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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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经营模式

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范文1

【关键词】 农业机械 规模化 成效

1.农业机械规模化生产带来的成效

1.1农业生产成本大幅度降低

从吉林省白城市试点情况看,通过全程农业机械规模化生产,最直观的效果就是粮食生产成本大幅度降低,产量明显增加。各试点粮食生产成本平均下降650元/公顷,比传统耕作方法降低15%,增产10%,粮食成本平均为0.46元/公斤,大大低于吉林省的平均水平0.68元/公斤。

1.2农民增收效果明显

据统计,试点区域内农民年人均增收达到425元/年。更重要的是,由于实行了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节约了大量劳动力,为更多的农民脱离种植业,从事其他行业创造了条件,使农业收入结构由过去单一的种植业收入转变为种植、养殖和劳务等多项收入。

1.3促进了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的集约经营与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

农业机械化生产试点,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成立了不同类型的农业机械化经营服务组织,同时还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推进了土地使用权流转,有效解决了由于耕地分散经营,农业机械无法集中连片集约经营的难题。在开展农业机械规模经营的同时,还可充分利用这一载体,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信息、技术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生产和技术服务工作,与农业机械化实现了动态均衡对接,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农业机械化推动了农业产业化发展,一方面使农产品种植基地实现专业化和标准化,提高了加工原料的品质;一方面利用转移出来的劳动力,根据当地资源优势和特色,发展产业经营,发挥产业集群的作用。如吉林省长岭县三青山充分利用当地是省内外闻名的“粉条之乡”这一优势,依靠机械化延长了产业链条,提高了生产和加工效率,带动了产业发展。

1.4农业机械化可以产生“一变多”的裂变效应

“加减乘除”集中体现了农业机械化在增加农民收入中发挥的作用。一是实现了“加”。通过实施先进的农业机械化技术,提高农机作业质量,增加了土地的产出率,提高了单产,达到了稳产;二是实现了“减”。通过规模经营,减少了农机作业成本,减少了种子、化肥和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投入;三是实现了“乘”。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提高了农民组织文化程度,农业生产率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四是实现了“除”。在自愿的基础上实现土地连片种植和规模经营,大批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实现离粮、离地、离农和离乡,为农民外出务工,从事二、三产业生产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农业机械规模化生产亟待解决的三个关键问题

2.1土地问题

农业机械化建立需在土地规模化集约经营的基础上,只有土地连片,机械化才有用武之地。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研究解决土地流转问题,制定农民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分离的法律程序和操作办法,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入股、租赁、反租和授权经营等形式,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

2.2资金问题

农业机械化投入的主体是农民,最大的受益者也是农民,应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逐步建立农民和农机组织投入为主体,政府补贴为导向,多层次、多渠道和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在资金投入上要打破所有制界限,对各种经济形式的农机服务组织给予平等支持政策。

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范文2

【关键词】经营模式;信息化;发展模式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3-015-02

两型农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农业信息化是我国农业发展新阶段(两型农业)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国农业信息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农民素质不高、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网络成本较高、信息技术实用性差、农业信息服务体系还没有建立,但也面临这一系列的有利条件:有了信息迫切需求的社会环境;有了较好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有了农业信息化的人力资源基础;有了一批新型农业企业;建成了一定的信息技术支撑基础。就农业信息化的发展模式而言,叶波认为农业信息化建设方案和模式应重点发展基于Internet的解决方案,网上、网下服务相结合,重点解决信息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以智能化农业专家系统为突破口,因地制宜地开展农业电子商务;张向先则提出了农业信息化发展的三种模式。但是仍有大部分的农民采取传统的小农经营的生产方式,如何实现小农生产的信息化是当前需要面对的一个最为重要的问题,同时,规模经营生产是不可逆转的农业生产发展趋势,在小农经营向规模经营的转变过程中,信息化如何发挥其促进作用,实现两型农业的发展是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农业信息化建设一个必须要考虑到的问题。由此,文章以农业经营模式为基础提出我国两型农业发展背景下农业信息化发展模式的构想。

一、指导思想

在两型农业发展的背景下,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应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业现代化为发展方向,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提高农业信息综合服务水平为重点,加强农业信息化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快捷、优质、高效的新型农业信息管理服务体系,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资源共享、协作共赢”的农业信息化发展长效机制,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和“两型”社会建设融合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

农业信息化需要结合区域各自的农业以及农业信息化发展的状况,统筹规划,坚持地区系统性、发展模式系统性、技术供给系统性、服务体系系统性的原则。

(二)实用性原则

农业信息化需要坚持实用性的原则,包括发展模式要适应先阶段农业发展方式、技术供给要切实给农民带来实际效益、服务体系要切实为农民的农业经营服务。

(三)创新性原则

农业信息化要坚持创新性原则,积极探索农业信息化建设的体制和机制创新,以创新增加农业经营的活力,在创新中谋求农业的快速发展、谋求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农业信息化发展模式构想

目前,农业经营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小农经营模式,这是一种传统的经营模式,农户各自以分到户的田地为基础进行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自负盈亏;二是规模进行模式,这是相对于小农经营的一种生产经营模式,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将土地集中起来,进行统一管理,这种模式在农业发展过程中主要呈现出企业+农户的生产模式,企业将农村土地集中起来统一规划,农户为企业提供劳动力,获得相应的报酬。由此,农业信息化发展的模式也需要以这两种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为基础,文章也正是基于此提出农业信息化发展模式构想。(详见图1农业信息化发展模式构想)

(一)小农经营信息化模式

小农经营模式的主体是农户,由此,小农经营信息化模式的主体也是农户,而这就需要农户持有信息化系统的终端,一方面用于收集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原始数据,并将原始数据传输至农业智能信息系统;另一方面用于接收农业智能信息系统的处理方案,从而采取科学的生产经营方式。(详见图1农业信息化发展模式构想——小农经营模式)

小农经营信息化模式需要转变现有的以农业部门为依附的农业信息化发展模式,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业信息收集与处理方案接收的终端都是农户,从而使得现有农业信息系统的信息收集与处理方案接受终端为政府的情况得到转变;二是减少了信息传播的中间环节,现有的农业信息传播需要通过农业系统的农技推广部门进行传播,而小农经营信息化模式则将这一环节省略,直接将农业信息传播至农户,从而改变原有的信息——政府——信息的传播模式,实现信息——信息的传播。

诚然,小农经营信息化模式要求农民具有较高的信息能力,首先,农户持有信息化系统的终端,农民需要具备正确使用各类终端的能力;其次,农业生产与经营的各个阶段对信息收集的方式有所不同,这就需要农户具备农业生产与经营全过程中的信息收集能力;同时,在确保农业智能信息系统能够提供最优处理方案的前提下,农民需要具备按照最优处理方案严格执行的能力。

(二)规模经营信息化模式

农业规模经营模式的主体是企业,由此,规模经营信息化模式的主体也是企业,亦即企业是农业生产经营原始数据的收集者,也是农业智能信息系统处理方案的接受者,企业一方面将农业生产经营的原始数据收集起来汇总至农业信息系统终端,另一方面将农业智能信息系统的处理方案传播至雇佣农民(详见图1农业信息化发展模式构想——规模经营模式)。目前,各企业基本是各自引进农业智能信息系统,这改变了小农经营模式信息——政府——信息的传播模式。

规模经营信息化模式需要企业承担相当的责任,首先,企业需要承担农业智能信息系统引进是否适用的风险,因为农业生产和经营对自然条件十分敏感,农业智能信息系统很难说一定适用于企业集中流转过来的土地;农业智能信息系统的引进需要企业承当初始成本,而且由于农业智能信息系统存在边际成本递减的规律,致使企业引进的初试成本相当高昂;其次,农业智能系统引进之后,企业需要花费大量的人、财、物对其进行维护和更新,并对农民进行专业的培训:一方面,企业需要拥有一支信息化的专业队伍来保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农民对于农业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方案的执行仍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其进行培训。

(三)小农经营与规模经营信息化的关系

小农经营信息化模式与规模经营信息化模式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业智能信息系统的重叠;二是规模经营是小农经营的发展方向与趋势。

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范文3

一、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与模式的主要特征

所谓农业经营主体,一般是指直接或间接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的个人和组织。从我国情况看,改革开放前,就是;改革开放后,是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多种类型的经营主体并存,包括专业大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社区性或行业性的服务组织等。所谓农业经营模式,一般是指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规定各农业经营主体的权利关系的权利束,以及反映农业分工协作的生产组织形式,通过农业技术的改变实现最优的生产要素组合比例和组合方式。经营模式与经营主体密不可分,农业经营模式体现了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有机联系,不同的经营主体会变革孕育出不同的经营模式,需要根据国情和农情进行选择。

江苏农业经营主体与模式经历了不同演变和发展过程。一是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虽然也涌现出一些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甚至家庭农场,也有个别村依然实行集体经营的,但家庭经营一直是江苏农业生产的普遍主体。二是90年代开始的龙头企业的产业化经营。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户与市场对接的问题,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和流通业的繁荣,还有效解决了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但龙头企业与农户是两个不同利益主体,农民分享不到加工流通环节中的利润。政府一直试图调整利益分配格局,鼓励采取“订单农业”、“二次分配”、“入股分红”等办法弥补,但实际情况仍然不如人意。三是新世纪初开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经营。江苏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呈现出普通农户、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农业龙头企业共同发展的良好势头,推动了统一服务型、合作经营型、土地集中型等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纵观世界已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发达国家和地区,无一例外都实行以农户家庭经营为主、公司化经营为辅的经营模式。实践证明,家庭经营既适应传统农业的要求,又适应现代农业的要求,是当今世界农业经营最基本、最普遍的组织形式。从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来看,主要呈现三种农业经营模式:一是以日、韩、中国台湾为代表的“小规模家庭经营+农协(会)系统社会化服务”模式。二是以欧美为代表的“规模农场+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模式。三是遍布欧美的农业公司化模式。

经营方式的现代化是农业现代化的本质特征。我们要按照中央提出的“两个转变”方向和构建“四化”经营体系要求,针对不同地区经济技术条件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探索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而不是单一主体、单一模式一统天下,着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和江苏特点的农业现代化发展之路。

二、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模式

据农经年报统计,到2012年底,江苏全省纳入统计的17808个村(社区),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5104.1万亩,承包农户1288.4万户,户均3.9亩,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同时,全省累计流转土地面积2409万亩,占家庭承包面积的47.5%。这些数据表明:江苏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是农户,同时,规模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层出不穷。(1)专业大户,是从事某一种农产品生产、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专业种养水平的农户。目前江苏专业大户数量为23.5万户(经营规模50~100亩),占各类规模经营主体总数的81.5%。在当前经营规模下,专业大户偏向比较收益较高的园艺和养殖业。(2)家庭农场,是农民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经营,并以农业为家庭收入主要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前江苏家庭农场总数达3.4万家(经营规模100亩以上),经营土地363万亩,平均收入达到36万元,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共经营土地1308万亩,占全部土地集中型规模经营的63.5%。家庭农场有望成为粮食规模生产主力军,全省粮食生产家庭农场5931家,数量是园艺业家庭农场的1.4倍,规模越大,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就越多。家庭农场平均规模比较适度,大、中、小规模呈橄榄型分布。全省家庭农场平均规模为107亩,种植业家庭农场户均规模208亩,主要集中在100~500亩之间,又以100~300亩为主,5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占农场总数的比例仅为6.8%。(3)农民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业生产作业,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农地经营,以及与农业有关的技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物业经营等服务。目前江苏农民专业合作社6.14万户,实有成员人数955万户,入社农户数占全省农户总数的65.1%。(4)农业龙头企业,是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在开拓市场、创新科技、带动农户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影响号召力和示范引导作用,能够带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带动商品生产发展,推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企业。龙头企业通过自建基地、订单收购、委托生产、入股分红和利润返还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为企业生产建立可靠原材料渠道。目前,全省龙头企业总数达5447家,其中1285个龙头企业与各类专业村建立了紧密的产业对接关系,主导产业从业农户达155万户,占专业村农户数三分之二以上。

围绕地区农业产业特色和经营主体特点,各地顺势而为、因地制宜,在生产组织形式、土地经营形式、社会服务体系等方面做出积极探索,引导形成多种有效的经营模式,促进农业生产发展。(1)昆山种植大户及农地入股经营模式。全市成立119家农地股份合作社,入股土地面积18.4万亩,占承包地面积90%,政府对流转入股的土地给予较高的财政补贴,一般每亩每年400元左右。土地股份合作并不直接经营,而是承包给大户种植,全市有农业种养大户2200多户,种粮大户经营规模平均为138亩。(2)太仓合作农场集体经营模式。由村集体牵头成立合作农场100家,总经营面积18万亩,参与生产经营管理的人员1472人,扣除道路、沟渠、绿化等面积后,人均管理土地近100亩,按每亩管理费275元计算,人均2.7万元,以资金形式入社的一般给10%的保底分红,村级集体在农场的合作经营中增收6000多万元,村均增收60万元。(3)泗洪县石集土地规模流转整理经营模式。石集乡对农村土地进行全面平整,有组织地进行村庄整体搬迁复垦,整理6.6万亩耕地,将沟、渠、路、电等配套设施全部建设到位,流转给8家农业公司耕种,土地流转价格每年每亩850元左右,其中规模最大的一家公司流转2万亩生产优质稻米。同时,各村牵头成立农机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等,促进劳动力就业和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4)扬州市江都区宜陵整村流转经营模式。在试点基础上以村为单位,由村干部牵头,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全镇16个村土地流转全部到位,总流转面积25263亩,占耕地总面积84.2%。各村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出租,承租人获得几十亩至几百亩不等,最多的一家农机合作社租种1450亩。承租人基本是本镇大户、生产合作社,也有少数外省农民,90%的承租方仍从事粮食生产。农户土地流转价格按照每亩每年500斤稻子、50斤麦子标准与实物挂钩,外加政策性补贴,一般每亩收益近900元。(5)高邮市界首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成立水稻生产服务合作社,推行“服务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生产服务模式,实行统一供种、统一育秧、统一机插、统一管理、统一植保服务。经过8年运作,合作社会员已增加1400多名,“五统一”服务覆盖面积达到2.04万亩,占全镇水稻种植面积的60%,累计节省高强度劳动日90多万个,节约水稻生产成本8000多万元,水稻增产400万公斤,同时也让8000多名外出农民安心进城务工。(6)睢宁农村土地托管模式。成立各类农田托管服务组织近千家,托管面积达到40万亩。以综合性的粮食生产合作社或单一的农机、植保合作社为主体,在农户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由村组统一组织,农户代表与合作组织就服务具体议定内容与价格,政府管理部门参与制定服务标准,合作组织就某一生产环节或全过程开展统一的规范化服务,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托管模式。以水稻的全托管为例,合作社统一采购优良品种、集中商品化育秧、机械化插秧、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收获销售,使农户每亩水稻平均增产200斤,节支100元,增效400元以上。(7)农业园区平台经营模式。目前江苏已有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93个,实现了农业县(市、区)全覆盖。有的是政府主导型,如昆山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有的是企业运作型,如通州景瑞公司投资建设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有的是农民合作型,如东海现代农业产业园区。(8)畜禽养殖公司主导经营模式。畜禽养殖方式向适度的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方向转变,主要模式是规模养殖场独立经营;有的是规模养殖场合作经营;有的是“公司+农户”合作经营,如太仓温氏集团和常州立华公司;有的是全产业链经营,如中粮集团在东台等地设立公司。

江苏今后应大力培育以家庭经营为主的适度规模的经营主体,积极扶持各种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经营主体的规模绝不是越大越好,在大部分地区推进土地集中型规模经营也不是越快越好。在创新经营模式上要因地制宜地形成统分结合的多种形式,总体上可以归纳为农民职业化、经营适度规模化、服务社会化。要培育职业农民。按照市场经济劳动分工原理,逐步让广大农民解放出来,使农民成为一种职业,而不是身份。培育职业农民,引导普通农户扩大规模,逐步转变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或专业服务组织等,并鼓励职业农民创业,领办合作社和发展农产品流通加工,创品牌,拓市场,拉长产业链条,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经营者职业化。

针对当前江苏多数农村农业经营仍然是细碎弱小、分散的小农户生产为主的现状,要把推进多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作为重点。农业生产经营的适度规模化,既要避免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农民规模过小对农协(会)的过度依赖,又要避免土地过度兼并造成对农民利益的挤占。“适度”的基本要求,是要让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户收入达到或超过城镇居民收入的平均水平。以粮食为例,适度规模的下限是专业农户家庭经营收入与本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相当时的规模,上限是不突破专业农户最大投资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时的规模,最优规模是专业农户家庭经营收入与外出务工收入相当时的规模。据理论测算,以粮食生产为例,江苏家庭经营最佳规模为120亩。预计到2015年,伴随着城镇化的进程,全省农村劳动力人数约为324万人,耕地面积约为6900万亩。按照这一模型测算,如果全省全部耕地实行规模经营,仅需要农村劳动力142万人(57万户),需要转移劳动力182万人左右;如果全省65%的耕地实行规模经营,需要92万人(37万户),其余35%的耕地仍维持小户经营,需要劳动力219万人,这样农业生产吸纳了超过300万人的农村劳动力。到2020年,如果80%的耕地实行适度规模经营,115万人(46万户)劳动力从事规模经营,125万人劳动力继续小户经营余下的20%耕地,农业劳动力合计240万人左右。可见,农业经营规模并不是越大越好,在大部分地区推进土地集中型规模经营的速度也不是越快越好。到2015年实现统一服务型、合作经营型、土地集中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耕地比重达到65%,到2020年达到80%,比较符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符合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要求。

要大力提倡三种适度规模经营形式。适应江苏各地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推进的不同程度,主要是农民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实际情况,鼓励形成统一服务型、合作经营型、土地集中型齐头并进的态势,允许各地探索各种新模式,衡量的标准就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发展。当前,要特别注意避免一些苗头性的问题,比如要求经营规模越大越好、下指标搞行政命令推进土地集中、盲目引进工商企业大面积圈占农地等。关键是要结合实际,发展适宜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规模经营方式。要寻求统分结合的最佳结合点。实行农业经营主体与模式的有机结合,就是要因地制宜地形成“适度规模家庭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合理组合。家庭经营必须要适度扩大生产规模,加快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的转变,逐步提高专业化、集约化水平。社会化服务涵义广泛,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村供销和信用服务、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当然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本身也是经营主体,社会化统一服务要不断提高社会化、服务化程度。

农民职业化、经营适度规模化、服务社会化,一方面是伴随工业化、城镇化的长期发展过程,另一方面其具体形式随着地域特点、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而不同,在经营主体、经营模式上呈现出丰富多彩的样式。从当前江苏实践看,在苏南,各地城郊农村大都表现为土地全部流转,然后承包给大户经营,或者合作经营,如昆山、太仓、宜陵。而在苏中、苏北广大的农村,大都是在土地并不流转或不全部流转的基础上,形成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的形式,如睢宁、界首,等等。

三、培育主体与创新模式的主要对策建议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四化”经营体系的关键,创新农业经营模式是农业经营现代化的必然。积极推动农民的职业化、经营的适度规模化、服务的社会化,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上,要切实培育好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在创新经营模式上,要因地制宜,在家庭经营为主的基础上,探索统分的最佳结合。充分发挥统一服务与分散经营两个积极性,探索统分结合的不同样式。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农业经营模式的目的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发展,关键是要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让农民享受改革创新的发展成果。要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明确政府扶持导向;要完善经营主体协作的市场风险防范机制。

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合理流转。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农村土地经营规模扩大与劳动力转移同步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流向新型规模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生产的市场化、规模化、产业化和标准化水平。要加大流转补助力度;要健全流转服务体系;要完善流转管理制度;要探索农地制度改革。

加强对经营主体扶持力度。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农业产业化支持力度,在财政补贴、融资借贷、税费减免等方面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要确保农业新增补贴向经营主体倾斜;要加大税收支持力度;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要加大用地用电支持力度。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服务组织提供多种形式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要构建分工协作、运行高效的服务体系;要推广优质高效、轻简实用的农业技术和服务;要开展便捷高效、覆盖全程的指导服务。

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范文4

关键词:农村经济;发展探索;二元结构;农业招商

2016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在各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农村在各个方面的改革都能大步前进,并且有一定的发展前景。我国政府始终以促进农民的基础收入为目标,大力扶植乡镇企业,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创建一个充满活力的新农村,最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一、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农村经济要想能够稳健的发展就必须紧抓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农村的经济发展基础,物质需要是很重要的,但农村基础设施并不先进,这大大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道路建设落后,交通环境恶劣,农村道路明显少于城市,道路是农村与其他地方交流的重要媒介,发展农村经济必须要开通每一条通向城市的道路,物质条件永远是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因素,但是我国农村各大地区的交通都比较闭塞,道路建设十分落后,道路的承载能力满足不了发展需要,狭窄的道路目前只能满足现阶段的发展,无法像城镇那样发展与大型企业贸易的往来。其次农村的水电网络等也不健全,不能给农村的经济发展提供物质基础。网络通讯是保证农村人民获得即时讯息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农村的电力与水利发展质量还是偏低,这也导致了农村人民生活水平的低下,大大阻碍农村经济的良性发展。

(二)农村经济发展生产经营发展模式落后

农村经济发展滞缓最主要的因素是农村滞后的生产经营方式,农村生产经营方式普遍滞后,特别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先天不足。我国农村仍然受传统的生产经营模式影响,无法打破根深蒂固的小农经济体制。影响经济发展最根本的因素就是生产力,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往往无法超过高度集中的先进生产力,只有科学的顺应时展的生产关系才能促进经济的发展。农村一些工厂生产技术含量太低,农民素质水平也不高。

(三)农业结构单一

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的生产物资资料,农村的生产方式只是比较单一的种植业,没有复杂的农业体系。主要依靠单一的农业形式,林业发展不起来,没有引进先进的牧业,渔业水平低下,技术含量不足,更难形成一体化的农业发展模式。农村毫无特色的生产结构往往不能迅速发展,单一的农作物生产也无法打开市场,没有形成种植多样化、特色化农业生产结构,作物品种单一,经济发展陷入困境。

(四)农村市场不规范

由于农民素质整体不高,农村市场萧条,相关管理机制也不是很健全,市场管理松散,这不利于维持有序的市场秩序。农村政府缺乏对于市场交易的监管,交易活动往往会产生一些纠纷,从而造成市场交易的畸形发展。货品流通量低,资金难以形成快速流通,最终导致经济发展缓慢。

(五)农村资源开发利用率低

大多数农村的土地水源等资源都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农民能力有限一般也难以自主开发,因此农村在资源开发上还有一定的发展空间,由于水平技术有限,即使开发了一些资源也会因为效率的低下导致资源浪费。广大农民无法将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最终实现资源的经济利用价值。但是根据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多这一现象,农村基本人力资源还是无法得到充分开发利用。

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调整的措施

(一)增加对基础设施的投入

要想建立一个经济实力强大的新农村,政府必须加强对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进行调整,建立健全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机制,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建设,这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不可忽略的阶段。地方政府首先应该增加对建设资金的投入,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是保证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值得投入资金的。

(二)实现生产经营模式转变

在农村经济发展的第二阶段,地方政府应当就应该着手准备全面开发农村经济,进行农村生产经营发展模式转变,首先就应该制定可实行的发展方案,不搞面子工程,多做些实质性的改良,要想实现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就必须改变农村当前落后的生产经营模式,要不断学习城镇的发展方式,却不能一味照搬其固有的发展模式,要根据自身的发展状况学习城镇先进的模式,并将其加以利用,创建一个拥有自己发展特色的模式,实现农村生产经营发展模式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的转变,将以往一直坚持的传统农业发展成为具有时代特色现代农业,逐渐打开市场,打破以往固化的半封闭状态,加大与外界的交流与发展。根据小农经济的滞后性特征,逐渐引进小机械进行生产逐渐取代农民手动养蚕缫丝的经营模式,让农民全面摆脱以人牛耕田为主要生产工具的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模式,逐渐达到机械化、信息化的现代农业生产模式。最终实现现代化农业的生产关系。

(三)实行立体化农村经济发展结构改造

根据我国农村目前单一的经济发展结构,地方政府必须建立起一种立体化经济发展结构。根据各个农村目前发展的现状,因地制宜的实行立体农业改造,建造一种以农、林、牧、副、渔业一体化发展的农业体制。地方政府也要抓住机遇搞好具有自身特色的产业发展,注意对外宣传打响知名度,当然树立一个科学有效的农业发展模式也是实现农村经济立体化的必然要求。

三、结束语

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状况充分考虑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仅要把握发展形势,还要能够采取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方式,最终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作者:王浩欢 单位:北票市委党校

参考文献:

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范文5

1.农民收入太低,并且增长缓慢,农民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200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280元,是农民的2.94倍,1995年为2.47倍,1990年是2.03倍。且1998年农民来自农业的收入出现了20多年以来的首次负增长,当年由于农产品价格下降,农民的农业收入减少120多元。

2.农业生产规模小,全国农户户均耕地0.5公顷,中东农业较发达地区农户户均不足0.3公顷耕地,这样小的农业生产规模是导致农民收入较低其增长缓慢的根本原因,也是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

3.农村剩余劳动力太多,短时间又转移不出去。目前中国有4.69亿农村劳动力,其中农业劳动力为3.48亿,按现有农业生产力水平计算,农业生产只需要2~2.2亿,有1.2~1.4亿劳动力剩余。这么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必须转移出农业领域。

4.农业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不均衡耕地资源过渡开发利用,其他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严重不足。比如草地资源之开发利用60%,目前草原生产能力只相当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的15%、英国的5%、日本的0.8%,我国森林建设和林业发展更为落后。

三农问题实质

规模小而且分散的农业生产经营,是“三农”问题的最大症结。首先,是农民收入水平低、增长缓慢的根本原因。由于农户农业生产规模太小,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的收获物,交够国家的、留下口粮后,所剩无几。其次,分散细小的农业生产经营规模,也严重地阻碍了农业现代化发展。农业现代化发展包括农业生产手段的现代化、经营方式的市场化以及农民和农村的现代化三个方面。在分散细小的农业生产经营规模下,农民没有能力进行现代化农业生产手段的投资,也没有足够的农产品走向市场,没有足够的资金和动力来教育子女以及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农业生产技术水平。

1.扩大农户的生产经营规模,根本措施是加快农民向城镇转移,其他一切措施都要在这一措施的基础上才能发挥作用。首先,要彻底放开户口,变阻碍农民进城为鼓励农民进城,不断减少农民数量;其次大幅度降低农民进城的成本;第三是积极调整农村土地政策,促进土地使用权转让。

2.减少农民数量,实现农业规模经营。我国农业人口众多,是由于长期割裂城乡关系、封闭城市、城镇化发展缓慢、农村人口无法向城镇转移造成的。城镇化不仅仅是城市和工业发展的问题,更关系到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随着城市大工业和第三产业迅猛发展,不断吸引农村人口到城市就业,农村人口减少,农业生产规模扩大,不断运用城市大工业提供的先进生产手段,不断推动农业走向现代化。

3.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农产品质量。当前我国农产品品种结构存在着三多三少:低档农产品多,高品质农产品少;植物性农产品多,动物性农产品少;谷物类产品多,豆类产品少。由于农产品结构不理想,虽然已经基本解决了人民的温饱问题,膳食中提供的热量也已经满足,但蛋白质营养仍然不足。营养学研究表明,一个成年人每天所需的蛋白质营养应在80克以上。蛋白质是构成生命的主要物质,是人类生活的最主要营养成份。不同食物的蛋白质营养含量差别较大:谷物类食物的蛋白质含量较低,在10%左右;豆类食物的蛋白质含量在35%左右;肉类(瘦肉)的含量在20%左右。

4.现阶段农民增收困难,是农业和农村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现实反映,也是城乡二元结构长期积累的各种深层次矛盾的集中反映。在农产品市场约束日益增强、农民收入来源日趋多元化的背景下,促进农民增收必须有新思路,采取综合性措施,在发展战略、经济体制、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上有一个大的转变。

所以,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要千方百计保护农业,应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第一、为农业发展提供公共产品,比如水利、土地等基础设施;科技和教育等先头产业,近现代以来,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科学技术为农业带来了新的希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是改良土地、兴修水利、改善气候状况;农村村政建设等。第二、稳定和开拓农业市场。比如鼓励农产品出口,制定农产品价格政策和政府收购农产品,控制和改善农产品供给;第三、对农业基础性和外溢性的补偿,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以及信贷优惠。第四、农地制度改革和创新。第五、补救性保护农产品储备制度。农产品是战略性物资,必须有足够的储备。

妥善解决好三农问题,是我国当前发展中的大事。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在本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如果广大农民不能进入小康,就难以实现全面小康。“三农”问题不能靠局部性、临时性的措施解决。只有发展生产力,解决二元结构矛盾,加速城市化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才是根本之路。实现小康这个奋斗目标,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

当前,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机制——农业产业化已在中国广大农村如火如荼地进行。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农业产业化能否顺利进行,关键在于所选择的发展模式是否切实可行。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探索出一条适合其实际情况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更具现实意义。

我国各地在农业产业化实践中所采用的模式形态迥异,但这些模式大多没有超越纵向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这两种基本经营模式。纵向一体化经营模式将农业生产各个环节紧密联结起来,延长了农业产业链条,拓展了农业的活动界域,但经济欠发达地区并不适于采用农业纵向一体化经营模式,因为这种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龙头企业”带动,而目前我国广大经济欠发达地区要想培植出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龙头企业”是不现实的;农业横向一体化经营模式主要通过将分散的小农户组织起来,建立形形的农户组织来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这种模式简单易行,因而在很多地区被采用。但是这种经营形式也存在一定弊端,即这些组织的建立是较松散的,没有严格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缺乏相应的经营资本金,缺少政府或相关机构的监管和协调,因此这种模式也不适用于农业基础薄弱、农业抗风险能力低下的经济欠发达地区。

为尽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农业产业化,经济欠发达地区应广泛汲取农业纵向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经营模式中的积极因素,全面考虑自身条件和特点,构建适合本地区的农业产业化模式。笔者认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可以尝试采用“政府+企业+银行+农产品销售经纪人+农业协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户”的多元型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以此来弥补其在资金、人才、管理、技术等方面的不足。

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范文6

(一)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及问题

1.农业保险尚未摆在应有的地位。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仍然依附于商业性保险公司――PICC,保险业务份额小,经营状况不佳,经营主体和经营模式单一,没有针对农业生产特点与实践设计相应的保险办法,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

2.现有农业保险范围小。农业风险生产面临着自然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及政策风险等方面风险。但是,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险种却不足30个,我国农业保险仅局限于自然风险的管理,且自然风险管理中又以灾害救济为主,其他几种险种尚未顾及。这种状态远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建设的需要。

3.农业技术风险与市场风险脱节。目前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只负责技术问题,而对采用新技术可能发生的追加要素风险、新技术应用的市场风险与技术效益没有直接挂钩。技术推广者不承担市场风险,农业生产经营者成为风险的主要承担者,这直接造成农民对新技术持观望态度。

4.市场风险管理效率不高。主要表现为农产品保护价格制度尚未走上法制化轨道,保护价缺乏连贯性,波动幅度较大;而与此同时,农业生产资料最高限价制度由于政府不对厂商实施价格补贴,实际上难以推行,使得市场风险实际上仍由农业生产经营者独自承受。

5.商业性保险费率高、承保范围小。商业性保险由于受财力限制,灾害救济数量有限,保障水平低;且收费费率高,自然灾害救济的效率低。

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使得一方面,保险机构因农业保险的经营状况欠佳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由于农民成为农业风险的最大承受者,严重影响了农民对农业投入、新技术应用和走向市场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条件得不到根本性改善,农业技术难以推广,农业机械难以普及,农业小农经营方式难以改变,严重影响了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

(二)完善我国农业保险金融体系

国际、国内开展农业保险的实践经验表明,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物品的性质,如果完全实行商业化经营模式,必然导致市场失灵。应把政府主导下的、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混合经营”的模式作为我国农业保险的主导形式。在具体制度方面,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建立、健全农业保险管理的法律法规,使农业保险管理活动走上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市场经济,法制先行。中国应该尽快出台《农业保险法》,用具体、明确的农业保险立法来约束政府及农业生产经营者经营和参加农业保险的行为。要科学地制定出一个符合国情的、适合农业生产实际的、有利于调动各方投保积极性的、可操作性强的,包括险种、费率、定损标准等在内的农业保险条款体系。从而建立起以农业保险为主,灾害救济为辅,自然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有机结合的农业保险管理制度。

2.改革现行的农业保险经营体制,建立以政策性的国家农业保险机构经营为主,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为辅的保险体制。一是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开拓政策性农业保险。以防范、躲避、减少风险为目标,也可委托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政策性保险,政府给予补贴。二是搞活商业性农业保险。允许以单项险种为主要经营范围,打破独家经营局面,引入竞争机制,降低保险费率。三是建立农村保险互助合作社,按合作社原则,采取入股方式筹措保险基金,建立独立核算、自主经营、民主管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辅以政府扶持的农业生产经营者互助互济的自我服务性、群众性保险组织。四是建立农业再保险市场。通过再保险,使各保险组织本身也成为被保险的对象。

3.完善灾害救济制度。要科学划分自然灾害等级,研究制定自然灾害等级的指标体系,作为确认受灾救助的依据;建立与现行财政、税收制度相适应的救助经费比例分摊机制,加强经费使用监察;提高救济工作的透明度、公正性及效率,依法严惩挪用救灾款物的违法行为。

4.逐步建立农业技术风险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农业高新技术应用风险储备金制度;二是开办农业技术应用保险,把不确定的风险损失转为固定的保费支出;三是建立技术经济合同制度,使参与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承担技术风险;四是提供完善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

二、利用期货市场规避农产品市场价格风险

(一)目前我国规避农产品价格风险采用的方式及问题

目前,我国规避农产品价格风险主要采取的是以“公司+农户”为表现形式的订单农业方式。订单农业是农业各经营主体在实践中摸索出的符合市场规律的一种适合农村经济发展需求,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形式。这种方式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解决农产品卖难,以及提高农业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等方面效果明显。然而,订单农业在发展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例如,订单农业的价格风险缺少有效的转移渠道,它只能在企业和农户两者之间转移,很容易导致在订单到期日某一方因市场条件变化而毁约。而且,由于农产品流通过程中信息不透明,订单价格的确定缺乏参考依据,农民较难获得较高的收益。此外,订单农业的数量和规模有限,农民的收入比较低。

(二)稳步发展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

订单农业中的问题通过订单和期货市场的结合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主要原因:一是期货市场可以有效地转移订单农业的价格风险。因为期货的价格发现功能可为订单农业提供参考价格,而且期货市场集中了众多的投机者和套期保值者,市场风险可以在大量的市场参与者间进行重新分配。同时,期货交易的保证金制度,保证了交易双方都不存在违约风险。二是通过期货市场可以提高订单农业的履约率。利用农产品期货,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一方面可以根据市场上规定的质量和合适的价格采购农产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另一方面又可参与套期保值业务,锁定生产或经营的成本,转移订单风险。所以,我国应稳步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引导农户利用期货市场规避农产品市场价格风险。

近年来,全国许多地方在利用期货市场促进农民增收,规避价格风险方面已经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模式,主要有河南延津“订单+期货”模式和黑龙江“期货信息指导产销”模式。

1.“订单+期货”模式

所谓“订单+期货”,就是在“公司+农户”的基础上,在保障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期货市场转移价格风险的功能,规避粮食企业经营风险,确保优质大宗粮食订单履约而发展起来的一种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

当前我国农民普遍面临着这样的窘况,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方式显然不适应市场经济大流通、大市场的要求,简单的订单农业又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弊端,而农民较低的文化素质和薄弱的经济实力又制约了农民直接参与期货市场。在这种形势下,由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订单,利用期货市场对订单商品进行套期保值,规避价格不利变化的风险,带领农民间接参与期货市场,从而实现农民增收,就成为一种现实的选择。

河南省延津县“订单+期货”模式的具体做法是,在县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下,县粮食局下属的金粒麦业有限公司,发起成立了全县小麦协会,通过400多个中心会员(中心会员以行政村为单位),向全县10万多农户实行供种、机播、管理、机收和收购“五统一”,以高于市场价格0.05分/斤~0.06/斤与农民签订优质小麦订单;同时粮食企业――金粒麦业有限公司通过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在小麦种植或收获之前,就卖到期货市场,并根据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收入情况,对参与订单小麦的农民,进行二次利润分配。“订单+期货”的经营模式,在延津县取得了多赢的效果。一方面,它使农民生产的小麦适应了市场的需要,且卖出了好价格,农民收入有了可靠保障;另一方面,小麦龙头企业在与分散的农民签订小麦种植订单的同时,通过小麦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规避了经营风险,确保了订单的履约。

2.“期货信息指导产销”模式

黑龙江省的“期货信息指导产销”模式主要包括以下措施:一是建立黑龙江农业信息网大豆专网。专网设有分析预测、农事农情、相关政策等栏目,并与黑龙江天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合作,开设了期货专栏,每天大商所大豆实时报价、进口到港报价、国内外新闻以及大豆食品、大豆区划、品种介绍等相关信息。同时,在网上开展期货市场操作指南、期货常识等知识的普及。受到农民和产销大户的欢迎。二是及时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2003年入秋以后,国内外市场大豆价格节节攀升,大商所提供了大豆期货价格涨至3000元/吨的信息,但豆农对豆价并不了解,现货商反而压价收购。为了发挥期货信息对大豆销售的引导作用,让农民抓住增加收入的绝好时机,黑龙江省紧急运作了一次特快信息服务:黑龙江电视台在10月12日晚间新闻节目中,破天荒地播放了长达5分钟的大豆期货市场行情分析,邀请期货公司的专业人员和黑龙江省大豆专家介绍期货市场动向,10月13日,《黑龙江日报》、黑龙江农业信息网、大豆网等也集中向农民传递了这一最新信息。通过这种方法黑龙江省的粮食部门引导农民通过订单方式于大豆播种前在期货市场高价卖出大豆。粗略估计,及时的大豆信息服务至少使黑龙江省600万吨大豆增收数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