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管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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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管制度

环境监管制度范文1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镀污染,是指电镀企业、电镀作业场和电镀废水处理场(以下简称电镀排污单位)在生产作业过程所产生的电镀废水、废渣外排后,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和破坏。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镀小区范围为:东至原龙水氮肥厂,西至**县三鑫制品有限公司电镀车间,北至电镀废水处理场,南至彭裕奎电镀作业场,其具体范围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会同有关部门划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电镀小区内所有电镀排污单位。

第五条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依照足委发[2003]29号文件规定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对工业园区(含电镀小区)的规划、建设、招商引资等相关事务进行统一管理。

县环保局对电镀小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企业发展局、县贸易局、县公安局、县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和龙水镇人民政府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职责分工,积极做好电镀小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排放污染物的电镀排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

电镀排污单位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向县环保局办理排污申报登记和审批手续。

电镀排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禁止无排污许可证或违反规定排放污染物。

第七条对造成严重污染的电镀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电镀排污单位应当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第八条电镀小区内新建电镀企业或电镀作业场和电镀小区内现有电镀企业或电镀作业场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产业政策,经征求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环保局、县企业发展局、龙水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意见后,报经县环保局等相关部门依法联合审批后方可进行建设或进行作业生产。

电镀小区现有电镀企业或电镀作业场实施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处理技术。其新建扩建和技改项目,试产前三个月内必须按规定向县环保局进行排污申报登记。

本办法实施后,电镀小区外严禁新建电镀企业或电镀作业场。

第九条电镀小区的电镀企业或电镀作业场排放电镀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变化或改变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时,应提前15日向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环保局、县企业发展局、龙水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的电镀小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报告,并提交要求变更的申请和变更的有关材料,由管理办公室将其变更登记有关手续转报县环保局等相关部门核审。

第十条因破产、关闭或转产等原因不再排放电镀污染物的,电镀企业或电镀作业场应向管理办公室报告,由管理办公室及时转报县环保局为其办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注销等手续。

第十一条电镀小区内电镀企业或电镀作业场变更法人代表、分立或合并时,应向管理办公室报告,由管理办公室将其及时将其转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额度超量排污的,县环保局根据情节,有权中止或吊销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被中止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排污许可证要求的,由县环保局恢复其被中止的排污许可证。

被吊销《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单位,必须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第十三条《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电镀小区的电镀排污单位必须重新申请换证。

第十四条电镀小区内生产性用水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管理办公室对各电镀企业或电镀作业场生产性用水计量装置进行规范管理,严禁任何企业或个人随意改动,严禁用自备水从事电镀生产作业。

第十五条排污管网系统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统一规划管理。电镀企业或电镀作业场生产性废水必须经排污管网系统排入电镀废水处理场,严禁任何电镀企业或电镀作业场擅自建设排污管道系统。

第十六条电镀企业或电镀作业场应加强对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定期疏通本单位的排污管道和沉砂井,规范电镀废水的排污口。

第十七条电镀企业或电镀作业场应本着清洁生产的原则,降低原材料和能源的消耗,从而降低电镀废水治理成本和生产成本。

第十八条电镀废水治理实行有偿服务原则,各电镀企业或电镀作业场应按生产性用水排放量及电镀废水处理费单价缴纳电镀废水处理费。各电镀企业或电镀作业场应于每月5日前将电镀废水处理费缴至管理办公室,由管理办公室按电镀废水实际处理进度将电镀废水处理费拨付电镀废水处理场。

各电镀企业或电镀作业场电镀废水用水排放量按生产性用水计量装置所反映的数量计算,每月1日由管理办公室进行核定。电镀废水处理单价,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环保局、县物价局、县企业发展局、县贸易局、龙水镇人民政府、电镀废水处理场和电镀企业协会等单位根据定价原则进行协商核定。

第十九条电镀废水处理场必须向县环保局申报、登记、建卡,其设施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保证全天24小时正常运行,同时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确保电镀废水达标排放,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电镀废水处理场的电镀废渣应及时交与有资质的固体废物处置场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处置。拆除或闲置电镀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报经县环保局批准。

第二十条电镀废水处理场严禁未经县环保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与电镀企业或电镀作业场签订电镀废水处理合同等事宜。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自本办法之日起15日内仍未取得县环保局所颁发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电镀企业或电镀作业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将会同有关单位依法关闭该电镀企业或电镀作业场的生产性供水系统,待改正后再予恢复。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不按时缴纳电镀废水处理费的电镀企业或电镀作业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将会同有关单位依法关闭该电镀企业或电镀作业场的生产性供水系统,待改正后再予恢复。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电镀企业或电镀作业场,由管理办公室提请县环保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依法实施处罚。

第二十四条电镀废水处理场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擅自停运电镀废水处理设施,管理办公室按其停运的天数扣除相应的电镀废水处理费,并报请县环保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依法实施处罚。

第二十五条造成严重污染的电镀排污单位,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除按照国家规定征收两倍以上的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由县环保局处以罚款,或者依法责令其停业或者关闭。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由县环保局或者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实施前在龙水工业园区内已建成的电镀企业或电镀作业场的管理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并限自本办法之日起15日内依法完善有关手续和排污管网,并经县环保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生产。否则将依法责令其停业或者关闭。

环境监管制度范文2

1、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2、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

3、编制并实施环境保护和综合利用的规划、计划;

4、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和综合利用任务;

5、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保护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环境保护设施安全、稳定、连续运转,并对污染排放及环保设施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

6、负责污染源监测和环境保护统计;

7、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8、建立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并与经济利益挂钩;

环境监管制度范文3

一是完善环卫设施,夯实环境卫生管理基础。

城区环境卫生是一项公益性强、社会性强、政策性强的服务事业,大量组织管理工作属于政府行为,加大公共环卫设施建设力度,政府在环境卫生管理中起着主导作用。我镇落后的环卫基础设施,已不符合现代化城区发展需要。整个镇区无一处公共厕所,整条府前街无一个果皮箱,严重影响了我镇城区建设发展和卫生管理步伐,成了制约我镇城区建设的薄弱环节。因此,要最大限度地将环境卫生纳入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范围,逐步淘汰陈旧环卫设备,增加环卫配套设施,改善我镇环卫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大大提高城区形象和城区功能,为促进环卫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夯实牢固的基础。

二是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可以考虑成立环卫站,由物业办统一管理,负责全面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处置工作。对东起河辛路,西至西环路,北起二干渠,南至南环路的城区大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包括河辛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纳入环卫一体化管理,做到一日两扫,全天保洁。保洁做到“五净"(路面净、路边净、绿化带净、污雨水口净、沿路墙体净)。设立垃圾收集点,安置配套的密封垃圾收集箱,从根本上解决“垃圾死角”和“三不管”区域问题。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实现管理资源共享,减少环境污染和扯皮推诿现象发生,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卫生质量。也可以考虑采用环境卫生市场化运行机制,招用专业的物业公司承包,但必须建立相应的考核办法。

环境监管制度范文4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的保护工作也更加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对于环境保护的要求更是在不断的提高,一些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进行污染治理工程设施的配套建设。对此,我们也在基层的工作中发现,大多的企业在大型的建设过程中基本都实施了环境的工程监理,环保的工程设施基本都能够正常的运行,而其中一些中小型的建设项目就没有进行环境工程的监理,一些配套的环保设施的质量也得不到有效的保证,通过第三方质量监理,保障环境工程的质量以及相关的环保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

一、建立环境的工程监理制度具有的作用和意义

(一)环境工程在质量上的重要保证

环境的工程监理可作为整个工程监理工作的一部分,是作为项目工程的质量为主监理的一个补充,监理是由第三方承担,受到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根据合同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对环境的工程建设的承包方来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且通过建立一个严格工作制度,其中包括记录、报告以及例会等的制度。把环境工程中发生的问题及处理的结果记录下来,并且把相关情况通报给施工方以及业主,以此来保证环境工程的顺利实施和质量的要求。

(二)满足对环境监督管理方面的需要

目前对于中小型环境的工程验收最主要的是通过验收的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对于建设单位的提供方案、资料的审查,及参照环境的监测和监察部门事后的监督数据,而环境工程的质量是不是达到了环保的基础要求,是不是能满足项目的试运行的条件和环保验收的标准,是不是有权威的质量的监督报告和结论。通过建立这样的工程环境的监理制度,当环境保护的工作验收时,有第三方的监理机构提供出工程质量的报告和结论,来作为环境部门的验收依据,利于环境的监督和管理。

(三)符合环境经济和产业的发展方向

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大力的发展环境经济和环保产业,能够使政府部门把监督管理之外的工作交给市场运作,这是环保产业未来发展的总趋势。建立环境工程的监理制度,是环境保护和市场经济有效的结合,更是一种有益的尝试,符合环境经济和产业的发展方向。

(四)促使公众积极参与环保的工作

建立起环境工程的监理制度,能够使专业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参与环境工程的监督和管理中,更加有利企业规范环境的行为,也符合国家关于提倡公众积极参与环境的监督和管理的政策,促进环保公众参与的方面工作的开展。

二、在建立环境工程的监理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缺少法律法规的依据

环境工程的监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明确的法律和法规的相关规定,重大项目主要是依照环境影响的报告书批复来执行,一些中小型的建设项目通常没有明确的要求,这也就意味着相关的企业可以进行环境工程的监理,同样可以不去实施,就算是实施也仅仅可以依照环境的批复要求或者是企业自身的意识。

(二)企业对于环境工程的重视程度不够

环境工程常常是项目的主体工程中本文由收集整理的配套工程,质量如何,运行的是否正常,通常不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再加上建设需要先期的投资,运行之后还需要投入,在那些环境意识并不高的企业中,环境的工程质量根本得不到有效的重视。

(三)监理机构与人才上的缺乏

一般的项目在工程的监理机构以及人才上都比较充足,而环境工程并不同于一般的项目工程,除了要满足一般项目工程所要求的质量,还需要满足环保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怎样监督施工的单位按照环保工程的技术要求进行,这都需要有关的环保工程监理的人员进行解决,而同时满足了这两方面条件的监理机构以及复合型的人才目前还非常的缺乏。

(四)环境监督和处理力度不够

目前的环境监察的力量还非常的薄弱,管理的手段以及方法也不够先进,对那些存心偷工减料或者是不按照环保的技术规范进行实施造成工程出现问题的违法行为很难取证,无法做到及时的处罚或者处罚的力度不够,使得企业的守法成本过高,而违法的成本很低,违法的行为不能够根从根本上杜绝。

三、建立环境的工程监理制度需要采取的一些措施

(一)对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进行完善

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能够很有效的推动环境工程监理的制度进行实施,让政府的部门和企业都能有法可依,企业也能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制定完善的法律保障可以从以下的几个方面做起:

1.在局部的地区进行先行的试点,制定出地方性的法律法规,以点带面,进行逐步推广;

2.充实环保的“三同时”验收以及环境影响的评价等有关的环保制度的内容,制定出操作的细则,以便具体的操作;

3.修改和完善全国性的统一法律法规

(二)加强有关的宣传并且提高企业的环境意识

通过加强对于环境的宣传,尤其是对于已经实施了环境的工程监理的一些样板工程进行宣传,要是企业逐步的认识到环境工程的监理对于保证工程质量方面的重要意义,能够充分的理解,并且积极的支持和配合有关监理制度的实施,而且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主动的开展相关的环境工程的监理。

(三)加大环保监管的处罚力度

环境的监察部门应当加大监管的处罚力度,对不能够及时的通过验收或者有意将环保设施闲置的企业,尤其是对那些有意进行偷工减料及不按有关的技术规范造成环境工程出现质量的问题的行为,应当根据有关的法律和法规进行从严从重的处罚,通过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使企业逐渐的重视起环境工程的质量,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做好监理机构的准入和考核以及人员的培训

环境工程的监理机构和一般的工程监理的机构虽然有很多相同的性质,但是在技术的资质以及人员的素质方面还是有不同要求的。在推广环境的工程监理的过程中,对于监理机构的建立应当制定资质的准入和考核的条件,以避免那些不符合有关条件机构的进入。在监理机构的推广方面,可以在已有的普通的工程监理机构当中发展。监理人员在环保的培训方面是不可缺少的,人员的素质非常重要,在制动环境的工程监理的机构准入和考核的基础之上,应当通过对监理人员的环保培训,监理持证上岗的制度,以此保证监理人员的素质。

(五)规范工程的监理费用的行为

在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初期,为了能保证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两方的利益,避免因为工程的监理费用而造成恶性竞争进而影响了工程的质量,规范监理费用的行为也就显得尤为的重要。物价的管理部门应当在充分的调研基础之上,来做好测算,制定出指导性的监理费用的政策,以此保证环境工程的监理工作在有序的条件下进行开展。

(六)修订环保的验收程序

通过对环保验收程序的修订,环保的部门在验收的过程当中,环境工程的监理机构作为参加的单位参与到环境工程的验收中,并且要出具较为完整的环境工程的监理报告,作为验收的依据,环境的工程监理报告和竣工验收的材料一起装档备查。

环境监管制度范文5

关键词:环境监督 环境监督管理法律机制

一、环境监督管理的内涵及我国环境监管的体制分析

环境监督管理,又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是环境监督和环境管理的合称。它是指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有关国家机关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规划、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等活动的总称。其基本内容包括组织制订环境保护规划,对各行各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及其政策和立法进行协调,对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的活动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环境监督管理的主要手段是奖励和惩罚。对环境保护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环境保护法,造成环境污染破坏者给予惩罚。环境监督管理有一整套的制度和措施。我国的环境监督管理制度主要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制度和限期治理污染制度等组成。另外还有环境标准制度、环境监测制度、奖励综合利用制度等[1]。

我国在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实行的是统一监督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即;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他分工负责的部门,如;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开展科学研究,并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和海洋倾废污染损害的环保工作。另外,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市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城建部门、核安全部门以及海关等部门,也分别承担一定的环境监督管理职责。

二、完善我国环境监督法律机制的重要条件

首先,必须在国家的根本大法和《环境保护法》中,明确公民的环境权利。环境权是一种新的、正在发展的重要法律权利。有关环境权的经典定义来自《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宣言》:"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过尊严的和福利的生活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并且负有保证和改善这一代和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从大陆法系国家整体状况来看,对将环境权法定化以及如何去试行这个权利方面基本持排斥态度。但是如果这项权利不能够具体化以获得一种有效的救济途径,那么它在法律上就不能够进入实际的领域。而推进循环经济必须要解决产生与发展于社会经济生活本身、广泛而复杂的环境问题。因此仅有公法机制是不能完成对环境问题全面或全过程控制的,所以公民环境权利保护制度的确立,引入私法机制对于调动公民以及各种社会团体保护环境的主动性、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之一。因此,需要创新环境产权的法律制度,在法律上明确公民的具体环境权利、权利的确定方法和程序。同时,加快环境公益诉讼、失职责任追究等新型法律制度建设,调动公民维护自身及国家环境权益的积极性,以司法审判手段完善国家环境监督管理。

其次,整合和完善环境监督管理体制法律。目前我国有关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立法分散在各种法律、法规、规章甚至规范性文件中,由于不集中,各种立法之间难免出现重复和矛盾。为了完善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立法,应当制定一部综合性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法,确立环境监督管理部门的地位、机构组成以及各部门间相互协调、配合和监督的程序等。这是保障环境监督管理依法行政的必要条件。

(二)鼓励公众参与,积极发展环境保护团体等非政府组织

环境监督管理尽管"从表面上看,似乎可以理解为管理环境的行为。然而它实际上是人类管理自己作用于环境的行为的一种行为"。现代意义的公众参与意味着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让受到影响的各种利益主体参加,从而有效监督和制约政府的权力,弥补传统监督机制的不足。在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管理中,环境保护团体等非政府组织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关于我国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完善的构想

现行的环境监督管理体制从1989年建立到现在,已经暴露出许多弊端。因而,建立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应是我国环境保护法解决的首要问题。对此,环境监管体制的改革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制定综合性的环境管理体制立法

为了完善环境管理体制的立法,应当制定一部综合性的环境管理体制立法,确立环境管理部门的地位、机构组成、各部门承担的管理职能以及各部门间相互协调、配合和监督的程序等。

(二)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一个高规格、高权威且相对集中的专门性环境管理机构

根据2002年5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保行政管理体制考察团就环保机构及行政管理体制等对欧盟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进行的考察显示:环境部是欧盟各国和OECD 绝大多数国家的内阁组成部门之一。在各国内阁不断精简的情况下,环保机构的地位却不断上升。因此,提高环境管理机构的规格和权威是我国环保工作的趋势。如日本环境厅长官为国务大臣,该大臣兼任内阁有关环境问题的大臣会议主席,直接参与内阁决策;美国环保局长亦进入内阁,并对总统的决策产生直接的影响力。

(三)扩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建立一个真正的环境保护的统一管理和综合管理部门

现行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虽然名义上是一个统管部门,而实际上重点是对环境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管,对于资源管理则是由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的。应扩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职权范围,使其既对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又对资源的保护行使监督管理权。

(四)实行环保系统的垂直管理,破除地方保护主义

笔者认为,我们应该打破现在地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受到同级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双重监督的管理体系。国家环保总局虽然已经更名为环境保护部,并且地位有所提升,但是仍然没有实现环保系统的垂直管理。我们可以学习国外的经验,除了国家环境保护部作为最高统管部门以为,各个省、直辖市分别设立省环保局和直辖市环保局统一管理各个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

(五)消除不合理的机构设置模式

目前仍保留着"城建环保一体化"模式的地区,应尽快在条件成熟时设置独立的环保部门,以确保环境行政执法的独立性、权威性。其二,健全环保部门的内设机构,尤其是强化自然保护机构。其三,尚为二级局建制的地方环保局,应力求在地方机构改革中升格为一级局,以强化环境保护工作。其四,强化乡镇环保工作,遏制住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恶化趋势。一般认为,一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的现状直接反映着该国对环境问题的认识水平和程度,而环境监管体制通过为国家环境监管事务确定相应的规范,建立必要的制度框架,从而明确各类环境监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这些是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存在的前提条件和基础,为环境监管机构依法办事提供了相应的条件,也使得各项环境监管活动总体上有章可循。因此,这就为弥补环境保护政策、法制以及技术经济相对落后所带来的缺陷提供了较为充分的条件[2]。

参考文献:

[1]吕忠梅《环境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第139,140页

环境监管制度范文6

[关键词] 比色;数字化比色;数码摄影;色度值

[中图分类号] R318.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2)02(b)-0096-03

The interrelations of digital colorimetric values of the same shade tab obtained in different environments

WEI Bin XU Min CHEN Ling

Department of Stomatology, the First Affiliated Hospital of Fujian Medical University, Fujian Province, Fuzhou 350005,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interrelations of digital colorimetric (CIE) values of the same shade tab obtained in different environments. Methods First, the image of each shade tab of Vita 16 color shade guide was taken by a digital camera in the dark room and entered Abode Photoshop CS software. The CIE values of all shade tabs were collected and form a standard database. Then, in the daytime, in the clinic without direct sunlight with curtain close, placed A2 shade tab and each other shade tab symmetrically in the line and took photographs. After inputting each photograph, the CIE value of A2 shade tab was modified to its corresponding value in standard database. The difference between CIE value of each other shade tab in the photo and their corresponding value in standard database was assessed. Results After modified by using software, of 16 shade tabs, 63.89% of them whose color difference value was ≤ 2, and 82.78% of them whose color difference value was ≤ 4. Conclusion As long as the performance of camera is stable, setting keeps the same and light resource is bright enough, the CIE values of shade tabs can be stable. After modified by using software, color difference which could not perceived by naked eyes is 63.89%. Color difference which could be acceptable in clinical practice is 82.78%.

[Key words] Color matching; Digital color matching; Digital photography; Colorimetric values

口腔临床牙色采集目前有两种方式:肉眼比色法和仪器比色法。采用肉眼比色,很多因素会影响比色的准确性,不同环境条件会得出不同的颜色。使用仪器比色相对稳定,但现有仪器受各种因素影响,临床使用准确性还很低,主要用于实验研究,实际工作还只能作为辅助手段[1]。寻找一种稳定、可靠的比色方法成为口腔临床的迫切需要。随着数码照相技术的进步和普及,许多研究者在探讨该技术用于口腔比色的可能性。本研究意在探讨不同环境下所得到数码色值的稳定性及相互间的内在联系。

1 材料与方法

1.1 仪器和材料

Nikon D200数码相机;Nikon三脚架;台湾产数码相机专用环行LED灯;Vita 16色比色板;Nikon AF-S VR Micro-Nikkor 105 mm f/2.8G微距镜头;Abode Photoshop CS软件; NEC Packard Bell Easynote E4710笔记本电脑。

1.2 拍摄方法

用1R日进热凝仿生牙托粉制作7.00 cm×7.00 cm×0.15 cm平板背面加衬白纸作为拍摄背景底板,底板中央位置对称制作两个定位凹坑(安放比色片位置)。拍摄前用三脚架固定底板与相机间位置不变,镜头前缘距底板30 cm,取景器中央对焦点正对底板中央区。取下16色比色板各色片,依次放在底板中央固定凹坑上,在固定于镜头前的环行LED灯亮度全开下使用快门线各拍摄一定张数。

数码相机在所有拍摄过程均使用预存的白平衡设定(18%灰板,只有环行LED灯照明下拍摄现场取得的,并存储在相机中,每次拍摄时调用),色彩模式:sRGB,ISO:100,其他设定采用标准模式;光圈固定6.3,快门速度根据实验设定的拍摄场景亮度不同,先由相机自动测光系统测试,再选定一个合适的快门速度。图片品质选择最佳无压缩并以JPEG格式保存,每张图片大小约2 000 KB。使用快门线拍照,每张之间间隔5 s。

1.3 数据采集及处理

①拍摄场景一:在暗房内,拍摄时只有安装于镜头前的LED灯正上方供光。16色比色板每个色片依次放于底板右侧定位凹坑上各拍摄10张,每张间隔5 s。光圈固定6.3,快门速度1/125 s。②拍摄场景二:白天没有阳光直射的背光诊室,于房间中央区设置拍摄点,每个色片(实验色片)与A2色片(对照色片)并排对称放置在镜头中央位置(实验色片放在左侧凹坑,对照色片放在右侧凹坑,以保证不同色片拍摄时在画面上的位置相同)。打开镜头前的LED灯,每张色片各拍摄3张,每张间隔5 s。光圈固定6.3,快门速度1/160 s。③拍摄场景三:白天同一诊室,关闭普通窗帘,于房间中央区设置拍摄点,拍摄时其他条件和方法同场景二。

拍摄的所有图片均输入Abode Photoshop CS软件,以软件默认的RGB颜色模式打开图片。在图片放大率为33.33%下由坐标定位采集色片颈部1/3中点、中1/3中点,切1/3中点(左右中线偏左侧5 mm以避开中线高光区)共3点的RGB和Lab值。采色时使用采样吸管工具,采样点大小5×5像素。

1.4 实验方法

以场景一作为标准组,将每个色片的10张图片中同一点的RGB值和Lab值的平均值作为该色片该点的数据库标准值,建立16色比色板3个点的RGB和Lab标准数据库。以场景二和场景三中所拍摄的图片作为实验组,采集每张图片中两个色片的同样3个点的RGB和Lab值,并以A2色片的RGB值为调整依据,在“色彩平衡”对话框中通过滑动3根调色滑杆,调改RGB值,将在场景二或场景三中拍摄图片中A2某点的RGB值调整到与标准数据库中A2色片同点的RGB值相同,再采集与A2并排拍摄的实验色片的同部位点的Lab值。并将所得的值与标准数据库中同名色片值比较。如:场景二中,A1色片和A2色片并排拍摄的图片DSC-0408,采集本图中A2色片颈部1/3点RGB值,并通过“色彩平衡”对话框调整,将此RGB值调整为与标准数据库中A2色片颈部1/3的RGB值相同。然后再采集调整后的DSC-0408图中A1色片的颈部1/3点的Lab值,并将此Lab值与标准数据库中A1色片同点的Lab值比较,检验数值是否符合。考虑到拍摄光源环行LED灯亮度是从四周向中央逐渐减弱,光线在同一圆周线上,亮度基本相同[2]。因此调整时遵循同区位对称原则,即检侧颈部色度值时,校正A2色片颈部的RGB值到标准数据库中的A2色片颈部标准值,再读取实验牙颈部的Lab值;同样检侧切端部色度值时,校正A2色片切端部的RGB值到标准数据库中的A2色片颈部标准值,再读取实验牙切端部的Lab值。区位不对称,会造成数据差异,导致色差加大。本研究数据检验采用Lab数值色差检验方法,公式:ΔE*ab={(ΔL*)2+(Δa*)2+(Δb*)2}1/2。色差(ΔE*ab)是用数量来描述的两种颜色之间的差别,ΔE值越大表明颜色的差异越明显。Ecker等[3]认为,若ΔE

2 结果

场景一所拍摄图片,16片色片各拍10张,共160张图,每张图取3个位点共480个位点。取每色片10张平均值制作成16色比色板标准数据库Lab值(表1)和RGB值(表2)。从表1和表2可以看出,16色比色板各色系Lab具有一定规律,如A系中从A1到A4,L值由大到小,a、b值则由小到大,RGB值均由大到小。另外本实验中每色片连拍10张图片,同点Lab色值误差范围“L”值和“b”值=±0.5,“a”值=±0.25。同点RGB色值误差范围“R”、“G”、“B”值=±1。以色差公式计算,所有16色号同色号片十张中相互偏差最大的两张其ΔE*ab=1,在肉眼不能查觉的色差范围[3]。说明本数码相机色彩稳定性可靠。

实验组中所拍摄图片共60张,每张图取3个位点,共180个位点,经调整后色差公式计算,ΔE*ab ≤4的有115个位点,占82.78%,ΔE*ab ≤2的共有149个位点,占63.89%。见表3。

表1 16色Vita比色板在场景一中测定的Lab值

注:“L”代表CIE L*a*b*颜色系统中的“亮度”, 其值范围在0~100;“a”是由绿到红的光谱变化,范围在-120~120;“b” 是由兰到黄的光谱变化,范围在-120~120;“颈”指各色片颈部中1/3中点,“中”指各色片中部1/3中点,“切”指各色片切端1/3中点偏左侧5 mm位置;“颈L”即指色片颈部1/3中点的亮度值,其余以此类推

3 讨论

不同相机,同一环境所得图片不同,同一相机颜色本身也会有偏差[5]。数码相机要想在临床比色上应用,必须先解决图片的色彩的稳定性,这包括相机自身的稳定性、环境光线的相对稳定。光源方向也直接影响图片的L值,同一色片,在同样拍摄设定值下,同样亮度的光源方向不同,测的同点Lab值和RGB值均有很大差异,尤其是代表亮度的L值不同[6-7]。同一相机在不同拍摄设定下(白平衡、锐度、饱和度、光圈速度)图片同点Lab值不同,尤其是采用自动模式拍摄时会有很大差异。光线不足时,数码相机拍摄稳定会受到极大影响。本研究在拍摄时使用预存的白平衡设定,其他设定采用标准模式,固定了锐利度、对比度、饱和度和色相等,且由于使用数码相机专用LED灯配合微距镜头,在微距拍摄下其光线充足,基本排除了周围光线的影响,图片质量极其稳定。

目测比色法由于影响因素很多,尤其对没有接受比色专业训练的普通牙科医生,比色准确率很低。李智等[8]报道视觉比色准确率仅39.17%。从本实验结果看:使用数码相机在本研究拍摄条件下(临床工作环境内光线变化范围)所拍摄的数码图片,通过Adobe photoshop软件调整,可以将图片色度值还原到标准条件下的色度值范围,如以临床可接受的范围内(ΔE*ab≤4)计算,则有82.78%准确率;如以美国牙医师协会推荐以2作为衡量标准,则有63.89%准确率。两者均明显高于视觉比色准确率。随着数码技术的进步,这一数据还可以进一步提高。这为临床数码比色提供了一种可能:将比色片放在比色牙旁,进行数码拍摄,将图片输入Adobe photoshop软件,将比色片固定点的色度值调整到标准数据库中同色片同部位的色度值,再采集比色牙相同部位的的色度值,并与标准数据库中同部位各色片的标准值进行色差计算,查找色差最小值即为该牙颜色值,为临床提供一客观的参考。

由于照明光线的的方向、角度、位置明显影响采集点颜色信息值,在实验条件下可以做到色片放置位置和拍摄位置的恒定,保证每张图片接受的照明光线的方向、角度、位置相同,而在临床比色拍摄时难以做到位置的恒定,这给数码相机在临床比色的应用提出了挑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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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魏斌,许敏,陈凌.光源对色标数码色度值的影响[J].中国医药导报,2008,16(5):99-102.

[3] Ecker GA,Moser JB,Wozniak WT,et al. Effect of reprated firing on fluorescence of porcelain-fused-to metal porcelains [J]. J Prosthet Dent,1985,54(2):207-214.

[4] Douglas RD,Brewer JD. Acceptability of shade difference in metal ceramic crowns [J]. J Prosthet Dent,1998,79(3):254-260.

[5] 刘峰.比色方法及颜色信息传递[J].中华口腔医学杂志,2008,43(12):764-765.

[6] 程辉,郑明,黄常伟,等.三种常用比色板色度值的比较研究[J].口腔颌面修复学杂志,2002,3(1):22-25.

[7] Cal E, Sonugelen M, Guneri P, et al. Application of a digital technique in evaluating the reliability of shade guides [J]. J Oral Rehabil,2004,31(5):483-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