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垃圾处理的建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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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区垃圾处理的建议

对社区垃圾处理的建议范文1

摘要:介绍和分析了城市垃圾处理的方法和存在的问题,提出适合我国城市垃圾处理的技术,以实现垃圾“减量、再用、循环”的无害化处理。 关键词:城市垃圾;处理;问题;技术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and analyzes the methods of urban garbage and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roposes suitable for China's urban garbage of technology to realize the garbage "reduction, reoccupy, circulation" harmless handling.

Key words: the city garbage; Processing; Problem; technology

中图分类号: R1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垃圾围城”已是不争的事实,垃圾处理已成为各地城市管理者头痛的难题。将垃圾看作可利用能源与资源,从生态产业整体出发,通过信息流、能源流、物质流的整合,使垃圾处理变为生态循环系统。政府出台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研发和全民积极配合,企业积极投资参与开发,依靠现代科学技术水平,将垃圾作为原料资源的补充,使垃圾处理与回收利用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系[1-2]。中国垃圾有其特殊性,中国人城市生活以家庭为单位自行烹调三餐的,家庭厨房是垃圾主要产出源,而且垃圾至今没有实行严格分类收集。因此,城市垃圾成分复杂,有机质含量大,热值低,垃圾量大。为了更好地利用和处理好城市垃圾,笔者现介绍和分析垃圾处理残余物的利用方法,并提出处理方式以及适合我国城市垃圾处理的有效途径。 1垃圾处理的主要技术 1.1可规模化收集的生物质垃圾 包括餐饮业及单位食堂餐饮泔水、农贸集市水果蔬菜下脚料、屠宰场及食品加工厂动植物下脚料、畜牧保险制度执行时上缴的死禽畜、为清除外来入侵植物(如互花大米草、水浮莲等)而产生的草料等[3-5]。这类垃圾含水量大,营养丰富,极易变质,可能传播各种病毒,有扩散传染源风险。目前处理办法是:一是干燥和直接作为动物饲料,这存在从食物链传播疾病的风险,应禁止;二是发酵作有机肥或沼气使用,要求完全灭菌,成本高,是一个亏本经营,需政府大量补贴企业才能生存。 建议:将生物质垃圾变成微生物农药生产的培养基,既使垃圾得到完全无害化处理,又可生产微生物农药,获得丰厚利润。 1.2可焚烧垃圾 从居民社区收集的垃圾,基本上是厨房垃圾、包装物以及废弃生活用品。目前,社区已定点定人收集垃圾,只要下达制度,可以初步分除建筑垃圾等不可焚烧垃圾,余下可以视大部分为可焚烧物垃圾。焚烧是国际通用的垃圾减量化处理手段,已有先进的焚烧机械;也有成熟的烟气处理方式。主要采用“湿石灰吸附—活性炭吸附—布袋集尘”,排出烟气可达到欧洲标准[6-8]。 问题:这是一个不断耗费成本的过程,而且排出减量与投入的增量相关;中国垃圾焚烧时采用定量补贴的财政模式。经营者为了谋取利润,不惜偷工减料,人为地造成排放超标。因此,建垃圾焚烧厂的地方,必然污染严重。 建议:一是采用新的烟气处理模式。“湿石灰吸附—低温等离子体降解—纳米碳纤维布帘式除尘—纳米光催化二氧化钛石英砂降解”。这不但是技术上的升级,可以更彻底地消除烟尘中包括二恶英在内的污染物,而且处理成本低廉。二是采用与纳米碳酸钙联产技术。湿石灰可以采用碳酸钙生产过程的副产品,而经净化后的烟气又作为CO2源,用于纳米碳酸钙生产。通过这种互惠型经营模式,使净化烟尘变为生产纳米碳酸钙的必需生产环节,企业必然“自觉地”处理烟尘。

1.3可填埋垃圾 填埋处理是城市生活垃圾最基本的处理方法。它是将垃圾埋入地下,通过微生物长期的分解作用,使之分解成无害的化合物。现代化大型垃圾卫生填埋场多采用单元填埋法[9],对填埋的垃圾采用逐层压实和每日覆盖的方法,提高利用效率。 问题:一是垃圾填埋产生的气体危害,填埋垃圾经微生物的好氧分解和厌氧分解会产生大量填埋沼气,其成分主要有CH4、CO2、NH3、H2S等,其中CH4、CO2占绝大多数。当甲烷浓度达到5%~15%,在有氧条件下可能发生爆炸;CO 易溶于水,不仅会导致地下水pH值降低,而且会使地下水的硬度及矿物质增加;此外,植物由于受根部积聚的CO2和甲烷的影响,因缺氧而危害其生长。二是渗透液引起的二次污染问题。垃圾经微生物分解和地表水的影响会产生一定数量的渗透液。它是一种高浓度有机废水,可穿透周围地层,对饮用水造成污染。 建议:一是通过渗漏液回灌技术加速有机物分解。采用沼气收集网络收集沼气作燃料,并通过喷射无害化消毒剂与混合填埋生产纳米碳酸钙过程产生的石灰废渣消毒除臭办法。二是在填埋物上方覆盖土壤,种植香料植物构成香味公园,既改善环境,又获得生态化利用。 2结语 城市垃圾成分复杂,并受经济发展水平、能源结构、自然条件及传统习惯等因素的影响,很难有统一的处理模式。对城市垃圾的处理一般是随国情而异,不管采用哪种处理方式,但最终都是以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为处理目标。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起步较晚,目前我国多数城市垃圾不太适宜焚烧用于发电,而填埋又受土地资源限制,采用经济高效与纳米碳酸钙联产技术的处理城市垃圾是值得推广应用的有效方法。其直接利用热能作为微生物农药与纳米碳酸钙生产的热源与冷源(通过吸收式制冷系统转换)。考虑到能源平衡问题,将剩余的热能用于制冰,生产有保鲜杀菌功能的“超级冰”,可广泛用于鱼肉保鲜业的卫生用冰。从而实现垃圾高价值利用与完全无害化处理,不但减轻城市市政负担,还为社会创造财富,这种方法可实现垃圾的“减量、再用、循环”的无害化处理。

对社区垃圾处理的建议范文2

关键词城市垃圾;处理;问题;技术

“垃圾围城”已是不争的事实,垃圾处理已成为各地城市管理者头痛的难题。将垃圾看作可利用能源与资源,从生态产业整体出发,通过信息流、能源流、物质流的整合,使垃圾处理变为生态循环系统。政府出台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研发和全民积极配合,企业积极投资参与开发,依靠现代科学技术水平,将垃圾作为原料资源的补充,使垃圾处理与回收利用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系[1-2]。中国垃圾有其特殊性,中国人城市生活以家庭为单位自行烹调三餐的,家庭厨房是垃圾主要产出源,而且垃圾至今没有实行严格分类收集。因此,城市垃圾成分复杂,有机质含量大,热值低,垃圾量大。为了更好地利用和处理好城市垃圾,笔者现介绍和分析垃圾处理残余物的利用方法,并提出处理方式以及适合我国城市垃圾处理的有效途径。

1垃圾处理的主要技术

1.1可规模化收集的生物质垃圾

包括餐饮业及单位食堂餐饮泔水、农贸集市水果蔬菜下脚料、屠宰场及食品加工厂动植物下脚料、畜牧保险制度执行时上缴的死禽畜、为清除外来入侵植物(如互花大米草、水浮莲等)而产生的草料等[3-5]。这类垃圾含水量大,营养丰富,极易变质,可能传播各种病毒,有扩散传染源风险。目前处理办法是:一是干燥和直接作为动物饲料,这存在从食物链传播疾病的风险,应禁止;二是发酵作有机肥或沼气使用,要求完全灭菌,成本高,是一个亏本经营,需政府大量补贴企业才能生存。

建议:将生物质垃圾变成微生物农药生产的培养基,既使垃圾得到完全无害化处理,又可生产微生物农药,获得丰厚利润。

1.2可焚烧垃圾

从居民社区收集的垃圾,基本上是厨房垃圾、包装物以及废弃生活用品。目前,社区已定点定人收集垃圾,只要下达制度,可以初步分除建筑垃圾等不可焚烧垃圾,余下可以视大部分为可焚烧物垃圾。焚烧是国际通用的垃圾减量化处理手段,已有先进的焚烧机械;也有成熟的烟气处理方式。主要采用“湿石灰吸附—活性炭吸附—布袋集尘”,排出烟气可达到欧洲标准[6-8]。

问题:这是一个不断耗费成本的过程,而且排出减量与投入的增量相关;中国垃圾焚烧时采用定量补贴的财政模式。经营者为了谋取利润,不惜偷工减料,人为地造成排放超标。因此,建垃圾焚烧厂的地方,必然污染严重。

建议:一是采用新的烟气处理模式。“湿石灰吸附—低温等离子体降解—纳米碳纤维布帘式除尘—纳米光催化二氧化钛石英砂降解”。这不但是技术上的升级,可以更彻底地消除烟尘中包括二恶英在内的污染物,而且处理成本低廉。二是采用与纳米碳酸钙联产技术。湿石灰可以采用碳酸钙生产过程的副产品,而经净化后的烟气又作为CO2源,用于纳米碳酸钙生产。通过这种互惠型经营模式,使净化烟尘变为生产纳米碳酸钙的必需生产环节,企业必然“自觉地”处理烟尘。

1.3可填埋垃圾

填埋处理是城市生活垃圾最基本的处理方法。它是将垃圾埋入地下,通过微生物长期的分解作用,使之分解成无害的化合物。现代化大型垃圾卫生填埋场多采用单元填埋法[9],对填埋的垃圾采用逐层压实和每日覆盖的方法,提高利用效率。

问题:一是垃圾填埋产生的气体危害,填埋垃圾经微生物的好氧分解和厌氧分解会产生大量填埋沼气,其成分主要有CH4、CO2、NH3、H2S等,其中CH4、CO2占绝大多数。当甲烷浓度达到5%~15%,在有氧条件下可能发生爆炸;CO 易溶于水,不仅会导致地下水pH值降低,而且会使地下水的硬度及矿物质增加;此外,植物由于受根部积聚的CO2和甲烷的影响,因缺氧而危害其生长。二是渗透液引起的二次污染问题。垃圾经微生物分解和地表水的影响会产生一定数量的渗透液。它是一种高浓度有机废水,可穿透周围地层,对饮用水造成污染。

建议:一是通过渗漏液回灌技术加速有机物分解。采用沼气收集网络收集沼气作燃料,并通过喷射无害化消毒剂与混合填埋生产纳米碳酸钙过程产生的石灰废渣消毒除臭办法。二是在填埋物上方覆盖土壤,种植香料植物构成香味公园,既改善环境,又获得生态化利用。

2结语

城市垃圾成分复杂,并受经济发展水平、能源结构、自然条件及传统习惯等因素的影响,很难有统一的处理模式。对城市垃圾的处理一般是随国情而异,不管采用哪种处理方式,但最终都是以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为处理目标。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起步较晚,目前我国多数城市垃圾不太适宜焚烧用于发电,而填埋又受土地资源限制,采用经济高效与纳米碳酸钙联产技术的处理城市垃圾是值得推广应用的有效方法。其直接利用热能作为微生物农药与纳米碳酸钙生产的热源与冷源(通过吸收式制冷系统转换)。考虑到能源平衡问题,将剩余的热能用于制冰,生产有保鲜杀菌功能的“超级冰”,可广泛用于鱼肉保鲜业的卫生用冰。从而实现垃圾高价值利用与完全无害化处理,不但减轻城市市政负担,还为社会创造财富,这种方法可实现垃圾的“减量、再用、循环”的无害化处理。

3参考文献

[1] 朱志玲.上海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现状与对策[J].环境卫生工程,2009,17(4):51-53.

[2] 黄珞,周晓丽.城市垃圾治理措施新探[J].中州煤炭,2009(8):59-60.

[3] 李建兵.浅谈城市垃圾的处理技术[J].江西化工,2007(3):28-29.

[4] 王玉丽.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法的技术研究[J].中国西部科技,2009,8(20):56-57.

[5] 庄伟强.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1.

[6] 教育部人事教育司.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技术[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7] 柴晓利,赵爱华,赵由才.固体废物焚烧技术[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

对社区垃圾处理的建议范文3

关键词 工业废弃物处置 垃圾非法倾倒

中图分类号:X799.3 文献标识码:A

中山是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宜居城市,但在一些城乡结合部、跨境路段和工业相对发达的农村,偷倒垃圾的现象却屡禁不止。偷倒垃圾不仅使一个区域臭气熏天,市容市貌遭到破坏,更重要的是,偷倒垃圾行为若得不到有效遏制,偷倒的垃圾得不到及时清理,形成陈年垃圾,则会长期污染我们生存的土壤及地下水,最终有害物质通过生态链进入到我们的身体。目前,在中山偷倒的垃圾以一般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居多。

1中山市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现状

目前中山的建筑垃圾处于“一边当宝一边困扰’的状态。当宝的建筑垃圾主要是夹杂了可回收利用的钢筋、木板、管线等材料以及可用建筑回填的砂石、瓷砖、环保砖、水泥废渣等。由于中山地势不平,开发项目前一般需要平整土地,此时建筑垃圾就是很好的填埋材料,因此中山的建筑渣土行情紧俏,闲置堆放的情况少见。而另一方面中心城区每天都有5至8吨建筑垃圾混进生活垃圾中,这主要是来自于居民和商家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此外,对于一些无处消纳的建筑垃圾,不少施工单位为了节省处理成本,随意选择倾倒场所,影响市容。

2中山市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置存在的问题

2.1缺乏明确指引和监管

被非法倾倒在路边的工业垃圾大多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即污染指数较低的工业垃圾,比如灯饰垃圾、布碎垃圾、油漆桶等。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固体废物的监管执法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公安、住建、环保、城管等,住建部门是生活垃圾处理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生活垃圾的清运和处理处置,环保部门重点监管有毒有害的工业危险废物和毒害性较小的严控废物,但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建筑垃圾的监管和处理上未能给予足够重视。所以,由于一般工业垃圾的处理缺乏指导性意见,企业对于如何处理这类垃圾感到困惑。有的企业就把这些一般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在一起处理了。

2.2缺乏堆放和回收的场所

非法倾倒垃圾现象的形成与建筑垃圾和一般工业垃圾处理通道不畅有一定的关系。目前中山主要建设的是生活垃圾焚烧场,还没有建设专门收集和焚烧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场地。即使企业有意愿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一般工业废料进行合规处理,亦由于缺乏统一的堆放和回收场所,以及无法获取处理一般工业垃圾的有效信息而感到不知所措。

2.3监管不到位

按照相关法规,非法倾倒垃圾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各村(社区)、公安、环保、交通、城管、住建等。但就垃圾偷倒问题,各部门的职责不清,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例如一般工业垃圾,由于没有部门监管,大部分偷倒在路边,少部分被企业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送到了焚烧填埋场。

3整治垃圾偷倒问题的建议

3.1制定相关垃圾的处置指引

由于目前对于建筑垃圾或一般工业垃圾的处置没有硬性规定和缺乏处置指引,е抡饬嚼嗬圾的监管处于空白状态。为加强建筑垃圾和一般工业垃圾的监管及阻止日益严重的偷倒问题,建议制定中山市工业垃圾及建筑垃圾管理细则,明确这两类垃圾的处置方式。

3.2加大违法成本

现有法律法规对偷倒垃圾行为人的处罚力度相当有限。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规定,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垃圾的,对单位处以最高罚款5万元。以上条例对于偷倒建筑和工业垃圾的处罚措施和处罚力度有限,对偷倒行为最高处以5万元罚款的额度较轻,有时倾倒一车垃圾的利润远超过5万元,起不到震慑作用。因此建议应完善偷倒垃圾的法律处罚依据,对罚则进行更明确的细化、多样化和严厉化,提升处罚措施,提高罚款额度,将偷倒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诚信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一旦发现偷倒行为,及时执法处罚。

3.3加强视频监控和监督举报

建议政府更加重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一些垃圾偷倒黑点加装监控设施,并搭建一个环卫、城管、交警等职能部门信息互通的平台。通过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随时处置偷倒事件。发生偷倒事件后,城管负责处罚,涉嫌违法的,交由公安处置。另设置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加大群众对偷倒行为的监督举报。

3.4引进新一代垃圾处理技术

政府职能部门应想办法提高城市垃圾的处理能力,让产出与消化成正比才是治本之策。

建设垃圾处理场存在很多难题,市民反对建设是其中主要原因之一。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场在人民印象中一直是臭气熏天,而且垃圾焚烧会产生致癌的二f英,这是市民反对建设垃圾处理场的源头。为解决此问题,建议政府引进新一代的垃圾处理技术。

对社区垃圾处理的建议范文4

关键词:城市垃圾;焚烧管理;难点;对策

中图分类号:K915文献标识码: A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大多数城市承受着城市垃圾带来的巨大的环境压力。焚烧技术作为一种可同时实现城市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垃圾处理技术,已成为我国部分城市垃圾处理的首选技术。因此,有必要在引进、学习、消化和掌握国外焚烧技术,分析我国现有焚烧技术和装备的优缺点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国城市垃圾现有的焚烧特性及变化趋势、国家环保标准的要求、经济承受能力和市场前景,加速技术引进和消化,或研究开发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焚烧炉及其技术。尽管从更广泛的社会利益视角看,垃圾焚烧场的修建是正当且必需的,这种处理方式因其具有显著的减容化、稳定化和无害化越来越受到重视,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垃圾围城”的困境。

1 焚烧技术的应用及发展状况

1.1 国外焚烧技术及设备

国外垃圾焚烧处理起步较早,已发展了约100a,处理技术工艺和设备已较为成熟。目前的焚烧方式主要有:层燃方式、流化悬浮燃烧方式和沸腾悬浮燃烧方式。用于垃圾焚烧处理的焚烧炉型有:机械炉排焚烧炉,热解焚烧炉,旋转窑焚烧炉和流化床焚烧炉。虽然从燃烧方式看,流化床有很多优点,但在用于处理城市垃圾时存在很多问题,在很多国家使用受到限制;旋转窑焚烧炉主要适宜处理危险废物,在城市垃圾的处理中应用不多;目前使用较多且单炉处理容量最大的还是机械炉排焚烧炉,常用的有马丁炉排炉和滚筒炉排焚烧炉等;而从烟气污染控制来看,热解焚烧炉有很大的优点。

1.2 国内焚烧技术及设备

我国城市垃圾焚烧技术始于80年代末,在90年代后期得到了迅速发展,现在全国有30多家生产商、研究单位和大专院校在研究开发各种焚烧技术及设备。目前国内正在使用或研究开发出的焚烧炉,或借鉴国外已有的焚烧炉,引进或仿制国外80年代的炉型与设备系统;或以一般燃煤锅炉或其他工业炉窑为参照,将这些燃烧技术和工艺移植过来进行垃圾焚烧处理。

2 城市居民视角下政府垃圾焚烧管理困难的原因分析

2.1 当地居民对垃圾焚烧的担忧过大

垃圾焚烧会产生如二f英、底灰和重金属等污染物,不仅污染周围环境,而且对周围社区居民的健康财产造成威胁。而且,垃圾焚烧设施给当地居民造成的负面影响不仅仅是健康方面,之后还会延伸为经济、社会和心理等方面的影响。

2.2 地方政府对垃圾焚烧管理决策考虑不充分

地方政府在对垃圾焚烧管理决策时,如对当地居民进行利益损失补偿机制的制定等,一般仅涉及到垃圾焚烧对当地居民产生的直接影响,而未能充分考虑垃圾焚烧带来的间接潜在影响。当地居民由垃圾焚烧带来可观测到的身体健康影响产生的信仰,不仅包括身体健康方面,而且辐射到经济、社会和心理等方面。如对当地居民的房屋财产价值利益损失、社区景观的破坏导致旅游业收入降低等,地方政府可能就没有考虑。而在其他方面的政策制定上也存在类似欠缺的考虑,致使当地居民的利益受损得不到合理补偿,因而地方政府对垃圾焚烧管理制定措施就会遭到很大抵制,难以实施。

2.3 居民未能有效参与垃圾焚烧项目的运作,导致信任危机

决策程序不开放,决策始终于行政部门内部,导致居民对攸关切身利益的项目运作没有真正的参与权、决定权,因而居民的利益需求无法体现在政府决策上。如果当地居民未能有效参与垃圾焚烧项目的运作,那么其由垃圾焚烧带来的身体健康影响辐射到经济、社会和心理等方面的影响,地方政府在对垃圾焚烧管理决策时就会容易忽视,决策就难以奏效。而且,政府主管部门给居民的汇报中往往是各种污染物指标监测符合标准要求,而实际中居民看到的却是垃圾焚烧设施外早晚排放浓烟,周围社区更是气味熏天。居民多途径、多方式的反映二次污染问题,却始终得不到满意解决方案,导致居民质疑政府的公信力,对于政府制定的管理措施当然予以抵制。

3 解决对策及其建议

3.1 主要对策

根据上述原因分析,可以得出问题的关键是当地居民在经受垃圾焚烧设施带来健康危害之后,由身体健康影响辐射到对经济、社会和心理等多方面的担忧,导致当地居民强烈反对垃圾焚烧,地方政府对垃圾焚烧管理政策也就难以奏效。如果地方政府能找到垃圾焚烧设施对当地居民产生其他诸方面担忧的身体健康影响,并且制定相关政策予以改善,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减弱垃圾焚烧设施对当地居民的影响辐射效应,降低其对垃圾焚烧设施的担忧,将会大大增加政府决策的效果。

( 1) 首先,政府部门在对垃圾焚烧设施附近居民进行调研时,须承认当地居民对垃圾焚烧一些直观和潜在影响的担忧,而不是去争论或否定其对这些担忧的理解。这样,会减低居民的焦虑和恐慌。

( 2) 其次,根据当地居民对垃圾焚烧设施的担忧态度,逆向推理找出导致这些担忧态度的影响。通过倾听居民对焚烧设施直观上的担忧,并予以交流来确定潜在放大的信仰效应,来了解居民反对的根本原因。

( 3) 最后,政府部门应予以认可,并继续追问居民对这些信仰背后的身体健康影响。如垃圾焚烧炉的哪些特征让其产生对农作物的担忧,农民会提到农场附近的垃圾反应堆和焚烧炉产生的浓烟。

3.2 建议

地方政府应尽量降低当地居民对垃圾焚烧的担忧,制定管理政策时应考虑充分,并建立利益相关居民有效参与监管机制,才能有效解决城市垃圾焚烧管理的困境。

(1)充分考虑政策的制定与管理

地方政府在对垃圾焚烧管理决策时,要充分考虑垃圾焚烧带来当地居民的间接潜在影响,多方面补偿当地居民损失的利益,才能使其认可并支持政府部门在垃圾焚烧设施的管理,改善城市“垃圾围城”的困境。

(2)建立利益相关居民有效参与监管的机制

政府部门对垃圾焚烧设施的监管,有必要向潜在受害者的周围居民全方位开放,以接受利益相关居民有效参与监管。因此,政府部门不仅可以了解当地居民的利益需求,以完善管理政策的制定,而且很好地降低当地居民对垃圾焚烧的担忧,建立双方良好的信任关系,能更好地推进城市垃圾处理进程。

4 结语

在我国推广垃圾焚烧处理技术的关键, 是积极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经济高效的焚烧炉并实现国产化。要满足尾气排放标准, 降低焚烧系统投资和运行费用的关键是使垃圾及其产生的燃烧烟气中的有毒有害有机物充分燃烧焚毁。面对城市垃圾焚烧管理的困境,政府需要改变决策模式,更多的从当地居民的角度考虑,并对其损失予以多方面的补偿。降低居民对垃圾焚烧的担忧程度,制定完善、合理的政策措施,才能提高垃圾焚烧决策的效果,从而更好地推进城市垃圾处理进程。

参考文献:

[1]刘东,李璞.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 生态经济,2012(5):165-170,176.

[2]李夫振,周少奇,林奕明. 垃圾焚烧飞灰中不同粒径的毒性特性[J]. 环境工程学报,2013,7( 2) :684-688.

对社区垃圾处理的建议范文5

1邻避事件频发的原因分析

1.1设施运行不规范导致居民频频抗议各地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现象,设施建设过程不规范,选择技术不合理,导致设施建成运行后二次污染问题频发。例如填埋场填埋作业不规范,大风一起,垃圾满天飞,居民退避三舍仍难躲避;部分地方采用的堆肥处理技术不过关,导致设施周边臭气冲天,居民难以忍受;渗沥液不能得到妥善处理,部分地方存在渗沥偷排现象,严重污染设施周边地表水和地下水,导致居民抗议不断,甚至阻止垃圾进入填埋场;部分小型垃圾焚烧设备简陋,烟气净化手段简单,烟气排放不达标,浓烟滚滚,氮氧化物、硫化物等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居民频频采取激烈措施进行抵制。

1.2政府决策方式引发居民抵触目前各地采用的政府决策方式依然是“政府决定-宣布”类型,即政府从项目的前期规划、选址到可行性研究、选址、建设,不能充分考虑设施建设周边居民的意见,甚至有些设施在选址时根本没有征求居民意见,只是在建成运行后通知居民了事。这种决策方式触及了居民切身利益,导致居民的激烈反对和抗争,甚至由此引发严重的,危害社会安定。公众与政府的对立矛盾不断升级,导致公众对政府不信任感的进一步加剧。

1.3公众垃圾处理知识不足引发盲从如今人们对生存环境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每年两会期间,都有多达上百位代表和委员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提出建议和要求。关注生活垃圾处理的人虽多,但是大多数人了解生活垃圾处理知识大多是从网络、报纸、电视新闻上得来,而非专业机构传授。由于网络、报纸、电视作为新闻消息的传播手段,局限于新闻消息的时效性,并不能深入地分析所得信息的真假,从而造成文字片面性,错误地引导人们做出判断。例如个别媒体在炒作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时候,往往与设施周边居民患有肺癌、胃癌、肠癌病症联系起来。然而事实却是这些患者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之前就已经患病,并非是垃圾设施的建设诱发病症。

1.4补偿机制不健全①补偿形式不科学。邻避设施的补偿可分为现金补偿和非现金补偿2大类,非现金补偿包括实物补偿、应急基金、财产保险、效益保障和经济激励[2]。我国常用的补偿为现金补偿,非现金补偿较为少见,居民也乐于接受现金补偿。但现金补偿是一次性的,并没有考虑设施建设运行对周边环境造成的长期影响,往往设施建成运行后,居民内心中的邻避心理并未减弱,仍会择机反对和抗议。②补偿范围较小。当前常用的补偿机制仅仅对征地的居民给予一定的现金补偿,对于设施周围环境影响范围内人群的补偿机制尚未完全建立。③补偿标准不健全。根据王奎明等研究发现,补偿机制对于避免邻避事件的发生具有显著性影响[3]。补偿的越多,居民的反对声音越小,反之越大。经济发达地区尚可给予周边居民一定的补偿,以削弱居民反对声音。但经济欠发达地区受限于地方财力限制,不可能拿出大笔资金满足周边居民的补偿需求,由此引发邻避事件多发。

2避免邻避事件的建议

2.1提高设施建设运行水平地方政府在选择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时,应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因地制宜选择技术成熟可靠、先进适用的技术。同时,应选择诚信可靠、运行规范、技术力量较强的企业进行运营,防止二次污染发生,以安全稳定的运行方式,赢得公众对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的信心和对生活垃圾处理事业的支持。

2.2加强监管一是各地要明确当前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主体依然是政府,只有政府做好监管工作,监督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规范、安全运行,防止污染物不达标排放,才能有效地防止邻避事件的发生;二是各地要积极引入信誉度较高、技术可靠的监测机构进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定期公布检测结果;三是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要摒弃怕人看的思想,要勇于让周边居民进入生活垃圾处理各个环节,接受他们的监督和检查,让周边居民放心。

2.3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政府要不断完善决策机制,建立居民参与机制,积极吸纳居民进入项目科研、选址、建设环节,与居民共同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决策,从源头避免邻避事件的发生。

2.4加大科普力度政府和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要加大生活垃圾处理知识的科普力度,将生活垃圾处理知识送进社区、送入家庭,让人们能够真正地了解生活垃圾处理技术,了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基本情况、污染物控制标准、监测结果等内容,消除居民对生活垃圾处理的片面认知。

2.5完善补偿机制一是制定科学的补偿方式。地方政府要逐渐改变单一的一次性现金补偿模式,而要向复合补偿模式转变。在给予现金补偿的同时,还应该给予必要的实物补偿,尽量降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对居民造成的影响。例如在设施周边设置绿化隔离带,将垃圾与人们生活从心理上分割开来;在居民区建设医疗、教育等设施,既可兑现对居民的补偿承诺,又可提高当地居民的医疗卫生和教育水平。二是依据环境影响范围确定补偿范围。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确定的影响范围来确定补偿范围,不应只对征地居民给予补偿。三是要合理制定补偿标准。地方政府要摆脱“给钱即完事”这种快餐式解决矛盾的方法,要根据居民距离设施远近、受影响程度大小等合理制定补偿标准,分别给予相应的补偿。

3结束语

对社区垃圾处理的建议范文6

关键词:垃圾治理;环境污染;垃圾分类

Abstract: The management of garbage, garbage classification in our city is just for the initial stage, although the specific effect of the current implementation is not ideal,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however, as a long-term and arduous project, we need to be patient, I believe that under the effort, it will usher in the garbage industry a beautiful spring.

Key words: waste management;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waste classification

中图分类号:TU 508 9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 目前我国垃圾治理现状

长期以来,垃圾治理工作一直由政府包揽,资金缺口较大。费用的紧缺势必带来设施短缺、工艺技术落后等问题,进而导致环境污染、浪费资源等一系列问题。但要将简易填埋或随意堆弃改为节约土地且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焚烧法的垃圾处理方式投资和运行费用比较高。国家出台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目的是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解决目前在垃圾处理上所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提高垃圾处理能力。

进入新世纪以来,全国不少城市环卫部门在城市垃圾回收、运输和处理方面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城市垃圾处理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发展速度较慢、垃圾处理技术落后,尤其是运行经费的欠缺,垃圾包围城市、垃圾污染城市的现象仍十分普遍。已建的垃圾处理设施相当部分是简易填埋,不能做到及时覆盖;不具备完善的渗滤液收集和有效处理的设施,填埋气体未加收集和利用,二次污染现象严重。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和设备良莠不齐,部分焚烧厂烟气处理和监测达不到环保要求,产生的飞灰等危险废物尚未做到安全填埋,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为突破这一僵局,从2000年起,我国大力倡导垃圾分类,并把北京、上海、广州等8个城市作为垃圾分类试点。但十年过去了,真正从源头实现垃圾分类的大中型城市至今还没有。废物回收尚处在原始的粗放阶段,与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的要求不相适应。社会、公众和单位对垃圾的危害及处理过程中应负的责任认识不清,垃圾处理的巨大压力和费用都由政府独自承担。

以广州为例,2009年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约为1.78万吨,其中部分的装修垃圾、绿化垃圾和高价值的废弃物经过分类回收后,进入终处理的生活垃圾约1.2万吨。2009年的生活垃圾量增长率达到3.95%。2010年上半年,全市进入终处理的生活垃圾约1.28万吨/日(中心城区8945吨/日),增长率为6.8%,无害化处理率为92.14%。

目前,中心城区只有两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在运行,分别是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兴丰生活垃圾填埋场。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能力为1000吨,其余近8000吨生活垃圾均进入兴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2010年截止到11月15日,两个垃圾处理设施共处理生活垃圾289.28万吨,其中焚烧处理26.06万吨,填埋处理263.22万吨,按这样的填埋速度,兴丰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容量仅能维持使用到2011年,番禺生活垃圾填埋场也将于2012年填满封场。生活垃圾处理形势严峻。

2上海市城市社区推行垃圾分类的改进措施

2.1完善立法加强垃圾分类的综合管理

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统筹规划,实行综合管理。其中,政府作为主导机构, 需要制定更为具体完善的法律法规配,以相应的奖惩机制,严格执行垃圾分类收集,禁止非法丢弃, 制定相应的收集标准,严格监督收集处理全过程,做到分类、 运输、处理全程监督管理。 同 时,规范垃圾回收企业,为其统一编号, 在市区设置回收点,实施回收补贴政策,鼓励回收可再收资源,如报纸、 玻璃、金属、塑料等。 设立非再生垃圾以及有毒垃圾回收站,由 政府出资,支持回收工作的有序进行,建立危险废物单独回收及处理系统。

2.2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宣传方式

除了传统的通过社区进行宣传之外,各类媒体,如报纸、电视、广播、公共宣传栏等应分摊起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工作。另外,国家事业单位可定期组织有关垃圾分类讲座,也可考虑将垃圾分类的知识编入中小学课本,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 ,多方位、多渠道地宣传方能营造出垃圾分类氛围 ,从而达到提升市民垃圾分类意识的目的。

2.3改革管理体制转变运行机制

一直以来,我国的垃圾分类管理都是单一的政府统一管理,独家经营的管理体制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从国家和城市层次上分别归于国家建设部以及各城市卫生局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下,这明显阻碍了垃圾分类管理以及垃圾分类产业的良性发展,其弊端在于片面的把环保产业当作社会公益事业:企业投资于政府在政府,单一投入的情况下,由于资金的欠缺, 企业运转将难以运行 。加之缺乏鼓励政策及其他相关主体缺乏利益刺激和驱动,企业逐渐失去对垃圾分类的兴趣。为了更好的使得垃圾分类往良性方向发展,应该积极探索垃圾分类的 新道路,实施垃圾分类管理与市场化的垃圾管理和垃圾产业化道路.要政企分开,明确各组的责权关系:政府只是负责宏观调控 ,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 .企业按照市场体制,成立垃圾分类民营股份制企业.在市场机制和利益的驱动下,垃圾分类与管理的工作将往良性道路发展,形成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产业链,实现一条龙产业链 ,减少各环节之间过高的成本 ,拉动垃圾分类产业健康快速的发展.

3 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发展出路

为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步伐,提高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一整套垃圾治理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促使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向合理健康的方向发展。

3.1 制定完善的垃圾治理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

完善垃圾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制定与完善市级垃圾治理规划,明确垃圾治理原则;建设源头减量、物质利用、能量利用和填埋处置并举的多种垃圾处理设施,技术上做到“可靠性、先进性和可持续性三统一”,效益上达成“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三统一”;完善行政监管、专业监管和社会监管体系。在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上,逐步构建以资源回收利用为核心、以社区为组织主体、以专业化分工协作为考核指标的垃圾处理产业,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专业化和产业化。

通过建立起有关城市垃圾处理的法规体系,进一步明确城市垃圾处理的主体、责任、权力和范围,通过依法行政、科学行政,力推进城市垃圾处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避免职责不清、规范不严、随意性大的问题。

3.2 政府调拨经费,促进垃圾治理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

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应用多种经济手段,从税收、信贷、征地和用电等方面对从事垃圾处理和回收利用的生产、流通企业、事业单位给予支持。政府要合理制定垃圾处理费标准和科学的计收办法,加强收费管理,以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办法。同时,要引入竞争机制,将其推向市场,实行企业化管理。并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有资质的企业承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多种方式,使其提高处理质量、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积极鼓励资源回收,使得垃圾处理企业有自己的收益和积累,使城市垃圾处理产业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建立多元化、社会化的投入产出机制。在继续确保政府投入的前提下,采取优惠政策,运用经济杠杆,拓宽投融资渠道,改善投融资环境,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外资和民营资本等多种资本投入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解决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加快城市生活垃圾的建设。

3.3 参与国际环境合作活动,引进先进技术,推动环境技术进步

我国正致力于可持续发展,但由于我们在城市垃圾治理技术方面还很落后。只有通过参与国际环境合作,引进先进的技术,并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运用到自身的各个领域,才能推动我国城市垃圾治理方面的快速发展和跳跃式的发展。

4 结语

垃圾治理是公共事务治理的重要内容,既不能成为“决堤的洪水”,也不能成为“围堤的死水”,必须要“以合理的规划为先导、以完善的制度为基础、以先进的技术为核心、以群众的参与为目的”,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监管,确保建好、管好、用好垃圾治理设施,使之既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又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苏沛沛,浅析日本垃圾分类回收模式及对我国城市垃圾处理的启示,[J]. 中国外资,2011(8):212~213.