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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退休管理制度范文1
【关键词】改制企业 退休职工 档案管理
职工档案是档案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人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工档案主要记述和反映职工个人的履历、考核、鉴定、政审、录用、劳动合同、工资、奖惩情况和政治背景关系等,是为职工个人集中整理保存的文字材料。它的整理归档和利用要通过科学严密的工作程序和严格认真的管理制度才能进行。因此,职工档案管理是单位一项非常严肃慎重、保密性较强的重要工作。
1.改制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管理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工档案管理仍按照传统模式运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这种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在档案管理的模式,在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管理方面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方面随着我国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档案管理制度已逐渐向信息化、网络化发展,但在许多地区还是以手工管理手段为主。此外,由于我国档案管理在观念上认识不统一和地区发展的不均衡,在不少地方的档案信息管理方法相对落后,所以,大多以手工操作为主管理档案,而且退休员工一般年龄都较大,处于便于辨认和登记的目的,也主要以手工操作管理其档案。这种手工操作包括人工翻查,纸质档案登记等。
另一方面在退休职工档案内容管理上,职工档案管理包含的内容较多,但在我国的退休职工的档案管理内容以费用为主,这也是由我国现行养老制度决定的。在这些档案内容中,主要包含了离退休职工的基本信息管理、医疗费用管理、退休金管理等一系列相关的管理内容,更偏向于养老机制并非人才信息贮存机制,并在档案信息传达上基本立足于这一类信息的传达上,使得档案机制往往依附于医疗保险系统。
最后,由于各个企业性质的不同,在职工档案的管理上,职工档案管理工作重视程度和规范水平相差比较远。例如,国有大中型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还是比较规范的,而非公企业对职工档案管理不够重视,管理不到位。
2.改制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2.1一些改制企业没有建立职工档案
一些企业在改制后,人力资源部门废弃,档案管理人员流失,职工档案无人过问和管理,造成职工档案遗漏遗失严重。企业没有建立职工档案,退休职工技术职称及技能无法确定,养老医疗等待遇无法享受,退休职工合法权益无法保障。
2.2改制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管理较混乱
改制的企业管理人员变动频繁,内部管理混乱,造成职工档案很容易出现缺漏甚至丢失的问题;部分企业削减档案人员,一岗多职,档案工作无暇顾及,近乎取消;而且部分改制的企业在职工档案管理这一块没有制定分管的领导;此外部分企业职工档案利用制度、归档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需要归档整理的招收职工、调整工资审批表及与下乡有关的证明材料没有及时归档;部分企业选择让退休职工自存档案,这样一来退休职工档案极易被涂,有的退休职工档案甚至会丢失。
2.3职工档案信息资料保存不够完整
由于传统档案管理在实现手法和技术保障方面的局限,往往会出现信息缺失的问题,而这造成这种档案资料不完整的原因除了上文的技术和手段的局限性之外,还与企业管理者的档案意识薄弱有关,如果企业领导不够重视企业职工的档案管理,很容易造成职工档案信息资料的缺失,尤其是对于已经退休的职工而言,他们的档案的完整性更容易被企业所忽视。
3.加强对改制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管理的措施
3.1建立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管理新体制
针对改制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管理较混乱的问题,需要专门建立离退休职工档案管理中心,设立在市、县两级社保部门之下,其职能是将市、县两级原来分散于企业、 街办或个人手中的所有离退休职工档案,集中于市、县两级社会保障机构统一管理,方便办理社保相关手续。这种措施改变了以往退休职工档案由自己企业保管的做法,将其集中管理可以保证退休职工档案的完整齐全,有利于保障改制企业退休职工在医疗及养老保险等方面的利益。
3.2整合档案资源,努力完善退休职工档案信息
在我国,离退休职工长期工作的单位就成了客观记录其特殊技能和经验的最好主体,通过对于该职工在岗期间的业务水平记录等,整合其档案信息资源,综合录入其离退休档案,进而完善退休职工的档案信息。将对退休职工退休后的生活产生重要的积极作用,使其在领取退休金,养老保险金等方面不会出现问题。
3.3完善退休职工档案管理新手段
在劳动保障部门推行“金保工程”建设大背景下,利用计算机网络等技术,加快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现代化,建立统一的退休职工档案基木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提高企业退休职工档案部门的科学管理水平,并以信息化促进退休职工档案规范和利用。如有关退休职工民生的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与终止记录等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来查询自己的档案信息、对不属于保密范围的档案信息,应该让职工个人享有知情权,查看部分档案目录内容,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档案信息化,建立准确完整档案信息,更好地让职工档案服务百姓,服务于民生。
参考文献:
企业职工退休管理制度范文2
【关键词】养老保险,碎片化,成因分析,应对策略
一、碎片化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
“碎片化”这个词可以很好的形容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总体上过度分割的现实格局。我国养老保险分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又由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构成。另外,为实现养老保险的全覆盖,现在部分地市还探索性地建立了居民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制度。然而,各种保险制度在设计上始终没有打破身份界限,因人而异、因身份而不同,存在着明显的等级差别: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于第一等级,企业处于第二等级,无业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处于最低。
二、碎片化养老保险制度的形成原因分析
(一)“打补丁”的渐进式改革路径,导致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缺乏统筹全局的规划。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最初仅仅是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初始的制度选择强化了制度建设的路径依赖,使这种打补丁式的碎片化发展趋势难以避免。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养老保险的覆盖面逐步扩大,但是由于采取了“增量式”的发展路径,为扩大覆盖面打上了一个又一个“补丁”。
(二)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的发展差异,造成养老保险制度的分割。养老保险制度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产物,我国城市和农村的经济条件决定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必然会存在较大差异。城市就业形式以正式就业为主,收入形式以稳定的货币化薪酬为主,这使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的现代养老保险制度能够在城市顺利推行。但是我国农村经济以家庭经营为主,收入形式以实物收入和季节性货币收入为主,收入水平和城镇相比有较大差距。因此,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并不适于农村地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必然会有所差别,城乡两套不同养老保险制度并存的局面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
(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计发规则不合理,导致养老保险的地区分割状况难以迅速改善。在现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计发办法中,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由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其中社会统筹部分的待遇水平与养老金发放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直接挂钩。基于我国区域间职工收入存在较大差异的基本前提,劳动人口更倾向于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较高的经济发达地区就业和参加养老保险,并在退休后享受当地较高的养老金待遇,而不愿到经济不发达地区就业和参加养老保险。此外,由于各统筹区域养老保险封闭运行,高收入地区不愿接受区域外职工的养老保险关系,高收入地区职工也不愿意随工作变化而转出自己的养老保险关系。因此,现行职工养老保险计发规则成为限制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整合的重要因素。
(四)群体之间和地区之间保障利益的差异,阻碍了养老保险制度的整合进程。制度改革往往涉及利益的再分配。提高统筹层次意味着各个统筹地区之间的利益调整。当出现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冲突的时候,利益团体往往固守局部利益,导致养老保险碎片化状态的固化。一方面,收入分配的“棘轮效应”使养老保险待遇易上难下。在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福利刚性使机关事业单位对于以保障基本生活为目标的养老保险持有消极态度。另一方面,地区利益难以平衡阻碍着统筹层次的提高。按照现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征缴基金采用属地化管理,如果让基金结余较多的地区拿出部分基金支援有缺口的地区时,富余地区的利益就将受到影响。
三、对策建议
(一)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迟迟没有建立,一方面是因为事业单位的属性比较复杂,改革涉及的事业单位类型尚未明确; 另一方面在于企业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退休金替代率大幅下降,为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形成了反向预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方面应当坚持养老保险社会化的改革方向,参照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同的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另一方面应当配套建立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的职业年金制度,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弥补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下降所产生的待遇差异,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二)改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计发规则,实施以个人缴费记录为基础的养老金计发办法。通过改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计发规则,使社会统筹部分的计算方式与地方社会平均工资脱钩,形成基于个人历史缴费记录的社会统筹计发办法。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这一办法不仅可以避免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而阻碍养老保险转移的问题,而且能够保证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从而在根本上解决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问题。同时,这项制度设计也能为养老保险基金的集中统一管理创造有利条件。
(三)整合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体制,建立集中统一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养老保险基金的多头管理和分散管理,加大了基金管理成本,增加了基金运行的风险,提高了资金保值增值的压力。因此,一方面要按照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减少养老保险基金在基层部门的沉淀,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另一方面要改革目前养老保险基金“管办结合”的管理方式,按照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社保基金管理的通行模式,建立政府督办、社保部门监管、市场化运作的基金管理模式,提升基金运用效率,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水平。
参考文献:
[1]邓大松.社会保险关系顺利接续事关重大[J].中国劳动保障,2005,( 10) .
企业职工退休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档案管理;企业职工;工作要点;公司发展;规范化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以一种空前绝后的气势迅速在各大行业得到应用,不断地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与思维模式。此时,面临着社会上每天都能产生的难以统计的原始记录与n案调动的情况,以“文件记录”为主的传统档案管理方式已不能满足人们日新月异的需求。因此,将信息技术软件与档案管理工作相结合是未来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在时代背景所造就的大环境下,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推行,这也为加强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增添了更多的挑战和难关。如何抓准档案管理工作的“痛点”、如何建设规范有序的管理流程、如何配备必要的档案管理软件、如何加强档案管理监管手段,这些已经成为目前研究的主要课题。
1 当今企业职工档案管理面临的问题
职工档案管理是企业人事部门一项非常重要工作。档案中不仅包括了职工的个人履历、个人学历、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同时也是反映其思想品德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公司选拔人才不可缺少的参考物。因此,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不仅可以为公司源源不断地输送人才、提升公司整体人员的技术水平,从长远角度来看,还可以极大地满足公司人才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竞争力,在促进企业发展过程中起到推动作用。因此,仔细分析当今企业职工档案管理的“痛点”所在,并从根本上分析造成痛点的原因,以此来抓住今后的工作要点,是促进企业良好发展必不可少的措施。从近几年来看,我国在职工档案管理方面的发展是十分有限的,其现有模式下存在的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第一,职工档案管理不严谨,可能导致部分员工档案分散、材料不完整、材料伪造等现象。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各大企业也在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人员入职和人员调动大大增加了档案管理的难度,职工档案出现纰漏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说,对于部分中途跳槽的员工,他的档案可能一直都分散在以前单位的档案处,或者在转交的过程中出现文件缺失、文件受损情况,对其日后的工作审批和退休审批造成严重影响;对于离职员工来说,一些企业为了省事,都让员工自己带自己的档案去新单位,而不是按照法律规定寄过去。因为档案管理“多头”现象严重,有的职工在离职后甚至被迫选择“弃档”,使得自己的档案长期存放在原单位,成为“无头”档案。而且,以文件方式记录的档案也存在伪造的可能性。职工利用某些不法手段删减处分、降职等信息,并且在档案中伪造对自己有利的内容。
第二,监管手段缺失,部分企业未建立完整的档案管理系统。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关于“职工档案管理”的法律非常少,除了一份《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之外,几乎没有相关可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这就造成了监管手段单一、档案管理可有可无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部分企业甚至都没有建立职工档案系统,这对职工的合法待遇造成巨大损害。
第三,传统的管理技术逐渐不再适用于信息时代,职工档案管理缺乏先进的现代化技术。计算机网络的一个重要的用途便是进行信息登记、信息交流与信息传递。目前,虽然有很多企业已经采用专门的档案管理软件进行职工的档案管理。但是,大多数都仅限于简单的档案号的录入和检索,记录存放档案的地址,不对档案内容的个人信息进行登记。这样的做法并没有发挥档案管理软件的作用,只是方便了检索过程,翻看档案还是要去档案管理处查找原始记录。所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档案管理信息化,增强档案利用效率是非常必要的。在此基础上,安全因素也是必须要考虑的因素。对于传统档案管理方式来说,需要做好档案库的安全管理;对于数字档案管理来说,防止非法用户绕过安全内核、窃取信息,防止数据库被破坏和非法存取,确保服务器的安全性是重要工作。
本文将在下节从职工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点出发,抓住工作中的要点所在,并在这些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一系列具体的解决方法。
2 职工档案管理的工作要点及建议
(一)完善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
针对档案管理工作监管不足的现象,尽早推出完整的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显得迫在眉睫。国家应完整的法律制度,明确规定应该如何进行档案的登记、转交,对所有的工作进行详细阐述,全国统一与职工档案工作有关的法规及业务标准,以避免各地各行其是、各行其政,这样才能真正地解决监管不足的问题。
(二)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完善职工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一份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
除去对监管体系的完善之外,企业内部也必须明确自己的职工档案管理制度。首先,应该对企业全体职工普及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让他们知道这是与他们未来的退休审核、养老优待等事情息息相关的,是与自身的合法权益密切相连的,不可以因为一时的省事而对自己的档案漠不关心;其次,需要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部分企业里的档案管理人员没有受到过专业的培训,对自己从事的档案工作存在一些误区,因此需要定期对企业档案管理职工进行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从档案的整理、登记、检索、传递、查阅、保管等方面进行技能评测,以达到档案分类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的目的。
(三)与时代相契合,加快企业职工档案管理信息化进程
上文中也有提到,网络的快速发展使得所有的行业都在往信息化方向转型,职工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成为未来发展不可避免的趋势。因此,在完善现有的传统档案管理制度的同时,应该逐渐向信息化管理过渡,建立包含详细信息的档案管理数据库,加强职工运用档案管理软件的能力,提高档案部门的科学管理水平与安全保护措施,促进档案规范化、信息化进程。
3 结语
虽然现在大多数企业已经有了自己单独的档案管理工作流程,但是,随着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现有的档案管理措施可能明天就无法满足公司需求。在提高核心技术的基础上,仍然需要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的要点,减少操作中存在的漏洞,对重要的设施与系统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软件,建立完善的职工档案管理制度。职工档案管理比起其他工作也许显得较为枯燥和简单,但是,它确是公司中不可小觑的重要工作。对于每一名档案管理人员来说,都必须以最严谨的工作态度认真对待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公司人员流动与人才输入的管理,促进公司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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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退休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 工会管理 员工退休安排 基本政策
中图分类号:D41216 文献标识码:A
一、建立困难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各企业应按照困难退休职工分类标准,对即将退休困难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逐个进行登记,并对其资料加强管理。包括申报、核实、确认、建册、备案、变更或注销、发证等基本环节是本文主要。困难职工申报一般可由职工本人或企业工会提出,其所在企业进行登记并建立名册,扶贫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进行审查确认。有关部门应定期进行复核,对困难程度发生变化的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及时变更,并报扶贫领导小组。(1)对退休困难职工家庭搞好摸底、核查、分类、统计工作。(2)对患大病的退休困难职工家庭,做到家庭住址清、人口清、子女就业情况清、存在困难的家庭原因清。为进一步搞好送温暖工程工作提供了科学的依据。(3)需要救济的退休困难职工家庭,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退休办核实后,进行家庭困难原因统计,并统一提出初步救济意见,然后上报矿工会,矿工会主席批准后统一造表发放。(4)退休困难职工家庭申请救济人员,领取救济款时必须加盖本人私章。退休办将退休困难职工家庭救济发放完毕后,将救济发放表交矿工会财务入帐。只有落实好单位的各项政策和工会关于退休员工的管理和安排,才能使企业和退休老员工的回馈最大化。
二、工会对退休职工的工作重点要明确
工会工作涉及面广、头绪多,只要是涉及到职工群众的事,都是工会的工作。因此,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分清主次、重点突出,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在这方面,主要突出三条:一是保障职工权益。要切实加强民主管理,进一步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强化民主视察,深化企务公开,紧紧抓住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特别是在劳动关系调整、工资奖金发放等方面,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企业管理的透明度。同时,要把保障职工安全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定期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安全视察、自检互检等活动,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全力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全力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二是解决退休职工困难。要把关心职工冷暖作为工作重点,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办好职工的大事,解决职工的难事,关注职工的琐事,真心实意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特别强调,帮助退休职工解决实际问题,不仅是解决物质上的问题,也包括解决心理和精神上的问题。三是激发在职职工干劲。要围绕安全生产,落实各项激励政策,广泛开展行之有效的生产劳动竞赛,激发一线职工安全优质创水平的积极性。围绕素质提升,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广泛开展群众性的革新创造活动,努力建设学习型、知识型、创新型职工队伍。围绕愉悦精神,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振奋职工精神,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三、在退休职工管理方面工会作用的显现
1、通过运行分析,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认证实施,使工会组织又有了一个更好发挥作用的载体。从大多数企业实施这个体系后的情况表明,企业工会依照《工会法》赋予的权利义务以及体系赋予的职责,有向企业或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对退休职工的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参与解决各类问题维护职工的权益。工会的作用在体系中得到较大程度的发挥,使工会工作的开展不再游离于企业管理之外,实现了工会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职工的凝聚力和生产经营的竞争力,并最终达到“双赢”的目的。建立困难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各企业应按照困难职工分类标准。
2、对困难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逐个进行登记,并对其资料加强管理。登记管理制度包括申报、核实、确认、建册、备案、变更或注销、发证等基本环节。困难职工申报一般可由职工本人或企业工会提出,其所在企业进行登记并建立名册,扶贫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进行审查确认。有关部门应定期进行复核,对困难程度发生变化的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及时变更,并报扶贫领导小组。
四、确保困难退休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工会要把做好困难退休职工群体的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要从“群体”的角度来考察困难退休职工的状况,界定工会维权活动的范围,以切实维护困难退休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困难退休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是劳动就业的权利。劳动就业权是维护困难职工群体权益的第一要义。它是公民享有经济、文化、政治、民主监督等权利的前提。失去劳动就业权的公民必然会失去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保障。
2、是职工培训权利。《劳动法》规定,要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困难职工群体处于弱势地位的原因之一就是其技能缺乏社会竞争力。工会应配合政府和监督企业维护困难职工群体的职业培训权利,按照生产、工作的需要和可能开展下岗就业培训和在岗技能培训。
3、是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公司法》和《劳动法》强调,职工付出劳动,依法获得应有的报酬,是职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而一些企业,尤其是私有企业主,克扣、拖欠、拒付、少付职工报酬的现象时有发生。工会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通过多种渠道,运用法律武器,监督企业及时、足额地支付职工的应有报酬,使职工的劳动充分体现其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
五、工会退休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性
在全面分析内外部形势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今年要在坚持“三步递进”构划,突出“三大主题”,统筹“六个关系”,遵循“二十字方针”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努力实现“两保三提升”目标,在应对变化中推进企业平稳较快发展。实现上述思路和目标,意义重大,任务艰巨,需要集团公司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各级工会组织、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和广大职工家属的积极工作。就工会系统的总体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抓好贯彻落实。为了更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以及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的状况,在总结我煤矿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离退休干部模式的经验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近年来企业以法定机构改革、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为契机,积极探索新时期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的新路子。通过优化整合社会资源,采取专群结合、条块互动的办法,初步构建起更全面细致、层次更丰富的退休职工管理服务模式,即以“宏观管理为指导、单位具体管理为主体、所在岗位配合管理为辅助、退休职工自我管理为补充”的“四位一体”服务管理模式。该模式引入了企业机构、自管组织实现协同共治,为退休职工管理服务构建起了“左右协同、内外互补”的联动机制,促进我企业和工会的退休员工工作向属地化、社会化、人性化为主要方向的全方位管理服务模式转变
企业职工退休管理制度范文5
最近一段时间,深圳市出台了公务员养老体制改革并轨方案,在公务员养老制度上取得突破,引起各界广泛关注。
养老双轨制之弊
王先生是深圳的一名委任制公务员,国内名牌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当年,王先生的很多同学都加入律所做了律师,现在不少人在社会上小有名气。近年来,几个当年同窗邀其“下海”,他却陷入了矛盾。
“完全给过去清零很不容易,毕竟现在离开体制失去的太多。特别是养老保险,一旦离开机关,就等于从头开始。我很希望聘任制能尽快在所有公务员中推开,给我重新选择适合自己职业的勇气。”他说。
显然,如果不抓紧实施“中人”改革,未来会有更多委任制公务员辞职。很多优秀的人才渴望流动,但流动最大的瓶颈在于养老。
说来话长。早在1951年,政务院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将部分城镇职工的养老纳入劳动保险之中。由此,我国公务员与企业职工养老双轨制初见端倪,公务员由财政养老,企业职工则依靠劳动保险养老,并出现公务员的退休待遇远高于参加劳动保险的企业职工的现象,给国家造成很大的财政压力。
有鉴于此,国务院在1958年出台《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草案)》,规定“国营、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下简称企业、机关)的工人、职员实行一样的退休费标准”,但依然实行双轨制。
直至1969年,财政部颁布《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草案)》,要求“国营企业一律停止提取劳动保险金”、“企业的退休职工、长期病号工资和其他劳保开支,改在营业外列支”,全国总工会积存的近4亿元社会保险总基金也悉数上缴国库,成为财政资金。自此,劳动保险失去了原先的社会统筹分配职能,企业职工养老由社会事务变为企业内部事务,而公务员仍由国家财政养老,养老双轨制依然存在。
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开始在企业中实行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但在公务员养老制度中悄然发生的一个变化是,为鼓励公务员按时离退休,从而腾出更多岗位,国家大幅提高公务员的离退休待遇。养老金双轨制得到进一步强化,并一直沿用至今。
纵观公务员与职工养老双轨制,其呈现出一种延续和强化的趋势,导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收入,尤其是退休后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要求改革这种不平等现象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面对社会积怨,改革者们也做出了一些尝试,例如2008年国务院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并确定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五省市开展试点工作。但五年过去了,改革却无实质性进展。究其原因,除了改革方案本身的设计和保障措施、推进力度存在不足之外,还在于试点方案将改革的对象确定在事业单位。事实上,作为承担绝大部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其人员复杂、基数庞大,大规模的改革势必引起事业单位职工的阻挠和抵制。
同样,公务员阶层也是一个既得利益团体,他们垄断着许多资源,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对其进行“一刀切”的改革,让其统统上缴工资参加社保,让渡出部分利益,也必然引起他们的反弹。可见,改革的阻力不可谓不小。但深圳却能迈出改革的一步,这还得从其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历程说起。
深圳“并轨”改革
深圳一直被誉为改革的桥头堡,其公务员制度改革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07年开始,深圳市率先实行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经过几批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后,2010年起,新进入深圳市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一律实施聘任制。聘任制公务员与传统的委任制公务员在身份地位、履职待遇、发展机会等方面都没有区别,只是需与单位签订聘任合同,并实行合同制管理。
在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的同时,公务员的养老保障制度也在发生变革。对聘任制公务员实施合同管理制度以后,进出公务员队伍不再是艰难的抉择,加上聘任制公务员这个群体人数较少,因此,改革者综合考虑认为,在这部分人中实行改革阻力较小,影响范围也不会过大。于是在2010年,与新进公务员实行聘任制的同时,深圳市开始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按照规定,聘任制公务员购买养老保险的标准为每月工资的18%,其中单位上缴10%,个人上缴8%。
到2012年8月,改革向深圳市各事业单位推广。深圳市规定新进入事业单位的职员也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并将购买养老保险的标准调整为每月工资的21%,其中单位上缴13%,个人上缴8%。
此次改革,机关事业单位“新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与企业员工完全并轨,实现衔接和统一,这部分资金可以转移承续,这对于打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壁垒、推动人才合理流动、精简优化公务员队伍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有助于解决目前面临的养老资金缺口问题;而职业年金,则与公职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年限及工作表现相挂钩,对在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年金,对受到处分的人员则实行减少缴交份额或收回年金,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公职人员形成了激励和约束,拓展了用人单位的管理手段。
但改革尚未停止。此次改革只是向广度延伸,深圳的聘任制公务员毕竟只是少数,至少尚有4万名委任制公务员未实现养老制度“并轨”,改革仍需向纵深前进。为此,改革者采取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平稳过渡”的策略(中人,即在职委任制公务员,居于公务员队伍中的核心),用增量调整来保证改革的延续性。
据介绍,目前,经过详细的测算和调研,深圳人社局已向上级部门提交了一套关于“中人”改革的完整方案,只待上级部门决策,真正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之间的无障碍交流,可进可出。
对既得利益动刀
深圳的公职人员养老制度改革迈出突破性的一步,它直面饱受社会诟病的养老双轨制,体现了改革者思想的转变。
首先,打破了不公正的意识。虽然同为社会劳动者,但在我国现有制度中,企业人员需依靠自己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来养老,公职人员则无需缴纳任何保险金就可在退休后领取高出企业人员几倍的退休金,这是一种特权和不平等意识的体现,极大地打击了参保人的信心。深圳市实行公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做法正是对这种不公平意识的打破。
其次,打破权利与义务的思维定式。我国公职人员的工资收入全部来自纳税人,这是由于公职人员的工作并不直接生产价值的性质所决定的,这部分支出属于国家公共财政预算的范畴,但公职人员在享受政府提供的保障福利的同时,并不意味着可以不承担一定的义务,其仍需与其他阶层工作人员一样,成为社会保障预算体系中的一员,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承担缴纳养老保险金的义务。深圳市实行公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就是要体现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但总体而言,目前深圳这一改革尚不彻底,除了上文所述的“中人”还未纳入改革对象之外,还存在单位缴存比例略高(深圳市政府替公职人员缴纳的比例为月工资的22%,企业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费率为20%),而且这部分资金仍是财政支出,难免有财政养老之嫌。同时,由于采取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模式,使得新制度与我国现行退休制度造成的退休待遇水平差别不大,并没有切实解决饱受争议的养老双轨制下的贫富差距问题。可以说,改革对既得利益者的触动不大,实质性不公依然存在。
企业职工退休管理制度范文6
关键词 机关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改革 制约因素 策略选择
在我国的养老保险改革体系中,机关事业单位涉及的问题多、难度大,改革的阻力是所有改革中最大的。纵观近几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进程,制约因素众多,有体制的制约,有政府方面的,还有机关事业职工方面的。因此,想要更好地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必须系统地分析相关制约因素,针对性制定措施,从而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高效化,适应当今养老保险改革的现实需求。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制约因素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制度不健全。政府在担当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雇主角色时,必须承担单位缴费的一部分;在担当公共管理责任时,必须承担社保体制的实施费用,其中既有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人员的工资待遇,又有社保机构办公设备的采购支出等。这些费用支出的压力,使得社保管理的成本增加了,与此同时,社保的管理成效也被减弱了。如果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就会引发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实施和管理的监督和管理问题严重,不良影响增多,使得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难以实现。
(2)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患不均的心理使得政府改革的信心减少。改革的过程就会碰触一部分人的利益,在机关事业单位情况也是如此。2008年五省市事业单位开展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具有进步性、创新性。可是,在2008年之前,就有很多省市已经开始养老保险改革试点,而且是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同时进行,那么2008年推行的改革从另一方面来说就是要使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断,所以从这个层面说,其又成为一种逆流。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缺乏职业年金补偿时,相比工龄、资历方面相当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职工的退休养老金领取数额就会很少。所以,改革的方案提出后,很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产生了严重的患不均的心理反应,通过媒体的对外反映,最后使得政府的改革信心骤然下降,而且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分类制度改革配套实施,使得改革雪上加霜。
(3)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设定缺乏过渡期的限制。通常缴费基数是按照当地公务员局确定的工资额来划分,还有将统计局的口径作为缴费基数的。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进很不平衡,统筹层次不一,政策很难统一。例如,福建省某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各险种缴费比例各自为: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25%,个人缴费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8%,个人缴费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1%。三种险种的缴费比例总共40%,由于统筹的层级较低,所以,养老保险改革的政策难以统一,难度进一步加大,改革所受的阻力加大。假如,某地的财政局给予一大学讲师的工资为3000元,该校自筹4000元工资,将3000元作为缴费基数,那么,每月缴费三种社保费用共1200元;以7000元为缴费基数的话,每月缴费三种社保费用共2800元,两者相差了1600元。再算上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每月增加的支出费用就大于2000元。如果缺乏过渡期的设定,改革就会使得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费用支出增多,费用的压力容易转变成为改革中的阻力。
(4)财政负担的压力没有被有效分担。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要实现的是财政负担压力的减少和有效接续的目标。纵观现今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现状,其财政负担压力依然很重,压力被分解的很少。假如在改革前,财政部门分管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社保机构负责事业单位的在岗职工的社会保险的缴费,那么,事业单位雇主身份的政府就要从两头进行付费,一方面缴纳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一方面缴纳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造成财政支出的压力加大,甚至不堪重负。所以,政府的缴费支出不仅涵盖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还有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使得财政的压力重重,成为改革中的一大制约因素。
(5)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员工参保意愿不高。现阶段,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员因为财政方面的制约,大多数都没有参保,多属于事业单位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长久以来,国家并未出台统一性的政策,这就使得养老保险的参保率比较低,参保人员覆盖面小。未参保的人员退休金主要由当地财政部门供给,退休后是正常领取退休金的,所以这些人就认为没必要参保,而且即使按照单位和个人各付一部分的比例,最终费用还要由财政部门来承担,对个人来说,要缴付的还是财政所发工资的一部分,单位所交的比例,也是财政预算的结果。这样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人就不愿意参加养老保险,均是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使得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受到制约。
二、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策略选择
改革的道路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需要财政的尽力支持,更要讲究一些策略的选择和运用技巧。
(1)明确社会保险部门、财政部门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责权,健全管理制度。在改革中,首先理顺管理的制度,而且要进一步加大制定一些更易于实施的管理规定、操作细则,保证实施的效果能够适应实际的发展需求。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费用的上缴主要归社会保险机构管理,社保机构具有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退休金的发放权;如果是改制前已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单位职工养老金的发放权要特殊化,也可归社保机构、财政部门管理,可是一致的统筹地域其方式只有一种。
(2)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方式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可以利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的方式,借鉴、吸收其改革经验并加以创新,同时尊重职工的现实需求,产生实际的改革成效。养老保险制度要在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共同推进,改制后其个人账户规模、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缴费比例、个人账户规模等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要保持一致性。
(3)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可以选择档案工资。在改革的初期,为使改革的阻力尽量降到最低,采用档案工资为缴费基数要被许可,要在统筹地区所划定的缴费基数区间内进行。改革取得成效后,进一步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规范化。
(4)做好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改革中财政的压力测算、分解。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改革的过程中,财政的压力是很大的,只有最大化的测算并减少财政的压力,以及预计压力的影响,使得财政的压力被逐级分解,才能使养老保险改革整体推进。要保证养老保险改革的政策制定具有科学性、合理性,改革必须在财政许可的范围内进行,不断提高改革成效,促进改革目标的实现。
(5)建立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制度。目前,由于一些机关事业单位社保中人参加一般的职业年金时间很短,所以,职业年金应该有两部分:一是机关事业单位社保中人的过渡性调节金,这部分内容和视同缴费年限挂钩。二是和改制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在岗职工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相关。为避免财政资金被各地滥用,必须尽快构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框架,保证各地(下转第页)(上接第页)的年金使用处于该框架内。
(6)提升统筹的层级,改革的准备工作充分。必须经过县级统筹方式――省级统筹方式――全国统筹方式这样的步骤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时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做好衔接,使得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能够展现自身的特点,具有中国特色。对现有相关政策改革时不我待,尤其要关注缴费基数比例、补缴基数、个帐计发、改制预留、参保范围对象等大的原则,保证政策的统一性,避免政策不一所致的差距差异发生,为建立新型(下转第页)(上接第页)制度创造良好前提。
三、结语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要理清改革的阻力因素,一定的顺利,健全管理体制,厘清社保部门、财政部门的权利、义务,国家要积极研究对策,坚定改革的信心,同时要加强改革的可行性分析以及财政负担的改制前后预测,提高改革的效率。
(作者单位为濮阳市华龙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中心)
参考文献
[1] 李富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制约因素与策略分析[J].人力资源管理,2014 (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