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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系统改革方案范文1
一个行业,只有在市场竞争的环境里才能发展和壮大。在市场环境下,消费者支付了资金就能得到相应的服务,服务者得到越高的资金就能付出更高质量的服务。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医院行业也是如此,医院治疗水平越高,需要技术及设备资金就越大,患者支付费用也越高。然而,当患者支付能力下降时,这种稳定的循环将会裂解,第一步表现的是有病看不起,再一步是通过政府打破医疗市场现状,进行体制改革。现阶段,医疗行业完全脱离市场经济就会走向衰亡!许多学者认为,社会主义体制下的医疗是福利,应当全部由政府承担;政府认为,政府愿意承担,但没有能力。此起彼伏,百姓呼喊要医疗体制改革,政府也应和要医疗体制改革,现在到了必改的时期,关键是怎么改。现行体制下的医疗行业的确有许多弊端,它已严重制约医疗工作的发展,虽然有些是整个社会体制问题,但还是能从医疗工作自身的缺陷进行改革,通过改革可以使医疗工作步入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确的轨道中来。
1医疗体制改革必须政府支持、法律保证、人民拥护
要对现行医疗体制进行改革,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必须统一思想,必须逐渐出台一些关于医疗体制改革的一些条例,适当提供医疗体制改革所需要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在医疗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由于涉及到团体利益和个人利益,这些人必设阻力,甚至搞一些违法行为,对这样的人该撤职的撤职、该开除的开除,对于违法者要依法制裁。医疗体制改革有可能打破传统习惯和观念,有许多改动的地方不能立即适应广大医患的要求,因此,大家要有耐心,逐渐完善体制改革、逐渐学会在新的制度下从事医疗行业的工作和就医。媒体宣传要引导全民充分理解和支持医疗体制改革,真正使政府、医院及市民意识到医疗体制改革是全国的医疗体制改革、是全民的医疗体制改革。
2成立医疗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群策群力,协调进行
医疗体制改革必须要先成立医疗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医疗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必须由主管副市长和卫生局局长亲自担任,由主管副市长亲自担任组长,常务副组长由卫生局长担任。同时由各县、区政府选拔人员加入医疗体制改革小组,形成全市统一步调,市属、区属、乡属及私人医院均一起参加医疗体制改革,也可从医疗系统外选拔人才加入进来,与相关行业和部门同步进行,否则,医疗体制改革不彻底、互相扯皮、互相牵制。医疗体制改革不能搞一刀切,特别是城乡,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制订不同的方案,要先试行,后普及。
3医疗体制改革首先要制定医院收支两条线的细则
医疗体制改革小组设有各医院专有账号,各医院的收入进入各自的专有账户,并附有明细,医疗体制改革财务组详细审核收费是否合理,医疗保险公司更应该严格审核;医院在支出费用时,也要先报费用明细,医疗体制改革财务组要严格审核所支出费用的情况,发现违法、违规及不合理的支出,要坚决查处,杜绝医务人员的收入与医疗收费挂钩现象。通过对医院资金的监管,就能清晰地知道医院资金的所有流动情况,对医疗改革起到关键的指导作用。
4资源共享
全市医疗行业的医疗技术及设备资源要网络化,共同享用。凡现存的医疗行业,必须安装网络电脑,各院需有电脑输入员,将患者的信息先输入电脑,信息条码以患者的身份证号码为准,记有患者症状、化验检测项目、诊断结果、用药数量及处理方式等。智能网络化,在医治过程中如有偏差,均可得到电脑提示。对于多余的检测项目、多余的用药及过高的医药费,患者有权提出退赔,对违规者,医疗监察部门视情节有权处罚。全市医疗资源可以共享,便于动态观察,提高服务质量。对大型医疗设备和非常见昂贵的检验项目,全市集中成立检验中心,需要这些项目检查的患者到中心来,一方面可降低单价,另一方面便于收回设备投资成本,同时也降低各院的费用支出。网络经费全部先由政府出,后核销在医疗设备账目里。
5统一采购,按需领取
全市医疗设备及耗材要由采购中心统一采购,各院根据需求领取。以省或市为范围成立一个医疗采购中心,今后所有生产厂家必须先到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将自己产品目录及价格上报,采购中心专门有价格分析师,他们必须搞清每个产品的价格组成,清除不合理的组成部分,制定出所购产品的起拍价,从高向低起拍,从中选择物美价廉的产品来,国外有许多产品均采用这种方式拍卖,这种采购方式的引进,将会对医疗采购市场产生重大的震动,厂家会根据市场的这一需求进行改变经营理念,过高投入到流通领域的费用将会明显降低。医院成本降低了,患者也会受益。
6加强宣传,推行技术人才流动
技术人才要全市流动,患者到任何一家医院治病均能享受到高质量的服务。患者想花钱少,又想到大医院看病,大医院的人才费用和设备费用相对高,这是一对矛盾,这个矛盾是市场体制下的必然产物,要完全解决这个矛盾是不可能的
浅谈医疗体制改革
。要改还得从人事体制上改,全市医疗行业就是一个大医院,所有技术人员均可在这个大医院流动,有的是一年一流动,有的是半年一流动,有的是一月一流动,也有的是按需流动。医生已不是哪一个医院的医生,而是全市这个大医院的医生,患者也用不着到哪个大医院看病才是最好的,当然要达到这个目的不是一朝一日就能实现的,需要医、患及社会的理念逐渐转变。
7社区医疗是方便患者看病的重中之重
社区医疗应该是最方便广大患者就医的场所,但为什么患者舍近求远、舍廉求贵呢。在患者眼里,社区医疗水平低下,怕耽误了自己的治病时机。摒弃这一观念,除前边已讲到技术资源网络化、人才资源统一流动外,还要加大社会宣传。有条件的家庭可与社区医院联网,实行非急诊患者首先到社区医院电脑录记病情信息,初步诊疗,降低小病大医率;社区患者也可根据著名教授流动会诊的日程,预约就医。总之,发展社区医疗是医疗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它的社会性和福利性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
8药品采购要品种归类、优胜劣汰、分批拍卖
药厂营销是纯粹的市场经济,药价高不能单纯责怪药厂,它是一个市场经济链。比如医院100元进药,医院加价15,患者115元买,这对医院没有违规。医药公司卖给医院100元药的价格组成是这样的:医药招标费用18元(主管药的副院长、申报药的病房主任、药房主任),医生开药得回扣27元(含药单统计每单1元),医药代表得劳务费13元,医药公司加价13元,药厂纳税14元(营业税加支付现金所交的所得税),药厂占15元(含技术成本、原料成本、包装成本、销售成本,厂家利润应该是7元)。通过价格组成可看出许多项目明显不合理,甚至违法。一般说来,医院进该药的合理价格组成是:药厂占12元(成本加税为8元,纯利为4元),流通环节的医药公司应加价7元,共计19元;医院按国家规定加价15后,患者买药的价格是21.85元,比原来的115元降低81。虽然,药费降下来了,但医院收入也极大地降低了,因医院收入70来自于药源,从市场角度讲,这个降低是合理的,是价格回归,政府也无需为此而提供资金补助,但有时药价合理了,医院经费就紧张了,医院的发展又成了问题。这时市场需要医院加价增高,这样就打破国家制订的医院加价不超过15的加价率。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假如医院加价的绝对值不变,加价15元,患者买药的价格为34元,比原来的115元低81元,也就是比原来的药价降低70,而降这70的药价,完全在不影响医院利润和药厂利润的前提下通过改革而降低,这样医院保证了利润,市民看病医药费用也降低70,两全其美。通过以上分析,药品降价,是医疗费降低的关键,这也是医疗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药品采购必须实行拍卖,首先将药品归类,同类药竞拍,从高向低竞价,选择物美价廉、简易包装的药。让药厂知道,今后必须适应这种采购药的市场形式,重新制定营销方案,将精力投入到药效和廉价上。医院加价应按照改革前的比例计算出绝对加价值,作为改革后医药加价参考依据。
9限价与定价医疗要逐渐推广
目前全国已有几个城市实行限价与定价医疗,他们已取得相当丰富的经验,应当尽快推广,各市应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而试行。逐渐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规范,积累更多的经验。
10医疗体制的改革方向
医疗体制改革的方向不仅只是为了降低医疗价格,更重要的是研究出适合中国特色的医疗体制。医疗行业运营,有市场经济的属性,又有社会福利的属性,对于固定资产、大型设备、网络设备经费和特困患者的医疗费由政府承担,其他全部由市场决定,政府制定严格的行业管理条例,长期监督管理,不但要合理降低一些收费,同时也应调高过低的医生诊疗费和技术操作费。
11改革方案要集群众的智慧
医疗体制改革关系到每个市民的切身利益,因此,要多争取医务人员和市民的意见,让他们写出医疗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妙计,医疗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集大家的智慧,制定出最佳的医疗体制改革方案。
医疗系统改革方案范文2
关键词: 墨西哥 医保制度 改革 启示
墨西哥传统的医疗体系分为两大部分,正规行业的职工可以享受到社会保障体系内的医疗服务,其他的人不能享受到这种服务。虽然经过三次大规模的医疗服务体系改革,这种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
1999年墨西哥政府开始准备新一轮的医疗体系改革,2003年4月,议会通过了一份全民医疗保险法案,即《医疗服务社会保障体系》,2004年1月1日开始推行。它的推行标志着墨西哥所有公民都可以平等地参加公共医疗保险。
墨西哥开始的这场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对全球的医疗保障改革影响深远。《柳叶刀》编辑理查德・霍顿评价说:“墨西哥医疗卫生改革已经成为一个全球实验室,在如何为全体人口提供重要医疗服务的问题上给出一种解决方案,即使是发达国家也可受到启发。”
本文在此论述这场改革的原因、内容及给人们的启示。
一、墨西哥传统的医保模式及弊端
大多数发展国家的医疗保障体系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缺点,最主要的缺点是这种体系缺乏足够的财政保障,导致医保覆盖率过低,以及家庭在医疗服务方面支出过多。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国家对医疗的投入在不同的阶层中分配不均;病人医疗费现付资金在总医疗费中比例过高;国家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只能提供优先的医疗服务。由于老龄化的加剧,以及医疗技术提高导致医疗成本的提高,更加剧了医疗经费不足问题的严重性。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墨西哥的医疗保障体系也存在这些弊端,即国家投入资金不足,资金分配不均,现付资金比例过高。
墨西哥现代化的医疗体系创建于1943年。这一年建立了卫生部(Ministry of Health)和社会保障局( Instituto Mexicano del Seguro Social,IMSS)。这种医疗体系将国民分成两部分,加入保险的部分(私人部门及正规行业的就业者和他们的家庭,由IMSS管理)和未加入保险的部分(非正规行业的就业者,不工作者等)。因此,这种体系一开始就显示出一种等级制度,正规行业的就业者有权力、有资格加入医疗保险并获益,其他人则被排除在外。1960年,国家公务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委员会( Instituto de Seguridad y Servicios Sociales de los Trabajadores del Estado,ISSSTE)成立,这使得联邦政府雇员及其家庭可以享受到医疗保险。此外,军队、国营石油公司等部门还另有一套自己的社会保障机构。
墨西哥传统的医保模式主要有以下特点:
首先,国家投入资金不足。2003年改革前,墨西哥医疗保障体系财政结构严重不平衡。2000年墨西哥GDP的5.7%投入在卫生系统。2003年,卫生保健支出仅占国民生产总值(GDP)的6.1% (人均大约360美元),低于拉丁美洲平均水平,即卫生保健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GDP)的6.9%。如此低的资金投入,很难使医疗保障体系正常运转。
其次,医保覆盖率过低。参保人数改革之前的2000年,IMSS大约覆盖了总人口的40%(4千万),ISSSTE大约覆盖了总人口的7%,其他一些小的社会保障机构大约覆盖了总人口的3%-4%。这样,全国享受医疗保险的人口只占大约50%。
再次,保险覆盖率分布非常不均衡。一方面,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60%享有医疗保险,占总人口20%的最穷人口仅仅有10%享有医疗保险。另一方面,最穷的一些州由于历史原因,享受医疗保险的人也非常少,例如恰帕斯州(Chiapas)和奥萨瓦州(Oaxaca)的这一比例最多20%,而这些地区正是疾病流行的地区。联邦预算实际上很不平衡,参保人群获得的财政分配比未参保人群多三倍,而各个州财政分配也不一样,人均联邦支出最高和最低的州之间比是5∶1,分配上的差别也造成了各个州卫生投入的不同,差别比例甚至达到8∶1。
最后,现付资金比例过高。一方面,通过国家卫生账户,发现医疗费用的主要来源是自付,而不是财政投入。自付医疗费用在卫生系统筹资中最不合理,既缺乏公平性,又缺乏效率。为什么不公平?人们生病错不在自己,如贫血症患儿,这不是孩子自己的错误。病越重,付的钱越多,这绝对不公平。健康是一种人权、社会权,如果让那些最需要帮助的人支付最多,这不符合人权和社会权。健康问题最大的特点是不确定性,我们不知道谁会生病,生什么样的病。而一旦生病,所需费用又很高。据估计,墨西哥每年大约有两百万至四百万的家庭由于疾病而致贫,他们大约要花掉30%或更多的可支配收入,导致这些家庭由于医疗花费而在贫困线上下徘徊。另一方面,未享受医疗保险的人更容易由于医疗费致贫,同时他们也是大额医疗费的主要支出者。2002年,每一季度大约都有6.3%的家庭陷入以上危机,其中86%是未享受保险者,他们是享受医疗保险者的4倍。占总人口20%的最穷人口家庭是未享受保险的主体。
二、墨西哥2004年医疗保障体系改革
2000年,国际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发表的报告显示,墨西哥在全球191个国家中,医疗卫生体系的排名位于51位,但公平度却处于第144位。主要表现在半数以上的公民没有享受医疗保险。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墨西哥开始进行医疗保障体系改革。
2003年8月,墨西哥通过关于医疗保障体系改革的法案,2004年开始施行。新的医疗保障体系被称为社会医疗保障体系(the System for Social Protection in Health SSPH),目标是到2010年达到国民普遍参保。为推行这一体系,墨西哥制定了具体的执行计划,即公民医疗保险计划(the Popular Health Insurance PHI),从2004年到2010年,该计划每年吸收大约14.3%的未参保公民加入保险,约1100万,首先从低收入家庭开始。
改革设立了五个目标。第一个目标是要建立一个法律框架,以渐进的、财政上负责的和持续的方式增加公共卫生支出。新的法律用了七年时间制定了一系列规定,给卫生系统增加了1.1%的GDP投入。但是,这不仅需要在健康上投入资金,还需要健康帮助国民挣更多的钱。所以第二个目标就是提高效率,通过确保资金用于成本效益好的社区预防项目,达到更高的分配效率。第三个目标是保护个人服务,通过集体机制有效管理风险,使家庭免受卫生支出的影响。第四个目标是要逐步将激励机制从供方转向需方,以提高质量、效率和对病患需求的敏感性。最后一个目标是调整卫生部职能,从对贫困人群直接提供医疗服务转向对整个卫生系统的管理。
改革的内容如下:
首先,新的体系明确了医疗预算的分配。
医疗预算分为四个部分:卫生部作为管理部门所需资金;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资金:基本医疗服务所需资金;大病医疗支出所需资金。这次改革将公共卫生服务预算和个人治疗方面的预算分开。这种预算方式改变了以往那种过分关注个人治疗方面的需求而忽略公共卫生服务的状况。改革为公共卫生服务设立单独保障性的基金,使得公共产品得到足够的资金。
个人治疗方面的预算分为两种,即基本医疗服务所需资金、大病医疗支出所需资金。个人治疗方面的预算用于公民医疗服务的报销费用。公民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门诊和普通医院提供。由于这种服务具有低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因此预算资金由州政府管理。大病医疗服务由于具有高风险、低收益的性质,地方资金很难承担,同时这些疾病的治疗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因此预算资金由中央政府统一管理,建立一个全国风险池。
就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而言,分为初级和二级的治疗。初级治疗主要由社区小诊所承担。二级治疗主要由门诊和专科医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保险所覆盖的手术项目和处方药的数目不断增加,由最初所提供的91个手术项目和168种处方药增加到154个手术项目和172种处方药。
大病医疗保障服务保险保护参保者避免支付灾难性的医疗花费,其保险的病种根据国内的具体情况不断增加。保险的大病病种由公民健康委员会(the General Health Council )制定。现在所包括的病种有以下几类:癌症,心血管类病,脑血管类病,身体严重的创伤,需要长期进行康复治疗的病,艾滋病,新生儿重病监护,器官移植,透析。这些病种的选择是根据疾病治疗的个人承受能力、保险机构承受能力和疾病的发生率而定。
其次,新的体系明确了资金的来源。
根据改革方案,资金来源可以分成以下三部分:
1.中央政府负担一部分
我们可以把参保人员分为三类:改革前加入保险的部分,包括由墨西哥社会保障局(IMSS)管理的私人部门及正规行业的就业者和他们的家庭;国家公务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委员会(ISSSTE) 管理的公务员;改革前未加入保险的部分(非正规行业的就业者,不工作者等)。所有的三个保险都是相同的结构,均由三方组成,一是受益人,二是共付方,这两者主要有两个作用,一是和收入挂钩,越富的出资越多,二是非常穷的人就不用向保险基金投钱,这样没有一个人被抛弃在保险计划之外。第三个组成部分是联邦政府。联邦政府提供绝大部分资金,在大众医疗保险上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成本。中央政府的拨款惠及以上所有人员。2004年中央政府拨款为人均最低工资的15%,相当于每个家庭每年230美元,被称为social quota。
2.雇主负担一部分
私人部门正规行业的就业者和他们的家庭由雇主负担一部分,公务员由政府机关负责一部分。对于改革前未加入保险的部分(非正规行业的就业者、不工作者等),根据各州的实际情况由中央政府和州政府共同承担,中央政府拨款各州不同,人均大致相当于social quota 的1.5倍。州政府的拨款各州相同,人均大致相当于中央政府拨款的一半。
3.个人负担一部分
正规企事业的人员按照工资收入提取一定比例的医疗保险金,而对于非正规行业的就业者,需要缴纳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作为保险基金,但最多不超过可支配收入的5%。对于收入处于最下层10%的人口免交保险基金,缺口由国家负担。
最后,采取自愿加入原则,同时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
三、墨西哥医疗保障体系改革成效及启示
尽管墨西哥医疗保障体系改革仅仅进行了四年,但效果亦非常明显。
首先,参加人数急剧增加,保险覆盖率大幅度提高。
按照计划,到2010年,所有以前未参保人员都应该加入保险计划,实行普遍的全民保险。这样每年大约要有150万家庭,约600万以前未参加保险的人加入医疗保障计划。2003年的统计结果显示,这一年大约有61万个家庭加入保险计划,2004年,大约有17.2万个家庭加入保险计划,并且加入者呈不断增加的趋势。同时,收入处于最低层的20%人口加入踊跃,这也与这次改革的期望相一致。
在整个国家,保险覆盖率急剧增加。到2004年为止,克里马州(Colima)改革前未参保人数已全部参保,保险覆盖率达100%,有一些州,如阿瓜斯卡连特斯州(guascalientes) 和塔巴斯科州(Tabasco),已有三分之二改革前未参保人数全部参保。另外有四个州,已有三分之一改革前未参保人数全部参保。阿瓜斯卡连特斯州已宣布2005年保险覆盖率达100%,另外四个州宣布2005年保险覆盖率争取100%,另外十个州宣布2006年保险覆盖率争取100%。
其次,国家对医疗保障方面的财政支出大规模增加。
按照计划,到2010年,国家对医疗保障方面的财政支出每年增加的数量相当于GDP的1%,这些主要保障改革前未参保人数全部参保。2005年,国家对卫生部医疗保障方面的预算比2002年增加了55%,与2004年相比,增加了44%。
以全民医保为目标之一,墨西哥的医改在短短数年内已取得不俗成绩,对于中低收入家庭的医保改革更有长足进展。更可贵之处在于墨西哥的积极尝试给全球其他发展中国家乃至发达国家提供了新思路。
中国的医疗系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尤其是在自付医疗费方面,此时应将筹资作为解决类似问题的战略方向,解决自付医疗费用、财务不公平和大病医疗支出等问题。同时发展中国家要十分注重效率,在预算紧缺的情况下,应使激励、效率、客户满意度和责任发挥核心作用。最后,强调卫生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改变其他部门政策制定者的观点。
参考文献:
医疗系统改革方案范文3
关键词 医药卫生产 两岸合作 深化发展
医药卫生是最大的民生产之一。海峡两岸第六次“陈江会”签署《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2010年12月)以来,如何深化发展两岸医药卫生产的合作,这是两岸界都在思考、都在积极推动的议题。本文在分析台湾医药卫生产发展概况与特点的基础上,侧重对两岸这一领域合作的深化发展进行探讨。
医药卫生产的涵括
医药卫生是人类基本需求之一,也是衡量地区、国家进步与否的重要指标。就医药卫生产而言,目前世界上尚无一致的界定,随着各国的社会保障、卫生医疗、人文社会等诸多背景的差异,而各有不同的意涵。在欧盟,这一产被称为“社会产”或“社会经济”。就两岸而言,这一产,同属“医药卫生”范畴,在具体表述上也比较接近。根据台湾“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于2006年第八次修订的《台湾职分类标准》:医药卫生产隶属于医疗保健及社会工作服务,主要包括:从事医疗服务的行,如医院、诊所、医学检验等;照护服务以及生物制药等相关产。从这个分类看,虽然台湾医药卫生产涵括很多,但是,体现在产内部结构上,主要是以医疗服务、生物制药和照护服务为主,简单说,它是以这“三大板块”为结构的大众民生产。
从产特点看,与其他产相比,医药卫生产自身的特征比较突出,主要表现有三:一是知识含量高;二是信息不对称,由于医疗是以专化服务为主的,供给与需求的双方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因此,长期以来,医患双方主要以“信任委托”为医疗模式;三是,近年来,在全球化背景下,“医疗观光”在世界各地迅速发展,通过“医疗观光”平台促进了医药卫生服务的区域化、国际化与合作化的发展。
台湾医药卫生产发展的概况与特点
医药卫生是台湾最重要的民生产之一。从其产发展轨迹看,20世纪50年代以来,大致经历以下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950-1970年)是起步期:以发展公共卫生,推广防疫健保为主。第二阶段(1971-1984年)是发展期:不同来源、不同属性资金的医药卫生组织、机构,纷纷进入医药卫生服务市场,整个医药卫生产呈现量的扩张。第三阶段(1985年至今)是拓展期:其主要标志:一是1985年推动实施“筹建医疗网计划”,筹建医疗网的目的旨在均衡医疗机构的分布;二是1995年3月开始实施“全民健康保险制度”进行医药卫生资源整合,在整合中扩大医药卫生服务市场;三是民营、财团法人的医药卫生组织迅速发展,并逐渐成为台湾提供医药卫生服务的主要角色;四是2009年台湾“卫生署”提出“健康照护升值白金方案”,该“方案”是推进台湾医药卫生产转型升级的制度安排之一。
在上述环境脉络下,台湾医药卫生产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首先,从整体看,目前已形成了以“三大板块”为体系的台湾医药卫生产。如果从量的角度看,体现在国民医疗保健支出总值(National Health Expenditure,简称NHE)指标上,其绝对值:1995年前台湾医疗保健消费支出总值,每年保持10%以上的成长;自1995年3月实施“全民健保”以来,这一趋势仍持续增长,1995-2009年间,保持年均5.7%的增长率。其相对值:人均医疗消费支出1995-2009年间平均年增率达3.7%;而医疗保健支出占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NHE/GDP),1995-2009年间保持平均5.57%的比例,近几年则维持在6%-7%亦有逐步提升(见表1)。上述指标的变化与发展,集中体现了医药卫生产的产值在逐年扩大,并成为台湾最重要的产部门之一。
其次,从台湾医药卫生产内部结构来看,虽然“三大板块”都在发展,但生物制药和医疗服务两个产部门的快速成长引人注目。
就生物制药产而言,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这一产的重要性、被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上:一是被选定为台湾“策略性工”、“重点科技”和“新竹科学工园区”的“六大产”之一;二是传统、近代的生物技术产逐渐外移;三是在产发展上,构建了包括“新竹”(竹北)、“南港”、“高雄”(南梓)等多个生物制药专园区,台湾希冀以聚落效应促进生物制药产的快速发展。目前台湾生物制药产的整体表现:在总量上,从2000年为532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1145.9亿元;在均量上,2001-2009年间平均成长率为8.9%。其中,生物药品、疫苗、新药等是相对强项产品。
就医疗服务产发展而言,有两个现象:其一是供给规模日益扩张。主要表现为:医疗院所和病床总量持续增长。在20世纪70年代台湾医疗服务的供给规模还比较有限,但是,80年代以来,医疗院所与病床的数量一直处于强劲的增长之中:医疗院所在1988年增到913家、2009年则晋为20 306家;2003年医院病床总量已增到13.6万张、2009年医院病床则增到15.674万张,平均每万人口病床数为67.8床。如果与1971年医疗服务的供给规模相比,医疗院所增长了74.7倍、病床数增长了7.2倍。其二是医院组织向多元化发展。一方面医院投资主体多元化,目前已形成多种资金(官方资本、私人资本、财团法人资本)投资的医院组织;另一方面,医院组织向“等级化”发展。1988年台湾“卫生署”开始对医院实行“鉴评”,即按医院所具备的专能量、规模、技术、服务水平,区分成“医学中心”、“区域医院”、“地区医院”三个等级,其中“医学中心”各项指标均名列前茅,余下依次为区域医院、地区医院、其他诊所。上述两个现象,简单说,一是扩张化、二是规范化。这“两化”也是台湾医疗服务产发展的基本路径。
就照护产而言,在早年,台湾的老年人口可以从家庭或亲戚那里得到服务性的照护,但是随着社会城市化、工化的进程,这种服务越来越困难。从1987开始台湾“卫生署”试办了“日间照护”、“居家照护”,台湾的照护产也因此起步。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照护服务产的可见度明显提升:2002年台湾出台了“照护服务产方案”,服务项目逐步扩大,目前已形成“机构式”照护、“社区式”照护、“居家式”照护,三者并存的照护设施体系。截至2010年底,这三类机构共有1067所,可供进住人数56252人。但是,自1993年底台湾65岁人口首次超过7%正式步入高龄化社会以来,台湾人口的老龄化在加速,截至2010年6月底,台湾65岁以上的老人计有2474471人,占总人口比例达10.69%。据预估2020年将提高到14%。高龄人口的快速攀升的效应,集中表现在“三多”(老人慢性疾病增多、照
护服务的需求增多、对各类医事专人员及非专人员的需求的增多)。因此,就现阶段台湾所提供的照护服务而言,供需差距仍在持续扩大。
鉴上所述,应该说,台湾医药卫生产发展的主要特点:就是以“三大板块”为结构,具体说,在这“三大板块”中,第一层次是医疗服务产、第二层次是生物制药产、第三层次是照护产,它们分别是这个结构特点的先导因素、支撑因素、后端因素,并且形成“合力”促进整体医药卫生产的发展。
从第一个因素看,医疗服务产的优先发展,促进了其他产部门的发展,从而推动整体医药卫生产的发展。这种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为其他产,如生物制药产等提供迅速、可靠的服务;其二,自身消费其他产部门的产品,从而刺激了其他产技术进步和生产发展,因而,对整个医药卫生产的刺激作用更大。
从第二个因素看,在台湾,生物制药产对其他两个产部门支撑的“含金量”是比较高的。台湾生物制药产的年均产值都在千亿元以上,如果与岛内资讯电子产相比,这一产值仍属“小字号”,但作为以内销为主非出口导向的产已相对可观。另一方面,作为以基础研究为主要投入的生物制药产,需要巨大的研究与开发。就其R&D投入占销售总额的比例而言,基本在8%-12%。这虽然不能与海外生物制药公司相比,但是,在台湾这一投入绝对是属于“大手笔”。得益于此,在台湾生物制药产的营收入中:“专利授权收入”(占营总收入4.8%)、“研发委托服务”(占16.1%)、“产品生产”(占69.1%),其他收入(占10%)。因此,客观地说,虽然现阶段台湾生物制药产的年产值仅一千多亿元,但是,其所发挥的支撑作用还是很有效的。
从第三个因素看,在台湾人口老化日益严重与长期照护需求快速膨胀的“双重”挑战下,现阶段台湾的照护产的供应“缺口”在扩大,这也大大制约了“后端”因素影响力的发挥。究其主要原因:一是在服务层面:照护领域所提供的服务涉及医疗照护和社会照护两个层面,而社会照护具有多元性和涵括面广阔的特征。在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尽管台湾当局也认识到自己的重要责任之一就是发展照护产,但是,在财政拮据、社会迅速变迁等的影响下,台湾当局所承担的任务日益萎缩,并转而大力提倡民间资源投入照护服务领域。在新修订的台湾“老人福利法”中(2007.1.31),提出“结合民间资源的面向,广及提供老人服务及照护、充实老人保护体系的建立”。因此,从开放的意义上说,只是在近年,台湾才开始推动照护产的民营化,这也是这一产所以滞后发展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二是在人力供求层面,存在着鲜明“反差”。一方面,由于人口结构老化、家庭功能变迁,照护专需求倍增;另一方面在照护领域人力市场上,过去主要依靠“五专”教育体系为其输送人力。但是,近年来随着“五专”纷纷升级为各类科技大学,导致了以往以中专、大专为主,面向照护服务的人力流向发生了变化,照护服务领域呈现“招工难”局面。因此,如何扩大照护专人力的培育、供应,已成为台湾照护领域可持续发展必须跨越的一个现实“瓶颈”。
综上所述,值得指出的有两点:一是台湾医药产的发展特色与自身的相对弱项同样突出;二是由于台湾面积较小,医疗市场有限,在多次“扩张化”背景下,目前台湾医疗市场已趋饱和,相应的,医疗服务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
两岸医药卫生产合作的现状与问题
1、两岸医药卫生产合作现状的简单回顾
医药卫生产的两岸合作,与台湾其他产的合作一样,都是为了实现两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等特定目标而建立的交流与合作关系。从两岸产合作的历史看,这一领域的合作相对起步较晚,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两岸在医疗卫生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才愈趋热络,但是,总体上仍属于“表层”合作。一般而言,台湾产到中国大陆投资兴,大致都经历“试探”(试探性投资)、“延伸”(产向大陆延伸)、“对接”(两岸产高度对接)三个发展阶段。从这三个发展阶段看,体现在两岸医药卫生产合作态势上,目前基本处于第一、二阶段,以第一阶段为主。具体而言:在生物制药产方面,多属小企、微小项目的投资“个案”;又如在医疗服务产方面,自2000年我国首度对外资开放申请设立医院以来,台湾财团的医疗系统开始到祖国大陆开设医院,目前,主要有“旺旺集团”、“明基集团”、“台塑集团”、“日月光集团”、“宝成集团”、“鸿海集团”等企集团的医院系统,分别开设了厦门长庚医院、南京明基医院、昆山宗仁卿医院、湖南旺旺医院、上海浦东景康医院、上海瑞东医院、厦门安宝医院等;再如,在照护产的合作上,尚处于起步期,有效的合作还微乎其微。
2、两岸医药卫生产合作的问题分析
从整体面看,如前所述,目前两岸医药产的合作尚处在“表层”状态,这种合作为一种“过渡”尚可,但不能“过长”。因为,从“过渡”看,它作为一种“过程”是正常的,但是,这种过程如果“过长”既不利于两岸医药产的互补层次的提升,又不利于双方互补能力的增强,更不利于通过互补,实现共同发展,扩大双赢的目标。因此,如何从“表层”向深层合作转移,这已为两岸医药产合作发展的新课题。
所谓新就“新”在:第一,2010年12月“两会”签署“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标志着两岸医药卫生合作机制正式启动。在这一合作机制下,如何构建整体性、深层次、多方位的两岸医药卫生产的对接平台将面临诸多新问题。包括纳入“协议”的“医药安全及研发”、“加强符合国际标准的人体试验”等项目的配套政策制定。举例说,由于两岸现行制度规范、检验标准、检测方法不一致,导致台资企进入大陆市场时须要在各地申请检验,并取得检验相关证明文件,又由于大陆各地在审批作、行政流程和法规执行等具有一定的差异,因此,配套政策制定上,如何制定与实施“技术标准”的认定或互认,就显得比较迫切。此外,还涉及如何扩大医疗服务的供给、医药安全管理、检疫技术与其他信息的交流与共享等具体制度的建设,可以说,没有这些制度的建设,很难有效促进上述有效转移。
第二,从生物制药产来看,它是台湾高科技产之一。一般而言,任何高科技产的发展都必须依托更广泛的、更大范围的资源,包括知识资源、技术资源、高端人才资源、市场资源等的合作与互补。但是,就台湾生物制药产发展而言,在台湾当局现行大陆政策上,它与台湾晶圆产均被列为“不开放”之列。在上述台湾的大陆政策环境下,如何从“表层”向深层合作转移?我们认为,当局已经顺利连任,因此,除了期盼当局在两岸高科技产的两岸合作上,扩大开放、进一步开创两岸生物制药产合作发展的新局面外,也要积极探索促进从“表层”向深层合作转移的新路径。
第三,从医疗服务产合作现状来看,实质上,它是台湾医疗服务产向中国大陆的延伸。然而,现在的问题在于,作为台湾覆盖率达99%的“全民健保制度”依然被“圈禁”在岛内,也就是说,在大陆工作、学习、生活高达200多万的台
胞依然难以有效、全面享受台湾“全民健保制度”有关的保障或福利,依然无法改变在中国大陆的台胞的“看病难”问题。具体说,2011年元月4日,台湾“立法院”通过了对台湾“全民健康保险”制度的改革方案,完成了从“一代健保”向“二代健保”的改革,并从严规定久居岛外或新住民参加全民健保的条件。按“二代健保”的相关规定,在“二年内”必须有续保纪录的返台者,方可办理续保。显然,这一新规定,对在中国大陆多年的台胞来说既不公平,也是台湾“全民健康保险”另一个形态的“缩水”的表现。此外,台湾“二代健保”也延续了台湾“一代健保”对在中国大陆的台籍人士仅允许在大陆发生的不可预期性的紧急性的特殊“病例”(如紧急分娩等),而且还规定,在大陆治疗结束或出院后六个月内,必须向台湾健保机构提交复杂的医疗文件、医疗费报销的“申请”后,方可退费。这些现象,导致了他们在中国大陆的看病难、作难、报销难。因此,为了解决台胞“三难”,并为台湾同胞添福祉,在医疗服务产领域,构建一个高品质的医疗保险对接平台已刻不容缓。
第四,人力资源合作存在薄弱环节,中国大陆的教育优势远未发挥。新近统计:在医学教学领域,目前共有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有280余所,高等职院校350余所,在“十一五”期间,医学教育为卫生事培养了178万多医学专门人才。因此,在医疗教育领域的合作还有待深入发展。
第五,信息对接平台比较脆弱。不论是信息的流量、还是信息存量上,都与现代信息时代的发展有明显的差距,而且也不足以支撑两岸医药卫生产发展的需求。其中,尤其在国际药品安全标准的变化与发展、传染病或疫情的防治与控制等方面的信息流通、交流、共享等方面尤显脆弱。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与强化信息流通平台的建设。
总而言之,上述的种种困境是必须跨越的,没有跨越,深化合作同样难以凑效。
两岸医药卫生产合作的发展前景
对于两岸医药卫生产的合作前景,从总体看,在《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的合作机制下,除了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建立两岸均适用的检验标准、临床试验规则、医疗评价体系外,更应该着力于两岸医药卫生产的对接平台的建设,从而务实地推动,从“表层”合作向“深层”合作转移,从“个别”产合作向“三大板块”整体合作转移。具体作法有三:
1、生物制药产的合作――聚焦创新,建构两岸生物制药产创新体系的连接机制
依欧盟创新计分板(EIS)的分类,创新体系可分为国家层级、区域层级和产层级三种形态。就两岸生物制药产合作而言,其创新体系的合作是易于发挥双方优势的领域。这是因为:第一,生物技术尤其是基因工程的商价值集中体现在生物制药产,生物制药的焦点又集中在创新方面。尽管两岸生物制药产发展的速度不低,但是,与工发达国家相比其差距依然在扩大。因此,为了缩小与工发达的发展差距,两岸必须“合作追赶”,其最佳的合作路径,就是建构两岸生物制药产创新体系的连接机制。
第二,从产创新体系的构成要素与功能看,两岸都构建了相应的产创新体系。在台湾方面,主要由“高校与研究机构群组”构成,它们以知识生产、研发创新为主,目前生物制药的研发能量,也几乎都蕴存这一体系。在这体系中,主要由台湾“中央研究院”(生命科学研究所)、“台湾卫生研究院”、“台湾工技术研究院生物医学工程中心”,以及台湾医药学院等研究机构和大学构成。据台湾资料,这些“群组”人才高度密集,在生物领域拥有博士学历的占台湾的70%,是生物制药产创新体系运作的核心。在中国大陆方面,生物产创新体系则以创新育成中心或孵化器为模式。这一模式实际是一个PER(产Produce、大学Educate、科研Research)合作系统。据统计,目前,仅设在国家级科学园区内的创新育成中心或孵化器就多达53个。现在的问题在于,在两岸生物制药创新体系建设与发展中。彼此鲜有互动、更未连接。这一缺失导致了理应发挥的优势,却不能为创新提供动力。
这里值得指出的是,两岸生物制药创新体系的“连接”不是简单的连接,而是技术知识的连接、知识与资讯的连接、创投资金的连接,通过上述的连接,实现创新资源优势互补,形成生物制药产创新体系之间的相互融合和互相强化,进而创造生物制药产发展的加速度。
第三,从两岸医药卫生发展的现状看,目前,两岸都着力于产结构调整,这对两岸生物制药产创新体系的连接,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在台湾方面,新近出台了“六大新兴产发展方案”,该方案的主要内容有:重点发展生物制药;加大研发投人,强化该产研发能量。在中国大陆方面,过去十年间,药品市场总规模由2000年的1572亿元上升到2009年的6194亿元。据预测,到2019年中国大陆医药消费需求将增加到73813亿元,将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药品市场。此外,根据近日出台的《“十二五”生物技术发展规划》,在生物制药产产值占GDP的比重上,也将由2010年的5%上升至“十二五”时期的7%-8%。总之,这些利好都对两地创新体系的连接带来巨大的影响。
2、医疗服务产的合作――建构“两大”合作机制
(1)建构台胞在中国大陆健康保险的两岸合作机制。就中国大陆医疗服务产而言,除了数量庞大外,很多医院的条件还是比较高的,倘若以台湾“全民健保制度”对医疗机构人员、资质、设备、资讯等的要求相比,中国大陆的“三甲”医院相当于台湾的“医学中心”,在为台籍人士提供医疗服务上,不仅具有满足服务需求的能量,而且还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就现阶段而言,在台湾“全民健保制度”仍被“圈禁”在岛内的背景下,对于解决在大陆台胞健康保险问题上,可以引入或借鉴“上海辰新医院与台资瑞东医院”的合作模式。此模式是由上海辰新医院、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台资瑞东医院、台湾盘石金融集团旗下的上海盘石保险有限公司等合作推出的“平安-盘石台籍人士综合福利保障计划”。这款保障计划涵盖意外伤害险、门急诊医疗保险以及住院医疗保险,在大陆的台胞每年缴纳1660元保费(每月/每位只需支出138.3元,这一水平与中国大陆员工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相近),即可在中国大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医,可享受到台湾“全民健保”代办服务,而超出台湾“全民健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则可由平安养老保险公司负责进行给付。该款保障计划的核心功能就是体现与台湾健保体系相挂钩。因此,为了强化这一对接功能,可以仿效上述合作模式,一方面以现在落户中国大陆的台资医院为“点”,一方面连“点”成“线”,让更多医院与台湾健保系统衔接,造福台湾乡亲。
(2)建构两岸医药卫生领域信息流通的合作机制。医药卫生领域的信息流通是促进人类健康活动的一个重要信息机制。理论上,信息流通是指一组织的资讯、经验、知识,通过与其他组织互动、交流,进而促进信息的传播、扩散与共享。由于两岸体制不同,形成了不同特色的信息流通机制。因此,在推进两岸医药卫生产的深化合作上,应该把建构信息流通的两岸信息合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在两岸医药卫生领域信息流通合作机制建构上,可以围绕“健康科普知识”、“传染病预防控制”、“紧急医疗信息”合作方面“先走一步”,在此基础上,逐步向其他信息交流与共享。在运作上,要以各级的医疗院所为“具体单元”面向大众,促进健康教育与传播的发展。
3、照护产的合作――携手共建照护产的“人才高地”
人力资源是产发展的核心。如前所述,在台湾照护产领域,人力供应短缺一直是比较突出的现象。反观中国大陆,随着照护产的发展,其人力需求也将向大规模阶发展。因此,在照护领域,获取与拥有人力资源已是两岸共同的迫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