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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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

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范文1

关键词 蓝莓;食品安全;监管;问题;黑龙江伊春

中图分类号 S663.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3-0294-01

随着蓝莓食品产业的大发展和快发展,蓝莓食品安全监管技术上凸显了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为此,笔者特将存在的问题总结如下。

1 蓝莓食品安全技术支持薄弱

1.1 产品标准有待统一

据统计伊春市现有的蓝莓产品共有七大类29个类别近1 000种产品,这七大类分别是蓝莓果酒、蓝莓饮料、蓝莓果酱、蓝莓罐头、蓝莓糖、蓝莓果干和蓝莓果糕。目前,蓝莓食品生产中除蓝莓果酱外,其他产品均没有统一的质量标准,蓝莓食品的加工企业执行的是各自的企业标准。不仅是伊春市,全国蓝莓生产企业都面临着这样的困境。虽然蓝莓产品可以依据国家标准《果酱》执行,但由于该标准是通用的果酱产品标准,标准中未对其蓝莓的特征指标花青素进行限定,所以即使感官指标和理化指标合格的蓝莓果酱,也无法判定里面究竟是否含有蓝莓或蓝莓的含量有多少。其他蓝莓产品执行的都是企业标准。由于各个企业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企业标准指标相差近7倍,有的企业标准里甚至没有花青素这项指标限定。由此可见,不同企业执行自己的企业标准质量合格的产品,但产品质量却良莠不齐[1-2]。

据伊春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的一次抽检情况来看,对伊春市的6个品种62个批次的蓝莓产品质量进行监测。不合格产品有3个品种的8个批次,合格率为87%,其中不合格果酒4个批次,为产品酒精度不合格;不合格饮料3个批次,主要是未在标签中标示添加合成色素和甜蜜素;不合格果干1个批次,为微生物指标超标。在蓝莓特性指标花青素的检测中,从果酒和饮料中的花青素的含量来看,果酒中低含量的产品只有18 mg/kg,高含量的产品中可达140 mg/kg;饮料产品个别不含花青素,有的高达270 mg/kg。由此可见,亟待通过制定相关蓝莓产品的国家质量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来规范蓝莓产品质量。

1.2 检验检测机构设备技术落后

伊春市现有检验检测机构有伊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和黑龙江省林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除了一些常规理化指标的检测设备外,大型仪器只有国产的原子荧光、原子吸收、日本岛津的气相色谱和液相色谱,目前对蓝莓食品安全的检测、监控手段,还只停留在能满足标准上要求项目的检测,对影响蓝莓食品质量的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以及影响食品安全的一些农药残留的检测还是空白,无法对蓝莓以及真正以蓝莓为原料的蓝莓食品的特征成分进行分析,不能完全适应产品的需要。目前,蓝莓特性指标只有花青素1种,从现有的检测手段来看,即使花青素指标合格,也存在人为后天添加的可能性,是否是真正的蓝莓产品可以说是无从知晓,蓝莓食品安全问题令人担忧。另外,检验中心现有检验人员15名,人员结构为高级工程师4名,工程师5名,助理工程师6名,检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2 风险监测评估机制不健全

初级农产品问题是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而蓝莓食品原料来源于初级农产品。目前,我国农林牧生产者违规违法使用农药、兽药等药物现象较严重,易造成食品的药物污染。食用农药残留食品可引起病原菌的耐药性,初级农产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环境污染物等潜在威胁也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我国的食品管理更多的是倾向于事后管理。利用事故调查、产品抽查等手段来实现对食品安全的管理。现在这种简单的管理方式已不能满足现代食品安全管理的需要,逐渐出现弊端,需要通过风险检测评估技术,确定初级农产品的有害物的最大残留量,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目前,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已逐渐树立起“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管理、基于风险管理的理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虽然有了法律基础和依据,但体系的运行还需要建立一整套的技术性程序性的规章制度,需要所涉及部门的沟通,从而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监测评估体系[3-4]。

3 支撑服务体系不健全

伊春市对蓝莓食品产业没有研究制定专门的政策,对诸如人才引进、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发展、新产品开发等没有明确的扶持措施。特别对一些招商引资企业,往往缺少“引进来,扶上马送一程”的理念,企业发展没有后劲,科学研究基础薄弱,技术服务体系不适应产业发展要求。专业技术人才极度缺乏,各区、局技术推广机构不健全,检验检测体系没有建立,信息服务还没有实现全面覆盖,这些往往制约着企业的发展。

4 参考文献

[1] 张秀凤,魏建春,李云芳.蓝莓的保健功能及蓝莓食品开发利用现状[J].农业机械,2013(29):64-67.

[2] 赵晓婕,孙长颖.鸡西市食品安全现状与对策[J].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2006(18):18-20.

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范文2

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国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自餐饮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以来,在促进企业自律、改善餐饮业软硬件系统、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的整体水平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由于认识和理解的差异,各地反映不一,进度参差不齐,餐饮业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了不少问题。

1 存在问题

1.1 搞成了“评先选优”的评比活动:

由于各地食品执法监督员水平不同,对量化分级管理理解的差异,各地的评级做法也不尽相同。多数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只重视A级单位的评定,有的地方只向消费者公示A级单位名单并只给A级单位悬挂牌匾,把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直接变成了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A级单位评审工作,使得各企业对争创A级兴致高,对被评为B、C级单位则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没有真正达到活动的最初目的。

1.2 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重了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和人员的负担:

市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管辖单位较少,都很难完成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求的监督频次。对于正在改革中或刚改组重建的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来说,主管餐饮的食品监督员一般为6-8人,县城的餐饮单位1500户左右,加之农村的餐饮单位、学校食堂数量更大,而恰恰农村的餐饮单位的条件和管理水平是最薄弱的环节,大多为C级单位甚至还达不到C级,而食品安全信誉为A级单位的很少,C级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频次要达到3次,这将耗费大量的食品监督资源(人力、物力),很难落实到位。在当前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制度进一步落实的情况下,加大了食品监督人员的劳动强度和心理负担。

1.3 量化评分标准不完善,动态等级评分间隔时间短:

目前,全国只有一个量化评分标准,对于餐饮业来说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特点(如企业规模不同、经营许可项目不同),不适用于同一标准。此外,评分表中关键监督项目所占比重过大,在应用中难以严格按照关键项目进行评价。动态等级评定过程中,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需要给予警告外行政处罚的,2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并收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同时2个月期满后评定等级。

1.4 缺乏法律依据:

推行一项大规模的管理工作,法律保障是必须的,对于推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食品安全法》中找不到相关的法律依据。

1.5 消费者对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认识不足,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由于对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不够深入和全面,一般停留在宣传食品安全信誉A级单位的创建上,向社会公示主要也是公布食品安全信誉A级单位名单,使企业把此项工作误解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又一个评比活动,使得企业对实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积极性不高,此外,据150份群众调查问卷显示,消费者量化分级管理知晓律仅为0.9%,由于对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了解不多,消费者很少把食品安全信誉级别作为选择就餐的条件。

2 对策

2.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

加大力度采取各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和企业宣传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让企业知道、让消费者了解、让食品监督员掌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政策信息和相关知识,避免搞成评比活动,强化食品监督、鼓励企业自律、提高餐饮业整体卫生水平才是最终目标。

2.2 修订量化评分表内容,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不同标准:

对评分表作进一步的具体细分和调整,进一步明确评分内容,规范具体操作方法,减少部分关键项目或将关键项目调整为一般项目,完善各项指标,增强量化评分表在实际工作中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3 应尽快修改《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中增加量化分级管理内容,使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有法可依。

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范文3

关键词:清真;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越来越高,对于饮食方面也越发重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饮食不仅要色香味俱全,同时还要营养健康。因此清真食品渐渐得到大众的喜爱。但是市场上清真食品的质量却参差不齐。出现了很多食品安全问题。因此为了保证人们的健康,也为了保证清真食品市场的长远发展,所以需要对清真食品安全监管投入足够多的重视。

1清真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1.1法律法规和监管主体存在的问题

“伪清真”“三聚氰胺”“地沟油”、“假羊肉”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原因之一就是我国对清真食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法律法规是清真食品管理的依据。一旦出现清真食品安全事件就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惩处和打击犯罪。同时法律法规可以对清真食品市场形成规范和制约,可以对清真食品的经营人员形成震慑力,减少清真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但是目前清真食品的法律法规还存在漏洞,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同时执行力度也不够,所以导致目前的清真食品安全受到了威胁。另外,清真食品的监管主体职责不明确,管理权限不够清晰有力。我国对于清真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是民族工作部门和政府的相关部门。民族工作部门对于清真食品的监管职责只限于清真食品“清真”属性的监管。也就是说只负责管理那些真正属于清真的清真食品,对于那些打着清真的牌子但是卖的却不是正规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准确来说是没有管理的责任和权限。因为对清真食品的安全监管主体不明确,所以一旦出现清真食品问题,就会出现推卸责任、管理不善等情况。

1.2清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够

我国对于清真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负责清真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和能力不够。在我国的清真食品监管中,很多工作人员对于与清真食品相关的知识都是不了解的,同时加上管理查处没有法律法规可以当做标准,所以执行的监管力度就大打折扣。其次是责任没有落实,具体的管理职责不明。因为清真食品的安全监管主体不明,所以导致具体监管的分工和职责就存在重复和空隙。重复就是职责范围重复,管理的内容重复。同时管理还存在空隙,有些食品管理的内容被忽略,导致安全监管的漏洞出现。最后就是打击犯罪的力度不够。清真食品因为其独特的属性使得对清真食品的监管要考虑到很多的方面,比如说民族政策和民族关系等。因此在清真食品安全管理中,对违法犯罪现象的查处惩罚力度较弱,没有很好的形成震慑力和威慑力,所以导致清真食品安全事件频发。

2清真食品安全监管有效发挥作用的长效管理措施和方法

2.1完善法律法规和明确管理权限与责任

法律法规是国家所有事物所有工作的依据和准则。也就是说法律法规是必不可缺的存在。有了法律法规就能对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进行依法打击和管理,同时还能对那些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无形的压力,打消他们想违法犯罪铤而走险的念头。在我国,每年都有很多的法律法规出台、修改和完善。但是还是有一些领域的法律法规被忽视,清真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就存在着很大的漏洞和不足。因此为了清真食品的未来发展,也为了民族关系和民族发展,所以需要尽快完善清真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这样对于清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就可以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可惩。关于清真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完善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建立统一的管理标准和完善细节管理。统一的标准其执行力会更强,细节的管理可以减少投机取巧和钻法律空子的事件发生。除此之外就是要明确清真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只有落实主管部门的责任和管理内容,才能保证其工作的效率和能力。同时也能大大的减少推脱责任、消极管理、管理力度不够和问责不明的情况。另外,有必要对负责清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清真食品安全监管的认识和能力,从而可以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

2.2清真食品安全监管有效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

如果要真正的管理好清真食品安全工作,就需要一个可以有效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简单来说就是要从涉及到清真食品安全监管的各个主体进行管理和控制。首先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于这部分主体可以采取教育、检查和处罚有机结合的措施进行监管。通过教育宣传,让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者认识到清真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清真食品监管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清真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罚内容等。一方面提高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对其形成无形的压力,打消违法生产经营的念头。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时不时的进行抽查和检查,出现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其次是清真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这部分主体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因此要落实部门监管的责任范围,强化监管责任,如果有部门在工作中存在问题,要严格处理,追究责任。最后就是全社会的监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于清真食品市场上的情况,很多群众都是有所了解的。因此要充分发动群众的力量,鼓励群众对于清真食品市场存在的违法现象积极进行举报,同时要畅通好举报渠道,让社会民众可以发声,从而提高清真食品安全。

3结语

众所周知,清真食品是我国独具特色的民族食品。在我国清真食品的市场规模越来越大,甚至在国际上也享有盛名。所以为了清真食品的长远发展,需要对清真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近期清真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为清真食品带来了不小的打击,为了保证清真食品的健康发展,需要建立清真食品安全监管有效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通过长效机制的有效管理和控制,从而保证清真食品的安全和发展。

参考文献:

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范文4

[关键词] 食品安全 监管体制 不足 完善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概述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第五条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作了总体性规定,规定了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对食品安全分段实施监管的监督管理体制。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其中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综合协调职责;农业行政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量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活动的监管。

二、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不足

1.现有食品安全分段监管模式还存在问题

最近的一则新闻最能反映问题。据华西都市报、钱江晚报等多家媒体报道,“烤鸭油泛滥令人吃惊,更令人吃惊的是相关监管部门推诿扯皮:杭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称没有具体市场监管职能,建议向工商和卫生部门反映;市卫生局监督所表示,如果是小摊贩使用烤鸭油,就属于工商部门管;而工商局则称,这事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某种意义上说,相关监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正是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最重要缘由。”可以说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管理,最大的弊端是忽略了各环节的自然关系,以静态的眼光割裂食品链,造成了监管部门职责不清。事实上从食品的生产到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往往有交叉、甚至反复。拿烤鸭油来说,烤制过程中流出垃圾油脂,相当于生产环节,而烤鸭油的使用和销售又分属餐饮、流通环节。这样,监管就涉及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正因涉及多个部门,所以每个部门都认为不是自己的监管范围,都可以将皮球踢给别的部门,从而导致监管漏洞。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因涉及多个监管部门,所以各个部门都不必为监管不力承担责任,食品安全的责任追究成了一笔糊涂账。

2.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法律定位问题

《食品安全法》第4条规定,设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与食品安全监督有关的部门基本为部级单位,有了国家层面的协调机构,可以对各监管部门进行协调,防止发生安全事件后互相“扯皮”的现象。这一设置被赋予了极大的希望,但笔者不以为然,因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定位于“议事协调”。议事协调机构是授权行政主体,只有在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才享有行政职权。目前,各地建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都只是一个软性的临时议事协调机构,不享有法律规定的行政职权,因此实践中协调的效果并不好;食品安全委员会权限设置不明确,影响监管力度。

三、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完善

1.完善我国分段监管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主要有两种模式,即集中管理模式和分段监督管理模式。集中监管模式的优点在于避免了因职能交错造成的管理体系混乱,提高了监管工作的效率。如在我国采用这种模式,即需在现有监管机构外另设专门机关,况且我国幅员辽阔,行政成本大大提高。所以笔者认为,在现时情况下,我国采用分段监管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符合目前我国的国情,而不应一味要求通过合并建立独立统一的监管机关来解决现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对分段制的监管体制进行完善,美国的经验就值得我们借鉴。美国与我国类似,也是多部门监管食品安全,但显然,美国的监管效果更好。究其原因在于,美国主要是按照食物的种类来划分部门职能,这样在对特定食品进行监管时实现了功能上的集中监管。比如说农产品和畜产品,由农业部门一管到底,从农田到餐桌,没有出现监管断链;而我国主要按照环节分段管,所以会出现脱节的问题。因此,在还不具备建立统一监管机构的条件下,可以建立类似美国的职能划分机制来尽量避免出现的问题。

2.加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职权,增强其协调权威性

在当前监管体制尚未厘清之前,完善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职责是改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关键。首先,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法律地位。食品安全委员会必须是一个刚性的行政主体,享有行政管理的职权。作为最高的统一协调机构在整体上对全国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程监管,虽不具体参与食品监管工作,但是对其他监管部门具有绝对的权威。通过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的权威性,可带动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从而向统一机构迈进。其次,明确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职责。在《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中必须明确规定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应赋予食品安全委员会直接监督管理各监管部门的职能,对于监管部门没有履行的监管职能和监管冲突的协调,食品安全委员会可以直接下达行政命令要求予以履行,彻底改变目前各地食品安全委员会无具体实权的局面。同时,法律规定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那么卫生部与食品安全委员会两者的职能交叉处理,也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

学界普遍认为监管部门的监管失职、监管不力是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并不断加强监管机构的监管责任,对于确保消费者的餐桌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烤鸭油”与食品分段监管[N].华西都市报,2010-09-28

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范文5

为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卫工作食品安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安排部署和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创卫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卫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在总结以往创卫食品安全监管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调动广大工商干部工作的干劲热情,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加强领导,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克服松劲情绪,打消厌战思想,确保创卫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周密部署,强力实施。一是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采取张贴标语、上街宣传等形式,宣传创卫工作的意义和创卫带来的巨大变化,不断激励和引导食品经营者参与创卫的积极性,促使食品经营者从思想上把创卫工作变为自觉行动,形成自觉创卫、拥护创卫、维护创卫、配合创卫的良好氛围。二是切实加大对食品经营者创卫知识培训力度。结合工商职能,积极深入市场、经营门店和个体经营户当中,采取现场说法,集中宣讲、专门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食品经营者创卫意识,使其懂规定、熟政策、知标准,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自觉落实创卫工作的每一项要求。三是将加大市场日常巡查力度。严格按照工商所日常监管工作规范和“网格化”监管工作要求,落实制度,突出重点,增加巡查频次,提高巡查效率,确保食品经营安全、规范,坚决杜绝食品经营者出店经营行为,保持良好店容店貌,保证设施完备,卫生干净,店容整洁,病媒生物防治制度落实到位,达到各项创卫标准。四是坚持加大存在问题整改力度。将针对日常检查、群众反映和上级通报的各种问题,在整改上下功夫求突破,举一反三抓落实,坚决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标准不提高不放过,反馈问题纠正不彻底不放过,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各项任务有新的起色,新的改观和新的提升。

三、加强督察考核和责任追究。一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领导包抓责任制。市局领导包抓分局,分局领导包抓市场,一线监管人员包抓区段的三级包抓责任制,按照区域将创卫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分局、工商所和监管人员,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二是严格执行“5+2”、“白+黑”监管工作机制和错时上班制度。继续按照双创办的要求,坚持早上班、晚下班和错时上班,做到创卫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三是成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应急分队。泾渭、、渭城分局的经检大队承担应急分队任务,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确保问题能及时得到发现和消除,群众举报后立即有人处理。四是严格制度落实和责任追究。继续按照《关于巩固提高双创工作成果,强化责任追究的若干规定》和《市工商局城区集贸市场及市容环境卫生考核奖惩办法》的要求,该奖励的奖励,该处罚的处罚。对市双创办评比最后一名的工商所长实行诫勉谈话,对倒数第二名的实行警示谈话,对连续两次挂黑牌的工商所长就地免职。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四、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工作中不分份内份外,执法中讲求协作精神,讲政治、讲团结、讲大局,严格按照国卫标准和市政府“双创”工作要求,锁定目标,以敢为人先、敢于取胜、敢于负责的精神,立硬茬、下硬手,确保国家爱卫办综合评审顺利通过。

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范文6

关键词:食品安全;消费;调查

尽管食品市场高效运作,但也不可能避免一些问题,如检测水平低和监管队伍力量弱等,只通过政府监管是比较困难的。食品安全是一个广受关注的话题,国内对其的研究有一定的局限性,只处在技术与监管等层面,在具体问题原因分析上缺少统一性。本文采用了社会学实证研究的方法,为解决问题找到了突破口。

1调查地点与方法

针对食品安全问题,调查了某市的大多数群众,总共发放了100份问卷调查,并全部回上来,该次调查共分为10道问题,分成不同的部分,同时还使用了访谈的方式,访谈了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食品信息来源等。

2结果与分析

(1)食品安全知识的了解程度。在谈到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因素时,在购买食品过程中,消费者更在意销售地点,见表1。对是否介意添加剂的存在,介意的人占50%居多,见表2。(2)食品安全问题处理机制。从本次调查中能够看出,当发现食品存在问题时,保障自己权益和不保障自己权益的人是持平的,见表3。居民并没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需要从多种渠道提升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见表4。

3诱发食品安全的因素

(1)食品检测监督条件缺少完善性。尽管我国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而在食品安全检测上还存有不足之处,其中检测监督条件有待完善。现阶段,检测设备不够健全,检测涵盖范围窄,抽检率不高,要想普及检查,十分困难。地沟油事件让人十分担心,在短时间内进行有效检测,向社会征集检测方法还处于优化中。(2)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问题。①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表现出垂直分布,而基层的人力与财力等配置较少。②分段监管体制还处于发展过程中,使得监管责任不精细。③食品安全监管应表现出应急化倾向,但现实的监管总是很被动,往往习惯于被动应急。(3)公众参与性不高,消费者保护机制不健全。面对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往往向消费者保障协会请求帮助。消费保障协会由相同级别的工商部门负责管理,丧失了自身的独立性,无法和各个部门协调起来,也就不能让社会对其产生较大的信任。

4讨论与建议

(1)强化食品检测监测,集中检测资源。①集中规划年度检测,切实负责检测报告的工作,获得各食品监督部门的认可。②依托实力雄厚的检测机构,形成市场化模式的食品检测机构,节省建设成本。短期内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规范无标准的食品。构建食品安全的预警制度,抓重点和根本,及时处置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健全的食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与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追踪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摒弃不合理之处[1]。(2)建构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①在法律框架范围内,要求所有食品监管部门切实监管,管控食品安全的市场准入。②创新食品监管模式,从根本上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着重治理食品原料,注重治理种养殖品的应用,尽量少使用食品添加剂,按照规范,少使用违禁药品,从根本上管控好食品安全,做好农产品无公害计划,为农产品搭建绿色生产基地,彻底把控好食品安全质量[2]。(3)强化食品安全的宣传。树立强烈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搞好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工作,监管并跟踪调查食品安全。让行业协会凸显自身职能,成为各机构的纽带。借助各种途径,让消费者勇敢面对食品安全及对食品安全形成高度认识,切实保障自己的权益,让消费大众能够较好地识别食安全方面的问题,为消费者申诉开通绿灯,真正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作者:张璇 单位:铁岭卫生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