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漠化治理技术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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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化治理技术

荒漠化治理技术范文1

论文关键词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 国内法适用 土地零退化

一、前言

2012年6月20日至22日,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最终通过了会议成果文件——《我们憧憬的未来》,其中荒漠化、土地退化和干旱议题凸显重要地位。这是自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21世纪公约》框架下形成三大重要环境公约之一的《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unccd)(以下简称《公约》)以后20年来在全球荒漠化防治的又一重要进展。1996年生效的《公约》将荒漠化定义为“气候变异和人类活动在内的种种因素造成的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地区的土地退化”。中国是公约缔约国之一,荒漠化问题也非常严重,但是直到200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以下简称《防沙治沙法》)颁布实施才使得中国的防沙治沙工作真正步入了法制的轨道。到2012年《公约》经过了20年,中国的防治历程也走过了10年,正是这10年,中国的荒漠化实现了持续逆转,联合国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副执秘曼苏尔·恩戴耶认为,中国在控制荒漠化方面,在荒漠化生态恢复重建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就。根据第四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的结果,中国荒漠化土地面积持续净减少。2000至2004年荒漠化年均净减少7585平方公里,2005至2009年分别年均净减少2491平方公里。

二、《公约》在我国的适用

荒漠化是全球性问题,进行荒漠化防治和可持续土地管理对减轻气候变化影响、保护生物多样性、减缓贫困和确保粮食安全具有积极作用。

(一)公约在国内法的适用

1.公约的适用方式

我国对国际条约在国内法上适用有一种方式是,法律的制定提前参照国际条约,或对现行立法提前作出符合国际法规则的修改,使我国法律体系从整体上符合国际条约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是在借鉴《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的基础上,根据我国荒漠化的实情制定的世界上第一部关于防沙治沙的国内法律,此前已有的《土地管理法》、《农业法》、《环境保护法》、《水法》、《水土保持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等一定程度上共同形成了中国防治荒漠化的法制体系。

2.《公约》与《防沙治沙法》在内容上区别

《公约》与《防沙治沙法》立法背景相似,分别作为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在性质、结构上的区别明显,主要差异和具比较意义的即内容。(1)荒漠化与沙化。《公约》荒漠化范围大于《防沙治沙法》的土地沙化的范围,《防沙治沙法》更多的是针对中国土地沙化严重的现状,立足中国国情。(2)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是unccd的一项重要原则,是“自上而下”模式的必要补充,在这点上,《公约》规定得更彻底和全面,公约第10条第2款(f)项规定的公众参与包括了参与决策、实施和审查,《防沙治沙法》第31条只规定了公众在沙化治理过程中的参与,对于决策参与这个公众参与的核心却并未规定。(3)支持与保障措施。公约属于国际环境公约,具有国际环境公约的普遍特点——“软”,对资金来源和资金机制的规定约束力较弱,《防沙治沙法》在国家强制实行,属于“硬法”,并从从“大棒”(强制实施政策)和“萝卜”(优惠鼓励政策)两个方面推行,较《公约》更具实施性。

3.《公约》本身面临的挑战导致公约在各国履约进展缓慢

(1)资金。全球环境基金是《公约》的资金机制,但资金的来源主要靠发达国家缔约方自觉履行其资助义务以及一些基金或捐赠,在资金的来源上并没有很强的强制性。这成为限制公约有效实施的最大障碍。没有良好的财政保障,各项行动或是合作都会受制于资金的缺乏不得实现。(2)履约机制。《公约》为了促进更多成员方的签署与实施,希望防治荒漠化的问题在全球范围内取得更广泛的共识,采取了“自下而上”的激励机制,这虽然调动了各方的积极性,但在执行方面给了各个缔约方很大的自由空间。(3)技术传播和转让。缺乏技术转让机制。这些都是《公约》履约进展缓慢的原因。

(二)公约在我国项目的适用

我国防治荒漠成果,对推动公约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干旱地区的生态环境和非洲一些国家,亚洲以及南美一些国家的条件相似,特别是中国高海拔或中高海拔地区治理流动沙丘的经验值得许多非洲国家借鉴。

1.内蒙古奈曼旗县防治沙化项目

在土地沙化严重的内蒙古奈曼旗县,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中国共同实施了奈曼旗防治沙化项目(AComprehensive ProjectonDesertificationand Its Controlin Naimen Banner),并制定了具体措施推行,包括禁止对环境有破坏的山羊的养殖;恢复规模化土地以提高其生产力;制定适当的耕作方法适应脆弱的半干旱地区;在控制土地退化和恢复土地方面,细化经济上可行的传统做法;在受影响的村庄,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和增加农民的收入,以帮助他们摆脱贫困。项目最终取得了良好的整体效果:在政府层面推广了新的粮食种植技术;在每个县建立了一个解决土地使用权/所有权问题的体制框架;制定了一项十年造林计划,森林覆盖率将达到全县45%以上;为促进植树,政府已采取了简化土地使用权的政策。在奈曼的项目中,公约确定的公众参与原则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2.中德合作宁夏项目

中德财政合作中国北方荒漠化综合治理宁夏项目是宁夏争取到的一个大型德援生态项目,在进行了项目可行性研究,签订了项目财政协议,做了项目实施前的充分准备后于2009年正式启动,2010年进入大规模实施阶段。依据项目总体目标和项目区当前主要的生态问题,设计了如下的项目理念:采取措施保护草原或荒地植被,遏制在严酷自然条件下的进一步恶化,从而遏制对土壤的进一步侵蚀;改进畜牧业生产方式,开发和推广可持续性的草原利用模式,为全面解牧和有序利用草原资源创造条件;支持饲料生产,减轻草原承载压力;保护农田,遏制土壤侵蚀和干热风的危害,促进农业增收;支持诸如庭院经济、设施温棚之,增加农民非畜牧业收入所占比例,同时将乡村发展项目作为参与荒漠化治理的奖励措施。

宁夏在成功实施贺兰山东麓生态林业工程项目(简称德援一期)后争取的这一项目,总体目标是通过项目的实施,使项目区荒漠化土地可持续利用体系总体得到改进,为以后中国北方荒漠化土地综合治理开发技术路线并做出示范,在争取国外资金与技术实施荒漠化治理项目上做出了表率。

三、《公约》进展新趋势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上各国在《公约》的框架下达成了共识,体现了《公约》20年的发展变化。

(一)适用的形式—共同责任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要求所有国家根据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和各自的能力以及社会和经济条件,尽可能开展最广泛的合作,并参与有效和适当的国际应对行动,发达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发展中国家以此为基础参与国际环境保护。但是发达国家否认荒漠化的全球性问题,认为是本国不合理利用土地造成的,不具有全球性,而且荒漠化本身也是由气候造成的。

《我们憧憬的未来》重申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决定发起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磋商进程,肯定绿色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决定成立联合国高级别可持续发展政治论坛,敦促发达国家履行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承诺,向发展中国家转让环境友好型技术,帮助发展中国提高能力建设。

(二)向可持续利用土地的方向努力

《公约》虽然也并不仅仅局限于对现有荒漠化的治理,但是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实现土地零退化将是未来的重点方向,中国的已有的经验也表明,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出发,合理高效地利用土地,可以有效地使沙漠化逆转。

(三)在公约框架下的新目标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秘书处向成员国提出三个目标:实现2030年土地退化零增长;2030年毁林零增长;2030年在易干旱地区施行治理干旱政策和防备。中国的荒漠化防治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一半以上沙化土地得到治理,到2050年使全部可治理得荒漠化土地得到治理。

(四)《公约》的软性一定程度上应当改变

应当进一步推动《公约》框架下的国家、区域和全球行动,加强《公约》决策的科学基础,建立政府间工作组在内的解决方式,促进国际合作伙伴关系,筹集各领域资源。

四、以《公约》框架下的土地零退化为目标,完善我国防治荒漠化体系

(一)通过国家法律政策体现治理荒漠化的国际共同责任

在宪法中规定治理本国荒漠化的法律规定,在国家发展规划中参照零退化目标明确控制荒漠化的措施、控制面积。

(二)增强《防沙治沙法》执行力

《防沙治沙法》作为国内法,相比《公约》是硬法,由国家强制力推行,但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其操作性和执行性。

(三)扩大公众参与

由于环境问题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国家的自由裁量可能导致公众利益的损害,出现环境立法不当、环境执法不严、环境违法不究等。因此,防治荒漠化也必须引入环境的权利主体——公众的参与,对国家的自由裁量权以及权力的范围和幅度加以限制,对国家的环境管理进行监督,使其真正符合公众的利益。

同时,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防治荒漠化要改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需要公众的积极配合。对土地利用主体进行治理荒漠化综合素质教育,普及宣传治理全球荒漠化的知识,提高环保意识,了解危害,掌握防治技术,有助于保护生态安全、控制荒漠化。

荒漠化治理技术范文2

吉林省中西部地区既是中外闻名的黄金玉米带,也是世界著名的三大苏打盐碱土分布地区之一。1990年~1998年,荒漠化土地以每年1.4%的速度扩大。嫩江下游的大安市盐渍化区域东扩了10公里,乾安县重度和中度盐碱地面积增加了270平方公里。与此同时,科尔沁沙地东侧沙化土地继续扩大,与大片盐渍化区域几乎连成一片,严重威胁着吉林省中部粮食主产区和西部牧业生产。

针对这一情况,吉林省委、省政府在2000年明确提出了生态省建设总体战略,将27万公顷严重“三化”草地划归林业部门牵头治理,统一规划,各负其责,各级人民政府层层考核,全面推进生态草建设。为了建设较为完备的植被生态系统,吉林省组织技术攻关,总结成功经验,确定了“封、造、补、种、改”5字治理方针。

吉林省积极探索荒漠化治理的新机制,改变过去单纯由国有集体统一经营的方式,落实“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自觉运用生态、经济规律实施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积极推进经营主体社会化。

据吉林省林业厅介绍,在解决土地使用权问题上,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是租赁经营,由投资经营者与荒漠化土地产权所有者协商,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合同期一般为30年;二是利益分成,由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等经营者投资治理的生态草地,从有收益开始,在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按一定比例进行分成;三是无偿划拨,将急需治理的地块无偿划归林业部门投资治理和经营。

在生态草建设经营机制上,也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建设单位或个人有能力经营治理的,验收达不到治理要求时,属国家投资的拒拨建设资金,属社会认治的扣除风险抵押金,必要时收回土地经营权;二是由生态草建设管理部门介绍有信誉、有实力的草业公司委托经营的,被委托的企业必须承诺治理达标,并从第二年起每年给予认治者不低于投资总额5%的经济回报;三是成立吉林省荒漠化治理基金会,无偿捐赠资金由荒漠化基金会负责管理,组织投资经营,资金投向和治理结果定期公布。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全省已吸引10余家草业公司,累计投资8000多万元,治理面积达2.3万公顷以上;吸引当地农民投资的生态草建设大户已达30余个,累计投资500多万元;吸引社会各界5万余人捐资赠款2800万元。同时,依托不断增加的草资源,通过招商引资,在长岭县建设起一座亚洲一流的现代化牧草加工厂,并新建一处4万头育肥牛场。

为了使生态草建设高标准、可持续、不反弹,防止在产生经济效益后出现“草绿了、眼红了”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吉林省还制定了相关的管护措施。

吉林省的实践给荒漠化治理带来了希望的曙光,但生态环境的恶化趋势还没有得到根本好转,荒漠化土地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并没有从根本上发生改变,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

荒漠化治理技术范文3

伴随着人类认识、改造自然界,各种破坏自然界的活动也在不断进行着,其结果则是潜移默化地影响、改变生态平衡,造成生态系统的破坏。特别是植被生态系统的破坏,往往可以直接影响土壤、水文、大气和生物等其他生态系统的平衡,带来连锁效应。因此,可以说植被生态系统建设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重中之重。植被生态建设是以自然植被的种植建设为主的生态建设过程,具体包括了灌木植被、森林植被、草原植被、荒漠植被等类型的植被建设。通过相关的监测数据及研究发现,森林植被建设是整个植被生态建设的关键,这是由于森林覆盖面积广、生态系统复杂多样、对生态气候的影响最直接。因此,森林植被建设不仅是植被生态建设的关键,也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森林植被建设与水资源的保护利用,是以生态系统中的水循环为基本原理:大气降水通过森林被部分截留并下降到地面,再被森林逐层吸收、分流、下渗,而被森林截留降水部分通过植被直接吸收,部分被大气水循环利用。对于森林植被,水文作用的影响非常明显,这是因为森林植被体量较大、结构复杂,林下土壤渗体量较大、结构复杂、林下土壤渗透性强,这也使得森林植被的水文特点突出且对生态系统的调节作用很明显,概括起来为以下三个方面:(1)森林生态系统有很强的截留蓄水能力。由于森林生态系统复杂多样、覆盖面积较广,因此对于大面积降水或区域降水,能够很好地涵蓄水分。同时由于森林生态系统中植被的生长周期较长,其深层土壤的涵蓄能力更是突出。特别是复杂紧密的森林系统,其涵蓄能力比单层稀疏的人工林要强3~5倍。因此,我们应加强保护天然林,使之更好地服务于生态建设。(2)森林生态系统有很好的平衡径流河川的作用。由于森林生态系统的复杂多样性,使得其对截流蓄水方面有着明显作用,而这也为调节河川径流的水文特点起到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在突发性暴雨期间,森林生态系统庞大的涵蓄能力,不仅有效补给了地下水含量,同时也牢固了地表土壤,大大缩短了洪水峰值的出现时间;另一方面在季节性枯水期间,森林生态系统依靠自身的涵蓄给养,不仅保证了森林生态系统的正常,同时也可以间接补给河川径流,大大降低了枯水期干枯的机率。(3)森林生态系统能明显减少径流总量,对调节大气温度具有显著作用。森林系统的水流散量与地面水分蒸散量的比例大小直接决定了其所在区域径流总量。通过长时间的观察研究,在湿度较大的区域,森林系统对径流总量的影响很小,因此森林系统对该区域的径流影响也较小。但是对于较干旱区域,森林系统可使该区域径流总量比例系数下降10%,明显改善该区域的大气生态和植被生态。

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与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水土治理不仅关系到水文、土壤、生物等相关生态系统的平衡,同时更是植被生态系统改善恢复的关键,因此水土综合治理是生态建设的基础。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究其本质,就是加强植被生态建设。一方面充分发挥植被生态对水土保持的调节作用,另一方面积极提高水土保持对植被生态的维护作用。所谓水土保持,就是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包括生物措施、土地措施和工程措施等,以达到改善平衡水土资源的生态循环。水土保持对水资源有积极的影响,特别是在复杂植被生态区域,其生态建设效果也更加明显。(1)能大幅提高生态系统的截水效果,并显著提升生态系统对水资源的循环利用。一方面通过采取有效的植被建设,不仅可以增加生态系统的截留蓄水的能力,增加地下水的蓄水量和调节河川径流的流水量,最终可以直接作用于农业生产;另一方面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能积极改善相关的其他生态系统的平衡,增加生物和植物的数量,最终可以提高水资源的循环利用率。(2)能显著调节江川河流的水文特性,并直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对突发性降水区域,有监测数据表明,通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后,能明显削弱洪水效应,特别是中小流域的区域,其削洪效应可达40%以上。而洪水效应的削弱,不仅使得周边的农村田地免受侵害,更重要的是直接改善了周边生态环境,包括土壤生态、空气生态和植被生态等。因此,我们应加大水土综合治理的力度,提高水土综合治理的技术措施。(3)有效减少江川河流的径流总量,明显减少次生灾害的发生。通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能使水土和植被联系更加紧密,直接提高在降水过程中有效截留水量,从而减少江川河流的径流总量,不仅能降低洪水爆发时的灾情,也可以减轻持续干旱时的破坏。有监测数据表明,目前通过对黄河流域部分区域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已经明显减少了黄河径流总量,特别是7—8月黄河汛期期间,其径流减少量可达3%以上;同时显著降低了黄河洪灾的发生,改善了沿河区域的生态环境,使得水质、土壤、植被及生物等都有了“质”的提升。(本文来自于《环境科学导刊》杂志。《环境科学导刊》杂志简介详见)

3尚需研究的问题

荒漠化治理技术范文4

第二条 本省生态草建设区域的具体范围,依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生态草建设规划确定。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态草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生态草是指以草本植物为主,乔、灌、草相结合的生态植被。

本办法所称生态草建设,是指以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为主要目的,采取封地管育、植灌种草、林草结合,促进植被恢复和改善,治理荒漠化土地的综合性生物和工程措施。

本办法所称荒漠化,是指因气候变异和人类活动等多种因素造成的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地区的土地退化,主要指土地沙漠化、盐碱化和草原退化。

第五条 省及生态草建设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生态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态草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生态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生态草巡护稽查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态草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省及生态草建设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牧业、土地、水利、环境保护、计划、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生态草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 生态草建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分步实施;(二)坚持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保护治理与开发利用相结合;(三)遵循自然规律,依靠科技进步;(四)国家投资与地方多渠道投入相结合,政府组织与社会各界参与相结合;(五)坚持谁治理、谁经营、谁受益。

第八条 生态草建设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态草建设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并实施考核。对在生态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生态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单位和个人在自愿的前提下,捐资或者以其他形式开展公益性的生态草建设活动。

第九条 省及生态草建设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态草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十条 生态草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生态草建设规划应当对治理荒漠化土地,实施生态草建设的时限、步骤、措施、植被恢复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

凡从事生态草建设活动以及在生态草建设用地上进行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循生态草建设规划。

第十一条 省生态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生态草建设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生态草建设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生态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生态草建设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草建设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生态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生态草建设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生态草建设规划。

第十三条 生态草建设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生态草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地组织营造防风固沙林网、林带,种植生态功能较强的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

第十四条 省生态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协同其他有关部门对生态草建设用地的面积、植被构成、生产能力、生物灾害等基本状况实行监测,并定期公布监测结果。

第十五条 建立省荒漠化治理基金制度。荒漠化治理基金通过政府投资、社会捐赠和认治投资等方式筹集。

荒漠化治理基金必须用于生态草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十六条 生态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生态草建设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建设生态草实验示范基地,引进和培育优良草种、树种,提高生态草建设科学技术水平。

第十七条 生态草建设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生态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进行公益性生态草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优先提供建设用地和进行技术指导。

从事公益性生态草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将种植的植被委托他人管护,或者交由当地生态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护,并应当按照生态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技术标准进行治理。

第十八条 从事营利性治理荒漠化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或者承包经营权。

第十九条 生态草建设区内国有荒漠化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生态建设规划,确定生态草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生态草建设区内集体所有和依法确定由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有荒漠化土地,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或者承包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进行生态草建设,土地使用者或者承包经营者也可以委托他人,或者与他人合作进行生态草建设。委托或者与他人合作进行生态草建设的,应当签订协议,协议书应当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从事营利性荒漠化治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治理活动开始前,向治理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治理申请,并附具下列材料:(一)治理土地权属的合法证明文件;(二)符合生态草建设规划的治理方案;(三)治理所需的资金证明。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项所称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理范围界限;(二)阶段治理目标和治理期限;(三)主要治理措施;(四)植被管护措施;(五)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 为进行生态草建设而取得土地使用权或者承包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必须采取治理措施,按照生态草建设的技术标准和治理方案完成治理任务;并不得改变生态草建设用地的用途。

第二十三条 经过治理达标的地块,植被的平均覆盖度应达到85%以上。治理者完成治理任务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的规定,应当向县级以上生态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的,应当发给治理合格证明文件;验收不合格的,治理者应当继续治理。

第二十四条 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生态草营利性建设活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取得不超过50年的土地使用权。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从事生态草建设活动的,应当在法定的使用期限内由双方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采取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治理荒漠化土地的,当事人各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包括签约各方的权利义务、面积和等级、四至界限、承包期限、收益分配和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个人承包的生态草建设用地,在合同规定的承包期限内,允许继承人继续承包。

承包期满,发包人继续发包的,原承包者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

第二十七条 生态草建设用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发包方同意,可以流转,实行合作经营的,经合作各方同意,可以流转。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投资进行荒漠化土地治理的,可以依法免征或者减征有关税收。

第二十九条 禁止在生态草建设用地上擅自从事挖沙、取土、耕作、刮碱土、挖植物等破坏生态草建设用地植被及其建设设施的活动。

第三十条 禁止在生态草建设用地上放牧。

第三十一条 确因科研、教学需要,到生态草建设区采集标本的,应接受生态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二条 禁止擅自向生态草建设用地上排放污染植被的废液、废气、废渣。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以下各种行为,由县级以上生态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生态草巡护稽查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不按照治理技术标准和治理方案进行治理、擅自改变生态草建设用地用途或经验收不合格又不按要求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擅自从事挖沙、取土、耕作、刮碱土、挖植物等破坏生态草建设用地植被及其建设设施活动的,责令其停止破坏活动,限期恢复植被,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三)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在生态草建设用地上放牧的,责令停止放牧,赔偿损失,并按放牧大牲畜每头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放牧小牲畜每只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罚款总额度不超过1000元。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擅自向生态草建设用地排放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挪用生态草建设资金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生态草建设行政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监察机关或者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对于拒绝、阻碍生态草建设行政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触犯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荒漠化治理技术范文5

高考命题以考查能力立意,侧重考查知识迁移能力与创新思维能力,命题选材新颖,多为教材所无,设问角度别致,耳目一新,不落窠臼,体现能力考查,达到高考选拔的最终目的。解题过程需经过提取信息、调用知识、探究问题等三个必经的环节,且整个思维过程中各环节虽有先后之别但实为相互渗透相互启发的状态。环境保护类试题的命制及解答也不例外,资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环境问题,试题设置情景陌生,设问角度多从环境问题的表现、影响、成因及应对措施等角度着眼,而解答此类题的关键首先在于正确提取信息,在试题情境所展现的图、文、表、材料中已经蕴含了足够解答所设问题的信息;其次是调动和运用相关知识,除创新思维类试题(这类试题纯粹考查考生快速自学能力)外,试题解答需用到的知识皆为课标规定的主干知识,是考生自学即可掌握的知识,其困难在于能否把试题材料所蕴含的信息与需调用的知识形成关联,并探究得出解答途径,最后用富有逻辑的专业语言描述和阐释出来。整个解题过程完美体现了思维能力的考查,体现了课程标准能力培养的理念。解题所用到的知识虽极简单但解答问题所需要的思维张力却极大,这一点大大区别于以往考试以考查知识立意的命题形式,一个人虽学富五车但若没有思维能力一定无法解答现行高考试题,这正是现行高考命题的优势所在,且要求考生必须具备创新思维能力,避免死读书,读死书。

二、分类解答

(一)环境污染类

环境污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三个主要方面,命题涉及成因、危害与治理措施。不同环境污染的形成原因各不相同,要结合其特点进行具体分析。例如,赤潮产生的原因为:沿海地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大量排放和过度海水养殖,造成海水富营养化,促使赤潮生物的大量繁殖;适宜的水温、盐度等环境有利于赤潮生物的繁殖;水体交换不良的港湾和沿岸海域容易发生赤潮。同一类型的环境污染由于所处的地理环境不同,带来的危害也不相同。如我国北方区与南方区酸雨类型不同,是因为能源利用的占比不同,北方以煤炭利用产生的硫酸型酸雨为主,南方以石油利用产生的硝酸型酸雨为主。针对造成污染问题的成因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不同的污染问题成因不同,采取的措施也应不同,只有针对具体造成污染问题的原因,才能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措施。一般来讲,根本措施在于减少污染物排放(可通过提高资源利用率、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使用环保原料和燃料等达到目的),同时加强绿化,以增强环境自净能力。对于全球性污染问题还需加强国际合作。如大气污染的防治主要包括节能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开发洁净煤技术、开发新能源、利用可再生能源、控制机动车污染、控制工业污染等。水污染的防治在农业生产中应采取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发展生态农业,加强氮、磷污染防治等措施;工业生产中最有效的方法是推行清洁生产和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应坚持“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

例1(2015年全国新课标文综卷Ⅱ)阅读图文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图1示意河套平原地区。当地将黄河水通过引水渠引入区内灌溉农田,农田灌溉退水经过排水渠汇入乌梁素海。近年来,乌梁素海出现污染加重趋势。

(1)分析近年来乌梁素海污染严重的原因。

(2)提出治理乌梁素海污染的措施。

【参考答案】(1)河套灌区的农田退水绝大部分排入该湖,化肥、农药的使用使得湖水污染加剧;当地工业与城乡生活废水也都排入该湖。所在区域气候干燥,降水少,湖水以水渠进入和排出,吞吐量较小,流动性差,污染物在湖中积累,污染逐渐严重。

(2)①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改变种植结构,采取绿色生产;②严格执行工业和生活废水的排放标准,控制入湖废水排放量;③及时清淤,采用生物措施净化;④严格执行环保法,加大违法排污处罚力度;⑤加大环保宣传,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等。

【解题思路】本题首先是读图分析能力的考查,必须正确提取图示信息方能与设问构建关联,由图示可知河套平原总干渠发出的各支渠流经农田后,进入总排干渠,然后汇入乌梁素海。第(1)题,由于农田灌溉退水经过排水渠汇入乌梁素海,农业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化肥农药,残留在土壤中的农药化肥随灌溉水流入乌梁素海,造成其严重污染。当地工农业、城乡生活废水也排入该湖,加上所在区域气候干燥,降水少,蒸发量大,湖水以水渠进入和排出,吞吐量较小,流动性差,污染物在湖中积累,浓度加大,污染逐渐加重。

第(2)题,针对乌梁素海污染物来源主要是河套平原灌溉退水从农田中带来的农药化肥和泥沙等,因而要控制农药生产过程中农药化肥的使用量,对于工业和生活废水污染,应该严格执行工业和生活废水的排放标准,控制入湖废水排放量,对湖区及时清淤,在湖泊边缘可以设置沉淀池等工程设施,种植水草,采用生物措施净化,同时加大违法排污处罚力度,加强环保宣传,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等。

(二)生态破坏类

生态破坏包括森林破坏、草地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环境质量下降、水土流失、土壤肥力下降、土地荒漠化、大气增温、臭氧层空洞等。每一种生态破坏问题都具有一定的区域特征,针对不同地区的区域特征可以判断该地区容易出现什么样的生态破坏问题。产生生态问题的原因有自然原因(多与区域特征有关),也有人为原因(人类不合理的生产、生活活动造成的)。对这些基础知识要有一个把握,如森林具有强大的生态效益: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过滤尘埃、提供旅游休闲地等,能为人类提供各种生态服务,森林尤其是原始森林被大面积砍伐,无疑会影响和破坏森林的生态功能,带来生态灾难,包括洪水、旱涝、物种灭绝等;草地退化的原因包括自然与人为两个方面,自然原因包括气候变暖、降水减少和干旱频繁发生等。人为原因是最主要原因,包括超载放牧、盲目开垦、规划利用管理不当、滥采滥挖等,在我国,鼠害和虫害也是重要原因。草场退化导致载畜量下降,草地生态环境恶化,使当地动植物资源遭到破坏。保护草地的措施重在控制人口增长、改善经济结构、加强经济发展。物种灭绝的防治措施有建立自然保护区,保护生态环境;把某些濒危物种迁出原地,移入适当环境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建立濒危物种种子库、动物库等,以保护遗传资源;国家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

例2(2015年全国新课标文综卷Ⅰ)近年来,我国道路施工愈加注重保护环境。喀斯特地区土层薄,保护土壤尤为重要。在南方喀斯特地区修建公路,开挖石料和堆放弃料前后需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在工程结束后,仍在原地维持土壤的生产功能。

指出为达到保护土壤的目的,在南方喀斯特地区开挖石料和堆放弃料前后应采取的措施,并简述理由。

【参考答案】措施:之前,将土壤移走,集中堆放并作保护措施(四周围挡,表面覆盖)。之后,将土壤再覆盖在石料开挖场或弃料堆放场的表面,并采取防止土壤流失的措施。

理由:喀斯特地区土层薄,易被移走;南方地区雨水多,土壤易流失,需保护。

【解题思路】该题以喀斯特特殊土层条件为材料,考查在工程建设中,如何保护土层,保护土壤的肥力,保护好生态环境。解答此题的关键是审清题意,在“开挖石料和堆放弃料的前后需采取必要的措施”,注意从开挖石料、堆放弃料之前和之后分别采取的针对性措施的区别,同时需注意结合喀斯特地形水土流失严重的特点。该题难度较大,要求学生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和推理能力。我国南方地区气候湿润,降水丰富,流水侵蚀作用强烈。在开挖石料之前,应收集表层土壤并就近集中堆放;在堆放过程中,可建设围墙以防止水土流失;堆放弃料后,应对弃料进行压实,把收集的土壤平铺到弃料上,并采取防止土壤流失的措施以利于复耕复种。

(三)资源开发类

资源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等。资源开发问题主要表现为资源短缺,根本原因是人类不合理的活动与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消耗激增。应对资源短缺问题的措施包括“开源”和“节流”两方面。“开源”的具体举措有不断增加资源的探明储量,扩展开发的范围和渠道,开发新的资源和能源。“节流”的具体举措有加强节约,利用科技,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资源的浪费。首先要掌握需要调用的各种资源问题的相关基础知识。如淡水资源短缺涉及空间与时间分布不均、工农业需求量大、利用率低、水污染导致的水质型缺水等,解决措施侧重“开源”方面,主要有修建水库、跨流域调水、人工降雨、海水淡化、合理利用地下水等。土地资源开发与防治要掌握土地退化的原因,即人类经济活动对土地施加的压力过大,使自然状态下较脆弱的环境被破坏;防治措施包括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农牧业措施等。生物措施是指因地制宜,退耕还林、退耕还草,恢复生态林,营造经济林,加强对植树种草的科学管理等;工程措施是指修建水库、灌渠等;修梯田、淤地坝等;农牧业措施指在突出农田基本建设的基础上,保护耕地、提高肥力,发展舍饲养畜、把牧草栽培纳入农田耕作范围等。我国耕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措施包括实行耕地总量不减少措施、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耕地质量等。

例3(2015年山东文综卷)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锯泥是石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石粉与水的混合物,我国北方某石材生产基地每年产生大量锯泥,其堆放占用了大片土地。石粉质地细,难处置,大风时易漫天飞扬,雨天则随雨水流入河道。近年来,某企业在该基地利用锯泥生产加气砖,加气砖质量轻,保温效果好,是一种新型建筑材料,图2为锯泥产生过程及利用示意图。

从资源、环境的角度分析该企业利用锯泥生产加气砖的积极意义。

【参考答案】实现废弃物回收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占用土地,节约土地资源;加气砖保温效果好,节省能源;减轻空气污染;减轻水污染。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区域资源、环境问题及治理措施。区域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面对资源、环境问题,在开采、利用、生产过程中,总会产生环境问题。图示方式主要是减少了废弃物的排放。对废弃物进行回收再利用,治理了环境,增加经济收入。有利于保护资源、环境,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根据材料,该企业利用锯泥生产加气砖,实现废弃物回收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可以减少占用土地,节约土地资源。加气砖保温效果好,有利于节省能源。可以减轻空气污染,减轻水污染。

三、能力测试

(原创)图3为2009-2013年美国肯塔基地区(石灰岩广布)土地不同等级荒漠化土壤侵蚀量变化统计图,读图回答1~2题。

1.该区荒漠化治理重点是()

A.潜在荒漠化土地

B.轻度荒漠化土地

C.中度荒漠化土地

D.强度荒漠化土地

2.据图推测可知()

A.强度荒漠化土地与无荒漠化土地土壤覆盖厚度相当

B.潜在荒漠化土地植被覆盖率最高

C.中度荒漠化土地生产力高于轻度荒漠化土地

D.该地区实行了荒漠化治理措施

(原创)读中国某区域图(图4),回答3~5题。

3.最适合建风力电站的地方是()

A.克拉玛依市B.乌鲁木齐市

C.达坂城区D.吐鲁番地区

4.目前陆地风力发电的缺陷是()

①干扰鸟类②强度具有季节性③发电量小④占用大量土地

A.①②③B.①②④

C.②③④D.①③④

5.影响该区域城市等级大小的主导因素是()

A.地形分布B.绿洲分布

C.河流分布D.沙漠分布

(原创)读世界某区域图(图5),回答6~7题。

6.图示沿海地区难以利用土地分布面积较广,主要原因有()

A.全球气候变暖

B.寒流与副高影响

C.过度垦殖和灌溉

D.常年受东北信风影响

7.图示地区鱼类和海盐加工工业发达,影响两类企业布局的共同主导因素是()

A.市场B.原料

C.交通D.劳动力

(原创)8.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图6为哈尔滨市2011-2013年两年间雾霾生消时间统计曲线图。

说明哈尔滨市雾霾生成与消失时间特点,据此对人们日常锻炼时间提出建议。

9.阅读图文资料,完成下列要求:

晋南某大学生就业失败远走南疆,发现和田地区荒地甚多,当地农民仅用于粗放牧羊。即承包1500亩荒地种植枣树,引进优质枣树苗,种植过程中曾遇到许多问题,最终获得丰收。图7为和田地区位置及积温、降水分布图。

(1)评价和田地区种植枣树的地理条件。

(2)当地沙尘暴频发,枣树苗难以成活,试提出合理的解决措施。

(3)沙质土壤洁净无污染,但土壤贫瘠,且虫害影响枣树生长,为收获绿色无公害大枣,不使用化肥、农药,试提出提高土壤肥力及防治虫害的措施。

(4)喜获丰收,红枣大如鸭蛋,品质优良,滋补营养丰富,专家赞称“和田软玉”、“保健丸”,获绿色食品认证,拟售价每千克600元,产品希望打入全国高端市场,请提出最简便的促销方案。

【答案与解析】

1.A由图可知,潜在荒漠化土壤侵蚀量最大,故为该区荒漠化治理重点。

2.D强度荒漠化土地与无荒漠化土地土壤侵蚀量相当,但其原因不同,强度荒漠化土地是由于过分侵蚀,已成石漠化,上覆土层极薄甚至没有,即没有或极少有土层可供侵蚀;无荒漠化土地因水土保持措施得当,植被覆盖了最高,虽土层覆盖厚度最大但被侵蚀量最少。土地荒漠化等级越大土地生产力越低。从2009-2013年土壤侵蚀量的变化趋势知土壤侵蚀量越来越小,可推测该地区实行了荒漠化治理措施。

3.C达坂城区处于峡谷,因狭管效应风力最大。

4.B风力发电装置的风叶长达6米,对飞鸟形成极大危害,风力发电占用很大土地面积,风力具有间歇性和季节性,这都是风电站的弱点;风力发电量要看其装机容量,大的风电场装机容量相当于一个三峡发电量。

5.B该区域地处我国西北干旱地区,城市等级大小受制于所处绿洲的大小。

6.B该地地处南回归线穿过的大陆西岸,受副高、东南信风和本格拉寒流的影响,降水稀少,沙漠广布。

7.B鱼类易腐烂变质,晒海盐需要海水,因此二者均属于原料导向型工业。

8.雾霾多生成在凌晨3-6时,多消失在凌晨5-9时。建议锻炼时间选择在上午9时以后。

荒漠化治理技术范文6

处可见的爬山虎不仅可月袒?肪常?咕哂泄惴旱目?⒂τ眉?

值。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爬山虎等攀援植物的研究、开发力

度,并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科技部在国家“十五”科技攻

关计划、“863”计划等科技计划中,已对下一步的研究、开

工作进行了安排。

爬山虎又名爬墙虎、地锦,是落叶多年生木质藤本植

物。

爬山虎根茎发达,根深可达1.5~2米,茎长可达20~50米,

的生长对土壤要求不高。爬山虎角质层厚,含腊质,蒸发量

小,能在摄氏零下23度至零上50度的环境中生长,具有较强

耐旱、耐热、耐寒性能,适应范围广。它的木质部导管发达,

气生根多,再生能力很强。此外,爬山虎还具有良好的药用价

值和深度开发利用价值。入秋后,爬山虎的叶子可变为红色或

橙色,环境美化效果好;爬山虎的根茎可入药,果可酿酒,综

合利用价值大。爬山虎在世界上应用极为普遍,尤以欧洲为

多,主要用于楼房墙体;道路坡面等的垂直绿化。

根据有关领导同志意见,科技部多次召开由荒漠化防

治、

植物资源开发利用和农业经济等多学科专家参加的座谈会,并

组织有关人员就切实加强对爬山虎等攀援植物的研究和开发应

用进行了调查和研究。

据了解,我国是爬山虎等攀援植物的资源大国,种质资

十分丰富。全球共有15种爬山虎属植物,我国就有9种。除西

外,全国各地都有不同的爬山虎资源分布,在我国广大的干旱

地区多种爬山虎植物。

面对全国荒漠化土地每年以2460平方公里速度扩展、水

流失每年以100万公顷面积增加的严峻形势,科学家们认为,

山虎等攀援植物生命力强,对城市绿化、裸土覆盖、荒漠化土

地植被恢复、水土保持和发展地方经济,具有巨大的开发应用

潜力。进一步开发、利用爬山虎等攀援植物这一宝贵而丰富的

资源,对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美化,培育农村特色经济,

增加农民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据介绍,我国将爬山虎等攀援植物用于城市绿化和道路

坡等方面的试验、示范已取得显著成效。众多城市利用爬山虎

属植物进行建筑垂直绿化、道路护坡等已较为普遍,效果良

好。目前,我国已筛选出一批适应不同地区的爬山虎属植物,

并开展了苗木扩繁工作。北京现在常青藤的育苗量已达30万株

以上,地锦的育苗规模也在30万株以上,为广泛推广应用提供

了种苗保证。

此外,我国利用爬山虎等攀援植物进行荒漠治理、水土

持等生态建设的研究、开发也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效。北京农

林科学院已选育出了5个毓的攀援植物品种,并已成功应用于

西吕梁、榆次和内蒙古等地的荒漠化区域治理和矿区绿化。在

西部沙漠戈壁条件下生长的刺山柑、杠柳,被引种到内蒙古磴

口后生长良好,已作为防风沙树种用于造林。2000年开始组

实施的“首都圈防沙治沙应急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也在内

蒙古至北京沿线开展了爬山虎属植物用沙区治理的专门试验,

并取了得初步试验结果。

专家们认为,试验结果表明,爬山虎等攀援植物对于城

绿化、荒漠化治理、矿区绿化、水土保持具有独特的作用,对

我国生态建设极为重要的农牧交错带的绿化和水土保持作用更

为显著。有关试验、研究的初步成功,表明我国对爬山虎等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