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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公司管理办法范文1
(1)评估方法不当造成的评估风险问题。
在房地产评估过程中,为了确保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应该严格依照房地产估价规范中规定的原则、程序以及方法进行房地产的评估。由于房地产的具体情况各有不同,在房地产评估程序以及方法的选择上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果在评估业务中选择的参照主体不正确,就会造成房地产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出现偏差,产生房地产评估风险问题。
(2)房地产评估从业人员的素质能力风险。
房地产评估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要求相对较高的工作,房地产评估结果,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房地产评估执业人员的素质能力和认识水平。如果房地产评估从业人员能力差、素质水平不高,在进行评估过程中可能无法准确的控制误差,出现评估失误导致风险问题发生。此外,在房地产评估过程中,如果评估执业人员受委托方利益驱使,就有可能故意让评估方做出有利于自己的评估报告,出现职业道德风险。
(3)政策变动风险。
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影响因素较多,除了市场价格以外,土地政策、调控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市场政策等都会对房地产的价格造成较大的影响。如果在房地长的评估工作中,不能紧跟政策要求和形势发展,就有可能造成对房地产的评估缺乏准确性,出现评估风险隐患。
2.房地产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措施
房地产评估风险具有明显的多因素性、模糊性、潜伏性以及客观性的特点,评估风险大部分是主观方面的原因,因此防范评估风险问题,也应该在加强评估机构、评估职业人员、委托人以及评估流程管理方面采取措施。根据我国房地产评估行业实际情况,控制房地产评估风险可以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加强与委托方的沟通联系。
加强与房地产评估委托方的沟通联系,也是控制房地产评估风险的重要手段。首先,在进行房地产评估之前,评估机构应该与委托方进行提前沟通,大致了解清楚标的物的具体情况以及委托方的相关需求,为正确的评估创造良好的基础。在房地产的评估过程中,评估执业人员应该全面的对委托方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掌握清除标的物的实际价值情况,严格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房地产的评估。
(2)改进房地产评估业务开展方式。
提高房地产评估质量,首要任务应该改变房地产评估工作的业务方式,特别是随着房地产评估行业税收咨询、项目开发咨询、抵押品管理以及房地产市场研究方向的拓展,在房地产评估工作的开展上,应该积极的引进信息化、程序化与数据化的评估手段,通过采用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技术以及缝隙模型,进行房地产评估工作的开展,以提高房地产评估工作质量。
(3)提高房地产评估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修养。
防范房地产评估工作中的风险,必须不断地提高房地产评估人员的素质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房地产评估机构应该强化对于执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尤其是结合房地产评估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房地产评估行业发展的新形势与新变化,认真学习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与市场估价办法等,通过专家讲座、交流研讨以及外出学习等方式,对房地产评估执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房地产执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此外,还应该进一步的加强对于房地产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强化房地产评估人员的从业职业道德意识,确保客观公正的开展房地产评估工作。
(4)紧跟房地产市场行情完善评估体系。
在房地产评估共组的开展过程中,评估机构应该做好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特别是涉及到房地产行业的各项国家政策动态,并结合实际情况对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进行预测分析,以及时的掌握最新的行情动态,并调整自身房地产评估工作的业务方法,确保房地产评估工作的预见性与准确性。
3.结语
房地产评估公司管理办法范文2
管建廷告诉记者,2002年以来,巢湖市房地产管理局按照"打基础、抓职能、活经济、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开放搞活,强化行业规范,拓展行业服务范围,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推动巢湖市房地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推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开放搞活。为了给开发商和广大市民提供房地产交易平台,积极引导住房消费,扩大企业品牌,成功地举办了巢湖首届房交会。3天的房交会吸引近万人次购房户观摩洽谈,现场成交28户,实现销售收入391万元,达成意向购房协议480户,预期交易额5300万元。同时取消房改房上市限制,促进房地产市场繁荣。
--加大房地产行业规范力度。今年以来,巢湖市房地产管理局在房地产产权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抵押管理、白蚁防治和房屋安全管理、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物业管理等各方面都加大了管理力度,适时开展了全市房屋安全大检查,开展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工作,贯彻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强化了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全面推行了商品房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和建立住宅"一书两证"制度。目前,市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已全部纳入规范化轨道,新建商品房预售领证率达100%。强化了对直管公房管理,在低房租、负担重的情况下,完成100余万元的租金收缴任务,房租收缴率达98%,确保了国有资产增值增量。同时,认真开展了物业管理行业创优达标活动,规范了物业管理行为,促进物业管理市场健康发展。
--不断挖潜,促进房地产业发展。他们充分发挥房地产部门自身优势,广泛开展了房地产评估业务、住房置业担保业务、房地产中介业务。对房地产评估事务所进行了改制、脱钩,成立了市惟一一家具有乙级资质的兴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为房地产流通,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局属市房地产产权、产籍交易中心与省银桥拍卖公司联合注册成立了巢湖拍卖分公司,涉足房地产拍卖业;房地产中介所,同时积极组织房源,开展周末房市、二手房拍卖广场等活动,促进巢湖市二手房市场的繁荣;局属各单位还利用自身优势,创办了各种不同形式的经济实体,增收创收,以主业带动其他产业,推进巢湖市房地产业快速发展。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成绩喜人。一是完成"东苑新村"10.3万平方米住宅小区的建设,目前已申报"全省优秀住宅小区"评选。二是"东苑新村"营业房销售4690平方米,"卧龙山庄"住房4500平方米已全部售完。三是"康乐新村"A组住宅小区销售171套别墅2幢,目前B组7幢272套2.7万平方米住宅全部开工。并完成别墅区基础建设,建成道路、水电、电话、有线电视、路灯等,解决了小区内子女入学、户口安置及公交等问题。同时,新征土地47亩,完成场地平整、勘探、设计等基础工作。四是总投入2253万元的西河街改造工程完成,拆迁户基本安置全部到位。
房地产评估公司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 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补偿评估;房地产估价机构;风险;防范对策
中图分类号 F29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6-0295-02
Risk and Countermeasures of House Relocation Compensation Assessment of Rural Collectively Owned Lands
ZHAN Hai-bin
(College of Administration,Hube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Xiangyang Hubei 441053)
Abstract The internal and external risks that real estate appraisal agency faced in house relocation compensation assessment on rural collectively owned lands were showed,and corresponding risk prevention countermeasures were also put forward.
Key words rural collectively owned lands;relocation compensation assessment;real estate appraisal agency;risk;prevention countermeasures
我国正处于城市化高速发展阶段,城市市区范围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为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均面临着拆迁补偿评估。目前拆迁补偿评估业务正成为许多房地产评估机构重要的业务来源与收入来源。但由于拆迁补偿评估涉及到多方面利益关系人,存在着诸多利益博弈,国内有些学者在这些方面已有相关研究[1-2]。房地产拆迁补偿评估机构不仅面临公司本身评估技术水平以及内部评估人员业务水平不足所带来的风险,同时也面临着拆迁评估过程中受众多利益关系人影响导致的评估结果不合理不公正所带来的风险。该文主要分析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拆迁补偿评估过程中估价机构如何规避面临的风险。
1 拆迁补偿评估中面临的内部风险
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拆迁评估过程中面临的内部风险主要包括估价机构本身的估价技术水平不足和管理水平不足导致的内部风险。
1.1 估价技术水平不足导致的内部风险
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拆迁补偿评估过程中技术水平不足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拆迁评估前的准备不足。主要包括物资准备与人员准备不足导致的技术水平问题。物资准备不足,例如评估前准备的测量器材的数量、类型以及其测量的准确精度是否达到相应拆迁评估测量要求,因此拆迁评估前应充分做好拆迁评估中需要的相关物资准备。二是拆迁评估程序的不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拆迁评估过程中必须遵照拆迁评估业务流程,拆迁评估程序不符合规范也会带来一系列内部风险。三是拆迁现场测量结果不准确。这是房地产估价机构在从事拆迁评估业务时最容易引起最终出具的估价结果不合理的内部风险,并且最容易导致一系列的经济纠纷。常见的有以下情况:房屋面积测量不准确;房屋结构确定不合理;附着物现场测量与清点不合理[3];现场调查表填写不规范、不清楚[4]。四是估价机构出具的拆迁评估结果不合理。由于拆迁评估业务量大,涉及到众多的评估数据处理,因此房地产估价机构在进行内业处理时,容易出现一些问题,包括:在向电脑中输入数据出现的错误;评估确定的估价对象折迁补偿价格不合理。
1.2 管理水平不足导致的内部风险
房地产估价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特别在房地产拆迁评估过程中风险防范更要求建立完善的制度保障。目前常见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拆迁评估过程中管理水平不足导致的风险主要由以下因素影响。一是拆迁评估业务人员的培训管理问题[5]。二是拆迁评估过程中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人员的责任以及奖惩制度的落实问题。拆迁评估业务一般需要由众多人员组成的估价业务队伍进行,涉及人员多,跨越时间长,一些房地产估价机构由于缺乏完善的责任与奖惩制度,当最终拆迁补偿估价结果报告出现问题时,最容易导致估价人员相互推脱责任的情况发生。
2 拆迁补偿评估中面临的外部风险
2.1 来源于委托方单位个别人员的外部风险
拆迁补偿评估业务是房地产估价机构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对待拆迁范围内的估价对象按照当地拆迁补偿文件进行公正、客观、合理的评估。委托方主要是拆迁所在地的当地政府一些职能部门,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人员在拆迁评估业务过程中需要经常与委托方相关人员加强交流与沟通。这一方面有利于估价人员更好地按照委托方的合理要求顺利完成拆迁评估业务,但同时另一方面在一些地方也存在着委托方单位的个别人员故意干涉房地产拆迁估价人员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估价活动,影响拆迁补偿评估结果的客观合理性。特别是对于工业厂房拆迁补偿评估,由于涉及的补偿金额比较大,并且被拆迁的工业厂房产权所有人在当地一般都有较广泛的人脉关系,因此被拆迁房屋及附着物产权所有人一般通过委托方的一些人员对估价机构的估价人员的估价活动进行干涉,达到提高拆迁补偿金额的目的。
2.2 来源于拆迁补偿评估中估价对象产权所有人的外部风险
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人员在拆迁评估业务中要直接面对拆迁评估范围内房屋及附着物产权所有人。在这过程中,估价人员要与待拆迁范围内的估价对象产权所有人就估价对象的状况进行询问了解,并且现场进行调查评估也需要估价对象产权人的积极配合。当然在这过程中估价对象产权所有人一般能积极配合估价人员完成拆迁评估业务,但同时可能面临拆迁范围内房屋及附着物产权人对估价人员正常估价活动的消极影响。特别是对于内部风险控制措施不完善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其估价人员在拆迁评估过程中如果责任与奖惩制度具体落实不到位,就容易滋生房地产估价人员与估价对象产权所有人的利益勾结,影响拆迁补偿结果的客观合理性。
3 拆迁补偿评估中估价机构风险防范对策
通过以上所述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拆迁评估过程中所面临的内部风险与外部风险分析,估价机构与估价人员在拆迁补偿评估中如果不建立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一旦风险真正产生,房地产估价机构与估价人员将面临着高额的经济赔偿,风险严重的可能导致估价人员面临刑事处罚,这种情况在我国已有发生。
3.1 内部风险防范措施
房地产评估机构对于拆迁补偿评估业务面临的内部风险如上文所述,在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内部风险防范措施。
3.1.1 加强对拆迁评估技术人员的培训。首先,在拆迁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前必须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相关测量仪器的正确使用,这方面至关重要,因为目前我国许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一般情况下都没有房屋所有权证,因此拆迁评估时房屋面积需要估价人员现场测量,而房屋面积的准确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很大,也关系到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多评,亦不能少评;同时现场调查人员的培训内容还包括现场调查的正确流程、现场调查的内容及调查表格的填写规范及填写时字迹清晰的要求等。其次,拆迁评估内业处理人员的培训,包括调查表格数据如何正确输入电脑,输入数据后输入人员至少要对输入的数据与相应的调查表核对1遍,在此基础上由其他内业处理人员进一步复核,在确定无误的情况下安全保管好输入的数据;出具估价结果报告人员的培训,其内容包括如何正确对估价对象合理定价及估价报告如何正确撰写[6-7]。
3.1.2 估价机构对估价人员的责任与奖惩制度落实。拆迁补偿评估业务一般需要多人共同完成外业调查与内业处理工作。因此,必须清楚地划分拆迁评估人员各自的工作职责,实行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公司制度,具体包括以下措施:一是外业调查表格的填写规范要求。外业调查人员一方面必须在调查表格上详细规范地填写调查对象的相关内容,同时在外业调查表上填写调查时间、调查人员以及填表人员等相关信息,为防止以后调查表格填写内容出现问题可以追溯相关外业调查人员的具体责任,防止外业调查表格不填写相关调查人员时以后出现问题外业调查人员的相互推脱责任。二是内业处理时相关人员责任明确划分。这主要包括外业调查数据的电脑录入人员和撰写、审核房地产估价报告的房地产估价人员的具体责任划分。数据录入人员需要在录入的电子表格上注明录入人员的姓名,而估价报告的撰写人员以及审核人员必须在估价报告转运表上填写相关估价人员姓名,特别在此强调,估价报告审核人员除了在估价人员估价报告撰写好之后认真审核,还必须加强估价报告纸质打印好之后的认真审核,确保估价报告估价结果的客观合理[8-10]。
3.2 外部风险防范措施
房地产估价机构在从事拆迁补偿评估时面临的外部风险主要来自委托方以及拆迁估价对象产权人2个方面。首先分析来源于委托方的外部风险分析。目前在我国,拆迁评估机构主要接受拆迁评估对象所在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委托,因为拆迁评估所涉及房屋拆迁补偿金额一般较大,委托方的一些人员不排除可能受拆迁估价对象产权人的利益贿赂,为拆迁估价对象产权人争取不合理的利益,利用其是委托方的身份,干预影响房地产拆迁评估机构的出具的评估结果,给房地产评估机构可能带来严重风险。同时,拆迁估价对象的产权人也可能为了获得更高的不合理的拆迁补偿,通过对拆迁评估业务委托方的一些人员以及估价机构拆迁评估人员进行利益贿赂,这同样也可能会对从事拆迁评估业务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带来灾害性的风险。对于此类外部风险,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在做好防范内部风险的基础上,对估价机构从事拆迁评估人员进行外部风险防范教育,特别是要制定严格的公司制度,如果由于估价机构内部人员参与虚假拆迁补偿评估现象发生,房地产估价机构要出台具体严厉的惩罚制度,对这类不遵守房地产估价师职业道德人员要剔除出估价行业,情节严重人员可能要进行刑事处罚。特别要强调,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拆迁评估外部风险防范上,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一定要以身作则,在拆迁评估业务中坚持合法、公平、公正的评估原则,不能因为利益驱动而违背职业道德和触犯法津[11-12]。
4 结语
由于我国目前正面临着城镇化的高速发展,房地产估价机构承担着大量的征地拆迁补偿评估业务,公平、公正的拆迁补偿评估结果对于地方政府推进拆迁项目顺利完成以及对于社会的稳定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从事拆迁补偿评估业务的房地产估价机构需要严格遵守房地产评估行业准则,清醒地认识到拆迁补偿评估过程中其面临的内部与外部风险,并且为此做好各种防范措施,以保障房地产估价机构本身以及整个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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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公司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 企业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 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2-0007-04
一、引言
财政部于2006年2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了会计规范,并适度、有条件地引入了公允价值。按照预测,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将会增加企业利润,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对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有利影响。因此,选择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企业数量应该呈大规模增长趋势。但几年来,在所有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上市公司中,只有3%左右的上市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那么,企业为何不选择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呢?这是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
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现状分析
(一)数量少,比例小,增长慢
如表1所示,从2007年到2009年,我国的上市公司分别为1 570家、1 624家和1 774家,其中拥有投资性房地产业务的分别有630家、690家和772家,但是其中愿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公司只有18家、20家和25家,占比分别为2.86%、2.89%和3.24%。2008年较2007年环比增长了1.05%,2009年较2008年环比增长了12.11%。截至2011年4月底,仅有27家上市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由表1可以看出,虽然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企业数量保持稳定,但是使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方法,并没有被广泛使用,现状和前景并不乐观。
(二)确认方法不一致,差异较大
公允价值的金额需要采用一定的方法取得,但由于公允价值的估算方法不一,目前已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司采用的确认方式各有不同。这些方式主要包括:房地产评估价格、参考同类同条件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双方谈判价格、第三方调查报告及少数未披露的公司。
从表2中可以看出: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拥有投资性房地产并尝试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对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不够统一与规范。这直接导致各公司在实务操作中做法不一、公允价值差异很大,财务信息的可比性也会随之大打折扣。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相比,我国的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确认方法的统一性管理还存在很大差距。若想实现公允价值的广泛运用,还需要进一步的改善,如统一估值方法等,使之合理、规范。
三、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现状的原因分析
(一)外部因素
1.公允价值受市场价格影响大
公允价值受市场环境的影响很大,导致企业利润可能出现大的波动,使投资者信心不坚定。最近几年,房地产价格一直很高,国家不断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以遏制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房地产价格走势难以确定,如果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一旦出现转折点,企业必须承担房地产价格下降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这将对企业业绩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给企业管理者造成很大的压力。
2.公允价值准则不完善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仅仅对公允价值的概念做了一般性说明,缺乏详细的实施指南,并且还规定,企业一旦选择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日后就不允许再变更为成本计量模式,也就是说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是不可逆的。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投资性房地产的成交价格已经达到了一个顶峰。投资性房地产的价格是否会继续走高,是否会出现突然的大幅度下跌,这些都无法确定。市场多数的观点认为房地产价格下降的可能性很大,也就是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不确定性风险会越来越大。这些问题成了困扰企业的一大难题。因此,权衡之后,很多企业为了避免公允价值带来的各种不确定性而选择采用成本计量模式。
(二)企业内部因素
1.增加企业估值成本
对于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确定公允价值。我国房地产市场起步比较晚,相应的配套设施不健全,很多企业都没有建立自己的公允价值信息收集系统,因此企业需要从市场上获得定价信息并进行筛选。由于不同市场存在的信息差异很大,企业在获取外部信息的时候通常还会增加额外的甄别成本。
而如果是没有公开活跃市场、同类市场,且价格难以取得的房地产项目,通常还需要借助于复杂的估值技术来实现,需要投入很高的成本和人力。值得一提的是,一旦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每年的年报都要对其进行披露。因此,一些以第三方身份独立的,并且可以评估出公允价值的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就成了企业急于聘请的对象。支付高昂的评估费用所额外增加的成本,对企业来说也是不容小觑的。企业需要权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评估成本孰轻孰重。
2.削弱企业“税盾”,增加纳税调整成本
会计准则规定对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由于折旧或摊销可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具有抵税作用,因此这一规定将使采用公允计量模式的企业客观上丧失了折旧或摊销的 “税盾作用”,从而加重了企业的税负。根据财税〔2007〕80号的规定,如果企业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则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是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将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得到的差额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披露方法与税法的相关规定存在较大差别,这同时增加了企业期末的所得税调整成本。
3.影响企业的财务指标稳定性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会极大地影响企业的相关财务指标。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时,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和原账面净值一般不会相等,这就产生了一个差额。将该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就相当于提前实现旧会计制度下以前年度累计的增值利润,增加了企业当期的总资产和所有者权益,降低了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并会影响后期净资产收益率的增长。
同时,公允价值的计量会加剧净资产和净利润的波动幅度。当企业把自用或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时,若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则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要高出历史成本许多倍。这将导致转换当期的公允价值变动很大,极大地影响转换当期公司的净资产,使得净资产较之前有大幅波动。但是,如果期后没有持续性,就会减缓以后年度公司净资产的增速。房地产价格上涨的时候,随之大幅上涨的就是公司的公允价值净收益。同时,也会使得公司净利润大幅增长。但是,当市场的成交价格下降,甚至是在没有大的变化的情况下,都会使得以后的净利润的增长速度放缓,进而降低净资产收益率。
四、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运用的案例分析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世茂股份”)于1994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为600823。公司前身是以零售、批发日用百货用品为主营业务的上海万象集团公司,从1994年才开始对房地一、引言
财政部于2006年2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了会计规范,并适度、有条件地引入了公允价值。按照预测,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将会增加企业利润,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对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有利影响。因此,选择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企业数量应该呈大规模增长趋势。但几年来,在所有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上市公司中,只有3%左右的上市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那么,企业为何不选择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呢?这是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
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现状分析
(一)数量少,比例小,增长慢
如表1所示,从2007年到2009年,我国的上市公司分别为1 570家、1 624家和1 774家,其中拥有投资性房地产业务的分别有630家、690家和772家,但是其中愿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公司只有18家、20家和25家,占比分别为2.86%、2.89%和3.24%。2008年较2007年环比增长了1.05%,2009年较2008年环比增长了12.11%。截至2011年4月底,仅有27家上市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由表1可以看出,虽然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企业数量保持稳定,但是使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方法,并没有被广泛使用,现状和前景并不乐观。
(二)确认方法不一致,差异较大
公允价值的金额需要采用一定的方法取得,但由于公允价值的估算方法不一,目前已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司采用的确认方式各有不同。这些方式主要包括:房地产评估价格、参考同类同条件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双方谈判价格、第三方调查报告及少数未披露的公司。
从表2中可以看出: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拥有投资性房地产并尝试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对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不够统一与规范。这直接导致各公司在实务操作中做法不一、公允价值差异很大,财务信息的可比性也会随之大打折扣。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相比,我国的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确认方法的统一性管理还存在很大差距。若想实现公允价值的广泛运用,还需要进一步的改善,如统一估值方法等,使之合理、规范。
三、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现状的原因分析
(一)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推广困难的原因
1.外部因素
(1)公允价值受市场价格影响大
公允价值受市场环境的影响很大,导致企业利润可能出现大的波动,使投资者信心不坚定。最近几年,房地产价格一直很高,国家不断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以遏制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房地产价格走势难以确定,如果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一旦出现转折点,企业必须承担房地产价格下降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这将对企业业绩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给企业管理者造成很大的压力。
(2)公允价值准则不完善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仅仅对公允价值的概念做了一般性说明,缺乏详细的实施指南,并且还规定,企业一旦选择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日后就不允许再变更为成本计量模式,也就是说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是不可逆的。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投资性房地产的成交价格已经达到了一个顶峰。投资性房地产的价格是否会继续走高,是否会出现突然的大幅度下跌,这些都无法确定。市场多数的观点认为房地产价格下降的可能性很大,也就是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不确定性风险会越来越大。这些问题成了困扰企业的一大难题。因此,权衡之后,很多企业为了避免公允价值带来的各种不确定性而选择采用成本计量模式。
2.企业内部因素
(1)增加企业估值成本
对于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确定公允价值。我国房地产市场起步比较晚,相应的配套设施不健全,很多企业都没有建立自己的公允价值信息收集系统,因此企业需要从市场上获得定价信息并进行筛选。由于不同市场存在的信息差异很大,企业在获取外部信息的时候通常还会增加额外的甄别成本。
而如果是没有公开活跃市场、同类市场,且价格难以取得的房地产项目,通常还需要借助于复杂的估值技术来实现,需要投入很高的成本和人力。值得一提的是,一旦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每年的年报都要对其进行披露。因此,一些以第三方身份独立的,并且可以评估出公允价值的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就成了企业急于聘请的对象。支付高昂的评估费用所额外增加的成本,对企业来说也是不容小觑的。企业需要权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评估成本孰轻孰重。
(2)削弱企业“税盾”,增加纳税调整成本
会计准则规定对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由于折旧或摊销可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具有抵税作用,因此这一规定将使采用公允计量模式的企业客观上丧失了折旧或摊销的 “税盾作用”,从而加重了企业的税负。根据财税〔2007〕80号的规定,如果企业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则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是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将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得到的差额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披露方法与税法的相关规定存在较大差别,这同时增加了企业期末的所得税调整成本。
(3)影响企业的财务指标稳定性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会极大地影响企业的相关财务指标。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时,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和原账面净值一般不会相等,这就产生了一个差额。将该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就相当于提前实现旧会计制度下以前年度累计的增值利润,增加了企业当期的总资产和所有者权益,降低了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并会影响后期净资产收益率的增长。
同时,公允价值的计量会加剧净资产和净利润的波动幅度。当企业把自用或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时,若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则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要高出历史成本许多倍。这将导致转换当期的公允价值变动很大,极大地影响转换当期公司的净资产,使得净资产较之前有大幅波动。但是,如果期后没有持续性,就会减缓以后年度公司净资产的增速。房地产价格上涨的时候,随之大幅上涨的就是公司的公允价值净收益。同时,也会使得公司净利润大幅增长。但是,当市场的成交价格下降,甚至是在没有大的变化的情况下,都会使得以后的净利润的增长速度放缓,进而降低净资产收益率。
四、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运用的案例分析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世茂股份”)于1994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为600823。公司前身是以零售、批发日用百货用品为主营业务的上海万象集团公司,从1994年才开始对房地产进行投资,并延伸到了一系列与房地产相关的配套业务,例如广告装潢、家具等,使得该集团拥有了多元化经营的能力。又因为该公司地处黄金地段,集经济、人才、市场、交通等一系列区位优势于一身,满足了其走向国际市场的需求。2007年,世茂股份首次出现投资性房地产这个科目,并选择了成本计量模式。
从表3可以看出,在公司采用成本计量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时,投资性房地产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极低。
通过世茂股份的年报发现,世茂股份的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位于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这些城市的房地产交易较为频繁,拥有有利的市场环境。由于具有较好的市场条件,因此客观上公司具备了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基础。同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会使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业绩等指标得到更加客观、真实的反映。这对投资者而言,既能进一步全面了解公司状况,又能够有效地判断公司的自身价值,尤其是涉及投资性房地产项目的价值。
鉴于客观条件成熟,主观上又有利于投资者的价值判断和决策,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试行)》,于2009年6月1日起变更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以小心谨慎、保守稳定的态度估计公允价值,并区别不同种类的物业使用不一样的方法确定其价格。总的原则是,对于投资性房地产项目,若公司自身拥有交易价格,就以该公司提交的同一时期房产出售价格或房产的上报价格作为估值基础;如果没有确定的交易价格,则进行大范围、多角度、多视点的广泛市场调查。
下面逐项分析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计量后对世茂股份相关会计科目的影响。
第一,对成本的影响。这里的成本包括信息收集、信息甄别、聘请专业评估公司等发生的支出。具体来讲,在确定公允价值时,由于世茂股份首次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还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定价系统,只能从相关市场上寻找有关类似的房地产定价信息,这必然增加获取公允价值的成本,同时不同市场中介提供的定价信息差别很大,公司在获取外部信息的同时必然增加甄别成本。假如交易频繁的房地产市场没有被公开,那么公司得到信息的方式只能是通过繁琐的估值技术。这样做不仅会造成很多人力和物力的消耗,而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需要每年聘请独立的评估师进行评估和披露,这些都增加了成本。
第二,对折旧的影响。按照准则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公司在2009年更改会计政策后,对2008年追溯调整,调减由于折旧计提的管理费用1 019 737.92元,调增由于计提折旧减少的利润1 019 737.92元。此后也不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减少了管理费用,增加了利润,削弱了费用的“税盾效应”,公司间接地将会承担更多的税负。
第三,对税收的影响。从对折旧影响的分析可以看出,折旧的减少导致可抵税项目的减少,使公司将承担更多的税负。虽然会计上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进行确认,导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利润出现大幅度增长,由于税法上对此类收益不予确认,不会对企业当期所得税造成影响,但会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公司收益实现当期即公司出售投资性房地产时纳入当期应缴所得税中进行征收。
第四,对利润的影响。由于首次实施新会计准则需要对以前年度采取追溯调整,因此,对于拥有巨额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计量模式的变更必然会导致当期利润的大幅上升。
由表4可以看出,投资性房地产变动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在2009年大幅增加,并在2010年、2011年都保持了较高的比重,已经成为利润组成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每股收益更是由2008年的0.04飙升至2011年的1.01。最为显著的是在变更会计政策当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超过50%,但之后的2010年和2011年,增速减慢,维持在占利润总额10%的比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投资性房地产的当期涨价幅度将成为净利润波动的最主要因素。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强了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公司房价有小幅回落。这就导致因公允价值变动而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变化,从而给企业利润造成不小的波动。
第五,对净资产的影响。由表5可以看出,世茂股份在2009年会计政策变更当年,投资性房地产占总资产以及净资产的比重较调整后的2008年有大幅度的增加,分别由0.32%飙升至14.74%,0.65%飙升至33.66%,均增长近50倍。可以看出,投资性房地产已经占领了公司资产很高的权重。同时,随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持续推进,公司开始越来越多地投入到商业地产的开发及经营业务中,投资性房地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从2009年的33.66%涨至2011年的83.65%。
总而言之,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以后年度所有者权益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当期利润,进而影响当期所有者权益。在公允价值模式下,将非投资性房地产变更用途作为投资性房地产使用时,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由此也会影响当期的所有者权益。由于世茂股份近年来一直进行“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活动,业务重心越来越偏重于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得到持续发展,未有中断,其资产财务状况一直呈现出较好的状态。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无论是企业的净资产、利润、所有者权益,还是相关的财务指标如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都表现出比在成本模式下更佳的状态。但在分析过程中,不难看出市场环境对公允价值的影响。特别是在近几年政府管控房价的力度加大的情况下,公司的财务状况可能随市场行情的变动出现较大波动。
五、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构建活跃的房地产市场
只有在成熟的市场环境下,公允价值才能可靠真实地获得。但是我国目前投资性房地产市场环境不成熟,使得准确获得公允价值极具挑战性。我国应该构建一个活跃的房地产市场,这可以借助互联网来完成。利用网络技术建立一个完善的网络房地产交易系统,将与房地产交易相关的部门,如房地产中介、公证、金融、税收等机构全部纳入其中,形成一个信息、交易、管理、服务、监督为一体的大型网络中心,用来归集市场信息,进行网络查询、网上交易、监管监督。
(二)改进会计准则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仅仅说明了公允价值的概念,而对于不同的会计准则中相关的具体用法,并没有做详细的规定和说明。这对新会计准则的具体运用造成一定程度的干扰。那么,制定出完善的公允价值准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既需要有关部门积极参照国际准则以实现与国际的进一步趋同,同时也需要结合中国国情。完善的公允价值准则既包含对公允价值含义的明确,也包括对计量方法和操作流程的规范。
(三)进一步发展第三方评估机构
当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时,评估出来的价值人为控制的可能性比较大。因此为了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客观的评估,房地产企业需要邀请具有高质量的评估机构。目前我国具备地产评估资格的有:房地产评估师、资产评估师和土地估价师,分别隶属于建设部、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管理,而此三方在进行公允价值估计的时候,分别按照自己的具体评估标准,没有统一的规范,导致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难以得到一致认可。因此,资产评估协会应当加快制定有关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的统一细则,对评估方法、适用范围、操作步骤进行规范,以便对第三方的专业评估机构提供技术性指导。同时,应该规范第三方评估机构行业的行业秩序,对具备投资性房地产评估资质的人员进行认证,以确保独立性。
(四)规范信息披露
规范信息披露,使信息披露公开透明化,可以使投资性房地产的信息更为规范、透明,同时也是遏制企业操纵利润的有效方法。2007年开始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上市公司没有具体介绍到底是采用哪种方法确定的公允价值。因此对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代表性指标,就要求企业必须分类说明。在成本计量模式下,企业也应该说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信息及其价值增长的状况;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要说明用什么方法确定的公允价值,有什么依据来证明,包括邀请怎样的评估机构、运用什么样的评估方法、证据都来自哪里以及评估假设等有关的因素,其目的是大大减少主观作用,使信息更加科学、规范。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S].2006.
房地产评估公司管理办法范文5
一、调查发现信贷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贷款集中度高,单户贷款和集团授信超比严重,股东贷款和关联企业贷款问题突出。据调查,该行单户余额5000万元以上贷款客户贷款占全行贷款余额的62%;关联企业集团贷款占全行贷款余额的42%,其中20%的单户贷款超比,26%的关联企业集团授信余额超比。前20名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在该行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3%。
(二)贷款流动性差,借新还旧、还旧借新、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问题严重。据了解,该行借新还旧等转化重组类贷款余额占全行贷款余额的42%,加之近年新投放尚未到期的贷款中,根据借款人现状分析,仍有大量贷款到期难以归还,转化重组贷款的比重将会进一步提高。这些都从一定程度上掩盖和推迟了信贷资产潜在的风险的显性化。
(三)关联担保、互保问题普遍存在,部分担保物质量不高,弱化了第二还款来源的有效性。在该行贷款的关联企业贷款中,近50%的系列贷款存在着严重的关联担保问题,部分已经发生严重风险。而在该行非关联企业贷款中,互保现象也普遍存在。在抵质押贷款中,部分抵质押物还存在着质量不高问题,如部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用股权质押、部分民办院校用教育收费权质押,部分房地产公司用经营权质押,造成处置变现困难;甚至还有部分抵押房地产评估价值偏高,或者是部分土地和在建工程分割抵押,也造成处置困难。部分担保物质质量不高,直接弱化了第二还款来源的有效性。
(四)资产客户群体中,低风险、优质客户占比低。该行资产客户中,主流资产客户群体主要是一些中小民营企业,资产规模小、主业不突出、抗风险能力差,严重制约了该行信贷资产质量的提高。而涉及重点产业、重点行业的公司客户占比少,贷款余额在客户结构中占比也过低,缺少一批交通、能源、电力、通讯和以政府为背景的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领域的主流客户群体。
(五)信贷资产质量长期未得到真实反映。由于受到监管、公众形象和信贷统计分析工作薄弱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反映该行信贷资产质量的相关数据存在着较大人为调整因素,信贷资产质量信息长期失真,如贷款的五级分类存在人为因素影响,转化贷款占比较高等。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信贷政策导向存在偏差,部分信管人员风险意识薄弱。造成该行近几年信贷资产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一是在目前市场信用环境较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波动较大和该行对信贷风险识别、控制能力较弱的情况下,对自身信贷资源包括信贷资金、人力资源的承受能力缺乏一个长远、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定位,盲目地追求大而全。二是对目标客户的营销向导缺乏必要的引导,近年来该行对资产客户的营销主要是以各基层行各自为战,造成该行有限的信贷资源使用过于分散,管理难度加大,没有形成一个适合该行发展的具有该行特色的信贷业务框架。三是部分信贷工作人员风险意识不足,在贷款营销和审查审批过程中,有些基层行没有把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作为首要条件,存在以牺牲风险为代价追求即期收益或短期收益的趋向;有些基层行存在着通过“以贷引存”,即以贷款产生派生存款而盲目追求存款扩张的现象。而重当前投放、重即期收益而忽视今后贷款是否能够安全收回的短期行为更是比比皆是。
(二)信贷管理机构设置不完善,内部制衡机制存在严重缺陷。近年来,该行信贷管理的框架存在不完善、不健全甚至缺失的问题。一是评级、授信和贷款审查流程全部通过贷款审批部门和贷款审查委员会单线完成,缺少必要的内部制衡机制,也不符合监管当局的基本要求。二是未按照监管当局的风险控制要求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和关联交易委员会。对于大额贷款、关联交易、股东贷款和特别授信业务等易产生重大风险的授信业务,尚未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完全依赖贷款审批部门和贷款审查委员会决策,由于信息不对称和缺少必要的内部机制,导致违规和风险贷款不断发生。三是信贷管理机构设置不完善,人员配置不合理,近年来该行信贷业务存在重审批、轻管理,重货前营销、轻贷后监管的趋向。而大部分信贷管理人员即为贷款审批人员,信贷综合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大量信贷综合管理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四是在该行现行的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中,缺少必要的项目评估环节和贷后管理环节,由于没有设立项目评估机构,大量项目贷款均按流动资金贷款投放,风险难以准确判断,造成项目贷款风险控制难度加大。
(三)信贷管理制度和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不够健全和优化。一是部分必要的业务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尚未建立,如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股东贷款管理办法、贷款担保管理办法、担保公司评级授信办法、房地产评估机构和会计报表审计机构管理办法、不良客户管理办法、已核销贷款管理办法、信贷综合业务系统管理办法、项目贷款操作流程、信贷中间业务收费办法等一系列必要的业务规章和操作流程不够健全。二是现行的部分业务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还不够完善,部分规定已经不能适应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的需要,亟待完善、修订。三是该行目前实行的客户评级授信指标体系是沿用计划经济时主要对国有企业的评级授信标准,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和监管当局对风险识别要求的不断提高,其科学性、先进性和完备性有待优化提高。
(四)在信贷业务操作中有章不循,执行制度不严。一是受信业务尽职情况不够理想。在授信业务的受理、客户调查、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和问题授信管理的各个环节,部分工作人员还没有按照授信工作职责履行最基本的尽职要求。二是存在执行制度存在不严问题,有效的制度形同虚设。如单户贷款超比、集团授信超比、关联担保、贷款转化、归口管理、以流动资金发放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按短期贷款发放、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发放无真实贸易背景和无真实用途的存单质押贷款、抵押物评估不按规定进行、贷款五级分类标准掌握过松、基本的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信贷资产质量责任追究流于形式等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弱化了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贷款企业盲目扩张导致资产质量低下,致使该行信贷资产质量下滑。近年来,随着国家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强,部分过度扩张、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的的企业和企业集团由于资金链断裂和财务状况恶化,导致到期债务不能清偿,这也是导致该行信贷资产质量下滑的客观原因之一。
三、加强信贷资金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各项信贷管理制度,完善和优化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一是尽快制定出台目前缺失的信贷业务管理制度,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股东贷款管理办法和相应的业务操作流程并付诸实施。不断优化评级授信体系,使之与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二是调整和增加必要的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下放低风险业务的审批权限,增加项目贷款评估和贷后管理业务流程,以强化对信贷风险的识别和控制。
(二)改进信贷管理模式,加大信贷管理工作的深度,提高管理实效。要根据信贷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需要,按照归口管理、相对独立的原则建立大信贷管理组织框架,可在信贷管理部下设评级授信、项目评估、贷款审批、贷后管理四个相对独立又相互制衡的二级信贷业务操作机构,并通过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关联交易委员会的有机衔接,实现既统一管理又相互制衡的信贷管理组织体系。
(三)调整贷款政策,开发建立低风险优质客户群体。通过逐步调整贷款定价政策,降低优质,低风险客户的准入门槛,提高对基层行信贷业务的营销引导力度等手段,营销一批涉及石油、电子、交通、煤炭,矿产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产业和重点行业的重点客户,逐步使资产客户结构得以优化,形成以低风险优质客户为主流的资产客户群体。
(四)加大对存量贷款中不良贷款的处置力度,通过逐步压缩,增强担保、贷款重组,依法清收和贷款核销等措施降低信贷资产风险和不良贷款占比,减少信贷资产损失,特别是对关联企业系列贷款出现的风险要统筹兼顾,力争平稳着陆。
房地产评估公司管理办法范文6
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问题对一些企业来说,投资性房地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能够使企业的资产价值更加真实地反映出来,使企业实际获得的现金流得到更加准确的披露,企业的经营能力、偿债能力以及承担的财务风险得到更加准确的反映,因而使会计信息质量得以有效的提高,有利于企业投资者及债权人等据此做出正确的决策。我国的会计准则也对该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例如,对已经采用了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再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摊销或计提折旧,而是应该根据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做出合理的调整,原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之间所存在的差额则计入当期损益中。因此采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方式能够极大地提高公司的净资产和当期净利润,是对公司有重大利好的计量方式。但是,通过调查发现,国内只有相当小部分的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上市公司采用该计量方法,这说明公允价值这种新兴的计量方式在给公司带来巨大利好的同时,也对公司带来不利的影响,大多数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上市公司正是由于看到了这一点才未敢触及这种能够为公司带来绝对利好的计量方式。我们认为具体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相关利润波动幅度不可控
投资性房地产只是逐年计提折旧或摊销,它的价值不会随着市场价值的变化而变化,也不会将其市场价值发生的变化计入当期损益,其账面价值无法反映出资产的构成情况及各类资产对公司业绩的贡献程度。如果企业对其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变更后续计量模式,由原先的历史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例如,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之后,将对投资性房地产不再计提折旧、摊销以及减值准备,而且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调整,将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最终再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本年利润。因此,公司的利润受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化的直接影响,而受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影响的这部分利润与市场价值变化的方向一致,即如果房地产市场价格上升,那么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就会因此而上升,从而公司利润也会因此而上升;反之,如果房地产市场价格下跌,那么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就会因此而下降,从而公司利润也会因此而下降。因此公允价值的变化会加大净利润的变动幅度,这种利润的不稳定容易引起会计报表使用者对公司盈利能力与经营成果稳定性的质疑,误导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决策。由此可见,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发展阶段,各项完善措施正在跟进,房地产市场价值升值固然会对公司产生利好影响,但是价值下跌的可能性并不是没有。因此,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会因市场价格的波动而加大利润波动幅度从而误导众多利益相关者。
2投资性房地产项目的特殊性
虽然目前在房地产市场价值持续走高的情况下,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也有可能因为受全球经济及其他诸多因素所影响出现市场价值下跌的情况,但是这种公允价值的下跌所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给公司利润带来的影响是非常小的,相对于因房地产价格的提升而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给公司带来的巨额利润来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且采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又不需要计提折旧、摊销和减值准备,因此这将对以后年度公司的利润产生巨大的提升作用。如果企业对未出售出去的商品房或公建暂时出租后作为固定资产处理采用成本模式进行计量,这种计量方式需要在其初始成本的基础上逐年提取折旧或摊销,账面价值只能逐年降低,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账面价值将与我国房地产市场景气情况下的公允价值反应不一致。因为如果房地产价格上升的趋势持续,运用公允价值方式进行后续计量不但账面价值会有所提升,而且还不需要计提折旧或摊销,这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将是不言而喻的。如果企业在年度会计报表中只是解释本期新增加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用途,并且用途的披露也完全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但是对于其他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用途,投资者等无法从报表中得到确切的信息,在报表中所列示的其他投资性房地产是否完全符合准则规定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标准,是否存在将未出售出去的商品房或公建暂时出租也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无法把握。很多情况下,审计者无法针对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和自用固定资产进行清晰的确认,在房地产企业中,该项目下的会计舞弊时有发生。
3计量的客观性不足
很多企业年报中对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和方法的披露在内容上有失公允,难以让人信服。例如,很多房地产企业制定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公司决定采用可比项目成交价格类比法:实地综合调研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城市或所在城市的主要城区项目;自权威机构和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取得可类比房产项目;依据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型、房产境况、房产附近的环境、交易的时间和形式等方面来调整并最终认定调整因素的区间,编写出调整因素的比照表格;然后再对能够进行类比的房产项目根据以上确定的调整因素比对表格对房产的成交价格进行修正,并对修正后的数值求出其算术平均值,进而取得标的物的预估价格,从中减掉预计的土地增值税以及营业税及附加,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从表面上看,这种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和方法比较严谨与周密,但经过仔细分析后会发现其实是比较粗糙和模糊的,并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因为在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具体计量过程的披露中只有文字的说明,没有披露相配套的数据作为支撑,无法进行实际操作,很难让报表使用者信服,企业财务人员据此估价进行会计处理进而形成的数据信息就着实令报表使用者担忧,因为采用可比项目成交价格类比法的主观性与随意性是比较强的。另外,很多企业缺失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价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于企业市场部门人员仅凭上述过程评估出来的结果是否客观、公允,是否会存在公司高管因道德观的缺失而指使、强迫工作人员,或者工作人员因自身利益的原因故意通过调整公允价值从而操纵利润、粉饰报表等问题,企业没有相关的内部控制部门及人员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和防范。另外,由于公允价值确定的专业性较强,企业外部监管部门又不能直接参与其中进行干预,企业管理者可能会利用这种看似合理但是经过推敲后却是漏洞百出的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如何确定的信息披露达到某种其想要达到的目的。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必须严格遵循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原则,牢牢把握会计信息质量的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原则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二、解决措施针
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措施。
1加强企业利润管理
房地产项目公允价值波动所带来的利润企业自身不可控,企业不可能通过经营去管理,这种波动受市场环境中外在因素的影响,如经济因素、政治因素与宏观调控因素等。为了不使这种利润波动误导投资者、债权人等众多利益相关者,进而损坏公司的良好形象,企业应该强化自身的利润管理,充分披露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润波动所受到的外部影响,特别是波动幅度和对整体利润的影响。只有加强企业利润管理,强化自身披露,才会使众多报表使用者在阅读公司年报时真正了解公司的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是否具有稳定性,投资者才会有清晰的思路判断利润波动是由哪些原因所导致的,这种利润波动对自己的投资策略是否会构成较大的威胁以及公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等。
2严格披露投资性房地产
明示投资性房地产各项目的用途是企业会计准则对拥有投资性房地产上市公司的最起码的要求,而且也是防止上市公司利用将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也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从而进行利润操纵而做出的最为严格的规定,上市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准则对这方面的规定,否则准则只会变成一纸空文,对上市公司的行为毫无约束力。因此,建议企业在年度报告披露中按照准则的规定及时、中立地明示投资性房地产各项目的用途,其中包括原有的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新增加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各项用途。只有这样做,才可以在源头上防范并遏制住公司经营者利用投资性房地产项目用途的模糊披露来进行利润操纵提高公司盈利水平的可能性。这样一来,投资性房地产自身的账面价值和对利润产生的影响才会令报表使用者信服。因此,明示投资性房地产各项目的用途是防止公司经营者虚增公司利润的最佳途径。
3房地产项目公允价值确认、计量的可操作性
很多上市公司有关房地产项目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和方法有失客观和公允,因此,建议企业改进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和方法。首先,在原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和方法的基础上根据公允价值的取得流程增加相关具体数据的披露,包括投资性房地产的具置、面积、所在楼层、朝向、初始价格、披露时点单价,采用可比项目成交价格类比法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还需要增加可比项目的相同的信息数据和其他相关信息数据以及调整系数的具体范围和调整因素标准表的具体内容,特别是根据调整因素标准表对可比项目进行修正从而确定目标项目的调整系数是如何确定的,是否具有合理性等问题都需要准确地进行表述。其次,由于公司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处在有活跃交易市场的区域,企业应该聘请有相关资质的独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公司确定的公允价值的数据来源、确定依据和重要假设给予肯定,并出具相关的认证报告,并将认证报告的内容披露在年报中。再次,企业制定公允价值内部控制体系,在该公允价值内部控制体系下,各部门相互监督、相互牵制,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最后,企业还应该在上述披露的基础之上以单独报告的形式披露比年报中更为详尽的信息,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和参照物相关对比要素的照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