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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的含义范文1
我们注意到在新闻媒体的宣传上,有人对国有股权激励做以下分析:以我国上海和深圳A股市场1400多家上市公司为例,一共拥有32800多亿元的总市值,平均每家上市公司的市值约为23亿元,由此推测,如果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措施,以每个激励对象获得1%的最高股权激励比例计算,我国A股上市公司全部进行股权激励计划之后,我国1400多家上市公司理论上会新增加14000多个身家2300万元的千万富翁,这个《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不就成了“一场快速而大规模的造富运动?”我们认为,这是对股权激励的误解,是把股权激励错误地理解成为是对上市公司现有的存量资产进行分割转让和赠送的结果。如果真的如此,这就是当今国有资产最大规模的流失,而且是合法化的流失。千万不可把这么大规模的国有资产的慷慨损失,随便说成是“不要心疼的‘钓鱼诱饵’”!
股权激励的实质是对未来增值收益的一种公平分配,而不是对现有存量资产进行不公平的分割转让和赠送,这种股权激励分配制度在国际上通常叫做――期权。“期权”原本是一种金融延伸证券,它与股票有联系并与股票的数量有关,但绝对不能误认为就是股票的本身。否则,误认为就是股票的本身,则成了对上市公司现有存量资产进行不公平的分割转让和赠送,必然导致国有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的严重流失。所以,我们希望一定不要因为“一场快速而大规模的造富运动”这样的误解和宣传,影响国有股权激励的顺利实施,造成严重的不公平分配,损害国有利益,引发人们的仇富情绪,将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股权激励(或称期权)到底能不能为经营者“造富”,“造富”到什么程度,取决于期权的授予数量和公司未来中长期绩效的提升情况。在期权的授予数量既定的情况下,相对于公司、行业及整个经济的发展情况,如果经营者提升了公司未来的中长期绩效,在对公司未来增值收益进行个人分配时,那时经营者(或已成为原经营者)对手中的期权行权是可以“造富”的;如果经营者没有提升公司未来的中长期绩效,在期权到期行权时,那时经营者(或已成为原经营者)只能放弃手中的期权行权的权力,不会有任何期权行权的收益,是无法“造富”的。
二、股权激励是当前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比较有效的实现形式
国有企业在中长期激励问题上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议,曾做出过种种尝试都不尽人意。一是有的学者主张通过私有化、民营化解决国企负责人中长期激励问题,这其实是一种误区,经营者中长期激励当初恰恰是在国外的私营股份公司提出来的,说明私有化、民营化不能代替经营者长期激励。换言之,国有企业要搞中长期激励不是靠私有化就能解决问题的。我们在国内民营企业的调研中发现,一方面我国民营企业的股东对经营者的中长期激励同样有迫切需求,另一方面他们对自己的股权也同样是惜让的。这进一步验证了我们对国有企业不能靠私有化解决中长期激励问题的判断是正确的。二是通过经营者购买(MBO)或变种的经营者购买,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缺少可操作性。三是年薪制和企业年金实际上是一种短期激励加延期兑付的分配机制,反而强化了“短期行为”,它们虽然都有各自存在的理由和相应的积极作用,然而,从根本上讲,它们都不是中长期激励。总之,在解决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的问题上,上述种种尝试都不能够令人满意,就如同隔靴搔痒。
股权激励(期权)是当前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比较有效的实现形式和较好的选择。
第一,能较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股权激励(期权)是在企业未来业绩提升的同时,对企业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等的未来贡献进行分配,不仅是对“人力资本”理论上的承认,而且是作为一种实实在在的“资本”要素独立出来,参与企业未来中长期收益的分配。
第二,能避免经营者短期行为。股权激励(期权)从分配机制上保证了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不仅要着眼于企业当前的发展,获取当前较可观的年薪,他们更要注重考虑企业的中长期战略和中长期绩效,让个人中长期利益和企业中长期绩效同时最大化,使出资人或股东与经营者等相关人员实现双赢。
第三,能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股权激励(期权)将个人中长期利益与企业的中长期绩效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企业决策者和相关人员就不会有“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感觉,就不会在离开重要岗位之前把企业吃光分净,不会导致“富了方丈,穷了庙”这种恶性现象的发生。
第四,能较有效地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股权激励(期权)只是对企业未来增值收益的分配,当企业有未来增值收益时,才有期权未来的行权收益;当企业无未来增值收益时,则无期权未来的行权收益,从而较有效地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非上市公司和企业也应有平等机会建立期权机制
国外公司实行的是上市公司股票期权,传统的期权理论也是关于股票期权现期交易的定价理论。然而,根据我国国情,仅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搞股票期权,并用传统的股票期权现期交易的定价理论指导上市公司股票期权的实践,存在极大的局限性。我国各类上市公司一共只有1400多家,而国有的工商企业是138000户,其中,中央企业是169户。如果仅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搞股票期权,就会在上市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与众多的非上市国有企业、非上市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之间,在上市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与非上市母体国有企业集团、非上市母体国有公司之间,人为地造成不平等的分配激励机制,这将会挫伤非上市国有企业负责人、非上市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经营者,以及挫伤非上市母体国有企业集团负责人、非上市国有公司经营者的积极性,有损于国有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整体的长期发展。
所以,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建立期权机制的同时,其它各类国有企业(集团)、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也都要有平等的机会,建立起自己的期权机制,以解决其它各类国有企业(集团)负责人、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经营者短期行为问题,提升国有企业(集团)、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整体长期绩效,增强整体竞争力,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目前,传统的股票期权现期交易的定价理论模型已经取得突破,新的期权定价收益理论模型和操作系统不仅可以指导上市公司对股票期权进行现期定价,而且对包括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和各企业在内的所有公司和企业,都可以实施利润期权和所有者权益期权。新的期权定价收益理论模型和操作系统为各类国有企业(集团)、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建立起平等的期权机制奠定了理论基础,并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四、科学合理地确定期权的授予数量和中长期激励的力度
股权激励的含义范文2
关键词:RAROC;股权激励;虚拟股权;绩效评价;商业银行
1.问题的提出
经营者激励问题是公司治理研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针对经营者的股权激励大致有以下几种形式:激励性股票期权(ISO:IncentiveStockOptions)、无条件股票期权(NQSO:NonqualifiedStockOptions)、股票增值权(SAR:StockAppreciationRight)、股票赠与(SG:StockGrants)、绩效股(PS:PerformanceShare)、绩效单位(PU:PerformanceUnits)、影子股票计划或虚拟股票计划(PSP:PhantomStockPlan)、特定目标计划等[1]。也有的学者将其分为现股、期股和股票期权。除此以外,还有其他的分类方法。我们认为,按照经营者是否具有选择权可以将其分为股票激励和股票期权激励;按照激励手段是否使用真实的股票可以分为真实股权激励和虚拟股权激励。本文对上述形式统一称为股权激励。
从国外经验看,商业银行是一个竞争性很强的行业,人员的流动率非常高,尤其是高级管理人员。中国商业银行也在逐渐呈现出这样的特点。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商业银行实行股权激励是非常必要的。相关数据表明,国外实施股权激励的行业相对集中在制造业与金融业,两者约占实施股权激励公司总量的一半以上。我国商业银行也在进行这方面的尝试。WTO、QFII、银行海外上市等热门词汇昭示着中国金融界正在逐渐与国际金融融为一体。可以预见,不久将会有更多的中国商业银行加入到股权激励的行列中来。
股权激励作为国际上流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手段,在调动经营者积极性,降低成本,协调股东和管理者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在实行股权激励制度的过程中也遇到了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有技术上的原因,也有制度和环境上的影响,比如,股票来源不充足、用于激励的股权定价不合理、资本市场不发达、法律法规不健全、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等等。政策和制度的制约对股权激励的技术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现有的政策条件和市场环境下充分发挥股权激励的优势是值得理论和实践中深思的问题。
2.我国商业银行实施股权激励面临的两个主要问题
针对我国的制度环境和银行现状,笔者认为股权激励制度关键要在技术上解决下面两个难题。这两个问题若得不到有效解决,必然会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带来一系列的不良后果,而它们一旦得到解决,其他问题将不会成为实施股权激励的主要障碍。
2.1股权来源问题
国外实施真实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公司预留股票;二是增发新股;三是从二级市场回购。第一种办法在授权资本制下比较适合,而我国实行的是法定资本制,企业发行股票采用一次发行的方式,发起人或社会公众要予以认购并在一定期限内缴足股金,没有准许企业预留股票用于股权激励的规定。同样,200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公司法》对企业增发新股也有相应的政策规定。尽管《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放松了原来关于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限制,但规定“公司按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
我国在以往实践中解决股票来源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一是将预先设置的激励基金信托给信托机构,并明确约定信托资金用以解决股票来源问题;二是国家股股东现金分红购买股份预留,以此作为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的股票储存;三是上市公司从送股计划中切出一块作为实施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四是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工持股会购买可流通股份作为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股份储备。从经验和理论来看,这几种方式可解暂时的股票之渴,但都不是长久之计。在现行《公司法》下,商业银行虽然可以通过一定程序解决部分股票来源,但条件严格、手续繁杂、成本较高,同时要考虑公司战略定位、股权结构和社会影响等众多因素。因此,在很多情形下用真实股票解决股权激励问题并非好的选择。
2.2股票定价问题
与市场股价直接联系的股权激励制度需要一个相对完善、规范的资本市场基础,在不成熟和投机盛行的股票市场上,股票价格往往不能反映股票的真实价值和企业的真实业绩。同时,市场的有效性差,投资者理性程度低,投资行为更容易受非理性因素的驱动,对市场信息“反应过度”或“反应不足”的现象更容易发生,这就给经营者操纵信息提供了盈利空间。而股权激励制度若再直接与股票价格挂钩,则又为管理者披露虚假财务信息、调节会计报表提供了动力源泉。趋利动机和获利空间的存在将使问题更为突出,从而无法实现股权激励的初衷。
我国股票市场运作的时间较短,上市公司质量较差、证券市场管理水平低、市场泡沫过大、大股东侵占小股东利益和内部人控制现象普遍存在。若银行管理者道德风险问题严重,股票市场的脆弱和激励股票定价方法的不合理将使股权激励制度蜕变成为管理者创造福利的工具。而对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的银行管理者来说,市场的不完善则会使他们安全感不足,因为当他们尽到受托责任并且银行业绩良好时,股价在市场上却可能表现平平甚至非常糟糕,这种担忧必然影响经营者的积极性,最终也达不到股权激励的预期目的。
目前我国只有少数几家商业银行上市,它们尚有二级市场股价可以考虑,对于更多数的非上市商业银行来说,由于没有二级市场的股价作为参考,其激励股权的科学定价就成了更大的难题。在实践中,有些银行用一个或几个财务指标来规定其用于激励的股权价格,比如每股净资产的变化,这种做法存在很大的缺陷,必然会影响银行激励目标的实现。
应该说明的是,股票来源和股权定价不是割裂的,而是有机联系的。不同的股票形式和来源,其适用的定价方式必然不同;同时,股权定价方法是真正实现股权激励目标的重要环节,某种根据商业银行特征选定的股权定价方法必然又会对股权形式和来源有所要求。
3.虚拟股权(PhantomStock)激励——解决第一个问题的有效手段
按照激励股票是否具有真实的股票形式,可以将股权激励划分为真实股权激励和虚拟股权激励。顾名思义,所谓虚拟股权激励即是指用作股权激励的股票并非商业银行的真实股票,而是按照股票的某些特征虚构出来的额外股权,这种股权不受真实股权的约束,也不会影响原有股权结构,其权利受到一定限制。持有者不能凭此参与银行的决策活动是虚拟股权与真实股权在权利上的最大区别,而其他与股票相关的权利则可以由商业银行自行设定,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无论对上市商业银行,还是对非上市商业银行,在我国现有环境下,采用虚拟股权的形式进行激励都是比较好的选择。若采用真实股权实施股权激励,对上市商业银行来说,会遇到前文所提到的种种不便甚至法律上的障碍;对非上市商业银行来说,除了面临上市银行同样的问题外,还少了流通股票这一股权来源。通常认为,企业的经营目标是原有股东财富最大化,不改变原有股权结构,不稀释原股东权益,也是虚拟股权的突出优点。虚拟股权的形式既便于商业银行选择良好的股权结构和发展战略,也便于股权激励方案在得到股东大会的顺利通过,同时也避免了很多繁琐的程序。
从银行经营者的角度来看,除了不具备投票权外,虚拟股票与真实股票相比没有其他大的差别,它可以起到与真实股票类似的长期激励和约束作用,辅之以合适的定价技术,则可以使经营者利益和股东利益趋于一致,从而更好的解决委托问题,并且同时实现管理者人力资本的价值创造功能,使银行和管理者成功的达到双赢目的——这也正是股权激励制度本身的意图所在。
在具体设计虚拟股权激励制度时,可以借鉴真实股权激励的经验,参照其采用的各种形式并加以创新。与真实股权激励类似,虚拟股权激励可以分为两种基本类型:虚拟股权奖励和虚拟期权激励,其他形式则可以划归为这两类基本形式的衍生物。虚拟股权奖励是把虚拟股权作为对经营者的奖励,与它对应的是真实股票激励;虚拟期权激励则借用了期权的概念,与它相对应的是真实股票期权激励。
4.RAROC——解决第二个问题的先进工具
股权激励制度实施效果的好坏直接与股票定价技术密切相关。一个能够真实反映经营者绩效水平的定价方法才能真正实现股权激励制度的初衷。从已经实行股权激励的企业来看,无论是将激励股票与市场股价挂钩的做法,还是选取一系列财务或市场指标的方式,都传达了这个基本理念——只是有些定价技术本身未能胜任。因此,股票定价问题实际上可以归结为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问题,找到评价经营者绩效的指标是激励股票定价的关键。幸运的是,RAROC所具备的优秀品质恰好可以满足商业银行激励股票内部定价的需要。4.1什么是RAROC
最近几年,关于风险和股东价值的关注在西方银行业掀起了一场革命,大量的银行已经在运用新的绩效评价方法,比如RAROC(RiskAdjustedReturnonCapital)。RAROC是美国银行家信托公司(BankersTrust)在20世纪70年代末首次发明的,其含义是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随后,许多大银行也开发了自己的与RAROC类似的系统[2]。在多数情况下,这些银行开发RAROC的目的主要是用于比较精确的量化资本配置以支持它的各项业务活动。用RAROC配置资本一般有两个基本的原因:一是风险管理(RiskManagement);二是绩效评价(PerformanceEvaluation)。[2](p4)商业银行不仅可以用RAROC评价整个银行的业绩——这正是可以用RAROC为虚拟股票定价的原因,而且可以用来评价分支机构、部门乃至各项业务(包括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的绩效。RAROC的这个特点使得绩效评价手段和虚拟股票定价方法统一起来,商业银行则可以进一步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为激励对象设定报酬。
4.2RAROC与其他绩效评价指标的比较
4.2.1传统指标及其缺陷
传统的非风险调整的指标通常有资产回报率(ROA)、股权回报率(ROE)等,其表达式如下:
ROA=净收益/资产(1)
ROE=净收益/权益资本(2)
这些指标是基于会计观点的,并没有反映真实的业绩水平,也就缺乏其应有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第一,对银行来说,由于有些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债务,只涉及很少甚至不涉及权益资金,这样股权回报率会非常高,从而更加偏离该项目的真实绩效;第二,这些指标忽略了银行业本身固有的风险特征,没有把风险考虑进去;第三,对于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或部门、单项业务等,无法用这些指标来评价绩效。
4.2.2RAROC的计算公式和说明
BankersTrust最初设计的RAROC公式如下:[3]
RAROC=风险调整的收益/权益资本(3)
公式(3)分母中的权益资本依然存在和ROE类似的缺点,所以现在一般用经济资本(EconomicCapital)作为分母,而不再用权益资本(EquityCapital)。于是公式(3)变为:
RAROC=风险调整的收益/经济资本(4)
经济资本不同于监管资本(RegulatoryCapital)[4],也不同于权益资本,它在数值上等于非预期损失。银行的损失分为三类:预期损失(ExpectedLoss)、非预期损失(UnexpectedLoss)和灾难性损失(CatastrophicLoss)[5]。一般情况下,银行的权益资本大于经济资本时,说明自有资金足以弥补非预期损失,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强,处于相对安全的运营状态;如果权益资本小于经济资本,就说明其自有资金不足,不能够弥补非预期损失,如果有异常的情况银行可能会破产。经济资本一般可用VAR(theValueatRisk)度量。VAR表示在一定时期和置信水平下最大的可能损失,即
1-a=P(Xt<-VAR)(5)
其中:1-a为置信水平;
Xt为在风险资产持有期t内,收益或损失的随机变量;4.2.3RAROC与EVA的比较
EVA即经济增加值,是1982年由Stern&Stewart公司提出的,它是指税后净利润减去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的总成本[6]。EVA是财务核算的概念,是对已经发生的事项进行考核,它有别于SVA股东增值(ShareholderValueAdded),SVA是风险管理的概念,是对未来股东价值增值的预测。EVA的基本公式为:
EVA=税后净经营利润(NOPAT)-资本成本
NOPAT是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后得到的净利润,调整内容主要包括研发成本、广告促销费、减值准备等多达一百多项;资本成本既包括债务成本,也包括权益资本成本,在数值上等于企业实际占用资金的市场机会成本。
EVA的核心思想是,企业只有在收益大于资金成本时,才能为股东带来价值。它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待收益,而不再是会计学的观点,这也是其名称的含义所在。
但是,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与一般工商企业的债务不同,其债务资本已经作为经营成本从收入中扣除,也就是说净利润中已经不再包含债务资本的成本,所以商业银行的EVA可以表示为:
EVA=调整的税后净利润(AdjustedEarnings)-调整的权益资本成本(OpportunityCostofCapital)
RAROC和EVA都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考察企业,更好的衡量了企业价值和绩效水平。但是它们也存在不同之处:第一,RAROC较多的关注风险,而EVA则更多的考虑资金成本;第二,RAROC在银行内部应用的范围更广泛,它可以用于分行、部门、业务单位,而EVA的应用对象则有一定局限。只有在权益资本与经济资本数量相等时,RAROC和EVA才在数值上有一定的联系,图1表示了这种联系。应该说明的是,这种联系只是数值上的相等,并非经济上的内在关系。
银行业是一种风险行业,资本充足率是非常重要的,由于我国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因此资本充足率可以说是抵御银行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它也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考核商业银行经营安全性的重要监测指标。由于大量不良贷款的存在,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普遍较低,因此一般说来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权益资本是小于经济资本的,用经济资本来考察银行比用权益资本更为稳健。基于RAROC的绩效评价方法使评估对象和风险决策建立了一种直接的联系,鉴于商业银行本身固有的风险特征和绩效评价所要求的广泛性,以及资本充足率不足的现实,可以说RAROC更适合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和绩效评价的要求。
4.3基于RAROC的商业银行虚拟股票定价方法
如前文所述,商业银行虚拟股票定价关键是要找到适合于它的绩效评价技术,既然RAROC堪当此任,将虚拟股票与RAROC结合起来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基于RAROC的商业银行虚拟股票内部定价法可以简单的表述为:
Pi=RAROCi×K(i=0,1,2,3......)
其中:Pi:第i期的虚拟股票内部价格;
RAROCi:第i期的RAROC值;
K:内部价格折算系数;
一般情况下,K值并不为1,即,虚拟股票的内部价格并不与RAROC完全相等。折算系数K作为调整系数,在虚拟股票内部定价中起着重要作用。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确定它的取值,以避免每股虚拟股权价格过高或过低而影响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效果。
股权激励的含义范文3
关键词:股权激励 非效率投资行为 投资水平
一、引言
当管理层拥有公司剩余索取权达到一定水平,其福利函数将与公司绩效正相关,因为管理层和外部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一方面,管理层在进行投资决策时会反复权衡,选择能够同时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和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最优决策。另一方面,向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实施股权激励,可能让管理层获得利用信息不对称侵占和损害中小股东的机会;当企业的委托问题不再是所有者—管理者冲突的时候,上市公司的投资行为会如何发生变化? 股权激励驱动的企业投资行为又会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 管理层股权激励等上市公司控制权配置模式是否能够促进上市公司投资效率的改善? 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和解答,不仅在理论上有助于完善和解释所有权集中条件下的企业所有权结构和控制权配置与企业非效率投资行为的关系,而且对于如何监督和控制我国大股东控制条件下的公司非效率投资行为,提高公司业绩,也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本文以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对比这些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前后投资效率的变化,分析影响非效率投资行为的因素,提出了相应改进建议。
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文献 Jensen 和Murphy(1990)认为,股权激励作为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长期利益协调机制,对高管人员的投资决策有重要影响。Murphy(1999)发现,增长机会更多的公司会激励管理层选择盈利能力强的项目,从而反映出较强的投资效率改善空间。Ryan和Wiggins(2002)发现公司的成长性与股票期权的使用呈正相关,具有增长机会的公司的股权激励程度对R&D投资有显著正相关,而带有约束条件的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与R&D投资负相关。Lazear(2004)发现在公司和股权激励的行权对象信息不对称的背景下,股权激励可以作为信息过滤机制,促使具有行使股权激励资格的管理人员选择对公司有利的投资决策。Kang等(2006)发现在控制内部融资约束与投资机会质量的情况下,公司长期投资与股权激励在总报酬中所占的权重正相关。
(二)国内文献 罗进辉、万迪昉、蔡地(2008)等发现大股东持股比例和企业的过度投资水平是倒 N型曲线关系;而张栋、杨淑娥、杨红(2008)则指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企业过度投资水平呈倒 U 关系;刘星、安灵(2010)则认为第一大股东的控制度与投资绩效之间呈先降后增的非线性关系。在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权属性与非效率投资关系的研究方面,田利辉(2005)和罗进辉、万迪、蔡地(2008)发现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属性导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投资效率是低于非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前者有更多的过度投资倾向。徐莉萍、辛宇、陈工孟(2006)和刘星、安灵(2010)认为不同性质的大股东控制下的公司绩效不同,中央部委最终控制的效率最高,地方政府的次之,而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上市公司最差。毛世平(2009)认为我国的上市公司具有金字塔型控制结构,但是金字塔控制结构下的股权制衡效应并没有得到完全发挥,股权制衡正面治理效应的发挥是有其条件限制的。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由于一个公司筹集资金的能力有限,所以无法在连续两年对固定资产进行大量的投资,如果第一年投资较多时,第二年往往会有所收敛。由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实施股权激励以前,当上一年投资水平较高时,本年实际投资水平将提高;实施股权激励后,当上一年投资水平较高时,本年实际投资水平将降低
一个公司的成长性对其投资行为起决定性的作用,高成长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后进行大量投资以迅速提高的市场价值;相反的,高成长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前尽量少投资,甚至不投资,以避免递延其投资收益。由此得出以下假设:
假设2:实施股权激励以前,公司成长性越好,实际投资水平越低;实施股权激励后,公司成长性越好,实际投资水平越高
在理想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的投资水平取决于该公司自由现金流的充沛程度。但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公司内部现金流量的数量将直接影响投资规模,而且公司可能面临着投资不足或过度投资问题。由此设定如下假设:
假设3: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之后的投资效率与内部现金流有一定关系,但方向并不明确
企业的盈利能力决定了企业资本的增值能力,反映了企业赚取利润的能力,也是判断企业能否保全其资本的依据。因此得出如下假设:
假设4:企业非效率行为的发生与其盈利能力有一定关系
上市公司负债融资,一方面导致公司在投资决策中必须考虑到债权人的债务约束,往往被迫放弃预期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从而导致投资不足。另一方面,还本付息的压力,抑制企业投资负净现值的项目,抑制过度投资行为。因此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5:企业非效率投资行为受其负债水平影响较大
(二)变量定义和模型建立
各变量指标的含义如下:(1)本文选取管理层持股比例(BLOCK)作为控制变量。(2)内部现金流(CF):用样本企业在当期产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做变量,并除以其期初资本存量,用以消除公司规模差异对内部经营现金流的影响。(3)成长性指标(GR)。本文选取主营业务增长率作为成长性指标的变量。(4)盈利能力指标(GM):本文选用销售毛利率作为代表盈利能力的变量。(5)偿债能力指标(DEBT)本文用资产负债率作为衡量公司偿债能力的变量。
(三)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10年公告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并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样本筛选:(1)不考虑ST和PT公司以及经过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2)不考虑银行、证劵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类上市公司;(3)考虑到数据的完整性,剔除2009年后才上市的公司;(4)考虑到样本的数量要求及可比性,最终选择了制造业的29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进行研究;(5)为了研究2010年实施股权激励前后也即相对于2010年来说2009年或2011年的投资效率变化,本文选择2009年至2011年三年的数据作为研究对象。所有数据来自CSMAR数据库及上市公司在上交所和深交所所的公告。
四、实证检验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1)和表(2)。所选取的2010年实施股权激励的制造业上市公司样本中,共有29家公司公告实施股权激励,但绝大部分都是私企,占总数的79.31%。表(1)表明,样本上市公司中,股权激励程度基本集中在1%-4%之间,少数在范围之外,且范围外的差距较大。表(2)说明了样本公司的实际投资水平,表中数据充分显示在实施股权激励后公司的实际投资水平逐步上升。
(二)回归分析
五、结论
本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从我国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的整体来看,都或多或少的存在非效率投资行为,而从其结构来看,样本公司的投资效率就其各自的公司特征决定,投资过度与投资不足并存,其中主要为投资过度。(2)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的投资支出与其投资机会和内部现金流都存在着正相关关系,且受内部现金流的作用更加明显,其程度强于其他任何因素,从而表明决定公司投资规模的最重要因素是内部现金流,这支持了融资约束理论。(3)盈利能力对实施股权激励上市公司的非效率投资行为影响较小,一方面反映在我国上市公司能够取得投资机会的多寡与盈利无关,而另一方面反映当企业盈利能力提升时,由于可以获得较大收益、而在投资机会一定的情况下缩减实际投资于预期投资的差额从而降低了其过度投资行为产生的可能性,但是却在另一方面增大了它投资不足的可能性。(4)企业的成长能力与其投资支出、公司业绩有着明显的关系。公司的成长机会能够决定其最优的投资规模,从而影响了其非效率投资行为。基于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大多可以取得超额募集的资金的前提,本研究发现,公司的成长性越好,其出现投资不足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出现过度投资的可能性稍微偏小。
参考文献:
[1]罗进辉、万迪昉、蔡地:《大股东治理与管理者过度投资行为研究》,《证券市场导报》2008年第12期。
[2]张栋、杨淑娥、杨红:《第一大股东股权、治理机制与企业过度投资》,《当代经济科学》2008年第4期。
[3]刘星、安灵:《大股东控制、政府控制层级与公司价值创造》,《会计研究》2010年第1期。
[4]徐莉萍、辛宇、陈工孟:《股权集中度和股权制衡及其对公司经营绩效的影响》,《经济研究》2006年第1期。
[5]毛世平:《金字塔控制结构与股权制衡效应》,《管理世界》2009年第1期。
[6]张功富:《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过度还是不足》,《会计研究》2009年第5期。
股权激励的含义范文4
摘 要 本文先介绍家族企业内涵以及公司治理,分析其公司治理问题主要是人才方面的问题,股权激励是将经营者和股东相联系的纽带,进而提出股权激励来促进家族公司治理的发展。
关键词 家族企业 公司治理 股权激励
一、家族企业的概念及其特征
家族企业是具有家族文化特性的现代企业,具有超经济力量的家族凝聚力、较强的稳定性以及较少的成本的优势。它具有单一产权结构、多缘组织结构、家族伦理企业管理制度的特征。美国著名企业史学家钱德勒给家族企业的经典定义:企业创始人极其家族成员掌握大部分股权,他们与经理人维持紧密的关系,且保留高层管理的重要决策权,特别是有关财务政策、资源分配、高层人员的选拔等方面。
二、我国家族化治理结构分析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含义
公司治理起于现代公司两权分离而产生的问题,为了解决两个问题:经营者选择问题和激励问题。一个好的治理结构就是达到各种力量的平衡。公司治理结构就是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构成的内部控制和监督机构以及外部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组成的支持和约束机制。公司治理结构包括:第一,如何配置和行使控制权;第二,如何评价和监督董事会、经理人员和员工;第三,如何设计和实施激励机制。
(二)家族企业治理
1.家族企业治理内涵
家族化治理结构是指企业的控制权被以具有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族所掌握。在家族企业发展的初期阶段,家族化治理结构作用:避免监督不力,降低了内部交易成本、成本,促进了形成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
2.家族企业治理的问题
(1)产权界定方面。家族企业总体产权很明晰,但内部产权界定不清,同患难易共富贵难,企业一旦做大容易产生纠纷,造成企业动荡。
(2)用人方面。家族企业用人规则:“用人唯亲”,而非“用人为贤”,很多有道德、有能力的优秀人才并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和利用,挫伤了人才的积极性,丧失企业竞争机制,失去企业发展的动力。
(3)封闭性的财务管理,导致对外融资难度增加。在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下,公司财务的控制权一般都牢牢掌握在家族成员手中,使得外界放贷机构或个人无法了解企业的真正财务情况,增加了资金放贷的困难。
(4)股权结构不合理。股权结构呈现单一性、集中性、封闭性。这直接导致股东大会、 董事会、经理层三者合一;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合一。监督、约束机制难以建立,决策的随意性、专断性难以避免。
从上述可以看到,“家族式掌控全局”的特点导致家族企业用人方面以及股权结构方面而引发了很多公司治理的问题,最终经营不畅,企业业绩得不到保障。企业核心在于“人”,正确处理“人”的问题,是企业的重中之重。于是我们提出一种股权激励用来激励人才。
三、股权激励对家族企业公司治理的影响
(一)股权激励的内涵
股权激励是美国企业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流行的一种报酬方式,我国实行股权激励制度是90年代初期发展起来的。股权激励指的是公司与企业员工之间进行某种股权安排,授予员工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或给予其在一定时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公司股份的权利。股票期权是一种看涨期权,股价上涨时持有人有购买的权利,而股价下跌时,持有人没有购买的义务。持有股票期权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行权关键在于公司的业绩,以便克服短期行为,产生长期激励效果。
(二)股权激励对家族企业公司治理的影响
1.积极影响
(1)有利于企业进行低成本激励
现金流对于企业来说很重要,支付高额现金薪酬对刚起步的家族企业更是一个很大压力。而人才特别是高级管理人才对家族企业的发展同样是必不可少的。这一矛盾通过股票期权制度可以很好解决。授予员工股票期权来代替实际的现金支出,使其将来可以通过行权获得丰厚报酬。故股票期权制度能减轻公司日常支付现金的负担,有利于公司的财务运作,把握有利的投资机会。
(2)有利于吸引、稳定和选拔人才
股票期权激励力度大而相应的风险小,很有吸引力。公司通过对股票期权制度的精心设计,把人才“‘锁住”,并形成较高的“退出成本”和“犯错成本”,起到稳定人才的作用;股票期权制度吸引人才的效应强化了就职竞争压力,有利于促进人才流动及合理配置,有利于形成良好的人才竞争机制。故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任人唯亲的现象,促使家族企业在用人方面可以大大增强和吸收高能力有素质的人才。
(3)有利于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
股东、管理层、员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对公司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利。于是,股票期权制度的推广弱化了三者矛盾,由此而形成的独特的所有权文化在企业中营造出一种员工当家作主的氛围,能够极大的唤起员工的主人翁意识,激发其创造性和积极性,增强家族企业凝聚力。
2.负面影响
(1)管理层片面追求股价的上涨,进而引发新的道德风险股票期权制度设计中把股票价格作为衡量企业经营业绩和决定受益人收入大小的决定因素,诱使管理层片面追求股价的上涨,引发新的道德问题。
(2)股票期权收益与业绩相关性不显著,导致激励作用被市场弱化推行股票期权制度的最终目的是提升公司业绩,但高管人员的股票期权收益与公司业绩的相关性并不明显。由于股票期权收益取决于股价高低,而股价受市场外生因素的影响,不可能时刻真实反映公司业绩水平,因而激励作用被市场弱化。
参考文献:
股权激励的含义范文5
[关键词] 股票期权激励 股票期权估值 期权定价模型
现代化企业的特征之一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这种分离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委托―问题。为了减少成本,委托人通常对人进行激励。而股权激励能够使剩余决策权和剩余索取权尽可能的一致,并使得人更加注重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作为一种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赋予了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行权期)以预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如果股价高于行权价,激励对象就会行权,股价高出行权价的部分就是其收入。股票期权在美国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到1999年,几乎所有的高科技公司和90%的上市公司都有股票期权计划。对美国前150家大公司总裁薪酬构成的分析表明,在其总收入中,48%为股票期权。就我国而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对股票期权作出了明确规定,这将会对我国股票期权的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在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过程中,最核心的内容是四个基本要素,即激励对象、行权期、行权价和股票期权的数量。要确定股票期权的数量,关键是要确定股票期权的价值。另外,《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权支付》第四条明确规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五十条指出,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第五十二条还规定,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企业应采取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其中,估值技术包括了期权定价模型。除了上述最一般的股票期权,各个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设计出其他形式的股票期权激励方式。但在我国金融市场上,这些金融产品并没有进行交易。所以,利用期权定价模型对股票期权进行估值将会成为必然。本文将着重讨论不同的股票期权激励方式及其估值。
一、欧式股票期权
欧式股票期权赋予了激励对象在行权日以预先确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从定义可以看出,欧式股票期权就是欧式看涨期权。因此,其价格由Black-Scholes公式决定,可表示为
(1)
其中,C是欧式股票期权的价格;S0授权日股票的价格;q是股票在股票期权期限内的连续股息收益率;r为无风险利率;T为授权日到行权日的时间长度;N(・)是标准正态分布的分布函数;为股票未来的波动率(下文中的上述符号均表示相同含义)。
二、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是指给予激励对象授权日与行权日之间的股票增值部分,但是他们没有对这些股票的所有权。股票增值权在未来的收益和欧式看涨期权是相同的,根据无套利原则,股票增值权的价格就等于欧式看涨期权的价格,所以,其价格用(1)计算。
三、美式股票期权与百慕大股票期权
一般的股票期权并不是欧式的,而是允许激励对象在一段时期内行权。这时,股票期权不再是欧式期权,而变成美式期权或百慕大期权。通常而言,标的股票会分派股息,这时,Black-Scholes模型不再适用,而应采用二叉树模型进行定价。我们首先把授权日到股票期权到期日的时间长度T分为N等分,则每份的时间长度为。假设授权日标的股票的价格与股票期权期限内的所有预期股息的现值之差为。我们用作为初始股价构造二叉树。我们用对二叉树中的结点进行排序。其中,节点表示时刻从下到上的第个节点。我们用表示结点处的股票期权价值,用表示上述二叉树中结点对应的股价与时刻以后所有预期股息在时刻的现值之和。我们用后退递归算法给股票期权进行定价。在时刻T对应的各个结点,股票期权的价值为
(2)
如果时刻在行权期内,则
(3)
其中,;如果时刻不在行权期内,则 (4)
依次类推,我们就可以求出在授权日股票期权的价格
(5)
四、亚式股票期权
与欧式股票期权不同,亚式股票期权使得激励对象按照授权日到行全日之间股价的平均值决定是否行权,其收益为。亚式股票期权极大的降低了激励对象操纵行权日股价的可能性,化解了激励对象的短期行为带来的股价的异常波动,也不会因为短期的经济形式逆转或行业性不景气使股价大跌,抹杀了激励对象以前的业绩。
亚式股票期权价格的解析公式是不存在的,但存在二阶矩近似公式:
(6)
其中,
股权激励的含义范文6
2009年9月28日,新浪公司(SINA)宣布了一项管理层购股计划,被包括新浪网科技频道在内的诸多媒体及各方面人士解读为“中国互联网首例MBO”,得到了投资界、媒体和学术界无数人士的盛大赞誉。新浪管理层的这一购买公司股票行动,能否算做真正的MBO,真正的MBO又有哪些公司治理含义,这些都是需要我们认真探讨的问题。
管理层购股、改制与MBO
新浪的管理层购股被冠以MBO之名,中国很多管理层购买原企业国有股份实现“改制”,也被称为MBO,都是对MBO概念的误解。如果仅仅是一种概念上的误解还没有什么,但是这种误解伴随着大量的对与这三种操作相应的公司治理含义的误解,就会产生很大危害了。
真正的MBO是上市公司转为非上市公司(going private,正好是与上市going public相反方向的一种操作)的一种方式。在1980年代的杠杆收购(LBO,主要通过垃圾债券融资)风潮中,MBO作为由公司管理层为主要推动力量的杠杆收购的类型之一而兴起。
新浪公布的计划内容是,新浪向一家新设立的、由新浪管理层控制的新浪投资控股公司以总价1.8亿美元增发约560万股普通股。这里没有涉及到公司现有股份的收购行为,并且增发数额也没有使新浪公司的股权集中度有明显提高。以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来衡量,新浪目前的第一大股东普莱斯基金公司持552万股,占9.84%,增发后新浪投资控股公司成为第一大股东,但所持560万股只占增发后新浪总股本的9.4%,并没有改变股权分散的状态,更谈不上是MBO了。
中国的一些公司,尤其是国有企业,通过向管理层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国有股权而实现“改制”,是中国企业所有制改革过程中的一种现象。这种改制中,管理层购买公司股份和公司所有权的股份化同时发生,从股权结构看,是股权单一走向股权多元或股权集中走向股权分散的一个过程。其主要的公司治理含义是,由利益驱动更强、更直接的私人股东替代利益驱动相对薄弱和非常间接的国有股东,可以使公司的行为导向更为市场化。在管理层买下整个公司的情况下,有接管或者买断的含义,但是并没有改变公司仍旧为“私人控制”而非公众持股公司的性质,与MBO操作的使公司由公众公司变为私人控制公司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管理层购股是管理层购买一部分股份,改制是单一国有股东改为多元股东和股权结构,MBO则是管理层全数购买上市公司股份并实现下市,三者有各自的产生环境、各自的甚至是完全不同的公司治理含义,切不可混淆。
MBO的中国式误读
MBO,全文management buy out,含义是管理层接管、买断。往往是杠杆收购,管理层在有关投资机构的支持下全数购买公司上市股份。一般是投资机构自身直接购买一小部分、借钱给管理层,由管理层购买下大部分。公司由上市转为非上市,由公众持股公司转为私人控制公司。管理层拥有了公司的控制性股权,但同时身负对投资机构的大量债务。这种公司股权和股东结构的改变,自身债务压力导致管理层从过去股权分散、缺乏股东控制下的过度投资和过度多元化行为转变为回归公司主业和聚焦高盈利业务。
由于杠杆收购、管理层收购给股权分散、股东疏远的公众公司重新带来了积极股东的力量,公司金融学家迈克尔・詹森曾在其著名的《公众公司的衰落》一文中预言:股权分散―董事会治理的公众公司将会走向末路。但是随着垃圾债券大王米尔肯的入狱和公司治理运动的兴起,1990年代开始的最近20年,杠杆收购销声匿迹,股权分散―董事会治理的现代公众公司模式仍旧在不断的漏洞修补与治理机制改进中前行。现在的LBO或者MBO,都只是作为公司控制权市场发挥作用的一种方式。在公司治理机制欠缺、公司资源被滥用、资本市场对公司估价偏低、公司有潜在价值未被市场发现的情况下,有关投行、并购专家或公司管理层可以主观上“趁机”赚钱,客观上促进公司治理改进和公司潜在价值的实现。
LBO和MBO等等这种公司自主下市操作的存在也是资本市场健康和公司治理系统健全的一个标志。中国目前这种公司单向度争抢上市、只有出现严重问题并且扭亏无望才会被迫下市的状况,表明中国资本市场的“圈钱”性质依旧和公司治理系统的欠缺。
中国的一些媒体、企业管理层及所谓专家,对“MBO”的热衷过度,实际是对其实质内容理解的欠缺及浑水摸鱼心理的双重反映。2000年前后开始,中国各方面都曾经非常狂热地呼喊股权期权和管理层持股等等,但是等2006年规范股权激励的措施出台后,并没有多少企业积极实施。因为他们真正想要的是通过引进一个似乎很市场化的时尚新概念,达到低价甚至廉价获得国有股权或其他中小股东权益的目的,而让他们按照“公允价值”或者市价购买公司股份则没有兴趣了。即使是目前这种所谓的“低迷”状态,除少数公司之外,绝大多数A+H股公司的A股价格仍然要比H股价格高出很多。除了“傻傻”的内地股民“踊跃购买”之外,哪个公司管理层或者投资机构愿意基于A股价格对公司进行真正的MBO或者LBO?
管理层购股:改进治理的行动承诺
在股权分散的上市公司中,管理层购股,无论是从二级市场购买,还是定向增发,都能增加管理层与公司股东利益的一致性。近二十年来,英美股权分散公司改进公司治理的一系列举措中,就包括各种各样的公司董事和高管购买公司股票计划。这种股票购买计划的实施,是公司董事和高管向股东用行动表示一种改进公司治理和创造股东价值的承诺。现代公司治理的一条基本原则是出任公司董事和高管职务的人无需在法律法规要求上持有公司股票,但从最佳激励机制设计上看最好持股。中国的有关股权激励政策中,把独立董事排除在外,以为这样可以由独立董事对高管股权激励计划把好第一道关口,实际是一种思维的误区。
成熟资本市场和健全公司条件下,管理层购股计划主要是股权分散情况下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实现管理层与公司股东之间的激励相容,而不是实现股权集中和保持管理层控制权的手段。因为在公司治理机制健全、董事会到位的情况下,只要不是绝对控股,第一大股东无法保证自己对公司的完全控制。1985年,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并身兼董事长的乔布斯可以被苹果公司董事会解雇(形式上是辞职);1997年,乔布斯重新执掌苹果凭借的是声望和能力,而与股权无关。
任何一家上市公司,如果其管理层愿意以市场价格一次或者最好是持续性地购买公司股份并长期持有,都会受到股东欢迎,也可以说具有重要的改进公司治理的意义。这也是那些股权极度分散的国际型大公司中很常见、甚至是很制度化的一种做法。只是因为其股权的高度分散及股本规模的超级庞大,管理层持股占公司股份的比例并不是很高。与真正MBO、管理层全数买下公司那种激进的公司体制变革相比,管理层购股,即使是像新浪目前所做到的这种程度(管理层集体持股近10%,以微弱优势成为了公司第一大股东),可以为公司建立起一种股东与高管之间更为利益相容的激励机制,但并没有在公司体制和根本利益结构上带来实质性的变革。
新浪管理团队走向:仍以业绩说话
新浪管理层增持股份计划公布后,出现了大量的媒体和专家评论。从公司治理含义角度看,这些评论与2001年6月新浪创始人王志东被迫离职时的媒体舆论几乎是处在同一水平上,很难看出经过了大力推进公司治理的8年时间后(巧合的是,中国有关主管机构和主流媒体非常高调和大力地倡导公司治理的起始时间也可以从2001年算起)对现代公司治理规则理解上的进步。
8年前,新浪董事会解聘其CEO王志东这样一件以现代公司治理规则来看很稀松平常的事,受到了媒体及各种舆论的一致鞭挞。8年后,新浪管理层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受到了媒体及各种舆论甚至很多专家言论的一致盛赞。似乎是终于对“资本意志”报了当年的一剑之仇,“创业意志”最终又以资本的方式赢得了胜利(创业意志与资本意志的对话,是当年的一种流行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