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税务管理岗的认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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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税务管理岗的认识

对税务管理岗的认识范文1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财政补贴家电下乡政策,有利于调动农民购买家电积极性,也有利于引导企业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扩大内需并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惠农措施。国税部门在依法征税、公平税负的同时,要从有利于产品下乡、方便农民购买出发,尽心尽力搞好服务。

二、加强户籍管理

主管税务机关要对销售各种家电产品的纳税人进行全面摸排,对未办税务登记的,督促其到政务中心窗口限期办理税务登记,由政务中心窗口人员将新办纳税人资料传递到税务登记岗并录入CTAIS,已在地税办理税务登记的要督促纳税人在限期内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录入CTAIS。对于在CTAIS中新登记的家电经销户的登记资料要单独保管。

三、简化流程、加强监督

对新办税务登记的“家电下乡”商业网点,由政务中心窗口人员当日将税务登记资料传递办税服务厅,由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岗人员在1日内录入CTAIS并传递税源管理部门;对已在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由纳税人向地税分局索取登记资料并带税务登记副本直接到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岗录入CTAIS,传递税源管理部门。税收管理员及时进行实地核查,将《纳税人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和《个体工商户定额定额信息采集表》、《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等由纳税人填写的部分交纳税人填好,同时核定税款。并及时传递相关岗位在CTAIS中审批,于3日内完成。最后由办税服务厅发票发售岗于半日内核发发票领购簿并发售发票。税收管理员负责对所辖“家电下乡”商业网点使用发票进行专门检查,于每月25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告征管科,对于违反发票使用规定的,税务管理员要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按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对税务管理岗的认识范文2

一、国税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内涵

绩效是指具有一定素质的税务人员围绕职位的应付责任所达到的阶段性结果以及在达到过程中的行为表现。

所谓绩效管理是指国税系统各级领导者与税务人员之间在目标与如何实现目标上所达成共识的过程,以及增强税务人员成功地达到目标的管理方法以及促进税务人员取得优异绩效的管理过程。绩效管理的目的在于提高税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改进与提高单位(或部门)绩效水平。

绩效管理所涵盖的内容很多,它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何确定有效的目标?如何使目标在领导者与税务人员之间达成共识?如何引导税务人员朝着正确的目标发展?如何对实现目标的过程进行监控?如何对实现的业绩进行评价和对目标业绩进行改进?等诸多方面。

绩效管理中的绩效和很多人通常所理解的“绩效”不太一样。在绩效管理中,我们认为绩效首先是一种结果,即做了什么;其次是过程,即是用什么样的行为做的;第三是绩效本身的素质。因此绩效考核只是绩效管理的一个环节。

(一)绩效考核的基本内涵

绩效考核是绩效管理的基本点和出发点,是完成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一种正式的税务人员考核制度,绩效考核以“期望激励理论”为支撑,它通过系统的方法、原理来评定和测量税务人员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它是单位领导者与税务人员之间进行管理沟通的一项重要活动。绩效考核的结果可以直接影响到薪酬调整、奖金发放及职务升降等诸多税务人员的切身利益,其最终目的是改善税务人员的工作表现,在实现单位奋斗目标的同时,提高税务人员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最终达到单位和个人发展的“双赢”。

(二)绩效考核的主要特点

1、“激励”导致一个人是否努力及其努力的程度;

2、工作的实际绩效取决于能力的大小、努力程度以及对所需完成任务理解的深度,具体地讲,“角色概念”就是一个人对自己扮演的角色认识是否明确,是否将自己的努力指向正确的方向,抓住了自己的主要职责或任务;

3、奖励要以绩效为前提,不是先有奖励后有绩效,而是必须先完成组织任务才能导致精神的、物质的奖励。当税务人员看到他们的奖励与成绩关联性很差时,奖励将不能成为提高绩效的刺激物;

4、奖惩措施是否会产生满意,取决于被激励者认为获得的报偿是否公正。如果他认为符合公平原则,当然会感到满意,否则就会感到不满。众所周知的事实是,满意将导致进一步的努力。

(三)绩效考核的关键因素

根据“期望激励理论”的原理,不要以为设置了激励目标、采取了激励手段,就一定能获得所需的行动和努力,并使税务人员满意。要形成“激励努力绩效奖励满足努力”这样的良性循环,取决于奖励内容、奖惩制度、组织分工、目标导向行动的设置、管理水平、考核的公正性、领导作风及个人心理期望等多种综合性因素。

二、岗位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绩效考核是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绩效管理是一个庞大的考核体系,牵扯的工作很多,它必须和人事制度改革、薪酬分配制度改革配套实施。国税系统的绩效考核包括分局绩效考核、科室(团队)绩效考核、岗位绩效考核三个层次。分局绩效考核不但强调对工作指标完成绩效的考核,而且强调对人力资源开发应用效果的考核;科室绩效考核不但要重视对量的考核,同时要重视对质的考核;岗位绩效考核要区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岗位的不同作用,合理确定分局考核(或科室考核)对岗位绩效的影响。鉴于物质条件和理论架构的影响,睢宁国税系统目前只对干部职工实施岗位绩效考核。

问题之一:岗位绩效考核标准设置难

全县国税系统绩效考核体系涵盖县局机关岗位绩效考核层面、税收征收岗位绩效考核层面、税收管理岗位绩效考核层面、税务稽查岗位绩效考核层面四个部分。由于分局或科室的人员所处的岗位的不同,他们所从事的工作重点也不同,所以绩效考核的内容就不可能统一。如征收分局可着重考核税务人员的工作量,管理分局可采取考量考质相结合的方式;稽查局则重点放在对稽查人员的行为上;局机关可重点考核人员的行为和工作质量上。鉴于考核的层面多、工作性质复杂,这就给考核标准的设置带来一定难度。

问题之二:岗位绩效考核中工作绩效考评方法难以统一

绩效考核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它需要领导者的支持和税务人员的共同参与才能实施成功。税务系统的核心竞争资源来自于人,而对人的工作绩效如不能有效地评价和激励,势必会影响到税务人员的士气,从而最终损害组织的绩效。绩效考核的方法选择是做好绩效考核的重要一步,税务人员的工作是由多个任务组成的,不同部门应选择不同的考核办法,在口径的统一上增加难度,在实际操作中绩效的评定带有复杂和多变性。

问题之三:考核者的选择应因岗而异

一般来说绩效考核有如下几种方式:直接领导考核、同事考核、自我考核、直接下属考核等,但是这几种方式目前存在很多缺点和不足,如许多领导会抱怨自已很难考核下属,自已在税务人员的职业生活中扮演指挥者的角色,而且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组织中引进的自我管理团队的理念,直接领导对下属的税务人员的考核也很不可靠;同事之间的考核可能存在互相偏袒的现象;自我考核可能导致夸大的结果;直接下属的考核可能由于税务人员的畏惧心理导致不公正。

问题之四:考核操作工作量大

由于一个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需要很多指标,而且随着单位规模的不断扩大,考核人员的数量也在增多,这样需要收集、处理、汇报的数据也在增多。无疑加大了绩效考核工作者的工作量,它不仅影响了考核信息处理速度,而且也在不同程度上造成税务人员的对立情绪和对考核工作的不配合现象增多,降低税务人员的工作满意度。

问题之五:考核结果沟通渠道单一

不懂沟通的领导不可能拥有一个高绩效的团队,再完美的考核制度都无法弥补领导和税务人员缺乏沟通带来的消极影响。良好的绩效沟通能够及时排除障碍,最大限度的提高绩效。目前沟通的主要渠道还要靠单位定期进行公布,平时很少有人去主动沟通绩效情况,靠单一的组织绩效效果的方式进行绩效沟通,显然绩效沟通的方法过于单调。在实际应用时缺乏灵活性和多面性。

三、优化岗位绩效考核的措施和途径

绩效考核中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有的问题在处理上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况,对症下药,抓住关键方可取得好的效果。

(一)指标量化是岗位绩效标准设置的关键环节

在绩效考核体系的设计过程中,考核指标设定是关键的一环。考核指标的设定确立了对税务人员绩效考核的内容以及绩效考核的标准,是整个绩效考核体系的参照系。从更深层次上来说,通过考核指标的设定,可以影响税务人员对待不同工作的态度,进而起到引导税务人员行为的作用。也就是说,通过考核指标的设定,让税务人员明白单位对他的要求是什么,以及他将如何开展工作和改进工作,他所获得的报酬会是什么样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考核指标的设定又是整个绩效考核体系的目标和目的,具有定位导向作用。设定恰当的考核指标,是绩效考核体系得以成功实施的前提。一个如何把握考核指标的量与度的问题,也就是如何平衡量化与不量化之间关系的问题尤为重要。

考核指标可分为定量(量化)指标和定性(即不量化)指标两类,这两类指标考核的内容和侧重的要点均有所不同。具体来说,定量指标用于考核可量化的工作,而定性指标则用于考核不可量化的工作;相对而言,定量指标侧重于考核工作的结果,而定性指标则侧重于考核工作的过程。

采用定量指标进行绩效考核,在明确考核指标的情况下,简单明了、较易实施,量化的考核结果可以在个人和组织之间进行比较。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定量指标往往难以确定,或者笼统,或者缺乏针对性。

采用定性指标进行绩效考核,可以对整个工作进程进行评价,适用的范围较广。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定性指标的评价往往会有考核者的主观倾向,准确度易受影响,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的认同和信服感也会受到影响。

一般来说,需要针对税务人员的具体岗位,选用合适的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的组合:

对于科室来说,对县局总体工作目标结果负有决策责任,其工作影响范围往往也是全局性的。因此,适宜采用量化成分较少、约束力较强,独立性较高,以最终结果为导向的考核指标,即以定性指标为主、定量指标为辅。

对于分局来说,工作基本由县局安排和设定,依赖性较强,工作内容单纯,对全局工作只有单一的、小范围的影响。因此,适宜采用量化成分多、需要上下级随时、充分沟通,主要以工作过程监控为导向的考核指标,即定量为主、定性为辅。

当然,也不能一概而论。即使是同一个岗位,也可能因为单位的目标不同,或者因为单位文化的不同,而在不同时期采用不同的考核指标。

总而言之,在设定员工的绩效考核指标时,应该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关的定量指标和者定性指标。在指标选择时,需要满足科学性和适用性两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二)完善绩效考核操作办法

绩效考核的方法应该说很多,最适宜税务系统使用的建议采用如下方法:

方法一,尽量采用多种考核标准。既然税务人员的工作是由多个任务组成的,就应设立多个考核标准。

方法二,重视行为而非特质。特质与工作绩效有什么关联,没有明确的说法。什么是“态度”、“忠诚”、“可靠”?不同的考核者有不同的标准,过分关注税务人员的特质成分往往不能客观评价税务人员的绩效。事实证明有些特质得分低的税务人员,工作绩效却很高;而有些特质得分高的税务人员,工作绩效却很低。

方法三,工作日记法(工作日报告法)。记录每个税务人员的特定关键行为的日记会使考核更准确一些。例如,工作日记法能减少考核中的成见和个人好恶,因为这种方法鼓励考核者把注意力集中在与绩效有关的行为上,而不是税务人员的特质上。

(三)让更多的人参与考核

一般来说绩效考核有如下几种方式:直接领导考核、同事考核、自我考核、直接下属考核等,但是这几种方式目前存在很多缺点和不足,如许多领导会抱怨自己很难考核下属,自己在税务人员的职业生活中扮演指挥者的角色,而且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组织中引进的自我管理团队的理念,直接领导对下属的税务人员的考核也很不可靠;同事之间的考核可能存在互相偏袒的现象;自我考核可能导致夸大的结果;直接下属的考核可能由于税务人员的畏惧心理导致不公正。所以考核单位应采取全方位考核法。这种方法所提供的绩效反馈较为全面,税务人员在日常生活中所能接触的人,都可以成为考核者。如收发室人员、单位领导、同事、下属、纳税人等,对每个税务人员绩效考核的数量少要有3个到4个,多的可能达到10个。这样分局或科室得到的反馈信息较全面,而且通过单位中税务人员的全面参与,容易形成团队精神和自我管理,从而保证了绩效考核的准确性。同时,建议考核者只在自己熟悉的领域来考核税务人员。如果考核者能在合适的岗位上评价那些自己熟悉的工作,就会提高考核人员之间的一致性,提高考核过程的有效性。如果找不到优秀的考核者,那就造就他们。大量事实证明,对考核者进行专门培训,可以提高考核的精确性和准确性。而且在考核前短期的培训可以消除考核中不公正错误。

(四)加大考核工作科技含量

对于考核数据收集、处理、汇报周期短、频率大的单位,应考虑引进计算机考核系统。睢宁县局自主研发绩效考核软件,用于全系统的绩效考核工作,大大减轻了考核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计算机软件的运用使绩效考核的信息化程度极大提高,同时也符合建设节约型机关的管理原则。计算机软件的实施,它不仅能够加快信息处理速度,减少考核运作矛盾,保证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对于提高分局或科室的绩效和税务人员的工作满意度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五)优化绩效沟通渠道

绩效沟通的方法可分为正式与非正式两类。正式是事先计划和安排的,如定期的书面报告、面谈、有岗位负责人参加的定期的小组或分局(科室)大会等。非正式沟通的形式也多种多样,如闲聊、走动式交谈等。在实际应用时最好同时灵活运用多种沟通方式,让绩效信息随时流动,加强信息共享、及时纠正考核偏差,避免采用单一的集中沟通渠道。

(六)合理设置考核岗

国税系统各单位按照行政管理、税收业务、日常事务分类划分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和绩效分值,把机关科室、基层分局所有工作全部量化考核,以岗定责,以岗定人,以人定绩、以绩付酬。

基层分局原则上实行一岗双人或多人,尽量减少一岗一人模式。对单人独立完成,不能实行一岗双人或多人的工作,由各单位根据业务量大小、难易程度,实行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各单位考核岗设立时,个别特殊岗位由局党组研究决定,指定专人上岗,其他岗位可以实行竞争上岗和双项选择制度,但原则上应优先安排原在岗人员。

(七)科学设定考核分值

各单位根据行政管理和税收业务管理权限和范围,设置考核岗,以岗设定被考核人员,量化考核内容,每件(项)具体工作根据业务量大小、难易程度设置考核分值。如果不能设置一岗双人或多人的单岗,以单岗和其他单岗业务量大小、难易程度相比较确定考核分值,根据完成工作量程度和工作质量计算应得分值。在确定考核分值时,事务工作和行政工作考核分值按偏低原则确定,税收业务工作考核分值按偏高原则确定。

(八)个人绩效分值的计算简便易行

为使税务人员工作绩效相互间具有可比性,以便有效地实施奖惩,通常采用绩效分值计算法,考核税务人员个人工作绩效完成情况。岗位绩效考核实行固定奖金和计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分局长和机关各科(室)科长实行固定岗位津贴,其他人员实行固定奖金加计量考核相结合的计算方法。单位奖金总额扣除固定奖金后的余额作为岗位绩效考核计量奖金总额。

个人应得奖金计算方法

一岗双人或多人:

个人应得奖金=计量奖金总额×[综合类比系数(权重)×个人工作每月应得分值÷岗位总体分值];

个人应得奖金总额=各岗应得奖金之和+个人固定奖金。

一岗一人:

个人应得奖金=计量奖金总额×[综合类比系数(权重)×完成工作量(%)];

个人应得奖金总额=各岗应得奖金之和+个人固定奖金。

综合类比系数(权重)。各单位根据各岗工作的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等因素,确定不同类别岗位之间的综合类比系数%,各单位类比系数之和为100%。

(九)重视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管理必须与薪酬等激励机制相挂钩才能体现其价值。如何根据税务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合理的薪酬奖励,是保证绩效考核激励作用的主要手段和核心问题。在设计绩效管理体系的同时,我们也根据国税系统自身特点同步为各岗税务人员设计了与绩效挂钩的薪酬体系。

通常绩效结果会应用于如下方面:1、职务晋升(具体晋升情况因全系统人事制度改革进度情况而定);2、绩效奖金的确定(具体确定办法因全系统奖金额度情况而定);3、职位发展。

对税务管理岗的认识范文3

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税收工作的总体思路,制定了“十五”期间征管改革的奋斗目标:“通过进一步完善新的征管模式,初步建立以信息化和专业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这里指的税收征管体系是在信息化支持下的征收、管理、稽查的专业化分工管理体制,即征、管、查分权的管事制。它的运作原理是通过成立三个专业机构,进行权力制约,三者之间既明确分工又有机联系,形成税收管理的一个有机整体。本文就此作一粗浅探讨。

一、建立专业化征管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建立专业化征管体系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税收征管体系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它的内容和形式取决于经济发展的要求,它必须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化而变化。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信息化已成为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受其影响,企业经营活动也日趋复杂。特别是当前企业的e化经济迅猛发展,生产经营活动大量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这些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给税收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迫切要求税收工作提高征管水平,适应形势的发展。而由于税收征管现状与经济形势发展的不对称性,致使税务部门不能及时、全面掌握纳税人信息,造成征管质量低下,重复劳动过多,征管成本加大。而专业化的征管查格局,则以大型数据库和广域网为依托,实现数据的高度集中处理和共享,更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征管质量,堵塞征管漏洞,提高征管质量,适应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

(二)实行专业化分类管理是依法治税的需要。

据有关资料表明,1999年我国的税务行政“官司”中,税务机关胜诉率只有15%,败诉率却高达32%,53%则是通过做工作后撤诉的,而败诉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执法程序不当造成的。这一数字充分说明原征管模式在执法程序的内部监督管理上存在着漏洞,再加上部分税务干部执法素质不高、专业化不强等因素,导致税收执法权不能得到有效的监督制约,出现执法随意、以权代法、以情代法等现象,而实行专业化分类管理后,一方面可以在内部执法程序上对税收执法权力进行分解制约,加强权力监督,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税务执法队伍的专业化执法技能,从而推进依法治税的进程。

(三)建立专业化的征管格局是wto透明度原则的要求。

我国已经加人wto,透明度原则是wto的重要原则之一。税收是国际国内贸易政策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wto成员国(方)税收法律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也必须符合透明度原则的要求。税收行政的透明度首先取决于税收程序的透明度,它的关键在于对纳税人的税款核定、审计及对税收违法事实的认定和对税收违法行为处罚的程序、依据和标准都应当规范化和确定化,尽量减少和避免税收行政行为的随意性。而专业化的征管格局则正是通过对权力的分解制约和明确岗责划分,来对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从而减少或避免随意执法行为发生的。

(四)信息化的高速发展为建立专业化征管体系提供了技术条件。

专业化征管的前提是岗责划分,形式是专业化分工,需求是部门协作。而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则恰好为信息资源的传递和共享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条件,所以只有将岗责划分与现代化科技有效结合起来,贯彻科技加管理的方针,才能充分发挥专业化征管体系的效能。

二、建立专业化征管体系的目的和要求

(一)目的。

建立理想的税收征管模式的目的在于以最小的税收成本实现税收利益的最大化,充分体现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使各项税收政策通过征管模式落实到位。所以建立专业化征管体系的目的是通过实行权力分解和制约,推进依法治税,提高征管质量和水平,降低税收成本。

(二)要求。

1.明确岗责划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专业化分工后,必面对征管查三个机构在内部分工和外部协作上明确各个机构及各个岗位的职责,并通过建立责任追究制,增强各岗位人员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减少和避免因推诿扯皮而造成的工作脱节和不连贯,进而影响征管质量和水平。

2.实现信息的集中处理和共享。专业化分工后,征管查各成体系,只有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利用现代化的计算机管理手段和网络技术,实现信息数据的集中处理和共享,才能真正建立起专业化的征管格局。

3.收缩机构,精简人员。我国拥有近百万税务大军,素质参差不齐,税收成本较大和不适当性已勿庸讳言。要适应在信息化支持下的专业化征管体系,就应提高人员素质,实行集中征收,收缩机构,精简人员,降低税收征管成本。

4.优化纳税服务,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按照集中征收的要求,大力推行包括电子申报在内的多种申报方式,实现税、银、库联网,减少纳税环节,简化纳税程序,方便税款的申报缴纳入库,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

5.提高税源监控能力。专业化征管体系建成后,由于机构收缩,县局是一线征管单位,科室进大厅,撤销了全职能征管机构,甚至县以下的税务所也要撤掉,这样势必要影响到对税源的监控力度。所以在专业化征管格局下,如何提高税源监控力度、减少漏征漏管是摆在改革面前的一个首要问题。

6.提高稽查质量。通过加大稽查力度,提高稽查质量,打击震慑偷税行为,发现、反馈、堵塞征管中的漏洞,使征、管、查协作并进,促进专业化征管格局的形成和发展。

三、建立专业化税收征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基层改革目标不明确。

税务人员对改革的步骤、要求及结果不能准确把握,靠摸着石头过河的工作方法,只能加大工作量,影响改革进程和质量。如现行的征管软件tmsis,由于在当初设计时不支持多元化申报功能,但为了适应改革进程,尽快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就不得不对tmsis进行增强补订程序,重新构造功能,这对于市地级以上的国税管理部门而言,只是进行修改程序的编写,而对于县区级以下的税务部门而言,则要面对的是几千户纳税人、多个数据库的整理修改,增加的工作量及因此而增加的税收成本是可想而知的。而即将推行的ctais软件本身就具备这种功能,所以能否在ctais运行以后再进行多元化申报改革是当前不少基层税务干部存在的疑虑。产生这一情况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在推行改革的过程中,缺少对改革的前瞻性和预测性,缺少对改革内容的了解和准备。所以建议我们在推行ctais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对税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真正了解什么是ctais,具体功能和要求是什么,充分做好ctais推行前的准备工作,以促进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岗位不明,责任不清,工作程序脱节。

成立征、管、查三个专业机构,它的运行保证就是要建立一整套内部各岗位和各专业局之间的岗责体系。我省虽然在改革的初期也制订了过渡期的业务协调方案,但由于对具体工作没有达到最细化,岗位责任划分不清,分工不合理,缺乏考核等监督制约机制,造成内部手续传递混乱,业务繁琐复杂,甚至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严重影响改革的进度和效果。

1.发票发售问题。现在基层税务所发售的普通发票必须先与征收局签订代售发票协议,在形式上虽然取消了税务所直接发售发票的权利,但实际上仍然履行发票发售的功能;另外还存在管理局因管理需要,对某纳税人采取停票措施,但由于手续传递或责任不强等问题,该纳税人利用“时间差”仍能从征收局领出发票,造成工作脱节。

2.代开发票问题。目前运行的代开发票的程序是:县局审批,基层税务所缴税和办税服务厅开发票三个环节,手续更加繁琐复杂,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

3.金税工程岗位设置问题。金税工程在县局设9个岗位,综合科负责登记岗、发票发售岗、税控设备管理岗;政策法规科负责一般纳税人认定岗和数据采集岗;计划征收科负责认证和报税岗;管理局负责日常稽核岗和税源管理岗。运行的主要程序是计划征收科将认证和报税信息传到政策法规科,进行一般纳税人稽核系统软件的数据采集,然后上传至市局。但政策法规科对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易把握,这样数据采集岗设在政策法规科就形同虚设,极易出现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现象。而将数据采集岗划到计划征收科后,认证、报税、数据采集在同一单位,便于业务协调,增强责任心,更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认证、报税与申报之间存在的问题。一是时间及地点问题。目前运行的模式是企业于例征期前先到办税服务厅进行进项发票认证,然后于例征期再到办税服务厅进行销项发票报税,最后回所在税务所进行申报纳税。这种运行方式不但给纳税人增加了负担,大大提高了纳税成本,而且容易产生纳税人利用认证、报税、申报的时间地点不一致、税务机关报税信息不共享的这一弱点,进行虚假申报,产生偷税现象。所以在远程网络申报还未开通的情况下,对于住址在城区或业务量较大的企业可以在例征期前进行认证,而对于边远农村、业务量较小的企业则可将认证、报税、申报三个环节进行合并,统一在例征期由办税服务厅负责受理。二是区间问题。由于抄报税的区间是以自然月为准的,而现在企业的会计核算区间则绝大部分不是以自然月为准的,造成了报税数据采集的时间范围与申报数据的时间范围不一致,加大了征前审核和征后稽核的工作量,特别是将来ctmis运行后,如何能保证报税与申报数据的一致性,是我们目前应尽快解决的问题。所以建议应由政府进行协调,在全省范围内对会计区间进行修改,统一以自然月为准。

5.办税服务厅管理及权限问题。按省局要求,取消征收局后,县(市)局各业务科室前台人员进入原征收局办税服务厅办公,这一改革措施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两个问题:(1)办税服务厅的管理方式问题。办税服务厅应由谁负责管理以及如何管理,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遵循。如果是县(市)局业务局长直接进入大厅办公,会出现因业务分工不同,权力受限而无法拍板决策的问题;如果指定一名大厅主任或进驻大厅的业务科室负责人轮流管理,更容易出现扯皮现象;(2)办税服务厅的权限没有明确。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县(市)局各科室不具备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但实行新模式后,大厅要面对的直接的税务行政执法及处罚问题,如加收滞纳金等一般性税务违章行为,办税服务厅是否有权作出处理决定,它究竟享受哪一级的权限,建议上级税务机关及时予以明确。

(三)税源监控力度不够。

对税源的监控仅仅停留在表面和静态管理,征管的“死点”和“盲点”仍然较多,漏征漏管户依然存在,这已成为专业化管理的源头障碍。虽然新《征管法》作了在税源管理上与工商和银行两部门进行联控的规定,但由于个体、私营业户的大量存在和逐渐增加,经营方式更加灵活,他们可以储蓄存款或个人名义开设银行帐户来满足其经营业务的需要,规避监控,在未进行税收清算或有欠税的情况下而一走了之,造成税款流失。所以在税源的控管上已不能停留在静态管理的思路上,要采取动静结合的方法,全面实施监控。在静态管理上,要继续落实税源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职责,增强责任心;同时在占有大量的纳税人生产经营数据资料的前提下,全面引入纳税评估制度,对纳税人实施预测性监控,对个体户按照《最低税额标准办法》进行双定征收,对小规模纳税人落实《小规模纳税人评估制度》,对一般纳税人参照涉外企业管理的评税制度进行预测,全面对税源的动态进行预测和分析。在动态管理上,通过政府协调,打破部门信息各自占有、各自为政、互不沟通的局面,建立税务机关同工商、银行、民政等职能部门的信息交流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在纳税人进入或退出任何一个渠道时都能得到监控,从而达到动态管理的效果。

(四)多元化申报问题。

多元化申报是指为纳税人提供的自主采用的方便、快捷、准确、低成本的申报方式,它的目的在于降低税收成本,实现集中征收。但我们的改革应着力于适应中国现代经济的“二元”结构,不能让现代化的征管模式超越现实的征管条件和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和县城城区采取集中征收、管理、稽查是合理和必须的,但在经济落后的农村, 特别是山区、老区,就必须因时、因势、因地制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灵活、多元化的措施进行税收征管,稳步、循序渐进地推进专业化征管改革,切不可操之过急,超越经济发展水平,摘模式化和一刀切。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在我国由于旧的税收宣传观念的存在,以及受经济发展水平及纳税人素质的影响,社会大众的纳税意识普遍不高,对税法的遵从程度较差。以辉县为例,全县山区面积占2/3,1 700余户农村个体纳税人散布在全县20多个乡镇农村,知识结构、文化水平较低,纳税意识不强,即使目前实行的“一元化”的税务所大厅申报,也是在催报催缴的情况下完成的。电话申报和银行网点申报方便、快捷,但其前提是纳税人已在银行存够当月的应纳税款,就目前农村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承受能力而言,很难实现。第一是不容易接受。由于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较差,在心理上和行动上不愿意接受,另外,农村纳税人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对电话申报方式来说,因数字较多,不易记忆,操作确有困难。第二,即使纳税人乐于接受,就目前农村的经济状况而言,在税务所进行申报纳税时,又可以同时办理领购发票、税法咨询等涉税事宜,他们何乐而不为呢?在推行多元化申报过程中、由上级要求进度,下级税务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就可能出现政策变形,片面提高多元化申报比例。据了解已经出现税务所通过验证时机,大量注销那些规模小管理难度大的业户,将之转为临商户进行管理,在数字上片面地达到了多元化申报的比例要求,但实际上却造成了大量的税源、税款的流失,这与我们推行改革的初衷完全是背道而驰的。所以我们在农村进行多元化申报改革中,应切合实际,加强宣传,循序渐进地稳步推行。

(五)加强稽查管理。

稽查管理上,目前存在着由于岗责不清,分工不明,对信息资料不能实现有效的共享,造成选案准确率低,查案不透,制约机制不力,处罚不重的现象。应进一步完善计算机选案指标,提高准确率,严罚,并分析税源管理、征收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堵塞征管漏洞,促进税收征管水平和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的提高。

(六)关于税收成本问题。

我们作为改革的试点省份之一,改革给我们带来了大量的资金和技术,激发了改革的活力。但我们还应冷静地思考,改革是否也给我们带来了负面影响,即改革的成本问题。因此,如何在现有的条件下消除负面影响,降低税收成本一,也是摆在改革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在此通过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对税务管理岗的认识范文4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税收征管规范(1.1版)》《纳税服务规范(2.3版)》《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2.0版)》(以下简称“三个规范”)为主要抓手,以解决问题、防范风险为导向,以加强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全面提升税收征管、纳税服务规范化水平,全面推动国地税深度合作,为税收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实现以下四个方面目标:

(一)法治思维全面深化提升。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让法治理念成为系统上下共同价值取向。重视法治思维实践运用,各项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养成以法治思维处理问题、以法治方式规范工作的良好习惯。

(二)纳税服务更加优质便捷。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下决心破解纳税人办税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减轻纳税人负担,进一步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三)税收征管更加科学严密。进一步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强化薄弱环节管理,加强征管数据监控和分析,查找和解决征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效。

(四)国地税合作全面深入开展。全面落实基本合作事项、积极探索创新合作事项,突破合作重点和难点,打造合作新特色和新亮点,推动国地税合作达到新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税收执法管理制度

认真落实税收政策法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不符合“三个规范”要求的,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保证规范性文件与“三个规范”衔接一致。

(二)规范岗责设置

按照税收征管规范、纳税服务规范以及金税三期信息系统具体应用要求,将由纳税人、缴费人依申请办理的涉税业务前置到办税服务厅。严格按照省局确定的岗责体系,规范岗责设置,进一步优化配置办税服务资源,确保前台、后台岗责调整到位,人员配备到位,业务衔接到位,防止出现因岗责配置错误而导致的工作流程无法正常运行的问题。

(三)规范办税服务

1.统一资料报送。严格执行《税收征管规范》《纳税服务规范》明确的业务受理资料规定,不得要求纳税人额外报送资料。

2.规范业务流程。严格执行“三个规范”明确的业务流程,不得额外增加,不得随意简化。

3.严格办理时限。加强各项工作环节的业务衔接,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理业务,提高业务事项流转和办理效率。

4.推进全省通办。全面实现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放涉税表证单书、受理纳税咨询等业务全省范围内通办。

(四)规范日常税收征管

1.加强“三证合一”改革后税源状况监控。密切监控、定期分析“三证合一”改革后税源管理状况,包括新增市场主体户数、办税户数、用票户数、申报户数、有税户数、零申报户数、税额、清税户数及非正常户数等情况。及时总结“三证合一”改革后出现的新问题,有效排查风险,采取有针对性地应对措施,加强税收征管。

2.规范欠税管理。严格按照《税收征管规范》要求,依法采取各项欠税清缴措施,遏制欠税增长势头,防范税收执法风险。进一步落实欠税公告制度。严密监控欠税大户动向,动态开展跟踪分析。加强部门协作,严格欠税纳税人的税收信用管理,形成清欠合力。

3.严格注销税务登记管理。按时完成省、市局推送的疑点户风险应对工作。加强注销税务登记各环节风险监控与管理,确保户户资料齐备、程序合法,同时做好与国税部门的衔接配合,进一步提高效率。

4.规范非正常户管理。加强非正常户认定及解除管理,严格按照《税收征管规范》履行程序。落实非正常户公告制度,提高社会关注度。加强非正常户的协同管理,利用税务总局非正常户风险库、长江经济带信息共享平台等信息,加强与国税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管理合力。

(五)规范税费政策执行

1.加强收入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税费政策,坚持依法征收税费,依法减免税费,严格征管范围,按规定预算级次入库税费。

2.加强申报规范化管理。落实财产行为税统一申报表,实现税种收入按税目核算,减免税数据按减免税政策代码核算。规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确保自行纳税申报人数平稳增长、电子明细申报覆盖面扩大和申报质量提高。

3.加强税种规范化管理。落实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车船税管理规程、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指引和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等税种管理规范,规范管理程序,细化管理措施,提高税种管理规范化水平。

4.规范减免税核算管理。从政策登记开始,全面推行全口径申报,按流程备案或审批,科学组织减免税核算,客观反映减免税真实情况,提高减免税核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5.加强税收政策落实。广泛开展税收政策宣传,提高税收政策知晓度;规范税收政策执行,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

(六)规范稽查执法行为

1.认真履行税务稽查法定职责。严格执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强化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监督制约。

2.充分发挥稽查软件作用。加强金税三期信息系统对稽查案件监控管理,推进稽查信息化建设。

3.加强稽查案源管理。建立健全税务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落实随机抽查制度。

4.充实稽查力量。加大稽查力度,规范进户执法,推进国地税联合检查,提高案件查办质效,发挥好以查促收、以查促管和以查促查作用;严格稽查案件审理,落实稽查案件三级审理制度。

5.加强案件执行管理。加大案件执行力度,规范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七)规范征管数据质量

1.加强数据质量分析。分析登记基础信息、申报缴税信息、认定分类信息、减免和退库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状况,制定数据信息纠错措施,处理系统推送错误信息,从源头开始不断提高数据信息质量,扭转由于数据信息质量问题制约税收工作的被动局面。

2.开展问题数据整改。县局定期开展数据质量分析和监控,查找问题数据,下发基层应对;基层分局要加强辅导、培训,减少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的误操作,把好数据入口关,并做好上级下发数据问题的整改落实。

(八)规范征管档案管理

1.完善征管档案管理。推广应用税收征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加强征管档案的共享和应用,提高税收征管档案管理质量和效率。2.开展征管档案清理。结合税收征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推广工作,以近3年以来的征管档案为重点,全面检查、补缺、纠正,保证征管档案真实、完整、准确。

(九)深化国地税合作

1.落实重点合作事项。推进合作办税便利化。联合规范、简并纳税报表资料,实行纳税人涉税信息一次采集、按户存储、共享共用,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开展联合进户稽查,联合开展“失信惩戒”,联合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推进国地税联合执法规范化;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推动建立国地税统一规范的信息交换平台,依托税务专网,定时传递国地税双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共同推动地方政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合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联合对外税收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运用第三方涉税信息加强税收征管的能力,提高利用税收信息促进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

2.推进服务合作常态化。从整合征管资源、发挥国地税各自优势着手,健全国地税工作合作常态化机制,降低征收成本,提高征管效能。采取国税、地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等方式,合作征收税款,提供纳税服务。2016年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建设融合国税、地税业务,标识统一、流程统一、操作统一的电子税务局,2017年基本实现网上办税。

3.推进跨区域国税、地税信息共享、资质互认、征管互助。县局要应用信息比对情况,建立区域内非正常户征管联动机制和纳税人异地经营税收管理机制,形成异地协作合力,实现跨区域迁移纳税人的相关信息在区域内税务机关之间有效承续。进一步创新自由贸易试验区税收服务举措,让纳税人享有优质、便捷、统一的服务。

四、活动时间及步骤安排

“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分三个阶段部署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____年__月)。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印发《“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制订具体计划,深入开展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____年__月-__月)。按照活动方案和计划要求,围绕主要任务,结合本地实际,扎实推进活动实施。各活动项目的牵头部门明确工作安排,采取切实举措,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结考核阶段(____年__月)。各分局、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的开展情况,于____月____日前分别报送总结材料。市局将对 “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择优推荐省局参加评比,省局将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是继2015年“树立法治精神,守纪律讲规矩,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主题学习讨论活动之后,全省地税系统又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作。全县地税机关应充分认识开展“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落实“三个规范”作为地税机关和地税干部的自觉行动。要总结地税部门推进“三个规范”落实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提出具体可行的落实措施,在优化服务、科学征管、深入合作等各个领域全面推进规范落地生根,开创依法治税新局面。

(二)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为了加强“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县局制定《全县地税系统“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责任分解表》和具体实施方案。要加强对规范落实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牵头部门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跟踪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要求,确保按时按质完成。

对税务管理岗的认识范文5

一、基层管理分局纳税评估工作的现状

1、纳税评估岗位设置体系不规范,缺乏统一性。基层管理分局目前内部设置一般为综合管理股、管理一股、管理二股三个职能股,根据扬州市国税局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暂行办法,共有4种评估岗位设置模式,适用于县(市、区)局的有两种模式。目前县(市、区)局大多选用第二种模式,基层管理分局或将纳税评估管理岗位设在局长室或在综合业务部门或在管理二股,分析岗位设立于管理二股,工作联系、业务指导不协调,缺乏统一性。

2、人员配备不到位,内部制约体系脱节,评估工作流程不畅通。根据扬州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纳税评估暂行办法,纳税评估共分为6个岗位,分别是评估管理岗位、对象确定岗位、评估分析岗位、评估复核岗位、异常企业评估资料受理岗位、基础资料受理传递岗位,其中评估对象确定岗位和评估分析岗位、评估复核岗位与评估分析岗位不得同岗,评估分析岗位一般由1-2人完成,而实际情况是基层管理分局大多在10人左右,一人多岗比比皆是,由于工作头绪众多,配合人员仅仅签名了事,复核岗位等内部制约机制也形同虚设,而形成了事实上的一人或几人的操作,未能发挥其系统工程作用。

3、计算机配备不足,人机相争时有发生。目前,基层分局计算机配备不足,只能保证发票发售、报税认证、开票等窗口作业,有的纳税评估岗位未配备计算机或配备不全,根据扬州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申报期满5日即可开展纳税评估工作,评估岗位未配备计算机或配备不全的,势必与其他岗位争机用,工作条件限制了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

4、评估流之于形式,缺乏深度。纳税评估面原为10%,后调低为5%,调低的目的就是要改变以往只要数量不抓质量的现象。自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以来,被评估企业不下数拾、数佰,但评估出有问题户极少,是纳税依法纳税意识提高了吗?事实并非如此,评估后被查出存在偷漏税行为的也不在少数,其原因更重要的是在于纳税评估岗位人员责任心差,缺乏学习,不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未能实现人机的最佳结合。

二、做好现阶段纳税评估工作的几点对策

1、建议上级局修订纳税评估工作暂行办法有关内容,明确评估工作的具体职能部门,统一岗位设置标准,便于制定岗位操作管理标准标准,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工作考核体系。上级局在修订过程中,同时要考虑基层各岗位人员职责分工,做到岗位明确,责任到位,职责清楚,合理负担,尽量避免岗位工作畸轻畸重。

2、发扬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深入学习市局关于深化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意见精神,在评估的深度、广度和规范性上求突破。选调业务精通人员充实评估分析岗位,加强评估岗位操作人员责任心、事业心及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专业知识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这是提高评估工作水平的关键,上级局业务管理部门及基层管理分局要切实承担起这一责任。

3、研究分局内部评估工作运行机制,既相互制约又相互联系,使之形成有机整体,健全基层分局内部岗职考核体系,将纳税评估各环节列入月度、季度、年度考核范围,以考核推行评估工作。

4、积极争取上级局增拨计算机处理系统。在上级局未解决困难之前,基层管理分局也要积极处理好这一矛盾,比如利用别的岗位空余时间,利用八小时以外时间都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难题,这样可以培养基层管理分局的奉献意识、敬业意识和大局意识。

对税务管理岗的认识范文6

文章导读:税务所的办税服务,通过服务环境标准化,能够让纳税人在愉悦中享受办税过程;通过办税流程标准化,让纳税人在简洁明快中体验效率;通过纳税查询标准化,让纳税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得到满足;通过软硬件配置标准化,让纳税人在服务中明确时代主题、感受时展;通过岗责考核标准化,使为纳税人服务的质量得到保证。

区地税局税务所始终把税收环境建设作为行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本年度,在市、区局的高度重视、统一领导下,我们注重领会精神、把握实质、狠抓落实,通过税收环境建设有效确保了“控税源、强征管、优服务”三大任务的完成;全年实现全口径税收1.7亿元,实现社保费收入8100万元,均超额完成了年度收入计划;税务所被评为区“先进集体”,所长王大革同志被省委评为全省“文明优质服务标兵”;税务所的其他各项工作也取得了长足进步。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贯彻服务标准,打造优质办税环境

税务所在内部环境建设上基础比较牢固,这得益于我们深入、全面地贯彻了本局的服务标准化体系,即:“服务环境标准化、办税流程标准化、信息查询标准化、软硬件配置标准化、岗责考核标准化”。为落实好“五个标准化”体系,我们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做了全面的调整。服务窗口建设实行所长负责制,并把素质过硬、责任心强的同志充实到办税窗口,引导、带领窗口人员做好窗口服务工作。按照标准统一配置各类服务设施、设备,并做到两个注重:一是注重细节,把花镜、便民伞、便笺纸等服务细节做好、做到位;二是注重后续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类设备、物品及时得到维护和更新,满足纳税人办税需要。在优化办税环境上加大投入力度,本年度,区局再次投入资金对税务所进行了优化改造。通过贯彻落实各项标准,税务所率先通过了省局标准化税务所的考核与评定,并荣获了“模范职工小家”荣誉称号。

当前,税务所的办税服务,通过服务环境标准化,能够让纳税人在愉悦中享受办税过程;通过办税流程标准化,让纳税人在简洁明快中体验效率;通过纳税查询标准化,让纳税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得到满足;通过软硬件配置标准化,让纳税人在服务中明确时代主题、感受时展;通过岗责考核标准化,使为纳税人服务的质量得到保证。

二、狠抓征管效能,打造公平治税环境

在征管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强化征管与优化环境是相辅相成的:为纳税人提供公平的竞争发展环境,正是通过强化征管来实现的。为确保发展环境公平:

一是加强税源管控力度。在纳税核定、税源普查、项目管控等工作中,加强与国税、工商等部门的合作,广泛开展税源信息交流、筛查、比对工作,确保无论是重点税源还是一般税源,都做到税源底数清、缴税数额清、存在问题清。通过税源有效管控,全年实现补税570余万元,使公平的税收环境在深层次上得到了保证。

二是加强户籍清理力度。税务所成立漏征漏管清理小组,保证了人员配置;制定了工作制度,明确清理目标和清理重点;每月确定一周开展清理工作,保证了清理工作的时间;本年度共清理、整改漏征漏管户210户,通过堵塞征管漏洞,确保了法治公平,维护了合法纳税人的权益。

三是加强欠税清缴力度。通过周密制定计划,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全面加强欠税管理工作。对重点欠税企业实施全面评估,查清问题,核准基数,落实清欠计划。全年共清缴欠税350余万元,处理虚欠221笔,进一步净化了税收环境。

三、强化政策服务,打造和谐区域环境

税务所注重把国家制定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通过政策服务让广大群众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让企业得到政策的实惠,以此促进社会环境的和谐。在工作实践中:

一是抓宣传。我们结合辖区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本年度,为普及农业税收优惠政策,我们组织召开了涉农企业税收政策辅导会,并整理、印制了农业优惠政策汇编手册,把政策送到纳税人手中;为普及纳税人权利与义务,我们按全局统一部署,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纳税人权利与义务主题宣传活动,有效保证了纳税人的知情权。全年发放各类政策宣传资料4000余份。我们的宣传活动还通过《中国税务》杂志、辽宁广电台等媒体得到了进一步强化。

二是抓落实。我们认真把好受理关、审核关、上报关,兼顾工作效率和质量。按照“纳税人要税务机关办理的事项,由综合服务厅一站办结;税务机关要落实到纳税人的事项,由税收管理员一线执行”的“封闭式”服务模式,使各类申请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后续程序和手续均税务所按流程内部流转,使“一站式”服务名符其实,从根本上解决了纳税人办税“多头跑、跑多头”的问题。全年共办理各类减免税20余件,减免税款300余万元。

三是抓反馈。为确保工作实效、保证工作质量,我们认真开展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将总体工作、政策执行、廉洁执法等情况向纳税人反馈,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正是通过我们的实际行动,纳税人对我们建立信任,给予了好评,税务所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税务所。我们以征纳关系的和谐推进了区域环境的稳定与和谐,树立起了地税的良好形象,并为税收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践行税务文化,打造团队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