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经济弊端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计划经济弊端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计划经济弊端

计划经济弊端范文1

关键词:乡镇企业;家庭化经营模式;文化约束;职业经理人;人员流动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5-0018-02

1 我国乡镇企业家庭化经营模式分析

乡镇企业采取的家庭化经营模式,是适应其发展初期的内外部环境的。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其家族式管理的弊端也会日渐显露出来。据商务部的资料显示:中国内地每年新生15万家家族企业,同时每年死亡10万多家,有60%的家族企业在5年内破产,85%在10年内死亡,其平均寿命只有2.9年。

而国外许多大型企业都是由家族企业演化而来的。这就坚定了我们的信心:中国的乡镇企业如果能扬长避短,同样也可以做大做强。

当然这些家族企业随着内外部的环境变化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和自我超越过程。我们从“所有权集中度”和“经营管理权集中度”这两个维度来分别表示家族对所有权、经营管理权掌控的大小。其中,集中度越高则表示家族拥有这一变量掌握的程度就越大,反之则越小。通过这两个维度可以将家族企业分为9种形式,如表1所示。

表1 经营管理权集中度

所有权度

低公众企业经营型家族企业纯经营型家族企业

中自主型家族企业合作型家族企业经营型家族企业

高规范型家族企业古典型家族企业原始型家族企业

低中高

我国乡镇企业的经营模式主要是古典型家族企业模式,在此模式中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集中于家庭成员中,以家族血缘关系对企业实行全面控制。企业规模一般在数十人或者更多。乡镇企业主掌握大权,次要管理职位由家庭成员担当,遵循任人唯亲原则,采用人治管理方式。这种模式在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选拔人才,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等多方面存在问题。这意味着,这种模式已经无法继续适应现代多变的内外部环境。

中国乡镇企业发展的环境和文化观念与西方不同,所以改革中就不能像西方国家一样简单地要求家族交出股份和领导权,通过“两权分离”激进的方法,一蹴而就地实现企业社会化,倘若中国乡镇企业不加判断地全盘吸收西方的“经验”,往往会使企业陷入困境。为了实现中国乡镇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可以采取“规范模式”。这种模式沿原始型家族企业―古典型家族企业―规范型家族企业―自主型家族企业―公众企业这一路径演变。这种路径是先规范经营管理,然后进行所有权稀释。利用这一模式,乡镇企业可以逐渐实行制度化决策和管理,排除“人治”而建立“法治”,企业也会因此兴旺发达。

2 乡镇企业家庭化经营模式引发的问题分析

我国乡镇企业由于受到传统观念和地区经济发展特点的影响主要采用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为主,家庭投资经营为特色的模式。这些乡镇企业沿袭着家族式管理,这种狭隘的管理方式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大潮流,成为了制约乡镇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重要障碍之一。

2.1 乡镇企业家庭化经营思想带来的成本约束

文化是指人们所习得的与遵从的特定价值观体系,它构成了人们的主观思维模式。乡镇企业主积累了带有自身特点和企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特定文化价值观念,并且依赖这些价值观体系生活和工作,他们投入到生产中的资本不仅仅是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更为重要的是独特的文化资本。他们以家庭或家乡为重,对传统道德的追求或许超越了对利润的单纯获得。

这些企业主宁可放弃拓展交易所带来的潜在利益,也不愿意放弃其习得和遵行的特定文化取向。当然文化成本约束的存在并不是说企业家绝对不能放弃或转变自己的特定文化取向,而是只有当潜在的边际收益超过他的边际文化成本时,他才愿意做出这样的选择。考虑到文化成本的约束,在市场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中国乡镇企业的资源配置只是实现了帕累托最优。换言之,在私人产权和市场完全竞争中,如果这些乡镇企业改变文化取向不需要成本,他们的资源配置效率与其他拥有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是没有差别的。

2.2 乡镇企业家庭化经营模式制约社会资源引入

(1)传统的“委托――模型”下的激励理论认为,人为获得激励契约所规定的报酬为委托人利益的最大化而努力工作。但是心理学家证明,物质刺激只在短期内有效,人们在薪水提高一段时间后会产生“高原效应”,认为提高后的薪水是理所应得的,传统的“委托――模型”就会失效,这就导致了乡镇企业主对人不信任。同时,在不健全的经理人市场上,经理人可以逃避市场监督和市场处置,乡镇企业主受让控制权时心有疑虑,对授权后可能导致的风险、成本有很高的敏感度和预期。因此,授权―失控―收权成为乡镇企业中一个较普遍的现象。

(2)中国乡镇企业主由于受信用道德水平和传统家庭观念的束缚,使他们不愿或不能与外人分享企业的机密信息,不肯信任和授权经理人。而且企业的核心权力长期牢牢掌握在家族成员手中,中层管理层无望升迁,基层成员的提拔又以关系为原则,这都造成了现有人力资源的浪费或制约社会资源的引入。

2.3 乡镇企业有较高的员工流动率

随着企业的发展,乡镇企业内部会形成各类利益集团,家族亲属在管理中产生越权越位严重,家族亲属的权利无形地膨胀,责任不明,而且特权行为严重。这种模式,对外来的资源和活力产生一种排斥作用。由于家庭化经营模式的亲缘化特质,在我国乡镇企业中,一般外来人员很难享受股权,其心态永远是打工者,始终难以融入组织中。由于缺乏对企业的忠诚度,乡镇企业员工的流动速度和规模也在呈现递增的发展态势。

(1)在以先赋性的身份地位来界定权力的制度设计下,企业员工的潜能受到压抑,特别是职员主动性和创造力得不到有效发挥。而且,乡镇企业主观念滞后,企业缺乏规范化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和制度。因此,乡镇企业员工流动率较高。当员工流动超过合理范围,就会形成人员的过度流动,会对企业和社会带来不良后果,如对企业的日常业务造成不良后果,会加重同行业的竞争,带来企业的经济损失,同时,还会影响企业的士气和公司的声誉,增大整个社会的训练成本。

(2)乡镇企业多为“造福一方”的本地福利企业,在招工上无条件地安排本土农民就业,而农民的文化水平和素质普遍偏低,不利于形成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从而影响乡镇企业的长远发展。同时,乡镇企业用人机制退化,关系职工多,这给企业的管理造成重大的困难,良好的制度体系难以建立。

3 解决乡镇企业家庭化经营模式引发问题的建议

3.1 通过内外环境改变企业家思想观念,解除乡镇企业文化成本约束

(1)不断提高企业家个人的修养。通过持续的学习来开拓视野,接受来自企业利益相关者的不同观点,积极理解和吸纳不同的文化观念,并根据自身情况借鉴国内外成功企业的管理、经营经验。

(2)改变现有僵化的企业家培养模式和内容。无论是乡镇企业主本人还是国家应该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企业主的学校教育,使其培养方式和内容更加规范,更加合理,特别是在价值观念体系的灌输上应注重兼容并蓄。

(3)营造企业家成长的社会环境。不仅要推动思想言论的自由,而且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兼容并包的思想和批判地吸收外来文化的心态,尊重人们选择的自由和思想的自由。

在全球化的今天,文化竞争力已成为竞争优势的核心。中国这一大批在“夹缝”中生存的乡镇企业只有突破文化成本的约束,才能获得真正的国际竞争力。

3.2 引进职业经理人,建立领导团队,改善社会资源引入状况

根据现代管理学之父杜拉克提出乡镇企业要让外聘管理人享有“主人感”。 杜拉克指出,家族企业中外聘的高阶层专业管理人,必须享有其所应享有的报酬和激励,使他能有“经营自己的事业”的感觉。

(1)构建有效的企业产权结构和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并在此基础上完善经理人供求市场,使经理人和企业在事前交易中能够使有关经理人能力的信息得到真实的体系。这就要求国家努力倡导社会诚信体系;社会和高校在培养人才,特别是职业经理人的时候向受教育者传输诚信理念;市场在交易过程中贯彻诚信,完善市场信任制度。由此,乡镇企业主才敢于真正放权,以兼容并包的态度引入社会资源。

(2)逐步实现产权大众化,加强非家族企业成员长期产权激励机制建设。乡镇企业通过革新,从最根本、最核心的产权制度上让非家族成员,特别是高层管理者(经营层)和核心员工享有部分剩余索取权,承担部分剩余控制权,从而模糊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边界,以达到对非家族成员长期有效激励的目的。这样可以把对职业经理人的外部激励转为内部激励,使他们变成企业的管家,规避传统委托――模式的弊端和时候交易中的不信任问题。

3.3 增强员工忠诚度,降低员工流动率

(1)构建企业的双轨制人才流失危机管理系统。首先,乡镇企业主应树立正确的人才流失危机管理意识,成立危机管理团队。其次,在危机团队建立后,要经常识别、评价企业组织中的薄弱环节,据此建立起防范与处理人才流失危机的机制。再次,乡镇企业对人才流失危机不应只是被动防范,同时应主动“反击”,建立“反人才流失危机管理”机制。

(2)建立新型信任与信用关系网络。在创业之始和企业进入发展之后,乡镇企业中的“家长”和家族核心成员均应注重培养超越血缘和人情、涵容组织成员、贯穿上下级之间的新型信任和信用关系网络。根据美国学者巴纳斯的理论,可以将其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是关爱下级和员工,这是建立信任关系的第一步。第二是培养良好的品行,倡导公平、公正和宽容的价值理念。也即树立一个标杆,发挥榜样的作用,使员工对企业主产生一种崇敬感,心甘情愿地为企业服务。这是建立新型信任关系网的关键环节。第三是强化行为可测性,给他人留下坚定不移、信守诺言的行为记录。

(3)对员工进行甄别淘汰与能力提升。甄别淘汰是指在进行价值观变革和强化刚性管理的同时,盘点亲属员工,分出可用的与不可用的,对不能及时做出观念和行为改变、不能对企业发展产生积极作用的亲属员工及时淘汰,为乡镇企业内部建立合理的人才培育机制和从外部引进人才创造良好、开放的环境;而对可用的亲属员工进行教育和培训,使其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并积极参与到对自身能力的提升上来,将其纳入企业的正常管理范畴,真正适应企业的发展。在进行甄别淘汰与能力提升的过程中一定要形成统一的认识与公正的标准,排除情感因素和固有的平衡协调思维,以期产生实际的效果。

参考文献

[1]胡远华.中小民营企业员工流动问题调查[J].浙江经济,2004,(21).

[2]周鸿勇,李生校.家族企业社会化变迁模式研究[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5,(1).

计划经济弊端范文2

在抗击非典的斗争中,不知从哪里冒出了一种奇谈怪论,说非典证明了“计划经济有一种天然的抗风险能力”,还言之凿凿地说,上海之所以疫情相对较轻,就是因为上海的国有企业多。这种说法,如果不是借这个特殊时期另有他图,至少也是对历史、对市场经济的无知。

旧体制、计划经济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吗?人们还远未忘记的事实是,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因 “”导致的人祸和连续的天灾,3年中因饥饿而死的人数上达千万!是向市场靠拢的“三自一包”挽救了已达崩溃边缘的国民经济。我国的非公经济是怎么起步的?不是理论家的先知先觉,是70年代末大批返城知青给城市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就业压力,政府已经无力化解这个危机,不得不实行了“国家、企业、个人一块儿上”的三结合就业方针,允许“个体户”等新的市场经济成分诞生和发展,由此才导致了后来中国经济体制的深刻变化。今天,我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的最大难题是什么?恰恰是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养老金“空账”问题。如果不是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改革,中国在老龄化社会日渐到来的过程中将根本无以应对这个重大的隐性危机。我国原有医疗保障体系存在着城乡分割的“二元化”弊端。这个弊端是怎么造成的呢?正是计划经济造成的。而非典给我们的最大启示是什么呢?是在一个社会中,当一部分人的卫生安全得不得保障时,全社会所有人的卫生安全都不可能得到保障!

在抗击非典的斗争中,人们的确看到了政府采用非市场化手段动员各种资源的能力。但这并不等于说,这就是“市场经济的失效”。市场经济并不等于不要政府。恰恰相反,理论和实践都已经明确无误地证明,非市场化力量发展得越完善,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才能发挥得越充分。什么是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呢?分散决策、竞争、等价交换、优胜劣汰、按照各种要素的贡献进行分配等都是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机制。现在人们已经清楚地懂得,完全无需这些资源配置原则参与其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工资制度”等恰恰是保障这些原则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市场经济是法制的经济。现在人们知道,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一定需要超乎市场的法律、行政以及道德的力量才能真正实现。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我们的分配原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由谁来“兼顾公平”呢?由政府通过强制性的税赋等经济杠杆来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责本来就是,平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平,面临危机时动员各种资源抵御灾害、战争等危险。政府应当有面临危机时动员一切必要资源的能力、权力和效率,这在各国皆然。这种职能和作用是法律赋予的,社会赋予的,人民赋予的;与“计划经济”体制无任何必然的因果关系。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时间还不长,人们可能不甚熟悉的是,实际上在市场经济下,政府动员资源应对危机的能力要比计划经济条件下强大得多。为什么呢?因为政府可以借助大量市场化的工具、手段极大地放大自己的力量。在此前的抗洪救灾中,我们已经发行过“赈灾彩票”。在抗击非典的过程中,迄今中央、地方两级财政的初步预算是70亿元。现在假定我们发行100亿元10年期的“公共卫生特种国债”,分10年偿还,每年只需分摊10亿元。政府财政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应对这笔支出。要知道,我国目前的年税收总额已可达两万亿元。此外,通过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方式为企业提供应对生产救灾物资的周转资金,通过政府购买特定灾害保险的方式化解不确定性风险,都可以起到更大程度地团结全社会同舟共济的作用。相反,“计划经济”方式的“政府直接包下来”,其后果只能是弱化全社会平时减灾防灾的责任意识,强化人们对政府的风险依赖。我们在“抗典”政策中应当努力避免形成的,恰好是这种不良预期。

计划经济弊端范文3

关键词:监狱企业 市场化 计划经济 弊端

1.当前监狱企业市场化的表现

1.1监狱企业市场化的出处

我国的监狱企业主要是为监狱服务的,监狱不仅可以从中获得劳改犯人的劳动手段,而且还可以获得相应的经费支持,其产权由监狱系统把持。监狱企业在体制上采取“监企合一”的方式,使得能够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其单一的结构保证了其执行力的快速有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中国跨入21世纪后,随着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和文化多元化的历史变革,最终使社会发生了很大的变革。这就为监狱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1.2监狱企业市场化的表现

监狱企业经历了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曾经的辉煌逐渐变成了记忆。以辽宁省锦州监狱为例说明一下监狱企业面临转变的前后的巨大差异。历史上的锦州监狱企业曾经取得过令人自豪的成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化过程中,监狱经济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日益显现,经济效益不断下滑。

2.监狱企业市场化弊端的成因分析

2.1监狱职能等基本概念

监狱职能在《监狱法》中有明确规定。《监狱法》第二,三,四条对其进行了明确规定,监狱作为执行国家刑罚的机关,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于死缓、无期和有期徒刑的犯人执行相应的刑罚。不但如此,监狱对犯人还要进行教育改造,采取既改造又教育的原则,使得教育和劳动结合,从而使罪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出狱以后能够遵守法律。

2.2监狱企业不适于参与市场竞争的原因分析

监狱企业与市场经济原则上有冲突。第一与市场原则相冲突。第二监狱企业没有经营自。第三,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竞争的结果必然出现优胜劣汰。第四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要求各个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产权可以进行交易和转移。

2.3监狱企业不适合市场化的法理原因分析

首先要明确监狱企业的定性定位问题。监狱企业不能和一般的国有企业等同起来,其主管部门和一般的国有企业有着明显的差异,是由中央、各省市区和直辖市的监狱管理机构来主管的,是由国家投资实现运转的,所以建业企业为国家所有,而不像一般的国有企业一样为全民共有,因此其性质应该归类为公营企业。

第一,社会主义国家存在国营这个企业,但是对于公营的企业来说则广泛存在于各个国家体制当中。作为各个国家都共同有的部分,它具有大众性。而对于国营性质的企业则单单存在于社会主义国家当中。对于我国对公营性质的企业则归进了国有企业范围之内,对于产权的归属问题不是太清晰。

第二,公营企业主要是针对那些特殊而不具备竞争能力的企业,而国有企业则是国家为了竞争而设立的企业单位。

第三,针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的过程中,国有企业进行政府和企业的权利分开,而公营则并没有实现政企分家的情况,其主要是通过 政府直接控制,特殊法人作为其市场定位。

第四,中央政府掌握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对于公营企业的所有权则大多数由地方政府所把持。

3.监狱企业发展模式的合理化建议

3.1从立法上对监狱企业进行规范

明确罪犯劳动资源,监狱企业为行政执行产物,以行政法规进行管理,退出市场竞争。关于监狱企业立法的必要性,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我国《监狱法》并未对监狱企业做出相应的规定。

第二,我国监狱企业无法可依。在不适用普通企业法时,我国监狱企业几乎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第三,无法把握监狱与监狱企业的合理分工。

监狱立法的可行性有三点依据。第一,我国监狱经济改革的理论探讨为立法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二,我国目前司法领域立法已经有相当积累,为监狱企业立法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第三,我国特别形态企业立法逐渐增多,可以为监狱企业这种特殊的企业立法提供立法模式的参考。

3.2继续以企业形式存在,肯定其合理价值

作为监狱企业,主要的组织形式是通过对监狱内在押服刑的罪犯进行劳动改造的。从传统意义上来说,它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是最直接最适合的一种针对罪犯的生产改造形式。作为监狱企业,将罪犯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和罪犯本身劳动改造的机遇结合到一起,可以为罪犯提供诸多如生产、社会话的劳动机会,同时还可以让罪犯学会如何进行生活,获取劳动所得,体味劳动不易,收入不易的简单道理。而且在监狱企业的管理和约束中,学会逐渐融合到社会中去。

3.3借鉴其他国家监狱企业发展理念的启迪

其他国家监狱企业改造罪犯理念的启迪。重视罪犯生产项目和产业发展指导,强调监狱企业的生产项目需要在最大程度上满足改造罪犯的需要。我国监狱目前主要从事手工劳动,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

综上,监狱企业虽然在市场中不占据主体地位,只有经营性的权利。从市场的竞争看,它在各行各业中并不占据有利地位,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大潮下,监狱企业既然参与到了市场中,就必须按照市场的经济规则进行竞争。在近期出台的SA8000规则,其内容直接显示就是针对企业劳工的。由于监狱企业行业特殊,对这项规则具有例外性,但是却缺乏现实的法律保证,在市场竞争中并没有优势可言。

参考文献:

计划经济弊端范文4

在地质勘查行业运行的过程中,政府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相关的勘查单位之间,在地质勘查活动中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的运行模式和制度,就可以称之为勘查管理的运行机制。所以地质勘查行业的管理运行机制简单的看,就是规范市场、政策和市场之间的相互制约。运行机制本身就形成了对行业的规范和管理制度。在这个体系中政府的地勘部门是权威的主管部门,而行业协会、学会等行业组织和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就构成_r被管理的客体。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就构成了整个地质勘查的行业管理要素。从现行的运行机制看,国土资源部门和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勘查行业的管理机关,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研究和制定相关的地质勘查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技术指标、市场准入门槛等,以此保证勘查市场监督和信息服务质量,并指导两个客体的运行。省级的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的地质勘查行业进行具体的监督和服务,维护地区性勘查_市场的秩序,指导当地地质勘查单位的发展和改革。各地地质勘查的行业协会、学会等行业组织是政府与勘查企业之间的桥梁机构。主要负责的是促进行业规则建设,开展市场调研、经验交流、技术培训、研发等,为政府的政策制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意见。各个勘查企业则负责具体的勘查工作,为市场提供地质信息和资料,以此获得相应的利润。

2我国勘查行业运行机制的弊端

我国的地质勘查行业一直受到经济模式限制,其运行模式一直带有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因为国土资源的国有化和计划惟管理,导致地质勘查行业的计划经济色彩浓重。而且到了今天,一些管理和运行机制还是不能完全摆脱国有地质管理的影子,这样的管理运行机制面对市场经济时就显现出明显的弊端:

(1)因为勘查工作的主体为事业单位,其工作主要是围绕计划进行,而且对于勘查的结果不需要负担经济责任,找矿的效果与效益没有关系。首先,勘查企业只能按照计划完成“工作”,没有盈利的能力,导致企业缺乏发展动力;其次,企业对勘查工作的资源投入逐渐减少,因为经费制度的影响,虽然是勘查成果与经费相互挂钩,但是按照事业单位的运行机制,企业有固定的经费支持,“保本”的心理导致勘查资源投入减少,形成了:费用低一投入小一成果少一经费减少的恶性循环。

(2)勘查内容的界限过于分明,按照矿种进行划分管理部门,隔断了地质勘查与地方经济发展的联系,影响了地方政府对勘查部门的管理和支持,也使得勘查部门和企业不能融人到地方特色的经济发展,与外界环境脱离导致了基层勘查单位对计划经济机制的依赖,不能向市场化迈进。

(3)国家计划对勘查机制的影响。计划性勘查指导制度,影响了市场化的运行机制进入到地方勘查部门(企业)中。首先,多年来我国的勘查工作一直由国家计划进行统一管理,公益性和商业化的勘查项目混合运作,勘查企业按照计划的为企业和市场找矿,而形成的效益与勘查企业无关,所以找矿的效率不能受到市场机制的影响,排斥了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往勘查中起到的正面作用,造成了勘查和开发需求的脱节。其次,勘查企业不能自主创收也导致了某种程度上的资金占用和浪费。最后,地质勘查在计划经济的影响下,投资的主体较为单一,不利于市场经济对勘查行业的优化作用的发挥。

(4)在勘查中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勘查队伍,也容易造成勘查生产力与地质条件脱节,使得某些勘查单位在没有矿的区域内长期无事可做,导致效益的下降,消耗了本有的优势技术、人员、设备资源。

3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运行机制的完善策略

(1)从政府角度整合勘查管理部门在勘查行业运行机制的改革中,首先应当按照政府和市场向分离的原则对政府管理部门进行必要的整合和职能调整。将政府级别的管理部门的职能提高到宏观调控的高度。而消除其对基层市场和企业的过分的干预。利用构建协调和沟通机制消勘查行业管理交叉的问题。利用职能转变将政府部门提升到宏观高度,即提高从调控的能力和水平,从而明确政府级部门监控的重点,从行业标准、t场规范、准入制度、监控措施等方面建立完善的宏观管理体系,以此从第三方的角度管理勘查行业的市场环境,并可以有效的控制其发展。

(2)利用行业协会辅助执行国家调控政策行业协会和学会可以为行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客观资料和数据,并可以从基础层面对勘查企业或者单位进行管理和指导。虽然是基层组织单位,但可以起到联络平台和与政府沟通的作用,是国家对行业管理的终端和参谋。发达经济体的行业协会都可以起到带动行业发展,促进行业规范化的作用。我国对勘查行业管理中也可以借鉴此种模式。适时的指导转变行业协会学会的作用,提高其在勘查市场中的影响力,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勘查协会,并按照市场化模式制定管理规范和工作目的,以此保证行业协会和学会等起到上下沟通协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作用。

(3)加快政企分离的进程勘查行业的发展受到限制主要与其深厚的计划经济背景有关,因此将勘查单位推向市场实现企业化,是建立有效运行机制的重要手段。政企分离是必要的步骤,而且此步骤应当加快进行。征完成政企分离的时候应当符合市场规律,即将勘查企业市场化的时候,应保证其成为市场的主体,即一面扶持一面分离,通过对原有的勘查计划的市场化运作,利用投招标的方式将“计划”项目推向市场,以此刺激勘查单位进人到市场化运行中,促进其自身的发展,以其原有的优势形成市场中的龙头企业,以此实现勘查单位的市场化。

计划经济弊端范文5

 

哈耶克是自由学派的代表性人物,其思想涉及多个领域,对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批判即是这些领域之一。哈耶克认为社会中的知识是分散的,每个人都掌握着不同的知识,每个人所拥有的知识都仅仅是社会知识的一小部分,在社会中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将全社会的知识都掌握,因此,人的知识和认识能力都是非常有限的。在对市场经济体制进行批判时,他首先对自发秩序(市场经济)和人造秩序(计划经济)进行了区分比较。他认为计划经济是通过人为构建出来的,复杂性程度较高,而市场经济是人与人之间自发形成的,复杂性程度随着自发程度而改变,在计划经济体制中,社会个体需要服从一定的命令,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社会个体可以按照一般的规则自由地发挥自己的智慧。哈耶克在比较两种秩序后,从公正、平等、效率三个方面对计划经济体制展开了批判哈耶克的计划经济体制批判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和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同时需要注意,哈耶克的批判也存在局限性。

 

一、计划经济体制思想基础的批判

 

哈耶克认为计划经济体制的思想基础是建构理性。建构理性主义者认为人是全能的,对社会各方面的实务都非常了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该思想将人抬高到神一样的地位,认为只要通过理性就可以对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进行合理化设计。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人并不是完全理性的,由于知识和认识的范围有限,人们也会犯错误,而且人们所拥有的知识往往是零碎的,也难以进行传递。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里对社会任何一件事情了如指掌,因而说人能够对社会各方面都进行合理化设计的说法是不切实际的。哈耶克也对这一思想进行了驳斥,他认为现代社会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在任何的社会活动中都需要大量的知识和技能,而且这些知识和能力是非常零散的,凭借一个人的能力是无法完成对整个系统的运作和设计的。

 

哈耶克强调社会的知识复杂而零乱,这就决定了这些知识并不是存在于某一个人的头脑中,而是分散在不同的社会群体中,同时这些知识往往不具备传播性,即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这种唯一性的方式可以使每个人都能够独立地拥有对这些知识的所有权,这也就是人们所说的自由市场的作用。知识是社会最缺乏的资源,也只有通过市场才能真正实现知识资源的有效配置,也才能真正地发挥每一个人的智慧。哈耶克认为计划经济体制是过分推崇理性的结果,由此构建起来的社会秩序效率是非常低下的,也必然对人类的自由造成破坏,他认为想要充分运用理性,发挥人类的智慧就必须维护自发、自由的市场秩序。

 

二、对计划经济体制公正观的批判

 

哈耶克指出人造秩序强调的是社会的公正,也称之为实质公正,对社会资源按照某种标准进行公平分配;而自生自发的公正观认为公正是建立在人的权利基础上,强调对人的权利的尊重,认为只要人的行为公正便是社会公正。哈耶克对这一观点进行了批判,他认为社会的公正具有较大的危害性,其结果必然会导致政府在拥有强制力的前提下对人民的权利进行践踏。只有程序的公正才能保证人的自由,也适应经济市场的发展,个人行为准则以工作做标杆,属于个体知识的范畴,是人的理性所达不到的,正是因为这一点,没有任何一个人或组织能够对社会的行为负责任。由此产生的结果也并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公正。

 

自由主义追求的是正义观,并对这一观念进行全力捍卫,这种观点是一种否定性的观点,即其所告诉人们的不是应该做什么而是禁止做什么,只要人们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事就符合了这一观点的要求,其结果也就是公正的。在这一过程中,社会人仅仅被告知不应该做什么,而对应该做什么并不知道;而在计划经济者眼中,社会具有高度的制度,以“理性人”的身份存在于社会中,为整个社会的行为标定旗杆,社会比任何一个人都具备超强的智慧和判断力,为所有的个人提供社会活动的方向和指导,并为整个社会群体的利益服务。从这一点来说,“社会”承担的主要是市场个体的权利和责任,因此,在对社会收益进行分配的时候也必须按照“社会主义”的法则来进行,以使社会个体得到公正的待遇。社会权力机构想要实现这一目的,就必须对社会个体的经济活动进行不同程度的干预,并将不同的责任和义务分配给不同的群体,尽管如此,由于权力机构的能力有限,想要将责任和义务分配给适当的人群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在实际分配中并不能按照完全的公正对社会利益进行分配,此时“社会正义”便成为一种指令性的经济,使自由竞争的市场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自由经济主义者认为,在自由竞争市场中,个人的报酬与其自身的付出在价值方面是一致的,而“社会正义”要求的是以正义或更加平等的方式来对社会的利益进行分配,所分配的任务也是与社会个体的品行相吻合的。而哈耶克则认为这一点是不切实际的。如同两个医术不同的医生,其所获得报酬应该是根据为病人提供的治疗来确定的,而不是更好的品行。

 

三、对计划经济体制平等观的批判

 

公平正义中最核心的便是平等,哈耶克站在古典主义的角度对计划经济要求实质平等进行了批判,计划经济要求实质平等的依据是“人人生而平等”的思想,哈耶克首先便对这一思想进行了批判。他认为这一思想是完全错误的,根本无法成立。实际上,人人之间并不平等,对于这一说法,他用生物学的理论进行了解释。他认为每一个新生儿的基因是不同的,由此造成他们的先天构造也是不同的,即具备不同的先天气质,如果让这些新生儿生活在相同或类似的环境中,其长期所养成的性格和气质也产生差异,正是因为这些差异的存在,才使得社会能够平等地对待他们,人与人之间才能做好取长补短,互相合作,因此,“人人生而平等” 的理念是错误的。

 

计划经济体制并不考虑社会个体的差异性,为了追求计划经济的实质平等,使用强制性的手段对经济进行控制。这就好比以家长式的控制能力来决定家庭每一个成员之间的分配额度和比例,并认定其所分配的与个人的付出是吻合的。自此,人们所获的报酬并不再是自由竞争的产物,而是“社会”的强制性认定。而在追求实质平等会阻碍经济发展的这一观点上,哈耶克采取的是反证法,认为不平等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哈耶克指出经济想要获得快速发展,就必须首先使一部分社会个体富裕起来,然后采取跟进和示范的方式来拉动另一部分人群的富裕,而决不能采取平均的方式,即陷入平均主义的陷阱。这就好比一种新开发产品刚上市后价格都比较贵,仅供少部分人群使用,而等到该产品的技术等提升以后,以低廉的成本便可生产该产品,便可以使整个社会都享用到该产品。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在计划经济阻碍经济发展的这一观点上,哈耶克是赞同的。

 

四、对计划经济体制效率观的批判

 

效率体现的是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哈耶克对计划经济体制的效率进行了批判,并指出计划经济是一种人造的秩序,而这种秩序的效率是非常低下的,只有市场才能真正使经济效率达到最高。市场经济具备较高的效率的主要原因是该种经济形式具备了竞争和价格这两个最基本的市场要素,现代社会是一个结构复杂、规模巨大、主体众多的结合体,每一个经济体都在自身的活动范围之内,根据自己的选择和需求选择做出自己的经济决策。这种多元化的经济决策通过相互作用反馈到市场中,由此形成了市场中较为抽象的价格信号。而其他的经济体从该价格信号中提取有用的信息,并据此及时调整自己的经济决策,从而使资源达到帕累托最优化效应,实现社会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个体可以根据市场竞争状况而形成的价格信号进行搜集并有效判断,这一点比任何政治家所做出的经济决策更加有效。

 

而计划经济者认为管理当局可以将一些分散的个人知识进行广泛的搜集并进行整合,在获取自认为相对完备的知识以后,可以依据这些知识做出合理的经济判断和决策,而哈耶克认为这种想法是极其幼稚的,也是不切实际的。在上文中,已经明确说明管理当局不可能也没有能力将社会上所有的零散的个人知识搜集起来,也并没有能力去充分整合,同时,做出的经济决策也未必是正确的,此外,信息不对称性、传递的滞后性、政策调节活动的滞后等都会使经济决策的作用减弱。市场经济具备较高效率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市场经济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哈耶克认为人性都是自私的,财产私有化能够充分调动人们的劳动积极性,鼓励人们为自身牟利,如此情况下,社会经济发展才具备巨大的活力,经济才会变得蓬勃。如果一个经济系统中不对私有财产认可,则经济如何发展,经济发展的动力在哪里,这些问题都是困扰管理当局的重要问题。

 

在竞争的市场经济中,企业想要在市场中生存并求得更好的发展,则必须对自身的技术和管理进行变革,不断发展新技术,降低生产成本以获得价格优势,而其他一些企业同样基于此目的,不断强化技术变革,如此循环往复,整个社会才会向前发展。而在计划经济的市场体制中,价格都是由管理当局来统一制定,企业无法通过技术和管理手段来获得价格优势,由此企业就会丧失了技术和管理变革的积极性,造成技术落后而成本居高不下的窘境,显然这对社会发展是极为不利的。由此可见,与竞争市场经济相比较,计划经济的社会效率是极其低下的,对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居多。

 

尽管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早已为人们所熟知,哈耶克对计划经济体制的批判也得到了诸多学者的认可,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哈耶克的批判在某些地方仍有诸多商榷的余地。

 

第一,斯大林模式具有高度的集权和计划性,与德国的法西斯主义具有相似之处,但这并不能说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模式等同于德国的法西斯主义,但也不能说斯大林模式就是社会主义模式,斯大林模式是时代背景下的必然选择,由于苏维埃政权面临国内外众多的邪恶势力的威胁,想要保持政权的稳定,只能集权。在二战后,苏维埃政权没有对这一集权进行调整,这就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的发展,因此,斯大林模式等于社会主义,仅仅是被证明失败了的社会主义模式的一种。

 

第二,哈耶克强调社会法制的重要性,并对政府的权利进行限制,这一点是无可争议的,但是他的思想也具有一定的片面性,他仅强调了法制的重要性,对社会的公平性诉求却忽视了,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处于社会发展的初级阶段,政府除了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以外,还要防范贫富差距过大带来的社会问题。

 

五、结语

 

哈耶克是一个典型的资产阶级的学者,他将毕生的精力都用在对古典主义的自由思想辩护中,由于其意识形态之间的差异性,哈耶克的相关理论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尽管如此,哈耶克仍然提出许多具有实践意义的观点,丰富了人们对于计划经济体制的认可和研究。他对问题的认识和理解方式,都体现着学者的风范,现如今,我国的历史背景、文化内涵和现实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状况都与哈耶克那个时代的背景有着巨大的差异和不同,但是哈耶克所提出的一些观点和分析问题的思路仍然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例如哈耶克对社会个体权利的关注、对社会传统的尊重和对法制的维护等。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得到全面发展,各项社会制度和法律都逐步完善,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应该从哈耶克的思想中汲取有价值的思路,充分挖掘指导人类社会发展不受时代背景约束的思想方式和方法,开拓创新,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贡献。

计划经济弊端范文6

一、  销售主体的改变

销售模式其实是一种销售方式,是销售主体通过流通领域,运用销售方式销售商品的一种活动。其流程是:商品——流通领域——消费者;具体操作为:销售主体——商品——销售人员——营销方式——流通领域  〈市场〉——消费者。

计划经济下的销售主体主要是国有、集体企业和一些个体商贩。国有、集体企业占所有销售主体的百分之九十八以上,其中国有企业占主导地位,其它居于次要地位。以前我们外出时通常能看到一些企业的名称前面都冠有“国营”两个字,连一些集体的饮食店、供销社也冠有“国营”的名称;在公安、司法实践中要认定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销售主体,很间单,没有任何异议。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国进行了  经济体制的改革,到目前为止,确立了按照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二十几年的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了国有经济,同时也使许多国有企业改变了性质,采取了多种有效实现形式,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各级政府加大了对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帮助力度,初步建立和逐步规范了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体制下销售主体主要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销售主体演变而来,在原来的基础上扩大了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以及个体、私营企业等销售主体,销售主体就变得复杂。

在公安、司法实践中  要认定市场经济体制下销售主体必须先查明企业性质。特别是一些个体、私营加工企业,连法人登记都没有,根本无法查明,在诉讼阶段,就有一些典型案例引起司法界、法学界的争议和争论。

二、  销售人员的身份改变

计划经济体制下销售人员的身份是明确的,习惯统称“供销员”。所谓“供销”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采购〈供应〉原材料,推销〈销售〉商品的行为。企业的供销员负责两方面的工作:一是采购;二是推销。

所有的供销员都是企业的正式干部职工,一些大中型企业把人事、劳动部门分开,干部由人事部门管理,职工由劳动部门管理;一些小型企业把人事、劳动部门合并为统一科室进行管理。公安、司法机关要确认其身份,到所在单位调阅一下档案就可以。那时个体经商人员的成分不叫供销员,有一个固定称呼,叫个体商贩。

市场经济体制下销售人员的身份我们把他们统称为“销售人员”。现实中有称:“业务员”、“推销员”、“销售员”、  “供货员”、“委托产品销售人”、“人”等;工作职责与计划经济体制下大致相同,负责销售主体的采购、推销工作。

市场经济体制下销售人员的身份是复杂的,有正式干部职工,有合同聘用制销售人员。其中聘用的销售人员有长期、短期的区别。国有、集体企业、公司和规范的个体、私营企业、公司管理规范,公安、司法机关要确认销售人员的身份,到企业查一下档案就可以。但是有一些个体、私营企业、公司内部管理混乱,没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一旦企业被诈骗或被侵害时,无法维权,无法举证。可谓:“哑巴吃黄连,有苦无处说!”如某市公安机关今年三月份侦破了刘某涉嫌特大职务侵占一案,涉及到证实犯罪嫌疑人的“销售人员”身份时,由于是私营企业,内部档案管理混乱,连起码的聘用合同、销售合同都找不到了,公安机关为了证实其身份,只好到外地客户去调查取证,花费了一些本不该花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教训很深刻。

三、  销售人员的待遇及销售方式的改变

计划经济体制下供销员的待遇主要体现在:供销员拿销售主体的固定工资,领出差补贴,一切福利待遇与正式干部职工同等。

市场经济体制下销售人员的待遇主要体现在:没有固定的工资待遇,销售方式普遍实行“责任制”。国有、集体企业、公司和一些规范的个体、私营企业还比较好,在实行“责任制”的同时一些政治、经济方面的待遇尚能落实,如保险、统筹等销售主体都能解决。一些不规范的个体、私营企业销售人员的待遇就没有保障,尤其是一部分不讲信用的个体、私营企业等销售主体拖欠、克扣现象严重,纠纷频繁。这种现象在沿海发达地区尤为严重。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供销员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销售人员待遇和销售方式方面最大的区别是:销售行为与销售业绩是否挂钩的问题,前者不挂钩,后者挂钩。  计划经济体制下供销员的采购、推销行为不落实“责任制”,不与业绩挂钩,干好干坏一个样。

市场经济体制下销售主体对销售方式普遍落实了各种“责任制”,而这些“责任制”名目繁杂,形式多样。如“包干制”、“包底销售制”、“地区产品委托销售制”、“利润分成销售制”、“让利销售制”、“某某销售制”等。

如某市公安侦查机关今年二月份办理了一起挪用资金案件,涉及到犯罪嫌疑人挪用货款的问题。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其销售方式、销售人员身份进行了调查确认:销售方式是“包干制”,即销售主体以低于出厂价格提供给销售人员商品,并送货到客户,承担运费、税收,不拿固定工资,自负盈亏年终到销售主体结账;身份是销售主体正式聘用的销售人员。由于销售主体内部管理混乱,“包干制”有缺陷,销售主体对销售人员的销售活动、资金回笼等无法监控、管理,“包干制”流于形式,给犯罪嫌疑人钻了空子;在报捕阶段,个别司法机关的经办人员的观念还停留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年代,对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销售人员身份识别不清,认为证明犯罪主体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后来公安机关直接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依法起诉,最后审判机关认定被告人有罪判了刑。由于侦查、检察机关对该案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认定有异议,严重地影响了办案的质量和速度,造成了打击不力的现象。

从公安、司法实践中大家体会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公安、司法机关要查清供销员的待遇及销售方式很容易,有档案可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安、司法机关要查清销售人员的待遇及销售方式很难,原因在于:

〈1〉销售主体复杂。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实体区别巨大,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公安、司法机关之间没有一个统一的认定标准;公安、司法人员之间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标准,有的公安、司法人员平时不注重学习,思想僵化,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销售模式区别不清,常常因案件的一些细节争执不下,影响了办案的速度和打击的力度;

〈2〉销售方式千变万化,没有固定的形式。在销售活动中销售主体说了算,不能以一句营利和亏损来概括。

如某市公安机关2002年11月在初查一起职务侵占案件中,发现一销售主体从营销策略上去做文章,临时搞部分商品底于出厂价进行亏本销售,具体销售活动由销售人员进行,销售主体没有书面授权,也没有文字记载,只是电话通知,又没有原始记录,时间一长,大家都说不清楚了,年终结账时将亏损部分都算到销售人员上。销售主体以涉嫌职务侵占犯罪将销售人员告到公安机关。虽然该案侦查机关没有立案,但销售人员的名誉受到了侵害,这些都是销售方式上存在的问题;

〈3〉档案不全,销售主体被侵权后无法举证。国有、集体企业、公司,规范的个体、私营企业等,内部管理规范,各种规章制度健全,档案完整。但是一些小的企业、公司,特别是一些个体、私营企业,在聘用销售人员、福利待遇、采用销售方式等方面,没有任何档案或原始记载,甚至连本台帐都没有,发生案件、纠纷后,自身无法举证,公安、司法机关调查取证、诉讼活动困难重重。

2002年10月份,某县公安机关派员到沿海一个发达的城市去调查一起职务侵占案件,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找到一个个私公司的老板,意图取一个证据,要求个私老板提供财务账,一问才知道哪有什么财务账,他做生意从来不建账,收支全在自己的口袋里,本来可以通过查一下账目,个把小时就能解决的事情,却无法进行。由于这份证据是定案的关键,某县公安机关前后三次找他,制作了三份笔录,最后还是达不到要求,真是劳命伤财。

四  、销售环节的变化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销售环节是计划性、指令性、层层进货、批发,一件商品从出厂到消费者手中,环节、手续繁杂。在公安、司法实践中收集证据容易。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销售环节是根据市场变化而定的,最突出的一点就是销售环节的简单化,一般商品取消了计划、指令性。销售主体根据市场需求决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消费者可直接向销售主体进货,在流通流域减少了许多环节,减轻了生产、销售成本,缩短了资金周转周期,提高了资金运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