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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普查方案范文1
指导思想
围绕“改善基本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和发展社会服务”目标,通过普查清理使城乡低保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普查清理时间
全县范围内农村低保对象普查清理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至4月15日,城镇低保户清理整顿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至6月20日。
普查清理内容
(一)农村低保对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取消:
低保户已死亡;低保户家庭经济条件好转,人均收入超过低保线;低保家庭成员无劳动能力和经济收入,但其法定赡、抚养人具有赡、抚养能力;村两委干部家庭成员中有享受低保的。
在农村低保普查中有以下情况的填写如下表格:村两委干部家中生活确实困难的,需填写表4;低保户家庭成员死亡后,家中仍然十分困难,需变更户主的,需填写表3;低保边缘困难户需纳入的,需填写表2;取消和死亡的,需填写表1;在低保户中无任何收入的,需填写表5。
(二)城镇低保对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清退:
低保户家庭成员已死亡;低保户家庭经济条件好转,人均收入超过现有低保保障线;低保家庭成员户籍迁出本县或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外居住半年以上,并且不能提供其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生活困难证明;低保家庭成员已办理退休手续;低保户子女就学造成家庭困难纳入低保,现子女毕业已就业;低保户一方下岗并失业但其配偶在行政、企、事业单位有固定收入且明显超出低保线;低保家庭成员中有经商、开店、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其家庭收入明显高于低保标准;低保家庭成员无劳动能力和经济收入,但其法定赡、抚养人具有赡、抚养能力;低保家庭有高级小汽车和商业用房,生活条件明显高于当地消费水平;低保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外打工的或子女在国外就读。
时间安排和工作方法
(一)分三个阶段对全县农村低保进行普查。
第一阶段:宣传阶段(3月15日—3月16日),各乡镇(处)、各村要运用广播、板报、张贴等多种形式对此次农村低保普查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第二阶段:普查阶段(3月17日—3月27日),由各乡镇(处)民政所长牵头,会同村评议小组逐户逐人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并按要求完善各项手续。
第三阶段:公开形式和方法(3月28日—4月15日),各乡镇(处)一律在村政务公开栏内醒目的地方公示。公示后,照片报民政局备案。
(二)分三个阶段对全县城镇低保对象进行核查。
第一阶段:宣传阶段(3月15日—3月20日),各乡镇(处)、各村、各社区要运用广播、板报、张贴等多种形式对此次城镇低保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第二阶段:核查阶段(3月21日—6月15日),由各乡镇(处)分管领导和各社区书记、主任牵头,会同民政局逐户逐人共同审查,同时做好分类施保工作,并重新建立完整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第三阶段:公示阶段(6月16日—6月20日),各乡镇(处)、各社区于6月16日至6月20日在政务公开栏内醒目的地方进行公示。
核查方法:城镇低保对象夫妻双方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手续到所住社区或乡镇进行核查、填表,(以下证件要求带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
1、家庭成员户口本及身份证;
2、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3、结婚证(单亲家庭带离婚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4、30岁以下的提供残疾证及大病住院病历(县级以上)。
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人员多,涉及面广,关系到稳定大局,各乡镇(处)要提高认识,站在保稳定的高度做好此项工作,要成立工作小组,责成政策性强、工作能力强、秉公办事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2、要加大低保工作动态下的管理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和社会举报力度,使低保工作更加阳光,更加公开、公平、公正,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3、要进一步加强低保对象的公开透明工作,公开透明是做好低保工作的重要前提,必须阳光操作,真正做到得民心、顺民意、解民困。
4、按照文件规定村“两委”干部不按政策要求办理的,属于关系保、人情保的,要严肃查处,对不按政策要求办理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城乡低保普查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城乡低保更加规范管理,进一步维护困难群众利益,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时间安排
从9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为时一个月。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保障对象的准确性。对全居民低保进行逐户排查,将群众举报和投诉的“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作为检点,检查是否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退尽退的重点是退休、病故及重新就业人员。
(二)检查操作过程的规范性。按照《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居民低保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认真检查申请、调查、评议、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检查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低保证是否三对应;检查各村(居)委会是否设立长期固定公示栏,长期公示内容要按照民政局监制的格式逐项填写,不得有空格;检查各镇(办)是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举报和投诉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及归档和反馈等情况。
(三)检查基层工作能力建设情况。依据2011年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主要检查配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和足额安排工作经费等内容。
四、检查方式
此次专项检查活动采取自查和抽查同时进行的方式,边查边改。
一是深入细致,严格自查。按照“镇(办)组织,村(居)协助,逐户普查,局抽查”的要求,认真细致检查和处理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省级检查组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明查与暗访,既可以有组织地检查,也可事先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要陪同人员,随时进村入户、实地走访。
三是带案检查,分类排查。检查组将一定时期内不同渠道的群众来访、来信、来电汇总整理,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检查。对群众反映集中、影响较大的案件,重点检查处理结果群众是否满意,处理材料是否完整归档。
城乡低保普查方案范文3
2018年全年,我乡民政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通力合作下,紧紧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为工作的大局,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在全乡保稳定,谋发展,促和谐等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努力,已全面完成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 目标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工作绩效目标考评工作的通知》安目标委〔2018〕3号通知和《 民政局关于报送2018年民政工作绩效目标考评资料的函》安民函〔2019〕15号精神,结合我乡全年民政工作的实际,现将我乡民政办2018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乡领导和上级部门重视
党委政府重视民政工作,18年全年始终把民政各项工作当作保稳定、促民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是推动其它工作的基础。在大大小小的会议中持续的长期的宣传,人力资金优先保障,在全乡工作中发挥了主体性作用。
二、 社会救助工作方面
我乡城乡低保工作积极履行低保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持续加大政策宣传,严格按照上级下发的低保工作规程,实行动态管理,应退尽退,应进则进,在全年的动态管理工作、第二季度的一卡通清理、第四季度的低保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各工作环节,管理严格规范,对象认定准确,资金足额规范发放,无挪用,挤占截留的情况。日常工作注意主动发现贫困家庭,主动作为。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因灾因病,突发性事件造成的生活压力。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的保障作用,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和谐。
医疗救助方面,积极主动宣传政策。严格依照程序做好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申报、审核、公示、报批工作,实现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应救尽救”。一年来,全乡按时报批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切实解决医疗费用。全部按规定程序办理,档案资料齐全规范。
三、 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工作
在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中,zzz民政办牢牢把握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准确的完成地名普查工作是。在基层政权工作中,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县文件精神,村务公开成为长态工作。经常性开展督促指导各村村务公开。
四、 社会组织工作
zzz积极开展志愿服务专业化发展,积极组织参加各种专业考试培训。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注册成志愿者。我单位50岁以下的干部职工已经100%完成注册。并开展了一系列的志愿活动。
五、 防灾减灾方面
我乡地处山地多雨地区,全乡全年极端天气较多。民政办全年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措施,及时上报灾情,极时落实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资金物资发放及时。为群众解决生活问题。
六、 双拥及优抚安置涉军维稳工作
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做好动态管理及时上报优抚对象增减变化情况,及时发放各类优抚资金,及时为全乡优抚人员办理医疗救助和因病住院按规定报账,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创建活动,全面完成全年的慰问和维稳工作。
七、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持续完善留守和困境儿童的台账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儿童保护管理制度,形成长态机制,确保留守和困境儿童权益得到保障。
八、 日间照料及敬老管理服务
进一步加大摸排力度,提高居家养老托养服务的监督管理,积极响应和配合上级部门,督促服务公司提高对老人的居家托养服务水平。对敬老院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保障五保老人的合法权益,主动摸排,主动发现贫困五保老人,加大其保障力度,改善敬老院老人的生活水平,丰富的文化生活。在zzz敬老院的撤并工作中,积极动员,做好思想工作,,顺利完成了上级交给的敬老院撤并任务。
九、 村务公开和社区减负工作
全乡严格按照乡政务、村务公开程序,按时全面实行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建立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乡、村两级均有公开栏,按时据实进行政务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做好村自治工作。
总体来说,zzz民政办全年落实工作迅速,保障工作有效。为党委政府分忧,为群众解困。取得了上级的肯定。为群众解决了困难。
zzz人民政府
城乡低保普查方案范文4
一、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及面临的新要求
民政工作内容广泛,涵盖社会保障、社会管理、政权建设等,有3大方面、6个组成部分、20多大项、100多小项。按照年初召开的十三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及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要求,“十二五”时期,要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加快推动传统民政向现代大民政转型发展。简单地说,就是将新时期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及要求概括为“一统四分”,一统即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四分”即支撑骨干的四大支柱:保底作用、基础作用、支持作用、支撑作用,这个构架体现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政事业发展的基本方略。
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即在继续履行好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生活职能的同时,创新社会管理,加大社会开放度、增强社会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有效聚合全社会的人力、物力、资源,肩负起向社会公众服务的新职能,当好社会建设中的骨干,推动传统民政向现代大民政转型发展。
省委书记将现代“大民政”归纳为四个大,即“大视野、大服务、大格局、大平台”,具体来说就是开放大视野,实现由传统的社会治理向现代文明社会的管理要求转变;拓展“大服务”,实现由保底型保障向发展型保障的转变;建设“大格局”,实现由参与社会建设向在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的转变;建立“大平台”,实现由部门动员向社会动员的转变。通过这四个转变,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的保底、基础、支持、支撑作用。
一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发挥民政的保底作用,着力完善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制度安排,努力提高受灾群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改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状况,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要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发挥民政的基础作用,着力推进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围绕国防和军队建设,努力发挥民政的支持作用,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加快形成优待原则充分体现、优待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新局面。同时还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四要围绕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努力发挥民政的支撑作用,通过提升区划地名、边界治理、殡葬管理、儿童收养、婚姻登记、移民安置等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基本社会服务城乡统筹、公平均等、供给均衡。
二、我区民政系统基本情况
民政局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救灾救助与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优抚安置科(双拥办)。
与局合署办公的事业单位4个:移民办、殡葬管理所、残疾人集中就业管理办公室、民政事务中心(内含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婚姻登记处、地名办)。
下属事业单位5家:大同公墓总管理处、干休所、陈寿昌烈士纪念馆(烈士陵园)、第二福利院、九龙福利院。
企业性质单位1家:福利关怀院。
三、2013年全区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及进展情况
2013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民政局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创新管理,突出重点,破解难题,大力推进民政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突破。重点抓好并完成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探索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按照“十二五”全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到“十二五”末实增床位1800张的工作任务,大力推进镇(街道)养老机构改扩(迁)建工程;大力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机构政策性综合保险工作和“养老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上年半完成情况:城区养老机构一期工程即将完成主体机构建设,澥浦镇敬老院迁建工程列入镇政府实事工程,其他各镇(街道)养老机构改、扩建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全区9家养老机构首次实施政策性综合责任保险工作,参保费用50346元,养老机构参保率100%。
2.完成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组建及启动工作,整合资源合理定位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作用与功能,同时指导各镇(街道)组建养老服务中心。
上半年完成情况:全区共有17家居家养老(老年人)服务中心,53家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共配备245名居家养老服务员,为661名(困难\高龄)老人提供家政服务、健康服务、生活照料、精神慰籍等服务,且为835名高龄、空巢、独居老人提供结对服务,支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53.77万元。为6262位高龄老人发放津贴171.44万元。
3.认真贯彻《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法》,提升福利企业管理服务水平,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确保福利彩票发行安全、健康,力争完成全年福利彩票销售5500万目标。
上半年完成情况:全区现共有福彩销售网点39家,完成销售1904万元,创收各级公益金666万元。福利生产稳定,全区35家福利企业共安置残疾人1100人。
(二)着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重点确保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及有效解困。
1.加强低保规范化建设,完善低保动态管理运行机制,确保困难对象应保尽保。
上半年完成情况:以“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低保对象摸排工作,并配合国家审计署开展低保资金审计,完成了低保资金审计基础信息与数据的录入。全区有512户家庭(664人)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月补差金额467.92元,比去年同期提高76.81元;619户家庭(844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月补差金额473.5元,比去年同期提高153.23元,累计支出最低生活保障金371.69万元。此外,还有565名残疾居民和135名70岁以上农村低保老年人享受了生活补助,分别发放生活补助金13.48万元和2.94万元。至5月底城乡低保新增282户378人,退出336户478人,实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2.深化医疗救助工作,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即时结报管理平台,提高医疗救助效率。
上半年完成情况:全区有4418人次获得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39.57万元,平均每人次救助316元,其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三类救助对象(包括低保证、扶助证、重度残疾人救助证)享受即时医疗救助2500人次,救助金额共计20.61万元。
3.实施社区小额临时救助运作模式扩面工作,进一步提升临时救助的及时、有效性;研究修订完善临时救助办法和困难助学办法,力争在帮助特殊群体解决“因病致贫”等问题上有突破;建立完善困难群众物价补贴联动机制;进一步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贯彻市慈善促进条例,加强和促进慈善组织管理。
上半年完成情况:完成了《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的修订起草工作;初步制定了我区困难群众家庭子女助学帮困政策及补助标准方案;制定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特殊人群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甄别、救助、救治、返乡、安置等为一体的工作体系。截至5月底,全区共有727户(人)次家庭得到临时救助,救助资金达83.47万元,其中小额临时救助132人次,支出救助资金3.49万元;212户困难家庭(424人)领取《社会扶助证》;926人享受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发放生活保障金为171.69万元;642户、733名困难老人享受了每月100元生活补助,发放困难老人生活补助金累计37.62万元;为2517名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62.67万余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2人次,共支出流浪乞讨救助金121万元(含精神病患者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支出)
另外,上半年还深入开展其他各项解难帮困活动。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共帮扶、救助各类困难对象5823(户、人),发放困难补助金(慰问金)873.45万元;“365关爱行动”中继续为100名困难学子发放助学红包共计5万元;协同市第六医院开展白内障复明行动,完成了142名困难群众白内障手术初检工作;会同区商务局、TCL集团、国贸家电开展“扶贫工程”,为1400余户低保和社会扶助证家庭发放每户价值1000元的电器购买优惠券;及时调整了精简职工及定期定补救济对象补助标准。
4.不断强化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大力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实现从灾后救助向防灾、减灾并重的综合能力建设转变;开展村(社区)级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信息员网络队伍。
上半年完成情况:组织人员对全区的避灾中心(点)进行了专项检查,补充应急救灾物质;进一步完善了全区各村(社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更新了自然灾害统计报表;对全区镇(街道)、村(社区)的灾害信息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在“5·12”防灾减灾日,开展“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万余册;召开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现场观摩会议,白龙社区、曙光村、沿山村被授予“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至此,我区拥有了5个国家级、3个省级和16个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75个避灾中心(点);今年另外推荐了城东社区等9个村(社区)为市级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单位,并在全区排查出17户农村困难群众家庭亟需危旧房修缮,修缮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三)着力夯实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基础,重点深化“全域城市化”背景下城乡社区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1.深化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破解新建社区管理难、新居民融合难等突出问题的新方法、新举措;探索完善农村社区建设规范化体制机制,以村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拓展功能,提升公共服务全程化和“一站式”办理效益;进一步跟踪指导银凤社区“一委、一会、一中心”的农村新社区工作运行模式,探索“一核多元,点片互联,纵横结合,分类引导”的农村社区工作机制;在抓好社区自治、社区服务基础上,抓好“一社一品”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社区品牌;繁荣社区文化,组织展示区社区文化风采。
上半年完成情况:召开了2011年度城乡社区建设考核评定会,并联系我区城乡社区发展实际,修改了2013年镇、街道城乡社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有效促进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提出了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管理理念,并起草了实施方案,拟将镇(街道)、社区、片区依次分为大、中、小网格,组建网格员队伍,使管理服务延伸到每家每户,将社区由服务型向城市管理型转变;创建了涵盖社区各项管理和服务业务的14个社区综合电子政务平台,推动社区服务队伍、服务人员、服务对象信息数字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文化宫达到全覆盖,积极推广居民和好屋、残疾人日托中心等多种服务载体,进一步实现居民自治、自助、自教、自我服务功能;通过走访调研、收集梳理、征求意见,起草农村社区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编写完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手册和光明等四个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村经验材料。
2.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大培训”工作,及时开展“回头看”活动,努力形成“对象广泛、内容丰富、科学实用、方式多样”的村委会干部培训长效机制;积极研究探索我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思路新途径,完善村干部考核制度、加强竞职承诺监督,努力排查可能影响下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顺利进行的各种不利因素。
上半年完成情况:深化村务信息电视公开工作,顺利实现一季度、二季度电视与传统村务公开“时间及时、内容到位”;认真开展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回头看”活动,同时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省级民主法制村创建工作,积极开展针对性更强的村级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各项制度的监督指导工作,筹备下半年农村基层干部大培训。
3.强化制度及保障,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整体水平。在各镇(街道)进一步落实相应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提高经费保障标准;加强社工队伍能力素质培养。进一步建立健全区、镇(街道)二级培训网络,着力办好各类社工素质培训班;积极推进村社结对、新老社区结对,继续开展城乡社工相互挂职交流等,加快城乡共融和全域城市化步伐。
上半年完成情况:按照区委办39号文件5%递增机制,会同区财政局发放了2011年增补经费和2013年预发70%的城市社区事业保障经费、农村社区服务管理补助经费,共计2292万元;先后组织举办了城乡社区信息员培训,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称考试培训等;先后分两批派社区干部异地挂职交流学习;落实提高社工工资福利待遇,目前我区城乡社工人均年收入3.4万元,比上一年度平均增加4100元,增幅为13.71%;强化社区工作者激励机制,连续两年在专职社区工作者中考核录用事业干部。
4.创新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机制,指导督促有条件的镇(街道)成立社会组织联合;加强分类指导和典型示范,城市社区重点抓好社区服务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新建社区及农村社区重点抓好社区管理类、融合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加快推行网上年检;着力引导、发挥社会组织在协调和解决村、社区各种利益冲突,提供社会公益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
上半年完成情况:启动了社会组织党建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并在6月底成立了区社会组织促进会。新增注册登记社会团体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家,变更登记社会组织5家,现有社会团体9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41个;完成了全区社会组织2011年年检工作。
(四)着力巩固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社会氛围,重点提升优抚安置保障服务水平。
1.进一步提高优抚保障水平,不断完善优抚保障政策,着重做好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工作;完善优抚对象数据库建设,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保障体系,全面实现医疗保险、补助、救助、减免“四位一体”。
上半年完成情况:向342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今年第一季度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共8.5万余元;向重点优抚对象1750人次发放优抚金共187.5万元;向303人发放春节一次性慰问金共45.45万元;向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2554人次发放老年生活补助金13.19万元;向65名在职伤残军人发放抚恤金共30.9万元;向12名“三属”发放全年一次性补差共5.6万元;向26名在职6级以上残疾军人和烈属发放春节慰问金共1.56万元。全区有195名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范围,占应纳入人数的100%,医疗补助5587人次,金额为24.73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补助、救助、减免实现四位一体;我区部分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人员信息录入了全国优抚数据库。
2.认真贯彻新修订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完善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增加承训机构;进一步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和复员干部接收安置工作,及时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积极稳妥地做好军休干部房改工作;扎实做好涉军群体稳定工作。
上半年完成情况:今年我区共接收退役士兵96名,其中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95名,转业士官1名。15名退役士兵办理了复工、复职、复学手续;进一步完善了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机制,根据退役士兵切实需求增加了汽车驾驶、汽车维修、物流师、数控车床等多个培训项目,目前共有47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在此基础上今年还同多家用人单位联系,提早在我局张贴了招聘信息,为招聘单位提供面试场地,进一步提高了退役士兵就业机率。
3.制订新一轮双拥工作目标,加强基层双拥工作,创新双拥工作机制,以建军85周年为契机,推动双拥工作新发展。
上半年完成情况:扎实开展了驻镇部队春节走访慰问及相关拥军活动,支出慰问金45万元;在各镇、街道成立双拥工作专职机构,重视解决驻镇部队实际困难,并首次向市双拥办申报“省级双拥模范区”;完成了朱枫烈士生平汉白玉雕塑和烈士陵园的整修,并配合开展整修工程的审计协调工作;圆满完成了市清明祭扫革命烈士活动仪式,祭扫人数大幅增加。
(五)着力发展民政事务管理,重点确保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1.要全面完成钦寸水库第一水平年移民安置任务,按要求适时启动第二水平年移民安置工作;加大移民创业致富工作支持力度,认真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和小型水库移民解困工作项目实施。
上半年完成情况:在全市率先启动了钦寸水库第一批移民建房工作,104人37户移民建房率已达100%;为1182名大中型水库移民发放后期扶持直补资金累计381.84万元,为524名区管水库移民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共计26.2万元;妥善处理了滩坑水库移民有关自留地分配、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发放等问题的事件。
2.充分利用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加强地名管理标准化建设;重新修订《区地名管理实施细则》,完成与毗邻乡镇(街道)平安边界协议书的签订。
上半年完成情况:全区第二次地名普查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相关普查成果已上报省普查办,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已着手展开;启用了各镇(街道)地名证明专用章,将出具地名证明的权限下放至各镇(街道);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篇)编纂工作,完成了县、乡两级词条的编纂;逐步开展了毗邻县(市、区)平安边界互访,已完成对北镇线的界线年检及江北区的走访工作,毗邻镇(街道)平安边界协议书起草完毕,目前正在签订中。
3.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做好公共墓地建设和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在做好调研的基础上,细化实施我区殡葬惠民政策;加快殡仪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深入开展殡仪服务单位规范化建设和行风建设活动,加强殡葬执法监管,不断提高殡葬服务和管理水平。
上半年完成情况:今年1月1日起实施惠民殡葬政策,遗体接运、遗体停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殡仪基本服务项目、入葬生态墓地和有山村社员认购骨灰墓费用均由政府买单,并于4月起实现普通骨灰盒普惠。上半年我区减免上述各项费用78.99万元,政策惠及821人;经营性公墓绿化苗木7500余株,投入绿化资金5万余元,累计种植苗木22.55万余株,墓区绿化覆盖率达90%以上;大同公墓投入改造资金10万余元,新建了一批花坛葬,历年累计投入墓园改造资金947.66万元;今年1至5月份,全区共死亡704人,火化遗体701具(其中3具外省户籍人员按规定到原籍地进行火化),火化率及火化覆盖面继续保持100%;完成了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庄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在庄市、骆驼片区建造一所关怀院”的重点件办理工作。
城乡低保普查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统筹协调、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通过扎实有效的专项治理活动,切实规范农民建房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监管,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二、范围和内容
主要对照近几年来各单位、各村委会在失地农民的基本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三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一)失地农民的基本保障。重点检查2010年以来的征地补偿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集体留用资金和预留土地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因政府征用而失去大部分土地的农民基本保障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
(二)农民建房收费。重点检查2011年以来对农民在本集体组织所属土地上建自住用房的收费情况,重点纠正违背中央、省有关政策擅自设置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向各村下达收费和罚没任务的行为,强制服务、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和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收费和滥施处罚、“以罚代管”、“以罚代批”的行为,以及其他在农民建房审批过程中乱作为的行为。
(三)城乡低保资金发放。重点检查2011年以来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情况,具体检查低保对象的确定是否准确,程序是否规范、公开,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现象;低保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资金行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时间和步骤
专项治理从2012年3月1日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15日)。召开全镇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会,进行全面部署。镇政府按照部署和要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办事机构,举办专项治理业务培训班,组织参加专项治理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各项政策规定,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解决问题的主动性,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同时,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专项治理的各项政策,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专项治理的工作良好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5日—5月底)。各单位、各村委会要紧紧围绕专项治理重点内容进行深入调查摸底,一要对本单位及上级部门近几年出台的有关农民建房收费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和中央文件依据的要立即废止,对违背中央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文件精神擅自设立农民建房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没有法律依据擅自增加农民建房审批环节和程序的行为要立即纠正;二要对低保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坚决纠正截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资金行为;三要开展低保对象“拉网式”大普查,坚决纠正“人情保”、“关系保”的行为,核准低保对象,确保低保资金用在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身上。
(三)督促整改阶段(6月1日—7月31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全镇将组织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的结果要进行“三榜公布”。镇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对各村进行重点督导和明察暗访。在交叉检查和督查中,要对所检查的单位自查自收情况逐项进行核实,并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督促逐项整改到位。对在自查自收中发现并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责任追究;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查出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一律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对工作不负责,互相推诿扯皮,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进行问责,追究责任。
(四)检查评估阶段(8月1日—8月31日)。各单位及各村在开展自查自纠和督促整改工作基础上,要重点围绕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和制度机制建设情况等方面内容认真进行总结评估。在各单位、各村委会总评估的基础上,镇政府将派出工作组督促各村(居)委会重点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切实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各项配套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开展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点性和必要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明显成效。
(二)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根据上级部署和工作要求,镇政府成立了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镇纪委要搞好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严明工作纪律,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城乡低保普查方案范文6
2014年,全县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市民政工作会议以及县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建设人民群众满意民政为主题,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着力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和社会福利体系,打造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平台,落实各项拥军优抚安置政策,全面提升民政服务管理科学化水平,开创民政事业新局面,切实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一、社会救助工作
1. 实现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即将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管理程序。结合“三进五解决”活动走访摸排情况,重新审核全县城乡低保家庭情况,制定出台可行性方案,全力构建应报尽保、应退尽退、阳光规范的低保工作新格局,实现“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目标,确保低保制度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信性。
2.增强医疗救助保障服务能力。全面贯彻即将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意见》精神,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着力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负担。进一步规范大病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配合县卫生局推进慢性病和常见门诊救助工作,不断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规范救助流程,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效率,真正达到为民、利民、便民的目的。
3. 提升五保供养管理服务水平。认真做好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人员招聘工作,落实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和运转维护经费。同时,深入开展“优秀护理员”评选活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狠抓院内院外环境卫生管理,不断提高整体管理服务水平。
二、救灾救济和慈善工作
4. 完善减灾救灾管理机制。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灾情报送、信息、及时公开及救助评估等制度。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紧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灾后恢复重建和冬令、春荒救助工作。
5. 加快“阳光安居”惠民工程项目建设。结合全县“三进五解决”活动摸排情况,2014年解决140户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结合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统筹安排,整合各部门资源,提供建房资金保障,集中建设。搬迁规划要与乡村旅游、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使“阳光安居”工程成为__旅游发展的一道风景线。
6. 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切实履行民政部门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管的职责,培育发展各类社会慈善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经常性捐赠活动,提高公众参与面,推动社会捐助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
7. 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按照“城乡同步、均衡发展、各具特色”的思路,在农村大力推进以“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为主要模式的互助幸福院建设,力争年内建成8个。以提升机构养老服务水平为着力点,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若干意见》,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新路子,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力开展公办与民办养老机构“帮扶结对”共建共促活动,加快十字山休闲养老综合开发项目建设。
8. 加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力度。积极做好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切实加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工作,促进各类社会组织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9. 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的殡葬社会新风尚。抓好魏家堡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指导相关镇村做好县内主干道两侧墓葬区域绿化工作。
10. 做好撤县设市申报工作。对照标准,认真统计撤县设市需要的硬指标,尽快摸清各项指标的达标情况。做好资料收集、数据统计、宣传协调等工作,草拟文本,以备申报。同时,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准备工作。
四、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11. 启动全省双拥模范县“四连冠”创建活动。落实退役士兵安置、就业培训。继续加大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改革力度,大力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就业推荐工作。充分利用重大“节日”走访慰问驻军官兵,开展各类拥军爱民活动,加强军民联系,促进军民共驻共建,做好“全省双拥模范县”申报准备工作,力争一举成功。
12. 认真落实国家优抚政策。完善优抚对象补助金发放“一卡通”制度和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平台,实行全县重点优抚对象补助金社会化发放。年内举办老复员军人休疗班不少于4期,下拨45万定点限额医疗救助款,分两次下拨“三难”资金40万元。
13. 加快烈士陵园建设工作。搞好扶眉战役纪念馆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维修改造陵园设施,实施美化、绿化工程。
五、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建设
14. 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做好第五次城镇社区居委会和第九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组织指导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和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强化监督组织的作用,不断深化基层民主建设。
15. 加快城乡社区建设步伐。持续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年底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做好全国农村社区全覆盖试验县申请验收工作。加快建设汤峪旅游开发区社区服务站、 滨河社区服务站和景贤社区室外示范广场。同时,科学规划,抓紧设计覆盖民生保障、化解矛盾、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领域的县镇村(社区)三级信息化网络平台,力争在上半年投入运行,打造独具__特色的社会治理体系。
16. 提高婚姻登记服务管理水平。加大婚姻登记“三化”(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力度,加强婚姻登记员培训,确保婚姻登记合格率和规范率达到100%。
六、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17. 加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力度。教育引导广大民政干部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以作风建设为核心,以法制建设为要求、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着力解决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传统,努力提升民政工作服务水平。
18.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围绕社会关注的民政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加强调查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密切干群关系,不断提高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率。
19.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十个不准”、市局“十项要求”和上级关于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民政部门的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