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经济的历史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计划经济的历史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计划经济的历史

计划经济的历史范文1

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对城市规划的影响是决定性的,市场使城市的各部分都成为活跃的经济单元,并使城市本身成为一个完全开放的体系,许多崭新的力量可以在无数点中的任何一点上改变和增长。这种制度在某种意义上说,消弱了政治权威的个人影响,改变了城市规划体系中的权利关系,并使这种关系趋于复杂,但却为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更广阔的空间。市场体制引起了政府规划职能、社会利益集团、公众及个人要求等权利关系的新变化。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城市规划由于权利构型还不稳定,甚至可以说还没有真正适应从计划到市场的这种转变,从而使城市规划从制订到实施管理时常陷于自相矛盾之中。其原因有时是政治权威对规划进行不合理干预,有时是由于城市规划立法体系不完备,或者有时是受社会利益集团影响造成的。城市政府中的许多行政权威一只脚已踏入市场经济的门槛,另一只脚还留在计划经济之中。这使他们不能从政府市场的崭新关系的前提下对城市规划实施控制。这往往是导致我们许多城市规划失败的原因之一。事实上,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既是政治学也是经济学的核心问题,在这个意义上说,它也应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政府对城市规划实施控制的实质和出发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既是一项社会经济活动,又是一项政治活动,它更是一项法律活动。

2 城市规划中的权利构型

城市规划的制订和实施及其在政治市场架构中的功能,都隐含着权力的运作关系。《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把权力定义为:“一个人或许多人的行为使另一个人或其它许多人的行为发生改变的一种关系”。而人们通常将权力看做是一种起控制或强制作用的支配力量。

所谓“权利构型”在这里用以界定城市规划中的权利结构的总体关系。具体而言,“权利构型”即联结城市规划各种权利关系的总体架构,它决定城市规划从制定、实施、管理这一过程中解决问题的可能途径与范畴,甚至决定规划师进行规划编制的可能方式和思路,决定城市规划运作的现实形态。

人们在特定时期形成的城市规划完全由这种权利构型所统摄,形成特定的城市规划体系网络,权利构型从内部对所控制的事物进行调整、解释,赋予它们以特定的秩序。

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的权利构型基本上是一种单向的权利决定关系,政府是经济活动的主体,作为政府行为的城市规划只不过是国民经济计划的具体化,公众和社会利益集团只能处于被动受控地位(见图1)。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城市规划权利构型是典型的权威制度的表现,这种制度往往以简单的方式对社会采取严格的控制,与此同时,这种体制还造就了大量的行政权威,行政权威的作用有时可以使规划师处于绝对卑微的角色而只能顺从,城市规划因而才形成“墙上挂挂,纸上画画,不如领导一句话”的局面。而公众和社会利益集团更必须遵从“计划”的严肃性而牺牲一切可能产生的合理与不合理的要求,并洋溢在计划经济的一片祥和气氛之中。

市场经济打破了这一派祥和之气,经济活动的主体由政府变成企业,同样作为政府行为的城市规划则是对城市资源和发展要素在城市这一特定空间环境下,按市场经济的法则进行综合协调和配置。城市规划是政府强化政府宏观管理职能,对各种资源要素从宏观上进行引导和限制的重要手段。在市场条件下,城市职能趋于多元化,城市规划将面对公众、社会利益集团等利益主体,并体现政府的立场,其权利构型呈现较为复杂的作用关系(见图2)。

市场经济条件下,尽管企业成为经济活动的主体,但城市规划的主体仍旧是政府,所不同的是,一方面,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制经济,因此,政府对城市规划的控制更应强调法制管理,健全的规划法律体系是城市规划有效实施的根本保证。另一方面,城市规划师的工作在反映政府立场的同时还必须同时考虑公众和不同社会利益集团的要求。打一个比方,规划师就象一个顶盘子的杂耍演员、从不同方向,不同利益集团抛过来的盘子在规划师这里都需要进行平衡,规划师所扮演的基本上是一个咨询策划者的角色。规划师在协调和平衡各种利益的前提下,提出规划文本,一般情况下,其委托主体是政府,政府审批规划并将其变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本,并纳入管理程序,这个法律文本将对公众和社会利益集团起控制作用,同时对政府的行政行为亦构成相应的约束。在这种权利架构中,社会利益集团的影响显著增加了。它们有时甚至可以直接影响政府,有时社会利益集团可以直接成为规划项目的委托主体,这种委托主体对城市规划的影响很大,它有时可以直接影响政府的行政权威,从而使行政权威越出政府和法律对他的授权,以个人命令取代法律程序的方式对该利益集团规划的项目予以确认。这是市场条件下城市规划权利关系的一个负面情形,即社会利益集团对行政权威的操纵。与此同时,公众参与无论在规划操作程序和规划法律框架内或者在城市规划实践中均未得到与其地位相适应的体现。这一切都与计划及市场两种体制相并存、相摩擦、相碰撞所激发的矛盾有关。在这种情况下,权利构型是不稳定的,它显现了我们城市规划运作机制和法律约束机制的脆弱和不完备。这并将导致我们的城市规划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会经常处于两难境地!

3 行政权力的不合理扩展和城市规划的瓦解

政府是城市规划的主体并不等于行政权威可以对城市规划的制定、或已制定的规划随意进行主观上的干涉和更改。然而,十分奇怪的是这种现象几乎随时都在发生,这些行政权威有时甚至比规划专家更有权决定某些本应由规划专家考虑的事情,如建筑的造型和色彩等。行政权威对诸如某一块地皮应该给哪个房地产公司开发这样的问题的关注,有时甚至超过他对更大范围城市全局战略问题的关注。这几乎使规划专家感到无所适从。更为严重的是我们许多行政权威根本不在乎任何科学的依据,武断地要求规划人员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硬性提高城市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在立法保护的历史地段插入开发项目,改变业经规划的用地的性质和功能等等。这使得城市规划在制订和实施过程中已经蕴含着自身瓦解的种子。其根本原因即是行政权力的不合理扩展。

城市规划一方面由规划师的工作和政府的审批而使之法律化,另一方面城市规划又自始至终受到行政权威的行政控制,如果把法制化的城市规划也当做一种权力,那么这种权力与政府的行政权力,尤其与个别行政权威的行政权力之间时常产生冲突,这便埋下了城市规划瓦解的种子,这不免使人联想起“权大还是法大”的陈旧争论。而无论怎样争论,事实总是,行政权力总是以一种不自觉的方式侵入“法律权力”之中,甚至有时还起支配作用。这样,城市规划便有经常在各种层次上以多种变异方式被重新构造的可能性,这与随着客观条件的改变而对规划作出的理性修改完全不是一回事,在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种行政权力侵入法律权力后对城市规划的一种粗暴扭曲,这种扭曲最终将有可能导致城市规划的瓦解。

4 权力的极限与平衡

任何权力都应该是有极限的,对规划而言这就是要将权力最终纳入到规划的法律框架之中,并与其它权力相平衡。

政府是城市规划的主体,这是说政府作为一个权威组织在发挥控制作用,这种作用需要有一定约束机制,即需通过一定的法律来约束政府的城市规划行政行为。形成规划师、社会利益集团和普通公众只对有法律效力的规划履行其承诺的局面。行政权威个人的行政决定不予纳入规划管理程序。如果行政权威的个人意见是合理的,应将其纳入法律程序后再纳入管理程序,这可以有效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和社会利益集团对行政权威的操纵。

规划师在规划中必须体现政府的立场,但其有权对技术问题作出决定。社会利益集团应尽可能与规划师合作,以便使其利益得到合理的体现。公众参与应纳入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法律程序中。

计划经济的历史范文2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上市公司治理;国际趋同

中图分类号:F2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2)04-0083-06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比较公司治理研究的兴起,治理模式的趋同和存异逐步成为该领域的一个焦点。部分学者认为,由于全球化进程导致国际资本的跨国流动,以股东利益至上理念为核心的安格鲁-萨克斯(Anglo- Saxon)模式极好地契合了自由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与其他治理模式的竞争中胜出,从而成为公司治理的标杆。甚至有学者指出,这种趋势的发展将导致公司法“历史的终结”[1]。尽管这些观点引起了许多学者的质疑,如Aguilera 和Jackson与Clarke指出,由于各国商业制度的差异性,公司治理趋同只是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各国公司治理制度仍将保持分化的局面[2-3]。Joer等则认为基本没有证据表明股东价值最大化已经取代其他治理模式而成为公司治理的核心,全球公司治理并不存在趋同现象[4]。但21世纪以来,为适应经济发展的全球化和资本市场发展一体化的进展,以及在包括世界银行、OECD和ECGI(欧洲公司治理机构)等国际机构的推动下,各国政府均着力采取措施改造或修缮本国的法律体系,使其朝向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方向发展,并导致公司治理准则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趋同。本文结合这个背景,在对公司治理的两大模式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讨论公司治理趋同的主要表现,期望能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改善提供参考。

一、公司治理的两大模式

理论界对公司治理模式归纳较多,如Franks和Mayer[5]提出的内部人和外部人治理体系、Coffee[6]提出的分散型和集中型股权结构治理体系以及Roderic等[7]提出的自由市场和共同治理模型等。从不同学者阐述的内容来看,这些区分的内涵和指向大同小异,其中,“外部人”、“股权分散型”或“自由市场”治理模式均对应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的治理模式,秉承股东利益至上的基本理念;而“内部人”模式、“股权集中型”和“共同治理型”则主要对应以日本和德国为代表的治理模式,秉承利益平衡和相关者共同治理。

1.股东利益至上与外部人治理模式

外部人治理模式又称为市场治理模式,在世界范围内,遵循外部人治理模式最为典型的是英国和美国。该种模式遵循的基本理念是股东利益至上,依赖竞争性的市场对公司加以治理。通常来说,外部人治理模式的主要特征包括:(1)股权资本居于主导地位。奉行外部人治理模式的国家通常禁止或限制银行持有公司股份,在金融业领域实行分业经营,从而在法律上排除了银行参与公司治理的可能性。在持股结构上,股权结构相对分散,管理者实际掌控公司,个人投资者持股比例低且数目众多,既无能力也无兴趣实际参与公司内部治理。(2)公司法确认股东利益至上。公司被认为是一系列“契约的结合体”,在公司的参与者中,包括公司经理、雇员、供应商、顾客、债权人和股东等,除股东之外,其他参与者的利益都能通过正式契约得到保护,并且各利益主体根据合同获取利益。由于股东是唯一没有受到正式契约保护的主体,他们只拥有剩余索取权,因而公司法保护股东利益不受侵犯。(3)依赖发达的资本市场和经理人市场约束公司高管的行为,促使其按照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行事,控制权市场和经理人市场是外部人治理模式的核心机制。控制权市场主要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取得公司的控制权,从而实现对公司的资产重组和公司股东及管理层的更换;而发达的经理人市场则是对上市公司经理人实施外部监督的另一个重要机制,公司经理人基于被替代的可能性和将来寻找更好职位的激励,必须为维护或提高自己的声誉而努力工作,以提高自己任内的业绩。(4)证券法倾向于对中小股东利益提供较为完备的保护,依靠完备的信息披露、独立董事和责任追究制度来保护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外部人利益。为维护现有投资者的利益和吸引潜在投资者,美国和英国的证券法要求上市公司必须为投资者提供及时、详尽和准确的信息,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决策失误。同时,独立的非执行董事在英美国家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他们不仅是董事会的重要构成部分,而且在监督内部董事行为、公司决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外部治理模式作用的发挥还依赖于发达的股东诉讼。以美国为例,一旦发现上市公司存在侵害外部股东利益的情形,股东可以通过直接或派生诉讼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并对上市公司和相关行为人追究责任。这种严格的执法机制对于上市公司形成了强有力的威慑,也是维护外部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最后一道屏障和最可靠的机制。

2.利益相关者与内部人治理模式

内部人治理模式比较典型的是以日本和德国为代表的关系型或共同治理模式,此外,以韩国和意大利为代表的家族治理模式和以转型国家为代表的内部人控制模式也引起了理论和实务界的高度重视。

日德模式在基本理念上摒弃股东利益至上原则,强调利益相关者治理。其主要特征在于:(1)间接融资居于主导地位,银行或产业资本在公司融资和治理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至关重要,银企交叉持股,产业交叉持股。以德国的全能银行制度为例,首先,德国的法律对银行持股完全没有限制,银行可以从事商业银行到投资银行在内的广泛金融服务,而且可以无限量地持有任何一家非金融企业的股份。其次,全能银行既是公司各类贷款的唯一提供者,也是公司的大股东,它可以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渠道获取公司信息,通过直接指派或撤换高层管理人员、行使表决权以及中小股东投票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治理。(2)股权相对集中,内部人与上市公司维持着长期而稳定的关系,资本市场和外部投资者对公司治理影响不大,证券法对信息披露要求并不严格,缺乏对中小股东利益的有效保护。(3)劳动者利益明确受到法律保护,不仅体现在公司治理组织结构的设置上,而且在公司各类活动包括日常运作、兼并和破产等环节对职工利益也提供了强有力保护。例如,日本和德国的公司法均有职工和股东以相同的比例进入董事会的规定。尽管日本商法规定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但在现实中,职工是相比于股东更重要的成员,雇主不会轻易解雇员工,员工也不会轻易离开公司,必要时宁愿减少对股东的分红,也会优先保证雇佣劳动者。(4)在治理模式上采用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存的双层制,尽管不同国家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产生程序和职责权限存在差异,但总体上,监事会主要代表职工利益,行使监督权;董事会由执行董事构成,行使经营管理权,二者相互独立。

家族治理模式是一种特殊的内部人治理模式,以韩国、意大利和中国香港为代表,并广泛存在于许多东南亚国家、美国和欧洲国家。我国近年来家族企业发展迅猛,上市公司中该类企业也呈逐步增加之势。其主要特征包括:(1)所有权和经营权统一,家族成员拥有绝对占优股份,因而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同样,在实际经营中家族成员占据着关键岗位。(2)经营多元化,资产负债率高。以韩国为例,1995年最大的5家财阀平均拥有40家子公司,涉及30多个产业领域;1998年韩国财阀平均资产负债率达到331%,远高于同期美国159%和日本173%的水平。(3)通过股权金字塔或横向持股等方式,达到以少量资金事实上控制上市公司或集团公司的目的。金字塔股权结构由于实际控制人的隐蔽性和无需大量直接投入资金就可以控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显得更加激烈,实际控制人控制上市公司经理层进行利益输送,进而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4)忽视对包括中小股东和债权人在内外部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职业经理人市场发展滞后,他们缺乏良好的职业前途,不过是家族实现利益的工具。由于不存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问题,家族型企业可以避免外部治理模式中成本高、监督困难等问题,同时,由于奉行家庭式管理,家族企业在凝聚力、稳定性培养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而且具备决策迅速等优点。需要指出的是,尽管这类企业在全世界广泛存在,但其固有的任人唯亲、透明度低和外部监督缺乏等弱点,导致这类公司在治理结构本身存在无法克服的缺陷,产生大量对外部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侵害。

内部人控制模式由日本学者青木昌彦[8]首先提出,主要是针对前苏联各国、东欧、中国等由计划经济步入市场经济的转型经济国家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问题。所谓内部人控制是指从前的国有企业的经历或工人在企业公司化的过程中获得相当大一部分控制权的现象。尽管内部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公司法律上的所有者,然而却拥有该企业事实上的控制权,这种现实与制度的缺陷造成法人治理结构的失衡,并导致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所有者缺位,而在这种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严重不匹配的情况下,内部人往往利用所拥有的控制权侵占国有资产[9]。针对内部人控制现象,青木昌彦认为应该采取博采众长的方法来发展公司治理,同时发展资本市场和银行业,其中的关键是应建立一种对企业监控的特殊外部机制,构造一个基于银行的相机治理机制来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并通过引入股权等激励机制,来扩大内部人与所有人利益的一致性。

总而言之,上述两类模式对于公司治理的出发点、外部环境等均存在重大差异,表1对上述两种模式依靠主要治理机制的区别进行了简单归纳。

二、经济全球化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的进程、美国经济的一枝独秀和日本、德国经济的日趋衰落,以自由市场为核心的外部治理模式逐渐占据上风,成为公司治理的典范,并导致公司治理模式的全球趋同。不过,正如Nestor(2003)指出的,尽管在英美模式和采取的制度被各国政府和公司视为进行公司治理改革的标准范式,但由于英美国家的治理模式本身也存在缺陷,公司治理趋同并不是简单单向地遵从英美模式,相反,在很多方面,欧洲大陆和其他地区一些治理制度也被融入到了英美公司治理的改革之中,进而导致在公司治理的制度设计上出现相互融合、相互靠拢的局面。

1.国际直接投资与跨国并购

资本的跨国流动和国际资本市场一体化的进程(包含发展中国家寻求经济发展的努力)。主要的经济因素国际直接投资(FDI)资金国际流动的日益频繁。在资金供给方面,美国和英国金融机构在全世界范围内寻找投资机会,在供给方面,日趋紧张的国际竞争和不断更新的信息技术导致对资金的需求增加。东欧社会主义阵营和前苏联的解体带来经济领域的巨变、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和印度对外国资本的逐步开放,都导致了对投资的大量需求。这种格局导致的一个必然结果是,资金提供者需要这些国家遵循股东价值理念,为其提供高额的回报来弥补投资风险。治理模式的趋同降低了投资者的监督成本和信息成本,提高其对资本市场的信心。

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体现是国际产品市场的一体化和竞争的进一步加剧。为了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跨国公司纷纷采用并购的方式进行重新组合和战略调整。在并购目的上,也逐步由消灭竞争对手转向谋求双赢。这种转变促使许多国家对跨国并购持积极态度,放松对外资并购的管制。跨国并购活动逐渐弱化了各国公司治理的差别,推动了全球公司治理模式的趋同化,而这种发展趋势反过来也便利了跨国并购活动的开展。一方面,跨国公司通过并购形成的海外子公司的筹资和投资活动必须适应东道国的金融操作流程和公司治理规范才能获得成功。尤其是具有不同治理模式的公司之间进行的跨国并购和交叉持股,更需要做好双方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的整合工作。另一方面,随着跨国并购的发展,许多国家引进外资的方式已由新建投资为主演变为吸收并购投资为主。

2.股权投资与外国投资者的兴起

资本国际流动的另外一条途径是股权投资的全球化和外国投资者的逐步兴起。其中主要的推动力量包括,首先,以美国和英国为主的金融机构特别是组合投资基金规模日渐扩大,单一市场已经无法满足其投资需要,因而需要在全世界范围内寻找投资机会;其次,不同国家证券市场表现出现较大差异,包括中国、印度、巴西乃至越南等在内的国家证券市场发展迅猛,表现普遍超出传统发达国家,能为投资者提供更高的回报率,因而引起了机构投资者的广泛关注;最后,资本市场逐渐放松管制。即便在货币无法实现自由兑换、资本市场未完全开放的国家或地区,也通过允许设立QFII或QDII等方式允许外资进入本国市场或本国资金投资于外国市场。

在资金流向上,股权投资并非单一地从发达国家流向发展中国家,也大量发生在发达国家之间以及从发展中国家流向发达国家,因而导致发达国家证券市场上大量股份为外国投资者所持有。根据FESE(Federation of European Securities Exchanges)的统计资料,在2007年,欧洲证券市场上,外国投资者持股比例达到了37%,超过了其他所有单个投资者类型持有股份的比例。其中,以英国为例,1963年海外投资者持有其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仅为7%,在1993年上升到了16.3%,而到2006年,该比例则进一步攀升到了40%。

这种改变对上市公司治理模式的趋同有直接影响。首先,股权投资的首要条件是投资目的地开放资本市场或开辟特定的投资渠道,需要当地法律明确允许和保护资金进出的畅通和安全;其次,股权投资的增加客观上需要对股东权利的重视和保护,由于以组合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大、选股严格,其出具的研究报告或评级报告客观上对上市公司有一定的约束作用,可以作为市场研究和评判上市公司的标准,进而间接促使上市公司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最后,当外国机构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一定程度时,必定有派出代言人直接的需要。这三个方面综合作用的结果造成了对股东权利的普遍重视和公司治理在一定程度上的趋同。

3.资本市场发展与境外上市

经济全球化的另一个重要影响是世界各国或地区资本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其他国家公司到主要证券交易所(特别是纽约和伦敦)上市逐步成为影响治理模式形成和改变的一个主要因素。从20世纪末期以来,追求境外上市的公司日渐增多。根据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统计,从1990年以来,在NYSE注册上市的国际公司迅速增长。在1992―1998年间,外国上市公司增长了3倍,达到了361家;截止2005年年底,453家外国公司在NYSE 上市,其中包括195家欧洲公司(英国62家,荷兰29家,德国17家)。同样,自1993年以来,境外上市引起了我国企业的高度关注,成功实行境外上市公司的数量也不断增加。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统计数据,截止2008年底我国共计有232家企业实现境外上市,融资总金额达到了1 122.46亿美元。其中,2005和2006年实现了井喷,境外上市公司数为24和34家,融资金额则分别达到了206和393.48亿美元。我国境外上市的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省略/pub/newsite/gjb/jwss/)。在上市目的地上,除香港外,美国、英国和新加坡等国的证券交易所也成为我国企业选择上市的主要场所。

这种发展趋势对于公司治理的国际趋同有深刻影响。首先,境外上市的一个基本条件是必须遵守上市地公司治理和证券交易的基本规则,追求境外上市意味着公司需要按照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改造自身治理结构,主动与上市地的法律规则捆绑在一起,受这些规则的约束;其次,通常来说,境外上市的企业通常会选择比本国流动性更强、公司治理水平更高和投资者利益保护更为周全的国家或地区的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欲获得上市地投资者的信任从而达到顺利筹资的目的,必须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最后,为维持公司的市场形象、提高公司质量,境外上市的公司必须更加重视对外国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这些客观上推动了以股东价值为核心公司治理制度的扩散和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趋同。

4.国际机构的推动作用

国际机构的迅猛发展是对公司治理趋同产生重要影响的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其中最典型的属于以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证监会组织(ISOCO)等为代表的世界性国际机构和以经合组织(OECD)、欧洲公司治理机构(ECGI)和亚洲公司治理协会(ACGA)为代表的区域性国际机构。这些机构的存在和发展为各国展开公司治理研究和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它们的成果往往会成为各国展开公司治理改革的标杆和主要依据。以OECD为例,从1999年以来,其推出的各个版本《OECD公司治理准则》均为广大经合组织成员国和其他非成员国政府所广泛接受,成为它们评估和改进本国治理公司的法律制度和管理机制的重要依据。而以ECGI和ACGA为代表的国际机构除了推进地区性公司治理合作之外,推出了公司治理指标,对区域内国家或地区以及上市公司治理情况进行衡量和比较分析,为各国或地方政府了解和改进本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提供了直接依据。

三、治理趋同的主要表现

结合前述对两类治理模式特点的分析和经济全球化对公司治理的影响,21世纪以来公司治理的趋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股东权利的重视

历史上,遵循不同治理模式的国家对公司的理解和界定存在较大差异,例如,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的盎格鲁-撒克逊传统中,将公司理解为股东和公司管理层之间的一种合约或信任关系,而在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国家则将公司视为有独立意志的法人团体。不过,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这种差异的重要性越来越小。各国在修改相关法律的过程中,都明显注意到如何吸引更多的投资是改善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导向,发展一个有活力的资本市场是吸引投资和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的重要因素。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股东利益得到了格外的重视,如何处理股东与其他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处理控股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而成为公司治理关注的第一要点。根据OECD的表述以及Hannsman和Kraakman(2004)[1]的归纳,在这两个问题上公司治理趋同的主要特征归结为:(1)股东对公司拥有最终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2)公司经理对股东利益负责,负有管理公司的职责。(3)公司其他参与者,包括债权人、雇员、供应商和消费者不直接参与公司治理,其权利由其他合约或管制措施保护。(4)保护非控股股东的利益免受控股股东剥夺。(5)公开交易公司股东的利益由其持有股份的市场价值来衡量。

2.董事会结构与独立董事的作用

改善董事会结构、增加董事会中股东代表是公司治理改革中的另外一个重要内容,其中,以独立董事的建立和完善为代表。该制度从1976年美国证监会以法令形式做出要求以来,得到了很多国家的认可。除去美国对独立董事的强制性规定外(纽约证券交易所要求独立董事至少占据董事会1/2的席位),其他国家也对独立董事的性质、作用和在董事会中的比重进行了立法规定。例如,韩国证券法规定,一般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时需要至少有1/4的独立董事(金融机构则需要1/2),马来西亚和新加坡要求1/3的独立董事;我国在2001年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在2003年起所有上市公司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得低于1/3。在实践中,尽管包括德国在内的许多欧洲大陆国家对独立董事没有数量上的强制规定,但资料显示,这些国家董事会中,超过25%的席位为股东代表。经合组织(OECO)1999年对世界主要企业统计指标的国际比较报告显示,各国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为:英国34%,法国29%,美国62%,德国为19%。2009年Heidrick做出的一项调查则表明这种趋势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在13个欧洲国家中该项调查涵盖的国家包括德国、法国、西班牙、奥地利、意大利、比利时、葡萄牙、瑞士、瑞典、芬兰、荷兰、丹麦和英国。各国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比例分别为:葡萄牙,22%;奥地利,28%;德国,30%;西班牙,30%丹麦,32%;比利时,40%;法国,42%;意大利,45%;瑞典,45%;瑞士,63%;芬兰,68%;荷兰,79%;英国,86%。资料来源:省略.,董事会平均规模为11.8,超过45%的席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英国所占比重最高,独立非执行董事所占比重为86%;葡萄牙最低,也占到了22%。

3.机构投资者作用逐步加强

20世纪末期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的证券市场上,一个显著的变化是机构投资者的不断发展壮大并逐步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以英国为例,在1963年,上市公司54%的股份为个人投资者所持有,但在1993年,该比例迅速下降到17.7%,在2004年底,个人投资者持股比重进一步下降到了14.1%。与此同时,1993年英国以养老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61.4%的股份,2004年尽管由于海外投资者大量增加的缘故,英国国内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大幅降低至38.1%,但仍远大于个人投资者的持股比例[4]。同样,在美国,以养老基金、投资基金和保险公司为主体的机构投资者持有证券的比重从1980年的37.2%增加到了2006年的66.3%。

在机构投资者功能发挥上,机构投资者也逐步从消极股东向积极干预者转变。传统上,与个人投资者类似,在以股权分散为基本特征的英美治理模式中,机构投资者并没有激励在其持有股票公司中扮演积极的治理角色,在公司经营管理不善或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它们倾向于在市场上出售持有股票的方式来保护自身利益。不过,随着以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和投资基金为代表机构投资者的资金规模逐步增大,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也日渐增多。在这个背景下,它们不再仅局限于用脚投票,而越来越多地采用主动沟通、加强与公司的接触、干预公司治理等方式直接参与公司治理。同时,公司也越来越重视与机构投资者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倾向于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维持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4.会计准则、信息披露和外部审计监管趋同

公司治理趋同的另一个方面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全球化趋同,其中最为显著的是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为核心而推进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s)的国际趋同。该项准则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于1973―2000年间1973年,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德国、墨西哥、荷兰、英国、爱尔兰以及美国的国家会计师团体,组建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从2001年以来,全世界已经有100多个经济体要求直接采用或同意按照IFRSs的标准修改本国的会计制度。2002年,IASB和美国财务会计标准理事会(FASB)签订合作备忘录,致力于逐步消除美国公认会计准则(GAAP)与IFRSs之间的差异。自2005年以来,中国建成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质性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了新旧转换和有效实施,处于亚洲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前列。经过修改后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2007年内全面应用于所有上市公司。2008年,日本会计准则理事会与IASB也达成合作备忘录,确定在2011年实现日本公认会计准则与IFRSs的实质性趋同。2007年底发端于美国次贷危机的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建立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努力得到了20国集团峰会、金融稳定理事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FSB)的极力推动,从而将会计准则的趋同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08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表路线图,要求绝大部分大型上市公司的会计政策在2014年前由GAAP过渡到IFRSs。同时,各行业前20强在内的上市公司将在2010年起按IFRS编制财务报表。

四、结论与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改革的借鉴意义

本文结合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背景,通过对外部人和内部人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分析及其经济全球化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得出的主要结论包括:(1)历史上,由于不同国家经济发展模式不同,其公司治理模式在基本发展理念、股东结构、市场资金来源主要渠道、对投资者利益保护等方面均存在重大差异。(2)随着全球经济交流的深入,不同模式也存在相互借鉴、相互靠拢而呈现出一定范围内的趋同现象。在对股东权利保护、外部董事作用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作用以及会计准则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趋同性。

这些结论对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进一步改革而言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20世纪90年代初期建立证券市场以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在基本指导思想上,总体借鉴以英美外部人治理理念,在立法上,先后引入了英美国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金融分业经营、独立董事和保荐人等与市场模式相适应的基础性制度,试图通过建立发达的证券市场为公司融资提供便利并达到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现代企业制度的目的。这种市场化改革得到了市场的逐步认可,我国两个证券交易所市场整体规模不断扩大,流动性不断增强,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数量不断增多。不过来自国际比较的结论表明,我国证券市场上投机性强,上市公司治理整体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为建立一个发达、健康的证券市场和规范的公司治理,需要借鉴上市公司治理的国际经验,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为证券市场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Hansmann,H.,Kraakman,R.The End of History for Corporate Law? [J]. Georgetown Law Journal, 2001,89(2):439-469.

[2] Aguilera, R.V.,Jackson, G.The Cross-National Diversity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Dimensions and Determinants[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2003,28(3): 447-465.

[3] Clarke, T.Theorie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M]. London: Routledge,2004.

[4] Igor,G.,Joerg,R.W.,Jochen,Z.Does Compliance with the German Corporate Governance Code Have an Impact on Stock Valuation?An Empirical Analysis[J].Corporate Governance:An International Review,2006,14(5),430-443.

[5] Franks,J.,Mayer,C.Hostile Takeovers and the Correction of Managerial Failure[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1996,40(1):162-181.

[6] Coffee,J.C.Jr.The Rise of Dispersed Ownership: The Roles of Law and the State in the Separation of Ownership and Control[J]. 111 Yale Law Journal,2001,80(1):1-82.

[7] Roderick,M.,Peter,D.,Tahir,M.N.Investor Engagement: Investor Management Practice under Shareholder Value[M]. 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7.

[8] 李维安.公司治理学[M].北京: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9] 刘洪钟, 曲文轶.公司治理、问题与东亚家族企业: 以韩国财阀为例[J].管理世界,2003,(2): 40-50.

计划经济的历史范文3

1、企业跨国经营和商品跨国生产。 在以往的年代里,某一特定产品是由某一特定企业独家制造的;现今的国际市场中流通的商品出于管理上的需要虽然也钉上某厂、某地或某国生产的牌子,已不是独家生产,甚至不是某一国制造的产品。

2、商品和资源的跨国大流动。 以分工协作为基础的现代工业的社会化生产,促成了生产和交换的国际化,造就了遍及全球的国际市场。世界产品中越来越大的部分参与了国际贸易,自觉不自觉地投入了全球经济的怀抱。

3、世界范围的技术交流 。当今世界已经摆脱了以往那种严格控制技术外流的传统,技术也以商品的形式进入了市场。世界技术市场上通过合法方式出售和购买技术专利、技术特许权、提供有偿技术服务、版权交易、购买成套设备和生产线等方式的技术交流十分活跃。

(来源:文章屋网 )

计划经济的历史范文4

(黑龙江省庆安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152400)

鸡白痢是由鸡白痢沙门氏菌引起的传染性疾病,是危害养鸡业最严重的疾病之一。目前鸡白痢的发生日益严重,其致死率达10%~60%,特别在育雏阶段危害更严重。

1 鸡白痢的危害

本病是一种极其常见的传染病,由鸡白痢沙门氏杆菌引起,其排泄物是重要的传播媒介,同时也可通过鸡蛋垂直传播。①雏鸡:病死鸡脱水,眼睛下陷,脚趾干枯,肝肿大、充血,较大雏鸡的肝脏可见许多黄白色小坏死点。卵黄吸收不良,呈黄绿色液化,或未吸收的卵黄干枯呈棕黄色奶酪样。有灰褐色肝样变肺炎,肺内有黄白色大小不等到的坏死灶(白痢结节)。盲肠膨大,肠内有奶酪样凝结物。病程较长时,在心肌、肌胃、肠管等到部位可见隆起的白色白痢结节。②育成鸡:肝脏显著肿大,质脆易碎,被膜下散在或密布出血点或灰白色坏死灶。心脏可见肿瘤样黄白色白痢结节,严重时可见心脏变形。白痢结节也可见于肌胃和肠管。脾脏肿大,质脆易碎。③成年鸡:无症状感染鸡剖检时肉眼可见病变:病鸡一般表现卵巢炎,可见卵泡萎缩、变形、变色,呈三角形、梨形、不规则形,呈黄绿色、灰色、黄灰色、灰黑色等异常色彩,有的卵泡内容物呈水样、油状或干酪样。由于卵巢的变化与输卵管炎的影响,常形成卵黄性腹膜炎,输卵管阻塞,输卵管膨大。内有凝卵样物。病公鸡发炎、萎缩变硬、变小。

2 鸡白痢的检疫

根据动物检疫学的研究及对白痢杆菌阳性鸡血清抗体消长规律的检测,蛋用种鸡和肉用种鸡的首次最适检疫时间分别是135~150日龄和140—150日龄,即在转群前。种鸡的首次检疫时间在135~150日龄是比较合适的。然而,仅靠一次检疫不能完全把处于非活动状态的带菌鸡彻底检出,还必须进行第二次检疫。根据对鸡白痢杆菌阳性鸡的血清抗体监测,得知361~395日龄的阳性鸡血清抗体趋于平衡状态,抗体波动不大,同时正是产蛋高峰过后,机体抵抗力下降,此时进行第二次检疫,可把部分血清抗体阴转阳的鸡及时淘汰,进一步提高种鸡的净化质量。

目前常用的血清学检疫方法有全血平板凝集试验、血清平板凝集试验、琼脂扩散反应( AGP)和酶联免疫吸附试验( ElISA)。血样的采集方法有鸡冠采血法、翅内侧静脉采血法。常用的为鸡冠采血法:采血时要求一只鸡换一个针头,将用过的针头冲洗干净后消毒,防止采病鸡血后再刺种健康鸡造成新的感染。要设标准阴、阳性血清对照。鸡群检疫完后,应再分全血平板凝集试验分别抽检阴性、阳性鸡各50~100只,以验证检疫结果。拥挤、温差过大、通风不良、饲料营养不全等可导致。血清平板凝集试验鸡群抵抗力下降诱发本病,本法具有特异性强、敏感性高、检出阳性率高的特点,适用于135日龄以上笼养蛋种鸡和肉种鸡的已净化的阴性群不同程度地出现血清抗体阴转阳。大群净化检疫判定准确性高,因此,种鸡场的布局应合理,鸡群做到全进全出,加强多种疫病的血清学调查及疫病监测。

阳性鸡判定应注意的问题。抗原:平时要保存在4~10℃的环境中,使用前先取出置于室温下,待其温度与室内温度相同时,充分振荡1~2 min以使菌体抗原充分混匀,以避免在试验中因抗原混悬不匀而出现凝集颗粒,导致假阳性反应。温度:鸡白痢杆菌病血清平板凝集试验要在20℃的室温中进行,冬季检疫室内温度达不到20℃时,应先将载玻片在酒精灯加热达30℃左右,凡在2~3 min内出现明显的蓝色凝集颗粒或凝集成片状,而且被检样品液体清晰透明者即可判为阳性反应,每次检疫要设标准阳性血清对照。鸡群检疫完,分别抽检阴性、阳性鸡各50~100只,以验证检疫结果是否准确。

3 净化种鸡的管理

种鸡检疫后,将阴性鸡转入消毒后的鸡舍内,同时选用百毒杀、消毒王、过氧乙酸等进行带鸡消毒,每周喷洒消毒1-2次。

计划经济的历史范文5

关键词 现代职业教育;会计技能;立体化;分层分类;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 G71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7)02-0019-05

在高等教育进入改革深化阶段,中国情境下的会计教育改革显得尤为迫切。这主要表现为:会计毕业生供求失衡,就业的区域性和结构性矛盾突显;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国际教育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生源流出远大于流入;传统单一的会计教育将被商业、管理科学及其他融合的多学科复合教育所取代。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技能教育归位是教育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的必由之路。

一、综述与分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背景下的会计职业教育研究

随着企业治理结构、市场机制的日趋完善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参与国际经济交流的加深,在会计理论依据、技术方法和结构层次上逐渐与国际趋同。如在教育理念方面,倡导美英等国的终身教育理念[1],澳大利亚高校“国际化”的共同办学理念[2]。在目标定位方面,强调通过细分职业市场,对高职高专会计培养目标进行准确定位[3];培养最基层单位符合小企业需求的实战型会计人才[4]。在专业课程体系方面,加大实践课程比重,增加实验和案例教学课时,课程内容与会计实务领域的相关性进一步增强[5]。在教学改革方面,强调多种教育方法并用,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6];提出教学设计上体现“三个课堂”联动[7]。在教学方式与方法方面,强调采用英国的“学生自学为主”教学模式,侧重培养学生利用资源的能力,采用“课堂圆桌会议”、“课程论文”和“小组作业”等灵活教学方式[8]。在教学评价方面,建议通过学生分组、师生共同制定考核目标、作业自评与互评、组间权衡评定成绩、教师全面综合评定成绩的程序和方式对课程进行考核[9]。

上述教学改革,有力地促进了我国高职会计教育的发展,但在高等教育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过程中,以目标为导向的会计教育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强调综合性设计。在现实的会计教学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专业课程间的衔接、教学层次不清和教学内容重叠,体现不出特色和差异性;马列和英语等公共课时比重过高,在总课时受限的情况下,难以增加实践课时比例;重教有余、重学不足,灌输有余、启发不足,理论有余、实践不足,复制有余、创新不足等。在中国现行的教育体制下,虽然各国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环境可能有所不同,但对会计人员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及其重要性的看法是相通的,借鉴国外CBE、TAFE等职业教育理念,厘清高职教育的现状,呼唤会计技能教育的归位,是当前现代职业教育的必然要求。

二、厘清与呼唤:高职会计职业技能教育现状与技能归位

近年来,我国的会计人才培养的确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眼高手低,实践操作能力弱,社会适应能力缺乏,会计教育与社会需求脱节的根本原因主要是目标定位偏差,教学导向偏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通才教育”培养与“因材施教”差异化培养矛盾突显。高职会计教育历经20多年的发展,不管是综合性院校、工科学校或财经等专业性院校,还是示范校、骨干校,由于区位、经济发展水平、产业重点等各不相同,仍实施基于单一的培养目标的“通才教育”,体现不出“因材施教”人才培养的特色与差异[10]。二是“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摩擦突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已为高职院校所接受。文化素质是大学教育的基础,培养学生成为有责任担当和教养并具备逻辑思维能力、良好职业态度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没有良好的文化素质,解决不了职业岗位所面临的社会问题,难以适应社会的专业化分工。然而,目前国内各高校开设的文化素质课普遍基于学生的社能力培养而开设,对各专业的大学生具有普遍适用性,而并非只针对会计专业学生,不利于学生专业能力和方法能力的形成。三是“门槛类技能”培养与“区辨类技能”培养问题显现。学校的职业教育应是基于学生的可持续成长教育。一个学生从学校毕业踏入社会成长为会计人才并非易事,离不开天时、地利和人和等客观条件,受自身的智力水平、品性、悟性、修养和职业价值观等主观因素的影响。高校的会计教育只是基于职业知识、职业技能和职业价值观的门槛类职业技能教育,围绕专业素养这一主线,为学生可持续成长打下职业基础和发展条件,但对于培养学生的“主动性”、“影响力”和“结果导向”等区辨类技能显得束手无策。

目前,高职会计专业学生专业能力和方法能力不强。主要是由于高职会计教育的微观层面原因造成的:一是高职会计专业实践环节缺乏系统性,尚未形成基于工作流程导向的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环节间缺乏有机联系;二是实践教学项目实施存在时间、空间的多维不足,实践教学项目业务类别单一和模式化,尚未形成集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于一体动态的、电子的、立体化的实验教程,同时受场地、时间和师资等条件制约,实训室难以全天候开放,与学生自主学习时间不匹配,学生仿真实训难以模拟企业产供销的业务环境和利益相关者间的社会环境;三是校企合作不深入,学生职业核心能力缺位,诸如校企联合培养、全过程育人、企业化课堂和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难以开展,出现了会计专业学生核心能力缺位,处于理论水平不如本科生,专业技能不如中职生的尴尬境地。

会计毕业生的技能目标是会计人才最终的质量标准,是教育产品被社会认可的标志。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劳动就业体系互动发展的大背景下,业界在呼唤回归技能教育的本位,重塑“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教育的本质,切实做好学生技能培养工作。

三、演进与发展:新经济变革下的高职会计职业岗位内容与技能

长期以来,受传统思维的影响,与阿拉伯数字打交道已成为社会各界对会计这一职业的最初印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已成为这一职业的基本内容,账簿和算盘成为这一职业的标志。无论是现实还是预期,伴随着信息革命的管理工具创新、处理能力提升及大数据下信息资源的集中、统一和共享,传统的会计数据的收集、处理和加工已被计算机所取代,从大数据迈向知识管理,提升企业内部数据的无缝对接,实现了财务业务一体化,导致会计人员从核算管理型向战略决策支持型转变。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革,知识经济的到来,资产观念发生重大改变,会计计量单位多元化和非货币化,实业界与虚拟业务融合,促使管理核心工具不断出现;业务复杂化、交易关联化、市场一体化,经济运行机制扩展到全球,利率、股价、汇率等金融环境瞬息万变,致使企业风险不断增大,要求会计人员从专业型向复合型转变,以应对飞速变化的商业挑战,提升企业的智慧资本。

在新经济变革条件下,基于会计已成为一个超越数字的信息管理系统,会计职业岗位内容及技能变革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职业界对会计毕业生应掌握的知识和技能有了更高的要求,具体见表1。会计毕业生要树立超越数字的会计理念,改变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提升应用信息处理能力,成为复合型会计人才。

四、重构与实践:高职会计人才职业技能培养的立体化路径

基于胜任能力的会计技能教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在“任务引领、产教融合、能力为本、知行合一”理念指引下,着力在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模式、项目化课程训练和技术技能型特色等方面做好工作,实现高职会计人才职业技能培养的立体化。

(一)以启发智慧为基础,完善“四位一体”的职业能力课程体系

会计教育是基于职业综合能力与素养训练的胜任能力教育,更是基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能力教育。学校根据教学资源条件和人才培养特色,结合当地的历史文化、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发展趋势等形成独特的通识教育体系,强调课程的广博性和基础性,摒弃统一规范的教材和标准答案,鼓励学生广泛阅读;通过大课堂讲座和小课堂讨论提升学生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设计第二课堂启发学生智慧,嵌入职业价值观教育,参与教师的教科研活动,对学生进行可迁移技能和自我管理技能训练,让学生学会学习、学会思考,在学习和思考过程中创新,实现知识向能力的转化。

根据会计专业人才目标定位及应具备的职业能力,按照学习的顺序性、逻辑性、连贯性、完整性的思路来设计课程体系,基于岗位职业能力培养需要,构建“通用基础课程+技能课程+证书课程+素质拓展课程”的“四位一体”职业能力课程体系,即“1(宽口径的“通用基础课程)”+2(两部分技能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含实践环节)+主专业课程(含实践环节)”)+1(会计证书课程)+X(X门一般专业选修课程)+Y(Y门其他选修课程)”的专业课程体系,使学生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的比率不低于30%。

(二)以工学结合为主线,优化“学做互动,课证对接,技能递进”的人才培养模式

以工学结合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切入点,带动专业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强化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抓好实训、实习等关键环节。构建完善的基础课与核心课程的理论及实践教学体系,注重职业岗位能力培养,开设课程与职业岗位工作内容相对接,仿真实训项目与职业岗位工作技能相结合,教学做一体化,做到学有所用[11]。在日常教学工作中,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融入教学计划,并在时间上与考证时间相衔接,实现了课证的有效对接。通过专业基础课实训及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基础技能,通过专业核心课程单项实训培养学生专项技能,通过毕业顶岗实习、记账和校内的综合实训培养学生的综合技能,实现学生的岗位职业能力由基础技能、专项技能向综合技能“三层”递进。

(三)以胜任能力培养为核心,构建融“4T+1A+1G”的项目化课程训练体系

以胜任能力培养为核心,构建融“4T+1A+1G”的项目化课程训练体系。即4个学期项目+1个学期记账项目(或顶点训练项目)+1学期的毕业项目,形成融临岗认识实习、单项实践、综合实践(含记账)和校外顶岗实习的“内外结合、四段梯级渐进”实践教学体系。

计划经济的历史范文6

【关键词】信息化建设;医疗体系;经济管理;医疗物资

一、引言

随着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传统的经济管理措施已经越来越不适合各领域发展的需要,在计算机技术的强大支持下,经济管理领域出现了颠覆式的变革,以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现代信息化建设在各行业领域都得到广泛应用,在医院经济管理中亦不例外,其不仅使经济管理工作更科学化,同时提高了管理工作的效率与准确度,下文将围绕这一课题展开探讨。

二、医院经济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内涵意义

在实际工作中,已有较多医院管理者意识到传统经济管理手段和模式严重滞后于现代医疗事业的发展,原来经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概念不清、信息不全、数据不精、速度不快”等顽疾,必须得到“根治”。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下,信息化建设引起了越来越多医疗行业管理者关注。相较于传统医院经济管理工作模式,信息化管理具有高效、准确、清晰、快捷和全面等优势,能有效避免人为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失误等问题。在实践中的具体作用如下:

1.符合信息时代需求,有益医院管理创新。在医院发展新时期,随着信息技术在医疗行业的应用越来越广,其将对医院经济管理模式的改革产生了巨大的推动力。学习新技术、应用新科技、推广新经验已经逐渐成为医院市场竞争力的根本影响因素。而基于医院经济管理新模式能够有效克服传统管理模式中效率低、失误多、周期长等缺点,使得医生能够腾出更多的时间为病人服务,更好的体现出“以病人为中心、为病人服务”的医院服务理念。但是需要指出,现代医院的建设和改革是全方位、多方面的,单纯地引进先进的信息技术并不意味即是管理模式的变革,也不一定等同于是先进的管理模式。因医院的现代化改革涵盖面很广,包括经济管理、物资管理、技术管理和信息管理等,在这其中经济管理又是最重要的部分之一,所以推动医院现代化建设和改革的重点在于经济管理模式的整体创新。

2.就医系统网络化管理,提升医院社会形象。在信息技术尚未如此发达之前,医院的宣传能力十分有限,通常情况下人们对医院的各项服务职能并不熟知,而医院也受制于宣传手段的匮乏,无法将自身的服务职能和特色信息传达给外界群众。同时,就医过程从预约、挂号、就诊、化验、检验、拍片、诊断到取药,十分繁琐且耗时,而对于住院的患者来说,家属可能需要每天都上下楼取药、缴费和照顾家属进行各项检查等,任务更加繁重。再加上医院规模的越来越大、就诊病人越来越多,医院在每天的医疗活动和管理工作中都会产生海量的信息,而沿用传统的管理模式势必会引起信息的混乱,不仅严重影响工作效率,还容易引发各类事故。在信息技术诞生之后,医院便可以依托信息技术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如,引入电子商务形式让患者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挂号和缴费等活动。由于信息技术对于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非常小,能为就医者提供极大的便利,不仅将医生的时间还给了患者,简化了看病就医的程序,有助于提高医院病床的使用率,还省却了大量候诊时间,为就医者提供极大的便利,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医院的社会声誉。此外,规范信息化管理,优化就医程序,还能够帮助医院信息化平台日趋完善,将诸如挂号、病床周转等工作都通过电子平台来进行,让计算机代替病人、医生和护士进行周转和工作的交接,进一步推动医院自动化和现代化管理目标的实现。

三、信息化在医院经济管理中的应用路径

1.在就医信息管理中的应用。医院的信息管理工作贯穿病人就医、临床管理、物资管理、财务管理等各个环节,做好信息管理工作能够有效提高医院的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正如前文所述,通过先进技术与科学理念的结合,能够实现最理想的管理效果。通过引入信息平台,让患者通过网上交易平成挂号、买药等工作,可以有效减少挂号、候诊、取药排长队的现象发生;医院的管理层也可以依托信息平台逐步建立健全医院的信息系统,包括临床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决策信息系统和辅助信息系统等,对医院的各项日常活动比如药价的划定与执行、收费和支出的清单等,进行更为全面的、有力的监督,从而进一步推进医疗体系现代化改革。

2.在医疗物资管理中的应用。物资管理涵盖范围甚广,包括药品管理、库房管理、医疗器械管理、医疗卫生耗材管理等。但应用最多、影响最大的就是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管理。药品是医院医疗活动中应用最多、必不可少的物资,对药品的供给、运输、销售和管理历来是所有医院物资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也是医院成本支出中占比非常高的部分,因此,如何对药品进行合理的管理是经济管理环节应长期重视的问题。而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成熟,其在医院的物资管理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首先,近几年来,政府不断出台各项政策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管控,以期解决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客观问题,为此,医院必须及时了解政府对各类药品的限价措施并作出相对应的调整,而通过信息技术搭建的信息平台,能够及时、有效的对发改委等上级主管部门作出的药品限价规定作出响应,确保公平、合理定价;其次,可以通过信息平台加强药品库存管理,对规模较大的医院来说,仓库里通常存有大量的药品以满足日常医疗活动的进行,在此前提下,采用传统的人工管理无法避免药品的入出库和统计等各项工作出现偏差,影响工作效率,而信息化管理则可以利用计算机对药品进行实时的动态管理,在药品扫码入库的前提下,利用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其准确度可以精确到每一盒药品。同时还可以实现药品的时点时发,也可以周期性地统计每一种药品在周期内的使用量,为医院日后的药品采购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持。此外,医疗器械作为医院医疗活动的必要工具,也是物资管理的主要对象,医疗器械的采购、报废、折旧等是医院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通过信息化的管理方法,亦能够提高对医疗器械的管理效率,减少资金的无谓浪费,有助于医院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3.在医院财务管理中的应用。毫无疑问,财务管理是医院经济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而财务管理并非简单的收费管理,而是结合医院运行过程中各项业务的需要,逐步理顺财务管理工作流程。利用信息技术这一效率更高、准确性更好的系统平台实现对医院的账务、临床业务、病床的周转和使用、收缴费以及医院管理层的经济决策等工作进行优化,能够有效杜绝财务管理工作中漏账、跑账等现象的出现;同时有利于提高医院内部各科室成本核算效率,帮助医院管理层作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经济决策。此外,有条件的医院还可以设置更加方便快捷的支付和消费环境,即网络消费;或依据“B to C”经营理论搭建电子商务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门急诊和住院收费等各项财务管理,实现全面信息化管控。

四、总结

综上,虽然信息化系统平台的建设与推广具有高效优势,但是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如安全风险。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即医疗信息遭致泄露、篡改、破坏等,这些都将给医院及相关当事人造成威胁。而解决这一问题,医院在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同时,还应当同步采用加密技术和认证技术,对信息资料双方的交易信息进行加密设置,以保证交易可以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正常进行,同时以数字签名和数字证书等手段来核实交易双方的身份,防止用户的信息受到盗取盗用,以切实发挥信息建设作用,有效推进新医改的实施,提高医院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参考文献:

[1] 张莉.论医院信息化管理的问题和对策[J].当代护士(下旬刊),2013(03)

[2] 杨小燕.浅谈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问题和对策[J].北方药学,20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