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1

[关键词] 食品安全法;农村食品安全;法律监管

《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全方位构筑了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屏障,标志着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框架的确立,其理顺了监管机制、明确了生产经营者社会和法律责任、统一了食品安全标准,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召回等制度,有力规制了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为推动食品行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但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受食品企业规模普遍较小、运营不规范、人员素质低、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等诸多因素影响,《食品安全法》在农村地区尚未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一、农村食品安全现状

1.食品生产条件差

农村食品生产企业多以家庭式小作坊形式存在,生产规模小,设备简陋,人员素质低,生产、卫生和仓储条件差,无证经营现象突出,“脏、乱、差”现象明显,“三无产品”大行其道,很少有企业能达到《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食品安全生产标准,食品质量毫无保障。这些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的食品,虽然质量难以保障,但往往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且价格低廉,很受当地群众喜爱,具有广泛的发展市场。

2.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安全意识薄弱

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受文化水平偏低、信息传播不畅、食品安全及法制知识宣传不到位等因素影响,农村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较为淡薄。食品生产者受利益驱使,为降低生产成本,采取一切办法规避法律规定,根本不注重食品的安全性。广大消费者由于缺乏食品质量鉴别能力,并受经济条件影响,选购食品时采取价格先行原则,价低质次食品在农村很有市场,存在严重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当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于缺乏维权意识,加之维权成本较高,农民一般不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的发展。

3.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

一方面,由于农村食品生产企业分布于地袤广阔的农村,其具有分散性、隐蔽性、不稳定性和流动性,无证经营现象突出,食品安全监管点多线长,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另一方面,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管人员编制少且多为兼职,监管人员素质普遍较低,食品安全监管设备落后,严重制约了食品监管职能的发挥。同时,由于城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假冒伪劣产品大量流向农村,也加大了农村食品监管的难度。

4.有关食品安全政策法规落实不到位

国家虽然颁布了一系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但受各种因素影响,相当政策法规难以得到有效贯彻实施。一是农村食品企业规模小、经营不规范,监管难度大。二是部分政策对农村食品企业而言要求过高,操作性不强,难以执行。三是农村食品政策法规及相当知识宣传不到位,食品生产经营者缺乏相关知识。四是农村食品监管人员本身素质不高,对相关政策一知半解,影响了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食品安全法》在农村地区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监管体制难以理顺

《食品安全法》的一项重要成就就是进一步理顺了食品监管体制,其设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高层议事机构,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食品安全分段监管模式,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及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卫生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职责,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实施监管。但在农村基层,受机构和人员编制限制,部门权限交叉、职责不清,部门协调性差,多部门监管等于没有监管,出现问题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监管效率低下。

2.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标准落实难

农村食品生产企业具有规模小、分散、不稳定等特征,无证经营和“三无”产品盛行,企业经营极不规范,监管部门很难对其进行有效监测。农村的蔬菜、水果等基本上都是农户自产自销或自给自足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等的安全性、用量等均无统一标准,只要能增产农民就敢用,安全性根本不予考虑。加之农村食品种类繁多,产品质量差异性较大,因此《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在农村地区的可操作性极差。食品企业经营不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经营者素质低、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淡薄等,加上监管力度不足,致使食品安全标准在农村地区也难以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3.许可证制度落实难

农村多部分食品经营户都是趁赶集或农闲在集市上摆摊设点卖些凉皮、糕点等自产的特色食品,没有固定的经营地点和时间,工商、卫生等部门要对经营者发放许可证基本不可能,除了极个别上了一定规模的食品经营者有许可证外,农村绝大部分食品企业是无证经营。因此《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对农村食品经营者来说影响不大。

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落实难

一方面,农村绝大部分食品经营者安全意识淡薄,食品生产都是自己自行操作或雇用几个亲戚朋友,或者从附近雇用村民,根本没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安全培训的概念。即使意识到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重要性,也因检查成本问题而尽量回避。另一方面消费者同样缺乏卫生安全意识,只关注食品的价格和外在品质,而不注重生产环节问题,因此应有的监督作用也难以发挥。

5.问题食品召回难

首先,农村食品企业规模小、利润薄,食品经营者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加之很多食品为“三无”产品,因此,即使发现食品有问题也普遍默不作声,而不会主动召回。其次,食品销售对象分散而不固定,销售对象大多没有任何联系方式,问题食品召回难度较大。再次,农村地区食品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执行力度差,也纵容了食品经营者回避问题食品的召回。

6.经营者责任追究难

一方面,农村食品经营者大多无固定经营场所,隐蔽性和流动性较强,无证经营和“三无”产品盛行,均成为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的主要障碍。另一方面,农村消费者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淡薄,当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于不知如何维权、维权成本过高等原因,很少有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因此,《食品安全法》严厉的惩罚性赔偿制度难以对农村食品违规经营者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

三、政策建议

1.加强宣传培训,全面提高农村食品经营者及消费者安全意识

一是做好地方党政领导的宣传,争取地方政府对农村食品安全的重视和支持。二是加强对农村食品监管人员的宣传、培训,增强其责任意识和执法能力。三是注重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宣传培训,促进其依法合规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四是重点加强对农村消费者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维权途径、食品质量鉴别常识等宣传,充分利用农村赶集、重大节日等有利时机,通过现实案例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活动,全面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安全意识,促使农民的思想由过去单纯的“吃饱”向“吃健康”转变,为有效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状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有针对性地对《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细化完善,提高其在农村地区的可操作性

《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均是以城镇规模较大、经营规范的食品企业为客体,而对农村地区规模小、经营不规范的食品企业及农民自产自销的食品而言,则明显“水土不服”。建议在坚持《食品安全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紧密结合农村食品市场实际情况,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机协调配合,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作出特殊规定,适度降低有关制度的执行标准,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司法制裁力度,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法》在农村地区的可操作性。

3.理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在缺乏市场规制的农村地区,政府规制本是市场失灵问题有效解决的必然手段,但在我国越到基层部门职能分化越模糊,行政职能越弱,在乡村一级,由于部门设置不完善、相互之间职权分工不明确,大大降低了政府监管效能。建议注重发挥政府在食品监管中的主导作用,改变以往农村地区由多部门分工监管的局面,在农村乡镇一级建立一个专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对农村农产品和食品工业实行一体化管理,对农村食品进行“从地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建立起职责明确、运转协调、综合高效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4.整顿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乡镇政府及村民委员会要切实负起责任,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小作坊和“三无”产品,扶持有一定规模的正规企业做大作强。二是引导建立乡村食品超市和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配备驻村食品安全监管员,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有关规定,落实市场开办者、摊位出租者的责任,促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采进货检查记录制度等的落实。加大对违法违规者的惩处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依托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建立食品经营企业的信用档案,并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便于形成多部门监管合力。三是定期对农产品进行安全抽样检查,并加强对农民有关化肥、农药等安全使用知识培训宣传,保证农村食品安全。

5.加大投入,全面提高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在整合农村现有食品职能部门监管资源的基础上,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专项投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硬件建设,改善办公条件,配置食品安全监测仪器等执法装备,提升食品风险监测能力,实现食品安全管理从“事后控制”向“事前预防”转变。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将高学历、高素质人才引入执法队伍,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制度、食品检测方式等知识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行政能力,切实提高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参考文献

[1] 贾敬敦,陈春明.中国食品安全态势分析[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

[2] 陈锡文,邓楠等.中国食品安全战略研究[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

[3] 罗天雄,周建平.食品安全的现状、对策与管理[J].现代农业,2006,(5)

[4] 李长健,江晓华,王锐.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困境与对策[J].法治论丛,2006(3)

[5] 杜钢建.关于制定食品安全法的若干问题[J] .太平洋学报,2008(2)

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2

关键词:食品安全;责任;监管体系

随着科技进步,社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企业生产的食品种类也越来越多,食品安全也变得越来越严重,近年来,关于食品安全的一些词汇可谓家喻户晓,如“毒奶粉”、“三聚氰胺”、“苏丹红”、“地沟油”、“染色馒头”等等。“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同时还影响社会的长治久安,理应得到高度重视,但是出现的种种食品安全问题却常常让人们非常失望,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不规范。那么,我国一些食品安全监管究竟存在哪些问题呢?为此,本文对这一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主体缺乏责任意识

食品安全监管应秉承科学发展观,建立科学的监管理念,并将这种理念运用到工作实践中。然而,实际工作中,监管主体对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缺乏责任意识。主观上,监管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对食品安全事件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客观上,存在多头监管的现象。当多个部门在职责上存在职能交叉时,出现问题后容易发生互相推诿责任的现象。监管职责不清,增加了追究责任的难度,从而导致多个监管部门却起不到监管的效果,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方式缺乏科学性、系统性。

(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不够完善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虽已形成了一定的制度体系,但尚不完善,仍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与1995年出台的《食品卫生法》相比更趋完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法律条款笼统而缺少细则、法律体系不严谨而存在处罚漏洞、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偏弱、行政问责制尚未法制化等等,这样就使食品安全监管的效果大打折扣;其次,食品安全标准制度仍需要进一步规范。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制度虽在不断规范中,但由于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导致一定问题的存在。如标准的时效性差、不够全面、交叉重复现象严重等;最后,食品市场的准入制度和召回制度仍存在一定缺陷。虽然近几年来,我国食品市场的准入和召回制度一直在不断完善之中,但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表明,我国食品市场准入和召回制度仍无法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具体说来,包括市场准入的审核形式化,把关不严;市场准入制度中产品分类不细致;食品召回体系不完善,同时缺少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等等。

(三)食品安全监管技术相对落后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除了需要健全的法律、制度外,还需要先进的技术手段。但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技术还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尚处于起步阶段,检测水平低、检测标准及方法缺失、检测门槛高,从而导致了“检不了”、“检不准”和“检不起”现象的发生;二是食品安全信息体系不健全,主要表现为信息不对称问题、信息反馈不到位问题等。食品安全体系的建设不仅是制定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依据,同时也为食品安全的监督执法提供支撑,因此尤为重要。食品安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得到重视和解决;三是HACCP体系的实施在我国尚不完善,主要体现为运用流于形式、实施行业有限等。HACCP体系主要作用是控制食品中由于物理、化学及微生物造成的危害,是目前被全世界认可和接受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虽然该体系在我国已经有了较快速的发展,但对该体系的认识还存在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四是食品风险监测及评估体系不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指分析评估影响食品安全的相关因素,采用定性或定量方法描述风险特征,在考虑相关影响因素的情况下,通过一定的措施来实施风险管理,将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之内。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评估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不断的努力和完善。

(四)食品安全监管环境尚待改进

食品安全监管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环境中,社会环境的好坏影响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与否。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外部环境完善程度还不够,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食品市场上市场失灵问题严重,体现为信息不对称、外部性、公共物品属性等。其中,食品市场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不对称;二是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不够完善,主要表现为企业信用意识薄弱、未实现信用资源共享、惩罚机制不健全和法律保障缺失。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不完善,使得部分不法企业有机可乘,为追逐经济利益而埋没自己的良心,生产不安全的食品;三是社会监督还有待不断推进。食品安全问题不能仅仅依靠政府,而是要依靠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监督。但我国的社会监督还很薄弱,给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困难。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监管不仅关系到食品安全领域,同时还会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产生影响。所以,加强食品的安全监管、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非常重要。

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建议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

(一)明确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主体

食品安全监管主体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解决了食品安全监管主体自身存在的问题,才能促进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解决。本文认为可以从下面两个方面来加以解决:一是在主观上要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识,真正将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纳入监管部门的责任范围之内;二是在客观上要做到权责分明,切实解决监管交叉或监管空白问题,努力做到权责明晰,履行好各职能部门的社会服务功能。为此,政府应将监管职责明确落实到每一个监管单位,厘清监管者职责,做好相互分工合作,保证监管工作的协调与高效。

(二)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因此,必须结合中国食品市场的具体情况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制度建设,并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具体说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要完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2009年6月1日正式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在调整范围、执法主体、监管职责等各个方面都已更趋完善、全面,针对性也较强。但该食品安全法只限于强调制裁,关注事后补救,而忽视了事前的预防、事中的控制及相关综合管理等方面问题。因此,充实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是十分必要的。同时,我国可以借鉴国际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的成功经验,使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更加严密可行。此外,应适当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增加其违法成本,同时,对相关渎职人员进行行政问责。

2.要规范食品安全标准制度。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仅能够辅助食品安全法的实施,还能够有效解决标准间的重复交叉等问题,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建立符合我国食品市场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首先要保证标准的时效性。现代社会经济迅速发展,食品安全标准只有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俱进,才能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进行;其次,要坚持标准的全面性。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应能涵盖食品安全问题的方方面面,最大限度的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最后,标准间要避免交叉重复问题。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能够有效避免多标准引起的交叉重复问题,从而真正发挥保护食品安全的作用。

(三)建立高水平食品安全监管技术体系

高水平的食品安全监管技术可以为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进行提供技术支撑。首先,要营造一个成熟的食品安全检测环境。具体包括:检验检测机构的设置、检验检测资源的整合、检验检测投入的增加以及自我检测能力的提高等;其次,要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制度,使信息网络更加透明化。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应不限于让监管部门知悉,也要让广大消费者了解。因此,应构建完整的食品安全信息监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标识制度;再次,要落实HACCP制度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运用;最后,要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完善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有利于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营造一个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环境

食品安全监管的高效运行,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努力,也需要社会各阶层的相互配合,同时还与社会经济水平的高低、信用体系的完善程度密切相关。因此,有必要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利用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鼓励消费者积极主动监督食品市场,并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的自律功能。另外,要加快建设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步伐。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归根结底就在于信用问题。所以为了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必须建设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具体做法有:在全社会倡导以信用为中心的核心价值观;运用法律武器保障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有效建立等;通过一些措施来保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全面推进。

三、结束语

食品安全关乎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也对整个社会的长治久安具有重大影响。近几年食品安全事件的频繁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要想保障食品安全,必须依靠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根据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现状,我们首先要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监管意识,保证监督主体不缺位,有效发挥监管主体的积极作用;其次,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避免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方面存在漏洞,并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最后,要解决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技术问题,努力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外部环境。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尚处于起步阶段,距离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相信经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必将日臻完善。

参考文献:

1.王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重在落实[D].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08(9).

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3

关键词:食品安全;综述

中图分类号:TS201.6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5月7日

食品安全问题是个国际性的问题,由于它直接关系到人的身体健康,因此对于食品安全的研究也由来已久并逐渐往更高层次发展。但是随着世界各地食品安全事件的时有发生,使得公众对食品安全管理的关注达到一个新的层面,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一、国外研究状况

国外对于食品安全的研究起步较早,相对于我国来说也更加完善。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卡斯威尔的《在市场的消费需求中:与食品安全、质量以及人类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卡斯威尔等人以他所主持的美国地域研究项目(NE165)“企业战略、公共政策及食品体系的绩效”为基础,对食品行业的体系以及政府对食品行业的政策等进行了大量的相关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这些成果为后来学者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研究提供了很强的借鉴意义。Vetter立足于消费者,从消费者和商家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出发探讨了食品行业中的道德风险问题。

近些年,学者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研究角度也更加丰富,既有从经济学、生态学角度来探讨食品安全管理的,也有从政府公共政策制定方面出发来探讨政府监管体系的,理论基础越来越趋于成熟。我们可以看出在国外由于科学管理理念深入人心,国外的食品安全管理拥有一套非常先进的管理理念。科学、风险管理、全程管理是国外食品安全管理理念的核心内容,也是值得我国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借鉴学习的地方之一。

二、国内研究状况

(一)同国外食品安全管理比较研究。比较研究法是被广泛采用的一种研究方法。在对政府进行食品安全管理的研究中,通过对国外先进经验的对比借鉴,结合本国国情加以分析从而提出相关对策。孙娟娟的《欧盟食品安全监管的理论和实践》(2008)从法律法规、机构组织和原则、措施三个方面介绍分析了欧盟食品安全监管的发展并在此基础上比照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提出了有关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借鉴和经验。王中亮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国际比较及其启示》(2007)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基本框架和主要特征为出发点研究了美国、欧盟、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并对比分析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提出供借鉴学习的经验和启示。

通过以上所罗列的相关文献资料,我们可以看出此类研究多是侧重于国外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方法、体制等的介绍以及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和国外的对比、比较,其中也不乏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实质性的分析和政策方案。

(二)对政府监管职能的研究。食品安全监管是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对食品质量进行的监督管理,包括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检查食品质量,对因食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人身和财产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职责是对食品在生产、流通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周汉华《政府监管与行政法》(2007)指出行政管理与独立监管的差别,行政管理的基础是建立在上下级关系之上的科层官僚体制,而独立监管制度体现的是分散化治理结构下依法监管的原则。为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一定的借鉴意义。程景民,苏天照的《关于山西省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调查》(2008)通过问卷调查的设计,运用文献研究、专家访谈、描述性分析和广义线性模型分析等方法,对山西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和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情况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山西省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文中所搜集整理的资料数据及其分析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监管人员的素质和监管体系的运行效率等方面具有很强的现实参考价值。

(三)从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的角度。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们身心健康的头等大事,相对于其他来说更显的贴近社会实际,贴近生活,所以对现状的分析有利于本文认清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同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进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为人们的身心健康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同时也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国内对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的文献资料还是相对比较多的。张旺璧在《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现状和对策》(2008)中从法律体系,检验保障体系,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三个方面介绍了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现状,并在同国外先进水平对比的基础上,从指导原则,指导思想等几个方面提出了解决我国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建议。郑永,季任天的《我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分析》(2007)介绍了我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地位和现状,突出分析了流通领域安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法规不健全,标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提出要建设和完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法律和标准,健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制度等一系列对策建议。此类研究多侧重于从体制、机制等方面对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现状的分析,从而找出其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及现实性。

从以上研究可以看出,国内外学者从多个角度和领域对食品安全问题做以研究和探讨。从国外研究来看,由于发达国家对此问题的关注较早,有一套先进的管理理念和较完善的管理方法,因此他们多从监管以外的角度来研究。从国内研究来看,国内学者更多的是侧重于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研究,包括对体系、体制、机制等的研究。

主要参考文献:

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4

一、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食品加工行业也因此获得了较好的发展机遇,并且食品加工方式创新活动的开展有效满足了当前社会人们对食品的多样化需求。但是,由于各类因素的影响,致使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结合实际情况来看,现阶段常见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食品原材料污染问题。由于我国在食品加工原料方面的相关法律体系相对不完善,加之食品加工原材料的种类繁多,使得食品加工原材料控制工作难以有效开展,而存在污染的原材料一旦加工成食品,那么这类食品的安全性便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2、食品加工环节繁杂。通常情况下,食品加工涉及的环节相对较多,而这些加工环节的卫生状况往往无法有效控制,这使得食品原材料在加工环节极易滋生一些细菌、微生物等,进而大大增加食品的安全隐患;3、食品安全意识较差。这类问题无论是在食品加工企业还是原材料种植、养殖人员方面均有着十分明显的体现。例如,由于养殖、种植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较差,使得其在开展种植、养殖活动时应用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化学制品、农药等等,从而导致这类食品加工原材料存在较高的农药残留物,最终严重影响食品整体的安全性。总的来说,这些问题的存在都说明了食品安全问题在食品行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仍十分常见。为此,相关部门需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强化自身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的力度,进而在有效确保食品安全的同时,为人们生活质量的稳步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食品检测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当前社会,食品安全问题是食品行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始终难以有效避免的问题。因此,如何提升食品检测工作的效率逐渐成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来看,食品检测工作的开展主要具有以下几点作用:

(一)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充足资料

通常情况下,食品检测工作的开展能够将食品组成成分用数据信息的方式呈现出来。因此,通过食品检测工作的开展,食品中含有的有害物质都能够被有效地检测出来。为此,在食品检测技术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能够在充分获取食品成分数据信息的同时,对相关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严格审查,从而在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问题出现概率的同时,进一步确保食品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及人们的个人权益。此外,不同类型的食品,其加工方式也大不相同,因此,在针对不同食品开展食品检测工作时,相关部门应选取最具合理性的检测技术,对相关食品的安全性进行针对性检测工作,从而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由此可见,食品检测技术的应用能够为食品安全监管执行能力以及控制能力的提升提供充分的保障,从而进一步提升我国食品行业发展的健康性。

(二)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质量

结合实际情况来看,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的种类是相对较多的,因此,相关部门通过食品检测技术的综合应用能够有效提升自身数据收集工作的效率,进而为自身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范围的有效拓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伴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食品检测仪器设备也在不断更新,这使得食品检测工作的开展能够更加全面的鉴定出食品中各类元素、化学物质的实际含量,从而在有效提升食品检测工作精准度的同时,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构建良好的监管环境。此外,在检测仪器、设备更新的过程中,食品检测方法也在不断更新。在食品检测技术不断更新的背景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工作的效率也得以不断提升,从而为我国食品安全性的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当今社会,人们在购买食品时往往存在着较多顾虑,从而对我国食品行业的发展造成了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但是,食品检测技术不断创新发展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借助食品检测技术能够有效发现食品中存在的问题。并且,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过利用食品检测技术,能够合理提升食品行业的准入门槛,并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的强化奠定坚实的基础,最终为我国食品行业市场环境健康性的提升提供了充分的保障。结合实际情况来看,现阶段,食品检测技术的应用在确保食品质量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为了有效提升食品的安全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需将食品检测技术的应用重视起来,并不断提升食品检测技术体系的完善性,进而为我国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以及食品安全提供更为充分的保障。此外,在食品种类不断增加的过程中,食品检测技术也逐渐朝着高速、高科技的方向不断发展。食品检测技术体系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其检测内容也愈发具体、全面,既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效率,也确保了食品的安全性。

三、食品检测技术介绍

当前社会,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在本质上就是以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制定的安全指标为基础来检测食品中是否含有害物质的一项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来看,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常用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主要可分为光谱分析法、色谱分析法以及质谱分析法三类。在食品检测工作实际开展的过程中,这三类食品检测技术的综合应用不仅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有效检测各类食品中含有的有害物质,其检测精准度以及检测质量也相对较高。因此,通过食品检测技术的科学应用,不仅能够更加全面地提升我国食品行业发展的健康性,还能够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质量与效率的提升提供更为充分的保障。结合实际情况来看,现阶段,食品检测通常可划分为常规检测与定性检测两类,两类检测方式的综合应用能够从本质上降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概率,进而更加全面的确保人们的饮食健康。四、食品检测技术的具体应用当前社会,食品检测逐渐成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一项主要工作内容。食品检测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广泛应用,不仅有效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还为健康食品市场环境的构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食品检测技术的应用具有相对较高的应用价值。

(一)色谱分析法

从现阶段色谱分析法在食品检测中应用的实际情况来看,色谱分析法涉及多种食品检测技术手段,其中最为常见的有液相色谱以及色相色谱。这类技术在食品检测中的应用,能够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充分地分离食品中的化合物,从而在有效节省食品检测工作时间的同时,为食品安全检测工作质量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结合实际情况来看,气相色谱这类食品检测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能够提升食品检测工作的全面性,但是,由于部分食品中的化合物具有着分子量大以及热稳定性较差等特点,因此,气相色谱检测技术的应用在有些时候难以将食品中的有害物质全面检测出来。这时,相关部门就需借助液相色谱分析法的充分应用,来弥补气相色谱分析法存在的不足之处。由此而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开展食品检测工作时,需要提升自身食品检测技术选择的科学性,并借助相关检测技术的综合应用,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质量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由于各类食品自身具有的特性大不相同,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的应用类型也因此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为此,食品安全检测工作人员需在检测工作开展前,做好食品成分的判断与分析工作,并以各类食品组成成分以及添加剂使用方面存在的差异为食品安全检测技术选择工作开展的主要依据,从而在充分确保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有序性与有效性的同时,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提供更为全面的参考信息。

(二)光谱分析法

通常情况下,食品检测技术的应用目的主要是为了帮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全面且有效地了解食品中含有的各类物质,并在确保食品安全性的同时,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的提升提供充分的保障。结合实际情况来看,在食品检测工作实际开展的过程中,化学检测技术的应用相对常见,但是,化学检测技术的应用成本较高,因此其并不适用于现阶段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广谱分析法逐渐走进了人们的视野。这类食品检测技术在实际应用时具有应用成本低且环保性能好等特点,逐渐被广泛应用于食品检测工作中。结合实际情况来看,广谱分析法的应用本质就是通过对食品中能够散射光或吸附光的有害物质进行检测,借助光谱仪的充分应用来对食品中的有害物质进行综合分析,以此达到良好的食品检测效果。此外,广谱分析法的应用为我国食品检测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十分充分的保障,并且因其检测精准度相对较高,从而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高效发展目标的实现以及我国食品市场环境健康性的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质谱分析法

结合实际情况来看,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开展的过程中,食品检测技术体系中的色谱分析法以及光谱分析法也因此得以不断完善,但是,从这类食品检测技术应用以及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的整体情况来看,色谱分析法与广谱分析法在应用于食品安全检测工作中时,仍存在一些较为明显的不足之处。为了有效应对这类不足并进一步避免检测遗漏等问题的出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在应用食品检测技术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时,可将色谱检测技术与质谱检测技术有机结合在一起,从而通过这两类检测技术的合理应用,在有效应对痕量分析过程中存在的部分负面问题的同时,从基础上降低假阳性等负面问题出现的概率,进而为食品检测工作的效率与精准度的提升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此外,质谱检测技术在食品检测工作中的科学应用,不仅能够将食品中存在的劣质食品添加剂、化学农药残留等影响食品安全的成分精准地检测出来,还具有十分明显的全面性,从而在帮助食品检测工作人员及时发现食品中存在的问题的同时,为食品检测工作质量以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质量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结语

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5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现状

当前学校食堂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十分严重,主要体现在制度缺乏完善、执行力度不够等几方面。一方面,有关部门对于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制度缺乏完善,导致一些食品安全问题得不到治理,进而对学生的健康发展造成影响。有关人员缺乏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的认识,也没有及时和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及时的沟通,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一直浮于表面,没有得到深入的管理。另一方面,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缺乏深入的管理,面对一些违反食品安全问题的现象,通常是简单的告诫,而非按照要求进行惩罚,这样一来,有关人员始终无法意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也无法得到治理。为了解决中小学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必须要针对现行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从而提升中小学食品安全质量。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制定相关制度,并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的分级与示范活动。学校食堂是有关部门监管的重点对象,所以在进行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中,有关部门必须要制定食品安全的相关制度,以此确保食堂中的健康问题。为此,监管部门可以在学校食堂中开展食堂的量化分级与服务示范活动。安排专门的监督人员对食堂中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管,并且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规范。在争先创优观念的指引下,确立食品安全工作的典型示范,并以此带动食堂安全水平的提升。

除了要建立相关制度,还需要和政府部门进行及时的沟通,构建学校中的监管部门。因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任务十分重大,极为容易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所以在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过程中,需要贯彻落实政府部门的政策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深入至学校的食堂中,并且进行专业的培训,按照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

除此之外,进行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也可以运用相应的信息平台,例如微信、网站等,构架学校食堂互动的平台,将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传递给有关的工作人员,并要求其按照具体规定要求贯彻工作指导,将学校食堂中关于食品安全的问题在沟通平台中进行交流,这样一来既可以为行政管理人员提供方便,同时也能够缩减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极大的提升了工作效率。

制定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实现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为了保证中小学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需要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在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工作的基础上,监督食堂工作并给出具体的整顿建议,长期严抓餐饮安全问题,形成长期性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针对日后中学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监督人员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监管措施。一方面,要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且在学校中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以便及时了解食堂的食品安全信息,将其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其次,重点和行政执法、刑事司法部门进行沟通,在食品安全的问题上发挥行政司法的双重打击作用,重点打击食品违法行为;再次,在学校中建立食堂电子档案,和各个学校进行衔接实现信息共享,以此实现食堂食品安全的远程监管;最后,在学校中建立食堂食品的安全责任制度,针对一些违反食品安全的行为,可以与主要责任人进行谈话,并将谈话记录计入诚信档案中,和学校管理等级评定相连接,提升有关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从而真正解决中小学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6

【关键词】食品安全 监管 检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人的生存和健康,更关系到一个民族的素质与发展。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频曝光,整个国家都陷入了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危机,制假售假者的猖獗也暴露了整个民族诚信体系的缺失以及相关监管的缺位。

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科学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单纯从国内来看,我国目前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比较混乱,其中包括了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各种标准之间重复交叉,层次不清。CAC标准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被世界各国普遍认可的食品安全标准。目前,CAC拥有165个成员国,中国是成员国之一。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来看,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总体水平偏低,某些标准的限量指标与CAC标准中的限量指标相比,差距较大。例如,中国标准中铅的限量普遍比CAC标准水平低,CAC CDDEX STAN230-2001《铅限量》规定的葡萄酒中不得超过0.2毫克/升,液体乳中不得超过0.02毫克/升,婴儿食品中不得超过0.02毫克/千克,而中国相应标准的限量是0.5毫克/升(葡萄酒),0.2毫克/升(液体乳),0.5毫克/千克(婴儿食品)。

(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权责不清,责任心不强,“踢皮球”现象时有发生

国务院2004年9月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确立了“分段监管为主,品种兼顾为辅”的监管方式。具体而言就是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的生产环节的监督;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而在实践中,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存在着许多模糊的概念和可能存在执法重叠的领域,在这种情况下缺少各部门如何分担责任、协调合作的有效机制,而面对当今愈发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在出现问题时,相关部门往往缺乏责任心,害怕承担责任,对于负面问题的监管责任相互推诿,形成了好事“人人都管”,坏事“人人不管”的局面。

(三)食品安全检测方法不健全,检测力度不够

我国目前缺乏对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投入,达不到全程完善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在日常的检测工作中更多的是采用突击式抽查为主,造成了食品安全检测没有形成日常化和系统化的模式,导致了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在市场上大量流通,严重威胁人民的身体健康。另外,我国的食品安全实验室的建设水平也是参差不齐(1),西北地区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建设上还很落后,全国的小型城市以及偏僻地区的基层食品检测机构更是严重匮乏,这也造成了目前许多小型食品制造商选择偏僻地区生产以逃避监察机构查处的现象。

(四)监管食品安全的技术水平落后,缺乏先进设备和高素质人才

我国食品安全毒理研究落后,对许多物质的具体含量拿不出确凿的科学依据。据上海理工大学食品研究所所长徐斐介绍,目前我国食品添加剂有2200多种之多,有检验方法标准的占不到总数的四成,相关科研更是远远落后,一些国外禁用的添加剂反而在国内大力推广。另外,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缺乏先进的技术装备和专业技术人才,严重影响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

二、加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的路径

(一)科学划分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的职能,增加监管部门的协作性和责任心

为了避免重复执法、职权重叠或者监管空白的现象出现,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职能部门之间做到分工明确、协调合作,应当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个职能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在具体实践中,各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来具体规范各部门的职责划分,避免相互推诿的现象。

(二)加快构建科学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针对我国目前食品安全标准混乱和缺乏的现状,应该加大科研投入力度,着手建立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力争尽快与国际接轨,全面提升国家食品安全的标准化水平,既能保障国民的食品安全和健康要求,又有利于我国更加广泛的参与国际竞争和国际贸易。

(三)加大投入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检测能力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把食品安全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严格监督其具体执行情况。切实把食品检验检测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整合各部门现有的检验检测、信息、应急处理等监管资源,加大硬件投入,改善和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检测设备、执法手段落后等问题,特别要充实基层食品监管人员编制,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切实解决基层监管能力薄弱的问题。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高校及科研院所对食品安全相关课题的研究工作,特别是加强食品添加剂、食品毒理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的研究,改变我国食品安全研究相对落后以及相关食品安全监测缺乏依据的局面,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水平和科学性。

(四)构建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立问题食品的可追溯制度

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就要提高信息化程度,建立一套完整的信息平台,形成从生产到流通各个环节的有效信息化控制,避免重要环节的缺失,保证系统的安全监管,形成“从农田到餐桌”的完整信息链,实现各部门及全社会的食品安全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利用信息化平台进行各个环节的追溯,这样既能督促食品生产和流通企业规范经营,又能增加透明度和监管效能。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