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公司规章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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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公司规章制度

建筑劳务公司规章制度范文1

关键词:建筑;安全管理;自我防护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效益成为各企业竞争的目标,因此向管理要效益已经成为各企业家的共识。在建设投资力度不断增大的情况下,工程项目的“四大控制”(进度、质量、成本、安全)必须经过严格的控制和管理才能得到保证。但企业历来以质量为生命,殊不知,在项目施工的管理过程中,安全却是一个贯穿始终的角色,安全工作虽然不是最为重要的因素,然而安全事故的结果却严重于任何一个其他要素。

一、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建筑市场管理不完善

当前,在建筑业时常存在着这样一种普遍现象:重质量、轻安全、最低价中标和包死价工程,从而使得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不足或完全没有安全管理的经费。一些公司在中标后,将工程分包给有关的专业施工队伍,甚至有一些建筑企业为了拿到工程不惜恶意压低价格,用于安全生产的经费被忽略,在中标后无法拿出多余的经费购置安全管理必要设备、器材、工具及宣传资料等。因此就导致施工现场的混乱,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解决的办法一是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规定设置安全保障经费,未建立安全保障经费的施工企业。不予发包工程,做到专款专用,从而使安全管理投入这一重要前提得到有力保障。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二是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安监机构要严格审查及监督对安全管理经费的拨付和管理,对安全管理投入不足的企业给予行政处罚或暂扣施工许可证,直至达到要求后才能进行生产作业。

2.2工人自身缺乏自我防护意识

建设一线人员90%以上是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差,法律意识薄弱,违章作业严重。从伤亡事故的统计情况来看,事故伤亡者也多属于此类。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该培训的人员没有得到培训,特别是新人场工人大多没有受到过安全教育,班前活动没有进行。二是“三类人”、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技能工种、企业三级教育流于形式,培训效果不明显。对策就是严格教育培训。培训要适时、适地、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三是对于新录用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具体教育的内容包括:劳动保护意识和任务的教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的教育: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法律和文明施工要求;工程基本情况、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这样的教育及培训要坚持不懈、切实可行地深入到第一线每一个施工作业人员,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关心安全的良好氛围。

2.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某些企业普遍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但不能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现场或生产一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得不到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大力支持而使管理薄弱化,对文明工地标准敷衍、应付,特别是对转包和靠挂工程,建设单位的指定分包商存在着只收管理费而疏于管理的现象,项目部安全员形同虚设.不能起到制止违章、消除隐患的作用。这必然会造成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隐患多多。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不达标的企业采取停工、罚款、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措施加以解决,并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2.4对重大危险源认识不足

重大危险源是指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事故损失巨大的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据统计,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深基坑坍塌、触电、机械伤害所造成的伤亡事故占总数的80%以上。一些企业对重大危险源认识不足,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更没有对多发性事故开展专项治理,致使其造成的事故有增无减。

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加大安全教育,政府应勇于挑起农民工的安全基础教育的责任。目前,农民工的安全教育主要由企业负责,由于劳务市场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对农民工来说,流动性更强,这就严重冲击了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他们往往只是为了应付政府的监管才不得不去做,变调的目的注定不会有好的结果。

(2)大力培育专业劳务公司,对劳务公司进行资质评定、资格评审,通过劳务公司,建立一支稳定的施工队伍,并对其进行针对性的、有效性的培训,使农民工掌握专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政策法规等。

(3)禁止挂靠施工。a.从招投标开始,严格审查承建资格,不准超范围施工;b.政府实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凡是挂靠、私自分包的工程经查出,坚决严肃查处;C.开展群众举报制度,实行社会监督。只有某些挂靠,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私人包工头非法承包工程,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即进厂教育、二级单位(项目部)教育和班组教育。在进厂教育中主要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二级单位(项目部)主要进行安全生产操作一般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文明施工要求及工程的基本情况、现场环境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班组对新分配来的职工进行工作前的安全教育。

建筑劳务公司规章制度范文2

关键词: 建筑市场;劳务分包;农民工;合同管理

0引言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的劳动用工行为和工资支付行为,解决施工企业中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各地方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文件),都陆续出台了许多保障农民工权益的规章制度。但由于市场环境及部分市场主体单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诚信意识缺失、社会责任感不强,甚至出于转嫁市场风险等原因,导致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背离法律法规的现象,加上“包工头”仍是目前许多建筑施工中劳务分包的实质主体,这些因素都直接造成了劳务纠纷频发,甚至出现许多,给社会安定及企业造成诸多不良影响。 1目前我国建筑施工领域劳务分包主要存在的问题 1.1 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很多都是“包工头”直接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务合同。一个工程项目,在开工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施工企业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企业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劳务公司只是一个应付国家制度的摆设,仅是被挂靠的一个皮包公司,在现场实际施工的班组仍是由“包工头”组织和管理的,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包工头”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合同,甚至是直接与项目部签订了合同,而且还存在“包工头”签了合同后再转手分包给其他包工头的现象,也就是再分包或转包。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包工头”众多,市场混乱,使得发包人处于强势地位,发包人利用买方的这种强势,往往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很不利于承包人的合同,甚至存在大量的未签合同先干活儿的现象。而承包人也一样具有强势,工人们往往在“包工头”的授意下停工闹事,利用合同漏洞讲各种条件抬高合同价格。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进而引起的发生。 1.2 同中的价格条款中没有单价分析表。一个工程在实际施工中有很多道工序或工作内容,例如在住宅工程中,泥(瓦)工一般是负责基础土方的修整、基础和主体的砌筑、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浇筑混凝土工作,而在很多分包合同中都是一个综合单价,在我国很多地区一般都是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约定一个价格,而没有详细的划分挖土方是怎么计量和计价,砌筑中的普通砖是怎么计价,砌块是怎么计价,浇筑混凝土时的泵送混凝土是怎么计价,利用垂直运输工具和人工浇筑是怎么计价。同样在木工、钢筋工、抹灰工、油漆工的分包合同中也存在诸多这样的现象。因为没有详细的单价分析表,在工程施工过程按已完工程量付款则无法计量工程进度款,如果这些工作内容中的一项施工工艺变更,则也没有相关依据调整合同价格。而且大多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同样不够明确,一些工作究竟应该谁来做在合同中找不到明确的依据,承发双方争执和纠纷就再所难免。 1.3 合同条款中关于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够细,或不够明确。在合同中对进度的要求只是一个总的工期要求,在实际发包中,往往是一个分包队伍只是承包某一分项工程,在施工中受其他工程的进度制约,同时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会发生变化,最后工期达不到合同要求,而发包人却最后按合同办事,使得承包人受到损失。在安全要求上不明确劳保用品由谁提供,如安全帽、安全带是由发包人统一提供还是由承包人自行配备不明确,还有就是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由发包人安装还是由承包人自己设置不明确。对工序质量的检查标准和规定不完善,平时在拨付进度款时没有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就付了进度款,有些工程直到在竣工验收时才发现问题,这时承包人合同款已经拿得差不多了,工人也都撤场了,再让承包人来返工处理就会引起很多麻烦。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提供,仅写明承包人进场必须遵守现场及发包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这些制度里有很多处罚条款,这些条款在签订合同时承包人并不清楚,进场施工时往往会受到许多处罚,结算时被扣除这部分罚金就会很不高兴,甚至引起纠纷。

1.4 工人工资支付和完工结算的条款不合理、不明确,进度款支付不及时,完工时尾款迟迟不付,导致工人不能按时领到工资而恐慌或闹事。在合同中,发包人对承包人确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缺少规定,对进度款的计量约定不明确;有的发包人在完工应该进行结算时,以没有和建设单位结算、或还没有通过竣工验收、没有核算好工程量等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而劳务承包方因为没有应急资金支付给工人就会导致工人集体性事件的发生。有的发包人在发放工程款时直接发到了“包工头”的手中,而“包工头”并没有足额的发放到工人手中,甚至有的“包工头”卷款私逃,最后工人不得不向发包人讨要工资,而发包人为了避免事态扩大维护社会安定,则必须再支付给这批工人应得的工资。 上述几方面的问题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上均比较常见,归根结底还是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的不规范,承发包双方的法律意识不强,合同管理工作不够细致和重视,在施工过程中往往造成参建各方的经济利益受损,影响企业形象。 2加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措施 2.1 要响应建设部[2005]131号文件精神,发包人切实做好合同签订工作中对承包人的资质审查工作,杜绝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合同的形象。在选择承包人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进行发包,有些合作多年的“包工头”不具备劳务资质,可以要求他们包括他们的每一个工人与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审查劳务企业派遣到施工现场的每一个工人是否都有合同,是否劳务企业都为这些工人缴纳了劳动保险及参加了社会保险。在招标或合同谈判时,要求劳务企业要为工人缴纳意外保险,并要求劳务企业具有安全管理人员和支付工人工资的保证金。同时,国家、各地方政府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及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检查,定期不定期的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现场的每个工人是否都与劳务公司签有用工合同,检查承包人是否具有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对发包人及承包人给予行政处罚和通报批评。转参考文献:

[1] 高晓江.《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旨》.

建筑劳务公司规章制度范文3

关键词:建筑;安全管理;自我防护

一、前言

近几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人民生活的普遍提高,城市建设规模急剧增大,建筑业成为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效益成为各企业竞争的目标,因此向管理要效益已经成为各企业家的共识。在建设投资力度不断增大的情况下,工程项目的“四大控制”(进度、质量、成本、安全)必须经过严格的控制和管理才能得到保证。但企业历来以质量为生命,殊不知,在项目施工的管理过程中,安全却是一个贯穿始终的角色,安全工作虽然不是最为重要的因素,然而安全事故的结果却严重于任何一个其他要素。

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建筑市场管理不完善

当前,在建筑业时常存在着这样一种普遍现象:重质量、轻安全、最低价中标和包死价工程,从而使得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不足或完全没有安全管理的经费。一些公司在中标后,将工程分包给有关的专业施工队伍,甚至有一些建筑企业为了拿到工程不惜恶意压低价格,用于安全生产的经费被忽略,在中标后无法拿出多余的经费购置安全管理必要设备、器材、工具及宣传资料等。因此就导致施工现场的混乱,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解决的办法一是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规定设置安全保障经费,未建立安全保障经费的施工企业。不予发包工程,做到专款专用,从而使安全管理投入这一重要前提得到有力保障。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二是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安监机构要严格审查及监督对安全管理经费的拨付和管理,对安全管理投入不足的企业给予行政处罚或暂扣施工许可证,直至达到要求后才能进行生产作业。

2.2工人自身缺乏自我防护意识

建设一线人员90%以上是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差,法律意识薄弱,违章作业严重。从伤亡事故的统计情况来看,事故伤亡者也多属于此类。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该培训的人员没有得到培训,特别是新人场工人大多没有受到过安全教育,班前活动没有进行。二是“三类人”、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技能工种、企业三级教育流于形式,培训效果不明显。对策就是严格教育培训。培训要适时、适地、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三是对于新录用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具体教育的内容包括:劳动保护意识和任务的教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的教育: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法律和文明施工要求;工程基本情况、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这样的教育及培训要坚持不懈、切实可行地深入到第一线每一个施工作业人员,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关心安全的良好氛围。

2.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某些企业普遍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但不能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现场或生产一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得不到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大力支持而使管理薄弱化,对文明工地标准敷衍、应付,特别是对转包和靠挂工程,建设单位的指定分包商存在着只收管理费而疏于管理的现象,项目部安全员形同虚设.不能起到制止违章、消除隐患的作用。这必然会造成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隐患多多。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不达标的企业采取停工、罚款、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措施加以解决,并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2.4对重大危险源认识不足

重大危险源是指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事故损失巨大的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据统计,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深基坑坍塌、触电、机械伤害所造成的伤亡事故占总数的80%以上。一些企业对重大危险源认识不足,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更没有对多发性事故开展专项治理,致使其造成的事故有增无减。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加大安全教育,政府应勇于挑起农民工的安全基础教育的责任。目前,农民工的安全教育主要由企业负责,由于劳务市场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对农民工来说,流动性更强,这就严重冲击了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他们往往只是为了应付政府的监管才不得不去做,变调的目的注定不会有好的结果。

(2)大力培育专业劳务公司,对劳务公司进行资质评定、资格评审,通过劳务公司,建立一支稳定的施工队伍,并对其进行针对性的、有效性的培训,使农民工掌握专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政策法规等。

(3)禁止挂靠施工。a.从招投标开始,严格审查承建资格,不准超范围施工;b.政府实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凡是挂靠、私自分包的工程经查出,坚决严肃查处;C.开展群众举报制度,实行社会监督。只有某些挂靠,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私人包工头非法承包工程,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即进厂教育、二级单位(项目部)教育和班组教育。在进厂教育中主要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二级单位(项目部)主要进行安全生产操作一般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文明施工要求及工程的基本情况、现场环境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班组对新分配来的职工进行工作前的安全教育。

(5)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反映安全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长期性,有利于加强领导干部的安全理念,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更加具体地反应出安全生产不是一朝一夕,而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施工现场的班前安全活动会就是经济性教育的一个缩影,坚持长期有效的班前活动,使其更面向一线、贴近生活,具体地指出了职工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该怎样做,注意哪些不安全因素,怎样消除不安全隐患,从而保证安全生产,提高效率。

(6)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企业和下层分公司、项目部,项目部与作业班组,作业班组与作业人员必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对责任目标执行情况实行平时抽查、季度考核、年终认定。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业绩考核与管理人员日常工资挂钩,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对发生事故或安全管理不善,按照《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表》的内容,给予工资浮动。

(7)加强技术措施。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应根据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材料机具、劳动力的供应情况等,紧密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出最经济、最安全的施工技术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工程师审批,监理公司批准。对于比较特殊的施工部位如:模板施工、吊装施工、深基坑开挖、脚手架施工及现场临时用电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工程师审核批准,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并加大检查和验收力度,确保技术上可行、安全上有保障。按照防雨、防洪、防触电等安全规定要求,认真做好现场规划。现场道路畅通、平整、坚实,生产生活区要设足够的水源,安放消防器材,编制消防预案,并成立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均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各种房屋、库棚、料场等要符合公安部门的安全距离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加工场和

料场内吸烟。

(8)对现场危险源进行识别与控制。准确及时地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控制是一项事前控制,只有事前进行有效地控制才能避免事故发生。常见的危险源有:施工生产用电,高空作业,高空坠落、塌方、特种气体等。危险源一经确定,就必须通知现场作业区内的每一位工作人员,并设置危险源安全警示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动或拆除,现场指挥人员和施工人员要高度重视本区域的安全动态,危险源发生变化必须及时更改。

建筑劳务公司规章制度范文4

关键词:输变电工程;电力施工;工程分包;管理

1 劳务分包的相关概念

(1)劳务分包的定义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与施工承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称为劳务分包商。劳务作业是指砌筑、抹灰、钢筋、混凝土、木工、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钣金、石制作、油漆、架线等类别的施工作业。

(2)现行劳务承包方式

现行劳务承包主要有三中方式:大包:将一个项目或一个单位工程的结构施工、装修施工及安装工程施工承包给一个承包人或两个承包人,或者将结构施工、装修施工及安装工程分别承包给一个承包人;小包:即将一个项目或一个单位工程,按分项(工种)或按楼层(段)分包给一个或几个承包人。目前市场上已形成的劳务小包的工种或项目有:模板作业分包、钢筋作业分包、混凝土作业分包(包土方)、装修作业分包(瓦工、抹灰、贴砖等)、电气安装作业分包,给排水消防安装作业分包等。直接雇佣工人:即公司直接雇佣作业工人,由总承包公司管理人员直接管理工人作业。

(3)劳务分包现状

我国建筑业有组织的劳务分包目前尚处于发展阶段,政府应建立工伤事故处理、劳务费保证支付的长效机制,积极引导、扶持组建劳务分包公司,变目前的松散状态为有组织状态,将对提高我国建筑业管理水平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 电力工程企业劳务分包管理

(1)重视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

总承包企业与劳务企业是合同关系,双方的责、权、利必须靠公平、详尽的合同来约束。劳务公司主要是提供足够的、技术水平达到要求的、人员相对稳定的劳动力,对现场作业的质量、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人的调配、工人的管理负责。同时,劳务公司负责工人的安全及技术培训。而总承包单位对现场的组织、技术方案的制定、工程进度的管理,材料供应及质量、设备投放,安全、文明施工设施的落实及管理等负全责。劳务分包合同是明确企业与劳务分包单位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关键。

(2)劳务分包作业过程管理

电力施工企业在组织施工的过程中,要对劳务分包单位的施工安全、质量行为等负指导和管理责任,不能以包代管。企业需对劳务分包单位的施工班组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审核认可。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由企业负责编制,并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批准和交底的程序。要进行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对于重要或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劳务分包单位要在企业的直接指挥和管理下进行施工作业。对劳务分包单位自备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和安全用具进行管理。对劳务分包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每位从业人员均有保障作业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对劳务分包队伍应按施工承包商的班组管理标准,严格要求,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台帐。对劳务报酬的支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一般可采取按月预结算、验收后结算的方式。企业必须组织项目相关职能人员共同参与,如项目领导、计划经营、财务、劳资、质量技术、材料等,以保证结果的公正。电力施工企业应尽可能与劳务分包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避免人员频繁变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

(3) 劳务分包单位分包作业管理。

劳务分包单位认真履行劳务分包合同,组织劳务人员完成约定的工程内容,严格执行劳务人员工资的月支付季结算制度,禁止将劳务人员工资挪作他用;劳务作业项目现场实行劳务队长负责制,负责承包项目的生产安排、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工作,接受劳务发包人的管理;负责建立劳务作业项目施工管理日志制度,记录每日施工现场人员和工作内容情况;负责劳务人员入场前的安全施工教育,保持正常的施工秩序-

(4) 劳务分包单位履约后的评价。

电力施工企业和劳务分包单位可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电力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企业自有的合格劳务分包人目录。劳务分包人应当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劳务作业,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再分包或转包。劳务分包单位履行完合同后,企业必须组织人员对劳务分包单位在履约过程中的表现进行客观的评价,主要从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信誉和综合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劳务分包单位评级的依据,企业以此对劳务分包单位授予不同的等级,作为下个周期办理《劳务分包许可证》和选择下个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单位的重要参考。

3 工程分包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1) 分包量过大。有些项目部工程分包部分超过了总包合同工作量的20%, 有些项目点上甚至是全部肢解分包, 使之成了一个管理性的项目, 严重违反了《分包与劳务分包管理规定》之规定, 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2) 分包队伍选择不规范。如受人为因素的影响, 违心地使用有“关系”的队伍, 使用一些无资质、低资质、低素质的队伍,一旦出了问题, 责任和损失全由企业承担, 造成项目亏损。有的项目经理对分包队伍重包轻管, 以包代管, 安全质量事故频发,损害了企业的信誉和形象, 丢失了市场。

(3) 项目分包管理体系法律制度不完善

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期影响, 项目分包管理的发展历程还不长, 涉及项目

分包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比较落后, 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法律效力太低而且难以施行。

(4) 工程分包项目的审批、分包方的选择及分包单价的确定不符合《分包与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的程序。比较普遍的是先进来干着, 再慢慢补办项目审批、单价确定及合同签订等手续, 有的甚至活干完了等到要结算时合同协议书仍然没有。另外, 复杂的人际关系也使得分包队伍中关系户居多, 往往其资质等级, 施工能力及质量进度都难以满足工程需要, 严重影响了项目部的规范管理及总体效益目标的实现。

4 应采取的监管对策

(1) 严格做好限量分包的管理监督。根据《工程与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 项目单位因自身施工力量不足或缺乏专项技术的施工力量, 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后, 允许对合同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分包, 但不宜超过总包合同工作量的20%, 且必须按规定履行项目分包逐级审批手续。

(2) 加强对工程分包的规范性管理。首先要做到资质审查严格遵循分包评审程序; 严查综合实力 ; 必须签订和履行规范合法的经济合同; 必须保证重难点和高技术含量工程以自有队伍为骨干; 必须杜绝整体分包和层层转包。其次要加强动态管理, 抓好现场代表、技术监督人员选派工作, 确保分包工程施工全过程工程安全、质量和工期监管有效; 抓好分包工程物资采供和验工计价等管理工作, 堵塞效益流失渠道; 抓好外部劳务制度化管理, 适时进行政策传统、形势任务、安全质量、遵纪守法和工艺技术教育。

(3)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分包工作因其复杂性, 若只设立了机构而无健全的规章制度, 还谈不上是管理。总承包企业对于企业自已的管理人员特别是基层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管理权限要明确, 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分包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便于管理人员依章办事, 做好分包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4) 严格实行分包招标管理制度, 加强对分包项目审批手续的管理监督。一方面, 要将竞争机制引入到工程分包项目管理中, 通过竞争性招标选择资质较高、管理能力强、报价合理的施工企业为分包单位, 有利于项目部更好地进行成本控制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投资, 实现项目部的经济效益目标; 另一方面, 要审查分包工程项目的审批、分包方的选择及分包单价的确定是否符合《分包与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的程序, 重点审查分包单价的确定是否合理。

参考文献:

建筑劳务公司规章制度范文5

关键词: 建筑; 施工; 现场; 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目前全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建筑领域伤亡事故多发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建筑施工安全极其严峻。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保障体系和机制不健全。部分地方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资金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队伍建设以及监管工作急待加强。因此对待施工安全不可忽视和侥幸对待,但解决问题不能只治表,应抓源头、抓重点、抓重大隐患、抓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苗头,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动态的过程,应常抓不懈,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施工现场是施工生产因素的集中点,也是建筑产品最终形成的场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内容,大体可归纳为安全组织管理、场地与设施管理、行为控制和安全技术管理四个方面。其动态特点是多工种立体作业,由于生产设施的临时性,作业环境的多变性和人员机械设备的流动性,造成施工现场管理中的漏洞较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人的因素来说,一方面企业大部分施工人员来自于农村,文化层次不高,没有受过正规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相关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另一方面,部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认识不足,存在着重进度、轻安全的错误思想,有的心存侥幸,冒险蛮干。其次从物的方面来讲,有的企业舍不得增加安全投入,安全措施费用没有保障。更有甚者,一些企业对陈旧老化机械设备维修、更新不及时,造成带病运转。第三,从环境因素来说,有的企业对作业场地的客观因素和作业面的多面性认识不足,造成一些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排除。第四,有的企业内部管理不到位,制度和岗位责任流于形式,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处于盲从和无序状态。

二、强化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措施

提高人的安全素质,控制和改善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点,也是预防与避免伤亡事故、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为有效地将生产因素的状态控制好,在实施安全管理过程中,必须处理好安全与危险、安全与质量、安全与速度、安全与效益五种关系,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管生产者管安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狠抓安全管理,注意总结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等五项管理原则。在贯彻好以上原则的同时,还要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一是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二是要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建立起一支高水平的安全管理队伍,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健康发展轨道。三是要积极保障和增加安全投入,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同时对一些陈旧老化设备及时进行设备改造和技术更新。四是加强公司对项目部的管理,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五是要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考核到位,奖惩明确。六是要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力度。施工安全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专业技术管理工作,施工要遵循科学规律、强化安全法规意识。通过对施工现场的人、物、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全面了解,掌握和控制,实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目标,创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效益。

三、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运行问题分析

要做好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首先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整个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审核和保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安全管理目标所需的组织结构、计划活动、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搞好项目施工安全生产,领导是关键。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分级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同时建立和健全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组织机构,是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前提条件。根据上述原则,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各项目应成立安全管理小组,配备专职安全一人,并将班组长兼职安全员。

1、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除施工组织设计对要安全生产有原侧要要求外,凡重大分项工程分别由施工队、项目经理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

2、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总工程师向项目技术负责人交底,技术负责人向施工队各专业施工员交底,施工队各专业施工员向班组长及工人交底。

3、特殊工种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对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吊装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实行特证上岗。

四、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应采取的方法

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其次,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做到事前控制、做好事中控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的程序;第三,实行动态管理、体系安全管理成效。

1、政府应勇于挑起对农民工的安全基础教育责任。农民工应有一个准入制度的约束,从农民转化为建筑工人也应有一个过程。

2、大力培育专业劳务公司,把零散的农民工纳入有序的劳务公司,对劳务公司进行资质评定、资格评审。通过劳务公司使得劳务工达到第二级的安全教育,使得劳务工掌握专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政策法规等。

3、建立科学、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应根据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是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础和保证。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控制方法。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管理的关键在于做到控制和做好事中控制,严格执行安全事故陷患处理程序。其中事前控制是指监理人员根据安全生产规定和实际情况,针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审查和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予以审查。事中控制是根据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内容针对施工过程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检查。

五、结语

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各个相关主体,应充分认识到施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不是一时一刻的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职责和使命,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要有计划、有布置、有措施、有重点、有检查、有落实,顺序渐进,应求实效,持之以恒。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仅仅依靠施工企业是不够的。应通过对工人安全教育提高主动防护意识,并保证安全防护投和措施的到位。安全管理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减少由于安全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建筑劳务公司规章制度范文6

关键词:建筑安全管理概念意义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壮大,建筑业的发展环境越来越好。然而,建筑安全事故是影响建筑业发展的重要问题,为了保证建筑业健康稳定的发展,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建筑业目前重要的使命。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的因素不仅体现在安全控制资金、人员素质等方面,还有施工材料、施工设备、管理等原因。通过安全责任制的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实行、加强安全施工的监督和检查,可以有效的降低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展,保证建筑施工顺利稳定的发展。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

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直接决定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但有一些企业的领导安全意识较淡薄,没有认识到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只注重抓经济效益,忽视施工的安全管理,对企业安全机构运作情况和安全生产情况不了解,对安全管理机构的建设和运作情况长期不管不问,导致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未能正常开展,形同虚设,安全生产管理岗位不能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单位未能针对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及时建立健全相应安全管理制度或虽建立了制度但未能有效地贯彻落实,导致无有效手段来约束和管理施工单位。

2、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素质不高

建筑施工的从业人员整体安全素质不高,建筑企业进行一线作业的建筑工人中,除了部分技术和管理人员外,绝大部分从业者都是农民工。他们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差,又缺少相应的安全防护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对建筑施工中的基本常识,特别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很了解,违章作业、冒险操作,都给建筑项目的安全施工埋下重大的事故隐患。普遍存在文化素质不高、年龄偏大、待遇低、未经任何业务和安全培训等特点,在作业过程中拼蛮力,凭经验,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违”现象时有发生。这样的用工方式,为事故的发生留下了伏笔。

3、建筑施工的安全投入不够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建筑工人的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不能做到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安全知识培训、安全教育、安全技术资料普及、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措施投入很少,很多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将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纳入到建筑工程成本预算中,这也导致了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现场不实行封闭施工,导致闲杂人员随意出入施工现场;建筑机械乱停、乱放;施工用具、施工材料随意堆放、水电管网布置杂乱、现场施工人员始终超时、超量、加班加点工作,休息得不到充分的保障,从而给安全生产带来重大的事故隐患。

4、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理履行职责不到位

一些建筑施工的监理单位没有严格地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认真履行建筑施工安全监理职责。不能及时地发现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对明显的违规操作也不加以制止,甚至有些监理人员不到施工现场,只是隔三差五地去看一下,走马观花。监理方式还停留在过去的“三控二管一协调”的旧模式上,只重视建筑质量,不重视安全防护。个别监理人员对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操作标准不清楚、不熟悉、不掌握,不能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监理的职责和安全生产的监管作用得不到发挥,形同虚设。

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加大安全教育,政府应勇于挑起农民工的安全基础教育的责任。目前,农民工的安全教育主要由企业负责,由于劳务市场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对农民工来说,流动性更强,这就严重冲击了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他们往往只是为了应付政府的监管才不得不去做,变调的目的注定不会有好的结果。

2、大力培育专业劳务公司,对劳务公司进行资质评定、资格评审,通过劳务公司,建立一支稳定的施工队伍,并对其进行针对性的、有效性的培训,使农民工掌握专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政策法规等。

3、禁止挂靠施工。从招投标开始,严格审查承建资格,不准超范围施工;政府实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凡是挂靠、私自分包的工程经查出,坚决严肃查处;开展群众举报制度,实行社会监督。只有从源头上根除挂靠现象,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私人包工头非法承包工程,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二级单位(项目部)教育和班组教育。在公司教育中,主要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二级单位(项目部)主要进行安全生产操作一般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文明施工要求及工程的基本情况、现场环境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班组对新分配来的职工进行工作前的安全教育。

5、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反映安全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长期性,有利于加强领导干部的安全理念,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更加具体地反应出安全生产不是一朝一夕,而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施工现场的班前安全活动会就是经济性教育的一个缩影。

坚持长期有效的班前活动,使其更面向一线、贴近生活,具体地指出了职工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该怎样做,该注意哪些不安全因素,怎样消除不安全隐患,从而保证安全生产,提高效率。

6、 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度。企业和各分公司、项目部,项目部与作业班组,作业班组与作业人员必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对责任目标执行情况实行平时抽查、季度考核、年终认定。

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业绩考核与管理人员日常工资挂钩,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对发生事故或安全管理不善,按照《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表》的内容,给予工资浮动。

7、加强技术措施。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应根据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材料机具、劳动力的供应情况等,紧密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出最经济、最安全的施工技术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监理公司工程师批准。对于比较特殊的施工部位如:模板施工、吊装施工、深基坑开挖、脚手架施工及现场临时用电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要按照技术负责人审批、监理公司工程师批准的程序进行。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并加大检查和验收力度,确保技术上可行、安全上有保障。按照防雨、防洪、防触电等安全规定要求,认真做好现场规划,做到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整、坚实,施工生产与生活区要设置在不同的安全位置,要有足够的水源,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编制消防预案,并成立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均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8、对现场危险源进行识别与控制。准确及时地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控制是一项事前控制,只有事前进行有效地控制才能避免事故发生。常见的危险源有:施工生产用电、高空作业、高空坠落、塌方、特种气体等。危险源一经确定,就必须通知现场作业区内的每一位工作人员,并设置危险源安全警示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动或拆除,现场指挥人员和施工人员要高度重视本区域的安全动态,危险源发生变化必须及时更改。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