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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存在问题范文1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形势下农村经济发展中快速兴起的重要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对抚州市100家合作社展开问卷调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剖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分析
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涵盖了种植、养殖和其他服务业等领域,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示范作用比较明显。调查的100户样本中除1户外,其余合作社均在当地工商注册,其中种植业66家,养殖业32家,农产品加工业和其他服务业各1家,出资总额16196万元,在册社员11900人。
二是专业合作社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产品运销,合作社为社员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农产品销售、信息技术服务和生产资料供应,社员入股方式主要为现金、实物,专业合作社基本都制定了自身的章程和内部管理机构;合作形式主要为互助合作制,少数为协会会员制,参与主体主要为农户+基地+公司。
三是合作社内部融资特征突出,同时外部融资需求较强,并已具备一定的金融服务功能。调查显示:96%的合作社以自有资金作为其生产经营的主要资金来源,51%的合作社有金融机构贷款,且基本为农信社贷款,31%的合作社有民间借贷,但仅有1%的合作社获得过政府财政资金;在金融服务需求意愿方面,一半以上的样本非常希望获得银行贷款,在已有贷款的合作社中,以质、抵押贷款为主,其次为担保贷款。内部融资行为主要表现为社员之间融资及社员与组织之间的融资,且内部融资利率要低于外部融资利率;合作社为社员提供的与金融有关的服务主要是向社员提供借贷资金、提供金融信息中介服务以及为社员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四是为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支农打造了一个新的平台。快速发展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金融支农提供了新的载体,是开拓农村零售市场的重要手段,为降低农户交易成本、有效控制农户贷款风险提供了现实途径。如某县运用“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户”信贷模式,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推广木薯种植,形成了木薯种植木薯加工变性淀粉的产业链。为破解变性淀粉发展融资难,该县农发行将信贷载体定位为龙头企业,农信社将路径确定在行业协会牵头、龙头企业担保与农户的结合上。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合作层次较低,产品加工程度较低,运作不规范
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民联接机制不紧,仅局限于向农户和成员提供技术信息、生产资料、种苗种禽、产品回收等服务,与成员农户建立的是一种购销关系,而以资本为纽带、利益联接紧密、开展产供销加一体化经营的少之又少,参与市场竞争能力明显不足。农民合作社受自身生产设备和技术所限,农作物深加工难以为继。同时,合作社运作也存在许多不够规范的地方,如民主决策不充分,社员参与管理的意识不高、能力不强,财务管理不完善,信息透明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二)建社目的不纯,形式办社现象明显
有的合作社是基层为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一手炮制出来的,目的是应付新农村建设检查,有的是为了套取扶持资金,有的是养殖户为了减免工商税收和享受优惠政策成立的。据调查,按现行国家有关政策,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购置农机具可享受50%的优惠政策,因此有些农户仅冲该项政策规定,组织成立专业合作社,但这些合作社虽具有法律形式,但成员之间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合作社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三)担保抵押难落实导致融资需求满足率低
一是自身缺乏有效抵押资产。目前大多数合作社尚处在发展初期,往往其全部资产就是出资额,抗风险能力和偿债能力弱,缺乏有效担保抵押资产。二是担保抵押制度障碍。按照现有的法律制度,农村房屋、耕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均不可以作为抵押资产,这就极大地限制了农村担保物的范围,不利合作社融资。
(四)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着力度不够
当前农村金融机构缺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的认识,没有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信贷支农的主要对象,双方缺乏互信和协作。同时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不健全,缺乏抗信贷风险能力,由此造成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不愿贷、不敢贷。
三、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相关建议
(一)加强规范运作,提高发展层次和水平
一是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指导和监督,推动合作社健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责任机制。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农民依法办社意识,努力培养会管理、懂技术的经营管理人才。三是重点扶持经营规模大、品牌效应高、服务能力强、带动农户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加工方面延长产业链条、拓宽服务的内容和空间,特别是注重发挥市场示范合作社的带头作用。
(二)改善信贷服务,提高贷款效率
在贷款方式上,要采取“宜社则社、宜户则户”的灵活信贷策略,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机构“短、平、快”的优势,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支农信用卡贷款等多种贷款方式,切实解决“贷款难”问题;在贷款程序上,在符合风险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且在授信限度内的合作社和社员贷款,建立快速审批通道,提高办贷效率。
农民合作社存在问题范文2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问题 对策 建议
自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全国涌现出数以万计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就全国发展形势而言,各级政府部门对当今产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作态度上,是“温而不热”、“亲而不近”;而广大的同类产业的农民们,则是“近而不入”、“观尔其行”。
一、存在问题
1.领导重视的不到位
自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发以后,到目前为止,全国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近50万个。速度之快,数量之多,这么多带有今后发展方向、且农民又十分欢迎认可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还没能够完全引起所有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正是由于主要领导的重视不够,才导致广播电视等宣传的力度不大,没有真正烘托出宣传声势、带动声势、作用声势。
2.部门支持的不到位。
农民专业合作社产生以后,就其各级的农委部门、经管部门已经开始作为一项主要工作开始重视起来。它较之为过去成立的农民专业技术协会时代即是“多头管理”,又是“无头管理”的局面强多了。但是,无论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如何在态度上强调要“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而其实各个相关的部门至今还没有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工作纳入到“上线”去研究、去支持。所以,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质量不高,效果不显著。
3.资金扶持的不到位
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股份制专业合作社,但农民的股金必定有限。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股份制大体上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均股制,每户股金相等,但这种均股制的股金出资额度都不多,民主管理上实行的一人一票制;第二种是原农事龙头企业牵头或产业大户领办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合作社属于大户控股制,也是股金不均等制。但目前看这两种不同形式的股份制,其股金总额与注册资金的总额基本上都不符。这说明了当今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上都是“底薄”囊空。所以,当前影响和阻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问题,便是政府资金的扶持问题。
4.合作社自身发展做的不到位
目前,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得较快,但一个不可忽略的严重现象确实普遍存在,那就是“身体缺钙”。症状之一是有名无实。即注册资金数码不实;发展社员的数字不实;营销产品的数量不实;同时还有少部份合作社属于“空头支票”,手里拿个《执照》、门前挂个牌子。症状之二是有管无理。部份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是把有关的规章制度“写在纸上”,“贴在墙上”,似乎就算“管理成章”了,尤其是在财务管理上,目前大部份合作社既没有统一的账册记录,也没有统一的财务管理,基本上都是“流水账”、“糊涂账”,这叫做“管而不理”。同时,有的个别合作社还让入社农民进行机械化的服从,殊不知这种有悖于民主管理方式的管理方法,能把“人心管散”,这叫做“管而无理”。症状之三是有战无略。作为在中国农村地平线上刚刚升起的一颗新星——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能长远地发展起来,并且从星星之火燃成燎源之势,作为合作社的理事长们,应该有一个长远的发展眼光。可纵观目前各类合作社理事长们的身上看,他们还只是短暂的目光,既不能从战略的长远高度去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又胸无大志,心无韬略;既无长远规划,又无当年计划,只是走一走、看一看;瞧一瞧,站一站。
二、对策建议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建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长远发展,逐步打造经济上的“百强社”,跨区域的“联合社”,民主管理的“和谐社”,本行业的“示范社”,建议政府部门必须要突出抓住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当前在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过程中,第一位的还是要着重解决人的思想认识和宣传舆论问题。笔者认为,既然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是一种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一个今后农村在组织建设上的方向。那么,各级党的组织和政府就必须要从农村政策与发展的全局高度去认识、去推动;要切实研究其产生、发展的规律,并把这项重点工作真正抓起来,抓出成效来。然后,在此基础上,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作用,进行广泛宣传,造成声势。
2.强化规范管理,加大培训检查力度
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管理,是建设与完善合作社的基础性工作。今后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管部门,要一手抓好树立典型,全面培训的工作;还要一手抓好普遍检查、重点指导的工作。在培训上,要重点培训法人代表、行政管理人员如何依法运作、按《章程》运作的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作社会计、出纳财会人员的业务知识。在检查监督上,要重点检查人事、财务等管理方面。检查要过细,不要粗枝大叶。
3.抓好政策落实,加大扶持力度
农民合作社存在问题范文3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1、社员的综合素质不高,人才缺乏。人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关键因素。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头人大多数综合素质还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更缺乏。从而导致对政府及政府部门的依赖性增强,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新和发展。有的凭借过去的老办法、老经验来办事;有的只顾埋头苦干,没有长远规划和具体设想;有的“等、靠、要”思想严重,总想政府和部门扶持,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有的对市场经济规律认识不足,在合作社内部协作意识不强,导致合作社功能弱化,竞争力偏低。因此应当倡导能人创办、基层组织创办、技术部门创办合作社充分发挥他们的长处把合作社做大、做强。
2、合作社的发展资金严重短缺,后劲无力。目前,当地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真正有实力发展的仍不多,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合作社,上了项目就马上感到资金短缺的压力。由于资金不足无法扩大生产规模。
3、专业合作社打造精品名牌的意识不强。由于我县的专业合作社大多是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直接关心下发展的,在成立合作社时,社员受自身条件限制,对走品牌兴社,强农发展之路的意识缺乏。
4、自身建设不规范,成员管理松散。多数合作社在登记注册时都比较规范,而对开展正常工作所必须建立和完善的内部运行机制却关注较少,尤其是民主决策、风险控制、利益分配等机制运作不够规范。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流于形式,作用未能在日常管理中得到体现。有的合作社成立后一年内一直没有召开过理事会和监事会,导致运作和管理的随意性较大,没有形成社员民主参与的决策机制,决定权往往掌握在发起人手中,社员参与合作意识不强;没有形成真正的风险共担机制,大部分社员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缺乏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的能力;没有建立规范的利益分配制度,一些合作社只有少数社员持股,其他社员只象征性持少量股份,组织与会员之间没有真正形成关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造成合作社发展的不稳定。
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措施
1、建章立制规范合作社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形式、章程制度和管理模式,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加强规范化管理,健全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推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选好带头人,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提高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我约束能力和自发展能力。
2、加强宣传、强化培训,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一是“请进来”。 经常举办培训班,邀请外地能手、专家到本地,系统地对合作社负责人、村干部、乡村能人、经纪人进行创办、运营、财务管理、创新发展等相关知识培训,培育一批敢想、敢干、会干、具有现代农业理念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并邀请各方面专家深入实地走访合作社,进行技术咨询、业务指导等,不断提升合作社质量和水平,逐步把合作社打造成技术精良、运作规范、经营先进、引领当地经济发展的领头雁。二是“走出去”。组织有关部门和合作社骨干力量外出考察、学习,取经引宝,创新思路,破解难题,改进不足,指导、带领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同时与外界搭建“伙伴”关系,加强联系,强化合作,拓展外地市场,拓宽业务范围,增加订单,提高收益。三是搭建合作平台。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搭起政府与合作社、科技部门与合作社、合作社与合作社之间的桥梁,使我县合作社由“松散型”走向“联合型”,定期开展活动,互相学习、交流和吸收外地经验,取长补短,促进产业整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互惠、互助协作、共同发展,推动我县农业生产向商品化、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一体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使合作社成为带领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力军。
农民合作社存在问题范文4
【关键词】农村专业合作社 问题 建议
农村专业合作社,有效地克服了农民家庭经营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竞争力不足等问题,对于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是解决当前农村诸多发展问题的关键所在。近年来,这种新型的农村经济组织形式得到了迅速发展,但一些制约因素成为了其发展的瓶颈。
一、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农民群众思想观念不解放仍然影响着群众的入社积极性。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农户连接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它有效地解决了许多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深受农民的欢迎。但就实际情况来看,仍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没有认识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和发展前景,特别是对其带动农民致富的作用没有切身体会,创办或参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热情不高。
第二,组织规模偏小,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就黑龙江省大部分农村而言,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还处在多、小、散的分布态势。这就导致合作社自身经济实力不强,服务功能较弱,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脆弱,从而不能很好地达到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目的。
第三,运作资金短缺,扶持力度待进一步加强。资金短缺是制约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首要问题。多年来,由于产业政策的诟病,导致农业底子薄、农民兜里空的现状,产业发展所需的资本成了无源之水。又由于农业产业效率低,很难吸引具有追求利润最大化本性的资本的流入。近年来,虽然给予了资金、信贷、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但力度仍然不够,严重影响了专业合作组织的快速发展。
第四,社员素质不高,难以适应发展的要求。目前合作社的管理层大多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普遍缺乏合作组织的知识和经验,缺乏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市场营销和对外交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致使合作组织的功能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第五,运作不规范,给合作社的未来发展埋下隐患。
内部机制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导致利益关系出现调和难的矛盾。突出表现在利益分配时普通社员的利益受到损害,打击了社员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弱化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凝聚力,严重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二、加强合作社建设的对策建议
第一,提升典型质量,增强辐射带动作用。从总体上看,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不少合作社内部管理有待规范、市场竞争力有待提高、带动农户能力有待增强,需要树立一批可学可比的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建议进一步加大对示范社的支持力度,国家涉农建设项目优先委托示范社来实施,对作用发挥较好的各级示范社予以表彰奖励,对获得示范社称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给予政策扶持和金融支持。
第二,政府要准确定位、科学谋划。在合作社的组建过程中,政府必须防止两种倾向,即缺位与越位。以往的教训,既有行政捏合,人为强制建立官办协会的教训,也有放任不管、任其生长的失责行为。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必须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撒手不管,而是应该积极搞好引导、管理和服务。一是党委政府要研究制定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本区域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二是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情况纳入农业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对运作规范、绩效优良、发展潜力巨大的合作经济组织,要适当的给予表彰鼓励,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加大培训力度,培育新型农民。就目前来看,合作社经济还是能人经济。专业人才的缺乏是各类合作社存在的普遍问题,而且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将更加迫切。建议统筹培训资源,建立培训制度,把合作社专业人才培训工作经常化、固定化。拨付专项资金,开展合作社专业人才培训,培训以理事长为主的经营管理人才、以会计为主的理财能手、以生产技术为主的种养能人等。
第四,增加信贷资金的投放。资金匮乏是各类合作社发展中的共性问题,导致出现优良品种难推广、先进技术难应用、营销市场难开拓、经营规模难扩大等问题。当前已有的专项资金扶持政策,难满足众多合作社的发展需求。建议涉农金融部门根据合作社的经营特点,实行灵活的信贷期限,通过自有资产抵押或成员联保等形式办理贷款,适当为种植业和养殖业提供无息、贴息、低息、减息等优惠贷款。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合作社内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解决社员季节性的资金需要。
第五,鼓励支持发展联合社。小规模、分散的合作社与分散的小农户并无本质的区别,这是诸多小合作社有名无实的重要原因。合作社的发展要克服追求数量的倾向,要重视规模和对农户的覆盖面。合作社可以走联合的发展路子,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进行多领域、多方式的联营与合作,促进合作社走向联合,有效形成了规模优势,加快主导产业的培育与壮大。
参考文献:
[1]朱启臻,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 [J],第一营销网,2012,(12).
[2]陈梅,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工商报,2012,(05).
农民合作社存在问题范文5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功能;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02
一、前言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新型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对于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维持农村社会的健康和稳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现阶段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多种问题,总结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和问题,才能做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促进农村经济的更好更快发展。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功能作用
1.自我服务功能
(1)提高农民的市场竞争力
与农民个体经济生产模式相比,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明显的优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实现了规模化经营模式,在组织内部间使生产、销售、物流等环节实现良好的分工合作[1],这种一体化的、规模化的操作模式,能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提高农民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2)增加农民的收入
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实现了规模化经营,并成为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以往农民购买生产资料难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也不用担心销售产品的问题。随着产业链的不断延伸,以往只生产和销售农产品原料的产销模式得到根本改变,产业链扩展到对原材料进行加工制作,不但使原材料得到翻几倍的价值,获得了在加工和流通领域部分利润,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经济收,优化了农业产业内部结构,而且也提高了农民的就业率。
(3)促进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在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之前,由于农民的整体素质不高,在生产和销售等方面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自发性,导致农民经济收入和农业产业的起伏波动性较大,不利于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很好地避免了农民间的无序和盲目竞争,实现了优势互补,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2.社会管理功能
(1)政府管理的桥梁纽带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改变了地方政府对农村的管理方式:由以往的直接管理过渡到间接管理,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体现[2]。可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成为政府管理农村的最适宜的桥梁纽带,主要表现为政府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实现了对农民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具体体现在政府直接参与建立和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实现农民增收为共同目标,带领农民走上致富的道路。
(2)农民社会管理中的重要载体
现阶段,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健全,很多农民的生产生活得不到有效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大大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产业链的发展,也吸纳了众多农村闲置的劳动力,提高了就业率,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直接关系农民的利益,这使得农民行使自身权益的意愿增高,主人翁意识更加强烈,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使其真正成为农民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和成熟,并逐渐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使其在农村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但任何事物在发展过程中都会经历诸多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不例外。主要表现在:
1.缺乏资金保障
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资金保障是主要问题之一。因为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大多来源于社员以及本社的资金积累。而这两个主要的资金来源数额有限,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为服务型的组织,且很多组织的发展起步较晚,时间较短,资金的积累相对有限,资金来源渠道少,加上政府的扶持资金少或缺乏,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艰难。
2.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现阶段,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缺乏政府在资金和政策等方面的扶持。表现为信贷、税收、水电使用、土地使用等方面,缺乏政策扶持或政策扶持的力度不够,从而严重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我国虽然早已颁布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政策及法规,但相关部门制定的配套措施相对滞后,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真正享受到政府政策的扶持,因此十分不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3]。
3.存在信任缺失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多种问题,很多都是由于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信任缺失造成。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长期的小农经济模式,使农民形成了较为浓厚的小农经济意识。导致农民对于集体经济缺乏必要的信任感,自私自利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运营效率降低。
4.缺乏专业人才
现阶段农村的教育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农民的素质水平普遍偏低,再加上城乡在生活环境、生活水平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很多农业类高校培养出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不愿回到农村工作。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短缺、且大多是服务型的组织,盈利空间有限,难以用高薪吸引人才。以上诸多原因,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专业人才。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策
1.拓宽筹集资金的渠道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发展首先要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国家应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投入,并增大信贷资金的投放力度,采取直接补贴、降息、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应注重自身的努力,吸引更多农民成为社员,以此扩大资金的来源和数量。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应注重与其他组织或企业的合作,积极参与有实力的企业产业链,通过多渠道拓宽资金。
2.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
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尚未成熟,资金获取渠道少、在市场上的抗风险能力较弱,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的情况。因此,政府增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很大辅助作用。可以采取加大资金的投入、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行业补贴、生产资料的低价优惠措施,此外,还可从土地使用以及行业准入条件方面提供政策支持等,以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政策扶持和良好的环境。
3.注重提升基层乡镇干部的思想认识
在我国与农民直接打交道的是基层的乡镇政府、村级组织,提升基层乡镇、村干部的思想认识有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和发展,并解决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任缺失等问题。提升乡镇、村干部的思想认识可以通过座谈会、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相关知识点的培训,大力宣传、典型示范,使干部群众提高认识,摆脱传统的管理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4.建立吸引专业人才的机制
要吸引专业人才,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出努力:第一,提供农业试验基地,以此吸引农业专家的到来;第二,合作社内的技术人员应善于从农业专家、教授那里获取专业的技术指导。第三,与农业类高校合作,为高校学生提供实习基地,利用高校人才资源解决农业生产问题。
5.注重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工作
注重农民的教育培训工作,包括思想意识、市场营销、管理、农业生产技术等方面进行教育培训,可以促使农民从传统的小农经济思想中挣脱出来,从根本上增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心,增强合作社在市场中的竞争力,逐步夯实合作社发展潜力。
五、小结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可实现规模化经营,大大提升农民在市场经济的竞争力,并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农村的就业率提高,从而有助于实现政府对农民社会的有效管理及服务。只有不断总结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出现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实施解决措施,才能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真正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吴明霞.新农村建设的新动力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探讨[J].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1(06):78.
农民合作社存在问题范文6
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文登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02家,业务范围涵盖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中药材、农机服务等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提升农业产业化、标准化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影响合作社发展。
虽然农民入社积极性普遍较高,但由于受传统小农经济和家庭承包责任制影响,农民群众已经习惯了分散自主经营,仍有不少农民担心加入合作社后,在生产经营上会受到过多的限制和管束。已经入社的农民,期望值过高,短期行为偏重,往往是有利则合、无利则散,能共享收益不能共担风险。并且,有些人办合作社主要是为了规避税费,争取国家优惠政策,得到项目资金支持,空有合作社之名,不谋合作社发展之实。
(二)合作社规模小,带动力弱。
一是全市202家合作社吸收的成员数量少,多的只有310个成员,成员少的不足10人,这种规模的合作社比例占到70%。按农业部有关规定,较小的规模不仅很难得到上级的奖励扶持,而且直接影响了服务功能和带动作用的发挥。二是合作社经营服务大多数只停留在蔬菜、苹果种植、畜禽饲养和信息服务、技术咨询及初级产品包装、销售的层面上,而没有真正能进行深加工、精加工等能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合作组织,社员持续增收的能力不强。三是产品注册商标少,品牌意识不强。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仅有注册商标4个,另有12个已提出申请;通过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认证的合作社不足10家,市场知名度为高,品牌获利能力不强。
(三)内部管理不规范。
一是相当部分合作组织机构不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等必要的组织还没有建立,有的即使建立了组织也没有发挥作用。二是运作和管理随意性较大,少数人操作,科学性和民主性不够。三是有关制度和财务不健全,约束力不强,财务不公开、不民主。大部分合作社没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二次分配机制”,与社员的利益联结方式是买断式或定单式的,社员未看到合作社直接带来的实惠,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活力和动力。四是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很多合作社的章程中都未考虑到风险控制这方面,一旦当他们需要引进一些高风险的项目时,那么在成本和收益的分摊上就会遇到困难。
(四)资金缺乏影响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非营利性经济组织,其赢余除了提取少量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外,其余大部分都要返还给社员,自我积累能力很弱,资金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瓶颈”。目前,全市20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5万元以下的占到了三分之一。专业合作社统一采购农资需要资金,农产品认证需要资金,邀请专家讲课需要资金,特别是在农产品收购季节,更需要大量的周转资金。但由于合作社没有足够可供抵押的资金,很难得到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不少合作社只能以个人的名义办理小额贷款,还要给担保人一定的好处费,无疑增加了合作社的经营成本和风险。
二、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合作社的和服务。
由于群众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还存在很多偏差,甚至存在着认识的误区,这些认识的不足严重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因此,要加强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通过学习宣传,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对新型合作的理念和依法办社的意识,促进合作社的有序健康发展。建议由市政府牵头成立农民合作社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从农业、工商、科协等相关部门抽调专职人员,专门负责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指导和管理服务工作。从合作社领取营业执照开始时即对合作社的运行进行指导、督导,并经常加强与合作社的沟通,除组织参与授课培训外,对合作社的规章制度、财务制度、税收知识、质量安全、项目扶持、发展规划等内容聘请专家进行专业培训,真正为合作社的发展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活力。
(二)提高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
为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今年以来,从中央到省、威海市,各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明显加大,对服务功能强、带动作用大的合作社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并择优培育扶持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使之成为各产业领域的示范社,这些措施的相继出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建议由农业和财政部门牵头,围绕我市特色优势产业,从现有合作社中筛选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功能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进行重点培植,使之成为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并从政策、资金、技术、人才、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其他合作社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推动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三)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建议重点抓好“三化”建设。(1)生产标准化。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供应,加强生产信息监管,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不断增强技术支撑力。(2)经营品牌化。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证”认证,积极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搞好优势农产品商标注册,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建议农业、财贸等部门以此为突破口,帮助合作社广泛联系省内外各大连锁超市,开展“农超对接”,发展配送业务,不断开拓新的市场。(3)管理专业化。建议由农业部门牵头,以各涉农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组建合作社指导员队伍,全面负责同类别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同时,依托农村远程教育网和市农广校、职教中心,定期举办合作社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和骨干社员培训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