资主体和农民建设主体的关系,发挥两个积极性。要切实尊重农民的意愿,通过规划引导、政策引导、典型示范的方式,组织和引导农民参加新农村建设,发挥农民的自主性。新农村是农民自己的家园,农民最期盼什么,最需要什么,农民最有发言权。要以农民为本,研究农民的现实需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着眼农村的发展远景,立足当地的具体条件,在积极、科学的引导下,“大主意”让农民自己拿。在规划和建设上,量力而行,不增加农民的负担,不盲目蛮干,不一蹴而就。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强迫命令,或者搞样板工程、形象工程。如果违背农民的意愿,就可能导致投入了大量资金、付出了巨大努力,却事倍功半,没有实现预期的目的,甚至引起农民抵触的后果。总之,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是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

农民合作社的作用范文4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人才机制

据统计,从2008年开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以每月1万家的速度增长。截止到2011年底,全国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52.17万家,实有入社农户4100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6.4%。[1]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已经从单纯农业生产,拓展到农产品加工、运输、销售领域,呈现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乡村旅游和品牌推广逐渐发展起来,农村经济依靠合作社的带动日益活跃起来。在农村蓬勃发展的背后,人才不足一直是困扰农民合作社发展一大问题。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的概念

在《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把人才定义为: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根据其对人才的定义,我们可以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定义为:具有一定的农业相关知识和技术或具有一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能力和运营能力,并愿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贡献力量的较高素质劳动者。在现阶段,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是以一种混合型、多样性的模式而存在,而有两种模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影响较大。一种是:以农民为主体,农民作为合作社的发起人和实际控制人,他们是现代农业的主体、生力军;另一种是:以大企业作为合作社的主体,形成一大批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使他们成为农业现代化的主力。本文所讨论的是前一种合作社,即以农民为主体而成立的合作社,由农民掌握合作社的实际控制权。

二、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才问题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缺口大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增长激发了对人才的巨大需求,农民专业合作社现有的人才绝大部分来自农村本土,文化技术水平和能力有限。而在我国高等院校中,专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培养人才的只有2008年在青岛农业大学成立的合作社学院。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的引进主要是大中专院校中一些涉农专业的毕业生,并且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身条件和传统观念的影响,能长期留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人才少之又少。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专业人才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缺口大。

(二)知识技术水平有限

农民专业合作社多是由农业大户或者是农村能人带头兴办的,农业大户和农村能人的文化和能力决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力和发展水平。因此,当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状况,很大程度上依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头人。

在2010年对福建省9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样本的调查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仅13人,只占总数的14.29%,其余的都为高中或高中以下的学历,合作社管理人员素质差异明显较大。在173家样本合作社中有54%以上认为技术问题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运行的主要困难之一。技术问题之所以位列前三,说到底还是人才的问题。知识技术水平的欠缺极大的限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2]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年龄结构不合理

农村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头人以中老年居多,青壮年所占份额较少。带头人基本上是在农村生活多年,有一定的农业知识技术和经验的老农民。从对浙江85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效调查问卷来看,带头人中,40岁以上的占了74%,其中50岁以上的占了25.41%,40岁以下占了总数的26%,其中29岁以下的只有1.76%。[3]带头人老龄化严重,带头人是40岁以下青壮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严重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社青壮年人才短缺,农民专业合作社后备人才欠缺问题堪忧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有效的人才培养机制

在对重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中发现,95.3%的人都认为合作社还需要从外部引进人才,而只有37.8%的合作社请来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兼职或担任技术顾问。[4]从以上可以看出,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人才的问题多依赖于从外部引进人才,而忽视了对内部人才的培养,解决人才问题,建立完善有效的人才培养机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人才的根本途径。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问题分析

(一)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

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会导致人才流向不同。经济发展水平高,人才就聚而多;经济发展水平低,人才就分而少。我国东部经济明显优于中西部,城市明显优于农村。因此,人才总体是向东部和城市聚集的。这导致了农村青壮年人才的大量流失,农村出现"空心村"和"空巢老人"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人才的大量外流,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的匮乏,同时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结构性问题产生的原因。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条件有限

由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在农村、地处偏僻、成立时间短、资金有限、经验不足、规范化水平低。这些不利的条件导致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人才吸引、人才培养和人才资金保障上显得实力不足。自身实力的限制是导致农村合作社人才缺乏的根本原因。

(三)我国社会观念的影响

农村经济发展的落后和农民的弱势地位,让涉农职业在传统社会观念中地位较低,人们在对职业进行选择的时候,到涉农单位工作的意愿不大。而大部分涉农职业不仅要求求职者克服社会观念的影响,并且还要能深入农村,扎根农村。这对人才的引进来说显得异常艰难。

(四)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支持不足

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才支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支持不足。农业部的《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实施方案》 到2020年才完成,总计能培训143000人左右。而以现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增长速度,到2020年合作社总数将达到150万左右,也就是10个合作社还不能分到1个经过农业部培训的人才,可见人才培养的政策支持力度有待加强。另一方面,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引进人才支持不足。目前,国家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引进人才主要是向合作社培养、输送辅导员。由于辅导员属于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并且还存在兼职与专职之分,因此其所发挥的作用有限。另外,虽然国家鼓励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参与到合作社建设上来,但是一个有效的、系统的引导机制还没有形成。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对策探析

(一)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条件培养人才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条件还不充裕的情况下,为了便于培养人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利用内部的能人对社员进行相关知识的传播、观念的灌输。同时,根据农民的特点,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利用现代网络技术,进行网络课堂培训,让社员不出远门就可以轻松获取更多的生产技术、生产方法、营销方式、组织技巧和管理知识,节约培训成本,实现知识的轻松获得。

(二)建立有效的人才培养机制

近些年,我国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方面相继制定实施了一些政策如:2007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9年的《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2011年《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培训实施方案》和《2012年国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政策》等。在所有的政策中,《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培训实施方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的作用最大,但光靠一个政策文件想要完成对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的培养显得力量不足,因此,应建立一个完整的政策群,形成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的人才培养机制。

(三)发挥当地大专院校作用,拓宽培养渠道

一方面,普通高校应整合涉农的有关专业,在成人继续教育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进行"菜单式"、"订单式"培养,特别是农业类型的院校,应该发挥自己的学科优势,大力培养涉农人才;对地方政府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选送的人才按照其所从事的工作类型进行对口培养,努力培养出一批具有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管理知识以及现代企业经营理念的高素质人才。另一方面,发挥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短、平、快的优势,培养面向农业生产第一线的实用型、技术型人才。地方高校可以利用传统学科优势,结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采用多体制、多形式、多渠道方式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5]

(四)加强与NGO的合作,加速人才的培养

所谓的NGO就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也可以称其为"第三部门",其目的就是帮助弱势群体之一的农民脱离贫困,摆脱弱势地位。按世界银行的分法,NGO分为运作型和倡导型两种,而在运作型当中,又可分为"面向救助"和"面向发展"两类。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初期,农民专业合作要寻求与运作型的NGO合作,借用NGO在管理、资金、人力、技术等上面的优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养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NGO对于政府和市场拥有比较优势,其组织中有大量的志愿者,这些志愿者中包括了大量的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的人才。组织志愿者中相关领域的人才,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合作,帮助合作社培养管理、经营、财务会计和技术型人才,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五)发挥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农村有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办得很成功,它们有很多好的经验和方法值得借鉴,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可以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合作社与合作社之间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成立合作联社,合作联社的成立不仅为了在资金、农资购买、农产品生产和销售上相互联合,还应该利用其资源培养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实现互帮互助,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何祚勋.《2011中国合作经济发展年度报告》出炉[N].农民日报,2012-5-21.

[2]余丽燕,张少锋等.探析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基于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分析.经济问题探索,2010(9):59-63页.

[3] 张瑶祥.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队伍的现状与思考--以浙江省1026家合作社的调查为例.中国农民合作社,2011(10):43-45页.

[4]翟娟.重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2010.

农民合作社的作用范文5

一、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特点

近年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历了从自我发展到引导发展、再逐步转向规范发展的过程。特别是去年以来,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办社水平逐步提高,呈现出以下特点。

党的十七届三中指出,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是弥补农村正规金融服务供给不足及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产物,它上联正规金融机构,下联千家万户,为农民生产生活和创业投资提供低成本、快节奏的融资服务,是名副其实的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

我市区养猪专业合作社,采取实体支撑、融资解困,创新合作经营模式。社员把出售肥猪后的闲置资金存入合作社账户(合作社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给社员支付利息,利息从合作社兴办的饲料加工厂当年利润中列支,合作社饲料加工厂每年实现盈利20万元,社员可以根据需要随时从合作社支取现金或者存放在合作社收取利息),合作社把社员卖猪的闲置资金和合作社盈利集中起来,贴息提供给资金周转困难的社员,以解决社员资金困难。

目前,社员在合作社存放卖猪的闲余资金130多万元,合作社提供给社员的周转资金达到160多万元。

(一)发展势头迅猛。截至2009年3月底,全市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93个,比2008年增长52%,净增135个;成员人数12020个,增长38%;成员出资总额14017万元,增长79%,带动农户91800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13.1%,增长47%。

(二)合作领域拓宽。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领域已从种植、养殖扩大到运销、加工、贮藏等多个方面,从单项服务发展到提供技术信息和实行产供销综合服务。在全市注册登记的专业合作社中,从事产供销一体化服务161个,技术信息服务115个,运销服务47个,购买为主服务33个,加工服务18个,仓储服务12个,其他7个。

(三)组建形式多样。各地特色优势不同,合作社组建方式呈现多样化,其组织者或带头人基本为有丰富专业技术和市场营销经验的能人大户、在群众中有号召力的基层组织或龙头企业等。据统计,在全市农民合作社中,能人大户带动型219个,基层组织主导型74个,行业部门指导型44个,农技人员领办型28个,龙头企业依托型19个。

(四)经营水平提高。合作社正在由“单纯的松散型协会”向“紧密型专业合作社”快速转变。全市已有73个合作社创办了自己的经营实体,不同程度地实现了给社员的二次返利。部分专业合作社还拥有自己的产品商标或通过了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等。

(五)规范意识增强。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引导合作社规范管理,积极向更高层次迈进。目前全市拥有省级示范合作社10个,市级十佳合作社10个,县级示范合作社200个,这些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健全,法律地位明确,制定有较为规范的组织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对合作社的规范提高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农民合作社在现实中的价值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其经营宗旨具有追求公平和效率的双重目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合作社制度的核心内容和灵魂,能最直接反映合作社的办社宗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要完善会员与合作社的利益分配关系,协调好利润分配中分红与积累的关系,明确以社员为主体的产权制度,确保会员权益的落实,激发农民的合作热情,克服松散性的弱点,使其具有持续的生命力和较强的带动力。

我市县果业专业合作社鼓励成员自愿入股,用于合作社内部实体冷库的经营,年终按照成员出资额的多少从利润中提出60%用于股金分红,40%用于合作社积累。

经过几年的摸索发展,利润增长208%,合作社入股成员增长111%,合作社也由当初注册时150万元的资产滚动发展成现在550万元的总资产。

从的发展实践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之所以被越来越多的农民群众所接受和欢迎,主要是因为其具有以下四个方面不可替代的价值作用:

(一)生产要素上的集聚作用。县绿野瓜果合作社,是一家专门从事西瓜生产、销售产销一体化的专业合作社,该社依托当地资源优势,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把从事西瓜生产经营的农户有序组织起来,开展“四统一”服务(统一信息技术、统一农资配送、统一标准化生产、统一市场销售),不仅在产品上实行了联合,而且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实现了劳动力、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

(二)市场营销上的桥梁纽带作用。县镇是我市猕猴桃种植之乡,但由于品种良莠不齐,管理技术不规范,再加上膨大剂的滥施滥用,使果品质量和信誉严重下降,销售价格起伏很大,果农常常为销售发愁。自2007年12月成立红心猕猴桃专业合作社后,他们积极引进中华猕猴桃系列红阳新品种,按照国际化果品生产标准,严格无公害生产,套袋面积达到95%以上。

(三)经济上的降耗增效作用。神农养殖专业合作社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确保饲料供应质量,与陕西正大等名优企业长期签订饲料供销合同,由合作社统一采购,按低于市场价10%提供给成员,为成员每年降低成本10万元左右;销售时由理事长与猪商谈判,有效消除了生猪销售经纪人的中间环节,仅此一项,每公斤毛猪差价达0.3-0.6元,使社员养一头商品猪可多卖40元-50元。

(四)利益上的群体保护作用。县乳业专业合作社于2007年7月成立,针对奶价太低、付款不及时等受制于人的现状,该社筹资26万元买断乳业公司投资兴建的两套挤奶设备所有权,随后采取公开竞价方式,拍卖鲜奶收购权,在5家乳品企业中选择了奶价最高、信誉最好的省级龙头企业县乳业有限公司,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奶农利益。

同生态区域、同产业之间必须走联合壮大之路。

要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引导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进行强强联合,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着力壮大一批经营上规模、管理上水平、业绩上层次的优秀骨干型专业合作社,形成集成优势。

我市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这方面已经做了大胆的尝试,组建了县兴果果品专业联合社,下设6个分社,共享一个品牌—“”商标,拥有一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合作社苹果种植面积占到全县苹果面积的45.6%。

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联结分散农户与大市场的桥梁纽带,是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载体,是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组织形式。合作社的实质,是“放大了的农民”。

三、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从市目前情况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但总体上还处在起步和初级发展阶段,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关注和重视。

(一)规模仍然较小,服务带动能力有限。目前,我省专业合作社发展最好的市,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1018家,实力最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达到3000万元。我市合作社数量仅为他的三分之一,而且有一定规模、有实体支撑、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合作社不到10家,只占到合作社总数的4%。90%以上在村组范围内组建,80%以上集中在初级产品生产、销售环节,50%以上基本是对过去的种养和销售方式在一定范围内的集中或整合,对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的带动作用不够明显。

(二)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可持续性差。部分合作社组织章程制度不健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不完善,理事会、监事会职责不清,会员权利、义务不明,运作和管理随意性大。个别合作社办社目的是为了争取国家优惠政策,得到项目资金、贷款支持或取得征地等方面的便利,出现“空壳社”、“家族社”。

(三)扶持指导力度不够,发展环境有待改善。一是发展资金投入不足。受合作社可抵押资产有限及农村信用社对合作社认识上存在偏差等因素的制约,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授信评级工作尚未实质性开展,工作进展缓慢,合作社获得信贷支持依旧困难重重。二是培训服务跟不上。许多基层干部群众对合作社仍然缺乏了解,缺乏一批熟悉合作理论、合作政策、合作实践的业务指导和经营管理能手。特别是专门从事合作社指导服务的各级农村经营管理站,普遍人少事多,缺经费,没手段,权威性差。对合作社的服务职能发挥不够充分,业务指导相对滞后,难以满足合作社发展的需要。三是政策落实不到位。近年来省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登记服务、税收优惠、项目倾斜等政策,在实际落实过程中都打了折扣。虽然合作社的注册登记是免费的,但其他手续如办理机构代码证、刻原子印章、办理税务登记等整套手续办下来的费用将近500元,且程序相当复杂。

四、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路径选择

虽然与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相比,农民合作社发展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但只要我们强化政策扶持,优化配套服务,创新发展模式,完善运行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一定会进入一个新阶段。目前,我市一批合作社正在开展这方面的积极探索。

(一)以优势特色产业为依托,增强力量集成,破解发展规模小的难题

2008年为奶农增收50多万元,合作社增收34多万元,合作社还从管理费收益中向社员每公斤鲜奶返还0.04元,总共返还3.7万元,社员户均从合作社享受二次返利237元。目前,当地社员人均奶业毛收入3000多元,比未入社农民多出500多元。全村奶业收入300多万元,占全村农业总收入的68%。

(二)以利益联结为纽带,完善运作模式,破解可持续性差的难题

合作社将社员的股金集中起来统一调剂,统一支付,统一集中连片,开展规模经营,提高资金与土地的使用效益。又根据社员各自的特长在内部进行有序分工、优化组合,通过这种互助协作、优化组合的形式,实现了生产要素的强大集成,效益显著增加。

(三)以资金互助合作为突破口,创新融资平台,破解信贷扶持少的难题

在此基础上合作社与外界加强联系,积极引进客商,2008年仅与山东名海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就签订了4万公斤猕猴桃红阳品种购销合同,收购价格每公斤6.8元,比传统秦美品种每公斤高出5.6元,为社员增收27万元人民币,合作社以市场营销的良好效益赢得了当地群众的大力支持。

农民合作社的作用范文6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问题

1.相关宣传力度不足,农民认知度不高。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长期处于初始发展阶段,宣传力度不够,示范带动作用不强,不少农民缺乏共同发展的热情和信心。同时,一些基层干部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认识不足,导致引导和服务作用小、支持力度不大,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2.经营运作不规范。有些社员对《合作社章程》内容不怎么了解,对理事会的职权、监事的职权、成员的权利、成员大会的职权知之甚少,参与合作经营积极性不高。而一些合作社管理者缺乏专业管理知识,习惯于采用单纯搞村务管理或搞企业生产的方式管理合作社,在经营上不能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去经营,出去订货或销售签订书面合同的不多,习惯于传统的口头或手书合同。

3.资金短缺。限于地方财力,政府扶持力度较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费多由领办大户垫资自筹,而且由于利润较低,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还无法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到合作社的建设中来,合作社自身也无法积累足够的资金,仅有的经费只能维持学习培训、信息宣传等基本活动的需要,而在引进新品种、发展新项目上资金不足,从客观上制约了合作社运营活动的发展和壮大。

4.农民的思想认识不统一。由于专业合作社发展时间不长,《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不久,许多农民对合作社的性质及组织形式缺乏认识,认为现在都搞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么多年了,部分农民受小农经济思想束缚怕自身利益受损,怕船大不好调头,怕别人抢了自己碗里的饭,所以宁愿单枪匹马闯市场,也不愿意加入合作社。还有一部分农民持观望态度。

5.缺乏技术、信息、经纪、产品营销方面的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一批懂技术、会管理、能获取市场信息、有开阔的市场路子和开拓精神的一批优秀农民,为合作社的社员提前、产中、产后以及农产品的深加工、销售、运输等提供一系列服务。而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者队伍的素质相对较低,难以适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要求。

6.农民的综合素质不高,人才缺乏。人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关键因素。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头人大多数综合素质还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更缺乏。从而导致对政府及政府部门的依赖性增强,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新和发展。有的凭借过去的老办法、老经验来办事;有的只顾埋头苦干,没有长远规划和具体设想;有的“等、靠、要”思想严重,总想政府和部门扶持,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有的对市场经济规律认识不足,在合作社内部协作意识不强,导致合作社功能弱化,竞争力偏低。因此应当倡导能人创办、基层组织创办、技术部门创办合作社充分发挥他们的长处把合作社做大、做强。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问题的对策分析

1.开展科技培训,提高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专题培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意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认识水平,在全县形成关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现有合作社负责人、农村基层干部、重点农户的培训,着重强化合作知识、市场经济、内部管理、营销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培养造就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的骨干队伍,使他们尽快掌握合作原则、经营管理、利益分配等基本知识,提高他们解决生产经营困难和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强势推动全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2.加大对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政府应当安排扶植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等服务;政府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绿化等建设项目,可以优先委托和安排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另外要落实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经登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得收入免征所得税等;另外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支持,农村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改善对农民合作社的信贷服务,简化审批手续,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问题。

3.加大宣传力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关系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稳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大问题,应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因此,必须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组织形式、办社原则、作用和方法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浓厚氛围。

4.注重打造品牌,提升合作社竞争力。产品有质量、有品牌,才有市场竞争力。要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品牌,实施品牌策略,扩大农产品的知名度和销售途径,切实增强市场竞争力。注重开发“名、特、优、新”农产品及加工品,特别要大力开发名牌产品和特色产品。通过创建品牌,不断增强合作社的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