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调解工作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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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调解工作总结

司法局调解工作总结范文1

司法人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一

在过去的上半年中,高家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街道的双重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能,使我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业绩、新成效,为高家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司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强素质,注重业务知识学习。

为了提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高家司法所坚持每月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同时也促进了各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二、树形象,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高家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区“xx”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水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司法所于6月1日在大街举办了以“珍爱生命、远离”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在救助贫困母亲、关爱女孩等宣传活动中我们都能发挥职能优势,为9名弱势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年初以来,高家司法所的普法博客充分发挥了普法宣传作用,我们按时更新博客内容,上传工作动态,并及时回复居民的咨询,这种普及面广,互动性强的普法方式得到了社区居民的认可,在大庆电台百湖之声栏目和区电视台龙凤新中做了专题报道。

三、 抓基础,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6次深入到各社区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64件,调解成功62件,其中邻里纠纷43件,婚姻家庭纠纷20件,劳务纠纷1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高家辖区的和谐稳定。

四、有重点,落实“六调联动”工作机制。

按照区委政法委和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六调联动”体系,落实“三横三纵”调解工作运行模式,推动联动调解机制向社区延伸。

一是强化意识。3月23日,司法所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调访信息员和义务巡逻队成员,成立了综合调处室,制定了综合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即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综合调解工作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召开,及时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通过宣传、讲解,每个成员都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形成网络。通过居民推选出20名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区居民担当义务调解员,成立了“远亲不如近邻”群众调解队,负责各社区的矛盾纠纷调解、上报工作。3月16日,卧里屯司法所邀请群众调解队的义务调解员、社区警务五队队长、街道妇联主席及社区调委会主任召开“群众调解之家”座谈会。群众调解队建在社区,有利于紧密配合社区调委会、司法所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居民纠纷,维护辖区稳定。

三是联合调解。高家司法所与高家分局社区警务五队、六队、街道综治办、社区居委会、群众义务调解队联合建立综合调处室,实施“整合资源、构建平台、完善机制、做实基础”的工作模式。社区民警接到报案后告知司法所,在综合调处室共同调解。3月26日,综合调处室调解的张某与蒋某因争夺房产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得到了新闻媒体的关注,并在大庆电视台的大城小事栏目中跟踪报道了联合调解的全过程。

五、明底数,做好释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于今年6月份对辖区回归的刑释人员和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对他们的安置情况及去向进行了了解掌握。在此期间,我辖区有刑满释放人员4人,解除劳教人员2人。在排查过程中,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了档案,建立了帮教对子。高家司法所对每一位帮教对象都做了帮教记录,每两个月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跟踪了解情况,暂时无法直接了解到的,通过社区干部和家属了解,全面掌握帮教人员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做到对每一位刑释解教人员“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关心”。

司法人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二

自20xx年来,在县司法局、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地做好我镇司法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办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近三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努力工作,恪尽职守

1、完成本职工作

(一)是人民调解工作。按照工作分工,我负责三管区的人民调解工作,我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坚持配合行政村每周排查一次、镇综治办每半月排查一次的工作制度,并形成制度化、经常化。使绝大部分矛盾纠纷都及时化解在基层,三年来总共调解各类纠纷29起,为平安云湖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是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县司法局的工作要求,在信息规范化建设中,进一步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重新排摸和信息核对。管理全镇社区矫正人员11人次,现有矫正人员10人,已解除矫正1人,无一重新犯罪。管理刑释解教人员64人次,现帮教64人,并对所有人员逐一建档立卡进行安置帮教,帮教率为100%。

(三)是其他司法行政工作。配合其他同志搞好法制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势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12。4”宣传日以及自己是烟山中学法制副校长的身份,积极宣传各类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知识,为各中小学学生上法制课至少10场次,受教育人员1200多人,解答法律咨询50余人次,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20xx年荣获 “五五普法”先进个人。

2、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根据工作要求,政府每年都会有各种中心工作和紧急事件,我会按要求及时完成。完成常规中心工作,按要求做好每年防汛抗旱救护火工作和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积极参加突发事件,如20xx年亿德煤矿事件,良湖杀人事件等等。

3、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20xx年,努力完成县局交办的云湖桥镇寒婆村王自桃同志就其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向县级有关机关上访事件等。配合所长和其他同志完成每年的法律援助任务,协办公证事项等。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学习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就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司法所从事的工作中,大多是有知识政策层次的工作,既有政策性很强的基层行政工作,也有原则性很强的基层司法服务工作,工作所系,均要坚持不断学习。因此,自己除了认真完成安排的学习任务外,平时还挤出时间坚持自学,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七大报告,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决议,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我也认真学习了《宪法》、《人民调解法》、《土地法》等与基层工作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等。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把学习得到的认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从而也使自己提高了认识高度和档次,清晰了工作思路和政治思维。三年中,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以及参加专题培训班,不同形式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让我尝到了学习的甜头,也让我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坚持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公正廉洁,忠诚为民

在司法行政执法和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对人对事,从不向服务对象索拉卡要,热情服务。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加强自我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努力改造主观世界,坚持廉洁从政。认真学习《廉政准则》,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严守做人、处事道德底线,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注意树立良好地公务人员形象。

司法人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三

x年,**镇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的各阶段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全面落实,不断加强创新力度,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各项业务工作均取得可喜成绩。

一、完善资料,规范档案管理

我所今年上半年狠抓了业务资料的规范化建设,专门调整了业务档案柜,重新购置了高规格档案盒,全部更新了统一的档案标签,将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矛盾排查、安置帮教、普法宣传、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各类文件、资料、台帐、记录、卷宗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做到了存放齐全,管理有序,格式统一,登记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经常化的要求。

二、定期排查,促进调解工作

按照矛排工作“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镇司法所坚持每月25日召开一次基层矛排信息员会议,对基层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专人,限时调处。通过各阶段排查,全面掌握和有效调处辖区内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在今年上半年,我所还积极开展了基层矛排工作站的组建和“九统一”调委会的检查验收工作,促进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化开展。

全年,我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5起,调处率100%,成功率95%。

三、广泛宣传,深化法制教育

按照本镇九九普法规划的要求和区20xx年普法工作要点的安排,我镇及时制订了年度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对照计划逐步逐项落实。继续坚持了党政干部集中学法活动,利用每周一上午例会时间,每月安排1—2次学法内容;认真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每校每学期至少上一次法制报告会,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积极督促各村、社区采取壁字、专栏、会议、广播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使我镇普法工作开展的既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九、深入摸排,落实帮教措施

按照区局的部署,我所于去年九至九三个月份,分别开展了三期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司法所干警会同辖区派出所民警,村、社区干部深入基层,进村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在三期排查中,共排查刑释解教人员54名,已衔接人员36名,最大限度的防止了脱管漏管。通过排查,我所的帮教工作量成倍增加,任务繁重,为扎实做好帮教工作,我所对全体干警按区域进行了重新分工,明确了各人的职责,做到了逐人衔接,逐人立卷,定期帮教,合理安置,使帮教安置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九、齐抓共管,参予综合治理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密不可分,今年上半年,我所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参予制订计划、召集会议、部署工作、检查督促等各项活动。周密安排,多措并举,狠抓城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群防群治、安全生产、殡葬改革等专项工作,较好的发挥了自身的职能,为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九、适时培训,增强业务素质

为逐步提高广大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我所坚持每月25日会同镇综治办召开基层治调主任会议,安排各阶段工作,穿插业务培训。去年6月份,又专门召开基层两委主任培训会议,由司法所长对综治工作、调解工作、矛排工作、帮教工作、社会矫正工作、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讲解和辅导,使广大基层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业务素质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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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调解工作总结范文2

    一、 强素质,注重业务知识学习。

    为了提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高家司法所坚持每月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同时也促进了各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二、树形象,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高家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水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司法所于6月1日在大街举办了以“珍爱生命、远离”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在救助贫困母亲、关爱女孩等宣传活动中我们都能发挥职能优势,为9名弱势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年初以来,高家司法所的普法博客充分发挥了普法宣传作用,我们按时更新博客内容,上传工作动态,并及时回复居民的咨询,这种普及面广,互动性强的普法方式得到了社区居民的认可,在大庆电台百湖之声栏目和区电视台龙凤新中做了专题报道。

     三、 抓基础,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6次深入到各社区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64件,调解成功62件,其中邻里纠纷43件,婚姻家庭纠纷20件,劳务纠纷1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高家辖区的和谐稳定。

     四、有重点,落实“六调联动”工作机制。

      按照区委政法委和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六调联动”体系,落实“三横三纵”调解工作运行模式,推动联动调解机制向社区延伸。

    一是强化意识。3月23日,司法所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调访信息员和义务巡逻队成员,成立了综合调处室,制定了综合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即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综合调解工作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召开,及时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通过宣传、讲解,每个成员都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形成网络。通过居民推选出20名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区居民担当义务调解员,成立了“远亲不如近邻”群众调解队,负责各社区的矛盾纠纷调解、上报工作。3月16日,卧里屯司法所邀请群众调解队的义务调解员、社区警务五队队长、街道妇联主席及社区调委会主任召开“群众调解之家”座谈会。群众调解队建在社区,有利于紧密配合社区调委会、司法所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居民纠纷,维护辖区稳定。

    三是联合调解。高家司法所与高家分局社区警务五队、六队、街道综治办、社区居委会、群众义务调解队联合建立综合调处室,实施“整合资源、构建平台、完善机制、做实基础”的工作模式。社区民警接到报案后告知司法所,在综合调处室共同调解。3月26日,综合调处室调解的张某与蒋某因争夺房产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得到了新闻媒体的关注,并在大庆电视台的大城小事栏目中跟踪报道了联合调解的全过程。

司法局调解工作总结范文3

____社区在上级司法调解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充分认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推向社区为主导思想,以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小区安定为工作目标,狠抓工作任务,现将____年调解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____社区调解委会员始终把调解组织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来抓。提出了以调解网络标准,调解组织高素质,调解工作高效益的三高目标,努力构建覆盖社区每个角落的调解网络体系。为了保证及时化解社区民间纠纷,给居民营造一个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社区党支部加强了社区调委会的组织网络建设,由“党支部书记一手抓”任调委会主任,社区副主任担任调委会的副主任,并让一名少数民族担任“民族”调解员,社区的法律顾问,义务联防队员,楼幢长等担任成员,同时制定出较为完善的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制度,形成了一个既有详细分工,又能相互合作的工作网络图。

二、在开展调解工作中,社区在抓好社区调委会的组织网络建设。规范了调委会的各项资料,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了“四个及时”,学习、会议及时记录,矛盾、纠纷及时排查登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调解纠纷及时归档。坚持规范化运作是做好标准人民调解的基本条件和基础,坚持“调解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及时化解民间纠纷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关键。

三、我们社区每季度举办法律法规知识讲座。“__”普法知识答卷调查,组织社区老人学习老年法,发放宣传单,出黑板报,目的就是让广大居民懂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司法局调解工作总结范文4

根据县委、县政府《***县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各项工作按部就班开展,现将我局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 

我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黄玉荣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优化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纪检组,由纪检组长杨光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抓好日常工作的落实。积极明确开展优化环境建设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和实施步骤,并及时召开全局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有关工作作出行安排部署。

二、抓好整改落实,强化环境落实

(一)认真开展审批事项梳理。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的相关要求,我局未涉及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及涉企罚款。

(二)加强对派驻政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指导。根据县政府通知要求,我局抽派了2名业务能力强,政治觉悟高,并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进驻政务中心开展公证事项服务。积极加强对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现场办事效率,有力推动我县“一站式”办公的工作进度。并由一名党组成员作为首席代表进驻政府中心,加强对业务工作的关心和指导,对于政务中心提出的有关要求,坚决给予支持,为进驻人员解决服装费、外出考察费及其他费用3万余元。

(三)严格“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一是对当事人缴纳的公证费和律师费实行为当事人开具缴费凭证,当事人持缴费凭证到指定银行账户缴纳。二是经费支出实行报账制度,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在会计中心开设报账账户;三是严格按照规定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不存在滞压、转移、截留、坐支、挪用和私分非税收入等问题,未设置“小金库”。截止目前,我局未发现违规收费问题。

(四)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贯彻落实”

在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讨论、决策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落实,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由班子成员集体开会讨论、研究后才能作出决定,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公开化。

(五)加大调解力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发挥好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及各基层司法所的一线调解工作力度,确保第一时间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疑惑,将各类矛头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是为加大调解力度,防止矛盾纠纷的升级恶化,我局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做到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认真、慎重、高效、稳妥地调解、疏导好各类矛盾纠纷案件当事人,将情绪稳控,促使案件顺利解决。二是积极探索各种有效方法,加大对案件当事人的劝说,调解工作力度,在调解的同时,加大对各种法律法规的讲解和灌输,尽量进行依法化解,确实不能化解的,积极引导进入司法程序进行依法解决,避免矛盾激化。

(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律知晓力。我局紧紧围绕“六五”普法、“平安***”等建设目标,切实开展好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在各种重要节点、法制宣传日期间,牵头各有关依法治县成员单位利用场天走上街头,采用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现场解答群众询问等方式开展好各类宣传活动。二是与平湖镇辖区一花灯队沟通,由花灯队以“六五”普法为主题,自编自演一些让群众易于接受,一看就懂的娱乐节目,利用春节大量人员返乡的时机,由县司法局起头,各成员单位参与,带领花灯对分别到19乡镇开展巡回演出宣传。今年以来,我局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6000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三是上法制课,走进学校,提高学生学法、知法、守法和自我保护能力。今年,我局干警共参与法制课50余次,接受学生咨询100余人次。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下县委、政府要求,我局认真开展好优化发展建设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是极少数干警对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仍不到位,重视不够,工作积极性不高。

二是紧密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工作力度还不够。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扎实开展好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将优化发展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作出强调,始终把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以正风肃纪活动为契机,切实反对“”,坚持边查边改,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的有效方法,切实将各类矛头纠纷隐患化解在基层。

 

 

 

 

司法局调解工作总结范文5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习理论,提高觉悟。作为踏入社会不久的年轻人,个人思想素质是做好每一项工作的基础。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每个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积极参加理论学习,坚持在实践中领悟理论知识,通过这些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丰富政治头脑。

二、边做边学,踏实做事。面对日新月异的形势,只有加强学习才能做好工作。在工作岗位上,我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需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用法律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严格依法办事,通过自己的工作展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形象。我经常向单位业务强、经验丰富的同志学习,不懂就问,不断总结工作中的成败得失。

三、严于律己,尊规守约。平时坚持按点上下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工作中能够服从各级领导的安排,尊重同志、顾全大局。我本着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原则,在工作中,不计较个人得失,尊重同志,乐于助人,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一切工作能够以大局为重、以全局利益为重,坚决贯彻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 感高标准地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司法局调解工作总结范文6

一、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坚持“夯实基层、打牢基础、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勇于创新,大胆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稳步推进。主要体现在:

1、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目前,全市共建立了各类人民调解组织867个,其中乡镇街调解委员会54个,村(居)民调解委员会720个,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60个,区域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19个,其他调解委员会14个,基本形成了以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居)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企业、区域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和维稳信息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2、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一是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规范。全市54个乡镇基层司法所全部升格为副科级建制,40%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了有标识、有固定调解室、有印章、有文书档案、有统一台帐的“五有”要求。二是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充实。全市各县区都推行了人民调解员选任制和首席调解员制,按照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的发展方向,结合农村两委换届的机会,选聘了一批群众威信高,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员5329人、人民调解志愿者2200余人,形成了一支相对稳定的调解员队伍。三是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注重在“防”字上下功夫,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建立了防控矛盾纠纷的预警机制、重要情况报告制度、每月一次矛盾排查制度、岗位责任制、重大疑难纠纷集体讨论、矛盾纠纷信息报告、纠纷调解督办等一系列制度。

3、人民调解工作方法不断创新。上栗县各乡镇建立了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题的矛盾调处中心,实行“一个窗口接待、一道程序办结、一套方案考评”,有效地防止了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的相互推诿、敷衍了事的现象;芦溪县以典型促工作,今年县委县政府组织了全县的“十佳调解员”评选活动,将人民调解员与全县的纳税大户一起进行表彰;芦溪县宣风镇将人民调解作为自己的一块品牌,今年2月,成立了全省首家以基层调解员命名的“杨斌圣工作室”,8个月来,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0余起;莲花县高洲乡将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村民遵纪守法意识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将祭祀先人的祠堂作为法制宣传的基地,将法律搬入祠堂,在潜移默化中将法律知识渗透到群众心中。

4、“三调联动”初步形成。“三调联动”是指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对接联动的工作方法。我市的“三调联动”已初步形成,人民法院将民事纠纷、故意伤害、交通肇事、侮辱等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纳入调解范围,建立了诉前告知、诉中委托和吸收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等机制,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对接;公安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轻伤害案件、治安处罚案件时,采取轻伤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复杂纠纷实行派出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联合调解等方式,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良性互动。今年1-10月,“三调联动”共调处纠纷2183起,办结1969起。

5、调处领域不断拓展。随着形势的变化,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已从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宅基地、损害赔偿等民间纠纷拓展到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土地承包、环境保护、企业改制、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热点难点问题,,我市市、县两级还组建了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三年来,我市年均调解矛盾纠纷1万余起,仅今年1-10月,全市各级调解委员会就排查矛盾纠纷8796起,调解成功8604起;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矛盾2442起,调处成功2352起;制止群众性械斗38起;防止群众性上访106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65起,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逐步显现。

二、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1、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仍存在不足。总体上看,我市各级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是重视的,但不可否认,有些部门和领导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所面临的艰巨任务及其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第一道防线”的重要性仍认识不足。虽然我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做了大量工作,总结出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也涌现了杨斌圣和安源区青山镇等一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和全省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但至今为止,我市尚未召开过专门工作会议,对这些经验进行总结,对这些先进进行表彰。

2、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仍有待加强。一是管理体制不顺。基层司法所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主阵地,目前只有芦溪县实行了以县司法局和乡镇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垂直管理体制,其他县区司法所的调解人员经常还要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外的工作。二是人民调解组织还存在“空档”和“盲点”。几乎所有的民营企业都没有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一些国有、集体企业由于改制等原因,人民调解组织处于瘫痪状况。三是调解员素质有待提高。懂法律知识的专门人才缺乏,依法调解、熟悉人民调解技巧和方法的调解员不多,有些工作还是依靠个人的威望进行调解,一旦出现复杂的涉法纠纷和突发性矛盾纠纷,就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调处。四是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还停留在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与基层法院联合培训的机制尚未建立。

3、“三调联动”对接机制仍有待完善。“三调联动”涉及到方方面面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仅仅依靠司法部门牵头、协调难度较大。由于缺乏有力协调和相应的措施,目前司法、法院、公安和等部门开展调解工作更多的还是单打独斗、各自为政,真正意义上的联动、对接还没有形成。

4、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仍较薄弱。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不足已成为制约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瓶颈,是调研中普遍反映的问题。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包括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三部分,尽管国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财行179号)要求,工作经费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但市、县两级财政均未列入预算。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调解员的补贴经费也难以得到保障,相对而言,莲花县的高洲、六市、琴亭等乡镇解决得比较好,但也只是从农村村委会干部的转移支付中统筹解决。

三、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几点建议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矛盾纠纷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针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提出几点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与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人民调解的认识。一是要充分认识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有“东方经验”、“东方一枝花”之称的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制度,具有及时、快捷、经济、简便等优势,有专家称,人民调解与司法裁判相比,所消耗的人力和物力之比是1:7。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有利于将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民间、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民间纠纷的激化,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上访、预防犯罪,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只有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功能和基础性作用,才能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只有做好了人民调解工作,才能推进社会的稳定;只有做好了人民调解工作,党政领导才有精力抓经济。二是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在新闻媒体上开设一定的版面和时段,宣传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宣传广大调解员作出的无私奉献和工作业绩,通过宣传,使人民调解成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三是要推广芦溪县的做法,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十佳人民调解员”,坚持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总结表彰会,宣扬和推广杨斌圣、廖湘志等一批全国、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员和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验,表彰一批人民调解先进单位和个人,激发他们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局面。

2、理顺管理体制,切实加强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一是逐步理顺基层司法所的管理体制。基层司法所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施者,建立以县区司法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有利于调解队伍的相对稳定,有利于人民调解作用的充分发挥。二是开展以政治理论、法律知识、调解技巧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组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法院旁听等活动,提高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文化素质和调解技能。人民法院要切实履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职能,积极参与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组织他们旁听案件审判,安排他们参与庭审前的辅工作,并选择部分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提高其业务水平。三是改善调解员队伍结构,广泛吸收律师、政法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法官和检察官担任兼职人民调解员,逐步培养和造就一支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热爱调解工作的调解队伍。四是发展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在消费者协会、大型集贸市场等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发展专业性调解组织,以适应新时期化解复杂性矛盾纠纷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